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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法则论文(合集7篇)

时间:2022-04-20 20:45:22
营销法则论文

营销法则论文第1篇

    中国正在进行的社会转型与巨大变革为营销理论的发展提供了历史性的情境与机遇。从文化视角出发,学者们注意到,随着社会变革的加深,当代中国社会逐渐成为某种“混合体”:传统文化与外来价值并存。然而,即便受到西方文化的冲击,在潜意识层次与社会风俗方面,传统文化仍然相当程度地影响着[1,2],甚至像“幽灵”一样在“暗中”“操纵主持着”[3]国人的行为模式。鉴于“情境”对构念自身含义以及构念间关系的根本性影响[4],需重新理解既有构念及相互间的关系,并提出新的构念及进行相应的理论探索。

    在探索的道路上,构建本土营销理论不失为一种有益的尝试。当代中国营销有着和西方不同的文化背景、历史背景和制度起点,它不是一个自由经济体的内生产物,而始终烙刻着作为转型国家不断模仿、学习和吸纳外来文明的印记。改革开放30余年后的今天,简单移植的局限日益明显:为什么有些消费行为和企业行为与基于西方文化构建的理论不同?中国企业如何走向国际?怎样打造拥有民族特色的知名品牌?这些都是后发国家不可逃避的全新课题,需要从根本上加以审视。在基本判断上,我们无时无刻不面对着中国的国情、乡情、人情,因此,“脱中入洋”、“六亲不认”确有盲目之虞,实不足取[5]。

    任何营销和管理活动都不可能脱离其所在的文化环境,“生于斯,长于斯”的营销理论更不可能切断与传统文化的内在联系,因而这种探索与构建理当从文化中寻根。本文将中国与美国分别作为东西方文化的代表,一因其典型性,二为分析便利,而非完全在地理意义上——比如像TSANG[6]所批评的因“爱沙尼亚与中国”、“上海与苏格兰”的区别——来使用“文化”一词。本文旨在从剖析中美文化价值体系和行为规范上的差异出发,探讨“情理营销”与“法理营销”的理论概念,为构建以文化为基础的营销理论做初步尝试。

    1 坐“井”观“天”:中美文化比较

    所谓坐井观天,是立足于人的民族性(井),来观察寰宇之内(天)中美文化(地)有何不同。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所讨论的文化差异,指的是民族或国家宏观层面上的差异,而非个体水平以及具体个体微观上的差异。

    1.1 文化

    作为社会化的产物,文化是人类独有的现象。费孝通[7]把文化称作“人文世界”;梁漱溟[8]认为文化是“人类生活的样法”。文化本身是与“遗传系统”相对,属于深层结构的“良知系统”。从这个意义上讲,文化其实就是“人对自身的生物性的加工,并对这个生物性做出某一个程度的调整”[9]。基于此,秉承“关乎人文,以化成天下”的传统,采用一个更简单的表述:“文化是人”,包括内在的价值观念和外在的行为规范。鉴于文化议题内秉的复杂性,本文并不对其本身做具体研究,而是从符合中国文化思维的“天、地、人”的角度出发[10,11],采用类比和隐喻的方式,以求较为直观地对文化及其代表(“人”)进行框架式探讨,以期产生学术表达系统边缘的思想启发。

    在图1中,用大圆表示“天”,意指开放的世界(为多元文化的交流提供了可能性与现实舞台);方块表示“地”,意指具有文化差异代表性的地区或国度。同时,采用“表”(长相/行为)与“里”(思维/价值观)2个维度将世界上的“人”分成4类:①华人;②“香蕉”;③“老外”;④“红心番薯”。外表和内心都是标准的炎黄子孙的是华人;黄皮肤但“骨子里”是“伪”华人的是“香蕉”;标准的“老外”是相对于标准华人而言的,没有贬义;“红心番薯”外表虽不是华人,却习得了较多华人的认知习惯和行为方式,可称之为“类华人”。在更微观的层面上,华人包括中国人,老外包括美国人。此种划分仅是出于可分析的要求和便利考虑,并不意味着采取了中华文化中心论的立场。为不失典型性的简化,这里只选取华人群体中的中国人和老外群体中的美国人作为这2种文化的代表。

    

    图1 “天下”4类人

    1.2 中美文化差异

    缕析文化的差异,必须追溯到它们各自的源头(见表1)。若要区分中西方文化的实质,可以说中国的社会普遍准则在“仁”,美国的社会普遍准则在“公平”[3]。“仁”的价值取向与行为要求,在精神层面上源于多元文化格局中逐步发展成为主流的儒家文化,从其经济基础而言,中国传统文化的根基是黄河农业文明[12]。从世俗社会的角度观察,“中国文化,本是以人情为前提的文化,并没有难懂之处”[13],亲情、恩情、友情、人情在中国人的日常生活中须臾不可离,“情分”及其道德约束有着不易忽视的调节作用。而在美国这样一个以“公平”为法度的社会里,法律的权威不容撼动,人与事是否“合法”是一切问题的最终裁决,价值取向与行为要求首重“守法”与“公平”,在道德教化方面,美国人注重“罪感”及其救赎[14]。相对地,可将美国文化的根基比喻成五月花号帆船文明,它最初是由来自英国的新教移民所创,推崇契约精神与规则意识,其主流仍旧是基督教文化。简言之,一般中国人的价值排序在于“情—理—法”,而美国人的价值排序则体现为“法—理—情”。循于此,可把中国简称为“情理社会”,而把美国简称为“法理社会”[15]。

    

    “家”是中国传统社会的核心单位。家庭既能提供经济性的合作与分工,又给中国人以情感性的慰藉,因此,中国社会与文化比较重视“天赋关系”,人伦中尤其以父子、兄弟等自然形成的关系最为根本。在此基础上,中国人依据血缘或地缘关系的远近而将其社会关系往外延伸 ,譬如宗族、乡谊、同窗等等。这种延伸让每个人的社会存在都呈现出一个基于“情感连带”的差序格局[16],即所谓自己人的“圈子”。中国人从“亲”(先天)出发,自然衍生出“情”(后天),再从“情”到“缘”,顺次建立起人脉、圈子和关系网。相应地,中国文化的处事重心首推人际间的感情与和谐,中国人追求自我修养和内在超越的最终目的在于追求自我在人伦秩序和宇宙秩序中的和谐[3];美国文化则注重利益与个人成功。在处理人际关系方面,中国文化倾向于“把社会当家庭”,从而划分出亲疏有别的“圈子”;美国文化则倾向于“把家庭当社会”,从而生成了基于契约精神的“网络”。在个人目标方面,中国文化主张“天人合一”,这也是中国价值系统的主要精神源头;而美国文化则看重自我的实现以成其“个人英雄”。

    与社会结构相适应,儒家肯定人性中“情”的合理,认为“天命谓之性,率性谓之道”,天地间的一切道德观念都源自人的内在“感情”。但是为了保证“圈子”的稳定和密切,个人并不能任由自己的情感恣意而为,而是要处处谨小慎微于“做人”,一则要求“长幼有别”:人与人之间会因辈分、年岁、资历的不同而身居不同的社会地位,需要一套交往准则来加以区别并确认,这是“礼”的范畴。“礼”是“以理化情”的产物,“对上负责”是其重要特点,它是将人的自然情感仪式化、理性化的结果,譬如“孝悌”之礼就源自父母的养育之恩。总体上,“礼”为儒家所重[17],“不知礼,无以立”的理念几乎被历代社会所推崇。二则要求“彼此有义”:“义”意味着“圈子”内人与人之间负有担当和义务,譬如亲情、恩情、人情、交情等。它们的存在类似于某种心理债务,将人们紧紧联结在一起。这种债务是不能被清算的,否则就是“断绝关系”。作为立体结构的差序格局,既包含有纵向的刚性的等级化的“序”,也包含有横向的弹性的以自我为中心的“差”[18],人们也因各自不同的差序人格和角色,承担着不同的义务与责任。

    总之,“礼”要求个人“克己”,“义”要求个人“舍身”,凡此种种都指向个人修养和包容(忠恕)的功夫,其最终目的在于确保人际间关系的和谐。所以,在中国人的价值观念中,“仁”被看做是谦谦君子的理想人格。而“仁”讲的实际上是“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准则:要替对方着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推己及人”等。也正是因为这样,中国社会中普遍存在的“圈子”并不总是有其清晰的边界,它可因某种工具性目的而扩张或缩小。如此,作为私人交往“圈子”里的“礼”、“义”等“人情”规范,可扩展成整个中国传统社会的行为准绳[19]。

    相对地,美国五月花号帆船文明的背后是一种契约精神,航行于海上可以“同舟共济”,一旦靠岸就此“分道扬镳”。现实当中,美国人的人生舞台大不同于中国人熟识的天然的“圈子”,而是可以贴上各种社会标签的公共或私人的“网络”。个人情感并非不见容于网络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Relationship,而非中国人所谓的Guanxi)。只是网络首先是为“做事”而存在的,网络中的成员必须要遵守程序,注重公平。这种契约精神与基督教文化的传统有着莫大关系。韦伯[20]的研究表明,新教伦理作为一种精神动力,推动了尽责、守法、尊重契约的资本主义精神的兴起。正是源于这样的社会基础和宗教情怀,美国人在处世、处事上重“法”而轻“情”,与中国人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显然,个体层面的逐“利”行为必然会引致人际冲突,但是和中国社会以“礼”化“情”不同,美国人是以“法”来保全和协调个人之间的利害关系。由于基督教文化的影响,加上“五月花号”精神源流,美国人更相信人需要由制度来约束,而制度约束的根本就是要公平,只有公平才有个人“利”益的保障。换言之,人与人之间各自为“利”,“利”的“公平”才能带来社会的稳定。

    2 “水”中捞“月”:“情理营销”与“法理营销”的比较

    所谓水中捞月,就是通过中美文化差异的映照(“水”)来反观中美营销的不同景观(“月”),即审视中美两国的营销活动如何因文化上的差异而呈现出不同的特点乃至可能的类型。

    正如中美文化有“情理”与“法理”之分,营销受文化深塑,差异大体也是如此。中国营销多体现“情—理—法”的价值秩序和行为逻辑,而美国人的营销则是“法—理—情”。前者称之为“情理营销”,后者则是“法理营销”(见图2)。

    

    图2 情理营销与法理营销

    

    营销和文化一样,有它自己的“天”、“地”、“人”的概念(见表2)。所谓营销的“天”就是“理”,实际上指的就是营销的最终目的是什么,简言之,营销就是为了“做成生意”。对营销而言最大的“理”是“利”,一切营销活动,中国也好美国也好,都是以“利”的取得为最终目标,不可能离开这个范畴谈交换问题,这里的“利”在顾客看来就是“利益”,就企业来说就是“利润”。正是因为所有营销活动说到底都是为“利”驱动——“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才使得营销领域的文化比较有别于社会心理学等其他学科的一般观察。所谓营销的“人”即是“顾客”,营销的中心任务在于创造顾客,所以顾客居于中心位置,体 现的是顾客及其需求特点应该是所有营销行为的依归,即营销要做到“市场导向”、“顾客导向”。所谓营销的“地”是营销活动发生的外在环境以及通过提升企业的“市场导向”、“顾客导向”来“做成生意”的策略选择。在这个环境下,经济发展的阶段、技术水平、资源禀赋等,都影响着一国的营销活动,使之区别于其他国家。但是,在所有这些环境因素中,文化对营销模式的影响最为显著。如果要简单界定中美营销的策略基础,可以说中国文化中人的交往重“情境”——因人而异,在美国文化中,人的交往重“场境”——因事制宜。“情境”需要讲“情”,在“情境”中做营销要合“情”合“理”,既是合“情理”,情理营销就存在于“情境”之中(见图2中“1”的位置)。“场境”讲场所,这个场所不是你的也不是我的,是个大家“公平”合“法”进行交换的地方,美国社会中的法理营销则存在于此(见图2中“3”的位置)。

    当一个交易活动结束时,中国人希望皆大欢喜,倘若一方是赢家,中国人传统思维里的中庸或仁义逻辑就会告诫他们“不可太过分(得利太多)”,同时,另一方则需要在情感上得到弥补;如果该交易没有成功,我们也常说“买卖不在情义在”,以求将来再次碰面再做买卖。总之,追求既有“情”又有“利”的“和谐圆满”是目的,希望生意也成“仁义”也在,长长久久。美国人则相对简单许多,一桩交易是一桩交易,相互要公平且合“法”;交易最好是要在利益最大化的情况下发生,双方讲交情但更讲信誉,所以是寻求“答案”,美国人更直接,生意要么成功要么失败,属比较典型的二分法,但决不讳言为保障利益而首先动用法律范围内的策略手段。由于美国人对外交往以基于“资源连带”的“网络”为主,此种社会关系更多是“后天”结交的,保证了他们较高的自由度,以及普遍的平等意识。于是就不难理解他们何以要崇尚自由、竞争与个人奋斗,并在开拓和维持社会关系时坚守以个人为中心的原则。这种原则的最大体现就是,美国文化的价值中将个人“私利”提升到“天赋人权”的高度。直言“利”害、双赢互“利”、只有永远的“利”益,没有永远的朋友,这样的信条充满了他们交往规范的全过程。

    

    具体来讲,中美营销存在一些主要的差异(见表3)。从类型上看,由于中国人更看重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交往和相信朋友的利益回馈(从“利”的角度可将其视为“高附加值”),所以中国式营销更侧重于“情理营销”,即使由大多数陌生人构成的消费群体(如B2C),也难以剥离情理的作用(如利用互联网“线上线下”互动的B2C营销活动);美国人则较看重利益往来,倾向于相信自己的力量和市场机制,美国式营销更侧重于法理营销。由此,在认知上,中国人更信奉“有情才更有(生)意”,可谓之“心之缘,财之源”,从而做生意存在一种“先看人”的潜意识,即先弄清楚到底和谁“打交道”的取向;美国人则认为“无情也可有(生)意”,从而在取向上首先看重的是合不合法、有没有钱赚。由于“情理营销”端赖“圈子”与“关系”基础,所以在实践中,许多营销人员根据“内外有别”的原则,采取到处找熟人、动之以“情”、“攻心为上”、发展“缘分”的策略,舍得花大量精力维持圈子里的人际来往;“法理营销”的基础则在于网络关系,营销人员常用“一视同仁”的眼光寻求市场机会,采用铺设“网络”、晓之以“利”、“攻城为上”的策略,以此建立、维护和发展生意关系。

    就中心职能而言,营销无非是创造价值并传递价值。因此,“情理营销”和“法理营销”可以从2个维度上看到差异:①“礼”←→“利”。在价值观念上,中国人消费时重视“礼”,自己不可丢“面子”,同时也要给足对方“面子”;美国人在消费时更重视“利”,务求实在(“脸”)。中美都要“面子”,但要的方式不一:中国人可以为一顿饭、一条烟而一掷千金,可能仅为满足当时“面子”(场面、情面、体面)的一种非理性行为;美国人这类“奢侈”行为的“功利性”则往往更明显,更要有立竿见影的感觉。②“情”←→“法”。在商务行为中,中国人做生意常常以“情”开路,到处寻找熟人关系,拉帮结派;美国人做生意则常常“法”规严谨,喜欢根据信誉来发展生意网络。譬如,现实当中,美国人容易信守合同的规定,而让中国人根据合同办事则经常困难重重,因为跟硬性的合同约束相比,中国人更加信赖关系基础上的“人情”约束。整体而言,“法外有情”能在中国人中大行其道;而“法不容情”则被美国人奉为圭臬,他们更“公事公办”,显得“寡情”。

    站在更高的层面上看,“情理营销”并非全用“情”,“法理营销”也并非只讲“法”。两者都会共同运用“情”与“法”以及“礼”与“利”,唯独有先有后。中国人通常自觉不自觉地首选用“情”,如能得“利”,则皆大欢喜;“法”只有“情”路不通、被逼无奈时才会使用——其实是“情为主、法为次”,情处于核心而法处于边缘。美国人则多讲规则和公平,不介意“法庭上见”,常常给中国人为“利”而“理”的感觉,感情因素较少掺杂进交易中,“情”的运用也有但 是范围窄、次数少、程度轻,所以可以说是“法为主、情为次”,法处于核心而情处于边缘。

    基于上述分析,可以得到更为简单的表述:“情理营销”也可以看成是“情礼”营销,“法理营销”也可以看成“法利”营销。图2中“1”的位置(“情”与“礼”的组合)与“3”的位置(“法”与“利”的组合)直观地表达了这一点。尽管中国人最终也以“利”为目的,但更中国化的组合只是“情+礼”而非“情+利”(图2中“2”的组合)——浸淫于中国文化的人们接受了“君子何必言利”的“教化”,在讲“利”时首先多了“礼”的要求,甚至在表面上以“礼”替代了“利”,并试图使自己相信:“利”之所至,实在是“情”之所至、“礼”之所至的结果。但从演化的角度来看,中国文化和美国文化虽千差万别却可以求同存异甚至互有转化,其基础则在于“理(利)”是“情理营销”和“法理营销”的共同目标。

    3 探“囊”取“物”:2种营销类型的启示

    通过“坐井观天,水中捞月”,由下至上,由表及里,粗略分析了中美营销的异同。现在,试图“探囊取物”,即探入中美营销实际区别之“囊”,取可能的营销研究启示之“物”,看看这些新的视角能够给营销研究带来哪些启示。

    3.1 启示一:“礼”尚往来,“利”字当头

    法理营销类型更适合用经济交换理论解释,因其一切行为以收益与成本的高低为考量;而要对中国的营销类型做出较好的解释,则dylw.net 将经济交换理论与注重行为正当性、适宜性的社会合理概念结合起来可能更为适用,因为中国人在获得物质利益的同时还要使其具有“情”“礼”方面的合法性——既要钱财又要“面子”。比如,中国人强调“君子爱财取之以道”,要“义中取利”,如果不义,则“富贵如浮云”,除了要遭受道德上的谴责外,还要蒙受长期利益上的损伤;更重要的是有无这种价值取向和认知判断,可以作为区分“君子”与“小人”,甚至“儒商”与“奸商”的标准之一。

    在开展跨文化研究中,需要注意到中国人所追求的消费价值有其特殊的地方。在中国人的消费观念中,产品的象征意义往往比实际功效来得重要。这是为什么面子消费、圈子消费以及礼品消费等在中国流行的重要原因,但是,“礼”尚往来经常只是一场场“戏”,长期之“利”才是根本性的,是“演戏”的原因。

    3.2 启示二:“情”亦可堪,“法”外有情

    “情”于中国人而言是一个说不尽,道不完的字。在跨文化研究中,首先需要重视中国人在商务领域中与之相关的特殊的生意哲学。在过去30年的营销研究中,我们很多时候简单地把“情”放在了次要的位置,把价值、程序、技术或市场环境等这些理性的因素作为影响交易达成的因素,忽略了“情”的存在或避而不谈;也就是说,忘记了人是一种社会存在,他的(生意)行为受到社会规范、信念的很大影响。尤其对中国人而言,由“情”结成的人际关系极大地左右着我们的行动和目标。忽略了“情”在中国人心中的地位,会让很多研究结论变得牵强附会,缺乏文化和社会意义上的深度。

    其次,也需要注意中美类似概念背后的实质差异,以加深对中国人“情”的理解,避免削足适履的偏差。比如,中国人所讲的“关系(Guanxi)”即“G关系”和美国所谈的“关系(Relationship)”即“R关系”并不相同[21],在一定程度上,从“G关系”而不是其他途径参与社会,构成了中国人的生活[22]。同样的不一致还存在于“网络”(network)和“圈子”(quanzi)这2个概念上。譬如,中国人更讲“圈子”,美国人更讲“网络”,而中国人面对不同的“圈子”可能行为迥异:在解决“圈内人”问题时可以做到“有难同当”(“情”感依附,“自家人”可以共患难),在处理“圈外人”矛盾时则偏向“有福同享”(“利”为缘起,互惠互利),这种“特殊主义”取向带有深刻的“差序格局”烙印,与美国人面对“网络”问题时的“一视同仁”规则有着显著差异。

    最后,还要注意到相应的批评,即认为中国人的“人情”观念阻碍了我们的营销走向规范,在这种观点看来,“情”至少是不够现代化的东西。但随着全球一体化程度的日益加深,所谓的“不够现代化”之标准是否已悄然发生了改变?是否有必要用动态的、过程的观点来审视中国百多年来所一直沿用的现代化标准?直面未来,直面中西的交流与融合,能够否认“现代化”的意义发生改变乃至超越的可能性吗?客观地看,“情”的产生有其内生性,就像我们承认文化有其历史和整体的必然性一样[3],“情”之于营销实践而言无所谓好坏,只是一个事实存在、值得解释的独特现象罢了。在社会资本的意义上,中国人的“人情”既包含了情感性关系,又包含了工具性关系,正因如此,在中国人的营销中,“情”的成分需要格外重视。

    3.3 启示三:情理、法理,“自在轮回”

    在进行跨文化营销研究时,还需要注意营销模式如何因文化类型的不同而发生转变,这里会有许多有趣的研究课题。因文化不同而改变营销模式有纵向和横向之分。纵向的转变,意味着随着时间的变迁,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某些成分在外来文化的影响下被日益解构,中国人的消费观念和生意行为在某些方面有走向“法理营销”的可能。这种差别可以从内地与沿海、新兴行业与传统行业 的营销对比中看出来。横向的转变意味着企业在进入海外市场时,文化的某些特质对营销手法和绩效的影响不容忽视。以前,我们谈论了很多跨国公司如何适应中国国情的问题,今天,我们更要关注中国企业走出去之后所面临的文化尴尬或文化困境。由于区域文化的差异,在国内行之有效的营销模式,不一定适合在海外市场继续沿用,例如,海尔已经“走出去”面对海外竞争,但就其“走进去”(融入当地文化)并“走上去”(成为当地名牌)的追求而言,则还需更大的努力。

    总之,“情理营销”和“法理营销”并不是天然地绝对与对立,“情理营销”要加强法治观念和法规建设,“法理营销”也要重视对人情的利用。它们的关系就像“阴”“阳”一样,只有“阴中有阳,阳中有阴”,彼此平衡,才能长久,才能进一步推进全球化背景下营销经验的系统总结和营销理论的全新探索。在经验层面上,毋庸讳言,当下中国的营销中“无情”、“无理”和“非法勾当”的身影并未缺席,而且如同蔡桓公的病变一样,“不治将恐深”。如果非要追溯其与传统文化的内在关联,我们在逻辑上无法回避中国传统文化所具有的“极为复杂的面向”,尤其是那里面包含的“中国人实实在在的‘生命片段’”,以及“‘活下来’的生存法则”[23]。身处转型道路上的中国必须花大力气建立对基本的法治观念、契约精神和商业规则的共识和遵循,在面向未来的意义上,这正是中国情理营销发展的内在要求。当然,那种“无限拔高中国传统文化现实意义”的态度实不足取[24],否则,谈不上对中华传统文化精髓的传承和发扬,此所谓“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

    4 “管”中窥“豹”:中国营销理论发展过程中的若干问题探讨

    参照众多学者围绕中国管理研究未来的目标与出路的讨论[1,4,6,25,26],营销学界其实同样存在着“我注六经”(在中国营销情境中检验西方理论)与“六经注我”(针对中国营销现象和营销问题提出自己的理论)2种不同路径的探索与争论,因此,在各自可能的理论贡献上也将相应产生“照着讲”与“接着讲”的区别[27]。前者将中国的营销实践作为检验、拓展和完善西方理论的新土壤,所创造出来的新知识总体上是既有(西方)理论框架下“照着讲”的产物;后者则认为既有(西方)理论不能或不足以解释中国的营销现象和营销问题,必须在继承自己文化传统和直面中国营销实践的基础上“接着讲”,体现出中国风格与中国气象,“成一家之言”。简言之,“我注六经”致力于构建“营销的中国理论(Theory of Chinese Marketing)”,而“六经注我”则着眼于构建“中国的营销理论(Chinese Theory of Marketing)”。

    从中美文化差异到相应营销类型所展现的内在理路,为我们指明了作为未来研究路向之一的构建“中国的营销理论”的必要性与可能性。表4从中国营销研究的发展基础(和而不同)、发展过程(百家争鸣)和发展趋势(旧邦新命)入手,对文化比较视角下的根本问题,即文化是否需要融合、能否融合以及如何融合做一“管中窥豹”式的观察和探讨,希望能够在本体论的层面和“提出问题”的意义上对本土化营销研究中暗含的3个根本问题,即营销理论是否需要综合、能否综合以及如何综合有相应的启发和助益。

    

    4.1 “和而不同”:在扎根传统文化的基础上突出中国营销特色

    从“大历史”的角度来考察,中国正处于“千年未有之变局”的大变革进程中;与此同时,整个中国和全体国人在精神价值方面“事实上也无法尽弃故我”[3]。认清中国营销“情境”,既需要考察当今经济社会转型与变革框架下的营销实践,也需要“放宽历史的视界”,考察传统文化对营销实践的影响乃至形塑作用,因此,发展有关中国的,包含“组织与其情境的‘共同演化”的动态理论”,成为一种必然[28]。

    发展策略上的“推陈出新”,并非是在荡涤旧传统意义上的“除旧”与“革故”,而是在正本清源的基础上以及挖掘、提炼传统文化新价值的过程中实现“推故而别致其新”。其中,至少有2个深层问题值得重视:一是当我们讨论传统文化时到底在讨论什么?二是中国传统文化如何与现代营销学术道统结合?

    从文化向度来看,世界范围内“和而不同”的多元文化格局与趋势为发展中国本土营销理论提供了厚实的文化土壤。我们主张将中国的“传统文化”与西方现代意义上的“学术道统”接轨和结合,是要在遵循现代学术规范基础上充分考察情境约束与文化差异,并寻求适宜的研究方法,对重要本土营销现象进行逻辑自洽的理论解释,从而增进营销学界、实务界乃至社会大众对该问题的理解。“和而不同”不能只强调“不同”或者干脆另起炉灶以彰显其不同,也就是说,当我们讨论传统文化、致力于发展营销理论时,同样需要明确反对置学术共同体的知识积累与理论洞见于不顾,而一味强调传统文化独特性的倾向。

    在对话的意义上,中国的传统文化需要而且能够与现代学术研究道统进行结合。从人性基础看,文化本身实为满足不同人生态度与内在需求而生,古今中外的人性并无不同,这是不同取向的营销理论研究可以对话的根本所在;从科学研究的目的看,寻找真相(reality)和追求真理(truth)并不因东西方而有区别。从学术研究本身来看,中国的营销研究需要在保持“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内在一致性的基础上寻求结合之道以贡献理论新知。本体论dylw.net 和认识论之于研究好比地基之于高楼,不能在学习西方营销理论时有意无意地悬置和忽略其相关研究基础与核心假设。譬如,从本体论意义上来看,营销活动嵌入在市场制度之中,市场制度以人类中心论为基础,而中国的“天人合一”思想(不止是儒 家主张,道家的道法自然和佛家的众生平等均有同样指向)则对其进行了修正;此外,中美两国的政治、经济、社会背景都有极大差异,对此不应视而不见。但也有部分研究者不愿意“打地基”——在当下的管理学院,如果留心问一名研究者为何要这样做而非那样做的时候,一个常见的回答是:“一流期刊(以及某某学者)是这样做的”,将其视为合法性的依据,在这种状况下,“古为今用”的理念只能沦为“拉(传统文化)虎皮做(研究创新)大旗”式的工具。学术共同体对此应深加反思并予以改进,否则构建“中国的营销理论”将反倒可能失去“合法性”的依据。

    4.2 百家争鸣:在尊重学术传统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创新

    历史地看,中国营销研究的进展本身也是一个“百家争鸣”的过程,这一过程包含了2个阶段。首先是“西学东渐”的阶段。改革开放以来的30多年在营销学界主要体现为“西学东渐”的30多年,我们对西方的营销理论和实践已有一定了解。理论研究所取得的进展主要依赖于“我注六经”式的发展策略,“百家”主要体现为西方的“六经”(即诸多理论流派)。随着研究的深入,人们在“西方理论回答了中国营销问题吗”这方面的困惑逐渐加深——自然,这背后隐含了“存在中国营销问题吗”的疑问。事实上,当我们直面中国营销情境,可以发现中国确实有不同于西方情境下的营销问题。譬如,中国的“G关系”对“关系营销”的区别和拓展,再譬如,中国在品牌建设和品牌传播过程中,中国人对企业“违情”与“违法”问题在认知上截然异趣[29]。这种情况下,如果继续简单地移植、改用和套用既有营销理论(以西方为主),舍弃情境之本而追逐构念之末,我们不但永远赶不上西方,而且还面临着丢失本民族文化特点与精华的危险[5]。

    其次,百家争鸣目前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正在发生着的改变突出表现为在西方理论体系主导的“西学东渐”过程中产生了突破原有框架、寻求中国理论的“双峰并峙,二水分流”的趋势。“中为外用”目前还处于“小荷才露尖尖角”的阶段,更多地表现为一种理论企图与理论探索,如果要发展出类似今日“外为中用”所呈现出的“接天莲叶无穷碧”之势,就必须在“我注六经”的基础上寻求突破。譬如,如何将作为中国文化核心的“和谐文化”[30]以及作为中国哲学的一种思维模式而产生了最大影响的“天人合一”思想[31]有效融入营销理论和实践,帮助人们创造更美好的生活,是今后营销学者的一个研究重点,也是中国营销理论对未来国际营销理论和实践发展最有贡献价值的可能创新点。在研究策略上,从特殊的解释(那些真正的当地或本土的解释)中分离情境的解释(那些可能通用的解释)[32]可能更有助于寻找到新的通用理论的起点,并渐开“六经注我”之“生面”。

    4.3 “旧邦新命”:创建“中国的营销理论”的必要性与可能性

    总体上,“现代中国的特点”可概括为“旧邦新命”:“旧邦”是说中国有源远流长丰富宏大的文化;“新命”是说中国未来要走上现代化的道路,作并世之先进[33]。具体到营销研究领域,“旧邦新命”也可以作为我国营销学界在理论应用和理论创新过程中进行艰辛探索和转型发展的指导。所谓“旧邦”,是指营销研究既有的“照着(西方理论)讲”的历史和进程,“营销的中国理论”的发展可以为我国营销学界与国际学界的对话奠定较为扎实的基础;所谓“新命”,是指营销研究未来的“接着(中国传统文化和营销实践)讲”的前景和蓝图,创建“中国的营销理论”可能是其最为重要的理论使命和发展方向。

    如前所述,要讨论创建“中国的营销理论”的必要性与可能性,有3个根本问题不容回避,即中西文化是否需要融合、是否能够融合及其如何融合的问题。下文的探讨希望能够有助于澄清营销研究中关于这3个问题理解上的可能偏误,以使“综合创新”建立在更为牢靠的基础之上。

    4.3.1 讨论一:中西文化是否需要融合的问题

    这一问题背后隐含着“文化融合必然有益吗”的疑问,如果予以肯定回答,逻辑上将会得出“文化融合有助于绩效提升”的结论。就营销研究而言,需要反思“营销理论综合创新的必要性何在”——如果在一个中外“老死不相往来”的封闭体系内,“不综合”不失为一种理性选择,包括西方学者在内,“躲进小楼成一统”,搞清楚自己文化模式下的消费者行为即可。

    简言之,至少有如下2个方面的理由支持营销理论有必要走向综合创新:①从理论研究的角度看,不综合不足以“解释”。高度本土化、情境化下的营销现象和营销实践用外国(包括西方)的理论解释不通,理论发展的规律也需要综合创新的理论贡献。②从有助于绩效提升的角度看,不综合不足以“应变”。中国传统的“阴阳思维”所主张的“以简驭繁”的应变之道(以不变应万变)首先是以“多样化”为支撑的,对多样化的强调客观上需要不同文化间的交流与融合。在全球化的开放舞台上,面对日益增多的跨文化营销和营销本地化的需要,文化融合及其基础上的理论综合实有必要,因为它至少为提升绩效准备了多样化的备选。外部环境日益增强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以及内部整合营销的需要都呼唤系统综合视角下营销理论的观照和洞察。

    4.3.2 讨论二:中西文化是否能够融合的问题

    这一问题背后隐含着“不同文化可以融合吗”的疑问,即便在肯定了“需要融合”之后,也存在着一个必须回答的“是否能够”的问题。就营销研究而言,其理论综合创新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原因至少有三:①这一“可能性”源于古今中外并无多少差异的“人性”。人性和情感是相通的,这是文化比较的前提,也是探讨文化 差异对营销实践影响的前提。②历史经验的支持使我们难以否认这一可能性的存在。在文化层面,中国并不缺乏多民族国家内部的文化融合经验;在营销领域,外来的理论与方法(比如广告、促销等)多被中国营销实践所学习、消解和融合。③这一可能性因全球化和一体化过程中的营销实践互动而大大增强。譬如,尽管北京和纽约街头不同的年轻人对某一品牌有着同样的认同,但其消费行为相同吗?研究清楚他们在各自情境下的品牌认知机dylw.net 理、情感反应和消费行为特征不仅对商家和品牌来说有着明显的实践意义,也能够促进营销理论研究在寻求通用性解释和综合创新方面的进展。

    其中,最常见但同时可能也是最富挑战的批评是:传统文化(比如被大多数人视为主流的儒家文化)与市场经济是否相容?如不相容,遑论与市场经济背景下营销问题的联系,至于扎根中华传统文化的营销理论创新就更无从谈起。对于这一富于争议的问题,可以从2个方面加以简要分析。首先,从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的关系来看。梁漱溟[8]认为,所谓的东西方文化乃出自于人类生活所具有的3种根本态度和生活路径(中国的、西方的、印度的),东方文化(中国文化与印度文化)之失,并“非其本身有什么好坏可言”,西方文化之所以成为全球学习的对象,乃“在其适应人类目前的问题”。在处理中西方文化的关系上,尤其是在处理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的关系上,应认识到“中国文化的任务是由前现代文化向现代文化转型”[34]。具体到营销研究领域,在这一任务导向下,东西方文化中和现代化有关的、具有普适意义的方面,都需要相互学习,简言之,这是营销理论“能够”走向综合的内在依据。其次,从本体论和认识论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本身对情境的强调反过来也支持了探索中国情境下营销理论的必要性,更进一步,“那些发展于中国、最初只在中国独特情境内的中国理论没有理由不能成为普遍性理论,继而被应用于非中国的情境并被完善”[25,35]。

    4.3.3 讨论三:中西文化如何走向融合的问题

    本文试图在分析中国营销理论发展和演化路径的基础上,即通过对“吉为今用”、“外为中用”、“中外结合”和“中为外用”四阶段的再探讨,部分地获得中国营销研究未来路向的启发。

    (1)古为今用 任一文化,其来有自,所能绵绵不绝对今人有启示者,均属“古为今用”之列。今能否胜于古,当可探讨;古能为今用,则近于常识,至少在时间不可逆和演化的意义上,任谁都不会轻易否认学古以用于今的可能性。具体到营销研究而言,一方面要善于发掘、发扬传统文化中的精华,用好“情理营销”。比如,学会如何把“天人合一、和谐发展”以及“无为而无不为”等重要的中国价值观融入到企业的营销和品牌实践中,不仅是“古为今用”的题中应有之义,同时也是“新时期中为洋用”在更高层面的具体表现。另一方面,也要善于辨识、弃其糟粕,例如,王权思想、特权观念和官本位意识本身对营销实践中的官商互动(勾结)同样具有深刻影响,一些人据此把“关系营销”学成了“厚黑学”,另一些人则据此对“关系营销”大加挞伐,实在是打错了板子,需要正本清源。

    (2)外为中用 最惯常的说法是“洋为中用”,但到底何谓“中”何谓“洋”?在“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时代里,最多只有“夷狄之争”,素来不存在“中洋之辩”。只有进入近现代之后,中国才产生了所谓的“中”、“洋”问题。“洋”在狭义方面是指海洋型的西洋文化,在广义方面可包括所有外来的影响(比如苏联之于大陆,本文将在广义上使用之);与“洋”相对的概念本来是“土”主要指大陆型的本土文化[9]。“中”的概念则在“土”的基础上更加丰富了一些,“中”字有中央、中心的地理意义,但同时也体现为“中和、中庸、中正、中行”的文化含义,更强调人的行为、言论或规则的恰到好处和中正无偏。“中洋之别”对本土化营销研究的理论含义在于:它首先提醒我们注意区分不同的本土化发展道路,同时也暗示了文化整合视角的重要性。

    到目前为止,对中国营销研究贡献较大的主要还是“外为中用”,毋庸讳言,我们仍然需要继续学习、借鉴(甚至某种程度上的移植和嫁接)外国的理论,并努力实践“外为中用”。但在这一过程中要越来越留心和重视4个问题:①我们的研究提炼出了什么中国营销问题;②外国(包括西方以及其他国家)既有理论是否适用;③理论背后的哲学前提和预设到底何指;④回头再次检视理论赖以产生的情境尤其是文化上的差异与影响——这并非是说文化影响高于哲学预设,而是要力图解决一类问题:大家即便都讲的是“科特勒”,都在谈论“建构”与“演化”,但由于文化差异——更倾向于分析还是综合的思维方式、“我注六经”还是“六经注我”的研究取向,“原汁原味”还是已经“本土化、特色化(可以是中国,也可以是美国)”的变化过程等所产生的影响,将会对理论及其哲学预设的理解与运用造成根本的不同。

    (3)中外结合 面对外部环境日益增长的复杂性、模糊性和不确定性,我们必须对多元文化智慧和共同文明成果加以整合、吸收和利用。就本土化的营销研究而言,需要将文化客位/普遍性(etic)与文化主位/特殊性(emic)、探索性(exploration)和开发性(exploitation)以及严谨性(rigor)与切题性(relevance)有机结合起来[4,6,25,36],因为此种结合最有可能发现那些对于美国学者和中国学者来说均属“未知的知识”[37]。就理论研究中的“如何结合”而言,首先需要“视文化为整体”,因为文化的形成有其历史和社会的“路径依赖”,会产生某些无法在其他文化中获得解释或对照的独特属性;同时,文化对社会和个人的影响机制互相关联,将文化拆分成互不隶属的元素会降低对文化理解的深度。鉴 于此,面对—系列关于本土研究的深层次问题时,采用系统性的文化整合视角[38]是一个较好的选择。其次,在具体研究中,也需要注意区分不同的本土化发展道路并选择适宜的方法。例如,对于任何具体的问题,“跨本土方法”不失为一种通行的研究方法,它有助于解决科学界的民族优越感和跨文化对等性之间的矛盾[39,40]。

    (4)中为外用 这是“中外结合(中外合璧)”中更为重要的部分[41]。时下以及未来,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将“漫游”于全球市场,越来越多的外国企业也要“打进”中国市场。此时,“古为今用”阶段所强调的“天人合一、和谐发展”以及“无为而无不为”等“中国”价值观的独特性和重要性就更加凸显。就文化本身而言,东西方文化也将走向一条“仇必和而解”而非“仇必仇到底”的道路[34],双方的相互交流、学习与融合成为人类应对时代挑战的内在要求。即使是将文化差异视为“下一种冲突模式”之“主要根源”的HUNTINGTON[42]也在《文明的冲突》结尾时说道:“在可见的将来,不会有普世的文明,有的只是一个包含不同文明的世界,而其中的每一种文明都得学习与其他文明共存。”这种交融和整合并不是对学习对象的简单模仿或者照搬,而是和而不同、多元共存的新的综合[43],从而能够为新时期具有超越性的“中为外用”奠定基础。把各个阶段打通来看,如果没有“中为外用”的追求和自信,那么,“中国的营销理论”恐怕始终只能是一种奢望。

    5 结语

    中国文化是中国人的命根子。只有深入解析自己的文化,透过现象看本质,与其他文化比较,我们才可以更深刻地理解中国营销的“来龙”并推测其“去脉”。从继承性的面向而言,“古为今用”提供了历史基础;从现代化的方向而言,“洋为中用”提供了发展镜鉴;从对话交流的路向而言,“中外合璧”成为一种未来趋势;从历时超越的取向而言,“中为外用”成为一种演化可能。在最为重要的“当下”,只强调其中某一个或某几个方面,都有可能造成割裂与片面。故此,依据“古为今用(用情),外为中用(用法),中外结合(寻理),中为外用(创新)”的原则,尝试将儒释道为主的多元中国文化精髓与营销研究和理论接轨[5],进而构建以中华文化为基dylw.net 础的营销理论,这不但是未来中国营销理论的发展方向,也是向国际营销学界展现中国营销学界学术地位的重要基础。

营销法则论文第2篇

关键词:网络零售企业;营销竞争力;评价指标

中图分类号:F713.5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9)23-0135-02

1引言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不断普及,我国网络购物的用户群已初具规模,市场容量与市场潜力巨大。与此同时,作为提供网络购物服务的网络零售企业也大量涌现,它们正以其无店铺零售的形式,借助互联网进行着各类商品的经营活动。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下,企业间竞争日益激烈,网络零售企业也同样面临来自行业内外的激烈竞争,企业在开放的市场上要想生存和发展,具有相对较强的竞争力是其基本条件。企业营销竞争力即企业在营销方面的竞争力,如何提升企业营销能力将是网络零售企业所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

企业营销竞争力是指一个企业合理、有效地运用内外部的有形和无形资源,收集、分析内外部市场信息,系统、科学地制定企业营销战略与策略,并加以有效地实施、控制,从而为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增加价值,不断地满足市场需求和市场竞争的综合需要,并在整体营销管理过程中不断学习、积累知识和经验,促使企业整体营销管理过程以及自身的营销理念不断创新与升级,为企业创造可持续市场竞争优势的综合能力。企业营销竞争力正日益成为新经济形势下评价企业竞争力强弱的一个重要指标。本文尝试对网络零售企业营销竞争力进行评价,提出了一套评价网络零售企业营销竞争力的指标体系。通过对网络零售企业营销竞争力各构成要素的分析评价,判断出企业自身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营销活动中的优势和劣势,从而为企业营销决策提供了依据。

2网络零售企业营销竞争力指标体系构建

2.1营销竞争力指标构建原则

(1)科学性原则。

各指标必须符合营销管理理论,适应环境和发展水平,与网络零售企业营销活动的实际情况吻合,概念准确、含义清楚、计算范围明确、计算方法科学,系统、科学的反映其营销竞争力的全貌,又能在某一方面揭示对企业有重大影响的项目。

(2)系统性原则。

指标体系要有层次结构与系统性,企业营销竞争力指标体系与评价方法应反映营销核心能力的整体特征,反映各个层次与维度方面的属性。

(3)代表性原则。

反映企业营销核心能力的指标可能有多个,应尽量选择有代表性的关键指标,避免面面俱到和相同范畴指标的重叠。

(4)可行性原则。

指标的设置应考虑到易于理解、内容操作简单,便于实施。

2.2营销竞争力指标体系构建

根据以上原则,围绕企业营销竞争力因素结构,建立逻辑严密、相互联系、互为补充、有相互独立的评价指标体系。这里运用层次分析法,将企业竞争评价指标体系分解为三个层次,具体见图1。

图1网络零售企业营销竞争力指标体系图

该指标体系结构中的一级指标即目标层:营销竞争力。二级指标包括5个方面的内容:即营销资源力、营销组织力、营销传播力、营销形象力、营销信息力。三级指标是二级指标的进一步细分化与具体化,共有16项评价指标。

3网络零售企业营销竞争力评价

(1)建立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见图1,分为三层:目标层、主准则层、分准则层。目标层为“网络零售企业营销竞争力U”;主准则层为U=(U1,U2,U3,U4,U5);分准则层为上一层的进一步细分,即U1=(U11,U12,U13),U2=(U21,U22,U23),U3=(U31,U32,U33,U34),U4=(U41,U42,U43),U5=(U51,U52,U53)。

(2)运用层次分析法(AHP法)确定权重。

用AHP法计算主准则层指标对应于目标层的权重集W=(W1,W2,W3,W4,W5),并依次计算分准则层指标对应于主准则层的权重集W1=(W11,W12,W13),W2=(W21,W22,W23),W3=(W31,W32,W33,W34),W4=(W41,W42,W43),W5=(W51,W52,W53)。

(3)确定评价市场营销能力的评语集V=(V1,V2,……,Vm)。在本文中V={很强,较强,一般,较弱,弱},其中m=5。

(4)企业营销竞争力指标计算:

CI=∑BiWi

式中,CI――企业营销竞争力综合评价指数;Bi――某企业第i项基本要素的评价分值,i=1,2,3,……;Wi――第i项基本要素的权重,W1+W2+W3+……+Wi=1。

(5)评价结果区间的等级划分。

根据所建立的评价方法的特点,可以将企业营销竞争力综合评价指数划分为三个区间,表示企业营销竞争力综合评价结果的强、中、弱。这三个区间为:强――优势区间,营销竞争力综合评价指数在:80≤CI≤100;中――中等区间,营销竞争力综合评价指数在:60≤CI

4应用实例分析

4.1卓越网企业营销竞争力评价步骤

第一步,聘请有关专家运用层次分析法确定各指标权重。

这里,采用1-9的比较标度,通过专家咨询获得两两比较矩阵的原始数据,再用根法(一种近似算法)计算出最大特征根(权重)和一致性比率CR值,最后对所有通过一致性检验的专家的计算结果进行算术平均,得到指标体系各层次的权重,有关数据如下:

W=(0.205,0.190,0.220,0.216,0.169),W1=(0.304,0.266,0.430),W2=(0.327,0.365,0.308),

W3=(0.278,0.271,0.243,0.208),W4=(0.386,0.326,0.288),W5=(0.407,0.267,0.326),

V={很强,较强,一般,较弱,弱}。

第二步,专家评分。

得到各个指标的权重以后,有关专家就对相关企业进行深入调查,参照评分等级给各项指标分别进行打分。对专家评分情况进行统计后,可得出每一项指标的平均得分,如表1:

表1专家评分表

第三步,营销竞争力量化计算。

综上所述,卓越网营销竞争力综合评价计算如下:CI=∑BiWi=90.027,CI表示卓越网的营销竞争能力的总得分,Wi每一个指标的综合权重,Bi表示这一个指标的专家平均给分。

4.2卓越网企业营销竞争力评价结果分析

由此量化计算及营销竞争力评价结果区间的等级划分可知,卓越网营销竞争力综合评价指数90.027属80≤CI≤100,处于强-优势区间,营销竞争力较强。

卓越网企业营销竞争力的主要优势体现在营销资源力、营销组织力、营销形象力等方面,而在营销传播力、营销信息力等方面略有不足,具体反映在准则层的产品竞争力、价格竞争力、促销竞争力、信息沟通能力等指标,深层次原因为卓越商品种类较少、不够齐全;承担较高的促销成本,与供应商的信息沟通能力较差等,故亟待进一步改善提高。

5结论

综上所述,通过对网络零售企业营销竞争力的分析,使企业明确了自身及竞争对手的优势及劣势,判断出自身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据此,企业制定有效的营销策略,弥补差距不足,培育能力优势,最终创造出可持续发展的企业市场竞争力。

参考文献

[1]曹江东.中国网上零售企业营销竞争力评价研究[D].兰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

[2]杨梅英,付晓娃,时玲.浅析制造业企业营销竞争力[J].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02,(1).

[3]杨德立,郭惠玲.企业营销竞争力的理论初探[J].市场周刊:商务营销,2003,(5).

[4]卢政营.提升营销竞争力的途径[J].企业导报,2003,(8).

[5]申建刚,杨念梅.北京市连锁零售企业营销竞争力研究[J].北京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12).

营销法则论文第3篇

论文摘要:本文从逻辑学的角度对现有系统营销概念进行剖析,并对系统营销概念进行了再定义,总结其特征,最后探讨了系统营销应遵循的原则,以期对企业的系统营销实践有所借鉴。

近年来,“系统营销”这一词汇在国内营销界的使用越来越频繁。有人把它当做一个概念,有人把它当做一种营销观念,还有人把它视为一套营销理论。但是,对于什么是系统营销?系统营销理论框架都包含哪些内容?至今没有一个权威的答案。尽管如此,系统营销却被越来越多的营销人士和企业所接受,人们从各自理解的角度对系统营销进行诠释,并作为营销实践的理论依据。系统营销对企业市场营销实践活动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影响,创建概念明确、理论架构完整的系统营销理论变得越来越迫切。本文从逻辑学的角度对系统营销进行剖析和再定义,并在此基础上对系统营销实施应遵循的基本原则进行探讨,期望能对系统营销理论的研究有所裨益。

现有系统营销概念剖析

理论作为人类认识和把握世界的工具,是由概念和概念之间的逻辑关系组成的。理论的最基本方面是概念,理论的一个目标就是提出有用的概念,并提供各概念是如何相关的解释。通过一个详尽的解释性框架来表达概念之间的逻辑关系。传统的市场营销理论提供了一整套的概念,如市场营销、需求、产品、市场、市场定位、市场细分、渠道、促销、营销组合等等,通过这些概念以及这些概念之间的逻辑关系,构建了市场营销理论。显然,概念是理论构建的基础。下文对较有代表性的两个系统营销概念从逻辑学角度进行比较分析。

国内研究系统经济学的昝廷权给系统营销下的定义是:“系统营销指的是一个经济系统向其他经济系统推广或推销自己的广义商品,包括物质产品、服务甚至某种价值观念”。

从逻辑学角度分析,这个概念至少有以下两点值得商榷:

首先,系统营销是在市场营销概念基础上,通过增加“系统”属性,使其有别于市场营销,系统营销是市场营销的种概念,市场营销是系统营销的属概念。因此,在概念内涵上,系统营销的内涵比市场营销的内涵大;而在概念外延上,系统营销的外延比市场营销的外延小,即系统营销概念的适用范围比市场营销概念的适用范围窄。对照市场营销学专家菲利普•科特勒给市场营销所下的定义:“市场营销是企业为了满足消费者需求和实现企业的目标,在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中,综合运用各种营销策略和手段,把满足消费者需求的产品和劳务送达消费者的一系列整体性活动”。 将上述两个定义中所使用的概念列表,如表1所示。从表1中的各对应项不难看出,前者在定义中所使用的概念的外延全部大于后者的外延,由它们所定义的系统营销概念的适用范围更宽。这明显违反种概念适用范围小于属概念的基本逻辑,即违反了系统营销概念适用范围小于市场营销概念的基本逻辑关系。

其次,该定义只是将传统的市场营销定义中的企业和消费者换成了“经济系统”,除了“推广”这个与系统毫无关系的概念外,没有对系统营销特有的本质属性做任何的揭示,让人无法看出系统营销与市场营销之间的本质区别。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从逻辑的角度分析,昝廷权的定义首先违反了逻辑关系,其次,由于该定义并没有揭示出系统营销的本质属性,让人无法理解系统营销的真正含义,因此,此系统营销概念是一个非常不明确的概念。

刘祖珂在其著作《系统营销》中给系统营销所下的定义为:实施满足竞争的多维度的战略目标和绩效管理,在战略的规划和指引下,建立强大的营销组织,有成熟的业务模式和多个组织系统的协作和参与,形成全方位的能力,而不是依靠在产品、包装、策划、价格、传播、队伍、服务、品牌等单一或几个方面的能力,去争夺消费者资源、客户资源和开拓新的市场需求。

这个定义显然太过复杂,用了大量的概念来定义系统营销,定义中使用了诸如多维度、战略目标、绩效管理、强大的营销组织、成熟的业务模式、多个组织系统的协作和参与等概念。从逻辑学的角度讲,该定义违背了定义项中不得包括含混的概念或语词的规则,从而无法达到明确系统营销概念内涵的目的。

显然,刘祖珂试图用更多的概念更全面的描述系统营销的特征,以期给出系统营销更完整准确的定义,但却又走到了昝廷权的系统营销定义的另一个极端,即由过于简单演变成过于繁琐,甚至晦涩难懂。

系统营销的再定义及特征

系统营销理论的出发点就是将系统论思想应用于市场营销,用系统论的思想方法指导企业的市场营销实践。基于这样一种认识,本文对系统营销作出如下定义:系统营销是指把企业和外部环境看作是一个有机整体,从宏观和微观的角度来研究企业市场营销活动所涉及的各种要素之间动态的各种内在联系,通过对各种企业资源的优化组合,制定并实施正确的经营战略和营销策略,从而实现企业经营目标的过程。

根据上述定义,系统营销具有如下特征:

(一)系统营销的本质是系统论在企业市场营销活动中的应用

系统营销是系统论思想和传统市场营销理论结合的产物。企业在市场营销过程中,要以系统的方法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在这一过程中必须坚持系统方法的基本原则。首先,按照整体性原则要求,在制定企业的经营战略和营销策略时,要将企业放在外部环境中去考察,把企业与外部环境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研究外部环境对企业的影响以及企业对外部环境的适应性。其次,按照相互联系的原则和动态性原则,对市场营销所涉及的各个要素,如产品、价格、渠道、促销、品牌、服务、管理、外部环境以及企业的人财物等资源进行全面的分析,掌握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变动趋势,而不是孤立地考虑某个因素。最后,根据企业内外部环境和条件分析结果,对现有资源进行优化组合,实现“1+1>2”的效果,使资源得到最充分有效的利用,这也是系统方法的最终目的。

(二)系统营销的核心是制定正确的经营战略和营销策略

正确的经营战略可以保证企业的经营方向不出现偏差。很多企业的成功源于出色的市场营销策略,但却最后失败于企业的经营战略失误。如果决策者能够坚持系统的方法和思想制定企业的经营战略,进行科学的决策,就可以避免经营上出现的重大失误。

系统营销实施应遵循的原则

本文认为,企业在开展市场营销活动时,除了要遵守系统方法的基本原则外,还应当遵循如下原则,而不是仅仅停留在概念和口号上。

(一)企业管理者重视系统营销且养成系统思维的习惯

企业管理者的重视,是企业开展系统营销的重要前提条件。思维方式决定一个人的行为,进而决定个人的命运。同样,企业管理者的思维习惯也决定了企业的命运。由于思维的惯性作用,要改变原有的思维方式是一件比较困难的事情,因此,企业领导者应该努力养成系统思维的习惯,主动克服原有的思维习惯。同时,企业管理者不仅自己要养成系统思维的习惯,而且还要倡导企业下属各部门的管理者都养成系统思维的习惯,从而为系统营销的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建立有利于系统营销的科学决策机制

企业在营销过程中,面对多变的环境因素,仅依靠管理者的智慧进行决策,其风险是非常大的。为了减少决策失误的风险,有赖于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

一是重大决策民主化。通过集思广益来反映多角度的思维方式和信息量,最大限度地减少个人决策的失误。但民主决策并不能保证决策的正确,还必须依赖科学的决策机制。

二是实现科学决策。可以从以下方面考虑:最大限度地收集相关信息。信息缺失或信息失真,是造成决策失误的重要原因,尤其在信息社会,掌握足量的信息是实现科学决策的基本前提;建立专业智囊团,并且发挥专家的作用。决策过程涉及到许多方面的知识,企业管理者不可能样样精通,如果过于自信又耻于向别人求教或求助,结果便会出现“拍脑袋”决策的现象,此外,决策者应善于从专家身上吸取智慧;广泛听取意见,对重大决策反复进行论证。在许多情况下,决策实际上是一种选择和取舍,要考虑利弊得失,进行价值判断,因而,认真听取各种不同意见,特别是听取反对者的意见,有利于决策的科学化。

(三)切实做好各项管理基础工作

管理基础工作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它直接影响企业的整体经营水平和绩效。试想,如果没有海尔全方位周到标准的“星级服务”,能有海尔高度的客户满意吗?刘祖珂在其《系统营销》一书中提出的七大基础管理(包括目标管理、预算管理、计划管理、预测管理、业务流程、绩效管理与激励管理七大方面)值得参考和借鉴。他认为一个企业在竞争中想要胜出,必须要有强大的基础管理能力来做支撑,否则,就会像盖房子只想往上砌砖而忘记打牢地基一样,总有一天房子会倒塌。

综上所述,系统营销并非全新的市场营销理论。事实上,传统的市场营销、整合营销、绿色营销等理论都蕴含着系统思想,尤其是整合营销更被称为系统整合营销。与这些理论相比,系统营销更重视系统思想与方法在市场营销活动中的应用,而进一步提高系统营销理论的可操作性,将是这一理论研究发展的方向。

参考文献:

1.昝廷权.系统营销的三个基本原理.企业活力,2002(9)

2.刘祖珂.系统营销.广东经济出版社,2005

营销法则论文第4篇

关键词:市场营销学 课程教学 本土化教学 案例教学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7-139-01

正确分析《市场营销学》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是进行改革的前提。目前《市场营销学》课程教学落后于社会发展和企业对高素质市场营销人员的要求,比如:教学内容的陈旧,教学方法模式化,教学手段单一化,考核手段简单化等等。这些不利于学生能力的培养,对于实践性、创新性极强的市场营销学科来说是很不适应的,很难培养出头脑灵活、富有创新意识的市场营销人才。鉴于此,笔者认为《市场营销学》的教学原则、教学方法、教学内容、考核手段必须改革。

一、《市场营销学》课程教学改革的原则

《市场营销学》课程教学改革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在这些原则的基础上进行改革和创新,使得《市场营销学》课程教学更加系统化、具体化,为培养更多的适用性和创新性人才做准备。

1.适应性原则。《市场营销学》作为经济管理类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必须适用于学校课程总体设置方案,适合于经济管理类专业建设发展需要,服务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这一目标。

2.求实性原则。《市场营销学》作为一门理论性、实践性较强的课程,旨在通过教学活动,提高学生的理论水平与实践能力,因此应着眼于实效。

3.综合性原则。学生的理论水平与实践能力不是仅凭一门《市场营销学》课程教学就能达到的,而必须从理论到实践,从途径到方法等各方面加以综合,形成独特的教学体系。

4.渗透性原则。理论教学只是《市场营销学》课程教学的一个组成部分,同时还要考虑与其它课程相互协调,互相渗透,才能实现教学目标。

二、《市场营销学》课程教学内容的改革

1.将国外新的市场营销理论引入课堂。在教学中注重国外发达国家的学术动态,把最新的理论观点引入课堂,保证市场营销学课程教学紧跟经济社会发展形势。

2.改造融合中国传统商业营销理论进课堂、进教材,形成本土化的教学体系。中国商业发展已有几千年的历史,由于种种原因虽然没有形成现代营销理论,但却具有许多成功的营销思想和营销方法。为此,我们把这些中国的传统商业营销理论引进课堂,从而进一步丰富课堂教学;同时,把有些内容引入教材,弥补从国外引进教材内容的不足,形成本土化的教学体系。

3.将中国传统文化融入课堂,形成市场营销课堂教学的特色。中国的传统文化博大精深,许多内容与市场营销理论相关,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有儒家文化、道家文化、孙子兵法和货殖列传等。儒家文化提供了思考市场问题的价值观点,如诚信营销、天人合一、以人为本的思想;让这些经典的传统文化内容进课堂,让学生从中国历史和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并加以传承、运用、发扬光大,对提高《市场营销学》的教学质量、教学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三、《市场营销学》课程教学方法的改革

首先,对不同的专业,在案例应用的选择上,要优先考虑本专业特定的研究方向和环境条件。例如对于非市场营销专业的教学,主要让学生了解市场营销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会做简单的市场调研、预测以及案例分析。这样有利于引导学生运用学过的知识,对案例应用进行综合地分析判断,从复杂的营销案例中找出原因,寻求答案。其次,在市场营销教学的设计中,为了培养学生的营销意识,以及培养学生看问题的全面性、客观性等行为习惯;在案例、应用和模型的设计和分析中,强调理论联系实际,分析企业的具体案例,让学生有切身体验,了解市场的实际,增加实训教学的内容,给学生身临其境的感觉。在课程教学同时,要求学生课下大量阅读企业的具体案例,开阔学生的视野,培养学生客观、真实、全面、准确认识问题和分析问题的能力。再者,加强市场营销案例教学,通过案例教学加强学生对营销理论的理解和应用,培养学生利用调研资料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在教学过程中应尽可能利用各种机会,创造适当条件,加强实践性教学,把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有机的结合起来。最后,采用以计算机为核心的现代化教学手段,增加课堂教学内容。现代科学技术特别是计算机技术、多媒体技术的发展和广泛应用为教学手段的现代化提供了广阔的空间。采用计算机为核心的现代化教学手段,不仅能大大增加课堂教学内容,而且声、形、静、动并茂,能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本课程完成了电子教案、教学幻灯片、习题集、试题库,为应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创造了条件,构筑了平台。在同一的教学条件下,教学方法的组合有一定的规律性,力求找到最佳的教学模式,这样才能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多方面的才能。

四、《市场营销学》课程教学考核手段的改革

1.综合评价。即突破了单一“知识型”评价标准注重学生专业知识运用评价、岗位技能评价和综合素质评价。对每一教学单元的“基本技能课业”“综合实践课业”对其课业训练中表现出“综合素质”进行评估,三者评价分值比例可以考虑各为30%、40%、30%。

2.过程评价。即对每个学生一个学期所要求完成的课业都进行评估,对整个课程教学中的学习表现也都进行评估。《市场营销学》课程考核可分为四个单元,即:课前预习单元,课中听课和回答问题单元,基本技能课业单元,综合实践课业单元。各单元的评价分值比例为10%、30%、20%、40%。

3.量化评价。要使课程评估落在实处,必须制定具体、可操作的“量化评价”指标,并制作成《课业评估考核手册》把复杂的评价转化成“表格评价”方便教师与学生操作。4.多元主体评价。课业评价不是由教师一人决定,应该采用“教师、学生、社会”相结合的多元主体评价方式。尤其是课业训练中的表现可以让学生自我评价;有些课业可以取师生联手考评;还可以邀请企业对学生课业进行评价。

五、结束语

总之,关于《市场营销学》课程教学的改革,既要注重对学生知识结构的关注,又要对学生的知识层面以及综合素质和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为了加快推进《市场营销学》课程教学改革的步伐,我们亟须进一步摸索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有机结合的路子,对此,感到任重道远。

参考文献:

1.虞未章.以学生为中心的职业技术教育――英国BTEC教学的实践.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1(9)

2.冯伟国,徐静.中国高等职业教育能力培养目标、模式初探.教育发展研究,2002(11)

3.王妙.职业能力培养的实践探索.教育发展研究,2004

营销法则论文第5篇

论文摘要:本文从逻辑学的角度对现有系统营销概念进行剖析,并对系统营销概念进行了再定义,总结其特征,最后探讨了系统营销应遵循的原则,以期对企业的系统营销实践有所借鉴。

近年来,“系统营销”这一词汇在国内营销界的使用越来越频繁。有人把它当做一个概念,有人把它当做一种营销观念,还有人把它视为一套营销理论。但是,对于什么是系统营销?系统营销理论框架都包含哪些内容?至今没有一个权威的答案。尽管如此,系统营销却被越来越多的营销人士和企业所接受,人们从各自理解的角度对系统营销进行诠释,并作为营销实践的理论依据。系统营销对企业市场营销实践活动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影响,创建概念明确、理论架构完整的系统营销理论变得越来越迫切。本文从逻辑学的角度对系统营销进行剖析和再定义,并在此基础上对系统营销实施应遵循的基本原则进行探讨,期望能对系统营销理论的研究有所裨益。

现有系统营销概念剖析

理论作为人类认识和把握世界的工具,是由概念和概念之间的逻辑关系组成的。理论的最基本方面是概念,理论的一个目标就是提出有用的概念,并提供各概念是如何相关的解释。通过一个详尽的解释性框架来表达概念之间的逻辑关系。传统的市场营销理论提供了一整套的概念,如市场营销、需求、产品、市场、市场定位、市场细分、渠道、促销、营销组合等等,通过这些概念以及这些概念之间的逻辑关系,构建了市场营销理论。显然,概念是理论构建的基础。下文对较有代表性的两个系统营销概念从逻辑学角度进行比较分析。

国内研究系统经济学的昝廷权给系统营销下的定义是:“系统营销指的是一个经济系统向其他经济系统推广或推销自己的广义商品,包括物质产品、服务甚至某种价值观念”。

从逻辑学角度分析,这个概念至少有以下两点值得商榷:

首先,系统营销是在市场营销概念基础上,通过增加“系统”属性,使其有别于市场营销,系统营销是市场营销的种概念,市场营销是系统营销的属概念。因此,在概念内涵上,系统营销的内涵比市场营销的内涵大;而在概念外延上,系统营销的外延比市场营销的外延小,即系统营销概念的适用范围比市场营销概念的适用范围窄。对照市场营销学专家菲利普科特勒给市场营销所下的定义:“市场营销是企业为了满足消费者需求和实现企业的目标,在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中,综合运用各种营销策略和手段,把满足消费者需求的产品和劳务送达消费者的一系列整体性活动”。 将上述两个定义中所使用的概念列表,如表1所示。从表1中的各对应项不难看出,前者在定义中所使用的概念的外延全部大于后者的外延,由它们所定义的系统营销概念的适用范围更宽。这明显违反种概念适用范围小于属概念的基本逻辑,即违反了系统营销概念适用范围小于市场营销概念的基本逻辑关系。

其次,该定义只是将传统的市场营销定义中的企业和消费者换成了“经济系统”,除了“推广”这个与系统毫无关系的概念外,没有对系统营销特有的本质属性做任何的揭示,让人无法看出系统营销与市场营销之间的本质区别。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从逻辑的角度分析,昝廷权的定义首先违反了逻辑关系,其次,由于该定义并没有揭示出系统营销的本质属性,让人无法理解系统营销的真正含义,因此,此系统营销概念是一个非常不明确的概念。

刘祖珂在其著作《系统营销》中给系统营销所下的定义为:实施满足竞争的多维度的战略目标和绩效管理,在战略的规划和指引下,建立强大的营销组织,有成熟的业务模式和多个组织系统的协作和参与,形成全方位的能力,而不是依靠在产品、包装、策划、价格、传播、队伍、服务、品牌等单一或几个方面的能力,去争夺消费者资源、客户资源和开拓新的市场需求。

这个定义显然太过复杂,用了大量的概念来定义系统营销,定义中使用了诸如多维度、战略目标、绩效管理、强大的营销组织、成熟的业务模式、多个组织系统的协作和参与等概念。从逻辑学的角度讲,该定义违背了定义项中不得包括含混的概念或语词的规则,从而无法达到明确系统营销概念内涵的目的。

显然,刘祖珂试图用更多的概念更全面的描述系统营销的特征,以期给出系统营销更完整准确的定义,但却又走到了昝廷权的系统营销定义的另一个极端,即由过于简单演变成过于繁琐,甚至晦涩难懂。

系统营销的再定义及特征

系统营销理论的出发点就是将系统论思想应用于市场营销,用系统论的思想方法指导企业的市场营销实践。基于这样一种认识,本文对系统营销作出如下定义:系统营销是指把企业和外部环境看作是一个有机整体,从宏观和微观的角度来研究企业市场营销活动所涉及的各种要素之间动态的各种内在联系,通过对各种企业资源的优化组合,制定并实施正确的经营战略和营销策略,从而实现企业经营目标的过程。

根据上述定义,系统营销具有如下特征:

(一)系统营销的本质是系统论在企业市场营销活动中的应用

系统营销是系统论思想和传统市场营销理论结合的产物。企业在市场营销过程中,要以系统的方法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在这一过程中必须坚持系统方法的基本原则。首先,按照整体性原则要求,在制定企业的经营战略和营销策略时,要将企业放在外部环境中去考察,把企业与外部环境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研究外部环境对企业的影响以及企业对外部环境的适应性。其次,按照相互联系的原则和动态性原则,对市场营销所涉及的各个要素,如产品、价格、渠道、促销、品牌、服务、管理、外部环境以及企业的人财物等资源进行全面的分析,掌握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变动趋势,而不是孤立地考虑某个因素。最后,根据企业内外部环境和条件分析结果,对现有资源进行优化组合,实现“1+1>2”的效果,使资源得到最充分有效的利用,这也是系统方法的最终目的。

(二)系统营销的核心是制定正确的经营战略和营销策略

正确的经营战略可以保证企业的经营方向不出现偏差。很多企业的成功源于出色的市场营销策略,但却最后失败于企业的经营战略失误。如果决策者能够坚持系统的方法和思想制定企业的经营战略,进行科学的决策,就可以避免经营上出现的重大失误。

系统营销实施应遵循的原则

本文认为,企业在开展市场营销活动时,除了要遵守系统方法的基本原则外,还应当遵循如下原则,而不是仅仅停留在概念和口号上。

(一)企业管理者重视系统营销且养成系统思维的习惯

企业管理者的重视,是企业开展系统营销的重要前提条件。思维方式决定一个人的行为,进而决定个人的命运。同样,企业管理者的思维习惯也决定了企业的命运。由于思维的惯性作用,要改变原有的思维方式是一件比较困难的事情,因此,企业领导者应该努力养成系统思维的习惯,主动克服原有的思维习惯。同时,企业管理者不仅自己要养成系统思维的习惯,而且还要倡导企业下属各部门的管理者都养成系统思维的习惯,从而为系统营销的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建立有利于系统营销的科学决策机制

企业在营销过程中,面对多变的环境因素,仅依靠管理者的智慧进行决策,其风险是非常大的。为了减少决策失误的风险,有赖于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

一是重大决策民主化。通过集思广益来反映多角度的思维方式和信息量,最大限度地减少个人决策的失误。但民主决策并不能保证决策的正确,还必须依赖科学的决策机制。

二是实现科学决策。可以从以下方面考虑:最大限度地收集相关信息。信息缺失或信息失真,是造成决策失误的重要原因,尤其在信息社会,掌握足量的信息是实现科学决策的基本前提;建立专业智囊团,并且发挥专家的作用。决策过程涉及到许多方面的知识,企业管理者不可能样样精通,如果过于自信又耻于向别人求教或求助,结果便会出现“拍脑袋”决策的现象,此外,决策者应善于从专家身上吸取智慧;广泛听取意见,对重大决策反复进行论证。在许多情况下,决策实际上是一种选择和取舍,要考虑利弊得失,进行价值判断,因而,认真听取各种不同意见,特别是听取反对者的意见,有利于决策的科学化。

(三)切实做好各项管理基础工作

管理基础工作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它直接影响企业的整体经营水平和绩效。试想,如果没有海尔全方位周到标准的“星级服务”,能有海尔高度的客户满意吗?刘祖珂在其《系统营销》一书中提出的七大基础管理(包括目标管理、预算管理、计划管理、预测管理、业务流程、绩效管理与激励管理七大方面)值得参考和借鉴。他认为一个企业在竞争中想要胜出,必须要有强大的基础管理能力来做支撑,否则,就会像盖房子只想往上砌砖而忘记打牢地基一样,总有一天房子会倒塌。

综上所述,系统营销并非全新的市场营销理论。事实上,传统的市场营销、整合营销、绿色营销等理论都蕴含着系统思想,尤其是整合营销更被称为系统整合营销。与这些理论相比,系统营销更重视系统思想与方法在市场营销活动中的应用,而进一步提高系统营销理论的可操作性,将是这一理论研究发展的方向。

参考文献

1.昝廷权.系统营销的三个基本原理.企业活力,2002(9)

2.刘祖珂.系统营销.广东经济出版社,2005

营销法则论文第6篇

[关键词]道德;价值体系;道德底线 ;营销观念;“猫论”

[中图分类号]F0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1)23-0075-03

1 道德价值体系与企业营销的关系

1.1 道德、道德价值体系、道德底线

(1)道德。道德,指衡量行为正当与否的观念标准。一个社会一般有社会公认的道德规范。道德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它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和规范。人们正是凭借这些公认的标准来评价各种社会行为的是与非、真与假、美与丑、善与恶、公正与偏私、正义与非正义,继而人们对有关的行为和行为主体产生某种看法和态度,当这种看法和态度为多数人所共有时,社会中就形成一种道德的规范力量,通过某种方式对有关行为加以支持或反对、鼓励或约束。

(2)道德价值体系。价值观是一种处理事情判断对错、做选择时取舍的标准。价值观也可以说是一种深藏于内心的准绳,在面临抉择时的一项依据。关于价值观的总体理论被称为价值观体系或价值体系。价值体系是一个整体系统,包含着理想、信仰、信念、价值取向、价值评价等诸多要素,直接的体现着某个民族的品格,是一个民族在一定时代、一定社会中逐渐形成和建立起来的,一旦形成之后,具有相对稳定性。道德价值体系是整个社会价值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民族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建构起了成熟的道德价值体系,其中“四维”(礼、义、廉、耻)、“五常”(仁、义、礼、智、信)和“四字”(忠、孝、节、义)是其核心。

(3)道德底线。道德底线指的是人们应该遵循的社会道德最低警戒线。即对行为主体的最低道德要求。对社会成员而言,社会道德底线是诚实,厚道,有良心,不损害他人和社会,遵纪守法。道德底线的某些部分与法律接壤,某些部分与法律边线间存在“交叉地带”。

1.2 营销道德和营销观念

(1)营销道德。营销道德是指企业在开展营销活动的过程中应遵守的道德约束和道德规范。实质是解决企业如何承担好社会责任,妥善解决企业利益同顾客利益以及社会利益的关系,强调赢利与道德的双重标准。

(2)营销道德和营销观念。在如何处理组织、顾客和社会三者的利益关系方面,现代营销的集大成者菲利普•科特勒归纳了五种不同的观念:生产观念、产品观念、推销观念、营销观念和全面营销观念。全面营销(holistic marketing)观念的基础是发展、设计和执行营销计划、过程及活动,它们在这些领域中各自具有宽广度且互相依赖。全面营销理论认为营销应贯穿于事物的各个方面,而且要有广阔的、统一的视野。全面营销涉及四个方面:关系营销、整合营销、内部营销和社会责任营销。社会责任营销的提出,源于20世纪70年代西方资本主义出现能源短缺、失业增加、环境污染严重、消费者保护运动盛行的新形势下,以往的市场营销观念回避了消费者需要、消费者利益和长期社会福利之间隐含着冲突的现实,由此提出了新的营销观念即社会市场营销观念。社会市场营销观念要求营销者在营销活动中考虑社会与道德问题。他们必须平衡公司利润、消费者需要满足和公共利益三者的关系。

1.3 道德与企业营销的关系:道德的奉行是企业营销“必要的”和“必需的”

(1)从逻辑上讲,道德和企业营销的关系是:道德是企业营销成功的必要条件。从上文的论述中我们很容易明确道德之于企业营销正是这样的关系:没有道德的营销必然是不被社会认可的,因而难以取得成功,注定是短命的,“雷曼兄弟”与“三鹿”的先后破产都证明了没有营销道德的企业最终是无法摆脱失败的命运。因此,道德于企业营销是必不可少的。

(2)从社会道德价值体系讲,遵循维护提升道德是企业的社会责任和义务,是“必需的”。“小商道做事,中商道做市,大商道做人”,做人就有做人的道德标准。企业营销行为必须符合社会道德观念,如中华民族的传统道德“仁、义、礼、智、信”,在营销中公平买卖,诚实不欺,货真价实,产品绿色环保,有益身心健康社会道德提升等。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是全世界各个国家的共识,SA8000即“社会责任标准”,(Social Accountability 8000)就是根据国际劳工组织公约,世界人权宣言和联合国儿童权益公约制定的全球首个道德规范国际标准,其宗旨是确保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皆符合社会责任标准的要求。SA8000标准适用于世界各地、任何行业、不同规范的企业。SA8000与ISO 9000质量管理体系及ISO 14000环境管理体系,就是从不同方面对企业的社会责任、营销道德提出的一种标准。市场营销学里的社会营销观念也反映出营销中对企业道德坚守的要求,是责任,是义务,是必需的。

2 现代企业的营销道德坚守状况堪忧的现状分析

如今,企业的不道德营销已经渗透到企业活动的各方面,并呈现出多样性:

(1)严重超越道德底线甚至违法类:如山西“黑砖窑”事件、齐齐哈尔第二制药厂药品致人死亡事件、三鹿奶粉事件、双汇“瘦肉精”事件等。

(2)欺诈类:营销欺诈几乎充斥营销的各个环节。

(3)有失公正公平类:买卖双方本来应该是平等的,实行公平交易,但“霸王条款”至今仍在一些行业和领域盛行,甚至愈演愈烈。

(4)损害健康类: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大量报道了各地企业从事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和其他产品的生产,范围之广,让人触目惊心。

(5)毒害心灵污染精神类:不少文艺作品、网站凡是格调低下,品位恶俗,实施价值误导,甚至充斥暴力,都是精神。

(6)污染破坏环境、浪费资源类:大量企业废水、废气不经处理向外排放导致环境污染严重。一些产品的制造过程、使用过程或者包装物对自然环境造成污染,严重地威胁着人类的生存环境。

(7)恶性竞争类:不少公司运用远低于行业平均价格甚至低于成本的价格提品或服务,或使用不正当手段来获取市场份额的竞争方式。如家电行业多年来的价格战、促销战、利用各种手段窃取对手商业秘密、恶意抢注册商标、广告诋毁、中间商恶意拖欠货款和从非法渠道进货,等等。

(8)行贿政府管理者类:主要表现为企业在与行政机关接触中,通过行贿或其他变相行贿的手段与行政执法人员建立一种不健康的“关系”。

总之,近年来企业营销中愈演愈烈的种种道德失守状况,可以说企业面临的是一场空前的“道德危机”。种种不道德营销行为给企业、社会和消费者等多方面带来了危害,造成了整体市场的失序,恶化了企业的生存环境,加大了社会的无效成本。而且不道德营销行为对正当经营者造成严重的打击,诱使他们转而追逐不义之利。欺骗性质的营销行为也污染了整个社会空气,导致社会道德水平下降。当不道德营销行为被揭露后,消费者对整个行业的道德诚信失去信心,导致行业性的衰败,甚至导致整个经济的危机、民族危机。

3 现代企业营销道德问题的成因分析

3.1 表面原因

(1)企业片面追求利润最大化,指导思想上未真正树立和实践社会市场营销观念。只追求利润,不追求长远持续发展,则会把道德与利润对立起来:“道德成本”导致近期利润降低,企业为增加利润减少甚至剔除“道德成本”。比如未经处理的排污,就是为了节约“ 道德成本”,增加利润。

(2)信息不对称,导致企业有机可乘,为营销道德缺失提供了条件。普通消费者在“全国质量免检”、“消费者信得过商品”、取得各种认证、明星代言的背后对产品质量真实信息,通常是在“东窗事发”之后才可能了解。

(3)法制不健全,执法不力,缺乏相应机制的约束,企业违法成本低。比如企业排污问题,即使被发现被罚款,但低于主动处理污染的“道德成本”,故宁愿在东窗事发时再被迫增加比较低的“罚款成本”或“贿赂成本”,而不愿意多出一项较高的“道德成本”。

(4)新闻媒体的参与纵容和推波助澜。新闻媒体编制节目过程中和广告过程中都在纵容不道德行为,参与到了上文提到的种种广告欺诈中,客观上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5)政府管理部门的失职。企业为何敢于有法不依,和政府管理部门人员执法不严有直接关系,这客观上纵容了企业的不道德行为。

3.2 根本原因

追根溯源,“道德危机”的本质是信仰危机。企业营销的“缺德”是整个社会普遍的信仰危机、信仰缺失的一个缩影。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取得了长足发展,与此同时,整个社会的道德价值体系也随之而异化:中华的传统道德价值观如“礼、义、廉、耻”、如“仁、义、礼、智、信”不再占据主流,而让位于实用主义、功利主义,随之而来的问题是环境污染、资源枯竭、腐败泛滥、贫富悬殊、分配不公、社会矛盾此起彼伏、社会冲突日益加剧,表现在营销领域则是种种令人触目惊心的不道德的营销行为。那么,我国目前全社会各个领域流行的实用主义、功利主义是如何产生和蔓延的呢?或者说中华的传统道德价值体系是如何濒临崩溃瓦解的呢?这需要反思我国改革初期的指导思想:即“猫论”。

(1)“猫论”的由来

“白猫黑猫论”是邓小平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来的,源自邓小平的一句话:“不管黑猫白猫,抓到耗子就是好猫。”1986年1月6日,邓小平再次成为美国《时代》周刊年度风云人物。“不管黑猫白猫,捉到老鼠就是好猫”被摘登在《时代》周刊上,“猫论”也随之扩大到世界,成为世界人民知晓的名言。1992年春天,邓小平南巡,“不管黑猫白猫,捉到老鼠就是好猫”成为民间最流行的话语。

(2)“猫论”的正面作用

“猫论”在改革开放时期起到了极其重要的理论作用。当时的人们局限于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认为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独有的,应用市场经济就是走资派。这个理论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思想,改变了过去凡事都要先以意识形态考量、凡事都要先从政治着眼、凡事都要先问问教条的思维习惯,成为市场经济应用于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础之一,使中国进入了一个充满朝气和活力的新时期。此理论开启了中国人的思想之门,使改革开放取得了伟大成绩。“白猫黑猫”无疑倡导了一种实干精神。

(3)“ 猫论”的局限与负面影响

第一,“猫论”有明显的实用主义倾向。“猫论”被理解为做事只看结果不看手段、只重结果不重过程、只重绩效蔑视规则,欲求目的不择手段、就是不讲是非,不讲对错的实用主义。第二,“猫论”奉行的是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将自然界中低等生物的自然法则用在人类社会的发展中,是不妥当的。自然界除了存在竞争,更大量存在“共生”现象,应用于人类社会就是文明的国度应该也能够建设“和谐”的社会,“和谐”并不排除竞争,但应是公平有序的。第三,“猫论”有违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原则。在我国改革开放初期,每只猫抓耗子的机会绝对不是均等的,只有占有权力的少数人,既能够做到巧取豪夺,而又不违规违法,成为“少数人先富起来”的少数“好猫”。比如20世纪80年代一些官员或官员的亲属,利用权力,从价格双轨制等中谋取利益的那些“官倒”。尤其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之后,国务院修改和废止了400多份约束经商的文件,大批官员、知识分子和国企人员投身私营工商界“下海”经商,人事部统计,1992年,辞官下海者12万人,不辞官却投身商海的人超过1000万人,这些官员保留“官籍”下海,亦官亦商,严重干扰了于市场经济的公平性,将以平等为原则的市场经济演变为不平等的“权力经济”,失去了公平公正。

4 如何重建企业营销道德

“人无信不立,企业无信不长,社会无信不稳”。这个基本的市场规则在今天更为凸显,在经济全球化和网络化双重冲击下,企业的核心资源正在发生深刻变化,诚信成了企业的一项最大资源。营销道德创造着无形的产品和价值,决定着企业的生死存亡。重建营销道德不仅必要、重要,且相当紧迫。那么,如何着手重建营销的道德呢?下面几点是必需的:

4.1 首先先要有反思和批判“猫论”的勇气

就像当年邓小平先生批判“两个凡是”一样,修正“猫论”论符合邓小平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改革开放到如今,“猫论”的弊端凸显了出来,只顾短期经济利益而不重视长远的环境效益已经不适应当前的需要了,要实现经济、生态、社会全面发展,就必须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猫论”过去过多强调“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现在调整为“共同富裕”为重点,走“科学发展观”的道路,去创造“和谐社会”,被某些人理解为自己谋取私利不讲规则的“猫论” 不利于提升中华民族的国际形象,也不利于国内民众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4.2 重新构建信仰大厦,重新构建社会的道德价值体系

在指导思想上正本清源后,当务之急是重新构建信仰大厦,重新构建社会的道德价值体系,当整个社会都“拨乱反正”后,企业的 “道德危机”自然不复存在。要继承和发扬优秀的传统文化,建立“义利统一”的价值体系。中国传统儒家文化造就了一代又一代儒商,儒家的“仁、义、礼、智、信”在现代企业营销中仍具有积极的意义:“仁”可以作为企业经营与营销的核心,以“爱心”和“仁慈”去经营,赢得消费者的心;“义”是企业经营及营销的行为准则,“义”的准则要求企业不搞对不起消费者的商业活动,不为消费者设置陷阱,不发不义之财;“礼”是推进企业营销,构建企业与消费者关系网络和新秩序的重要手段,古文中的“礼”与“理”同义,企业的“礼”,不是简单的文明礼貌,而是要贯彻“维护消费者利益,诚心为消费者服务,一切为了消费者”的道理;“智”是企业市场营销的谋略,在当代,企业的竞争也是智慧的竞争,智慧不能离开仁慈之心,也不能脱离道义,这是商业的大智慧;“信”是市场营销的结果,企业要重视通过市场活动,树立信誉,提高声誉,实现美誉。在市场营销活动中“义”与“利”不一定完全相悖,只要遵循“先义后利”、“以义求利”、“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等价值准则,就能实现义与利的统一。

4.3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律法规

企业营销道德建设,离不开法制建设的推动与保证,我国必须加强消费者权益法、价格法、广告法、经济合同法、质量法、市场交易与管理法等方面的法制建设,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的市场行为,才能保证健康、向上的企业营销道德价值体系的确立、发育与成长。

4.4 企业要重视塑造企业文化

优秀的企业文化使企业形成一种凝聚力和向心力,即通过企业文化所塑造的共同价值、共同意识,把全体职工凝聚到一起,对实现企业目标,提高营销道德水平起重要作用。企业职工素质的高低深刻地影响企业营销道德水准。现实表明,企业职工的文化、业务及思想素质高低同企业营销道德水准成正相关的关系。当企业职工文化水平高,有正确的义利观,有较强的业务能力时,对企业经营决策的制定和实施会产生积极的影响,有利于营销道德标准的提高,反之,便会产生消极的影响,并促使营销道德处于较低水平,甚至出现违德的局面。

参考文献:

营销法则论文第7篇

关键词:营销伦理;营销道德;营销伦理失范

一、营销道德评价的伦理学研究

(一)我国传统商业道德思想。我国传统商业道德源于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儒家文化,儒家伦理中的义利观是其主要思想基础。“义”指道德规范,要求人和企业自觉做合乎情理的事情;“利”则指物质利益和社会地位。所谓“义利观”,即如何来认识和妥善处理义与利问的关系或矛盾,应用到商业领域就是“见利思义”的商业经营理念,“取之有义”的商业行为准则,“先义后利”的经商战略和“重义轻利”价值判断。总结我国传统商业道德的基本思想,主要包括诚实守信的顾客观,讲究货真价实,买卖公平,一诺千金;勤俭敬业的自律观,讲究勤奋节俭、敬业自律;以和为贵的竞争观,讲究和气生财、办事不成仁义在;乐善好施的社会责任观,讲究乐善好施、扶贫济困。

(二)西方道德评价的一般理论。西方伦理学家依据结果或过程的标准,将道德评价分为功利论和道义论。功利论是19世纪西方颇有影响的伦理学观点,从启蒙思想家托马斯·霍布斯、约翰·洛克开始,经过人的本性是利己还是利他的长期争论,由英国哲学家威廉·葛德文和切勒米·边沁系统地建立了其思想体系,最后由约翰·斯图阿特·穆勒进一步完善而成。其核心思想是以行为的后果是否给大多数人带来幸福或效用来判断行为的道德合理性,其强调把行为的后果作为判断行为道德与否的依据。与功利论相反,道义论认为某一行为是否合乎道德取决于该行为本身内在的正当性。其主要代表人物有德国思想启蒙运动的开创者伊曼努尔·康德、英国哲学家威廉·D·罗斯及美国哈佛大学哲学教授约翰·罗尔斯等。道义论强调评价行为的道德与否是基于行为本身而不是行为引致的结果,而行为本身的道德与否取决于该行为是否遵守了义务,这些义务是由人们的直觉和经验归纳出来的。

(三)西方营销道德评价的具体理论。西方三大营销道德判定理论主要包括显要义务理论、相称理论和社会公正理论。英国学者罗斯在1930年出版的《“对”与“善”》一书中,系统提出了关于“显要义务”或“显要责任”的观念。所谓显要义务,是指在一定时间一定环境中人们自认为合适的行为,主要包括六条基本的显要义务,即诚实、感恩、公正、行善、自我完善、不作恶。加勒特于1966年提出相称理论,认为应从目的、手段和后果三方面综合判断营销行为是否道德。目的指从什么出发点来行事;手段指使目的得以实现的过程及此过程中所采用的方法;后果指行为所引起的结果,包括行为人意欲达到的结果,也包括不为行为人所期望但能被行为人预料到的结果。社会公正理论由美国哈佛大学教授罗尔斯在1971年提出,该理论从一种称作起始位置的状态出发,构建一个理想的社会公正系统,这一系统所适用的伦理准则是力图使弱者利益得到增进,或至少不会因强者的剥夺而使弱者变得越来越弱,并认为正当的行为就是重视和尊重人的各种基本权利或与自由的正义原则相一致的行为。

以上有关营销道德评价的伦理学研究有着悠久的思想渊源,分别从各自角度提出了企业营销道德的评判标准及应有的社会责任等道德观念,不仅成为早期商业伦理的主要评判准则,更为现在的企业营销伦理研究提供了基本的思考基础。

二、营销伦理本身的综述性研究

(一)国外营销伦理理论综述。国外学者对营销伦理研究的主要特点是理论研究同实证分析相结合,侧重从伦理角度分析营销战略与决策,研究的方法主要是综合应用伦理学、市场营销学、组织行为学等多门学科的方法。美国乔治顿大学的N·克瑞奇·史密斯与哈佛大学的约翰A·奎里奇于1993年合作出版的《营销伦理》一书系统分析了营销中的伦理现象,并收集了大量的案例材料。欧洲学者相关研究的代表性著作有于1989年由豪斯特·斯特曼和阿尔彻特·卢安编辑的由30位学者和企业界人士写的《企业伦理学》及英国西蒙·韦布利的《公司原则和企业伦理章程》。另外,国外学者还建立了许多研究企业伦理及营销道德的研究机构,并在学校开设了营销伦理的相关课程。

(二)国内营销伦理理论综述。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对现代企业营销伦理的研究。谢建明于1994年最早呼吁企业加强营销道德建设,甘碧群教授也于1994年提出应当重视对企业营销道德的研究。专门探讨营销伦理的论文约有100多篇,有影响的专著有六本:《宏观市场营销研究》(甘碧群,J994)、《企业营销道德》(甘碧群,1997)、《市场营销伦理》(王淑芹,1999)、《企业营销中的伦理问题研究》(寇小萱,2001)、《营销伦理》(王方华,周祖城,2005)和《道德营销论》(高朴,2005)。我国学者对于营销伦理的研究,主要从营销伦理失范现象的表现、营销伦理失范的原因及营销伦理失范行为的治理三方面进行探讨。在营销伦理失范现象的表现方面,寇小萱(1999)早期研究认为营销不道德现象主要体现在商品生产及销售中的假冒伪劣现象,竞相降价带来的恶性竞争及欺诈消费者等行为。近年来国内学者大都认为营销组合的各个环节都存在失范现象,赵银德(2004)就提出了营销策略组合中的伦理挑战。另外,郑冉冉(2005)重点强调了市场调研方面侵犯他人隐私、弄虚作假等营销伦理失范现象,刘秋民(2006)认为在产品售后服务中同样存在道德问题。在营销伦理失范的原因方面,周利国、毛瑞锋(2006)经过深入的理论分析提出营销伦理失范的客观经济基础是商品市场信息不对称,重要原因是市场竞争体系和政策法规环境不健全,社会文化基础是文化环境和企业文化建设,主观原因是企业领导者个人的道德素质低下,企业内部管理不完善为营销伦理失范准备了土壤。朱丽叶(2006)进一步将以上原因分为企业外部环境因素及企业内部环境因素。在营销伦理失范行为的治理方面,我国学者提出以下几种方法:加强法制建设;加强新闻媒体、行业监督作用;树立社会市场营销理念;塑造良好的企业文化;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等等。另外,阎俊、陶平(2003)从政府、行业、社会、企业四个方面分别展开论述,较全面的提出了治理营销伦理失范行为的具体措施。三、营销伦理的应用研究

国外营销伦理的应用研究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其研究范围拓展到新兴的服务营销、绿色营销和一些特殊行业的营销领域,如保险营销、银行营销、医疗营销、药业营销等,研究方法注重实证研究,为规范性研究提供了丰富的实证支持。九十年代营销伦理向跨学科的研究方向发展,多个学科的新方法和新理论也被引入到对营销伦理的研究,由于全球化和技术进步所导致的新营销伦理问题的出现,学者又将其扩展到跨文化营销、网络营销和数据库营销等领域的研究。

我国学者对营销伦理的应用研究主要集中于网络营销、保险营销、跨文化营销、绿色营销、体验营销及产品包装等领域的相关研究。刘向晖在2003年分析了网络营销伦理失范的负面影响及产生根源,并提出遏制网络营销中不道德行为的对策,2005年他又提出网络营销伦理水平的两维模型并探讨了企业网络营销伦理战略的不同选择及企业制定网络营销伦理战略时必须考虑的各种因素。陈璟菁(2006)对保险营销伦理失范现象及其成因进行分析,建立了保险营销伦理决策模型并进行实证检验,提出我国保险营销伦理建设的对策措施。何伟俊(2001)分析了跨国公司在中国市场营销的反伦理现象并提出跨文化背景下建构市场营销伦理体系的对策。张喜民、(2005)分析了跨国公司在华市场营销的道德问题,并提出如何约束和规范跨国公司在华营销行为的设想。冯巨章(2006)主要从跨国公司营销中的伦理问题及其具体表现形式来分析跨国公司在我国营销伦理失范现象。田剑(2006)重点分析了跨国公司营销伦理问题的成因。施祖军(2005)结合绿色营销的定义及特点,阐述了绿色营销三个主要的伦理涵义。李珂、李纲(2006)对体验营销中的伦理冲突及其诱因进行分析,并提出了体验营销的伦理意义。刘安民、罗秋明(2002)提出产品包装应反映市场营销伦理道德思想的要求。韩晓莉(2006)详细论述了违背产品包装道德的危害并提出符合营销伦理道德的包装原则。

四、营销伦理研究现状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