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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文研究论文(合集7篇)

时间:2023-05-17 16:11:34
外文研究论文

外文研究论文第1篇

现在翻开台湾关于华裔美国文学作品能够清楚地看到其在研究华裔美国文学上呈现出一种过分依赖美国批评动向的路线,过多地采用美国多元文化中的后殖民主义、女性主义、少数族裔文化等研究理论去研究华裔美国文学,偏离了华裔美国文化的独特价值和理论意义。这样不仅没有形成台湾独特的华裔美国文化的视角,也没能抓住华裔美国文化的核心和主流,无法彰显华裔美国文化的独特魅力。产生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与学者本身的求学经历有关,台湾研究华裔美国文学的学者大部分都曾有美国留学经历,或者在美国完成华裔美国文化的硕士、博士论文,深受美国文化的影响,他们对美国国内的批评动向非常敏感,联系紧密。尽管如此,台湾对华裔美国文学的研究也取得了较高的成绩,对大陆研究美国华裔文学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台湾学者开创性研究华裔美国文学并取得的诸多成绩和创建的基础框架,为后学者研究华裔美国文学奠定了基础。

二、具有“文化中国”情节的大陆视角

大陆对华裔美国文学的研究较晚一些,主要在上世纪80年代开始有所了解,到90年代大陆所有关于华裔美国文学的论文一共不超过5篇。大陆最初对华裔美国文学的研究并不是纯粹自己的见解,或多或少地会受到美国本土多元文化和台湾学者对华裔美国文学理解的影响,这一阶段属于大陆研究华裔美国文学的探索阶段。经过十多年的努力,大陆对华裔美国文学研究逐渐开始发出自己的声音,为华裔美国文学多元化的发展注入新的思想。国内对华裔美国文学的研究并不像中国台湾境内的学者那样“步调统一”,在对华裔美国文学的思考研究方面,出现了两类不同文学背景的研究学者:一类是以中文文学为研究背景主要研究海外文学的中文系学者,另一类则是以英语文学为研究背景研究华裔美国文学的英语系学者。大陆对海外文学的研究开始阶段主要是对一些包括香港、澳门在内的小范围的海外华人的中文作品进行研究。随着对海外文学研究的不断深入,除了对港台地区的海外文学感兴趣外,逐渐向世界范围内所有华人文学研究扩展,包括东南亚文学、新加坡、北美、欧洲、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华人聚集比较密集的国家和地区。相较于以英语系学者为主要研究人员的中文系海外文学研究,研究成员队伍更加庞大,具有非常深厚的中国本土文学的文化内涵。他们在研究华裔美国文学的过程始终以“文化中国”的角度切入,分析、理解华裔美国文学,并且试图将海外华人文学与母语文学紧密联系起来。他们发表的多篇博士论文和文学著作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华裔美国文学的多元化研究。与中文系研究海外文学研究队伍不同,由英语系组成的研究华裔美国文学的研究队伍最初是以翻译华裔美国文学为主线,侧重于将中国文学与华裔美国文学进行对比。恰逢21世纪初,大陆对华裔美国文学的研究进入到了持续升温的时期,大陆境内各个大学、期刊纷纷设立华裔美国文学研究机构或者期刊专栏,关于华裔美国文学的论文和文学作品已增加到近两百篇。这样,华裔美国文学也渐渐进入到了国内大学英语语言学习的课程,为英语系培养了一批专门研究华裔美国文学的硕士、博士,并且取得了很大成绩。无论是中文系的海外文学研究还是英语系的华裔美国文学的研究,都是从华裔文学的属性入手,强调其与中国文化的渊源,分析中国文化对华裔美国文学的引导和向度。从近几年发表的有关华裔美国文学作品可以看出,其主题已不再仅仅以华裔美国文学为主要方向,一般都要与“中国文化”、“中国文学创作”、“外国文学与中国文学的交融与冲突”等角度一同展开。在大陆,虽然对华裔美国文学的研究还在持续升温,但都与国内本土文化的主流思想是一致的,那就是无论是美国还是其他地区,华人对自己故乡的思念和中华文化的深深烙印是不随时间和空间改变的。

三、美国多元文化下华裔美国文化的差异文化政治

人都是一样的,无论到了什么地方始终不变的是自己民族文化的深深影响和思想观念。美国自称是一个自由国家,也是一个移民大国,随着移民而来的是多元文化的相互碰撞、冲突、融合、创新,这就像一个文化熔炉维系着美国多元文化的发展。但是美国国土无论多么的开放、自由,美国社会各民族的特点、民族的文化价值思想和民族精神是无法完全融合、同化的。各民族都有自己的服饰、语言、思想和政治观念,他们对一些主流的美国政治观念并非完全能够接受,因而形成了美国多元文化下的差异文化政治。在一个多元化语境之下,美国文化试图通过同化的方式来消除民族的文化差异和不同的政治观念。如果美国完全丢弃族裔的文化特点,而以白人种族文化作为文化同化的方向,势必是一种文化霸权主义,所谓的文化多元主义只不过是一纸空谈。差异文化政治最主要的特点是思想上的多元化,避免单一性和同质性,新时期的差异文化政治要求文化的知识性、文化性和政治性。对华裔美国文学,贯穿整个文化脉络的是在中国文化中根深蒂固的儒家文化,对美国主流的文化来讲,华裔美国文学是少数族裔的文化传统。但是无论文化差异冲突和融合,华裔美国文化应该呈现出一种具有正面、正统中国儒家文化和独特的政治思想。在美国多元文化的大背景下,开创出具有独特地位、背景的自己族裔文化的文学成就,并能够形成影响美国文化,赢得自己生存空间的独树一帜的差异文化政治。

四、中国文化与华裔美国文化

外文研究论文第2篇

一、英国文化研究学派与受众研究新范式的兴起

英国文化研究学派兴起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英国,在新左派观点的影响下,他们从文化、权力、意识形态等角度切入来探讨各类社会现象,尤其是大众文化现象。传媒作为大众文化的主要载体,也成了文化研究的重要领域。文化研究产生的特定历史背景以及它在理论上所借鉴的各种学术资源都深深地影响了该学派的传媒研究,具体到受众研究来说,受众的主动性得到了重视,一种全新的受众研究范式开始兴起。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资本主义工业的发展促成了福利国家的建立,缓和了战前日益激化的阶级矛盾。同时,以通俗性、娱乐性为特征的美国文化凭借现代传媒技术在欧美社会中广泛流行,这使得社会文化日益趋同,有人认为工人阶级的生活条件及意识形态与中产阶级已经没有很大区别,一个经济繁荣、文化大同的时代开始降临。英国文化研究学派就是在这样一种社会背景下产生。其代表人物多是工人阶级出身,他们希望能够帮助工人阶级了解自己的真实状况,而不至于被文化政治营造出来的幻觉所欺骗。因此,他们试图通过对工人阶级内部文化的研究来证明工人阶级价值体系与社会结构并未随着福利国家的来临以及通俗文化的流行而消失。他们同时也肯定工人阶级在消费文化产品时的能动性,肯定他们会做出符合自己文化的选择,这一出发点是其后来强调受众主动性的源头。此外,该学派的受众研究也同样受益于文化研究一直青睐的符号学方法及葛兰西的文化霸权理论,其代表人物霍尔的《编码/解码》一文就显示了这多种因素的融合,它标志着该学派在受众研究领域的突破,与早期的媒介效果理论以及法兰克福学派的文化工业理论有着明显的区别。

首先,新的研究模式导入了符号学方法。对于媒介研究来说,符号学一个最让人兴奋的方面是那种可以运用于视觉形式——电影、电视、摄影与广告图片——的方法,这为研究现代意义生产提供了一个综合性的方案,而这种途径传统的语言学分支是无法提供的。[2]在霍尔的文章中,一条讯息不再被看成一个包裹或一个球可以由发送者抛给接受者。讯息现在是由节目制作者编码,再由受众来进行解码。这样一种观念就意味着发送的讯息和接收的讯息并不一定是同一的,不同的受众可能对节目有不同的解码。[3]于是,讯息的效果就不再是根据行为主义的刺激—反应模式发生,而是要依赖于受众的解读过程。由此,霍尔肯定了受众在传播过程中的地位,它们并不是效果研究所认为的那种原子化个体的集合。此外,根据符号学原理,任何讯息都是多义的,其所能生产的意义或诠释总是在一个以上,因此也就绝对无法化减至一个“最终的”或“真实的”意义。[4]这样,霍尔指出文本具有一定的开放性,讯息潜在的解读方式不止一个,并提出受众可以有三种解读立场:统治—霸权立场、协商立场与对抗立场。后两种立场的提出也使得文化研究敞开了受众主动性研究的大门。

其次,对于霍尔来说,该模式是对马克思主义本身广泛讨论的一部分,它标志着从主流意识形态观点的多元决定论转向了由葛兰西霸权模式所提出的更为复杂的观点。[5]在此之前的法兰克福学派所援引的马克思主义传统意识形态理论暗示,意识形态力量用适合统治阶级利益的方式构造主体几乎是无法抵御的。所以他们认为在以传媒为主要场所的文化工业的操纵下,压制性的意识形态直接注入到大众的意识之中,人们成为“文化傀儡”,是“一种改头换面的毒害人民的鸦片”的受害者。文化研究学派修正了法兰克福学派的文化工业理论,批判了他们的文化悲观主义,充分关注受众的诠释活动。这样从霍尔开始,文化研究学派开始摆脱阿尔都塞结构主义思想的影响,不再认为文本结构将主导受众讯息接收的结果。相反,他们吸收了葛兰西的霸权理论,认为意识形态与被统治者的社会经验之间存在着持续不断的矛盾,其交汇处就是一个意识形态进行斗争的场所。这样,文本不再是一个意义完全封闭的结构,受众也不再是盲目顺从主流生产体系的消极客体,而是不断进行抗争来给自身定位的积极主体。

在霍尔的三种解读模式提出之后,新范式的受众研究兴起并迅速扩展开来。20世纪80年代,莫利出版了《〈全国〉观众》与《家庭电视》,将霍尔的受众解读模式应用于经验性研究,而伊恩·昂、拉德威以及费斯克也分别对美国肥皂剧《达拉斯》的观众、浪漫小说的读者以及大众文化消费者进行了研究。

从这些新型受众研究我们可以看出,受众的主动性是其最基本的理论观点。我们上面提到的这几位代表人物所做的研究都试图反对单向片面的意识形态控制论,希望证明受众的接收活动存在着协商与反抗的创造性空间。尤其是费斯克,他不仅提出了“语意斗争”、“文化民主”等概念,认为受众是才是真正的意义生产者,进而他还借用巴特的观点——作品只有在被阅读时才成为文本——认为文本根本就是不确定存在的东西,主张“我们可以发展一种符号学民族志,在这里没有文本,没有观众,只有制造与流通意义和的过程。”[6]

除此之外,这种新范式还有一些其他特点,据此我们能够把它与强调受众主动性的另一种重要的传播学理论使用与满足理论区别开来。

首先,它从社会意义的角度来理解传播现象,认为受众接触媒介后参与了意义的建构;而使用与满足理论认为受众对媒介的使用是一种功能性选择的结果,是从功能的角度来理解传播现象。

其次,它认为解读是支配性意识形态与受众的替代性、反抗性意义之间的斗争,不是受众个人的随机活动,研究的目的在于了解传媒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权力博弈的真实情况。而使用与满足理论认为,是“受众使用媒介而非被媒介所使用。这种使用有助于产生一种个人身份的认同感,收集信息;此外还能满足休闲的需要并协助社会互动”。[7]这样,它高估了受众的主动性、讯息的开放性以及可供选择的媒体数量,并不认可一种支配性意识形态的存在。

再次,它借鉴了社会学,把个人看作社会结构的一部分,是包含了许多次团体与亚文化的复杂类型,这些因素以及解读活动的具体情境会影响人们的解码方式。而使用与满足理论从考察个人的心理需求出发,从心理层次来解释人们对媒介和讯息的使用。

新范式的受众研究在具体操作时又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进行:其一是将受众作为文本解读者的文本分析,其二是将受众置于日常生活语境之中的接受分析。

二、作为文本解读者的受众

在文化研究领域中,将受众作为文本解读者的文本分析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针对新闻时事类节目,分析受众透过哪些特定的话语来解读文本;二是针对大众文化产品,如肥皂剧等,分析受众如何从文本中获得或者是自行建构意义来抵制原有的社会体系。

1、受众对新闻文本之解读

对于新闻时事类节目,研究者们认定,从一开始它们就扮演了一个意识形态的角色,编码者事实上在一定程度上封闭了文本的意义,预设了一个处于优势的或主流的意义。而这种意义能否成功传播,取决于受众所持有的文化符码是否与节目的符码相一致。这样,受众到底持什么样的文化符码,这些符码又是如何形成的,就成为研究者努力想解开的谜团。

最初是霍尔受到社会学家法兰克·帕金的启发,将受众视为阶级的产物。帕金认为西方社会有着三个主要“意义体系”:主流、主控的价值体系,臣服的价值体系,激烈而急进的价值体系。[8]而不同社会阶级的成员,分别拥有不同的“意义体系”。霍尔将这一模式引入到传播领域,根据受众的阶级变项推导出对新闻文本的三种解码方式。在这种观点下,我们甚至可以推断,由于传媒往往是为主流意识形态服务的,这样处于统治地位的阶级一般对文本进行倾向式解读,而处于被统治地位的工人阶级往往会因为利益受损而进行反抗式解读。

随后,莫利对BBC的晚间新闻节目《全国》的观众进行研究,试图对霍尔模式进行经验性的验证并探讨还有哪些社会因素会影响受众的解读活动。在该研究中,莫利主要做了两件事。一是尽可能的考察各个不同层面的因素对解码的影响。这些因素包括了客观的社会人口学变项——年龄、性别、种族以及阶级;也包括“文化架构与认同”的程度,即个人所处的社会部门以及所从属的不同的亚文化,使得他对某些特定的语言和规则的熟悉程度不同,对某些话语把握的深浅程度也不同;还包括较难设计却十分明显的个人特质。二是他不再简单的将社会变项当作决定解码的因素,而是提出“话语”的说法,他认为“问题总是社会位置加上特定的话语(该词台湾多译成论述)位置,然后才会造成特殊的解读方式”。[9]话语是理解一个重要的社会经验区域的社会性的定位方式。[10]人们分别拥有着自身的话语,他们背后的结构性因素融合其中,告诉他们如何理解自己的社会经验。在观看节目时,人们是根据其话语来理解文本,意义的建构也因此而不同。

如果说霍尔从统治/协商/对抗模式来理解受众还略显粗糙,那么莫利则是从话语入手,对它进行了精细化的处理。不过,在这一过程中莫利也感到困惑,因为形成话语的社会因素过于繁多且不确定,要对它们进行统计分析无疑是相当困难的。于是在他之后的众多研究者不再执着于将受众作为多种话语的构建物,不再致力于深究受众话语的组成,而是开始关注受众作为主流意识形态下的游击队员从通俗文化中所获得的。

2、受众对通俗文化文本之解读

20世纪80年代以后,文化研究的主要参照系不再仅仅是马克思主义,也渐渐脱离阿尔都塞式及葛兰西式的理论话语,开始接受后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有着开放、自由甚至是游戏的思想方式,它破除了权威话语,颠覆了传统,对许多约定俗成的概念提出质疑。这为研究受众对文本的解读提供了充分的想象空间。此时较有特色的是费斯克对大众文化的研究。费斯克对大众文化的理解受德塞图抵制理论的影响颇深,后者强调大众作为弱者在文化实践中可以利用生产文化产品的权力机构对他们的限制,自行创造出行为空间。所以,费斯克认为大众是具有生产能力的,能够在统治性体制所提供的有限资源中,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来使用文化商品。比如,他研究了麦当娜这一流行文化现象。尽管麦当娜以玛丽莲·梦露为形象基础,处处暴露自己的性征,但是费斯克认为她并不是父系霸权的代言人,并没有教会那些女性崇拜者像男人观看她们那样去看她们自己,并没有怂恿她们作父权制内的女性主体。他认为在麦当娜的形象中有某些间隙或空缝逃脱了意识形态控制,比如她对宗教象征物(十字架、念珠)的随意享用,涂抹过艳的口红,佩戴过量的首饰,都使她从主导意识形态中解放出来,利用其能指而拒绝其所指,并且这也向其歌迷展示了她们完全可以创造自己的意义。麦当娜的形象制造让女孩们看到,女性性征能被置于她们的控制之下,能按她们的利益来制造,她们的主体性不必完全由占主导地位的父权制来决定。因此,麦当娜的流行是权力与抵制、意义与反意义、快乐与争夺控制权的复合体。[11]

总之,在通俗文化研究者那儿,文化是复杂的、矛盾的和不确定的,容易被使用者经常改造,这些使用者在其本性上是文化素材料主动的操纵者。[12]因此,受众是具有策略的意义生产者,他们拥有强大的战斗力,总能在主流意识形态的笼罩下开拓自己的生存空间。

上述关于新闻时事节目与通俗文化产品的受众研究,是以媒介文本为中心,以受众的阶级、地位、性别等为变量而展开的讨论,是与文本分析联系一起的受众研究路径。但是,正如莫利自己所意识到的那样,分析受众解读文本的话语组成,带有阿尔都塞式的倾向,将解码者化约成特定结构的人格化产物,而各种话语则贯穿主体性向他“发言”。[13]所以,他希望从另外一个立场——解码情境出发,来获知这些话语是如何在一种具体的情境中起作用的。与此类似,受众为何选择通俗文化文本,以及在哪种情境下才能真正从文本中获得。这样,受众研究就必须关注另外一个领域,即受众媒介使用行为所产生的日常生活情境。

三、受众与日常生活情境

科纳认为,对电视研究来说,最好是把“置收视行为于情境中”的想法视为将分析工作连接两个脉络的范围,而不是单单一个,它们就是收视的“社会关系”以及收视的“时空情境”。[14]前文对文本与受众关系的分析所涉及到的结构性社会因素,可以看作是收视中“社会关系”的一部分。而受众研究接下来的工作便是透过时空情境(在日常家庭生活中的收看行为)来探寻其社会关系,这就先要了解接受信息时的物理情境,再要发现受众收看电视的意义是什么。这种研究的前提是认为电视的基本消费单位是家庭,不是个别的观众。所以,一切都围绕着家庭中电视使用的具体情况来进行。此外,研究者不仅仅关注电视在家庭生活中所扮演的功能性角色,而且转向关注收视过程中的权力运作实践,即作为家庭成员的受众会采取什么位置,达成什么认同,构建什么意义。

对收视过程中的家庭权力关系研究做出贡献的首先是莫利的《家庭电视》,该研究的起点是认为受众总是有着不同的电视使用经验。在受众看报纸、看电视,听广播时,往往并不是全心全意的接受其内容。打开电视也许仅仅是为了排遣独处的寂寞,碰到不喜欢的电视节目就不停地换台,也会边看电视边吃饭或干其他的事情等等。受众的信息接受总是包含了各种各样的经验。莫利想要了解的是究竟是什么影响了我们的收视体验,尤其是家庭的动态过程是如何与看电视的行为发生互动关系的。起初他试图象研究《全国》的观众一样从家庭的社会位置、阶级属性出发,将家庭作为动态单位进行分析,后来却发现“贯穿所有访谈家庭的一个结构性原则,很明显是性别的问题”。于是,他开始研究性别对收视实践的影响,确认了8个方面的主题,获得了样本中男女收视习惯所体现的经验性差异。①控制节目选择的权力。他发现没有一个主妇有规律地使用遥控器,遥控器总是父亲在用,父亲不在,则由儿子霸占。②看电视的风格。男人希望专注地看电视,不被打扰;而主妇则认为看电视是一项社会活动,包括不断地对话以及同时进行至少一项以上的室内活动。③有计划与漫无计划地看电视。男性往往事先对照报纸,了解电视播出情况,决定晚间的收视活动。许多主妇则是抱着有就看、没有就算了的态度。④与电视有关的谈话。主妇愿意承认与朋友同事聊天时会谈论电视,而男人则不愿意承认常看电视,除了体育节目。⑤科技:录像机的使用。主妇并不擅长使用录像机,都靠先生或子女帮她们用。⑥一人独看电视与罪恶的。主妇们表示最大的快乐是在家人都不在的时候,看一部她们最喜爱的连续剧。同时,她们接受了男性霸权,认为自己的爱好微不足道,而自己的快乐也带有罪恶感。⑦节目类型的偏好。男性偏好事实型节目,女性则偏好虚构性节目。⑧全国及地方新闻节目。女性对全国新闻不感兴趣,却喜欢地方新闻节目,尤其是地方犯罪新闻。[15]对于这些经验性差异,莫利认为不是由男女生物性特征造成的,而是因为男女在家庭中的社会角色不同。家庭对于男性来说是休闲场所;对于女性来说则是工作场所。正是这种由性别关系所建构、结构化了的家庭环境,才导致了各种不同类型的收视经验。这样,正如特纳所指出,莫利的研究直接引导我们关注那些生产出受众的社会力量,有效地将我们带离文本和受众的检视工作,更广泛地研究日常生活的实践与话语。[16]

除了电视,拉德威针对已婚职业妇女阅读浪漫小说所进行的研究也堪称经典。她早期关注于文本分析,以后又转向接受研究,这时文本的内容已不再重要,而阅读“本身是一种主动的、虽然不自由的、建立意义和乐趣的过程,是文本与读者间的协商,其结果无法由文本本身预测”。[17]她将妇女阅读浪漫小说的快乐和妇女在父权制家庭中的从属地位联系起来考察,认为妇女之所以阅读浪漫小说与逃避繁重家务与养儿育女的压力有关。在父权制社会中,妇女被训练成为无私的母亲与体贴的妻子,而其自身的需求往往被忽视。不过,借助阅读浪漫小说这种行为,妇女们能够从日常家务劳动中抽身而出,她们憧憬浪漫小说中强有力却对女性温柔体贴的男性,也喜欢能够控制自身命运的女性,由此她们会拒绝父权文化现实的合法性。因此,拉德威认为妇女是在把阅读浪漫小说当作一种“独立的宣示”,通过这种行为在乌托邦式的幻想中重建其性别主体性,来反抗父权文化。[18]

当然,家庭中的情境是多种多样的,除了上面两例尤为重视的性别权力关系,有学者也指出其他因素的重要性,比如家庭的物理空间大小,空间大可以照顾到每个成员的偏好,空间小就需要成员们之间不停的互相协商。再比如家庭的组成结构,教育程度低、不富裕的单亲家庭,电视显得格外重要,电视成为“背景噪音”,要不停的开着,以排解孤独消解茫然;而教育程度较高的中产家庭,看电视往往是带着特定的目的在特定的时间段观看特定的节目。也正是因为这些繁杂的情境的存在,使得接受研究转向“日常生活的微观社会学”,而为了获得受众在日常生活情境中的资料,民族志的研究方法在受众研究领域盛行起来。

四、民族志方法与受众研究的推进

1、采用民族志方法研究受众的原因

民族志原本是人类学的一种研究方法,学者们主要通过参与观察和深度访谈,在一种比较自然的环境中了解并描述某一文化或族群中人们的日常生活。后由威利斯介绍到文化研究领域中来。

文化研究采用这样的方法研究受众,可以说是为了实现两方面的突破。其一,突破以统计方法为基础的量化调查。其二,突破了文化研究一直偏爱的符号学与结构主义研究方法。

传统的受众研究一直受量化实证主义范式的支配。这种以测量传播效果为主旨的研究将传播内容等同于事实资料的讯息,将受众当作某一客观的社会类别的代表,从其社会文化系统、日常的生活情境中抽离出来,来调查阅读率和收视率,或设计问卷(多为封闭式问题)向受众提问,再统计各类数据以获知受众的反应。与此不同的是,民族志研究强调在一种自然的环境中收集资料,并将所获得的事实资料仅作为受众文化过程的证据。所以,哈默斯利和阿特金森有关民族志方法的经典描述是,“研究者在一段较长的时期参与到人们的生活中,观看发生了什么,聆听他们说了些什么,并就问题提问。”[19]在这过程中,研究者们收集着一些与议题有关的资料。而在访谈这一层,研究者们也摈弃了问卷式的封闭式提问,并不在乎花上几个小时与采访对象东拉西扯,因为他们认为正是在这种罗嗦冗长的交谈中,才能真正了解受众复杂的读解情况,才能了解受众到底会使用什么样的话语来形容自己的收视或阅读感觉,而通过分析可供受众使用的这些话语,哪怕只是“呀”、“哦”这样的语气词,往往也能追根到它们背后的社会权力因素。不过,这也并不意味着研究者可以听任整个访谈漫无目的地进行,而是要根据自己的意图事先规划好方方面面的工作,再进行开放式的访谈,尽可能记录下有价值的内容。用费特曼的话来说,就是“开放的心胸,而非空洞的大脑”。[20]

另一方面,文化研究自兴起后,曾经历过文化主义和结构主义两种范式的交锋。在文化主义传统中,民族志曾一度被用来研究亚文化群体的日常生活,如汤普森的《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就研究了英国工人阶级的文化生活。但在后来的传媒研究中,结构主义和符号学的研究方法一直身居要位,一直到理论家们意识到“理论中的‘后阿尔都塞的’甚至‘葛兰西的’的方案也有危险,它倾向于对文化形式进行一种纯形式主义的表述。我们想要指出在文化研究所能采用的方法中一种质化的研究方法的独特性。”[21]因为符号学和结构主义的研究方法,关注的是传播意义的建构方式,于是从文本意义的建构方面来看,就很容易高估文本预设的主导意义,低估受众真正的解读能力,认为有可能直接从受众的社会位置推论出他可能的解读方式,从而忽视了具体的社会情境中其他因素的作用。民族志研究则主张通过“深描”来掌握社会群体与文化的复杂性,因为人就是在这样一种复杂的文化中认识世界的。这一主张运用到受众研究领域则要求对受众的日常生活进行完整详尽的了解,从生活实践来把握受众的传播实践。因此,有学者指出,“民族志研究方法最主要的好处在于它超越文本来理解受众作出了何种解读”。[22]

2、经典的受众民族志研究

用民族志方法研究受众始自我们前文所提到的莫利的《全国观众》研究。该研究在访谈这一环节使用了民族志方法,在一种团体的情境下进行重点访谈。在最初几个阶段的访问中,研究者没有预设方向,而是先通过交谈了解受众对一个节目评价的参照物是什么,通常使用什么样的词汇,此后才开始有关该电视节目的话题。不过,在该研究中,由于受众是在非自然的收视状态下接受访问,因此受到一些学者的责难。

同一年还有霍布森所主持的关于家庭主妇与大众媒介的研究。其中的访谈资料都节选自霍布森未曾发表的硕士论文《对家庭中工人阶级妇女的研究:女性、家务与母性》这也是第一次针对女性受众的民族志研究。通过与主妇们的交谈,霍布森发现,“电视和广播从未被作为消遣或休闲活动而提及,而是被这些女人定位为她们白天的组成部分。”[23]主妇们一天的作息往往是根据广播来做安排,她们将广播节目当作朋友,并将电台主播们视为她们接触外界及消除生活中孤独感的重要途径。电视根据性别差异也可分为两个世界,男人和女人对节目有着不同的偏好。正是从这一研究开始,对受众的性别分析初具雏形。

莫利和霍布森可谓是倡导民族志研究的中坚人物。在尝试了前面的深度访谈之后,他们又都继续开始了参与观察式的方法,完成了经典的《家庭电视》和《十字路口》研究。

特纳曾说到,霍布森的研究与莫利的研究在方法上的关键不同之处就在于她不是把观众带进她学术研究者的世界,而是她走进他们的世界。[24]她在肥皂剧的播放时段,走进观众的家里,和他们一起看电视,在这期间她对他们进行访问和观察,节目结束后她还要与研究对象们之间进行长时间的开放式对话。她特别强调这些访问是开放式的,因为“我想要观众来决定,那些节目尤其是那些我们已经看过的剧集中,什么是有趣的,或什么是他们所关注的,喜欢的,不喜欢的。我希望他们说出节目受欢迎的原因,以及他们挑剔的又是哪些。”[25]这项研究被认为是受众研究史上第一次采用了真正意义上的民族志方法。

到了1986年,莫利也推出了他真正采用民族志方法的受众研究《家庭电视》。该项研究中,莫利选取了18个家庭作为样本,研究者们亲自走进这些家庭中进行访问。访问既针对父母也包括小孩,一般持续一至二小时。为了留有空间进行思考、提问,整个访谈过程并没有结构化。而且,由于有其他家庭成员在场,以及对采访对象有着繁复的质询方式,莫利非常自信能获得真实的情况。通过这样一种参与观察加访谈的形式,莫利了解到了“客厅政治”对家庭收视的影响以及由此造成的不同家庭成员的收视体验。

由上可见,民族志方法使研究者们真正贴近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了解到具体的时空情境中不同身份角色的受众接收媒介的真实情况,为受众研究向微观层面推进开辟了新的天地。

综上观之,文化研究作为特定历史背景下产生的学术潮流,本着对个体主体性的关怀,始终关注各种文化现象中的权力实践,把受众建构为主动的文本解码者、媒介使用者,并且将其置于社会语境中来研究,实现了对经验主义受众研究的突破。尽管对于社会语境,学者们还存在着不少争议,因为它是一个囊括了过多因素的范畴,无论是立足于某些社会变项开展研究,还是针对微观的日常生活来进行的民族志分析,也都不能完全准确把握受众复杂的接受过程;但文化研究学派所提供的研究范式确实让我们看到了受众与社会及文化互动的不同景观,它也因此奠定了在受众研究中的独特地位。

注释:

[1]JohnHartley,Communication,CulturalandMediaStudies:TheKeyConcepts,Routledge,2002,P11.

[2]JohnCorner,StudyingMedia:ProblemsofTheoryandMethod,EdinburghUniversityPress,1998,P14.

[3]PerttiAlasuutari(ed),RethinkingTheMediaAudience:TheNewAgenda,SagePublications,1999,P3.

[4]DavidMorley著,冯建三译:《电视,观众与文化研究》,台湾远流出版事业有限公司,2001年,第131页。

[5]PerttiAlasuutari(ed),RethinkingTheMediaAudience:TheNewAgenda,P27.

[6]IoanDavies,CulturalStudiesandBeyond:FragmentsofEmpire,Routledge,1995,P123.

[7]NickLacey,MediaInstitutionsandAudiences:KeyConceptsinMediaStudies,Palgrave,2002,P156.

[8]参见DavidMorley著,冯建三译:《电视,观众与文化研究》,第139页。

[8]DavidMorley著,冯建三译:《电视,观众与文化研究》,第184页。

[19]约翰·费斯克著:《英国文化研究和电视》,见罗伯特·C·艾伦编:《重组话语频道》,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第305页。

[11]参见约翰·费斯克:《解读大众文化》,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102—122页。

[12]AndrewTudor,DecodingCulture:TheoryandMethodinCultureStudies,SagePublications,1999,P165。

[13]DavidMorley著,冯建三译:《电视,观众与文化研究》,第211页。

[14]JohnCorner著:《意义、类型与脉络:新阅听人研究中的‘公共知识’的问题意识》,见JamesCurran&MichaelGurevitch编:《大众媒介与社会》,台湾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9年,第386页。

[15]参见DavidMorley著,冯建三译:《电视,观众与文化研究》,第225—245页。

[16]GrameTurner,BritishCulturalStudies:AnIntroduction,Routledge,1998,P138。

[17]转引自IenAngandJokeHermes著:《性别与/于使用媒体》,见JamesCurran&MichaelGurevitch编:《大众媒介与社会》,第433页。

[18]JaniceRadway,“IdentifyingIdeologicalSeams:MassCulture,AnalyticalMethod,andPoliticalPractice.”Communication,9,1986.

[19]ChrisBarker,CulturalStudies:TheoryandPractice,SagePublications,2000.P27.

[20]转引自林福岳:《阅听人地理学——以民族志方法进行阅听人研究之缘起与发展》,台湾新闻学研究第52期,jour.nccu.edu.tw/Mcr/0052/14.asp。

[21]StuartHall,DorothyHobson,AndrewLoweandPaulWillis(eds),Culture,Media,Language,HutchinsonGroupLtd,1981,P74.

[22]NickLacey,MediaInstitutionsAndAudiences:KeyConceptsinMediaStudies,P174.

[23]StuartHall,DorothyHobson,AndrewLoweandPaulWillis(eds),Culture,Media,Language,P105.

外文研究论文第3篇

【摘要】企业文化作为一种管理理论和方法,出现于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韩国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具有传统特性的企业文化,它在不断改革发展后出现了新的特点。企业文化发挥功效使韩国企业中涌现出了一大批国际型大公司和著名品牌。韩国企业的成功给我们重要的启示,探析韩国企业文化的形成与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关键词】企业文化;传统特性;新特点企业文化(EnterpriseCulture),又称“公司文化(CorporateCulture)。企业文化作为一种管理理论和管理方法,出现于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是指企业在长期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的管理思想、管理方式、群体意识和行为规范的总和。[1]一个企业的成功发展离不开打造自己独特的企业文化,正如一个成功发展的国家离不开优秀的民族精神一样。韩国经济在短短几十年的时间内创造出了发展的奇迹,成为迅速崛起的亚洲“四小龙”之一,在于韩国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培育出了自己的企业文化,在企业文化的引导下,韩国企业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涌现出三星、SK、鲜京、锦湖、浦项制铁等一批国际型集团企业。因此,研究韩国企业,尤其是大型企业的企业文化将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一、韩国企业文化背景及特性分析企业文化是社会文化的一个分支,属于社会亚文化。企业文化作为一种社会组织文化,企业文化的核心价值取向和发展方向必然受到整体社会文化,尤其是传统文化的影响。1.传统的儒家文化强调以家庭为中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思想贯穿始终。在以家庭为中心的前提下,更强调父亲在家庭中的地位,“父为子纲”、“夫为妇纲”,在家庭中有着绝对的权威,并以此权威来治理家庭。这种家长式的权威管理思想直接在企业主和管理者的领导方式中表现出来。企业创始人经常在统治家庭的基本原则基础上进行任用、组织和管理。2.传统的儒家思想还重视君臣之间的义理和忠诚。这种思想对韩国企业中企业主与职员之间的垂直权限关系产生了重大影响。在企业里,下级服从上级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而且职员们非常重视上下级间的垂直关系。这种垂直关系不仅受权限关系的影响,而且受年龄、地位、身份和相互所属关系的影响。3.以血缘、地缘及学缘为中心的从属关系和排他意识是受以家庭为中心的传统儒家文化思想影响的结果。儒家思想崇尚对前辈和家长的尊敬,以及以直系亲属为先的亲属意识。因此,这种从属关系和排他意识在企业关系、人人关系以及权力机构方面产生了重大影响。4.此外,由于殖民地和被占领的历史,日本和美国的一些文化和管理制度及思想也对韩国企业文化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影响。由于受到社会文化,尤其是传统文化的影响,韩国的企业文化具有一些传统特性。(1)浓厚的儒家文化意识。儒家文化成为韩国企业打造企业文化的理念文化,儒家文化中仁爱、勤俭、吃苦耐劳、拼搏、服从的思想在韩国企业中得到充分的体现。韩国企业在人事任用、业绩评价及奖励、组织结构设置与管理等方面都以儒家文化中的传统思想为指导,从而形成具有浓厚儒家文化意识的企业文化。(2)强调等级制度。韩国是一个建立在垂直组织原则基础上的高度同质社会。[2]受家庭制度传统等级思想的影响,使得韩国公司等级性很强。不仅强调一般性的等级结构,还强调所有者、管理者和工人的严格区分。(3)高度集权的组织结构和权威性管理行动。高度集权的组织结构和高层领导的权力体制以及权威性管理行为是韩国企业文化的又一特征。(4)论资排辈。论资排辈是韩国企业文化的又一个传统性特征。在业绩评价和奖励制度上论资排辈,而且组织成员的阶层构造一般是与他们的年龄及工龄有着密切的关系。这种论资排辈的业绩评价制度将不利于激发职工的积极性,使企业缺乏竞争力和活力。二、韩国企业文化的新特点随着国际政治环境的缓和,国际经济环境也发生了巨大变化,经济全球化趋势不断发展。不断发展的国际经济环境要求企业文化有一个相应的改革和发展。韩国积极进行经济改革,在社会各阶层全面开展民主化,企业进行机构改革并积极与国际接轨。在这一过程中,韩国企业尤其是一批大型企业积极从国内外的发展环境及自身条件出发,在企业文化方面进行改革,逐渐寻找到适合自身发展的企业文化,从而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一)人力资源管理的新取向1.“人才第一”的人力资源管理理念。韩国的优秀企业大都以“人才第一”为基点,通过建立企业内部的研修院或利用产业教育机构培育了大量优秀的人才。现在韩国主要的企业集团都已采用了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一些专业性比较强的大企业和中小企业为了拥有自己的专业技术人才,还建立了相应的人才储备系统,或是从销售额中提取一定的比例持续进行教育投资。为了挖掘企业员工的潜在能力,三星集团除了在总公司建立有三星集团综合研修院外,各分公司分别建立了自己的研修院,并通过海外研修等形式对员工进行有效的教育培训。此外,韩国的优势企业还普遍重视员工的海外研修工作,以促进员工的自我开发。[3]2.任人惟贤的雇佣制度。三星集团的创始人李秉哲会长生前就信奉“疑则不用,用则不疑”的信条,主张对三星的员工实行“国内最高待遇”。为此,三星公司采用了公开招聘录用制度,新员工一旦被公司录用就要接受三星公司彻底的培训,目的是使之成为“三星之星”,以实现公司成为超一流企业的目标。三星公司在“企业即人”的创业精神指引下,彻底贯彻了“能力主义”、“适才适用”、“赏罚分明”等原则。3.以绩效为基础的薪酬制度。韩国的薪酬制度已经发生了变化,变得不再强调资历而把重点放在可计算的“绩效”上。在韩国,近1/3的公司现在已经实施兼顾资历或兼顾能力的基于绩效的报酬制度。三星公司于1995年引入了它的“新人力资源政策”,更加强调业绩。在三星公司以前的报酬制度中,工资由基本工资(基于资历)加额外的津贴(服务期长短等等)组成。与此相比,在新的报酬制度中,工资由基本工资(普通工资、生活费)加上业绩工资(由能力和业绩确定)组成。这种薪酬制度更能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企业更富有活力。(二)强调人和团结的共同体式企业文化韩国的成功企业非常重视组织成员的人和团结,积极致力于创立能够反映员工创造性建议和意见的企业文化,提倡每个员工的责任承担,爱社心和主人精神,从而形成了共同体式的企业文化。正是在人和团结的共同体式企业文化的引导下,韩国大多数成功企业形成了“公司的成长与健康的劳资关系是同步的”这样一种信念,积极培育劳资共同体意识和劳资和解气氛,从而使企业的经营活动能够在稳定的劳资关系中顺利的进行。鲜京集团把在劳资协商中能够提及的事项(工资、福利等)和不能提及的事项(经营决策权、人事权等)严格区分,分别采取不同的政策;同时公司还将经营状况向员工公开,培育了让工会自己判断企业经营能力的土壤,其结果遏制了因劳资纠纷而导致的经营损失。锦湖电器公司则规定每月召开一次的经营计划会议必须有工会代表参加,将公司所有的经营情况[1][2]向员工全部公开,以排除劳资不信任的阴影,建立良好的相互信任关系,工会方面也自己分析公司每周的生产情况,积极向自己的会员说明企业的现状。“劳资不疑”的精神深深植根于企业内部,正是这种劳资和解的氛围有力地推动了韩国企业的发展。(三)海外发展战略和“混合管理”策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日益加深和国际竞争的日益激烈,韩国的一些大企业不断向海外拓展,形成实力雄厚的跨国企业,成为世界经济里的国际型公司和著名品牌。例如LG集团,其LG电子在2000年早期销售额达到了93亿美元,职工达22800人,是电器和电子产品领域的全球制造商。它拥有分布于全球171个国家的59个分支机构,18个销售子公司和31个生产子公司以及在韩国的26个研发机构。三星集团成立于20世纪30年代,50年代处于繁荣时期并不断扩,销售额和员工从1980年的30亿美元和45000人增长到1998年的960亿美元和267000人。1998年三星电子有21个全球性的生产基地,遍布46个国家的53个销售子公司,销售额达到了166亿美元,成为世界随机动态数据存储半导体最大的生产商之一。“能做”文化曾是韩国企业的最具代表性的文化。韩国企业之所以能在短短30余年里取的高速的发展,是因为在很多产业部门具有大胆投资、冒险向海外进军和在短期内取得成绩的强烈愿望。但是在“能做”文化的影响下,不少韩国企业不顾自身的条件和能力,盲目地、章鱼式地扩张,造成巨大的人力、物力的浪费,债台高筑,以致在1997年的经济危机中深受其害。现在韩国企业在不断扩大海外投资和生产的同时进行改革,不再单纯以建立工厂为主,而是在海外建立起从原材料、零部件的采购到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和劳动力雇佣均在当地进行的大型基地,并通过向当地转让新技术、新产品以及建立与当地相适应的企业文化,增强企业与当地经济的融合,使韩国企业真正成为世界型企业。“混合管理”就是韩国公司海外企业文化的一项新的重要举措。“混合管理”就是指营运方针由海外分公司主管与母公司负责人共同决策。这种管理会使母公司更为安心,不但可保留母公司的营运特色,也方便监控海外分公司员工,保证“上情”能够“下达”。而当地主管打理区内业务可减少沟通问题,母公司派出的负责人熟悉母公司的背景,而且了解产品的特性,从而有助于促进分公司对总部的了解。所以“混合管理”是一个企业在进行海外投资和生产时的理想选择。三、启示以上对韩国企业文化背景、特性以及新特点的分析给我们重要的启示,对加入WTO后中国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我们可以看出,在打造企业文化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第一,一个企业要发展,要成为一个国际型大公司,必须建立自己的优秀企业文化。只有以优秀的企业文化为指导,才能打造出世界顶尖企业。第二,对传统文化中的思想理论要进行剖析筛选。企业文化作为社会亚文化,必然受到传统文化的影响,而企业文化是经济组织的群体文化,有其特殊性,所以,对企业文化中的传统因素要进行适时地剖析和改革。第三,在企业文化的建设中,将“人才第一”的理念和创新及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结合起来。企业的发展归根到底依靠人的发展,无论是技术创新、制度创新,还是发展战略的确定,最终都是由人完成的,所以要确立企业文化中的人本主义。第四,进行文化的整合,实施跨文化管理。由于海外投资和生产的扩大,跨国经营成为普遍现象。因而会出现不同文化的碰撞,所以跨国经营中进行文化的整合,使企业文化具有包容性,进行跨文化的“混合管理”是必要的。总之,企业在建设和提升企业文化过程中,要立足本土,结合实际,以培育企业精神为重点,以人本管理为核心,以诚信经营为基石,以学习创新为动力,加强领导,上下联动,全员参与,将企业文化的理念内化于心,固化于制,外化于行,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使具有时代特征和本企业特色的企业文化转化为企业的凝聚力、向心力和竞争力。只有在改革开放、不断创新的伟大实践中,把优秀企业文化的基因置入到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全体员工当中去,才能永葆企业健康发展、基业常青。

外文研究论文第4篇

大凡自人类开始翻译活动,尤其是文字翻译活动以来,对翻译的研究便从未中断。每次随着翻译活动高潮的到来,翻译研究就趋向深入,翻译研究中的争论也就愈加激烈。这是不足为奇的。近来争论的焦点算是艺术观与科学观之争了。问题的核心是对科学观的意见不一。认定翻译是科学与不是科学的两派各执一端,但不免各有失偏颇。这其中除对“科学”的理解差异外,更主要的似乎还在于持科学主张内部的问题。现就有关的问题谈点我们的看法。

翻译是艺术吗?是艺术!仅就译者必须运用语言重新塑造原文中已塑造出的形象而言,

翻译就应当是艺术。这是无可非议的。但,翻译又不能仅仅是艺术,因为“在艺术世界中,无论是哪一种形态的艺术形象都是以社会生活为自己的生命源泉,都以生动的感性形式去反映生活的本质”’。译者的“生命”源泉仍在于原著之中。即便是文学翻译,译昔对原著的理解也不能只凭直感,任意发挥。这其中还要借助语言、逻辑去正确理解之。况且,翻译除了文学翻译外,还包括科技翻译,政论翻译等等。当然,这类翻译中也有创造,但我们还不至于可以荒唐到或是说这类翻译不是翻译,或是说大量这类的翻译都是艺术的地步吧!因此,无论是文学翻译,或是科技翻译,或其他种类的翻译总还是要讲点科学。关于这个问题,董秋斯先生在《论翻译理论的建设》一文中已有阐述。至于“翻译学”的提法国内早在本世纪十年代,或是更早些时候已有过,并非像有人所说的是“进口货”’。

此后,许多相关学科的发展,这其中尤其是语言学的发展,促使翻译研究沿着科学方向深入探索。近一二十年,广大译论工作者为建立翻译学大声疾呼、呐喊,作了不懈的努力,进行大规模、有益的探索。译界众多学者对建立翻译学寄以厚望,不少学者也为之付诸艰辛。此类专著、专论大量涌现,蔚为大观,但是,这一方面的研究工作常常为人们所误解。应该说,研究工作本身也存在一些不够完备之处,使这一仍处于孕育中的学科屡屡遭人非议。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关注。

什么是科学?有些人一提起“科学”二字就联想到物理、化学之类的自然科学,殊不知人间除了自然科学之外,还有社会科学、人文科学。这三类科学研究的对象、方法及途经均不相同。把翻译学与物理、化学相提并论,不免拟于不伦。依此而否定翻译学是一门科学是不足为训的。

学科概念混淆,把翻译学视为一门自然科学加以理解、运作,在国内外皆有人在,致使一潭清水越搅越混了。

其实,科学是知识的体系,但不是所有的知识都能立即构成一个体系,一夜之间就使之变成一门科学。正如钱学森教授指出的,“知识包括两大部分:一部分是现代科学体系;还有一部分是不是叫做前科学,即进入科学体系以前的人类实践的经验。”“……不管科学还是前科学,只是整个客观世界的一个很小的部分,而且情况是在变化的。一部分前科学,将来条理化了,纳入到科学的体系里……”依我们之见,尽管人类的翻译活动已有一千多年的历史,但是长期以来,人们基本上是凭借他人或自身的经验进行翻译。现有阐述翻译方法的论著大多还只是这类实践经验的总结。因此,翻译还只是“前科学”。但我们不能因此就断然否定它能向一门科学方向发展。世界在进步,学科在发展。客观的事物不能由某人说是就是科学,说不是就不是科学。不能在学术界搞武断,对刚刚才提出对建立翻译学的思考`时就给予当头一棒,力图抑制她的问世。我们应该允许探索。提出“思考”就意味着是一种探索。所以有人提出翻译是一门正在探索中的科学5,这是较为恰如其分的。

既然是探索,就应该允许人们从多方面,多学科地进行。无端的否定未必即能奏效。即便在自然科学中,如哥白尼的“日心说”得到了伽利略的证实,成了冤案,却在几百年后才得以昭雪,何况人丈科学乎?但从另一方面说,我们也不能就因此把翻译学说得玄而又玄,似乎说得越玄乎就越高深。译学研究毕竟是源于实践,而后又回到实践来指导翻译实践的一门学问。译学研究不能脱离实践,这己成了译论工作者的共识。当前有些研究似乎已陷入了纯学院式的研究,说三道四、连篇累犊,却于翻译实践无补。拉上几十门学科,标上无数术语,并不表明一个学科之成熟,只会导致许多概念含混不清。这种“理论”显得极其庞杂,但未必有实用价值。又如对翻译单位的研究,按西方翻译理论的说法,划分为音位层、词素层、词层、词组层、句子层及话语层。就连提出这一理论的作者本人

都感到“翻译的基本难点之一,就是如何能在每个具体情况下,从语言学等级体系中找到相应的层次作为翻译单位。”。连这一“理论”的提出者都感到为难,那这类学院式的研究究竟对我国的翻译实践有多大指导意义,就很值得怀疑了。尤其是对于像汉语这样象形文字与西方语言对译中就更难发现其实用价值。继而再进一步探讨什么“必要和足够层次的翻译”或是“偏低、偏高层次的翻译”,势必就成了一纸空谈。

提到建立翻译学,就必定要设计语言学的问题。应该承认,语言学的发展给翻译学的发展开拓出新的思路。一方面,译者从语言学的角度,通过两种语言的话语对比,对语言中的现象及其实质有了更广泛、更深刻的了解,从而能在翻译中更自觉地掌握某些语言对比规律;另一方面,许多译论研究人员从语言学角度来研究翻译,运用语言学中的术语、概念来阐述翻译实践中出现的语言现象,总结出某些系统的经验,取得了一定成就。这一切都应归功于语言学在翻译研究中的应用。现在坚持翻译是艺术的学者基本上也还没脱离翻译研究应用语言学理论所归纳出的翻译实践中某些系统经验,就正说明这一点。但是,正如众所公认的,翻译是艺术。艺术创作本无定规。同一个原著的句子在正确理解的前提下,你可以这么译,他又可以那么译。甚至同一译者在不同时期也都有不同译法,均无可指责,全凭译者在上下语境中去“创造”。这是一;其二,正如语言学派代表人物一再申明的那样,他们“首先感兴趣的正是研究翻译过程的语言学方面”,“纯粹是就语言学的意义而言”’。很明显,他们研究的是语言,并不注重研究原著作者及译者的主体意识。他们只能对现成的译例在语言上作静态对比,只能考虑其表面现象。因此,就翻译研究而言,他们的研究必有偏失,或显得异常肤浅;其三,现代的语言学理论基本上是以西方语言为研究对象,对汉语的语言几乎未加触及。正如陈望道所指出的:“一般语言学的理论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能,或者说很少能充分地、正确地概括世界上使用人口最多,历史极其悠久、既丰富又发达的汉语事实和规律”8。汉语语言的起源、语言的总体结构以及语言的运用等诸方面与西方语言截然不同。仅以西方语言模式为基础建立起的语言学套在汉外对译中几乎是行不通的。何况,翻译所涉及到的不仅仅是语言问题。为此,语言学对于翻译研究有一定的局限性。妄图在这样的语言学基础上去创立翻译学,“不仅限于找出翻译过程中客观存在的规律,而且要为翻译工作者提供某些规范或`规定’”’,那只能是一场迷梦!

这里还有一个如何对待西方翻译理论的问题。应该承认,我们对国外的译论知之太少。远的不说,仅就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所引进的国外译论的论著寥寥可数。我们殷切地希望这一状况今后能有所改善,以扩大我们研究的视野,增长我们的见识。但从另一方面说,我们在世界译坛面前不必妄自菲薄。要说我国的翻译事业在人才培养及学科建设上比西方国家落后,这是事实。但是,要说我国当代翻译理论研究、认识上比西方最起码要迟二十年工`,我们对此不敢苟同。就文化总体而言,各国文化不是依照同一路线发展,不可能按一个普遍的、等同的阶段进行。世界各国人民生活的文化背景不同,面对的是不同的客观世界,由此提出以及需要解决的问题不一,所具有的经验也不尽相同。因此,就不可能有个普遍的、客观的价值标准来评判任一传统文化的优劣高下,更不能用某种文化价值观念来评判另一文化标准。很明显,我们同样不能拿某个文化背景下产生的翻译理论作为另一文化背景下产生翻译理论的标准。这中间不可能划分时间顺序的先后,而只能是互补、借鉴和相互渗透。

其实,国外的译论也是处于探索之中,也未必已成定论,甚至某些堤法未见合理。翻译学对于我们来说是一门正处于探索中的科学,对西方人何曾不也是如此?基于这祥的认识,我们就不至于会把国外的译论奉为至宝,视若·`圣经,,,或为之惊讶不已。就以奈达为例,他早期认为翻译是科学,到了80年代又强调是一种艺术。这说明人对客观事物认识不是一成不变的,也应该允许有所改变。这里并不存在什么“正本清源”1“的问题。也不要因他人观点变了,我们就得跟着转。西方译界的论坛上曾提出过equivalence的问题。这一提法在西方也不是没有争议的。

equivalence在自然科学中译为“等值”是指“量值”或“效应”大小方面的“等”。在某些学科中也就只译为“类”,“代”而已。西方人把它应用到翻译中,传入我国后不知怎么地译为·“等值”。于是就有人便在“等值”上做文章。翻译从某种程度上说本是一项不可为而又不得不为之的活动。它涉及到不同语言、不同文化、不同风俗习惯以及不同的思维方式等等一系列问题。在东西方之间这一差别尤为显著。为此,在翻译中就存在“不可译”的现象,这其中何曾有那么多的“等值”可言?况且,至今为止,在人文科学中尚无像自然科学中所具有的量化公式。因此,严格来说,翻译中是无“值”可“等”的。又如上文中所提到的“偏低层次的翻译”和“偏高层次的翻译”,只不过是“直译”与“意译”的换一种说法而已,无“先进”,“落后”之分。认识到世界各国都在对翻译学进行探讨,我们就无需对西方的翻译理论顶礼膜拜了。

外文研究论文第5篇

现代阅读认为,一般意义上的阅读,是搜集信息、认识世界、发展思维、获得审美体验的重要途径。语文的课程阅读同样也应这样理解。阅读教学是学生、教师、文本之间对话的过程。《语文课程标准》在“基本理念”部分就强调“丰富语言的积累,培养语感”,在总目标中又要求在阅读方面注意“有较丰富的积累,形成良好的语感”,然后在各阶段目标中再对此加以具体化,导向是很明确的。语文的学习是很难做到一蹴而就的,它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只有“厚积”才能“薄发”。没有积累,谈不上培养良好的语感,当然学不好语文。为落实这一思想,我认为首先应从阅读的数量入手。这包括两方面要求:一是倡导学生扩大阅读面,要求养成读书看报的习惯,收藏并与同学交流图书资料,扩展自己的阅读面。以扩大阅读范围,拓展自己的视野;二是为学生规定课外阅读量。《语文课程标准》中已经明确规定:小学第一学段课外阅读总量不少于5万字,以后逐渐递加。第二学段不少于40万字,第三学段不少于100万字,《语文课程标准》还提倡读整本书,并在附录中提出了关于“课外读物的建议。”其次,还应明确向学生提出积累各种语言材料、加强背诵的要求。《语文课程标准》要求“在阅读中积累词语”,“积累自己喜欢的格言警句”,“积累课文中优美的词语、精彩句段、以及在课外阅读和生活中获得的语言材料”。积累语言材料,也可以看作是形象材料,或者思维材料、情感材料,这些材料储存于大脑,将成为学生终身的营养,也就是语文素养的重要构成。它们一旦被激活,就会产生综合效应,极有利于学生接受和表达能力的提高。那么,如何有效地组织学生扩展自己的阅读面、以丰富自己的语言积累呢?在我校承担的课题《小学语文课外阅读实践活动组织形式的研究与实践》的研究过程中,我作了一些探索和思考:一、开展多种形式的课外阅读实践活动要使孩子们保持对课外阅读的兴趣并逐渐形成良好的阅读习惯,这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由于年龄小,注意力不够集中,维持对某件事的热情的时间很短,许多孩子都只具有所谓的“三分钟热情”。因此,丰富多彩而又具有实效性的组织形式会更利于帮助他们对课外阅读实践保持持久的兴趣和注意力:(一)、帮助孩子们选择适当的读物。“适当”是指读物在内容上要与学生的生活息息相通,与学生的精神世界息息相通,与人性中最基本最普遍的情感息息相通,读物的表述水平略高于学生,语言在现实交际中具有广泛实用性和较高的使用频率,并为学生所喜爱。在教学实践中,很多教师都发现:孩子天生爱幻想,这就决定了他们爱读带有幻想的故事,如童话、科学幻想小说等;好奇是孩子们的又一天性,因此喜欢读一些探险和探秘的故事;孩子们的思维仍以具体形象思维为主,因此喜欢读一些具体形象的小故事,如寓言故事等;儿童诗反映了孩子们的世界,表现了孩子们善良的童心,天真的童趣,为孩子们所喜爱;千古传诵的经典范文,一来文字精美,学生爱读,二来所描写或反映的是世间常景常物,人之常情常理,具有普遍性和广泛的迁移性,应指导学生多读;反映现实生活的时文在内容上与学生的生活息息相通,语言水平略高于学生,但为学生所理解所喜爱。这些读物都符合“适当”的原则,应该尽量向孩子们推荐。)(二)保证组织形式既丰富多彩又富有成效。1、自读自悟这是最普通,也是用得最多的一种组织形式。因其具有灵活方便、自主性强等特点,因此深受师生欢迎。但是若对这一方式把握不好,就容易流于形式,导致孩子们对所阅读的材料缺乏深入的思考,“读而不思则罔”;如果对阅读材料的选择不当,还会对孩子们的课外阅读活动产生误导。因此,教师在给学生充分的自主、自由的同时,也要对阅读过程适时监控和正确引导。如为他们推荐适当的读物,随时随地与学生交流,了解他们的阅读情况,并及时组织相关的、有针对性的讨论、辩论活动等。2、组建课外阅读小组,开展小组间的阅读比赛。在课外阅读的指导中,我还尝试让学生自己选择阅读伙伴并组建课外阅读小组,自己命名并列在教室后面的板报上。每天的课外阅读课时间,便在组长的带领下开展阅读和交流,并定时展开评比。如:每读完一本书,便加一颗星;每背完十首古诗也加一颗星…这种以小组为单位开展的比赛,不仅引发了学生间的良性竞争,还利于孩子们互相鼓励,维持对课外阅读的长久兴趣,使“读好书、好读书”在校内蔚然成风。3、在扩散性阅读中拓展学生的语言积累,培养学生的思辩能力。在语文教学中,我始终坚持“三圈相结合”的原则,即:课文为一圈,引申、延伸为一圈,课外阅读为一圈,三圈呈同心圆,紧密结合,围绕“培养学生的语文素养”这一主题开展扩散性阅读,让学生阅读更新、更活的大教材。在扩散性阅读中,学生的精神空间不断扩大,精神探索能力不断增强,与此相伴随相统一的语言感知量、积累量也不断增加,领悟力也不断增强。在实践过程中,针对低、中、高段的学生特点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如:对于低段的孩子,重在激趣。如:学习了生字“鲸”,便让学生交流自已对鲸的了解,孩子们便主动到《十万个为什么》、《动物世界》等书上去寻找相关的资料,甚至回忆起自已看过的电视片,要求他们认真阅读以便讲给别人听;不求深度和广度,以学生愿读、爱读并乐于表达为目的。对于中段的孩子,则引导他们有目的地读整篇的故事。同样对“鲸”的相关资料的阅读,就会要求他们主动收集尽可能多的资料,了解鲸的体形特点、生活习性等知识,并在课堂上交流,互相补充,以形成相对完整的知识结构。对高段的学生,除了围绕主题收集资料,开展阅读活动并交流外,还要引导学生对所阅读的材料作深入思考,提出自己的观点,带领他们通过质疑、辨论、争论等形式,开展探究性阅读和审美性、批判性阅读。这种思维的交锋不一定非要产生一个正确的答案,只要学生敢于质疑、敢于提出富有个性的独特的见解,就应该得到教师的肯定和提倡,以帮助孩子形成“不唯书、不唯师”的思维品质。4、为孩子提供展示的舞台,鼓励孩子多读书。在实践的过程中,我们意识到:只有尽量为孩子提供展示他们的阅读成果的舞台,才能更好地鼓励孩子多读书。因此,我们开展了“课本剧表演”、“手抄小报比赛”、“古诗擂台赛”、“诗歌朗诵赛”、“优秀读书笔记展评”、“校园童话节”等活动,让孩子们充分展示自己的才华,在活动中树立自信,培养兴趣。二、保证学生课外阅读的时间和空间为了让学生有更大的空间和更多的时间开展课外阅读实践活动,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1、认真学习《语文课程标准》,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提倡“精讲多读”,把大部分时间留给学生自主阅读、自主感悟。2、所有年级均不准留书面家庭作业,引导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多读书、读好书。3、将每周二和周四的中午活动课时间定为“课外阅读指导课”,专门用来指导学生的课外阅读,开展读书会、讨论会、演讲会、辩论赛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以培养学生课外阅读的兴趣。4、为了保证学生课外阅读材料的数量和质量,除了向实验班级全面开放图书室、网络教室外,还倡导各班建立了“小图书箱“,号召学生将自己的好书带到学校与同学们交流,以实现“资源共享”。5、为了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还专门印制了课外阅读资料汇集本――――《记忆的碎片》,指导学生将自己在课外阅读中的积累和感悟及时记录下来,不拘形式,张扬个性。三、收获与困惑我们欣喜地发现:课外阅读对课堂教学的促进作用也十分明显。因为有些课文往往以有限的文字反映出一个故事,而这个故事又有着复杂的背景。如果没有足够的背景材料作依托,要理解课文是有难度的,如《长征》、《赤壁之战》等;因为阅读是一种信息输入,说写是一种信息输出,没有输入,哪来输出?而适当的扩散性阅读,开阔了学生的视野,拓展了学生的心理空间,它为学生解读语言文字、领悟相关内容提供了有力的经验支撑。通过一年的尝试,实验班级孩子们的表现也令人惊喜:不仅顺利完成了阅读任务,而且在创新思维的形成、良好阅读习惯的培养等方面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如:一年级的孩子们便出了一本日记小册子《小脚丫》;在阅读古诗“遥望洞庭山水翠,白银盘里一青螺”时,孩子们也敢于向古人发问:既然山水俱翠,又何来“白银盘”一说?…更令人高兴的是:我们发现孩子们对课外阅读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们一下课便三、五成群地阅读、讨论;自习课做完作业后,总是迫不及待地问:“老师,可以看课外书吗?”课外阅读的范围更是广泛:童话类、科普类、小说类……课外书,已成了孩子们学习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每到周末,新华书店、图书馆成了最吸引孩子们的场所;家长们也纷纷反映,孩子更爱读书了、更懂事了!由于课外阅读实践活动的开展对传统的语文教学形成了一定冲击,因此,有部分教师在开展活动的同时也患得患失,担心影响学生对基础知识的巩固,担心自己一旦放开将难于驾驭;担心学生难以考出高分;甚至有老师开玩笑说:这样的教育对孩子的长远发展固然有益,但是应付考试还是需要点“急功近利”…老师们的担心也不无道理。在《语文课程标准》的实施过程中,与之相适应的考核制度的改革非常重要。此外,在课外阅读实践活动中,学生的个体差异、个性差异表现得更为明显。如何照顾不同层次的学生的发展,使他们都能在阅读活动受益,也是困扰我们的一个难题,需要我们在教学实践中作更加深入地思考。

外文研究论文第6篇

[关键词]心理史学年鉴学派心态史文化心理结构

中外心理史学的传统,对于十九世纪末乃至整个二十世纪这一百多年的史学研究产生重要的影响。已经过去的这一个世纪学术的巨大变化,也使历史学的方法论,尤其是心理史学的研究方法发生了本质性的变化。本文拟在这个时段内,从国外、国内的近现代以及当代这几个方面,给以爬梳和勾勒,使我们对心理史学在这一重要时期的发展概况有一个了解。

欧洲17、18世纪人本主义的历史学,在继承过去传统的基础上,已开始注重人本身,关注人的内在精神。他们提出的“最初形式有着各种不同的名称:即,唯理论的历史、唯理智论的历史、抽象主义的历史、个人主义的历史、心理的历史”。然而,这在当时还不被时代所接受,因为那个时代所关注的是“对于制度和事件的最典型的实用主义的说明”,即“实用主义的历史。”[1]十九世纪末,德国的批判历史哲学产生。这种批判历史哲学首先向德国传统史学的权威兰克学派提出了质疑,其发起人是卡尔·兰普雷希特,并由此形成了著名的“兰普雷希特争论”。兰普雷希特斥责兰克学派所代表的正统史学过于偏重政治史和伟人,认为史学应从其他学科汲取概念。他宣称:“历史学首先是一门社会———心理学。”[2]他的多卷本《德国史》即运用了社会—心理学的研究方法。兰普雷希特的尝试虽然遭到了德国正统史家的批评,但由他所发起的反对正统史学、提倡综合多种史学方法的史学改革势头则没有被遏止。新康德主义就是反对正统史学的另一支劲旅。

新康德主义有不同的派别,但不论是它的西南学派,还是由新康德主义转向生命哲学、致力于“历史理性批判”、坚持“历史相对主义”的狄尔泰(1833—1911),都不同程度地肯定心理与精神分析在史学研究中的重要作用。尤其是狄尔泰,他是德国最早使用心理史学方法的历史学家。狄尔泰认为,文化、价值是研究个人生命的具体存在,因此应当用精神科学来代替文化科学,包括史学。因为“历史题材是个体生命的表现,如观念、思想、知识、行为、感情、情绪和感觉,等等,而生命的实质是非理性的,所以研究者首先应对生命进行直接体验,通过体验与实在沟通,把握生命的真相。”为了避免历史学家在这一体验、认识过程中的主观性,即个人价值取向和目的性的支配,历史学家还必须注重于对历史人物的“理解”,即“把自己置身于所研究的历史人物活动的历史背景之中,……与他同命运共患难”[3],实现一种心灵的沟通。狄尔泰的代表作《黑格尔青年时期的历史》,就是以青年黑格尔的心理分析为个案的典型范例。而作为西南学派著名代表人物之一的李凯而特(1863—1939),在其代表作《文化科学和自然科学》中,专门以《历史学与心理学》为标题,探讨了心理史学的特质。他认为,“当历史学研究文化事件时,它几乎总是也要研究心灵生活,……因此,关于历史学家,我们习惯于说,他们必须是优秀的‘心理学家’”。不过,他反对将其变成一门普遍化的科学,因为“‘历史的心理学’,即在一定时间对个别人或一定群众的理解,就它自身来说还不足构成科学。它也许可以借助于科学的心理学而得到完善,但决不能被任何关于心灵生活的普遍化科学所代替。”[4]

二十世纪初出现的法国年鉴学派,以其“精神状态史”的研究范式对心理史学研究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法国年鉴学派最初同样是出于对兰克学派那种只关注政治史、制度史或战役史的不满,主张扩大史学的研究范围并使用多学科的研究方法。他们认为,这样即可以在跨学科研究的基础上进行“长时段”、“总体史”的综合性研究,形成包括社会、经济、文化乃至心理的“全面的历史学”。所谓跨学科研究,就是借助于经济学、文化学、人类学、社会学、心理学、计量学等学科的研究方法,从多种视角认识和研究历史。年鉴学派的先驱吕西安·费弗尔和马克·布洛赫,是最早强调心态史和精神史研究的学者。费弗尔在对腓力二世时期弗朗什-孔泰省的历史研究中,就试图在使用地理学、社会学方法的同时,结合使用心理学的方法,探索该地区的历史全貌。后来,他把注意力更多地转向了对人类精神生活史的研究。他“运用集体心理方法考察了长期支配以往人们的种种观念,揭示了一定时代人们的精神状态。”[5]他的《马丁·路德:一个命运》一书,探讨了十六世纪德国社会的精神风貌和集体心理,开创了法国式的心理史学研究的先河。他运用此方法的另一代表作是《十六世纪的不信神问题:拉伯雷的宗教》,他在该书中强调,“一定时空范围内人们的思维工具,即长期左右着人们的生活方式、思想方式和信仰方式的一系列观念,揭示了社会的思想文化氛围和普通民众的精神状态。”[6]因此心理史学的研究,“是要揭示历史上人们的情感世界,如情感生活、希望、忧虑、爱憎、信念等。为了勾画这种情感世界,历史学家必须运用语言学、人类文化学、哲学、肖像学、文学、尤其是社会心理学方法进行综合研究。”[7]这部著作被看作是法国心理史学的经典之作。

法国年鉴学派的另一代表人物布洛赫,在年鉴学派创立前,就致力于以心理因素说明人的研究。他在《创造奇迹的国王》一书中,以“国王触摸”的功效———即通过国王触摸患者治病为事例,运用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的方法,对中世纪王权崇拜的产生、发展和消失,进行了综合性的考察,从而揭示出那个时代普遍存在的社会心态。他在分析的过程中涉及到人们迷信神秘人物的心理机制26二十世纪中外心理史学概述时,提出的国王特有的“超凡魅力”的提法,与德国马克斯·韦伯在约略同时提出的神圣的克里斯玛(Charisma)特质有异曲同工之妙。可见,史学研究中的心理分析在当时法、德两国的知名学者中已获得了广泛的共识。后来,布洛赫在其史学理论的经典之作《历史学家的技艺》中多次运用了心理史学的方法。他认为,“考证涉及到心理状况,它是一门微妙的艺术,决没有诀窍可言,而它又是一门理性的艺术,有条不紊地运用某些基本的思维程序。总之,如果要加定义的话,那它本身就是一种辩证的东西。”即便是史料本身的考证,也与心理分析相关。因为有关史料真实性的考证,在史料来源及其外在标准无法确定时,“就只有从原物或文献内在的特性着手,这就又得借助心理分析”。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布洛赫特别强调:“史料的取舍取决于心理分析,何为真假错误的理由都得经过鉴定”[8]。费弗尔与布洛赫在心理史学方面的尝试和努力,为法国后来的精神状态史研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当代著名学者戴维斯(NatalieZDavis)即受到他们很重要的影响。她有关法国中世纪晚期到近代早期的文化与社会研究的一系列论文,即成为心态史研究方面的成功范例。

法国年鉴学派的史学思想在进入布罗代尔(1902—1985)时代之后,心态史、文化史、精神史被作为布罗代尔“长时段”的“结构”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即地理结构、社会结构、经济结构、文化心理结构诸结构中的一个主要构件,这体现出年鉴学派在史学思想与结构体系上的趋于成熟。布罗代尔在《历史和社会科学:长时段》中曾说过,是“长时段”理论架起了沟通历史学和社会科学的桥梁,从而促进了历史学与各门社会科学全面而系统的交流,各类学术相得益彰。不过,正像布罗代尔“长时段”理论对于重大事件的忽略一样,他在对于“长时段”整体结构的认识上,同样由于过分强调地理环境和生态结构的作用而忽略了心理结构的作用。他的《地中海与腓力二世时代的地中海世界》即体现出这种环境或生态决定论的倾向[9]。

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与布罗代尔史学路径不同、曾被布罗代尔批评的另一部分法国历史学家,则直接继承了费弗尔集体心理分析的方法,并将其发展为比较纯正的精神状态史研究。如迪比的《战士与农民》、芒德鲁的《近代法国概论:心理历史学》、菲雷的《18世纪法国的书籍和社会》。他们试图从各个角度揭示时代的精神状态。其中拉迪里的《1294年至1324年的奥克族村庄蒙泰尤》更具典型意义,他通过具体详实的社会生活和个人生活史料,准确直观地勾勒出法国那个特定时代的乡村生活,使人们看到了当时村民们的精神状态,从而了解“深处的法兰西”。这种与社会学方法相结合的心理史学方法,的确有着如他所说的“由地窖进入顶楼”风格,然而其局限也可能因缘于此。

如果说法国年鉴学派的心理史学,主要是以史学为主体而借助于心理学的分析方法的话,那么奥地利著名心理学家弗洛伊德,则是以心理学为主体把比较科学意义上的心理分析理论应用于历史研究的具体实践。二者的视角不同,学术路数自然相异。后者这种产生于史学外部的心理史学,可能更具典型的现代科学意义。1900年,弗洛伊德《梦的解析》问世,1910年后,他便把心理分析的各种理论运用于具体历史人物、历史现象以及文化的研究上,先后发表了《达·芬奇的幼儿期之回忆》(1910年)、《图腾与禁忌》(1913年)、《群体心理学与自我之分析》(1921年)、《文明及其缺憾》(1930年)和《摩西与一神教》(1939年)等著作。由于弗洛伊德运用的心理分析比较规范,使得心理学与历史学自此真正结缘。我们亦可将其称为真正意义的“心理史学”,或“历史心理学”,实际上就是心态史。不过由弗洛伊德开创的这种心理史学,在二次大战前还未引起史学界足够的重视[10]。

美国的心理史学较早受到弗洛伊德的影响,并在二三十年代出现了以鲁滨逊为代表的“新史学”运动。鲁滨逊在其代表作《新史学》一书中,提出用综合的多种因素的观点来分析历史,其中即包括心理的成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成为与法国心理史学相对应的学术研究重镇。这主要是由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人们对于法西斯主义那种狂热行为的关注,由此而加强了对于无意识和非理的研究。如战时美国战略情报部门,专门组织精神分析专家撰写了《阿道夫·希特勒的心态:战时秘密报告》。五六十年代,很多历史学家开始对于心理史学进行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不少有价值的研究成果。1963年,梅兹利希将这些探索性的研究成果编成《心理分析与历史学》一书。此外,利夫顿和奥森收编了《心理历史学的阐释》。七十年代,美国在这一学术领域先后创办了专门的学术刊物《心理历史学杂志》、《童年历史·心理历史学》和《心理史学评论》。连过去比较正统的历史杂志《美国历史评论》,也发表了不少讨论心理历史学的文章。心理史学,成为当时新兴的而且是最活跃的学科,被当时的学者称之为“新心理历史学”。作为基本形成体系的“新心理历史学”,它包括四大方面的内容,即个人传记,家庭史,集体心理史,社会与历史的重大问题[11]。

在个体心理研究方面,具体的心理分析一旦与历史人物的研究结缘,便会产生以“心理传记”(Psychobiography)为形式的心态史著述,类似于弗洛伊德为达·芬奇所作的传记。自弗洛伊德进行了首例的历史人物心理分析之后,个体心理的分析与研究开始出现在不同的时代和各类人物中。作为心理史学的重要奠基人,弗洛伊德十分强调潜意识的作用;由于人的潜意识主要在童年形成,因此弗洛伊德的理论偏重于人的童年,尤其是过分强调生物性的本能冲动和欲望的作用。这样的理论在心理史学奠基之初,虽具有拓宽历史研究领域的作用,但对于历史人物的行为分析还不能令人信服。哈佛大学教授埃里克·埃里克森,作为弗洛伊德的学术后人,他除了重视人的自我发展在童年期之后的持续性外,他还注意到了整个社会文化因素的影响。他先后出版了《年轻的路德·心理分析学与历史研究》和《甘地的真谛·富有战斗性的非暴力主义的起源》两部著作,“从理论和方法上为心理历史学开辟了新的研究途径,成为心理传记分析的典范著作。”[12]

作为心理史学的另一个领域———家庭史,它既与历史人物的个体相联系,又与集体心理相沟通。因此它是处在一个相互交叉的中心领域。不过,心理史学最初对它的关注是源于对于历史人物儿童期的心理分析,因此它也被称之为“儿童史”。在这方面,具有代表性的著作是阿里埃斯的《家庭生活的社会史》和劳埃德·德莫斯的《童年历史》。

集体心理史,是二次大战后迅速兴起的心理史学新领域。由于法西斯主义的出现,以及世界各地民族运动与政治运动的兴起,二战后心态史的研究便由个体心理研究转向群体心理。群体狂热、民族仇恨以及群众对法西斯专制的支持等问题,都成为重要的研究对象。如美国著名学者H·阿连德的《极权主义的起源》与其他国家的学者如K·洛伦茨的《论侵略》、N·W·阿克曼和M·杰荷达的《反犹太主义和情绪混乱的心理分析学解释》、E·西梅尔编的《反犹太主义———一种社会病》、M·伏维尔的《意识形态与心态》、《大革命心态》等著作,是这一时期群体心理研究中最有代表性的成果。

在社会与历史重大问题方面,较有影响的成果有诺曼·布朗的《生与死———历史中的精神分析含义》,斯坦利·埃尔金斯的《黑奴制———一个美国制度与理智中的问题》,诺曼·科恩的《对千年盛世的追求———中世纪与宗教改革时期欧洲的革命乌托邦主义及其对现代极权主义运动的影响》。

自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美国的心理史学在对弗洛伊德和埃里克森的思想方法进行了不断的扬弃之后,又取得了骄人的成就。研究数量之多、范围之大都超过以往各个时期[13]。其中以托马斯·A·科胡特的《德国的影像———对德皇威廉二世的研究》和彼得·洛温伯格《纳粹青年追随者的46二十世纪中外心理史学概述心理历史渊源》影响较大。科胡特和洛温伯格都是接受过心理学与史学双重系统训练的心理史专家,因此他们的研究已完全摆脱了用生硬的心理分析理论去嫁接历史事实的套路,主要是以历史事实说明历史人物的行为,心理分析理论仅仅作为分析历史事实时的工具。洛温伯格的研究在使用心理学方法的同时,还借助于社会人口学、社会统计学的方法,并把文学作品作为参考资料,真正实现了多学科方法的综合。他认为,历史学分析应当“同社会科学的模型、人文学者的敏感、心理动力的理论及临床对心理深层的洞察相结合”[14]。这种五类大综合研究法,与历史发展合力论在对于历史本身的认知上有异曲同工之妙,这是颇耐人寻味的。

中国史学界介绍、接受心理史学的研究方法,最早是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末。著名史学理论家朱谦之,受孔德、杜里舒和兰伯列希影响,开始注意史学研究中“心理的方法”问题。他在1926年撰写的《历史哲学》中,详细介绍了西方历史哲学的研究方法和成就。首先,他肯定了杜里舒关于人类社会的进化,“归宿在‘知识线’的进化上”,而所谓“知识线”的进化,“又由于人类社会之心理的原因”[15]的理论。认为社会愈进步,心理因素的影响就愈大。同时,他对孔德的心理史学理论也十分重视。认为“从孔德以后,历史才渐渐有科学的根据,才渐渐去注意历史事实的‘所以然’”。因为孔德明确指出:“历史现象之主要原因,一方面看来是进步,而从它方面看来,社会的进步又是原于人类的心理。”因此,历史研究除了“研究社会生活的各种情形———如家庭,人口,都市,经济诸问题———以外,还要注意到心理的方法,从人类心理的现象,去找出历史的程序来。”不过朱谦之认为孔德历史哲学有一定偏颇。因为在十九世纪五十年代“心理的研究那样幼稚的时代,孔德竟想用心理学的方法以解释历史现象,结果只能把历史现象弄变易,而不能完全解释它。”[16]“对于兰伯列希的“历史为社会心理的科学”的口号,他也给以中肯的批评:“兰伯列希只把历史看作社会心理的一个连串,而没有注意到这个连串背后那种逼促人们实现他进步的‘生机力’,所以还算不得尽历史的意义。”[17]朱谦之是那个时代生机史观的代表,因而对现代史学的评判,离不开他生机史观的价值尺度。

同一时期,另一位著名学者何炳松,受美国“新史学”运动发起人鲁滨逊的影响,主张历史研究是多门学科、多种方法的综合研究。具体来说,就是“必待心理学与自然科学、经济学能通力合作,不背道而驰,以解决此问题。”[18]何炳松所提倡的综合研究法,对于当时的中国史学界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为此,他还专门翻译了鲁滨逊的《新史学》、绍特韦尔的《西洋史学史》。

1947年,胡秋原在其《历史哲学概论》中,除了对当时历史哲学的主要流派进行了介绍和评价之外,专门对“心理史释”作出了论证。他认为,“自人类之心理以至时代之思潮,其影响于历史及文化之形成,自为不可否认之事实。然以此为社会历史之动因,则尚嫌不足。”[19]因此他主张将“心理史释”作为历史学方法论中不可缺少之一种,而不是全部。

二十世纪自二十年代到五十年代以前,中国史学界在心理史学方面,可以说基本上仅限于在理论上对西方史学理论的译介和初步的探索,还没有产生出心理史学理论的系统性研究成果。而就西方心理史学理论的译介来说,也有相当大局限性。比如法国年鉴学派精神史和心态史的理论几乎没有问津,对于德国新康德主义的心理史学也注意不够。只是由于杜里舒曾来华讲学,故他的所谓“知识线”理论———即社会心理推动文明进化的理论在中国史学界的影响才比较大一些。

作为当时讲学社的主要发起人和中国近代新史学的开创者的梁启超,对于杜里舒的理论,在肯定的同时也保留了他自己的看法。他在《研究文化史的几个重要问题———对于旧著(中国历史研究法)之修补及修正》一文里做了明确的阐述,特将精神文明的进化确定在两个方面:一是“人类平等及人类一体的观念”;二是“世界各部分人类心能所开拓出来的‘文化共业’”[20]。这里,就心理与文明的关系而言,足以看出梁启超对于该问题认识的深度。

关于心理史学,梁启超在其史学名作《中国历史研究法》及其补编中,更有相当全面深刻的认识。这在当时的中国史学界实不多见。首先,他以其所特具的学术敏感注意到心理史学在历史研究中的重要作用,因此,在他选取历史专题的方法中,第五、六、七三种都与心理相关。第五种“精研一史迹之心的基件”,讲要抓住历史事件中心人物的心理活动,以把握历史的本质;第六种“精研一史迹之物的基件”,讲要研究和把握影响心理活动的历史条件和社会环境;第七种“量度心物两方面可能性之极限”,主要讲来自心理方面的主观认识与其客观外在条件之间的辩证关系。

其次,在历史研究中他还强调社会心理对于阶级、党派、民族的重要影响。他说:

吾以为历史之一大秘密,乃在一个人之个性,何以能扩充为一时代一集团之共性,与夫一时代一集团之共性,何以能寄现于一个人之个性。申言之,则有所谓民族心理或社会心理者,其物实为个人心理之扩大化合品,而复借个人之行动以为之表现……无论何种政治何种思想,皆建设在当时此地之社会心理的基础之上。而所谓大人物之言动,必与此社会心理发生因果关系者,始能成为史迹……所谓大人物者,不问其为善人恶人,其所作事业为功为罪,要之其人总为当时此地一社会———最少该社会中一有力之阶级或党派———中之最能深入社会阃奥而与该社会中人人之心理最易互相了解者。如是,故其暗示反射之感应作用,极紧张而迅速。[21]

另外,梁启超在《中国历史研究法补编》中还就历史事实“予以新意义”的问题,专门谈了心理分析的重要作用。他认为:“吾人的动作,一部分是有意识的动作,一部分是无意识的动作———心理学上或称潜意识,或称下意识……一人如此,一团体一社会的多数活动亦然。”[22]若以此方法去分析史料,即可对史料获得新的意义。他以义和团运动为个案,运用了这一分析方法去探索义和团运动发生的根源,认为主要是民众长期以来已经完全无意识化的“迷信心理”和近代积蓄己久的“排外心理”,与当时帝国主义侵略和清政府的卖国以及的失败诸原因聚合汇集而成。其实,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就是梁启超在他对历史事实的五种用功方法中所提出的“联络法”,与同一时期即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法国年鉴学派正在酝酿的“长时段”结构理论十分相似。他说:

许多历史上的事情,顺着平看似无意义,亦没有什么结果,但是细细的把长时间的历史通盘联络起来,就有意义,有结果了。比如晚明时代,许多士大夫排斥满清,或死或亡,不与合作,看去似很消极,死者自死,亡者自亡,满清仍然做他的皇帝,而且做得很好,这种死亡,岂不是白死亡了吗,这种不合作,岂不是毫无意义吗?若把全部历史综合来看,自明室衰亡看起,至辛亥革命止,原因结果,极明白了;意义价值,亦很显然。假如没有晚明那些学者义士仗节不辱,把民族精神唤起,那末辛亥革命能否产生还是问题呢。[23]

这里,梁启超的“长时段”同样包含着心理结构的传承、演变过程在其中。从方法论起源的意义上说,梁启超的原创性与法国年鉴学派相比,应当说是难分伯仲。因为就笔者的考察来看,还未见到梁启超受法国年鉴学派影响的历史依据。

心理史学理论真正付诸于具体实践,是在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以后。台湾学者殷海光是这方面最早的实践者。在1965年出版的《中国文化的展望》中,殷海光运用了文化心理学的分析方法,对传统社会与近代社会给予了相当深刻的分析。此后,他以同样的方法对五四以来的思想文化变动,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讨。他开始注意到“历史中之心理的、文化的、性格的成因”,尤其是对于五四以来的“偶像破坏”与反传统的文化现象,注重从民族心理、民族性格入手去做深层的分析。他认为:“如果一个文化在迎接科学的时际之‘baseline’(基线)是monism(一元论)及ideologicallyinclined(倾向意缔牢结)的,那末科学一来,就变成‘科学主义’”,讲经济学就讲成了各种各样的经济主义。这对于中国近代的社会大变动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Iconoclasm则显然是长年以来形成的各种各色cultism(崇拜)之一大reaction(反动)。而在personality(人格)方面则为出于ambivalentcharacter(内在冲突的性格)。”[24]另外,殷海光晚年关于的同步研究,在运用心理史学方法的同时,他还兼采文化人类学和精神分析学的方法,对的结局做出了前瞻性的评估。而就史学理论与史学方法来说,1973年台湾学者黄培在《历史学》一书中,强调了心理学在史学研究上具体应用的问题。

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大陆学者开始接受并使用心理史学这一新的研究方法。1980年,李泽厚的《孔子再评价》,首次提出“文化———心理结构”问题[25],在当时的学术界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后来他在《哲学答问录》意作出说明,谓其目的在于区别西方“心理———文化结构”的认知模式:“从文化解释心理,并认为文化无意识地积淀为心理。所以文化结构与心理结构(具体地说,如思维方式、情感状态、行为模式、审美趣味等等)密切相关”[26]。1986年,王富仁在其《中国反封建思想革命的一面镜子———<呐喊><彷徨>综论》中,开始尝试使用弗洛伊德在《精神分析引论新编》所提供的心理分析方法,去解剖鲁迅那种“严冷”与“炙热”、苦闷与焦虑的矛盾、紧张、复杂、丰富的心理;进而解释鲁迅笔下那些典型人物的性格,如阿Q以及那些各种类型的知识分子[27]。

1987年,已故历史学家谢天佑的《专制主义统治与臣民的心理状态》一文,受到思想文化界的普遍关注,被称之为“触摸了千百年来的历史神经”[28]。后来,谢先生将其扩充为《专制主义统治下的臣民心理》(未完稿)一书。如果说从李泽厚、王富仁到谢天佑,他们都是以具体的研究作为心理史学方法范例的话,那么陈旭麓先生则是从纯史学理论的角度强调心理史学方法的重要意义。他在1988年说过:“虽然,中国以往的史书,在记述事实和人物中也可以窥见心灵的跳动,但以存在决定意识为旨趣,着眼对历史人物和历史活动的心理刻画,则是史学领域和方法上的开拓,而剖析人物心态又是推动和激发历史反思的机杼。”[29]

此外,马敏的《中国近代商人心理结构初探》、乐正的《晚清“泰西近古说”的心态分析》、己故历史学家唐文权的《同盟会倡始时期宋教仁心态研究》等论文[30],都是运用心理史学方法研究中国近代史的力作。这一时期值得注意的是,章开沅在《离异与回归》这部著作中[31],将文化社会学的分析方法与心理史学的分析方法相结合,提出了一个独特的文化心理分析模式———“离异与回归”模式,用以分析和研究中国近代的一些文化现象,其中包括耐人寻味的“淮橘为枳”现象;并以此为基础探索了中国近代思想文化变迁的特殊轨迹。他还将文化心理结构作为“社会历史文化土壤学”分析框架中的一个重要部分[32],从而开启了中国近代史研究中关于重建中国民族文化心理结构研究的端绪。章先生为我们勾勒出这样一个线索:“在戊戌维新时期,先进人士比较突出地提出国民素质改造问题,辛亥革命时期有关国魂、国民精神的讴歌与论述,则是前者的延续与发展。这是经过艰苦内省以后勇敢提出的民族自我调节,即改进民族文化心理结构以适应国家近代化的需要。”[33]

到了1980年代末,另有专门研究中国近代知识分子心态的专著问世,如周岩的《百年梦幻——近代中国知识分于的心灵历程》[34]。1990年代初,中国心理史学以及与心理史学相关的研究已经发展到了既全面化又逐步规范化的阶段。其显著特征是专著和论文的内容覆盖范围广、数量多,而且论题所涉及的层面大多具有开创性和拓展性。如程先生的《晚清乡土意识》、罗宗强先生的《玄学与魏晋士人心态》、乐正的《近代上海人社会心态(1860—1910)》、朱义禄的《逝去的启蒙——明清之际启蒙学者的文化心态》、张志忠的《迷茫的跋涉者——中国当代知识分子心态录》和赵伯陶的《市井文化与市民心态》等书相继问世[35]。其他史学专著中关于个体心理、群体心理和社会心理以及区域人文心理等方面的论述也不在少数。如李良玉的《动荡时代的知识分子》一书,对于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之交各类知识分子心态的进行了甄别[36],朱英的《中国早期资产阶级概论》一书,对于近代中国商人的心理结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给予了特别的关注[37];唐力行的《商人与中国近世社会》一书,对于中国近世商人群体心态演变与整合作出了精辟的论述[38];李长莉的《先觉者的悲剧》一书,关于洋务知识分子的文化心态给以综合性研究[39];马敏的《过渡形态:中国早期资产阶级构成之迷》一书,关于中国早期工商资本家和新式知识分子过渡型心理特征进行了详细而缜密的分析[40];李文海先生《世纪之交的晚清社会》一书,对于义和团运动时期的社会心理给以全面的解剖[41];等等。真可谓见仁见智,新见纷呈。在历史学方面的学术论文中,运用心理史学方法的作者及作品数量更为可观,限于篇幅,不再赘述。“心态”已成为史学研究的常用术语,“心态史”或“心理史学”,也基本上成为一个新兴的前景广阔的研究领域。台湾著名学者张玉法先生所说的“真正的深度研究,是指心理历史(psychohistory)”[42]的说法,基本上已成为史学工作者的共识。

自进入又一个世纪以来,从心理史学的研究情况看,己不仅仅是过去那种心理学与历史学的简单结合,它正逐步吸收社会学、人类学、文化学以及伦理学等学科的研究方法,向着以心理与历史为主、同时综合多种学科方法的“大综合”的方向发展。而历史研究所吸收的心理学理论也已达七、八种之多,如生理心理学、差异心理学、发展心理学、动机心理学、知觉心理学、人格心理学、变态心理学和社会心理学。因此,心理史学已成为多学科研究方法相互渗透与融合的综合性学科。这种综合性研究,由于认识途径、分析手段和研究方法的多样性,给我们的史学研究带来了很大的方便。我们可以借助于新方法、新途径的优势,将分析、研究的触角深入到过去研究无法企及的死角,以期克服历史研究所存在的程式化弊端,力求再现历史的真实感和历史人物思想的丰富性。同时,我们也可通过思想与社会之间的中间环节———社会心理,来把握社会转型与文化变迁的内在动因和变化信息。

参考文献:

[1]贝奈戴托·克罗齐:《历史学的理论和实际》,傅任敢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71、72页。

[2]彼得·伯克:《历史学与社会理论》,姚朋、周玉鹏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16页。

[3]张广勇:《法国史学的新视野》,见(法)保罗·科利著、王建华译《法国史学对史学理论的贡献》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2年,第7、8页。

[4]李凯尔特:《文化科学和自然科学》,涂纪亮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第56、58页。

[5]张广勇:《法国史学的新视野》,第18、19页。

[6]张广勇:《法国史学的新视野》,同上出处,第18、19页。

[7]张广智、张广勇:《现代西方史学》,复旦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82页。

[8]马克·布洛赫:《历史学家的技艺》,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2年,第82、86、84页。

[9]也正是这个原因,俄国学者古列维奇认为布罗代尔没有继承布洛赫和费弗尔的传统。参见陈启能:《超越布罗代尔》,《中华读书报》,2000年7月26日。

[10]尽管有美国的史密斯(PreservedSmith)和兰格(WilliamL.Langer)应用这一史学理论,并有著作问世,但影响不大。见于沛:《现代史学分支学科概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第70页。

[11]张广智、张广勇在《现代西方史学》中提出了以上的三类,本人认为还涉及到了一些社会与历史的重大问题。参见《现代西方史学》,复旦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286、288页。

[12]张广智、张广勇:《现代西方史学》,复旦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291页。

[13]罗凤礼:《心理史学·西方心理史学发展态势》,于沛主编:《现代史学分支学科概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第107、108页。

[14]彼得·洛温伯格:《解开往昔之谜》(DecodingthePast)加利福尼亚大学出版社,1985年,第283页。见罗凤礼:《心理史学·埃里克森及其以后的心理史学》,于沛主编:《现代史学分支学科概论》,第91———94页。

[15]朱谦之:《历史哲学》,上海泰东图书局,1926年,第18、19页。

[16]朱谦之:《历史哲学》,上海泰东图书局,1926年,第55、56页。

[17]朱谦之:《历史哲学》,上海泰东图书局,1926年,第58页。

[18]何炳松、郭斌佳编译:《西洋史学史》。转引自胡逢祥、张文建著《中国近代史学思潮与流派》,华东师大出版社,1991年,第345页。

[19]胡秋原:《历史哲学概论》,商务印书馆,1947年,第63页。

[20]夏晓虹编:《梁启超文选》(上),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2年,第559页。

[21]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饮冰室合集·专集之七十三》。

[22]夏晓虹编:《梁启超文选》(上),第565、566页。

[23]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补编·总论》,夏晓虹编:《梁启超文选》(上),第564、565页,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2年。

[24]王元化主编;《殷海光林毓生书信录》,上海远东出版社,1994年,第90页。

[25]李泽厚:《孔子再评价》,《中国社会科学》,1980年第2期。又见《中国古代思想史论》,安徽文艺出版社,1994年,第36页。

[26]李泽厚:《哲学答问录》,(批判哲学的批判),安徽文艺出版社,1994年,第521页。

[27]王富仁:《中国反封建思想革命的一面镜子———<呐喊><彷徨>综论》,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6年。

[28]《陈旭麓学术文存》,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1269页。

[29]《陈旭麓学术文存》,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1268、1269页。

[30]马敏:《中国近代商人心理结构初探》,《中国社会科学》,1986年第5期;乐正:《晚清“泰西近古说”的心态分析》,《学术研究》,1988年第1期;唐文权:《同盟会倡始时期宋教仁心态研究》,《近代史研究》,1988年第4期。

[31]章开沅:《离异与回归》,湖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

[32]章开沅:《辛亥革命前后史事论丛》,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年。

[33]章开沅:《辛亥革命前后史事论丛》,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年,第141页。

[34]周岩:《百年梦幻———近代中国知识分子的心灵历程》,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8年。

[35]程歙:《晚清乡土意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0年。罗宗强:《玄学与魏晋士人心态》,浙江人出版社,1991年。乐正:《近代上海人社会心态(1860———1910)》,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朱禄:《逝去的启蒙———明清之际启蒙学者的文化心态》,河南人民出版社,1995年。张志忠:《迷茫的跋涉者———中国当代知识分子心态录》,河南人民出版社,1995年。赵伯陶:《市井文化与市民心态》,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

[36]李良玉:《动荡时代的知识分子》,浙江人民出版社,1990年。

[37]朱英:《中国早期资产阶级概论》,河南大学出版社,1992年。

[38]唐力行:《商人与中国近世社会》,浙江人民出版社,1993年。

[39]李长莉:《先觉者的悲剧》,学林出版社,1993年。

[40]马敏:《过渡形态:中国早期资产阶级构成之谜》,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

外文研究论文第7篇

关键词:行政法美国行政法全球化民营化政府规制

“一切认识、知识均可溯源于比较”。[1]对于我国于改革开放之初开始重建的行政法学而言,它堪称是一门“隐含的比较法课程”。[2]而我国行政法学的诸多理念和制度,判例与学说,都深受美国行政法学的影响。行政程序制度、听证制度、行政法官制度,正当程序原则、案卷排他性原则、成熟性原则、穷尽行政救济原则,等等,这些镌刻着美国法风情的制度与原则,已逐渐为我国的行政法学体系所吸纳。同时,在许多实体行政法律制度的建构方面,例如电监会、银监会、保监会等监管机构的创设,电信、水务、燃气等自然垄断产业的民营化改革,也都打下了美国法的深刻烙印。在此,笔者试图去探究不同历史阶段我国美国行政法研究的概貌及演进过程,厘清我国美国行政法研究的河川地脉,以期能对我国未来的学术研究和制度建构多少有些裨益。

一、“史的概观”与中国的美国行政法研究

“历史在照亮昔日的同时也照亮了今天,而在照亮了今天之际又照亮了未来。”本文试图首先通过历史维度的简要勾勒,从而让读者能从整体上更好的明了我国美国行政法研究的知识轮廓与学术脉络。

(一)筚路蓝缕:1980年代的美国行政法研究

“筚路蓝缕,以启山林”,用这么八个字来概括我国这个时期的美国行政法研究,应该是最为确切不过。在这个时期,我国初创的行政法学在体系建构上,受到了大陆法系行政法学较深的影响;而在当时的社会经济背景下,在关注问题的着力点上,也有着以前苏联为代表的社会主义国家行政法学理论的深刻印记。在这个起步时期,美国行政法的研究成果不算太多,也相对缺少体系化的探索,可能是由于我国改革开放之初行政体制改革以及领导干部体制改革的背景,研究较多的关切点在于对美国文官制度以及地方行政体制的介绍。

在这个时期,作为老一代比较法学家,潘汉典教授较早引领和主持了美国行政法的译介。[3]负岌英伦的龚祥瑞先生在他的名著《比较宪法与行政法》中,对美国的独立管制机构有所介绍。[4]在1980年代中后期,王名扬教授、龚祥瑞教授的外国行政法研究分别在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产生了较大影响,于安、马龙、张来明等的硕士论文分别对美国的规则制定程序、行政裁决程序以及独立管制机构制度进行了研究。[5]

在这个阶段,美国行政法学家伯纳德·施瓦茨的著述受到了相对较多的关注,[6]他的《行政法》[7]著作也于1985年被移译成中文。这部著作开启了当时了解美国行政法的一扇窗,使得读者有可能通过这部不算十分艰深的著作中,能对美国行政法有一个较为体系化的初步认识。

(二)雏形初具:1990年代的美国行政法研究

在这个时期,最具标志性意义的当属在1995年,王名扬先生在接近耄耆之年,以精卫填海般精神完成的百万字巨著《美国行政法》,[8]这部著作始终是研究学习美国行政法的学者和学生案头必备的入门书和体系书,行政调查、职能分离、正式程序、非正式程序、成熟原则、穷尽行政救济原则、信息公开诉讼、会议公开……今天为我们耳熟能详挂在嘴边的诸多术语,都得益于王老的介绍。而且美国行政法的研习者都知道,美国出版的行政法学教科书往往卷轶浩繁,叠床架屋,每每让初学者望而生畏,而王老这部著作的预设对象就是中国读者,因此该书有着精巧的易为国人接受的体系架构,王老对美国行政法的制度、判例和主流学说的把握能力,至今令人叹为观止。尽管十年来美国行政法在许多问题上都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但是在体系上依然没有大的改变,这或许也正是王老这部著作能保持长盛不衰的原因所在吧。

在1990年代初期和中期,周汉华、马怀德、刘莘、高家伟等学者先后开始对美国行政程序、规则制定、司法审查等问题进行译介。[9]在1990年代中后期,较引人瞩目的是沈岿、包万超、董炯、王锡锌、杨伟东、李娟、甘文等年轻学者对美国行政法理论的探索,他们将目光投射到美国行政法知识脉络的承继与学术思潮的变迁,[10]并且对美国法上的协商式规则制定程序[11]、行政法官[12]、信息公开诉讼[13]等制度进行了更为详尽细致的分析。

(三)精耕细作:21世纪的美国行政法研究

当时针指向新的世纪,在新的千年里,我国的美国行政法研究成果,无论从数量还是质量上都有了飞速的增长。从研究的客观条件上说,更多的学者有了去美国求学或者作访问学者的经历,[14]有多名美国学者先后作为富布莱特学者来华教授美国行政法的课程,更多原版影印教材和著作引入国内,[15]译著的数量也呈增多的趋势。[16]而互联网络的发达,Westlaw、Lexis-Nexis等数据库的引入,更使得部分消解了时空的阻隔。这几年里,我国的美国行政法研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许多中青年学者对美国行政法晚近的制度、判例和学说的理解,已经基本上达到了能够与国外学者进行沟通、交流和对话的地步。

在这个时期更多学者关注到美国行政法发展的一些新趋势,研究更趋与国外同步,更趋精确细致,例如王锡锌博士对规则制定、纠纷解决和行政裁量的研究,周汉华教授对美国信息公开制度以及监管体系的研究,袁曙宏、于安教授等对全球化下美国行政法变革的译介,都昭示了这一研究动向。这个时期对美国行政法的研究,是怀着浓烈的中国问题意识展开的,而且学者们试图通过对美国法的探研来找寻制度建构的因应之道。与此同时,一批更为年轻的学者逐渐成长起来,对美国行政法中的成本收益分析[17]、公私合作[18]、规制改革[19]和民营化[20]等现象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

二、美国行政法研究的河川地脉

以上笔者对我国美国行政法研究的历史演进作了大致的勾勒,但是为了让读者更好的了解和把握我国美国行政法研究的现况,在本部分中,笔者将大致按照美国行政法学的知识脉络,对我国的美国行政法研究现状加以述评。

(一)对美国行政法学术脉络的研究

如何去把握美国行政法学的学术脉络与知识传承?一般而言,1887年,美国建立州际贸易委员会(ICC)来规制铁路运输,这被视为美国行政法的肇始。[21]在此之后,催生了美国最早的两位行政法学者,也堪称是美国行政法学肇始的一对双子星座,是古德诺与弗伦德。古德诺曾留学德国,他撰写了美国行政法学历史上的第一部著作《比较行政法》,这部著作在体系上深受欧陆行政法学的影响,框架包括行政组织、行政行为和救济手段三个部分。[22]而在他之后,曾经是哥伦比亚大学古德诺课堂上一名学生,并具有德国海德堡大学法学博士和哥伦比亚大学政治科学博士双重背景的恩斯特·弗伦德(ErnstFreund)教授,使得美国行政法学逐渐摆脱了行政科学的藩篱,实现了从行政科学向法律科学的转变。弗伦德教授对于对于行政裁量、权力分立、豁免等问题的讨论,构成了美国行政法学讨论的起点。[23]

包万超博士对美国行政法的学术源流有着较为精当的把握,他认为在美国行政法学发展过程中存在着功能主义传统,指出庞德、弗兰克、霍姆斯以及卡多佐这四位重要的社会学法学家,同时也是美国早期行政法学的重要开拓者。[24]在美国二战以后最为重要的几位行政法学者当属戴维斯、贾菲、盖尔霍恩等,但遗憾的是我国至今对他们学说脉络的介绍还尚不多见。

张书琴在她的论文中,对美国行政法从传送带模式,到专家知识模式乃至晚近的利益代表模式进行了探讨。[25]在罗斯福新政时期,逐渐摒弃了传统的“传送带”模式,行政不再只是对立法机关的萧规曹随和亦步亦趋。以詹姆斯·兰迪斯为代表的新政拥簇者们提出了行政的“专家知识”模式。[26]而沈岿博士所译的斯图尔特教授撰写于1975年的名篇《美国行政法的重构》,[27]在该文中,斯图尔特教授关注到了当代美国行政裁量权的激增以及由此引生的行政合法性(legitimacy)问题,并尝试发展出行政法的“利益代表模式”,以作为制度的因应之道。

(二)行政法序论

1.行政国家

在1994年,美国西北大学法学院加里·罗森(GaryLawson)教授在《哈佛法律评论》上发表了题为《行政国家的兴起和兴起》的论文,文章的开场白就是“新政后的行政国家是不合宪的,法律制度对它的确认实际上就是一场不流血的宪法革命。”[28]从1980年代以来,美国行政法的判例实践及学说发展,都是在行政国家语境下进行的。在我国,姜明安教授较早的洞察到了行政国家的现象,提出要防止行政国家的异化,要控制和转化行政权;[29]沈岿博士对行政国家的特点作了整理;[30]石佑启博士则尝试性的整理了行政国家的概念源流。[31]

2.行政裁量

某种意义上,行政法正在被裁量术语统治着。美国著名行政法学者戴维斯曾写下了《裁量正义》名著,王锡锌博士于2002年对该书作了较为精当的评论和梳理,对行政过程中的裁量因素,行政裁量与个体正义的关系,严格法治主义所遭遇的挑战进行了论述,指出戴维斯更多的希望通过行政系统的“内部控制”和“自我控制”,来实现对裁量权的导控。[32]余凌云教授在对英美行政裁量概念的讨论中,关注到了美国法理学者德沃金关于强弱裁量理论的探讨。[33]此外,在1989年翻译过来的题为《美国警察》的著作中,有专门的章节论述了对警察裁量权的控制,指出应该通过公布全面的政策声明,公开说明裁量权的限度,从而让裁量权的行使有规可循。[34]

3.谢弗林原则与行政法解释

在1984年之前,美国法院对行政机关的制定法解释仅仅适用较弱的斯基德莫尊重(SkidmoreDeference),法院虽对行政机关的制定法解释予以考量,但最后依然对制定法解释做出自己的独立判断。而1984年谢弗林(Chevron)案中确立的原则,判决当制定法暧昧不清时,行政机关的解释只要“合理”,就应占支配地位,杨伟东博士在论著中对谢弗林原则所采的“两步法”解释予以详细的说明,指出谢弗林原则改变了现代行政国家中行政机关和法院之间权力的配置,成为美国行政法历史上最重要的判例之一。他还对谢弗林原则引发的理论纷争进行了整理,并关注到晚近克里斯坦森案和米德案对谢弗林原则的发展和修正。[35]

(三)规则制定

在美国,可将规则概略的分为立法性规则和非立法性规则,而非立法性规则又包括程序性规则、解释性规则和一般政策说明等类别。但是两类规则之间的界别被认为是“模糊”、“空洞”、“暧昧不明”乃至“雾霭环绕”,皮尔斯教授通过对1993年的美国矿业联合会案诉矿业安全和健康管理局案的剖析,尝试性的提出了区别两类规则的四项标准。[36]芬克教授则认为可以适用通告评论标准来厘定立法性规则和非立法性规则。[37]

在美国,规则制定的程序主要包括联邦行政程序法所确立的三种程序,即通告评论程序、审判型程序以及例外程序。[38]此外,在实践中又发展形成了混合式规则制定程序及协商式规则制定程序。沈岿博士对协商式规则制定程序的制度建构以及利弊得失进行了较为详尽的探讨,[39]薛刚凌、王霁霞翻译出了《美国规章协商制定程序法》中译本。[40]

在美国,成本收益分析(cost-benefitanalysis,简称CBA)在规则制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克林顿总统颁布的第12886号命令中,[41]旨在“重塑政府”,进行“国家绩效审查”(NationalPerformanceReview),也要求进行类似的分析。于立深博士对美国管制成本收益分析的操作组织、信息收集形式以及管制分析报告的基本格式进行了评述。[42]席涛博士对美国政府成本-收益分析的管制模式进行了探讨,论述了管理和预算办公室(OMB)在管制成本收益分析中所发挥的作用。[43]

(四)行政活动

蔡力伟等对美国行政决定的三种模式:“内部模式”、“外部模式”以及“混合模式”作了探讨,探讨了“客观性”和“技术性与行政政策”因素在行政决定中所处的地位,论述了内部模式与职能合并、外部模式与职能分离、混合模式与联邦行政程序法之间的关系。[44]

贺善征教授以美国联邦行政程序法的规定为基础,对许可和特许概念的区别与联系进行了剖析。[45]还有论者探讨了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制定《药品审评质量管理规范》以实现对行政许可的自我拘束,对美国药品审评中的审查步骤、审查任务以及风险/收益评价作了评述。[46]崔卓兰、朱虹探讨了美国环境执法中的多种非强制手段,如收费、拍卖、环境标识、诱因规制、信息披露等手段,从而试图去论述非强制行政的意义。[47]还有论者对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于1997年2月18日颁布的题为“良好指导规范”文件作了评述,对美国的指导性文件进行了研究。[48]而在杨伟东和刘秀华的译文中,美国学者Mitterhoff对美国政府合同的概况、原则、程序以及合同纠纷的解决进行了较为全面完整的介绍。[49]

(五)行政程序

陈亚平对美国联邦行政程序法的法典化进程进行了较为完整客观的探讨,列举了先后的六个法案,即诺瑞斯法案、劳根法案、劳根席勒法案、华特勒劳根法案、行政程序委员会的法案以及最后获通过的麦卡兰沙幕纳法案,并探讨了美国联邦行政程序法的主题、目的及原则。[50]需要指出的是,美国行政程序法的制定,更多的来自新政时期立法机关和法院要求限制行政权力,加强程序保障和司法审查的巨大压力,而非美国宪法修正案中的正当程序条款。

周汉华教授较早的译介了施瓦茨教授将英国的自然公正原则和美国的正当法律程序予以比较的论文。[51]王锡锌、刘莘等学者对美国行政程序法及正当法律程序进行了剖析,对“程序的正当过程”与“实体的正当过程”予以探讨。[52]蔡力伟先生对美国行政会议制度产生、发展与撤销的全过程加以整理,探讨了美国行政会议对美国行政程序建设和发展的影响。[53]程雁雷教授则剖析了美国法上的正式听证和非正式听证,指出区分两者的实质性标准在于有无司法化性质的判断。[54]

徐炳教授阐述了美国政府信息公开立法的发展历程。[55]周汉华教授则从制度层面对美国信息自由法的结构及演变、适用范围、申请程序、收费与减免、决定程序、例外范围、排除事项、救济以及实施和问题等,作了较为全面的详述。[56]杨伟东博士探讨了美国信息自由法1996年修正案的主要内容,[57]以及美国信息公开诉讼的原告、管辖、证据制度和审理方式。[58]在西德尼·夏皮罗教授对联邦咨询委员会制度的讨论中,他指出必须确保咨询委员会成员构成的“均衡”,而且会议记录必须详尽,且能尽量为公众所获得。[59]

六)行政纠纷解决

王锡锌博士论述了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将“替代性纠纷解决方法”(ADR)引入行政过程的制度实践,并对美国行政法中所适用的和解、调解、谈判协商、仲裁以及小型审判等技术进行了探讨。[60]

在美国,行政复议体系包括使用行政法官体系来处理案件的申诉和再考量,也包括使用专门的不服审查型委员会来处理行政体系内部的纠纷。李娟博士对美国行政法官的独立化进程予以评述,指出独立性是行政法官最重要的特点,并对州行政法官的集中使用制度,联邦行政法官的首席法官负责制度予以整理,剖析了独立化进程中的难点和问题。[61]还有论者着力论述了行政法官的裁决程序及其司法化地位。[62]另外有论文对美国社会保障申诉委员会制度予以探讨,认为这类不服审查型委员会并非通向司法审查之路的“驿站”或“障碍”,在纠纷解决中可以发挥自己的角色和作用。[63]

(七)司法审查

杨伟东博士探讨了美国对事实问题的司法审查,对重新审查、对证据的独立判断、明显错误标准以及实质性证据等审查标准进行了探讨。[64]胡卫列博士对美国司法审查中几类特殊的原告资格,如纳税者、消费者、环境利益人以及社会团体的原告资格加以探讨。[65]彭海青博士探讨了美国司法审查中的证明标准,分别论述了可定案标准以及清楚地、明确地和令人信服的标准。[66]孔繁华在论文中对美国行政法上的案卷制度加以探究,对案卷排他性原则以及作为该原则例外的行政认知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探讨。[67]

有多位学者对美国环境法上的公民诉讼制度予以关注,它肇始于1970年《清洁空气法》的规定,允许“任何人”针对违反环境法律的行为提讼。环境公民诉讼中原告的诉讼资格(standing)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因为这涉及到对分权体制的挑战,因此原告适格往往要满足实际损害、因果关系和可补偿性三个条件。[68]陈冬博士则对美国环境公民诉讼中的原告、被告以及可诉范围进行了整理。[69]她还考察了美国环境公民诉讼制度中原告资格的变迁,并对著名的鲁坚诉野生动物保护者案件中,围绕诉讼制度展开的讨论及斯卡里亚法官的判决进行了整理。[70]

三、晚近美国行政法研究的新趋势

1.全球化时代下的美国行政法

斯图尔特教授指出,美国行政法的未来演进,必须要面对行政法国际的一面。[71]而美国印第安那大学的小阿尔弗莱德·阿曼教授,是对全球化与行政法问题用力颇多的一位学者。他将美国行政法分为新政时代、环境时代以及以放松规制为标志的全球化时代三个阶段,认为在全球化时代里,美国行政法应当进入“市场导向型”的模式。[72]他在《面向新世纪的行政法》一文中,更是在着力探讨,在国内与全球,在公与私的界限正在消失的背景下,政府作为管制者应该有效地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色?[73]在《全球化、民主与新行政法》一文中,阿曼教授则指出美国行政法的发展史就是一部“市场—国家”关系不断演进的历史,在这个过程中国家的观念被淡化,进而推动了民营化以及公私合作的新型政府治理模式的兴起。[74]

2.民营化时代下的美国行政法

美国行政法学者弗里曼一直致力于对民营化时代行政法问题的探讨,她论述了民营化时代下公私合作安排的若干例证,包括由私人承担公共职能,共同制定管制标准,进行自我管制,共同贯彻执行法律,并在文章的最后提出应该走向“混合行政”,认为这可能会瓦解行政法中所固有的“公”、“私”观念的界别。[75]还有论者探讨了美国福利民营化的进程,探讨了福利民营化对授权理论、政府行为学说以及正当程序原则的挑战。[76]还有学者对美国监狱通过缔约外包的实践进行了评述。[77]

3.政府规制与行政法

晚近,政府规制研究逐渐成为美国行政法学的一个重要流脉。正如美国当代著名公法学者森斯坦所指出的,传统围绕法院为中心展开的行政法学,对规制项目的实体目标、后果、病理及其成因缺少实在的理解,因此应该对立法和行政官员给予更多的关注,因为他们才是行政法首要的设计师。[78]在苏苗罕所译的《分析政府规制》一文中,托梅恩和夏皮罗两位教授提出了“行政法学的终结”,指出传统行政法永远不能告诉我们什么才是一个好政策,什么才是一个美好的政治和政策蓝图,并对规制分析和传统案例分析方法的异同,规制目的与手段之间的相互匹配进行了探讨。[79]董炯博士则撰文探讨了管制的公共利益理论、俘获理论、组织与制度理论、公共选择理论以及综合理论,并对美国行政法学中规制分析的引入予以勾勒和整理。[80]

四、结语

从以上的整理中,可以看出,二十年来,我国的美国行政法研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丰硕的成果。今天我国的美国行政法研究,已经不满足于对美国行政法基本制度框架的整理和译介,而是逐渐着力于探讨这些制度的历史流变与晚近趋势,并对其间的政治、社会、经济因素加以关照。我国的美国行政法研究,丰富了我们的见解和视野,为我们提供了观察思考问题的更多新视角。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学者对美国行政法的研究,并不单单以纯粹外国法的研究为终点,很多优秀的美国行政法研究者,往往以美国法为比较或参照的基点,继续进行着对中国问题的比较观察和研究。例如沈岿教授对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研究,[81]就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其译著《美国行政法的重构》的影响;而周汉华教授对行政许可、行政立法等问题的研究,都可以显示出他游刃于美国行政法和政府规制理论之间的技艺。[82]应该看到,我国行政法学在体系上深受大陆法系行政法学影响,这往往使得学者可能会更多的将心力投入学理体系的架构,却疏于作实证研究;会更多的关注于位于整个行政过程下游的司法审查,而对居于“上中游”的行政规制过程缺少动态的了解和把握。而美国行政法发轫于1887年独立规制机构的肇始,近年来对政策、政治与法律的互动,对经济效率与社会正义之间的衡量,对诸多实体行政法律制度予以了更多的关切。美国学者的理路往往是将法律制度置于社会和背景之中,从而分析不同的制度安排与规制形式所带来的不同后果,然后“选择”不同的因应之道。如是的研究风格和进路,对于处于转型时代,面对变动不居的科技、政治、经济、社会情势以及这些因素之间交互作用的中国,在高度政策取向的行政法领域,有着独特的功用和意义。[83]

同时应该看到,本文所勾勒出来的我国美国行政法研究的大致图景,是每一位研究者个人不懈努力的集合。但是作为整体而言,我国的美国行政法研究成果并不能算太多,高质量的利用外文一手文献的研究就更加寥寥,同时对美国行政法的制度史和学说史,我们也缺乏一个总体的概观。而且更应警醒的是,美国行政法是以1887年独立规制机构的肇始为开端,其百余年间走过的历程,其所处的时代,所面临的政治、经济、社会情境,是迥异于中国的。如何正视并分析这些差异,在我国大陆法系的行政法学说框架下,吸收美国行政法的学术精髓与智识传统,吸收美国行政法中诸多更为实体的考量因素,从而实现“创造性转换”,来有的放矢的去直面中国的问题?为此,需要学界同仁付出更多的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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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K·茨威格特、H·克茨著,潘汉典、米健、高鸿钧、贺卫方译:《比较法总论》,法律出版社,2003年,德文第二版序。

[2]PeterL.Strauss,AdministrativeLaw:TheHiddenComparativeLawCourse,46J.LegalEduc.478(1996).

[3]参见潘汉典译:《[美国]情报自由法》,《法学译丛》1981年第1期;[美]伯纳德·施瓦茨著,潘汉典译:《美国行政法的最新发展》,《法学译丛》1983年第3期。

[4]龚祥瑞:《比较宪法与行政法》,法律出版社,1985,第485-488页。

[5]参见于安:《美国行政规章制定程序初探》,中国政法大学硕士论文,1988年;马龙:《美国行政擦决程序基本构成》,中国政法大学硕士论文,1989年;张来明:《美国独立管制机构述评》,北京大学硕士论文,1987年。

[6]参见伯纳德·施瓦茨著,徐炳译:《关于行政程序的几个问题》,《法学译丛》1983年第6期;伯纳德·施瓦茨著,徐炳译:《行政法体系的构成》,《法学译丛》1989年第3期。

[7]伯纳德·施瓦茨著,徐炳译:《行政法》,群众出版社,1986年。

[8]王名扬:《美国行政法》(上下册),中国法制出版社,1995年。

[9]参见[美]A•夏皮罗、L•格里克斯曼著,周汉华译:《国会、最高法院与行政法的静悄悄革命》,《法学译丛》1991年第5、6期;[美]施瓦茨著,周汉华译:《英美行政程序的比较》,《法学译丛》1991年第4期;[美]杰克·M·伯曼著,马怀德译:《美国行政规章制定程序》,《行政法学研究》1996年第2期;刘莘:《美国行政程序法概念辨析》,《行政法学研究》1999年第2期;[美]欧内斯特·盖尔洪、巴里·B·鲍尔著,高家伟译:《〈联邦行政程序法〉使用指南》,《研究生法学》1992年第2期。

[10]参见沈岿译评:《二十世纪美国法律思潮与新公法运动》,载罗豪才主编:《现代行政法的平衡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包万超:《阅读英美行政法的学术传统》,《中外法学》2000年第4期;董炯:《政府管制研究——美国行政法学发展新趋势评介》,《行政法学研究》1998年第4期。

[11]沈岿:《关于美国协商制定规章程序的分析》,《法商研究》1999年第2期。

[12]李娟:《美国行政法官独立化进程评述》,《中外法学》1996年第5期。

[13]杨伟东:《美国情报自由法诉讼述评》,《甘肃政法学院学报》1999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