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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业相关知识(合集7篇)

时间:2023-10-02 09:01:09
法律专业相关知识

法律专业相关知识第1篇

【关键词】非法学专业 法律课程教学 情境教学法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2)02-0010-01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法律及其社会规范效应已渗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大学生不但要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也应具备相应的法律素质。一方面,要了解与社会生产生活相关的基本法律常识,树立“遵纪守法为荣、违法乱纪为耻”,的观念,并且能够自觉运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要掌握与其所修习专业密切相关的法律和法规,拓展其专业知识结构,提高专业素养,为将来走上相应的职业岗位打好法律知识基础。在向大学生普及基本法律常识的任务主要由《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承担的情况下,各专业再根据本专业的理论特点与知识结构,开设相关的法律课程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1.非法学专业法律课程的教学目的

非法学专业开设法律课的目标不是培养律师、法官或检察官等法律职业者,而是使他们了解并掌握本专业相关的法律知识、培养他们运用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相关本专业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因此,非法学专业法律课的教学目的应突出其专业性和特殊性,强调课程内容必须与所学的专业领域密切相关。

1.1掌握与本专业领域相关的法律知识并运用法律知识为其专业领域服务。首先,了解与本专业领域相关的法律有哪些,法律对本专业领域影响的程度有多大,从而了解本行业所处的法律环境。其次,使学生掌握所学专业领域内相关法律活动的具体要求,尽可能避免因法律文书的缺陷或法律知识的不全导致潜在的纠纷。

1.2强化法律意识、培养学生解决具体案例实务的能力。法学专业的法律课教学,不仅要求学生掌握相关法律基础知识,还应注重培养其法律思维方式与法律推理能力,运用法律条文,原则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于非法学专业的学生,他们将来并不从事法律职业,学习法律知识只是为了能够就某一现实问题或争议提供妥当的法律解决方案,所以,并不需要培养他们的法律推理技能。非法学专业法律课程的教学的功能主要体现为预防功能,即通过为学生提供相关法律信息,使他们对所从事职业将要面临的涉法问题有清楚的认识,避免陷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应侧重知识性教育,以传授与其所学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主。同时,还要告诫他们,将来从业时,一旦遇到重大复杂的法律情形时,应当及时地寻求和获得法律专业人士的建议与帮助。

2.当前非法学专业法律课程教学情况

虽然高校中非法学专业开设法律课程已相当普遍,但在有关其教学特点与教学方法等方面仍缺乏深入的研究,教学实践中也存在一定的不足。

首先,在课程内容和教材的选择上,大多照搬法学专业相关课程的教学大纲和教材,缺乏针对性和专业性。其次,在教师的配备上,对教师的选任重视程度不够。有的学校法律专业师资力量缺乏,就由上思想道德修养公共课之类的老师承担。而各门法学都是专业性、实践性、技术性很强的课程,对教师的要求很高,各院校应当制定政策鼓励教师参与实践,教师应当提高专业能力水平,培养一批实践和理论相结合的双师型教师。再次,在教学方法上很多仍然以“填鸭式”教学为主,缺乏深入的有针对性的教学法研究,缺乏有特点的教学模式。

总体而言,非法学专业的法律课程教学往往要么流于形式,要么沦为专业课的附属,没有能够发挥其在特定专业课程体系中的作用。

3.深化非法学专业法律课程的改革、构建法律课程教学

针对当前非法学专业法律课程教师配备不合理、学生多且以大班授课为主、课时少但法学内容多、流于形式、教学效果不突出等问题,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适当的调整,强化和提高教学效果:

3.1点面式的法律课程内容调整。通常为非法学专业开设的法律课程学时较少,如经济类学生开设的经济法课程,通常只有32学时左右,但经济法的内容较为庞杂。教学时若面面俱到,则容易导致主次不分,使学生难以掌握,很难达到教学目的;若要详细讲解,则学时远远不够。在这种情况下,教师应以教材为基础,对教学内容进行适当筛选和编排,既照顾到教材的全面内容,又注重特定知识点的教学效果,做到点面结合。

3.2对比式的法律知识讲授。法学是一个逻辑体系很强的学科,各部门法之间有相应的内在联系。非法学专业的学生是在不具备法学基础知识的条件下,孤立地学习法学中某一个方面的知识;他们的法律基础知识薄弱,学习相关法律课程的难度非常大。为便于非法学专业学生学习法律课程的内容,可以在课程开始时适当讲解一下相关联的法学基本知识。如在讲授合同法的过程中,可以将民法的很多知识点结合起来对比讲授,这样一来,学生对相关知识点既容易理解,又印象深刻。

3.3情境式的案例教学法。法律条文通常比较枯燥而死板,案例教学法不仅能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而且能使学生准确运用法律条文、法律精神解决问题。在非法学专业法律课程的教学中,教师在案例的选择上,应有所偏重:一是在指导思想上明确使用案例教学旨在通过案例来加深或帮助学生对于所讲授法律规则的理解,认识到如果忽视或违背法律可能产生的实际后果,而不宜以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为主。二为实现案例教学的目标,在案例的选取上,尽可能创设其所学专业领域的法律事件情境,将法律放在该领域的专业背景中进行深入讲解。

3.4参观与观摩法。法律是一门专业性、技术性、实践性比较强的学科,学习起来比较抽象,法律课程的教学若只限于课堂讲授,不仅教学方法显得比较单一,而且很难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播放经典法律影片,可以让学生直观地感受法律精神的理性之美,可以提升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通过举办模拟法庭大赛,让学生参与到法律审判的过程中,可以使他们了解法庭审判的运作程序,同时锻炼他们运用法律进行思考和辩答的能力。通过组织学生到法院旁听审判案例,让他们实地感受法庭氛围的庄严肃穆,体会法律的公正严明,切实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加强学生的法律素养。

结语:列入专业培养计划中的法律课程,有其特殊性和针对性,是各专业课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发挥这些法律课程的作用,使学生系统化理解和掌握专业知识并切实培养他们的专业能力,是高校法律课程教师及理论工作者需要解决的迫切问题。我们要加大力度钻研教学内容、革新教学方法、切实提高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法律专业相关知识第2篇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法律及其社会规范效应已渗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大学生不但要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也应具备相应的法律素质。一方面,要了解与社会生产生活相关的基本法律常识,树立“遵纪守法为荣、违法乱纪为耻”,的观念,并且能够自觉运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要掌握与其所修习专业密切相关的法律和法规,拓展其专业知识结构,提高专业素养,为将来走上相应的职业岗位打好法律知识基础。在向大学生普及基本法律常识的任务主要由《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承担的情况下,各专业再根据本专业的理论特点与知识结构,开设相关的法律课程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1.非法学专业法律课程的教学目的

 

非法学专业开设法律课的目标不是培养律师、法官或检察官等法律职业者,而是使他们了解并掌握本专业相关的法律知识、培养他们运用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相关本专业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因此,非法学专业法律课的教学目的应突出其专业性和特殊性,强调课程内容必须与所学的专业领域密切相关。

 

1.1掌握与本专业领域相关的法律知识并运用法律知识为其专业领域服务。首先,了解与本专业领域相关的法律有哪些,法律对本专业领域影响的程度有多大,从而了解本行业所处的法律环境。其次,使学生掌握所学专业领域内相关法律活动的具体要求,尽可能避免因法律文书的缺陷或法律知识的不全导致潜在的纠纷。

 

1.2强化法律意识、培养学生解决具体案例实务的能力。法学专业的法律课教学,不仅要求学生掌握相关法律基础知识,还应注重培养其法律思维方式与法律推理能力,运用法律条文,原则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于非法学专业的学生,他们将来并不从事法律职业,学习法律知识只是为了能够就某一现实问题或争议提供妥当的法律解决方案,所以,并不需要培养他们的法律推理技能。非法学专业法律课程的教学的功能主要体现为预防功能,即通过为学生提供相关法律信息,使他们对所从事职业将要面临的涉法问题有清楚的认识,避免陷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应侧重知识性教育,以传授与其所学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主。同时,还要告诫他们,将来从业时,一旦遇到重大复杂的法律情形时,应当及时地寻求和获得法律专业人士的建议与帮助。

 

2.当前非法学专业法律课程教学情况

 

虽然高校中非法学专业开设法律课程已相当普遍,但在有关其教学特点与教学方法等方面仍缺乏深入的研究,教学实践中也存在一定的不足。

 

首先,在课程内容和教材的选择上,大多照搬法学专业相关课程的教学大纲和教材,缺乏针对性和专业性。其次,在教师的配备上,对教师的选任重视程度不够。有的学校法律专业师资力量缺乏,就由上思想道德修养公共课之类的老师承担。而各门法学都是专业性、实践性、技术性很强的课程,对教师的要求很高,各院校应当制定政策鼓励教师参与实践,教师应当提高专业能力水平,培养一批实践和理论相结合的双师型教师。再次,在教学方法上很多仍然以“填鸭式”教学为主,缺乏深入的有针对性的教学法研究,缺乏有特点的教学模式。

 

总体而言,非法学专业的法律课程教学往往要么流于形式,要么沦为专业课的附属,没有能够发挥其在特定专业课程体系中的作用。

 

3.深化非法学专业法律课程的改革、构建法律课程教学

 

针对当前非法学专业法律课程教师配备不合理、学生多且以大班授课为主、课时少但法学内容多、流于形式、教学效果不突出等问题,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适当的调整,强化和提高教学效果:

 

3.1点面式的法律课程内容调整。通常为非法学专业开设的法律课程学时较少,如经济类学生开设的经济法课程,通常只有32学时左右,但经济法的内容较为庞杂。教学时若面面俱到,则容易导致主次不分,使学生难以掌握,很难达到教学目的;若要详细讲解,则学时远远不够。在这种情况下,教师应以教材为基础,对教学内容进行适当筛选和编排,既照顾到教材的全面内容,又注重特定知识点的教学效果,做到点面结合。

 

3.2对比式的法律知识讲授。法学是一个逻辑体系很强的学科,各部门法之间有相应的内在联系。非法学专业的学生是在不具备法学基础知识的条件下,孤立地学习法学中某一个方面的知识;他们的法律基础知识薄弱,学习相关法律课程的难度非常大。为便于非法学专业学生学习法律课程的内容,可以在课程开始时适当讲解一下相关联的法学基本知识。如在讲授合同法的过程中,可以将民法的很多知识点结合起来对比讲授,这样一来,学生对相关知识点既容易理解,又印象深刻。

 

3.3情境式的案例教学法。法律条文通常比较枯燥而死板,案例教学法不仅能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而且能使学生准确运用法律条文、法律精神解决问题。在非法学专业法律课程的教学中,教师在案例的选择上,应有所偏重:一是在指导思想上明确使用案例教学旨在通过案例来加深或帮助学生对于所讲授法律规则的理解,认识到如果忽视或违背法律可能产生的实际后果,而不宜以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为主。二为实现案例教学的目标,在案例的选取上,尽可能创设其所学专业领域的法律事件情境,将法律放在该领域的专业背景中进行深入讲解。

 

3.4参观与观摩法。法律是一门专业性、技术性、实践性比较强的学科,学习起来比较抽象,法律课程的教学若只限于课堂讲授,不仅教学方法显得比较单一,而且很难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播放经典法律影片,可以让学生直观地感受法律精神的理性之美,可以提升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通过举办模拟法庭大赛,让学生参与到法律审判的过程中,可以使他们了解法庭审判的运作程序,同时锻炼他们运用法律进行思考和辩答的能力。通过组织学生到法院旁听审判案例,让他们实地感受法庭氛围的庄严肃穆,体会法律的公正严明,切实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加强学生的法律素养。

 

结语:列入专业培养计划中的法律课程,有其特殊性和针对性,是各专业课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发挥这些法律课程的作用,使学生系统化理解和掌握专业知识并切实培养他们的专业能力,是高校法律课程教师及理论工作者需要解决的迫切问题。我们要加大力度钻研教学内容、革新教学方法、切实提高教学效果。

法律专业相关知识第3篇

作者:何晓璐 唐英姿 李芳 阳娟 单位:湘潭职业技术学院

讨论

法律知识方面1993年3月26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对护士的工作职责和义务及执业资格等一些事宜作了规定。2002年2月20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自2002年9月1日施行,规定了医疗事故的定性和处理等原则,是卫生行政处理和法律裁决的依据。该条例中增加和改变了许多内容。2002年,4月1日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将本属于原告应负的部分举证责任分担给被告承担,举证倒置不但把责任的行为转移给了被告,而且也把举证的结果责任转移给了被告,在规定的期限内,被告拿不出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就要承担败诉的结果。因此护理人员在临床工作中一定要熟知护理工作中存在的法律问题,以减少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1]。大部分护生缺乏相关法律知识本次调查结果表明,护生对护理相关法律知识掌握程度低,缺乏相关法律知识。如医疗事故的处理办法回答问题正确率大专仅为19.1%,中专更低,仅为13%,在所调查的十个问题中,回答问题正确率达到50%以上的仅有三个问题:护理侵权行为与犯罪、疏忽大意与渎职罪和品与物品的管理,而这个问题是《护理学基础》课程中涉及的重点及考点,因此护生掌握程度较好。而其他问题课堂内容涉及比较少,不是课程的重点与难点,学生不重视,因此调查中护生掌握程度低。护生对护理相关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存在明显学历差异,学历不同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也不同,专科护生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比中专护生好,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学历层次不同,护生年龄、理论知识掌握程度、综合素质均有所差别。一般情况下,中专护生由于起点较低,且学校护理专业教育时间有限,其对护理专业理论知识掌握度较差,另外中专护生年龄偏小,责任心也欠佳,故对护理相关法律知识掌握程度较低。而专科护生大多已成年,学习能力及意识均优于中专护生,并关心专业相关知识,故对护理相关法律知识掌握程度较高。大部分护生对护理相关法律知识有需求从表2中可以看出,大部分护生对护理相关法律知识有需求,但也存在明显的学历差异。在所调查的护生中,大专护生仅有3个、中专护生仅有6个持无所谓态度,而大专护生有61.7%表示有强烈需求,中专护生仅有27%有强烈需求。这说明学历层次高的护生对工作质量要求高,学历层次低的护生对法律知识的需求欲比较低。同时护生对护理相关法律知识有学习的欲望,只要有合适的途径,会取得良好的效果。护生希望增加法律教育在调查中,如表3所示,护生获取相关法律知识现有的途径及希望获取途径排前三位的均为:课堂教育、讲座及医院培训。这说明调查的护生中,大部分喜欢采取被动的受教育方式,这也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而主动的通过关注新闻媒体、法律法规来获取相关知识只能作为一种辅助手段。

建议

课堂授课增加相关法律知识目前,护理专业学生只开设了《法律基本知识》,而没有专门的与护理有关的法律课程,只有在《护理学基础》基础中涉及一些散在的、不系统的相关法律知识。而在德国护理基础教育中设有《与职业有关的法律》、《公民法》两门法学课程,总共140个学时,占全部理论课学时的5%[2]。因此,在护理专业授课过程中,增加护理相关法律知识是非常有必要的。定期举办护理法律相关讲座大学学习生活应该是多样化的,讲座已成为现在大学学习的一种重要形式,通过讲座可以让学生学习到很多专业相关知识,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为了让护生认识到护理相关法律的重要性,提高护生的法律意识,可以定期举办护理相关法律讲座,这是护生获取护理相关法律知识的重要途径。实习医院定期法律知识进行培训要提高护生对护理相关法律的掌握程度,医院与学校有着同等重要的作用。在护生进入医院前,可以进行岗前培训,不仅培训护生的护理专业知识及护理操作实践,同时也要注重对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在实习期间,可以不定期的组织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护生的法律意识,使护生明确护理工作中的法律问题,已降低实习期间法律纠纷的发生率。

法律专业相关知识第4篇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对重庆医科大学临床专业一系、二系、三系现有各年级学生,采取整体抽样调查方式,抽取600人发放问卷,回收有效问卷554份,有效回收率为92.3%。

1.2方法

问卷抽查法。问卷共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客观选择题,共10题,旨在了解被调查者法律基础知识水平;第二部分为认知程度调查,共3题,分别是“医患关系中医务人员权利及义务了解程度”、“执业过程中涉及法律问题认知情况”和“对医疗纠纷中合法行为了解程度”。根据1~10题检测结果将学生分为A、B两组,正确率高于60%分为A组(答对6题及以上),该组呈现“医学法律基础知识相对较强”;正确率低于40%的分为B组(答对4题以下),该组呈现“医学法律基础知识相对较弱”。1~10题内容摘自“执业医师法律法规考试”相关题目,内容涉及“医疗事故处理”、“执业医师行为”、“追究医疗刑事责任机关”、“《母婴保护法》知识”、“献血法立法目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规定”、“甲类传染病疑似病人报告时间”、“违犯《医师法》承担责任”、“《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内容”、“患者权利”和“确立脑死亡意义”。

1.3统计学处理

采用SAS9.1软件进行统计分析,计数资料用率表示,两组间比较采用kruskal-Wallis法,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医学生的法律知识掌握情况

在554份调查问卷中,关于医学法律理论检测题目中正确率超过60%的可视为“医学法律基础知识相对较强”,共计205人(37.0%),该类问卷分为A组;正确率低于60%的为“医学法律基础知识相对较弱”类,有349人(63.0%),该类问卷归为B组。

2.2对医患关系中医务人员权利及义务了解程度

在554份收回的调查问卷中,对医患关系中医务人员权利及义务见表1。kruskal-Wallis检验,A、B两组医学生医患关系中医务人员权利及义务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75.8271,P<0.01)。被调查医学生“医学法律基础知识相对较强”组较“医学法律基础知识相对较弱”组对医患关系中医务人员权利及义务更明确。

2.3对执业过程中涉及法律问题认知情况

医学生对执业过程中所涉及法律问题的认知情况调查结果见表2。kruskal-Wallis检验,A、B两组医学生职业过程中涉及法律问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281.4868,P<0.01)。“医学法律基础知识相对较强”组较“医学法律基础知识相对较弱”组的医学生对执业过程中涉及法律问题更清楚。

2.4对医疗纠纷中合法行为了解程度

关于医疗纠纷中合法性为了解情况。kruskal-Wallis检验,A、B两组医学生“医疗纠纷中合法行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72.7097,P<0.01)。“医学法律基础知识相对较强”组较“医学法律基础知识相对较弱”组对医疗纠纷中合法行为认识更为清楚。

3讨论

3.1强化临床医学专业学生法律意识教育的必要性

首先,加强法律意识教育,有利于应对临床医学专业学生的法律素养偏低的状况。当前临床医学专业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情况堪忧,本课题问卷结果呈现,在554份返回的有效问卷中,有205人(37.0%)属于“医学法律基础知识相对较强”,349人(63.0%)医学法律基础知识相对薄弱,如此情况不加以调整,可以预见,后者在未来的医疗卫生事业工作中将会面临巨大法律困扰。无独有偶,一项关于2014年某医科院校《医学生法律素养的调查报告》显示,68.7%被调查者属于“法律知识薄弱”,24.2%被调查者呈现“对法律知识初步掌握”,只有7.1%的医学生对法律知识达到掌握程度,这一结果较欧美发达国家相去甚远。伴随时代进步和社会发展,法律素养必成为当代社会人的必备素质之一,医疗从业者的法律素养也将是其开展工作的必备素质之一,必须强化临床医学专业学生法律意识教育。其次,强化法律意识教育,是临床医学专业学生的职业生涯发展的需要。临床医学专业的学生绝大多数毕业后将投身医疗卫生事业,执业过程中不免会遇到涉法问题,良好的法律意识和较高的法律素养是其日后开展工作的必要能力。本课题调查结果显示,医学法律基础知识较好的同学在关于“医患关系中医务人员权利及义务”、“执业过程中涉及法律的问题”和“医疗纠纷中合法行为”等问题的认知程度上都显著好于另一组学生,在全面提高学生临床综合能力基础上增强其法律意识,有利于医学生今后的职业发展。

3.2临床医学专业学生法律意识教育的途径

法律专业相关知识第5篇

[关键词] 护理;法学课程;高等护理教育

进入新世纪的高等护理教育,要求培养具有综合素质的高级护理人才。尤其在我国法制建设不断健全和完善,人们的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各类医疗卫生法律法规逐步深入人心,护理人员理所应当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而护理人员缺乏法律知识、法律意识淡薄是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不仅如此,由于现行我国各层次的护理教育对卫生法律特别是护理相关的法律没有足够的重视,这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临床护士法律知识比较贫乏,法律意识相对淡漠,处理护患纠纷的经验与能力不足等问题,这种现状显然跟不上时展和对高级护理人才培养的要求。因此,高等护理教育开设与专业相关的法学课程显得尤为重要。

1 开设相关法学课程的意义

1.1 顺应时展的需要 美国多数护理学院的课程设置不仅包括传统的学科课程,还包括伦理学,传授患者的权利等,护生的专业行为技能目标包括维护患者的权利等。第三军医大学也对原来的医学本科教育模式进行了较系统的改革,构建了一个新的医学本科教育人才培养课程新体系。其中人文社会科学类课程包括医学伦理学、医疗法规。随着人民生活、文化水平的提高,人们的健康意识、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和经济意识亦不断提高,为顺应时代的发展,与国外护理教育接轨,建议增设护理专业相关法学课程,以增强护理人员的卫生法律意识。

1.2 满足专业实践的需要 相关法学课程的设置,有利于护士自觉执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强化法律意识,依法从事护理服务,正确履行职责,保证了护理工作的稳定性与连续性,防止了护理差错事故的发生,保证了护理工作的安全及护理质量的提高。

1.3 明确护士的基本权益 通过护理立法,护理人员的地位、作用和职责范围有了法律依据,神圣的法律效应赋予一个合格的护士从事护理工作的权利,履行法定的护理职责,可最大限度地受到法律的保护、国家的支持、人民的尊重,任何人都不可随意侵犯和剥夺。通过学习《护理法》,学生可增强对护理职业的崇高使命感和安全感,使他们能发挥自己的最佳才能,尽心尽职的为公众服务。

1.4 提高护生处理护理纠纷的能力 通过学习,学生可明确护生的法律身份及法定职责范围,有利于在实习中严格按照护理规程工作,遵法守法,并学会正确处理工作中遇到的护理纠纷,在维护患者权利的同时,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

2 存在的问题

2.1 法律知识缺乏 护理专业学生法律知识缺乏,是长期以来护理教育中对法律重要性认识不够的结果,主要与课程设置单一、学时少有很大的关系,而当今护士普遍存在着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特别缺乏与护理相关的法律知识。虽然很多学生在初中、高中或基础教学中已获得了部分的基础法律知识,但由于缺乏相关护理的法律知识,容易使学生在实际工作中碰到问题时仍束手无策。据报道,护生在实习中后期出现差错占实差错的93%[1],说明学生在实习中后期,觉得自己有能力而擅自执行医嘱或操作,又不知道自己的法律身份,不能对自己的行为进行约束,则容易导致差错的发生。

2.2 专业教师缺乏 虽然研究发现,本科、大专学历者的法律知识掌握较好,但是与中专生一样,理论知识与实际相脱离始终是护理法律领域突出的问题。由于在医学卫生院校上法律课的教师多半是法学院的专业教师,缺乏熟知护理法律的专业教师,不能把相关的法律法规传授给学生,学生往往只能学到些纯粹的基础法律理论知识,如消毒管理办法、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临床使用管理通知、药品管理实施办法等,连教师也不知或对它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2.3 教学形式单一 李金义[2]认为,法学课程的教学还存在教学方式单调的问题,难以发挥和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参与精神,同时缺乏生动活泼的课堂气氛,教学效果不甚理想。正因为受教材与学时的限制,造成法学知识的教学形式基本局限于课堂内,而法学是社会实践性及现实性很强的专业学科,仅限于课堂内,很难将理论联系实际,不能达到对知识的灵活掌握。

3 构想与对策

3.1 关于专业师资的培养 对学生进行法学知识的灌输与普及,主要依靠教师进行。要达到法律课教学的良好效果,教师必须具备强大的感召力、儒雅的风度、深厚的法学功底及丰富的社会经验,以及掌握一定的高新技术手段[3]。因此,可选派护理教师参加为期3个月以上的法学专业知识培训;鼓励教师通过自学或自考等途径获取相关法学知识;同时,加强教师的临床护理实践能力,提高其对临床不断新出现的护患关系和常见法律问题的敏感性,从而培养既懂临床护理常见问题,又熟知相关法律知识的具有综合能力的专业教师。

3.2 完善法律课程设置 针对不同层次的护理法律教育,适当的增加相应的课程和课时数。需要学校讲授和学生掌握的法律知识主要有:基本法律知识,如民法、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护理相关法规,如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责任保险法、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等;其他国家法律知识介绍,如美国护士职业保险、注册护士管理法等[4]。

3.3 改进教学方法 除课堂有限的教学外,可激发学生对医疗护理行业法学问题的关注,鼓励学生借助各种媒体和渠道,广泛涉猎与专业相关的法学知识。宇文[5]建议,法律课的教学方法应有利于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要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启发学生思考,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如可广泛采用案例教学法、实践教学法、论辩式教学法、指导自学法。通过讨论、辩论、社会调查等形式,使知识活学活用。总之,通过不断加强和完善高等护理专业中的相关法学课程的设置,将有力地促进广大护士、护校学生增长相关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护理质量,适应现代社会的护理事业的发展,最大限度地保护患者及护士自身的利益。

参考文献:

[1] 刘义兰,王桂兰,任小英,等.法律法规教育对减少护生实习差错的研究[J].中华护理杂志,2002,37(3):171?173.

[2] 李金义.对医学院法律课教学改革的建议[J].医学教育,1994(10):39?41.

[3] 梁军.浅议法律课教学手段与方法的改进[J]. 广西社会科学,2001,4:169?170.

法律专业相关知识第6篇

一、非法学专业法律教学课程设计的三个层次

即使通过经济法律制度整合民法中有关市场经济行为的法律,单单这一门法律课程仍嫌不足。因为在学习经济法律制度之前,学生需要对法律的一般理论,经济法律制度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经济法律责任所涉及的刑法、行政法以及诉讼法等问题均需有基础性的把握。一般而言,经管类专业的法律课程设置应当有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基础课程。基础课程主要介绍法的一般理论、我国法律体系的基本构造、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社会法及诉讼法所调整的基本社会关系及其基本内容。课程教学目标在于让学生对我国法律的基本体系与内容有个概括性的了解,并在此基础培养基本的法律思维与法治理念。《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强调,为全民法治观念,要将法治教育纳入整个国民教育体系,从中小学即设立法治知识课程。据此可以肯定的是,基础法律课程将成为高校所有专业的必修课程。目前,各高校经管类大多仅开设《经济法》一门法律课,很少未开设专门的法律基础课程。尽管思政类课程中涉及法律基础的内容,但其教学内容的侧重点并不在于基础法律知识的介绍和法律理念的培养,而是将法律作为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的手段来对待的,其侧重点在于尊法守法意识的树立,与作为专业类法律课程的基础以及十四中全会《决定》的要求相差较远。在这种情况下,专业基础类课程中的《经济法学》课程的讲授缺乏必要的基础法律知识背景,仍需先行介绍法律的基础知识,从而严重影响了《经济法学》教学目标的实现。第二层次即经济法律制度。该课程属于学科基础类课程,其内容主要介绍与市场经济活动相关的法律知识。如果说基础课程的教学目标主要在于认知和理解,经济法律制度的教学目标则应适当增加法律的具体应用能力。第三层次为专业类课程。这类课程是根据具体专业方向的需要而有针对性地开设的课程。经济法律制度由于涉及到的法律领域十分庞杂,只能侧重于基础,而难以具体和深入。更为深入的内容只能就不同的专业方向有针对性地另行开设。比如人力资源方向,需要专门开设劳动法,工程管理专业需要开设建筑工程法,物流专业方向需开设物流法规,而对外贸易专业方向则需要进一步了解海商法的专业法律知识。这一层次的法律课程由于是针对具体的专业方向需要而特别开设的,故在教学目标上应更加注重法律知识的具体运用。上述三个不同层次的法律课程,经济法律制度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相对于法律基础课程,它已经较为偏向专业需要,是对有关市场经济活动的法律的进一步深入。但相对不同专业方向的特殊需要,它又属于经管类的基础类课程。

二、非法学专业法律课程设计与创业教育之协调

法律专业相关知识第7篇

文秘法律专业知识

专业培养目标:培养掌握文秘基本理论和操作技能,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知识,从事法律文秘业务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专业核心能力:法律文秘操作技能。

专业核心课程与主要实践环节:刑法概论、民商法概论、行政法原理与实务、诉讼法概论、应用写作、法律文书、秘书学基础、档案学基础、社会学基础、网络技术与办公自动化、电子信息管理、社会调研、应用文写作、秘书业务训练、办公自动化设备使用、文秘业务综合实训、毕业论文等,以及各校的主要特色课程和实践环节。

就业面向: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服务部门的文秘及相关岗位。

本专业培养具有必备的法学和文秘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法律职业岗位文秘工作技能的复合型高等应用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文献检索、司法笔录训练、书记员工作概论、档案管理、法律文书训练、现代汉语与基础写作、秘书理论与实务、计算机与应用。

修业年限:基本学制三年,最长修业年限五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培养具备法律事务执业能力、掌握秘书技能、会英语、会电脑的应用复合型人才。学生毕业时,要求取得国家秘书职业资格证书。

主要课程:大学英语、英语视听说、专业英语、秘书实务、档案管理、企业管理概论、法律文书、民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合同法、国际经济法、公司法、税法、电子商务、商务谈判、沟通技巧、多媒体技术应用、网页制作等。

专业特色:注重塑造形象、提升品味;注重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培养学生复合型多元化的职业能力。

职业前景:学生毕业后,既能胜任各类企事业单位的法务助理工作,又能从事法庭助理、书记员、律师助理职业,还能从事各类企事业单位的行政助理和商务管理工作。本专业就业面广,适应性强,并有潜力成为高级管理人才。

培养目标和要求

(一)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法律文秘专业第一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技能人才和高素质的劳动者,学生应在掌握专业必备的基本理论知识和专门知识的基础上,重点掌握从事本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能力、技术和技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素质、知识和能力基本要求

1. 素质基本要求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思想;诚实守信,团结合作,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具有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掌握本专业的高新技术和技能;养成正确的审美意识、审美情趣和美感,具有一定的认识美、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积极向上、心理健康,具有自我调控、建立和谐人际关系的知识与技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具有一定的体育健身知识和技能,身体素质达到国家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2. 知识基本要求

(1)掌握语言文学类、政治哲学类等基本知识。

(2)掌握法律专业知识、文秘方面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其中包括办文、办事、办会方面的基本方法和基本理论。

(2)掌握管理学、秘书心理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3)掌握民事诉讼、刑事诉讼等程序的基本知识。

(4)掌握办公室管理、档案管理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懂得档案和信息处理的基本规则和法律法规。

(5)掌握公共关系、社交礼仪的基本知识和基本规则。

(6)掌握法律公文及其它常用应用文的写作知识。

(7)熟练掌握计算机的理论知识,能运用现代化办公设备进行法律文秘事务运作。

3. 能力基本要求

(1)熟练运用汉语语言的能力,其中包括心领神会的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法律咨询、中文写作能力。

(2)运用法律文秘知识进行办文的能力。

(3)运用法律文秘知识进行办事的能力。

(4)运用法律文秘知识进行办会的能力。

(5)具有较强的法律文书制作和公文处理能力。

(6)运用法律和文秘的基本理论知识从事法律文秘运作的能力。

(7)运用基本法律知识进行法律咨询、司法调解和解决一般法律问题的能力。

(8)公关活动策划能力和人际沟通、接待协调能力。

(9)运用计算机进行办公事务处理、法律秘书实务活动的能力。

(三)证书要求

1.获取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2.获取全国大学生英语应用能力考试B级以上证书或大学四极以上证书。

3.获取全国高等院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证书或劳动部门计算机操作中级以上证书。

4.秘书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