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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监理的依据(合集7篇)

时间:2023-11-30 11:21:33
建设工程监理的依据

建设工程监理的依据第1篇

建筑市场管理主要是对工程建设程序(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招标投标、施工许可等)市场准入(从业的资质和人员资格)市场行为(竞争、定价、质量和安全等生产行为)管理。加强建筑市场管理是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履行政府职能。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才能得到保证。近年来,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具体体现。只有严格执行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州持续开展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使建筑市场逐步步入依法管理的轨道。目前,全州建筑市场有些问题还比较突出,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工程承发包、建设等环节;建设单位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违法建设;施工单位隐性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承包、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偷工减料和使用伪劣建材;勘察、设计、监理单位隐性挂靠、不履行合同约定、不履行职责;检验检测单位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主管部门不依法行政,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在一些工程上还不同程度存在建筑市场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

依法加强建筑市场管理。必须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一是解决一些危害性大、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常抓不懈。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努力完成六项工作目标。使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法制观念明显增强;二是有效整治规避招标、干预招投标、招投标弄虚作假以及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承包、恶性压价和阴阳合同等突出问题;三是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逐步扭转违反法定建设程序、违法建设状况;四是加强工程安全质量管理,严肃查处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偷工减料、使用伪劣建材的行为;五是努力为建筑企业营造公平健康的市场环境,严格落实建筑企业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和监理、勘察、检测、设计单位的职责,净化建筑市场,坚决清除严重扰乱建筑市场秩序的企业和人员;六是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得到有效查处。

二、严格建设程序管理。严肃查处违反建设程序的行为

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程序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自觉接受监督。项目建设各参建单位要依法履行建设程序。

1所有工程项目必须严格履行建设程序。依据《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严格执行项目报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招投标、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工程监理、合同备案、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2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建设承担法定责任。对不履行建设程序的建设单位。进行处罚并追究建设单位的责任。建设单位法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依据《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必须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禁止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业务。严禁勘察、设计单位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业务。

4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发现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违反建设程序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要协助建设单位履行或者监督工程承包单位执行建设程序。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反映并促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5严格执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一律不得使用。对于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中发现问题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要责令有关单位及时修改。并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追究建设单位责任。未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进行修改或经修改后仍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对于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责令建设单位改正。

6严格执行施工许可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所有规定范围内工程都必须依法实行施工许可管理。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分别作出严厉处罚。切实把好工程的开工和竣工交付使用两道关。除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应批准开工报告的工程外。

7勘察、设计、招标、监理、材料检测等单位。不得对缺少建设程序的工程开展业务。停业整顿。违规开展业务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行通报。

8工程项目未经验收和备案而投入使用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因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受到处罚的工程项目一律取消建筑行业评奖选优资格。责令停止使用。

9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不严格执行建设程序且不予改正的单位。对有违法行为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做严肃处理。予以严厉批评教育和处罚。

规范建筑市场管理三、建立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

1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严厉打击无证、越级或者挂靠承接工程业务的行为。

2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招标、造价咨询等单位。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的工程建设活动。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

3州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审批和资质年检关。要把是否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和是否存在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列为审查的重要内容。要将建筑装饰装修的设计、施工单位全部纳入资质管理。

4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工程各参建单位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停止其在一段时期内投标资格。并将违法违规行为上报资质审批部门。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作出严厉处罚。建议降低资质等级。清出州建筑市场。

5州、县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建筑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建筑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出具虚假技术文件或者对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从业人员。取消在一段时期内从业资格。要依照情节依法暂扣或上报发证机关吊销资格证书。

四、规范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1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规定。规范工程计价行为。最大程度地节约投入,切实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减少资金和资源浪费,有效促进社会各类投资的效益最大化,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利益,防止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失控,消除概算超投资估算、施工图预算超概算和竣工结算超施工图预算的三超”现象。

2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建筑材料市场的价格变化定期不定期的编制与各县市建筑材料市场指导价。对其他项目控制指标进行抽查监管。调整工程造价,对工程造价进行动态管理。对全州保障性住房、灾后重建工程的控制指标进行全面审查。对建设工程项目估算、概算、预算、结算及合同价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处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3建设单位不得迫使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低于成本价的价格竞标。对于违反规定的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招标投标法》规定责令改正。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和竣工结算款。对于逾期不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工程验收和备案。不得违反国家关于勘察、设计、监理取费规定无理压价强签合同。并予以处罚。建设单位要按照合同约定。

五、加大监管力度。切实解决规避招标和招投标弄虚作假行为

州、县市纪检监察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招投标等环节的监管力度。

1规范建设单位行为。依据《招标投标法》省招标投标条例》规定。不适宜公开招标的项目。方可进行邀请招标。依据《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应当招标的工程必须实行招标。按规定权限、程序报经批准。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规定限额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必须进行招标。州纪检监察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对招投标活动的合法性进行严格监督,发现违法行为要依法做出严厉处罚。

2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有形建筑市场。规范运行。按规定必须进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招标项目。依法进行招投标活动。工程招投标监管机构、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服务作用。都要进入有形建筑市场进行交易。对交易活动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3大力推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制度。建设单位不具备招标能力的要委托招标机构按照建设单位的委托范围组织招标。对于委托招标的工程。追究建设单位和招标机构的责任。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发生规避招标或招投标弄虚作假行为的依据《招标投标法》规定。

4强化工程合同管理。不按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投标文件订立合同。并予以处罚。严禁“阴阳合同”建设单位与中标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与中标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的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招标投标法》规定责令改正。

综合治理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六、强化监督。

1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一律不得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承包承揽工程。以及勘察、设计、施工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公开通报,监理单位一律不得转让监理业务。要建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合同及分包合同备案制度。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均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或分包合同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对于不进行合同或分包合同备案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并在资质年检中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册。有违法行为的要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及时进行查处。

2加强对施工企业建造师(项目经理)及其项目管理班子的管理。有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行为的要对承包单位、分包单位严厉处罚。并上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请求资质处理。建造师(项目经理)不得同时负责两个以上工程项目的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定期对施工现场组织检查。情节严重的扣押建造师(项目经理)资格证件。

3建设单位不依法行使分包认可管理。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串通。并将有关部门在项目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上报州纪检监察部门。允许转包、违法分包或者转让监理业务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予以公开通报。

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七、加强工程安全质量监管。

1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学习、宣传和贯彻《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等法律法规作为工作的重点。加强对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落实质量责任和义务。

2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降低工程抗震设防标准。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使用伪劣建材、降低工程抗震设防标准行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有偷工减料。责令改正,并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上报发证机关建议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

3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装饰装修特别是二次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对于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必须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并办理相关手续。违反规定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作出处罚。

4凡进入施工现场使用的建筑原材料及建筑产品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建筑原材料生产及市场流通环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5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州县市安监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各行业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受理行业管理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和共性难点问题,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分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两个层次。受本级地方政府安委会委托对行业安全生产重点环节落实监管责任的情况进行督察。协调处理行业间涉及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交叉问题,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督察时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进行;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据《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制度》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实施以属地管理为主体的层级监管制度,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州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管,结合实际制定全州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管的行业制度及管理措施,组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专项治理,对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安全监管进行督察,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承担本县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同安监部门的协作。

6切实加强建筑特种机械管理。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由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州、县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会同工商部门负责对各类特种建筑设备生产、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

严格防止不合格建筑机械进入建筑市场。流通环节和检验检测机构及检测工作的安全监察。

7严格落实企业安全质量主体职责。依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并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企业法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负主要责任;建造师(项目经理)对所负责的项目负直接责任。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所监项目负直接监理责任。施工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主体责任。监理单位对监理工程负监理责任。

8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组织建筑专业技术调查。专业技术调查是事故处理的主要依据。技术调查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事故调查组要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行技术鉴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技术调查结果。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提出行业处理意见。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

9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必须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为从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依法向当地安监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10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按照《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实施暂行管理办法》以企业为单位收取。

11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措施费作为非竞争性费用在投标报价中单列。专门用于项目施工安全。因扣减和挪用建筑安全生产措施费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施工承包合同中必须明确建筑安全生产措施费的额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扣减和挪用该项费用。

12全州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对全州建筑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的培训工作。

八、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强化建筑市场执法队伍建设

1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针对建筑市场违法违规的突出问题。持续开展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活动。严格按照《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大查处力度,将严重扰乱建筑市场秩序规避招投标和围标串标行为、不办理施工许可擅自施工行为、转包违法分包和借照挂靠行为、签订阴阳合同和不按期进行结算行为、偷工减料和擅自变更施工图纸行为以及劳务用工管理中私招乱雇行为作为整治重点。依法运用拆除返工、停工整改、经济处罚、清出市场等执法手段。使我州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2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抓好建筑市场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的市场管理、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等机构。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加强对建筑市场监督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要依法加强对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实施监督。加大对中标后工程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与检查。健全规章制度,严格执法程序,严肃执法纪律,对于执法犯法或者要坚决清除执法队伍。

3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要与惩治腐败相结合。强化建筑市场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企业资质、执业资格等行政审批。不论涉及到什么单位、什么人,加大查处力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相关规定。落实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建筑市场违法违纪案件特别是重大安全质量事故。都要排除阻力干扰,特别要严肃追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的行为,严厉查处、徇私枉法、包庇纵容建筑市场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

九、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强建筑劳务培训

1州、县市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5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意见》甘政发(59号和《省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甘建建(326号文件精神。劳动保障部门按工程总造价的3%收取工程担保金。办理施工许可证时。

建设工程监理的依据第2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通信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确保通信工程质量,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结合通信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施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信息产业部负责全国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信息产业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可以委托经信息产业部考核认定的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法对通信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第四条通信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系统集成、用户管线建设、监理等单位,必须遵守通信建设市场管理有关规定,依法对通信工程质量负责,依照本规定接受质量监督。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通信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检举、控告和投诉。

第二章质量监督内容及机构职责

第六条通信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对参与通信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以及工程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具体内容包括:

(一)对建设单位相关质量行为进行监督;

(二)对勘察设计、施工、系统集成、用户管线建设、监理等单位的相关质量行为进行监督;

(三)对各参建单位和人员的资质和资格进行监督;

(四)对参建单位执行通信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

(五)受理单位或个人有关通信工程质量的检举、控告和投诉。

第七条通信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应依据国家和信息产业部的有关法律、法规及通信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

第八条部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受信息产业部委托,负责全国通信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对省级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二)组织通信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师和质量监督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三)对国家重点通信工程实施质量监督,对跨省的通信工程组织、协调相关省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共同实施质量监督;

(四)据信息产业部的委托,开展通信工程执法检查和通信工程质量检查,参与通信工程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五)收集、分析通信工程质量状况,总结通信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经验,提出进一步搞好通信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建议。

第九条省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受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委托,负责本行政区内通信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并根据本行政区实际情况确定分支机构或派出人员。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本行政区通信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及国家重点、跨省通信工程在本行政区内的具体监督工作;

(二)参与通信工程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十条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履行质量监督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监督工程的参建单位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监督工程的施工现场和有关场所进行检查、检测、拍照、录像;

(三)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缺陷,可以责令改正;

(四)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情况,并取得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质量监督工程师及质量监督员资格应当按信息产业部的有关规定,经考核认定后方可实施通信工程质量监督。

第十二条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质量监督费。

发生通信工程质量事故需要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调查和处理时,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三条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履行质量监督职责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质量监督人员进行监督,有权对其违法、失职行为向其主管部门提出检举、控告、投诉。

第三章质量监督工作程序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的7日以前向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质量监督申报手续,其中,国家重点通信工程、跨省通信工程应向部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报;省内通信工程应向所在省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报。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办理质量监督申报手续,应填写《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见附表一),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项目立项批准文件;

(二)施工图设计审查批准文件;

(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系统集成、用户管线建设、监理等单位的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四)其他相关文件。

第十六条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受理申报后,应及时确定负责该项工程的质量监督人员,制定质量监督工作方案。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通信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针对不同专业工程的特点,明确质量监督的具体内容和监督方式,做出实施监督的计划安排,并将《通信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见附表二)通知建设单位。

第十七条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根据质量监督工作方案检查、抽查、监督通信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内容包括:

(一)核查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及有关人员的资质或资格;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系统集成、用户管线建设、监理等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建设工程从立项、勘察设计、设备采购、施工、验收全过程的质量行为和有关质量文件、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并符合规定。

(二)抽查涉及通信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内容的相关实体质量;对可能影响通信质量、设备安全、使用寿命的薄弱环节进行现场实际抽查。

(三)监督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以及在验收过程中提供的有关资料和形成的质量评定文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实体质量是否存有严重缺陷,工程质量是否符合通信工程验收标准。

第十八条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质量监督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填写《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记录表》(见附表三),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设单位及有关责任单位,责令其改正。

第十九条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到信息产业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或者受其委托的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并提交《通信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见附表四),及工程验收证书。

第二十条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向委托部门报送《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报告》(见附表五),并同时抄送建设单位。报告中应包括工程竣工验收和质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历次抽查该工程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处理情况、对该工程质量监督的结论意见以及该工程是否具备备案条件等内容。

第二十一条信息产业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或受其委托的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依据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对报备材料进行审查,如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应在收到备案材料15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责令停止使用,由建设单位组织整改后重新组织验收和办理备案手续。

第二十二条未办理质量监督申报手续或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通信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第二十三条通信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建设单位必须在24小时以内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信息产业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及相应的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报告。

第四章罚则

第二十四条通信工程的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信息产业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或受其委托的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责令其改正,并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按照本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

(二)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

(三)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程监理而未实行工程监理的;

(四)未按照本规定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

第二十五条建设单位选择未经信息产业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审查同意或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系统集成、用户管线建设、监理等单位承担通信建设项目的,信息产业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或受其委托的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责令其改正,并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六条通信工程的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信息产业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或者受其委托的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责令其改正,并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

(二)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

(三)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

第二十七条勘察设计、施工、系统集成、用户管线建设、监理等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通信工程或者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通信工程的,信息产业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或者受其委托的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八条通信工程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监理单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信息产业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或者受其委托的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责令其改正,并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九条勘察设计单位未按照通信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信息产业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或者受其委托的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责令其改正,并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材料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文件和通信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信息产业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或者受其委托的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责令其改正,并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一条通信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或者将不合格的通信工程按照合格签字的,信息产业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或者受其委托的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责令其改正,并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罚;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应降低其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监理单位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建设工程监理的依据第3篇

关键词:工程监理;信息管理;工程项目

现代工程监理的信息管理是建设工程监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工程监理方根据工程项目的设计方案、施工进度、项目投资等内容进行的监理信息资料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加强现代工程监理信息资料的收集,是保证建设工程监理顺利开展的重要条件,也是工程监理效果的直接反映。只有将现代工程监理信息管理落到实处,才能充分把握建设工程的各个环节,进而达成工程监理的最终目标。因此,加强现代工程监理信息管理,做好与建设工程相关的信息资料收集工作,不仅能促进工程监理事业的发展,同时对现代工程的发展来说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现代工程监理信息管理的重要意义

1.1 工程监理信息管理提供工程建设的原始依据

建设工程的监理信息资料是对工程建设过程的记录,是工程监理方查询工程情况的书面或其他媒介记录依据,也是建设工程在最后评估验收环节的原始依据。可以说工程监理信息的收集以及管理是工程监理工作开展的前提和基础准备环节。完善的工程监理信息管理则需要依靠准确、全面的建设工程数据收集、资料加工、系统的整理和分析等过程,最终形成详实、准确的工程建设信息资料,并在工程监理人员需要时得到信息资料的及时支援,监理人员根据在监理日志、监理检测记录、监理通知、监理旁站记录中的记载可以较准确地提供依据,帮助工程监理人员快速判断建设工程是在哪些环节存在问题,并及时寻找到相应的解决对策。

1.2 工程监理信息管理是检验工程监理质量的重要依据

建设工程的监理规划制定、工程监理细则的实施、设计图纸的完成、工程监理组织方法、建设工程的安保方案制定、工程审查报告、建设工程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工程监理会议记录、工程竣工成果验收等诸多环节,都需要详细的记录,并进行分类整理,将这些信息档案作为开展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重要依据。这些重要的材料组成的建设工程的监理资料,要进行妥善的分类保管。可以说建设工程监理信息资料管理决定了工程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1.3 工程监理信息管理是日后查证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的重要依据

建设工程的监理信息资料要比工程施工单位的记录信息更加完整和准确,它涉及到工程项目建设的各个环节,从工程的图纸设计到工程招投标资料记录、再到工程的建设施工过程等,都有比较完整且具体的资料记录。此外,工程监理信息资料主要来源于工程的施工现场实施的抽样检查和监理平行检查等息息相关,工程信息资料记录得更加客观、公正。这有利于日后相关审计部门对工程建设过程进行审计时,能提供更加准确、全面的监理信息资料,帮助审计部门找出工程审计依据。

2 现代工程监理信息管理的内容

建设工程的信息管理是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信息资源进行妥善的规划、组织和控制的一项重要的工程组织活动,同时它也是一项社会活动。工程监理信息管理的过程主要包含对工程信息的收集、加工、整理、储存、运用等环节。其最主要的目的是为建设工程监理活动提供准确、详实的文件依据,并通过数据信息的支持,以此来帮助建设工程的决策者更好地领导项目建设活动,以此来保证工程施工的质量、安全,更能有效掌握工程的动态投资。现代工程监理信息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工程档案、工程监理资料、文件资料、计算机辅助资料等。是建设工程各个环节完成后所形成的文件档案,并根据资料的特征、类型等进行整理和分类。监理信息资料是工程监理人员开展各项监理工作最重要的资料,主要包括工程项目报表、工程施工监理控制资料、工程支付报表以及建设工程施工进度表等。工程监理信息管理的文件包括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上级批示文件、工程设计文件以及参建单位的来往文件等。此外,工程监理信息管理还包括工程的监理例会、工程专题会议等的会议记录。

3 加强现代工程监理信息管理的对策

要充分发挥工程监理信息管理的作用,就需要针对工程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实效性等特征来采取与其相适应的对策方法,让建设工程监理的信息管理成为工程监理部门最重要的数据依据,以此来更好地为工程监理活动服务。

3.1 建立健全建设工程监理信息管理制度

建立一整套完善的建设工程监理信息管理制度对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的施工流程、把握工程监理工作的规律、努力提升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效率及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都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建设工程监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工程监理信息管理制度来收集、分析和保管有关的工程资料和文件。具体的制度方案主要包括这几个反面的内容:(1)建设工程文档资料管理的工作流程;(2)工程文件的管理办法;(3)具体的公文处理意见及办法;(4)建设工程资料信息和相关文件的保管办法,等等。

3.2 建立电子信息管理系统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计算机技术在工程监理信息管理中的使用越来越多。采用计算机信息管理,能够比较全面、高效地提升工程监理信息管理的质量和工作效率。建立一个规范化的监理信息电子信息系统,能够通过先进的计算机技术来对建设工程的施工流程、工程进度、工程的质量安全等的信息资料进行完善的电子分档管理,及时向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与工程相关的各种文档,及其登记、接收、发送和技术供应(如图纸需求计划等)数据,并按照发包人有关档案管理要求,做好文档的整编与归档。这有利于工程监理工作开展的更有条理性,也方便分项资料的查找。

3.3 开展监理信息管理工作的要点分析

建设工程的监理信息管理是与工程监理活动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它为工程监理工作的开展提供数据、文字信息的支持。在工程监理信息管理的过程中,需要注意将监理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储存等过程联合起来,形成一个有效的系统链条。工程监理人员在开展监理信息管理活动时,应该注意这几个方面的问题:(1)明确建设工程的信息流程。这是保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顺利开展的一个前提条件。工程监理部门要始终保持对工程监理信息流程的把握,要确保工程监理信息在监理部门内部得到比较顺畅的流通。(2)加强对信息的整理和存储保管。为了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工程监理信息管理除了要获取全面、准确的信息资料外,还要加强对工程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建设工程的投资情况等进行全面的分析,并及时整理相关的资料信息,以此来为工程决策活动和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开展提供可靠的文件依据。(3)信息的使用。经过加工处理的信息将以各种形式提供给工程监理人员,如报表、文字、图形、图像等。此外,还要尽可能应用计算机提供电子版本信息,以此来提高建设工程监理信息的使用效率。

现代工程监理信息作为工程监理活动开展最重要的依据,加强工程监理信息管理,加强对信息收集、信息传输、信息加工和信息储存等各个环节的重视,努力提升工程监理信息管理的水平,以此来为建设工程的监理活动提供更好的服务。

参考文献

[1]王巧丽.浅谈如何做好工程监理信息管理工作[J].山西水利,2008(01).

[2]马峰.刍议如何做好监理工作的信息管理[J].科技信息,2010(30).

建设工程监理的依据第4篇

建设工程的监理信息资料要比工程施工单位的记录信息更加完整和准确,它涉及到工程项目建设的各个环节,从工程的图纸设计到工程招投标资料记录、再到工程的建设施工过程等,都有比较完整且具体的资料记录。此外,工程监理信息资料主要来源于工程的施工现场实施的抽样检查和监理平行检查等息息相关,工程信息资料记录得更加客观、公正。这有利于日后相关审计部门对工程建设过程进行审计时,能提供更加准确、全面的监理信息资料,帮助审计部门找出工程审计依据。

2现代工程监理信息管理的内容

建设工程的信息管理是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信息资源进行妥善的规划、组织和控制的一项重要的工程组织活动,同时它也是一项社会活动。工程监理信息管理的过程主要包含对工程信息的收集、加工、整理、储存、运用等环节。其最主要的目的是为建设工程监理活动提供准确、详实的文件依据,并通过数据信息的支持,以此来帮助建设工程的决策者更好地领导项目建设活动,以此来保证工程施工的质量、安全,更能有效掌握工程的动态投资。现代工程监理信息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工程档案、工程监理资料、文件资料、计算机辅助资料等。是建设工程各个环节完成后所形成的文件档案,并根据资料的特征、类型等进行整理和分类。监理信息资料是工程监理人员开展各项监理工作最重要的资料,主要包括工程项目报表、工程施工监理控制资料、工程支付报表以及建设工程施工进度表等。工程监理信息管理的文件包括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上级批示文件、工程设计文件以及参建单位的来往文件等。此外,工程监理信息管理还包括工程的监理例会、工程专题会议等的会议记录。

3加强现代工程监理信息管理的对策

要充分发挥工程监理信息管理的作用,就需要针对工程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实效性等特征来采取与其相适应的对策方法,让建设工程监理的信息管理成为工程监理部门最重要的数据依据,以此来更好地为工程监理活动服务。

3.1建立健全建设工程监理信息管理制度

建立一整套完善的建设工程监理信息管理制度对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的施工流程、把握工程监理工作的规律、努力提升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效率及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都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建设工程监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工程监理信息管理制度来收集、分析和保管有关的工程资料和文件。具体的制度方案主要包括这几个反面的内容:(1)建设工程文档资料管理的工作流程;(2)工程文件的管理办法;(3)具体的公文处理意见及办法;(4)建设工程资料信息和相关文件的保管办法,等等。

3.2建立电子信息管理系统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计算机技术在工程监理信息管理中的使用越来越多。采用计算机信息管理,能够比较全面、高效地提升工程监理信息管理的质量和工作效率。建立一个规范化的监理信息电子信息系统,能够通过先进的计算机技术来对建设工程的施工流程、工程进度、工程的质量安全等的信息资料进行完善的电子分档管理,及时向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与工程相关的各种文档,及其登记、接收、发送和技术供应(如图纸需求计划等)数据,并按照发包人有关档案管理要求,做好文档的整编与归档。这有利于工程监理工作开展的更有条理性,也方便分项资料的查找。

3.3开展监理信息管理工作的要点分析

建设工程监理的依据第5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工程管理;监理作用

1工程监理概述

工程监理的主要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工程建设单位掌握着选择监理单位的委托权,工程建设单位可以根据整个建设工程的发展情况和企业自身的情况并结合工程的具体信息,对监理单位进行选择,平切支付相应的监理报酬;②工程监理不只是单纯的对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同时还会全面监督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加强对资金花费、运作周期、工程安全等各方面的监督管理;③建设工程监理工作需要以工程项目的设计方案、工程监理合同、建筑法律法规、建筑项目的质量标准为主要依据来进行监理工作;④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承建单位是没有从属关系的三个个体,因此监理单位要以独立、客观的态度维护建设单位的利益,同时也不能忽视了承建单位的权利;⑤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之间进行联系的主要桥梁就是工程监理单位,既可以协调他们之间的关系,又可以起到良好的沟通作用,以此来确保整个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2建设工程监理在发挥的作用

2.1设计阶段中发挥的作用

在建设工程的设计阶段,工程监理的主要工作就是对工程投资、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进行全方位的管控。在工程设计阶段,监理人员需要熟悉地了解施工单位的主要意图和整个建设工程的主要功能和自身价值,因为只有控制好设计阶段的质量才能为监理工作的顺利完成奠定基础。监理人员在进行工程设计方案验证的时候,要充分明确施工单位建设项目所需要的功能和达到的使用价值,对工程项目的资金、功能、技术之间进行相互的协调,促进建设项目质量达到坐高标准,最终提高建设企业的经济效益。

2.2实施阶段中发挥的作用

工程项目实施阶段是整个建设项目中最为重要的一个阶段。在这个阶段,监理人员要把实现工程项目最优化作为根本目标,运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对施工现象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加强对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动态管控,对设备、材料、方案、资金等各方面要素进行严格管理。整个建设项目实施的最终目标就是加强对工程进度的有效控制,监理人员可以通过对投资金额、劳动力素质、工程技术设备、工程难易程度等因素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最终保证建设工程项目可以按原计划完成。

3房屋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要点

3.1完善质量监管体系

(1)建立健全质量监督管理制度。要想提高房子修建工程质量水平,首要做的作业即是有一个科学合理的管理准则作确保,它可以为质量监管办法的有用实行供给参阅依据。房子修建工程施工是一个杂乱的进程,各个期间都有不同的参加主体,在确保房子修建工程的各个期间参加主体以及内部联络的基础上,构成一个较为完好的内部联络的质量确保体系。这样施工进程中的各个单位能够进行有用的联接,相互配合、相互联络,才能够确保施工的各个环节的合理性。另外还应该依照标准的准则请求进行规范化的操作,减少不必要的问题呈现,在准则上不断强化,这也会对工程全进程构成一种隐形的约束力,有利于质量监管作业的顺利开展。(2)合理挑选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本身水平的高低能够直接决议着房子缔造的工程质量,因此,房子修建工程的质量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施工单位本身的综合实力。当前修建商场施工单位很多,同一类型的工程也许会有多个施工单位招标,这就会给最终的挑选带来必定的艰难。因此开发商在对施工单位进行挑选时,就需要对其进行综合的剖析,考虑到它的施工水平、施工经验、资质凹凸等多个方面。而且也要依据施工工程的实际情况和特点,有针对性的断定适宜的施工单位,尽最大努力地挑选那些资质高、施工经验丰富且施工技术先进的施工单位。这样才能够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准则,并且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3.2加强施工准备阶段监理管理

(1)设计阶段监理管理。在建设工程中,设计阶段的监理工作主要包括对设计规划、结构规划和设备规划等几方面内容的管理。建设工程具体职工的主要依据就是工程图纸,在图纸中会对整个建设工程的空间结构、建设结构、给排水工程、电气照明、暖通工程等系统工程给出详细的规划设计。这时候监理人员就要以设计图纸和规定为主要依据,对整个工程进行监管,准确把控图纸规划的宗旨和对施工技术的具体要求,熟练的应用监理软件对工程总的问题进行总结整改,为建设项目图纸的顺利使用提供基本保证。(2)成本、进度监理管理。在建设工程的设计阶段,工程监理需要以合同规定的工期目标和工期要求进行规范化管理,同时还要加强运筹学及网络计划技术等科学手段的应用,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和计划进度设计,监理人员根据以上内容加强对监理工程规章制度的详细制定,保证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为具体工期目标的实现提供可靠依据。加强对工程成本的监理主要是在建设工程进行的前期加强可行性研究,为建设单位的投资决策提供部分依据。加强对设计方案、标准、工程预算等各方面的审查,对设计变更和工程量进行严格的成本预算,对工程款的签证、播发和索赔等进行技术分析,保证在工程建设中遇到突况的时候能够启动应急措施。(3)原材料质量监理管理。无论在任何建设工程中,建设材料和设备都是必不可缺的基本保障,监理人员需要加大工作力度对施工中材料的采购、运输、存放等多方面进行严格管控。监理单位可以加强对材料预测系统的应用,加强对建筑材料的严格把关,对材料管理规范进行细致的制定,加强材料进场制度的建立,最材料的质量进行严格管理。另外,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监理人员在对材料选择上还应该尽可能的选用环保节能材料,这样既可以响应国家号召,又可以为企业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4结束语

总之,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可以有效地提高建设工程的工程质量,实现建设工程投资、进度、质量三方提高。在整个建设工程进行过程中,监理企业需要不断提高监理工程师的整体素质水平,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各个阶段的科学监管,加强对设计方案的审查,做好工程的质量检验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将监理工程师的作用最大化,最终实现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最优,建设工程企业经济效益最优。

参考文献:

[1]邵长伦.工程监理在公路建设项目中作用的研究[D].青岛理工大学,2013.

建设工程监理的依据第6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工程管理;监理作用

1工程监理概述

工程监理的主要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工程建设单位掌握着选择监理单位的委托权,工程建设单位可以根据整个建设工程的发展情况和企业自身的情况并结合工程的具体信息,对监理单位进行选择,平切支付相应的监理报酬;②工程监理不只是单纯的对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同时还会全面监督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加强对资金花费、运作周期、工程安全等各方面的监督管理;③建设工程监理工作需要以工程项目的设计方案、工程监理合同、建筑法律法规、建筑项目的质量标准为主要依据来进行监理工作;④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承建单位是没有从属关系的三个个体,因此监理单位要以独立、客观的态度维护建设单位的利益,同时也不能忽视了承建单位的权利;⑤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之间进行联系的主要桥梁就是工程监理单位,既可以协调他们之间的关系,又可以起到良好的沟通作用,以此来确保整个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2建设工程监理在发挥的作用

2.1设计阶段中发挥的作用

在建设工程的设计阶段,工程监理的主要工作就是对工程投资、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进行全方位的管控。在工程设计阶段,监理人员需要熟悉地了解施工单位的主要意图和整个建设工程的主要功能和自身价值,因为只有控制好设计阶段的质量才能为监理工作的顺利完成奠定基础。监理人员在进行工程设计方案验证的时候,要充分明确施工单位建设项目所需要的功能和达到的使用价值,对工程项目的资金、功能、技术之间进行相互的协调,促进建设项目质量达到坐高标准,最终提高建设企业的经济效益。

2.2实施阶段中发挥的作用

工程项目实施阶段是整个建设项目中最为重要的一个阶段。在这个阶段,监理人员要把实现工程项目最优化作为根本目标,运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对施工现象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加强对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动态管控,对设备、材料、方案、资金等各方面要素进行严格管理。整个建设项目实施的最终目标就是加强对工程进度的有效控制,监理人员可以通过对投资金额、劳动力素质、工程技术设备、工程难易程度等因素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最终保证建设工程项目可以按原计划完成。

3房屋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要点

3.1完善质量监管体系

(1)建立健全质量监督管理制度。要想提高房子修建工程质量水平,首要做的作业即是有一个科学合理的管理准则作确保,它可以为质量监管办法的有用实行供给参阅依据。房子修建工程施工是一个杂乱的进程,各个期间都有不同的参加主体,在确保房子修建工程的各个期间参加主体以及内部联络的基础上,构成一个较为完好的内部联络的质量确保体系。这样施工进程中的各个单位能够进行有用的联接,相互配合、相互联络,才能够确保施工的各个环节的合理性。另外还应该依照标准的准则请求进行规范化的操作,减少不必要的问题呈现,在准则上不断强化,这也会对工程全进程构成一种隐形的约束力,有利于质量监管作业的顺利开展。(2)合理挑选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本身水平的高低能够直接决议着房子缔造的工程质量,因此,房子修建工程的质量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施工单位本身的综合实力。当前修建商场施工单位很多,同一类型的工程也许会有多个施工单位招标,这就会给最终的挑选带来必定的艰难。因此开发商在对施工单位进行挑选时,就需要对其进行综合的剖析,考虑到它的施工水平、施工经验、资质凹凸等多个方面。而且也要依据施工工程的实际情况和特点,有针对性的断定适宜的施工单位,尽最大努力地挑选那些资质高、施工经验丰富且施工技术先进的施工单位。这样才能够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准则,并且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3.2加强施工准备阶段监理管理

(1)设计阶段监理管理。在建设工程中,设计阶段的监理工作主要包括对设计规划、结构规划和设备规划等几方面内容的管理。建设工程具体职工的主要依据就是工程图纸,在图纸中会对整个建设工程的空间结构、建设结构、给排水工程、电气照明、暖通工程等系统工程给出详细的规划设计。这时候监理人员就要以设计图纸和规定为主要依据,对整个工程进行监管,准确把控图纸规划的宗旨和对施工技术的具体要求,熟练的应用监理软件对工程总的问题进行总结整改,为建设项目图纸的顺利使用提供基本保证。(2)成本、进度监理管理。在建设工程的设计阶段,工程监理需要以合同规定的工期目标和工期要求进行规范化管理,同时还要加强运筹学及网络计划技术等科学手段的应用,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和计划进度设计,监理人员根据以上内容加强对监理工程规章制度的详细制定,保证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为具体工期目标的实现提供可靠依据。加强对工程成本的监理主要是在建设工程进行的前期加强可行性研究,为建设单位的投资决策提供部分依据。加强对设计方案、标准、工程预算等各方面的审查,对设计变更和工程量进行严格的成本预算,对工程款的签证、播发和索赔等进行技术分析,保证在工程建设中遇到突况的时候能够启动应急措施。(3)原材料质量监理管理。无论在任何建设工程中,建设材料和设备都是必不可缺的基本保障,监理人员需要加大工作力度对施工中材料的采购、运输、存放等多方面进行严格管控。监理单位可以加强对材料预测系统的应用,加强对建筑材料的严格把关,对材料管理规范进行细致的制定,加强材料进场制度的建立,最材料的质量进行严格管理。另外,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监理人员在对材料选择上还应该尽可能的选用环保节能材料,这样既可以响应国家号召,又可以为企业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4结束语

总之,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可以有效地提高建设工程的工程质量,实现建设工程投资、进度、质量三方提高。在整个建设工程进行过程中,监理企业需要不断提高监理工程师的整体素质水平,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各个阶段的科学监管,加强对设计方案的审查,做好工程的质量检验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将监理工程师的作用最大化,最终实现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最优,建设工程企业经济效益最优。

作者:肖琴 单位:江苏誉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建设工程监理的依据第7篇

关键词:测绘工程,监理,建议

中图分类号: P2文献标识码: A

随着经济的发展,对测绘信息产品的需求开始旺盛。测绘工程属于一种技术、知识密集型的地理信息建设项目。当前,很多测绘项目其投资都是非常大,技术比较复杂、建设的周期和组织管理的难度都是与以前测绘工程有很大的区别。监理工作是对工程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的控制、管理和检测,能够有效预防和避免工程出现的各种质量问题的产生。因而,测绘工程监理是当前测绘工程所需要的,其能够有效消除测绘业界经常出现的违法问题、质量问题和粗制滥造问题等等,能够有效的约束测绘行业的不正当竞争,达到控制工期、保证质量和降低造价的目的。因此,在测绘工程中引入监理机制可以说是保证工作质量最为有效的手段。

一、测绘工程监理的概论

测绘工程监理是监理方和建设方签订合同,监理方依法为测绘工程项目的工程方提供的智能的监理服务。双方建立的合同是一种服务合同,依据合同的要求,监理方受到建设方的委托对实测单位的生产进行全程控制、服务和管理。

(一)测绘工程监理的基本依据

测绘工程监理是一项比较社会化、专业化的的单位项目管理,其是以控制理论、管理理论和组织理论作为其理论基础的。测绘工程监理跟其他的行业监理一样,有着相同的基本依据。首先,是法律依据,比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合同法》、《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测绘法》《测绘管理条例》、《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其次,是技术依据。测绘工程的技术依据,就是在监理的监督下,工程的质量是符合合同、工程质量标准所要求的工程质量。技术要求就是监理单位通过审查测绘生产技术设计书,建设单位和测绘生产方所签订的合同中明确要求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等。目前的技术依据主要有:《国家Ⅲ、Ⅳ等水准测量规范》、《1:500,1:1000,1:2000 地形图图式》和《城市测量规范》等。

(二)测绘工程监理的内容

测绘工程监理是根据工程进度而进行,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1.准备阶段的监理

根据有关国家的规定,在施工前期的时候,首要对测绘单位的生产条件进行检查,比如资质是否符合测绘规定、项目人员资质、人员构成进行审核,对人员的施工前的培训情况。其次,要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比如全站仪、水准仪、GPS接收机等,主要是其检查其时间是否有效,仪器的精密度是否达到质量规范和目标的要求,设备是否满足作业的要求和进步的要求。最后,要对进入工地的原料进行审查分析,主要是地形图纸是否准确和实时,控制点的资料精度是否符合质量要求。

2.实施阶段的监理

工程实施阶段,是一个动态过程,对于实施阶段的监理关系着工程质量。因而监理单位必须对地形测绘工程实施全程、全方位的建立,主要分为控制阶段、野外数据采集极端和数据编辑成图阶段。在野外作业的时候,一定检查安全措施,做到文明、安全生产。在对这些活动中,一旦发现有质量问题的时候,一定要及时整改,弥补缺陷。如果这个质量问题施工方并没有整改,就要及时通知建设单位。

3.验收阶段的监理

验收监理的内容为:第一,对测绘生产方提交的资料的检查:技术总结报告与技术设计书一致性;首级控制点布网略图导线布网略图四等水准布网图应清晰,点之记、导线、水准资料观测原始记录无遗漏,成果资料提供符合合同,技术设计书要求,坐标系高程系表示清楚;子文档(GPS数据电子记录的导线水准原始资料电子地图文本文件)的格式统一等。[1]第二,对生产的过程、质量检查的记录进行验证、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等。第三,根据监理过程做出的质量记录进行总结,进行数据分析,撰写监理报告。

二、测绘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

测绘工程监理虽然在实践过程确实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目前测绘质量管理体系还是沿用了计划时期的管理模式,没有很好适应当前的市场经济环境,在监理的过程中出现很多问题。

(一)测绘工程监理单位不够规范

测绘工程监理是一个专业化、技术性的工作。目前在市场中从事监理工作单位简单可以分为3类:省级测绘质检站、测绘生产单位、地理信息软件公司和数据加工公司。但是从专业型的角度来看,这些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监理单位,只是承担了监理中一部分工作,这与真正的监理是有很大差距的。另外,工程监理单位中的从业人员结构不合理,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技术能力、专业结构都是满足不了工作需要的。很多监理人员对监理工作的性质、行为准则、技术标准和定位都缺乏掌握,这些人员的工作能力无法满足业主的需要,降低了工作效率。

(二)行业技术规范、法规都比较缺乏

测绘工程监理貌似有很多的规定,但是并没有针对性的立法规定,都是参照或者适用其他的规定,使得测绘工程监理没有明确的支撑依据,给适用带来一定的困难。另外,由于监理在测绘工程的时间不是很长,没有明确技术规范、等级标准和费用标准,使得监理单位没有明确的操作规程,容易出现混乱。

(三)监理单位的工作环境不理想

目前,很多业主和监理的单位签订合同后,不能以平等的身份跟监理单位合作,而且对于监理单位的要求很多超出合同的要求,其授权过于狭窄,导致监理单位不能很好的发挥作用。很多业主在招投标对监理单位是规定的,在实施过程无法改变,导致监理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无法改变人员配置和技术方案,出现问题后,监理单位工作很难令人满意。

三、对测绘工程监理的建议

(一)建立监理单位等级,严格审核资质

针对当前监理单位的混乱,在我国应当建立监理单位等级,并且促使监理单位进入市场,转变运营的方式。对其上报的资料要严格审查,保证期的资质是符合国家规定,也是符合行业规范的,促使测绘工程监理单位的规范化,保证监理单位的秩序化。

监理单位人员的资质也要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的资质的人员淘汰,对不符合的单位淘汰,并且及时对监理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法律、技术规范的培训,促使其有较高的管理协调能力,业务能力和技术能力提高,提高监理人员的整体素质。

(二)建立健全监理法律法规和行业技术规范

目前测绘工程监理单位是比较缺乏的,促使其的发展,这就要求立法上对其明确,制定测绘工程监理规定和行业技术规范,为其在实践中提供法律依据和技术规范,促使其的健康发展。

(三)积极规范监理市场,提倡契约精神

监理单位的工作环境不理想与当前建设单位的人员素质有关系,也与当前测绘工程监理市场的无序化有关。只有促使监理单位的规范化,人员的法制意识提升,才能够保证专业化,符合资质的监理单位为建设单位服务。另外,在我国积极宣传策划工程的法律法规,提倡契约精神,促使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监理平等关系,监理单位积极争取权利,才能够更好为建设单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