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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合集7篇)

时间:2023-12-01 10:37:13
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第1篇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是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需要,更是提升政法队伍素质,改进政法工作的需要。

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必须坚持“四个统一”,即: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办案的统一,坚持政治工作与政法业务的统一,坚持严格执法与执法为民的统一,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厚德载法,德正法严,当前,桐柏的政法队伍整体状态良好,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桐柏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大作用,取得了突出成绩,这也是我们多年来坚持政治与业务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结果。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的认识到,我们的思想教育工作还不够完善,我们的队伍中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只有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融入到各项政法业务工作中,贯穿于政法业务工作的全过程,才能取得好的效果;我们的政法干警只有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才能使宪法规定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任务落到实处,才能把打造平安桐柏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才能更好的维护人民利益,才能促进桐柏社会和谐发展。因此,政法各部门要认真组织,联系工作实际,把法治理念教育与当前各部门的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通过教育活动推动工作更好开展。在具体工作中,政法各部门不仅要实行业务工作目标责任制,也要落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研究、分析、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落实“下管一级履行职责,上连一级追究责任”的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对确因管理不严造成干警违法违纪的有关领导要真查处,真追究,绝不宽容手软。

做到“四个坚持”扎实开展好学习教育

坚持领导带头。党委政法委和政法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切实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自觉主动,工作上狠抓落实。政法各部门要根据中央和市委的安排部署,制定好教育活动的具体措施,保证教育活动有条不紊地扎实开展。要注重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努力发挥他们在工作中的示范带动作用。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大力宣传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及其取得的显著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政法部门领导要带头参加学习,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制定整改措施,带头抓好落实,要按照省、市委政法委的具体要求,制定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要加强专题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好的形式和方法,不断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总结好的经验做法,不断推动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取得更大的实效。

坚持学习与工作并重。要正确处理好教育活动与其他各项工作的关系,特别是在当前任务比较繁重的情况下,要克服把开展教育与抓工作对立起来的思想以及不联系自身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把理念口号化、理论与实践脱节等问题。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当前各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力争在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完善维护稳定领导体制、推进基层平安建设、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妥善处置人民内部矛盾等方面取得突破,真正把教育活动的成效体现到解决突出问题、促进各项工作上来,要善于在工作中学习,通过学习推动工作,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用推动各项工作的实际成果来衡量和检验教育活动的成效。

坚持密切联系实际。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能否达到预期目的,关键取决于能否紧密联系政法干警思想和政法工作的实际,真正解决好认识上和工作上存在的问题。政法各部门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要对近年来发生的执法不公正、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剖析发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深入开展大讨论,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切实解决“权从何来,为谁掌权、为谁执法,如何执法”的重大思想观念问题,真正在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上取得明显成效,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政法队伍和政法工作的满意度。

坚持建立长效机制。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新时期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政法思想政治工作一项长期的任务,必须注重制度和机制建设,确保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能够随着形势的变化不断取得新的成效。政法各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干警个人自学、集中教育、定期培训等制度,帮助干警树立终身学习、终身教育的理念,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要加强相关的配套制度建设,建立科学的考评制度,提高考核针对性,有效运用考核结果促进干警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自觉性何主动性。

搞好“四个结合”全面提升基层政法工作水平

一是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我们政法系统当前开展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使广大政法干警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打牢政法干警“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思想基础。

二是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争当争先创优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学历教育、岗位培训、岗位练兵和创建示范岗等多种方式,树立起一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学习、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工作的先进典型,在全县政法系统形成一种争先创优的良好风气,以先进典型带动教育活动的全面开展,营造政法干警“争先创优、乐于奉献”的工作氛围。

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第2篇

当前,我市基层社会治理总体情况较好,但是与面临日新月异的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群众更加个性化、更加差异化的需求相比,在思想认识、治理能力、治理方式及干部队伍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对基层社会治理的认识陈旧。虽然我们在化解矛盾、强化防控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基层治理仍然存在“社会治理就是社会管理,治理就是管控”的陈旧观念,法治思维和创新意识不强。基层工作的中心和重心在招商引资和经济建设上,对基层社会治理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够,没有准确把握经济建设和社会治理领域出现新情况、新问题的规律性,没有认真思考和分析研究对策建议。

(二)基层基础薄弱。县级职能部门习惯性的将工作任务直接安排和转嫁给基层组织,村(居)疲于应付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自治功能难以发挥,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不到位。群众参与基层治理渠道、平台单一,参与社会治理的主体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对基层治理满意度、认可度不高。平安建设满意度长期不高与日常政策宣传不及时不到位、群众参与度不高密切相关。

(三)基层社会治理制度设计不够系统化。随着此次机构改革完成,县级综治部门被撤销,综治的联动机制没有有效衔接,社会治理仍侧重政府主导,社会治理系统化不够,制度设计整体性、全局性联动不足。例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涉及公安、卫生、民政等多个部门,各相关部门对患者评定标准、统计口径不统一,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及时,影响工作实效。在精准区分不同群体尤其是弱势群体,提供精准管理与服务方面还较为欠缺,网格化管理的精准度不高,精细化水平较低,信息分析研判、大数据应用不够深入。在流动人口、吸毒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群体,我们虽然对此类特殊人群建立了信息系统,并及时采集录入人员信息,但在信息分析研判、运用信息数据指导服务管理实战方面没有形成良好机制,各类信息化系统还停留在信息收集的低端层面,深度开发应用不够。基层治理长期处于一种“头疼医头,脚痛医脚”的被动模式,事后处置多、事前预防化解少,对一些基层矛盾、信访问题,不少干部信奉“摆平就是水平”,甚至采取“花钱买平安”方式解决,从源头破解社会矛盾难题做得不够好。

(四)干部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基层从事政法综治等社会治理的专职人员较少,甚至基层派出所人员都严重不足,接处警大部分由警辅人员完成,接处警质量不高,群众满意度较低。基层网格员队伍不稳定,专职网格员较少,专职人员待遇不明确,兼职人员往往一人任多职,年龄普遍偏大、知识结构明显较低,仅能应付部分工作,对于创造性、精准性、差异化的服务难以提供。

二、关于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对策建议

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我们认真总结治理实践经验,以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目标,在基层社会治理理念、体系、模式、保障等方面下功夫,不断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一)提高政治站位。一是突出以人为本理念,推进基层治理平台转型升级。要把人民群众的需求作为基层治理工作的出发点,全面提档升级乡镇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综治中心)、“幸福驿站”、村(社区)警务室等基层服务阵地,将政法、信访、行政执法等社会治理力量相对整合,打造“政法小院”,打造基层社会治理的坚强堡垒。二加快提升“四位一体”建设的协同化水平。以“党建引领、三治融合”的“四位一体”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为牵引,研究制定推进我市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举措,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鼓励各镇(区、街道)探索形成各具特色、贴合实际的基层治理模式,打响基层善治的邳州经验、邳州品牌。

(二)不断夯实基层基础。一是不断完善全民参与社会治理的体制机制。在党建引领的总原则下,聚焦重点解决发展瓶颈问题,构建党委统领、政府负责、部门参与的协同治理格局,推动社会治理向村、社区等基层“细胞”延伸。二是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到社会治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划拨专项资金、筹集社会公益资金等方式,引导社会组织承接政府事务性工作和服务职能,积极参与和服务社会基层治理,优化治安政务服务。三是完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依托“雪亮”工程,逐步将城管、交通、住建等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公共视频监控接入110指挥和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深度融合网格化服务管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阳光信访三大信息平台,深化平安视联网建设,建立起“互联网+社会治理”的“一网通管”格局,做到实战中管用、基层干部爱用、群众感到受用,全面提升驾驭全局治安能力。

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第3篇

[关键词]新常态;基层治理;法治化

[DOI]1013939/jcnkizgsc201552091

1科学把握基层治理法治化的内涵和特征

基层治理法治化,是指县级以下(县级、乡级、村、社区等)的行政区域,在党的领导下,将基层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一切活动都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使基层的一切需要和可以由法律来调控的活动和工作,都纳入规范化、法律化的轨道,从而提高基层治理的效率。

具体的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党的领导是核心

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有序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最本质、最明显的特征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党始终都发挥着根本性、全局性的领导作用,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保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首要原则,同时,把“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作为了战略重要部署,充分强调了党的领导的核心地位。

12法治政府是关键

基层治理法治化的重点关键是约束和规范公权力,建设法治政府。基层行政机关作为基层的主要执法机关,其依法行政的水平如何,将直接影响基层治理法治化的程度。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明确提出: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的轨道上开展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当前,在基层执法的过程中,尤其是政府执法领域,还存在不少问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的现象还比较突出,损害了群众利益和法律权威,影响了群众对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极大地影响了基层治理的效率。因此,必须通过建设基层法治政府,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的发展。

13法治文化是基础

法治文化是法治的基础。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成员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意识,以法治文化建设为基层法治奠定坚实根基。文化是一种社会氛围,对人们的思维方式、生活方式、行为方式具有非常大的影响力。有什么样的文化,就有什么样的社会行为。可以说,整个社会对法治文化的普遍认同和坚决支持,是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的基础和保障。

2全面认识基层治理法治化的重要性

21基层治理法治化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环节

“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基层是整个社会的细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基层治理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基层治理法治化的水平,直接影响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当前,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时期,要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我们必须从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高度出发,以基层为基本载体,通过总结提炼基层实践探索中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好经验,来推进基层治理的法治化。

22基层治理法治化是实现和谐稳定的坚实保障

同志深刻指出,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法治社会。法律是协调社会关系的调节器,在调节各种复杂利益关系,减少和缓解各种社会矛盾方面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力保障。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的攻坚期、经济转型的关键期,利益格局调整的困难,矛盾风险挑战的复杂都是前所未有的,基层治理的局势更是纷繁复杂,其治理任务更为艰巨和繁重。法治是“治理的基本方式和最有效手段”,以法治为手段的治理将是人类治理的未来和趋势。要维护基层经济社会秩序,实现基层的和谐稳定,必须把基层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强化法律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权威地位,推动形成法律至上的良好社会氛围。

23基层治理法治化是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老百姓开始重视自己的权利并运用各种方法维权,越来越关注日常生活中的法治和公平正义,逐渐成为有公民意识的老百姓。然而,有些干部,却习惯于“通不通,三分钟,再不通,龙卷风”的暴力斗争思维来解决社会矛盾,习惯将群众看成是自己管理的对象,运用强制命令的行政的思维看待和处理问题,结果只会导致矛盾的激化。与之相反,法律是公意的体现,法治所蕴含的价值包含自由、平等、公正和秩序,在维护合法利益的基础上预防和解决矛盾纠纷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对于基层政府来说,要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回应百姓呼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必须大力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不断提高基层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3全面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路径探析

舟楫相配,得水而行。基层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各项目标任务,必须发挥好法治在基层治理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主动融入法治新常态。

31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基层党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最基本、最直接、最有效的力量。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战略任务,并将“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作为完成这一战略任务的重要保障。一是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基层党组织要自觉以法治为导向,切实担负起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依法治理中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二是加强和规范基层法治党组织建设,围绕基层法治建设,确立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工作制度,着力解决制约法治建设的突出问题,与此同时,将法治型党组织建设工作纳入“联述联评联考”内容,与年终考核挂钩,从而建立法治型党组织建设的长效机制。三是扩大党组织覆盖面,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管理优势和服务优势。以岳麓区为例,岳麓区高度重视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通过将网格化管理与网格党建的深度融合,推出“五星网格”创建活动并将“成立网格党小组”作为“五好”内容之一,进一步统筹区域化党建资源力量,规范提升网格党组织建设,逐步形成了以党组织为核心、自治组织为主体、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的基层依法治理的新格局,促进了基层治理法治化的推进。

32提高基层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法治政府建设是基层治理法治化的关键环节,法治政府的建设与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是密切相关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着重指出: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基层干部是基层各项事务的实践者,是全面依法治国的直接推动者、实践者,是基层法治建设的“落地桩”,必须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在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过程中,必须采取各种措施着力提高基层干部的法治思维。一要在基层干部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大对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的培训和引导,完善基层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进一步教育基层干部要认真学习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带头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水平。二要完善基层干部学法、知法、守法等法治实绩考评标准和办法,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基层领导班子和基层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体系,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基层干部。三要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从而提高基层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的水平。

33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工作机制

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基层治理工作机制是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迫切需要,是破解基层综治工作薄弱的有效举措。一要着力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和法治网络,构建与网格化管理相适应的区(县)、街道(镇)、社区(村)三级联动的法治网络,组建街道(乡镇)、社区(村)法律服务中心,建立干部连网格的“四位一体”(排查、化解、稳控、处置)机制,把法制工作网络机制和人员逐步向基层延伸。二要整合基层法治力量,把网格治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在网格的基础上健全社会矛盾和冲突的化解机制,构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调解“四调联动”的矛盾调解机制,尽力把各类矛盾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三要以“服务在基层、扎根在基层”为导向,推进法治干部下基层活动。要有效利用“接待日”、“三服务”一线法工作日、民情日等多种形式,积极引导、推荐优秀法治干部到基层挂职、任职或驻地服务,真正将矛盾纠纷的解决纳入法治的轨道,从而提升基层法治治理水平。

34培育社会主义基层法治文化

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文以化人、文以养心。法治文化是基层治理法治化的精神土壤。徒法不足以自行,仅有写在纸上的法律是不够的,只有人们真正信仰法治,法律才能被有效地实施,基层治理法治化才能更好地推进。一要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实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以案释法的长效制度。二要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充分运用电视、微信、QQ等媒体扩大宣传,特别是善用周边的典型法律案例以案说法,引导人民群众尊重法律的威望,树立法治的信仰,使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一种基本价值取向。

参考文献:

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第4篇

--在全市平安建设现场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上午,与会代表参观了基层基础工作搞得较好的××区××办事处、××区××办事处××社区、××区××办事处××社区、××区××办事处××社区、××区××办事处××社区、××区××镇。下午,命名了一批平安街道(乡镇),××区、××区、××区、××县、××区××办事处、××市××镇作了经验交流发言。会议规划明确了我市平安建设的奋斗目标,就是通过五年的努力,使全市政治更加稳定、社会更加安定、秩序更加良好,“平安城市”建设达到新水平。力争实现“五个明显提高”、“五个稳中有降”、“五个防止发生”,把我市打造成平安之市、首善之区。

过去的三年,我市以“平安城市”建设为载体,全面构筑“六大网络、五大系统、四大机制”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大力夯实平安建设的基层基础,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营造“居住在××、创业在××、平安在××”的良好环境,形成了上下齐动、各方参与平安创建的浓厚氛围,初步实现了“五个明显”的目标,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了经济社会协调快速发展。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是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促进平安建设深入发展,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确保社会长治久安的重中之重。下面我就进一步抓好基层基础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要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基层基础是平安建设的根基,是推动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层不强,人祸难防”。平安建设要有大的进步,社会治安要有明显的改观,基层基础建设必须先行。具体讲,必须认清四个需要:

(一)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当前,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政治和治安大局保持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但是,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将更加复杂、更加突出,集中表现在:由于一些地方经济落后,群众文化生活条件较差,封建迷信活动、陈规陋习、社会治安问题比较突出;由于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健全完善,随着城市就业压力的不断加大,致使社会矛盾凸显,刑事犯罪、突出治安问题呈现多发、高发态势;由于社会利益关系的复杂性、价值观念的多样性、人财物的流动性、信息传播的便捷性进一步发展,社会管理基础薄弱、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的矛盾更加突出。在这种形势下,要完成改革发展的繁重任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必须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深入开展平安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从更广的范围、更高的层次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推动平安建设各项措施在基层的落实,为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二)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平安是和谐的前提和基础,没有平安,就没有和谐,筑牢平安建设基层基础,有利于平安建设的深入发展,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牢固树立“抓经济促发展是政绩,抓稳定促平安也是政绩”的思想,充分看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所带来的巨大政治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在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环节上进一步深化平安建设工作,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切实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努力营造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公平竞争的经济环境,规范有序的法制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下良好基础。

(三)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是增强群众安全感的需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广大人民群众求富裕、盼平安的愿望十分迫切,对生产生活环境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深入开展平安建设,有效化解各种矛盾纠纷,防范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要求。而经济利益和经济形态的多元化,带来了社会治安的日益复杂化,社会生产要素的流动性,增强了治安防控工作的难度,原有的社会管理机制明显弱化,新的社会管理机制又未有效建立,使各类违法犯罪有了可乘之机,给群众安全感带来了冲击。从我市近年来一些典型案例和发案原因分析看,除传统原因外,相当一部分案件的发生与基层组织作用发挥不够,基础防范措施不够健全有关。如果不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就无法切实解决刑事发案高位运行的态势,就无法切实增强群众的安全感。为此,各级各部门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认真解决平安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让从业者舒心、安心、放心地创业,让企业放手、放胆、放量地发展,真正使平安建设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保障工程,成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人民群众所期盼的民心工程,成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基础工程。

(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需要。国泰才能民安,安居才能乐业。富裕与安定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致富与治安是领导干部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保障人民群众最基本的生命权、生存权、发展权,是对执政党执政能力的实践检验。科学发展观要求在推进经济发展的同时,必须更注重社会事业的发展,始终保持良好的社会秩序,在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同时,必须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只有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才能有效预防各类案件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实现人民群众的最根本利益,这是提高基层党组织执政能力的重要任务。开展平安建设,夯实基层基础是市委、市政府抓稳定、保平安,增强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决策,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扩展范围、提高层次、明确载体、增强实效的新举措。各级各部门要找准平安建设与经济建设的结合点和切入点,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进一步增强搞好平安建设基层基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担负起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社会长治久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没本文来源:文秘站 有平安,就没有发展;没有平安,就会失去民心,失去党执政的社会基础。为此,我们要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目的出发,进一步加强对敌斗争,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有效打击有组织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严重经济犯罪,深入开展禁毒斗争, 切实加强对突出治安问题和区域的整治,以打促防、以防促治、以治促稳,筑牢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努力提高维护社会稳定、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强化措施,稳步推进基层基础工作

强化基层,夯实基础,是平安建设的永恒主题,也是平安建设各项措施能够真正落实的前提。抓基层基础,就是要抓好基层组织建设、长效机制建设、基层防控体系建设和“社会人”的管理,切实解决体制、机制性束缚、保障性困扰和基础性问题。具体讲,要从四个方面下功夫。

(一)要在基层组织建设上下功夫。要整合基层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力量,形成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基层政法综治组织为骨干,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为基础的平安建设工作网络,筑牢维护社会治安的第一道防线。一要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夯实平安建设的组织基础。要进一步加强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采取有效措施,夯实平安建设的组织基础。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整合社会资源,有效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矛盾纠纷、为民排忧解难、服务经济发展,带领人民群众参与平安建设。要通过深入开展平安街道(乡镇)、平安社区(村)、平安单位、平安校园、平安企业等基层创建活动,推动各项工作措施在城乡基层单位的落实,积小安为大安。二要强化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建设,夯实平安建设的工作基础。要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政法委、综治办建设,强化乡镇(街道)综治办的职能,配齐、配强综治、维稳专职干部,保证人员的相对稳定。要重点加强”两所一庭”建设,从力量配置、办案经费和基础设施建设上给予必要的保障,特别要夯实公安基层基础,实现警力下沉,警务前移,逐步加强刑侦、禁毒、巡逻和基层派出所等实战单位力量,创新专业打击工作思路,研究制定统一的警力配置标准,构建警力资源数据库和管理平台,建立科学的警力配置机制,优化队伍结构,提高整体战斗力。在乡镇、街道机构改革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力量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充分发挥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在平安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加大对基层政法、综治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其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基层政法、综治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夯实平安建设的工作基础,努力维护社会治安。三要强化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夯实平安建设的群防基础。社会治安不能只靠政法、综治部门”单打独斗”,要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牢固树立”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的观念,着力解决基层”有人抓、有人管”的问题,切实整合人力资源,进一步加强治保、联防、调解、帮教等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完善专群结合的工作制度,按照责权利相统一、专兼职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壮大群防群治队伍,夯实平安建设的群防基础;要试点和推广在社区(村)建立综治办的做法,最大限度地整合基层社会管理资源,提高基层维护社会治安的能力;要加强对群防群治队伍的管理和培训工作,明确职责,严明纪律,确保各种群防群治队伍充分发挥作用,把治安防范的触角延伸到社区、延伸到村寨、延伸到人民群众关注的每个环节。

(二)要在基层长效机制建设上下功夫。平安建设是一项长期工作,既要持之以恒地抓,又要有长效机制作支撑,要通过机制建设保证各项措施能够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一要加强和完善责任保障机制。各级各部门要严格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的战略高度,层层建立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单位责任制。围绕平安建设的目标任务,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状,真正把平安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落实到部门(单位),落实到责任人,实行工作、责任和考核捆绑,让领导、单位和个人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增强责任意识,为平安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和支持。二要加强和完善奖惩激励机制。要把基层基础工作的成效作为检验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要标准,列入干部考核评价的主要内容;要推行绩效考核,科学评价基层政法综治干部工作实绩,建立基层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激励机制,要建立提拔任用干部的导向机制,今后提拔任用干部要向基层倾斜,从基层选拔优秀人才,使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平台,干成事的人有地位。要重视基层政法综治干部的首创精神,及时推广和总结成功经验,把立功授奖的名额向基层倾斜,加大表彰奖励力度,及时表彰基层基础工作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履行职责和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三要加强和完善经费保障机制。要建立以政府财政为主导,分级负责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投入机制,保证基层平安建设的必要经费。市财政在每年××万平安建设专项工作经费基础上,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情况保持适度增长;各级政府也要将平安建设专项经费真正纳入财政预算,逐步建立投入增长的财政保障机制,做到根据工作需要逐步增加。要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群防群治经费保障机制,本着“谁受益,谁出资”和“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解决基层群众自防自治队伍所需经费的不足,确保基层群防群治工作正常有效地开展。

(三)要在基层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上下功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强化基层,夯实基层的关键。各级各部门要在继续推进“六大网络、五大系统、四大机制”建设的基础上,深入推进基层治安防控,把治安防范措施落到实处。一要深入推进社区防控。要按照“防范严密、控制有力、全面设防”的要求,加强社区治安防控工作。继续把社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城市建设、社区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将治安防范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用建筑的总体规划,找准治安防范与城市建设、社区建设的结合点,把治安管理、矛盾调处、发案控制纳入社区管理,形成街巷巡逻、楼宇巡视、邻里守望、技术监控为一体的社区治安管理格局,提高社区治安防控水平。二要深入推进重点防控。既要重点做好城市繁华地区、城郊结合部、“城中村”等公共复杂场所、治安复杂地区的治安防范,又要重点做好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防范以及包括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在内的各种所有制企业的内部防范;既要守住公共娱乐服务场所、特种行业等传统“老阵地”,又要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不断拓展防控空 间,控住典当行、汽车租赁业等“新领域”;构筑社会面、企事业单位、重点部位、特殊行业、新兴领域等全方位的治安防控,提高重点防范水平。三要深入推进技术防控。积极推进传统防控向科技防控的转轨,加强各类应用系统和技术手段建设,有重点地扩大技防覆盖面,确保对重要目标、治安卡口、交通要道、公共复杂场所等重点部位实行全面监控,并把技术防范措施逐步推广落实到企事业单位、社区和家庭;积极推进治安防范社会化、市场化、职业化,整合政府、企业和民间行为,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平安建设。四要深入推进农村防控。要抓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契机,全面加强农村治安防范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农村治保、调解、民兵和治安联防等组织建设,因地制宜落实治安防范措施;继续实行民警驻村制、巡防制和包片制,建立形式多样的农村群防群治网络,全面推进农村治安防范。

(四)要在“社会人”的管理上下功夫。随着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形态、社会组织和社会管理对象发生了很大变化,基层平安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社会管理的任务更加繁重,在工作中,我们要重点抓好犯罪多发群体的管理。一是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按照“底数清、情况明、管得住、不失控”的要求,管好暂住人,管好出租屋,管好“城中村”,清除治安隐患和死角;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制度和监控制度,加强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切实保护农民工权益;认真分析流动人口违法犯罪动态,加强阵地控制,提高发现、控制和打击流动人口中违法犯罪人员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违法犯罪。二是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要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法制化”的要求,健全各级刑释解教人员安置解教工作机构,搞好衔接、安置帮教以及社会保障工作,加强就业指导和技能培训,提高安置帮教效果;健全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完善定期排查和回访制度,落实帮教措施,做到不漏管、不失控,减少重新犯罪。三是对吸毒人员的管理。进一步健全吸毒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开展“五无创建”活动,实现“大收戒”,落实“大帮教”,降低复吸率。四是对闲教青少年的管理。要以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为载体,大力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要借助社会、学校、家庭的力量,摸清底数和情况,健全管理档卡,规范管理,对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以社区为单位,落实“一帮一”的措施,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充分发挥工读学校的作用,搞好教育管理。

三、狠抓落实,确保基层基础工作扎实推进

基层基础工作,目标任务已经明确,剩下的问题就是如何狠抓落实。贵阳市要在全省作表率,走前列,必须在四个方面狠抓落实。

(一)要在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上狠抓落实。加强基层基础、深化平安建设,是各级党委、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具体体现。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始终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作为硬道理,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作为硬任务,严格实行领导责任制。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是加强基层基础、深化平安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相关领导承担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责任。要严格落实部门和单位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将基层基础、平安建设的责任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单位),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各级党委政法委、综治委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的作用,加强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推动基层基础和平安建设深入开展。

(二)要在转变工作作风上狠抓落实。转变作风抓落实,就是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坚决克服心浮气躁、形式主义和等不良作风,脚踏实地、务求实效。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从落实科学的发展观的高度出发,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着力解决基层基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基层政法、综治部门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要防止和克服仅仅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的不良作风。各级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到工作的第一线去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一个一个地攻坚克难,一个一个地打赢硬仗,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我们的第一目标,把人民群众的愿望作为我们的第一追求,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我们的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我们的第一标准。

(三)要在总结经验、典型引路上狠抓落实。发现和树立典型,通过典型的引导和示范作用推进工作,是一条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和工作经验。自从开展“平安城市”创建工作以来,我市各区(市、县)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创造了××××等成功做法,有效提升了区(市、县)治安防控整体水平。前不久,××××同志视察了我市的基层创建工作,对这些成功做法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今天会议参观的点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我们要在今后的基层基础工作中,注意培育典型,创出特色,努力营造一种鼓励探索创新的良好氛围,形成一区(市、县)一特、一街(乡镇)一品的平安建设模式,以基层、片区的平安,促进全市整体、全面的平安。

(四)要在督促检查上狠抓落实。要加强对基层基础和平安建设的督促检查,坚持把基层基础工作和平安建设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完善检查监督、定量考核和评比奖惩制度。要把加强基层基础、深化平安建设的成效,列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实行平安建设末位警示制、一票否决制和领导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基础、平安建设先进标准及考核奖励办法,对先进地区、系统、单位实行动态管理。要大力表彰奖励基层基础、平安建设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地方、系统、单位和人员。对基层基础、平安建设工作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实行末位警示和重点管理。对因工作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大、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重大案件不及时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当地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

同志们,20__年是平安建设承前启后、创新发展的关键之年。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深化平安建设,任务繁重,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这不仅是对我们各级各部门执 政能力和工作水平的重大考验,也是对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驾驭工作大局,脚踏实地,实现工作创新的具体检验。我们一定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坚定信心,与时俱进,锐意进取,奋力拼搏,立足新起点,争创新优势,实现新跨越,切实把我市平安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创造“居住在××,创业在××,平安在××”的良好环境,努力把我市建成全国最安全的省会城市之一。

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第5篇

关键词:提高 社会治理 科学化水平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6)10-0349-01

所谓社会治理,就是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社区以及个人等诸行为者,通过平等的合作型伙伴关系,依法对社会事务、社会组织和社会生活进行规范和管理,最终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过程。当前,空前的社会变革给我国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同时也带来各种矛盾和挑战。为此,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当前,那坡县要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地探索提高社会治理科学化水平的有效途径。

一、要将改善民生作为治本之策,继续实施“兴边富民”工程,着力推进社会建设

改善民生既是促进和谐稳定的根本目的,又是实现和谐稳定的根本途径。提高社会治理科学化水平,必须始终坚持从改善民生出发,将改善民生作为根本之举、治本之策。因此,必须更加积极主动地惠民生、促和谐,进一步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使发展成果更好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当前,那坡县要国家实施沿边地区开发开放为契机,努力实现边境乡村“八通”,让边境群众得到“八有”。即促进具备条件的边境村屯和边境哨所实现通水、通电、通路、通电话、通广播电视、通网络、通客运班车、通边贸点。保障边民有基本农田、有安居住房、有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有乡(村)卫生院(室)、有清洁能源设施、有农贸市场和边贸设施体系、有稳定增收产业、有基本社会保障。进一步提高群众基本生活条件,持续巩固产业发展基础,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守土固边建设。通过重点加强沿边乡村发展后劲,以及着重解决边境群众生产生活困难,使群众行路难、饮水难、用电难、求医难、住房难、上学难、增收难等落后面貌得到根本性扭转,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

二、要将化解矛盾作为切入重点,着力维护群众权益

化解矛盾是促进和谐稳定最直接的手段,也是最基本的要求。提高社会治理科学化水平,必须始终坚持从化解矛盾入手,把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作为切入点和突破口。近年来,那坡县认真落实稳定“第一责任”,切实健全完善综治维稳长效机制,先后建立稳定风险评估、矛盾纠纷经常性排查化解、书记定期接访、包案处访等制度,并积极开展政法干警大下访、纠纷隐患大排查、“三级联动”大调解等活动,及时调处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不和谐、不稳定因素。今后,必须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切实加大各方面利益关系的统筹协调力度,畅通和拓宽人民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加强和改进工作,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回访、联系群众、沟通网民等制度,妥善处理群众合理诉求,及时化解矛盾冲突。当前,尤其要切实强化各级综治维稳中心以及群众工作部(站、组)的职能作用,拓展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着力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依法妥善处理好征地拆迁、环境保护、涉法涉诉涉军、企业改制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良好秩序。

三、要将优化服务作为基本取向,着力创新治理理念

以人为本、服务优先,既是我们党的宗旨所在,也是现代管理的根本要求。提高社会治理科学化水平,必须始终坚持从优化服务着眼,牢固树立以群众至上、服务优先为主导的科学管理理念。近年来那坡县在改进管理、优化服务上进行了不懈努力,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政府机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行政效能明显提速;积极开展干部作风建设、重要部门行风评议等活动,促使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重要职能部门、窗口单位作风更扎实、服务更高效、管理更便民,极大地增强了社会管理实效。在今后的工作中,有待我们进一步转变观念,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更加注重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使管理更多地体现为服务,努力实现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统一。进一步转变方式,变就管理而管理为围绕服务抓管理,使社会管理的措施、方法走向法制化、体现人性化,不断提高管理服务的科学性、实效性。进一步转变作风,着力破除、衙门习气,摒弃部门利益、小集团利益,学会放下身段、放低姿态,换位思考、平等待人,以优良作风和优质服务赢得群众依赖和支持,真正让人民群众主动配合治理、积极参与治理。

四、要将前移关口作为工作重心,着力夯实基层基础

基层是整个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根基在基层,重心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必须始终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从抓基层打基础着力,在强基层夯基础中落实。近年来,那坡县高度重视基层基础工作,以保障经费投入和强化能力建设为推动,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基层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特别是围绕扩大基层党建覆盖面,切实抓好“两新”组织和村级党组织建设,全面提高“两新”组织、社区等重要领域管理服务能力;同时,积极推行“一线工作法”,建立了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工作制度,开展了“千名干部下基层、服务民生促发展”等主题活动,较好促进基层工作深入推进。今后,要把工作精力和注意力更多地集中到基层,把人力、财力、物力更多投入到基层,切实强化基层管理服务功能,提升基层服务群众、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能力,确保管理延伸到基层单位,服务落实到基层群众,问题解决在基层一线,矛盾化解在基层前端,为提高社会治理科学化水平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五、要加强平安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深化平安创建活动,以“百里边关创平安”为重点,扎实地推进平安边关建设,着力提高基层平安创建工作水平,不断丰富平安创建形势和内容,延伸基层平安创建层次,扩大平安创建覆盖面,以基层平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路线的方针,深入开展平安那坡建设,提升平安那坡建设的层次和水平。要坚持做到专项整治与整体防控相结合,健全点线面结合、网上网下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集中力量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治枪缉爆,“扫黄打非”、禁毒禁赌、整治非法集资问题等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两抢一盗、金融诈骗、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深入开展社会治安暗访督查,开展边防乡镇和治安复杂场所、部位等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活动,深入推进平安创建活动,深入实施城乡社区警务战略,加强平安志愿者队伍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业务培训,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治理和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治理,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在县城中心区各学校路段,要有民警在校门口维持秩序,以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

六、要加强法治建设,实现社会治理法治化

宣传政法综治部门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开展提升公众安全感的主要措施和工作成效,政法机关开展法律讲座进校园、进单位的活动。各乡镇、各单位认真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牢固树立依法管理的理念,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更加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社会,扎实推进了社会治理法律制度和政策建设,综治部门制定《法治那坡建设实施纲要》、《法治那坡建设工作任务分工方案》、《法治那坡建设目标考核体系》,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各级政府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对社会治理法律法规政策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 “法律六进”(即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实现社会治理法治化。

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第6篇

(供参考)

尊敬的各位领导:

根据街道“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中学习研讨的有关安排,通过上周一段时间来各位领导的带领学习,使我进一步加深了我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认识。下面我就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快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动更高水平的幸福龙田建设,谈一点自已的体会和认识,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通过学习,首先党的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方位,对社会治理、平安建设等作出重大部署,为我们做好基层设综治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作为最接近群众的基层政府,更要突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条主线,认真学习宣传共建共治共享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把自各工作,不但是综治,哪怕是征拆工作也要融进共建共治共享的理念。

其次,我认为,针对我们基层,要围绕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强化社会风险防控,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安全生产,夯实基层基础,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要加强领导、凝聚合力,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为新时代追赶超越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延伸到我们征拆领域,同样要党建引领,凝聚征拆合力,推进土地整备工作,因为居民群众是基础,党员干部是旗帜,基层组织是堡垒。坚持党建引领,共建共治共享,是龙田街道在土地整备工作中动真碰硬、攻坚克难的主要法宝。

再次,基层治理,观念转变是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发生了深刻的现代化转型。在农村,新的生产经营形式蓬勃发展,数以亿计的农民走出村庄,新型社区涌现;城市,就业、住房、医疗、养老等发生全方位变革。原有的管理手段、方式和思路已无法适应快速发展的社会现实。治理创新的基础,首先是观念转变。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一字之变代表着治理思路的创新与深度变革:由行政色彩更浓的管制转向为有诉求、有困难的群体提供服务;由出现社会矛盾之后的被动平息转向分析预判、源头化解;由治标转向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更加突出了党委领导和政府主导下的多元社会主体共同参与、良性互动。

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第7篇

【关键词】:基层社会治理;群众自治;研究述评

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早在上世纪80年代末期“治理”的概念就被世界银行正式提出,此后,“治理”就从经济领域广泛运用到政治领域中来。随后,在1995年全球治理委员会发表的《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中对“治理”的概念下了定义:“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过程。”这也是目前对治理做的比较有共识的定义。

一、基层社会治理的含义

我国关于“治理”的概念是在20世纪90年代由俞可平教授提出的,他最早把“治理”引进我国的政治研究和国家治理当中,并推广及应用。现在我们提出的关于“治理”的概念不仅是从国外引进的,它在我国也是有历史根源的。早在春秋战国时期,我国的圣贤们就对“治理”有所论述:《孔子家语》中也谈到了“昔欲使官府治理”;《荀子》里面就提及到:“明分职,序事业,材技官能,莫不治理”等。历代圣贤和明君都曾反复强调“天下大治”的理念。

在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党和政府提出了国家治理的创造性思路和社会治理的建设性思路。并且强调性的指出,治理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或者单方面的活动与控制过程,而是一个多元参与、多方互动的过程。基层社会治理作为社会治理的基本点,它是特指由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市辖区派出机构(街道办事处)所主导、由社会多方参与的,规范社会行为、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的活动和过程。[1]

二、基层社会治理的多元主体

(一)党组织

基层党组织是我国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灵魂和核心,基层党组织不仅要发挥好其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过程中的领导和组织能力,更应在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进程中不断实践,发挥其先锋模范作用。其次,党组织的法治建设水平的提高将有利于基层党组织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建设水平,因此,基层党组织应积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把法治化的思想运用到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战略部署之中。我们应将基层党组织打造成法治型党组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才能切实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这就需要基层党组织带领基层干部树立法治观念和法治为民的意识,积极指导政府建设力量下沉、重心下移的法治工作机制,提高基层政府部门的依法办事能力。

(二)政府

基层政府要不断加强自身的法治化建设。首先,要加强基层组织机构的法治化建设和。我国基层组织机构建设存在诸多问题:基层组织机构结构不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不到位、法治工作的后勤保障机制不健全等,基层政府应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建设,着力解决存在的问题,努力提高基层法治机构工作能力,提高基层政府的公信力。基层政府应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要创新并完善社会治理的各种机制,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努力在改革发展中解决矛盾,促进基层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努力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式,提高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水平。其次,是加强干部队伍的法治化建设,改善法治机构队伍不稳定和人员不足的问题,大力培育优秀的法治建设人才队伍。推动法治干部队伍下基层活动。基层政府应增强干部队伍的法治观念、法治为民的意识,推动法治干部下基层活动,要积极引导、推荐优秀法治干部到基层挂职、任职或驻地服务,让基层法治干部在实践中学习和成长,为我国基层治理法治化提供更多的宝贵经验和财富。最后,要不断增强基层司法机构和监察机构的建设,整合县一级公检法司的力量,组建县、乡、村三级联动的法治网络,从多维度来建立起农村基层法治网络。

(三)基层群众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保障基层群众自治权的一项我国的政治制度之一。基层群众自治权是受我国宪法承认的,同时也是受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规定的我国基层群众都应享有的权力。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基层群众自治权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侵犯。根据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基本原则和法律规定,只要是涉及群众自治范围的改革或者创新都应得到基层群众的同意,即使是并无恶意,怀着良好的初衷,也不能以改革或者创新等名义随意侵犯和剥夺基层群众的自治权力。在我国的基层社会治理过程中,基层群众的参与是必不可少的,政府部门应提供给群众更多的参与渠道,并给予基层群众使用其权力更多的鼓励和法治保障。

三、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实施途径

(一)基层社会治理的体制机制法治化

首先,健全公民民主参与社会建设的法律保障机制,为基层不同阶层的群众提供参与公共决策的平台和机会,提高基层群众参与的水平,不断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这就需要构建基层政府与多元社会主体之间的良性沟通机制。其次,构建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结合的综合调解机制。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不仅要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积极预防和减少基层的各种不稳定因素,还必须要客观理性地认识当前地区各类复杂矛盾纠纷多发的实际。政府应当充分发挥调解机构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的重要作用,同时综合运用民间、司法、行政等机构和部门以及教育、沟通、协商、疏导等多种办法,把各方力量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协调、共同化解矛盾纠纷,还应当建立矛盾纠纷综合协调工作平台,使其能有效的协调相对分散、衔接不够的基层各方力量。再次,建立健全基层民主自治的法律保障机制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要求基层政府要为各阶层社会主体提供自治空间,如农村要保障其村民有规定乡规民约权力,城市社区要保障社区公民参与市民公约的权力,各个行业允许其在法律法规的约束下,支持其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和自我发展,同时应当让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其积极的功能和作用。

(二)基层社会治理创新项目的法治化

近年来,我国各级地方政府为了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问题、新需求和响应上级或中央政府的号召,许多地方政府部门纷纷在基层社会治理领域实施多种形式的创新活动,形成了社会治理创新的重心转向了基层社会治理的新趋势。不可否认,这些地方政府的创新项目给基层社会治理注入了新鲜血液,引入了新的活力,并取得了不可忽视的成效。但是,从理性的角度来看,虽然这些创新项目在主观上并无恶意但是在其实施的过程中却出现了很多问题,甚至是造成了许多的不良后果:有些基层地方政府部门在未经基层民众同意的情况下,借助行政力量、甚至是采取暴力化的方式,实施一些违背群众意愿的基层社会治理创新项目,严重的损害了我国的基层治理法治化进程,同时也严重的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和群众的拥护;还有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在没有获得法律授权的情况下,在基层社会治理领域实施创新项目,这严重的违背了国家治理法治化的要求,造成了基层社会治理的隐忧。所谓“法无授权不可为”,这些政府部门的既未经过基层群众同意,又没有获得专门机构审批和法律授权的政府创新,实质是一种违法有违背民意的“越权”行为。所以说,基层社会治理创新项目的法治化应当尽快解决,制定出合理的创新项目审批机制、政府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决策机制,使基层创新治理项目在法治内实施和体制内运作。基层政府应使基层治理创新项目既适应基层社会实际,又符合基层群众意愿,这样才能更好的发挥创新项目的可延扩性和生命力。

(三)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人治”“德治”与“法治”

我国的基层社会治理一直受到传统礼制、习俗和乡规民约影响,一些落后的村落甚至还是由族长管理整个村务,虽然,新中国成立后,国家政权的改革不仅直接延伸到乡镇和街道,而且延伸到居民区和各个村落,然而,虽然在形式上已经改变了传统的管理模式,但是“人治”仍然存在。时至今日,甚至有新的演变:基层领导干部及行政人员的“人治”。这种情况在化和时期尤为严重,改革开放至今这种“人治”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解决。党的十提出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其中,“法治保障”是十的新增内容,从这几个字的变化来看,法治开始受到国家和政府的重视,并开始运用到基层社会治理当中,同时也反映了经过建国以来的多年实践探索,基层社会管理确实离不开法治的保障。我国的基层社会治理一直存在法治与德治边界不清的问题。在我国的基层社会治理过程中,依法治理是不可或缺的,虽然不是最好办法,却是托底的安全线。法治不是无限扩张的,它是有边界的,尤其在处理邻里纠纷、家庭纠纷等问题时,乡俗、情感、德治等方法可能更加有效,更加合理。所以说,法治在基层社会治理中虽然是不可或缺的,但是也应当与德治相结合,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应尽可能多采用德治、同时用法治来维护公平、正义,才能更有效的维护基层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结论

本文梳理了近三年关于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相关研究:基层社会治理的概念,基层社会治理的多元主体,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实施途径这四方面。这些总结从理论上来说,对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做了梳理,从实践上来说,使各个治理主体更加清晰自己的义务和责任,对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实现途径有更深层次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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