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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中级论文(合集7篇)

时间:2023-04-01 10:29:14
土建中级论文

土建中级论文第1篇

     在当前建筑领域中,土建工程的质量一直学者研究的热点,随着我国基础建设的迅速发展,土建在现代工程建设中已经占据了非常重要的地位。其施工质量的好坏,既对结构物的安全,也对结构物的造价有很大影响,因此控制施工质量,刻不容缓。

     在建筑工程建设中,土建工程的施工质量直接影响着整个工程的建设。文中针对土建工程施工项目产生质量问题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这不仅有利于对常见的质量问题事先加以预防;而且有利于对出现的质量事故应及时进行分析和处理。     1.影响建筑土建工程施工质量因素分析土建工程施工项目质量问题表现的形式多种多样,诸如建构筑物的错位、变形、倾斜、倒塌、破坏、开裂、渗水、漏水、刚度差、强度不足、断面尺寸不准等等,但究其原因,可归纳如下:    (1)违背建设程序;    (2)未加固处理好地基;    (3)建筑材料及制品不合格;    (4)自然条件影响。土建工程施工项目周期长、露天作业多,受自然条件影响大;    (5)未认真进行地质勘察,提供地质资料、数据有误。如当基岩地面起伏变化较大时,软土层厚薄相差亦甚大;地质勘察钻孔深度不够,没有查清地下软土层、滑坡、溶洞等地层构造;地质勘察报告不详细、不准确等,均会导致采用错误的基础方案,造成地基不均匀沉降、失稳;    (6)设计考虑不周,结构构造不合理,计算简图不正确,计算荷载取值过小,内力分析有误,沉降缝及伸缩缝设臵不当,悬挑结构未进行抗倾覆验算等,都是诱发质量问题的隐患;

   (7)施工和管理问题,不熟悉图纸,不按图施工。把铰接作成刚接,把简支梁作成连续梁,抗裂结构用光圆钢筋代替变形钢筋等,致使结构裂缝破坏;挡土墙不按图设滤水层,留排水孔,致使土压力增大,造成挡土墙倾覆。不按有关施工验收规范施工。不按有关操作规程施工。缺乏基本结构知识。施工管理紊乱,施工方案考虑不周,施工顺序错误。技术组织措施不当,技术交底不清,违章作业。不重视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等等,都是导致质量问题的祸根。     2.加强土建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几点措施     2.1施工前的质量控制       首先要建立各级质量责任制,明确项目经理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为质量技术责任人,施工队各级也同时建立质量责任制,真正做到了层层把关,各负其责。其次要实施质量否决权,其次是要对有关设计、勘察文件审查的监督管理。对设计、勘察单位的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的监督,重点是放在对设计、勘察文件的审查监督把关上。一旦发现其违犯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设计和勘察文件,可以通过直接的经济处罚和法律制裁,使直接责任主体承担由其失误疏忽或有意所造成的质量责任。通过对设计、勘察单位的监督管理和依法处罚,并将其不良行为记录在案,纳入责任主体和责任人的信用档案,形成信用约束力,促使建设主体改进质量管理保证体系,有效促进质量体系良性运作,规范所有主体各个层次、各个环节的质量行为,严格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检查控制,实现设计和勘察文件的质量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2.2施工中的质量控制     2.2.1隐蔽工程的质量控制         (1)地基隐蔽验收。地槽清好后,组织地质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参加,重点检查地基承载力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存在软弱下卧层、实际地质情况是否与勘测报告相符合。确认地基土符合要求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并及时办好隐蔽验收签证手续。      (2)钢筋分项工程隐蔽验收。钢筋分项工程的隐蔽验收,主要是合理设臵质量控制点,提前给施工单位负责人交底,不经验收合格,不准隐蔽比如柱子质量控制点的设臵,应设在每层柱(或基础顶面)支模之前,控制的重点内容是:柱子纵筋接头(焊接接头或绑扎接头)质量及其位臵是否正确、箍筋加密区绑扎是否到位、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3)基础结构验收、主体结构验收。基础、主体结构工程隐蔽之前,应组织设计、监理、质监等有关单位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重点检查:砖砌体的组砌方法,柱梁板砼是否有缺陷用HT-225型砼回弹仪对柱粱、板砼进行抽点回弹,并结合施工留臵的砼试块试压强度进行对比。待确认砖砌体组砌方法正确、灰梁饱满度>80%,结构砖砌砂浆试块试压强度符合设计要求,砼无缺陷而且砼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等级后,才能进行隐蔽。     2.2.2原材料的质量控制结构工程所用的钢筋、砖、水泥、砂、石子等原材料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见证取样后, 送至国家认可资质的实验室做复验试验,合格才能使用。不合格的材料严禁用于工程上,一旦发现未经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材料使用到工程上,监理人员应立即制止,强行纠正,对不听劝告的,报上级主管部门并责令其停止施工。      2.3施工后的质量控制施工后的质量监督管理是建设工程投入使用的把关监督管理。首先要保证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工程不能投入使用,避免低劣土建工程对国家和公共使用者造成直接的危害和影响。其次是把装修、维修和维护的质量监督纳入建设工程全寿命质量监督管理的范畴。在这一阶段的监督应着重把好两关;       ①严格对其竣工验收备案的审查、监督,确保备案登记的可靠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②加强对土上建筑过程中的质量监督管理,使建设工程全寿命期内的质量目标得到有效实现,为用户创造安全、舒适、健康的生产、生活环境,使建设工程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     3.综上所述,对建筑土建工程的施工质量的控制,需要从其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在充分了解其影响因素,方可对症下药,针对具体问题采取具体的技术措施加以解决。

土建中级论文第2篇

关键词:普通混凝土;胶强区间; 胶凝特征值; 胶强公式

1.对普通混凝土配比中应用水胶比公式的考量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1],以下简称2011配比规程。2011配比规程中当混凝土强度等级小于C60时,混凝土水胶比宜按下式计算:W/B =aa・fb/(fcu,o+ aa・ab・fb)。在新中国建立后的大规模国民经济的基本建设中,虽经多次修编混凝土配比规程,但至今以来都是应用此经典公式。水胶比公式译称鲍罗米公式,是1930年瑞典学者鲍罗米首先提出的。对沿用此公式存有以下质疑。

1.1 水胶比公式以间接求解法计算混凝土胶凝材料用量的思考。

根据以往混凝土工程实例,工程界得到混凝土强度依赖于胶凝材料强度的结论。胶凝材料在普通混凝土配比中起到至关重要作用,配比规程中建立水胶比公式的第一求解,既应是胶凝材料用量。现有配比规程的实际计算中,水胶比公式求解的是:用水量与胶凝材料用量的一个相对比值,配比中的用水量、胶凝材料用量只是一种粗略比例关系。胶凝材料用量要根据施工混凝土拌和物的稠度、选用粗骨料的品种、粒级范围,在与之相关的干硬性或塑性混凝土的经验性用水量选用表中,选取配比的第一个相应解值是用水量,并以此值为计算基础,通过水胶比公式的比例关系,来间接反推计算胶凝材料用量。用水量自身是在经验性用水量表中选取的一个粗略的经验值,还要以此值为比例基数计算胶凝材料用量,此间接反推算式是难以获得准确计算胶凝材料用量的。

在混凝土工程配比的大量研究中,有研究专家提出混凝土配比组成,靠计算来确定混凝土配比值的质疑,而是要通过多次试配比较获得混凝土配比值的定论。就因水胶比公式求解的只是一个相对比值,而胶凝材料用量要通过水胶比公式间接反推求得。胶凝材料在普通混凝土配比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用此间接反推求解配比中胶凝材料用量的方式方法是否可予重新考量。

1.2 水胶比公式使用回归系数求解胶凝材料用量的可靠性。

水胶比公式中使用的回归系数aa、ab,是通过大量试验数据统计计算的结果,有其通用性、适用性。但其系数引用在一个以间接方法求解胶凝材料用量的水胶比公式中,它的通用性和适用性是否还具有其可靠性。在1996年、2000年、2011年连续三年修编的配比规程中,水胶比公式的方程式没变,只是根据修编年代统计试验数据的计算结果,每次都把公式中回归系数的量值作了调整。在水胶比计算公式下,要在经验性用水量表中选取用水量,是粗略的确定一个比例基数,即使前面计算参数的精准度再高,也难以保证后续予求参数的可靠性。

1.3 水胶比公式计算普通混凝土配比的胶凝材料用量变数大。

在普通混凝土的配比设计中,对水泥强度等级及富余系数的选用,矿物掺合料的掺量、影响系数的选用,施工混凝土强度标准差的选用,是在一定取值范围选取,当其选取参数不同计算出的水胶比就不同。再根据粗骨料的品种、粒径范围,拌合物稠度等施工工艺要求选择用水量,又因选择用水量的不同,导致计算混凝土配比中的胶凝材料用量变数大。即使在同批次原材料,同一施工工艺条件下计算普通混凝土的配比,当计算参数选用不同,具体计算设计配比的人员不同,时有因计算普通混凝土配比中的胶凝材料用量过大或过小,不在合适的经济质量区间,造成工程建设质量或工程经济效益的不利影响。

2.水泥与混凝土强度等级的区间分划引领配比思路的创新。

在从事混凝土施工配合比的工作中,对以间接反推方式计算胶凝材料用量,进行了分析和考量,总觉得此方式方法存在有待改进的提升空间。在几年前撰文者就已构思立意:应建树卓识的创新理论,从直解方式的路径着手,采用简捷的表达算式,来创新现有计算胶凝材料用量的方式方法。在认真学习标准规范,阅读相关教科书,归纳理论的经验的专业知识点,来演绎构建普通混凝土配比设计的创新思路。

2.1 鲍维斯经验公式引申混凝土配比拟分区间构思配比新思路。

混凝土:以水泥、骨料和水为主要原材料,也可加入外加剂和矿物掺和料等材料,经搅拌、成型、养护等工艺制作的、硬化后具有强度的工程材料[2]。它广泛应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是现代建设不可缺少的多用型工程材料。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美国著名水泥化学家鲍维斯,建立了普通混凝土强度的胶空比X概念:既凝胶体积对凝胶体积加毛细孔体积的比值,用以表示毛细孔被凝胶体填充的密实程度[3]。以胶空比讨论水泥浆体或混凝土的强度,可以更直接地说明内部结构的形成状态。鲍维斯通过实验得出硬化水泥浆体抗压强度R和胶空比X的经验公式:R=KXn。式中n=2.6~3.0,K值基本为常数,当X=1, R=K。K的物理意义是硬化水泥浆体的潜在最大强度。解析胶空比始终有X≤1。当X≤1时,从鲍维斯经验公式有R≤K,引申设计混凝土配比强度,应等于或小于硬化水泥浆体潜在最大强度之R≤K推论。国家制定水泥产品质量的强度标准有等级区间分划,既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在一定区间,应不高于水泥强度等级来构思混凝土配比设计新思路。

2.2 普通混凝土在相应强度范围存有设计可控胶强区间的推论。

在工程材料应用设计选用参数中,强度参数是各种参数中的首选。水泥强度、混凝土强度其等级的设置与区间分划,都是通过材料力学试验,检验标准尺寸样本的强度极限来区分强度等级。水泥与混凝土两种产品因同属聚集结构的水泥基质材料,其具有同质等强的性质。在材料学中:组成相同的材料其强度决定于孔隙率[4]。在混凝土强度的设计配比中采取可控措施,控制混凝土孔隙率来调控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为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在一定范围可小于水泥强度等级。基于鲍维斯的经验公式和材料同质等强的性质,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高于水泥强度等级;基于组成相同的材料其强度决定于孔隙率,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在一定范围,存有可小于水泥强度等级的区间分划理论。在O计混凝土配比时,用可控方法使胶凝材料在凝聚固结粗细集料,形成具有设计要求强度的同时,还存有可利用孔隙率来调控混凝土强度的区间范围,既是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在一定区间范围存有可控胶强区间构建的推论。胶强区间构建是普通混凝土强度等级区间分划理论的引申。

例选用32.5强度等级水泥,对应设计普通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在C10~C30区间,为32.5强度等级水泥对应设计普通混凝土强度等级之胶强区间。我国通用水泥标准主要有四个强度等级,既有四个与水泥强度等级相之对应混凝土的胶强区间。胶强区间是设计普通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时,优先考虑选用水泥强度等级的经济质量区间。

2.3 三编规程统计拟定不同水泥强度等级对应的T值mbe值。

本文从1996年、2000年、2011年连续三次修编的配比规程中,以相同原材料及工艺条件下,对普通混凝土配比中的水泥用量做了专项统计计算,统计归纳绘有《三编配比规程、四强度等级水泥、C10~C60强度等级普能混凝土计算胶凝材料用量统计表》,见附后(图表2.3―01)。分析胶凝材料用量统计表,归纳计算普通混凝土配比胶凝材料用量,在水泥强度等级高低的竖向区间,有水泥强度等级高的区间级差小,水泥强度等级低的区间级差大。在同一水泥强度等级对应逐级计算普通混凝土强度等级之横向区间的水泥用量,有区间级差呈线性规律变化的特征。文中将不同水泥强度等级之竖向区间级差的大小,与横向区间级差之规律变化的特征,拟为不同水泥强度等级各自具有的胶凝特征值,其胶凝特征值以字母T表示。

分析以上计算胶凝材料用量统计表中,四个水泥强度等级对应构建四个混凝土强度等级的胶强区间,胶强区间有各自的上、下区间值。上区间值等于水泥强度等级10位数上的强度级,下区间值控制在上区间值下20的整数级。在胶强区间的下区间值,统计拟有各自对应的最小胶凝材料用量限值,最小胶凝材料用量限值以字母mbe表示。

综上所述在四个水泥强度等级,对应四个混凝土强度等级的胶强区间,则有统计拟定的T值、mbe值。见(图表2.3―02):

(图表2.3―02)

水泥强

度等级 胶强区间下、

上区间值 T值 mbe值

32.5 C10~C30 7.8 210

42.5 C20~C40 6.8 230

52.5 C30~C50 6.0 250

62.5 C40~C60 5.4 270

3.创建胶强公式简化普通混凝土配比设计路径的新论方法

3.1 胶强区间与强度标准差构建保强区间的组成与区分及应用。

在进行普通混凝土配比设计时,当混凝土设计强度标准值取在胶强区间靠近上区间时,因施工工艺条件不同,选用混凝土强度标准差不同,至计算普通混凝土的配制强度值,时有超出上区间值近10MPa的强度值,文中将超出上区间10MPa的强度值,拟为混凝土强度等级在胶强区间靠近上区间时为保证其强度作用的,属保强区间之理论范围的控制值。所在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计算胶凝材料用量时,有超出胶强区间10MPa的混凝土强度等级排列在此胶强区间。

3.2 胶强区间构建与胶凝特征值的拟定助创胶强公式的建立。

从鲍维斯的经验公式引申,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应等于或小于硬化水泥浆体的潜在最大强度之R≤K推论。从材料学有组成相同的材料其强度决定于孔隙率的理论,到普通混凝土强度等级在相应强度范围存有设计可控之胶强区间的构建。从三编配比规程统计拟定四个不同水泥强度等级各自对应的胶凝特征值T,和混凝土强度等级在胶强区间的下区间值,有各自对应的最小水泥用量限值mbe。至此演绎:在已知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与其相应胶强区间,确定选用相应胶凝材料的强度范,列解普通混凝土配比计算胶凝材料用量的算式,简称混凝土配比设计之胶强公式:

mbo=T(fcu.o-H)+mbe (3.2)

注:mbo― 普通混凝土配比中计算的胶凝材料用量(kg/m3);

T ― 水泥强度等级各自对应的胶凝特征值;

fcu.o―普通混凝土配比中计算的配制强度值(MPa);

H ― 水泥强度等级对应混凝土胶强区间的下区间值(MPa);

mbe ―胶强区间的下区间值对应的最小胶凝材料用量(kg/m3);

(胶凝材料―混凝土中水泥和活性矿物掺合料的总称)。

3.3 应用胶强公式计算混凝土配比拌合物中胶凝材料用量的例举。

3.3.1 选用42.5强度等级水泥,对应设计混凝土强度的胶强区间为C20~C40。现设计配比C40强度等级混凝土,42.5强度等级水泥的胶凝特征值T为6.8,胶强区间其下区间值的最小水泥用量为230kg/m3。当施工混凝土强度标准差选6时,C40强度等级混凝土配制强度为C49.87,用胶强公式计算胶凝材料用量:

mbo=6.8×(49.87-20)+230≈433 kg

上式计算配制强度为C49.87,此C49.87超出42.5强度等级水泥对应胶强区间的上区间值C40近10MPa强度值。式中将这10MPa的强度值归位到胶强区间之上的,是保证胶强区间靠近上区间值的混凝土强度等级质量的,起保强作用属保强区间之概念范围的控制值。

3.3.2 选用42.5强度等级水泥,对应设计混凝土强度的胶强区间为C20~C40。现设计配比C20强度等级混凝土,42.5强度等级水泥的胶凝特征值T为6.8,胶强区间其下区间值最小水泥用量为230kg/m3。当施工混凝土强度标准差选3时,C20强度等级混凝土配制强度为C24.93,用胶强公式计算胶凝材料用量:

mbo=6.8×(24.93-20)+230≈264 kg

上式配制强度C24.93在42.5等级水泥对应的混凝土胶强区间内。

42.5强度等级水泥、C20~C40强度等级混凝土胶凝材料用量对应混凝土之胶强区间线性图

3.4 胶强公式计算普通混凝土配比中胶凝材料用量的参考图表。

汇总胶强公式计算普通混凝土配比C10~C60胶凝材料用量的参考图表,是根据四个水泥强度等级对应混凝土强度等级之四个胶强区间,已知混凝土的设计强度,混凝土强度标准差,混凝土施工配制强度,计算普通混凝土在不同胶强区间配比的胶凝材料用量,经统计汇总后设计绘制的参考图表,见附后(图表3.4―01):

4.胶强公式优化配比计算的意义与混凝土配比工作的责任。

4.1 创建胶强公式优化普通混凝土配比计算的实用意义。

胶强公式优化普通混凝土配比计算胶凝材料用量的创新理论与方法,是根据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确定选用水泥强度等级,并在对应胶强区间,用胶强公式计算普通混凝土配比中胶凝材料用量。胶强公式的应用,有利于工程建设质量的保证作用和混凝土配比设计人员实用操作。在普通混凝土的配比中创建胶强公式,客观的反映了普通混凝土具有整体强度的决定性因素,在于胶凝材料的强度与胶凝材料的合理用量。此既优化普通混凝土配比计算胶凝材料的实用意义。

4.2 混凝土配比的科学研究与承担混凝土配比工作责任的区分。

利用现代科技手段研究分析混凝土配比及材料的物理、化学变化,微观结构特征,呈现多命题的研究成果,推动混凝土这一多用途建筑材料在工程领域广泛应用。但混凝土的施工应用与其研究工作的责任不同,在工程领域实际使用中,我们日常见到的是混凝土搅拌站或工程施工现场堆集的砂、石、水泥、矿物掺合料等表质的建筑材料,用精炼的易于掌控又切实可行的计算式来做普通混凝土的配合比,是工程技术人员在施工管理中常需做的,并要留存文档技术参数,承担工程建设质量与经济责任的重要技术工作。

Y束语:本文探索创建的胶强公式,已在2011配比规程的规范之外,是不同于水胶比公式而拥有创新理论的算式方法。文中胶强公式,以列式代数方程直接表达混凝土强度与胶凝材料强度之间的量化关系,是优化普通混凝土配比计算胶凝材料用量在算式方法上的锐意创新;从构建混凝土强度等级区间分划在相应强度范围存有设计可控胶强区间,到拟定水泥强度等级各自具有胶凝特征值,是配比设计理论的开拓创新。以上既是探究普通混凝土配比设计路径的新论方法。

参考文献

[1]《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1(7)

[2]《建筑材料术语标准》(JGJ/T191―2009).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0(3):6

[3] 同济大学等合编.混凝土制品工艺学.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1(12):7

土建中级论文第3篇

内容摘要:土地督察是国土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机制创新是提高督察绩效的基础。本文以“青海省土地划区分级督察试点研究”项目为背景,探讨土地划区分级督察的基础理论,并构建了新的理论体系,以有效支撑划区分级工作的进行,从而进一步促进科学发展的土地督察新机制的建立,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土地督察业务中的应用。

关键词:土地督察 划区分级 理论 青海省

国家土地督察制度的建立是在2004年由国务院的《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文)正式提出的,2006年国务院又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50号文),国家土地督察制度至此正式建立。经过六年多的研究探索以及不断实践,土地督察取得的成效斐然,已经逐步建立起以例行督察、土地管理形势分析报告、建设用地审批事项督察、专项督察、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督察、问责制督察、耕地保护政府负责人离任审计制度和土地巡察制度等为核心的土地督察业务,形成一套比较完整的土地督察体系。但由于当前土地督察人员少、资源保障不足以及不断严峻的土地管理形势等问题的存在,土地督察必须做到事半功倍,因此,如何搭建基础理论平台引导创新型督察方式的产生,构建新的理论体系指导有效的土地督察新机制的建立具有积极而重要的研究意义。本文结合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青海省土地划区分级督察试点研究》项目,结合可持续发展理论、土地利用区域理论、弹性理论、行政监督理论等,以及土地督察的权责,阐述土地划区分级督察理论,以适应现实督察工作的需要,切实有效地提高督察工作的效率。

土地划区分级督察认知

(一)土地划区分级督察的内涵

任何理论体系的研究与构建,首先取决于概念的提出与明晰。概念的界定是任何科学研究不可或缺的,特别是研究中所出现的尚未得到学术界一致认可的、理解存在偏差的以及为满足特定研究而需要的名词,对其概念的界定显得尤为重要。土地划区分级督察是对督察机制的一种创新型研究,关于其内涵国内外没有相关解释,根据青海省试点研究成果,土地划区分级督察的内涵如下:

土地划区分级督察是指对督察区内的处于不同类型区和级别的单元实施差别化的土地督察方式。

土地督察类型区:按照地域分异规律,从土地利用类型、土地开发利用方向与途径的相似性、差异性角度,对督察区域内各单元进行归类,以区分监管类型区。

土地督察级别:依据土地督察工作要求,通过采集和处理与土地督察业务相关的各项指标,建立警戒度分等标准,对督察区域内各单元的警戒度进行评定,以明确单元级别。

(二)土地划区分级督察有关过程

土地划区分级督察研究主要是在近三年土地督察工作成就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根据青海省试点经验,划区分级要根据督察省份的自然与社会经济条件,结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从土地督察的职责与职权出发,综合分析耕地保护、土地利用与调控、土地执法、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等影响因素以及新增建设用地规律,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结合自然状态、经济地理区位及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采用模糊聚类法和多因素综合评价法进行土地督察划区分级,并提出差异化土地督察办法。结合青海省土地督察的实际情况,对督察权行使绩效的考核以及划区分级督察绩效的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研究,从而制定具有针对性的考核办法,以期切实有效的提高土地督察效率。同时通过对预警指标的研究,建立合理的指标体系,进一步选择合适的预警方法制定相应的预警模型,进行预警督察的研究,为督察的后续发展提供参考方向(见图1)。

土地划区分级督察基础理论

(一)土地利用区域理论

这里的土地利用区域理论不同于农业区位论、韦伯的工业区位论等区位理论。它主要是关于人类活动的空间分布及其空间中的相互关系的理论。土地划区分级督察研究的区域较大,不同区域的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又有极大的不同,考虑到研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扩大化的区位理论的指导意义显得有些不足,而区域理论的指导意义更强。土地利用区域理论强调的是不同区域的土地有不同的客观条件,也有不同的主观条件,进而带来不同的土地利用状况。它涉及的区域范围更为广阔,可以是一个县级城市区域,也可以是几个市级的区域之间,也可以是省域之内,侧重点在于不同区域土地利用状况不同,区域范围限制不大。督察划区也是根据区域土地不同的利用状况进行划区,划区的目的是进行差别化督察。

(二)弹性理论

在土地划区分级督察的过程中,弹性理论主要强调的是一种动态的思想,一种协调的思想,一种多样性选择的思想。划区分级督察是在土地利用情况复杂、人员配备不足、督察效率不高的状态下产生的新的土地督察方法。针对复杂的土地利用状况,督察方式需要灵活调整体系和时序,构造弹性督察思路,落实行政自由裁量权。督察人员的不足需要土地督察部门根据划区分级的状况协调人员与资源的配置,针对不同的情况也需要有可变的应急机制,强调督察的弹性思想。同时,划区分级的结果要适时调整,对划区分级督察的过程和结果保留一定的弹性空间,以期达到科学合理的利用。

(三)行政监督理论

土地督察制度是一种行政监督制度,同时土地督察又属于一种专门性的特殊行政监督,因为它是建立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需求。土地划区分级督察的研究过程中,应该以行政监督理论作指导。首先划区分级的成果应该有利于实现土地督察部门对相关政府部门用地情况的监督过程,包括督察的现势性以及有效性都应该得到提高;其次是划区分级督察的研究不仅要体现督察部门对政府部门的督察作用,还应该有效引入公众监督的形式,体现公民权利,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实现全方位土地督察。

(四)可持续发展理论

土地划区分级督察的目的从近期来看,就是采取因地制宜的督察方式,监管好耕地,落实国家调控政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行划区分级土地督察,能够缓解当前土地督察工作人员少、任务重的矛盾,有效防止土地违规违法,实现保障发展、保护资源的双重目的。从长远来看,土地划区分级督察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因为协调土地供给和土地需求是土地资源持续利用的永恒主题,也是土地督察的目的之一。在土地督察的划区分级过程中,要遵循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理论需要明确督察范围内的土地资源状况,只有在对督察范围内的土地资源状况特别是不同区域的差异有了详细的了解之后,才能采用正确的方法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划区分级,根据土地供需形势和矛盾的不同,通过差别督察,推动差别管理和利用,各地各部门协调可持续发展。同时,思想认识要有一定的提高,高瞻远瞩的目光与对后代负责的态度是合理划区分级的必要思想准备。

土地划区分级督察创新理论体系

土地划区分级督察理论体系具体来讲分为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

宏观上倡导开放和嵌入思想,称之为开放式理论和嵌入式理论。

所谓开放式理论是指土地划区分级督察中应该放开传统的督察思维、督察理念、督察方法等的束缚,从督察区的实际情况出发,以提高土地督察效率为目标,包括督察本身的效率和对督察客体行为监督的效率,为促进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目标的实现,采取更为科学合理的督察方式完成土地督察工作。国家的土地督察制度属于一种新生的制度,其理论体系和操作框架正在逐步完善当中,目前迫切需要创新体制机制,开放思想,借助现代科学技术改善方式方法,区别对待,分清主次,提高督察效率,改善督察效果。

嵌入式理论简单来讲就是分级的成果应该在划区的成果中得到应用,分级不能完全独立于划区之外。由于划区分级督察特定目标的存在,区域土地分级的独立进行不仅会使相关的研究工作缺乏连续性,而且造成分区过程的实效意义存在一定程度的缺失。从督察部门应用划区分级督察成果的角度来看,划区与分级成果的有机结合也是现实工作的必然要求。

微观上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对宏观理论的有效运用;二是根据阶段特点形成自己的指导理论。从涵盖的方面来讲,它主要包含督察类型区的划分以及督察警级的确定。

(一)督察类型区

青海省土地划区分级督察研究中对于区域的划分采用的是聚类分析的方法。在选择划区因素的基础上,进行聚类分析,得出初步的分区成果,然后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咨询相关专家学者对分区成果进行定性修正,得出最终的督察类型区。

首先从宏观上看,划区的方法较多,一般多采用多因素综合评价方法、聚类分析法、因素限制法、主导因素叠置法、专家评价法等,土地督察分区不是简单地按类似性进行归类。在划区方法的选择上需要开放思想,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摒弃传统分区方法,采用聚类分析法,才能够做到统筹考虑、全面分析,揭示出各区依法利用土地、耕地保护与土地执法力度的差异性,科学划分出土地督察类型区,分类指导各区土地督察工作。同时在划区的过程中,应该突破行政界线的限制,抛开行政管辖的影响,根据土地利用现状有选择地进行区域合并,减少大量地类图斑的操作对研究科学性以及成果实用性的影响。同时考虑不同区位对土地监管需求的不同,地类图斑的合并标准也应有所差异,从而最终利用土地利用类型的不同形成科学有效的分区。

其次在微观上,划区研究的过程应该注意突出可持续发展理论。划区因素的选取、划区方法的选择是根据科学研究的模式确定的,采用聚类分析的方法确定的初步分区结果是科学研究的理性产物。但初步分区成果需要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征询相关专家学者的意见,选择恰当的角度进行定性修正。修正的过程不仅要适应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土地督察工作的进行,同时也应该考虑资源、环境等的可持续发展。因为类型区的划分是督察部门今后工作的依据,合理的调整可以使区域土地资源配置能以督察的形式得以保障,从而体现督察业务的人文关怀,有益于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证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

(二)督察警戒级

青海省土地划区分级督察研究在分级上首先是根据不同地类选取不同的分级指标,采用层次分析法确定指标权重,形成以图斑为单元的土地督察级别图;然后再确定指标折算当量,计算县域单元级别的分值,从而建立以督察类型区为基础的县域土地督察级别图。

从宏观上看,督察警戒级的确定一是需要遵循嵌入式理论,即首先综合考虑项目区的自然因素、社会因素、经济因素、土地利用因素等选取合适的指标,然后采用层次分析法形成以图斑为单元的督察级别成果;然后再确定指标折算当量,计算县域单元级别的分值,在督察类型区里形成督察级别成果,使得督察级别的划分有机结合到督察类型区的划分成果当中去,使得提高督察部门督察对象更为明确具体,切实提高督察效率,同时体现“严明勤廉,为国督察”的核心价值观。二是突出开放式理论,具体表现是这里的分级是对不同的地类采用了不同的分级指标。传统的分级方法一般都是对目标区域选取相同的影响因子,但在青海省土地划区分级督察的研究中发现,青海省地域辽阔,但土地利用类型却有很大的地域性和差异性,所以指标体系采用了两层,第一层是土地利用类型,第二层是不同土地利用类型下对分级造成影响的特定因子。对于第二层指标来看,不同土地利用类型中影响土地督察等级的因子肯定是不同的;对于第一层指标来看,因为分级最终是在形成的督察类型区中进行,而督察类型区的划分体现了不同区域的土地利用特征和方向,不同土地利用类型在同一督察类型区中对土地督察分级影响程度是不同的。对不同的类型区采用不同的分级指标表面上看加大了工作量,但实际上从实用性上看却是减少了工作量,提升了其科学性。尤其划区的过程中在开放式理论的指导下进行了整体性合并叠加,形成的土地利用图斑并不是很多,所以分级也更有了针对性。

从微观上看,督察警戒级的确定还应该遵循定量为主,定性为辅的思想。在分级指标因素的选取中,由于影响因素众多,尤其是针对不同的类型区还采用了不同的二级指标因子,因素的合理选择就显得尤为重要。首先是因子之间应该具有相对独立性,虽然真正独立的因素并不存在,但是因子之间的相对独立性却是必须考虑的。其次是因子的选择过程中要剔除过多的定性指标,对于比较重要的定性指标也应该选取比较容易量化的,更多的采用定量指标,这样对项目的实际操作性是一种较好的支撑,便于形成科学的、具有可控性的操作体系,为以后项目的推广应用奠定基础。

(三)预警督察

预警督察是指从青海省土地利用执行情况和土地督察情况出发,系统分析不同级别区域土地利用执行与督察现状及存在问题,通过相关分析选取土地督察预警警兆指标,明确警情、确定警度(巨警、重警、中警、轻警、无警),采用最优的数学方法建立土地督察预警模型,对不同级别区域土地督察警情进行预测,确定土地督察警情级别,警度预报,为土地督察决策提供依据。

土地督察预警与警情分级涉及很多因素,此前没有被研究过,其作用机制也不清楚,难以对各因素之间关系、结构作精确描述。因此在微观层面上,应该把土地督察作为一个系统,从灰色系统理论的角度看,土地督察可以视为一个“灰色”系统,在这个系统中,部分信息是已知的,部分信息是未知的。从整个系统出发,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指标,并确定其警戒线,将这些指标的过去、现在与未来趋势进行对比,并对现在的状况进行警情评价,根据警兆指标预报的警度,进而获得对策,即利用灰色预警方法对土地预警级别变化进行预测。

在预警指标选择的过程中,同样应该遵循定量为主,定性为辅的指导思想。因为在警情、警兆指标中,很多评价指标表现的很明显,但在数据的获取或是指标的量化过程中很难有统一的标准,甚至缺乏具有说服力的确定方法。因此也需要更多的采用可以量化的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进行预警系统的建设。

另外,预警系统的建设应该遵循动态原理,同时预警模型的确立也要适应动态原理。因为预警是对将来一定时期内的土地利用情况进行预测报警,那么它就具有一定的时效性。所以指标的选取也应该有考虑到它的动态性,对于静态的指标就失去了意义。

(四)督察绩效

土地督察绩效是国家土地督察局及其工作人员从事土地督察活动所得到的劳动效果、社会效益同所消耗的人力、物力、财力、时间的比率关系。从本质上讲,督察绩效是一种特殊的投放与产出的比率关系,是由土地督察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综合反映。

通过对督察工作岗位的分析、工作流程的分析、绩效特征的分析、理论验证、要素调查,确定了督察权行使指标、督察效果指标、科研成果指标和督察成本指标等构建督察绩效考核体系。

从宏观层面来看,绩效考核体系指标的选取运用了嵌入式理论作为指导,根据划区、分级、预警的特点选取了有针对性的指标,是对前面工作的补充和检验。尤其是各指标层下的影响因子的选取,更是开放性的选用了对行政人员来说相对敏感的指标,能够更真实的体现督察的绩效,促进督察工作的有效进行。

从微观层面上看,绩效考核应该遵循横纵结合的思想。横向考核是指通过将与考核对象处于同一时期并具有相同性质的其他对象来与考核对象进行比较,且以此为基础来确定考核目标目前所处的状态。它包括同一个督察区片内处于同一督察级别的不同督察单元之间的比较;同一个督察区片内不同督察级别之间的比较;不同督察局之间条件相似地区的督察绩效比较。纵向考核的办法主要是在各评价尺度上进行绩效考核分值和时间的一个序列分析,它主要是指考核同一对象不同时期所处的状态,对同一对象进行一个时间序列上的评价。与划区分级督察相对应,纵向考核也可以在四个层面上来执行,分别是督察单元的纵向考核、各级的纵向考核、督察区的纵向考核和督察局范围内的纵向考核。

结论

本文以“青海省土地划区分级督察试点研究”项目为依托,简单介绍了土地划区分级督察的基本概念及相关内容,重点研究了土地划区分级督察的理论体系,包括开展土地划区分级督察的基础支撑理论以及划区分级督察特有的理论体系。根据划区分级督察的特点以及实际需求,通过研究认为其新的理论体系主要分为宏观与微观两个层面。宏观上需要遵循开放式理论和嵌入式理论,微观上则是宏观理论的有效运用与阶段指导思想的有机结合。从督察类型区、督察警戒级、预警督察和督察绩效四个方面进行宏观微观理论分析,为划区分级督察研究的有效进行以及成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必要的理论支撑。从科学研究的角度来看,支撑理论是土地划区分级督察研究的基础,创新理论则是土地划区分级督察研究的灵魂。基于成熟的理论搭建的理论平台可以有效指导土地划区分级督察的研究,其研究成果也具有积极而现实的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1.王万茂,韩桐魁.土地利用规划学[M].中国农业出版社,2002

2.余剑平,余际从.推进我国土地督察制度建设进程的若干思考[J].资源与产业,2008(2)

3.仁,鞠成伟.论土地督察制度与土地管理模式改革[J].行政法学研究,2007(2)

4.王诗钧.我国土地督察制度研究[D].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

土建中级论文第4篇

[关键词]地价模型计算

[中图分类号]F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9416(2010)03-0061-02

1 前言

城镇土地定级是根据城镇土地的经济和自然两方面的属性及其在城镇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综合评定土地质量,划分城镇土地级别的过程。土地定级的目的是为土地价格评估、地籍管理、土地税费征收以及全面、科学、合理地使用城镇土地提供依据。

地价是指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对现状利用和规划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的土地或土地条件相当的均值地域,按照商业、住宅、工业等用途,分别评估确定的某一时点上的一定年期的完整土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具有全域性、平均性、有限期、时效性等特点。地价是反映土地市场和土地供需状况的“晴雨表”,也是政府调控土地市场的重要杠杆。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地价有力地促进了土地资源合理利用,显化了国有土地资产,同时,地价是政府在经营城市土地、制定和实施土地供应计划、调控土地供应结构时的科学参考,也是土地市场交易、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投资决策和房地产税制改革的重要依据。

所以,地价的计算十分重要,但如何利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代替传统的手工处理方式,以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提高土地管理的现代化水平, 这是本文的出发点。在计算地价前,先要了解土地级别的划分原则和方法。

2 土地级别划分原则和方法

2.1 划分原则

(1)土地级别按总分值变化状况划分,不同的土地级别对应不同的总分值区间。按从优到劣的顺序分别对应于1、2、3、……n个级别值(n为正整数);

(2)任何一个总分值只能对应一个土地级别;

(3)按总分值和城镇状况确定2―3个不同的划分级别方法。

2.2 划分方法

(1)总分数轴确定法;(2)总分频率曲线法;(3)总分剖面图法;(4)聚类分析法

2.3 级别验证

用级别内土地利用的地租或样点地价验证。在市场交易资料较多的城镇主要用样点地价验证。

验证的准则:(1)各类用途的各级土地的平均单位面积地租或价格存在正级差,则级别划分合理,反之,则不合理。(2)各类用途的各级土地间的平均单位面积地租或地价要具有明显的差异,则级别划分合理,反之,则不合理。

3 地价的计算与模型的建立

总的来讲,地价的计算方法有三种:即地价与土地级别建立模型法、地价与定级因素分值建立模型法、区域内样点地价平均法。本文重点讨论地价与土地级别建立模型法和地价与定级因素分值建立模型法。

3.1 地价与土地级别建立模型法

在土地定级的基础上,通过建立样点地价与土地级别之间的数学关系模型,求出各用途各级别的地价级差系数,再用地价级差系数等参数来计算级别地价。数学模型为:

Yn=A(l+r)xn或Yn=A(l+r)axn

其中:Yn:第n级土地交易样点地价;

A:常数;

r:地价级差系数;

Xn:第n级土地级别指数或单元土地质量指数

a:待定系统。

模型建立后,某级别无论有无样点地价,均依模型计算地价。

3.2 地价与定级因素分值建立模型法

本法越过利用定级因素分值确定土地级别的阶段,直接在均质地域内的土地定级因素分值与该地域内的各用途有效地价样点平均价格之间建立数学模型,实现以价定级、以因素定地价的快速、准确而又简单的操作。该法适用于大中小各类城镇,也适用于地产市场发达和欠发达城镇。

该方法的基本思想是:当某定级因素发生变化,足以引起土地级别的调整,而在该区域又没有新的交易样点地价资料,无法调整级别的基准地价进,则可以应用该模型,直接从定级因素分值的变化来计算新的地价。

基本模型:

Yn=A(l+r)xn

其中:Yn:第n级或区域内土地交易样点地价;

A:常数;

r:地价级差系数或区域级差系数;

Xn:第n级或区域内定级因素综合分值

工作程序:(1)用定性方法划分均质区域;(2)用定级方法计算区域内的定级因素综合分值;(3)把区域内同一利用类型的样点地价和定级因素综合分值代入上述公式,求取参数值;(4)把定级因素综合分值和参数代入公式,求区域地价;(5)在工作底图上标出区域地价,并用曲线图把价格水平相近的区域归并,按级别划分方法划分土地级别;(6)在地价计算中,只要区域或级别内某定级因素发生变化,且能影响地价水平的变化时,只需变化的定级因素分值代入公式即可。

以下是利用该模型计算得到某市2000年到2009年地价增幅曲线图,不难看出,如果地价达到4000元/平米(占房价的23%),房价到17000元/平米也就不足为奇了。

4 结语

利用数学模型和计算机进行数据运算,并生成图形文件,都十分方便、快捷,而且十分美观。从而,实现了日常估价工作的自动化,提高估价工作效率,避免手工计算的失误,提高了运算速度和估价结果的准确性。

总之,利用计算机进行地价的计算,无论对土地管理机关,还是土地估价机构,不仅可以提高工作效率,而且有助于提高工作质量和透明度。无论是土地使用者,还是土地需求者,都有能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方面的土地信息和政策,还可以监察土地管理机关的工作,减少工作和土地开发投资的盲目性。

[参考文献]

[1] 城市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实证研究,李何超等著,科学出版社.

土建中级论文第5篇

关键词:毕业设计质量;多级模糊综合评价模型;土木工程专业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2)08-0016-02

河北工业大学土木工程专业创办于1950年,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和丰富的办学经验。从早期的房屋建筑专业、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发展为建筑工程专业、交通土建专业,直到现在的土木工程专业、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专业和交通工程专业,已积累了60余年的办学经验,拥有完善的教学条件、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机制;为河北省、京津以及周边地区的建筑、道路、桥梁、交通等行业的研究机构、设计院(所)、施工企业和政府管理部门,输送了大批合格的土木工程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在河北省、天津市的土木工程行业和土木工程教育界享有较高的声誉。毕业设计是本科教学计划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解决工程实际问题和初步科学研究能力的一个重要环节,它具有鲜明的实践性与综合性。通过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及教学质量进行检查与评价,进而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分析影响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因素,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对于本科毕业设计质量的检查具体体现在:(1)毕业设计(论文)前期至中期工作阶段。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条件(选题质量及指导教师情况)及组织管理、学生状况、中期检查等情况进行抽查、评分。(2)毕业设计(论文)后期工作(答辩、评分)阶段。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情况进行抽查、评分。(3)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阶段。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进行抽查、评分。必要时,抽调部分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送外校评审。(4)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阶段。召开总结评议会,总结检查评估中出现的问题及经验,研究进一步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措施。写出评估报告,提出对我校“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质量检查评估指标体系”的修改意见。同时,组织申报、评选本年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优秀单位及优秀指导教师。在评价过程中,不确定性因素很多。为更加可过的评价学生毕业设计质量。本文提出运用模糊评价理论来评价学生毕业设计质量。

一、多级模糊综合评价模型的理论和方法

模糊综合评价与其他确定性评价方法不同,它在评价过程中能充分考虑影响学生毕业设计质量的不同因素。首先用U={u1,u2,…,um}={选题质量,学生能力,毕业设计质量}等不同评价指标。V={v1,v2,…,vn}=优,良,中,及格,差表示不同评价指标所处评语集合。

1.首先构建毕业设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本文根据土木工程专业毕业设计特点,构建了二级指标,二级评价指标可以更加清楚的实现指标值的量化。根据每个评价指标ui(i=l,2,…,m)对确定评判等级的影响程度不同确定权重模糊子集A,A={a1,a2,a3,…,am}其中ai为因素集中ui的权重值,ai≥0且ai=1。

2.设不同评价指标因素ui又包含s个二级评价指标,其评价指标集为ui,ui={ui1,ui2,…,uis},对应的权重Ai={ai1,ai2,ai3…,ais},ais表示uis在ui中的权重,ais≥0且∑ais=l。

3.设评价等级可分为n个等级,其评价集V={v1,v2,…,vn}=“优,良,中,及格,不及格”5个等级。

4.对每个ui的m个因素按作综合评价。从ui到V的模糊关系用模糊矩阵Ri来描述。

5.然后再根据以下的模糊运算关系得到目标的综合评价分数。

Ri=r11 r12 K r1nr21 r22 K r2nK K K Krm1 rm2 K rmnB=A·R=(a1,a2,a3,K,am)or11 r12 K r1nr21 r22 K r2nK K K Krm1 rm2 K rmn=(b1,b2,b3,K,bn)其中,rmn表示因素指标uis对于第j级评语vj的隶属度。

二、多级模糊综合评价模型在毕业设计质量评价中的运用

1.确定评价指标因素集。依据模糊不确定性综合评价理论,确定土木工程专业评价指标体系,见表1所示。

2.评价指标等级。土木工程专业毕业设计质量评语集合分为v={v1,v2,v3,v4,v5}={优,良,中,及格,差}五个等级。

3.评价因素权重集。各指标因素权重集在表1中已列出。

其中一级指标权重为A=(0.20,0.60,0.20),二级指标权重为A1=(0.25,0.25,0.25,0.25),A2=(0.17,0.25,

0.17,0.17,0.07,0.17),A3=(0.50,0.30,0.20)。

三、结语

毕业设计是本科教学计划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利用根据土木工程专业毕业设计特点,构建了毕业设计质量评价的指标体系,然后提出利用模糊综合评价,使评价结果更加客观、公正,大大提高了学生毕业设计的主动性,有利于提高毕业设计质量。

参考文献:

[1]陈水利,等.模糊集理论及其应用[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5.

土建中级论文第6篇

1问题的提出

从城市发展的历史看,城市规划起源于土地市场的失效,其核心问题是处理土地使用的关系。而在中国的城市建设大潮中,本应当跟上城市新形势、新趋势的城市规划,总是“迟到一步”,在土地之争中“被开发商牵着鼻子走”,出现了“房地产开发引导城市规划,规划迁就开发”的怪现象,城市规划已经在土地开发中失去了话语权。面对种种诸如此类的现象,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城市规划在土地控制市场竞争中总是处于下风,处于被动局面?城市规划的“龙头”地位该如何体现?在济南举办的首期“规划名家讲坛”上,邹德慈院士提出了这样的意见:“城市规划不能被开发商牵着鼻子走!代表公共利益和体现政府行为的城市规划必须具备驾驭市场经济包括房地产开发的能力,以弥补市场失效。”“规划无用论”成为开发过程中普遍的思想认识,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城市规划工作者在呼吁给予规划公正待遇、要求别人对规划正眼相看的时候,是否也应当对城市规划自身理论及应用研究方面的缺失进行反思呢?在此背景下,加强规划师自身的专业修养和理论应用的研究成为必然趋势。为找出规划在控制土地乏力背后的原因,我们不妨围绕规划控制的核心—土地,重新回顾现有的规划过程,尤其是土地开发运作过程,审视规划师在构想美好城市时的理性缺失。在此探讨的土地开发运作,也可以称为土地运营、土地经营,主要是指围绕以土地为空间载体而展开的一系列经济经营、开发建设活动的总称,其范畴涉及土地经济和土地经营两个层面,涉及规划编制、规划管理、城市开发、房地产市场等多个方面。本文着重对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当中的土地开发运作进行分析。

2城市规划中的土地开发运作分析

2.1城市规划制度对土地开发运作不够重视

2.1.1规划编制制度的引导性偏差在城市规划领域可以分配的最重要的社会资源是城市土地的开发权及在城市土地使用关系上建立起来的城市空间经济关系。在国家的现行规划体系框架中,各层次城市规划编制多重视物质环境层面的技术性工作规定,促使片面依靠空洞的平面构图企图创造优美的城市环境现象的出现,而以美感和视觉效果为出发点划分的地块及确定的建设开发强度,由于缺乏理性的土地开发建设的经济分析,常常是偏离和违背土地市场经济规律的。城市规划法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仅对修建性详细规划提出“应当进行综合技术经济论证”的要求,而对于其他城市规划编制中的经济分析要求仍然是一片空白,导致规划编制缺乏经济理论的支持。因此,如何切实遵循土地开发运作的经济规律,将会对规划成果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造成影响。

2.1.2规划编制专业人员配比缺陷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甲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关于人员配比的要求中,仅对“建筑、道路交通、园林、市政、环保”这些“其他专业人员”提出相应要求,缺乏对经济、土地、房地产类人员的硬性规定。甲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尚且如此,更不用说人员构成不甚完整的乙级、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了—为了减少单位自身的成本开支,对于“可有可无”的土地专业人员一概拒之门外了,更谈不上什么“参与”了。

2.1.3注册执业考试大纲的要求欠缺根据《注册规划师参考教材》,城市规划相关知识科目包括建筑学、城市道路工程、城市市政公用设施、信息技术、城市经济学、城市社会学、城市生态与环境等,尚未纳入土地开发运作方面的内容。

2.2传统计划性规划编制的影响传统计划性规划强调对指标的控制,忽视对城市土地开发运作的弹性理解。对于城市土地发展规模的确定,依然沿袭传统的人均用地需求指标,核算城市建设用地的需求总量,忽视土地市场供给、吸纳的能力,不重视对城市土地投入和产出的财政金融预计,导致城市规划失去市场指导能力或指导性不强。对于土地用途的确定,传统计划性规划更多的是考虑城市用地的适应性和兼容性,“较少考虑土地价值的实现,对城市土地开发缺乏深入的费用效益分析”,由此产生了不符合房地产开发的经济技术前提,导致城市规划成为一纸空文或需重新修订、调整用地性质和指标现象的出现。对于城市土地结构的确定,传统计划性规划则强调土地利用结构与规范的协调平衡,仅仅反映出土地与环境、性质、产业结构的大致关系,且多以静态分析为主,“缺乏对土地利用类型新城发展和地域分布规律的研究,对不同土地类型空间的替代、时间演替规律缺乏深刻的认识”,导致城市规划适应性差、弹性小。

2.3部门分权化管理下的土地决策信息分离土地管理、房地产管理和规划管理等部门相分离,上下级政府部门的权力分化,形成土地管理控制的多元化,导致规划师在对土地的话语权“争夺”中成为配角,由此产生漠视土地的态度。虽然大部分规划师缺乏这些掌握在土地管理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土地信息,但是规划师们心安理得地解释为“这是其他部门的事情”,这也使得土地沦为城市规划师的“纯臆想”空间载体。

2.4规划者缺乏土地经济意识和理论指导

2.4.1规划师对城市土地价格和价值的漠视虽然城市规划师的工作对象是城市中最重要的资源—土地资源,但是众多的城市规划工作者仅知道土地的重要性,对于掌控在自己手中的土地地价不甚了解,甚至还没有一般城市开发商的眼光独到。规划师普遍缺乏对城市土地开发运作的认识和研究,成为数字计算的工具,整日埋首于经济技术指标、用地平衡表的计算之中,无暇进行土地成本和规划方案的经济核算。其结果不是导致城市用地低效使用,就是导致规划在实施时因随意变更容积率或其他规划条件而失控。

2.4.2房地产开发风头正劲,规划师成为其傀儡如今,声势浩大的房地产开发,也培养了一大批较具“趋利性”的规划师,规划沦为“看菜吃饭、就汤下面”的纯技术性工作,其中的深层次原因是:规划师没有成本核算和经济价格的概念,丧失了在规划中的主动权。

2.4.3对于相关部门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不甚了解众多的城市规划师对于土地、房产部门的相关政策性、规范性文件不甚了解。比如,建设部制定的《房地估价规范》及国土资源部制定的《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土地地价评估报告范本》、《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等政策性、规范性文件,规划师知之甚少。通过对上述城市规划指导法规、编制过程、部门管理和规划者自身的分析,可以将城市规划土地开发运作中的不足归结为四个方面,即城市规划法规中对土地运作指导性不足、规划编制缺乏面对市场运作的措施、管理部门存在信息分割和规划师缺乏土地开发运作意识。归根结底,存在这些不足的主要根源在于城市规划中缺乏土地开发运作的经济观念、土地开发运作的理论支持和恰当的土地开发运作程序。除了在强调城市规划中提高土地开发运作的经济观念外,更重要的是要开展对城市规划中土地开发运作理论及其应用的研究,这正是本文探讨的主要目的。

3土地开发运作理论梳理

目前,城市规划正从传统的“空间控制主导”转向“利益控制主导”,城市规划正逐步“通过对土地开发利益的控制”达到城市和谐开发建设的目的。城市规划如何具备驾驭房地产开发的能力,协调好城市房地产开发和城市公共利益的关系,避免市场失效呢?笔者认为,这种能力应当建立在对城市规划自身和相关理论的研究和补充完善之上,因此应当进一步进行规划学科和土地学科的交叉应用研究,将土地学科当中有关土地开发运作的理论引入城市规划学科,构建、补充和完善城市规划当中的土地开发运作理论框架。针对现有土地学科理论庞杂的情况,应当从土地学科及其理论梳理上着手,整理出一套符合现今“务实性”城市规划的辅助工具性理论。

3.1现有土地学科理论分类综合学者们的研究可知,以土地为核心的较完整系统的学科理论有土地资源管理理论、土地开发理论、土地经济理论、土地评价理论等十数种。

3.2城市规划中土地开发运作理论

3.2.1理论分类研究与城市规划密切相关的土地理论可以分为四个部分:土地制度理论、土地管理理论、土地评价理论、土地开发经济理论。

3.2.2在城市规划应用中的对应分析土地开发运作理论在城市规划当中的应用非常广泛。理论应用的关键在于明确在各层面城市规划实践中如何融入土地开发运作的理论,应当在不同类型规划中适当扩展内容,增加土地开发运作方面的经济、运营指导。例如,在城市战略性、概念总体规划当中,应当增加分析土地级差受益的形成、发展与地域分异规律研究专题,强化土地利用规划对地价的影响;在城市实施性规划中,应当量化分析规划控制的土地出让收入与城市基础投入的关系、土地结构调整产生的土地市场收益变化、土地成本对企业投资发展的影响等;在旧城改造规划当中,应当加强对土地权属关系与土地收益分配之间关系的研究。(1)在城镇体系规划当中的应用:土地管理层面主要探讨区域土地利用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协调、土地信息管理、用地类型的区划、土地规划管理等方面的内容。(2)在城市战略性规划、总体规划中的应用:在土地类型经济承租能力分析基础上,明确规定各种性质用地的合理比例,确定进入土地市场的产业用地和房地产开发用地之间、不同性质用地(如公共设施、居住、工业、绿化、道路、市政设施等)之间的结构比例,并进行用地地价、土地级差分布研究,分析城市不同建设阶段用地需求,预测伴随着城市土地规划实施和土地结构调整带来的土地市场条件变化。(3)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应用:这是城市规划控制土地开发运作的关键层面。应当基于土地既定地价水平和地价详细区划,进行土地的投入产出分析、土地收益与基础设施投入比较、土地规划与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分析,核算土地成本与开发企业投资的基础上编制规划方案和控制指标,追求土地利用的最高配置率。(4)在修建性详细规划中的应用:进行以房地产开发为主的综合经济分析论证和土地收益分析,突出城市公共利益的需求,避免所谓的“业主规划”的局部性和短期性,力求实现开发商经济利益和城市公众社会利益的协调。

4在实践中的理论应用要点分析

在城市规划中,影响土地开发运作的关键性因素既有土地经济的因素,也有城市规划内部编制操作的因素,这里着重讨论土地地价与控制性详细规划两个要点。

4.1城市规划应重视对土地价值的评估

4.1.1明确地价及影响因素地价和地价管理随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土地市场的建设应运而生,作为能够灵敏地反映土地市场变化的“晴雨表”,地价及地价管理在土地资源管理及土地市场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土地开发运作理论中,地价也是土地权利和土地收益的购买价格,是土地所有者权益的体现。

4.1.2城市规划应当加强土地的价值规划土地的价值规划是指土地在由生地转变为熟地的过程中,通过现状价值梳理、潜在价值评价、开发价值附加三大要素来确定土地开发的综合价值。这是一项系统工程,对土地运营的最终结果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也是二级市场开发能否成功的决定性因素。城市规划应当结合土地开发运作理论,在土地一级开发中首先要确定土地的开发方向——选择适合的用地物业类型,再根据区域内相同物业类型的二级市场表现来估算所开发土地的现状价值。更重要的是,应当预测土地的增值效益,城市规划通过对土地潜在价值——增值效益的客观评价,为政府进行正确的战略抉择提供参考,防止房地产开发的投机行为。根据土地开发运作理论,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评价土地的潜在价值:一是城市空间的发展;二是区域产业的发展。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客观地预测待开发土地未来在二级市场的价值,并以此反推得出一级土地开发的潜在价值评价。

4.2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内容控制性详细规划目前重视物质环境层面的技术性工作,缺乏对土地开发建设的理性的经济分析,鉴于此,本文围绕土地开发运作理论提出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内容的几点建议。

4.2.1根据土地开发运作理论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内容体系根据上述土地开发运作理论的四部分内容(土地制度理论、土地管理理论、土地开发经济理论、土地评价理论),建议调整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内容,即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内容由控制体系建立、开发管理体系建立、政策框架构成三个部分组成。(1)控制体系建立:主要围绕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传统核心内容展开,建立规划控制的内容和指标体系。内容层面是指控制性详细规划所控制的要素。指标体系是指针对所控制的内容而建立的由一系列相关的、具有较为明确的专用数量性名称和具有较强可比性的指标构成的体系。(2)开发管理体系建立: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控制的是开发的经济利益,而不是追求规划的单纯视觉美感,因此在规划编制当中应当加强对开发项目的管理和对开发的经济、利益分析。(3)政策框架构成:通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立法程序,将规划文件上升为行政管理和城市开发必须遵守的法律文件,使行政工作有法可依、城市开发有章可循。

4.2.2加强土地开发运作的经济分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城市开发要素(土地、建筑等)在空间分布上的不均衡,城市土地存在级差地租,因此应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有关土地开发运作的经济分析,并将其作为规划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规划设计方案的基础上,遵循土地利用最优、估计最不利的原则,针对城市开发这一经济活动进行经济效益分析,估算典型地块的投入产出,在满足城市规划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按照该地块的市场投资导向,调整规划方案所涉及的控制指标,提高规划的经济性和可操作性,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

土建中级论文第7篇

关键词:可变模糊集;对立统一;土石坝;安全评价

中图分类号:TV31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1683(2013)05015504

土石坝因就地取材、施工技术简单、对地形地质条件要求低等优点,而被广泛采用。据统计,已建大坝中90%以上为土石坝。但是,由于土石坝是由土、石等散粒体材料建筑而成,加上当时施工时没有严格控制施工质量问题,随着坝龄的增长,相当一部分土石坝存在安全隐患。因此,目前土石坝安全评价问题已成为水利工程领域研究的热点问题,常用的评价方法有:层次分析法[1]、风险概率方法[2]、可靠度理论分析方法[3、4]、模糊层次分析法[5]、模糊数学法[6]、集对分析法[7]等,这些方法都能从某一方面对土石坝安全进行评价,但各有局限性,如:层次分析法当指标过多时数据统计量大,且权重难以确定,因为层次分析法的两两比较是用1至9来说明其相对重要性,如果有越来越多的指标,对每两个指标之间的重要程度的判断可能就出现困难了,甚至会对层次单排序和总排序的一致性产生影响,使一致性检验不能通过;而集对分析方法用同异反模糊联系度计算评价指标对于各评价等级的相对隶属度,进而定量化评定样本的安全类别,因其将“同一”与“对立”看成确定的,而将“差异”看成不确定的,即“中介不确定性”,此理论不符合中介值是确定的质量互变定理。基于此,本文将陈守煜在文献[89]中提出的基于可变模糊集的对立统一定理应用于土石坝安全评价中,为土石坝安全评价提供一种新思路。

1可变模糊集对立统一定理简介

对立统一定理是唯物辩证法三大基本规律:对立统一、质量互变、否定之否定之一[8],定理简要如下。

可变模糊集理论[1012]是在1965年Zadeh提出的静态模糊集概念的基础上发展起了的,它以相对差异函数、相对比例函数为基础,用严密的数学理论表达了唯物辩证法三大基本定理——对立统一、质量互变、否定之否定定理。可变模糊集理论在水资源评价、水质评价、水库调度与防洪评价、灾情评价、径流预报、水利工程土地适用性评价等多指标、多属性、多级别评价中有广泛应用。土石坝安全评价也是属于多指标、多属性、多级别评价,本文用可变模糊集理论对立统一定理对土石坝安全进行评价。

[BT(2+1]2基于可变模糊集对立统一定理的土石坝安全综合评价

2.1土石坝安全评价指标及标准值

影响土石坝安全的因素很多,如:洪水、坝坡尺寸、坝体结构、防洪调度与运行管理等。2000年12月29日国家水利部签发了《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 2582000),将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分为“工程质量评价、大坝运行管理评价、防洪标准复核、结构安全评价、渗流安全评价、抗震安全评价、金属结构安全评价”等七个专项,要求根据七个专项的结论对大坝安全进行综合评价。《导则》将大坝工程性状各专项安全性分为A、B、C三级,大坝综合安全分为“一类坝,二类坝,三类坝”三级。其划分原则是如下。

(1)对于规范中给出定量安全指标的,若为一范围值,则复核结果大于等于其上限(或下限)的为A级,小于下限(或上限)的为C级,处于中间的为B级;若为一单值,则大于等于(或小于等于)其值的为A级或B级,反之为C级。

(2)对于无定量安全指标的,其检查或复核结果无安全问题的为A级,存在直接危及大坝安全问题的为C级,两者之间的为B级。

(3)对于三类坝,采用一票否决的办法,即只要有一项为C级的,便定为三类坝;有一至两项为B级的为二类坝,其余为三类坝。

本文参照《导则》,选取工程质量、运行管理、抗御洪水重现期、坝坡稳定安全系数、渗流安全、抗震安全和金属结构安全为土石坝安全评价指标。其标准值也参照《导则》,将各指标安全等级分为A、B、C三级,大坝综合安全分为“一类坝,二类坝,三类坝”三级,分别代表“大坝安全可靠,能按设计正常运行;大坝基本安全,可在加强监控下运行;不安全,属病险水库大坝”。

分级标准:对于抗御洪水重现期、坝坡稳定安全系数等定量指标,依据《导则》中各标准,例如:根据《导则》中表B1,3级土石坝防洪大坝安全分级标准为:[A:洪水重现期(年)≥1000]、[B:500≥洪水重现期(年)

3工程实例分析

引用文献[7]的工程实例资料,土石坝断面见图2。水库大坝为均质土坝,坝顶总长度126 m,坝顶宽5.0 m,坝顶高程81.7 m,最大坝高42.7 m,上游坡为干砌石护坡,下游坡为草皮护坡并设有排水滤体。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工程于1964年6月动工兴建,至次年4月大坝按设计基本建成,并开始渠系配套,于1972年基本完成。现场检查的问题有:右坝头上游坡严重漏水、溢洪道底板伸缩缝漏水、涵管严重漏水。

3.1安全评价指标值计算

如前2.1中所述,选取工程质量、运行管理、抗御洪水重现期、坝坡稳定安全系数、渗流安全、抗震安全和金属结构安全等作为水库大坝安全评价指标,其中坝坡稳定安全系数采用简化毕肖普法计算,通过对定量指标计算和对定性指标采用专家打分,得出各指标值见表1。

本工程大坝按《导则》中方法和原则为“三类坝”,是因为《导则》中规定只要一项为“C”,工程就确定为“三类坝”,《导则》中没有考虑各指标的权重,与实际情况有出入。

5结语

本文尝试将可变模糊集对立统一定理方法应用于土石坝安全评价中,以拓宽土石坝安全评价思路。并应用于工程实例,通过实例分析获得与基于集对分析的可变模糊集评价相同的结论,而此方法模型更简洁、概念更清晰、方法更简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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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姜树海,范子武.土石坝安全等级划分与防洪风险率评估[[J].水利学报,2008,39(1):3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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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君纯,李 雷,盛金保,等.水库大坝安全评判的研究[J].水利水运科学研究,1999,3(1):7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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