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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企业发展(合集7篇)

时间:2023-06-14 16:31:56
私营企业发展

私营企业发展第1篇

一、关于经营范围和注册登记问题

1.除国家、省、市法律、法规规定外,个体私营企业的生产和经营范围与其他所有制的企业相同,本市任何部门不得专门针对个体私营企业设立专项审批或者许可,并将其作为登记发照的前置条件。

2.允许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的科技人员以及其他技术成果持有人以其自身持有的非职务技术成果出资入股在我市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允许上述人员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职务。

3.申办生产科技型私营企业的,其首期注册资本到位率不低于50%(含以技术成果作价部分)准予登记。

4.除国家规定需提供许可证的项目外,其他不危及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项目采取“先照后证”的办法,先发给营业执照,半年内补齐需要提供的许可证。

5.申办生产科技型私营企业的,只要有资金、项目,允许先核准登记,发营业执照副本,半年内补齐资料后,再发营业执照正本。

6.生产科技型私营企业除确有违法违章行为外,一般可通过年检。

7.生产科技型私营企业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可申请或直接通过变更形式注册私营股份有限公司。鼓励具备条件的私营股份有限公司在境内外上市。

二、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在用地、金融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1.鼓励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投资生产性项目,属高科技项目的,可以享受高科技项目地价的优惠政策。

2.对于市发展计划局公布的鼓励类、允许类工业项目,根据投资总量、投资强度和上缴税金的多少,按不同档次的地价标准使用土地。具体的做法为:用地单位先按部级水平的标准缴纳地价款;3年后由有关部门核实其实际的投资额、投资强度和上缴税金总额,并根据不同的档次重新确定地价标准,具体标准由有关部门另行公布。

3.对于生产科技型企业用地采用灵活的使用土地方式,根据不同项目和用地者的需要,采用出让、租赁和临时使用的方式供应土地,具体做法是:

以出让方式使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期为50年,可一次性付清地价款后申领土地使用证;也可先缴付土地开发的前期费用,5年内分期支付地价款,付清地价款后发放土地使用证。

以租赁方式使用土地的,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50年,最短不低于10年。每年按规定缴纳土地租金,可以根据用地的实际情况发放有限制权利的土地使用证。

以临时方式使用土地的,使用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用地者须每年交纳临时土地使用费,发放临时使用证。

4.对本市西部地区的农村从业人员开办个体工商户,凭当地村委会的证明,可免缴一年工商管理费。

5.企业为开发新技术、研制新产品所购置的试制用关键设备、测试仪器,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摊入管理费用,其中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应单独管理,不再提取折旧。

6.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新产品设计费、工艺堆积制定费、设备调整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验费、技术图书资料费、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试制、技术研究有关的其他经费以及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不受比例限制,计入管理费用。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应逐年增长,增长幅度在10%以上的企业,可再按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应税所得额。具体指:

(1)盈利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比上年实际发生额增长达到10%以上(含10%),其当年实际发生的费用除按规定据实列支外,年终经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再按其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应税所得额,增长未达到10%以上的,不得抵扣。

(2)亏损企业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只能按规定据实列支,不实行增长达到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办法。

(3)盈利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比上年增长达到10%以上的,其实际发生额的50%,如大于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可就其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予以抵扣;超过部分,当年和以后年度均不再抵扣。

7.建立科技型企业贴息贷款资金。每年由市政府投入1000万元,委托市科技局和商业银行组成专门机构管理,为科技型企业提供信贷担保,具体的使用管理办法由市科技局负责制定。

8.建立科技投资风险基金,符合条件的私营企业可申请使用。

9.金融机构参照对国有中小型企业的评定办法,逐步建立完善对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信贷管理办法。

灵活运用多种信用工具,为符合条件的私营企业开办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等项业务,扩大融资范围,增加间接投入。对效益好、信誉好的个体、私营企业,要在保证银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尽量简化审查、审批手续。拓宽对个体、私营企业的金融服务领域和服务项目,在结算、汇兑、转账以及财务管理、咨询评估等方面提供良好的服务。

三、关于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中有关人员入户问题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均可凭有关部门证明材料,直接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1.在我市新开办的生产科技型私营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每50万元可以一次性申请1人入我市户口,经验资后办理。

2.生产科技型私营企业年纳税每8万元可相应申请1人入我市户口;连续经营三年以上,并在三年内累计上缴税款20万元以上的可相应申请2人入我市户口。

3.省、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科技型私营企业,年纳税每6万元可申请1人入我市户口;连续经营三年以上,并在三年内累计上缴税款15万元以上的,可申请2人入我市户口。

4.其它企业年纳税在10万元以上,可一次性申请1人入我市户口;连续经营三年以上;并在三年内累计上缴税款28万元以上的,可一次性申请2人入我市户口。

上述入我市户口的对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私营企业、工商户业主。

(2)私营企业、工商户业主的直系亲属及配偶。

(3)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的科技人员及中级以上技术工人。

(4)被评为省级先进或优秀积极分子及连续两年以上被评为市级先进或优秀积极分子的企业骨干。

(5)年龄50岁以下,任职两年以上的企业厂长、副厂长、经理、副经理。

以上人员需无违法犯罪和违反计划生育记录。

符合上述(1)(3)(4)(5)项规定的入户人员,准许其配偶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子女随迁入户。

四、鼓励各类人员从事个体、私营经济活动

1.鼓励中专以上毕业生(含中专生),军队转业干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三资”企业的干部、职工和下岗人员开办个体、私营企业或到个体、私营企业就业。

2.市、区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具体承办以下人事业务:

代管上述人员的人事档案,办理相应的连续工龄计算、档案工资调整、人事材料的收集和归档。

代办全日制院校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转正定级手续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的认定,考试和晋升的申报工作。

为上述人员出具因公或因私出国(境)、自费出国(境)留学和在国内报考高等院校等的政审或证明材料。

为上述人员办理聘用、鉴证和确认干部身份的手续。

为就业后的计划外大中专毕业生办理聘干手续,建立符合规定的人事档案。

3.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三资”企业的干部、职工和下岗人员到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就业,将保留其原级别和干部身份,计算连续工龄;其社会保险投保继续有效,鼓励本人继续缴费投保,投保年限可连续计算,退休时按缴费年限享受相应的保险待遇。

4.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且在我市个体或私营企业连续工作满一年而尚未调入我市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只要本人申请,市政府人事管理部门将委托市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予以审核,并办理调入和人事手续。

五、为个体私营经济提供良好服务

1.凡上年创汇20万美元以上或年纳税3万元以上的私营企业,市公安机关给予相应的往返港澳通行证签注指标。

2.年出口创汇200万美元以上的私营企业可按有关规定直接向市政府外事部门申办出国(境)证件。

3.私营企业法定代表人、骨干可参加经贸团组出访,并按有关规定向市政府外事部门办理手续。

4.原已申办因公证件的私营企业在未有新规定前,仍可续办。

5.允许私营企业申办外国人入境签证。因商务需要,私营企业邀请外国人前来我市,报市政府外事部门审批并办理邀请函电或通知签证等手续。

上述私营企业须无违法经营记录。

6.生产科技型私营企业投资者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按市、区管理地段规定入学,免收借读费。

7.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可参与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举办的人才公开选拔。

8.个体私营企业的公用配套服务,享受本市其他类型企业同等待遇。

六、依法保护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1.认真实施《广东省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和《*市私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切实维护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2.各级政府要将个体私营经济纳入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来抓,鼓励、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3.全面清理对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对清理后的合法收费项目,由物价部门公布,以增加收费的透明度。

4.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向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时,应出示物价部门核发的《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开具由财政部门或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并在《缴费卡》上详细填写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单位、收费员姓名、收费时间等栏目内容。否则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可以拒缴。

5.重新核定与排水收费相关的污水处理费、城市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排污水费、超标排污费等收费标准及征收范围,改革征收管理办法,严格划定职能部门的征收范围,避免重复收费,减轻企业负担。

6.设立市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投诉受理中心,与市监察局举报中心合署办公。各级工商、物价行政管理部门都要设立投诉和咨询电话。对侵害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查处。对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投诉和咨询的问题,及时研究处理。

私营企业发展第2篇

(一)私营企业已占该市经济主导地位。目前,全市私营企业已发展到5844户,资产总额6.2亿元,从业人员1.84万人。*年,私营工业总产值13.3亿元,占全市总产值的32%;私营企业出口产品交货值4.7亿元;私营企业上缴税金1.4亿元,占全市工商税收的78.7%。

(二)私营企业已初步形成一定的产业规模。该市的私营企业来源于改制、招商和自然形成三个方面。改制为私营企业的,经过几年来的努力经营,艰苦运作,一些企业实现了新的跳跃式发展。表现最突出的是*化工有限公司,投产还不到两年,仅*年上缴财政的税金就1111万元;*啤酒有限公司发展迅猛,*年上缴税金930万元;*冶金有限公司发展势头强劲,年纳税额由改制前*年的38万元,增加到*年的131万元。自然形成和招商引进的私营企业普遍良好,象*制衣有限公司、*管材有限公司、*应用科技有限公司等一批企业,都显示出了勃勃的发展生机。随着私营企业的发展,产业规模在该市已初步形成。金属冶炼制造业、酿酒业、服装加工业、塑料制造业已成为该市的四大支柱产业。

(三)私营企业技术管理水平已有较大提高。为了提高经济效益和国内与国际两大市场的竞争能力,*、*等企业,纷纷从全国各地引进技术和管理型人才,据初步统计,全市引进各类人才2200多人,这些人才的引进,提高了企业技术和管理水平,提升了企业档次,增加了企业活力。*、*等企业引用了“目标成本考核制”、“成本包干制”、“千分考核制”以及其他一些先进的管理办法,主动寻求与国际市场接轨,企业发展态势良好,令人振奋,迄今为止,该市先后有42家私营企业通过了ISO9002国际质量体系认证,这是走上健康发展轨道的重要标志。

*市私营企业发展形势总体上是良好的,特别是有些企业呈现出了广阔的发展前景,但是问题依然不少,而且有的已成为私营企业发展的桎梏。

(一)流动资金短缺,融资贷款难。在企业的诸多困难与问题中,贷款难、流动资金短缺是首要的困难、关键性的问题。*年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以来,原企业欠贷问题解决得不够妥善。

(二)产业结构不合理,缺乏互补性。该市工业重工业与工业的比重为1:1.1。从表面看分配比例近乎合理,实则不然。首先,重工业与轻工产品不配套,没有形成产业链。重工产品以轴承、汽车轮毂、冶金机件、钼铁为主,轻工产品以针织服装、塑料制品、酿造业、制药业为主。其次产业内部也不能相互衔接,相互依存。例如泳装业大量面料全部从广州等地购进;针织厂织出棉布、化纤布等大部分以原料形式销往西柳市场或转口国外。

(三)规模经济发展不足,运行质量不高。表现在企业过于分散,低水平重复建设。销售收入超过500万元以上的企业产值合计仅7.7亿元。全市总产值42.3亿元,仅相当于外地大型私营企业一家的产值。大部分企业处于略亏损或微利状态,企业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普遍偏低。使企业的信誉度下降,产品更新换代速度缓慢,市场竞争能力较弱。

(四)出品产品少、档次低。该市工业出口产品主要有针织品、泳装、轴承、汽车轮毂、钼铁、皮装五类。其中泳装、皮装、针织品主要出口俄罗斯,轴承、钼铁出口美国,年出货值4.7亿元,仅占总产值的11.1%,其中自营出口3.2亿元,占出口总额的68%,占总产值的7.5%,其余大都转口。有出口自营权的企业仅为30户,占企业总数的0.5%。出口产品档次偏低,在国外进入的也只是中低档市场。

(五)管理水平低,人才缺乏。在企业改制时转为私营企业的大都组建了有限公司,但实际上绝大部分并未真正组建公司的法人治理机构,组建了法人治理机构的也未真正运行,自然成长起来或后引进的私营企业更是如此。这种管理,增加了主观臆断,制约了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另外,一些企业不注重人才的培养和贮备,出现了人才断层,特别是实用技术型人才十分缺乏。这就形成了一方面是大量的大中专毕业生找不到工作,另一方面却有大量的岗位找不到适用的人才的局面,造成了人才资源的闲置与浪费。

(六)发展环境不宽松,影响投资者信心。一些执法执纪部门仍然存在着吃、拿、卡要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不良作风,存在着厚此薄彼、以罚代管、乱收费、乱罚款等执法不严、不公问题,这些问题影响了投资者的信心。*域外的上级主管部门,直接到企业检查和处罚的现象有增无减,造成了本级与上级重复检查,干扰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秩序,耗费了企业领导大量宝贵时间,破坏了*的发展环境。

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私营企业在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培植税源、安置就业等方面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兴城经济的发展离不开私营企业,私营企业的发展也需要政府的扶持。我们应以更多的精力、更高的认识、更新的观念、更大的热情为私营企业创造一个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一)合理调整产业结构。中国入世为私营企业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由于该市的企业多以劳动密集型的轻工业为主,所以入世后的形势是利大于弊。在四大支柱产业调整上要趋利避害。第一,金属冶炼制造业,更加快新产品的开发,增加高科技产品比重。开发产品以高精度轴承和精锻粉末冶金连杆为主。第二,酒水加工业,要扩大规模,提高产品档次和市场占有率,白酒有以营养型白酒开发为主,啤酒要壮大企业规模,降低生产成本,饮料要利用当地水果资源做深加工文章。第三,塑料制造业,要大历程开发生产国家推广的大口径塑料波纹管材。第四,针织服装业要上规模,上档次,争占国际、国内市场。要努力打造兴城泳装品牌;要抓好针织、印染加工区建设,形成纺织、印染、加工一条龙生产,增加产品附加值,要鼓励、扶持一批重点私营企业扩大生产规模。

(二)加快与国际接轨步伐。私营企业也要在世贸组织游戏规划下参与公正的国际市场竞争。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所谓的优惠政策将不复存在,政府的扶持也是十分有限的。而企业的好与坏,关键还在于自身,没有好的企业素质将难于生存和发展。因此,企业要炼好内功,努力打造自己的品牌,努力塑造诚信的企业形象。

(三)加强技术创新。把技术开发作为企业进步与发展的切入点。加大技术开发投入,加速科技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产、学、研联合。坚持引进技术与自主开发相结合,加快技术进步,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私营企业发展第3篇

关键词:私营企业持续发展

引论

闻名全国的苏宁电器连锁集团始创于1990年,历经十余年的艰辛、奋力拼搏,苏宁现已发展成为年销售规模80多亿、上缴税收过3亿元、员工万余名、连锁企业遍及全国24个省市地区的大型零售连锁企业集团。先后获得中国最具影响力十大企业之一、全国民营企业10强、全国连锁企业10强、中国商业企业名牌企业、江苏省著名服务商标等殊荣。

更可喜的是自1995年起,是苏宁率先在中国家电流通领域尝试连锁经营的模式。在江苏省内及北京、上海、广州、重庆、天津、成都、合肥、杭州、西安、深圳等地以直营和特许形式建立了数百家连锁店。自2000年苏宁确立了以综合电器升级,连锁扩张提速为战略的二次创业阶段。2003年在南京山西路开设18000平方米的专业自营旗舰店堪称亚洲电器单体店之首,这意味着苏宁电器从空调专营到综合家电经营,再到信息家电拓展的第三次腾飞。在经营品类上,苏宁在做大做强传统家电的同时,大力培育信息家电;在连锁网络建设上,苏宁坚持以时间换空间、数量决定质量,快速建设苏宁在全国的连锁网络。如此种种,我们作为消费者的同时,也见证了苏宁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成长历程。苏宁集团从当初的“小个体”铸就成今日的辉煌,它成功地昭示了我国私营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政策的开放,法律的完善是苏宁形成的根本

苏宁的诞生,绝非偶然,它从一个侧面显示了我国经济发展的逐步完善。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中产生了两个重大的变化:一是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替代计划经济,二是以公有制为主,多种经济共同发展替代单一公有制经济,二者密不可分的。私营企业从无到有逐步发展起来,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标志,并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非公有制经济促进了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同时对我国政治、社会、人文等已产生长远的影响。更据资料显示,浙江、贵州、重庆等省、市的工商联合会会长由私营企业主担任。在刚刚闭幕的中共“十六”大上,至少有7位私营企业主党员的代表。十六大报告提出了我们进一步的强调要毫不动摇的发展私有制经济,而且提出了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是共同的发展,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之中,不要把两者对立起来。据此,我们不难看出私营企业在我国正稳步地、持续发展,同时,关注私营企业的未来发展理应成为我国经济生活的热点和重点,

我国私营企业的发展道理可谓曲折,它折射了我国特有的历史、文化、政治背景。50年代初期,个体、私营经济在我国城乡生产、流通领域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建国初期,私营经济工业产值约占全国工业总产值75%以上。

1993年底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在第二次审议稿的基础上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而随着1992年小平同志南巡,民营经济在这个阶段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尤其是1992年到1995年这一段,民营经济每年增长的速度都保持在100%以上,甚至超过120%。1995年以后,国家加大了宏观调控力度,民营经济增长的势头有所回落,但依然是保持在20%以上。1998年修改后的宪法增加了“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等内容,这对民营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助推作用。这个阶段的一个明显特征是个体工商户数量减少了,但是私营企业的数量却有了很大的增量。苏宁集团成立于1990年,创业者以犀利的眼光,敏锐的市场嗅觉,从家电业寻找切入点,挑战国营企业,灵活经营,渐渐在市场中站稳脚跟。

二、规范的组织机构,是苏宁快速成长的源泉

苏宁电器组织体系的设立原则是:专业化分工、标准化作业、模块化架构、层级化管理。在内部管理中突出强调架构、职责与流程的建设。公司的组织架构伴随经营发展不断完善,现在已经形成比较成熟的九大职能、三级管理体系。根据连锁经营与管理特点,苏宁电器内部组织体系划分为品牌营销、市场策划、连锁管理、物流配送、售后服务、行政后勤、人力资源、财务管理、信息系统九大专业职能领域,集团总部决策层-地区管理中心经营层-终端作业层三个管理层级,并且在全国连锁网络中实现的岗位设置与职能的统一化、标准化,所有的苏宁子公司,都遵循相同的组织体系运作。苏宁电器建立了齐全的各岗位作业流程与管理规范体系,汇编了《经营管理手册》,作为整个连锁体系运行的基本行为准则。

与此同时,苏宁电器采用服务定位、全程全员服务的经营模式。服务定位包括对供应商的服务、对分销商的服务和对消费者服务三个方面,三者之间相互依赖,相互促进。服务于分销商是为了发展连锁网络,壮大规模,更好地服务于供应商;服务于供应商能获取稳定的产品、价格、促销以及售后资源,更好地服务于分销商和消费者;服务于消费者,树立商业品牌,带动和培育供应商产品品牌。确定了供应商、分销商、消费者三位一体的服务对象,苏宁电器内部经营中贯彻售前、售中、售后全程服务,决策者、管理者、经营者全程服务。在企业经营中,苏宁电器注重互惠互利的厂商合作、平等尊重的厂商关系。在以利益为纽带的前提下,注重满足供应商的长远利益,为供应商培育品牌、提供生产启动资金,共同拓展和维护市场。联合分销商力量,形成统购分销,整合分散的渠道力量,为供应商提供规模采购订单。苏宁的经营风格,倡导以价值战取代价格战。从品牌资源、服务开发和价格组合上体现服务创新。通过创新经营手段,体现个性化、差异化的价值竞争。通过品类开发,开拓新的经营门类,新的经营品牌和新产品,带给消费者更多的选择。通过科学引导消费,了解顾客真实需求,让顾客买到满意的商品,通过全程监管的配送和售后服务,满足顾客个性化的需求,得到物超价值的服务。如此比较规范化的组织架构,促成了苏宁由单一的电器公司向综合型集团公司的良好过渡。

三、以人为本的管理战略,是苏宁做大做强的核心

近年来,私营企业发展速度虽然很快,经济实力也逐步增强,但从总体上看,它们中的绝大多数都是小型企业,同时私营企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率虽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但在整个国家的经济社会结构中所占比重不是很大。以所有权和经营权相结合的家族企业为主体,是我国私营企业处于初始阶段的显著特征。产权结构单一,股权分布集中,主要投资人占有绝大部分股份,绝大多数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紧密结合,经营决策权高度集中统一于主要投资人手中。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办公会议的人员,具有很大的重叠性。党的基层组织、工会、职工代表大会等,一般不参与企业决策。截止到2002年6月底,境内A股市场上共有139家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为私营企业,它们仅占同期境内A股上市公司总数的11.84%。

尽管如此,借鉴国外企业的先进管理经验及结合本国成功民营企业的启迪,苏宁集团依托“以人为本”的科学、人性化管理,取得了成功。

(一)以人为本尊重员工主体意识

尊重员工的主体意识,就是充分肯定员工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主体作用。私营企业要努力创造条件,使员工们自我意识到其工作的结果对自身有意义,值得为之奋斗;同时又能意识到其奋斗对社会或企业有一定的意义,应该为之效力。自成立以来,苏宁就本着"至真至诚"的为人之道、做事之本、与天下人合作、成天下之大事。

(二)以人为本增强凝聚力

随着苏宁连锁事业的发展,一批又一批社会人才加盟全国各地的苏宁,成为苏宁大家庭的一员。企业社会化、人才本地化已成为今天苏宁的发展现实。苏宁在企业发展规模成倍增长的过程中,能保持稳健的扩张态势,归根结底是因为苏宁有一支过硬的员工队伍和领导团队。苏宁员工对企业的热爱,并不是来自企业的灌输,也不是来自制度的约束,而是一批又一批苏宁老员工身体力行的榜样作用。苏宁的老员工在跟随企业多年的发展中,随着企业的壮大而获得个人利益和事业的发展,苏宁员工的社会地位和家庭生活质量随着企业的发展而提升。成就与发展、尊重与荣誉、利益与保障是维系苏宁员工对企业热爱的纽带,正是这种热爱之情维系着苏宁由小到大、由大到强。

(三)以人为本唯贤是用

苏宁集团认为:只有能够为企业创造价值的人员才是人才,判断人才的标准是为企业的贡献的大小,即便拥有学历、资历或文凭,也要考察它的真正价值。苏宁电器选拔人员强调能力适度。所有人员的引进与配置都要符合岗位要求,合理搭配。同时倡导分工合作,不鼓励脱离集体的个人主义。敬业与团队合作精神是苏宁员工的基本要求。大学生是苏宁电器人才引进的重点途径。苏宁电器与全国各地几十所重点高等学府建立了人才输出的长期合作关系,每年都将从高校引进大批优秀的应届毕业生。2003年初,苏宁电器着眼于未来2-3年需要,启动了应届大学生“1200工程”,计划从全国各地的高校招聘1200名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经过1-2年精心培训与培养锻炼,最终充实到公司各个中层管理岗位中去。为了更好的培养人才,苏宁电器在总部专门成立培训管理部,组建了一支由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能熟练的技术人员组成的教师队伍,根据"专业化、个性化"原则,汇编了《经营管理》、《营销管理》、《连锁筹建》《售后服务》、《物流配送》等一套培训教材,为新进员工和在岗员工提供岗前适应性培训和在岗提高性培训。各管理部门也将培训工作的部门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制定了各自的年度培训计划,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的专业培训,并且在月度的工作考评和年终的部门评优中都将人员的培养输出作为重要的考评指标之一。

(四)以人为本构筑施展舞台

创业10多年的苏宁实际上正处于企业发展的青年期,要想全面形成苏宁的企业文化也许还不太成熟。但是,面对全国5000多名苏宁员工的向往,面对社会舆论、行业公众的关注,苏宁提出一些苏宁企业文化的精髓和核心内涵,昭示于员工,公诸于社会。集团统一企业和全体员工的共同价值观。价值观是利益取向和利益分配的基础。苏宁在创业之初,企业的利益也就是创业者个人的利益,当苏宁企业规模逐渐扩大,企业利益的实现与员工利益和社会效益满足之间的关系的越来越密切。所以,今天的苏宁早已把企业的利益与员工个人利益融为一体。苏宁强调个人利益,但对个人利益、个人价值的理解和实现手段有企业的原则。苏宁要生存,苏宁的生存离不开与社会的协调、与环境的共融,因此相对于企业利益而言,国家利益、社会利益高于一切。苏宁要发展,要长远的可持续的发展,因此相对于个人利益而言,企业的利益大于一切。苏宁的发展,离不开员工的努力,苏宁员工的辛勤劳动是实现企业利益的现实力量,因此苏宁员工是企业最宝贵的创造财富的财富,不断地提高苏宁员工的利益回报是我们办企业的目的。每一个苏宁人,不管职位高低、不管能力大小,都是在苏宁品牌下、在苏宁团队中发挥个人聪明才智的,每一个苏宁员工都要理所应当地在优先满足企业根本利益前提下。

(五)以人为本采用科学激机制

苏宁电器建立有系统的评估考核制度体系。各岗位采取月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从工作职责、计划、精神风貌三方面对员工每月工作进行全面考评。量化考核、个性化考核是苏宁电器考核体系的一大特点,各项考核制度与评估指标都采取评分方式。由于连锁体系岗位设置比较繁多复杂,苏宁电器还着力突出个性化考核,针对不同岗位设置不同考核方案,制定了品牌营销岗位、职能部门岗位、连锁店营业员、配送中心、售后服务中心、客户服务中心、工程业务岗位等系列化的制度。

结论:

十六大的召开,掀起了中国历史的又一新篇章,这给中国的经济腾飞注入了催化剂。十六大强调了要保护私人财产,这就是要鼓励大家创业,要去干一番事业,要去创造财富。因为没有私有财产就没有私营经济,没有私营经济的发展,就没有市场经济的发展,公有制经济是不可能建立市场经济的。保护私有财产就要承认和保护合法的劳动收入,同时对合法的非劳动收入也要保护。十六大文件里强调劳动、资本、技术、管理,按照他们的贡献参与分配,显然意义非同寻常,这对发展私营经济非常重要。还有就是放宽民间资本进入市场的领域,市场准入拓宽了,因为国家现在还有很多的领域不让私人进入的,这次十六大提出了除了一些有关国民经济命脉的产业都要开发,而且提出来在投融资方面,在税收、在土地和外贸等领域里面,要和国有企业一样实行平等待遇。这就是说民营经济将来会逐渐的扩大,除了某些国家需要垄断的产业外都要开发。这无疑为民营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多更好的机会。

概言之,十六大以后民营经济会有非常大的发展,那么民营经济发展以后我们建设全面小康的社会就有很好的保障,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把全国各个方面的力量调动起来。

同时,我们也欣喜地发现政府、社会体系正积极给予私营企业有效的扶持氛围,健康成长的空间:

首先,整个社会的信用体系进一步完善。民营经济要得到发展,必须有资本的支持。一部分资本可以从企业家自己的积累中来,但是大部分还是要靠资本市场的帮助。资本流动的根本保证是良好的信用关系,是未来发展我国民营经济的最最重要的条件。我们已看到政府正力争增加金融业的透明度,加强政府对金融业的监管力度,建立个人和企业的信用记录。同时要发展资本市场,进一步对民营经济开放股票市场,发展信贷担保事业,发展租赁业等等。

再次,各种中介机构应运而生,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审计所,咨询公司,批发配送中心,零售经销店,邮购网络,特许连锁店,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租赁公司,专利局,信用记录服务公司等等。这类机构为企业服务,可以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改善产品质量,降低成本。

同时,政府还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服务,给予更多的关注和帮助,这必将给民营企业蓬勃发展起了推动作用。

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国家统计局的统计资料,从1992年到2001年的10年间,全国登记的私营企业由13.9万户增加到202.85万户,增长了13.53倍;而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则由154.7万户和415.9万户减少到131.8万户和220.9万户,分别下降了14.8%和46.9%;外商投资企业由8.4万户增加到20.2万户,增长了1.4倍。同一时期,私营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由221.2亿元增加到18212.2亿元,增长了82.3倍(未扣除价格因素,下同);而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注册资本总额由17948.0亿元和8242.0亿元增加到46850.7亿元和10807.6亿元,分别增长了3.36倍和0.31倍;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由1159.87亿美元增加到5057.8亿美元,增长了3.36倍。在各类企业中,私营企业发展速度最快。这些统计数据充分地说明了我国私营经济的发展趋势。另一方面,从苏宁的成功,我们还得到这样的启示:私营企业要想做大做强,走出“手工作坊”或“家族企业”的围城,关键在于最高决策层能善于学习、高瞻远瞩、广纳贤才,始终领先于同行。

可以预见,在未来的几年里,私营企业的经营规模和经济实力将会进一步扩大和增强,私营企业主的综合素质将会进一步提高,我国的私营企业将借鉴国际先进管理理念、经验,稳步地发展,苏宁集团就是一个很好的佐证。

参考文献:

私营企业发展第4篇

关键词:私营企业持续发展

TheprivateenterpriseswillcontinuallydevelopinChina

Abstract

Withtheopendoorpolicyandeconomydevelopmentofourcountry,moreandmoreprivateenterpriseshavesetupinChina.Suningcorp.isatypicalandsuccessfulofthem.Also,ithasbuiltagoodsampleforus.Thispaperisenucleatingthattheprivateenterpriseswillhavebrilliantfutureandcontinuousdevelopmentaslongastheyruninrightway.ThatiswhatwehavelearntfromSuningcase.

Keywords:privateenterprisescontinuallydevelop

闻名全国的苏宁电器连锁集团始创于1990年,历经十余年的艰辛、奋力拼搏,苏宁现已发展成为年销售规模80多亿、上缴税收过3亿元、员工万余名、连锁企业遍及全国24个省市地区的大型零售连锁企业集团。先后获得中国最具影响力十大企业之一、全国民营企业10强、全国连锁企业10强、中国商业企业名牌企业、江苏省著名服务商标等殊荣。

更可喜的是自1995年起,是苏宁率先在中国家电流通领域尝试连锁经营的模式。在江苏省内及北京、上海、广州、重庆、天津、成都、合肥、杭州、西安、深圳等地以直营和特许形式建立了数百家连锁店。自2000年苏宁确立了以综合电器升级,连锁扩张提速为战略的二次创业阶段。2003年在南京山西路开设18000平方米的专业自营旗舰店堪称亚洲电器单体店之首,这意味着苏宁电器从空调专营到综合家电经营,再到信息家电拓展的第三次腾飞。在经营品类上,苏宁在做大做强传统家电的同时,大力培育信息家电;在连锁网络建设上,苏宁坚持以时间换空间、数量决定质量,快速建设苏宁在全国的连锁网络。如此种种,我们作为消费者的同时,也见证了苏宁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成长历程。苏宁集团从当初的“小个体”铸就成今日的辉煌,它成功地昭示了我国私营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政策的开放,法律的完善是苏宁形成的根本

苏宁的诞生,绝非偶然,它从一个侧面显示了我国经济发展的逐步完善。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中产生了两个重大的变化:一是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替代计划经济,二是以公有制为主,多种经济共同发展替代单一公有制经济,二者密不可分的。私营企业从无到有逐步发展起来,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标志,并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非公有制经济促进了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同时对我国政治、社会、人文等已产生长远的影响。更据资料显示,浙江、贵州、重庆等省、市的工商联合会会长由私营企业主担任。在刚刚闭幕的中共“十六”大上,至少有7位私营企业主党员的代表。十六大报告提出了我们进一步的强调要毫不动摇的发展私有制经济,而且提出了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是共同的发展,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之中,不要把两者对立起来。据此,我们不难看出私营企业在我国正稳步地、持续发展,同时,关注私营企业的未来发展理应成为我国经济生活的热点和重点,

我国私营企业的发展道理可谓曲折,它折射了我国特有的历史、文化、政治背景。50年代初期,个体、私营经济在我国城乡生产、流通领域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建国初期,私营经济工业产值约占全国工业总产值75%以上。

1993年底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在第二次审议稿的基础上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而随着1992年小平同志南巡,民营经济在这个阶段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尤其是1992年到1995年这一段,民营经济每年增长的速度都保持在100%以上,甚至超过120%。1995年以后,国家加大了宏观调控力度,民营经济增长的势头有所回落,但依然是保持在20%以上。1998年修改后的宪法增加了“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等内容,这对民营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助推作用。这个阶段的一个明显特征是个体工商户数量减少了,但是私营企业的数量却有了很大的增量。苏宁集团成立于1990年,创业者以犀利的眼光,敏锐的市场嗅觉,从家电业寻找切入点,挑战国营企业,灵活经营,渐渐在市场中站稳脚跟。

二、规范的组织机构,是苏宁快速成长的源泉

苏宁电器组织体系的设立原则是:专业化分工、标准化作业、模块化架构、层级化管理。在内部管理中突出强调架构、职责与流程的建设。公司的组织架构伴随经营发展不断完善,现在已经形成比较成熟的九大职能、三级管理体系。根据连锁经营与管理特点,苏宁电器内部组织体系划分为品牌营销、市场策划、连锁管理、物流配送、售后服务、行政后勤、人力资源、财务管理、信息系统九大专业职能领域,集团总部决策层-地区管理中心经营层-终端作业层三个管理层级,并且在全国连锁网络中实现的岗位设置与职能的统一化、标准化,所有的苏宁子公司,都遵循相同的组织体系运作。苏宁电器建立了齐全的各岗位作业流程与管理规范体系,汇编了《经营管理手册》,作为整个连锁体系运行的基本行为准则。

与此同时,苏宁电器采用服务定位、全程全员服务的经营模式。服务定位包括对供应商的服务、对分销商的服务和对消费者服务三个方面,三者之间相互依赖,相互促进。服务于分销商是为了发展连锁网络,壮大规模,更好地服务于供应商;服务于供应商能获取稳定的产品、价格、促销以及售后资源,更好地服务于分销商和消费者;服务于消费者,树立商业品牌,带动和培育供应商产品品牌。确定了供应商、分销商、消费者三位一体的服务对象,苏宁电器内部经营中贯彻售前、售中、售后全程服务,决策者、管理者、经营者全程服务。在企业经营中,苏宁电器注重互惠互利的厂商合作、平等尊重的厂商关系。在以利益为纽带的前提下,注重满足供应商的长远利益,为供应商培育品牌、提供生产启动资金,共同拓展和维护市场。联合分销商力量,形成统购分销,整合分散的渠道力量,为供应商提供规模采购订单。苏宁的经营风格,倡导以价值战取代价格战。从品牌资源、服务开发和价格组合上体现服务创新。通过创新经营手段,体现个性化、差异化的价值竞争。通过品类开发,开拓新的经营门类,新的经营品牌和新产品,带给消费者更多的选择。通过科学引导消费,了解顾客真实需求,让顾客买到满意的商品,通过全程监管的配送和售后服务,满足顾客个性化的需求,得到物超价值的服务。如此比较规范化的组织架构,促成了苏宁由单一的电器公司向综合型集团公司的良好过渡。

三、以人为本的管理战略,是苏宁做大做强的核心

近年来,私营企业发展速度虽然很快,经济实力也逐步增强,但从总体上看,它们中的绝大多数都是小型企业,同时私营企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率虽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但在整个国家的经济社会结构中所占比重不是很大。以所有权和经营权相结合的家族企业为主体,是我国私营企业处于初始阶段的显著特征。产权结构单一,股权分布集中,主要投资人占有绝大部分股份,绝大多数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紧密结合,经营决策权高度集中统一于主要投资人手中。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办公会议的人员,具有很大的重叠性。党的基层组织、工会、职工代表大会等,一般不参与企业决策。截止到2002年6月底,境内A股市场上共有139家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为私营企业,它们仅占同期境内A股上市公司总数的11.84%。

尽管如此,借鉴国外企业的先进管理经验及结合本国成功民营企业的启迪,苏宁集团依托“以人为本”的科学、人性化管理,取得了成功。

(一)以人为本尊重员工主体意识

尊重员工的主体意识,就是充分肯定员工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主体作用。私营企业要努力创造条件,使员工们自我意识到其工作的结果对自身有意义,值得为之奋斗;同时又能意识到其奋斗对社会或企业有一定的意义,应该为之效力。自成立以来,苏宁就本着"至真至诚"的为人之道、做事之本、与天下人合作、成天下之大事。

(二)以人为本增强凝聚力

随着苏宁连锁事业的发展,一批又一批社会人才加盟全国各地的苏宁,成为苏宁大家庭的一员。企业社会化、人才本地化已成为今天苏宁的发展现实。苏宁在企业发展规模成倍增长的过程中,能保持稳健的扩张态势,归根结底是因为苏宁有一支过硬的员工队伍和领导团队。苏宁员工对企业的热爱,并不是来自企业的灌输,也不是来自制度的约束,而是一批又一批苏宁老员工身体力行的榜样作用。苏宁的老员工在跟随企业多年的发展中,随着企业的壮大而获得个人利益和事业的发展,苏宁员工的社会地位和家庭生活质量随着企业的发展而提升。成就与发展、尊重与荣誉、利益与保障是维系苏宁员工对企业热爱的纽带,正是这种热爱之情维系着苏宁由小到大、由大到强。

(三)以人为本唯贤是用

苏宁集团认为:只有能够为企业创造价值的人员才是人才,判断人才的标准是为企业的贡献的大小,即便拥有学历、资历或文凭,也要考察它的真正价值。苏宁电器选拔人员强调能力适度。所有人员的引进与配置都要符合岗位要求,合理搭配。同时倡导分工合作,不鼓励脱离集体的个人主义。敬业与团队合作精神是苏宁员工的基本要求。大学生是苏宁电器人才引进的重点途径。苏宁电器与全国各地几十所重点高等学府建立了人才输出的长期合作关系,每年都将从高校引进大批优秀的应届毕业生。2003年初,苏宁电器着眼于未来2-3年需要,启动了应届大学生“1200工程”,计划从全国各地的高校招聘1200名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经过1-2年精心培训与培养锻炼,最终充实到公司各个中层管理岗位中去。为了更好的培养人才,苏宁电器在总部专门成立培训管理部,组建了一支由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能熟练的技术人员组成的教师队伍,根据"专业化、个性化"原则,汇编了《经营管理》、《营销管理》、《连锁筹建》《售后服务》、《物流配送》等一套培训教材,为新进员工和在岗员工提供岗前适应性培训和在岗提高性培训。各管理部门也将培训工作的部门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制定了各自的年度培训计划,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的专业培训,并且在月度的工作考评和年终的部门评优中都将人员的培养输出作为重要的考评指标之一。

(四)以人为本构筑施展舞台

创业10多年的苏宁实际上正处于企业发展的青年期,要想全面形成苏宁的企业文化也许还不太成熟。但是,面对全国5000多名苏宁员工的向往,面对社会舆论、行业公众的关注,苏宁提出一些苏宁企业文化的精髓和核心内涵,昭示于员工,公诸于社会。集团统一企业和全体员工的共同价值观。价值观是利益取向和利益分配的基础。苏宁在创业之初,企业的利益也就是创业者个人的利益,当苏宁企业规模逐渐扩大,企业利益的实现与员工利益和社会效益满足之间的关系的越来越密切。所以,今天的苏宁早已把企业的利益与员工个人利益融为一体。苏宁强调个人利益,但对个人利益、个人价值的理解和实现手段有企业的原则。苏宁要生存,苏宁的生存离不开与社会的协调、与环境的共融,因此相对于企业利益而言,国家利益、社会利益高于一切。苏宁要发展,要长远的可持续的发展,因此相对于个人利益而言,企业的利益大于一切。苏宁的发展,离不开员工的努力,苏宁员工的辛勤劳动是实现企业利益的现实力量,因此苏宁员工是企业最宝贵的创造财富的财富,不断地提高苏宁员工的利益回报是我们办企业的目的。每一个苏宁人,不管职位高低、不管能力大小,都是在苏宁品牌下、在苏宁团队中发挥个人聪明才智的,每一个苏宁员工都要理所应当地在优先满足企业根本利益前提下。

(五)以人为本采用科学激机制

苏宁电器建立有系统的评估考核制度体系。各岗位采取月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从工作职责、计划、精神风貌三方面对员工每月工作进行全面考评。量化考核、个性化考核是苏宁电器考核体系的一大特点,各项考核制度与评估指标都采取评分方式。由于连锁体系岗位设置比较繁多复杂,苏宁电器还着力突出个性化考核,针对不同岗位设置不同考核方案,制定了品牌营销岗位、职能部门岗位、连锁店营业员、配送中心、售后服务中心、客户服务中心、工程业务岗位等系列化的制度。

结论

十六大的召开,掀起了中国历史的又一新篇章,这给中国的经济腾飞注入了催化剂。十六大强调了要保护私人财产,这就是要鼓励大家创业,要去干一番事业,要去创造财富。因为没有私有财产就没有私营经济,没有私营经济的发展,就没有市场经济的发展,公有制经济是不可能建立市场经济的。保护私有财产就要承认和保护合法的劳动收入,同时对合法的非劳动收入也要保护。十六大文件里强调劳动、资本、技术、管理,按照他们的贡献参与分配,显然意义非同寻常,这对发展私营经济非常重要。还有就是放宽民间资本进入市场的领域,市场准入拓宽了,因为国家现在还有很多的领域不让私人进入的,这次十六大提出了除了一些有关国民经济命脉的产业都要开发,而且提出来在投融资方面,在税收、在土地和外贸等领域里面,要和国有企业一样实行平等待遇。这就是说民营经济将来会逐渐的扩大,除了某些国家需要垄断的产业外都要开发。这无疑为民营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多更好的机会。

概言之,十六大以后民营经济会有非常大的发展,那么民营经济发展以后我们建设全面小康的社会就有很好的保障,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把全国各个方面的力量调动起来。

同时,我们也欣喜地发现政府、社会体系正积极给予私营企业有效的扶持氛围,健康成长的空间:

首先,整个社会的信用体系进一步完善。民营经济要得到发展,必须有资本的支持。一部分资本可以从企业家自己的积累中来,但是大部分还是要靠资本市场的帮助。资本流动的根本保证是良好的信用关系,是未来发展我国民营经济的最最重要的条件。我们已看到政府正力争增加金融业的透明度,加强政府对金融业的监管力度,建立个人和企业的信用记录。同时要发展资本市场,进一步对民营经济开放股票市场,发展信贷担保事业,发展租赁业等等。

再次,各种中介机构应运而生,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审计所,咨询公司,批发配送中心,零售经销店,邮购网络,特许连锁店,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租赁公司,专利局,信用记录服务公司等等。这类机构为企业服务,可以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改善产品质量,降低成本。

同时,政府还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服务,给予更多的关注和帮助,这必将给民营企业蓬勃发展起了推动作用。

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国家统计局的统计资料,从1992年到2001年的10年间,全国登记的私营企业由13.9万户增加到202.85万户,增长了13.53倍;而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则由154.7万户和415.9万户减少到131.8万户和220.9万户,分别下降了14.8%和46.9%;外商投资企业由8.4万户增加到20.2万户,增长了1.4倍。同一时期,私营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由221.2亿元增加到18212.2亿元,增长了82.3倍(未扣除价格因素,下同);而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注册资本总额由17948.0亿元和8242.0亿元增加到46850.7亿元和10807.6亿元,分别增长了3.36倍和0.31倍;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由1159.87亿美元增加到5057.8亿美元,增长了3.36倍。在各类企业中,私营企业发展速度最快。这些统计数据充分地说明了我国私营经济的发展趋势。另一方面,从苏宁的成功,我们还得到这样的启示:私营企业要想做大做强,走出“手工作坊”或“家族企业”的围城,关键在于最高决策层能善于学习、高瞻远瞩、广纳贤才,始终领先于同行。

可以预见,在未来的几年里,私营企业的经营规模和经济实力将会进一步扩大和增强,私营企业主的综合素质将会进一步提高,我国的私营企业将借鉴国际先进管理理念、经验,稳步地发展,苏宁集团就是一个很好的佐证。

参考文献:

私营企业发展第5篇

加强在私营企业主中发展党员工作,领导是关键,组织是保证。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的有关文件精神,县委组织部成立了在私营企业中发展党员的工作领导组,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申琼为组长,分管组织的副部长为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在组织部,由组织股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从组织部确定了3名同志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处理具体工作。同时,各乡(镇)相继成立了以分管副书记为组长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组织办,由组织委员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级党组织形成了思想统一、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深入宣传,创新机制,切实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盐津县始终把思想发动作为在私营企业主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性工作,不断的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县委领导也多次深入有关单位开展调查研究,通过上门走访、座谈交流,与私营企业主面对面谈心,积极引导他们向党组织靠拢。并多次抽调专人,深入各基层进行宣讲,先后组织“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报告会、十七大报告巡回宣讲、座谈会等20多场(次),有322人次参加了学习培训。同时还组织开展读书活动,先后为新的社会阶层分发十七大报告辅导资料、“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资料等300多份。通过宣讲和集中组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他们对党的认识,激发了他们的入党热情。今年,盐津县私营企业主中已有入党申请人11名,入党积极分子9名。

三、突出重点,严格程序,认真把好发展对象考核审查关

1、坚持宽严适度,着重抓好政治审查和财产状况调查工作。由于私营企业主掌握一定的生产资料和拥有一定数量的员工,盐津县把考察的重点内容和范围延伸扩大到财产来源及支配使用情况、生产经营活动中遵纪守法情况、回报社会等方面。制定下发了《关于在新的社会阶层人员中发展党员政治审查和财产状况调查的意见》,对于条件基本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政治审查,重点审查其个人历史、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的表现。针对私营企业主入党积极分子实际,认真调查判断其财产来源、支配、使用情况和所做贡献,然后全面考察和认定他们的综合情况。

2、规范程序,确保发展对象的先进性。结合盐津县实际,印发了《在新的社会阶层人员中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等文件,明确规定对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政审合格的,在听取党支部、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列为发展对象。在确定发展对象时,坚持“六个不确定”,即坚持不具备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的不确定,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不够一年的不确定,没有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不确定,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不确定,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不确定,企业规模较小的不确定,从而保证了确定的发展对象是私营企业主中的先进分子。

3、讲求工作方法,增强工作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在对发展对象考察过程中,建立了由县直工委办公室牵头,劳动、工商、税务等部门参与的联合调查组,对入党积极分子守法经营、依法纳税、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群众威信等情况逐一调查核实,并出具证明,保证了考察材料的全面、真实、准确。整个调查过程中注意方法简便易行,既不回避问题,又不小题大做,有效防止了审查和调查工作陷入粗枝大叶和纠缠细枝末节两个误区,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四、坚持标准,规范运行,充分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

1、健全制度,提高工作的科学性。盐津县在私营企业主发展党员工作中,先后建立了公示制度、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制度、逐级把关审批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在工作中严格按制度办事,不但提高了工作透明度,而且使这项工作更具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私营企业发展第6篇

这是一个非常重大的理论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必须有新认识。?

传统的认识是:只有消灭了私有制,建立起一统天下的公有制,才算建立起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才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因为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特性,并且我们就是按照这样的观点来行动的。

但是,这样的观点未必正确,未必经得起实践的检验。正如于光远先生曾经说过的那样:社会主义者确有消灭私有制的愿望,却没有把私有制彻底消灭干净的事实。之后他又鲜明地说:“社会主义社会应是公有私有并存的社会。”还说:“马恩从来不说公有财产是社会主义的本质。”①

我很赞成于光远先生的这一论点,只是我同他的论述不完全一样。我的论述是社会主义社会还不能消灭私有制。为什么不能消灭呢?因为消灭了私有制,就不能实现“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所以原来的认识必须修正。?

事实上我们党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也在不断修正。党的十五大报告讲:“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当然包括多种形式的公有制,也包括多种形式的私有制,更包括公有私有相结合的混合所有制。没有私有制就谈不上是多种所有制。这当然是对传统观念的一个重大的突破,甚至可以说是对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一个大的发展。

然而十五大报告讲的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初级阶段再怎么长,也总归是一个暂短的过程,一百年不行,两三百年总行了吧!那么,初级阶段结束后怎样呢?我的看法是:整个社会主义都应当是公有私有共同发展。不能设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结束以后,一下子就要变成公有制的一统天下。

为什么整个社会主义都应当是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呢?一个基本的根据是,整个社会主义社会都应当实行市场经济体制。至今我们还看不到可以用别的什么体制代替市场经济体制。以往我们采用和试行过的计划经济,因为它彻底失败了,才改行市场经济的。而体制上的市场经济概念,理论上即商品经济概念。由于商品经济本质上是交换经济,是不同的所有者交换产品、交换劳动的经济,因而它的微观基础必然是和必须是不同利益主体的所有者。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市场经济必须以多元化的产权主体为基础,市场经济只能实行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制度,二者要相互适应才行。单一的公有制是排斥商品交换的,它也排斥竞争,并且难以促进经济发展。只有实行包括私有制在内的多种所有制的共同发展,才能促进专业化和协作化的发展,促进不同主体间各种各样的交换,促进竞争,促进发展。?这当然不是说私有制与市场经济永存。就具体的所有制形式与市场经济体制本身来说,它们都是历史的,它们既有生就有死,都不会是万岁,并且都是在发展和变化着的。它们都有一个由低到高的发展过程。我们说社会主义是公有私有并存,并不是说其具体形式不再变化和发展,而只是说现在还看不到也不清楚将来用什么别的形式可以代替它们。反正不能再回过头来搞以往那种计划经济体制和公有制一统天下了。如果有人还要那么搞,必然发生历史的大倒退。可能吗?绝对不会。

如果整个社会主义社会都应是公有与私有并存,那必然发生另外一个问题:社会主义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究竟有什么区别呢?因为资本主义也是既有私有制也有公有制,它并不是全部为资本主义私有制。我现在形成的观点是:从人类社会产生以来

的历史来看,除了原始公社这个人类社会初期的历史时期以外,迄今为止,所有社会都是多种所有制并存。不仅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是公有与私有并存,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也不是单一的私有制。资本主义社会也有国有制、合作社所有制以及股份制等混合所有制。我们观察和判断一个社会的所有制特征,不仅要看到它们是不是多种所有制并存,更重要是看作为主体和主导的是什么所有制。根据这个分析方法,可以认为资本主义社会作为主体和主导的是资本主义私有制,我国社会主义社会是公有制为主体、社会主义国有制为主导,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样不就区别开来了吗?

(二)对五十年代的对资改造完全可以重新认识

如果前一个问题谈论的是未来,那么本问题要论证的则是过去。它们都与现实中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特别是与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有着一种内在的、逻辑的关系。我坚决反对这样一种观点:五十年代消灭私有制经济是对的,现在允许并鼓励私营经济存在和发展也是对的。这纯属风派观点,而不是一种严谨的学术观点。但仅仅这样论述是不够的。

对于五十年代中期的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当时的评价是高度赞扬的,这毫不奇怪。到了八十年代初,由于事情过去二十多年了,已经有新的实践了,一些问题看得更清楚了,评价自然就稍稍客观了。在中央有关历史问题的《决议》中,当然还是充分肯定,但也指出了缺点和偏差,如对原工商业者的使用、处理不适当,以及整个运动过急、过快,形式也过于单一,等等。在当时来说已经不错了,能成为集体的观点为许多人接受也是一种前进。但时至今日,这个评价行不行、够不够呢?

由于在这之后又有了二十来年改革开放的实践,特别是经过思想解放、实事求是的教育和启发,我觉得我们完全可以把许多事情联系在一起,重新认识。这样,我形成的新看法是:五十年代的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绝不仅仅是搞的早了、急了、快了,对原工商业者安排不适当,等等,而是根本就不应当那么搞。不搞反而更好。我的理由如下:

1.不搞对资改造,中国同样可以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因为当时公有经济发展很快,国有制在改造前已经占据了主体和领导地位。根据国家统计局资料,在改造前的1952年,在全部工业产值中,国有工业的比重已经占到了52.8%;在全部工业固定资产中,国有工业的比重占到了80.8%。一些重

要的生产资料,例如:冶金、机械、金融、铁路,以及一些大的矿山、工厂,几乎全部为国家所有,私营经济主要分布在棉纺工业、轻工业、食品工业等。这样,不采取消灭私有制的政策,而采取共同发展的政策,公有经济的比重也能占到绝对优势。

?2.当时进行改造的理论依据是:“个体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已经严重地阻碍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同社会主义经济比较起来,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已经不是一种先进的经济成分,而是一种落后的经济成分了,并且是同社会主义经济对立的。”“必须用新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来代替它。”改造时期的主要矛盾是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等等。这些理论观点和判断并不符合实际情况,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直到现在还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那个时候就落后了吗?可以认为,这些说词、论点,全部是为了要进行改造而制造出来的。即使拿到现在来说,也未必正确。大家知道,当时刘少奇同志就不是这种观点。例如他说“剥削有功”,对资本主义“不要限制”,“让资本家存在和发展几十年”等等。现在看来,他的观点更正确。如果按照少奇同志的观点,也许就不会进行一场对资改造运动。

3.如果不进行那场急风暴雨式的对资改造,中国经济的发展肯定比现在要好得多,我们也用不着再进行调整政策,重新允许并鼓励个体、私营经济的存在和发展,延续下来岂不更好!要知道,采取群众运动的办法变革生产关系,是大伤元气的。且不说资本家是“白天敲锣打鼓,晚上痛哭流涕”,即使是安排了他们的工作,也很难把他们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一个明显的事实是,当时中国同世界上一些国家和地区在生产技术、经济发展水平上的差距,并没有现在这样大。而我们却在一段时间内只搞这种变革生产关系的斗争,而不集中力量向自然开战,这样才把时间耽误,差距扩大。所以我觉得对于五十年代的对资改造,完全可以采取否定的态度,重新认识。有些事情是时间越远越能看得清楚。我们要把必然性和事情的对否区别开来。在当时的国际、国内政治背景下,在当时那种指导思想下,中国必然要进行那样一场对资改造运动。但必然性不等于正确性,是否正确,则是要用马克思主义的生产力标准来判断。如果我们用生产力标准来判断,而不是用唯心主义的“一大二公”标准来判断,我觉得完全可以说搞错了。

4.从中国经济发展的总体状况来看,不论是五十年代,还是现在,中国不是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多了,

而是发展还很不够。正如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版序言中所说的德国等西欧大陆那样,“不仅苦于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而且苦于资本主义生产的不发展。”中国更应当是处于资本主义还极不发展的时期。如果这个判断是正确的话,那时历史提出的任务应当是把封建主义消灭干净,以促进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而不是象我们所做的那样,在封建主义的东西没有消灭干净,资本主义所允许的生产力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的情况下,就采取过急行动,而要个体经济、资本主义绝种。正因为这个总的判断的失误,所以当时我们所采取的行动,究竟是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还是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就值得重新思考了。正因为私有制经济在不该被消灭的时候被人为地消灭了,所以当它被消灭后又不断地再冒出来,就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重新允许和鼓励个体、私营经济的存在和发展,既可以看成是对那时错误行动的纠正,也可以看成是对资本主义经济还要继续发展的必然性的补课。

5.资本主义经济本身就是商品经济,并且是比小商品经济更高的现代商品经济。而当时中国的资本主义经济,主要分布在沿海地区,内地并不很多,广大农村基本上还是自然经济和半自然经济。在这个情况下实行对资改造,消灭资本主义经济,实际上就是阻断商品经济的发展,用排斥商品经济的公有制经济取而代之。从这个具体目标看,确实是做到了,并且比其它社会主义国家做得还好,没有引起大的震动。但是,否定商品经济,实行计划经济的效果怎样呢?不能否认,国家集中使用人力、物力、财力,也取得一些成就,例如卫星上天,原子弹爆炸等等,但是,一统天下的公有制由于抑制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却搞得市场上物资匮乏,连人民一些基本的生活需要都满足不了,而不得不靠发票证来维持供应,城镇居民理发、洗澡、做衣服都得排队,这是符合实际的基本判断吗?且不说三大改造完成以后,不久就出现三年困难,全国饿死两三千万人。这局面,不能说与消灭资本主义、否定商品经济没有一点关系吧!

我的这些观点,当然带有“事后诸葛亮”性质,但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只能如此。

(三)资本主义

私有制直到现在仍能促进生产力发展

这也是一个新的判断,与以前我们老说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已经严重地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要用社会主义公有制代替它”,完全不同。但我不是否定这种生产关系内部仍然存在种种矛盾,更不否认这种所有制的历史性质。我只是说,这种生产关系直到现在仍然能够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仍然具有活力,仍然有众多的人愿意投资,采取这种形式,仍然是新的生产力的增长点。全世界都是如此。去年,我在某一刊物上看到一位在美国读博士学位的留学生―胡学华写给朱?基总理的信中说:“美国几乎没有国有企业,却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可见国企多少和国家强大与否没有关系。一个万能的无所不包的政府必然是一个低效率的政府。”因此他建议政府加快国有经济从竞争性领域退出的速度,让民营经济去占领,等等。这位留学生的言外之意是:美国经济发达、科学技术先进,完全是靠资本主义私有制搞上去的。资本主义私有制直到现在还是效率很高的所有制形式。

最近我们还看到日本《经济学人》发表的题为《21世纪型资本主义》的文章讲,18世纪后半期资本主义开始以自律性的运动,在历史上展现了自己巨大身影。19世纪它经历了成长、成熟和衰退的阶段。20世纪是力图克服古典资本主义的脆弱性,发展的社会经济体系占统治地位的阶段。21世纪则是“新资本主义”显露头角的时期。在这个时期,无论是市场要素,还是技术要素,还是企业要素,都出现了决定性变化。这篇文章的作者为立教大学教授斋藤精一郎。他的这个观点是否正确,可以研究。但它至少说明了这样一点:资本主义私有制也在调整、变化。如果说马克思、恩格斯在一百多年前所看到的资本主义私有制已经出现了严重阻碍和束缚生产力发展的尖锐矛盾的情况的话,那么,似乎可以说,经过不断的调整,它反而出现了还能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现实。我的看法,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当事人,由于他们大多数是知识分子,有一定的知识,因而也能在一定的范围内和一定的程度上,自觉调整生产关系,探索私有制的实现形式。经过调整后,尽管它还是资本主义,但同一百多年前那种野蛮的、残酷剥削工人的少年时期、不成熟时期的资本主义,已经大不一样了。这里可以指出这样三点变化:

一是由于工人群众长期不断的斗争,资本主义国家的立法调整,资本主义制度下劳资矛盾是不是可以说缓和了呢?例如实行八小时工作制,

缩短了劳动时间,建立和发展社会保障制度,实行最低工资制、科学管理,以及推行员工持股制等,工人的工作状况、收入水平可以说是大为改善了;

二是三十年代大危机以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开始奉行凯恩斯主义,加大了政府对宏观经济的调节、控制和干预,加大财政支出,放宽信贷等以刺激投资和消费,使经济危机这个资本主义痼疾得到一定的缓解,加上“联合的资本家”更加对科学技术的重视,使科学技术得到极大的提高和应用,并使资本家不再重视对绝对剩余价值的占有,而主要是占有工人的相对剩余价值;

三是在企业制度方面,由私人独资、合伙为主,逐渐过渡到股份制的公司制为主,使资本主义下的私人占有同生产的社会化之间的矛盾得到了相对的缓和。现代的公司制,按我的看法,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私人所有,而是在私人所有基础上的混合所有,它已经是一定程度上的社会所有。

不知可不可以说,现代资本主义还属于资本主义的壮年时期、成熟时期,它以前的病治好了,它的毛病也改了许多。因而它还能够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还没有走到很快就要死亡的暮年。

中国现实中的个体、私营经济等私有制经济,严格说它们都是新生的,重新出现的。在发展阶段上它们还处于原始阶段,初期积累资本时期,正在成长的年龄段,还很不成熟。原始阶段那些易发的毛病,例如欺行霸市,假冒伪劣,残酷剥削工人,偷税漏税,稍微有点钱就摆阔气,胡花乱用等,都有。但是它活力强,适应市场,机制灵活,是我国新的经济增长点,活力源,这是不能否认的。经过一段的积累和发展以后,只要加强宏观管理和治理,它们原先那些毛病大都是可以克服的。它们也要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提高自己的素质。它们也会调整和改善自己的生产关系,提高企业组织水平。这些年来,我国原来私营企业的三种组织形式―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中,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比重大大提高,就是有力的证明。象温州等地,开始时的假冒伪劣已得到扼制,产品和服务质量大为提高,并且创出许多名牌产品。说中国私有制经济能够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我认为是有大量的事实作为根据的,是用不着怀疑的。世界如此,中国更是如此。

(四)如何正确理解马恩所说的“消灭私有制”

这个问题同上面的问题直接关联。也是当前极“左”派反对发展私有制经济的一个核心的理由。马克

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确实是这样讲的:“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因此,极“左”派引用这句话来反对中国搞私有化是对的,但他们用来反对发展私有制经济则是错的。为什么?这就涉及到如何正确理解马克思、恩格斯的“消灭私有制”了。对这个问题,我想讲两点看法。

1.马恩讲的“消灭私有制”是从根本上讲的,并且是在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弊端充分暴露,当时已经看出它严重地阻碍生产力发展的情况下讲的。其出发点是生产关系要适合生产力的发展。这从《共产党宣言》中曾经热情歌颂“资本主义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所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可以看得清清楚楚。也可以从他们对奴隶主所有制代替原始公社所有制,曾经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而加以肯定中得到证明。就是说,他们是彻底的唯物主义者,生产力论者,一切以生产力作为判断标准。当他们看到资本主义私有制矛盾重重,严重地阻碍生产力发展时,才说这句话的。他们当时并没有看到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经过不断调整,一些弊病得到了治疗,仍然能够促进生产力发展的这样一些现实情况。?2.马恩在讲“消灭私有制”的时候,还讲过许多必备的条件。特别是马克思讲的:“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②以及恩格斯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中讲的:“自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历史上出现以来,由社会占有全部生产资料,常常作为未来的理想隐隐约约地浮现在个别人物和整个的派别的脑海中。但是,这种占有只有在实现它的实际条件已经具备的时候才能成为可能,才能成为历史的必然性。”因此,即使根据他们的论述,当资本主义私有制还是生产力的增长点、经济的活力源的时候,难道不应当允许和鼓励它们继续存在和发展吗?

这并不是说马恩讲的“消灭私有制”错了,而是说要结合实际情况加以正确理解,灵活运用。我们要坚持马克思主义,也要发展马克思主义。现在我们党的允许和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是完全正确的。

这里还想提出一个看法,随着生产力的发展,随着人们对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不断调整和改革,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条件下,通过相互学习、渗透、趋同化,也

许将来用不着来一个消灭和剥夺的运动,就会自然地改变和演变为社会所有制,或其它更能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更高的所有制形式。股份制的出现和不断发展,员工持股制的推行,混合所有制的现代化,我觉得似乎可以说,我们已经看到一点这种端倪了。这当然是一个很长很长的历史过程,现在谁也说不准确。消灭私有制是必然的,但采取的形式、步骤、方法,有可能会同以往的设想不一样。

(五)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公有、私有经济是优势互补关系

这是我们与传统观点不同的一个重要观点。五十年代对资改造时的一个理由,是说资本主义私有制与社会主义公有制是尖锐对立的,不消灭私有制,公有制就得不到发展,即二者是你死我活的关系。也与现在的极“左”派观点不同。极“左”派是说,私营经济发展快了、多了,会引起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变化,使社会主义中国发生质变。我们说公有经济与私有经济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是优势互补的关系,协作、合作的关系,当然也是竞争的关系。

过去我们对竞争的看法是非常片面的,总以为竞争就是无政府状态,竞争就是大鱼吃小鱼,把许多坏的东西都加在竞争的头上,资本主义头上。其实,竞争是发展和进步的动力。在市场经济下,竞争,特别是无限制的竞争,才能产生最佳的资源配置,实现最低的价格,出现最好的质量,才能使优胜劣汰机制充分地发挥作用。有竞争才能促进相互学习,促进技术进步,促进人们向上、向前,促进生气勃勃。说得具体一点,这些年来我国彩电行业的发展,就是依赖了无限制的竞争。微波炉的技术进步,也是依赖竞争。私营经济是不怕竞争的,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也要依赖竞争。只有垄断才会产生保守、停滞。现在美国法院对微软的判决也说明这点,其精神实质很值得我们思考。这里我还想进一步指出,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私有制经济同公有制一起,也是在建设社会主义。它们生产产品,提供服务,也是在满足人民的需要,社会的需要。它们发展壮大了,对国家提供的税收会更多。他们也是在为社会创造财富。邓小平同志讲,要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然后带动大家富,共同富。根据我最近几年的考察,哪个地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多了,快了,哪个地方经济发展也快,人民生活改善也快。所以我一再宣传这样的观点:发展民、私营经济是改变地方面貌、增强地方实力的重要途径,也是藏富于民的必然选择。增强我们国家的经济实力,既要依靠公有制的发展,也要依靠私有制

经济的发展。私有制经济是完全依赖市场生存的。将来我国进入世贸组织以后,国际资本会更多地进来,我们也要走出去。我国民营企业、私营企业会成为我国外贸进出口生力军。

现在我国国有经济正处在深化企业改革,按照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精神调整宏观结构的过程之中,国有制的职能要重新界定。调整结构的实质意味着国有企业要从一些竞争性领域退出来,而必然是国退民进。在这个过程中,必然要发生企业的并购、破产和财产关系的重新组合,也必然要让一部分富余职工下岗。客观形势要求我们把国有企业改革同发展民私营经济结合起来,个体、私营经济应成为下岗职工再就业的主渠道。在改革开放的实践中,必然会出现相互控股、参股、租赁、承包、委托经营等,更加紧密的合作。不久前我在北京参加一个“国企、民企合作与发展研讨会”,介绍的一个典型就是河南省平顶山国有高压电器厂与私营企业实行联合,组成企业集团公司,促进了生产。这些难道不也是优势互补、协作互助吗?

党中央提出西部大开发以后,我看西部的开发也要走一条新路,既要依靠国家的投资,更要依靠民间的投资,发展多种形式的非公有制,以及公有、私有、国家、地方,海外、内部共同投资的混合所有制,依靠市场机制来动员社会上的人力、物力、财力,才能收到更好的效果。所以,我们一定要在观念上抛弃公有、私有相互对立的旧观念,树立公有、私有优势互补,协作、合作、共同发展的新观念。

(六)业主的经营管理是创造价值的复杂劳动、熟练劳动

这里所说的私营企业主(家),包括两种身份的人:出资者,即所有者,在现实的企业治理结构中,主要指的是董事和董事长,包括股票持有者;另一部分为私营企业的厂长、经理。前者我们过去在教科书中称为资本家,后者称为资方人,经营者。实际上二者不完全一样:前者是雇主,后者是高级打工者。只是在我国现实中,由于绝大多数企业没有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所以两种身份又往往是合一的。只是从长远的观点看,两权应当分离,才能过渡为现代企业制度。这一点,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讲得清清楚楚。他甚至说:随着信用制度的发展,“资本主义生产本身已经使那种完全同资本所有权分离的指挥劳动比比皆是。”“管理劳动作为一种职能越来越同自有资本或借入资本的所有权相分离。”③因此,他们的收入是不一样的。如果出资者是

业主自己,他又从事经营管理,那么他就是二重身份,他获得工资,是熟练劳动的报酬,经营管理的回报;而他获得的利润,则是剩余价值。如果他仅仅是经营者,那么,他则获得管理和监督劳动工资。董事、监事的报酬,来源于剩余价值的分割。这是私营经济中最基本的经济关系,在研究其性质时应当有所区别。但这些都已经是常识了。我在这里所以要讲这些,无非是要强调,私营企业主(家)的劳动,是比一般工人的劳动能创造更多价值的复杂劳动,熟练劳动。而过去,我们对这一点是很不重视的,一说是资本家,往往把这个称谓同剥削者等同起来。这是不对的。

资本家有没有剥削呢?只要有雇佣劳动关系,就存在剥削。因为工人只获得劳动报酬―工资。工资是可变资本,工资以外的剩余部分,则为资本的所有者获得,属于剩余价值。

但是,剩余价值部分并不全是剥削所得。如果我们承认私营企业主(家)的劳动是复杂劳动、熟练劳动的话,那么,必须承认,剩余价值部分中,有相当的部分是业主自己创造的。特别是在知识经济或新经济下,在科技含量高的民私营企业,业主的收入中绝大部分是他们自己的复杂劳动所得。因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我认为管理是第二生产力。它们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应当给以高度的重视和评价。

在我国现实中,我还没有看到和听到有专靠剪息票过活的那种资本家。所有的资本所有者都是从事复杂劳动的业主。他们的素质未必都很高,但他们差不多都是兢兢业业,没日没夜地工作,全身心地投入,也没有星期天、休息日,想各种办法把企业搞好。有一些甚至是懂技术、会经营管理的专家学者。他们创造的价值更多更大。他们的收入中,除了工资以外,利润分红虽是按资分配,但其中也有他们自己创造的价值。

私营企业发展第7篇

关键词:私营企业;欠发达地区;区域经济增长

中图分类号:F279.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7685(2013)05-0073-04

自1978年实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企业发展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每一阶段都显示出制度环境的变革和相应政策的演进。我国第一代企业家出现在20世纪80年代。第一代企业家的努力使我国的轻工业在1979~1984年间实现了飞速发展。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民营企业发展进入了第二个阶段。这一阶段民营企业以乡镇企业组织模式为主要特征,“个体户”这种组织模式开始出现,并在民营企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民营企业发展的第三个阶段以私营企业的快速发展为主线。在2004年宪法修正以及私营企业暂行规定出台以后,我国私营企业的界定及其法律地位得到了确认。随着邓小平南巡讲话之后一系列改革制度的出台,我国民营企业从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进入了发展的新阶段。

企业及其生产活动能够为经济发展带来的就业、知识溢出效应、技术进步及改善竞争环境,因此,对于欠发达地区地方政府而言,实施有效的、有针对性的企业政策是健全地区市场运行机制、建立良好的竞争秩序、乃至推动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由于国有企业的特殊性质,国有经济占区域经济的比重往往与地区专业化、行政垄断等直接相关,并对区域经济发展造成路径依赖甚至不确定影响。因此,本文将视角集中于民营企业中的最重要组成部分——私营企业,探讨欠发达地区如何制定和实施私营企业政策,以提高地方市场活力、推动地方经济快速发展。

一、私营企业发展的区域差异较大

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也是非公有制经济蓬勃发展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私营企业无论从数量和产值还是从就业贡献率上,都始终呈现持续增长的态势,私营企业对国民经济、区域经济发展的作用日益明显。事实上,众多文献研究表明,以私营企业数量为主要指标描述的私营经济发展状况与区域经济发展之间存在着稳定的正相关关系。如,徐曼等(2009)在对企业家人力资本与区域经济增长差异的研究中,运用省域私营企业数量的面板数据进行检验得出结论:一个地区如果拥有大量优秀的企业家,将推动地区经济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加快地区经济的发展。

造成省域之间私营企业发展水平差异的原因主要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区域间地理区位、资源禀赋、基础设施等因素形成的“硬环境”差异。地理区位的天然差异使得沿海地区在交通运输、对外贸易等方面与内陆地区相比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对于资源禀赋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学术界存在两种完全不同的解释,但无论是资源保佑还是资源诅咒,不可否认的是,一些地区利用其独特的自然资源优势,会形成该地区发展的独特路径,从而影响该地区私营企业的规模及发展状况。在基础设施方面,基础设施水平较好的地区意味着具有更便利的交通、通信条件,能够为投资者节约来自地区内和区域间的交易成本。这种成本优势是促进私营企业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二是区域间存在制度等因素形成的经营“软环境”差异。一个企业要想立足、发展并创造更多的财富,仅仅具备进入市场的条件和基础设施支持是不够的,还需要区域具备良好的有利于经营的制度环境。而这种经营环境意味着政府制定的政策和提供的服务应当是适当且有效率的,包括简化新企业开展活动的审批程序、对产权进行充分保护、扩张企业融资渠道等诸多方面。此外,透明有效的法律体制、行政体制和税收体系也是政府创造更轻松、更有成效的经营环境所需要具备的条件。世界银行的《2008年中国营商环境报告》将中小企业的经营环境差异归结为四项指标:开展新企业活动的难易程度、产权登记制度的水平、企业获得融资的可能性以及合同执行的情况。林汉川等将企业的经营环境与政府服务作为中小企业发展中的重要影响因素,并将经营环境具体划分为法制环境、资金环境、市场环境、信用环境和社会环境。

由此可见,对于欠发达地区而言,以私营企业为主导的民营经济是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活力源泉。欠发达地区地方政府应当制定能够充分激励私营企业家开展企业活动、为私营企业经营活动提供便利经营环境的政策措施,通过私营企业发展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机制,实现推动区域经济增长的最终目的。

二、欠发达地区私营企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经济开放程度过低使得欠发达地区私营企业无法利用FDI的知识溢出效应来提升自身技术水平

私营企业由于规模较小,自身的研发能力普遍较弱,所以技术的外部引进是其提升技术水平的重要途径。外商直接投资(FDI)是学者们公认的能够带来知识溢出效应,并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在我国经济转型过程中,针对区域经济政策的研究主要集中于选择性的对外开放政策。这些研究成果大多认为,外商直接投资对区域经济增长会产生重要影响。以工业组织理论为视角的研究也表明,外商直接投资对于区域商品和要素市场竞争秩序的完善,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更重要的是,FDI是技术转移的有效渠道,FDI可以通过技术外溢效应使东道国的技术水平、组织效率不断提高,从而提高国民经济的综合要素生产率。然而,一方面,受制于地理区位、基础设施、资源禀赋等“硬环境”的约束,欠发达地区在对外贸易和吸引外商投资方面并不具有优势。但另一方面,欠发达地区普遍未能通过有效的制度供给,营造适宜外商投资的包括法律、政策等在内的优良的“软环境”,从而导致欠发达地区无法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知识溢出及产业集聚效应,实现区域私营企业及整体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税收待遇上的差别待遇抑制了欠发达地区私营企业的发展

我国1994年开始的财政分权改革被认为是我国转型时期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变革。财政分权意味着地方政府能够在利润或税收收入构成的边际收入中分配到可观的部分。大多数针对财政分权的研究表明,财政分权制促进了地方政府间的竞争,进而推动了经济的快速发展。然而,财政分权制带来的地方政府间的竞争集中地体现为税收竞争。同时,作为选择性的对外开放政策主要内容的地方税收优惠政策,也成为吸引FDI的主要杠杆。在欠发达地区,各种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尽管客观上起到了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效果,但盲目的地方政府竞争所形成的内外资企业“双轨制”的税制却广受诟病。2006年我国企业所得税法改革后,这种“双轨制”的企业所得税制度虽然有一定程度的扭转,但是这种差别待遇仍然存在。此外,欠发达地区的私营企业相对国有企业,同样在税收问题上面临差别待遇问题,而这种差别尤其体现在税费的各种收费中。

(三)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够,抑制了欠发达地区私营企业的自主技术创新

私营企业谋求规模化发展的最佳选择并不是密集型的劳动力投入,而是技术创新。从长远来看,技术及其创新能力相比传统要素,能够给企业带来更高的收益。而知识产权制度是人类技术进步、智力成果保护的重要保障,也是目前我国在经济发展阶段中尤为突出的问题。对知识产品的保护程度及实施机制直接关系到新技术、新发明的研发激励问题,从而影响着企业的研发决策和研发规模。目前,在我国知识产权立法体系基本完善的情况下,知识产权保护的实践并不顺畅。一方面,国有企业凭借自身的研发能力和资金实力,仍然掌握着大多数的知识产权,给私营企业的技术引进设置了障碍。当私营企业获得技术专利时,国有企业也会通过一些途径而“强势”占有,从而影响私营企业的长远发展。另一方面,当出现知识产权侵权事件时,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之间也会存在差别待遇。尤其欠发达地区经济往往受当地国有企业影响很大,所以知识产权的保护实践更容易倾向于维护国有企业的利益。因此,知识产权保护不力抑制了欠发达地区私营企业的自主技术创新。

(四)欠发达地区教育资源分配与私营企业发展脱钩,使私营企业面临人才困境

教育资源的充裕程度决定了人力资本的数量与质量,也是私营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源泉。欠发达地区的教育资源容易受到就业的引导,而更倾向于地区内国有企业的岗位需求。对于欠发达地区而言,地区经济往往与国有企业深度融合,从而影响当地教育资源长时期围绕国有企业的需要而进行配置,并形成相对稳定的教育结构。然而,这种稳定的教育结构并不适应私营企业的发展。因为私营企业往往较为灵活,能够抓住市场的新兴行业。此外,大量私营企业的发展会带来市场竞争环境的改善,从而要求人力资源向高端化、多元化方向发展。可即使各类学校能够适时设立新的专业,但由于其自身吸引教学人才和人才培养能力的不足,也必然导致其新型人才供给不足,从而影响欠发达地区私营企业的发展。

三、推动欠发达地区私营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哈特(Hart,2003)认为,企业政策是一个内涵广泛的概念,从不同的政府层次来讲,既包括地方政策也包括国家政策;从经济活动的类型来讲,既包括低技术经济活动,也包括高科技经济活动;从内容来讲,包括从各种管制政策到各种扶植政策等更为广泛的内容。由于私营企业发展对于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在国家整体区域经济政策的框架下,欠发达地区地方政府应积极制定促进私营企业发展的有利政策,从而刺发区域经济活力,推动区域经济持续发展。

(一)营造有利于吸引外资、发展私营企业的“软环境”

欠发达地区应为私营企业提供更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利用自身优势,尽可能吸引外部投资。外商投资企业带来的知识溢出效应会客观上激励本地区的技术研发活动,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由于欠发达地区往往欠缺地理区位、资源禀赋等“硬环境”,因此,欠发达地区应当在紧抓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通过制定政策与制度建设,为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和私营企业发展营造适宜的“软环境”。这些政策和制度主要包括:一是有利的融资政策。欠发达地区应将创造宽松的融资环境作为企业政策的核心,开辟更多的融资渠道,包括对企业投资及发展活动进行补贴。二是更加简洁透明的工商行政制度。工商行政机关在企业注册登记以及企业成立后的各种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方面均对企业产生重大影响,而更简洁的注册程序、更透明的行政执法制度将为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的经营环境。三是信息服务政策。欠发达地区地方政府应组织各种咨询、培训机构,以提升对外资企业、私营企业的信息服务能力。

(二)制定并落实针对私营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针对私营企业,欠发达地区应实施合理的税收优惠政策,并保证政策的落实。经历了我国转型初期较为盲目的、有选择的企业税收双轨制之后,特别是2008年正式施行修改后的《企业所得税法》之后,区域之间、内外资企业之间的实际税收负担在逐渐拉近,因此,现阶段我国企业所得税对于各地区私营企业发展的成本效应要小于产业集群效应。但对于欠发达地区而言,为了激励私营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壮大,仍应针对私营企业制定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兼顾内外资企业、国有和私营企业的公平问题,并努力提高区域生产集聚或地区专业化程度。尽管国家以及地方政府都已意识到包括私营企业在内的民营企业的发展困境,并且制定了相应的优惠政策,但现实中尤其在欠发达地区,这些针对私营企业的优惠政策很难落实。而一些国有企业却基于其与地方政府的经济联系,享受着这些优惠政策。因此,对于欠发达地区而言,除了制定针对私营企业的优惠政策外,还要建立—套系统的政策监督机制,从而保证政策的落实,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三)着力提升私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欠发达地区应着力制定鼓励私营企业技术创新、保护私营企业知识产权的相关政策。对于欠发达地区而言,其本身能够投入的生产要素有限,因此,更需要通过私营企业积极、灵活的知识产权创新,来实现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增长。欠发达地区私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策略主要包括:一是对私营企业知识产权提供更完善的保护措施。在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框架下,逐步完善欠发达地区的具体实施细则,并具体落实相关权利,防止国有企业利用其优势侵犯私营企业知识产权。二是制定针对私营企业的知识产权创新扶持政策。如,对研发自主知识产权的私营企业提供专项财政补贴,对技术型私营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