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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宣传的内容(合集7篇)

时间:2023-07-21 16:50:08
法律宣传的内容

法律宣传的内容第1篇

一、充分认识加强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1.利用互联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具有独特优势。互联网是以网络为载体的信息传播渠道,与纸质媒体、广播、电视等传播方式相比,具有信息容量大、受众广、传播速度快、开放度高、交互性强等特点,是信息传播领域中的新兴媒介。利用互联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通过互联网信息传播方式宣传法律知识,传播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营造法治氛围,是进一步拓展和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必然要求,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占领新兴阵地、引导网上舆论的具体体现。加强网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于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提高影响力,丰富形式和载体,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提高对加强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利用互联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我国起步较晚,但发展势头很好。目前,全国已建立了一批法制宣传教育专业网站,多数门户网站、政府网站也都包含了法制宣传教育内容。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在探索和发展的过程中取得了一定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但总的来说,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的现状与我国互联网的发展水平不相适应,与公民对法律知识日益增长的需求不相适应,存在着网上内容不丰富、特色不鲜明、缺乏原创性;表现形式过于单一,网络的交互性与信息媒体的多样性体现不够;网络媒体及有关部门各自为战,缺乏信息资源的共享与合作;网络法制宣传教育投入少、规模小、影响力低等问题。因此,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大和*届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正确方向,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坚持依法办网,文明办网,加强正面宣传,加强网上管理,确保网上正确舆论导向。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根据广大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立足法治,广泛、深入地开展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水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2.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必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是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点。要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以团结稳定鼓劲和正面宣传为主,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掌握互联网这一重要舆论阵地的主动权,始终正确引导法治舆论导向。

3.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安排好、开展好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使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始终服从服务于大局,始终配合好中心工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网上法治舆论氛围。

4.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必须坚持服务群众,服务社会。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从社会和群众需要出发,把满足群众需要与教育引导群众结合起来,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和手段,在网上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吸引力。

5.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要着眼于不同地域、不同部门和行业的实际情况和实际需要,在创办和建设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平台时,可采取创办独立的法制宣传教育专业网站、依托大型门户网站的平台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子网站、在大型门户网站设立法制宣传教育频道或者页面等多种形式,开展网上法制宣传教育,努力追求扩大网上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和影响力的实际效果。

6.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准确把握互联网宣传的特点、规律和发展趋势的基础上,适应形势的发展变化,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状态,不断改进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形式、方式方法,使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始终体现时代性。

三、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基本任务

1.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以互联网为平台,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的水平和能力,正确引导互联网上的法治舆论导向,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力,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2.通过互联网深入持久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理论;深入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宣传法律的基本知识、基本原则和基本理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传播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在全社会营造学习法律、相信法律、维护法律、遵守法律的浓厚氛围。

3.通过互联网深入宣传经济社会发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树立在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主要方面以法律手段进行调节、管理和服务的观念。

4.通过互联网深入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成就,全面准确地反映我国在立法、执法、司法、法制宣传、法律监督、法律服务等法制建设各个方面所取得的丰硕成果,反映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在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方面的丰富实践。在加强对内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做好对外法制宣传。

5.充分运用互联网传播方式的独特优势,以文字、图片、音视频、动漫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渠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开设专题专栏、举行在线访谈、制作多媒体、开办论坛等多种方式,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将纪念日、宣传月、宣传周等各种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内容整合到互联网上来,扩大宣传面,提高宣传效果。

四、努力提高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水平

1.大力开发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信息资源。提高法制宣传教育信息资源的利用效益,充分利用传统媒体的法制宣传教育信息资源,根据互联网传播的特点进行分类整理后,汇集到互联网上来,满足不同阅读习惯的受众多方面、多层次的需求。发挥网络原创作品优势,加大网络自主创作法制宣传教育内容的力度,鼓励为互联网提供法制宣传教育信息内容,丰富网上内容。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开设英文版页面,努力增加英文信息量,扩大外国受众面。

2.不断增强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特色,努力提高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和艺术性。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其中,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是重点对象。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要根据不同受众群体的需要,组织网上宣传内容和宣传活动,面向领导干部的网上内容,应当以提高依法执政、依法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为重点;面向公务员的网上内容,应当以提高公务员科学民主立法、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能力为重点;面向青少年的网上内容,应当以培养法律素质和法制观念为重点;面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网上内容,应当以提高依法管理、依法经营和诚信经营的能力为重点;面向农民的网上内容,应当以提高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律素质为重点。发挥互联网传播快速的特点,在第一时间将法制宣传教育内容上网传播,及时更新网上内容,超过时效的内容及时汇编整合到资料库中,确实保证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的时效性。优化页面设计和网上内容的表现形式,提高艺术性,增强吸引力。

3.组织好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及时组织对中心工作和重要活动的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网上法治舆论的引导作用。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要在事实准确、导向正确的前提下,及时对其中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报道,上网,引导舆论。对群众关心的问题,以群众乐于参与的形式,组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法制征文、法制动漫大赛、法制摄影大赛、法制书画大赛等形式多样的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联合传统媒体,共同举办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突出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特色,增强受众参与活动的广泛性。

4.建设好互动性栏目。利用互联网互动性强的优势,通过建设和加强网上互动性栏目,引导受众参加到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来。加强对互动性栏目的管理,有效防止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在互动性栏目中出现。

5.增强服务功能。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应当突出服务性,使受众在接受法制宣传教育过程中能够得到相应的服务,在得到服务的过程中接受法制教育。在网页、栏目设计安排上,着眼于服务受众,便于受众查阅检索,便于受众获取相关信息,便于受众参与相关活动,强化在线咨询、服务专区、在线访谈、数据检索等栏目的服务功能,通过增强服务功能,提高法制宣传教育效果。

五、切实加强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保障

1.要把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都要积极运用互联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保障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必要经费,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各网络媒体要把开展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作为自身的社会责任,主动做好工作。

2.各网络媒体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互联网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网络道德建设,大兴网络文明之风,依法办网,文明办网,按照规定开展网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网上管理,为广大网民提供健康的网上信息和网上服务,营造文明网络环境。

法律宣传的内容第2篇

一、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春风化雨促和谐人民调解来帮忙”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1.牵头部门:基层处

2.时间:3月下旬

3.活动内容:到北横社区开展宣传活动,对司法助理员、调委会主任、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制作宣传栏、组织法律知识问答、发放宣传资料、赠送法律书籍等。

(二)“共建和谐社会律师公证伴你行”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1.牵头部门:律师公证管理处

2.时间:5月

3.活动内容:组织市律协、市公协、市属部分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在筑城广场开展律师法、公证法宣传。

(三)“构建和谐社会、公证在你身边”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1.牵头部门:公证处

2.时间:3月―6月

3.活动内容:到区乡等乡镇通过制作宣传栏、解答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宣传。

(四)“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履行社会公益责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1.牵头部门:市法律援助中心

2.时间:3月―5月

3.活动内容: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深入社区开展法律咨询、面向社区群众培训法律知识。

(五)“珍爱生命、拒绝,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1.牵头部门:市劳教所

2.时间:6月1日-30日

3.活动内容:

(1)以法律知识考试的形式,对全所干警开展禁毒法制宣传教育。

(2)采取征文、演讲、知识竞赛、宣誓、签名、法制课、座谈会等形式,对劳教、强戒人员开展禁毒法制宣传教育。

(3)“6·26”系列活动期间,以“法律六进”为载体,深入乡镇、社区、学校等地,采取展出展板、发放资料、文艺演出、有奖知识竞答、解答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3次禁毒法制宣传教育。

(4)充分发挥禁毒教育基地的作用,做好来所参观人员的禁毒警示教育。

(六)“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共建法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1.牵头部门:法宣处

2.时间:4-6月

3.活动内容:利用邮电大楼、喷水池户外LED显示屏,以播放宣传片、标语等形式,针对广大市民开展内容涉及依法维权、依法表达合理诉求等方面的法制宣传活动;利用市应急信息平台、户外LED显示屏,以播放宣传片、标语等形式,针对领导干部、公务员开展内容涉及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法制宣传活动。

(七)“增强法治意识建设法治机关”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1.牵头部门:法规处

2.时间:每月3次

3.活动内容:采取法制讲座的形式,由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干部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利用周五政治学习时间,讲授法律知识,交流学法心得体会。

二、工作要求

(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法规处要督促、指导、协调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认真开展主题宣传和学法用法活动;法宣处要配合法规处进行沟通、协调,联系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办公室、计财处要做好车辆、宣传资料、经费等后勤保障工作。

(三)各主题宣传活动的牵头部门,要认真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注重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参加宣传活动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开展活动。

(四)主题活动档案资料报送工作由法规处负责。各主题宣传活动的牵头部门,要将活动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后单独建档,一式两份,一份存档备查,一份报法规处;档案资料应包括方案、通知、简报、信息、图片、宣传资料等,原则上所有文件应为原件,如不能提供原件,应加盖发文单位公章;图片资料需附文字说明,包括事由、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等内容。

法律宣传的内容第3篇

一、活动时间

2021年5月17日至6月17日,为期1个月。

二、宣传内容和重点

全面宣传2021年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政策,深入解读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项目实施内容、范围、标准、程序、受益群体等;宣传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目标、实施进展、创新举措、实施效果、典型案例等;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监督方式及程序。重点包括:

(一)政策内容宣传。宣传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政策内容,包括实施意义、政策内容、实施方案、资金筹集和使用、工作目标等。

(二)实施情况宣传。宣传报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实施进展、资金保障、绩效评价等创新做法、实施成效及典型经验。

(三)惠民成效宣传。宣传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以来发挥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给群众带来的惠民效益及实施过程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典型案例等,增强群众对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认同感。

三、宣传范围及方式

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网络、横幅标语、公益广告、宣传栏(版)、宣传册(单)、文艺演出、手机短信、工程简报、形象化标识、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主题征文、摄影比赛、民生文化宣传墙、环保骑行等方式宣传的同时,充分发挥“互联网+”的宣传推动作用,加强“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专题网页建设,进行广泛宣传,提高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的广度和深度,确保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进村(社区)入户、家喻户晓。

四、活动安排

(一)强化户外公益宣传。在公开公示栏、自然村、小区宣传橱窗张贴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项目海报或一封信,在群众聚集地悬挂宣传横幅,让群众及时知晓各项惠民政策。2021年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海报或一封信于5月底前全部张贴到位。

(二)组织系列报道。各乡镇(社区办)要积极主动向《日报》、市广电台报送新闻素材,宣传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扩大影响面。要加大对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包括人民日报、中国财经报、日报、法制报、人民网、新华网、司法部、财政部、省司法厅、“12348”中国法网、“12348”法网、民生工程网站、中安在线,报道中务必要突出民生工程字眼及内容)报道力度,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支持法律援助民生工程。

(三)政策咨询台集中宣传。在小区和广场设立政策咨询台,向群众现场发放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材料,面对面宣传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政策,为群众答疑解惑。

(四)加强网络媒体宣传。积极拓展网络宣传渠道,通过民生工程专题网站、微信公众号、朋友圈投放、短视频等新型媒体,运用文字、图片、音视频等手段,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提升宣传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乡镇、社区办法律援助工作站要高度重视本次宣传月工作,要按照活动方案的安排和要求,结合各自实际,精心制定宣传方案,分解宣传任务,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法律宣传的内容第4篇

一、活动时间

2017年11月15日—12月15日

二、宣传重点

1.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为引领,坚持把宪法学习宣传摆在首要位置,广泛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基本内容,宣传宪法的实施,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树立宪法权威。

2.做好党内法律法规的宣传,大力宣传《中国共产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增强党员干部的法治观念、纪律意识,引导广大党员做党规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3.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民法总则、国歌法等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结合《陕西省西咸新区xx管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法责任制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西xx办发〔2017〕30号)文件中明确全区各部门的重点普法内容,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引导群众通过合法方式维权,依法表达利益诉求。

4.围绕“聚焦‘三六九’,振兴大西安”的奋斗目标,全面宣传与治污减霾、脱贫攻坚、规范市场秩序、招商引资、城市综合治理、解决“民生九难”等相关的政策法规,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引导全社会踊跃投身于大西安追赶超越。

三、活动形式

1.开展党的精神、宪法专题学习活动。各街办、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积极开展宪法专题学习活动,抓好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开展党的精神、宪法和党内法律法规主题宣讲,向广大干部宣传党的精神,弘扬宪法精神,传播法治理念。

2.开展群众性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各街办要在各自辖区相应开展宣传活动,各部门也要根据实际,组织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宪法和各类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

3.开展“宪法六进”宣传活动。各街办、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各社区、农村、学校、企业、机关、单位广泛宣传宪法法律知识,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有重点的为困难人群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解决实际问题,积极化解讨薪、损害赔偿等纠纷矛盾。

4.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宪法主题宣传活动。各街办、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法治文化阵地的作用,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要在各单位、社区、学校的服务窗口设立宪法主题宣传标识,摆放宪法等法律宣传资料;适时更新法治宣传栏、法治宣传橱窗内容,传播宪法法治文化;积极协调公共场所宣传载体,户外LED显示屏,公共交通载体,投放与宪法相关的微视频、短片、公益广告等,提高社会的关注度。

5.开展宪法精神网络传播活动。各街办、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好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定期更新党的精神和宪法内容,增强宪法宣传的传播力,扩大宪法宣传教育覆盖面。

6.开展集中宣传展示活动。为了提升宣传效果,区委依法治区办将以展板形式集中开展一次普法宣传活动,请各有关部门结合自身实际,以本部门本行业的专业法律法规以及依法治理工作成就为重点,自行确定展板内容(内容主要是本部门本行业的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培训照片及文字说明、依法行政或执法工作照片材料以及其他内容等),报送至区委依法治区办,进行统一制作。

四、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街办、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要把“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特点,专人负责,统筹谋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活动有序开展。

法律宣传的内容第5篇

作为依法治理工作的首要任务的法制宣传教育,如何适应当今社会的发展,培养符合时代要求的“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新型公民,这是新形势下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回忆过去,我们对广大公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无疑取得明显成效,但从长远的角度来看,还有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表现在法制宣传教育的目标上,“一般高”,讲远近不够;教育对象上,“一锅煮”,分彼此不够;教育内容上,“一阵风”,抓经常不够;教育方法上,“一副样”,出生动不够;教育推进上,“一家忙”,搞合力不够。这些问题,既是我们的薄弱环节,也是我们对广大公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改进和创新的着力点。必须在内容、方法、手段、机制等方面进行创新和改进,特别要在增强针对性、趣味性、实效性上下功夫。

法制宣传教育本身是一门面向人的应用科学。人民对法制宣传教育认识总是有一个由低到高的发展过程,同时又是多方面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以科学的态度来认识和对待它,克服“走过场”和“教条主义”,注重抓好法制宣传教育系统性建设。所谓系统性建设,就是用系统论的观点,将法制宣传教育看作是一个多方面、多层次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有机整体,强调依据“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的理念,顺应新形势发展要求,针对不同教育对象特点,开展目标环环相扣,内容层层递进,方法包罗万象的法制宣传教育,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相适应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的新体系。

一、目标上的远近配套。目标是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归宿和起点,在整个法制宣传教育系统中处于指导和支配地位,对于确定公民法制宣传教育的任务具有决定性的作用。按照目标的实现时间、可能程度,可以分为根本目标和具体目标、长远目标和近期目标等等。改进法制宣传教育,首先就是要分层次设置目标,要从公民各自不同的特点开始,根据培养广大公民“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总目标。设计出切合不同群体的分目标,由近及远、阶梯式、连贯性将公民法制宣传教育导向一个更高的层次。在不同群体的分目标下,各群体中的教育对象又分别有不同的具体目标,有的要着重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有的要提高公正执法能力,有的要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有的要提高法律素质,有的要着力培养法制观念等等。所有这些分支目标、近期目标,都是对总目标、长远目标的分解和具体化,他们都是最终指向总目标和长远目标并成为其基础。我们在确定目标时,就应该做到既立足现实找对策,突出针对性;又把握未来求发展,看到远近目标之间的连贯性,使二者上下相接,互相配套。

二、对象上的分层有序。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个多层面的复合体,包括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是普法教育对象。按每一轮五年普法工作综合情况考察,可分为重点普法对象和一般普法对象。重点普法对象类别可分为领导干部、公务员、司法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村级组织领导。领导干部还可分为地(厅)级、县(处)级、科级;公务员还可分为行政执法人员、无执法职能的公务员;司法人员还可分为法官、检察官、司法行政干警;青少年还可分为青少年学生、社会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还可分为企业经营管理者、企业员工;村级组织领导还可分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般普法对象类别可分为工人、农(牧、渔)民、城镇街道居民、个体工商业者、常住外来人口。这些类别和层次既有共性,又有个性。表现在公民作为社会成员上,他们有共同的基本需求和行为规范;表现在公民作为独立个体上,他们又千差万别、各不相同。成功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就是要抓住公民的共同规律,把握整体性的同时,仔细分析公民不同特点和实际接受能力,对症下药,因人施教。

三、内容上的系统衔接。法制宣传教育内容的确定,很大程度是受教育对象不同特点的制约和影响。具体到公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就是一方面要适应社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法治社会”的需要,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另一方面要着眼于培养全面发展的公民,为公民的健康成长服务。根据这两个方面的要求,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既要鲜明地体现时代特色,紧跟形势的发展,又要从实际出发,保持一种动态的稳定性和连贯性。就法制宣传教育内容的总体框架而言,可以概括为四个大方面:一是要深入学习《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要将学习宣传《宪法》,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和根本性工作摆上日程,努力提高广大公民的《宪法》意识。要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进一步培养公民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二是要深入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引导经济主体依法进行经营和管理,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积极开展人口、资源、环境、公共卫生和文化,体育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建设,推进文化和体育 事业发展。三是要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以及知识产权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树立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观念。同时,在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农村土地征用和承包地流转、国有企业改制等工作中也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努力预防和解决社会矛盾。四是要深入开展“一学三讲”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即:“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加强对公民守法和依法维权观念的培养,引导公民依法表达自己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进一步提高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的能力,促进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等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应该看到,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要素根据它本身所要解决的问题,又表现出等级有序的层次性。比如,同属法制教育对象的领导干部和农民教育就是两个不同的层次,领导干部是提高依行政的能力,农民是提高法律素质的问题,领导干部教育层次要高于农民教育层次。法制宣传教育的全过程就是一个有序递进的运动过程,它立足于公民不同特点的实际,有的放矢;又根据人的认识规律,循序渐进。

四、方法上的生动多样。法制宣传教育的方法,就当前而言,我们要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为主线,以灵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原则,力求通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载体,把抽象的法律条文形象化、生动化。具体至少要落实五项宣传教育载体:一是“法律广场”。在城镇人群密集地设立固定“法律广场”,如:休闲广场,影剧院露天广场等分别设立法律宣传处,定期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宣传及法律咨询解答活动。二是“法制文艺”。要与文化、剧团等部门共同创作编排一台高水平高质量的法制文艺节目,在城、乡、村、屯巡回演出,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辐射面,推动“法律六进”活动有效开展。三是“普法专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开辟“普法专栏”,采取银幕字幕、宣传口号、法律条文、法律讲座、以案说法等形式,通过电视等覆盖面,把法律知识传送到千家万户,达到“家家户户是课堂,随时随地学法律”,以此解决人员难集中和死角盲区的问题。四是“法律大集”。在农村乡(镇)集贸市场设立“法律大集”宣传处,以各乡(镇)集贸市场日定为“法律大集”活动日,县依法治县办统一制作一整套关于“法律大集”活动的形式,力求图文并茂、形式多样、通俗易懂,到各乡(镇)巡回宣传。五是“法律橱窗”。充分利用乡村公开栏,开设乡村“法律橱窗”,乡(镇)每周一期并轮换一次内容,村每半月一期并轮换一次内容,广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法律进乡村活动有效开展。不仅仅如此,还有很多方法,但各种方法的运用都应该与内容相适应,符合广大公民的认识规律和心里活动规律、要适时、适度、不能脱离实际,或千人一面,或生搬硬套。同时,由于广大公民特点不同和复杂性,也决定了方法运用的多样综合性,既要针对不同对象,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又要多路出击,优势互补,以实现法制宣传教育的总目标。

法律宣传的内容第6篇

作为依法治理工作的首要任务的法制宣传教育,如何适应当今社会的发展,培养符合时代要求的“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新型公民,这是新形势下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回忆过去,我们对广大公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无疑取得明显成效,但从长远的角度来看,还有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表现在法制宣传教育的目标上,“一般高”,讲远近不够;教育对象上,“一锅煮”,分彼此不够;教育内容上,“一阵风”,抓经常不够;教育方法上,“一副样”,出生动不够;教育推进上,“一家忙”,搞合力不够。这些问题,既是我们的薄弱环节,也是我们对广大公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改进和创新的着力点。必须在内容、方法、手段、机制等方面进行创新和改进,特别要在增强针对性、趣味性、实效性上下功夫。

法制宣传教育本身是一门面向人的应用科学。人民对法制宣传教育认识总是有一个由低到高的发展过程,同时又是多方面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以科学的态度来认识和对待它,克服“走过场”和“教条主义”,注重抓好法制宣传教育系统性建设。所谓系统性建设,就是用系统论的观点,将法制宣传教育看作是一个多方面、多层次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有机整体,强调依据“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的理念,顺应新形势发展要求,针对不同教育对象特点,开展目标环环相扣,内容层层递进,方法包罗万象的法制宣传教育,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相适应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的新体系。

一、目标上的远近配套。目标是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归宿和起点,在整个法制宣传教育系统中处于指导和支配地位,对于确定公民法制宣传教育的任务具有决定性的作用。按照目标的实现时间、可能程度,可以分为根本目标和具体目标、长远目标和近期目标等等。改进法制宣传教育,首先就是要分层次设置目标,要从公民各自不同的特点开始,根据培养广大公民“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总目标。设计出切合不同群体的分目标,由近及远、阶梯式、连贯性将公民法制宣传教育导向一个更高的层次。在不同群体的分目标下,各群体中的教育对象又分别有不同的具体目标,有的要着重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有的要提高公正执法能力,有的要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有的要提高法律素质,有的要着力培养法制观念等等。所有这些分支目标、近期目标,都是对总目标、长远目标的分解和具体化,他们都是最终指向总目标和长远目标并成为其基础。我们在确定目标时,就应该做到既立足现实找对策,突出针对性;又把握未来求发展,看到远近目标之间的连贯性,使二者上下相接,互相配套。

二、对象上的分层有序。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个多层面的复合体,包括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是普法教育对象。按每一轮五年普法工作综合情况考察,可分为重点普法对象和一般普法对象。重点普法对象类别可分为领导干部、公务员、司法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村级组织领导。领导干部还可分为地(厅)级、县(处)级、科级;公务员还可分为行政执法人员、无执法职能的公务员;司法人员还可分为法官、检察官、司法行政干警;青少年还可分为青少年学生、社会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还可分为企业经营管理者、企业员工;村级组织领导还可分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般普法对象类别可分为工人、农(牧、渔)民、城镇街道居民、个体工商业者、常住外来人口。这些类别和层次既有共性,又有个性。表现在公民作为社会成员上,他们有共同的基本需求和行为规范;表现在公民作为独立个体上,他们又千差万别、各不相同。成功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就是要抓住公民的共同规律,把握整体性的同时,仔细分析公民不同特点和实际接受能力,对症下药,因人施教。

三、内容上的系统衔接。法制宣传教育内容的确定,很大程度是受教育对象不同特点的制约和影响。具体到公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就是一方面要适应社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法治社会”的需要,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另一方面要着眼于培养全面发展的公民,为公民的健康成长服务。根据这两个方面的要求,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既要鲜明地体现时代特色,紧跟形势的发展,又要从实际出发,保持一种动态的稳定性和连贯性。就法制宣传教育内容的总体框架而言,可以概括为四个大方面:一是要深入学习《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要将学习宣传《宪法》,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和根本性工作摆上日程,努力提高广大公民的《宪法》意识。要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进一步培养公民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二是要深入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引导经济主体依法进行经营和管理,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积极开展人口、资源、环境、公共卫生和文化,体育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建设,推进文化和体育 事业发展。三是要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以及知识产权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树立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观念。同时,在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农村土地征用和承包地流转、国有企业改制等工作中也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努力预防和解决社会矛盾。四是要深入开展“一学三讲”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即:“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加强对公民守法和依法维权观念的培养,引导公民依法表达自己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进一步提高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的能力,促进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等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应该看到,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要素根据它本身所要解决的问题,又表现出等级有序的层次性。比如,同属法制教育对象的领导干部和农民教育就是两个不同的层次,领导干部是提高依行政的能力,农民是提高法律素质的问题,领导干部教育层次要高于农民教育层次。法制宣传教育的全过程就是一个有序递进的运动过程,它立足于公民不同特点的实际,有的放矢;又根据人的认识规律,循序渐进。

四、方法上的生动多样。法制宣传教育的方法,就当前而言,我们要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为主线,以灵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原则,力求通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载体,把抽象的法律条文形象化、生动化。具体至少要落实五项宣传教育载体:一是“法律广场”。在城镇人群密集地设立固定“法律广场”,如:休闲广场,影剧院露天广场等分别设立法律宣传处,定期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宣传及法律咨询解答活动。二是“法制文艺”。要与文化、剧团等部门共同创作编排一台高水平高质量的法制文艺节目,在城、乡、村、屯巡回演出,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辐射面,推动“法律六进”活动有效开展。三是“普法专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开辟“普法专栏”,采取银幕字幕、宣传口号、法律条文、法律讲座、以案说法等形式,通过电视等覆盖面,把法律知识传送到千家万户,达到“家家户户是课堂,随时随地学法律”,以此解决人员难集中和死角盲区的问题。四是“法律大集”。在农村乡(镇)集贸市场设立“法律大集”宣传处,以各乡(镇)集贸市场日定为“法律大集”活动日,县依法治县办统一制作一整套关于“法律大集”活动的形式,力求图文并茂、形式多样、通俗易懂,到各乡(镇)巡回宣传。五是“法律橱窗”。充分利用乡村公开栏,开设乡村“法律橱窗”,乡(镇)每周一期并轮换一次内容,村每半月一期并轮换一次内容,广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法律进乡村活动有效开展。不仅仅如此,还有很多方法,但各种方法的运用都应该与内容相适应,符合广大公民的认识规律和心里活动规律、要适时、适度、不能脱离实际,或千人一面,或生搬硬套。同时,由于广大公民特点不同和复杂性,也决定了方法运用的多样综合性,既要针对不同对象,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又要多路出击,优势互补,以实现法制宣传教育的总目标。

法律宣传的内容第7篇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九届九次、十次、十一次会议部署和县委十四届十二次全会部署,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多层次、多角度、多领域宣传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政策、进展、成效和典型事例,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有效满足困难群众对法律援助服务的需求。

二、宣传内容

(一)民生工程相关政策和法规。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精神,全面宣传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重要意义、主要内容、相关政策和措施,深度解读《法律援助条例》、《省法律援助条例》等文件关于法律援助相关内容。

(二)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丰硕成果。及时宣传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总体进展情况,报道各司法所实施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具体举措和工作动态。

(三)法律援助民生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法律援助民生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在民生工程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

三、具体安排

(一)媒体宣传。采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结合的方式,多渠道、多方位宣传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网络平台建设,在县政务公开网站开辟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专栏,向社会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政策措施、工作动态、案例等宣传信息;

二是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向《日报》、《皖江晚报》、《日报》、《法制报》、广播电视台等媒体报送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信息;

三是积极参加县民生办组织开展的民生工程集中宣传月活动,通过优秀案例、法援动态等信息来宣传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政策、成果。

社会宣传。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积极创新民生工程宣传方式,增强民生工程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

一是利用重要节点宣传。各司法所利用重要节点在汽车站、广场、社区、学校、工地设立法律援助展台,开展咨询或者讲座活动,在活动现场向广大群众宣传法律援助相关内容,并发放通俗易懂的宣传册,使困难群体能了解法律援助,遇到困难时能及时咨询法律援助。

二是利用载体宣传。将“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省民生工程”、“需要法律援助拨打12348”等宣传标语张贴在乡村交通班车上,成为了道路上的流动法律援助宣传站。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城乡居民公共活动场所及其他显要位置张贴、悬挂、喷绘宣传标语。有条件的司法所可利用公交站台、出租车车顶显示屏设立宣传栏,并及时更新宣传内容,坚持常态化宣传。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办公区域设立大屏,通过播放法律援助宣传动画、漫画、致群众一封信等形式宣传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

三是利用重要活动宣传。结合法律六进活动,要求广大法治宣传人员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宣传工作。结合市司法局、市工商联、市律师协会联合开展的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组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和社会律师深入民营企业,面向广大务工人员宣传法律援助制度,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四是利用工作站点进行宣传。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关单位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在农民工密集的企业设立农民工维权工作站。各法援工作站点的工作人员通过日常工作,对广大群众进行常态化的普法宣传教育,让大家明白什么是法律援助,以及法律援助的作用和意义。同时,各司法所不定期与法援工作站点联合开展法律宣传活动,让困难群众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深入人心。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司法局作为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项目的牵头责任单位,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责任,认真抓好落实。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突出民生工程工作的针对性,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做到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牢牢掌握民生工程宣传工作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注重宣传实效。加强民生工程宣传的统筹和组织协调,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采用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宣传,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宣传政策,注重宣传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