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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职业医疗保险(合集7篇)

时间:2023-07-25 16:33:26
高危职业医疗保险

高危职业医疗保险第1篇

社会医疗保险是指国家通过制订法律法规,向因患病、负伤和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提供医疗服务或经济补偿的社会保障制度,它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两部分。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社会生产、调节收入差别和体现社会公平以及维护社会安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标志。对于电力企业职工来说,参加医疗保险也是有着种种的必要性。

一、我国职工医疗保险发展概述

我国的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于20世纪50年代初,包括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两部分。这项制度实施几十年来,对于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减轻职工的个人和家庭负担,提高全民族的健康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促进了经济发展,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在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医疗保险制度中存在的弊端也日渐暴露出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医疗费用由国家和企业包得过多,负担沉重;管理不善,缺乏有效的费用控制机制,造成极大的损失和浪费;医疗保险的覆盖面窄,服务的社会化程度低;部分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得不到满足与医疗资源浪费的现象并存;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不统一。因此,国务院于1998年12月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部署了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工作,要求在1999年内,全国基本建立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具有社会保险的强制性、互济性、社会性等基本特征,将覆盖我国城镇的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二、电力企业职工参加医疗保险必要性

在社会和个人所面临的多种风险中,疾病风险地位特殊,它危害严重、涉及面广、复杂多样,直接关系到每个人的基本生存利益。对于电力企业职工来说也是如此,所以存在着参加医疗保险的必要性。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和劳动保障部、中央金融工委、中央企业工委《关于中央直属企事业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参加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函〔2001〕163号),做好国家电力公司所属单位及其职工参加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工作,2001年12月30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电力公司了关于国家电力公司所属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专门对电力企业职工参加医疗保险的问题作出了相关规定。具体来说,电力企业职工参加医疗保险的必要性体现在下面四点:

1.是在全社会的范围内分担疾病风险的需要。基于疾病风险危害的严重性,只有在最大范围内分散风险,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危害程度,保障电力企业职工的健康权益。社会医疗保险的理论基础就是:对于每个个体而言生病和受伤害是不可预测的,而对于整个群体来说又是可以预测的;按照大数法则,每个人都可以通过确定的、较小数额的保费来分散难以预料的、数额巨大的经济损失。基本医疗保险可以解决体弱多病、慢性病、大病职工医疗费负担过重的后顾之忧,而且对于少数患慢性病和大病的电力企业职工来说,所发生的巨额医疗费用可以靠补充的商业医疗保险来解决。

2.使得电力企业职工享有社会医疗服务,同时不降低电力职工医疗消费水平和提高其保障能力的需要。电力企业职工的健康状况直接影响他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如果完全由市场决定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电力企业职工在疾病的打击下极易陷入贫困,从而加剧收入的不平等性。因此,需要建立基本的健康服务设施,向电力企业职工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帮助他们克服疾病风险,度过难关,维持稳定的生活水平。

同时基于为了不降低职工的医疗消费水平的考虑,就很有必要建立电力补充医疗保险,以提高其风险保障能力。国发[1998]44号文规定:“为了不降低一些特定行业职工现有的医疗消费水平,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作为过渡措施,允许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

2001年12月30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国家电力公司所属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五条“国家电力公司所属各单位在属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可以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具体办法由国家电力公司确定”都是具体的规定。

3.防治职业病的需要。全国电力行业职业危害调查统计表明,在电力行业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已经发生的职业病排列前三位的有:粉尘与尘肺病,噪声与噪声性耳聋,它们都对人体有直接、间接的伤害。另外还有毒物与职业中毒,电滋场对人体的潜在伤害、电厂作业场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的侵害,以及意外事故,如触电事故等特殊情况。如果这些伤害和病症治疗的费用都由职工来承担的话,这显然是职工无法承受的。

4.是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险的需要。电力系统各单位和职工的经济状况是不尽相同的,因此,在医疗水准、内容和医疗服务上也有不同的要求,而现行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不能满足这些要求的。这就需要建立多层次的补充医疗保险,来满足不同对象、不同的单位和个人需求。增加电力职工尤其是患慢性病、大病职工抗风险能力,从而增加电力职工对基本医疗保险改革的理解和承受能力。

高危职业医疗保险第2篇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能

1.建立健全管理机构。目前省、市、区环保职能部门都相应成立了,专门从事固体废物和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机构。*区环保局固废科负责全区的固体废物和核与辐射的日常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检查等工作。望各单位(产生危险废物和核与辐射应用单位)都应成立相应的机构或组织(可兼职),明确其职能,并报区环保局备案。

2.加强宣传,增强全社会环境意识。相对环境保护其他方面的宣传,固体废物和核与辐射污染防治的专题宣传还很落后。要加强宣传,提高公众认知度,提高公众参与固体废物和核与辐射管理。我们每一位具体工作负责人都是一名宣传员,不但要把固体废物和核与辐射污

染防治带向社会,同时也要及时向单位领导宣传,引起足够重视,要知道固体废物和核与辐射方面出问题都是大问题,容不得丝豪马虎。

二、*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1.认真做好危险废物的处置工作。我区所有医院、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工业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100%。*年我们将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及产生危险固废的工业企业不少于四次的现场监察;一级医疗机构和产生普通固废的工业企业每年不少于两次的现场监察;一级以下医疗机构每年不少于一次的现场监察。坚决杜绝医疗危险废物、工业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事件的发生。我们要加强对医疗危险废物和工业危险废物的贮存、收集、转移、处置活动过程中的监管,加强日常巡查,发现一起违法行为,查处一起。

2.依法完善各项规章制度。①申报:凡产生医疗危险废物、工业危险废物和核与辐射应用的单位,每年年初必须依法向环保局进行专项申报。没有危险废物排放的单位进行零申报。②申请:医疗危险废物每年填报一次《江苏省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申请表》。工业危险废物每转移一次填报一次《江苏省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申请表》。核与辐射应用的单位购买核素、处置废源、添置和报废射线装置的必须向环保局提出申请。③转移联单:医疗危险废物采取月报{《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格式}的形式,每月5日前报环保局。工业危险废物每转移一次填写一次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五联单七张纸),并把其中二张交回环保局。④许可:持有原卫生部门颁发的放射工作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必须于20*年6月30日前按照许可条件到环保部门换发辐射安全许可证,逾期未换发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单位,原卫生许可证一律视为无效,并将依法予以查处。⑤标识:凡产生医疗危险废物、工业危险废物和核与辐射应用的单位,都应在危险废物暂存点和辐射工作场所设立警示标志。⑥规章制度:凡产生医疗危险废物、工业危险废物和核与辐射应用的单位,都应在危险废物暂存点和辐射工作场所悬挂有关规章制度、规范台帐记录、应急预案和意外事故防范措施等。

3.加强事故应急能力建设,确保环境安全。为保障环境安全,确保危险废物和辐射突发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准确、高效地做出响应,减少或消除事故对公众和环境的影响,各单位应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和《危险废物事故应急预案》,增强事故发生时的应急能力。年内我局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4.建立、健全辐射工作单位的网络档案。我们将建立辖区内所有核技术、射线装置应用等单位的台帐、档案,各单位对核技术、射线装置的购置、转移、处置和分管领导、负责人、工作人员的变动应及时更新,并上报我局,确保准确与全面,及时与有效,有利于实施跟踪管理。我局将对辖区内所有核技术、射线装置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适时开展辖区内核技术、射线装置使用单位的例行监督监测工作。

三、工作要求

1、要强化思想认识。固体废物和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行政许可内容多,如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经营许可、行政代执行、使用许可等。各单位进一步规范操作,严格实施,形成有序、健全的管理机制和秩序,真正把对固体废物和核与辐射管理落到实处。

高危职业医疗保险第3篇

关键词:台湾;全民健康保险;财务危机

Abstract:TheimplementationofhealthinsuranceofallthepeopleofTaiwanhasmadeobviousachievementsinceitstartedin1995andthehealthofthepeoplehasbasicguarantee.However,thehealthinsuranceofTaiwanfacesseriousfinancialproblemandthreefinancialcriseshavebeeneruptedsofar.Thispaperanalyzesfinancialcrisisintheaspectsofmanagementsystem,financialreceiptssystemandfinancialexpendituresystemofTaiwan''''shealthinsuranceandsummarizesitslearningsignificanceforcompletingmain-landhealthinsurancesystem.

Keywords:Taiwan;healthinsuranceofallthepeople;financialcrisis

一.台湾全民健康保险的制度分析

台湾地区健康保险制度源于1950年的劳工保险,至20世纪90年代初已有13种健康保险。由于当时这种保险制度存在着如保险费交纳不一、医疗费用支付标准不一以及管理混乱等问题,从1988年开始台湾当局就组织人员着手规划实施全民健康保险,简称全民健保。1994年8月9日,台湾当局公布了“全民健康保险法”,1995年3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全民健康保险,至今已有十余年之久。

(一)台湾全民健保的制度模式

台湾全民健保前后规划了6年,台湾当局借鉴了国外的一些实施经验,同时结合台湾当地的社会经济状况与民众需要,创立了具有特色的社会健康保险体制。其制度模式的特点主要有如下几点:

1.中央集权的单一公营体制。在台湾的全民健保体系中,中央健康保险局是整个健保运作的具体承担者,充当保险人的角色。健保局总局综合管理全局业务,负责业务制度规划、督导、研究发展、人力培训、信息管理等。健保局总局下设6个分局,直接办理承保业务、保险费收缴、医疗费用审查核对及特约医疗机构管理等业务。在台湾,负责监督全民健保运作的机构有:负责监督保险业务的“全民健康保险监理委员会”、负责审议各项争议的“全民健康保险争议审议委员会”、负责协议与分配健保年度所需医疗费用总额的“全民健康保险医疗费用协议委员会”。这三个监督机构同健保局总局一起,向上对“行政院卫生署”负责,构成了全民健保的行政体系。

2.全民强制纳保。在台湾“全民健康保险法”中规定,凡是“中华民国”国民,在台湾地区设有户籍满四个月以上,都必须参加全民健保。此外,领有台湾地区居留证件的外籍人士,在台湾居留满四个月,也应该参加健保。可见,台湾全民健保是一种强制性的社会保险。被保险人依其职业类别与所属投保单位,共分为六大类:第一类为公营事业机构公务或公职人员,私立学校教职员,自营作业主和雇主;第二类为职业工人,外雇船员,自营作业和雇主;第三类为农民和渔民;第四类为军人眷属;第五类为低收入户;第六类为荣民(指早期的退伍军人)、荣眷等。投保者中有职业者应透过所属单位投保,没有职业的可透过乡(镇、市、区)公所投保。

3.保险费收缴以薪资为依据。在台湾全民健保中,保费收入是健保资金的主要来源。具体由三部分负担:一是被保险人缴纳的保险费;二是被保险人所在单位(雇主)为被保险人所缴的保险费;三是“政府”为一些特定被保险人(第四类、第五类低收入户和第六类无职业荣民)所提供的补贴。在所有的保险对象中,除第四、五、六类保险对象以全体保险对象每人平均保险费作为计算基础,其它都以被保险人的薪资所得为计算基础。被保险人的资本所得,包括营利所得和财产所得,则未列入费基计算。

4.自负盈亏的财务责任制度。为避免全民健保拖垮财政,台湾健保实行的是自负盈亏的财务制度,健保必须负责自身的财务平衡。为了健全健保财务制度,台湾当局制定了一些措施:(1)允许及时调整保险费率。健保法规定保险费率最高上限为6%,开办第一年为4.25%,至少每两年精算一次。根据精算的结果和财务收支情况,可以对费率加以调整。(2)提取安全准备金。为了避免医疗费暴增或因经济不景气、失业等原因导致的保险费收人减少和保险财务短期失衡,健保法规定每年应从保费收入总额中提取5%的安全准备金,以保证健保财务的稳健运行。

廖添土:台湾全民健康保险财务危机论析5.医疗费用部分负担制度。所谓的“部分负担”是指,民众就医除了健保给付外,仍须自己负担部分医疗费用。推行部分负担制度,是为了强化患者的医疗成本意识及个人责任,避免医疗资源的不当使用。同时,为了避免因实施部分负担制度加重一些贫困民众的经济负担而影响其正常就医,又订立了免除部分负担的相关措施。免除项目包括重大伤病、分娩、预防保健、山地离岛、慢性病连续处方笺等,免除对象涵盖低收入者、职业伤病患者、结核病患者及3岁以下儿童等弱势群体。

6.保险医疗给付范围广。参加了全民健保的台湾民众,在缴交保险费并领取健保卡后就可享受范围非常广的保险医疗给付。不管是牙医、西医还是中医门诊、急诊、住院、生育、预防保健、家庭病房、精神病社区康复等医疗服务都涵盖在保险给付的范围内,民众从小感冒到住院手术或重大疾病,仅需要担负部分负担费用,其余皆为保险给付。

(二)实施效果简评

台湾健保实施后,获得了国际上比较广泛的好评。健保开办后短短数年间,民众纳保率由1995的57.48%上升至2003年的98%,几乎全岛民众皆可接受健康保险社会保障,大大降低民众就医的经济障碍。特别是老、弱、妇、孺等医疗照护需求高的民众,就医不需花费昂贵的医疗费用就可享受医疗照护。台湾健保取得了全民纳保、民众满意度高、保障范围广、就医方便、保费低廉等成效。2000年,英国的《经济学人》在评估《世界健康排行榜》时,综合各项指标,将台湾地区列为第二名。美国知名期刊《健康杂志》(HealthAffairs),也于2003年5月份专文论述台湾全民健保的成就,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二.台湾全民健康保险财务危机的实证分析

台湾健保实施十余年来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就,获得了台湾民众的支持。但是,健保的财务问题却始终未能得到解决,财务危机屡屡爆发。依《南方周末》2006年4月6日报道,从1995年至今,台湾健保的财政支出一直处于入不敷出的状态:收入每年的增长率为4.58%,而支出的增长率则达到5.71%。安全准备金至2004年只剩78.5亿元(新台币),健保面临着破产的危险。

(一)第一次财务危机(1999~2000年)

如表1和表2所示,台湾健保开办的前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这三年每年的健保财务收入均大于财务支出,安全准备金也由1995年的371.44亿元(新台币,下同)上升到1997年的615.59亿元。但是,1998年财务支出急剧增长,而收入却增长缓慢,当年的健保财务就略微失衡,支出比收入多了约15.6亿元,这一财务缺口由安全准备金来平衡。到了1999年,健保财务失衡更加严重,爆发了第一次财务危机。这年财务支出远远高于收入,财务逆差达210.03亿元,安全准备金一下子减少了35%,只剩389.96亿元。

针对第一次财务危机,台湾当局采取了一系列开源节流的措施。开源措施包括:查核投保金额、中断投保开单、协助弱势寻求补助、争取代位求偿、公益彩券盈余分配及烟品健康福利捐赠等。节流措施包括:防止医疗资源浪费、强化药品特材支付作业、查处医疗院所违规行为、落实医疗费用审查等。这些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到了2000年健保财务状况有所改善,财务支出比上年有所减少,收入增加了203.64亿,财务略微出现了盈余。

(二)第二次财务危机(2001~2003年)

自2000年健保财务有所改善之后的三年,健保又爆发了第二次财务危机,财务缺口又开始加剧,直到2003年才有所缓和。这三年财务支出年平均增长速度为5.87%,而收入年平均增长速度只有5.76%,安全准备金逐年减少,2003年只剩下82.8亿。

为了应对这次财务危机,台湾当局不得不调整保险费率,于2002年9月把保险费率由4.25%调整至4.55%,提高健保收入。其次,全面实施总额预算制度,适度控制医疗费用增长。总额预算制度是指由被保险人、医疗服务提供者及专家学者共同协议医疗费用的年度支出总额,在总额范围内依照支付标准表决定服务报酬的一种医疗费用支付制度,其目的是要医疗提供者共同承担财务风险责任,以合理控制医疗费用于预先设定的范围内。实施总额预算制度后,医疗费用得到一定的控制,年成长率在4%~5%之间。

(三)第三次财务危机(2004~至今)

在2003和2004两年,由于医疗费用得到有效控制,加上调涨保险费率增加了健保收入,财务形势有所缓和,但依然是入不敷出,到2004年底安全准备金只剩下78.5亿元。2005年财务支出又开始大幅上涨,但财务收入却反而小降,使得财务缺口达650亿元,安全准备金变为负数。在现有费率制度下,按照健保的财务预算,未来五年健保财务缺口将进一步拉大,健保的财务危机将更加严峻。

针对这次财务危机,当局采取了采取了包括长期和短期两套措施。短期措施主要是实施所谓的多元微调方案,主要措施包括投保金额上限由87600元调整至131700元、军公教投保金额由薪资的82.42%调整至87.04%、争取烟品捐赠及代位求偿收入及拉大小区医疗与大型医院门诊部分负担差距等。长期措施则是谋划推出二代健保规划,其目标是建立权责相符、财务收支平衡、扩大社会参与、提升医疗质量的健保制度。

三.台湾全民健保财务危机综合成因分析

台湾全民健保实施的是自负盈亏的财务制度,保证全民健保的财务平衡,是事关健保能否永续经营的重要问题。每次健保财务危机的爆发,当局都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挽救,但收效甚微,健保财务依然入不敷出。健保财务危机屡屡爆发,根源在于健保自身的制度缺陷。要达成健保的财务平衡,台湾当局就应该从健保的制度层面上做一番彻底而有效的改革。

(一)健保管理制度

1.中央集权的公营体制,不利于健保的正常运作。台湾全民健保管理制度是一种单一的公办公营体制,这种管理体制存在不少弊端。首先,单一保险人体制缺乏多个保险人之间的竞争,无法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优势,降低健保自身的运营成本,同时也无法满足民众多层次的健康保险需求。其次,中央集权的公营体制容易使“政府”的角色定位错误,致使健保行政与业务不分。在国际上实施社会性健康保险的国家(如德国),政府一般担任监督者及仲裁者角色,而非执行者。但在台湾健保的组织体制中,中央健康保险局既是管理者又是保险人,身具承保、医疗机构特约管理、支付标准订定、医疗费用审查与核付等多重身份。这种角色定位错误破坏了健保的正常运作体制,造成健保运作制度的畸形发展。

2.支出与收入缺乏连动机制,财务预算难以平衡。在台湾健保体制下,财务收支预算分别由“监理会”和“费协会”负责,收支预算相分离。其中,“监理会”的主要职能是提供法规咨询、收入面的费率制定与监督等,而“费协会”的主要职能是在总额支付制度下负责健保财务的支出预算。由于“监理会”与“费协会”相互分立,使得收入与支出的缺乏连动关系。如果“费协会”为了提升医疗服务质量而决定增加预算支出,而“监理会”却决定费率不动、其它收入也不增加,则两者之间会出现财务缺口。这种收入与支出预算相分离、权责不对等的机制,不利于健保财务收支平衡。

3.管理监督制度不健全,致使健保财产被侵吞。对台湾健保运作的监督主要由“监理会”负责。然而,由于台湾当局的无能和“监理会”监督的无力,健保财产一直不断的被侵吞。在台湾,政客、医界与不法集团串通“吃健保”的丑闻,屡屡见诸报端。据海峡都市报2006年3月31日报道,“立委”林进兴、邱永仁所分别经营的两家医院,通过勾结假病患与假住院诈领健保费至少1.9亿和1.1亿。由此可见不法集团“吃健保”之猖獗,健保又岂能不爆发财务危机。

(二)健保财务收入制度

1.保险费负担不公。健保保险费的收取应充分重视负担的公平性,但是,台湾健保保险费的收取长久以来即存在着一些不公平的现象:

首先,工薪阶层负担沉重。由于保险费费基以薪资所得而非实际所得计算,因而健保财务主要由工薪阶层负担。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薪资所得占台湾民众总所得的比重逐渐降低(目前这一比例是55%),而其他所得,比如资本所得,所占的比重却逐渐升高。这种情况使得依靠薪资所得的工薪阶层保费负担越来越重,而大量资本所得者,拥有着巨额收入却不需分担保险费,显失公平。有报道说,台湾著名模特林志玲,年收入将近4300万,每个月的健保费,只要缴交604元,比许多上班族都还要低。另外,由于薪资收得占总所得的比重下降,客观上也使得健保财务收入增加的空间越来越小,影响健保财务平衡。

其次,保险费各类目之间负担差异较大。台湾健保把保险对象分为六类十四目,各类目保险对象本人、雇主及政府负担比例各不一样,造成类目之间保费负担的差异。比如,第一类保险对象的公营事业人员,缴交保费时不必以全部薪资投保,而且有投保薪资的上限,保费负担比第二类保险对象大大减轻。另外,在第二类别保险对象里,职业工会会员保费负担比普通工人低,因而,很多被保险人纷纷以加入工会等方式来转移投保身份,以逃避高额保费。

最后,家庭成员多的保险对象负担更重。在台湾健保体制下,家庭成员多者,除了要为自己购买保险外,还要为家庭成员购买保险,一个人往往要同时负责好几个人的保费。这使得家庭成员多又以全薪投保的民众负担十分沉重,而单身又未以全薪投保的民众负担较轻。

2.保险费费率僵化。依据“全民健康保险法”的规定,健保财务可以对保险费率进行及时的调整,以维持财务平衡。从医疗保健支出占GDP比值来看,OECD国家平均每年支出在7-9%,而台湾平均只有5.88%,因而相对于OECD国家,台湾保险费率还有一定的上调空间。但是,台湾健保自实行以来,费率也只调整一次,且幅度很小。这是因为在台湾特殊的政治体制下,要想通过上调费率来达成财务平衡,困难重重。首先,由于台湾特殊的政治环境,政治家的活动都是为选举服务。为了取得选民的支持,获得竞选的成功,政治家往往反对保险费率的调涨。其次,由于保费负担的不公,调涨保险费率也会受到民众的强烈反对,保险费率调涨举步维艰。

(三)财务支出制度

由于健保制度的“道德风险”,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都面临着医疗费用支出上涨的问题,因而都需要一套合理的制度来控制医疗成本,防止医疗浪费。台湾健保财务支出制度,就缺乏一套既保证民众健康不受损害又能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的机制。

1.总额支付制使民众健康受损。台湾全民健保实施之初医疗支付主要采用论量计酬制度,即按照医生提供的服务量、民众的用药量及住院天数等来计算健保的医疗给付。这种支付制度虽然方便医疗费用的计量,但是不利于对医疗费用的合理控制。为了多获得健保医疗给付,医疗提供者往往增加服务量和用药量,民众也往往增加就医次数,导致医疗费用快速增长。后来随着第二次健保财务危机的爆发,为抑制逐年高涨的医疗费用,台湾当局全面实施了总额支付制度。总额支付制度在控制医疗费用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由于其只在医疗供给方控制费用支出,并没有在医疗需求方面进行合理的控制,使得民众的医疗需求仍然十分庞大,民众的医疗资源浪费仍然十分严重。在高涨的医疗需求面前,医疗提供者为了控制医疗费用在预算的总额内,就不得不降低医疗服务质量,从而使民众的健康受损。

2.药价黑洞蚕食健保收入。台湾健保药价黑洞每年都要蚕食几百亿的健保收入。所谓药价黑洞,是指健保局支付医疗院所交付保险对象(病患)的药品费用,与医疗院所实际购买价之间所产生的差距。据人民日报网络版香港2000年7月19日报道,台湾健保每年损失的药价黑洞达200亿元。为减少药价黑洞,从1999年到2002年,健保局共进行了三次药价调降,试图解决药价黑洞问题。结果表明,这一措施收效甚微。因为在新的药价下,医院基于营运营利的现实考虑,会重新寻找可获取最大药价差的药品,以取代原先采购的药品。这样,不仅药价黑洞没有得到解决,民众的健康也受到了损害。

3.医疗资源浪费严重,促使支出急剧上涨。台湾虽然实行了总额支付制度,医疗费用有所控制,但是医疗资源浪费,还是十分严重。全民健保实施后,台湾人民变得“爱逛医院、爱拿药、爱检查”。据统计,台湾目前平均每人每年看病次数高达15.3次、药费占全部健保费四分之一、门诊医疗花费占总医疗费六成以上,民众“不看白不看”的心理十分普遍。其次,医疗院所“可住(院)可不住的,要住;可割(手术)可不割的,要割;可照(内视镜)可不照的,要照;可开(药)可不开的,要开”的浪费现象也屡见不鲜。由此可见,医疗资源浪费是台湾健保当前很重要的问题,导致了财务问题的日益恶化。

(四)其他客观因素

台湾健保财务失衡原因错综复杂,除上述原因外,还有其他一些客观的因素影响财务平衡。这些客观因素主要有:第一,台湾近年来经济发展不景气,财政日益恶化,企业纷纷外移,失业率上升,民众收入减少,使得健保保费收入锐减;第二,台湾人口的老龄化加剧了健保财务危机。随着台湾人口平均寿命的延长和出生率的下降,台湾人口老龄化非常严重。十年前65岁以上老人占总人口的5%,如今达到9.6%。人口老龄化使得健保医疗费用大副增长,加剧了健保危机;第三,医疗科技的日益进步和新药的不断开发,以及医疗给付范围的扩大,也都增加了医疗费用的支出。

四.借鉴意义

实施健康保险是提高我国人民生活水平和稳定社会的必要措施,是新形势下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生活的重要一环。由于我国仍然是个健康保险不发达国家,健康保险体制还不健全,社会医疗保险覆盖面低,因而,在新形势下完善健康保险体制是我国的重要任务。台湾全民健保实施十多年来,其改革的成功和失败,可为祖国大陆建立和完善健康保险制度提供可贵的借鉴意义。

(一)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建立多层次健康保险制度

1998年12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建立了以“低水平,广覆盖”为主要特征的新型医疗保险制度。这种医疗保险制度是与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其保障目标定位于满足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并且强调个人在医疗费用支出上的责任。但是,我国医疗保险改革的实践表明,单靠政府力量难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快速增长的多元化健康保障需求。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不仅可以满足广大群众多层次的健康保险需求,还可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降低社会健康管理成本,提高健康管理质量和效率,减轻政府负担,构建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

(二)建立有效的供方与需方医疗成本共同分担机制,控制医疗费用

为了防范“道德风险”,合理控制医疗费用,一个理想的医疗保险体系要能同时达到两个目标:一是保护消费者使其能避免患病时的财务风险;一是使医疗资源能够有效的运用。然而如果仅采用一个政策工具,而同时想达到这两个目标时,常陷于两难境地。因而,应该使供方成本分担制度与需方成本分担制度一起搭配使用,才可避免两难困境,同时兼顾风险保护与资源使用效率的双重目标。所以,完善我国的健康保险体制,必须寻求一套有效的供方与需方医疗成本共同分担机制,使民众健康在不受损害的情况下合理控制医疗费用。

(三)加快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目前,我国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相对滞后,仍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如医院产权不清,医疗服务重视效率而忽视公平,民众看病难,看病贵等。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顺利与否关系到社会医疗保险体制改革的成败,关系到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和医疗卫生费用控制的效果。因而,要建立完善的社会健康保险体系,当务之急是加快我国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

另外,完善我国的健康保险体制,还应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的财务监督制度,制定合理的保险费率,保证负担的公平。并且,还应该在农村大力推广医疗健康保险,使广大农民也有健康的保障。

参考文献:

[1]张付,吴娟.台湾健保:医疗制度乌托邦[N].南方周末,2006-04-06.

[2]杨志良,林雨静.全民健保财务问题及因应对策[N].中央日报(台湾),2002-03-01.

[3]陈孝平.健保财务应建立责任分摊制[N].联合报(台湾),2002-02-09.

[4]林秀美.全民健保财务入不敷出,再不改革恐影响医疗质量[N].民生报(台湾),2005-11-23.

[5]詹建富.健保10年支出破3兆[N].台湾《民生报》,2005-07-14.

[6]江东亮.感情变负担—谈全民健保之下的三个矛盾[J].全民健保月刊(台湾),2000.

[7]林端宜.台湾健康保险制度观[J].中国中医药信息杂志,2003(2).

高危职业医疗保险第4篇

1 医疗职业风险的定义

因不确定因素导致医务人员在职业过程中发生相关损害的可能性称之为医疗职业风险,医疗职业本身的特殊性是医疗职业风险的产生的紧密相关的因素,如因医疗过失所造成的法律责任,因职业暴露所产生的损害等,这些都是在实施医疗行为的过程中发生的损害,而医务人员是相关风险的直接承受者。

医疗职业风险作为一种特殊的风险,首先具有客观性,其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尽管可以通过加强风险管理减轻某些风险因素,如医疗过失,但无论怎么努力,都不能从总体上消除事故的发生,而只能避免个别事故的发生。其次,医疗职业风险具有损失性,主要表现在相关的经济损失、导致医疗人员损害的心理和生理方面的以及风险的发生,如因医疗过失引发的经济赔偿等,因职业暴露导致健康损害和疾病感染。医疗职业风险具有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是造成医疗从业人员精神和心理压力的重要因素,这是因为职业风险的发生可能造成的后果都处于相对无法确定和预计的状态中。

2 胃镜室医护人员职业风险的危害因素

2.1来自患者的感染 胃镜室与一般科室不同,患者病情隐蔽,胃镜室患者的流动性大,许多传染患者可表现为无症状的带菌者,检查前的筛查尚不够全面,医护人员在工作各h节都有可能接触患者分泌物及污染的血液等,职业暴露概率大,属于高危人群。

2.2来自胃镜室内的医源性污染

2.2.1污染胃镜的危害 使用过的胃镜污染严重,主要传染源为乙型肝炎病毒(HBV)、幽门螺杆菌(HP)、丙型肝炎病毒(HCV)、结核杆菌和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因而易造成医护人员在检查过程和清洗消毒胃镜时感染。

2.2.2消毒液的危害 胃镜室医护人员工作中每天接触刺激物质,如戊二醛、多酶洗液、84消毒剂等,以上消毒剂都具有一定的挥发性和刺激性,长期吸入和直接接触对皮肤、黏膜、眼结膜及呼吸道损害严重。

2.2.3环境污染的危害 随着现代医学的发展,高科技在临床广泛应用,高频电刀、微波治疗仪以及内镜下逆行胰胆管造影(ERCP)等增加了医护人员接触微波及射线的机会,经常接触易造成全身性损害及局部损害。

2.2.4乳胶手套的危害 胃镜室的医护人员大都使用的是一般性能的一次性乳胶手套,乳胶本身会引起各种反应,如皮疹、荨麻疹、瘙痒、哮喘等。随着穿戴手套的次数增加,刺激的概率也大大增加。

2.3自我保护意识的淡漠 由于医护人员自我防护意识不强,工作中对自身的接触感染不够重视,增加了感染的机率。

2.4来自社会和心理的挑战 随着社会的进步、医疗模式的改变和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医护人员作为特殊职业群体所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时常经受着应激的考验,其结果就是自身健康受到危胁和工作质量的下降。医生的压力过大极易造成身心疲惫等。

3 防护措施

3.1加强职业安全教育 加强医护人员的安全防护教育与宣传,积极参加职业危害防护相关知识的培训及讲座,使医护人员认识到职业安全的重要性,增强职业风险意识,更增强了自我防护意识。

3.2严格落实安全操作规程 认真贯彻和落实卫生部颁布的《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2004年版)》,保证医疗安全,规范胃镜清洗消毒工作。在工作实践中,医务人员要不断完善、总结并制定严谨、有效的各项工作职责及制度,同时予以严格执行。如:胃镜工作人员职责、胃镜的使用登记制度、胃镜的清洗消毒规程、内镜的存放制度、内镜的清洗及灭菌监测、胃镜手术的配合等。

3.3规范化建设胃镜室 胃镜室应该是一个建筑面积和布局合理的,根据自身规模和功能创建医疗科室,应该具有相当明确的功能分区,如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尽可能完善的具有侯诊室、诊疗室、内镜贮藏室、清洗消毒室等;同时为尽可能地减少与有害气体的接触,最好能使用气体交换设备。

3.4执行普及性预防措施 应把所有的患者看成都有传染性,因此需要强调采取一套标准的防护措施:如穿防护衣、戴手套、戴口罩、及时洗手、预防接种等。尤其是在接触患者的分泌物和污染的内镜时,更应戴手套操作。在进行胃镜下止血和活检时,必须严防眼内、口内、鼻内等被血液、体液溅入。尽量选用其他高效消毒剂以取代戊二醛,减轻戊二醛对工作人员健康的损害。

3.5控制感染源 首先确定有无感染性疾病是在内镜检查前必须注意的,如先检查hiv抗体、hbs抗原、hcv抗体等, 根据病情同一类疾病,如有疑似癌症患者或感染性疾病的患者可单独使用一条内镜,条件不允许情况下,可安排在每天最后诊治,然后按传染病消毒内镜、附件及其他物品。

3.6卫生环境监测 每月监测胃镜消毒效果,监测空气、物表、医护人员手及消毒液的细菌培养。

3.7医护人员监测 胃窥镜室是职业感染高危科室,医护人员本身除必须加强职业安全防护意识外,并应尽可能地采取防护措施。医护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发现异常或身体不适等应及早治疗,并尽可能创建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使医务工作者全身心投入到医疗工作中。

3.8加强特殊治疗的防护 行ERCP操作时置铅屏、穿铅衣。

3.9减轻生理和心理压力 管理者要深入了解医护人员困惑,尽可能解决实际困难,减轻和消除心理压力;自身要放松调整心态,提高心理调适能力,同时要加强体育锻炼,增强身体素质。

4 结论

医护人员认识到职业暴露的危害性,并能针对不同危害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创建了安全的工作环境,减轻了生理及心理上的压力,则能全身心投入医疗工作,提高了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可见重视职业防护尤为重要。

参考文献:

[1]刘海英.乳胶手套引起的过敏及对策[J].国外医学护理学分册,2000,19(2):65.

[2]薛萍.内窥镜室人员职业性感染自我防护调查[J].西北国防医学杂志社,2007,28(1):69.

[3]李六亿.内镜清洗消毒方法的研究[J].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03,13(10):901-903.

[4]潘怀耿. 胃镜室医护人员职业风险及防护[J]. 实用医技杂志, 2007, 14(8X):3344-3345.

[5]李毓梅. 胃镜室护理人员职业风险因素分析及防护对策[J]. 内科, 2013, 8(6):658-659.

[6]张红英. 胃镜医护人员的职业危害及自我防护对策[J]. 中国社区医师:医学专业, 2012, 14(26):267-268.

高危职业医疗保险第5篇

[关键词] 精神科护理;职业危险因素;防护对策

因护理对象及工作环境的特殊性,精神科护理人员在工作中除了遭受到化学消毒剂,细菌病毒,针刺伤等常规护理职业危险因素侵害,还长期遭受人身伤害及自杀,走失等精神损害。多种职业危险因素使得精神科护理成为护理危险性大,精神高度紧张的高危护理工种。尽管本世纪50年代来,精神类药物广泛应用于临床,病人精神症状得到极大地缓解,有效减少了其自身攻击[1],但是护理过程中的职业危险因素依然存在,因此改善并加强精神科护理人员职业防护依然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本次研究旨在总结精神科护理人员相关职业危险因素,并探讨针对性防护措施,现报到如下,以供参考。

1 精神科护理常见职业危险因素

1.1物理性危险因素

1.1.1患者攻击性损伤

有资料表明,在精神科病人的攻击对象中,工作人员占首位,其中护士所占的比例最高[2],这主要是因为护理人员工作需要,如按医嘱给予药物,日常生活护理,病情观察记录等,均需要与患者密切接触,被患者攻击机会最多;精神科住院病人常因幻觉,自知力丧失及其他因素突然主动攻击他人,如患者由于被害妄想及牵连观念,为了保护自己而产生攻击行为;或因长期被隔离产生恐惧心理,进而主动伤人;部分护理人员对于过度兴奋,躁狂患者不够耐心,动作语言粗暴,从而引起病人报复性攻击。

1.1.2治疗过程中锐器,电击伤

研究证明,护理人员为医院针刺伤的高危人群,且针刺伤与工作紧张和职业性质有关[3]。精神科患者由于心理功能紊乱,多不配合治疗护理工作,而长时间的强迫治疗使得其反抗心理强烈,护理过程中经常抓取注射用具,使用针头刺伤护理人员。同样原因,电击治疗作为精神科常用的治疗方法,由于患者依从性不佳,在治疗过程中常容易误伤医护人员。

1.2化学性危险因素

化学性损伤多由于长期大量接触化学消毒剂造成;医院地面及空气消毒,医护人员常规手部消毒及医院被褥,器械等物品消毒均会大量使用新洁尔灭等化学消毒剂,医护人员缺乏有效防护措施避免由此带来的机体损伤。

1.3心理危害

精神科护理人员由于其护理对象及工作环境的特殊性,与患者之间沟通困难,难以得到尊重,社会地位低,工作任务量大,福利待遇差,长时间超负荷脑力体力劳动使得精神处于高度紧绷状态,心理压力极大。同时精神科患者主动攻击行为以及自杀,走失等意外事故频发,使得护理人员处于一种极度不安全的环境之中,极易产生疲惫,焦虑,抑郁等心理状态。部分精神科患者具有性心理障碍,在治疗护理过程中常对异性护理人员动手动脚,甚至撕破衣服,欲行不轨;某些男性露阴癖患者以在女性护理人员面前为乐,通过以此引起他人的尖叫,恐慌甚至辱骂来满足自己的心理需求;这些均会给护理人员身心带来极大伤害,特别是年轻女性护士,常产生极大的心理负担。

1.4家属因素

由于部分家属受医疗知识水平限制,对于精神科治疗了解不够,无法接受常规电击抽搐治疗,隔离管制等治疗方法,常常对医护人员进行谩骂,殴打等来发泄不满。

1.5医院环境因素

大多数医院由于住院患者较多,病房拥挤,空间狭小,且症状未完全控制患者占大部分,且当前国内医院精神科病房开始与国外管理模式接轨,即创造家庭化,社会化,开放式病房,病房中危险物品不能完全去除,也给病人攻击护理人员创造了有利条件。

2 防护对策

2.1加强法制及职业安全教育

针对精神科护理工作的特殊性及复杂性,医院应当定期组织精神科护理人员进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职业防护措施培训。通过向护理人员灌输法律知识,规避医疗纠纷,切实保证其工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2.2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密切观察并评估新入院患者病情,掌握存在潜在攻击行为患者的特点,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加强危险品管理,对患者家属进行宣教,使他们认识到管理的重要性,避免意外发生;及时清点病房内物品,对于攻击性较强患者,必须严格交接班,并采取以老带新方式,预防人身损伤的发生;同时交流时应当耐心,和蔼,及时满足其合理要求,全面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当患者不配合治疗时,也尽量不要采取强迫措施,减少因医源性刺激带来的攻击行为。

2.3心理调节

针对精神科护理人员极大的身心压力,一方面医院应当加强对护理人员的重视,提高各项福利待遇,适当增加晋升深造机会,改善工作环境,同时合理调配人员,以减轻工作量,保证工作质量;另一方面护理人员自身也应当加强心理调节能力,通过培养兴趣爱好,丰富业余生活,进行合理宣泄和疏导。

2.4完善医院规章制度及护理操作流程

医院应当加强巡视及家属探视管理,制定严格规章制度;每半小时巡视一次,有病人活动地点均应有护理人员看护,特别是对于危险地段如厕所,危险时间段如凌晨3-4点,应有专人跟随。对于危险物品,如锐利金属物,玻璃制品等严禁家属带入病房,同时注意患者探视后情绪变化,防止意外发生。严格护理操作流程,使用过针头及时回收处理,禁止将污染针头随意丢弃;对于依从性差的患者须由他人协助治疗。

参考文献:

[1]余月华.精神科护士的职业危险因素及防护对策[J].现代医药卫生,2000,16(6):565-566.

高危职业医疗保险第6篇

关键词:基本医疗 补充医疗 意外伤害保险

中图分类号:F8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5)10-0073-01

医疗保险是最基础的保险,仅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险,并不是覆盖所有的医疗费用。针对因身体自然生病产生的可报销的费用,也就是因疾病在医院产生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里包括大额保险及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这两项保险也是基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的。补充医疗保险不属于强制性的,它是基于医疗保险基础上的补充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属于社保,是强制性的,包括面广,小到门诊的头疼脑热,大到住院所产生的费用都是可以按比例报销的。但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有限,要是得一场大病个人帐户的资金就很捉襟见肘了。因此,可能很多人舍不得看病而影响到自己的健康。因此,需要企业整体进行规划和设计。

2011年1月11日,国家安监总局印发了《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将电力、冶金、机械行业纳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办法使用的范围。虽然最终电力行业并未被列入高危行业范畴,但也说明了电力行业的特殊性,随着职工年龄的不断增长及工作中出现不确定的不安全因素,有必要通过多个保险品种组合的方式,对企业员工医疗保险报销进行有力补充。

一、建立多险种组合医疗保障制度

某发电企业职工2009年医疗费用发生情况如下,企业员工共有1032人,全年共发生职工住院15人,费用165352.7元,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金额为82463.4元,职工自费金额较大,负担较重。

通过对几年来员工医疗费用发生情况的分析,该企业构建了多险种组合医疗保障制度,在原有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的基础上,增加了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意外险,为员工医疗报销提供了保障。

1.企业补充医疗保险

补充医疗保险是相对于基本医疗保险而言的,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力补充。主要适用于减轻职工住院及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风险,于减轻职工在基本医疗报销后承担的医疗费用的风险。

在职工的医疗费用中,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解决了大部分外,职工个人还要承担一部分医疗费用。某发电企业在缴纳了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互助资金之外,又建立了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根据该公司制度:职工在进行门诊就医时统筹医疗费用达到2000元以上的部分进行90%报销,最高报销限额3000元,职工在住院就医时,统筹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最高限额12万以内的,企业按70%进行报销,个人负担30%;基本医疗最高限额12万以上的企业按92%进行报销,个人负担8%;符合特殊诊疗费用的(例如安装在体内的人工器官的费用)企业按50%报销,个人负担50%;特殊人群(比如: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三种特殊病及精神病长期住院治疗患者)企业按70%报销,个人负担30%。

通过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建立,解决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之余的医疗费用,重点解决退休人员和患病人员医药费负担过重的困难,提高职工的医疗保险待遇。

2.意外险

意外险是指的是团体或个人因为不小心,不在意,或是因为交通等其他外在因素而对人身产生的伤害。如,磕磕碰碰,扭伤,或是交通工具等造成的伤害。意外伤害通常所说的是致伤、致死或致残,常用到的是意外伤害医疗,此项险种具有独立性。

医疗保险与意外险两样险种是一种补充,一个是因疾病,一个是因意外,首先,医疗保险与意外险是不同性质的保险,意外伤害是商业保险,是自愿的。意外伤害只报销因意外带来的医疗包括工伤引起的,被车撞的,操作失误引起的等等。医疗保险不报身故的,也就是说人死了不赔的,而意外伤害险里,因意外引起伤害死亡的都要按保额赔付。所以一些从事危险性工作的企业应为职工购买意外险,因为工作风险比较高。基本医疗保险是降低自然生病带来的风险,而意外险是把意外带来的风险转移。从而降低企业和员工的经济负担,医疗保险与意外险是两个互不相同但又有所关联的险种,互为补充,因而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购买意外险是不错的选择。

该企业委托中介经济公司为员工设计了一款团体意外险,就拿这项保险说明一下意外险对医疗保险的补充作用:

某发电企业员工意外险方案

方案备注:工伤保障责任:工伤意外是以特约的形式加入到保单中,当发生工伤意外身故时意外伤害赔偿30万,特约的工伤意外赔偿30万,共计60万。方案中含猝死责任,即被保险人猝死,视为意外死亡。赔付30万元。

二、多险种组合医疗保障制度的应用

该企业职工2013年医疗费用发生情况如下,企业员工共有1099人,全年共发生职工住院19人,费用145430.4元,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金额为73736.65元,补充医疗报销66222元;工伤1人,全额报销103112元;发生意外险3人,全额报销51505.59元。

该企业职工2014年医疗费用发生情况如下,企业员工共有1193人,全年共发生职工住院25人,费用276987.3元,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金额为143597.7元,补充医疗报销56860元;工伤1人,全额报销103112元;发生意外急诊3人,报销79462.7元。

由上述数据可知,自2013年该企业使用多险种组合医疗保险制度以来,员工承担医疗费用比率明显减少,且出现的个别特殊事件也都得到了保险公司的赔付。

如2014年1月该企业员工甲驾驶小型轿车行至一道路交叉路口时,车辆驶入路基下与行道树发生碰撞,造成死亡。此员工死亡费用医保保险是不给予报销的,但这家企业为员工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按照此项保险方案意外险公司赔付该员工55万元。

2014年5月的上午7时30分,该企业员工乙在吃早餐的路上,行至职工食堂附近昏迷晕倒,工友随即联系120急救中心,同时该公司医务室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急救,并迅速将其送往医院救治,与8点52分医生诊断改员工猝死。该员工在救治及猝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均不在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依据意外险协议改员工获得30万元的赔付。

三、仍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通过探索建立多险种医疗保障体系,对企业员工的医疗保险做到了多方面的费用补充,妥善解决有关人员如退休、死亡人员的医疗待遇。但仍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高危职业医疗保险第7篇

【关键词】  职业暴露; 危险因素; 防范措施

随着社会人群乙肝的高发和结核病、艾滋病、梅毒等发病率的快速上升,医务人员正面临着极大的危险性,职业暴露问题越来越引起重视和关注。为了解我院工作人员职业暴露的发生情况,分析其危险因素,以便制订相应的防范措施,对我院2006年6月~2008年12月工作人员发生的职业暴露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对2006年6月~2008年12月我院职业暴露的发生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共发生职业暴露37例,按工作类别分前3位是护士、医疗废物处理人员、医生,按危险因素分前3位分别是利器损伤、皮肤黏膜暴露、手污染。发生的职业暴露个案经追踪均末发生感染,调查对象均为医院的工作人员。

1.2 方法

采用回顾性调查方法,根据职业暴露发生的个案记录,对不同工作类别人员职业暴露的构成比及导致发生性职业暴露的危险因素等状况进行了统计分析。

2 结果

2.1 不同工作类别人员职业暴露发生情况

在发生的37例职业暴露中,按工作类别分有护士、医疗废物处理人员(清洁工及医疗废物专职人员)、医生、检验人员、麻醉师,见表1。

2.2 导致发生职业暴露的危险因素

在发生的37例职业暴露中,按导致发生职业暴露的危险因素分,可分为利器损伤、皮肤黏膜暴露、手污染,空气污染、其它相关因素,见表2。

3 讨论

表1的统计结果表明,基层医院不同工作类别人员发生职业暴露最多的分别是护士、处理医疗废物人员、医生,医护人员发生率高是由于侵入性操作及接触利器的机会较多,而医疗废物处理人员由于每天都要接触感染性及损伤性医疗废物,所以也容易发生职业暴露。

表2的统计结果表明, 基层医院工作人员发生职业暴露的最危险因素是利器损伤、皮肤黏膜暴露、手污染。其深层的原因是因为基层医院工作人员缺乏职业暴露防护知识及自我保护意识、没有严格落实标准防护措施。表1 不同工作类别人员职业暴露的构成比(%)表2 导致发生职业暴露的危险因素构成比(%)

4 防范措施

4.1 加强职业暴露防护知识培训,提高防护意识

为了减少职业暴露的发生,除了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外,更重要的是加强防护培训,以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对于防护培训基层医院不够重视,工作人员对防护知识不熟悉,自我防护意识也不高,特别是职业暴露发生率最高的护士。有一些调查显示[1],护理人员标准预防知识缺乏,对那些患者的血液、体液有传染性知晓率仅为36.2%,有37.9%的人不知道标准预防的隔离措施,而且防护意识淡薄,因此加强职业防护教育工作,是减低职业暴露发生的主要防范措施之一。

4.2 严格执行标准预防

标准预防[2]由美国cdc1995年提出,我国于1999年引入并在2000年编入卫生部颁布的《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 中。标准预防就是把所有患者的血液、体液等均具有传染性,不论其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性的皮肤与粘膜, 均需进行隔离,它是预防医院感染成功而有效的措施,更是预防职业暴露的有效措施。

4.2.1 医务人员在进行各项医疗操作时应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在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等及其污染物品,医务人员均应戴手套;对同一病人接触清洁与污染部位时应更换手套;当病人的血液、体液等有可能发生喷溅时应戴眼罩、口罩,并穿防护衣,以防止医务人员污染。被污染的医疗用品、仪器应及时处理,重复使用的医疗仪器在用于下一病人前应进行清洁和消毒。污染的床单要及时处理,对传染病病人应针对相应的隔离要求严格落实隔离措施。在戴手套前要检查有无破漏,在操作中要注意防止损坏。据报道[3],英国一位护士被一名患艾滋病的非洲病人的含有新鲜动脉血的注射针头刺破皮肤,两周后,她的血样检查呈阳性。因此,工作中使用一些防护用具非常重要,国外有些医院已经提倡使用双层手套,这样有助于更有效地隔断肝炎病毒等感染。

4.2.2 利器损伤的防范措施[4] ① 医务人员执行注射、手术、传递锐利器械、侵入性等高危险技术操作时,应注意力集中;② 工作环境光线充足,区域宽敞;③ 物品摆放整齐、有序,锐器盒放置在离操作者最近的位置;④ 对不合作患者进行侵入性操作时,可多人协助,必要时做好约束工作;⑤ 充分暴露注射、手术部位;⑥ 选择使用安全的医疗护理用具;⑦ 操作过程中禁止用手直接接触针头等锐器,避免徒手将针头插入肝素帽、上手术刀片及将针头帽回套、徒手捡玻璃碎片等;⑧ 所有使用过的注射器、输液器针头及头皮针不作分离,直接放入利器盒;⑨ 设计更安全的工作工具及方法,如静脉采血使用真空试管并使用防护用具。

4.2.3 保持医院工作人员有良好免疫状态 由于医院工作人员经常处于接触各类感染性疾病的危险中,因此保持他们的良好免疫状态是感染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在医务人员接触的感染中较为常见的是肝炎。据报道[3],医院职工乙型肝炎的感染机会比一般人多得多,并被一些机构视为一种职业病予以考虑。一些研究表明,医院职工的乙型肝炎病毒阳性率比其它人群高2倍,而且随着在医院工作年限的延长而增加。对经常接触乙肝病人的工作人员应注射乙肝疫苗,合理使用免疫制剂,不仅能保护工作人员,而且也能使病人免受感染。

【参考文献】

   1 李小英,王绿环.护理人员员标准预防知识掌握情况调查及对策.护理学杂志,2005,3:50.

2 张彦.对“标准预防”的认识和体会.解放军护理杂志,2003,20(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