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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建设论文(合集7篇)

时间:2023-04-08 11:43:30
基地建设论文

基地建设论文第1篇

岩石和土壤的形成在其整个历史的存在,已经经受住了各种复杂的地质过程,因而具有复杂的结构和应力场的环境。不同类型的岩土性质往往是非常不同的,其区域的性质和强烈的个性。中国幅员辽阔,气候多样,各种特殊地质条件,例如:黄土,粘土,软土,红粘土,冻土等,特别是岩土地震作用将意味着很大的变化,如断层、液化。工程实践表明,岩土工程是一个非常实用的科学,还有许多未知的领域,需要深化研究的领域也很多。

有鉴于此,地基基础设计人员不可以认为有地质工程报告,规范的依据取得了数据。有了这些依据还远远不够,我们也需要一个强有力的理论基础和善于思辨能力,更加重视实际知识来源于实践。地基基础的设计方案不是唯一的,将各种地基及基础的处理方法和当地的实际、实践经验相结合,以获得一个更理想的解决方案。根据作者的工作经验,仅仅通过该方案建议地质报告提供的数据未必是合理的。由于许多地质报告,数据与实地描述不匹配,缺少实际地下水数据,结果报告不完整,图表数据混乱,数据是不真实的,关键问题交代不清的现象频繁出现,甚至出现欺诈行为。因此必须认真仔细分析,注重所提供的各项物理力学指标的正确性,注意所建议的地基基础方案的合理性及可行性是极其重要的。

以下两个例子可说明这一观点。某某住宅项目,单层均为11至15短肢剪力墙结构层的小高层建筑。地质报告建议采用大直径孔桩基础,桩承载的风化花岗岩层,但仔细分析后发现,现场水位较高,因此具有较高的人工挖孔桩降水的成本,且因户型原因也不易布桩。另外,挖桩需要穿越3m左右的卵石层。原建筑方案各单体仅设置半地下室,经分析,若增加一层地下室,不但可以保证基础埋深要求,而且可以将基础坐落于卵石层上,卵石层fak=260kpa E0=22Mpa。最后该项目采用了本方案,不但施工方便,而且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果。

某某工程,地质层报告给出的各层土的土壤承载力和实际开挖目测效果相差甚远,重新化验结果显示,承载力取低近一倍。这也显示了基础设计的另一个方面,必须有一流的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的调查试点,但也可以在基础设计消除事故发生前。

2应重视地基沉降计算的范围与要求

地基设计,包括强度设计和沉降计算两部分组成,地基的设计强度在不同条件下的设计强度可以提高和降低使用,但沉降值不低于地基沉降的允许值结算价值,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根据合理基础设计计算与结算或测试结果来验证。沉降很小,可以不进行验算,例如端承桩基础, 及规范中给出的根据上部结构、地基土层分布形式、地基承载力等参数确定的只做强度设计的地基。另一种是对沉降没有严格要求的地基,例如一般路堤和砂石料等松散原料堆场地基等。

对深软土路基的建设来说,解决和差异沉降量控制是非常重要的。软基础施工事故发生的沉降或不均匀沉降过度,特别是不均匀沉降对建筑物造成的破坏最大。某工程深厚软粘土,厂房部分是一个独立的桩基,靠近客厅与框架结构,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设计时有意放大,没有做沉降验算,并以为没有问题,实际使用一年后,生活间明显下沉,,达到15厘米,而该工厂是几乎没有下陷,严重影响了使用功能。深软土沉降与工程投资是紧密相关的,需要增加投资,以减低结算,因此,解决合理控制是至关重要的。控制沉降的目的是确保安全,可靠,节省投资。因此,软土地基沉降检查是必要的,甚至比强度设计也重要。另外,相邻基础地基承载力变化大,有软弱下卧层的地基等等必须验算沉降。沉降计算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计算沉降的荷载只考虑静荷载及准永久荷载,而不考虑风荷载、吊车吊重,地震等瞬间荷载。所以计算地基承载力与计算沉降的荷载组合不同,这一区别规范中有明确规定,但在设计中却往往被忽视。

(2)注意对计算沉降点的地质资料分析,更要注意分析土层分布不均匀性及地下水位变化对地基差异沉降带来的影响。

(3)沉降计算中应力值只采用附加应力值,而自重应力随深度随深度增大自然形成的变形已经形成,不产生新的沉降量。

3 应充分考虑复合地基中褥垫的作用

随着地基处理技术的发展,复合地基技术作为加固地基的一种方法得到越来越多的应用。复合地基是指天然地基在地基处理过程中部分土体得到增强或被置换。加固区是由基体(桩间土),增强体(桩)两部分组成的人工地基。复合地基中桩体和桩间土是共同承担荷载的。复合地基可分为三种:散状材料复合地基、柔性桩复合地基和刚性桩复合地基。实践证明,在桩和桩间土顶部加一层砂性土褥垫可充分发挥桩间土的作用,使桩间土的承载力大大提高,避免了由于不考虑桩间土承载力而造成的大量浪费。

(1)保证了桩同承担荷载。由于桩的弹性模量远远高于桩间土,桩产生的沉降量比桩间土小,褥垫在压密过程中使用桩刺入垫层,将上部总荷载传到桩和桩间土上,此时桩间土承载力超前发挥而桩的承载力发挥滞后。

(2)一定厚度的褥垫可调整桩、土荷载的分担比。当垫层厚度大于等于1000mm时,即可保证桩间土承载力超前发挥,同时减少桩顶面的应力集中,使基础底面反力分布更均匀些。

(3)垫层厚度调整可使桩,土水平荷载分布比变化。当垫层厚度较大时,作用在桩顶和桩间土表面的应力相差不大,基础与褥垫材料之间的摩擦系数一般为0.25~0.45,故此天然地基抵抗水平力的能力增强因此褥垫作用对刚、柔性复合地基具有普遍意义,对节省工程投资有显著的效果。

4加强高程控制,防止基底超高

基地建设论文第2篇

1.金工实习基地硬件建设为了适应应用型本科院校人才培养的需求,作为标准的金工实习基地应满足:硬件建设要精选传统技术,大力发展现代制造技术,逐步增加创新内容。传统制造技术,选择车、铣、磨、铸造、冲/锻/钣金、焊接、热处理、钳工、拆装等代表工种作为训练项目,其他如刨床、油压机等典型设备作为认知设备,先进制造技术内容,选择数控车床、数控铣床、数控加工中心、雕刻机、先进焊接方法(气体保护焊、氩弧焊、等离子切割等)、数控电火花、数控线切割、CAD/CAM等现代工程领域广泛采用的加工方法作为训练项目,其他如激光加工、注塑、快速成型技术等内容作为演示项目。数控车、数控铣、数控线切割、雕刻分别进行自动编程,传输到数控机床上,进行在线加工。使学生从设计到加工,展现现代制造技术应用的全过程。

3.逐步增加创新实训内容,主要在课外安排创新训练,在已有模块通过开放基地的模式接受经过实训的高年级学生进行创新训练,建设机构创新逐步向典型装置创新内容拓展。要建立体现现代制造工艺技术的局域网络条件下的制造工艺系统,加强数字化制造的培训。建立网站化教学设备,以学生为主体,在校内保持与金工实习基地联系,师生相互沟通、交流,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培养学生的合作精神和创新精神。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

3.金工实习基地软件建设可以依据应用型本科院校自身的师资、设备等情况,周密研讨,有选择地将部分课程实施企业化教学,并编写适合本校特色的实施性专业教学计划。结合各学科对实习的要求,确定教学大纲、训练要求和考核指标体系等教学指导文件。在编制教学计划时,根据调整后的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以现有理论教材和实践教材为基础进行必要的取舍编写教材,教材应围绕技能训练,注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强调学生的实践技能、技巧的培训,理论知识应服从实践教学的需要,选择和补充完善教材、教学指导书等。使教材成为实践性、实用性教材。

4.金工实习基地师资队伍建设进行金工实习实践教学,需要具有比较完整掌握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根据应用型本科院校的具体情况,可以选派实习教师到先进企业学习技能知识,也可以引进高技能人才。教师积极参与国内外有影响的学术会议,与国内外的相关教学单位建立广泛合作,每年可选派国外或国内名牌大学进修,到企业实践学习,提高教师的素质和实践能力。满足应用型本科院校金工实习的实践教学要求。

二、金工实习基地的教学作用

基地建设论文第3篇

一、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离不开

良好的法治环境

在目前老工业基地改造的进程中,人们普遍重视产业结构的调整,资金和项目的引进,经济指标的提高,却往往忽略和轻视人文环境,法治环境,人的观念、意识等软环境的建设。而这些要素既能反映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成果,又对老工业基地振兴产生不可忽视的作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是各种要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尽管各种要素的作用程度可能有所不同,但是我们不能忽视任何一种要素的作用。这是社会全面、和谐发展的要求。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来看,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是实现全国和谐发展的要求;在老工业基地振兴的过程中,实现经济、科技、人文、法治等的全面和谐发展,同样是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目前存在的一种倾向是,片面地认为振兴老工业基地就是振兴老工业基地的经济,片面追求经济指标,这是不可取的。

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央政府的支持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老工业基地要加快市场化进程,而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有赖于完备的法律、制度、政策体系,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法律、制度、政策的作用几乎无所不在。

首先,国有企业改革涉及诸多法律问题。老工业基地的振兴与国有企业的市场化改造关系密切。实践表明,构造多元投资主体,改变国有企业股权结构,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内部化的财务预算硬约束机制,是使企业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的重要途径。建立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是当前国企改革的核心。这场伟大的制度创新,需要充分发挥法律的规范、引导、调节和保障功能。在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实行区域经济民营化的同时,需要运用法律规范来调节政企关系。在国有资产运营、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等方面,要尽快建立明确的法律制度,用法律手段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规范国有企业特别是小型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制止化公为私、逃避银行债务等现象出现,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其次,政府职能的转变需要法律的制约。政府职能转变是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和振兴中的关键一环,这个问题不解决,再好的方案也不可能取得好的效果。为此要切实解决政企不分,政府对经济事务干预过多、过深,而公共服务又严重不足的状况,把政府经济工作的着力点转到制定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制度和法规、规章等方面上来,全面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给投资者、创业者以稳定预期。政府应该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为优势企业的发展提供最大的空间。应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好《行政许可法》,完善重大问题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决策程序,增强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提高办事效率,减少对微观经济的干预,切实放开搞活企业,把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切实转到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各级政府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其中有的不仅不能促进经济发展,甚至妨碍经济发展,妨碍振兴,应及时加以改进。

第三,大力引进民营资本涉及诸多法律与制度问题。近年来,老工业基地各级党委和政府不断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民营经济发展很快,出现了总量和效益同步增长的可喜势头。但是与发达省份相比,老工业基地的民营经济总量小、规模小、效益不高。事实表明,振兴老工业基地商机无限,老工业基地的民营经济发展空间很大;同时表明老工业基地的国企改革、经济结构调整需要域外民营企业资本的参与。事实上,国家作出振兴老工业基地的决策后,许多南方民营企业跃跃欲试,到东北考察咨询,洽谈投资,政府应予鼓励、支持和引导,并制定和完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在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同时,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和市场竞争的激烈,民营经济进一步发展也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大型民营企业没有形成较强的核心竞争力,经营管理水平普遍较低,企业融资困难,缺少复合型人才等等,制约着民营企业进一步发展。而一些民营企业偷税漏税,产品质量不高,缺乏诚信,不正当竞争,劳资关系不协调等问题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政府认真引导和规范民营企业的行为,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使民营企业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还应做到严格执法,遏止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的行为。

第四,健全就业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需法律制度的完善。老工业基地的就业问题不同于工业化过程中普遍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而需要特殊的制度与政策扶持。为解决就业再就业问题,国家已经制定出台了许多切实可行的政策。一方面要用好普惠性政策,确保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就业援助、社会保险补贴等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同时,针对老工业基地的实际情况,落实好特殊政策。在研究制定政策时,要切实把着重点放在促进人的发展方面,放在就业和有利于人们安居乐业上,强化对就业再就业工作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支持,把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衔接配套起来,形成具有合力的政策制度体系。从促进社会发展、增加就业、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和质量、增强消费动力出发,推动老工业基地改造。

第五,促进社会信用制度的建设需要法律与制度的完善。实行市场经济以来,老工业基地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遇到了一系列困难,诚信的缺失就是目前所面临的困难之一。某些领域出现的比较严重的诚信缺失已经成为市场经济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重新构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诚信伦理是振兴老工业基地的当务之急。重新构建诚信伦理,就必须建立市场经济的诚信机制,完善失信的惩治机制,加大对失信行为的处罚力度,在全社会形成维护诚信的有效奖励机制。为此,应构建全国性的信用管理体系;制定专门的信用管理的法律和法规。

综上所述,振兴老工业基地有不可缺少的各种要素和条件,加强法治,实现法律规范对社会关系的有效调整,依法振兴,是加快实现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基本条件之一。只有具备良好的法治环境,才能有效保障老工业基地的顺利振兴。法治环境对老工业基地振兴的作用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保证稳定的经济运行、经济发展秩序。老工业基地振兴中的经济发展,可能有各种直接的影响因素,如经济犯罪和其他各种形式的犯罪影响振兴;违背市场规则和法律,侵害市场主体的各种民事权益影响振兴;行政机关违法行政,以作为或不作为的形式侵害管理相对人的利益影响振兴。解决这类问题有教育和管理的问题,但更重要的是法治,从某种意义上讲,只有充分运用体现国家强制力的法律,才能排除影响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各种违法犯罪因素的干扰。第二,维护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市场经济是竞争的经济,也是法治的经济。市场的竞争,应是市场主体在公平、公正环境下的竞争,只有公平和公正,才能使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下去。假如没有公平和公正,情况将会如何?坑蒙拐骗,欺行霸市,市场何以存在和发展?若要实现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必须加强法治。第三,创新有效运行的机制和科学进步的制度。一方面,机制和制度的建设包括了法律运行机制和法律制度的建设;另一方面,一般意义上的机制和制度的建立和运行,离不开法治的规范和保障。

二、现实状况要求加快法治

环境建设

如何评价老工业基地的法治环境?笔者认为应当重点考察老工业基地的法治程度和水平是否与全国法治进步的程度相一致,是否与老工业基地振兴的要求相适应,主要表现为以下六个方面:①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完善程度;②行政机关是否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严格执法,在行使行政权力时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服务群众;③司法机关是否能准确、合法、及时、公正地适用法律,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化解矛盾,解决纠纷;④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公职人员是否能带头遵守法律,抑制特权,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⑤广大人民群众是否能学法、知法、懂法、用法,既能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又能进行法律监督,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⑥通过法律对社会关系的实际调整,使社会主体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应有惩治,社会关系和谐,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文化繁荣。

为此,笔者专门调查了东北某市老工业基地改造中的上述相关问题,本文仅就其中的行政执法和司法状况进行简要评析,这可以从一个侧面提示我们,在老工业基地振兴的过程中加强法治环境建设,是我们必须重视和加强的。

1行政执法的现状分析

(1)近年来该市行政执法的改进和取得的成绩

在老工业基地改造过程中,该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正努力提高行政执法质量,消除和减少各种“低级执法”现象。近年来,在为“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提供优质服务,创造良好执法环境的形势下,各级行政部门在行政执法体制的改革和创新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和有益尝试,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其中“同类权限”集中管辖的改革思路,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所谓“同类权限”集中管辖,是指将原来的两个以上行政部门对某一行政事务均可行使管辖权的管理,归口为一个部门管辖。其特点是:集中行使的处罚权范围广、项目多,执法重心下移;量化执法指标,执法行为程序化;机构精简,执法效率提高。长期以来,我国行政执法领域存在执法机构多、处罚重复、职能交叉、多层多头执法、执法随意性大等弊端。从“同类权限”的集中管辖的特点可以看出,它能解决一些执法中的“顽疾”。

(2)行政执法的问题和不足

由于历史、人们思想观念等多方面原因,一些行政机关和部门在行使执法权力和职能的过程中,出现各式各样的偏差、漏洞甚至违规违法行为。它不但背离法治的主旨和精神,损害当事人的利益,引发执法纠纷,而且还影响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伤害民众对政府和法律的信任。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执法程序“随意化”。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执法均有规范的程序,但长期以来,一些基层机关的执法人员违反法定程序、胡乱执法、口头执法、以言代法的行为和随意处罚的情形比较常见。当前行政执法纠纷的另一个热点是,超越法律授权行使所谓的执法权,或者无限扩大法定的权限,严重偏离法治精神。第二,执法行为“利益化”。尽管行政执法机关财政基本实现收支两条线,极大地遏制了以法谋“钱”的行为,然而由于其中大部分单位实行按比例返还或超过基数返还的办法,即上缴的越多返还的也越多,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收入仍然与个人奖金息息相关,因此仍存在过度执法、乱执法、乱罚款等现象。还表现出在一些公共服务性、没有经济利益领域的“不作为”方面的问题。2司法现状的分析

(1)近年来该市司法改革取得的成绩

在老工业基地改造的过程中,该市的各级司法部门正积极努力工作,围绕“振兴”的主题,把工作重点放在促进发展和振兴上,努力为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振兴老工业基地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司法改革已取得实质性进展,具体表现为:执行程序中的改革取得突破;审判监督中的责任体系形成;基层法院的基础工作出现新局面。

(2)司法实践的不足和问题

一是审判质量和效率仍有较大差距,审判作风上的问题尤为突出。有的法院积案仍然较多,裁判错误、人为拖延、隐性超审限、消极不作为的问题仍明显存在。出庭不准时,接待不守时,庭审不规范,精力不集中,对当事人语言粗鲁,态度蛮横,办关系案、人情案的仍大有人在。

二是审判管理监督机制仍不完善,完整科学的工作质量考评体系还没有真正形成。一些部门落实审判监督责任的规定不自觉、不认真、不敢负责任。监督体系不健全,导致质量评价参数不完整,有漏洞。

三是以人为本、优胜劣汰的竞争激励机制仍需完善创新,加大力度,持之以恒。一些法院不注重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不注重对优秀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对部门和单位的消极落后现象乃至违法违纪人员不敢管。

四是基础工作仍是影响法院整体水平和形象的主要问题。虽然多数基层法院的工作有了明显的变化,但对有的法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仍然意见较多。其主要原因不是物质装备条件差,而是领导班子的自身作用和管理水平比较低,审判的质量和队伍的廉洁文明程度比较低,在率先垂范、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方面有一定差距。

三、加强法治环境建设应重视和

着力解决的几个问题

法治环境的改善,是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不仅相关国家机关、职能部门要负起责任,全社会都应积极介入。在法治环境建设中要解决的问题,有的可直接服务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有的虽直观看来没有直接作用,但间接作用仍不可忽视。

1努力做好地方立法工作

(1)对于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如果原则性较强,需要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才具备可操作性的,地方人大和政府应及时制定相配套的法规、规章。此项工作做得好,既有利于国家法律制度的完善,也有利于地方的法律适用。要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国家法律法规的原则和精神;要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要及时出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2)对于老工业基地改造振兴中出现的特别的法律关系需地方立法调整的,应及时制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如果国家法律已有原则性规定,应以已有规定为基础,适应老工业基地改造的特殊要求,制定具体的法规和规章;如果尚无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则应以宪法和其他法律精神为指导,制定出符合宪法精神和其他法律精神的地方性法规、规章。

(3)对于国家目前尚未立法,现实又迫切需要强制性规范来调整的,深化改革过程中所出现的新的法律关系,应加以研究,适时制定出新的法规、规章。这种做法不仅有利于及时调整新的法律关系,解决矛盾和冲突,做到有章可循,还有利于为国家的立法进行有益的探索,为制定全国性的法律奠定基础。当然,此类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制定具有一定的探索性,应避免盲目性,既要探索,又要稳妥;要符合宪法精神和其他法律精神;要紧密结合地方实际,具有实际操作的可行性。

2努力建立执法、司法机关的良性工作机制

如前所述,行政机关的执法与司法机关的司法适应改革的要求,特别是为适应振兴老工业基地的要求,曾做出很大努力,也取得了相应的成绩,同时仍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使这些问题得到切实的解决。当前,在建立良性工作机制上,应重视解决如下问题。

(1)关于行政执法“随意化”、执法行为“利益化”的解决机制。目前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问题属“低级执法”行为,完全脱离了现代行政管理的要求,其状态的形成既有客观环境的因素,也有执法者自身利益的因素,是一定社会历史阶段的特殊现象。如何解决此类问题?笔者认为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第一,要准确限定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自由裁量空间过小,将限制行政执法行为,自由裁量空间偏大,将为随意执法创造条件,适度的自由裁量空间的规范,应是努力追求的目标。当前的自由裁量权偏大仍是主要问题,其原因主要是法规规章自身的冲突、因利益驱使所作的利己解释、长期形成的习惯影响等。

第二,要努力破除特权思想。执法机关运用权力、行使权力,较易形成特权思想,传统观念的影响也较易为特权思想寻找到根据。因此经常能看到,一些行政人员对已实施的法规、规章不严格落实,一些行政官员在不准公众抽烟的场合随意抽烟等。如果行政人员将自己作为法律的化身,那么在行政执法程序上的“随意化”也就不足为怪了。

第三,要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当前针对行政行为常设的监督机构有审计部门、监察部门和各级政府法制办。由于职责分工和隶属关系等原因,目前其监督作用仍很有限。因此应进一步加强这些监督机构的作用;还应加强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以及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从法定程序上,要充分重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作用。

(2)关于执法、司法机关的独立行使职权问题。法律赋予了执法、司法机关对行使职权的独立性,任何其他机关、团体和个人都不得干预。执法、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标志,也是法治建设的基本要求。只有执法、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才能使法律对社会关系的调整功能得到公平的实现,才能使行政、司法人员的执法、司法水平受到客观的评价。但目前干扰因素较多,如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干预,同级其他机关的干预,某一机关内部领导的干预、部门之间的干预、同志之间的干预等,都影响司法的独立性。应当建立一种良性机制,排除干扰和不良影响。

(3)关于对司法工作人员的责任追究问题。司法工作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出现的办错案的情况可能是由于各种原因,如主观恶意的枉法裁判,因业务能力较低导致的对事实认定的错误和对法律理解、适用的错误等。无论何种原因,出现错误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只是视具体情况承担的程度有所不同罢了。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和减少错案的发生,提高办案的质量,增强社会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目前尽管有责任追究的制度,但作用有限,效果有限,对错案的抑制程度有限。应当建立更为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产生足够的威慑力,使司法人员谨慎从事,使他们认识到,如果出现错误,就将面对不利的后果,而不仅仅是扣发奖金了事。笔者认为,应当建立司法人员的流动机制,多渠道选拔司法人员,不称职的、出错较多的,应及时调离,转到其他岗位。

(4)关于节省诉讼成本、提高办案效率问题。目前人们对超期羁押、超审限办案的情况意见颇多。一方面,司法人员抱怨工作量大,无法按期办案;另一方面,司法人员在工作时间进行各种应酬,不在岗位的现象大量存在。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如何节省诉讼成本、提高办案效率,是必须重视和解决的问题。而解决此类问题,重要的仍然是制度和机制的建设,解决的方式也很多。其中,解决法官超审限、提高审判效率问题的方法之一是建立法官当庭裁决的机制。即改变目前的开庭、休庭、择期判决的状况,由合议庭将多数案件庭审后当庭判决。其意义主要表现为:①当庭裁决明确了主审法官的责任,有利于建立过错责任追究制度;②当庭裁决方式有利于防止人为干扰,增强裁决的公正性;③当庭裁决有利于提高审判效率,节省诉讼资源。

(5)关于加大执行力度问题。人民法院对判决的执行难,是目前的一个普遍性问题。而如果判决得不到执行,将形成恶性循环,影响法院的威信,影响法律的尊严。虽然人民法院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如在媒体上曝光、对当事人拘留等,但效果仍不明显。解决执行难的问题,仍需加强制度和机制的建设。

3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法律意识

法治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任务,尽管近年来各级国家机关为此做了大量的工作,但还不能满足于已有成就,面对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和老工业基地改造振兴的实际,法治教育仍需加强。首先,在对教育对象的法律认知程度的评估上,应坚持客观和实事求是的态度。从总体上评价,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逐年增强,对法律的本质、功能和作用的理解逐渐深化,对法律的应用趋于理性。同时,不同主体的法律意识是不同的,法治教育应因人施教,突出重点。其次,在教育内容上,既要对有些法律进行重复性教育,又要注意对新颁布的法律的宣传教育。曾经进行过的教育,如宪法、刑法、民法、婚姻法等,虽然曾是法治教育的重点,但由于教育对象的不同,教育时间较久而导致有效性弱化等,对于有些教育对象,仍有继续教育的必要。对于新颁布的法律,或者修改后重新颁布的法律,应当有重点地选择与教育对象和现实社会生活关系密切的法律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

基地建设论文第4篇

一、振兴*老工业基地离不开

良好的法治环境

在目前老工业基地改造的进程中,人们普遍重视产业结构的调整,资金和项目的引进,经济指标的提高,却往往忽略和轻视人文环境,法治环境,人的观念、意识等软环境的建设。而这些要素既能反映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成果,又对老工业基地振兴产生不可忽视的作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是各种要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尽管各种要素的作用程度可能有所不同,但是我们不能忽视任何一种要素的作用。这是社会全面、和谐发展的要求。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来看,振兴*老工业基地是实现全国和谐发展的要求;在老工业基地振兴的过程中,实现经济、科技、人文、法治等的全面和谐发展,同样是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目前存在的一种倾向是,片面地认为振兴老工业基地就是振兴老工业基地的经济,片面追求经济指标,这是不可取的。

振兴*老工业基地,中央政府的支持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老工业基地要加快市场化进程,而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有赖于完备的法律、制度、政策体系,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法律、制度、政策的作用几乎无所不在。

首先,国有企业改革涉及诸多法律问题。老工业基地的振兴与国有企业的市场化改造关系密切。实践表明,构造多元投资主体,改变国有企业股权结构,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内部化的财务预算硬约束机制,是使企业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的重要途径。建立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是当前国企改革的核心。这场伟大的制度创新,需要充分发挥法律的规范、引导、调节和保障功能。在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实行区域经济民营化的同时,需要运用法律规范来调节政企关系。在国有资产运营、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等方面,要尽快建立明确的法律制度,用法律手段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规范国有企业特别是小型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制止化公为私、逃避银行债务等现象出现,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其次,政府职能的转变需要法律的制约。政府职能转变是*老工业基地改造和振兴中的关键一环,这个问题不解决,再好的方案也不可能取得好的效果。为此要切实解决政企不分,政府对经济事务干预过多、过深,而公共服务又严重不足的状况,把政府经济工作的着力点转到制定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制度和法规、规章等方面上来,全面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给投资者、创业者以稳定预期。政府应该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为优势企业的发展提供最大的空间。应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好《行政许可法》,完善重大问题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决策程序,增强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提高办事效率,减少对微观经济的干预,切实放开搞活企业,把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切实转到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各级政府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其中有的不仅不能促进经济发展,甚至妨碍经济发展,妨碍振兴,应及时加以改进。

第三,大力引进民营资本涉及诸多法律与制度问题。近年来,老工业基地各级党委和政府不断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民营经济发展很快,出现了总量和效益同步增长的可喜势头。但是与发达省份相比,老工业基地的民营经济总量小、规模小、效益不高。事实表明,振兴老工业基地商机无限,老工业基地的民营经济发展空间很大;同时表明老工业基地的国企改革、经济结构调整需要域外民营企业资本的参与。事实上,国家作出振兴老工业基地的决策后,许多南方民营企业跃跃欲试,到*考察咨询,洽谈投资,政府应予鼓励、支持和引导,并制定和完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在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同时,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和市场竞争的激烈,民营经济进一步发展也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大型民营企业没有形成较强的核心竞争力,经营管理水平普遍较低,企业融资困难,缺少复合型人才等等,制约着民营企业进一步发展。而一些民营企业偷税漏税,产品质量不高,缺乏诚信,不正当竞争,劳资关系不协调等问题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政府认真引导和规范民营企业的行为,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使民营企业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还应做到严格执法,遏止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的行为。

第四,健全就业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需法律制度的完善。老工业基地的就业问题不同于工业化过程中普遍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而需要特殊的制度与政策扶持。为解决就业再就业问题,国家已经制定出台了许多切实可行的政策。一方面要用好普惠性政策,确保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就业援助、社会保险补贴等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同时,针对老工业基地的实际情况,落实好特殊政策。在研究制定政策时,要切实把着重点放在促进人的发展方面,放在就业和有利于人们安居乐业上,强化对就业再就业工作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支持,把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衔接配套起来,形成具有合力的政策制度体系。从促进社会发展、增加就业、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和质量、增强消费动力出发,推动老工业基地改造。

第五,促进社会信用制度的建设需要法律与制度的完善。实行市场经济以来,老工业基地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遇到了一系列困难,诚信的缺失就是目前所面临的困难之一。某些领域出现的比较严重的诚信缺失已经成为市场经济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重新构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诚信伦理是振兴老工业基地的当务之急。重新构建诚信伦理,就必须建立市场经济的诚信机制,完善失信的惩治机制,加大对失信行为的处罚力度,在全社会形成维护诚信的有效奖励机制。为此,应构建全国性的信用管理体系;制定专门的信用管理的法律和法规。

综上所述,振兴老工业基地有不可缺少的各种要素和条件,加强法治,实现法律规范对社会关系的有效调整,依法振兴,是加快实现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基本条件之一。只有具备良好的法治环境,才能有效保障老工业基地的顺利振兴。法治环境对老工业基地振兴的作用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保证稳定的经济运行、经济发展秩序。老工业基地振兴中的经济发展,可能有各种直接的影响因素,如经济犯罪和其他各种形式的犯罪影响振兴;违背市场规则和法律,侵害市场主体的各种民事权益影响振兴;行政机关违法行政,以作为或不作为的形式侵害管理相对人的利益影响振兴。解决这类问题有教育和管理的问题,但更重要的是法治,从某种意义上讲,只有充分运用体现国家强制力的法律,才能排除影响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各种违法犯罪因素的干扰。第二,维护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市场经济是竞争的经济,也是法治的经济。市场的竞争,应是市场主体在公平、公正环境下的竞争,只有公平和公正,才能使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下去。假如没有公平和公正,情况将会如何?坑蒙拐骗,欺行霸市,市场何以存在和发展?若要实现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必须加强法治。第三,创新有效运行的机制和科学进步的制度。一方面,机制和制度的建设包括了法律运行机制和法律制度的建设;另一方面,一般意义上的机制和制度的建立和运行,离不开法治的规范和保障。

二、现实状况要求加快法治

环境建设

如何评价老工业基地的法治环境?笔者认为应当重点考察老工业基地的法治程度和水平是否与全国法治进步的程度相一致,是否与老工业基地振兴的要求相适应,主要表现为以下六个方面:①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完善程度;②行政机关是否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严格执法,在行使行政权力时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服务群众;③司法机关是否能准确、合法、及时、公正地适用法律,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化解矛盾,解决纠纷;④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公职人员是否能带头遵守法律,抑制特权,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⑤广大人民群众是否能学法、知法、懂法、用法,既能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又能进行法律监督,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⑥通过法律对社会关系的实际调整,使社会主体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应有惩治,社会关系和谐,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文化繁荣。

为此,笔者专门调查了*某市老工业基地改造中的上述相关问题,本文仅就其中的行政执法和司法状况进行简要评析,这可以从一个侧面提示我们,在老工业基地振兴的过程中加强法治环境建设,是我们必须重视和加强的。

1行政执法的现状分析

(1)近年来该市行政执法的改进和取得的成绩

在老工业基地改造过程中,该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正努力提高行政执法质量,消除和减少各种“低级执法”现象。近年来,在为“*老工业基地振兴”提供优质服务,创造良好执法环境的形势下,各级行政部门在行政执法体制的改革和创新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和有益尝试,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其中“同类权限”集中管辖的改革思路,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所谓“同类权限”集中管辖,是指将原来的两个以上行政部门对某一行政事务均可行使管辖权的管理,归口为一个部门管辖。其特点是:集中行使的处罚权范围广、项目多,执法重心下移;量化执法指标,执法行为程序化;机构精简,执法效率提高。长期以来,我国行政执法领域存在执法机构多、处罚重复、职能交叉、多层多头执法、执法随意性大等弊端。从“同类权限”的集中管辖的特点可以看出,它能解决一些执法中的“顽疾”。

(2)行政执法的问题和不足

由于历史、人们思想观念等多方面原因,一些行政机关和部门在行使执法权力和职能的过程中,出现各式各样的偏差、漏洞甚至违规违法行为。它不但背离法治的主旨和精神,损害当事人的利益,引发执法纠纷,而且还影响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伤害民众对政府和法律的信任。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执法程序“随意化”。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执法均有规范的程序,但长期以来,一些基层机关的执法人员违反法定程序、胡乱执法、口头执法、以言代法的行为和随意处罚的情形比较常见。当前行政执法纠纷的另一个热点是,超越法律授权行使所谓的执法权,或者无限扩大法定的权限,严重偏离法治精神。第二,执法行为“利益化”。尽管行政执法机关财政基本实现收支两条线,极大地遏制了以法谋“钱”的行为,然而由于其中大部分单位实行按比例返还或超过基数返还的办法,即上缴的越多返还的也越多,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收入仍然与个人奖金息息相关,因此仍存在过度执法、乱执法、乱罚款等现象。还表现出在一些公共服务性、没有经济利益领域的“不作为”方面的问题。2司法现状的分析

(1)近年来该市司法改革取得的成绩

在老工业基地改造的过程中,该市的各级司法部门正积极努力工作,围绕“振兴”的主题,把工作重点放在促进发展和振兴上,努力为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振兴老工业基地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司法改革已取得实质性进展,具体表现为:执行程序中的改革取得突破;审判监督中的责任体系形成;基层法院的基础工作出现新局面。

(2)司法实践的不足和问题

一是审判质量和效率仍有较大差距,审判作风上的问题尤为突出。有的法院积案仍然较多,裁判错误、人为拖延、隐性超审限、消极不作为的问题仍明显存在。出庭不准时,接待不守时,庭审不规范,精力不集中,对当事人语言粗鲁,态度蛮横,办关系案、人情案的仍大有人在。

二是审判管理监督机制仍不完善,完整科学的工作质量考评体系还没有真正形成。一些部门落实审判监督责任的规定不自觉、不认真、不敢负责任。监督体系不健全,导致质量评价参数不完整,有漏洞。

三是以人为本、优胜劣汰的竞争激励机制仍需完善创新,加大力度,持之以恒。一些法院不注重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不注重对优秀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对部门和单位的消极落后现象乃至违法违纪人员不敢管。

四是基础工作仍是影响法院整体水平和形象的主要问题。虽然多数基层法院的工作有了明显的变化,但对有的法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仍然意见较多。其主要原因不是物质装备条件差,而是领导班子的自身作用和管理水平比较低,审判的质量和队伍的廉洁文明程度比较低,在率先垂范、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方面有一定差距。

三、加强法治环境建设应重视和

着力解决的几个问题

法治环境的改善,是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不仅相关国家机关、职能部门要负起责任,全社会都应积极介入。在法治环境建设中要解决的问题,有的可直接服务于振兴*老工业基地,有的虽直观看来没有直接作用,但间接作用仍不可忽视。

1努力做好地方立法工作

(1)对于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如果原则性较强,需要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才具备可操作性的,地方人大和政府应及时制定相配套的法规、规章。此项工作做得好,既有利于国家法律制度的完善,也有利于地方的法律适用。要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国家法律法规的原则和精神;要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要及时出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2)对于老工业基地改造振兴中出现的特别的法律关系需地方立法调整的,应及时制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如果国家法律已有原则性规定,应以已有规定为基础,适应老工业基地改造的特殊要求,制定具体的法规和规章;如果尚无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则应以宪法和其他法律精神为指导,制定出符合宪法精神和其他法律精神的地方性法规、规章。

(3)对于国家目前尚未立法,现实又迫切需要强制性规范来调整的,深化改革过程中所出现的新的法律关系,应加以研究,适时制定出新的法规、规章。这种做法不仅有利于及时调整新的法律关系,解决矛盾和冲突,做到有章可循,还有利于为国家的立法进行有益的探索,为制定全国性的法律奠定基础。当然,此类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制定具有一定的探索性,应避免盲目性,既要探索,又要稳妥;要符合宪法精神和其他法律精神;要紧密结合地方实际,具有实际操作的可行性。

2努力建立执法、司法机关的良性工作机制

如前所述,行政机关的执法与司法机关的司法适应改革的要求,特别是为适应振兴老工业基地的要求,曾做出很大努力,也取得了相应的成绩,同时仍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使这些问题得到切实的解决。当前,在建立良性工作机制上,应重视解决如下问题。

(1)关于行政执法“随意化”、执法行为“利益化”的解决机制。目前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问题属“低级执法”行为,完全脱离了现代行政管理的要求,其状态的形成既有客观环境的因素,也有执法者自身利益的因素,是一定社会历史阶段的特殊现象。如何解决此类问题?笔者认为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第一,要准确限定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自由裁量空间过小,将限制行政执法行为,自由裁量空间偏大,将为随意执法创造条件,适度的自由裁量空间的规范,应是努力追求的目标。当前的自由裁量权偏大仍是主要问题,其原因主要是法规规章自身的冲突、因利益驱使所作的利己解释、长期形成的习惯影响等。

第二,要努力破除特权思想。执法机关运用权力、行使权力,较易形成特权思想,传统观念的影响也较易为特权思想寻找到根据。因此经常能看到,一些行政人员对已实施的法规、规章不严格落实,一些行政官员在不准公众抽烟的场合随意抽烟等。如果行政人员将自己作为法律的化身,那么在行政执法程序上的“随意化”也就不足为怪了。

第三,要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当前针对行政行为常设的监督机构有审计部门、监察部门和各级政府法制办。由于职责分工和隶属关系等原因,目前其监督作用仍很有限。因此应进一步加强这些监督机构的作用;还应加强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以及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从法定程序上,要充分重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作用。

(2)关于执法、司法机关的独立行使职权问题。法律赋予了执法、司法机关对行使职权的独立性,任何其他机关、团体和个人都不得干预。执法、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标志,也是法治建设的基本要求。只有执法、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才能使法律对社会关系的调整功能得到公平的实现,才能使行政、司法人员的执法、司法水平受到客观的评价。但目前干扰因素较多,如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干预,同级其他机关的干预,某一机关内部领导的干预、部门之间的干预、同志之间的干预等,都影响司法的独立性。应当建立一种良性机制,排除干扰和不良影响。

(3)关于对司法工作人员的责任追究问题。司法工作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出现的办错案的情况可能是由于各种原因,如主观恶意的枉法裁判,因业务能力较低导致的对事实认定的错误和对法律理解、适用的错误等。无论何种原因,出现错误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只是视具体情况承担的程度有所不同罢了。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和减少错案的发生,提高办案的质量,增强社会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目前尽管有责任追究的制度,但作用有限,效果有限,对错案的抑制程度有限。应当建立更为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产生足够的威慑力,使司法人员谨慎从事,使他们认识到,如果出现错误,就将面对不利的后果,而不仅仅是扣发奖金了事。笔者认为,应当建立司法人员的流动机制,多渠道选拔司法人员,不称职的、出错较多的,应及时调离,转到其他岗位。

(4)关于节省诉讼成本、提高办案效率问题。目前人们对超期羁押、超审限办案的情况意见颇多。一方面,司法人员抱怨工作量大,无法按期办案;另一方面,司法人员在工作时间进行各种应酬,不在岗位的现象大量存在。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如何节省诉讼成本、提高办案效率,是必须重视和解决的问题。而解决此类问题,重要的仍然是制度和机制的建设,解决的方式也很多。其中,解决法官超审限、提高审判效率问题的方法之一是建立法官当庭裁决的机制。即改变目前的开庭、休庭、择期判决的状况,由合议庭将多数案件庭审后当庭判决。其意义主要表现为:①当庭裁决明确了主审法官的责任,有利于建立过错责任追究制度;②当庭裁决方式有利于防止人为干扰,增强裁决的公正性;③当庭裁决有利于提高审判效率,节省诉讼资源。

(5)关于加大执行力度问题。人民法院对判决的执行难,是目前的一个普遍性问题。而如果判决得不到执行,将形成恶性循环,影响法院的威信,影响法律的尊严。虽然人民法院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如在媒体上曝光、对当事人拘留等,但效果仍不明显。解决执行难的问题,仍需加强制度和机制的建设。

3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法律意识

法治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任务,尽管近年来各级国家机关为此做了大量的工作,但还不能满足于已有成就,面对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和老工业基地改造振兴的实际,法治教育仍需加强。首先,在对教育对象的法律认知程度的评估上,应坚持客观和实事求是的态度。从总体上评价,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逐年增强,对法律的本质、功能和作用的理解逐渐深化,对法律的应用趋于理性。同时,不同主体的法律意识是不同的,法治教育应因人施教,突出重点。其次,在教育内容上,既要对有些法律进行重复性教育,又要注意对新颁布的法律的宣传教育。曾经进行过的教育,如宪法、刑法、民法、婚姻法等,虽然曾是法治教育的重点,但由于教育对象的不同,教育时间较久而导致有效性弱化等,对于有些教育对象,仍有继续教育的必要。对于新颁布的法律,或者修改后重新颁布的法律,应当有重点地选择与教育对象和现实社会生活关系密切的法律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

基地建设论文第5篇

党的十八大报告,对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描绘了宏伟蓝图并做出了全面部署,也为反腐倡廉指明了方向。报告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提出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工作原则和主要任务,号召全党把反腐倡廉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更加坚决地惩治腐败,更加有效地预防腐败。

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战略布局,领导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党内政治生活呈现新的气象,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得到人民群众称赞,党心民心得到极大提振[1]。

廉政文化建设是反腐倡廉的道德基础,高校廉政文化建设是全社会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有利于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社会风尚和弘扬廉政思想、提高廉政意识、倡导廉政道德,是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现实要求。如何在地方高校基建管理中营造校园廉政文化氛围,大力推进高校廉政文化建设既是一个重要的理论课题,也是一个丰富的实践课题。

一、推进地方高校廉政文化建设的紧迫性

提到“新形势下,我们党面临许多严峻挑战,党内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尤其是一些党员干部中发生贪污腐败、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必须下大气力解决”[2]。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反腐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反腐工作刻不容缓。党的十八大为反腐工作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就是要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廉洁政治,把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到国家政治建设的高度,从国家战略层面来谋划、部署、推进这项工作。

近年来,政府对高等教育资金投入越来越多,基建规模、物资采购量越来越大,学校参与经济活动越来越频繁,违法违纪等腐败案件屡有发生,反腐败工作面临着新的考验,对高校的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虽然高校在查处案件、健全制度、强化监督等方面有新进展,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的成效,但反腐倡廉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依然十分严峻。反腐倡廉的首要工作是加强廉政教育,而廉政教育只有成为文化,转化为人们的思想意识和行为方式,才能成为普遍的自觉行动和无处不在的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地方高校构建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工作中,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拓宽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途径,不断推进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显得尤为迫切[3]。

二、在基建管理中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的必要性

教育兴则人才兴,教育强则国家强。高校应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努力开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新局面。高等学校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是将反腐败斗争引向文化反腐的高度,是反腐斗争的一个重大的基础性课题[4]。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于整个教育、制度、监督和惩治组成的反腐倡廉全过程,对于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既是反腐倡廉工作的基础,也是反腐倡廉的治本之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具体要求。

随着地方高校教育事业的发展,基建项目不断增多,作为为学校发展提供最直接、最必要物质条件保障的基本建设工作,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由于高校基建管理工作既不是单纯的行政管理工作,也不是单纯的技术和经济管理工作,而是集国家政策和地方性法规、制度、技术、经济和行政管理等于一体的综合性管理体系,贯穿于整个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和各个环节,具有专业性、复杂性和系统性。

正是由于基建工作专业性强,涉及环节多,与社会的联系紧密而广泛,存在着制度和监督机制的不尽完善。一些高校的个别领导干部和基建管理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或制度的漏洞,采取在基建工程招标中采取打招呼、递条子等方式,搞“暗箱操作”;将项目化整为零,故意规避招标;在基建项目施工管理中,随意变更和签证,以此获取不正当利益。高校基建工程领域的腐败问题非常突出,已与采购、招生一起成为高校腐败的“三大病灶”。其结果,造成了基建工程的质量隐患和建设资金的浪费。有的还造成了建设工期的严重拖延,妨碍了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因此,在地方高校基建管理工作中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开展基建工程廉政监督, 有利于把握基建工程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堵塞机制制度方面的漏洞,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对治理和预防高校基建工程领域腐败,打造廉洁基建工程,促进高校基本建设的健康发展十分必要。

三、在基建管理中实施廉政文化建设的主要途径

高校承担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三大任务,肩负着文化传承创新的重要使命,在高校开展反腐倡廉建设意义尤为深远。特别是处在当今日新月异的信息化时代,高校不仅是文化和科学的前沿领域,还是信息与观念更新的先锋阵地。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使廉政文化真正进入校园、融入学校基建管理工作,对加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遏制基建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营造良好的校风、学风,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构建高校反腐倡廉工作新体系,是新形势下高校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5]。实施廉政文化建设是地方高校基建管理中构建反腐倡廉工作体系的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必须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结合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

(一)积极拓展廉政文化建设空间

过去一段时期,廉政教育不太重视发挥廉政文化功能,廉政教育主要在党员和干部中开展,而教育的内容和形式也多以文件传达、理论学习为主。存在范围小、教育面不宽,内容单一、形式单调,时间长了容易被淡忘等教育效果不佳之处,难以形成崇尚廉洁的廉政文化氛围。较之传统的党风廉政教育,廉政文化建设更加系统、更为广泛,也更加科学。表现在:

(1)广泛性。通常意义上,党风廉政教育的“主体”是党政干部,具有封闭性的特点。而廉政文化建设更加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广大党员干部和普通职工全员参与到廉政文化建设之中,更加符合新时期反腐倡廉工作的实际需要,也更能体现反腐倡廉工作的社会性和广泛性。

(2)丰富性。廉政教育的主要内容是理想信念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纪律作风教育、道德法制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促使受教育者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利观。经过实践检验,只要能积淀成一种健康文化、有利于促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都可“兼容并蓄”,如廉政观念、廉政思想、廉政理论、廉政文学、廉政法规等[6]。可见,廉政文化的内涵更为丰富,也具有很强的包容性。

(3)开放性。廉政文化建设实践中,可以充分利用专题学习、自由讨论等学习形式,利用报告、文件、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体,利用典型教育、警示教育等教育手段广泛开展,所有基建管理人员均能参与其中,廉政文化建设的介入方式具有开放性。

以学校廉政文化为依托,积极拓展基建管理廉政文化建设的空间,改进廉政教育的形式、内容和手段,为营造廉政文化氛围夯实基础,提高廉政教育的效果。

(二)努力营造廉政文化育人环境

高校廉政文化是高校校园文化和廉政建设相结合的产物,脱离校园文化谈廉政建设或者脱离廉政建设谈高校校园文化,都不能形成真正的高校廉政文化[7]。高校基建管理廉政文化建设,重在培养基建管理人员的廉洁意识和廉政习惯,形成优良的廉政氛围。为此,在实际工作中,需要有计划的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努力把廉政文化建设贯穿到基建管理工作的全过程,牢固树立廉洁意识,提升思想道德水平与遵章守纪观念,依法依规按程序推进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廉政文化建设与高校校园文化活动有机结合,有利于形成优良的育人环境。以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校园文化活动为载体,将校园文化的丰富形式与廉政文化的具体内容结合起来,提高高校廉政文化的生动性和趣味性,增强吸引力和感召力,创造廉政文化氛围和廉政文化语境,倡导和形成“清正廉洁、诚信守法、敬业奉献、公道正派、公平正义”氛围,进一步营造廉洁校园的育人氛围。

廉政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廉政文化建设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要不断地深化、提高,不断拓宽思路、丰富内涵、创新形式、拓展载体、扩大影响。作为地方高校基建管理者,也应该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坚持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中积极寻找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并在探索中总结,使抽象的廉政文化成为具体的,形成看得见、摸得着的建设成果。始终坚持寓教于理,寓教于各种有益的活动之中,不断增强廉政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从而为高校甚至整个社会营造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

参考文献:

[1] 姚奕, 李源.“打虎拍蝇猎狐”: 铁腕反腐交出沉甸甸的成绩单[EB/OL]. 人民网,2016-10-22.fanfu.people.com.cn.

[2]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 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北京: 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70).

[3] 于新亮. 浅论对高校廉政文化建设的认识[C]. 北京教育纪检监察工作研究会2007 年年会论文集,2008.

[4] 李进宏. 高等学校廉政文化建设[J]. 理工高教研究,2006(1):42~43.

[5] 杨行玉. 构建高校基建工程领域反腐倡廉新体系的探索与思考[J]. 陕西教育( 高教版),2011(6):3~4.

[6] 李炜.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高校廉政文化建设[J].常州工学院学报( 社科版),2008(4):100~102.

基地建设论文第6篇

实训基地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强化培养学生的实践兴趣,更有助于加快培养经济和社会所需要的技能型人才,实训基地的建设极大程度地推动了职业教育前进的步伐,也深化了教育改革,增进了我国高等教育的普及与强大。服装设计专业的实训基地弥补了纯理论教育的不足,提高了学生适应社会需求的能力。它搭起了教与学,学与用的桥梁,为学生提供模拟、仿真乃至真实的实习、实训环节。在实训期间学生可以完成迈向工作岗位的职前培训,把学生知识技能最有效地转换为企业员工实际需要的能力,学校也能够很好地完成向社会输送有用人才的社会责任。现在开设服装设计专业的高职院校,实训基地建设大多处于较低水平的状态。主要面对的现实状况有:设施陈旧落后,相关设备不齐全,具备相应能力的指导教师匮乏;规模较小,不能满足学生的需求;高职院校对于实训基地的管理和运行缺乏规范,不能做到物尽其用、人尽其才。以至于原本就不能满足学生实训需求的基地更加束缚了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也从一定程度上削减了学生的动手热情。社会需求的是灵活机动,富有创新能力和热情饱满的服装设计人才,服装产业是永远的朝阳产业,却也是竞争激烈的行业。服装设计和制造相较于其他行业更早地迈向了全球化的阶段,培养具有创造性的服装设计人才,越发需要高职院校加强实训基地的创新建设。服装设计高职院校是服装设计人才的摇篮,从初始就开始激发学生的创造性,才是根本有效的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可见,改善现有的实训基地现状,通过加强实训基地设施建设、创新实训基地管理模式和运行方式是当前服装设计高职院校和相关教育部门的当务之急。

二、服装设计专业实训基地创新思路

探究服装设计专业实训基地的建设模式的新思路需要以务实求真为原则,坚持学以致用、活学活用才能让实训基地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具体创新思路如下:

1.以培养适合社会需求的实用型人才为目标。服装设计专业实训基地创新思路之一在于培养目标的确定上,创新服装设计专业实训基地建设模式,始终应以培养适合社会需求的实用型人才为目标。高职院校的主要任务是培养人才,教书育人成功与否的关键体现在学生是否成才,是否能够运用所学的知识服务于自身、服务于家庭、服务于社会,而非是眼高手低,或者不具备创造性的庸才。当今高校毕业生在踏入工作岗位后,专业匹配率极低,排除学生本身不想从事和自己专业相关的工作,从某种程度上说明了高校毕业生未能学有所长、学有所用,这是高等教育领域需要重视的社会问题。社会与企业需要的并非是谨守理论和书本知识的员工,服装设计企业更是如此。服装企业经由设计开始,经过选料、制样、批量打版到最后批量生产和销售是一个环环相扣的过程。一位优秀的服装设计师,设计的服装不仅需要考虑到样式的时尚、实用,还需考虑到设计的服装是否能够量产,是否能够紧扣市场的节拍。这里需要的不仅是专业的设计知识,生产知识、服装面料的识别与特性,当前人们对服饰的偏爱与喜好,都是设计师需要考虑的因素。这些能力的培养如果仅仅通过校内的实训、简单粗浅的想象必定做不到,若希望学生在这些能力方面有所发展和提升就需要创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对于实训过程需要专业规范化的管理,更要紧密联系服装行业的真实需求,确保学生技能和创造性思想都是与社会需求紧密合拍的。

2.以务实求真为主要原则。服装设计专业实训基地创新思路之二在于创建实践基地需要坚持的原则——务实求真。高职院校的教学水平、教学设施均是一个高职院校竞争力的体现,也是一个长期累积进步的过程。国内开设服装设计专业的高职院校繁多,档次各有高低,作为服装设计专业教学主要部分的实训基地可最大化地彰显高职院校的真实实力。高等教育也是在竞争中进步的,实训基地建设的主要目的并非是彰显学校的形象,也并非面子工程,若是刻意为了美化学校的面貌而不去注重实际的管理与运行过程将是很大的错误。政府和教育部门给予高职院校的经费毕竟是有限的,所以,服装设计专业实训基地的建设尤其应时刻以务实求真为第一考量。只有切实地采用真场地、真设备,实训基地才实至名归,也只有秉持真项目真要求,实训基地才能称之为实践操作。政府与相关部门之所以特别强调高职院校各专业的实训基地建设,是为了更深入地推动高校教育改革,确保高校培养的人才是合格的,是尽可能符合企业用人标准的。务实求真的实训基地也将逐渐深化校企合作的力度,让国内的服装设计人才更好更快地走向专业的领域,走出校园,走进企业,走向国际化的职业舞台。

三、服装设计专业创新实训基地建设应重视的问题

创造性的思想在实施过程中必须要有科学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还需要同样符合要求的载体与推动力。创新服装设计专业实训基地建设的过程亦然。因此,要想创新实训基地的建设,应建立健全实训基地的管理体制;改革服装设计教学模式,以实践性教学为主要方式;逐步建立理论与实践兼备的师资队伍。

1.建立健全符合创新实训基地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服装设计专业创新实训基地建设应重视的首要问题是如何建立健全符合创新实训基地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服装设计专业所属的上级高职院校可能是综合类高职院校或专业的纺织与服装高职院校。根据规模的大小及高职院校的定位,专业实训基地的规模必定是不同的。本文所主张的创新实训基地建设,不论专业规模大小,均主张实训基地走出校园,采用企业与高职院校联合建立实训基地的方式。在这种情形下,要使实训基地充分的发挥作用,就需要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实训基地建设要从学校的实际出发,结合服装设计专业的社会需求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与企业合作实训项目需重点突出,尽量达到实训预设的目标。学生实训过程的时间较长,需要辗转的空间也较大,为了有效地管理学生的实训项目,实训基地需要具备科学的管理体制,保证学生能够顺利地进行实训操作,完成实训目标。实训的主要目标是给予学生了解自身真实操作能力的过程,也是教师观察学生知识技能水平的时机,学生与教师均需要真实地了解自身的优势与劣势。在实训的过程中,有企业的适量参与,无疑也可以很好的从第三方反映出高职院校教育过程中需要提升和改善的方面。这些目标的达成便需要实训基地具备顺畅有效的运行体制,保证各方搜集信息的真实与完全性。譬如,从教学课题的提出,经过教师的教学过程,接着申请学生实训项目,要求实训过程中邀请企业资深设计师参与实训指导,最后完成整个实训过程。这一系列的运行需要具备规范化的运行体制来监督确保实训活动的圆满完成。

2.改革服装设计专业课程体系及教学方式。服装设计专业创新实训基地建设应重视的第二个问题在于如何改革服装设计专业课程体系及教学方式。服装设计专业领域既已确立了实训基地的核心地位,那么改革传统的课程体系与教学方式便成为首选措施。为了将新的材料、新的技术、新的工艺、新的设计理念不断地充实进学生的教学内容,淘汰掉将远离专业能力需要、不具备实用性的课程,将其置换为适应现代化生产需要的课程。在服装设计专业,学生需要的是尽可能自由与开放的学风,不局限于有限的课堂教室,不仅仅采用文字输入式的教学方式,为学生创造产生灵感的空间。对于大多数学生来说,灵感的产生需要一个过程的累积,然后是一个突破的契机。当有灵感产生时,要保证学生能够很好地捕捉到这个灵感。多样化、开放式的教学方式是目前最适合服装设计专业学生的教学方式。譬如:观赏各式各样的服装秀;欣赏风格迥异的电影与音乐;带领学生走出课堂,走出校园,感受四季不同的自然风光,这对学生的知识增长、技能提高或者专业领悟有着其他教学方式所不能比拟的效果。开放式的教学要求教师具备统筹与管理能力,对课程的驾驭要较为纯熟,否则可能起不到理想的教学效果。设计师需要用笔记录下灵感与学习成果,需要细细感悟灵感产生的心路历程,所以,开放式的教育并非不需要学生及时完成作业,反而是需要教师有计划地收集、审阅并反馈学生的作业,促进学生的能力成长。

3.发展理论与实践兼备的师资队伍。服装设计专业创新实训基地建设应重视的第三个问题是如何发展理论与实践兼备的师资队伍。服装设计专业的学习过程跨越3~4年,传统的学习中只有在学生面临毕业的时候才放学生出教室、出校园进行实践活动。这种实践活动专业性较浅,不仅不能体现学生的成绩差压,对学生的能力亦得不到提高。究其原因,一是实践活动时间短暂;二是指导教师能力欠缺,方法单一。根据服装设计专业的特性,理论与实践课程的时间分配最好能够做到1‥1的比例,如此才可能最大化地保证学生的理论与实践学习均得到良好的效果。这也就需要教导学生的教师具备理论与实践兼备的能力,不仅在课堂上有效地教授学生理论知识,还可以在实践中科学指导学生的实践活动。在创新型的实训基地建设中,教师的实践指导能力占据了重要的地位。教师不仅应安排好学生各个实训项目的环节、掌握好进度;同时,还要发现并及时解决学生在实践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教师肩负着帮助学生顺利地通过实训基地这座连接校园与企业的桥梁,一方面要完成自身的教学使命,另一方面也要保证输送的学生达到企业的用人标准。现今,大多数的服装设计专业教师均能做到理论与实践能力兼备,甚至是知名的服装设计师。他们了解当前服装行业的行情,能够根据每个学生的特性,较好地培养学生的特长技能,这也为创新实训基地建设奠定了基础。服装设计专业涉及的应用领域庞大无比,譬如根据不同的年龄阶段、不同的季节变化、不同的着装场合服装设计的发展方向选择性很强。只有具备足够理论与实践能力的教师,才能培养出符合服装设计专业发展需要的人才,才能培养出满足企业的个性化需求、满足最广泛市场需求的复合型专业设计人才。

四、结束语

基地建设论文第7篇

文化产业管理是一门理论和应用相结合的交叉学科,需要很强的应用能力。因此只了解外在文化生态的相关环节,依靠单一的校内培养,是无法胜任的。在与企业的交流中,企业的困惑之一就是学生上手慢,沟通与应急能力差,实践能力明显不足。目前企业需求与高校的人才培养出现了明显的偏差。高校吸收中外优秀管理经验,构建适合文化产业发展规律的校企协同培养的实习基地,是一项创新又具有重要意义的工作。

二、高校文管专业实习基地建设现状分析

(一)作用有限

现有实习基地模式是高校与基地签订合同,学生在大四实习期间可以优先选择实习基地,但僧多粥少,多数实习基地不能容纳较多的学生参与实习,致使诸多基地成为有名无实的空头基地。学生找不到适合自己专业的实习基地,自行寻找的公司常常与专业完全不对口,甚至根本没有真正参与工作,只是挂名实习。加上文化产业涵盖范围较大,就业口径较宽,学生兴趣点不同,有限的实习基地无法满足学生需求。

(二)投入不足,管理落后

除了校内教学,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与管理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与财力,尤其在校外实习基地进行人才培养活动时,高校要花费建设、管理及其他费用,成本太高,经费出现严重不足。加上一般高校院系没有专人负责与共建单位的沟通联系,对实习基地的概况、能承担的实习项目、规模容量、基本设施等资料档案掌握不全;教务处缺乏对全校实习基地建设的总体规划、协调、检查和评估,也是高校实习基地建设及校企协同培养模式的主要障碍。

(三)基地自身支持力度不大

由于工作任务繁重,竞争压力大,管理人员不足,不少企业不愿意接纳实习学生,尤其是一些中小企业,即使碍于人情接纳实习生,也不会让实习生真正进入工作状态。有些企业是项目制运作,学生可能在项目组工作较好,但由于学校课程的原因突然离开,企业损失会更大。因此作为基地的企业对校企合作办学的模式兴趣不大,有些实习基地甚至变成了观光、游览基地。

(四)实习内容陈旧,教学模式单一

在实践教学方面,实习教学内容与企事业工作内容脱节的情况常常存在。高校实践教学计划安排刚性,没有体现专业特色及共建单位工作的特殊性。长期以来,知识本位的价值观在我国高校占据主导地位,强调以课堂理论教学为主,而把实习教学视为其附属与补充,所占课时与学业分较少;校内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多数是从学校到学校,本身实践动手能力不强,加上学校的烦杂琐事,无法带学生到实习基地完成实习任务;实习基地的指导教师则由于精力、报酬、教学经验有限,也不乐意协助学校指导学生。总之,现有实习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存在诸多空白区域,如何加强实习基地建设,强化基地管理,使学生真正落实实习工作,已成为高校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三、高校文管专业实习基地建设发展新思路

(一)借鉴国外做法

在欧美许多大学,专业实践或实习都有正规的教学计划,有较高学分。美国有的工科院校规定,大学生在大学4年学习期间要花15个月的时间在工厂、企业学习。许多大学开展与企业合作教育模式,如安提亚克学院就是将学生的学习与社会实践定期转换,每个学生都必须按照规定的“学习—实践—学习”的方式完成学业,要求每个毕业生都应当具有在多部门、多领域工作的实际经验,实践学分占相当大的比重。在欧洲,为弥补传统学校教育的不足,文化企业也参与办学。早在1999年,法国著名的疯影动画公司就将长期耕耘动画的热情扩大至整合教学体系及维护精致艺术创作两项主轴上,成立了欧洲炮提叶动画电影学校,但学校的性质依然是财务独立的大学,并非是简单的疯影人才训练班。著名导演、摄影师、电影配乐家、电影发行人员、文学教授、剧作家与演员,都曾推开学校大门,与学员们分享创作经验。英国阿德曼动画公司与英格兰西部大学合作展开培训计划。校企合作的模式将合作教育功能从单一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拓展到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升的领域,显示了广阔的前景。

(二)确立校企协同培养的机制

1.确立实践第一的思想。

国家教育部的改革方向已经明确:普通高等院校将有600多所转向职业教育,转型的大学本科院校占高校总数的50%。这意味着,普通高校传统的课堂为主的教育模式已经严重不能满足业界的需求,即使是不强制转型,高校也要将实践教学的理念放在第一位。在这一指导思想下,实习基地的创新建设将逐步提上高校的教改日程。

2.设计一套严密的协同培养方案,这也许是目前高校遇到的最大困惑。

目前学校面临统一管理的问题,由于实习基地的工作项目与内容不一,因此在实践时间上,学校可以放权给每个院系。学生参与的实践项目都可以算做实践学分,不一定是泛泛而谈的统一书面报告。当实习基地有项目需求时,及时派遣学生参与,当作个人的实践、实习或创新学分,学生参与项目的热情也较高。比如湖南商学院文管系与湖南艺术玩家签约实习基地,当艺术玩家要举办大型艺术展览活动时,学生会参与到布展、策展、接待的活动中去。遗憾的是,虽然在实践活动中得到较好的锻炼,因为不算学分,导致有些学生的参与热情受到打击。还有实习时间的安排也要合理。现行的体系是学生大四第二学期开始实习,一般是八周,八周以后,学校强制学生返校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等事宜。对学生而言,进退两难,一方面是逐渐上手的工作,一方面是不得不面对的毕业论文。逼不得已,许多学生放弃了已经可以签约就业的公司,待完成毕业论文之后再重新寻找工作单位。这种情况为众多企业所诟病,也是校企之间持续性的矛盾所在。如何改变这种状况,急需学校修改培养计划与方案,提前毕业答辩,延长实习时间,或修改本科毕业论文形式,将实习单位的项目成果作为最终的评判标准,由老师亲自去单位调查。

3.实习基地的选择与就业的挂钩问题。

如何真正发挥实习基地的就业导向,需要高校领导与教师经常与实习基地沟通,为学生搭建真正有用的平台而不是使基地流于形式。这一点湖南商学院的文管专业做的较好。该校文管专业自2009年初办以来,已有两届毕业生,由于是小班教学,课堂操作比较灵活,教师经常带学生到各个相关企业参观学习,与企业领导交流,给学生牵线搭桥。许多企业虽然没有正式签约实习基地,但对学生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甚至有企业自愿为优秀学生提供奖学金,获奖学金的同学日后可优先在企业工作,这也是校企协作的一个方面。目前该系已取得湖南艺术玩家艺术品公司、湖南省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湖南臻纪文化传播公司、湖南省博物馆、湖南书画研究院画廊、美庐美术馆、长沙市湖湘文化艺术品大市场等艺术市场相关机构的大力支持,已正式签约五所实习基地。这些单位在项目运作或招兵买马之际,也会优先考虑该校教师推荐的学生;毕业生进入这些单位工作之后,表现抢眼,也为下一届的毕业生提供了更好的就业平台。在文管师生的共同努力之下,校企协同的合作模式进入实质阶段。

四、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