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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审计论文(合集7篇)

时间:2023-03-20 16:22:51
内部控制审计论文

内部控制审计论文第1篇

(一)财务审计转变为管理审计内部控制注重管理控制与会计控制的结合。内控会计目标为增强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与相关性,当前赋予会计控制新内涵,即管理会计控制与财务会计控制。财务审计关注点为会计控制内容,确认制定会计控制制度的情况,并进行评价与监督。传统内部审计则主要基于账项开展财务审计,对财务事项充分关注,专业审计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对会计资料、程序以及控制情况进行检查和测试,进而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进行评价,以确保其透明度与可靠性。同时还要查看企业资产的完整性、组织权益的保障情况等,进而对受托人财务责任进行确认和解脱,将内部审计查错防弊目标充分体现。当前市场经济快速发展且企业组织结构也产生变革,促使建立在会计控制基础上的财务审计会发展至建立在管理控制基础上的管理审计。

(二)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与监督一方面,当企业管理活动与内控完全融合时企业内控运行过程就等同于企业经营管理过程。内部审计人员应将内部控制原有限制充分考虑进来以评价内部控制,同时还要充分围绕内控目标,对企业会计制度、控制环境、交易授权以及机构设置等内控内容进行考量,审查内控执行状况,评价内控有效性、合法性以及健全性,提升会计信息的可信度。因此对内控进行评价,促进内控程序的修订与完善是内部审计重要作用之一。另一方面,内部控制具有整体性,包括文化、程序以及制度等,结合系统论相关观点,系统持续改进与运转效率均密切关联于监督,因此在风险管理框架中都把监督当做主要内容,并将其放于最顶端。内部审计就是对内部控制进行再控制,在企业内部中内部审计不会参与任何经营管理活动,但是对内部控制又极为熟悉,因此在内部控制中内部审计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二、强化内部控制中内部审计作用的途径

(一)强化内审队伍建设,增强人员综合素质现代内部审计职能的完善对于审计人员也提出更高要求,例如知识广博、技能多元化、专业知识扎实并了解一定的法律与管理知识等。同时,内审人员还要充分了解企业发展经营目标、战略、计划,并掌握各项管理职能。因此企业一定要培训内审人员,将其内审职能充分发挥,提升管理效果。首先要对内审人员结构进行优化,重在提升其职业道德素质与责任感;其次对知识结构进行完善,加快知识更新速度。可开展类型多样的培训,开展再教育,使其职业责任感与专业操作技能得以持续提升;最后实行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以评价内审人员的工作效果,并联系于绩效奖金,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进而提升内审工作的效率与质量。

(二)坚持成本效益原则,增强内审机构独立性外国经验认为内审机构最好设置在董事会或者下设审计委员会中,可将内部控制中内审作用充分发挥出来。但是在设置机构层级时一定要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尤其时当前我国诸多企业不具备规模经济以建设独立性强的内部审计机构,因此在建设内审组织层级时不能采用一刀切方式,各个企业应充分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不管哪种组织层级,都应做到以下内容:内部审计章程需先经由董事会批准,内审负责人需直接报告董事会内审相关情况,并有共同研究问题的机会;内审人员有权利参加董事会或者高层举行的关联于内审机构职责会议;董事会直接负责内审负责人的任免、考核以及薪酬,使其独立性更强。

(三)实行全面质量管理,适当外包内部审计在提升内部审计工作效果时应重点考虑内部审计质量。我国相关规定中明确了内部审计机构管理人员应该采取何种措施监督内审工作人员,但是仅靠监督无法实现全面质量管理的要求。可适当开展内部审计外包工作,即将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外包给会计事务所专业人员。分析价值链得知内部审计对于企业而言价值重大,若企业价值链分析内审后发现其无法为企业带来效益,那么企业可放弃设置单独的内部审计部门,选择外包方式。这其中不包含国家法规强制性要求需设立独立内审机构的企业。若企业已经设立内部审计机构,但是由于内审人员在某些项目中专业素质较低无法胜任则可将该项目外包出去,这不仅与成本效益原则相符,也可在极大程度上避免内审工作人员由于专业知识低下或者技能缺陷而导致企业陷入内审风险。

(四)对内部审计方式进行创新1、要对内控有关的法律法规予以健全优化当前我国颁布的与内控有关的法规主要为部门规章,领域则主要为会计,尚未构建内控整体框架。此时应结合我国国情对内控相关法律法规体系进行完善。2、对内部审计准则体系进行完善制定审计准则时需确保其水准高,同时还要注重严肃性与可行性,以对内部审计行为进行规范,提升工作质量。同时企业应基于自身实际制定内部审计办法,为实际内审工作提供指导。3、创新内部审计方式传统内部审计的开展主要依靠手工操作,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现代企业已经普遍使用计算机技术,在内审工作中也要充分使用审计软件,以提升内审效率与质量。

三、结束语

内部控制审计论文第2篇

(一)内部控制鉴证与内部控制审计政策变迁

中国相关政策变迁中国内部控制审计鉴证政策变迁与美国较为相似,由最初的财务报表审计中的内部控制评价发展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核,再发展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具体如表3所示。从表3可以看出,财政部等部委制定的内部控制规范主要针对主板上市公司,目前并没有强制要求中小板和创业板遵循,而是择机实施。但是深交所的《中小板指引》和《创业板指引》则对中小板和创业板内部控制审计鉴证作出了强制要求,三个板块《运作指引》的具体要求如表4。

(二)文献回顾

以SOX法案的颁布实施为分界点,美国内部控制相关研究可以分为2002年之前和2002年之后两个阶段。2002年之前,相关文献主要集中于财务报表审计中内部控制评价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核的研究,只有少数研究关注内部控制审计,主要研究结论认为内部控制审计将提高审计的成本却无助于财务报告可靠性的提高(Hermanson,2000);2002年以后,随着SOX法案的实施,更多的研究开始关注内部控制审计,出现了大量的实证研究,其研究内容主要基于内部控制缺陷,具体包括内部控制缺陷发现和报告(Ashbaugh等,2007;Rice和David,2012)、内部控制缺陷对审计成本的影响(Raghunandan和Rama,2006)及对信息质量的影响等(AshBaugh-Skaifeetal.,2008)。中国内部控制的研究则可以分为2006年之前和2006年之后两个阶段。2006年以前,由于中国监管部门对内部控制审计鉴证尚无强制性规定,大量研究集中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专门研究内部控制审计鉴证报告的文献较少,但是很多文献都提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或审核的必要性(陈关亭和张少华,2003;张立民等,2003)。2006年以后,随着上交所和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颁布,尤其是2008年《基本规范》的颁布,大量研究开始关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且均发现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存在较多的问题,如审计意见表述方式不一致、审核依据不统一等(袁敏,2008;何芹,2012)。与国外研究相似,实证研究方面主要关注内部控制缺陷对审计成本及其信息质量的影响等(张宜霞,2011;田高良等,2011)。同时较多的研究开始关注内部控制鉴证的理论问题,内容包括鉴证目标、鉴证范围、鉴证标准等诸多方面(刘明辉,2010;李明辉和张艳,2010)。但是这些研究都是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等看待,并没有考虑二者之间存在的差异,未就内部控制审计与内部控制鉴证实施情况进行实证分析。

(三)比较分析

由此可见,美中内部控制审计鉴证政策的发展具有较强的相似性,都经历了内部控制评价、审核和审计等不同阶段,但是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又存在较多的差异,美国仅要求大型公司和中型公司实施内部控制审计,而对小型公司则没有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也没有要求实施内部控制鉴证或评价。然而,中国对主板和中小板上市公司的要求是实施内部控制审计,而对创业板的要求则是内部控制鉴证。那么,内部控制审计与内部控制鉴证的差异是什么?内部控制审计与内部控制鉴证执行情况又是如何呢?这些问题还有待进一步探讨。同时,通过国内外文献回顾可以发现,虽然大量研究关注内部控制审计及其鉴证,但是均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等看待,二者之间的差异还有待进一步考察,且有关内部控制鉴证与内部控制审计实施现状的研究较少。因此,本文将在比较内部控制鉴证与内部控制审计政策要求差异的基础上,对内部控制审计与内部控制鉴证的实施现状进行实证分析。

二、内部控制鉴证与内部控制审计政策要求之比较分析

(一)内部控制鉴证与内部控制

审计概念范畴的比较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中的规定,鉴证业务是指注册会计师对鉴证对象信息提出结论,以增强除责任方之外的预期使用者对鉴证对象信息信任程度的业务。鉴证业务包括审计业务、审阅业务和其他鉴证业务。具体到内部控制审计与内部控制鉴证业务,根据中国《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的规定,内部控制审计是指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对截至特定日期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因此,内部控制审计属于审计业务的范畴。然而,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下文简称《其他鉴证业务准则》),注册会计师执行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属于其它鉴证业务,因此,内部控制鉴证属于其他鉴证业务范畴。具体关系可以通过图1予以说明。

(二)内部控制鉴证与内部控制

审计所适用行为规范的比较从所适用的行为规范来看,内部控制鉴证和内部控制审计应该遵循的行为规范既有相同之处,也存在差异。从图1可以看出,内部控制鉴证和内部控制审计都属于鉴证业务,因此二者都应当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同时,注册会计师在执行鉴证业务时,还应当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因此,内部控制审计和内部控制鉴证应当共同遵循的准则是《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会计师事务所对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其他鉴证和相关服务业务实施的质量控制》(下文简称《质量控制准则》)。但是,与内部控制鉴证业务不同的是,内部控制审计业务还必须遵循《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下文简称《审计指引》)的规定,而内部控制鉴证业务则遵循《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的规定,并参照《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同时根据《基本规范》和《配套指引》的要求,可以选择性遵循《审计指引》的要求执行。内部控制审计与内部控制鉴证所适用的行为规范如表5所示。

(三)内部控制鉴证与内部控制

审计主体及对象的比较首先,从内部控制鉴证与内部控制审计主体上看,二者主体相同。与《配套指引》鼓励上市公司实施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整合审计的要求相一致,三个板块《运作指引》中也均要求上市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在进行年度审计的同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实施审计或者鉴证,并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可以看出,无论是内部控制审计还是内部控制鉴证,均鼓励上市公司聘请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同的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内部控制鉴证与审计。然而,从内部控制鉴证与内部控制审计对象上看,二者存在差异。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的规定,鉴证业务分为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和直接报告业务。在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中,责任方对鉴证对象进行评价或计量,鉴证对象信息以责任方认定的形式为预期使用者获取。在直接报告业务中,注册会计师直接对鉴证对象进行评价或计量,或者从责任方获取对鉴证对象评价或计量的认定,而该认定无法为预期使用者获取,预期使用者只能通过阅读鉴证报告获取鉴证对象信息。具体到内部控制鉴证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中,从理论上来说,内部控制鉴证和内部控制审计可以是基于责任方认定的鉴证或审计业务,也可以是直接报告业务。在实务中,内部控制鉴证业务按照《其他鉴证业务准则》执行的同时,参照《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根据《指导意见》的规定,在内部控制鉴证业务中,注册会计师应当就企业管理当局对特定日期与会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因此,从政策要求及注册会计师实务来看,内部控制鉴证是对管理层有关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发表意见,而内部控制审计是直接对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发表意见。但是从最终目的上看,都是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同时,与《配套指引》一致,《主板指引》和《中小板指引》均要求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但是《创业板指引》只要求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并没有提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关注。内部控制鉴证与内部控制审计主体及对象的比较如表6所示。

(四)内部控制鉴证与内部控制审计保证程度和风险的比较

鉴证业务的保证程度分为合理保证和有限保证。合理保证鉴证业务的目标是注册会计师将鉴证业务风险降至该业务环境下可接受的低水平,以此作为以积极方式提出结论的基础。有限保证鉴证业务的目标是注册会计师将鉴证业务风险降至该业务环境下可接受的水平,以此作为以消极方式提出结论的基础。根据《审计指引》的规定,内部控制审计业务属于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要求注册会计师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对内部控制提供高水平保证,在审计报告中对内部控制采用积极方式提出结论。根据《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的规定,内部控制鉴证业务的保证程度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可能是有限保证也可能是合理保证。在有限保证的内部控制鉴证业务中,要求注册会计师将鉴证风险降至该业务环境下可接受的水平,对鉴证后的内部控制提供低于高水平的保证,在鉴证报告中对内部控制采用消极方式提出结论。而进一步根据《指导意见》第四条的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关注内部控制的固有限制,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将审核风险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从这里看,内部控制鉴证要求提供有限保证,业务风险较低。内部控制审计与内部控制鉴证保证程度及风险的比较如表7所示。

(五)内部控制鉴证与内部控制

审计实施频率和报告的比较首先,从内部控制鉴证与内部控制审计目前政策规定的实施频率上看,《主板指引》对上市公司的要求与配套指引一致,上市公司每年都要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实施审计;《中小板指引》的规定是上市公司至少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一次审计;《创业板指引》的规定是上市公司至少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一次鉴证。其次,从内部控制鉴证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内容上看,其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报告标题不同。根据《审计指引》的要求,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标题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指导意见》的要求,审核报告的标题应当统一规范为“内部控制审核报告”,而再根据《创业板指引》的要求,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标题是“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其次,报告意见存在差异。从意见类型上看,《审计指引》指出内部控制审计意见包括无保留意见、带强调事项段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指导意见》则指出内部控制鉴证意见包括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同时,报告段落不同。在内部控制审计业务中,如果审计师在审计过程中注意到被审计单位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还需要对其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进行说明;而内部控制鉴证业务则无此要求。内部控制鉴证与内部控制审计实施频率与报告的比较如表8所示。

(六)其他方面的比较

由于内部控制鉴证与内部控制审计概念范畴、适用行为规范等方面的差异,尤其是因为内部控制鉴证保证程度与风险低于内部控制审计风险,内部控制鉴证与内部控制审计还存在其他方面的差异:(1)证据收集程序要求不同。由于鉴证业务对业务风险降低的要求比审计业务低,因此,与审计业务相比,鉴证业务在证据收集程序的性质、时间、范围等方面是有意识地加以限制的。(2)证据数量要求不同。审计业务所需证据的数量较多,鉴证业务所需证据的数量较少。(3)审计师的责任不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中,审计师所需承担的责任也更高。(4)业务收费不同。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2010)的规定,会计师事务所主要是根据业务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服务收费高低,因此审计业务收费比鉴证业务收费更高。

三、内部控制鉴证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实施现状

(一)主板上市公司强制内部控制审计具体分析

1.2012年和2013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披露状况2012年主板上市公司中911家披露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披露比例为64.38%;2013年主板上市公司中1090家披露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披露比例为75.91%。2013年主板公司内部控制审计的比例明显高于2012年。如表9所示。可以看出,大部分公司能够满足一年出具一次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要求,且2013年相比2012年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但是仍然有一定比例的公司难以满足“每年都要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实施审计”的规定。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规范性分析2006年以后,有关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规范性的研究大量涌现,并且发现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规范性存在的问题包括审计依据不统一、审计报告名称不一致、业务类型有差别等方面(袁敏,2008);随着《基本规范》和《配套指引》的实施和完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报告也在不断规范(何芹,2012)。我们对2012年至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进行分析发现,这两年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规范性较好,但是仍然有个别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规范性存在问题,包括报告名称、审核依据及语言表述等,如表10所示。

(二)创业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

鉴证具体分析1.2012年至2013年内部控制鉴证概况根据《创业板指引》的要求,创业板上市公司应当至少两年实施一次内部控制鉴证,至2012年12月31日,上市的创业板公司共355家,82家公司2012年和2013年连续两年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占比23.10%;328家公司能满足两年披露1次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要求,占比92.39%;27家公司连续两年均未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占比7.61%。可以看出,创业板公司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大多数能够为了满足两年实施一次内部控制鉴证的监管需要,但是自愿每年实施内部控制鉴证的公司并不多,而且即使在监管层要求内部控制鉴证的背景下,仍有少数公司不能按照要求披露甚至不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012年与2013年创业板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概况如表11所示。2.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信息规范性与主板公司相比较,创业板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信息规范性较差,还存在较多的问题,具体如下:(1)鉴证依据。与内部控制审计归属审计业务不同,内部控制鉴证业务属于其它鉴证业务,其鉴证依据是《其他鉴证业务准则》,在实务中同时参照《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但是从创业板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看,鉴证依据却存在非常大的差异,除了《其他鉴证业务准则》以外,还主要有:《企业内部控制鉴证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2)鉴证报告名称。根据《其他鉴证业务准则》及《创业板指引》的要求,创业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名称应统一为“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但是从2009年至2013年创业板公司披露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看,大多数公司都符合规范的要求,但也存在其他的一些报告名称,具体有: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核报告、内部控制专项报告、内部控制专项鉴证报告、内部控制制度报告。(3)鉴证业务类型。根据《其他鉴证业务准则》和《指导意见》的规定,内部控制鉴证业务是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但从实际情况看,创业板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引言段中既有将内部控制鉴证业务作为直接报告业务,又有将其作为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但是鉴证报告意见段又主要是针对内部控制发表鉴证意见,即将内部控制鉴证业务作为直接报告业务对待,但是具体范围却存在不同的界定,既有针对所有内部控制发表意见,又有仅针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意见。(4)鉴证保证程度。根据《指导意见》的规定,内部控制鉴证业务合理保证的要求并未明确,但是从实际情况看,创业板内部控制鉴证则主要提供的是合理保证。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信息披露规范性归纳如表12所示。

(三)进一步分析

通过对主板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和创业板公司内部控制鉴证实施现状的比较,我们可以发现,从内部控制审计与内部控制鉴证的实施意愿上看,大部分主板公司能够满足一年出具一次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要求,但是仍然有一定比例的公司难以满足每年审计一次内部控制的规定;虽然大部分创业板公司能够满足两年出具一次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要求,但是总体来说内部控制鉴证的意愿相对较低。同时,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规范性来看,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较为规范,个别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规范性存在问题;而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存在的问题则明显较多,具体体现在鉴证依据、鉴证报告名称、鉴证业务类型及鉴证保证程度等方面。

四、研究结论与对策建议

内部控制审计论文第3篇

一、实际工作中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由于企业自身的局限性以及面临的制度、政策和法律环境等问题,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在执行中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内部审计工作停留在审计的最初层次

企业内部审计在我国审计工作中处于主导地位,其工作水平和发挥的作用,反映了我国内部审计的总体水平和发展趋势。近年来,企业在推进内部审计转型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层次决定了处罚力度,内部审计机构设置的层次越高,权威性越大,内审的作用就发挥得越充分,否则内审的作用和权威性就很难发挥。实践表明,内部审计机构的地位和作用的发挥是相辅相成的。一方面,作用的扩大为内部审计赢得较高的地位创造了机会;另一方面,地位的提高,独立性增强,又为内部审计人员卓有成效地履行其职能、发挥内部审计的职能作用提供了条件,体现内部审计的权威性。独立性和权威性不够,制约着内部审计监督有效性的进一步提高。但目前我国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停留在审计的最初层次,关于经营审计和管理审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严重制约了我国企业内部审计的长期发展。

(二)内部审计行为的导向上对风险关注程度不足

内部审计除了关注传统的内部控制之外,对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和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也应日益关注。正是存在这样的需求,一种以内部审计的主体组织的内部控制为基础、同时考虑公司治理在内的、以组织整体风险作为审计重点的审计——风险导向内部审计应势而生。风险导向内部审计是内部审计在高风险社会产生的、为了应对职业危机而推出的一种全新的审计理念。但目前来看,与国际内部审计的实践相比,我国企业的内部审计相对来说还很年轻,风险管理也相当薄弱,风险导向审计还在处于导向和宣传的阶段,对组织的内部控制的了解都做的不够多,完全将审计工作机械地停留在账目的具体审查上,对风险的关注程度不足。

(三)服务内容的单一,防护性有余,建设性不足

国际上内部审计注重增加组织价值和改善运营,正从管理审计向提高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方面发展,而我国内部审计更注重财务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处于从财务审计向管理审计方向发展之中。相比之下总体上有所滞后。内部审计工作重点内容除了传统意义上提供的财务审计、遵循性审计等保证服务外,为企业提供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评估,及在企业流程再造中的协调等服务内容也逐渐提上日程。但是,我国企业的内部审计一直局限在关于财务信息的查错防弊上,而涉及组织的经营管理上,不注重并且难以为企业的经营管理层提供建设性的意见。

(四)内部审计信息系统不完善

当前,随着计算机与互联网的迅速普及,人类对计算机的依赖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全社会各行各业信息化进程不断加快,我国许多企业在实现各部门信息化的同时,也已着手整合与集成其信息化应用系统。内部信息系统审计是一个通过收集和评价审计证据,对信息系统是否能够保护资产的安全、维护数据的完整、使被审计单位的目标得以有效地实现、使组织的资源得到高效地使用等方面作出判断的过程。但企业的内部审计信息系统不完善,难以发挥其在企业经济效益审计中的作用。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会计和管理信息化使得各种处理流程、数据实体封装在系统内部。这一状况缺乏传统工作环境下审计工作对审计对象的直接感知性,使得审计工作的观察和检查难度大为提高。另一方面是管理和会计信息化系统本身带来新的审计难题,如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准确性、有效性检查和评价。

二、提高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能力的途径

(一)正确认识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关系是采取一切措施的前提

由于内部控制是为了推进经济实体的有效运营,而内部审计则在于协助管理层调查、评估内部控制制度,适时提供改进建议,以求内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续实施。在通常情况下,内部控制系统由经济实体经营管理部门指定并在实施执行中评价和改进,通过内部审计部门评价内部控制系统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内部审计既是内部控制系统中的一个重要分支系统,又是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的重要手段,在内部控制框架构建中如何正确认识内部审计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以及如何针对不同的审计任务制定灵活适用的审计方案,以确保审计质量、提高审计工作的实效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增加内部审计部门职能促进内部控制有效执行

现在的内部审计部门已经不再是一个简单的业务职能部门,而是企业的一个管理机构,也因此现在的内部审计部门所起的作用也越来越多、越来越重要。内部审计部门有着监督与服务的双重职能,两者孰轻孰重一向都没有一个明确的定论。作为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能,在工作中监督与服务两者偏向于任何一方都会给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带来巨大的影响。在内部审计的工作过程中应当将内部审计的监督与服务的职能充分地结合起来,以服务的态度来进行监督的工作。

(三)建立内部审计信息系统

互联网对于会计信息系统而言是一个全新的视角,而对于与其相对应的企业内部控制也是一个全新的挑战。只有实务界与理论界协同一致,提出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才能使会计信息系统充分发挥其内在的所有功能。内部审计在手工会计系统中对于保证会计工作人员正确、有效地完成会计核算工作,并最终产生有用的会计信息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样,在网络审计信息系统中,它对于系统的正常、可靠运行也具有同等重要的作用。因此,企业要专门设置由内审人员、风险分析评估人员、系统维护人员组成的内审小组,运用软件技术实时监控系统运行情况,随时分析系统运行日志文件和各种安全检测记录,及时发现系统的安全漏洞,并采取相应的对策。

内部控制审计论文第4篇

1.内部控制审计风险模型的需求。相对于财务报表审计而言,内部控制审计具有相当大的不同之处。在进行内部控制审计的时候主要是针对评价过程进行审计,而财务报表审计的主要是针对评价结果进行审计。要是只是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审计师就无必要针对交易类别以及账户进行实质性的测试;而如果要是进行内部控制审计,通常将财务报表认定的测试作为实质性的测试内容,而并不是针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测试。控制测试在内部控制审计当中是审计师选择的主要程序,能够对审计师将控制和实质性测试的程度起到确定作用的就是财务报表审计风险模型,其中自然包括在将实质性测试确定下来时所必须的保证水平,在内部控制测试当中不能够直接运用这一审计风险模型。

2.内部控制审计风险模型的目标。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意见的形成是审计师检查内部控制的主要目标,一旦企业的内部控制中具有一个或者多个严重的缺点,那么其就属于无效。所以要想将一个表达意见的基础形成,审计师就必须要针对检查进行计划和执行,从而能够收集到科学合理的证据,并且要认真的分析是否有严重的弱点存在于管理层认定表述的特定日期当中,就算没有严重错误存在于报表当中,内部控制的严重弱点仍然可能存在。所以,在内部控制审计当中审计师的主要目标就是要将没有及时发现的内部控制设计获得,最终能够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3.内部控制审计风险模型的风险。在审计内部控制的过程当中,将是否有严重弱点存在于企业的内部控制系统当中确定下来是审计师的主要目标,审计师如果认为仍然存在没有下降到最低点的未被发现严重弱点的风险,那么审计师就不能将无保留意见在内部控制当中发表,所以在内部控制风险当中最为主要的风险就是有严重的弱点存在于企业内部控制当中然而设计师却没有发现的风险。

4.内部控制审计风险模型的内涵。

(1)固有风险:财务报表在假设没有控制的情况下出现的重大错报的风险就是所谓的固有风险,固有风险不仅包括与整个报表相适应的总体风险因素,同时也包括与单个账户余额特定认定相适应的固有风险。如果具有较低的固有风险,就算是存在无效的控制,那么也会具有较低的严重缺弱点的风险。这主要是因为在对某个是否构成严重弱点的缺陷进行判断的时候,需要针对不能够通过内部控制阻止或者发现的重大错报的程度和可能性进行整体判断。

(2)控制运作有效性风险:审计师需要以对控制设计与执行风险、固有风险以及总的内部控制审计风险的判断为根据,最终将控制运作有效性风险的高低确定下来,并且将控制测试的程度确定下来。

(3)控制设计和执行风险:审计师在对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进行分析的时候需要以固有风险的情况为根据针对控制设计和执行的充分性进行判断,这种情况指的是审计师在对控制的充分性进行判断的时候,必须要对可能有哪些差错会在没有内控的情况下出现进行考虑。如果具有较高的固有风险,企业要想针对差错进行及时的改正就必须要加强自己的内控措施,如果固有风险不断的降低。那么就会具有越来越弱的对控制的需求。

二、如何在整合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当中针对这一模型进行运用

在相关的规定当中,审计师在针对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的时候可以单独来进行,同时也可以整合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一起进行。想对这一规定具有清晰的理解,就必须要清楚以下两点内容:首先,财务报表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作为两种审计业务具有不同的目标;其次是可以有效地整合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一起进行。审计师在进行单独的内部控制审计当中能够对内部控制审计风险模型进行直接的运用。而如果审计师要想整合财务报表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而同时进行,那么在整合审计的具体过程当中审计师应该要对两个风险模型进行相互使用。首先,审计师的决策框架必须要是内部控制审计风险模型,其能够对控制测试的程度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其次,在针对实质性测试的程度进行判断的时候,审计师的决策框架应该是是财务报表审计风险模型。在将内部控制审计测试执行完之后,如果审计师将具有较低的未发现严重弱点的风险的结论得出来,这时候就会具有较低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导致这种情况发生的主要原因是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对固有风险产生很好的克服作用,其能够对重大的错报起到有效的预防以及更正的作用。如果审计师在整合审计的过程中没有发现具有较低的严重弱点的风险,这时候通常会对较低的重大错报风险进行假设,然后开展实质性测试。审计师如果以自身对内控设计以及执行的理解为根据开展整合审计,同时认为并非具有较低的重大错报风险,会有严重的弱点存在于预期当中,那么审计师判断的概念框架就是内部控制审计风险模型,这样就能够对足够的证据进行搜集,从而将内部控制的有效性鉴证意见发表出来。如果审计师在整合审计的过程中认为设计和执行内部控制具有较大的有效性,那么审计师就应该针对内部控制运作的有效性进行充分的测试。在将该测试完成之后,审计师如果认为控制运作仍然有效,那么通常也就会认为具有较低的未发现严重弱点的风险,所以设计师就完全可以将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发表出来,同时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实质性程序进行进一步的计划。在改进内部控制审计准则的时候应该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要将只是在财务报表审计当中适用的财务报表审计的风险模型说明;其次在对准则进行制定的时候需要将讨论的风险种类具体说明;最后需要将对内部控制审计风险模型以及财务报表审计风险模型进行使用的说明提供出来。

三、结语

内部控制审计论文第5篇

1审计理念——以内部控制为审计实施基础

高校内部审计部门的直接目标就是审查和完善高校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将内部控制作为内部审计的实施基础,贯穿于内部审计工作的始末。在内部审计计划阶段,着眼于内部控制的高风险环节,明确审计重点;在审计实施阶段,以内部控制系统测评为基础进行抽样审计;在审计报告及后续审计阶段,反馈于内部控制体系,完善高校管理水平为宗旨。基于内部控制的内部审计工作既提高了审计效率,又高效地利用了高校有限的审计资源。

2内部控制审计——内部控制体系的自我评价

高校内部控制审计是内部控制体系的自我评价,它是高校改善业务管理、提高办学效益的有效途径。加强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可以全面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设置及运行情况,可以和财务审计项目中的相应内控测试等工作整合在一起,既简化内部审计流程,又节约审计成本,符合构建节约型社会的整体趋势。

3审计质量——内部控制的控制

审计质量是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的生命线,是内部控制的控制。审计质量的高低关系到整个审计工作的有效性,建立健全一整套审计质量指标体系是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更是内部控制完善的需要。根据内部审计环节建立相应的审计质量体系,使其作为审计工作的执行参照,规范了内部审计工作的流程和工作标准,保障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执行,进而完善内部控制的整体性。

4审计管理建议书——内部控制的晴雨表

审计管理建议书是审计报告的应用,是内部控制的晴雨表。如果将内部审计工作比喻成一次内测,那么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在完成审计工作之后出具审计报告并非仅仅是内测试卷的答案,其出具的审计管理建议书更应该像一套解题的思路,反映出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的好与坏,为被审计单位提供解决问题的途径,积极参与其后的修正,以管理建议为主线,协助被审计单位完善管理。当然,为了使审计效果最大化,需要将审计管理意见书提交上级管理部门或者校领导审阅,切实保障有效实施。

二基于内部控制视角的高校内部审计工作各阶段优化策略

1准备阶段准备阶段

包括审计项目立项、审计项目审批、成立审计组、审前调查、制定项目审计计划和审计方案、发送审计通知书和承诺书、交接审计资料等工作。准备阶段着眼于内部控制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传统的高校内部审计工作往往是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高校管理层为内部审计部门立项并授权,就审计工作而言没有发挥到主观参与作用。随着教育事业和内部审计工作的发展需要,高校内部审计工作逐渐在根据学校的教育发展需求以及组织目标主动提出审计事项,积极参与学校的发展战略制定和决策,为高校的发展起到参谋作用。内部审计部门依据高校内部控制体系中的风险评估体系定期评估各院系、各部门相关经济业务的风险,建立风险等级评分制度,依据风险的严重程度和影响程度,提出重点审计事项,经过相关上级部门的授权后进行重点审计,关注高风险部门,节约审计成本,提高审计效率。审前调查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环境的调查以及被审计项目涉及到的法规政策和内外部环境调查;二是对被审计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虽然内部审计部门和被审计单位分属于同一所高校的不同部门,相互之间比较了解,但是不可忽略此项程序,着眼于被审单位的内部控制是达成审前充分调查目标的捷径。

2实施阶段实施阶段

包括深入调查、内部控制测评、实质性测试、审计取证、编制审计实施工作底稿等环节。实施阶段应以内部控制为基础。深入调查是审计准备工作的延伸,内部审计人员可以进一步地了解被审计单位工作流程的实际执行情况,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运行情况及其所起到的作用,藉此进一步鉴别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甄别各种风险,为下一步审计工作奠定基础。内部控制制度的测评这项工作是高校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实质性测试之前必须要进行。通过内部控制制度测评可以诊断高校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程度,发现是否存在缺陷,以及给高校带来的风险高低。该项工作还可以减少审计人员的工作量,提高审计效率,为下一步科学、合理地确定实质性测试的性质、范围和时间打下基础。通过实质性测试内审人员可以获取证明力更强的审计证据,为了节约实质性测试的时间和成本,可以有效利用上一环节的测评成果,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3报告阶段报告阶段

包括审计发现和建议、内部审计部门出具报告和管理建议书。这里的审计发现并非是只出现在审计工作完成之时,而是一个周而复始、贯穿始末的过程,是高校内部审计人员在获取充足的审计证据之后进行的判断结论。审计报告阶段最主要的工作内容是出具审计报告和管理建议书。这两项书面文件最终的目的是服务于高校的管理需求,如前文所述,内部审计报告和管理意见书不仅仅起到答案的作用,更重要的是解题思路,应针对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或管理活动和内部控制的缺陷提出可行的建设性建议,当然被审计部门既可以接受和采纳,也可以提出不同的意见。总之,内部审计部门以完善内部控制为目的,可以将管理意见书交由高校领导审阅、批示,这样被审计部门会更加认真地考虑和执行完善内部控制的建议。

4后续审计阶段

后续审计阶段包括后续审计和审计成果应用,对被审计单位出现的问题进行纠正和落实、内部控制的完善以及高校风险进一步的识别都有着特别重大的意义。高校内部审计人员应加强自身独立性,切实开展后续审计工作,审查被审计部门内部控制的改正和完善情况,在审计工作结束后,及时分析、总结开展整个审计项目工作中的正反经验,对自身工作做出评价。审计成果应用的对象包括上级主管部门或高校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被审计部门以及其他部门。只有不断拓展审计成果的应用渠道才能充分发挥审计成果的应用效果。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应积极争取管理层和各被审计部门的支持,建立完善的纠错机制以及审计公告与通报制度,立项必审、审计必查、结果必告、责任必究,形成制度和政策,以达到进一步防弊、兴利和增值的效果。

三总结

内部控制审计论文第6篇

关键词:内部审计;审计质量;质量控制

一、目前大部分企业在内部审计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现状

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是指内部审计机构为确保其审计质量符合相关准则的要求而制定和执行的政策和程序。审计工作的内容较为复杂烦琐,且企业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一)审计方法有待创新

新时期,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发生了一定的变化,相应的经济管理制度和财务工作上的项目分类也都有了新的规划。同时,基于科技信息技术的发展进步,各个企业都在积极建设信息化工作平台。这就对内部审计工作有了新的要求,尤其是对企业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数量统计和质量检查问题上,传统的审计工作不仅会耗费大量的人力资源,工作效率慢,而且容易出现数据记录错误的问题,而影响审计工作的质量。此外,许多审计人员所使用的方法还存在不科学的问题。比如,目前仍然有审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根据自身长期的工作经验来做出分析和判断,在专业技术的使用方面只对统计抽样的方法有一定的应用,其他审计技术都没有发挥作用。而且,内审人员的审计理念和意识仍停留在账项及制度基础审计方面,片面地认为内部审计就是查问题、找毛病。过于注重企业资产核对的工作,而忽视了内部审计在监督、服务、管理等方面的职能。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还容易出现工作马虎的情况,无法全面地展示出企业的经济运行情况。这些问题都是由于审计工作人员自身审计能力不够完善引起的,也与企业没有重视起对员工定期进行培训教育工作有一定的关系。这是目前企业在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时,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二)管理制度有待完善

内部审计工作人员虽然是在企业内部完成各项工作,但是其相应的技术操作及运行方法都是经过国家统一规定的。而实际上,许多企业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所使用的工作方式和发展目标都不相同,就使得各个企业内部的管理机制也各不相同。这就要求内部审计工作在运行机制方面应当具有一定的适应性,并且,工作人员应当制定科学的审计工作方案,规范工作流程才能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而基于目前个别企业的管理机制无法有效落实到位的问题,审计工作经常出现同一项目重复审计或者审计疏漏的情况,导致审计工作质量下降,这也与信息沟通交流渠道不畅通有一定的关系。因此,目前我国大部分企业在内部审计问题上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尤其是针对审计部门的独立性问题上还存在许多不足,制约着内部审计工作效力的充分发挥。

(三)审计质量评价问题

不论在哪个工作岗位上,在具体进行工作时,都需要按照一定的标准来进行工作。而这体现在内部审计工作上就是对质量控制的标准设定问题。国际上有很多的内部审计准则,说法不一。企业的内部审计作为企业发展中不可缺少因素,更应该结合自身情况制定一套科学的合理的评价审计质量的标准。主要应当将评价目标放在员工的工作行为上,而在目前的审计工作中,有部分企业就缺乏质量控制评价体系,主要是以业务量的多少或者查处问题的多少来衡量其审计能力。内部审计业务标准的缺乏,使得审计人员执业目标不清晰,执业能力低下,没有积极的执业意愿,只关注于如何提升审计工作量,而忽视了质量方面的问题。

二、有效控制和优化内部审计质量的可行方法

基于内部审计质量方面在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相关企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对控制和优化审计质量的有效方式进行分析和研究。

(一)提高审计团队的工作能力和素质

要想充分提升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就必须要对相关的工作人员开展培训教育工作。工作的内容应当以思想教育和知识技能教育为主,结合新时期社会经济制度发展变化情况以及企业生产经营工作的具体需求,安排专家授课。企业必须要意识到设置审计工作部门的重要作用,认可审计工作人员在企业当中的地位,并帮助审计人员明确意识到自身的工作职责。为了能够提高审计团队整体的工作能力和素质,企业还应当设置人才引进机制,面向社会开展招聘会议,招收一些高技术、高素质的专业审计工作人员,为内部审计工作团队注入新鲜血液,从而确保各项审计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应用信息技术建立全面的审计结构体系

在信息时展进步的环境背景下,相关企业应当重视起信息技术能够为审计工作带来的便利性,增加资金投入,引进相应的工作设备,然后创建内部的网络工作平台。审计工作人员需要明确一点,就是审计质量控制的实质和核心便是审计证据是否充分和适当,不同的审计证据可以实现不同的审计目标。这就要求审计人员必须要结合内部审计工作的具体流程,设置完善的网络结构运行体系,保证审计工作的全面性。比如,审计工作主要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管理以及事后审核,审计人员需要根据不同阶段的不同侧重点来明确工作的重点方向,细化网络结构体系的分类情况。利用信息技术收集并整理相关的经济收支信息,在这里尤其要注重网络信息安全的问题,建立安全防护体系,并设置平台的身份验证系统,其他工作人员可以查看审计信息,监督审计工作的公平性和合理性,但是不能对审计数据随意进行修改。

(三)内部监督管理机制的健全和完善

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是保障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的决定性因素,基于传统的监管机制没有结合企业自身发展特点进行设置,因而无法有效落到实处,也就无法发挥监管工作的真正价值。针对这个问题,相关企业必须要结合企业内部的监督管理机制、审计工作的范围以及国家相关的管理规定进行综合分析,从而制定出科学合理内部管理制度。企业需要设置一个监管工作部门,保证其各项工作的独立性,避免出现权责问题划分不清而导致影响工作效率和质量的情况。但是,独立不代表不与其他部门建立联系,企业内部每个部门的工作数据变化都会对审计工作的最终数据产生影响。这就要求监管部门与内部各个部门之间建立起紧密的联系,在这方面也可以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来保证工作数据的及时传递,确保数据的真实性。

(四)建立审计质量的综合考评制度

考核和评价内部审计工作的效果是完善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的重要内容,通过内部审计工作效果的评价和考核,可以从总体上了解内部审计工作,才能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提高审计工作的整体实力。这就要求企业建立一个科学的审计质量综合考评制度,对内部审计人员的每日工作情况进行详细的记录。并定期针对记录的内容进行工作总结,在总结会议上,对严格按照管理规定进行审计工作的员工给予表扬,并对出现审计马虎情况的人员进行批评。同时,企业要设置一些奖惩结合的考评机制。根据每位员工的实际绩效情况合理进行职位和薪酬的调整,以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热情。在这个环节,企业还要根据基础审计结构体系当中对审计内容的分类来为每位审计人员安排具体的工作任务,这是保证员工工作效率的关键所在。

三、结语

企业必须要意识到内部审计工作对自身发展以及社会经济稳步发展的重要作用,积极结合国家的相关管理规定,以及新时期审计工作的具体内容和形式变化,对相关工作人员展开培训教育工作。在这个环节要注重对员工个人工作素质的提升,然后可以应用信息技术的优势来建设工作平台,根据审计工作流程来完善审结构体系。并将审计工作的相关基本要求与企业内部的运行管理机制结合起来,为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基础保障。最后,建立审计工作质量的考评机制,提高员工的工作热情,进而达到控制和优化内部审计质量的最终目的。

参考文献

[1]陈润阁.企业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策略研究[J].中国集体经济,2017(10).

内部控制审计论文第7篇

论文摘要:首先探讨了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监督的关系,指出内部审计是内控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然后提出了健全内部审计的制度、建立有效的激励制度和加强内控信息披露来实现企业的内部控制的策略。

内部控制是随着企业对内加强管理和对外满足社会需要而逐渐产生并发展起来的自我检查、自我调整和自我制约的系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内部控制可以合理保证单位有效进行经营管理,提供可靠的财务报告和其他信息,保护企业财产的安全完整,保证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实现企业整体目标。目前我国内部控制的主要问题是由于内部控制环境不完善而导致的企业监督执行不力,内部审计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内部控制对外信息披露不足。

一、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监督的关系

内部审计是内部控制的组成部分及前提,是企业内部影响控制制度正常运作的环境因素,也是内部控制的宏观因素[1]。会计系统和控制程序则是内部控制系统中的微观因素,他们同时受制于宏观因素的影响。一个企业即使有好的会计制度,科学的控制程序,但若没有先进的企业管理文化理念作引导、缺乏健全的管理体制和组织结构铺垫、或者没有运用或实施科学的人力资源政策都会造成内部控制的执行系统失效,也就是说在内部控制这个体系中如果宏观环境失效,那么将直接影响微观因素的发挥,进而影响企业的整体效率。单位内部控制监督作为内部控制的执行元素,主要是通过各单位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保证发挥有效作用来实现,单位控制监督应当突出内部控制和内部约束机制的健全,强化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会计人员在对单位负责人负责的同时,受职业道德和财经法规约束。财政部门通过指导各单位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培养单位负责人和会计人员综合素质和必要的检查验收来督促各单位加强内部控制监督,规范会计行为。而这些措施实际上是通过优化内部控制环境中的组织结构设置这一环节来实现的。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不断发展,各国企业对会计系统及控制程序的设计也日趋完善,会计程序中的漏洞越来越少。但我们也发现如安然、世通、银广厦这样的因内部控制监督失效而造成的经济案件仍层出不穷。究其深层原因,是企业领导者及其管理者的决策性失误,而这种决策性失误则是在一种错误的企业价值观,偏激的企业管理理念及高层管理者本身素质等原因造成的。由此可见,内部审计的各要素都影响着内部控制监督目标及方法的实现。

二、健全内部审计的制度安排

目前企业中关于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情况不一,有些上市公司同时设立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大部分只设立审计部。只设立审计部的企业审计部的定位有以下几种情况:第一,由监事会领导;第二,由董事会领导;第二,接受总会计师或主管财务副总经理领导。

这样,有关内部审计的制度问题目前需解决以下两点: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与内部审计机构的定位。关于前者,单是设置审计部还是同时设立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如果只设置审计部并将其置于总经理的领导之下,董事会对总经理的领导就缺乏监控措施,产生的问题是加剧内部人控制。至于内部审计机构的定位问题,对于上市公司,由于其规模一般较大,业务也较复杂,所以应同时设置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从机构隶属上来看,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部分别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和总经理负责,同时二者存在着业务指导关系。

之所以选择这种制度安排,原因在于:内部审计的一个重要目标是实现所有者对受托经营的经理层的监督。因此,审计委员会只有直接对代表所有者利益又由参与企业主要经营决策的董事会负责,才能保证这种监督的效果。同时,内部审计又要满足经理层的各种需要,若内部审计的一切活动都需直接由审计委员会决定,既无必要也影响效率,这就需要在董事会和经理层间就内部审计范围进行权限的划分。其中,以经理层为监督对象的内部审计活动,如对经理层执行董事会决议的监督、对经营业绩的鉴证和评价、经理离任审计等,均应由审计专门委员会组织开展;而以分权单位为监督对象的内部审计活动,如对公司其他职能部门、下属分支机构的监督、考评,以管理咨询为目的的专题审计活动,都可由经理层组织实施,但审计结果应报审计委员会备案,且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审计情况进行检查。另外,对于监事会而言,它代表的是全体股东,其机构隶属自然是股东大会,因而其定位应是内部监督评价体系的最高领导者,在必要时可检查审计专门委员会组织的内部审计事宜,并对内部监督评价中发生的争议作最终裁决。

三、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无论是内部控制还是公司治理都非常重视激励与约束机制,二者在实施的方式手段上可以相互借鉴。具体来说:约束方面,一是合理的授权控制,内部控制实质上是对企业经营过程中员工行为的控制,要把岗位的责权利严格确定下来,使员工的工作在制度的约束中进行。二是要建立适时的监控系统,让不称职的员工离开其岗位。二是严格的责任追究和惩罚制度,这是企业内控制度贯彻执行的根本保证。激励方面,应借鉴公司治理中的激励机制,引入相应的激励措施进入业务执行层,提高基层人员参与内部控制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具体来说:一是科学的目标管理。要组织员工参加有关工作目标的制定,并将企业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员工,这样有利十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并使其主动维护企业的各项制度。二是制定科学的业绩评价体系。业绩考评机制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人力资源部门对普通员工的业绩和履职情况进行考评,并据考评结果决定下一年度的薪酬、岗位安排等事宜。业绩考评机制应具备以下特点。第一,激励性。以报酬作为激励是公司治理中不可缺少的管理手段,设计考核制度时,必须保证业绩考核制度对员工的激励性。第二,客观性。在评价业绩时,可借助十定量评分方法或中介机构,以客观的立场和判断加以评估,使业绩评价工作尽量不受主观、片面等人为因素影响。第二,责任性。在业绩考核前必须先明确考核项目的责任归属,明确员工的权责范围,排除外在因索影响,使业绩考核工作更公平合理。第四,绝对指标和相对指标相结合。因为有时候企业业绩的好坏受很多外部因素的影响,比如行业的影响,相对指标与绝对指标相结合的方法使得评价更加客观。第五,长期性。引入公司治理中用来激励经营者的股票期权,希一望员工通过一定形式的股票持有或是将收入与股票价值变化挂钩使自己的利益尽可能地与股东的利益相一致。

四、加强对内部控制的信息披露

《萨班斯一奥克斯利法案》规定公司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官或类似职务人士必须书面声明对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负责,并且要求随定期报告一同对外披露管理当局对有关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内部报告还必须经过负责公司定期报告审计的注册会计师的审核。美国安然、我国的中航油巨额亏损等案例充分暴露了公司关键人物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缺乏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问题[4]。内部抓控制信息披露能够有效减少高管人员串通舞弊的机会,有效遏制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的行为。鉴于我国上市公司及许多国有企业存在的诸多问题,我国政府应该加强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要求,制订有关规章制度,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进行强制性规定。具体措施如下:

1、确定信息披露的内容

因为内部控制设计范围非常广泛,如果要求上市公司对所有内容进行披露,从目前情况看不太现实。我国最新公布的审计准则将内部控制目标划分为财务报告可靠性、经营效率效果、经营合规合法性,如果将所有目标全部要求进行披露,管理当局及公司等会大大地增加成本,而且目前许多制度尚不完备,即使全部披露不一定会收到很好成效,处于内部控制效益成本原则考虑,可以参考美国的做法只实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即管理当局只要求公司就财务报告可靠性的内部控制出具评价报告。

2、确定信息披露的责任主体

要保证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准确性,保证内部控制责任落到实处,必须确定信息披露责任主体,即内部控制由谁负责。萨班斯法案的302条款被认为是对上市公司最有实际影响的条款,条款要求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必须承诺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公允性,并在对外提供经审核的内部控制财务报告上签字认可。我国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内部控制的责任主体,所有相关文件都仅仅强调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督\审查责任,没有直接明确内部控制的制定和执行由谁负责的问题。我国上市公司多数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董事会受到管理层和大股东控制控制现象较严重,在公司治理机制不健全情况下,内部控制环境薄弱,关键人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监管部门对于屡见不鲜的公司管理层舞弊作案感到束手无策。针对我国公司内部控制环境的特点,应该把内部控制的责任主体确定为掌有实权的关键人物和实际负责公司资产安全和财务可靠性的高级管理人员。

3、统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和审核的标准。

为提高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的可操作性和可比性,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评价应当遵循比较统一的标准。建议审计准则委员会研究有关指导意见,在我国公司治理环境下,对管理当局内部控制报告的验证提供指导。

五、结论

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都是当前比较热门的话题,将两者结合起来更是有其特殊的意义。本文从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的关系入手,从内部审计的角度得出完善内部控制的对策。内部控制框架与内部审计的关系是内部管理监控系统与制度环境的关系。完善的内部审计有利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也将促进内部审计的完善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参考文献:

[1]刘金文,“三要素”内部控制理论框架的最佳组合[J],审计研究,2004.2

[2]田良富、欧阳清东.中外公司监督机制比较研究与启示[J],湘潭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