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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工作方案(合集7篇)

时间:2022-06-10 22:30:32
综治工作方案

综治工作方案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助推“五个”建设,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保障库区水环境安全为目标,加强次级河流流域工业点源、农业面源、城镇污水以及生活垃圾治理,积极进行生态保护和修复,实现流域水环境质量满足水域能力要求和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促进流域社会经济的持续科学发展。

二、工作目标

年前确保有关次级河流水质不出现发黑、发臭现象,年前达到相应水域功能的水质要求。

三、工作任务

(一)完成次级河流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编制和报批。

环保分局组织专业机构对次级河流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审查后,以新区管委会名义报送市发改委、市环保局。

(二)推进次级河流综合整治项目实施。

新区次级河流综合整治工作按照实施方案予以推进。一是生活污染源整治。对流域内城镇、500人以上的集中居民点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均要求进行治理。生活污水进入主城规划建设的污水处理厂处理,不能进入的另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垃圾按城区规定统一管理,建立垃圾收运系统,统一收集、统一处理;二是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禁止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对已有的养殖场视为非法,一律予以取缔;三是工业污染整治。关闭流域内所有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工业企业。对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要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四是生态修复要结合“森林”建设进行。

(三)加快域内城市污水和雨水管网建设,实现雨污分流。选择合适位置建设临时性市政污水处理设施,确保污水进入嘉陵江前达到相应的标准或要求。

(四)加大对有关次级河流内各类污染源的监督管理,确保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和河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次级河流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次级河流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管委会成立次级河流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徐南雄任组长、高新区环保分局局长许布策任副组长,社会发展局、财政局、建设局、规划办、市政局、森工办、环保分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五、责任分解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次级河流综合整治工作;敦促有关项目单位推进项目各项工作;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联络员会等会议,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按照市次级河流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相关要求开展次级河流综合整治“双目标”考核。

社会发展局:负责取缔畜禽养殖和指导面源污染治理。

财政局:负责衔接落实项目资金,会同相关部门负责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建设局:负责项目设计环节相关审批工作,负责项目建设期的指导和监督,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对项目建设质量进行检查,协调指导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市政局:加快推进污水管网和垃圾收运系统建设,强化对建成污水管网的监管和养护工作,负责对次级河流雨污管网的整治工作,并汇总和提供相关资料。

环保分局:负责次级河流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协调、指导次级河流污染综合整治工作,负责组织对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审查,组织开展次级河流水质监测,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和监管,组织专家对次级河流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编写和审查。

规划办:负责及时办理项目建设选址、规划方案审查及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提供相关规划资料。

森工办:负责次级河流流域生态修复并汇总和提供相关资料。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考核

各相关部门是实现次级河流水环境控制目标的实施主体,对辖区内流域水环境质量负责。要把推进次级河流项目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明确目标任务,建立工作机制,将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建设进度和次级河流水环境质量纳入工作考核。

综治工作方案第2篇

按照市政法委的要求,坚持"整改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集中时间,以维护稳定安全为重点,排查安全隐患和不稳定的因素,推动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为促进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建立健全的社会治安综治重点整治组织领导工作机构,进一步加强了社会治安重点整治的领导。成立社会治安综治重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综治办,由综治办主任由副书记兼任,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各项工作。

二、积极配合协助派出所、工商所、劳动站、教育办等职能部门,重点对辖区内安全和管理工作及学校周边环境进行排查。

综治工作方案第3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十一次扩大会议精神,以迎接“文化节”盛会和创建全国首批文明城市为核心任务和重要抓手,举市动员,全民参与,条块联动,开展大规模、超强度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全面清理环境卫生“脏、乱、差”和整治市容市貌“破、旧、乱”现象,干成一批平时想干不好干、干不好的难事,解决一批市容环境的薄弱环节,攻克一批城市管理的难点顽症,让老百姓在短时间内感受到身边市容环境的明显变化,实现城市面貌的显著改观和管理水平的跨越式提升。

二、主要任务和目标

紧紧围绕“迎创”任务,以“文化节”为节点,高起点筹划、大力度整治、超常规整合、跨越式提升。突出城市管理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的整改,显著提升环境卫生质量;突出秩序整顿和强化管理,显著提升长效管理的能力和水平;突出市容市貌的整合出新,显著提升河东的城市形象。通过八个月的环境集中整治和景观突击建设,实现“四优一金”的综合整治工作目标,即环境优美、管理优化、秩序优良、服务优质,夺取市容市貌“金牌”。

三、整治内容

重点抓好十大专项整治工作:

(一)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全面整治103公里铁路沿线脏、乱、差,完善铁路沿线各类垃圾收集和清运环节,落实沿线环境改造出新、绿化建设措施,进一步明确铁路部门与区之间的职能和职责,加强对铁路沿线及两侧环境责任区范围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市容法规的行为严格处罚,全面达到“四无一有”标准(即:无暴露垃圾、无残墙破房、无粪坑旱厕、无废品杂物;有绿化隔离带或隔离墙,推广主体绿化),努力打造铁路沿线“环境优美、安全文明、交通顺畅、管理有序”的窗口形象。

(二)道路整治。重点建设6条城市景观道路,整修出新和亮化一批跨外河桥梁,整治城市道路积水淹水片区,实施市区照度不达标道路的路灯建设。开展主城区城市道路交叉口路面、道路窨井盖和道路路名牌专项整治,实施隧道维修工程,整修一批跨河桥梁、立交桥和人行天桥,提升城市道路总体水平。

(三)房屋出新整治。加强对全市重点地区房屋整修出新,围绕16个“文化节”主要场馆和中山东路、中央路等11条主干道以及55个宾馆、饭店,对800幢房屋进行平改坡或立面出新、屋顶整修,重点解决房屋陈旧破损,影响市容观瞻问题。通过房屋整治,拆除屋顶违法建筑,实施屋面及立面的整修出新,达到与周边环境的和谐统一。

(四)广告招牌专项整治。清除各类非法设置和低档次户外广告和标志,出新破损陈旧招牌和门头装璜,整治横(条)幅布幔和残损、废弃、停用的各类广告牌,彻底清除“广告楼”。在此基础上,抓紧对主次干道及繁华地段广告、店招的统一规划和设计,力求设置形式新颖独特、美观、艺术和多样化,全面提升我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档次和水平。在开展综合整治的同时,对一些条件成熟的路段有针对性的进行环境包装,为下一步广告设施的市场化运作打下基础。要强化管理,重视道路两侧文化围墙建设,各区都要选择一些路段,因地制宜,高标准地建设出新一批围墙、护栏,确保道路景观明显提升。

(五)工地环境和渣土运输专项整治。规范建筑工地、市政工地、房屋拆迁工地和堆场的管理,施工现场做到定时洒水降尘,无粉尘蔓延,进出口地表要实施硬化,按规定设置冲洗台和冲洗设施,确保净车出场。加强建筑渣土运输全过程的管理,实行密闭运输,防止抛撒滴漏,对违法运输车辆一律从严处罚。环卫作业要加大湿式作业的推进力度,实行定时清扫。主城区现有工厂企业等单位烟囱无黑烟,对城市汽车尾气排放实施必要的监控,同时要加强对“文化节”场馆及运

动员住地周围和活动场所附近的24小时噪音控制。

(六)进出城道路环境综合整治。城市进出口道路做到路面平整,无挖掘占用,

无违章搭建,秩序良好。公路两侧路牙整齐无缺损,排水管道畅通,路牌、广告、店招规范整洁无污损。沿线无垃圾及堆放点,无残破建筑,无占道经营,无“三乱”现象。建筑物(围档)要粉刷一新,路坡整洁,路沟疏浚平整,道路清扫及时,绿化带整齐,消除黄土现象。

(七)环境卫生整治。要以“清洁河东”为主题,进一步广泛发动群众,人人动手整治环境,全面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不断提高全民卫生意识。各区县政府要组织对辖区内建筑工地、城郊结合部、区际交界处、新老居民区、沿河两岸等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加强对各类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部队营区、机关院校、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家庭内外环境的卫生大清理,清除卫生死角和散存垃圾,做好预防性消杀;加大对拆迁(违)工地的环境整治,及时清运建筑垃圾,杜绝生活垃圾随意混堆现象;清理各类建筑物屋顶堆积杂物和散在垃圾,做好临街楼宇等建筑物立面清洗;及时处理居住区下水道堵塞、污水及化粪池漫溢、低洼积水等问题,做好清掏和消毒工作;大力开展除四害工作,落实虫害防制措施;继续抓好主城区及文化节场馆、运动员驻地等重点地段的拆违工作,确保城区新搭违建零目标。

(八)城市“三乱”专项整治。继续加强对全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各类建(构)筑物及设施设备上的乱贴乱画、乱喷乱涂、乱刻乱写等影响市容环境的“牛皮癣”的清理,进一步明确各责任单位之间的职责,扩大和深化市场化运作步伐,充分发动群众,建立有奖举报制度,运用法律手段,严厉打击制假贩假行为。

(九)占道经营专项整治。集中力量开展占道经营、夜市排档、自发马路市场、瓜果摊、违规书报摊、修旧摊点等整治活动。取缔各类违章占道经营行为和出摊出场经营活动,对占道影响交通、市容和老百姓出行的要严肃查处。重点打击沿街占道的无证游商浮贩以及污染环境的占道烧烤、大排档等。建立健全各项督查、巡查制度,不间断地取缔和打击倚门开店、占道经营行为,实现长效管理。

(十)车容车貌专项整治。全面清理城区范围内各类交通客货运营、公交、出租、建筑及市政工程、环境卫生、旅游等行业,以及机关、企事业等单位车辆的车容车貌,在开展集中整治,加大查处力度的同时,建立和完善以行业管理为主的长效管理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系统、本部门、本行业及本线路、站点车辆车容车貌的管理,强化落实责任和监督机制,确保不清洁车辆不出场、不上路、不进城区。同时,严格市区各车辆清洗站点的规范管理。

四、组织领导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区县分别成立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蒋宏任总指挥,徐正、戴宁、吕庆任副总指挥。成员有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政府办公厅、市委宣传部、市纪委(监察),市法制办、、计委、建委、规划、市容(行政执法)、环保、房产、国土、市政公用、园林、交通、水利、公安、司法、工商、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财政、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地铁指挥部、河东警备区、河东铁路分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区区长。

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魏竹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市容管理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市政公用局、市环保局、市房产局负责人兼任,办公室由若干工作小组组成。

市指挥部主要职能:制定全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政策,综合协调各区县整治过程中的主要矛盾,审定重大项目实施方案,分解下达整治项目,检查督促重大项目实施的进度。

五、方法步骤

根据工作性质、任务的需要,按照先易后难,先重点后一般,先硬件建设、后易于突击工作的顺序,分四个阶段由点到面逐步推开。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把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时序节点,高标准完成各阶段的重点工作。同时,要认真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并注意树立好的典型,以点带面,促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迅速推进。

第一阶段:2005年2月1日至2月中旬,为调查摸底阶段。由各责任部门和单位组织普查摸底,制定整治方案,确立整治重点,制定各项政策和各种预案,建立健全指挥和管理网络,筹措整治经费,做好整治启动前各项筹备工作。

第二阶段:2005年2月中旬至2月底,为宣传发动阶段。召开全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动员大会,开展宣传动员,出台相关政策,由市政府《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通告》和《致市民一封信》,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各区县、各部门要深入整治现场进行动员,发放宣传品,使广大市民明确专项整治的意义和工作目标,支持并参与专项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2005年3月1日至8月31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全面落实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各项任务,按分区、分项,由责任单位、区县组织具体整治工作,着重解决一批城市管理的难点顽症,对整改不力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强制整治。

第四阶段:2005年9月1日至12月底,为巩固完善和会期保障阶段。各区县和有关部门要巩固、完善、保持城市环境整治工作成果,确保“文化节”期间各项市容保障工作高标准落实到位。

六、工作要求

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是市委、市政府2005年迎接“文化节”的一项重大举措。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把综合整治作为贯穿全年的一项重点工作,要借“党员先进性”教育的东风,联系实际,真抓实干,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专抓专管。区县政府要担负主战和督战之责,以坚定不移的决心和前所未有的力度,采取超常规措施,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具体实施、人大政协加强监督、单位群众积极参与的局面,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精力打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攻坚战,全面改善市容环境面貌。

2、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保证整治有序展开。各区县、各部门要根据实际,分解目标责任,细化工作计划,建立目标责任制,保证综合整治有条不紊地展开。各区县是综合整治的具体组织者,街道办事处是综合整治的实施主体,各牵头部门分别负责十大综合整治项目的协调、指导、督促和服务工作。

3、依法行政,强化督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市、区县及各有关部门要按职责依法做好城市环境各项综合整治工作。各区县政府、各部门,特别是成员单位要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工作报告制度,从2月下旬起,各区指挥部、市各责任部门要每周上报整治进度表,每旬上报整治工作简报;市指挥部成立督查小组,分派各区定向定点督办。市区组织、纪检、行政监察部门介入专项整治,对整治过程和效能进行跟踪监督。

4、宣传造势,营造氛围。重视抓好舆论导向,集中力量、集中主题、集中时段宣传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要大力宣传政府进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决心和工作政策,大力宣传综合整治对改善城市形象和城市居民生活环境的意义,大力宣传综合整治过程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和典型事件,大力宣传综合整治是创建文明城市和举办文化节的必然要求,大力宣传综合整治后城市的新面貌新景观;公开曝光一些整治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任务顺利进行。

5、完善保障措施,确保社会稳定。要按照“三个确保”的要求,制定完善各项整治保障措施,建立绿色通道,优化办事程序,为困难群众提供托底保障;要坚持依法办事,积极整合各级法院、司法、法制部门和社会律师事务所力量,为整治工作提供法律指导和司法支撑;要高度重视工作,积极拓宽渠道,广泛收集群众的举报投诉,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超前化解各类矛盾,把好事做好、实事办实,力保整治成功,社会稳定。版权所有

6、积极探索创新,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要把整治工作作为攻克城市管理难点顽症的过程,把整治工作作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过程,把整治工作作为探索创新城市管理路子的过程。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好门前三包新责任制,落实“三不一扫”;创新完善机制,巩固和提高街巷卫生保洁水平;落实巡查制度,加大巡查督查工作力度,及时发现纠正各种违章违规行为;严格落实责任制,对重要地段、窗口地区和文化节周边地区实行定人定责定岗管理,巩固整治成果,把城市管理纳入长期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迎接“文化节”盛会,是我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城市建设和管理,全面提升城市品位的重要机遇。十项整治能否取得圆满成功,进而实现长效管理,是对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执政能力和工作作风的检验。要振奋精神,迎接挑战,不折不扣地完成十大整治任务,以一流的城市形象迎接“文化节”盛会的召开。

附件: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

2、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3、道路整治工作方案

4、房屋出新整治工作方案

5、广告招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6、工地环境和渣土运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7、进出城道路环境综合整治方案

8、环境卫生整治方案

9、城市“三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综治工作方案第4篇

一、总体目标

综合整治工作以规范小型锅炉使用,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为目的。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规范与整治相结合的原则,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对具备相应条件,通过整改补充完善手续后达到相关法律要求的予以规范;对严重违法,不能完成整改的依法取缔。

通过综合整治,摸清我区小型锅炉数量、分布情况和安全状况;小型锅炉使用业主要取得合法经营的主体资格,城市无煤区内的燃煤锅炉要实现使用清洁能源的要求,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锅炉要全部整改到位,对违规安装、使用锅炉、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要整改到位,并对检测合格,符合登记条件的锅炉进行使用登记。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小锅炉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区小型锅炉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三、整治时间、范围和重点

(一)综合整治时间

2012年月26日至2012年月31日。

(二)综合整治范围

经济开发区,各镇、办事处辖区内使用的小型锅炉,安全隐患比较突出的地区。

(三)综合整治重点

浴池、小型食品厂、轮胎修补厂、其他用途使用的各类小型锅炉。

(四)综合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当前我区小型锅炉使用单位普遍存在的无照经营、环境污染、违规安装使用锅炉、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等问题。主要内容有:

1、小型锅炉。重点检查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是否办理使用登记;安全附件是否定期校验;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安全附件的配置是否符合要求和定期校验;承压原件有无变形渗漏,有无违规私自挖补、更换等;锅炉房的位置及安全布局;是否有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2、常压热水锅炉。重点检查锅炉是否保持与大气相通;是否违规承压使用。

3、简陋锅炉。重点检查生产、销售、使用简陋锅炉或者翻新的报废锅炉的违规行为。

四、综合整治职责分工

1、区安监局负责牵头组织综合整治工作。

2、质监分局负责对小型锅炉进行安全监察,依法查处违规改造、使用锅炉和无证操作的行为,对符合登记条件的锅炉办理使用登记。

3、工商分局负责对无照经营的锅炉使用单位依法清理,并对不涉及前置许可的无照经营行为依法予以取缔。

4、区环保局负责查处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锅炉使用单位,特别是在控制区域违反规定使用燃煤锅炉的单位。

5、公安分局负责配合各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并保障执法人员人身安全。

6、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办事处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对辖区内小锅炉管理综合整治工作,组织开展调查摸底、登记建档、联合检查,在各相关职能部门指导下对锅炉使用单位存在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整治,及时汇总上报小型锅炉综合整治进度和工作开展情况等。

五、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隐患摸底排查阶段(2012年月26日至2012年月20日)。

由各镇、办事处,济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对辖区内小型锅炉使用单位是否存在无照经营,违规安装、使用锅炉,锅炉操作人员无证上岗,在城市无煤区内使用燃煤锅炉和消防安全隐患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和隐患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处置,并逐一登记、建立档案,将掌握的基本情况及时上报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加强对镇街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切实配合镇街开展好综合整治工作。

(二)综合查处阶段(2012年月21日至2012年月10日)。

由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从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力量,组成综合执法组,按照整治与规范相结合的原则,对各镇街在小型锅炉隐患摸底排查中发现的存在无照经营,违规安装、使用锅炉,锅炉操作人员无证上岗,在城市无煤区内使用燃煤锅炉和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使用单位进行集中整治。整治中,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小型锅炉使用单位或个人,由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进行查处,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该行政处罚的要坚决处罚。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月11日至2012年月31日)。

各镇、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有关部门对小锅炉综合整治工作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和整治工作总结于2012年月20日前报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由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整治工作总结上报区政府。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各镇、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于不落实和执行不到位单位将进行处罚,同时作为年度安全考核奖励依据。

六、整治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城区的开发拆迁,部分食品加工小作坊、服装私营业主迁移到我区,小型锅炉数量日益增多,并且由于其流动性大、隐蔽性强,安全隐患也更加突出。工业园区、各镇、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要从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小型锅炉管理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履行职责,把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务求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工业园区、各镇、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加强领导,及时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一个牵头部门,整合整治力量,做到宣传动员到位,整治力量到位。区安监、质监、工商、环保、公安等部门要从全局出发,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整治工作。

(三)依法规范,立足长远。综合整治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有法必依、严格执法。此次整治涉及面广,任务重,难度大,各镇街道务必高度重视,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抓住不放,切实督促,做好整改;要选派工作能力强的同志担当组织工作,列出整治对象后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分片包干,紧盯不放,上门宣传,讲清危害性,直到督促整改到位。整个过程都要贯穿执法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需要采取强制措施的,要按照执法程序进行,确保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

综治工作方案第5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四个”和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的战略目标,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把争创新一轮“全国综治优秀市”作为今年市委、市政府工作的重要目标和社会管理创新的重大任务,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服务群众、化解矛盾和夯实基础为着力点,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着力构建社会管理科学化体系,奋力打造全国社会管理创新“品牌”,以争创工作的实际成效促进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以优异成绩向党的十献礼。

争创工作目标:

(一)社会政治保持稳定。做到“五个不发生”,即不发生重大政治性事件,不发生非法聚集事件,不发生大规模,不发生暴力恐怖事件,不发生集体进京上访案件。

(二)治安大局保持平稳。做到“三个不发生”,即不发生在全国全省造成重大影响的重特大刑事案件,不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不发生重特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事故;黑恶势力犯罪得到严厉打击和有效控制,命案侦破率力争达到95%以上,人民群众安全感指数力争达到90%以上。

(三)平安创建提档升级。全市基层平安创建达标率达到90%以上,各县(市)区进入全省、全市“平安县(市)区”行列,其中三分之一的县(市)区进入“全省优秀平安县(市)区”行列,市进入“全省平安市(州)”行列。

(四)社会管理创新形成品牌。以加快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为载体,以城市“一站四化”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和农村“三三联动”服务管理新机制为特色,着力构建城乡一体化社会管理服务体系,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走在全国全省前列,努力打造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的“品牌”。

二、争创措施

按照全市社会管理和政法工作会议的署和《2012年全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要点》、《2012年全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主要工作及责任分工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提出以下六项争创措施:

(一)层层落实争创工作责任。争创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一级抓一级的办法,把争创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位。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要紧紧围绕争创“全国综治优秀市”的目标,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争创工作方案,明确本地区、本部门争创工作的目标任务,确保不发生影响争创“全国综治优秀市”、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力争各县(市)区社会管理工作走在全省前列,进入全市、全省优秀平安县(市)区行列,争取1至2个县(市)区进入“全国综治优秀县(市)区”行列。同时,市委常委每人联系一个县(市)区,市“四大家”领导每人联系一个重点乡镇和市直单位,市综治委委员每人联系一个乡镇,每季度深系点一次,指导争创工作开展,督促争创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也要采取相应措施,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争创责任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发动大造声势。各地、各部门要把宣传发动贯穿整个争创工作始终,在全社会形成强大宣传声势和浓厚争创氛围。3月份组织开展好综治宣传月活动,市、县两级在大型公共场所同步举行宣传启动仪式,领导发表动员讲话,现场发放争创工作宣传手册,有关部门开设宣传咨询台,举办宣传图片展览等,掀起宣传高潮。5月份组织开展一次综治专题宣传活动,对近年来涌现的综治先进典型进行系列宣传报道。8月份举办一次全市综治干部培训班,提高素质,为争创工作增添动力。10月份组织开展一次争创工作典型集中宣传报道活动,树典型,抓示范,把宣传活动引向深入。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在《日报》开办“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争创‘全国综治优秀市’”专栏,在《电视台》开办“争创‘全国综治优秀市’进行时”专题,在平安网、社区公共服务网等综治宣传阵地,设置争创工作专栏。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市、县两级交通部门在城区出租车上统一张贴争创工作宣传标语;移动、联通、电信部门每月向手机用户群发不少于3条平安宣传短信;各地在大型公共场所、交通要道设立一批大型综治宣传固定标牌,街道(乡镇)、社区(村)设置综治宣传专栏,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对争创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三)实行目标任务项目推进。市综治委将全年社会管理目标任务细化为47个具体项目,逐项明确牵头单位、协办单位和完成时限,到期检查验收。各地、各部门也要实行项目管理,以项目建设推动工作创新,以项目管理实现争创目标。要突出重点,紧紧抓住重大项目,整体推进项目建设。今年,要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城市“一站四化”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农村“三三联动”服务管理新机制建设、流动人口居住证服务管理等作为全市社会管理的重大项目强力推进,努力形成亮点、做成品牌。市综治委将选择一批重大项目,实行招标奖励制度,面向各地、各部门和社会招标,对完成项目任务好的年底实行表彰奖励。同时,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对基层社会管理创新项目积极予以扶持,增强基层创新活力。

(四)培育和发展创新创建典型。各地、各部门要以争创“全国综治优秀市”统领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尽快在全国优秀城市、先进单位中找到标杆,对标争创,奋力赶超,创出在全省、全国有影响的特色品牌,在全省、全国争先进、创一流,确保实现全市争创目标。市综治委将针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确定一批社会管理创新重点单位,定期开展工作指导,积极培育工作亮点,打造各具特色的创新争创典型。

(五)加大争创工作督导力度。赋予全市3300多名平安指导员督导基层社会管理创新和争创工作的职责,各级政法部门组织平安指导员每月深入所联系的村(社区)和企业,帮助研究制定创新争创措施,督促落实创新争创工作,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基层创新争创工作健康深入发展。对平安指导员履行职责情况,以市直政法部门和县(市)区为单位,一季度一抽查、半年一检查、一年一考核,对履行职责好的予以表彰,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条件。同时,市综治委(办)对各地、各部门争创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查,半年进行一次大暗访,年底进行全面检查,及时通报情况。

(六)修订完善综治考评制度。按照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3月份市综治委出台全市社会管理年度考评实施办法,突出重点,量化指标,科学考核,以考核评价为导向,引导各地、各部门加大创新力度、落实争创措施。5月份市综治委在过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完善社会管理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一票否决权制及有关配套制度。各地、各部门要积极调整工作思路,健全责任制度,以制度为保障推进创新争创工作。

三、争创工作步骤

争创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

3月上旬,召开更名后的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市长作动员讲话,对我市争创“全国综治优秀市”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3月15日前,各地、各部门完成争创方案制定和动员部署工作。

(二)争创达标阶段(2012年3中旬至11月)

3月25日前,各地、各部门完成争创目标任务分解工作;3月底前,完成全市重大创新项目招标工作。

3—11月,各地、各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全面实行项目管理,落实责任领导,明确工作路径,确保争创目标任务在规定时限内顺利推进和完成。

4月,市政协就全市社会管理创新及争创工作组织开展一次专题视察活动。

7月,各级综治委组织工作专班,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地、各部门争创工作、项目建设工作进行一次集中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工作出现的问题。

8月,召开一次全市社会管理创新项目协调推进会,通报各地、各部门项目完成进度和暗访工作情况,进一步部署社会管理创新和争创工作。

9月,召开一次全市社会管理创新现场推进会或经验交流会,请项目推进力度大、任务完成好、群众满意度高的地方和单位的党政领导介绍经验,项目推进迟缓、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地方和单位的党政领导要说明情况,提出整改措施。

10月,市人大就全市社会管理创新及争创工作组织开展一次专题视察活动。

11月,各地、各部门对社会管理创新及争创工作进行自查自评,及时查找工作漏洞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加大整改力度,确保项目建设到位、争创措施落实到位。

(三)检查验收、巩固提高阶段(2012年12月)

市综治委组织开展年度综治及争创工作检查考评,针对检查考评结果,落实奖惩兑现措施。同时,结合年度检查考评,总结经验,巩固提高;对工作不足的地方和单位,跟踪督办,限期整改,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央综治委检查验收。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争创“全国综治优秀市”工作,把它作为打造城市名片、提升城市竞争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四个”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集中精力抓,以争创活动为载体,提高社会管理创新水平。全市争创“全国综治优秀市”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综治委牵头组织实施,市综治办负责日常工作。各级综治委(办)要切实担负起组织推动争创工作的责任,确保争创工作取得实效。

综治工作方案第6篇

一、总体目标

通过改造北大街沿街旧建筑物外立面、规范户外广告牌匾、完善沿街公共设施以及改造绿地广场,使北大街整体环境和谐美观,彰显我市古城风貌,提升城市品位。

二、整治范围

按照《市北大街综合整治规划》的要求,北大街专项综合整治的范围为:

(一)对沿街年以前已建成的,不符合规划要求的破旧建筑物进行外立面改造,并实施夜景照明。(共15个项目,21个单位工程,详见附表)。

(二)对沿街年后新建建筑进行附属设施、广告牌匾整治,并实施夜景照明。

(三)对沿街公共设施,包括公交站牌、路牌、道路交通标志、公厕、果皮箱及电力、电信设施等进行完善和规范。

(四)对西华门东、西广场,北门里广场实施改造;结合地铁2号线出入口统一规划设计,分步实施西五路南广场改造建设。

(五)加快未建工程的实施和烂尾楼的处理。

三、组织机构和责任分工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北大街综合整治的工作力度,确保北大街综合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市委、市政府对综合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成立北大街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北大街综合整治联席办公会议制度,协调、指导、督促北大街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二)责任分工。

市级相关部门和区政府按照各自职能,完成相应工作。

1.市建委:负责制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牵头组织实施、协调综合整治工作。核定政府投资,协调处理烂尾楼。

2.市规划局:负责编制综合整治规划,并按照综合整治规划进行具体项目规划的审批;对未建和在建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重新审定;负责组织完成有关改造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主要包括:年前建成的15个旧建筑物外立面改造,户外广告牌匾的尺度、风格和位置,沿街雕塑、小品,市政、环卫(包括公厕)、公共设施布点等;确认建筑物外立面装饰材料的材质、规格和颜色。

3.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对户外广告牌匾进行整治。

4.市市政管委会:负责按照综合整治规划,完成北大街沿线市政设施的整治改造,加强户外广告审批管理,配合市城管执法局做好广告牌匾整治工作。

5.市市容园林局:负责按照综合整治规划,结合地铁出入口规划,完成各广场绿地的施工图设计,分步实施西华门东西广场、北门里广场和西五路南广场,负责沿街公厕的施工图设计及实施。

6.莲湖区政府、新城区政府负责与相关部门共同实施辖区内旧建筑物的外立面改造和其它综合整治工作。

7.市民政局:负责按照综合整治规划实施北大街沿线路牌整治。

8.市交管支队:负责按照综合整治规划实施道路交通标志整治。

9.市公交总公司:负责按照综合整治规划实施公交站牌整治。

10.市电信局:负责按照综合整治规划实施电信设施整治。

11.供电局:负责按照综合整治规划实施供电设施整治。

12.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沿街闲置土地的处置。对长期闲置的开发用地,坚决依法收回拍卖或配合法院实施拍卖,拍卖的土地应在出让合同中明确项目开竣工时间。

13.市房屋管理局:负责加快办理北门内广场用地的拆迁许可,协调解决拆迁中的问题。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

1.走访沿线各单位,下发整治通知。办公室以书面方式向沿线单位告知这次综合整治的有关事项和要求,发放改造方案图。说明市政府实施北大街综合整治的目的、时间、具体改造内容等。

2.召开北大街综合整治动员大会。月中旬,市政府召集相关区政府、职能部门和北大街沿线单位召开北大街综合整治动员大会,通过新闻媒体宣传综合整治的目的和意义,调动沿街单位及群众积极参与,为北大街综合整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群众基础。

3.莲湖区政府、新城区政府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在月底前收集辖区内旧建筑物(见附表)竣工图,交市规划局用于组织外立面改造设计。

4.完成施工图设计。各有关单位月日前完成各综合整治和部分立面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预算。月日前完成所有立面改造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预算。

5.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政府投资的改造项目,通过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二)实施阶段。

1.年1月20日前完成沿街门店牌匾和沿街户外广告的整治。年月底前完成沿街附属市政公共设施的综合整治和北门里广场的拆迁准备工作。

2.年8月底前完成沿街15个项目的立面改造、全街建筑的夜景照明和西华门东、西广场以及北门里广场改造工作。

3.年6月底前收回长期闲置土地,并公开出让。

4.西五路南广场结合地铁2号线建设,分步实施。

(三)巩固提高阶段

新城区、莲湖区政府在综合整治工程完工后,要牵头研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广告牌匾乱设乱搭等问题再出现,持续保持北大街整洁统一、具有古城特色的和谐环境。

五、资金筹集和使用

(一)市政公共部分资金。

广场绿地、公共建筑的夜景照明、沿街雕塑、小品、道路交通标志、路牌等由政府承担的改造资金列入城建投资计划,由市建委统筹安排拨付。果皮箱设置资金由相关区政府筹集。

(二)外立面改造资金。

1.外立面改造资金原则上由沿线产权单位自筹解决。沿线建设单位在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按照规划部门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和期限,自行组织实施建筑物外立面改造。

2.对改造资金确有困难的亏损单位,外立面改造资金由政府给予适当补助。资金由市建委统一管理,并组织实施改造。

(三)广告牌匾整治和夜景照明所需资金由经营单位和产权单位自筹。

(四)公交站牌及候车亭整治所需资金由市公交总公司解决;电话亭所需资金由市电信局解决。

六、工作要求

(一)莲湖区政府、新城区政府,以及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北大街综合整治对提升城市形象,加快实施唐皇城复兴计划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强化责任,加强协调。在综合整治工作中,相关区政府及市级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密切配合,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单位要选派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加入北大街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时进驻北大街现场办公;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做好组织管理工作;各区政府、规划主管部门应采用新闻报道、现场展示等方式加强对这次综合整治的宣传工作,深入细致地联系沟通沿线相关单位,取得市民、特别是北大街沿途单位对这次综合整治的理解与支持。

(三)沿线单位要正确认识,积极配合。北大街位于城市中心区,商业气氛浓厚,本次综合整治在施工期间对其商业经营将会带来短期影响。各沿线单位,特别是外立面改造单位应以大局为重,考虑长远利益,配合政府做好相应工作。

综治工作方案第7篇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公路技术状况、规范行业管理和优化路域环境为目标,以当前公路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全面治理的工作机制。通过集中整治,进一步完善公路管理体系,规范公路管理行为,提升公路信息化管理水平,基本健全应急保障体系,改善公路路域环境,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努力构建畅通、安全、舒适、高效的公路网络,全面提高公路管理和综合服务能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良的公路交通保障。

二、综合整治范围及内容

此次公路综合整治活动范围包括两部分,一是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及综合管理整治,二是公路用地范围外沿线两侧(每侧各500米,可视范围内)的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整治重点是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尤其要突出穿村镇、城区路段的综合整治。坚持县道县管、乡道乡管的原则,做到权责明确、标准严格、整治到位、不留死角。

(一)公路基础设施及综合管理整治

1.路基路面。加强养护管理,路基坚实,边坡稳固,路面整洁,无影响行车隐患,各项技术指标满足规范要求。

2.桥涵及隧道。加强桥梁隧道的日常监测监管,及时实施维修和加固改造,突出做好四、五类桥梁维修改造,做到桥梁隧道外观整洁、结构坚实、附属设施完好。

各市区政府和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要组织相关部门,按照权属关系,对农村公路上跨铁路、河道桥梁设施进行整治。

3.交通安全保障。全面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规范完善各类交通安全设施;对四车道以上公路按照先急后缓、分步实施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中间隔离,有效降低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规范公路指示标志设置,加强公路重要平交道口整治,主干道两侧被交路线与主线搭接平顺,视野开阔,全面提升公路通行条件和安全保障水平。

4.管理信息化。整合现有公路管理信息化资源,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完善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网功能,及时路况通阻及气象信息。对高速公路、普通干线公路重要节点,逐步安装视频监控,提升对公路运营状态的监控能力。加快推进路网应急处置中心建设,逐步建立健全“信息搜集—汇总筛选—及时—应急处置—应急保障—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提升应急处置和保障能力。加快推进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系统(ETC)建设,2010年底前完成市城区出入口和其他重要站点的不停车收费系统建设。

5.路政管理和治理超限超载。加强公路路政管理,继续加大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力度;加强公路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制定、完善公路执法标准,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

6.高速公路服务区。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在全市推行《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分类标准(试行)》,加大整治力度,及时维修改造服务设施,不断完善服务功能,规范服务管理,统一公路标识,做到服务区各项设施齐全、功能完备,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规范,展现交通文化和地方人文特色。

7.通行费征收管理。坚持依法征费,严格收费标准,严厉打击各类偷、逃费行为,维护良好收费秩序。规范收费站管理,加强站容站貌建设,推行文明优质服务,提高收费效率,方便车辆通行。

8.公路四化管理。扎实推进公路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制定、修订和完善公路各项行业标准、工作标准、管理制度及有关办法,加快推进公路管理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人本化进程。加强经营性收费公路行业监管。

(二)路域环境综合整治

1.通行秩序整顿。全面加强公路交通秩序整顿,高速公路要重点整治大型货车长时占压超车道、占用紧急停车带行驶和客车随意上下乘客等违法行为,快速处理交通事故,及时疏导交通,避免长时间压车、堵车事件发生。加大执法力度,全面取缔占路集市贸易、占道经营、打场晒粮等违法行为,优化和改善公路通行环境。

2.建筑控制区管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加强管理,强化巡查,坚决制止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对公路两侧建筑、穿村路段实施统一整治,全面清理路侧、水沟垃圾及污染物,保持路面、水沟排水通畅,常年整洁、无污染,展现经济社会发展和文明建设成果。

3.非公路标志。严格非公路标志设置管理,合理设置,规范管理,增设展示地方人文、景观和文明、安全交通创建的宣传标志。

4.可视范围内(公路用地范围外每侧各500米)荒山、破损山体和生态环境治理。对沿路可视范围内的荒山、荒坡、破损山体、河道、湖泊等生态环境进行整治,做到视觉舒适、无污染、生态环境和谐。

5.公路路域绿化。结合路侧自然地貌和环境气候实际,提升路侧绿化体量和绿化档次,积极推进公路绿色通道建设。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1月31日前)。各级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召开动员大会,明确相关单位职责,部署工作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市公路局和各市区政府、开发区和工业新区管委以及高速集团分公司根据职责分工,分别拿出整治意见、整治计划和实施细则,于2010年1月28日前径送市交通局。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0年2月1日—2010年8月31日)。各市区政府和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以及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按照本方案和各自的整治计划、实施细则,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组织实施公路综合整治工作。整治工作要注重成效,因地制宜,突出地方和行业特色,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和办法,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整治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9月1日—12月31日)。结合日常工作考评情况,分别于2010年4月、2010年9月进行2次考核评比,2010年12月对全市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和评比,对在整治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做出积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四、组织领导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公路综合整治,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平安舒适、高效快捷、环境优美、生态环保的公路交通运输条件,是加快建设创新开放宜居幸福现代化新的必然要求,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方案,搞好动员部署,定期调度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做到典型引路、扎实推进,保证综合整治活动顺利开展。

(二)健全领导机构。公路综合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具体负责综合整治年活动的指导、督促、协调、调度和考评工作。各市区、开发区、工业新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

(三)明确责任分工。市公路局负责烟威高速公路、全市国省干线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及综合管理的整治;高速集团分公司负责威乳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及综合管理的整治;各市区政府和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负责辖区内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用地范围外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的路域环境和农村公路上跨铁路、河道桥梁设施以及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可视范围内的农村公路的综合整治工作;市公安局负责道路通行秩序整顿;其他相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整治工作合力。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排查,提出具体整治意见,制定整治计划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各市区政府和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要把公路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加强监督检查,并定期向市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按时完成整治任务,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