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优发表网,发表咨询:400-888-9411 订阅咨询:400-888-1571股权代码(211862)

购物车(0)

期刊大全 杂志订阅 SCI期刊 期刊投稿 出版社 公文范文 精品范文

医保模式论文(合集7篇)

时间:2023-03-20 16:19:14
医保模式论文

医保模式论文第1篇

1.公费医疗阶段。现有高校公费医疗制度是1953年实施的。大学生公费医疗制度的特点是:医疗费用国家全面负责,保障水平较低。50多年过去了,医疗费用不断上涨,而政府对大学生医疗保障的投入却一直未见增加。每年高校主管部门拨发包干医疗费,重点院校一般为60元,而一般院校只有十几元。我国医疗消费水平不断提高,公费医疗无法满足大学生的医疗需要。大学生得一次感冒就要花掉几十元的医疗费,更别说患上重大疾病。“病不起”成为高校中十分尴尬的现象。大学生公费医疗制度形同虚设。

2.公费医疗向商业保险转变阶段。上世纪90年代以来各高校纷纷进行大学生医疗保险改革,在公费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大力引入商业保险。主要采取“公费医疗+商业保险”的模式。学校主管部门拨款给校方医院,对于大学生的门诊费用采取公费医疗的方法,对门诊费用进行报销。严重疾病住院费用通过商业保险解决。

3.商业保险向社会医疗基金制度的转变。各高等学校自身建立学校自主筹资,分配的医疗基金,来解决大学生医疗保障的难题。湖南省多所大学酝酿联合建立“大学生大病救助基金”。徐州师范大学在本、专科学生中实行学生团体保险与医疗互助基金相结合的制度。在大学生中采用社会医疗保险基金制度,很好得体现了社会保险互助共济的特点,但在我国这种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还处在试点阶段,各个高校改革措施也不尽相同,缺乏制度的统一性和规范性。

二、建立统筹基金加个人账户模式大学生医疗保险的制度安排

根据现阶段大学生医疗保险状况,以及大学生自身的经济状况,笔者认为可以借鉴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施方法,在大学生中也采取社会统筹基金加个人账户模式的医疗保险制度。社会统筹基金的筹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学校主管部门,如教育部,财政部等各部委的教育财政投入,以及地方政府的教育财政支出。二是学校自身的投资。社会医疗统筹基金归学校自主管理,财务模式实行现收现付制,余额转归下年基金。主要支付学生普通住院费用;严重疾病治疗费用。个人账户方面,学生自主筹资,自我积累。从大学生入学开始就建立个人账户,通过三到四年的积累,个人账户会达到很可观的规模。个人账户主要支付个人门诊费用以及普通疾病的医药支出,可以采取“医保卡”的形式,方便个人账户的支出和使用。

社会医疗统筹基金以及个人账户的规模和筹资比例要与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相适应。以辽宁省的高等院校为例,统筹基金以及个人账户的总规模为每人200元左右。其中统筹基金占其中的80%左右,即160元左右。这160元可以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由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的财政拨款构成,相当于大学生公费医疗支出,这部分资金占到总规模的50%以上,保证为每一个在校大学生每年提供100元以上的医疗补助。第二部分由高等院校自主投资,比例为30%左右,即为每一个在校大学生每年投入60元的医疗补助。这两部分资金构成了由学校掌管的大学生社会医疗保险的统筹基金。在个人账户方面,个人账户资金占总规模的20%,即个人每年要缴纳40元左右。这样以来,在校学生规模10000人的高校,每年大学生社会医疗统筹基金会达到200万元。根据大学生疾病率以及医疗消费状况,这笔基金完全可以应对大学生的严重疾病治疗和康复问题,有效地发挥社会医疗保险的互助共济功能。

三、大学生医疗统筹基金加个人账户模式建立中应注意的问题

1.模式的建立时应采取强制参加的原则,保证要覆盖到每一个在校大学生。医疗保险基金采取的是大数原理,参加的保险人数越多,医疗保险基金的保障范围,保障力度越大。据中国保险报的调查,目前,有28%的学生已经参加了医疗保险,有18%的学生未参加但认为有必要参加,有53%的学生未参加并认为没必要参加。可见,当前大学生的医疗保险意识仍十分薄弱。所以在建立这种制度模式时,要坚持强制参加的原则,做好参加大学生社会医疗保险的动员工作和组织工作。

2.大学生社会医疗统筹基金的统筹层次问题。医疗统筹基金在实行过程中就会涉及到基金的统筹层次问题。笔者认为大学生社会医疗统筹基金应实行省级统筹。一方面,我国的国民经济水平发展很不不平衡,但省级区域经济发展较为均等。而在省际之间,经济发达省份和经济欠发达省份很难做到基金的协调统一发展。另一方面,根据大学生医疗消费状况,实行省级统筹更适合大学生医疗统筹医疗的管理,并且降低统筹基金的管理费用。

四、建立统筹基金加个人账户模式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的意义

1.扩大了社会医疗保障的覆盖范围。在校大学生占我国人口总数的1.47%。做好大学生的社会医疗保险工作,对于提高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具有重要作用。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建立社会统筹基金加个人账户模式,是大学生的社会医疗保险工作的一条切实可行的道路。社会统筹基金加个人账户模式具有自身明显的优点。这种制度的优点主要体现在,一方面克服了公费医疗保障水平低,而且不适应我国高校大学生医疗消费的特点。另一方面克服了商业医疗保险参保率低,可及性差,理赔过程复杂的缺点。

2.切实降低了在校大学生的医疗费用负担,提高了在校大学生的医疗保障水平。现阶段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险采取“公费医疗+商业保险”的模式。总体来看保障效果不佳,并且在校学生医疗负担并没有减轻。辽宁省普通高校中,每人每年投入的商业医疗保险约为40元,虽然与个人账户缴费水平相当,但保障水平上还是有一定的不足。采取社会医疗统筹基金加个人账户模式,对于日常疾病的治疗可以动用个人账户的储蓄,大病重病时动用社会医疗统筹基金。大学生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真正地应用到医疗消费中,既减轻了医疗负担,又提高了医疗保健水平。

3.完善了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通过循序渐进地,有步骤地在各省建立起大学生社会医疗统筹基金加个人账户的医疗保险模式,为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推广又提供了一种新的途径。在制度良好运行的情况下,可以建立有关大学生医疗保险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医疗保险的法制性和规范性。笔者在此也特别强调,对于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来说,至今还没有一部根本大法,虽然国家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但法律效力上还有待提高和加强。

五、结论

对于我国大学生社会医疗保险的实施方法,笔者在此进行了初步的探索。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加个人账户模式也只是一种尚需完善的制度。但有一个事实不容我们回避,大学生社会医疗保险不应该是新医改中“被遗忘的角落”。良好的大学生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不仅能保障学生的医疗福利,同时也会促进高校的管理水平,使我国社会医疗保险事业和教育管理事业得到双向发展。总而言之,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总体上应建立一种:社会医疗保险为主,商业医疗保险为辅,慈善机构积极参与,个人充分负责,四位一体的社会医疗保险模式。

摘要:2009年4月7日,新出台的医改近期重点实施方案指出,我国全面推开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将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从计划经济时代的公费医疗,以及现阶段的商业医疗保险模式向社会医疗保险模式的转变。本文首先介绍了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险的现状以及建立大学生社会医疗保险的紧迫性。其次重点阐述了建立社会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适应我国大学生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最后讨论了在建立大学生社会统筹加个人账户医疗保险模式时应注意的问题以及建立的意义。

关键词:大学生社会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个人账户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2]《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

[3]黄海霞肖锐:《浅析建立健全大学生医疗保障体系》卫生经济研究2005年7月.

[4]刘铁明:《被医改遗忘的角落大学生医疗保险》,中国民康医学2006年3月.

医保模式论文第2篇

一、社会医疗保险概述

1.社会医疗保险的内容界定

社会医疗保险是指由政府相关部门出资,对因患病、受伤或者生育等原因而丧失劳动能力的特殊群体发放的生活保障和免费的医疗卫生服务。一般来说,医疗保险根据出资方的不同而划分为两种:由企业出资的医疗保险叫做商业医疗保险。而由政府相关部门出资的医疗保险则成为社会医疗保险。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主流的医疗保险种类是社会医疗保险,其是我国社会基础保障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缓和阶级矛盾,平衡贫富差距,提高公民应对风险能力等方面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意义和价值。

2.社会医疗保险的管理现状

社会医疗保险从设立到推广,再到不断深化,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民生命安全,提高我国医疗体系服务水平等方面取得显著实绩。然而毫不晦涩地说,我国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在新时期以来逐渐表现出多方面的局限和不足。首先,社会医疗保险管理者的身份由多个主体共同承担,造成管理工作的过于复杂和人力、物力的严重浪费。在很长一段时期内,扮演我国社会医疗保险管理者角色的有关部门包含了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等。其次,社会医疗保险管理者数量过多,加之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内容很难做到泾渭分明式的严格划分,所以,造成工作内容与管理者之间角色的冲突和信息的难以及时送达。最后,传统社会医疗保险工作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各个险种之间为了争夺更大的客户资源,完成既定的参保率,而放松关键的审核环节,造成重复享受医疗保险的情况发生,并导致医疗保险资源的分配不公和严重浪费。

二、新时期社会医疗保险管理模式的有益尝试

1.精简管理部门,实行权力集中的管理模式

为了避免由于社会医疗保险的管理层过于庞大而导致的医疗保险信息不对称,医疗保险资源浪费以及重复获取医疗保险补助等弊端的出现,新时期以来,我国改革了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制度,根据不同级别的社会医疗保险区域,指定相应级别的卫生局或者其他卫生行政部门作为社会医疗保险管理部门。伴随着这种管理权力的集中,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在险种上也实现了集中,将原先分散在不同管理部门之下的社会医疗保险进行归拢,统一安排在卫生局及其他卫生行政部门设置的社会医疗保险管理机构的管辖范围之中。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以及困难群体医疗救助是险种合一工作中的绝对主体性部分。通过这种权力集中的方式,实现了对社会医疗保险管理机构的“瘦身”。强化了对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的整体性和宏观性,实现了对社会医疗保险资源的科学分配和结构的不断优化。

2.委托管理的管理模式

在进行简化管理部门,实行权利集中的过程中,各级卫生局以及其他卫生行政机关的角色往往面临着难以避免的尴尬和矛盾。作为我国医疗体系和行业的主要负责部门,其需要考虑我国医疗行业的发展和繁荣,对医疗服务体系的水平和营收等情况有一个清晰的认知和积极的促进。但由于其同时肩负社会医疗保险管理重任,为了保障公民获得切实的医疗保险服务,必须对医院的医疗服务收费水平进行全程监督和考核。为了避免这种角色的矛盾和冲突影响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的有效性,我国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实行了委托管理的新型管理模式,从当前较为成功的试点地区管理经验来看,这种委托管理模式的实行是通过签订保险合同、委托合同、医疗基金管理等方式来实现的。

3.社会医疗保险中的道德因素管理

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在本质上是属于社会保障制度的一部分,不带有盈利性质。但是,我国社会医疗保险体系由医疗机构、保险机构、被保险人等三方共同组成。而医疗保险的形式是以金钱作为载体的。所以,我国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在实际医疗保险的管理工作中,注重和加强了对利益相关三方的道德风险的管理,强化了对其的参保率的审核工作以及道德品格的评估工作。

三、结语

医保模式论文第3篇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当前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践来看,形成了“直通型”、“分工型”、“存储型”、“大统筹型”等“统帐结合”模式。这些模式虽然都有其合理性,但却都在实践中暴露出基金收缴困难、医疗服务和支出管理机制失灵等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难以形成一种模式。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界定的“低水平、广覆盖、双方负担、统帐结合”的基本原则,借鉴国内外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正反经验,笔者认为,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模式应当是多元协调混合型模式,这种模式的关键在于建立一种保障方式多层次、保障资金多渠道、支付方式科学、管理办法有效的医保运行机制。

一、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

根据实际情况,我国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应包括以下三个层次:

1.基本医疗保险。这是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的基础,也是国家医疗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法定性质的政府行为,以强制性实施为主,财源主要来自强制筹集的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坚持“低水平,广覆盖”的原则,强调“公平优先、兼顾效率”,只承担基本医疗的保障职责,即限于提供适应绝大多数参保职工必要医疗需求的、医疗服务机构采用成熟的和适宜技术所能提供的、医疗保险基金有能力支付费用的医疗服务。

2.补充医疗保险。这是完整的医疗保险体系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在经济效益许可的条件下,由企业(行业)为职工、职工为个人自愿出资组成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为弥补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不足以支付巨额医疗费而建立的补充性医疗保险形式。在我国现阶段,应抓紧建立的补充医疗保险形式有:一是“超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保的是基本医疗,但是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病例又是客观存在的,尽管其发生的概率较低,但费用很大,致使单位和个人均难以承受。对于这些“超大病”的医疗问题,既不能一推了之,更不应该把这个包袱再推给用人单位,最佳的解决办法应是面向统筹地区建立“超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主要用于解决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用,减轻重病职工负担,保障其基本生活;二是“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采用统帐结合方式实施,其中社会统筹基金要确定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以统筹基金支付为主,但个人同样要负担相应比重。尽管相对统筹支付而言个人负担比例较小,但由于医疗费用相对较大,对于因病不能参加工作、工资收入明显下降的职工本人和家庭来说,还是困难重重。为了减轻重病职工负担,保障其基本生活,企业(行业)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有必要建立职工大病专项金,实行统筹使用,对困难者予以资助。

3.商业医疗保险。这是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中较为规范、起补缺和提高作用的层次,是被保险人在投保后,在保险期内因疾病、生育或身体受到伤害时,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在这一领域由人们自由选择,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随着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当前应重点突出主要的险种有:(1)特种疾病保险。针对一些风险容易预测、发生率较低,但疾病费用较大的疾病而设计的险种,主要目的是为了在发生灾难性病症时保障投保者的治疗,以免由于经济原因使治疗受到影响。比如肿瘤、心脑血管意外病症。(2)康复保健医疗保险。主要为满足一些高收入人群或团体超出基本医疗需求以上的高水平的和特殊保健的医疗需求而设计的险种。如有些病房的设施将比较豪华,相应的收费标准也高,基本医疗保险不可能承担这部分费用,部分高收入人群就可通过参加康复保健医疗保险得到相应的待遇。

二、建立合理的医疗保险费用筹措机制

基本医疗保险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考虑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职工的收入水平并不高,财政收入极为有限,企业效益大多数处于较低水平的现状,本着“最基本的筹资水平、最基本的医疗服务”的理念,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按工资的一定比例共同负担。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基本医疗保险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帐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帐户,具体划入比例根据个人帐户支付范围和职工年龄因素确定。

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由国家给予政策,鼓励用人单位和个人积累,资金组合方式可以灵活多样,可个人参保,可由用人单位与个人各付一部分保险金,有条件的单位也可全部由用人单位为职工投保,并以此作为稳定职工、吸引人才的有力措施。在此,除了为保证国家公务管理的正常运行,由财政为国家公务员提供一定的医疗补助外,国家不为其他任何社会成员支付保险费,但可通过有关政策鼓励用人单位和个人参与保险。其鼓励政策至少有两条:个人用于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的收入免交个人所得税;用人单位用于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的费用,可在税前列支。

三、建立科学的医疗费用支付方式

医疗保险难搞,难就难在医疗费用的支出控制。医疗消费具有即时性、难预测性、道德风险大的特点。一些试点城市的社会统筹基金大量超支,都与缺乏有效的医疗费用制约有很大关系。实践证明,建立科学的医疗费用支付方式是医疗保险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

1.制定基本医疗保险的用药、诊疗和医疗服务设施的标准。现代的医疗科学技术发展很快,几乎天天都有新药、新的诊疗手段出现。基本医疗保险只能根据保证基本医疗需求和与医疗保险基金筹措水平相适应来确定用药、诊疗和医疗服务设施的范围和给付标准。

在选择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和诊疗项目的具体方法上,国际最近流行用经济学的评价方法,综合考虑和比较药品或治疗技术的成本效果。比如,甲药单价很贵,但很快就能见效,病人不久就能康复、上班;乙药单价很便宜,却在较长时间的服用后有效,自己工作受影响。如果仅仅看单价成本,乙药看起来属于“基本医疗”,但在对甲、乙两种药物的成本效果进行认真、细致的比较之后,甲药就可能进入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所以,基本医疗保险的界定是医疗技术问题,但更是经济学上的问题,可以预计,成本效果的评价方法和思想理念将影响未来基本医疗的界定和选择。

2.实行基本医疗保险“板块式”的统帐结合方式。即个人帐户和统筹基金之间割断关系,实行独立分别运作,分别核算,风险各自负责。个人帐户管小病,主要用于门诊医疗服务和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住院医疗服务,个人帐户用完后,全部自负。统筹基金管大病,主要用于起付标准与最高支付限额之间的住院和门急诊大病医疗服务,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板块式”帐户运作方式首先在小病上设立个人帐户,加强了个人对小病的自我保障责任;其次,由于次数频、难控制的小病费用进不了统筹基金,减少了统筹基金透支的可能性,统筹基金集中解决大病,加强了抵抗大病风险的能力;再次,大病的医疗服务、药品消费具有较强的“资产专用性”,医疗保险管理机构把管理的重点放在费用高又较易监控的大病部分,集中力量抓主要问题,有利于提高统筹基金的管理效果。

对于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已不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的范畴,应通过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或社会医疗救助等途径解决。基本医疗保险的封顶额应是“超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起付额,即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的封顶额后才进入“超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3.选择按病种付费的结算办法。目前国内普遍采用的医疗服务机构与医疗保险机构之间“按服务收费”的偿付方式,在客观上促使医疗机构以过度使用医疗资源的方式,而不是以最有效的方式提供服务。“按病种付费”是根据每一种疾病或病程所需全部服务进行事先定价后,按此标准支付给医疗服务提供者。美国的预付制和德国的按点数付费,在本质上都属于“按病种付费”方式。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对同一疾病的治疗有了越来越多的治疗方案,其费用的差别也越来越大。医疗实践的发展迫切需要通过技术经济分析科学测算每一病种的标准化诊断、标准化治疗、标准化药品的费用,在众多的治疗方案中,选择适当的治疗方案,并作为医保机构费用偿付的依据。“按病种付费”方式,可有效地限制医生在决策中的“独断专行”,避免提供过度服务。

四、建立政事分开的医疗保险管理体制

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一制定医疗保险法规和政策,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的运作框架,规范和监督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用人单位、个人、医院、制药、金融等相关利益群体的行为,确定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的有关照顾扶持政策。这里需要特别提出的是,基本医疗保险划归卫生部主管比归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管理更为合理。由于医疗资源的使用效益和需求总量的控制与医疗服务的供方(医院和医生)密切相关,这就要求医疗服务部门和基金管理部门在同一个部门的领导下,相配合而不结合。因此,社会医疗保险划归卫生部管理是比较合理的;将有利于卫生部门实行行业管理、统筹规划、充分利用有限的卫生资源,有利于逐步形成政府卫生部门指导下的医疗保险方和医疗服务提供方双方买卖的格局,促进现代医疗市场的发育和完善,有利于扩大医疗服务范围,将预防、保健与治疗以及社区服务、医院服务有机结合,为最终实现全社会医疗保险和人人平等享受医疗服务奠定组织基础和管理基础。国际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管理体制也朝着卫生部主管的模式发展,并被越来越多的国家采用,尤其是新建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国家。

医保模式论文第4篇

论文关键词:全民医保大学生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

 

医疗保障事业的好坏事关亿万人民的健康与幸福,显然是一个重要的民生问题,理应受到社会各界特别是政府部门的高度关注。人人享有医疗保障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保障工程。因此,医疗保障制度的完善始终是各国、各地区关注的一个重要方面。自2009年以来,中央文件多次明确了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目标,全民医保成为新时期医疗改革的方向,我国医疗保障体制改革正处于攻坚阶段,如何改革高校医疗体制并改善医疗服务供给,建立健全多层次的高校学生医疗保障体系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一、相关理论研究述评

截止到2010年底,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数量已经达到了将近2300所,在校本专科学生突破2000万人,在校研究生达到130万人,对如此庞大的社会群体实施适宜的医疗保障尤为必要。大学生医疗保障体制近年来一直也受到理论界和政府相关部门的高度关注,成为一个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话题。目前理论界和实践部门对高校学生医疗保障改革和发展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传统高校公费医疗保障的支付危机,使政府、高校和学生的利益受损,社会矛盾激化(高金娥,2007)。第二,介绍国外高校医疗保障模式,力主改革和创新我国高校医疗保障制度,并在实践中推动了五种模式的发展,其中主要的举措是引入了商业保险模式(李国柱,2009)。第三,对以市场化为导向的高校学生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进行批评,建议将大学生纳入全民医保范畴,政府主导并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并辅以商业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和社会慈善,构建多层次的大学生医疗保障体系(郑功成,2006;彭美华、朱才华,2010)。

通过对相关文献的梳理和总结,不难发现,对高校学生医疗保障模式的研究和争论推动了制度变革的进程,但是研究的局限性也逐渐的显露出来。第一,注重对制度变迁的定性研究,缺乏相关理论和经验数据的支持,因而得到的结论和建议具有模糊性和不确定性,对实践部门的参考价值有限。第二,从研究方法上来看,热衷于某一地区或某一高校的问卷调查,虽然反映了一些问题,但不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性。第三,从当前实践的进程和阶段来看,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已经进入全民医保的框架,那么对大学生新旧制度间的平稳过渡、新制度与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的衔接和融合、新制度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和矛盾以及高校校医院激励机制设计等进行研究将具有重要的意义,但相关文献不多。

二、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发展演变脉络

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一是单一的公费医疗阶段,二是逐渐多样化的医疗保障模式阶段,三是逐步走向统一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阶段。

(一)单一公费医疗阶段

我国的公费医疗制度开始于建国初期,当时政务院了《关于全国各级人民政府、党派、团体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预防措施的指示》。该指示所涵盖的公费医疗范围主要包括各级政府、党派、人民团体及文、教、科、卫等事业单位,同时也包括由国家和地方公办的高等院校在校学生等。公费医疗经费由当地财政部门统筹拨付,财政部门根据各公办高校学生人数实行每年40元或60元的定额拨款(部委所属院校每人每年60元,省属院校每人每年40元),而财政部门对各二级学院、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和计划外扩招的学生则没有拨款。公立学校学生在校医院就诊自付比例在10%左右,学生负担很少,这种公费医疗制度在保障大学生身体健康方面确实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随着高校学生人数的迅速上升和医疗费用的快速上涨,财政负担越来越重,高校医院亏损也越来越多,同时对非公立学校也不公平,并且一些患大病的学生单靠学校一方的力量也不能真正解决问题,因此,改革完全公费的医疗模式势在必行。

(二)多元化医疗保障体制模式阶段

由于早期传统公费医疗模式弊端明显,很多高校纷纷对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进行改革,大致有以下三种模式:

一是传统公费医疗与现代商业保险相结合的制度模式,这种模式除了继续原有的公费医疗模式外,同时向商业保险公司进行投保,以便弥补重大疾病情况下公费医疗基金不足的缺陷。

二是用纯商业保险模式取代传统的公费医疗模式,这种纯商业保险模式通过学校和学生个人每年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金额的保险费来进行运作,保险公司按规定的支付范围和支付比例对学生的医疗费用进行赔付。这种医保模式缺点也很明显,主要是大部分学生和家长投保意识不够,投保不积极,或者有的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承担保费,而且理赔手续复杂,理赔周期漫长等等。

三是完全依靠医疗救助的模式,这种模式主要是通过学校筹集各方面的资金来建立医疗救助基金,作为在校学生医疗费用弥补的重要来源。但现实生活中往往是筹集资金不足,而且数额也不稳定,弊端同样明显。

(三)逐步走向统一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阶段

2008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正式了《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提出“坚持自愿原则,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试点地区制订具体办法,对参保大学生实行属地管理”;2009年4月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也明确提出“2009年全面推开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将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至此,我国向全民医保迈出了关键的一步,大学生的医疗保障逐步纳入到了社会统筹的基本医疗保险模式当中。

三、当前大学生医保制度存在的问题

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有其合理性、必要性和现实性,但从实际运行的情况来看,所设计的制度和措施还不够完善,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首先是政府部门和高校没有尽到将制度宣传到位的责任。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新制度自 2009 年才开始陆续实行,在制度实施的过程中,相关部门将社保卡发给各学校,学校再将社保卡发给学生,在整个过程中,学生对这种医保改革模式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给学生带来的益处都缺乏充分的宣传和告知,导致部分学生对这项制度的迷惑和不解,在一定程度上也缺乏认同感。根据对安徽和江苏八所高校400位学生的抽样调查资料显示,对现行大学生医保政策完全了解的只占到5%,而完全不了解的占到55%,了解一点的占到40%,这种状况显然不尽人意。

其次是新医保制度与大学生的实际医保需求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由于目前的大学生年龄大约在18至28岁之间,绝大部分都是身体健康,精力旺盛,只有极少的学生经常患病,而且也不严重,一般门诊就能很快解决,费用也就几十元,而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后,设有一定的起付线,各地不完全相同,存在差异,有100、200、300元不等,而且只针对住院和门诊大病,对普通门诊的小病治疗费用却没有具体的保障措施,这种制度实施的结果就是占患病学生的不多数学生并没有真正得到新医保制度带来的好处,因此,参保并不积极。

四、完善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建议

(一)建立一个由高校自身、政府机构、社会团体及商业保险机构共同参与的多层次大学生医疗保险体系

首先是高校要承担起在校学生日常小病治疗的责任,增加对校医院设备和医务人员的投入;其次是政府要提高极少数患大疾病大学生的医疗费用保障;再次是民政部门、红十字会等社会团体要设立专门针对大学生的慈善基金,专门用于资助患重大疾病的大学生;最后还要有商业保险公司提供针对在校大学生群体的、学生可以自愿参加的补充医疗保险。通过上述措施的落实,形成一个覆盖全体学生、满足全体学生需求的全方位的医疗保险体系。

(二)加大新医保制度宣传的力度,提高大学生的参保意识

都说新医保制度比过去的老医保制度要好,但实际运行中却存在一定的阻力,并没有得到大众的广泛认可,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宣传不到位。政府部门和各个学校要加强新医保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学生的参保意识。政府相关部门的政策宣传不能停留在一年当中的某一天或某一个时段,而应将新医保政策的宣传作为一个常态化的工作长期做下去,尤其是在目前新医保实施的初期就更有必要。各个学校也应该将新医保的宣传常态化、多样化,可以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学校网站、校报媒体和学生会、学生社团的大力宣传,让大学生对参加医疗保险有更深的认识和了解,增强学生参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加快针对大学生医疗保险的法制建设

我国目前还没有针对大学生医疗保险的相关法律,为更好的让大学生享受到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好处,应该在大学生医疗保险改革试点阶段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尽快制定针对大学生群体的《大学生医疗保障法》,使政府部门、各个高校、社会团体、商业保险机构以及大学生个人在医疗保险方面的权责明确、规范,让大学生医疗保险的实施在一个法律完善、制度健全的框架内有序运行,让大学生真正享受更多的公共财政多带来的利益和好处。

参考文献:

1.刘国恩.全民医疗保障与保民生促增长[J].理论前沿,2009(8).

2.陈钊、刘小峰.服务价格市场化: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未尽之路[J].管理世界,2008(8).

3.张奇林.制度的逻辑与悖论-我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回顾与展望[J].学术研究,2009(2).

4.《安徽省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意见(试行)》,教办[2008]6号

5.《关于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意见》,劳社[2009]1号

医保模式论文第5篇

论文关键词:全民医保大学生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

医疗保障事业的好坏事关亿万人民的健康与幸福,显然是一个重要的民生问题,理应受到社会各界特别是政府部门的高度关注。人人享有医疗保障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保障工程。因此,医疗保障制度的完善始终是各国、各地区关注的一个重要方面。自2009年以来,中央文件多次明确了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目标,全民医保成为新时期医疗改革的方向,我国医疗保障体制改革正处于攻坚阶段,如何改革高校医疗体制并改善医疗服务供给,建立健全多层次的高校学生医疗保障体系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一、相关理论研究述评

截止到2010年底,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数量已经达到了将近2300所,在校本专科学生突破2000万人,在校研究生达到130万人,对如此庞大的社会群体实施适宜的医疗保障尤为必要。大学生医疗保障体制近年来一直也受到理论界和政府相关部门的高度关注,成为一个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话题。目前理论界和实践部门对高校学生医疗保障改革和发展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传统高校公费医疗保障的支付危机,使政府、高校和学生的利益受损,社会矛盾激化(高金娥,2007)。第二,介绍国外高校医疗保障模式,力主改革和创新我国高校医疗保障制度,并在实践中推动了五种模式的发展,其中主要的举措是引入了商业保险模式(李国柱,2009)。第三,对以市场化为导向的高校学生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进行批评,建议将大学生纳入全民医保范畴,政府主导并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并辅以商业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和社会慈善,构建多层次的大学生医疗保障体系(郑功成,2006;彭美华、朱才华,2010)。

通过对相关文献的梳理和总结,不难发现,对高校学生医疗保障模式的研究和争论推动了制度变革的进程,但是研究的局限性也逐渐的显露出来。第一,注重对制度变迁的定性研究,缺乏相关理论和经验数据的支持,因而得到的结论和建议具有模糊性和不确定性,对实践部门的参考价值有限。第二,从研究方法上来看,热衷于某一地区或某一高校的问卷调查,虽然反映了一些问题,但不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性。第三,从当前实践的进程和阶段来看,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已经进入全民医保的框架,那么对大学生新旧制度间的平稳过渡、新制度与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的衔接和融合、新制度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和矛盾以及高校校医院激励机制设计等进行研究将具有重要的意义,但相关文献不多。

二、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发展演变脉络

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一是单一的公费医疗阶段,二是逐渐多样化的医疗保障模式阶段,三是逐步走向统一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阶段。

(一)单一公费医疗阶段

我国的公费医疗制度开始于建国初期,当时政务院了《关于全国各级人民政府、党派、团体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预防措施的指示》。该指示所涵盖的公费医疗范围主要包括各级政府、党派、人民团体及文、教、科、卫等事业单位,同时也包括由国家和地方公办的高等院校在校学生等。公费医疗经费由当地财政部门统筹拨付,财政部门根据各公办高校学生人数实行每年40元或60元的定额拨款(部委所属院校每人每年60元,省属院校每人每年40元),而财政部门对各二级学院、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和计划外扩招的学生则没有拨款。公立学校学生在校医院就诊自付比例在10%左右,学生负担很少,这种公费医疗制度在保障大学生身体健康方面确实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随着高校学生人数的迅速上升和医疗费用的快速上涨,财政负担越来越重,高校医院亏损也越来越多,同时对非公立学校也不公平,并且一些患大病的学生单靠学校一方的力量也不能真正解决问题,因此,改革完全公费的医疗模式势在必行。

(二)多元化医疗保障体制模式阶段

由于早期传统公费医疗模式弊端明显,很多高校纷纷对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进行改革,大致有以下三种模式:

一是传统公费医疗与现代商业保险相结合的制度模式,这种模式除了继续原有的公费医疗模式外,同时向商业保险公司进行投保,以便弥补重大疾病情况下公费医疗基金不足的缺陷。

二是用纯商业保险模式取代传统的公费医疗模式,这种纯商业保险模式通过学校和学生个人每年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金额的保险费来进行运作,保险公司按规定的支付范围和支付比例对学生的医疗费用进行赔付。这种医保模式缺点也很明显,主要是大部分学生和家长投保意识不够,投保不积极,或者有的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承担保费,而且理赔手续复杂,理赔周期漫长等等。

三是完全依靠医疗救助的模式,这种模式主要是通过学校筹集各方面的资金来建立医疗救助基金,作为在校学生医疗费用弥补的重要来源。但现实生活中往往是筹集资金不足,而且数额也不稳定,弊端同样明显。

(三)逐步走向统一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阶段

2008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正式了《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提出“坚持自愿原则,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试点地区制订具体办法,对参保大学生实行属地管理”;2009年4月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也明确提出“2009年全面推开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将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至此,我国向全民医保迈出了关键的一步,大学生的医疗保障逐步纳入到了社会统筹的基本医疗保险模式当中。

三、当前大学生医保制度存在的问题

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有其合理性、必要性和现实性,但从实际运行的情况来看,所设计的制度和措施还不够完善,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首先是政府部门和高校没有尽到将制度宣传到位的责任。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新制度自 2009 年才开始陆续实行,在制度实施的过程中,相关部门将社保卡发给各学校,学校再将社保卡发给学生,在整个过程中,学生对这种医保改革模式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给学生带来的益处都缺乏充分的宣传和告知,导致部分学生对这项制度的迷惑和不解,在一定程度上也缺乏认同感。根据对安徽和江苏八所高校400位学生的抽样调查资料显示,对现行大学生医保政策完全了解的只占到5%,而完全不了解的占到55%,了解一点的占到40%,这种状况显然不尽人意。

其次是新医保制度与大学生的实际医保需求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由于目前的大学生年龄大约在18至28岁之间,绝大部分都是身体健康,精力旺盛,只有极少的学生经常患病,而且也不严重,一般门诊就能很快解决,费用也就几十元,而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后,设有一定的起付线,各地不完全相同,存在差异,有100、200、300元不等,而且只针对住院和门诊大病,对普通门诊的小病治疗费用却没有具体的保障措施,这种制度实施的结果就是占患病学生的不多数学生并没有真正得到新医保制度带来的好处,因此,参保并不积极。

四、完善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建议

(一)建立一个由高校自身、政府机构、社会团体及商业保险机构共同参与的多层次大学生医疗保险体系

首先是高校要承担起在校学生日常小病治疗的责任,增加对校医院设备和医务人员的投入;其次是政府要提高极少数患大疾病大学生的医疗费用保障;再次是民政部门、红十字会等社会团体要设立专门针对大学生的慈善基金,专门用于资助患重大疾病的大学生;最后还要有商业保险公司提供针对在校大学生群体的、学生可以自愿参加的补充医疗保险。通过上述措施的落实,形成一个覆盖全体学生、满足全体学生需求的全方位的医疗保险体系。

(二)加大新医保制度宣传的力度,提高大学生的参保意识

都说新医保制度比过去的老医保制度要好,但实际运行中却存在一定的阻力,并没有得到大众的广泛认可,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宣传不到位。政府部门和各个学校要加强新医保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学生的参保意识。政府相关部门的政策宣传不能停留在一年当中的某一天或某一个时段,而应将新医保政策的宣传作为一个常态化的工作长期做下去,尤其是在目前新医保实施的初期就更有必要。各个学校也应该将新医保的宣传常态化、多样化,可以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学校网站、校报媒体和学生会、学生社团的大力宣传,让大学生对参加医疗保险有更深的认识和了解,增强学生参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加快针对大学生医疗保险的法制建设

我国目前还没有针对大学生医疗保险的相关法律,为更好的让大学生享受到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好处,应该在大学生医疗保险改革试点阶段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尽快制定针对大学生群体的《大学生医疗保障法》,使政府部门、各个高校、社会团体、商业保险机构以及大学生个人在医疗保险方面的权责明确、规范,让大学生医疗保险的实施在一个法律完善、制度健全的框架内有序运行,让大学生真正享受更多的公共财政多带来的利益和好处。

参考文献:

1.刘国恩.全民医疗保障与保民生促增长[J].理论前沿,2009(8).

2.陈钊、刘小峰.服务价格市场化: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未尽之路[J].管理世界,2008(8).

3.张奇林.制度的逻辑与悖论-我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回顾与展望[J].学术研究,2009(2).

4.《安徽省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意见(试行)》,教办[2008]6号

医保模式论文第6篇

论文关键词:全民医保大学生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

 

医疗保障事业的好坏事关亿万人民的健康与幸福,显然是一个重要的民生问题,理应受到社会各界特别是政府部门的高度关注。人人享有医疗保障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保障工程。因此,医疗保障制度的完善始终是各国、各地区关注的一个重要方面。自2009年以来,中央文件多次明确了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目标,全民医保成为新时期医疗改革的方向,我国医疗保障体制改革正处于攻坚阶段,如何改革高校医疗体制并改善医疗服务供给,建立健全多层次的高校学生医疗保障体系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一、相关理论研究述评

截止到2010年底,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数量已经达到了将近2300所,在校本专科学生突破2000万人,在校研究生达到130万人,对如此庞大的社会群体实施适宜的医疗保障尤为必要。大学生医疗保障体制近年来一直也受到理论界和政府相关部门的高度关注,成为一个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话题。目前理论界和实践部门对高校学生医疗保障改革和发展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传统高校公费医疗保障的支付危机,使政府、高校和学生的利益受损,社会矛盾激化(高金娥,2007)。第二,介绍国外高校医疗保障模式,力主改革和创新我国高校医疗保障制度,并在实践中推动了五种模式的发展,其中主要的举措是引入了商业保险模式(李国柱,2009)。第三,对以市场化为导向的高校学生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进行批评,建议将大学生纳入全民医保范畴,政府主导并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并辅以商业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和社会慈善,构建多层次的大学生医疗保障体系(郑功成,2006;彭美华、朱才华,2010)。

通过对相关文献的梳理和总结,不难发现,对高校学生医疗保障模式的研究和争论推动了制度变革的进程,但是研究的局限性也逐渐的显露出来。第一,注重对制度变迁的定性研究,缺乏相关理论和经验数据的支持,因而得到的结论和建议具有模糊性和不确定性,对实践部门的参考价值有限。第二,从研究方法上来看,热衷于某一地区或某一高校的问卷调查,虽然反映了一些问题,但不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性。第三,从当前实践的进程和阶段来看,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已经进入全民医保的框架,那么对大学生新旧制度间的平稳过渡、新制度与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的衔接和融合、新制度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和矛盾以及高校校医院激励机制设计等进行研究将具有重要的意义,但相关文献不多。

二、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发展演变脉络

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一是单一的公费医疗阶段,二是逐渐多样化的医疗保障模式阶段,三是逐步走向统一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阶段。

(一)单一公费医疗阶段

我国的公费医疗制度开始于建国初期,当时政务院了《关于全国各级人民政府、党派、团体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预防措施的指示》。该指示所涵盖的公费医疗范围主要包括各级政府、党派、人民团体及文、教、科、卫等事业单位,同时也包括由国家和地方公办的高等院校在校学生等。公费医疗经费由当地财政部门统筹拨付,财政部门根据各公办高校学生人数实行每年40元或60元的定额拨款(部委所属院校每人每年60元,省属院校每人每年40元),而财政部门对各二级学院、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和计划外扩招的学生则没有拨款。公立学校学生在校医院就诊自付比例在10%左右,学生负担很少,这种公费医疗制度在保障大学生身体健康方面确实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随着高校学生人数的迅速上升和医疗费用的快速上涨,财政负担越来越重,高校医院亏损也越来越多,同时对非公立学校也不公平,并且一些患大病的学生单靠学校一方的力量也不能真正解决问题,因此,改革完全公费的医疗模式势在必行。

(二)多元化医疗保障体制模式阶段

由于早期传统公费医疗模式弊端明显,很多高校纷纷对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进行改革,大致有以下三种模式:

一是传统公费医疗与现代商业保险相结合的制度模式,这种模式除了继续原有的公费医疗模式外,同时向商业保险公司进行投保,以便弥补重大疾病情况下公费医疗基金不足的缺陷。

二是用纯商业保险模式取代传统的公费医疗模式,这种纯商业保险模式通过学校和学生个人每年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金额的保险费来进行运作,保险公司按规定的支付范围和支付比例对学生的医疗费用进行赔付。这种医保模式缺点也很明显,主要是大部分学生和家长投保意识不够,投保不积极,或者有的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承担保费,而且理赔手续复杂,理赔周期漫长等等。

三是完全依靠医疗救助的模式,这种模式主要是通过学校筹集各方面的资金来建立医疗救助基金,作为在校学生医疗费用弥补的重要来源。但现实生活中往往是筹集资金不足,而且数额也不稳定,弊端同样明显。

(三)逐步走向统一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阶段

2008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正式了《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提出“坚持自愿原则,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试点地区制订具体办法,对参保大学生实行属地管理”;2009年4月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也明确提出“2009年全面推开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将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至此,我国向全民医保迈出了关键的一步,大学生的医疗保障逐步纳入到了社会统筹的基本医疗保险模式当中。

三、当前大学生医保制度存在的问题

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有其合理性、必要性和现实性,但从实际运行的情况来看,所设计的制度和措施还不够完善,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首先是政府部门和高校没有尽到将制度宣传到位的责任。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新制度自 2009 年才开始陆续实行,在制度实施的过程中,相关部门将社保卡发给各学校,学校再将社保卡发给学生,在整个过程中,学生对这种医保改革模式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给学生带来的益处都缺乏充分的宣传和告知,导致部分学生对这项制度的迷惑和不解,在一定程度上也缺乏认同感。根据对安徽和江苏八所高校400位学生的抽样调查资料显示,对现行大学生医保政策完全了解的只占到5%,而完全不了解的占到55%,了解一点的占到40%,这种状况显然不尽人意。

其次是新医保制度与大学生的实际医保需求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由于目前的大学生年龄大约在18至28岁之间,绝大部分都是身体健康,精力旺盛,只有极少的学生经常患病,而且也不严重,一般门诊就能很快解决,费用也就几十元,而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后,设有一定的起付线,各地不完全相同,存在差异,有100、200、300元不等,而且只针对住院和门诊大病,对普通门诊的小病治疗费用却没有具体的保障措施,这种制度实施的结果就是占患病学生的不多数学生并没有真正得到新医保制度带来的好处,因此,参保并不积极。

四、完善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建议

(一)建立一个由高校自身、政府机构、社会团体及商业保险机构共同参与的多层次大学生医疗保险体系

首先是高校要承担起在校学生日常小病治疗的责任,增加对校医院设备和医务人员的投入;其次是政府要提高极少数患大疾病大学生的医疗费用保障;再次是民政部门、红十字会等社会团体要设立专门针对大学生的慈善基金,专门用于资助患重大疾病的大学生;最后还要有商业保险公司提供针对在校大学生群体的、学生可以自愿参加的补充医疗保险。通过上述措施的落实,形成一个覆盖全体学生、满足全体学生需求的全方位的医疗保险体系。

(二)加大新医保制度宣传的力度,提高大学生的参保意识

都说新医保制度比过去的老医保制度要好,但实际运行中却存在一定的阻力,并没有得到大众的广泛认可,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宣传不到位。政府部门和各个学校要加强新医保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学生的参保意识。政府相关部门的政策宣传不能停留在一年当中的某一天或某一个时段,而应将新医保政策的宣传作为一个常态化的工作长期做下去,尤其是在目前新医保实施的初期就更有必要。各个学校也应该将新医保的宣传常态化、多样化,可以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学校网站、校报媒体和学生会、学生社团的大力宣传,让大学生对参加医疗保险有更深的认识和了解,增强学生参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加快针对大学生医疗保险的法制建设

我国目前还没有针对大学生医疗保险的相关法律,为更好的让大学生享受到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好处,应该在大学生医疗保险改革试点阶段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尽快制定针对大学生群体的《大学生医疗保障法》,使政府部门、各个高校、社会团体、商业保险机构以及大学生个人在医疗保险方面的权责明确、规范,让大学生医疗保险的实施在一个法律完善、制度健全的框架内有序运行,让大学生真正享受更多的公共财政多带来的利益和好处。

参考文献:

1.刘国恩.全民医疗保障与保民生促增长[J].理论前沿,2009(8).

2.陈钊、刘小峰.服务价格市场化: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未尽之路[J].管理世界,2008(8).

3.张奇林.制度的逻辑与悖论-我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回顾与展望[J].学术研究,2009(2).

4.《安徽省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意见(试行)》,教办[2008]6号

5.《关于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意见》,劳社[2009]1号

医保模式论文第7篇

关键词: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承教学

1师承教学是传统中医人才培养的主体模式

中医学是在中国古代人民长期生活实践和“阴阳学说”、“精气学说”、“五行学说”等哲学思想的支撑下逐渐孕育而出的医学体系,千百年来守护着华夏先民的繁衍生息。中医学依靠其独特的传承方式得以流传并发展至今,从师承授受到院校教育,中医教育模式经历了漫长时期[1]。师承,又称“亲炙”,是指通过以师带徒形式进行中医药临床实践和理论学习,并在此过程中传授自己的临床经验及学术思想,以使徒弟有所继承甚至丰富、创新的中医药教育方法[2]。师承教学是传统中医人才培养的主体模式,也是中医学术流派思想薪火相传的重要载体,体现了中医理论的完整性、传承性与实践性特色。古有黄帝师于岐伯,扁鹊师于长桑君,金元以降,更见刘完素二传罗知悌,罗知悌收徒朱丹溪,创“河间派”,张元素传艺李东垣、王好古,立“易水派”,师承教学在中医学继承和发展中的地位可见一斑。但师承教学具有周期长、人员局限化、官方认定和监管困难等弊端[3],当代规培作为现代医学人才培养的必经阶段,也是青年医生临床知识技能提升的重要节点,将师承教学搭建于现有规培上,是保留中医传统人才培养特色的合理化、现代化可行性方案。

2探索突出师承教学的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模式

现代中医药人才应在掌握现代医学知识技能的基础上,具备中医药传统思维方式、实践能力与人文精神,形成中医完整的理论体系。中医药人才培养具有其独特性,要想培养出符合中医药发展需求、保持中医药发展特色的现代医学人才,就不能单纯嫁接西医人才培养方式,中医规培模式应突出中医特色[4]。将中医药师承教学模式与现代规培制度相互融合,探索突出师承教学的规培模式,是培养出符合中医药人才培养特点及要求的可行性方案。虽然目前中医规培已将师承教学纳入其篇幅中,但并未凸显其独特地位,且具体实施细则也未明晰。形成突出师承教学的中医规培模式,主要在于以下几个要点。

2.1突出师承教学主体作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的《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2015版)将规培过程划分为基础技能的掌握和提高两个阶段,仍强调临床科室轮转过程,医生主要集中在各临床科室轮转学习。虽然科室轮转对于住院医师技能提升必不可少,但培养中医药人才应符合其自身特点,中医学知识体系的搭建、中医药学术流派的传承离不开师承教学,在规培过程中,应当为师承教学提供足够的空间和时间,进一步细化师承教学细则及要求,把控师承教学质量,决不能流于形式,方能达到培养合格中医规培医生的目的。

2.2将师承教学贯穿

规培始终2017年中医规培工作推进会上也强调师承教育应贯穿中医药人才培养的始终。师承授受要求积年累月跟师临证、经典学习,收集、整理老师的学术思想,并能为己所用,有所发挥,非一朝一夕就能一蹴而就的。在时间上,应当要求自规培开始即选定师承导师,并实行整个规培期间的全程化带教,与科室轮转并行,以保障跟师学习的合理周期而不是单纯的一周一次的门诊跟师。

2.3突出名中医关键要素

《师说》:“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人非生而知之者,孰能无惑?惑而不从师,其为惑也,终不解矣……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如是而已”。在规培中的师承教学,应以名中医为带教主体,突出名中医关键要素,明确限定临证年资、学术地位、医德医风等条件,形成严格的《师承导师遴选标准》,保证师承导师队伍的高层次。一方面,能保障学生学有所获,使得师承教学真正取得成效;另一方面,德艺双馨的名中医们是中医学宝贵的资源,学习、整理、继承、发展当代名中医的学术思想是中医学发展的急切要求。

2.4强调经典理论学习

《黄帝内经》、《伤寒论》、《金匮要略》等为后世杏林中人奉为圭臬,任何中医的学术传承和创新都离不开中医经典理论学习的基石,“读经典”、“做临床”、“跟名师”三位一体的优秀中医人才培养模式缺一不可,忽略了中医经典理论学习的师承教学更是空中楼阁。在规范化培训中,中医经典理论学习的内容必不可少,可开展类似于“名医大讲堂”、“中医经典课程讲座”、“读书会”等教学活动。

2.5注重中医传统文化培养

中医学是在中国传统文化中逐渐孕育而生的,中医传统文化与中医理论体系更是一脉相承,古语有云“不为良相,便为良医”,中医药人才不仅应具备中医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还应当注重中医传统文化的培养,《大医习业》:“若不读五经,不知有仁义之道;不读三史,不知有古今之事;不读诸子,睹事则不能默而识之……若能具而学之,则于医道无所滞碍,尽善尽美矣”。基地在专业知识培训的同时,应适当组织中医传统文化学习的相关内容,以羽翼中医理论知识的提升。

2.6细化质控管理

在规培过程中应当形成严格、细致的师承教学质控管理,把控住院医师跟师过程,保障师承教学成果。由规范化培训管理小组定期查阅跟师签到记录、成果考察、病案梳理、心得撰写、老师学术经验总结及师生诊后问答等,形成阶段性跟师成果考核机制和师生互评机制,促进中医学术传承和师生之间的教学相长,使得师承教学在中医规培和中医人才培养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3实践经验

天津市某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自2014年获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切实履行规培基地培训任务,积极进行提升规培质量的探索和实践。自2017年起,基地采取突出师承教学的中医规培模式,主要包括上文所述的突出名中医要素以及开展“名医大讲堂”、“中医经典课程讲座”、“读书会”等教学活动等要素。基地师承导师情况,教学活动开展情况,规培学员考核情况,由此可见突出师承教学的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模式能提高规培学员中医综合技能水平,在中医人才的培养上具有一定的推广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