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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研究(合集7篇)

时间:2023-09-05 16:31:54
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研究

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研究第1篇

关键词:TailVaR;经济资本;RAROC

一、引言

保险行业是负债经营,在经营过程中要承担比其他行业更大的风险。近年来我国保险业快速发展,随之而来的是保险的偿付能力问题。资本的多少是保险业偿付能力的重要评判标准,国外的保险评级机构已经将保险公司资本充足率作为衡量保险企业信誉的一项重要指标。经济资本作为一种先进的风险管理工具,可以逐步成为我国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核心。

国外学者对保险公司风险管理和风险防范技术方面有深入的研究。风险管理的发展从传统风险管理发展至现代全面风险管理。北美非寿险精算师协会(2003)对全面风险管理理论的定义为:ERM是一个对各种来源的风险进行评价、控制、研发、融资、监测的系统过程,任何行业和企业都可以通过这一过程提升股东短期或长期的价值。国外的有关保险公司风险防范技术方面的研究开始较早,也比较深入。美国精算师协会 (2003)认为经济资本的主要功能是保证保险公司拥有足够的偿付能力。Jeremy Scott(2004)从保险公司的角度认为经济资本是保险公司持有的在一定置信区间内保证保险公司满足一定偿付能力的盈余。

在我国,保险企业以及财产保险企业的风险管理研究还在初期。张维功(2009)借鉴了国内外的研究成果,提出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全面风险预警指标体系。陈兵(2006)认为,对于保险公司来说,经济资本是指在规定的置信度和时间范围内,公司自身所持有的资产数量大于负债的市值,以保证资产盈余大于零。魏迎宁、陈戈(2008)认为经济资本是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保险公司资产与负债的差额。通过财险公司业务线进行经济资本的配置,可以了解各业务线的风险收益情况以便更好地采取承保策略和再保险策略。

二、经济资本

(一)定义

经济资本是指从金融机构内部来说,用于承担业务风险所需要的合理持有资本。保险公司的经济资本是指在某一置信水平上,大于某一分位点的损失的期望值。我们所关心的问题是经济资本的计算和经济资本是如何配置到各个部门的。本文运用TailVaR计算经济资本。

(二)计算

基于TailVaR的经济资本的计算:

在使用TailVaR计算经济资本时,依然假设损失分布为正态分布。多风险下的经济资本:

假设财产保险公司有N各保险产品,第j个产品的损失风险服从

假设各个业务线风险满足正态分布,如果知道财产保险公司个业务线之间的协方差矩阵,就可以知道其经济资本。

(三)配置

C为总体风险所需的经济资本,

其中收入指保险公司包括保费收入和其他营业收入在内的总收入;预期损失指保险公司计算出的不同风险的预期损失之和;成本费用指保险公司日常经营中的各种成本。

三、财产保险公司经济资本配置的实证分析

(一)样本选取及数据处理

本文选取两家规模不同的财产保险公司作为研究对象。

然后用TailVaR来计算经济资本。并且进行经济资本配置。最后计算各业务线的经济资本占保费收入的比例以及RAROC,进行分析。

(二)假设及运算结果

1. 基本假设

(1)各业务线的风险服从正态分布;

(2)计算经济资本时,不论是整体还是单独业务线,置信水平定为99%;

(3)假设各业务线的经营费用为保费收入的30%,利润为:

利润=保费收入-期望损失-经营费用(30%的保费收入)。

2. 运算结果

按照以上过程对两家公司的保费收入和保费支出进行计算,得到以下结果:

(1)公司A的RAROC分析

各业务线之间的相关系数为:

基于TailVaR计算的总体的经济资本为:

基于以上计算得到的总体经济资本数据来看,针对公司A,农业保险和短期健康保险不用配置经济资本的,他们的配置额为负数,说明他们与公司的总体风险呈负相关,可以进一步扩大这些险种的规模,提高承保能力。同理可以应运于公司B的信用保险、农业保险和其他保险。

计算两家公司的各个业务线的RAROC指标并进行分析:

(1) 公司A的RAROC指标

(2)公司B的RAROC指标

首先可以观察得出,有些业务线的RAROC为正数,有些为负数。造成负数的原因有可能是利润是正数,但是经济资本是负数。

(三)财产保险公司RAROC的分析及对比

1.对比及分类

我们可以将保险业务线分为四类,第一类是优秀险种,是经济资本为负数的险种,可以减少保险公司的风险;第二类是良好险种,是RAROC大于平均水平的险种;第三种是较差险种,是RAROC低于平均水平的险种;第四类是亏损险种,即利润为负的险种,保险公司需要抑制其规模,加强管理。

两家保险公司各个业务线分类如下:

2. 分析结果

可以看出公司A的优秀险种数量大于公司B的优秀险种的数量。并且整体的RAROC不论用哪种方式计算都是公司A的高于公司B。而且不同公司的险种划分不同,说明不同公司的各业务线的风险程度不同。每个财产保险公司都有自己优秀的业务,而且这些业务的优势有可能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

四、总结

本文研究了经济资本和RAROC的计算和在我国财产保险公司的应用。从理论到实践,基于TailVaR计算了总体经济资本以及各业务线的经济资本配置,并且计算了RAROC,从而得到业务线的分类依据,为财产保险公司的业务线进行分类。主要结论如下:

第一,各业务线的经济资本配置可以使负数也可以是正数,经济资本为负数的业务线可以作为保险公司拓展的领域进行发展;

第二,公司A在险种和规模上都胜于公司B,风险管理水平较高。

参考文献:

[1] Hubert b. Mueller ,Dennis p. Lauzon,Hubert b. Mueller ,Ellen Woodruff Hall,“Economic Capital”,SOA Spring Meeting Washington,DC,Sessin 4,2003

[2] Jeremy Scott, Chairman of Price Waterhouse Coopers, Global Financial Services Group,Economic capital: At the heart of managing risk and value in insurance operations,2004

[3] M. Gelderman, A supervisory view on economic capital models[J] .Report of the Working group on Economic Capital Models,2005(5)

[4] 魏迎宁,陈戈,论保险公司经济资本[J] .保险研究,2008( 5),64-66

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研究第2篇

风险管理组织架构与风险管理文化

全面风险管理(ERM)的概念于2003年提出,根据COSO委员会的定义,“全面风险管理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受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人员的影响,从企业战略制定一直贯穿到企业的各项活动中,从而确保企业取得既定的目标。”

但由于风险管理在国内刚起步的客观原因,公司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及下设的风险管理部还应具有提升的空间。从公司治理比较完善的美国来看,美国活跃的机构投资者都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全面风险管理架构,如下图1就是高盛集团(Goldman Sachs Group,Inc.)的机构设置情况。

高盛的风险管理委员会作为风险管理的最高执行机构,将所有关于风险控制的信息最终报告董事会,并通过直接授权或委托授权方式审批公司经营活动、风险政策等。

因此,按照GARP提出的“风险控制信息直接报告董事会”原则,提升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地位,允许其直接向董事会汇报,并通过其下设的风险管理部门对各业务部门设立风险限额,最终形成“纵向业务发展,横向风险管理”的矩阵式结构,这也许是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风险组织架构未来的发展方向。

风险组织架构是硬件,但软件同样重要,这里的软件指的就是公司的风险管理文化。国际经验表明,保险公司的失败往往不是由于缺乏程序和技术,因为即使设置了非常科学的政策、程序、检查、报告等控制手段,如果缺少一个好的风险管理文化,所有这些都将流于形式。比如“中航油事件”后,很多人怀疑该公司内部根本没有风险控制体系。其实,体系在形式上一直存在:中航油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编制了《风险管理手册》,设有专门的风险管理机构,也有软件监控系统,当亏损50万美元时,提示平仓。但由于中航油没有真正树立风险管理文化并强化风险防范意识,使得一切架构与流程都成为了摆设。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风险管理

风险量化是本文主要探讨的问题。笔者采用NAIC(全美保险监督官协会)的保险公司风险分类标准,其中C-1风险:资产风险,它又包括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C-2风险:定价风险;C-3风险:资产负债匹配风险,指资产收益和公司负债不匹配的风险,C-险:经营风险,包括工作人员经营不善等。四类风险中,C-2风险是定价风险,主要涉及公司的负债管理,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关系相对不密切,此处暂略;C-3风险是资产负债不匹配而产生的风险,对此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通常在资产负债管理(ALM)的框架下,采用久期、凸性等传统工具进行管理,即要使不同的资产和负债在数额、期限、性质、成本收益上双边匹配,以控制风险。笔者在文中着重针对C-1和C-险展开。

资产风险管理

分析从投资资产的账户设置开始,当前很多机构投资者根据投资目的将投资资产归为配置账户和交易账户。

配置账户对应的是长期持有的资产(持有到期类和销售类),具体包括打算长期持有的国债和央票、金融债(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金融债券、次级债等)、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其中国债、央票属于金边债券,不存在信用风险。然而以企业债为代表的其他品种则存在大小不一的信用风险和长期市场风险。

交易账户包括短期持有的权益类产品、固定收益类产品和清算头寸,前两者主要面临市场风险(即利率风险和股票风险),而清算头寸则存在流动性风险。

综上,我们在进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风险分析与计量的时候,需要考虑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但由于流动性风险一般用久期管理、缺口管理等比较成熟的方法进行,而且通常由财务部门负责(据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专门设有“流动性管理岗”),因此下面讨论只针对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展开。

信用风险衡量

信用风险呈现偏峰肥尾的特征(见图2),其损失的绝对额服从Г分布,而损失比率服从β分布,介于0~l之间。

传统上,信用风险计量的方法包括专家评定法(如“5C”)、Z记分模型等等。当前很多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采用的是“信用评估打分卡”的方式,即根据财务分析、行业分析、管理水平等几个方面进行打分,然后根据一定的权重计算出信用评分,综合评价企业的信用情况。当前公司正考虑把该信用打分体系和S&P的信用评级进行映射,从而可以通过外部评级得到某一评分企业的违约概率(PD)。

我们知道,目前将保险业的“RBC监管体系”和金融业的“资本充足率监管体系”融合是大势所趋,因为在混业经营的大背景下,不同的风险应该对应相同的资本要求。因此,本人认为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可以借鉴《巴塞尔新资本协议》(BaselⅡ)的框架开展。

对于信用风险,BaselⅡ鼓励商业银行使用内部评级法(IRB)计量并实施量化管理。内部评级法计量信用风险需要四项风险要素:(1)违约概率(PD),即特定时间段内交易对手违约的可能性;(2)违约损失率(LGD),即违约发生时风险敞口的损失程度;(3)违约风险敞口(EAD);(4)期限(M),即某一项风险敞口的到期时间。通过这四项风险要素就可以计算出预期损失(EL)和非预期损失(UL)等相关指标,进而在风险计量、限额管理等基础管理中发挥决策支持作用。

根据保监会《保险机构债券投资信用评级指引》的规定,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在进行信用风险管理时,应做到动态评级和二维评级,而CreditMetrics涉及的违约迁徙本身就是个动态的概念,同时CreditMetrics需要计量违约概率(PD)和违约损失率(LGD),内含了“二维评级”的特征。

因此,无论从模型特点还是从保监会的要求来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都应该以CreditMetrics为基础构建自身的信用风险管理模型,同时模型必须体现出我国金融市场的特性和保险集团资产负债的特点。

由于CreditMetrics模型需要输入的数据主要有四项:违约率(PD)、违约损失率(LGD)、信用迁徙矩阵和相关系数,因此,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在构建模型的时候具体的调整思路包括:

建立两维的内部评级体系:一维是客户风险评级,以违约率(PD)为核心变量;另外一维是债项风险评级,通过债项自身特征反映预期损失程度,以违约损失率(LGD)为核心变量。其中,违约率(PD)可以按照当前公司将打分卡映射到S&P评级,从而引用S&P违约率数据的方式得到;违约损失率(LGD)可以参考发达国家商业银行对不同发债主体和担保方式下债项回收率的统计分析结果,并根据担保人资信情况、抵押品价值大小等因素综合确定。

在信用迁徙矩阵和相关系数方面,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可以参考专业评估机构对企业信用等级评估的结果和相关系数数据,并建立记录完备的基础数据库,不断扩大企业样本以随时调整信用迁徙矩阵和相关系数。

市场风险管理

比较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的计量方法更为成熟,这主要得益于市场风险基本服从正态分布的特征。目前,VaR已经成为业内计量市场风险的标准口径。VaR主要的计算方法分为三种:历史模拟法、方差―协方差法、MonteCarlo方法。历史模拟法即利用统计方法对历史数据进行估计,再模拟市场因素未来的变化;方差―协方差法首先分析市场因素,且将组合价值用市场因素表示,然后假设市场因素所服从的分布(一般假定为正态分布),估计出其分布的参数,再模拟市场因素未来的变化;MonteCarlo方法则是直接根据历史数据模拟市场因素未来的变化。

尽管VaR方法有如此广泛的应用价值,但它也有明显的局限性,即它是基于正态分布的指标,当出现肥尾的情形下,VaR对尾部的测量是不准确的,正如Jorion(1996)所说,“我们没有办法提供绝对最坏的预期损失,因为损益概率分布的尾部是无限的”。因此1999年以来,在基本VaR模型的基础上,以CvaR(条件风险价值)和极值理论为代表的各种针对尾部计量的新型VaR模型不断被开发出来,推动了VaR风险管理理论的发展与创新。

具体到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实际,由于历史模拟法的前提条件是“历史得到重现”,而中国正面临金融开放加速和市场爆炸性发展的阶段,这个情况不符合历史模拟法的前提条件。另外,MonteCarlo方法对人员素质要求太高,同时开发成本也相对较高,因此使用方差―协方差法计量VaR是最优的选择。

同时,考虑到大量的实证研究表明我国金融资产回报分布的尾部比正态分布更厚,有明显的肥尾现象,我们应该进一步通过CVaR对尾部进行修正。CvaR是条件风险价值的缩写,指损失超过VaR的条件均值,也称为尾部VaR(TailVaR),表达式为:。计算CVaR的方法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线性规划方法,另一类是根据参数法拟合出的收益率序列分布特征以及求出的VaR值,并求出相应分布和置信水平的条件分位数,最后得出CVaR值。

操作风险衡量

保险公司的C-险主要是指经营风险(又称为操作风险),而经营风险涵盖了高频低危事件(High Frequency Low Impact,HFLI)和低频高危事件(Low Frequency High Impact,LFH),而低频高危事件只有零星的案例数据,因此即使在国际范围内,对经营风险的计量管理也是个很不成熟的领域。

当前,经营风险计量模型可以划分为三类,即BaselⅡ倡导的基本指标法、标准法和国际先进机构的高级衡量法。

基本指标法是用总收入水平作为投资主体计量经营风险的基础指标,将总收入乘上一个比例指标来表示整个机构整体的经营风险水平。该方法的优势在于简单,缺陷在于太粗略。

标准法将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所有业务划分为8个业务类型,对每一个业务类型规定不同的经营风险资本要求系数,而分别求出对应的资本,然后加总即可得到银行总体经营风险资本要求。

比较而言,标准法比基本指标法更精确,同时也具有更高的风险敏感度。

最后,高级衡量法是通过建立经营风险计量管理模型来进行的,具体又包括内部衡量法(IMA)、损失分布法(LDA)、极值理论模型(EVT)等,其中内部衡量法(IMA)通过模型对风险因素估计,最终得出经营风险的计量值。这与前面介绍的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类似,即IMA中的风险因素EI、PE、LGE相当于信用风险管理中的EAD、PD、LGD。而损失分布法(LDA)、极值理论模型(EVT)都是针对偏锋肥尾特点对VAR模型的改进,是专门用来衡量经营风险损失分布尾部(即损失极值)的方法。

具体到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虽然数据积累不足,并缺乏经营风险量化的技术基础,但是我们具有清晰的业务部门和产品分类,因此可以考虑参考BaselⅡ的标准法,反映公司在不同业务类型上的不同经营风险水平。同时,我们还应该参照《寿险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和《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指引》等行业规章,完善内部控制机制,进行经营风险与内部控制自我评估(CSA),利用流程管理工具和情景模拟、专家预测等方法对经营管理的风险点(KRI)进行识别,并从影响程度和发生概率两个角度来评估风险大小,进而提出优化控制方案,变事后补救为事前防范。

长期来看,运用经营风险高级法是未来的目标,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国外经营风险计量模型的理论基础、设计结构,结合本企业业务系统的特点和管理现状,研究设计出适合自身特点的经营风险管理模型和参数体系。

资本配置与绩效考核

当前比较流行的资本配置和绩效考核工具是“风险调整资本回报率”(Risk-Adjusted Return On Capital,RAROC),其公式如下:

公式中分母的经济资本是考虑了各种风险之后的投资基金(实际上就是保险公司整个投资组合的VAR)。这种方法反映了全面风险管理的概念,也更准确地描述了“真实收益”,即去除风险后的收益。

具体到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配置,基本的思路是以RAROC为指导:当计算出某项投资的RAROC大于保险公司预定的保险资金投资回报率时,保险公司可以做这项投资;若相反的话,保险公司就不能做这项投资。进一步,甚至还可建立一个考虑承保风险、满足风险限额(VaR限额)约束和以RAROC最大化为目标的保险资金投资模型,以指导公司的资产配置。

资本配置和绩效考核是一个问题的两方面,只不过绩效考核是RAROC的事后运用。在进行资本配置后,应定期或不定期运用RAROC对业务产品进行盯市的动态绩效考核,通过该指标判断公司现有业务的绩效如何,风险资本的配置应做何调整。一旦发现某些业务或组合的RAROC值有所弱化或有明显的不利趋势,就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置。目的是将有限的资源(即风险资本)释放出来,为新的效益更好的投资产品腾出空间。

在资本配置和绩效考核阶段中,另一个关键是风险限额的设定。具体到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我们可以在总体风险资本确定以后,根据各级业务部门和不同投资品种的风险收益特征,把风险资本限额在不同层次的业务部门及交易员之间进行分配,并形成其风险限额,以此作为风险监控的依据。

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限额通常有三种形式:即头寸限额、灵敏度限额和VaR限额(风险资本限额),而VaR限额是最先进的指标,它适用于所有金融产品交易,不但可以对保险公司整体资金运用,也可对交易员个体进行风险监控。因此可以考虑创设:(1)基于每日的VaR限额,用于对经常发生损失和交易频繁的投资品种的风险限定;(2)基于每月的VaR限额,用于抵御不利月份发生的风险损失;(3)基于每年的VaR限额,主要用于对小概率事件下保险资金损失的限定,其VaR限额可通过压力测试或极值理论确定。

接下来就是VaR限额分配工作,即将总体VaR限额配置到每一个业务部门,如债券投资部、基金投资部、股票投资部等,使部门负责人对其管理负责的额度心中有数。业务部门额度可以帮助部门经理控制部门风险,并且可以在部门之间比较风险大小。最后,风险额度还要在部门范围内再细分到交易员。

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研究第3篇

关键词:保险公司 风险管理 控制

1、前言

加强风险管理与控制是保险公司得以发展的重要保障,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与保险公司的生死存亡有着莫大的关联。在当今社会,保险公司风险管理与控制已经成为国际金融界甚至是整个人类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如何做好保险公司风险管理,实现对保险公司风险的严格控制,最大程度地降低保险公司在发展中存在的风险,是当前保险公司亟待解决的问题。只有真正做好保险公司风险管理与控制,才能使其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用良好的行业形象和信誉给客户以安全感,让他们对保险公司产生信任感和认同感,进而有效地促进保险行业持续发展。

2、什么是保险公司风险管理

保险公司风险管理通过利用专门的技术方法对风险进行控制、衡量、识别,从而使保险公司所存在的风险得到最大程度地降低,最终实现风险成本最小化和企业价值最大化。

风险的识别、风险的衡量以及风险的分析是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的三个方面内容,要做好保险公司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最关键的是做好风险的识别。准确地对保险公司当中的受损标的、风险源、危害及危险因素进行识别,能够帮助保险公司更加方便快捷地找到公司中存在的各种风险,并进行有效的分析处理,避免对公司经济利益造成损害。

首先,对受损标的的识别有助于保险公司迅速判断受损标的内容是人力资本还是金融资产,进而能够采取相对应的解决方案。

其次,从对风险源的识别,保险公司能够有效分析出当前面临的物质环境风险、社会环境风险、法律环境风险、政治环境风险、经济环境风险、技术环境风险、金融环境风险等几个方面组成的保险公司外部环境风险,也就是人们常听到的非保险风险。

再次,准确识别保险公司运营风险所带来的危害,能够让保险公司对其销售、承保、定价、理赔及投资等行为中存在的风险与危害之间的关系有一个明确的认识,进而使保险公司的运营风险得到有效地管理与控制。

最后是对危险因素的识别,即对保险公司经营环节中有可能导致保险公司风险的危险因素进行有效识别,使保险公司对有可能导致承保风险、定价风险以及理赔风险的危险因素进行分析确认,从而能够在最大程度上降低承保、定价和理赔风险。

3、当前保险公司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保险公司主要指的是经营保险业的经济组织,在我国主要分为财产保险公司和人寿保险公司两大类别,这两者的业务范围并不相同。财产保险公司的业务主要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人寿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下面就针对这两种不同的类别进行现状的分析。

3.1、财产保险公司风险管理中的问题

3.1.1、公司业务员缺乏风险意识

当前我国的许多财产保险公司过于注重公司规模的发展,而不注重对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并且在对公司业务员的管理上不够严格,只注重他们的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使得业务员在工作过程中片面追求业绩以提高薪酬,严重缺乏风险管理与控制意识,导致财产保险公司存在严重的风险。此外,当前社会道德风险问题突出,表现在投保人或被保险对象在投保过程中存在隐瞒、欺骗等情况,甚至是编造保险事故企图讹骗钱财,保险公司员工和管理者如果缺乏专业判断能力和风险意识,就会助长这种行为的滋生。

3.1.2、核保核赔制度不完善

财产保险公司核保核赔制度的不完善直接导致其在承保理赔中面临严重风险。许多财产保险公司没有严格依照《保险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核保核赔,使得擅自承保定损理赔、违规支付手续费、盲目签单承保以及违法承保实务规范要求等行为盛行,严重破坏了保险行业发展秩序[1]。

3.1.3、资产结构不合理

当前我国部分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机构不规范导致资产结构不合理,从表面上看,这些保险公司的资产总量在高速增长,但是其中大量资产属于泡沫资产,使得他们在发展中面临严重的资产结构风险。

3.2、人寿保险公司风险管理中的问题

3.2.1、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狭窄

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狭窄导致当前许多人寿保险公司普遍存在偿付能力不足的现象,加上当前人寿保险公司中存在的违规资金运用现象的滋生,人寿保险公司的投资风险问题日益严重[2]。

3.2.2、核保人员素质不高

核保人员素质偏低会影响人寿保险公司的核保队伍建设,进而会导致许多人寿保险公司存在业务核保问题和承保风险问题的突出,这就严重阻碍了人寿保险公司的持续发展。

3.2.3、恶性剥削现象严重

恶性剥削现象的严重存在会使人寿保险公司在优胜劣汰的行业生存发展规则中被淘汰。因此,人寿保险公司应该结合实际情况厘订费率,简化费率审批手续,同时,加强对费率执行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力度,使得公司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的需要。

3.3、存在利差损风险

长期存在利差损风险是当前我国几乎所有的人寿保险公司都会存在的问题,这主要归结于经营体制上存在的弊端导致在短时间内人寿保险公司无法避免盲目追求公司业务规模等问题的存在。

4、做好保险公司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的主要措施

4.1、将风险管理软件系统引进到保险公司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中

在保险公司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中引入风险管理软件,如:Value at Risk,简称VaR,是一种风险价值模型,也称风险价值法,常常运用在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中。将VaR风险模型有效进入到保险公司凤霞管理与控制工作中,能够实现保险公司对个别资产或者资产组合的市场风险评估和管理。

保险公司有效利用VaR风险模型进行风险控制,可以让保险公司的客户能够明确他们在进行的金融交易面临着多大的风险,还可以为所有保险公司客户设置VaR限额,防止出现过度的投机行为[3]。如果保险公司能够严格执行VaR管理,就可以有效避免部分金融交易的重大亏损。

4.2、加强保险公司资产风险管理

保险公司必须要加强资产风险管理,积极培养员工风险管理意识,经常召开风险管理会议,使资产风险管理落实到每一天的工作当中。同时,保险公司还要建立宏观和微观的风险管理模式,形成保险公司资产风险管理体系,有效地提高保险公司资产风险管理水平。

4.3、将责任细化到保险公司员工个人,完善核保承保制度

保险公司必须要在业务拓展同时加强对公司的管理,包括内部员工管理和内部风险管理等,坚持规模与效益并重,加强对员工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将责任细化,使每位员工在权责督促下更好的展开工作。提高员工的素质和道德水平,明确员工职权范围,完善核保承保制度,使员工的工作有据可循,避免盲目签单承保、擅自承保定损理赔等现象的滋生。

4.4、加强费率管理工作

强化费率管理有利于保险公司有效避免定价风险,建立和健全保险公司的管理机构,实行分级管理,对公司的费率管理办法要根据不同险种的风险程度、经营期限、业务规模以及技术要求分别制定实施报备费率、审批费率、标准费率和自由费率,并在费率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实行稽查制度,加大保险公司费率监管力度,这样能够有效避免费率管理高度统一造成的恶性剥削现象[4]。

4.5、加强员工培训和人才的引进工作

人才是一个公司乃至一个国家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保险公司要加强对内部人才的培养,培养出一批懂得如何管理和控制风险、懂得经营和管理的高素质人才,让这些人才进行保险公司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使保险公司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做得更加出色。除了对内部员工能力的培养,保险公司还要积极做好相关专业人才引进工作,使保险公司整体员工素质得到提高,从而有效促进保险公司的持续性发展。

5、总结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保险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利益团体对保险公司风险认识有了很大程度上的提高,人们对于风险在保险公司工作运行中存在的重大影响也有了更深的认识,如何加强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已经成为保险公司在发展中不得不考虑的重要问题。因此,做好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保险公司当前迫在眉睫的工作任务,只有更好地实现保险公司风险管理与控制,才能在最大程度上降低保险公司的风险,使保险公司能够在最低成本下实现其最大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卢哲宇.论保险公司风险管理[J].商场现代化,2012,15(19):133-134.

[2]崔娜.论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J].财经界(学术版),2011,4(08):90-91.

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研究第4篇

【关键词】风险管理;展业;风险识别

保险公司是经营风险的企业,在帮助投保者分散风险、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其自身在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会遭受到更多特有风险的袭击。因此,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在其整个经营活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一、风险来源

保险公司的展业过程包括目标市场选择、确定营销策略、选择营销渠道、建立客户关系,最终促成保单。因此,在展业过程中要准确地辩明所面临的各种风险,避免盲目地、不加选择地开展保险业务,从而使得风险管理的职能得到正常发挥,也使保险公司的经营效益得到保障。保险展业过程中的风险主要来自于投保人、人和竞争对手三个方面。

(一)投保人风险

投保人的风险主要包括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风险。

展业过程中的道德风险是指投保人在投保过程中对保险标的的风险状况未如实告知,致使保险公司承保非可保风险或以较低的价格承保的风险。新《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然而,在展业过程中与潜在保户沟通了解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的详细信息时,投保人有时并未如实告知,违背保险法中的最大诚信原则,隐瞒真相,以不适合的标的作为保险标的,或进行不详实的描述,以图少交保费,造成了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显然保险人对投保风险的了解程度比投保人自己对投保风险的了解程度要差,最终会导致保险公司的承保风险增加。

由道德风险引起的附加风险是逆向选择风险。逆向选择风险是指双方在签订保单前,在信息不对称的状态下,处于信息优势的一方(此处指投保人)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签订对另一方(此处指保险人)不利的保单。如果在展业过程中投保人不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引发道德风险,则降低了保险公司对保险标的可保性的分辨能力,这一方面会导致保险公司日后的核保难度及监管力度的增加,另一方面会导致日后的理赔损失增加,这些都将增加保险公司的额外费用的支出,从而使保险成本增加。保险公司为降低由此出现的亏损风险,不得不提高平均保费,那么高风险人群可以接受更高水平的保费,而一部分低风险的人群将趋于拒绝投保,即高风险的人群将依然留在市场上,但优良的客户反而被挤出市场,由此导致了逆向选择的风险。保户资源的这种“劣胜优汰”反过来又会导致保险公司赔款的概率明显加大,明显增加了保险公司的风险。

(二)人风险

目前我国市场上间接营销发挥着主要展业作用,其中保险产品的营销渠道大多是通过第三者即保险人实现的,然而保险人和保险公司所追求的目标利益不尽相同。

对于保险公司而言,更注重公司的长期利益的追求,因此如果人在展业过程中的服务质量越好、招揽的业务质量越好,则保险公司所付出的成本越低,产品的经济效益越好。

对于保险人而言,更注重自身短期利益的最大化,人为获得更高的业绩,只注重保单签订的数量,加之对保险产品的理解有限,在建立客户关系环节中有可能难以全面合理的向潜在保户进行正确的讲解说明,使投保人即便已经投保也不了解所买的保险产品,往往造成投保人的需求与人展业过程中所营销的产品不匹配,最终导致退保率风险增加。

另外,保险人将大部分甚至全部的精力放在提高业务数量上而忽视业务质量,甚至为提高人业绩、增加佣金而恶意招揽大量劣质且不可保风险作为承保对象,形成低质量保单,从而使保险人承担额外的风险,保险公司的风险增加。

(三)竞争对手风险

竞争对手的风险主要体现在保险公司业务量的减少和退保率增加这两个方面。各家保险公司为了争取更高的市场份额,在展业过程中相互模仿或者采取经济价格战,一方面使得该保险公司的产品市场吸引力下降,从而导致该公司产品的市场规模和市场增长率有所下降;另一方面使得该保险公司的业务实力下降,从而导致该公司产品的相对市场占有份额有所下降。这两方面共同作用就表现为保险产品的新业务的大量减少、大量保单退保,给保险公司带来风险。

二、风险应对对策

(一)应对投保人风险的对策

1.加强惩罚力度

我国新《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该条法律中已明确规定了保险人有权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造成重大影响的保险合同予以解除,但这一惩罚力度依然不够,法律中尚未规定对违反如实告知义务的投保人自身的惩罚措施,法律可进一步规定对其实施经济等方式的惩罚。从法律的角度对违反法律的行为进行惩罚、保护保险公司,才有利于促成保险公司和保户之间的信息对称性。

2.建立个人信用平台

信息的不对称性是投保人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风险产生的根本原因,因此加大信息透明度是防范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根本措施。建立一个可供各保险公司共享的投保人个人信用记录平台,保险行业协会作为信息收集中心,并组织所有保险公司参加,保险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时均有责任按时准确提供投保人的相关信息,提高投保人信息的透明度。保险公司可以参考这一系统平台内记录的个人信用信息,在展业过程中,对信用良好的保户在投保时予以保费的优惠,而对产生过道德风险的信用差的保户可以适当增加保费的收取或拒绝承保。

3.强化人风险防范意识

定期对保险人进行风险培训,强化人的风险防范意识。在展业过程中,保险人在与客户建立关系时也要进行合理的风险评估,对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进行风险选择,全面调查收集投保人的基本信息、财产与收入状况、身体状况、居住环境、职业和特殊的兴趣爱好等,并从中发现投保人的不真实信息,最后才能做出承保与否的决定,从源头上控制投保人道德风险的产生,提高承保质量。

4.建立完善的核保制度

核保是发现投保人道德风险的最后一道防线,因此要建立完善的核保制度,确保保单核定的客观性和准确性,对不符合要求的承保予以拒绝,减少保险公司未来可能承担的风险。

(二)应对人风险的对策

1.挑选合格的营销员

保险公司选择人时应严格把关,挑选高素质高专业水平的保险人才。保险营销人员只有在具备了专业的保险知识,拥有资格证书后,才能为保险公司所用,才能在展业过程中为公众传播正确的保险产品信息及行业信息,才能保证每张保单的稳定性和投保人的切身利益,进而减少由保险营销人员带来的风险。

2.建立保险人信用制度

逐步建立保险人信用制度,通过收集保险营销人员的信息资料并进行加工整理,建立保险人信息数据库并对社会公开,使投保人能够依据保险人的信用做出选择。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将承担其失信行为产生的后果,在市场竞争中不断失去客户,因此人信用制度能够激励保险营销人员自觉维护诚信原则,从而减少由人在展业过程中产生的风险。

3.完善人工资激励机制

我国目前的人工资机制是短期佣金制度,即将首期保费的较大比例作为佣金支付给保险人,其后各期的佣金比例逐年递减直至停止发放,佣金比例总体上呈“头重脚轻”的趋势。加之人与保险公司追求的利益不同,导致保险人一味追求前期的高佣金,只注重短期利益,而不顾服务质量和业务声誉。

为减少人由此带来的风险,保险公司应实行长期佣金工资机制,将人的佣金与其完成的保单业务质量相联系,在第n个会计年初对第n-5个会计年度的保单业务进行客户反馈调查,从客户口中了解人的业务完成质量,并结合第n-5年的保单业务出险率和退保率给人发放佣金。以此来激励人更加注重保单质量,减少由人带来的风险。

(三)应对竞争对手风险的对策

我国保险市场上的保险产品同质化较多,差异化较少;模仿的多,创新的少,因而无法形成自己的竞争优势,从而使保险公司极易受到来自竞争对手的风险影响。因此,保险公司应积极实施差异化营销策略,将目标市场进行有效细分,对保险潜在客户进行深入研究,开发出具有特色且适应客户需要的保险产品,满足不同保户群体的个性需求。

保险公司想要做大做强依靠的是保险产品及服务的差异性来长期赢得市场,产品差异性越强,其替代性就越弱,越有利于开发市场,占领更高的市场份额,从而能有效避免来自竞争对手的风险。

参考文献

[1]许谨良.风险管理[M].中国金融出版社,2010,7.

[2]石莉姝.关于保险中介风险保障机制的对比分析[J].中国保险,2010(9):26-28.

[3]孔仪方.保险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探析[J].山东经济战略研究,2007(08).

[4]陈志国.我国保险公司的经验风险及其控制[J].福建行政学院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02.

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研究第5篇

关键词:保险公司;合规指引;合规风险;合规风险管理

近20年以来,尤其是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国际金融业频发了美国次贷危机、欧洲债务危机等一系列重大财务丑闻和操作风险案件。我国也出现了多件金融大案,其中包括北京大润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组织的国内第一起保险中介传销案、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盘锦办事处总经理助理张智利挪用贪污保费高达1885万元的国内“保险业第一大案”、中国银行哈尔滨高山案等。这些大案向我们揭示了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保险公司所面临的经营风险类型越来越复杂化,加强加快建设健康高效的合规风险管理制度模式已经成为金融行业尤其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必然趋势和价值取向。

一、保险业合规风险管理现状及合规风险管理概念的提出

(一)当前我国保险业合规风险管理现状

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金融保险行业陆续发生的一系列重大财务丑闻和操作风险案件,绝大多数是由于企业自身合规风险管理失控所导致,各国金融保险监管机构开始认识到依靠外部的合规监管是无法替代企业内部的合规风险管理的,因此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金融保险行业合规部门建设和企业内部合规风险管理的指引或规定。如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1AIS)在2004年的《保险公司治理的核心原则》(Compilation Of IAIS Insurance Core Principle on corporate governance,19 January2004)中,要求保险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或数名官员负责公司的合规工作,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世界经济合作组织(OECD)在2005年的《OECD保险公司治理指引》(OECD guidelines for insurers’governance,28April2005)中指出,在良好的公司治理下,确保企业行为合规(符合法律特别是保险法的规定,比如投资规则、报告和信息披露要求等)是董事会职责中必须涵盖的基本内容。

在我国,保监会于2006年初出台了《关于规范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试行)》中首次对保险公司进行合规管理、设置相应的合规职能部门和负责人提出了明确要求,进而于2007年9月7日了《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引》,对保险公司合规风险管理提出了更新更高也更具体的要求。

近年来各个保险公司也顺应全球金融保险行业管理的趋势和价值取向,逐步开始了合规风险管理方面的探索,其中,平安保险公司在04年设立了“法律与合规部”,率先走上了合规风险管理探索之路;中国人保于06年初将“法律部”改设为“法律与合规部”,开展合规风险管理实践;诸如中国人寿、渤海财险、新华人寿、长城人寿等各家保险均先后依照《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引》要求或设立“法律与合规部”或设立“合规部”负责公司的合规风险管理工作。

(二)合规风险管理相关概念

根据保监会颁布的《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引》,合规是指保险公司及其员工和营销员的保险经营管理行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规定、行业自律规则、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以及诚实守信的道德准则;合规风险是指保险公司及其员工和营销员因不合规的保险经营管理行为引发法律责任、监管处罚、财务损失或者声誉损失的风险;合规管理则是指保险公司通过设置合规管理部门或者合规岗位,制定和执行合规政策,开展合规监测和合规培训等措施,预防、识别、评估、报告和应对合规风险的行为。

由此可见,合规风险管理是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也是实施有效内部控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其中合规包含了抽象和具体两个层面,在抽象层面,要求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业务规则必须符合外部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行业准则;在具体层面,则要求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业务规则都得到实际的执行。保险公司进行合规风险管理是为了保证企业能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让企业在业务发展中能把握良好的尺度,能有明确的界限,知道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做到阳光、透明、可控,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既能面对市场大胆开拓,又有能力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保证企业在合规的指引下持续健康发展。

二、当前我国保险行业合规风险管理存在的不足

国内保险业的合规风险管理从无到有历经几年的发展,已经在制度层面和实践效果方面均取得了可喜的成效,然毋庸讳言的是,目前各保险公司的合规风险管理水平与国际先进企业相比相差甚远,具体表现为:

(一)管理观念相对落后,未能真正重视合规风险管理

就目前而言,保险公司从业人员中有相当一部分没有真正意识到合规风险管理的重要性、特殊性和专业性,不了解合规风险管理的具体内容,尤其是一线员工,由于缺乏系统的培训和指导,不能正确领悟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内部合规风险管理制度的真正精神。

(二)机构设置缺失,尚未建立合规风险管理的组织构架

目前有部分保险公司还没有建立独立的合规风险管理部门,还有一部分保险公司虽然设立了法律合规部门,但是仍然和审计部门或者内控部门联合办公,合规风险管理人员未能真正到位,以至于造成了部门之间责权不清晰、相互协调配合不力等问题。

(三)专业人才不足,合规风险管理软件系统等核心技术不够发达

按照《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引》的要求,“合规风险管理人员应当具有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资质和经验,具有法律、保险、财会、金融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特别是应当具有把握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自律规则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能力。”但是在实践当中,由于各保险公司的合规风险管理部门成立时间还不长,符合相关要求的专业人才比较欠缺,还没有建立完善的合规风险管理软件平台,不利于合规风险管理的推广化和高效化。

(四)合规检查制度不完善,责权不明确

现有的保险公司合规管理体制中,可能由于没有统一的合规规划和合规管理部门,法律、审计监察甚至办公室等部门可能承担了合规管理的部分职能,造成了合规检查部门往往并不独立于业务活动,难以保证合规管理的有效性。以至于一旦出现合规风险事故,出现责任承担主体缺失或者不明晰的问题。

三、强化保险公司合规风险管理建设的对策

(一)培育合规文化,树立先进的合规理念

合规文化是合规管理能够切实发挥功效的基础,保险公司应该培育和建设“合规人人有责”“合规从高层做起” 、“合规创造价值”的合规文化,将合规建设作为公司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合规管理部门、各级机构以及全体员工各自承担相应职权范围内的合规风险管理义务。

合规风险管理并不只是合规部门专业人员的责任,而应该具体到公司每一个员工头上。各部门人员都应当努力培育主动合规的意识,接受合规培训;合规部门工作人员则应积极主动地识别、评估和监测潜在的合规风险,给出合规建议后主动向上级反映,并跟踪其发展。正如咨询公司普华永道在其调查报告中指出的那样,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清晰的认识到合规永远不只是合规管理部门的职责。清晰、透明的政策、流程必须生根于公司各个业务部门和职能部门。合规风险管理本身虽然并不能直接为企业增加利润,但是系列的合规风险管理活动能够为企业争取到有利于未来发展和业务创新的外部政策环境,降低企业成本并增强企业风险控制能力,提高资本回报,最终为企业创造价值。

(二)健全合规管理组织设置,配备符合条件的专业人才

合规管理组织是进行合规风险有效管理的重要保障,一个强有力的合规管理组织可以从机制上控制风险的发生。根据《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引》要求,保险公司应当设立合规负责人,且保险公司的合规负责人不得监管公司的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并且合规管理部门和合规岗位应该独立于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和内部审计部门,以确保其独立性。

根据监管要求和自身发展和风险管理的现实需要,保险公司的合规风险管理工作应当在总公司层面设置了合规管理部门,在分支机构层面设立相应的合规管理部门或者合规岗位,实习自上而下、分工负责的管理体系,其中董事会对公司的合规风险管理负最终责任,合规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的合规风险管理工作,各级业务、财务及相关部门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合规管理工作负有直接责任,各级合规风险管理部门作为合规风险管理综合部门负责对内协调和对外沟通 ,各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合规结果进行事后评估。合规风险管理人员比一般的企业法务人员需要更加深入了解本企业复杂的业务经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加强对现有保险公司法律工作队伍业务经验和管理才干的培养,无疑是建成一支高素质合规队伍的捷径。

(三)建立健全合规管理规章制度,强化合规管理执行力度

规章制度建设是保险合规风险管理的中心内容。保险公司在董事会和高管理层面,应制定《合规政策》(董事会层面)和《合规管理办法》(高级管理层层面)等纲领性文件以及针对董事和高级管理层的《行为守则》,要对董事和高级管理层的合规责任提出明确要求。在此基础上,以合规纲领性文件为统领,制定专门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明确规章的制定、和实施须经严格的法律合规审查,建设规章制度的修订和评价等管理流程。制定《员工岗位合规手册》,明确员工的岗位责任和尽责义务。在合同管理方面,完善从合同项目立项、草拟、审查、印章管理、履行到档案管理等各环节的管理流程,推出示范合同范本,做到对法律合规风险的提前防范。同时,对金融监管机构下发的每一个规章制度,都要同步分析整理和归纳,提出相应的法律合规要点,及时提醒各职能部门。

(四)改进绩效考核理念,加强合规管理检查

保持激励约束机制与企业倡导的合规文化和价值观的一致性,是强化合规风险管理执行力度的重要途径。坚持全面的监督和检查,才能真正发挥合规制度的作用。因此,保险公司要纠正“重经营业绩、轻内控管理”的绩效考核理念,落实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由独立的专人负责对各级人员合规责任进行检查,做到奖惩分明、违规必究。

(五)升级合规管理平台,建立合规管理IT软件系统

合规管理软件系统的使用在发达国家尤其美国已经比较普及。IT系统进行合规管理主要体现在流程控制上,出现新的法律法规时,通过一体化的合规管理软件修改程序,可以避免大量的重复劳动,降低审查修改内部规范的复杂性,减少合规成本。同时,IT系统可以将公司的业务流程分拆成不同的子流程,在各个子流程里设计不同的程序,自动记录与每一笔业务相关的所信息,与设定的合规检查程序进行对比,保证合规检查的快速便捷进行。IT系统中通常会设定各个级别的合规人员的查阅及审核权限,当系统检查出业务进程发生偏离时,相应权限的合规控制人可以迅速查阅到是哪一个阶段和流程出现了问题,从而可以利用流程节点及时做出控制和调整,促使整个工作流程朝设定的目标发展,大大加强了风险管理。我国保险公司也应该尽快开发或引进先进的合规管理IT软件系统,通过一体化的合规管理软件将避免大量的重复劳动,降低审查修改内部规范的复杂性,减少合规成本,加强合规风险管理。

参考文献:

[1]程永红.保险公司内控合规建设刍议[J].西南金融,2010,(01).

[2]朱燕.浅谈保险合规与纪检监察相辅的风险管理模式[J].上海保险,2010,(8).

[3]李祝用,鲍为民.保险公司合规风险管理体系构建研究[J].保险研究,2006.

[4]陈音子.对保险企业合规管理原则的一点思考[J].上海保险,2007,(7).

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研究第6篇

关键词:保险公司 全面风险管理 组织结构

一、问题提出

自国内保险业务恢复以来,我国保险公司发展迅猛,但对自身的风险管理意识淡薄,缺乏对风险管理战略性、全局性和系统性的意识,形成以保费增长为目标的粗放式发展模式。为了强化保险公司自身风险防范能力,从公司治理结构、市场监管等多角度提高保险公司的风险管控能力,保监会颁发了关于公司治理结构、审计、合规等方面的文件,2007年出台《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指引(试行)》,2008年出台《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建立动态偿付能力监管标准和监管机制,2010年出台《人身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实施指引》,提出全面风险管理的四道防线,2012年底《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建设规划》,2016年一季度起,偿二代监管体系正式实施。

由此可见,在国际全面风险管理盛行、国内保险业竞争环境激烈的大趋势下,加之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加强对保险公司的监管,建立符合监管要求且适合企业发展的有效风险管理体系成为保险公司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拟通过案例分析的方法讨论一般保险业全面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并对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后提出改进方向。

对于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定义,不同学者和研究机构的界定虽有差异,但内涵大致相同。COSO委员会在《全面风险管理――整合框架》中提出,“全面风险管理是一个过程,它由一个企业的董事会、管理当局和其他人员实施,应用于企业战略制订并贯穿于企业各个经营活动之中,目的是识别可能会影响企业价值的潜在事项,管理风险于企业的风险容量之内,并为企业目标的实现提供保证”。苗强(2013)认为保险企业风险管理是一个将复杂的数学计算和人的行为、专家的判断整合在一起的复杂框架。张琴等(2009)认为全面风险管理包括全面风险观、整体化风险管理理论以及ERM框架体系三部分,并提出,企业之所以进行风险管理,是因为人们的安全需求、通过降低风险及成本的方式来增加公司价值、外界对风险管理的要求,即风险管理可以为公司创造价值。笔者认为,无论是研究机构还是学者对全面风险管理概念界定,都揭示相同的ERM本质,即对企业所面临的全部风险进行管控,从而提高公司的价值,实现企业的战略目的。

在构建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方面,学者们从不同角度做了大量研究,存在着不同观点。COSO委员会强调从目标、风险管理要素和管理层次三个维度构建ERM体系。苗强(2013)认为平衡计分卡(BSC)和ERM在管理流程、理念、实施的时间点上有共同之处,ERM需要全面的系统绩效评估框架来支撑管理,可以将两者进行整合。袁志军(2010)提出保险公司应该建立有分支机构、总公司的职能部门、合规管理和风险部门以及内部审计部门这四道防线的多层次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刘洪渭(2009)提出建立由警源、指标体系、辅助支持系统、预案体系和管理系统五部分组成的全面风险预警系统,并应遵循全面风险预警与重点风险预警结合、与经营管理协调一致、与成本控制相适应的原则。杨树东等(2009)用因子分析的方法构建了一套包含风险管理和偿付能力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由此可见,不同学者对ERM体系构建的侧重点不同,但都包括了具体方法、组织结构、原则等内容。

保险业作为自身经营风险的特殊行业,全面风险管理是实现企业战略目标的基础及保证,对于管理决策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必须建立有效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防范和利用所面临的风险,而如何构建ERM体系则值得进一步探讨。虽然有学者从不同角度论述了ERM体系的构建,但面对具体情况以及偿二代体系出台后究竟如何构建却较少提及。本文将以A集团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为例,讨论一般保险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探究如何建立符合企业发展及监管要求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并希望其他公司能从中得到启示。

二、A集团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及存在问题

(一)A集团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A集团是我国第一家股份制保险企业,至今已发展成为融保险、银行、投资三大主营业务为一体、核心金融与互联网金融业务并行发展的个人金融生活服务集团之一。其中,保险业务是A集团的核心业务。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由经营单一财产保险业务,逐步建立了以寿险、财产险、养老险和健康险四大子公司为核心,向客户提供全方位保险产品和服务的完整业务体系。2015年A集团保费收入两千多亿元,其中寿险保费收入占93.9%的比重,个体寿险占98%,团体寿险和银行保险所占比重较小,且业务价值和比重也有所下降。

2.组织结构。2010年起,A集团重构集团架构,将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改为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董事会执行委员会下设投资管理、预算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风险监控和保险资产负债管理四个管理委员会。2011年,A集团持续优化内部控制体系,设稽核执行官,加强“合规管理、风险管理、稽核检查”三个模块职能的分工与协作,强化工作衔接与信息共享以及“事前、事中、事后”的三位一体风险管控机制。发展至今,A集团形成如上页图1组织结构,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决策、审计与风险管理、薪酬和提名四个专业委员会。其中,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审阅和监督公司的财务报告程序、审查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进行风险管理。执行委员会下设立了投资管理、风险管理、信息化工作委员会等7个管理委员会。由此可以看出,A集团的内部控制体系在逐渐完善中,组织结构也越来越清晰合理。

(二)A集团现有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A集团自成立起,逐步建立与集团战略相匹配并与业务特点相结合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不断完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规范风险管理流程,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风险管理方法,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和缓释,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促进集团各类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1.全面风险管理目标。A集团的风险管理目标与集团的发展战略目标相一致,通过风险管理,实现集团的持续发展,从而实现集团的目标,增加企业价值。A集团在坚实合规内控管理基础上,以资本为核心,以风险治理为基础,以风险偏好为导向,以风险量化工具及风险绩效考核为主要手段,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持续提升风险管控与技术水平,动态管控公司承担的单个风险和累积整体风险,实现风险管控与业务发展的平衡。

2.全面风险管理组织结构。2006年以前,A集团并未成立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2007―2009年,在风险管理委员会(集团执行委员会下设的专业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三个重要业务系列分设风险管理执行官,负责监管各业务子公司。集团风险管理部向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并通过制定统一的风险管理政策、指标和实施标准,监控和干预异常风险指标,实现对风险的事中管控。

从2010年,A集团年报中单独设“风险管理”一章。集团执行委员会下设集团风险监控委员会,集团内控中心下设合规部、风险管理部、稽核检查部,负责风险事前识别、事中监控、事后监督。其中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建立并持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制定风险控制措施,汇报风险状况;子公司内控负责工作的具体落实,将事前、事中、事后三位一体的控制手段嵌入业务活动中;子公司风险管理职能部门负责风险管理工作的具体落实,包括执行监管要求,贯彻集团风险管理政策。

2012年,A集团推行自上而下、与绩效挂钩的风险考核指标体系,按照“层层负责、逐级考评”的原则明确考核人、考核对象及考核程序,将风险合规与业绩考核紧密结合,使风险管理理念深入人心,从制度建设、限额管理、系统建设和风险报告全方位强化风险集中度管理,形成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专业委员会到员工全员参与的全面风险管理文化氛围,并逐步建立起自上而下的有效、畅通的风险管理工作机制。董事会下设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了解公司面临的风险及其管理状况,监督风险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直接对董事会负责。集团执行委员会下设风险管理执行委员会,负责集团风险管理工作,监督各子公司和业务线的风险体系运行。集团各职能分管领导分别负责具体风险,构成集团全面风险管理防线,集团各部门按照各自承担的风险管理职责进行具体工作。子公司各职能分管领导负责子公司具体风险,构成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防线,子公司各部门按照各自承担的风险管理职责进行具体工作。形成集团、子公司两道管理防线,法人、财务、信息三道防火墙,以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执行委员会-集团各部门-子公司各部门”的风险管理条线,推行与绩效挂钩的风险考核评价体系,采用定性定量的风险计量及评估方法,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更加完善有效。详见图2。

3.全面风险管理流程。A集团目前所面临的风险主要有保险风险、市场风险(权益风险、利率风险、外汇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战略风险、集中度风险、集团层面特有风险等,并且根据所面临的不同风险分别制定了管控风险的机制及方法。

对于风险识别,A集团以保持充足的资本、维持充裕的流动性、保证良好的声誉、满足监管与合规管理要求这四个维度确立风险偏好维度,各公司根据自身业务的特点及需求,确定各自特有的风险偏好维度和容忍度,据此识别各类风险并确定风险限额。通过风险识别将所面临的风险分类并排序,对每一类型的风险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从而选择风险管控方法。

4.全面风险管理方法。A集团运用风险仪表盘、情景分析、压力测试、风险限额等工具和方法,持续开发和完善风险管理量化技术和模型,定性和定量分析风险暴露程度、评估对公司风险底线的影响,从而及时采取预防措施防范和化解风险。

(三) A集团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存在问题

从A集团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分析来看,组织架构较为清晰,分工较为明确,但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1.子公司间协调性差,过于集中控制。通过前述分析可以看出,A集团全面风险管理是由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领导,风险管理执行委员会执行,集团各部门及子公司各部门分管领导负责的从集团到各业务的从上到下对风险进行管控。子公司遵循集团的风险管理政策,自身灵活性、可变性较低,子公司之间以及各部门间沟通较少,资源交换也较少,不利于各业务线及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会带来集团风险传递、资本重复计算等风险。例如保险业务线的保险风险较高,银行业务的操作风险较高,可见不同业务对于不同风险的容忍度不同,各业务线按照集团制定的风险管理办法对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缓释,显然是不适宜的。

2.未形成动态监控体系。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是动态的循环过程,不断进行风险识别、评估、控制,形成风险报告,而贯穿始终的是对各个步骤的监控与反馈。A集团的风险管理体系强调自上而下的管控,强调识别、评估及缓释过程中各种定性定量方法的应用,但并没有对整个过程进行有效的监控及反馈。

3.与信息技术结合甚少。A集团针对不同类型的风险建立了不同的管理机制,但是这些机制及管理方法着重对制度和流程的规定,对于模型的构建涉及较少。相比下,同业竞争者已经建立了自己的风险信息系统及数据库,将公司的全部运营过程和控制点纳入数据库中,从而提高了风险管理效率,实现对风险的实时监控。

三、A集团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改进方向

(一)构建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风险管理体系

首先,A集团需完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在风险管理委员会下设集团资本资源分配委员会和集团产品风险限额委员会,前者负责分配资本资源,审批投资风险限额、内部风险和资本计量方法的变化,后者负责制定集团的产品政策和标准,授予各产品线风险限额,批准大额和非标准承保安排。

其次,A集团需要分层次构建风险评价和预警指标体系。针对集团公司、产险公司、寿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各个层面,建立包括资本充足率和偿付能力在内的预警监控制度,科学、合理、系统地监控整个集团的风险状况,防止风险在集团各子公司之间传递及向集团公司过度聚集。

最后,A集团应建立集团层面和业务及附属机构层面的风险管理政策。集团层面要制定一致但有差异化的政策,而业务及附属机构则根据集团要求及自身业务特点制定相适宜的政策及行动方案。对于集团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应该进行自上而下的风险管理,对于附属机构风险管理及控制部门则应该进行自下而上的风险管理。

(二)形成动态监控体系

在动态的风险环境中,各种风险以及风险对企业的影响方式是不断变化的,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管理体系的不断成熟,需要对原有的风险管理体系进行检验,而且原有的风险量化模型和风险控制方法可能不再适用或需要改进。因此,要求企业对风险管理进行动态监控,并将监控结果反馈。全面风险管理是风险识别、评估、处理、报告及监督的持续、动态、循环的过程,这个过程在企业的具体实践中不断的改进与完善。

(三)风险管理技术与IT技术融合

保险公司应该重视IT技术,采用先进的IT支持系统,将信息化管理精细化到风险管理的各个环节,对风险进行识别、计量、评估及监控,利用现有的客户资源和历史数据,建立公司自己的风险数据库,以及涵盖风险监测、风险分析等风险管理环节的全面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把公司的全部运营过程和控制点纳入数据库内,确保风险管理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四、小结

通过对A集团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基本情况的分析,发现A集团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存在风险管理过于集中、各部门协调较少、没有实时动态监测反馈、未建立信息系统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笔者提出重构风险管理体系,增设集团资本资源分配委员会和集团产品风险限额委员会,结合IT技术,构建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及数据库等建议。依据公司战略目标及监管要求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才能实现企业经营目标,从而在变幻莫测的金融环境中实现可持续发展。J

参考文献:

[1]杨树东,何建敏.基于ERM的我国保险公司绩效评估实证分析[J].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2009,(06).

[2]刘洪渭,丁德臣.基于ERM框架的保险公司全面风险预警系统研究[J].统计与决策,2009,(20).

[3]苗强.基于平衡计分卡的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绩效评估[J].时代金融,2013,(11).

[4]袁志军.浅论我国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J].上海保险,2010,(09).

[5]高雨萌.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J].商业会计,2016,(10).

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研究第7篇

关键词:财产 保险公司 经营风险 管理

财产保险公司的运作过程中,必须要保证和客户之间的协调关系,即便是最少的投保人,依然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影响。另一方面,公司本身的理赔工作,一定要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完成,现下的很多保险公司,都被冠以不讲诚信的标签,在社会上表现出臭名昭著的现象。财产保险公司作为特殊的一类,主要是针对居民、公司财产进行保护,所以必须将自身的业务水平、社会口碑有所改善,否则将会在今后的工作中造成极为严重的隐患。

一、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

(一)承保质量低、缺乏风险选择

对于财产保险公司而言,其在初期的发展过程中,都是以经济利益为主的,因此会要求自身的销售人员,在外推广业务的过程中,通过各种手段和方法来拉拢客户,并没有针对性的锁定目标群体,由此造成了承保质量较低的风险[1]。除此之外,在合同签署的过程中,有时会表现出草率的现象,未对后续工作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以至于在今后的发展上造成了很大的挑战。另一方面,财产保险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在发生风险的时候,并没有积极的采取手段来防范治理,而是通过简单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利益,甚至是出现了突然“跑路”的现象,公司在一夜之间“人去楼空”,不仅给投保人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同时还在社会上掀起了很大的波澜,最终所造成的恶劣影响,难以在短期内消除。

(二)制度管理的整体完善不够

在现阶段的发展中,很多财产保险公司的进步,虽然在表面上得到了较多的荣誉,自身的工作也比较负责。可是从调查的结果来看,很多投保人都在反应,认为财产保险公司的制度管理非常不充足[2]。例如,基层的投保人在理赔过程中,将会遭遇很多的阻碍,财产保险公司内部的各个部门,互相推脱责任,没有按照规定的合同内容来进行理赔。同时,公司内部的负责人,直接对这样的事情视而不见,一直要闹到人尽皆知的地步,再加上地方相关部门过问以后,才能为投保人进行理赔。相反的,如果投保人本身拥有一定的“背景”,则很容易在财产保险公司拿到应有的理赔,甚至有人会“贡献”更多,这种制度缺陷所造成的恶劣后果,已经对保险行业构成了严重的危机。

二、财产保险公司经营风险的管理对策

(一)树立风险意识、防范意识

从客观的角度来分析,财产保险公司的存在,主要是为了帮助投保人进行意外的保障。但是对于自身而言,也需要树立较高的风险意识、防范意识。首先,财产保险公司在日常的经营当中,必须对自身所的险种进行分析,观察收益情况、理赔情况、后续发展情况等,及时的剔除不良险种,保留双方都能够获益的险种[3]。其次,在初步经营的时候,一定要与投保人进行良好的沟通,特别是中小型公司以及各大公司的分部,现阶段的多数投保人都存在很强的猜忌心理和不信任心理,这不能完全归结于投保人本身的问题,而是财产保险公司之前的工作不够优秀,需要在日后积极的改善。第三,任何一个财产保险公司,都应该将国家的法律法规作为工作的底线,尽量与投保人进行和平解决问题,减少国家相关部门的干预,避免在社会上引起强烈的舆论压力。

(二)提高承保质量

现代社会发展中,虽然保险是一种必要性的东西,但并非所有的财产保险公司都值得信赖,即便是一些大型的财产保险公司,依然做出了很面的工作,之前的工作成果遭到了很大的打击。本文认为,财产保险公司想要在今后的发展中取得更好的成就,有必要将承保质量进行提升,将自身的信誉度提升,及时的扭转行业内的地位,要对投保人负有相应的责任。承保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赔付率和企业利润。要通过展业对风险进行选择,在此基础上对承保标的作进一步分析、审核。核保是承保的首要环节,要尽快建立核保人制度和核保检验工作目标责任制,对可保财产严格进行风险识别、衡量、控制。要提高对标的风险的评估能力,通过风险评估确定承保范围。

三、结束语

本文对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管理展开讨论,从现阶段的工作来看,很多地方的财产保险公司都有所转变,那些没有改善的公司,容易被淘汰,因为会对当地的民生发展上造成负面的影响。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比较多,自身的各项工作执行,都应该从长远的角度出发,否则很难保证在今后的工作上取得更好的成绩。日后,必须加强对财产保险公司的监督,及时的完善工作体系。

参考文献:

[1]于函,姚世泽,陈蓉,杨悦,陆燕华.财产保险公司经营风险实证分析[J].中国科技投资,2013,Z4: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