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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人才工作计划(合集7篇)

时间:2022-11-08 03:53:41
人社局人才工作计划

人社局人才工作计划第1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十二五”人才工作规划,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人才优先,紧紧抓住培养、引进、使用人才三个环节,以实施省市“百千万”人才工程为主线,以培养高层次人才为重点,加快推进“人才强县”战略,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二、责任目标

全年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4000人,新增专业技术人才400人,组织职业技能鉴定2000人,新增高技能人才400人(其中新增技师和高级技师110人),城乡劳动者就业和创业培训3000人。

三、主要工作

(一)做好各类人才的引进、招录和管理工作。

一是完成公务员招录计划。经县人民政府同意,今年我县公务员招考申报计划44名,其中公安警察3名。协助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积极组织报考公务员报名,配合做好资格审查、面试与考察等工作。二是完成事业单位人员招考引进计划。经县人民政府批准,2012年事业单位引进计划73名,其中教育35名,卫生10名,其他事业单位28名。组织相关单位参加各高等学校的学生见面会,为事业单位引进亟需人才。下半年将根据各单位的实际需求实行公开招聘(考核)补充事业单位人员,三是做好“三支一扶”人员签约与服务期满人员考核等工作。完成“三支一扶”签约计划97名,做好“三支一扶”年度考核和优秀“三支一扶”毕业生推荐工作,做好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考核转聘工作。四是做好“百千万”人才引进工作。五是启动2013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等相关工作。

(二)做好专业技术人才的评审、选拔和管理工作。

一是做好教育卫生其它行业高中级申报控制数的摸底审核工作,调控分解职称高中级申报控制数指标,指导做好2012年职称申报以及初级的评审工作。二是做好中小学教师系列与义务教育法接轨的相关职称认定的准备及实施工作。三是做好县管专家的推荐、选拔及考核工作,配合县委组织部做好市管专家的选拔、推荐及考核工作。四是做好柑橘专家基地的管理服务工作,切实发挥基地的平台载体作用。五是加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动态管理,积极为新一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工作做准备,切实保持事业单位人员稳定。

(三)做好高技能人才的评价、培养和管理工作。

一是建立和完善职业技能鉴定通用工种的实操考试培训基地,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建设。二是加强考评员队伍建设,实行考评员聘用制度,强化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三是在做好匡通电子有限公司企业技能人才评价的基础上,开展大力纸品有限公司的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四是加强职业技能鉴定信息化建设,完善技能人才信息库。

(四)做好各类人才的教育、培训和审验工作。

一是抓好专业技术人员公共科目知识培训,以脱产培训和网上远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努力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二是抓好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计划举办二期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班,培训公务员100人。继续配合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办好“周末课堂”远程教育。三是抓好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的岗前培训。四是抓好劳动者就业和创业培训,不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五是抓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培训、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英语、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等工作。

人社局人才工作计划第2篇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以高技能人才培养为龙头,以推进全民技能提升为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完善政策措施,创新体制机制,发挥政府指导调控作用和市场调节作用,统筹协调利用全市各类培训资源和资金,建立健全职业能力培训体系和机制,形成有利于全民技能提升的制度环境和社会氛围,推动技能人才队伍梯次发展,为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目标任务:加快培养一大批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技能人才队伍,建立培养体系完善、评价使用科学、激励保障措施健全的技能人才工作新机制,逐步形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初、中、高级技能人才比例日趋合理的格局。

全年计划完成各类职业技能培训27.8万人。其中,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就业计划”培训3万人,“阳光工程”培训2.2万人,“雨露计划”培训0.9万人,退役士兵和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0.8万人;新成长劳动力技能储备培训15万人;失业人员转岗职业技能培训2.6万人;创业技能培训0.3万人;企业在岗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3万人。

职业院校在校生规模达到14万人,技工院校在校生规模达到4万人,年招收新生1.2万人。

新培养高技能人才0.8万人,职业技能鉴定人数达到4.4万人。

二、工作重点及责任分工

(一)大力推进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就业计划”。

紧紧围绕承接产业转移和产业集聚区建设,承接产业转移的需要,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为产业集聚区建设提供人力资源支撑。采取走出去,请进来,调研、研讨、经验交流、现场会、督促、督察等有力措施,大力实施农民工技能振兴工程,积极开展技能培训、引导性培训。各县(市、区)按照以培训促就业、抓特色创品牌的原则,培育好县钨钼产品深加工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大学生创业园孵化基地、县大粒樱桃种植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县平乐农民牡丹画培训基地、县电子元件人才培训基地、县硅产品深加工人才培训基地、县铝产品深加工人才培训基地、县玩具制造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市巨风葡萄种植培训基地、县服装加工培训基地和洛龙区大棚蔬菜种植培训基地等11个大型培训基地。年计划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3万人。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

(二)积极推进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

紧紧抓住省人民政府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机遇,围绕职教攻坚计划目标要求,充分调动社会、行业、企业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积极性,打破部门、行业、所有制界限,想方设法为各技工院校争取省厅财政支持、银行贷款、企业投资等资金投入,专项用于建设实训基地、更新教学设备、购置实验器材、改善基础设施、引进师资队伍、实施教学改革等项目,积极改善我市技工院校的办学条件。为我市技工院校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有力地支持我市职教攻坚计划的实施。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教育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各技工院校

(三)认真组织实施“阳光工程”。

紧紧围绕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以提高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和创业能力为目标,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需要,认真组织实施“阳光工程”等培训项目。围绕农业结构调整的需要,重点开展高效种植业、规模化养殖业、特色农业技术培训,围绕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需要,重点开展农产品加工业从业人员、农产品营销人员培训。全年计划培训2.2万人。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局

(四)切实抓好“雨露计划”转移培训就业工程。

以增加收入、提高自我发展能力为目标,以贫困农民为主要培训对象,实施贫困家庭新生劳动力职业教育助学工程、贫困家庭青壮年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程、贫困村劳动力扶贫产业发展技能提升工程、贫困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培养工程,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培训项目管理,重点实施“雨露计划·金蓝领”项目,全面提升贫困农民的职业技能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加快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年计划培训0.9万人。

牵头单位:市扶贫办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扶贫办

(五)积极开展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失业人员再就业技能提升和劳动预备制培训。

适应我市产业集聚区发展和承接产业转移需要,进一步健全企业职工培训制度,充分发挥企业在职业培训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突出抓好在在岗职工的技能提升培训和企业新进人员的岗前培训,通过在岗培训、脱产培训、业务研修、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加快提升企业在岗职工的技能水平。全年计划培训3万人。以提高失业人员再就业能力、促进其实现再就业为目标,积极开展失业人员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全年计划培训1万人。围绕产业集聚区建设和承接产业转移对后备技能人才的需要,重点面向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开展定向劳动预备制培训。对当年退役士兵积极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对有就业需求愿望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积极鼓励其参加相关职业技能培训,为企业的发展储备大量的技能人才资源。全年计划培训15万人。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工信局、科技局、民政局、教育局、总工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各大中型企业、各技工院校,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

(六)广泛开展创业技能培训。

依托各类创业培训基地,通过提供创业培训补贴等办法,面向有创业意愿和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各类群体开展创业培训,按照统一安排和部署,搞好前期调查统计工作,了解掌握具体情况,结合创业人员实际和意愿,制定科学的培训计划和方案,进行专业的、全面的、系统的创业技能培训。组织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大学生等参加创业培训,全年计划培训0.3万人。同时,为兴办产业、开发项目提供前期融资、技术指导等多项服务,努力为群众创业致富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推动我市“创业行动”深入实施。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七)加快高技能人才技能提升培训。

根据《国家中长期高技能人才发展规划》和《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认真谋划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发展的战略思路、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适应我市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和产业集聚区的发展需要,突出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和急需、紧缺行业(领域)高技能产业工人培养工程,着力增加高技能产业工人和急需、紧缺高技能产业工人存量。通过校企合作、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技术比武等多种措施,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十二五”期间,我市将培养高技能人才4万人,其中培养高级工3万人、技师和高级技师1万人,力争使高技能人才占全市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6.5%以上,技师和高级技师数量占全市技能劳动者比例达到6.5%以上。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工信局、科技局、教育局、总工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各大中型企业、各技工院校、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八)积极推进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职业能力建设为核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完善政策,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强化管理,形成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为高技能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创造条件。着力构建制度完善、评价科学、基础健全、质量可靠的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新机制和新体系,不断完善以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为重点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和以社会化鉴定、企业内评价、院校职业资格认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为主要形式的多元化评价机制。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试点企业

(九)深化技工院校办学模式改革。

加大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力度、优化结构,大力推动技工教育集团化发展,发挥技工教育集团的龙头作用,实现校企之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进培养与就业有机结合。大力开展校企合作办学,把培训和就业、人才培养和市场需求紧密结合。把职业技能培训与承接产业转移紧密结合,紧紧围绕承接产业转移的用人需求培养实用技能人才,紧紧围绕转移产业的岗位技能要求设置专业培训课程。把职业技能培训与企业生产需要紧密结合,探索实行工学结合的培养模式,共建生产实训基地,实行企业(行业)“冠名”培养,积极开展“订单式”定向培养。实现培养与需求、专业与产业、招生与就业之间的无缝对接。建立完善技工院校教师继续教育和到企业实践制度,实施技工教育师资培训计划,安排1000余名一线教师到高等院校或企业培训,教师年平均培训250人次,提高技工院校教师业务素质和教学水平。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各技工院校、各大中型企业

(十)共建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

根据条件,规划建设一个以上市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鉴定示范基地。公共实训鉴定示范基地以服务经济为宗旨,面向市各类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和企业职工开放,以企业和职业学校大力开展的高新技能实训项目为主,重点突出高端职业、新兴职业、长周期技能开发、前瞻性技能开发。公共实训鉴定示范基地的技能鉴定侧重高端和新兴职业,主要开展示范性鉴定和试验性鉴定。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鉴定示范基地建成后,年培训、鉴定评价高级工3500人、技师1500人。同时开展竞赛组织、同业交流、高技能人才宣传工作。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 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各技工院校

(十一)实行积极的技能人才激励政策

督促用人单位实施培训、考核、使用与待遇相结合的机制,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可分别享受本单位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各项福利待遇,建立健全“首席员工”、“首席技师”选拔、使用、奖励等制度。健全技能人才培养和技工教育事业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建立高技能人才政府津贴制度,设立高技能人才发展和培养奖励专项资金,探索企业高技能人才股权、期权分配制度。实施高技能人才聚集工程,面向国内外引进高技能紧缺人才。开展多层次的职业技能竞赛,健全技能人才选拔激励机制。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资委、财政局、总工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各大中型企业、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十二)加大职业技能鉴定力度,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质量。

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就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要充分发挥职业技能鉴定在职业培训中的引导作用,不断拓展职业技能鉴定范围,确保职业技能培训效果。积极推进建立全市各类职业院校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学生在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参加相应的职业技能鉴定,对鉴定合格的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工作范围和服务重点要向产业集聚区企业和农民工拓展。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围绕提高劳动者就业质量、稳定扩大就业,积极为劳动者提供及时、方便、快捷的职业技能鉴定服务。年,我市职业技能鉴定人数力争突破4.4万人。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各职业院校、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顺利实施。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关心支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建设,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建设经费,组织推动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顺利实施。

(二)积极筹措资金,保障工程建设任务完成。

遵照省级支持引导、市县配套、学校自筹和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的原则,在统筹使用各类教育培训经费的基础上,各级财政要围绕工程建设目标,加大资金投入。各工程建设责任单位要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建设任务按时完成。

人社局人才工作计划第3篇

一、工作任务

用3年时间,基本实现全区乡镇和涉农街道一村一名大学毕业生,城区街道和涉农街道每个社区居委会一名大学毕业生。计划第一年选派50名大学生,第二年选派60名大学生,第三年选派59名大学生,38个社区在2年内完成,131个村在3年内完成。根据我区各乡镇、街道经济发展和人才队伍现状,分类实施,整体推进。

二、选派形式

“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选派大学生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工作。

(一)选派对象和条件。主要为金州区生源尚未就业的毕业生。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基层工作,有敬业精神;

4、大专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5、向村选派大学毕业生以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专业为主,向社区选派大学生应以公共管理、城市管理、社区服务、社会保障等专业为主。

(二)选派程序

1、汇总计划。由区人事局会同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等部门收集和汇总村和社区大学毕业生需求信息等情况,确定选派计划报区委、区政府审定。

2、公开选拔。通过金州电视台、金州人才网络等新闻媒体,面向社会公开需求信息,采取考试、面试、考核等方式择优选拔。(具体办法另行确定)

3、组织选派。对公开选拔确定的人选,由区人事局会同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按照村和社区接收大学毕业生计划,履行选派和就业手续。

三、管理考核

1、服务期限。选派的大学生在村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在社区工作服务期限为3年。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服务协议按服务期限2-3年一次性签订。在服务期限内大学生个人解除协议,已在村、社区服务的时间不计入工龄,不享受“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的任何政策待遇。

2、档案管理。选派到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放在区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由区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工资、职称、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服务。

3、组织关系。党(团)组织关系应转入大学生所在的乡镇或街道。服务期间积极要求入党(团)的,由所在乡镇、街道党(团)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

4、日常管理。接收大学毕业生的村、社区要为大学生安排工作岗位,并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承担日常管理工作。服务期间原则上不准借调到其他部门工作。

5、考核管理。村、社区大学生日常考核由村、社区负责,年度考核由所在乡镇、街道负责,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并报区人事局备案。第一年考核不合格的大学生提前解除工作合同。

6、续聘解聘。服务单位和区人才服务中心按程序办理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的续聘、解聘手续。解聘后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四、政策待遇

1、列入“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的大学生,其工资按全额拔款事业单位工资标准确定,养老、医疗保险缴纳比例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工资和养老、医疗保险所需经费由区财政支付。

2、大学生服务期间计算工龄,其中在村工作的大学生取消见习期,直接转正定级。

3、列入“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大学生,在参评或破格参评专业技术资格时,可减少参评条件或放宽一项成果等级。在破格参评时还可减少一项破格条件,技术报告可代替论文,外语和计算机免试。对因故未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一步到位参评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

4、服务期满并在服务期内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大学生,应作为后备干部的主要来源,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时,应作为优先录用对象。

5、允许大学生参加村、社区选举,在原村、社区工作满一年的,可参加当地选举。符合条件的可按有关规定任村党组织、村委会相应职务和社区党支部、居委会任相应职务。

6、服务期间的大学生,区人才服务中心免收档案管理费。

五、组织领导

人社局人才工作计划第4篇

__“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规划的编制,必须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改革的新目标、新任务和新举措,正确把握新常态下经济增速放缓、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对人社事业发展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和新要求,着力解决“十三五”期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将面临的重大矛盾和突出问题,科学设定规划目标任务,努力编制一个适应时代要求、符合州情实际、反映群众意愿的“十三五”规划,推动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更加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认真总结“十二五”规划。切实开展“十二五”人社专项规划的分析评估工作,全面总结“十二五”时期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工作情况和成效经验,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为编制“十三五”各专项规划奠定基础。

(二)切实加强重大问题研究。认真分析“十三五”期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将面临的重大矛盾和突出问题,围绕重点任务和重点领域,加强对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的研究,研究内容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人社目标相结合,与全面深化改革涉及人社部门的重点工作任务相结合,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政策措施。

(三)科学设定规划目标任务。根据“十二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情况和发展环境的分析,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要求,以“人才开发”、“促进城乡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为题,分别进行研究并提出“十三五”发展的主要指标,起草和编制好“十三五”人社专项规划(草案)。

(四)研究安排重大工程项目。重大项目是规划实施的重要载体,是实现规划目标的重要手段,是规划的重要支撑。要结合人社工作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围绕规划主要目标任务,研究提出一批关系事业发展全局、带动作用强、亟需建设的公共产品、基础设施、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项目,并做好重大项目特别是需由财政安排建设资金的重大项目为前期研究及论证工作,以项目为载体推进规划目标任务的有效落实。

(五)加强各项规划的衔接协调。要高度重视规划衔接工作,加强与省人社厅、州直相关部门的对接工作,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使各项规划协调一致。规划衔接要遵循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服从本级和上级总体规划,专项规划间不得相互矛盾的原则。特别要加强专项规划与人社部、省人社厅有关规划的衔接,争取所提出的重大项目列入上级相应规划。

(一)领导小组

成立__“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划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州人社局“十三五”规划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总体协调和组织推进“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由州委组织部副部长、州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谦任组长,州人社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局长马崇曾任副组长,州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州社保局局长洪亚黔,州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莉,州人社局党组成员、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主任张仕伟,州人社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商必彪,州人社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陈淑琳,州人社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肖堂友,州人社局党组成员、州就业局局长罗雄,州人社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岺丽为领导小组成员。

州人社局“十三五”规划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州人社局“十三五”规划办),负责规划编制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综合法规科,由黄莉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包括:罗定国、王安玉蓉、侯万游、梁巍、陈祥开、欧荣泽、张登纪、谭佰娟、张博彦、钟雯、梁远倩、熊鹰、何宇珵、徐璐、韦贞臣、张芊。王安玉蓉为州人社局“十三五”规划办联络员,负责对接协调工作。

(二)专项规划编制小组

成立“人才开发”、“促进城乡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三个专项规划编制小组,具体负责各专项规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相关重大问题研究及本编制小组日常协调等工作。

1、“人才开发专项规划”编制小组

由州人社局党组成员、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主任张仕伟任组长,州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负责人,职业能力建设科

科长欧荣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副科长(主任科员)张登纪,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科长谭佰娟,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综合科副科长韦贞臣,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委统战部、州编委办、州发改委、州教育局、州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州工信委、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住建局、州农委、州商粮局、州文广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州卫计委、州统计局、州扶贫办、州发展研究中心、州法制办、州外侨办、州科协等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领导为编制小组成员。“人才开发专项规划”编制小组工作人员由我局涉及人才工作的相关科室、所属事业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综合科副科长韦贞臣为联络员,负责与州人社局“十三五”规划办的衔接工作。

2、“促进城乡就业专项规划”编制小组

由州人社局党组成员、州就业局局长罗雄担任组长,州人社局副县级干部、就业促进科科长敖银兴,州考试院院长、农民工工作科科长胡德剑,州就业局综合科科长何宇珵,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住建局、州财政局、州农委、州公安局、州教育局、州民政局、州卫计委、州工商局、州统计局、州社科联等单位有关领导为小组成员。

“促进城乡就业专项规划”编制小组工作人员由我局涉及促进就业工作的相关科室、所属事业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州就业局综合科科长何宇珵为联络员,负责与州人社局“十三五”规划办的衔接工作。

3、“完善社会保障专项规划”编制小组

由州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州社保局局长洪亚黔担任组长,州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主任、社会养老保险科(农村社会保险科)、医疗保险科(工伤保险科)科长孙学耕,州社保局副局长陈怀东,州社保局综合科科长徐璐,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财政局、州农委、州民政局、州卫计委、州教育局、州公安局、州住建局、州统计局等单位有关领导为小组成员。

“完善社会保障专项规划”编制小组工作人员由我局涉及社会保险工作的相关科室、所属事业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州社保局综合科科长徐璐为联络员,负责与州人社局“十三五”规划办的衔接工作。

根据州政府统一安排和相关程序,__“十三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启动阶段(__年9月)

成立前期重大课题研究起草小组,下设人才、就业、社保三个工作小组,明确任务分工,启动“十三五”规划前期重大课题研究工作。

(二)基本思路形成阶段(__年10月)

各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时间和阶段性任务,理清发展思路,提出发展主题和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初步完成各专项规划的基本思路,明确本领域“十三五”时期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形成文稿送州人社局“十三五”规划办汇总,并按要求报送州发改委纳入全州“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重点内容。

(三)前期重大问题研究阶段(__年11月-__年12月)

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从着力解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进程中的突出矛盾和重要问题入手,完成“十三五”规划前期重大课题研究报告,按要求报送州发改委。

(四)规划草案编制阶段(__年1月-__年3月)

制定__“十三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规划编制工作方案,部署“十三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各专项规划编制小组根据前期重大课题研究成果和基本思路,理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改革思路,形成各专项规划框架,编制各专项规划草案和征求意见稿,并按要求报送省人社厅、州发改委审核。

(五)规划编制完成阶段(__年4月-__年10月)

通过多种形式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和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组织有部门及专家进行论证和评审。对各专项规划草案作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形成“十三五”各专项规划送审稿,按要求报送省人社厅、州政府审定批复。

人社局人才工作计划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省、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以农村基层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一手抓扩大队伍规模,一手抓提高队伍素质,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投身农村基层,发挥才智、建功立业,为推动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二、目标任务

(一)实施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大学生项目。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每年为我市农村中小学、乡镇卫生院、基层农技站(所)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200名,五年共1000名,到农村基层从事教育、卫生、计划生育、农技推广、文化建设、法律服务和社会发展工作。除部分特殊专业外,所招聘毕业生原则上为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实施在校大学生助学金项目。每年在省内高校医学、师范、涉农专业设立50个助学金名额,五年共计250名,按学制每生每年6000元,资助家庭困难、品学兼优、毕业后有志赴我市农村基层从医从教从农的本科及以上大学生(特殊专业可放宽到专科生)。获资助的大学生与市、县区人社局签订协议,毕业后由省教育厅办理派遣手续,各县区人社局负责安置。

(三)实施学历教育资助项目。鼓励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35岁以下、不具备国民教育本科学历的工作人员,通过成人教育方式提高学历层次。对于符合“振兴计划学历资助项目”条件且通过“振兴计划学历资助项目”提高学历层次的人员,其所支付学费予以报销。全市每年资助200名,五年共1000名。报销学费所需资金从省级“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资金”中支付。

(四)实施振兴计划招聘人员培训项目。省、市有关部门每年对振兴计划新招聘大学生进行岗前培训,对在服务期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进行后续培训,保证所有招聘人员在服务期内至少接受一次正规专业培训。每年培训300人次,五年共1500人次。

三、政策保障

(一)实行基层服务期制度。通过振兴计划招聘和享受大学生助学金到农村基层工作的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振兴计划招聘大学生和享受助学金项目资助大学生要与县区主管部门和市、县区人社局签订基层服务协议,最低服务期限为:师范、涉农专业5年,医学专业6年。在基层服务满3年的,经所在县区人社局同意,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可以参加公务员招录考试和县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可以在本县区境内乡镇同类事业单位之间流动。

(二)实行基层就业奖励政策。对通过振兴计划招聘到农村基层工作的医学类专业本科生,在6年服务期内给予每人3万元的奖励;教育类和农技类专业本科生,在5年服务期内给予1万元的奖励。奖励金按照服务年限分年度发放。振兴计划奖励金、助学金政策,每生只能享受其中一项。

(三)实行工资和职称评审倾斜政策。对通过振兴计划招聘到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的县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工作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大专毕业生薪级工资高定1级,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薪级工资高定2级。在教育、卫生、涉农系统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时,把农村基层一线工作经历作为评定职称的一个重要条件,同等条件下有农村基层工作服务经历的优先。

(四)建立人才投身基层的导向机制。各县区在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核准备案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进人渠道,打造机会公平、过程透明、操作公正、程序规范的招录秩序。今后,农村基层事业单位的空缺编制和当年内自然减员出现的空缺编制,主要用于振兴计划招录人员。

(五)实行定期表彰奖励。对实施振兴计划工作开展1—2次评比表彰,对招聘人才数量多、质量高、用得好、成绩突出的县区予以表彰奖励。在振兴计划招聘大学生中开展优秀标兵评选活动,对爱岗敬业、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大学生进行表彰奖励,在全社会营造吸引人才投身基层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振兴办)负责全市实施振兴计划的日常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各县区要切实加强对实施振兴计划工作的领导,根据省市工作安排部署,切实完成好振兴计划的各项目标任务。要建立“一把手”抓人才工作的考核责任制,把人才的吸引、培养、稳定和使用作为考核领导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振兴计划招聘选派的高校毕业生,对工资不能按时足额发放、人才政策落实不力等现象进行责任追究。要努力创造一个拴心留人的工作、生活环境,真正做到用事业凝聚人才,用实践造就人才,用机制激励人才,用法制保障人才。

(二)保证资金投入。“十二五”期间,市、县区财政要在足额保证“十一五”期间通过振兴计划招聘到农村基层工作大学生各项奖励支出的基础上,每年分别设立各自的“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资金”,配套用于振兴计划项目实施工作,确保振兴计划实施工作顺利开展。市级“振兴资金”每年由市财政局根据市人社局关于振兴计划项目所需专项资金进行安排。

人社局人才工作计划第6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县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以农村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一手抓扩大队伍规模,一手抓提高队伍素质,选派支持高校毕业生投身农村基层发挥才智、建功立业,为“建设后花园,打造魅力新”吸纳储备优秀充足的人才资源,支撑引领全县农村统筹发展、科学发展、率先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实施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大学生项目。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每年为我县农村中小学、基层卫生院、基层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单位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30名,五年共150名到农村基层从事教育、卫生、计划生育、农技推广、文化建设、法律服务和社会发展工作。

(二)实施在校大学生助学金项目。每年在省内高校医学、师范、涉农专业设立10个助学金名额,对家庭困难、品学兼优、毕业后有志来我县农村基层从医从教从农的本科以上大学生(特殊专业可放宽到专科生)进行资助,按学制每生每年6000元。获资助的大学生与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订协议,毕业后持省教育厅办理的派遣手续,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安置。

(三)开展学历教育资助项目。鼓励各镇事业单位35岁以下,不具备国民教育本科学历的工作人员,通过成人教育方式提高学历层次,对其所支付学费予以报销。每年资助10名,五年共50名。

(四)开展基层工作大学生培训项目。省、市有关部门每年对振兴计划新招聘大学生进行岗前培训,对在服务期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进行后续培训,保证所有招聘人员在服务期内至少接受一次正规专业培训。每年培训40人次,五年共培训200人次。

三、政策保障

实行基层服务期制度。通过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和享受大学生助学金到农村基层工作的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大学生和助学金项目资助大学生要与县主管部门和市、县人社部门签订基层服务协议,最低服务期限为师范、涉农专业五年,医学专业六年。在基层服务满三年的,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以参加公务员招录考试和县级事业单位工作选调,可以在本县境内乡镇同类事业单位之间流动。申请读研深造、确因特殊原因需辞职的可逐级向县人社局专题报告,经研究同意的上报市人社局审批并报省人社厅备案。

实行基层就业奖励政策。对通过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到基层工作的研究生和医学类专业本科生,在服务期内给予每人3万元的奖励,教育类和农技类专业本科生在服务期内给予1万元的奖励,奖励金按照服务年限分年度发放。

实行高学历人才优先政策。对报名参加振兴计划公开招聘的普通统招研究生予以优先,具体优先政策在每年公开招聘简章中公布。

实行工资和职称评审倾斜政策。通过振兴计划招聘到我县农村基层从医从教和从事农技服务的高校毕业生,可提前转正定级。县财政要确保招聘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在教育、卫生、涉农系统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时,把农村基层一线工作经历作为评定职称的一个重要条件,同等条件下有农村基层工作服务经历的优先。

规范基层事业单位进人渠道。县上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核准备案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进人渠道,打造机会公平、过程透明、操作公正、程序规范的进人秩序。今后,农村基层事业单位空缺编制和当年内自然减员出现的缺额,主要用于振兴计划招聘人员。对急需补充紧缺专业人才的用人单位暂无空缺编制的,经审批后可由县上按实际招聘数量申请使用周转编制。

定期开展表彰奖励。坚持每年在振兴计划招聘大学生中开展优秀标兵评选活动,对爱岗敬业、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大学生进行表彰奖励,在全社会营造广泛吸纳人才和人才投身基层的良好氛围。

四、落实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实施振兴计划是全县人才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战略举措。各相关部门要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进一步强化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重视人才,珍惜人才,用好人才,扎实推进人才强县战略,精心组织实施振兴计划,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农村基层就业,支撑引领城乡统筹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县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县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和人社局局长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人社、财政、编制、教育、卫生、农业、林业、水利、扶贫、计生、住建、文化等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县实施振兴计划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简称县振兴办)。

(三)保证资金投入。县财政要足额保证通过振兴计划招聘到农村基层工作大学生各项奖励支出。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大对资金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与审计力度,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和有效。

人社局人才工作计划第7篇

按照2019 年全县人才工作总体要求: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州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人才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打造“三张牌”、抓好“四件大事”,以人才制度创新推进滇西区域性人才高地建设,切实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本县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生动实践中来,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我局属于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工作要点,针对自身任务要点,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做好相关人才工作,现将工作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强化人才工作宏观统筹的工作进展情况

(一)提升党管人才水平方面。我局牢固树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强化“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责任和意识,将人才工作列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述职内容,配合牵头部门做好开展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配合组织人才工作满意度调查。结合机构改革,已将行业、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列入我局办公室职能的“三定”方案中,配合牵头部门做好将“地区人才密度”纳入乡镇经济发展分类考核评价。建立了人才工作联络员。

(二)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做好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编制研究工作。

(三)强化对人才的政治引领对面。我局陈荣华局长结合“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开展了主题教育党课活动,积极深入开展 “弘扬爱国奋斗 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充分配合牵头部门开办人才宣传专栏。

(四)加强宣传引导对面。配合牵头部门加大人才政策、人才活动和人才典型宣传力度,坚持重要人才活动宣传工作配套跟进。我局在县级以上媒体发表、宣传信息3篇。

二、推进人才重点项目落地见效的工作开展情况

(五)加快人才制度创新方面。配合制定《柔性引进人才办法》。

(六)配合牵头部门落实云南省“”“”。认真根据相关要求积极选拔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优秀人才。依托省州人才项目,积极响应牵头部门的引进人才方案。

(七)实施人才扶贫行动计划方面。继续深入落实人才扶贫行动计划,组织我局水利方面专家智力帮扶、从水利方面及产业发展方面支援建档立卡贫困村。重点帮助贫困村理清思路、宣传政策、普及科技、争取项目、技术支持、发展产业等,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八)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各项任务落实方面。贯彻落实《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完善工程职称评价标准,探索建立人才能进能出、岗位能高能低、待遇能升能降的聘任机制,促进人尽其才、才尽其用。配合落实职称制度改革,落实专业技术类职务设置管理办法。我局现有中级水利工程师职称17人,高级职称11人。

(九)打造 “一县一品” 人才品牌方面。积极配合全县的人才工作项目。

三、建好人才发展平台载体的工作进展情况

(十)配合完善《在外人才数据库比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方面。配合牵头部门联系、连接、对接本县籍、本县成长、或在本县工作过的高层次人才,并入智慧人才云平台。

四、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进展情况

(十一)加大青年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方面。配合实施党政后备人才引进计划,实施青年党政人才培养计划,从我局推荐选派 35 岁以下科级优秀年轻干部,到乡镇挂任党委委员、副乡镇长。实施青年专技人才培养计划 ,瞄准国家和省、州重点人才培养项目资格条件,在水利领域进选一批青年后备人才,制定专项培养措施,有针对性的培养。

(十二)专门人才培养提升方面。依托政策支持,积极培养先进人才。

(十三)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方面。认真贯彻实施州基层人才对口培养计划,配合牵头部门积极从水利系统推荐选派业务骨干到省州级学校、医院、艺术院团和农业科研推广单位进行对口专业进修。我局共选送2名优秀人才参加州基层人才对口培养,选送1名优秀人才参加云南省基层人才对口培养。

(十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方面。配合落实社会工作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以专业化、职业化为目标,逐步健全学历教育、专业培训和知识普及有机结合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体系。配合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能力建设工程。

五、穷实人才工作基础。

(十四)落实人才礼遇方面。配合贯彻落实好牵头部门相关人才礼遇政策,结合本县实际,宣传落实畅通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推动高层次人才到定点医院就诊享受医疗特殊待遇,本人携父母、配偶、子女进入县内固有旅游景点,最多可免 6 人门票等礼遇的相关宣传及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