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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道德培训(合集7篇)

时间:2023-09-24 10:50:21
公民道德培训

公民道德培训第1篇

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的价值意义

培训作为一种职业道德知识的授与、基本素质培养、结合社会实践对道德情感的培育过程,通过讨论、参与等多种方式,搞好教育引导,培养公务员道德认知,促使广大公务人员清醒认识到履行公务时应当把握的道德规范和准则,有意识地纠正种种不良道德意识行为;同时培育一种公务道德情感,促使广大公务员将公务道德认知的成果上升为对党和人民事业尽心尽责的真挚情感,并使这种情感外化为合乎公务道德要求的公务行为。职业道德培训为社会主流价值观重塑立下中梁。公务员职业道德关系党和政府的道德形象。党和政府要治国理政、取信于民,离不开良好道德形象的支撑,道德形象是党和政府权威确立的基础。“治国就是治吏,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将不国。”党的道德形象来源于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道德形象,党员领导干部的道德素养关系党的道德水准高低,党员领导干部道德的先进性彰显和表达党的先进性。从现实来看,党风问题说到底是道德问题,当前部分党员领导干部道德水准下降、道德素养滑坡,既败坏了党风,也损害了党的道德形象。塑造党的道德形象,要从党员领导干部的道德修养抓起;官德修养既是党的建设不可缺少的内容,也是党风建设的突破口。同时,广大公务员的道德水准关系政府的道德形象。政府的权力交由各公务员行使,政府掌握的公共资源交由官员管理和分配。只有具备良好的道德素养,公务员才能正确认识手中权力的来源和性质,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谋利益。因此,公务员的道德修养绝非个人的私事、小事,其与党和政府的道德形象密切相关,政府公务员的道德形象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党和政府的道德形象。群众对党和政府的道德评价,国际社会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的道德评价,主要依据政府官员的道德素养与道德形象来判断。公务员职业道德高低直接影响民德和社会风气。在群众心目中,政府公务员是社会的精英,是社会道德的楷模,代表社会较高层次的道德要求,对民德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政府公务员作为个体,其道德水准固然不能代表整个社会的道德取向;但政府公务员作为群体,由于其特殊地位和重要作用,其道德水准在客观上折射和体现整个社会所倡导的道德准则和道德观念。群众往往从政府公务员的言行举止中感知社会的道德取向,并以此来评判或调整自己的道德准则和道德观念。正如孔子所言:“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这即是说,只要统治者作出表率,讲究礼仪、道义、诚信,那么,百姓没有敢不服从、尊敬、说真话的。官德是风向标,官德影响民德,官德水准提高了,群众的道德水准随之也会提高,社会风气因此得以净化,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准因此得以提升。同时,干群关系是一种重要的社会关系,干群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要方面。政府公务员只有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才能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实现政府和人民群众良性互动与关系和谐,进而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构。相反,干部没有职业道德,就会漠视群众的利益诉求,自觉或不自觉地疏远群众,难以把群众放在心上,更不可能把群众当亲人,由此将引起官民冲突,导致党群、干群关系紧张,成为社会不稳定的因素。上梁不正下梁歪,官德不良,上行下效,将导致全社会道德水准的下降,影响整个社会风气。

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的方式途径之探索

根据受众的职业特点及需求,长短结合的安排培训课程和培训时间,这是保证培训效果的一个基础性条件。分时段讲学,增强培训时间灵活性,改革以往集中时间连续培训的模式,按照“化整为零、分散安排,统一培训”的思路,将基础知识的培训时间安排在周六、周日。公务员可根据自己的工作时间安排合理选择参加学习的时间,这样既可保证每名公务员都能达到规定的学习课时,又有一定的灵活性,不走形式过场。在培训方式上,不囿于传统授课方式,积极探索创新培训方式和途径。建议一:规范自学,把脱产培训和在岗自学结合起来,规定自学书目,要求写出具有思考性、建议性的论文,并利用业余时间组织研讨交流。同时把师资引入机关授课、指导帮助机关公务员的自学过程,保证学习效果。建议二:完善讲授式教学质量,加大研究式教学力度。大力推广案例式教学,积极开展模拟式、体验式、情景互动式、参与式、研讨式教学,把职业道德培训同职业道德践行有机地结合起来,在认知中体验、修为、践行,在教育中培养职业认同感、职业道德情感。建议三:巩固培训质量,坚持用体制来规范、推进、规范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工作,使培训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效能化。为达到培训的目的,首先应在领导干部、后备干部、任职干部以及初任公务员等对象中进行广泛细致的调研,在培训中以召开学员座谈会的形式了解学员的需求,在培训后及时总结跟进培训的效果反馈。建议四:完善考评机制,拓展延伸培训效果。认真执行干部培训情况考核制度,从学员离校起建立学员培训档案及建立公务员职业道德信用卡制度及佩戴公务员徽章制度,把职业道德的践行长期置于广大群众监督之下。公务员徽章制度要求公务员在工作日时和执行公务时佩戴标注姓名及工作单位及编号的徽章,既是代表了公务员为民服务工作的荣誉,同时也提醒了这是一种责任,并把公务行为时刻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扣上关键一环。

作者:李晶 单位:中共信阳市委党校党建教研处讲师

公民道德培训第2篇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规范公务员职业行为,全面提高公务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省《—2015年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十二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确定的目标任务,决定2012年在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中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书记在庆祝建党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以职业道德教育为核心,以规范公务员行为为重点,教育和引导公务员树立先进的职业道德意识和观念,自觉克服理想信念不坚定,宗旨观念淡薄,依法行政能力不强,工作作风漂浮,廉政意识薄弱等问题,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努力打造品德好、作风正、能力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

二、目标要求

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要以“忠于祖国、服务人民、恪尽职守、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以政治信念坚定,精神追求高尚,职业操守良好,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切实把职业道德要求灌输到全体公务员头脑,内化成公务员的内心信念,提高公务员职业道德水平和公共服务效能,促进公务员队伍职业道德核心价值观的形成,公务员的公信力、执行力和创新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使培训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政治信念坚定。拥护服从党的领导,始终在思想、政治、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和崇高的职业道德信仰,自觉做先进思想和科学理论的忠实追随者,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二)精神追求高尚。品行端正,情趣健康,追求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励志图强,自觉摆正和处理好公与私、廉与贪、义与利、情与法的关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勤俭朴实,不奢侈浪费,不跟风攀比。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三)职业操守良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一丝不苟,精益求精。敢于坚持原则,光明磊落,公道正派,脚踏实地,勇挑重担,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自觉做到知法、守法、用法。

(四)人民群众满意。牢记“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共同追求,把让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共同目标,勤勤恳恳为人民工作,深入实际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尽最大能力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尽一切努力维护和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培训对象和重点

参加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的对象为,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重点是担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和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公务员。到2012年底前对全体人员轮训一遍。

四、培训方式

采取全市统一部署,分级组织实施的方式。有计划,分层次地在全体公务员中开展职业道德专题培训。重点抓好以下环节:

(一)开展师资培训。聘请专家学者全面讲解公务员职业道德的基本精神和内容,使师资掌握培训重点内容和方法,按要求组织人员参加由省公务员局组织的师资培训。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国家和省“十二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门职业道德培训实施方案。

(三)抓好理论培训。组织进行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当前要重点学习好总书记在庆祝建党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和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使公务员把握当前形势,明确目标方向,熟悉和了解与本职工作相关的行为规范,不断培养职业精神,提升道德水平。

(四)创新培训方式。各县(市、区)、市直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研究探索开展培训的方式方法,通过举办师资骨干培训班、专题讲座、专题辅导、研讨会、报告会、参观革命圣地等多种方式进行培训,同时,充分利用多种载体开展培训,真正达到让公务员乐于接受、见诸行动的效果。

(五)健全长效机制。将职业道德培训作为公务员四类培训的重要内容,成为各类公务员培训班的必修课程,长期深入开展下去。

五、考试考核

采用省统一命题,全市统一时间,各县(市、区)、市直部门组织考试的办法。考试范围以指定教材为依据。2012年底前培训全部结束。考试成绩合格者,其成绩记入本人档案,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同时《公务员职业道德》将列为明年我市公务员学分制管理培训的必修科目。凡不参加培训或考试考核成绩不合格的公务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市公务员局将派督导组,适时检查指导。

六、几点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是全面提高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和作风养成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市公务员局负责全市培训及考试考核,对全市培训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本部门的培训及考试考核工作。

(二)确保培训效果。培训中,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加强职业道德的灌输和疏导,逐步提高和完善公务员的职业道德素养,把职业道德精神渗透到公务员日常工作中的一点一滴,鼓励激发他们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发扬职业道德精神,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自己。要充分利用先进模范典型加以启发、感染和激励,通过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广泛开展向先进学习活动,让公务员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不断激发追求高尚的品格和人格,追求卓越的职业表现。

公民道德培训第3篇

[关键词]公务员;职业道德;官德;制度建设

在2011年10月,国家公务局制定印发了《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大纲》,并在印发通知中明确指出:“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是贯彻落实‘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不断提升公务员队伍职业道德水平的重要举措,对于增强政府和公务员队伍的公信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具有重要意义。”党中央也要求各地、各部门把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作为一项战略任务,切实抓紧抓好。那么我们该如何去完成好这一项战略任务、是否还有什么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呢?下面笔者就谈一下自己对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几点认识。

一、官德与公务员职业道德

“官德”这个词,作为传统社会要求官员遵循的道德规范而为人们所熟知。因此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人们仍然把这个词作为公务员职业道德这个概念的同义表达,以至于我们可以经常在报纸、杂志甚至学术期刊上看到关于加强“官德”建设方面的文章。在一般意义上而言,这样的用法并没有大的问题,因为从权力的行使层面而言,古代的官和现代的公务员在职能上是比较相似的;然而从严格的意义出发,“官德”与公务员职业道德却是具有不同涵义的,笔者认为二者之间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两者产生的社会背景不同,因而其对象承担的社会角色有本质差异。“官德”一词产生于我国的传统社会,而传统社会的一个重大的特点就是等级森严,官与民实质上是两个不同的社会阶级,扮演着不同的社会角色。官的社会等级要远高于民,因而往往其扮演着民之父母发号施令的角色,因此有“父母官”的称呼。而在我们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进程的当今社会,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已经使得人民成为了真正的主人。公务员与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是相同阶级层次下的干部与群众之间的关系,从本质上讲,公务员作为人民行使权力的者,承担的是为人民提供服务的社会角色,因而我们要求其努力成为“人民公仆”。

第二,两者的核心要求不同,因而其发挥的功能有本质差异。产生于传统社会的“官德”,尽管也有“爱民”、“勤政”等道德要求,但其核心要求仍然是“忠君爱国”。把“忠君”列于“爱国”之前正是封建王朝专制统治的写照,因此对于一个官员而言,最为本质最为重要的道德要求就是维护好封建王权的统治,避免王权更迭的情况发生。而在当今社会,公务员一词中的一个“公”字充分说明了其代表公共利益、服务人民大众的性质,因此无论对公务员职业道德方面有着那些方面的具体要求,其本质、其核心都必然将归结到为人民负责这一根本点上。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官德”与公务员职业道德二者之间的差异,因此在当今社会,尤其是随着《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大纲》的出台,我们应该减少或者避免使用“官德”这个概念,而是更为规范地使用公务员职业道德这个概念。

二、明确职业道德为建设方向的意义

职业道德这一概念是我们比较熟悉的,与公务员联系在一起也较为常见,比如我国《公务员法》第二章,第十二条,第七款就要求公务员“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然而,把职业道德作为公务员道德建设的一个明确方向却是比较罕见的,可以说以中央文件下达的形式出现自建国以来还是首次。实际上,这种做法并非仅仅是为了区别于“官德”概念,也并非仅仅是为了表达规范,而是更有深意。笔者认为,明确职业道德为建设方向具有以下两点的重要意义。

第一,明确职业道德为建设方向使得公务员道德建设更具有针对性。对于公务员的道德规范,最为直接、最为主要的一个目的就是在于使得公务员在职业活动中更加规范、更有效率、敢于负责、勇于承担。从这一点上看,职业道德作为建设方向显然更加有针对性,更易于实现预期的目标。实际上,纵观世界政坛,把职业道德作为公务员道德建设的重点项目或者主要内容,已经成为了全球性的共识。

第二,明确职业道德为建设方向使得公务员道德建设更有操作性。操作性作为完成一项任务、一项工程的重要指标,将直接关系到这项任务、工程的建设情况。良好的操作性,则必然提高建设进度,反之,也则必然给建设带来负面的影响。近些年来,随着对公务员道德状况的社会关注度的不断提升,促使一些地方政府开始采取一些新方法来加强公务员的道德建设,其中就有关于家庭道德方面的考核。然而这种考核,由于其内容的特殊性,必然导致在实际操作层面的困难重重,因此我们看到虽然已有很多地方政府在这一方面有所尝试,形成星星之火之状,却始终无法形成燎原之势。相比于其它方面的道德规范,职业道德建设显然在操作性上更胜一筹,也必然更易于产生实际的效果。

在认识到以职业道德为建设方向的重要意义之后,还有一个问题需要我们注意,那就是以职业道德为建设方向并不意味着我们不再关注公务员其它方面的道德状况。对于公务员的道德要求,我们应当以职业道德为主要方面,同时兼顾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方面的内容。因为公务员作为社会的管理者,其道德状况将直接影响到整个社会的道德风尚,因此在注重职业道德的同时,仍不能放松对于公务员其他方面的道德要求。使公务员在职业道德方面达标的基础上,全方位地提升自己的道德修养,从而为国家和社会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关于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

《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大纲》的出台,其直接效果就是使得各地、各部门广泛地开展了公务员职业道德方面的培训与轮训,同时也积极开展了其它相应活动,如职业道德演讲、征文等等,产生了很好的效果。然而,自《大纲》出台以来,社会上还存在着一些质疑的声音,认为6学时的培训起不到什么作用,也无法使得公务员职业道德有根本性的改变。笔者认为,之所以存在这样的质疑,其根本原因在于对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的错误认识。在此,笔者想要强调说明以下两点。

第一,要正确认识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的定位。很多人在质疑职业道德培训作用的同时,实质上是把职业道德培训错误地定位为职业道德建设的全部内容,因此过分要求其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实际上在《大纲》的印发通知中,党中央就已明确指出“要把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与健全公务员管理制度紧密结合起来”,并提到了一些相应的方面,包括“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文化养成”、“强化公务员职业道德社会监督评议”等等。因此,我们必须从全局地角度出发,正确地看待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在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中的位置及其发挥的作用。

第二,要充分正视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的意义。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之所以能够作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一个首要部分,就在于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一方面,职业道德培训能够提高公务员在相关问题上的重视程度,从而有力地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另一方面,职业道德培训还能够通过正确的思想观念引导公务员做出正当的行为选择,从而有效地提升公务员职业道德水平。

总之,我们应当在正确认识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定位和意义的同时,大力推动职业道德培训的建设和发展,努力创新培训的方式、方法,提高培训的作用和效果。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不要使得培训流于形式,只重视量的积累而不重视质的改变。同时还要注意培训学员的考核、监督方法,避免使得培训沦为不注重过程、只注重结果的应试教育。

四、其它相关方面的制度保障

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作为一项战略任务,其应当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除了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以外,还需要其它相关方面的保障与配合。结合《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大纲》及其印发通知中所提到的内容,联系我国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主要应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制度保障工作。

第一,要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道德和法律本来是两个不同的范畴,各自具有其独特的内涵和功能。然而同作为社会上层建筑的二者,在社会生活中却呈现出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关系。可以说良好的道德素养,有利于促使人们遵纪守法;而完备的法律制度,也可引导人们形成好的道德习惯,反之亦然。因此,对于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而言,推进职业道德的法制化进程势在必行,同时这也是西方国家在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领域所取得的一项成功的经验。

对于我国而言,与西方国家在相关领域具备的完善法律体系相比,无论在宪法的规定上、还是在具体法律法规的出台上,都存在明显的差距。同时,习惯以纪律化的方式来规范职业道德相关方面的问题,也必将由于法律效力的低下而降低了公务员对相关问题的重视程度。因此,对我国而言必须要加快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相关法律体系的建成,就目前而言当务之急和重中之重就是要尽快出台一部具有明确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公务员职业道德法》。只有这样才能够为其它相关工作提供法律依据,从而能够更加有效地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

第二,要完善相关的监督机制。孟德斯鸠曾经说过:“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亘古不变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遇到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因此,必须要对行使公共权力的公务员进行监督。同时实行监督,还是发挥道德他律性作用的主要途径之一。通过监督可以激发公务员的道德责任感,督促其谨慎从事,严于律己,而不敢肆意妄为、有恃无恐。

公民道德培训第4篇

宣传引导,强化市民遵德守礼意识

长期以来,海淀区以提升区域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为目标,注重加强公共文明礼仪宣传引导,积极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不断强化市民遵德守礼意识,大力培养社会良好道德风尚。

一是加强宣传发动。为扎实推动市民礼仪普及工作,海淀区每年年初都要召开一次市民礼仪普及动员会,并把文明礼仪普及工作贯穿全年,发动全区人民积极踊跃参与文明礼仪教育普及活动,广泛宣传文明礼仪普及的主要目的、重要意义和基本要求,使更多的市民充分认识到遵德守礼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是利用媒体传播。海淀区通过专栏专题,并发挥网络博客、微博、手机短信等新兴媒体作用,组织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参与论坛讨论、微博评论等,推动全社会形成学礼仪、重礼仪、讲文明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是营造氛围熏陶。海淀区在辖区主要道路、重点区域、窗口服务场所、社区楼门等,注重加强遵德守礼宣传环境布置。利用户外广告牌和电子显示屏宣传文明礼仪常识、倡导遵德守礼风尚;在北京市植物园、香山公园、紫竹公园等区域13个公园设置了4675块遵德守礼提示语标牌;在区域145个主要交通路口全部设置了文明出行提示语标牌;在工地围挡、宣传栏、文化墙等征集绘制了礼仪漫画作品,同时还制作了宣传海报、宣传折页、电视专题宣传片、公益广告等,加大对社会面的宣传力度,在全区营造了浓厚的遵德守礼氛围。

培训普及,规范市民遵德守礼行为

文明礼仪是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行为规范,是人们在社交场合采用的一种“通用语言”。为广泛普及文明礼仪知识,推动文明礼仪向规范化、大众化和常态化发展,海淀区注重从培训普及市民礼仪行为入手,努力提高市民文明礼仪素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一是调查摸底,精心设计培训方案。为搞好文明礼仪的培训普及工作,海淀区坚持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培训教育的有效途径,依托北京城市学院、海淀区中关村学院的师资力量,专门成立了课题调研组,深入机关、单位、社区和学校,采取问卷调查、座谈了解、个别谈话等方式,对不同领域、不职业、不同年龄等群体进行了调查摸底,针对大家在礼仪方面存在着不懂不会的问题,海淀区以《公民道德公约》和《首都市民公共文明行为规范体系》等为依据,拟定了《海淀区市民文明礼仪培训方案》,设置了生活礼仪、社会礼仪、职业礼仪、涉外礼仪、校园礼仪、家庭礼仪等7个培训板块,265项培训内容,为开展市民文明礼仪培训工作提供了遵循和依据。

二是编写教材,分类设置培训内容。海淀区聘请了人民大学、北京农业大学、北京城市学院等有关专家学者,编写了海淀区机关政务礼仪、窗口行业服务礼仪、校院师生礼仪、社区交往礼仪、新市民公德礼仪等36讲培训教材,并编印出版了《文明礼仪在身边》普及读本,下发到街镇社区(行政村)人手一本。同时还研究制定了实施培训教学的各项措施和制度,并将市民文明礼仪培训活动纳入了全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的重要内容进行定期考核。

三是科学施教,扎实搞好培训工作。海淀区以“弘扬北京精神,做文明有礼的北京人”为主题,依托区文明市民学校总校和北部新市民文明学校的教学平台,开设了“我身边的礼仪”系列培训讲座,聘请了人民大学、农业大学和城市学院等高校的有关专家学者,突出重点行业和人群,分批次、分阶段地进行了礼仪培训,让市民了解掌握在城市不同公共场所应具有的礼仪常识、公德意识和公共行为,从细微之处接受文明礼仪知识的熏陶,逐步强化首都名城意识和个人形象意识,学会宽容、敬人、自律、真诚等礼仪,自觉规范礼仪行为,争做文明有礼的北京人。

实践推动,塑造市民遵德守礼形象

礼仪是现实生活的产物,只有通过具体的实践活动,才能体现出全部价值。近年来,海淀区坚持以开展实践活动,推动文明礼仪的养成,全面打造城市文明形象品牌。

一是广泛开展礼仪社会实践活动。海淀区在全区公务员队伍中广泛开展了“以为民服务为宗旨,塑造良好公仆形象”为主题的文明礼仪实践活动,推行党政机关公务员的礼仪规范,教育机关工作人员文明礼貌、助人为乐,以自己的文明言行为市民做出表率;在窗口行业中广泛开展了“学礼仪、看窗口”为主题的文明礼仪实践活动,进一步规范窗口行业服务礼仪,提升窗口单位文明形象和办事人员文明素养;在社区、农村中广泛开展了“学礼仪、践行礼仪”活动,促进市民、村民从点滴小事上不断强化文明礼仪行为,引导市民、村民自觉践行文明礼仪;在中小学校中广泛开展“学礼仪讲道德,争做文明小使者”活动,提高中小学生文明素养,陶冶高尚情操,塑造完美人格。同时,海淀区还广泛开展了“学雷锋,树新风”志愿服务活动,积极推动关爱农民工、关爱空巢老人、关爱助残人、维护城市交通秩序等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工作,志愿者们还深入居民楼院、商业大街等人流量集中的区域,开展不文明劝导活动,对仪表不文明、语言不文明、举止不文明、环卫不文明、居家不文明等现象进行劝导。此外,海淀区还围绕“学习礼仪、展示礼仪”活动主题,广泛开展了各种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引导市民养成良好的现代文明习惯,自觉抵制和克服不文明陋习,培养良好的思想道德风范。

公民道德培训第5篇

公务员培训中必须重视道德规范教育公务员培训中必须重视道德规范教育

有计划地对国家公务员进行培训,是提高公务员素质,建立优化、精干、廉洁、稳定、高效的公务员队伍的根本措施,是造就一大批德才兼备的政务活动家和行政管理家的重要保证。针对培训实践中,人们往往重业务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培训,轻视忽略职业道德规范方面的教育内容这一不良倾向,本文拟就公务员培训中开设公务员道德规范课的必要性问题,作一专门分析研究。一、进行道德教育是公务员培训的题中应有之义国家公务员的培训,应既不同于象党的干部培训那样单纯进行政治理论和政治素质的培训,也有别于以业务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训练为唯一内容的专业培训,而应是一种要求政治道德教育与业务学习相结合的培训。使公务员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政治道德、廉政道德以及牢固的为人民服务观念等,应是公务员培训的重要目的和内容之一。因此,培训中开设公务员道德规范课,对公务员强化进行伦理道德教育,是公务员培训的题中应有之义。二、对公务员进行道德教育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必然要求邓小平曾一再强调: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都搞好,才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而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思想道德集中体现着精神文明建设的性质和方向,特别是行政道德和公务道德具有很大的示范性,对社会风气影响很大。也就是说,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原则的我国公务员道德,既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提高社会风尚的关键一环。因此,不断强化对公务员的道德教育,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当然,对公务员进行道德教育的方法和途径是多种多样的,但在培训中开设公务员道德规范课,进行强化性道德教育,毫无疑问应成为最重要的方法和途径之一。三、在公务员培训中开设道德教育课有助于公务员自身的不断完善我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明确强调:对公务员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录用”,经考试合格后还要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考核”,公务员职务晋升“必须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按照这些规定,我们应当承认,能够加入到国家公务员队伍的行列中来,并且能够在职务上得到升迁者,实际上已经具备了较高的道德素养。但是,这并不能成为对公务员不必再进行道德教育的理由。因为道德教育和道德修养是需要不断强化永无止境的,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如果忽略对公务员的道德教育,对其放任自流,很容易导致其道德滑坡。江泽民总书记曾指出:“为了爱护干部,党组织要抓好对干部的经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在公务员培训中开设道德规范课,实际上正是对公务员爱护、教育的重要举措,是对公务员负责的表现。它特别有助于公务员自身素养的不断完善。四、对公务员进行道德教育是古今中外的成功经验由于公务员所从事的职业是代表国家和政府来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是直接从事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他们通过自己的职业活动来体现并执行国家意志。所以,公务员的职业活动和道德规范带有明显的政治色彩,是一种政治道德。唐代武则天就曾组织人编写了对各级官吏进行告诫、规劝的《臣轨》,用以加强对官吏的道德教育。泰国对公务员的培训就在注重能力发展的同时,还注意加强廉政和道德方面的培训内容。注重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包括伦理道德在内的思想政治教育,更是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优势和优良传统。总结历史的经验,为了使广大公务员更加卓有成效、公正合理地从事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活动,我们在公务员培训中,不应漏掉道德教育这一课。五、对公务员进行道德教育是抵制腐朽道德侵蚀、纯洁政风的客观要求在改革开放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就主流来说,我们的公务员队伍是好的,是有着良好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但由于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剥削阶级道德观念和思想意识的影响,加之市场经济带来的某些负效应,导致某些素质不高的公务员经不起执政和改革开放的考验,道德严重滑波,表现在:有的公务员对党的方针政策,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有些事情明明中央已三令五申,他在那里仍然充耳不闻,我行我素;有的事非不分,对明显违背马克思主义、违背党的基本路线和政策的错误言行也不反映、不报告、不抵制、不斗争,甚至传谣信谣、传播小道消息;有的为了追求个人名利,热衷于拉关系、串门子,把吹吹拍拍、拉拉扯扯这种极为庸俗的作风带到行政系统中,甚至不惜弄虚作假、搞宗派主义;有的在价值取向上趋于功利化,追求实惠和保护个人利益,忽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极少数干部甚至无视党纪政令,腐化堕落,以权谋私,贪污受贿,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甚至坠入犯罪的泥坑。这些消极腐败现象虽是支流,但影响极其恶劣。日本著名学者池田大作在与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的一次对话中曾说道:“权力弊病的根源,它的实质存在于人的生命中的恶性。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从根本上说,只有靠个人的觉悟和自我克制。但作为整个社会,也必须把基本思想引向这个方面。”在公务员培训中开设道德规范课,强化道德教育,就是对公务员进行正确引导的重大举措,它有助于逐步减少并最终清除公务员队伍中的非道德现象,净化公务员队伍,纯洁政风,塑造廉洁公正的政府形象。概言之,为培养大批具有优良道德品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国家公务员,必须正确认识道德规范教育的重要性,改变公务员培训中某种程度上存在的轻视道德教育的不良倾向,把公务员道德规范教育开设为必修课。

公民道德培训第6篇

有计划地对国家公务员进行培训,是提高公务员素质,建立优化、精干、廉洁、稳定、高效的公务员队伍的根本措施,是造就一大批德才兼备的政务活动家和行政管理家的重要保证。针对培训实践中,人们往往重业务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培训,轻视忽略职业道德规范方面的教育内容这一不良倾向,本文拟就公务员培训中开设公务员道德规范课的必要性问题,作一专门分析研究。

一、进行道德教育是公务员培训的题中应有之义

国家公务员的培训,应既不同于象党的干部培训那样单纯进行政治理论和政治素质的培训,也有别于以业务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训练为唯一内容的专业培训,而应是一种要求政治道德教育与业务学习相结合的培训。使公务员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政治道德、廉政道德以及牢固的为人民服务观念等,应是公务员培训的重要目的和内容之一。因此,培训中开设公务员道德规范课,对公务员强化进行伦理道德教育,是公务员培训的题中应有之义。

二、对公务员进行道德教育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必然要求

邓小平曾一再强调: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都搞好,才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而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思想道德集中体现着精神文明建设的性质和方向,特别是行政道德和公务道德具有很大的示范性,对社会风气影响很大。也就是说,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原则的我国公务员道德,既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提高社会风尚的关键一环。因此,不断强化对公务员的道德教育,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当然,对公务员进行道德教育的方法和途径是多种多样的,但在培训中开设公务员道德规范课,进行强化性道德教育,毫无疑问应成为最重要的方法和途径之一。

三、在公务员培训中开设道德教育课有助于公务员自身的不断完善

我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明确强调:对公务员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录用”,经考试合格后还要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考核”,公务员职务晋升“必须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按照这些规定,我们应当承认,能够加入到国家公务员队伍的行列中来,并且能够在职务上得到升迁者,实际上已经具备了较高的道德素养。但是,这并不能成为对公务员不必再进行道德教育的理由。因为道德教育和道德修养是需要不断强化永无止境的,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如果忽略对公务员的道德教育,对其放任自流,很容易导致其道德滑坡。江泽民总书记曾指出:“为了爱护干部,党组织要抓好对干部的经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在公务员培训中开设道德规范课,实际上正是对公务员爱护、教育的重要举措,是对公务员负责的表现。它特别有助于公务员自身素养的不断完善。

四、对公务员进行道德教育是古今中外的成功经验

由于公务员所从事的职业是代表国家和政府来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是直接从事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他们通过自己的职业活动来体现并执行国家意志。所以,公务员的职业活动和道德规范带有明显的政治色彩,是一种政治道德。唐代武则天就曾组织人编写了对各级官吏进行告诫、规劝的《臣轨》,用以加强对官吏的道德教育。泰国对公务员的培训就在注重能力发展的同时,还注意加强廉政和道德方面的培训内容。注重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包括伦理道德在内的思想政治教育,更是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优势和优良传统。总结历史的经验,为了使广大公务员更加卓有成效、公正合理地从事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活动,我们在公务员培训中,不应漏掉道德教育这一课。

五、对公务员进行道德教育是抵制腐朽道德侵蚀、纯洁政风的客观要求

在改革开放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就主流来说,我们的公务员队伍是好的,是有着良好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但由于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剥削阶级道德观念和思想意识的影响,加之市场经济带来的某些负效应,导致某些素质不高的公务员经不起执政和改革开放的考验,道德严重滑波,表现在:有的公务员对党的方针政策,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有些事情明明中央已三令五申,他在那里仍然充耳不闻,我行我素;有的事非不分,对明显违背马克思主义、违背党的基本路线和政策的错误言行也不反映、不报告、不抵制、不斗争,甚至传谣信谣、传播小道消息;有的为了追求个人名利,热衷于拉关系、串门子,把吹吹拍拍、拉拉扯扯这种极为庸俗的作风带到行政系统中,甚至不惜弄虚作假、搞宗派主义;有的在价值取向上趋于功利化,追求实惠和保护个人利益,忽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极少数干部甚至无视党纪政令,腐化堕落,以权谋私,贪污受贿,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甚至坠入犯罪的泥坑。这些消极腐败现象虽是支流,但影响极其恶劣。日本著名学者池田大作在与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的一次对话中曾说道:“权力弊病的根源,它的实质存在于人的生命中的恶性。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从根本上说,只有靠个人的觉悟和自我克制。但作为整个社会,也必须把基本思想引向这个方面。”在公务员培训中开设道德规范课,强化道德教育,就是对公务员进行正确引导的重大举措,它有助于逐步减少并最终清除公务员队伍中的非道德现象,净化公务员队伍,纯洁政风,塑造廉洁公正的政府形象。

公民道德培训第7篇

公务员职业道德在整个社会道德体系中处于重要地位。我国的公务员作为人民公仆,是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在活动目的、活动方法上,承担着重大法律责任的同时,更承担着重大道德责任,在社会中起到表率和标杆作用。公务员不仅要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也须具备高尚的道德情操,即使其能在法律、规章制度不完善时,用职业道德来约束他们的言行;在法律、规章制度的“空白地带”也能作出正确的抉择行为。因此,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对策、建议,以期促进我国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长效发展。

一、公务员职业道德的含义

在我国,从国民党统治时期开始便把政府公职人员称为公务员。现在我国的公务员是指代表各级政府依法从事行政事务和管理社会公共事务,行使行政权利、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公务员职业道德是指国家公务员在行使公共权力、管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所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公务员职业道德作为一种特殊的职业道德,是调整公务员之间、公务员与行政机关、与国家、与社会之间关系的思想和行为规范的总和。公务员职业道德是公共行政活动的必然产物。任何社会都需要一定数量和素质的社会公职人员,来从事社会的领导和管理,由于公务员这种职业和职业活动的特征性,尤其需要公务员职业道德来约束和激励。

公务员职业道德的内容: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二条对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义务作出下列规定:“(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二)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四)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五)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七)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八)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九)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综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与“公务员精神”中蕴含的公务员职业道德要求,我们可以将公务员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概括为:政治坚定、忠于国家,服务群众、实守信勤政爱民,刻苦学习、精通业务,团结协作、开拓创新,清正廉洁、艰苦朴素,遵纪守法、依法行政。

二、我国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现状

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针对日益凸显的行贿受贿和贪污腐败等职务犯罪问题,中国党和政府对于公职人员职业道德建设问题非常重视,先后制定和下发了《关于党和国家机关必须保持廉洁的通知》(2002)、《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2007)、《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2008)、《国有企业领导人廉洁从业若干规定》(2009)、《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2010)、《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2010)等相关文件,不断加大了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力度,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政建设。

现今的公务员在知识背景和学习能力上有着深厚的基础,在实践中敢于创新,乐于创新,既用马克思主义的宽广眼光来观察当今世界风云变幻,又能准确把握时代的脉搏,坚持科学态度,大胆进行探索,在总结人民群众新鲜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理论总结和创造,善于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从知识到实践能力,可以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行政理念、行政职能目标、行政行为方式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其主体意识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增强。他们不再是等、靠、要,而是争、创、闯,逐步学会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自主决策,自担风险,自谋发展”,公务员队伍的职业能力总体增强了。

但是,显而易见,与国外相比,国内相关规范大多都是以通知、规定、规划、条例、意见和办法等党的文件形式出台的,不仅在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法制化和强制性方面相对较弱,而且在抑制腐败发生、促进廉政建设、提高公务员职业道德方面的作用和效果也相当有限。由此而言,无论从国际上公职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实践的历史经验和发展趋势来看,还是从国内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现实状况和客观要求来说,公务员职业道德的法制化及其相关道德法规体系的构建与完善,都是一项亟待解决和必须实现的迫切任务。对当代中国而言,首要任务和当务之急,是要抓紧制定和尽快出台《国家公职人员道德伦理规范体系》、《国家公务员职业道德法》、《中国防治腐败法》和《公职人员财产收入申报法》等规范和法规。

三、我国公务员职业道德存在的主要问题

辩证地看待当前我国公务员道德状况,首先必须充分肯定当前公务员道德现状的主流是积极的、上升的、进步的,公务员主体意识的增强、道德观念的更新、道德价值感的强化,都说明了这一点。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公务员队伍确实存在不容忽视的职业道德缺失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公务员不能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缺乏公仆意识1.行政不作为现象较严重。所谓行政不作为就是指行政主体没有积极实施行政行为的职责和义务,应当履行而未履行或拖延履行其法定职责的状态。行政不作为这一现象往往以隐蔽的形式张扬了权力的“不作为”现实。实际上是被动姿态上的滥用权力,也是权力非物质性腐败的一种隐蔽形式。近几年法院受理的“行政不作为”案件呈上升趋势。

2.公务员的公仆意识缺失。少数官员自我感觉过分良好,把自己当成了封建社会的“父母官”.正因为缺少“公仆”意识,才会有官员以权谋私,视民生于无物,听民意而不闻,变成“庸官”、“懒官”,甚至走上贪污腐化的不归路。有的是存在特权思想。一些公务员不能摆正自己的位置,将职业公共权力视为私人产品或个体力量,并且凭借这种力量凌驾于他人之上,“我就是法,法就是我”的观念在一些公务员的言谈举止中不时有所流露,处处显示出他有高人一等的优越感。有的是官僚主义思想严重,高高在上,滥用权力,脱离群众,不负责任,乱搞政绩工程,欺下瞒上。服务意识的淡化,是公务员职业道德问题中最具根本性、关键性的问题。

(二)贪污腐败屡禁不止,信念缺失

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易发多发,反腐败斗争的形势还比较严峻。腐败现象滋生和蔓延的土壤和条件依然存在。滋生腐败的土壤是产生腐败的内在原因和直接根据,是不合理的权力配置机制或权力结构。

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一些公务员的价值观发生了扭曲,理想信念淡薄。一些人把公权力当作谋取个人私利的资本,严重败坏了党风,污染了社会风气,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深入,腐败也影响到整个社会主义建设。论文格式从检察机关近几年查办的案件情况看,仅腐败贿赂案件就达30余万件,立案查办的党政机关干部近5万人。原国土资源部部长田凤山,原安徽省副省长王怀忠,原贵州省省委书记刘方仁,原辽宁省副省长刘克田,原四川省副省长李达昌等等,这些人为满足个人私欲、利用手中握有的权力,索受巨额贿赂,影响恶劣,是近年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之一,也是党中央十分重视的问题。

(三)责任意识淡薄

行政责任是各级国家公务员自身特定的一种责任,公务员是政府行政行为的主体是管理国家和社会的实践者。能否真正履行行政责任,直接关系到政府的形象、地位。比如只对上负责不对人民群众负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同时也说明我们行政责任监督体制做得不够。四是对道德责任缺少认识。公务员必须谨守行政道德责任的原则,执行公务符合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真正服务于公民,应展现个人的正直、廉洁、公平等思想,不能运用不正当的方式在执行职务时获取利益。

(四)、公务员培训机制存在问题

1.培训理念问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第三条明确规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应当遵循以人为本、按需施教原则。但在我国的公务员培训中,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并且真正落到实处是需要一个过程的。

2.培训动力缺乏的问题。提升公务员培训的水平,必需要解决培训的动力机制问题,可以从制度、组织和个体三个层面来考虑这个问题。

3.培训经费相对不足。经费是搞好国家公务员培训工作的重要保障。培训经费的不足,是制约公务员培训工作,影响培训效果的主要因素。由于认识上的误区和筹集经费渠道的不足,全国各地的培训工作大都存在培训经费不足的现象。缺少经费,培训工作的综合管理机构就没有保障;缺少经费,现代化的教学设施就没有保障;缺少经费,优秀的师资队伍就没有保障;缺少经费,奖教奖学机制、培训与使用相结合的激励机制也没有保障。

4.培训内容(课程设计)问题。我国《公务员法》的第六十一条对公务员的分级分类培训提出了相关要求,包括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在职培训、专业技术培训等。这可以看作是对我国公务员培训体系的总体设计。但在培训实践中,我们发现培训课程的设计要复杂得多,很多的培训内容具有共通性,很难区分为某类公务员的专属课程。

三、加强我国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途径

公务员的道德失范,是当今国际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我国正处在经济经济高速发展的时期,各种社会问题,包括公务员的腐败和道德失范现象也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对此,我们一方面要充分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另一方面还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治理。

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不是一个自我封闭的单项工作,而是由政治、经济、法律、文化、道德等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系统工程。只有从实际出发,统筹考虑,采取多种措施并使之协调配合,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收到较好的效果。

(一)加强思想建设

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渗透、相互激荡更加突出。在社会思想多样化的情势下,难免鱼龙混杂,泥沙俱下,一些错误的思想观点甚至反马克思主义的思潮也在滋长,享乐主义、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在一些地方还严重存在,是非混淆、善恶颠倒、荣辱不分的现象还时有发生,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受到来自一些负面因素的挑战。这种情况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党的理论是行动指南,也是凝聚人心、赢得民心的旗帜。因此,我们要着力于用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回答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最大限度地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突出为民服务的思想。要加大职业道德建设思想宣传的力度,提高对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使每个公务员认识到良好的职业道德是为政之本。要加强公务员思想政治教育。其一,要教育公务员切实用胡锦涛理论和“八荣八耻”思想来武装头脑,提高公务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其二,要教育公务员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人们正确思想和行为的基础也是树立正确的道德的基础,只有牢固地树立了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公务员才能做到堂堂正正做人,远离腐败。其三要强化公务员的职业道德自律意识。道德是他律与自律的统一,而自律更是道德的基本职业道德。只有不断提高公务员的自律意识,才能将外在的强制变为内在的自觉,形成良好的道德习惯。公务员职业道德具有管理职责道德和权力道德的特征,仅仅依靠社会舆论,依靠人的自觉、良知和责任感,依靠人的内心自律来维系是不够的,还需依靠国家和政府制定的有关法律来保障。为此,要加强道德规范建设,使党的思想道德成为党内一种强制性规范。中共中央颁布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和《关于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收受的礼品实行登记制度的规定》等,标志着党的思想道德建设步入法制化轨道。党员干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党纪政纪的规定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的要求,不断增强遵守道德规范的自觉性。

(二)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相关的制度建设

用法律制度来规范公务员的职业道德,是“依法治国”的内容之一。制度建设是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根本保证。没有一套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就难以落到实处。近些年公务员道德建设之所以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没有将它制度化,难以进行系统地建设。在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上,应加强一系列制度建设,使道德建设融入各项制度之中。要建立健全选人用人和干部监督机制,努力营造能者上、庸者下的善政环境。实施“治庸计划”,树立无功就是过、职务工作岗位是“能力席位”的理念,对各级公务员提出了很高的标准和要求。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就更要有真才实学,不仅要勤政廉政,更要善政;不仅要任劳任怨,更要能抓会干。对此,实施“治庸计划”很重要的一点是要建立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和干部监督机制,营造能者上、庸者下的善政环境。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管控,把庸者拒之门外。建立健全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严格实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期公示、任职试用期等制度,加强对干部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的监督。要充分发扬民主,切实把好用人关,真正把有能力、有作为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建立健全“补漏”机制,努力营造拒腐防变的廉政环境。建立健全“补漏”机制,目的在于弘扬廉政文化,营造廉政氛围。要从克服不良欲望,完善制度,建立机制,从源头上防止道德滑坡。要强化行政监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解决。加强效能监察,提高行政效能,促进行政机关和部门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强对政府职能部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监督检查,纠正和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行为;大力加强“窗口”行业和基层站所的行风建设,努力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要健全和完善廉政诫勉谈话制度,发现问题早提醒、早打招呼。

(三)提高公务员自身的职业道德水平

加强公务员道德教育,需要大力提高公务员自身素质,提高自己的思想水平。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要增强自律意识,重视慎独修养,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以党性原则和道德规范衡量自我、约束自我、反思自我、完善自我。行政道德的特点告诉我们,内心的信念是行政道德评价的重要方式。这种信念是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善恶评判的一种力量,是在实践中形成的对自己行为所应有的一种责任感。这种责任感主要来源于道德修养。因此,公务人员必须自觉地在行政实践中确立理想人格,形成正确良好的行政道德情感和习惯。首先要提高对公务员职业道德的认识。使公务员深刻理解和把握“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行政职业道德要求,形成服务人民、服务国家的职业道德观念,提高区分善恶是非、选择正确的行政方向的道德认识能力或道德判断能力。简言之,就是培养作为“人民公仆”应有的价值理性。其次陶冶公务员职业道德情感。以良好的职业道德情感作为公务员道德教育和道德修养的目的,培养公务员具有与权力相关的高度责任感和履行职责应有的高度正义感,以及“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之下乐而乐”的高尚道德情怀和不贪、不占的高尚情操。再次造就坚定的公务员职业道德意志。职业道德意愿和意向的决心、勇气和毅力,是构成职业道德素质的决定性内容。从某种意义上讲,加强公务员道德修养,提高公务员个体的道德水平才是提高公务员整体道德根本。因为不管是行政体制改革,加强监督制约机制也好,还是进行正当的物质利益补偿,都只是解决了不能贪,不敢贪、不需要贪的问题,都是从外部、他律的角度解决问题的,而只有加强道德修养,真正提高公务员自身的职业道德水平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就需要大力开拓各种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社会途径。

(四)公务员培训

在学校学习、公务员岗前培养和在职培训的一系列教育过程中,我们可以渗透职业道德教育内容,将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扩展到整个社会。当前我国正在积极开展各种职业培训,让人喜中有忧的是这些职业教育的培训中存在着“重才轻德”的现象。无疑,职业技能是提高竞争力的必然要求,也是组织成员自我素质提高的重要内容,职业教育培训工作应把组织成员的技能和文化素质的提高列为重要内容,但如果忽视职业道德教育,成员道德素质的低劣将极大地影响成员聪明才智的发挥,最终也必将影响到组织的生存和发展。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可以采取:

1.在各级普通学校广泛开设各种伦理课程。课程内容可包括中国传统的伦理道德、社会公德、个人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等。

2.出版专门的道德教育及宣传材料作为公务员的培训教材。

3.开展网上道德教育课程,使职业道德教育走向全社会。让包括公务员在内的所有职业工作者,在学生期间就受到职业道德教育,并且在岗前培训、在职培训等各阶段以及各种社会活动中接受职业道德教育,即将职业道德教育作为终生教育的内容,将职业道德教育作为各个行业入门的必修课使职业道德教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从而达到强化整个社会职业道德意识和行为的目的,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