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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合集7篇)

时间:2023-10-19 10:09:50
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第1篇

【关键词】当代大学生 法律意识 培养

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重要意义

大学生是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栋梁,是国家未来的希望。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强与弱直接影响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进程。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缺乏,法律素养的不足,经常有违法犯罪的事件发生,甚至有些是震惊全国的恶性犯罪行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亟待加强已经成为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它的解决有着重大的意义。

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提高全民的法律素养,其中尤为关键的是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因为一个国家法律理想实现的重要衡量标准就是公民的法律意识,而大学生是国家的未来,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提高不仅能为社会提供示范作用,更能影响到下一代公民法律意识的养成。依法治国的实现有两个必要条件:一是建立起一套完备的法律制度,二是全社会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的提高。这两个方面互为存在的条件。只有完备的法律制度却没有人遵守,法律制度就形同虚设。并且,法律意识不仅是法律制度得以顺利实施的重要基础,也是法律制度实施效果的重要影响因素。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重要的不是法律制度是否完备,而是遵守这些法律法规的人是否具备法律意识和法律修养,能够自觉主动维护好法律秩序。因此我们说,建设法治国家,根本还是在于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而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是其中的重要部分。

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大学生是我国未来经济建设的中坚力量,其法律意识的强弱和法律素养的水平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影响。市场经济的核心就是市场主体的独立性,市场经济对经济活动的发生采取的是“意识自治”的原则,以“自由、公平、竞争、效率”为基础。而民法的思想核心就是保护这种“意思自治”。同时,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也需要法律的保障。市场经济的重要特点就是自由竞争,然而竞争总是伴随着一些违法现象的存在,为保证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完备的法律做基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活动于其中的市场主体也需要有法律意识。大学生是今后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其法律意识的培养是非常必要的。特别是大学生今后可能是企业的管理阶层,其法律意识的水平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整个企业的守法程度,因而我们要在高等教育阶段就要培养大学生对公平、公开、竞争等主体精神的认同,以及对法治的尊重。高等教育阶段,大学生不仅要学习到专业知识,也要培养其法治精神,这样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

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缺失的主要表现

近年来,社会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缺失这一现象的关注度逐渐增强。有调查显示,虽然我国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整体上是有着显著效果,但仍然存在着严重的问题。

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各高校认识到对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重要性,提高了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水平,从而使大学生法律意识整体上得到了提高。大学生也都能看到法律意识的增强对今后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巩固有着重要意义,因而能够主动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修养。但是,还存在着一部分同学的法律意识淡薄现象,主要表现为大学生对权利义务的认识不正确。法律关系的核心就是权利义务之间的对等关系,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由于传统观念以及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功利主义观念影响到了部分大学生,让其产生了歪曲的权利义务观。还有部分大学生在法律意识中持有法律就是“强制和约束”的观点,没有形成正确的权利观。这种现象很大程度上是与我国传统的法律意识分不开的,封建社会法律要求人们仅仅是按照法律规定的内容行事,要求人们单方面遵守法律,而没有给予其对等的权利。这种“法律是强制义务”的意识与现代的法治理念是冲突的,因为法律存在的本质目的是为了维护人的权利,而不是作为阶级统治的工具,法律要求人们行使权利应当在必要的范围内,是为了保证全体社会成员的权利都能有效行使,而传统法律意识所强调的单纯的义务观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有害无利。受到传统法律意识的影响,部分大学生权利观念淡薄,权利受损后的维权行动也很少开展。

法律观念模糊。法律观念是法律意识的组成部分,是衡量大学生法律意识水平的重要依据。法律观念的形成需要大学生有意识地吸收法律知识,法律知识的多寡是评价大学生法律观念水平的决定性因素。目前部分大学生法律知识贫乏,法律观念模糊。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分不清权力与法律的关系。受传统文化中“官本位”思想的影响,部分大学生存在着“权大于法”的错误观念,认为有权有财的人就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二是分不清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区别。部分大学生认为违法就是犯罪,犯罪就是违法,对二者之间的区别没有清晰的认识;三是维权意识缺乏。很多大学生自身的权利受到侵犯后,都不能够主动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他们或者不知道这种侵犯自己权益的行为是违法的,或者明知违法却不知采取何种方式维权,甚至还有不相信法律能够保护自己权利的想法存在。

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途径的完善

针对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中存在的诸多问题,迫切需要开展的工作就是采取措施加强对大学生法律意识及法律素养的培养。

树立法律至上的权威观念。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宪法和法律是由代表全体人民利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是全体人民意志的反映,代表了全体人民的利益,在我国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威性。在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过程中,应当强化宪法和法律的这种权威。培养大学生宪法、法律至上权威性的工作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教师应当做到将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性时刻放在心间,通过自己的言传身教让学生明了什么行为是合法的,什么行为是违法的,什么行为是犯罪行为,让学生能够明确了解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性,并且对宪法和法律规范有着明确的认识;二是改善我国的法治环境,将依法治国的国策贯彻到底,把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的十六字方针落实到实处。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使大学生对我国的法治发展有信心,能够从内心接受社会主义法律意识,进而了解法律的内涵,尊重法律的权威,能够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能够自觉维护法律的执行,做到知法、守法、护法和爱法。

提高高校法学教育的水平。法律意识的培养特别是法律观念的形成要以深厚的法律知识为基础,而高校开设的法律基础课是大学生获得系统法学知识的重要渠道。因而,要加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及法律素养,就要对高校开设的法律基础课的质量做严格的要求。首先,高校领导要重视法律基础课的开设以及教学的水平,保证授课教师的水准,提供充足的教学经费,保证课时量。其次,要重视法律基础课教材的编写工作,因为法律的清理、更新工作很快,这就要求高校能够根据国家的立法计划及时更新教材,为学生提供最新的法律讯息。最后,要注意授课方式。法律条文比较晦涩难懂,并且社会经济生活状况万千,因而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方式最好采用案例教学方法,向学生详尽分析其中的法律法规以及法理精髓,提高学生对法律条文的理解能力,加强学生对问题的分析能力。

净化社会环境。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需要学生、家长、学校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而这其中社会环境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对大学生法律素养的提高有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净化社会环境,为大学生开创一片明净的天空,我们需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落实到实处,树立法律至上的权威,坚决杜绝“权大于法”现象的出现。二是加强对腐败的打击力度,维护法律的尊严,确保司法独立、司法公正,坚决杜绝“走后门”、“拉关系”等不良风气,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依法办事的观念。另一方面要严惩一切凶杀、暴力的犯罪案件;禁止发行色情、封建迷信等相关书刊、音像制品;坚决取缔非法网站对大学生的毒害,强化社会治安,在全社会范围内创造一个有利于大学生健康成长的环境。

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第2篇

关键词:大学生,法律意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改革

 

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是人们的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总和,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关于法律现象的知识以及法制观念等。”[1] 大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是社会主义社会法治国家的中坚力量,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中流砥柱。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我国法治国家的前景。因此,关注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是高等教育培养高级人才的应有之义,理当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大学生法律意识及其现状

大学生法律意识即大学生群体对法律或其现象的反应形式,即心理、知识、观点和思想,包括对法律的情感、认知、评价和信仰等的内心体验。[2]它由三个依次渐进的层次构成即:法律心理、法律观念、法律信仰,它们体现了法律意识逐步定型化、稳定化和理论化的过程。。

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进程,法律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作用愈显重要,公民的民主法制观念日益增强,作为当代高级知识分子的大学生对法律的认知也日趋理性,守法意识、权利意识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但是,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整体状况令人堪忧,呈现出以下主要特征:

1、法律知识不足

法律知识是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衡量法律意识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依据。目前我国大学生的法律知识主要是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获取,但该课程知识层次较浅,课时短缺,加之学生普遍重学分,轻实效;重视专业课,轻视理论课,学习目的只是为了应付考试。绝大多数的学生对与自己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都是一知半解,只知皮毛。大学生犯罪中,大多数是因为不懂法,错误的理解法律或抱着以身试法的侥幸心理。正如“硫酸伤熊”当事人刘海洋所言:“我们上大一就学了《法律基础》课,学了民法和刑法等。。我只知道猎杀野生动物违法,但用试剂烧伤动物园里的动物是不是违法就不清楚了……”

2、法律意识淡薄

由于当前大学生的法律知识薄弱,加之社会转型时期文化价值观的多元,使大学生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急剧变化,导致了大学生是非观念的模糊,法制意识淡薄,部分大学生对法律的实现持怀疑、不信任的态度。与此同时,很多大学生缺乏权利观念,如某高校调查了1019名在校大学生“当商场随意搜查你的包、身体时,表示不满和强烈不满的仅占36%。”[3]这说明了很多大学生没有正确的法律观念,还没有意识到要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是以消极的态度对待法律,甚至会放弃法律武器,采用报复的手段来讨回“公道”,导致了违法犯罪的可能性。

3、违法犯罪现象日趋严重

根据中国犯罪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康树华所作的一项调查表明:1965年,青少年犯罪在整个社会刑事犯罪中约占33%,其中大学生犯罪约占1%;“文革”期间,青少年犯罪开始增多,占到了整个刑事犯罪的60%,其中大学生犯罪占2.5%;而近几年,青少年犯罪占到了社会刑事犯罪的70%至80%,其中大学生犯罪约为17%。[4] 近年来,关于大学生犯罪的报道频见报端,如2002年2月清华大学刘海洋硫酸泼熊事件;2004年2月云南大学马加爵杀死同宿4位室友;2005年6月北京世纪坛医院教学楼内的北大学生安然80余刀杀死同学案;2007年12月云南大学再现女版“马加爵”张超伙同他人杀人分尸案;2008年12月中国政法大学学生付某课堂公然弑师案……与此同时,大学生犯罪类型逐步多样化,几乎涉及了我国刑法规定的大部分类罪。违法犯罪的主体也呈现低龄化、女大学生犯罪增多、学历层次不断提高等趋势。

由上可见,努力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他们对法律的认同感,进而培养大学生的法律信仰,提高他们的民主法制意识,是当前高校教育刻不容缓的责任和义务。

二、当前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教学囿于教材自身特点、教学理念、方式方法等原因,致使在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作用的发挥上呈现乏力。

1、课时少,内容多,教学效果差

众所周知,法律知识内容庞杂,但根据新课程教学大纲要求,本科教学时数为20课时,专科教学时数为16课时。加之部分领导和教师对此项工作认知度不高,重视程度不够,从而呈现出课堂教学内容僵化、形式简单、方法按部就班等特点,使课堂讨论、典型案例分析、社会热点问题追踪等因为课时限制而不能经常进行。教师授课往往是蜻蜓点水,匆忙赶进度,只能简单罗列、堆积知识点,缺乏深度分析。教育方式多是些枯燥的理论说教,师生互动过程中,缺少感性事例,缺乏生动性,学生参与程度低,教育效果大打折扣。

2、注重知识传授,忽略意识培养

长期以来,高校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缺乏系统性和长远规划,将学生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法律知识的学习作为一门课程来对待,而非将其作为一种个人素质的培养纳入学校素质教育的整体规划中。囿于学时所限和部分教师的非法学专业性,教学中普遍存在注重法律知识传授,而忽视法律意识培养的问题。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把重点放在法学知识的讲解、法律条文的释义上,要求学生理解和背诵法律条文,忽视对法律的基本精神及实质的传授,从而造成大多数学生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进而从根本上造成了大学生法律意识仍然较为淡薄。

3、理论与实践脱节

法律是一门应用型学科,实践性很强,因此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这也是学好该课的基本要求。但是从目前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过程来看,课外实践环节乏力。很多高校囿于学时有限,一些教师局限于传统的教学模式,忽略法律知识学习的实践性,未能把理论与实践很好地结合起来。部分高校的课外实践内容局限于少量的法制讲座,形式单一,缺乏课外实践基地的建立和拓展,从提高法律能力的角度看无异于杯水车薪,远远无法满足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需要。

三、实施《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改革,努力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

孙国华教授指出:“社会主义法律意识不可能自发的形成,而必须有意识的培养。。”[5]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同样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有效的培养。因此,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应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切实承担起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的重任。

1、树立科学的教学理念,以培养法律意识为核心目标。

高校必须树立法律教育不是德育教育的从属,应当有自己独立地位的观念。作为教师要树立一种正确的教学观念,即《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决不是法律知识的简单传播, 而是以法律知识为载体而确立法律信仰,是要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传授法律知识是手段,树立法律意识是目的。因此,应以培养和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为核心目标。要从过去侧重书本、课堂向注重实践环节转变,从过去重法律知识的教授向提高运用法律能力的方面转变,从过去讲授法律知识只局限法律知识本身转变为多向其它方面知识渗透来综合提高大学生的素质。

2、优化整合教学内容,以培养权利义务观念为价值目标。

权利义务观念是现代法治国家最基本的法律意识。孟德斯鸠说过:“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的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6]

鉴于法学知识内容广泛和课时有限,片面追求传授应用性法律知识的容量,必然陷人面面俱到而失之肤浅的窘境。因此,我们认为,授课教师应以教材为依据,以培养大学生权利义务观念为价值目标,重新优化整合教学内容,突出重点,详略得当,努力让大学生认识到法律最主要的精神即强调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性,既要依法行使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敢于运用法律的手段捍卫自己的正当权益。同时,也要意识到“没有无限制的自由”,承担义务就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自由、实现自由。

3、改进教学方式,以培养法律思维为能力目标。

法律思维方式,就是按照法律的逻辑(包括法律的规范、原则和精神)来观察、分析、解决社会问题的思维方式。[7]只有具备了法律思维方式,才能理性认识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才能增强法治国家建设的信心,才能正确处理现代生活中的涉法问题。

教学过程中,我们应当综合运用案例教学法、互动式讨论法等教学方式,充分发挥多媒体教学手段组织教学。注重选择突出时代性、典型性和深刻的法理性的案例,并在充分整理、分析的基础上设计出能够引发学生思维火花的问题,如“泸州遗赠案”的法律和道德问题,首例乙肝歧视案的公民平等权和劳动权问题,范美忠事件中的涉法性问题,聂树斌、佘祥林案的程序正义问题等等,激发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和方法去思考、分析,让学生在真实案件中自觉获得价值判断,这样能够使课堂的案例分析深入、实用,从而达到掌握法律知识,努力形成一种自觉的法律思维习惯的目的。

4、拓展教学时空,以培养法律信仰为情感目标。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8]法律意识的最高层次即法律信仰,是人们对法律的一种认同和依归,其实质是追求法律至上和法律统治。

法律意识的提升需要法律实践的积累,实践教学是法律教学实效性的重要环节,也是培养法律信仰的重要途径。在课堂教学之外,我们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和方法,如开展模拟法庭、学术讲座、旁听审案、参观监所、担任社区矫正的社会志愿者等,从而实现大学生在实践中学法、在情景中体验法、在现实中懂法和用法的积极效应,逐步形成法律信仰的情感,并在实践中不断加深和巩固。通过这种努力,才可能守法并上升为一种守法精神,从而使大学生变被迫守法为自愿守法,由强制守法到良心守法,由他律守法到自律守法。

参考文献

[1]刘旺洪.法律意识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49.

[2]朱春霞.大学生法律意识教育探讨[J].中国成人教育,2007,(5).

[3]魏志详.论当代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D].南京师范大学,2002.

[4]康树华.犯罪学通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201-205.

[5] 孙国华.法学基础理论[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 1988.212.

[6]【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155.

[7]郑成良.法治理念与法律思维[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0,(4).

[8]【美】伯尔曼.法律与宗教[M].北京:三联书店,1991.28.

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第3篇

一、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一)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重要性

大学生是我国未来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骨干力量,也是未来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的重要来源。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逐步纳入法制轨道,实行依法治国的今天,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是优化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需要。法律素质是现代人才素质的重要方面。未来的人才如果没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就不可能适应社会的需要。大学生作为文化层次较高的人才,不仅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广博精深的专业知识和高尚的道德品质,更要学会用法律思维来思考和解决问题。大学生必须努力培养和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才能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2.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是保证大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给大学生健康成长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但社会上存在的一些不良现象也难免会在大学校园中有所反映。个别大学生因法律意识淡薄,经不起各种腐朽思想的利诱,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还未成才就先期夭折,令人十分惋惜。尽管象这样的大学生是极少数,但仍然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使他们养成严格依法办事的行为习惯,才能茁壮成长。这样,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才不至于成为一句空话。

3.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是维护大学生合法权益的需要。大学生作为普通公民的一员,和其他公民一样,拥有许多合法权益。现实生活中,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例时有发生。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能使其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高其依法办事的能力。

(二)培养和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的途径和方法

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法律意识不同于一般的思想观念,它是不能自发养成和完善的。高度的法律意识需要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才能逐步地加强和完善。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和提高,可以通过下述途径和方法来进行。

1.重视法制教育课。守法的前提是知法。普及法律知识,开展法制教育,是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重要措施。在全国高校开设《法律基础》课,通过传授法学基本理论和基本法律知识,引导大学生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是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主渠道和长远措施。大学生要掌握作为一个受高等教育者所应该具备的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其法律知识容量应当高于其他的社会群体,高于国家对全民普及法律常识的一般要求。高校也应该为大学生接受必要的法制教育提供充足的师资,课时及教学设施。高校要通过法制教育课,把大学生中存在的不系统的法律感,法律观,上升为系统的,科学的法律观念,从理性上提高对社会主义法律的认识,使他们真正懂得法律,自觉遵守法律,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

2.多渠道进行法制教育。一种社会思想意识的培养形成,往往是多方面综合影响的结果,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亦不例外。实践证明,我国开展的普及法律常识教育的几个五年计划对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也是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培养和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好形式。高校应运用各种手段如广播,电视,报纸,电影,黑板报,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持久的法制宣传教育,使大学生们能长期处于有利于培养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的社会氛围之中,这对于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是很有帮助的。

3.帮助大学生积极参与法律实践。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实践中得以产生和发展完善的。让大学生多参与一些法律实践活动如参与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活动,或为他人提供力所能及的法律援助服务,旁听法庭审判或组织模拟法庭。大学生在法律实践中,可以逐步认识到法律与社会生活的紧密联系,培养科学的法律思维方式和对法律的感情,并逐步形成科学的法律价值观,认识到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坚定法律的信仰。

二、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功能

由于大学生法律意识功能结构上的先天不足,导致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功能未能很好地发挥,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建设法治国家的进程。法律意识对法律制度的积极功能也是显而易见的。许多事例表明,法律意识在一定程度上又可以决定法律本身的命运,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出发点和归宿。”可见探讨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功能,使之能更好地发挥作用,对于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也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具体来说,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功能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教育功能

对大学生开展法制教育,即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主要是通过传授必要的基础法律知识,使大学生充分认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要让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了解和认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掌握我国宪法和基本法律的主要精神和内容,增强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积极学法,严格守法,主动用法,自觉护法。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教育功能主要体现在通过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使他们把提高法律意识从自在的行为变为自觉的行为,从而意识到法律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性,并把法律当成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最终实现对大学生开展法制教育的目的。

(二)导向功能

我们正在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是一个非常艰巨的任务。因为新中国成立以前,社会主义法制基础相当差,建国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虽加快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步伐,但仍未能适应时展的要求。我们过去制定的不少法律、法规已经不适应不断发展的客观物质生活条件,尤其是在目前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特殊历史条件下,加快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尤其是加快立法、加强执法(包括司法)更显迫切。立法的前提条件是客观条件的需要,这里的客观条件除主要包括生产力发展水平之外,还包括公众的法律意识的现状。法律的制定就是为了规范人们的行为,调节人们相关之间的社会关系,如果人们的法律意识水平处在较低的层次上,法律就不可能得到很好的贯彻和实施,即使在实施过程中,也会因此而增加法的实施成本。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水平与法律实施的关联程度较大,如果大学生能有较高水平的法律意识,这对法律的实施无疑会有很大的促进作用,进而带动和促进全体社会公众对法律实施的支持。从这个角度讲,大学生法律意识具有导向功能。这种导向是相对于社会公众而言的。

(三)评价功能

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第4篇

关键词:大学生,法律意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改革

 

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是人们的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总和,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关于法律现象的知识以及法制观念等。”[1] 大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是社会主义社会法治国家的中坚力量,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中流砥柱。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我国法治国家的前景。因此,关注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是高等教育培养高级人才的应有之义,理当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大学生法律意识及其现状

大学生法律意识即大学生群体对法律或其现象的反应形式,即心理、知识、观点和思想,包括对法律的情感、认知、评价和信仰等的内心体验。[2]它由三个依次渐进的层次构成即:法律心理、法律观念、法律信仰,它们体现了法律意识逐步定型化、稳定化和理论化的过程。。

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进程,法律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作用愈显重要,公民的民主法制观念日益增强,作为当代高级知识分子的大学生对法律的认知也日趋理性,守法意识、权利意识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但是,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整体状况令人堪忧,呈现出以下主要特征:

1、法律知识不足

法律知识是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衡量法律意识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依据。目前我国大学生的法律知识主要是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获取,但该课程知识层次较浅,课时短缺,加之学生普遍重学分,轻实效;重视专业课,轻视理论课,学习目的只是为了应付考试。绝大多数的学生对与自己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都是一知半解,只知皮毛。大学生犯罪中,大多数是因为不懂法,错误的理解法律或抱着以身试法的侥幸心理。正如“硫酸伤熊”当事人刘海洋所言:“我们上大一就学了《法律基础》课,学了民法和刑法等。。我只知道猎杀野生动物违法,但用试剂烧伤动物园里的动物是不是违法就不清楚了……”

2、法律意识淡薄

由于当前大学生的法律知识薄弱,加之社会转型时期文化价值观的多元,使大学生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急剧变化,导致了大学生是非观念的模糊,法制意识淡薄,部分大学生对法律的实现持怀疑、不信任的态度。与此同时,很多大学生缺乏权利观念,如某高校调查了1019名在校大学生“当商场随意搜查你的包、身体时,表示不满和强烈不满的仅占36%。”[3]这说明了很多大学生没有正确的法律观念,还没有意识到要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是以消极的态度对待法律,甚至会放弃法律武器,采用报复的手段来讨回“公道”,导致了违法犯罪的可能性。

3、违法犯罪现象日趋严重

根据中国犯罪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康树华所作的一项调查表明:1965年,青少年犯罪在整个社会刑事犯罪中约占33%,其中大学生犯罪约占1%;“文革”期间,青少年犯罪开始增多,占到了整个刑事犯罪的60%,其中大学生犯罪占2.5%;而近几年,青少年犯罪占到了社会刑事犯罪的70%至80%,其中大学生犯罪约为17%。[4] 近年来,关于大学生犯罪的报道频见报端,如2002年2月清华大学刘海洋硫酸泼熊事件;2004年2月云南大学马加爵杀死同宿4位室友;2005年6月北京世纪坛医院教学楼内的北大学生安然80余刀杀死同学案;2007年12月云南大学再现女版“马加爵”张超伙同他人杀人分尸案;2008年12月中国政法大学学生付某课堂公然弑师案……与此同时,大学生犯罪类型逐步多样化,几乎涉及了我国刑法规定的大部分类罪。违法犯罪的主体也呈现低龄化、女大学生犯罪增多、学历层次不断提高等趋势。

由上可见,努力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他们对法律的认同感,进而培养大学生的法律信仰,提高他们的民主法制意识,是当前高校教育刻不容缓的责任和义务。

二、当前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教学囿于教材自身特点、教学理念、方式方法等原因,致使在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作用的发挥上呈现乏力。

1、课时少,内容多,教学效果差

众所周知,法律知识内容庞杂,但根据新课程教学大纲要求,本科教学时数为20课时,专科教学时数为16课时。加之部分领导和教师对此项工作认知度不高,重视程度不够,从而呈现出课堂教学内容僵化、形式简单、方法按部就班等特点,使课堂讨论、典型案例分析、社会热点问题追踪等因为课时限制而不能经常进行。教师授课往往是蜻蜓点水,匆忙赶进度,只能简单罗列、堆积知识点,缺乏深度分析。教育方式多是些枯燥的理论说教,师生互动过程中,缺少感性事例,缺乏生动性,学生参与程度低,教育效果大打折扣。

2、注重知识传授,忽略意识培养

长期以来,高校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缺乏系统性和长远规划,将学生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法律知识的学习作为一门课程来对待,而非将其作为一种个人素质的培养纳入学校素质教育的整体规划中。囿于学时所限和部分教师的非法学专业性,教学中普遍存在注重法律知识传授,而忽视法律意识培养的问题。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把重点放在法学知识的讲解、法律条文的释义上,要求学生理解和背诵法律条文,忽视对法律的基本精神及实质的传授,从而造成大多数学生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进而从根本上造成了大学生法律意识仍然较为淡薄。

3、理论与实践脱节

法律是一门应用型学科,实践性很强,因此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这也是学好该课的基本要求。但是从目前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过程来看,课外实践环节乏力。很多高校囿于学时有限,一些教师局限于传统的教学模式,忽略法律知识学习的实践性,未能把理论与实践很好地结合起来。部分高校的课外实践内容局限于少量的法制讲座,形式单一,缺乏课外实践基地的建立和拓展,从提高法律能力的角度看无异于杯水车薪,远远无法满足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需要。

三、实施《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改革,努力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

孙国华教授指出:“社会主义法律意识不可能自发的形成,而必须有意识的培养。。”[5]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同样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有效的培养。因此,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应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切实承担起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的重任。

1、树立科学的教学理念,以培养法律意识为核心目标。

高校必须树立法律教育不是德育教育的从属,应当有自己独立地位的观念。作为教师要树立一种正确的教学观念,即《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决不是法律知识的简单传播, 而是以法律知识为载体而确立法律信仰,是要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传授法律知识是手段,树立法律意识是目的。因此,应以培养和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为核心目标。要从过去侧重书本、课堂向注重实践环节转变,从过去重法律知识的教授向提高运用法律能力的方面转变,从过去讲授法律知识只局限法律知识本身转变为多向其它方面知识渗透来综合提高大学生的素质。

2、优化整合教学内容,以培养权利义务观念为价值目标。

权利义务观念是现代法治国家最基本的法律意识。孟德斯鸠说过:“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的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6]

鉴于法学知识内容广泛和课时有限,片面追求传授应用性法律知识的容量,必然陷人面面俱到而失之肤浅的窘境。因此,我们认为,授课教师应以教材为依据,以培养大学生权利义务观念为价值目标,重新优化整合教学内容,突出重点,详略得当,努力让大学生认识到法律最主要的精神即强调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性,既要依法行使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敢于运用法律的手段捍卫自己的正当权益。同时,也要意识到“没有无限制的自由”,承担义务就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自由、实现自由。

3、改进教学方式,以培养法律思维为能力目标。

法律思维方式,就是按照法律的逻辑(包括法律的规范、原则和精神)来观察、分析、解决社会问题的思维方式。[7]只有具备了法律思维方式,才能理性认识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才能增强法治国家建设的信心,才能正确处理现代生活中的涉法问题。

教学过程中,我们应当综合运用案例教学法、互动式讨论法等教学方式,充分发挥多媒体教学手段组织教学。注重选择突出时代性、典型性和深刻的法理性的案例,并在充分整理、分析的基础上设计出能够引发学生思维火花的问题,如“泸州遗赠案”的法律和道德问题,首例乙肝歧视案的公民平等权和劳动权问题,范美忠事件中的涉法性问题,聂树斌、佘祥林案的程序正义问题等等,激发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和方法去思考、分析,让学生在真实案件中自觉获得价值判断,这样能够使课堂的案例分析深入、实用,从而达到掌握法律知识,努力形成一种自觉的法律思维习惯的目的。

4、拓展教学时空,以培养法律信仰为情感目标。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8]法律意识的最高层次即法律信仰,是人们对法律的一种认同和依归,其实质是追求法律至上和法律统治。

法律意识的提升需要法律实践的积累,实践教学是法律教学实效性的重要环节,也是培养法律信仰的重要途径。在课堂教学之外,我们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和方法,如开展模拟法庭、学术讲座、旁听审案、参观监所、担任社区矫正的社会志愿者等,从而实现大学生在实践中学法、在情景中体验法、在现实中懂法和用法的积极效应,逐步形成法律信仰的情感,并在实践中不断加深和巩固。通过这种努力,才可能守法并上升为一种守法精神,从而使大学生变被迫守法为自愿守法,由强制守法到良心守法,由他律守法到自律守法。

参考文献

[1]刘旺洪.法律意识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49.

[2]朱春霞.大学生法律意识教育探讨[J].中国成人教育,2007,(5).

[3]魏志详.论当代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D].南京师范大学,2002.

[4]康树华.犯罪学通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201-205.

[5] 孙国华.法学基础理论[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 1988.212.

[6]【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155.

[7]郑成良.法治理念与法律思维[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0,(4).

[8]【美】伯尔曼.法律与宗教[M].北京:三联书店,1991.28.

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第5篇

1、法律基础课的课时安排较少。大学开设的法律基础课是作为基础学科,一般为每周1~2节。这样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时间是非常有限的,远远不够的。而教学主要以理论为主,缺少理论联系实际,让学生感觉枯燥无味,导致学生没有学习兴趣。

2、法律基础课教学方法单一。很多教师在讲授法律基础时多采用单一的讲授方法,这会使学生感觉到枯燥,甚至排斥这门课,认为所学的这些条条框框的法律知识离生活很远,没有什么大用,从而忽视这门课的学习。

3、缺少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内容。一个人是否具有一个健康的心理是十分重要的。当代大学生正处于人生的起步阶段,世界观、价值观都尚未成熟,如果他们不具有健康向上的心理,那么当他们遇到生活学习或者就业等多方面的压力时,不良的情绪却无处发泄就很容易发生违法犯罪的事件。

4、当代大学生大部分都是独生子女,在全家的呵护下成长起来。有的家长非常溺爱自己的孩子,他们几乎没有经历到任何的坎坷,是在温室中长大的,经受不起一点的挫折,所以当他们遇到不顺心的事情的时候就觉得受不了了,从而导致他们做出违法的事情来。针对以上主客观原因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水平还很低,法律观念淡薄,他们还没有做到利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大学生是社会的主要群体,他们的法律意识的高低直接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发展,因此高校应该高度重视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二、增强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途径

(一)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无论是法律基础课的专业教师还是专职辅导员都应该在平时的授课和日常的生活当中,引导学生正确地认识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触犯到法律都要接受法律的制裁,深刻理解法律的平等和自由的真正含义,要做一个守法的大学生,懂得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建立心理健康咨询室,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选择学习心理学的专业教师作为心理咨询师,与有心理压力的学生进行面对面心贴心的交流,及时排解学生的郁闷情绪,这是预防大学生犯罪的有效手段。因为法律意识的缺陷主要表现在学生心理发展状况的不成熟,要培养他们乐观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抵制生活中的各种不良风气,增强法制观念。掌握学生的思想和心理动向,为他们讲授基本的心理卫生知识,培养他们具有较强的意志力和抗挫能力,提高心理素质,完善人格,促进学生健康地成长。同时每周还可以开设两次心理课程,让学生全面系统地学习心理学知识,使他们懂得无论遇到多么不公平的事情都要保持冷静,积极乐观的态度来对待,采取正确的方法来解决。平时还可以多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问卷调查活动,采取不记名的方式进行,这样学生就可以真实地无顾忌地作答。认真整理调查分析报告,这样可以真实地掌握学生的心理健康情况,然后根据存在的问题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来引导大学生,使其拥有健康的心理。

(三)注重理论教学和实际相结合,开展与法律相关的社会活动。在课堂上可以开展模拟法庭审判的活动,让学生亲自扮演多种角色,自编、自导、自演,这样既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法律知识的乐趣,又能深刻地掌握我国诉讼法程序,提高他们的守法意识,从而自觉守法。还可以开展法律知识方面的演讲活动、征文活动等,这可以促使学生主动地收集资料认真准备,调动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

(四)邀请著名法学家到校进行讲座。专家学者的讲座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再结合典型的案例,可以从点到面对一个典型的案例进行分析,这样可以使学生更加深刻地领会到法律的权威性,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的热情,理论联系实际更加具有说服力,可以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五)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法制与道德教育是相辅相成的,如果大学生具有较高道德水平自然而然也为提高法律意识提供了主观要件。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正确的认识自我,追求自己的理想和人生的奋斗目标。高校注重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的教育,可以多开展提高道德水平的活动,如评选优秀道德标兵等活动,促进大学生道德水平的提升,从而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六)法律基础课教学方法的改革。教师应该把握好有限的课堂时间,选择较好的教学内容,优化教学设置,采用生动有效的教学方法进行因材施教,避免单一的讲授方法和满堂灌的教学方法。可以运用案例法进行教学,教师课前可以进行收集大量的有说服力的典型案例在课堂上进行讲解,以学生为主体,引导学生把案例与理论知识相结合进行分析讨论,促进师生的相互交流,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这样可以使学生觉得法律在我们生活中无处不在,理解法律的权威性和重要性,从而把学生由被动学习转化为主动学习,达到良好的教学目的。还可以运用多媒体播放一些法制节目,如《今日说法》等热点节目,让学生从全方面多角度地了解法律的重要性,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把更多的法律知识传授给学生。

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第6篇

关键词: 大学生 法律意识 法社会学

法律意识是法律服从的心理动因,其核心是法律信仰和法律精神,是法社会学研究的基本课题之一。对于这个问题,西方法社会学中存在着两种基本的解释视角:一种是工具性视角(instrumental perspective),认为人们之所以服从法律,是基于实际利益的考虑。人们是否服从法律,取决于他们在法律服从过程中所获取收益的多少和所付出代价的大小。另一种是规范性视角(normative perspective),认为法律服从的动因是内在的价值取向。人们之所以服从法律,不是因为这样做对自己“有用”,而是因为他们认为这样做是“正义的”、是“正确的”、是“应该的”。

法律意识的构成,不仅有“认知”和“思维”,而且有想象、意志、情感及人的整个心灵。仅仅了解权利、义务还不够,更要自我负责地承认这一切,在承认的同时,必须有足够的意志力遵守所承认的一切。

一、通过调查分析,了解大学生法律服从意识的概况

对于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调查,可以了解大学生自然的权利感和正义感,或特殊的、对待自己和对待他人的本能的精神情绪。法律意识是一种独特的本能权利感,它能使人确定自己的个人精神方面和承认他人的精神方面;由此而产生法律意识的几个基本公理:个人精神尊严感、自律和自我管理能量、人们相互间的尊重和信任,这些公理能教会大学生独立、自由、共存、相互交往和慷慨大方。通过调查可以发现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的概况、特点及存在的问题,从而探讨如何构建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模式。

根据美国法社会学家T・R・泰勒(Tyler)进行的研究,并移植泰勒的理论框架和调查研究,笔者调查了800多名在读高校大学生,并对有效的581份问卷进行了logistic回归方法分析,得出了以下结论。

1.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服从表面上看主要是规范性的。

Logisitic回归分析表明,对法律服从造成显著影响的因素分别是“个人的道德观”、“意识到的责任”和“同侪的评价”。但是在规范性的外表下隐藏了很深的功利正义,即注重实际收益和外在的评价。对于“从超市拿走小件商品不付钱”这个问题,5.3%的学生表示经常有这样的行为,只有39.8%的学生认为这样的行为受到相关部门惩罚的可能性很大,但认为这个行为受到朋友非常反对的学生比例达到54.9%。学生过多重视同侪评价甚于法律规范性的约束。

2.大学生更注重结果的公正,而不是程序的公正。

这与大学生对于法律服从的工具性因素有潜在的逻辑性因果关系。实体正义注重的是结果的正当性,这一要求直接决定了在法律实践中对客观真实的不懈追求。而根据程序正义的理论,法律程序是为保障一些独立于判决结果的程序价值而设计的,这些价值包括参与、公平和保障个人的人格尊严等,一项符合这些价值的法律程序的正当性并非通过其能形成正确的结果证明,而是取决于程序或过程本身是否符合独立的程序正义标准。

3.大学生崇尚法律权威,对法律部门表示应有的尊重。

现代大学生能够通过法律的手段解决自己所不能解决的纠纷,尊重司法权威,对于公平和正义有着起码的追求。77.5%的学生表示非常尊重警察,56.8%的学生认为法院可以保证公正地审理案件,59.4%的学生认为法院很好地保护了公民的基本权利,56.5%的学生认为法院总体上来说是廉政的。大学生因其在社会中的特殊角色地位而必须树立现代法律信仰。因为“一个社会公众对法律的信仰生成相当重要,它是一个国家法治化的关键性要素。正因为如此,伯尔曼的至理名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才会广为流传,成为所有崇尚法治的人们确信的一条真理性原则”。

在了解大学生法律服从特性的基础上,针对大学生的教育背景和社会认知,我们可以更深入地探讨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模式。

二、针对大学生法律服从特性,探讨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模式的构建

大学生法律服从意识蕴含着大学生对法及法律的最高期望,是对正义、民主、平等、自由、人权、效率、秩序等法律价值的追求,从而实现法治,最终实现人类生活的幸福。规范法律意识是心灵的一种积极而富有创造性的意志状态;它寻找着生活中自由、正确和正义的法,促使人们为获得和实现这种法而奋斗。那么如何培养这种模式呢?

1.对于法律意识的培养应注重正确价值观的树立和养成。

法律意识所注意到的,不仅是制定法的客观涵义,而且是自然法的客观理念,并为自己提出了使“涵义”符合于“理念”的任务。这就是说,规范法律意识在开始为法而奋斗时,就应该实施三个独立的认知行为:第一,确定制定法的客观涵义;第二,开放地表达自然法的理念;第三,辨别理念在含义中隐藏的、但不完全的存在,并为涵义找到一种模式,以准确而真实地再现理念的实质。创制法律的心灵将因此而形成两种法的概念:与自身涵义相符的制定法概念和忠实于自身理念的自然法概念。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培养要注重正确的价值观的树立,这对构建自身的法律思想体系会起到关键的作用。

2.培养大学生法律价值的认同和法律信仰。

法律意识的核心是法律信仰和法律精神,通过开展法律价值观的教育,从而唤起大学生对法律的认同、对法律精神的理解。“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们的内心里”。这正是为了唤起人们内心法律的认同。法律不仅仅可理解为一种工具,还代表着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代表着社会的理想秩序。

法律信仰作为社会法律文化的心理建设的一项社会系统化工程,是各种法律文化因素综合作用的产物。法律信仰的最终实现有赖于现代法意识。法律信仰用人类的理性、良心、正义感作为现行法律规范和具体制度的评价标准进行主观判断和价值评价,而对那些表征了人类正义和秩序的终极目的要求的法律规范进行肯定的价值评价,自愿服从和自觉遵守,并且在必要的时候甘愿为了实现社会正义,维护法律的尊严而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因而,对法的信仰与守法精神、护法精神和为法律而献身的精神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

3.注重大学生道德建设,内化大学生法律服从的价值取向。

道德与法律是互为工具、互为目的的关系。法律的道德化为主体遵循服从法律提供内心信仰的基础,道德的法律化则为主体履行道德规范创造了明细操作的条件。没有道德基础,法律就会显得苍白无力,同时,法律又是道德的最后防线。道德为法律实施规定了界限,近代自然法学家认为,衡量法律好坏的标准是它与道德信条的关系。总之,要在加强道德的前提下,使公平正义深入人心,使依法办事和维护公序良俗成为大学生道德意识和伦理习惯的重要内容。

总之,对于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研究在于认识大学生的权利意识的变换,认识大学生法律意识导向的根源,对于高校教育改革都有深层次的意义。

参考文献:

[1]谢立中.中国社会学经典读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2]伊・亚・伊林.法律意识的实质.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

[3]孙文恺.社会学法学.法律出版社,2005.

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第7篇

关键词:大学生 法律意识 培养

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它是人们的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总和,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关于法律现象的知识以及法制观念等。[1]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全体公民守法的自觉性是普法教育的宗旨。当代大学生作为未来社会主义建设的主力军和生力军,担负着祖国建设的神圣使命,对他们进行法律意识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建设公民社会、法制社会的一项任务。

一、培养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必要性

(一)培养大学生健全的法律意识,是时代的要求。现代的中国已逐渐走上了法治的道路,一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治局面已初步形成。现代科技的不断发展,经济改革的迅猛浪潮,促使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的范围越来越广。当代的大学生,肩负着振兴中华、实现四化的历史重任,一方面,他们要沿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创的正确道路走下去,继续坚持社会主义的法治;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还有很多新的领域需要他们去开拓。因此,只有具有健全的法律意识的大学生,才能担负起这一历史使命。

(二)培养大学生健全的法律意识,是社会主义大学的性质与任务的要求。社会主义大学是优秀青年集中的地方,是培养共产主义事业接班人和四化建设人才的重要基地。它的根本任务就是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社会主义的一代新人,必须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和思想,坚持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道路的一代新人,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正是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集中体现。因此,要求大学生具有健全的法律意识,这是社会主义大学在政治上对他们的基本要求。

(三)健全的法律意识是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因素,是成才的需要,是有效参与社会生活的重要途径。大学时代是人生的黄金时代,同时又是一个极重要的转折时期。年轻的大学生既承受着第二次生长高峰和性成熟所带来的生理冲击,又经历着随着自我意识发展而造成的一系列心理转折。心理成熟跟不上身体发育成熟的客观矛盾,使得他们面临着政治、成才、社会交往以及爱情等一系列问题的考验。而这些问题的处理和选择,均需要有

健全的法律意识的指引和制约。

二、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方面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来,通过广泛开展“普法”教育和高校的“法律基础”课堂等教育形式,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已有了很大程度的觉醒和提高,但多数仍停留在感性认识水平上,而且“知”与“行”存在较大反差。法律知识还尚未转化为法律素质,其法律意识的淡薄和法律素质的欠缺,导致其行为的失范,不同程度地暴露出一些令人忧虑的现象。其法律意识及表现尚存在以下问题:

(一)对“权”与“法”的认识存有偏差。由于受社会不正之风和司法腐败现象的影响,从思想上扭曲了权与法的关系。有少数大学生认为,在当今的社会,权大于法,当官的、有钱的人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不受法律的约束。他们普遍相信“找关系、托熟人,才能办事”的信条。有的感到“花大钱、耗大力”也未必能讨回司法公正,因而不相信法律的严肃性,认为“执法队伍的人员素质偏低”,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和执法存在较大的主观性和随意性。

(二)对法律内涵和作用理解不深。法律知识是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内容。由于当前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较低,易产生错误的观点、淡薄的法制观念,部分大学生对法律的实现持怀疑、不信任的态度,过分夸大法制建设的困难和法律本身不健全的一面,从思想深处藐视法律的作用。

(三)在学法用法、依法办事上意识不强。陈旧思想和传统观念在当代大学生头脑中仍然占据一定位置。爱面子,担心舆论压力,不愿在法庭上解决问题;消极行为思想较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依法办事的意识不强,遇到纠纷“尽可能息事宁人”、“私下解决为好”。

(四)运用法律武器维权上能力不够。有的大学生对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感到茫然,甚至存在怯懦、惧怕和怀疑心理。有的学生不清楚法律诉讼的程序,在遇到相关问题时往往束手无策;极少数认为“法律解决不了问题,不如自己的拳头管用”,放弃运用法律武器,而采用报复式的非法手段来讨回“公道”。

三、培养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有效途径

(一)健全法律运行机制,创造良好的法制社会环境。培养和强化大学生的现代法律意识是在法律的具体运行中得以实现的,这一运行机制主要包括国家的立法、执法、守法和法律监督四个方面。只有做到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执法的程序化,守法的自觉化以及法律监督的制度化,才能实现依法治国。大学生思想开放,其观念具有激进性和时代性的特点,主观上期望法治,关心国家法制建设,但他们对法律又知之甚少,信心不足,在具体生活中很难按正确的法治观念做出正确的行为选择。因此,要培养大学生的现代法律意识,就必须健全法律运行机制,加强道德建设,惩治腐败现象,创造良好的法治社会环境。

(二)创建有利于强化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社会舆论、道德环境。大众传播媒体和各种社会力量在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塑造方面起着特殊的作用。大众传播媒体和各种社会力量应利用典型案例,进行生动的法制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舆论环境,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加强公民道德规范教育,为强化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提供适宜的土壤。一般来讲,社会成员道德水平越高,守法意识就会越强,要培养大学生的现代法律观念,就离不开道德教育。我们应根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对全社会公民进行社会公德教育,以建立良好的社会。

(三)实行依法治校,营造培养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氛围。用法制观念指导高等院校的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在规章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提高教职员工的法律素质,推行以“依法治校”理念为核心的学生教育管理模式,如校务公开制度、学代会制度、申诉制度和听证制度等。通过这些方法和措施,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使学生从入校的第一天起,就感觉到规章制度的约束力,体验到依法办事的氛围,受到现代法制的熏陶。

(四)提高教师的法律修养,教育者应首先受教育,完善教师的知识结构、提高教师的法律素质和修养是增强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重要内容。这就要求高等院校的教师,特别是从事法律教学的教师应站在一个较高的层次上,具备较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修养。在法律教学的过程中,不仅要讲授法律基础知识,更重要的是要培养提高大学生的现代法律意识。

(五)加强高校《法律基础》课建设。高校法律基础课的教学目的是帮助大学生增强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因此,应重视高校《法律基础》课的建设。其一,在教学内容上,应针对法律问题呈现出的多元化趋势,不断充实和更新教学内容。改变以往单一普及法律常识的做法,要把《法律基础》课教学统摄于法律理念、民主法制精神的传播、引导之下,把重点放在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教育培养上。其二,应广泛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如网络、多媒体等,根据教学内容制作多媒体课件,使教学内容借助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变得形象、生动、易于接受。其三,注意教学方法的改进。课堂教学的各个环节应改变满堂灌现象,采取案例教学、学生讨论等有效形式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力争在有限的教学时间内,贯彻“要精要管用”的精神。其四,要从根本上改变理论脱离实际的状况,合理调配教学环节,增加实践教学内容,让学生在实践中深刻理解法律,增强运用能力。其五,要改革考试方法,把对学习成效的考查贯穿于教学的整个过程和不同环节中,如把参与课堂讨论、参与社会实践的情况综合起来考查等,使考试真正成为激励学生学习的手段。

(六)创建法制校园文化,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如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学法守法演讲比赛或组织学生旁听法庭审判、模拟法庭庭审过程、参观考察监狱、开展法律心理咨询和法律社会调查等,形成浓厚的法制教育氛围,促进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形成,做一个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合格接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