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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实事求是论文(合集7篇)

时间:2023-03-20 16:20:41
大学生实事求是论文

大学生实事求是论文第1篇

[关键词]实事求是;思想路线;优秀品质

[作者简介]刘爱新,广西大学政治学院副教授,广西南宁530004

[中图分类号]C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11)04-0106-03

一、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确立及其重要意义

“事实求是”是在民主革命时期领导全党确立的一条思想路线,并且以此保证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1929年12月,同志在主持起草《古田会议决议》中明确提出了关于“主观主义”的问题,教育党员用马克思主义的方法去作政治形势的分析和阶级势力的估量,以代替主观主义的分析和估量,并注意社会经济的调查和研究。古田会议体现了实事求是、调查研究的重要原则。更具有标志性意义的是1930年5月为了反对当时红军中的教条主义而写的《反对本本主义》,提出“从斗争中创造新局面的思想路线”,强调要从实际出发,要到群众中去做实际调查。后来,通过《实践论》《矛盾论》系统批判了教条主义,为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确立作了深入的哲学论证。至1941年5月,在《改造我们的学习》报告中对实事求是的科学含义作了马克思主义的界定,并且将能否坚持实事求是提到有没有党性或党性纯不纯的高度。经过和党的七大,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在全党得到确立。正是在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正确指导下,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改造中取得了伟大胜利。

然而,从1957年下半年开始,党的领导工作在不同程度上背离了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由此造成了社会主义探索中的严重失误。“”结束后,在中国向何处去的重大历史关头,邓小平同志领导的第一个拨乱反正就是重新确立实事求是的思想权威,重新确立实事求是思想路线。1978年12月,邓小平同志在为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准备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别强调解放思想、事实求是的重要意义,这一讲话精神为指导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立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与此同时,邓小平同志还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我们永远不会忘记邓小平同志强调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坚定声音,他有力地指出:“一个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一切从本本出发,思想僵化,迷信盛行,那它就不能前进,它的生机就停止了,就要”。1980年邓小平在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第三次会议上对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内容作了概括。根据这一正确的思想路线,我们党制定了一系列新的方针政策,探索着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的正确道路,实现了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重大转折。

在新时期,面对国内外的新环境以及我党出现的新情况,对实事求是思想路线赋予了新的含义,他指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也是我们认识新事物,适应新形势,完成新任务的根本思想武器。”还对新形势下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提出了新要求,强调马克思主义最重要的理论品质是与时俱进,在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重要意义。以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进一步分析新世纪新阶段的新形势,强调坚持和贯彻实事求是思想路线要做到求真务实,注重实践效果。2004年1月,在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了在坚持求真务实问题上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强调必须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很显然,这一讲话进一步深化了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理论认知和现实意义,为新世纪的社会主义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了思想保证。

回顾党的发展历史和新中国的建设历程,从根本上说,我们取得的一切胜利,都是因为坚持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我们只有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才能够制定并贯彻执行正确的政治路线,我们党的发展和国家的建设才能取得伟大的成就。反之,一旦偏离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我们党和我们国家就会遭受挫折。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具备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实事求是既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也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的精髓,以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所提出的创造性理论,都贯穿着实事求是的思想。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了这个精髓,以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也积极坚持这个精髓。党的十六大以来,以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进一步贯彻了这个精髓,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扎扎实实推进和谐社会构建。

二、大学生实事求是优秀品质的培养

“实事求是”作为我党思想路线,并成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精髓,是大学生必须理解、掌握、进入头脑的重要理论知识。这一内容设置在全国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公共必修课“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以下简称为“概论”课)第二章,目的在于通过这一章节的学习,使当代大学生更充分了解我党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形成、发展及其基本内涵,进而认识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而正是把握和运用这个精髓,才有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创立和发展,才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创立和发展。然而,笔者认为,仅仅将实事求是作为我党的思想路线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的精髓传授予大学生是远远不够的,思想政治理论课还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塑造大学生优秀品质的重要平台。具体地说,在帮助大学生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同时,应该把塑造大学生优秀品质结合起来,这样才能更好地实现中共和教育部对广大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明确提出的把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成为大学生真心喜爱终身受益优秀课程的教学目标。

很显然,理论需要贴近大学生的实际才能体现其生动性和吸引力,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并非与大学生毫不相干、高高在上的枯燥理论。实际上,实事求是也是与大学生的学习、生活以及为人处世息息相关的优秀品质。我们首先从“实事求是”的词源观察,“实事求是”一词最早出现于东汉著名史学家班固撰写的《汉书・河间献王刘》,文中说刘德“修古好学,实事求是”,意为严谨的治学态度,一种求实的学风。同志于上世纪40年代对实事求是进行了马克思主义的界定,在《改造我们的学习》中明确指出:“‘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借用“实事

求是”这一民族化的语言对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方法论作出了简明的概括,但无疑也内在地包含了“实事求是”严谨学风的本意。由此可见,“实事求是”的本意就是与大学生最密切相连的重要品质,求知求学必须根据实证,求索真相,踏踏实实,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严谨的治学态度、扎实的学风、在实践基础上推进创新不正是大学生十分必要而又非常珍贵的优秀品质吗?从社会到校园,各种诚信缺失的行为屡见不鲜,放眼今天的大学校园,论文抄袭、考试作弊、学风浮躁的现象十分突出。因此,我们不仅需要在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教学中倡导严谨的学风,还需要进一步弘扬踏实做事、诚信做人的重要品质。这些都属于实事求是的优秀品质。正如邓小平所说,“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就是实事求是”。可见,实事求是与真诚、踏实、诚信的品质有着内在的统一性,这些优秀品质对大学牛的成长影响重大。

实事求是内在地包含着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这也给当代大学生优秀品质的塑造以重要的启迪。一切从实际出发,强调想问题、办事情、作决定必须从实际出发,而不能偏离实际。我们常常会发现许多大学生并不能正确认识自己,不能正确认识自己所处的学校和所学的专业情况,因而会出现好高骛远或妄自菲薄的心理,无法制定切合实际的奋斗目标,导致在学习的过程中显得力不从心或自惭形秽、自轻自贱,学习效果很不明显。教师必须利用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内容的课堂教学培养大学生从实际出发,正确定位自己,脚踏实地朝着目标奋斗的精神和品质。

“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要求我们重视理论与实际之间的统一,既要重视理论的学习,重视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更不能忽略实践对理论的基础作用。曾明确指出:“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大学阶段是系统学习理论知识的重要阶段,然而理论学习的意义在于它来源于生活、来源于实践,又指导着实践,理论的学习和研究若是偏离了实际,脱离了对现实的关照,就变成了空中楼阁,失去了应有的意义。因而在大学的教育当中,不是要学生死记硬背理论,而是在理解和掌握理论的前提下注重与实际生活的联系。教师需要引导学生走出课堂,走进新农村、走进社区、走进厂房,走向如火如荼的社会主义建设当中,由此培养大学生在实践活动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大学生服务于社会、服务于群众的优秀品质。

总之,实事求是思想路线是党的几代领导人创立并在不同时期不断丰富和发展的思想路线,是事关党和国家前途的根本路线。实事求是也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的精髓所在。通过对“概论”课第二章的学习,当代大学生需要从理论的高度了解和把握这个精髓,了解和把握中国共产党思想路线的核心――实事求是。然而,特别值得强调的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也需要借助于这一章节的教学内容,培养大学生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严谨治学、脚踏实地、诚实守信的优秀品质。

三、余论

“实事求是”是中国共产党的思想路线,其所包含的优秀品质也必将对大学生成长产生重大影响。在当代,“实事求是”、“严谨务实”等关键词已被众多高校作为激励和劝勉在校教师和学子们最重要的精神和品质。

2010年总理带着真心、真意、真情与新华网友在线交流,在网友希望总理给年轻人讲几句勉励的话语时,总理亲切寄语青年人:“我觉得青年人身上肩负着建设祖国的重任,这就需要努力学习,特别是要有严谨的学风和诚实的态度。不图虚名,不度虚生,唯以求真的精神做踏实的工夫在一定意义上讲,一个国家的强大和信誉不仅仅表现在经济的实力,还应该表现在民族的素质和道德的力量,而且我以为后者比前者更为重要、更为长远。”总理的言语表达了对青年人具备实事求是精神的无限期望。作为一名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理应借助于思想政治理论课课堂教学平台,将理论的传授与大学生实事求是优秀品质的培养相结合,使严谨治学、脚踏实地、诚实守信等优秀品质在大学生心中扎根,使大学生更好地承担起建设祖国的重任。

[参考文献]

[1]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2]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3]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4],在全党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

大兴求真务实之风[A].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C].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

[5]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大学生实事求是论文第2篇

关键词:民事诉讼;诉讼标的;请求权竞合;学说

诉讼标的理论对于民事诉讼的发展至关重要,它如同一条生命线贯穿于民事诉讼整个过程中,特别是对于法院管辖,诉讼系属,重诉,诉之合并、变更、追加和既判力客观范围等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诉讼标的理论无论是在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界还是司法实践中都不受重视,这一点极大地限制了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进一步发展。

民事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法中的重要基础理论问题之一,而诉讼标的又与请求权竞合问题有着天然的密不可分的联系。

一、请求权竞合

旧诉讼标的理论的基础建立在实体法的权利之上,但其理论的破绽发端于请求权竞合的问题上;新诉讼标的理论的兴起却以请求权竞合的处理问题为起步。因此,对于大陆法系而言,民事诉讼标的的理论争执点,用一句话概括,就是关于如何解决请求权竞合导致诉讼标的为复数的争论。无论是旧实体法学说、诉讼法学说,还是新实体法学说,请求权竞合问题都是困扰着这些学说的最大的难题。 对于请求权的产生,Hellwing提出了一个大原则,从学理上可以概括为“一个法律构成要件产生一个请求权”,几乎所有关于请求权竞合的争论都是从这一个大原则开始的。学者对原则中的“法律构成要件”的理解展开了争论,主要有三种学说。第一种学说是将法律构成要件解释为“具体的生活事件”。第二种学说是将法律构成要件解释为“请求权存在基础”。第三种学说是将法律构成要件解释为“法规构成部分”。但是无论用什么学说来理解Hellwing提出的这个原则,都会产生法律适用的问题和请求权竞合的困境。于是学者为解决此问题,提出了法律竞合论、请求权竞合论和请求权法条竞合说。

法律竞合论认为,同一生活事实同时符合几个法律构成要件时,如果只有一次给付才合理,那么这种情况就叫法律竞合。也就是说真正的请求权只有一个,此时的冲突只是法律条文的冲突。在法律竞合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确定法条适用规则来解决请求权竞合问题,即采用特别法优于一般法,补充法补充适用,法条吸收关系的原则来解决。法律竞合论最大的缺陷在于,特别法与普通法关系,原则法与补充法关系或者吸收关系在很多情况下都不存在于发生竞合的法律规范之间,法院无法选择适用法律。

在请求权竞合论下,当同一事实关系发生几个请求权,且这几个请求权以同一给付内容为目的时,数个请求权同时并存,就其中一个请求权提出主张、同时或先后主张几个请求权对权利人来说都是可以的。权利人还可以就几个请求权分别进行处分,如将请求权让给第三人或者自己保留。但是,请求权竞合论的漏洞在于当事人在分别处分各个请求权的时候,因为各个请求权可以单独构成不同的诉讼标的,因而会造成重复给付的不合理。

请求权法条竞合说观点由德国民法学者拉伦兹首先提出。目前我国大多数学者也都赞同这一学说。该学说认为,一个生活事实产生多种请求权的现象可以包括请求权并合、真正的请求权竞合、单一请求权等多种情况,它们本质不同,应分别对待:如果同一生活事实涉及的几个法律条文存在相互排除适用的关系,当事人和法院只能适用其中一条,其他的法律条文应当排除;如果生活事实涉及的几个法律条文之间没有相互排除适用的关系存在,此时就要看这些竞合的法律条文所要达到的法律效果是否同一;在生活事实涉及的几个法律条文之间没有相互排除适用的关系存在,同时这些竞合的法律条文所要达到的法律效果又是同一的,此时又可以分为“请求权基础为多数”和真正的“请求权竞合”两种情形。

二、诉讼标的理论

诉讼标的学说主要有旧实体法说、诉讼法学说和新实体法说这三大类。从总体上来说,诉讼标的是指原告和被告间纷争的对象,这是所有学说的共同点。但是,由于对双方当事人纷争对象范围大小有不一样的界定,催生了不同的学说:旧实体法说把纷争的对象范围看作是原告的实体权利或法律关系主张;二分肢说则认为诉的声明加上原因事实才是纠纷的系争点;一分肢说主张纷争的对象范围是诉的声明;三分肢说认为,纷争的对象范围是当事人诉的声明、原因事实和程序上的主张;新实体法说直接把纷争的对象范围看成是事实关系。具体来说,各个学说分别有其优点和缺陷。

旧实体法说是从法律构成要件出发来判断请求权,进而再来判断诉讼标的,该学说认为,诉讼标的是原告在诉讼上为一定具体的实体法上的权利主张。旧实体法学说的优点是内涵明确,对于识别重诉、诉的合并、诉的变更追加、既判力的客观范围非常有利,比较容易操作。该说缺陷在于数个实体法上的权利,如果在诉讼上都作出相同的诉之声明,那么此时根据旧实体法说认定此种情况诉讼标的是复数,这点与我们的生活经验相悖。

诉讼法学说中的二分肢说认为,诉之声明与事实理由两者均为构成诉讼标的之重要要素。二分肢说的优点在于:单一的生活事实,如果产生了多数的实体法上权利时,诉讼标的是单一的,这样就避免了复杂但并不合理的所谓的诉讼的合并方式,有利于纠纷的一次性解决。缺陷是:生活事实的概念不够明确,有可能导致一个案件中究竟是一诉还是多诉的问题。此外,割裂了实体法和诉讼法的关系,忽视了诉讼最主要的目的在于对实体权利的保障。一分肢说认为,诉讼标的完全由原告的诉的声明构成,支持诉的声明的实体请求权只属于法律的观点而非裁判的对象。其优点:一分肢说在确认之诉上面很有理论的张力。比如,消极确认之诉,在解决实体法请求权竞合上面有它的优势。缺陷是:在给付之诉中,特别是给付金钱和种类物中,一分肢说毫无意义;诉讼终结以后既判力的客观范围很难确定;法官在审案过程中的责任实在太大。可以说,一分肢说和二分肢说最大的问题在于,此两个学说均把权利保护状态作为识别诉讼标的的标准,这样会出现同一生活事实会有两个诉讼标的的问题。三分肢说认为诉讼标的由三个方面构成:原告的权利主张、生活事实、程序主张。其优点:能够对法院进行制约,因为该说认为诉讼标的所包含的其中一个内容是程序主张,而程序主张针对的是法院。但是该说最大的问题在于,它所提到的权利主张若深究下来,模糊不清,没有依凭关系。该说试图把一个实体法上的请求权和一个程序法上的权利做一个简单的叠加,背离了一个诉的本来的面目。

新实体法说认为,判断诉讼标的要考虑两个方面:一方面要考虑请求权问题,另一方面要考虑事实问题,这里的请求权是综合性的单一的请求权,这里的事实是指将生活事实用实体法判断后的法律事实。在新实体法学说中,对于数个实体法上的请求权,如果它们都是基于同一个事实,以同一个给付为目的,那么应当视为只有一个单一的、综合性的实体法上的请求权存在。新实体法学说最大的优点在于用请求权基础竞合可以比较好地解决旧实体法中请求权竞合的问题。但是,该说将数个构成要件不相同、证明责任分配不相同、诉讼时效不相同、法律效果不同的实体法上的请求权统统认为是综合性的、单一性的请求权,只有一个诉讼标的,难以令人信服。

三、对我国民事诉讼标的理论的思考

总体上采用旧实体法说,这与我国的诉讼标的理论最为契合。简而言之,就是以实体法上的权利主张和实体法律关系来界定和识别诉讼标的。这里的实体法律关系或者实体法上的权利并不是指客观存在的法律关系和权利,而是一种被原告所主张的实体法上的请求权。

旧实体法学说本身所具有的理论优势,即便于法院的裁判,便于当事人的攻击防御,既判力的客观范围明确,这些都是其他诉讼标的理论所不具有的,而且旧实体法所具有的理论优势是我国民事诉讼理论和实践非常需要的。

但是,旧实体法说常常被一些学者所攻击,是因为适用旧实体法说会引起民事实体法上的请求权竞合,使诉讼标的变成复数。在请求权竞合的情况下,实际上当事人只可能请求一次给付,但是却有多个请求权可供当事人主张,这就在理论和实践上导致了一系列问题。具体而言,旧实体法说在理论上受到最致命的攻击主要有这样两个问题:一是如果出现请求权竞合,那么一个诉讼案件就会存在多个诉讼标的;二是受法律知识的局限,当事人提出的主张往往会使纠纷不能在诉讼中得到一次性解决。其实,仅仅在给付之诉中的请求权竞合的情况下,旧实体法学说才存在缺陷,在其他情况下旧实体法说都能很好地解释与诉讼标的和请求权竞合相关的所有问题。在民事司法实务中,在请求权竞合的情况下,只要当事人还具备一丁点理性,他都不可能在法院的判决满足了其中一个给付请求之后再就其他竞合的请求权提起另外的诉讼。如果原告提出的竞合的请求权中的一个被法院驳回了,同时法院又不允许原告另行,那么原告就无法寻求诉讼救济了。因此,旧实体法说是一个具有诸多合理成分的理论,仅仅因为旧实体法说存在的一个方面的缺陷就抛弃这个理论,显然是没有必要的。

四、结语

给付之诉、确认之诉和形成之诉都离不开实体法律关系或实体权利主张,但是它们各自所主张的内容均有所不同。因此,对于不同种类的诉讼,应该以实体法学说为基础分别界定其诉讼标的的概念和识别标准。

考虑到以上的因素,采用这样一个方案比较适合我国诉讼标的理论,即用新实体法学说识别给付之诉的诉讼标的;用旧实体法学说界定确认之诉和形成之诉的诉讼标的。

民事诉讼标的对民事诉讼理论和实务意义重大,它曾被称为民事诉讼的“脊梁骨”。笔者认为,只有通过分析民事实体法与民事程序法的内在联系,融合新实体法学说与旧实体法学说,才可全面把握诉讼标的理论的深刻内涵。

参考文献

[1]陈荣宗.民事程序法与诉讼标的理论[M].台北:台湾大学丛书,1977:249.

[2] Hellwing,德国民事诉讼法学者黑尔维希。参见Hellwing,Anspruch und Klagerecht.1900,S.98.

[3]Georgiades a..a..O.S.70.Larenz,Allgemeiner Teildes deutschenburgerlichen Rechts 1967,20 Ⅳ S.268ff.

[4]李龙.民事诉讼标的理论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1:87.

[5]杨荣新.民事诉讼原理[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93.

大学生实事求是论文第3篇

摘要:诉讼标的理论是大陆法系民事诉讼法学的核心问题之一。对其进行深入的研究,是民事诉讼程序规范化、精密化的要求。民事诉讼标的理论是民事诉讼若干基础理论中最为重要也最为抽象的理论之一。民事诉讼标的理论的研究可以分为相互联系的三种学说,但三个学说都存在明显的缺陷。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研究与其有密切关联的请求权竞合的相关问题。

关键词 :民事诉讼;诉讼标的;请求权竞合;学说

诉讼标的理论对于民事诉讼的发展至关重要,它如同一条生命线贯穿于民事诉讼整个过程中,特别是对于法院管辖,诉讼系属,重诉,诉之合并、变更、追加和既判力客观范围等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诉讼标的理论无论是在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界还是司法实践中都不受重视,这一点极大地限制了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进一步发展。

民事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法中的重要基础理论问题之一,而诉讼标的又与请求权竞合问题有着天然的密不可分的联系。

一、请求权竞合

旧诉讼标的理论的基础建立在实体法的权利之上,但其理论的破绽发端于请求权竞合的问题上;新诉讼标的理论的兴起却以请求权竞合的处理问题为起步。因此,对于大陆法系而言,民事诉讼标的的理论争执点,用一句话概括,就是关于如何解决请求权竞合导致诉讼标的为复数的争论。无论是旧实体法学说、诉讼法学说,还是新实体法学说,请求权竞合问题都是困扰着这些学说的最大的难题。

对于请求权的产生,Hellwing提出了一个大原则,从学理上可以概括为“一个法律构成要件产生一个请求权”,几乎所有关于请求权竞合的争论都是从这一个大原则开始的。学者对原则中的“法律构成要件”的理解展开了争论,主要有三种学说。第一种学说是将法律构成要件解释为“具体的生活事件”。第二种学说是将法律构成要件解释为“请求权存在基础”。第三种学说是将法律构成要件解释为“法规构成部分”。但是无论用什么学说来理解Hellwing提出的这个原则,都会产生法律适用的问题和请求权竞合的困境。于是学者为解决此问题,提出了法律竞合论、请求权竞合论和请求权法条竞合说。

法律竞合论认为,同一生活事实同时符合几个法律构成要件时,如果只有一次给付才合理,那么这种情况就叫法律竞合。也就是说真正的请求权只有一个,此时的冲突只是法律条文的冲突。在法律竞合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确定法条适用规则来解决请求权竞合问题,即采用特别法优于一般法,补充法补充适用,法条吸收关系的原则来解决。法律竞合论最大的缺陷在于,特别法与普通法关系,原则法与补充法关系或者吸收关系在很多情况下都不存在于发生竞合的法律规范之间,法院无法选择适用法律。

在请求权竞合论下,当同一事实关系发生几个请求权,且这几个请求权以同一给付内容为目的时,数个请求权同时并存,就其中一个请求权提出主张、同时或先后主张几个请求权对权利人来说都是可以的。权利人还可以就几个请求权分别进行处分,如将请求权让给第三人或者自己保留。但是,请求权竞合论的漏洞在于当事人在分别处分各个请求权的时候,因为各个请求权可以单独构成不同的诉讼标的,因而会造成重复给付的不合理。

请求权法条竞合说观点由德国民法学者拉伦兹首先提出。目前我国大多数学者也都赞同这一学说。该学说认为,一个生活事实产生多种请求权的现象可以包括请求权并合、真正的请求权竞合、单一请求权等多种情况,它们本质不同,应分别对待:如果同一生活事实涉及的几个法律条文存在相互排除适用的关系,当事人和法院只能适用其中一条,其他的法律条文应当排除;如果生活事实涉及的几个法律条文之间没有相互排除适用的关系存在,此时就要看这些竞合的法律条文所要达到的法律效果是否同一;在生活事实涉及的几个法律条文之间没有相互排除适用的关系存在,同时这些竞合的法律条文所要达到的法律效果又是同一的,此时又可以分为“请求权基础为多数”和真正的“请求权竞合”两种情形。

二、诉讼标的理论

诉讼标的学说主要有旧实体法说、诉讼法学说和新实体法说这三大类。从总体上来说,诉讼标的是指原告和被告间纷争的对象,这是所有学说的共同点。但是,由于对双方当事人纷争对象范围大小有不一样的界定,催生了不同的学说:旧实体法说把纷争的对象范围看作是原告的实体权利或法律关系主张;二分肢说则认为诉的声明加上原因事实才是纠纷的系争点;一分肢说主张纷争的对象范围是诉的声明;三分肢说认为,纷争的对象范围是当事人诉的声明、原因事实和程序上的主张;新实体法说直接把纷争的对象范围看成是事实关系。具体来说,各个学说分别有其优点和缺陷。

旧实体法说是从法律构成要件出发来判断请求权,进而再来判断诉讼标的,该学说认为,诉讼标的是原告在诉讼上为一定具体的实体法上的权利主张。旧实体法学说的优点是内涵明确,对于识别重诉、诉的合并、诉的变更追加、既判力的客观范围非常有利,比较容易操作。该说缺陷在于数个实体法上的权利,如果在诉讼上都作出相同的诉之声明,那么此时根据旧实体法说认定此种情况诉讼标的是复数,这点与我们的生活经验相悖。

诉讼法学说中的二分肢说认为,诉之声明与事实理由两者均为构成诉讼标的之重要要素。二分肢说的优点在于:单一的生活事实,如果产生了多数的实体法上权利时,诉讼标的是单一的,这样就避免了复杂但并不合理的所谓的诉讼的合并方式,有利于纠纷的一次性解决。缺陷是:生活事实的概念不够明确,有可能导致一个案件中究竟是一诉还是多诉的问题。此外,割裂了实体法和诉讼法的关系,忽视了诉讼最主要的目的在于对实体权利的保障。一分肢说认为,诉讼标的完全由原告的诉的声明构成,支持诉的声明的实体请求权只属于法律的观点而非裁判的对象。其优点:一分肢说在确认之诉上面很有理论的张力。比如,消极确认之诉,在解决实体法请求权竞合上面有它的优势。缺陷是:在给付之诉中,特别是给付金钱和种类物中,一分肢说毫无意义;诉讼终结以后既判力的客观范围很难确定;法官在审案过程中的责任实在太大。可以说,一分肢说和二分肢说最大的问题在于,此两个学说均把权利保护状态作为识别诉讼标的的标准,这样会出现同一生活事实会有两个诉讼标的的问题。三分肢说认为诉讼标的由三个方面构成:原告的权利主张、生活事实、程序主张。其优点:能够对法院进行制约,因为该说认为诉讼标的所包含的其中一个内容是程序主张,而程序主张针对的是法院。但是该说最大的问题在于,它所提到的权利主张若深究下来,模糊不清,没有依凭关系。该说试图把一个实体法上的请求权和一个程序法上的权利做一个简单的叠加,背离了一个诉的本来的面目。

新实体法说认为,判断诉讼标的要考虑两个方面:一方面要考虑请求权问题,另一方面要考虑事实问题,这里的请求权是综合性的单一的请求权,这里的事实是指将生活事实用实体法判断后的法律事实。在新实体法学说中,对于数个实体法上的请求权,如果它们都是基于同一个事实,以同一个给付为目的,那么应当视为只有一个单一的、综合性的实体法上的请求权存在。新实体法学说最大的优点在于用请求权基础竞合可以比较好地解决旧实体法中请求权竞合的问题。但是,该说将数个构成要件不相同、证明责任分配不相同、诉讼时效不相同、法律效果不同的实体法上的请求权统统认为是综合性的、单一性的请求权,只有一个诉讼标的,难以令人信服。

三、对我国民事诉讼标的理论的思考

总体上采用旧实体法说,这与我国的诉讼标的理论最为契合。简而言之,就是以实体法上的权利主张和实体法律关系来界定和识别诉讼标的。这里的实体法律关系或者实体法上的权利并不是指客观存在的法律关系和权利,而是一种被原告所主张的实体法上的请求权。

旧实体法学说本身所具有的理论优势,即便于法院的裁判,便于当事人的攻击防御,既判力的客观范围明确,这些都是其他诉讼标的理论所不具有的,而且旧实体法所具有的理论优势是我国民事诉讼理论和实践非常需要的。

但是,旧实体法说常常被一些学者所攻击,是因为适用旧实体法说会引起民事实体法上的请求权竞合,使诉讼标的变成复数。在请求权竞合的情况下,实际上当事人只可能请求一次给付,但是却有多个请求权可供当事人主张,这就在理论和实践上导致了一系列问题。具体而言,旧实体法说在理论上受到最致命的攻击主要有这样两个问题:一是如果出现请求权竞合,那么一个诉讼案件就会存在多个诉讼标的;二是受法律知识的局限,当事人提出的主张往往会使纠纷不能在诉讼中得到一次性解决。其实,仅仅在给付之诉中的请求权竞合的情况下,旧实体法学说才存在缺陷,在其他情况下旧实体法说都能很好地解释与诉讼标的和请求权竞合相关的所有问题。在民事司法实务中,在请求权竞合的情况下,只要当事人还具备一丁点理性,他都不可能在法院的判决满足了其中一个给付请求之后再就其他竞合的请求权提起另外的诉讼。如果原告提出的竞合的请求权中的一个被法院驳回了,同时法院又不允许原告另行起诉,那么原告就无法寻求诉讼救济了。因此,旧实体法说是一个具有诸多合理成分的理论,仅仅因为旧实体法说存在的一个方面的缺陷就抛弃这个理论,显然是没有必要的。

四、结语

给付之诉、确认之诉和形成之诉都离不开实体法律关系或实体权利主张,但是它们各自所主张的内容均有所不同。因此,对于不同种类的诉讼,应该以实体法学说为基础分别界定其诉讼标的的概念和识别标准。

考虑到以上的因素,采用这样一个方案比较适合我国诉讼标的理论,即用新实体法学说识别给付之诉的诉讼标的;用旧实体法学说界定确认之诉和形成之诉的诉讼标的。民事诉讼标的对民事诉讼理论和实务意义重大,它曾被称为民事诉讼的“脊梁骨”。笔者认为,只有通过分析民事实体法与民事程序法的内在联系,融合新实体法学说与旧实体法学说,才可全面把握诉讼标的理论的深刻内涵。

参考文献

[1]陈荣宗.民事程序法与诉讼标的理论[M].台北:台湾大学丛书,1977:249.

[2] Hellwing,德国民事诉讼法学者黑尔维希。参见Hellwing,Anspruch und Klagerecht.1900,S.98.

[3]Georgiades a..a..O.S.70.Larenz,AllgemeinerTeildes deutschenburgerlichen Rechts 1967,20 Ⅳ S.268ff.

[4]李龙.民事诉讼标的理论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1:87.

[5]杨荣新.民事诉讼原理[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93.

大学生实事求是论文第4篇

关键词:五年制高职;概论;课堂教学;问题现状;对策创新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29-0284-02

五年制高职是中职教育与高等教育融合的一种教育形式。教育部曾提出,招收初中毕业生,实行五年一贯制的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是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重要形式。20世纪90年代,专科层次的五年制职业教育就已经兴起,随着近年来我国高职教育的迅猛发展,五年制高职教育已初具规模,日臻成熟。由于只招收初中毕业生,大部分五年制高职学生年龄在15至20岁之间,正处于青春期发育高峰期,学习心理困惑期,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形成的关键期,易受不良社会思潮影响,叛逆心理较强,价值观念淡漠。高职院校五年制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和主阵地仍然是思想政治理论课课堂,怎样有效地适应网络信息社会和国家发展需要,怎样“对广大学生深入进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深入进行弘扬和培育精神”[1],是值得关注的重要议题,涉及五年制高职学生切身利益的各项改革复杂多样、具体深邃,思想政治理论课尤其是概论课所能承担的教学任务必须顺应时代潮流,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作用,是解决这一特殊群体现实利益的迫切需要。

一、五年制高职学生“概论”课堂教学问题现状

就概论课程本身而言,理论性极强,需要较为扎实的政治基础常识和良好的政治修为,但五年制高职学生政治基础知识普遍薄弱,学习态度不甚端正。在概论课堂教学中,教师更多更易于采用传统的“物化式”“满堂灌”“限制”等授课方式,但传统的“说教式”、“灌输式”的“两课”教学模式,使德育与现实生活严重脱离,学生无法产生真正的学习动机和热情,无法进行也不愿意进行道德的自我实践和道德的自我教育[2]。这种教学方法单一,以教师为中心,理论与现实的巨大反差使这些五年制高职学生们对概论课教学的可信度、说服力产生质疑。

高职院校专业课程地位凸显,“概论”课程居于次要从属地位,往往被一些学校领导和其他学科教师群体忽视,其应然地位与实然处境的产生了巨大落差,如概论课授课时间几乎不可能安排在一天的黄金时段,或晚上或周末或连堂或大班教学,无法考虑学生与教师的体能与注意力问题,授课时间与其他专业课程学习时间发生冲突时,往往成为舍弃对象。

五年制高职学生对“概论”课存在困惑,学习动力不足,兴趣不高,甚至产生厌学情绪等。为此“概论”课堂旷课现象较为严重,迟到早退现象较为普遍,教师在讲台上讲得天花乱坠,讲台下的同学正昏昏欲睡,很大一部分学生课堂表现五花八门,聊天的、玩手机的、读报的,看其他书籍的,他们的行为与课堂授课内容完全是另类。此外,含“概论”课在内的课程,学生“裸考”的现象时有发生,部分学生干脆就放弃了这门课的学习,部分学生因学习基础差心有余而力不足,学习态度端正、兴趣浓厚的学生,可谓寥寥无几。

二、五年制高职学生“概论”课堂教学的对策

教学是一种尊重学生理性思维能力,尊重学生自由意志,把学生看作是独立思考和行为的主体,在与教师的交往和对话中,发展个体的智慧潜能,陶冶个体的道德性格,使每一个学生都达到自己最佳发展水平的活动[3]。“概论”课堂教学就是要有目的、有组织、有计划地依据五年制高职学生的个性特点和“概论”课程标准,制定出最佳教学方案、传授应用该课程理论知识和提高升华五年制高职学生思想品德的过程。在课堂教学中“概论”课教师要不断思考每种教学方法模式的优势和不足,并在教学实践中不断地摸索创新,找到适合自己风格以及学生需要的课堂教学策略,是时代赋予的重要责任。

(一)课堂教学的对策方法要以学生为本

以学生为本就是要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尽全力解决五年制高职学生面临的学习实际问题。在“概论”课堂教学过程中应依据五年制高职学生的思想动态和生活状况,合理调节和充分地利用他们的情感和非智力因素,付出真情

爱心,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全面提升这些学生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理论水平,使之成为思想觉悟高,道德素质好的基层医学领域的有用人才。

以学生为本就是要酿造平等、和谐、合作和公平、民主、正义的和谐课堂氛围,通过良性互动的师生关系传递价值信念、思维方式和人文关怀的正能量,才能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实效性。与时俱进的价值理念、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能充分地体现出“概论”课独特的思想因素和政治内涵。

以学生为本,就是要深入了解学生,做到因材施教。平等真诚地对待每一个五年制高职学生,善于倾听他们的不同意见,熟悉每一个学生、关爱每一个学生,根据五年制高职教育的特殊性和职业要求,把握学生的思想脉络,满足他们的合理需要,对于他们的正确意见和合理建议必须认真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并抓紧落实;以学生为本,就是要根据高职院校的实际以五年制高职学生为中心开展自主学习自我提高。交给他们自我管理的行为规范、方法技能和善于预测的步骤,让他们在学习过程中能谋善断,制定出学习计划,进行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和自我发展的策略。

以学生为本,就是要不断地提高教师综合素质和教学水平。“概论”课教师要熟练掌握多媒体技术,善用网络交流交流平台,融思想性、知识性和趣味性为一体开展教学工作,整合教学资源,创设教学情境,选择恰当教具,呈现精彩内容,有序组织课堂,科学考评作业,甚至精神饱满的情绪,形象生动的语言等,无不展示概论课教师的综合水平;以学生为本,就是要善于学会尝试多种教学方法,运用多种教学手段,其目的在于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吸引学生注意力,因为任何一种教学方法的手段特点各有不同,应扬长避短,博采众长。 (二)课堂教学的对策方法要实事求是

实事求是就是要“概论”课堂教学中做到事中求理、理中求事、事理相融、理事服人,要实事求是地从事实中剖析理论,归纳理论,从理论中推论演绎事实,彻底弄清楚历史事实和逻辑理论的辩证统一,让五年制高职学生从中领悟到蕴含在事实论据中的思想道理。因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各个理论成果,其精髓都是实事求是。”[4]概论课程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是实事求是的理论,其逻辑最为严密。

实事求是就是要处理教学资源,端正教学态度、选择教学手段、探求教学风格,以校园文化为有利载体,进行高品位高质量教学,实事求是地培养五年制高职学生敬业奉献、开拓创新,业精德诚的高尚品德,他们的思想态度就会严谨求实、行为方式也就会严格规范。

实事求是就是要关注五年制高职学生所思、所想、所需;实事求是地将教学内容形象化,教学素材典型化,授课方式多样化,根据五年制高职学生的思想特点和职业性质及时捕捉他们的反馈信息,根据他们的反馈意见来调整教学内容,调取教学素材,整改教学方法,把职业规划、生活要求、利益需要、兴趣爱好、重要关切融入到课堂,实事求是地引导他们面对现实、面对社会,面对未来。

实事求是就是要结合教材吸纳实践中的新情况,新信息,新发展,客观地对人文社会科学知识进行旁征博引,案例事例实例必须真实可靠,时政热点信息必须丰富新颖,确凿有力,“概论”课教师务必率先知晓,及时涉猎学科前沿知识;实事求是就是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把大量社会知识、专业知识和自然常识等用作实证,用最大限度的课堂信息量去适应当今高度信息化社会的五年制高职学生的需求。

实事求是就是要搞好课堂思想政治教育。当今时代,没有良好的政治教养,没有牢固的政治知识,要提高道德尊严感和社会责任感是不可思议的;“概论”课堂本身就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课堂上对五年制高职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是每个“概论”课教师的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要求他们在课堂上对政治知识边学边用,活学活用,才是“概论”课教学的最终目的,理性回归。

(三)课堂教学的对策方法要联系实际

联系实际就是要坚持所学理论与五年制高职学生客观需要和具体实际的辩证统一,与高职院校的目标要求和校园文化的辩证统一,与社会生活和现实现象的辩证统一,与国家路线方针和职业教育政策的辩证统一。理论联系实际就是既要让五年制高职学生们学理论,吃透理论,掌握理论,形成理论的逻辑思维,又要把所学理论知识用于现实生

活中去,帮助五年制高职学生解决生活现实问题。

联系实际就是要了解五年制学生对“概论”课的学习需要,学习情感和学习态度。遵循学生的学习规律,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讲授,以旧见新地对专题理论巧做类比,善做提升。在一定条件下,要为学生创设开放性与互动性的学习环境,必要时走出学校去开展课堂实践活动,在课堂实践中领略红色文化,同时可以潜移默化地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联系实际就是要五年制高职学生将课堂教学中所学理论知识与现实生活中的间接经验和直接经验以及其他学科的理论观点和实践过程结合起来,能独立分析正确对待社会的难点热点问题,因为很多的社会现象就是政治理论的缩影,如国内社会问题:人民币贬值问题,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又如国际社会问题:问题、南海问题等。通过对上述实例的分析认识能增强五年制高职学生社会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也能及时地理解消化党和国家的最新方针政策。

联系实际就是要“概论”课教师能熟练使用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工具,增加五年制高职学生课堂信息摄取量,图文并茂地把“概论”课理论与五年制高职学生实际生活现状都形象地展现出来,就是要概论课教师结合教材内容,贴近学生生活,贴近学生实际地开展各式各样丰富多彩的课堂活动,使学生发自内心地产生理解与认同,使学生能创造性地体验运用所学理论知识,这也是培养专业领域中未来的学习和劳动基本思维方法的客观需要,从而增加课堂教学中的含金量,增强概论课的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1]檀传宝.论信仰教育与道德教育[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9:2.

[2]李丽.新时期大学生道德素养的研究[j].安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3):90-92。

大学生实事求是论文第5篇

关键词:五年制高职;概论;课堂教学;问题现状;对策创新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29-0284-02

五年制高职是中职教育与高等教育融合的一种教育形式。教育部曾提出,招收初中毕业生,实行五年一贯制的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是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重要形式。20世纪90年代,专科层次的五年制职业教育就已经兴起,随着近年来我国高职教育的迅猛发展,五年制高职教育已初具规模,日臻成熟。由于只招收初中毕业生,大部分五年制高职学生年龄在15至20岁之间,正处于青春期发育高峰期,学习心理困惑期,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形成的关键期,易受不良社会思潮影响,叛逆心理较强,价值观念淡漠。高职院校五年制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和主阵地仍然是思想政治理论课课堂,怎样有效地适应网络信息社会和国家发展需要,怎样“对广大学生深入进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深入进行弘扬和培育精神”[1],是值得关注的重要议题,涉及五年制高职学生切身利益的各项改革复杂多样、具体深邃,思想政治理论课尤其是概论课所能承担的教学任务必须顺应时代潮流,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作用,是解决这一特殊群体现实利益的迫切需要。

一、五年制高职学生“概论”课堂教学问题现状

就概论课程本身而言,理论性极强,需要较为扎实的政治基础常识和良好的政治修为,但五年制高职学生政治基础知识普遍薄弱,学习态度不甚端正。在概论课堂教学中,教师更多更易于采用传统的“物化式”“满堂灌”“限制”等授课方式,但传统的“说教式”、“灌输式”的“两课”教学模式,使德育与现实生活严重脱离,学生无法产生真正的学习动机和热情,无法进行也不愿意进行道德的自我实践和道德的自我教育[2]。这种教学方法单一,以教师为中心,理论与现实的巨大反差使这些五年制高职学生们对概论课教学的可信度、说服力产生质疑。

高职院校专业课程地位凸显,“概论”课程居于次要从属地位,往往被一些学校领导和其他学科教师群体忽视,其应然地位与实然处境的产生了巨大落差,如概论课授课时间几乎不可能安排在一天的黄金时段,或晚上或周末或连堂或大班教学,无法考虑学生与教师的体能与注意力问题,授课时间与其他专业课程学习时间发生冲突时,往往成为舍弃对象。

五年制高职学生对“概论”课存在困惑,学习动力不足,兴趣不高,甚至产生厌学情绪等。为此“概论”课堂旷课现象较为严重,迟到早退现象较为普遍,教师在讲台上讲得天花乱坠,讲台下的同学正昏昏欲睡,很大一部分学生课堂表现五花八门,聊天的、玩手机的、读报的,看其他书籍的,他们的行为与课堂授课内容完全是另类。此外,含“概论”课在内的课程,学生“裸考”的现象时有发生,部分学生干脆就放弃了这门课的学习,部分学生因学习基础差心有余而力不足,学习态度端正、兴趣浓厚的学生,可谓寥寥无几。

二、五年制高职学生“概论”课堂教学的对策

教学是一种尊重学生理性思维能力,尊重学生自由意志,把学生看作是独立思考和行为的主体,在与教师的交往和对话中,发展个体的智慧潜能,陶冶个体的道德性格,使每一个学生都达到自己最佳发展水平的活动[3]。“概论”课堂教学就是要有目的、有组织、有计划地依据五年制高职学生的个性特点和“概论”课程标准,制定出最佳教学方案、传授应用该课程理论知识和提高升华五年制高职学生思想品德的过程。在课堂教学中“概论”课教师要不断思考每种教学方法模式的优势和不足,并在教学实践中不断地摸索创新,找到适合自己风格以及学生需要的课堂教学策略,是时代赋予的重要责任。

(一)课堂教学的对策方法要以学生为本

以学生为本就是要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尽全力解决五年制高职学生面临的学习实际问题。在“概论”课堂教学过程中应依据五年制高职学生的思想动态和生活状况,合理调节和充分地利用他们的情感和非智力因素,付出真情

爱心,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全面提升这些学生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理论水平,使之成为思想觉悟高,道德素质好的基层医学领域的有用人才。

以学生为本就是要酿造平等、和谐、合作和公平、民主、正义的和谐课堂氛围,通过良性互动的师生关系传递价值信念、思维方式和人文关怀的正能量,才能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实效性。与时俱进的价值理念、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能充分地体现出“概论”课独特的思想因素和政治内涵。

以学生为本,就是要深入了解学生,做到因材施教。平等真诚地对待每一个五年制高职学生,善于倾听他们的不同意见,熟悉每一个学生、关爱每一个学生,根据五年制高职教育的特殊性和职业要求,把握学生的思想脉络,满足他们的合理需要,对于他们的正确意见和合理建议必须认真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并抓紧落实;以学生为本,就是要根据高职院校的实际以五年制高职学生为中心开展自主学习自我提高。交给他们自我管理的行为规范、方法技能和善于预测的步骤,让他们在学习过程中能谋善断,制定出学习计划,进行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和自我发展的策略。

以学生为本,就是要不断地提高教师综合素质和教学水平。“概论”课教师要熟练掌握多媒体技术,善用网络交流交流平台,融思想性、知识性和趣味性为一体开展教学工作,整合教学资源,创设教学情境,选择恰当教具,呈现精彩内容,有序组织课堂,科学考评作业,甚至精神饱满的情绪,形象生动的语言等,无不展示概论课教师的综合水平;以学生为本,就是要善于学会尝试多种教学方法,运用多种教学手段,其目的在于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吸引学生注意力,因为任何一种教学方法的手段特点各有不同,应扬长避短,博采众长。 (二)课堂教学的对策方法要实事求是

实事求是就是要“概论”课堂教学中做到事中求理、理中求事、事理相融、理事服人,要实事求是地从事实中剖析理论,归纳理论,从理论中推论演绎事实,彻底弄清楚历史事实和逻辑理论的辩证统一,让五年制高职学生从中领悟到蕴含在事实论据中的思想道理。因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各个理论成果,其精髓都是实事求是。”[4]概论课程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是实事求是的理论,其逻辑最为严密。

实事求是就是要处理教学资源,端正教学态度、选择教学手段、探求教学风格,以校园文化为有利载体,进行高品位高质量教学,实事求是地培养五年制高职学生敬业奉献、开拓创新,业精德诚的高尚品德,他们的思想态度就会严谨求实、行为方式也就会严格规范。

实事求是就是要关注五年制高职学生所思、所想、所需;实事求是地将教学内容形象化,教学素材典型化,授课方式多样化,根据五年制高职学生的思想特点和职业性质及时捕捉他们的反馈信息,根据他们的反馈意见来调整教学内容,调取教学素材,整改教学方法,把职业规划、生活要求、利益需要、兴趣爱好、重要关切融入到课堂,实事求是地引导他们面对现实、面对社会,面对未来。

实事求是就是要结合教材吸纳实践中的新情况,新信息,新发展,客观地对人文社会科学知识进行旁征博引,案例事例实例必须真实可靠,时政热点信息必须丰富新颖,确凿有力,“概论”课教师务必率先知晓,及时涉猎学科前沿知识;实事求是就是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把大量社会知识、专业知识和自然常识等用作实证,用最大限度的课堂信息量去适应当今高度信息化社会的五年制高职学生的需求。

实事求是就是要搞好课堂思想政治教育。当今时代,没有良好的政治教养,没有牢固的政治知识,要提高道德尊严感和社会责任感是不可思议的;“概论”课堂本身就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课堂上对五年制高职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是每个“概论”课教师的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要求他们在课堂上对政治知识边学边用,活学活用,才是“概论”课教学的最终目的,理性回归。

(三)课堂教学的对策方法要联系实际

联系实际就是要坚持所学理论与五年制高职学生客观需要和具体实际的辩证统一,与高职院校的目标要求和校园文化的辩证统一,与社会生活和现实现象的辩证统一,与国家路线方针和职业教育政策的辩证统一。理论联系实际就是既要让五年制高职学生们学理论,吃透理论,掌握理论,形成理论的逻辑思维,又要把所学理论知识用于现实生

活中去,帮助五年制高职学生解决生活现实问题。

联系实际就是要了解五年制学生对“概论”课的学习需要,学习情感和学习态度。遵循学生的学习规律,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讲授,以旧见新地对专题理论巧做类比,善做提升。在一定条件下,要为学生创设开放性与互动性的学习环境,必要时走出学校去开展课堂实践活动,在课堂实践中领略红色文化,同时可以潜移默化地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联系实际就是要五年制高职学生将课堂教学中所学理论知识与现实生活中的间接经验和直接经验以及其他学科的理论观点和实践过程结合起来,能独立分析正确对待社会的难点热点问题,因为很多的社会现象就是政治理论的缩影,如国内社会问题:人民币贬值问题,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又如国际社会问题:钓鱼岛问题、南海问题等。通过对上述实例的分析认识能增强五年制高职学生社会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也能及时地理解消化党和国家的最新方针政策。

联系实际就是要“概论”课教师能熟练使用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工具,增加五年制高职学生课堂信息摄取量,图文并茂地把“概论”课理论与五年制高职学生实际生活现状都形象地展现出来,就是要概论课教师结合教材内容,贴近学生生活,贴近学生实际地开展各式各样丰富多彩的课堂活动,使学生发自内心地产生理解与认同,使学生能创造性地体验运用所学理论知识,这也是培养专业领域中未来的学习和劳动基本思维方法的客观需要,从而增加课堂教学中的含金量,增强概论课的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1]檀传宝.论信仰教育与道德教育[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9:2.

[2]李丽.新时期大学生道德素养的研究[j].安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3):90-92。

[3]全国十二所重点师范大学联合编写.教育学基础[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2年:174—175.

大学生实事求是论文第6篇

【关键词】实事求是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研究

“实事求是”指从实际对象出发,探求事物的内部联系及其发展的规律性,认识事物的本质。通常指按照事物的实际情况办事。“实事求是”是同志用中国成语对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所作的高度概括,是我们党思想路线的核心。同志在1941年《改造我们的学习》中对“实事求是”有一个经典的解释,“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的着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我们要从国内外、省内外、县内外、区内外的实际情况出发,从其中引出其固有的而不是臆造的规律性,即找出周围事变的内部联系,作为我们行动的向导。实事求是既内在地包含着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的内容,也内在地包含着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和求真务实等内容。从的“实事求是”到邓小平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到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到的“必须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再到的“继续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回顾我们党90多年的历史可以清楚地看到,什么时候坚持实事求是,党就能够形成符合客观实际、体现发展规律、顺应人民意愿的正确路线方针政策,党和人民事业就能够不断取得胜利;反之,离开了实事求是,党和人民事业就会受到损失甚至严重挫折。大学生创新能力的研究尤其需要在“实事求是“的视域下。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高等教育有了长足的进步,教育质量也有了显著提高,但大学生的整体素质仍有不少弱点,集中表现为缺乏创新意识,操作能力差,通过收集和整理相关的文献,发现学术界对创新与创新能力本文主要从(一)高校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的必要性,培养有创新能力的人才是高校的核心任务。如姜桂春在《论高校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中认为必要性体现在三方面:培养大学生创新能力是现代科技迅速发展的需要,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高校教育改革的需要。而张仲仁在《培养学生创新能力》中是从两方面谈的:一是培养高校学生创新能力是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的需要;二是高校自身改革与发展的需要。从上述可以看出,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已经和高校自身的改革与发展息息相关。(二)影响高校学生创新的因素分析。影响大学生创新的因素是多样的,既有客观因素,也有主观因素。常伟在《论大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将其归结为思维定势的影响,而焦德杰在《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的影响因素及对策》中则从思维"固有观念"评估体系与监控体系相脱节三个因素进行分析。(三)创新能力培养的不足。对创新能力培养的不足存在两种观点:外界因素及自我因素。持第一种观点的人,如罗晓婷在《高校学生创新能力培养方法初探》中明确指出现有的教学模式存在着培养模式单一"评价学生能力的手段片面"激励机制不健全等诸多弊端,是造成学生缺乏创新能力的首要问题。战君,潘瑞在《加强大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中就教育体制,专业设置和课程结构不合理,忽视人文素质教育这三个方面提出。持第二种观点的人如张鹏,张岩岩在《高校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现状及对策研究》中认为大学生对创新能力培养的认识与实践的脱节才是关键。还有的学者从学生自身缺少创新性思维方式以及创新意识淡薄的角度做了阐释。

(四)加强高校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途径(1)观念层面,更新观念,构建创新性教育理念是培养高校创新人才的先导。高校应站在迎接新世纪知识经济的高度,着眼于培养高层次的"有创新能力的大学生。龙勇文在《对高校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的思考》一文中提出:在教育观上由传统教育向创新性教育转变(教育观念是影响校培养人才质量的核心因素(要实现以下四个转变:教育目的由培养“守成性”的人向培养“创新性“的人转变;教育功能由强调个体社会化向个体社会化与个体个性化协调发展的方向转变;教育模式由“接受性教育”向“主体性教育”转变;教育内涵由偏重文化传承向文化传承与文化革新并重的方向转变。王磊的《浅论高校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途径》,王钰的《浅谈当代大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也都提出了类似的观点,认为应该转变教育观念,改革教育方式,确立创新教育的理念,转变以知识为中心的教育思想,确立以学生的全面发展"综合素质的提高为中心的思想;转变以教师为中心的教育思想,确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强化学生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自主性。(2)制度层面的转变,创设良好的制度环境(制度环境分为内、外两部分。内部要遵循学术系统本身的各种规则;外部则是大学与政府"企业"社会等之间的各种关系(有利于学生创新教育的外部环境,要求高校办学多元化,政府放权管理大学,支持高校无序的合理化(外因只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才是变化的关键。郭朝红撰文《创新人才培养评价:责任与要求》提及现阶段,就实施制度创新的策略而言,可以先从“梳理和整顿”现有的内部制度入手,将废止现行的不利于学术发展的制度作为突破口。从政策上"机制上引导学术人员提高学术水平,培养求真务实的学术精神,从而给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注重评价制度的改革。(3)管理层面,建立以人为本的高校管理机制(武汉大学校长刘道玉在《创造教育新论》提及,在高校教W管理中行之有效地推行人本管理,必须优化校内环境,避免科层制的弊端,提出高校要认真做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首先,要在教师和学生共同参与的基础上,制订科学的教学管理制度,构建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其次,学校要搞好校园文化节建设,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总之,高校作为现代社会的中心,不仅是培养高素质创造性人才的基地,也是知识创新的重要基地和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是高校的一项迫切任务,综观近几年国家倡导高校实施创新教育"加强创新型人才的培养以来的情况,在大学生创新的理论和实践研究方面取得了良好的进展,教育界对大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给予了极高的关注,体现在研究范围之广"研究新意不断"成果丰厚,无论从研究成果的数量和质量来看,都较以前有了很大的进步,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就,并提出了可行的途径与措施,还有些学者在自己的文章中提出了独特的观点,开辟了新的视角,深化了原有的认识。总之,对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的研究还有待完善,特别是要以“实事求是”的视角来研究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发展。

参考文献

[1]姜桂春,论高校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云南高教研究 2000.3

大学生实事求是论文第7篇

这是人们既明白,又不很明白的问题。论文写作不同于写总结、写报告。总结是把一个阶段内的工作、学习或思想中的各种经验或情况分析研究,做出有指导性的结论的文章。报告是指接受并完成某项工作任务之后,把执行任务的情况和结果如实地加以整理而完成的文章。这类文章主要是反映一个实际过程,文中虽然可以加入作者的意见,但其内容是否客观,是否有新意,是否为多数人接受并承认,都无关紧要。所谓论文,是指讨论某个问题或研究某种问题的文章,也可说,论文是指对某学科问题有所研究,并提出自己独创性见解的文章。论文产生于研究工作的末尾,它是用文字、图表、声音(指用口头发表的论文)等形式来表达事物的客观规律。论文写作的目的在于:一是为了推动社会的发展,或为社会解决某种问题,为后人积累精神财富。为后人攀登科学高峰堆砌阶梯;二是为了把自己的新见解或最新研究成果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公之于众,使之为社会发挥作用,为人们所利用。论文对社会的贡献愈大,论文作者的成就也就愈大。从这个意义上讲,论文的质和量也就成了社会评价论文作者智慧的标准;三是为了推动学科的建设与发展,为学科发展开拓新领域,解决学科中的某些重大问题,填补某些空白,丰富学科内容,完善学科体系;四是为了评价研究结果与学术水平。一项科学研究只有以论文形式将研究结果公之于众,才算完成或告一段落,才有评价依据。一个人的学术思想,只有通过论文才能传递给他人。一个人的学术水平,只有通过论文才能作出评价;五是撰写毕业论文或学年论文,是大学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接受教育、完成学业的一部分,是学生练习写作、培养科研能力的一门重要课程,只有认真学好,达到要求才能毕业;六是一些专业工作者,为了申报业务职称,特别是高级职称,需要通过一定的论文评审才能实现。为了上述目的,论文写作的基本要求是:(1)创造性。论文应有独创性、个人新见解,也就是新意,不要重复别人的意见,在理论上与方法上有所突破。毕业论文其目的在于练习论文写作的方法,培养科研基本功,因此对创造性就不一定要求,但也应务求有所创新;(2)普遍性。论文内容应反映事物的客观规律性,能得到大多数人的承认,论文所阐述的观点或研究结果必须以事实和数据资料为佐证;(3)公开性。让人们把论文所提供的理论与方法,或研究结果,能应用到各自的业务中,通过实践去检验原来研究的结果是否正确;(4)理论性。论文在对大量的现象、事实、材料、数据进行分析、归纳、抽象之后,应具有较高的学术理论水平;(5)价值性。一项研究结果,不论是成功还是失败,对于后人的事业必须是一种贡献,成功的结果可供后人再次利用,失败的结果可使后人引以为戒。这样的论文就有使用价值、传递价值、保存价值;(6)准确性。论文的概念、判断、推理应准确;(7)鲜明性。观点明确,证明充分;(8)生动性。论文要有形容、比喻、描写,有感情,有生气,语言准确;(9)服务性。论文是供人阅读和利用的,只有供人阅读、利用,才能产生作用、发挥效益,体现其价值,为此论文必须写得明白、易懂。以上要求,有些我们已经做到,但要全部做到,还需有一个过程,特别是从事论文写作时间比较短的人。

二、论文写作者应具有的素质

论文写作既不是高不可攀,也不是轻而易举的事,不是想写论文就能写论文,就会写成功,更不是任何人都能写好论文。论文写作者必须具有一些基本的素质,才能从事论文写作,没有这些基本素质,论文写作就会困难重重,或无从谈起。论文写作者应具有哪些基本素质呢?主要是四个方面。一是专业基础:论文写作者应受过一定的专业训练,具有较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对自己所从事或研究的专业比较熟悉。二是研究基础:具有一定的科研经历和科研基本功,熟悉专业文献,对自己所从事的研究方向的历史、现状、水平、问题、未来发展比较清楚,能熟练地运用一定的研究方法与实验手段。三是写作基础:具有较好的文化、理论水平和写作能力,能较好地分析、归纳问题,能用准确的语言表达和传递自己思想的能力。四是实践经验:具有一定的专业实践经验或实验经验,掌握一定的实验方法。只有具备了这些基本素质,论文写作才有可能比较顺利地展开。当然基础不是一次打好的,我们也不能要求每个论文写作者完全把基础打好了再写论文,这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切合实际的。正确的做法是边干边学,从干中提高。就是一些素质比较高、写作经验丰富、学术上已有一定成就的写作者,也有一个适应社会发展,不断学习和补充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的问题。

三、论文写作应具有的科学态度

论文写作应有一个科学的态度,这就是实事求是。一方面要承认论文写作是一项艰巨的劳动,必须认真对待和操作,全力以赴地去努力实现自己的目标。我们应该明白,先辈们为了给我们留下宝贵的精神财富。绞尽脑汁,费尽了心血。日本神奈川大学教授末武国弘在《怎样写科学论文》一书中说:“写文章时常出冷汗。”这种感觉我一直存在,我始终认为论文写作不是一件轻松的劳动,好像“十月怀胎”,压力很大,睡不好觉是常事。另一方面对论文写作要有信心,不要害怕。我们既要认识到论文写作的艰巨性,又要认识到,只要经过一定的努力是可以完全实现的。一些初学论文写作的人,缺乏信心,心里有些害怕,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他们没有实践过或实践比较少,对论文写作的深浅还不摸底,写作方法还没有完全掌握。我想只要我们对论文写作的目的要求有一定认识,并具备论文写作的基本素质,经过一定实践,就会逐步掌握论文写作的技能,信心自然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