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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工程监理工作总结(合集7篇)

时间:2023-03-14 15:17:14
拆除工程监理工作总结

拆除工程监理工作总结第1篇

【关键词】 建筑群;拆除;安全;环境污染控制;资源化

【中图分类号】 TU721 【文献标识码】 D 【文章编号】 1727-5123(2012)06-087-04

随着我国城市建设、旧城拆迁改造的推进,房屋拆除已逐渐成为一个新兴产业,可以借鉴的成功拆除项目不多,出现诸如施工安全事故、环境污染等负面影响的事件倒不少。究其原因,不难发现多为违规承发包、违规作业、过程监控缺失。笔者认为房屋拆除成功与否,工作关键是业主方工作是否规范、细化、落实,是否进行全过程、全方位有效控制。笔者通过江苏广电总台老楼建筑群成功拆除的工程实例系统回顾了业主方全过程项目管理工作及对建筑垃圾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进行的一些探索和尝试。

1 待拆建筑群工程介绍

1.1 待拆建筑群现状及概况描述。江苏广电总台老楼建筑群即原江苏电视台建筑群,位于南京市北京东路4号,东侧为丹凤街,北侧为北京东路,南侧紧贴新建成的江苏广电城一期,西侧毗邻南京邮政局和南京市卫生局,具置如图1.1。拆除后在原址建设江苏广电城二期。

江苏广电总台老楼建筑群占地12680m2,建筑面积15100m2,包括:原江苏电视台电视中心大楼(框剪结构12层、塔楼15层)、演播大厅(框架结构4层,钢网架屋面)、新闻中心楼(框架结构3层)、财务中心楼(砖混结构3层)及其他辅助用房若干等。建筑群平面布置如图1.2。

1.2 待拆工程特点。社会影响大:江苏电视台电视中心大楼作为原江苏电视台的主要建筑,一度成为江苏南京的地标建筑之一,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拆除过程发生再小的一件事情经过社会舆论和媒体的放大也是一件大事情。因此拆除过程必须保证绝对安全。

敏感性极强:待拆建筑群周围紧临江苏广电城一期新大楼和裙楼、南京邮政局办公大楼、南京市卫生局办公建筑群、鼓楼医院门诊楼、北京东路等主干道及其它建筑,特别的是拆除期间不得影响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正常的电视节目录制和播出,其噪音和振动必须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

拆除难度大:待拆建筑群包括小高层、多层、大跨度演播厅,建筑类型多样、结构复杂性、环境制约因素多,拆除需要较大技术、设备、人员和物资投入。

1.3 拆除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大演播厅建筑面积1200m2,跨度30m,钢网架结构屋面,为大空间、大跨度结构,结构受力体系复杂,拆除难度极大。拆除过程中要保证结构安全和拆除人员的自身安全本工程控制的重点。

电视中心大楼为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东南和西北两个核心筒,建筑面积11000m2, 12层,局部塔楼15层,建筑高度56m,钢制天线高10m(见图1.3)。建筑拆除体量大。电视中心大楼南立面自东向西40m紧贴江苏广电城新大楼,最近距离仅2m(见图1.4),拆除过程中如何保护使用中新大楼是拆除工作中的重中之重。防止或减少粉尘、飞石、固体废物、噪声、震动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本工程的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是施工控制的难点。

2 业主方项目管理工作

2.1 组建旧建筑群拆除项目管理机构(技术咨询、监理)。2009年底江苏广电城一期工程竣工交付,2010年初成功投入运营,根据江苏广电总台要求2010年完成原江苏电视台建筑群拆除,2011年在原址建设江苏广电城二期工程。拆除工作交由总台基建工程办组织实施,总台对基建办提出如下要求:①拆除工作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主管部门规定;②拆除施工期间江苏广电城一期工程正常运营,严格控制拆除过程噪声和振动,不得影响电视节目的制作和播出;③拆除施工必须做好全过程控制,确保绝对安全,不得产生负面影响;④拆除施工必须做好环境控制,最大限度的降低环境污染;⑤作为传媒单位应高标准要求自己,争取将该拆除工作做成拆除工程的典范。

为确保按期、按要求完成旧建筑群拆除工作,基建工程办组建旧建筑群拆除项目部,进行了工作分工,由基建工程办主任担任项目负责人,对拆除工作负总责。见图2.1项目管理体系:

聘请江苏省江南建筑技术发展总公司作为项目技术咨询机构,就建筑群拆除所涉及法律、法规、程序、方案、工程技术、安全控制、环境控制提供技术咨询和支持。聘请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作为拆除工程监理单位,对拆除全过程进行监理、安全管理和进度控制。由基建办牵头会同技术管理部、安全文明管理部、项目技术咨询部和项目监理部成立技术安全评估小组。由基建办牵头会同安全文明管理部、总台电视技术部、项目技术咨询部和项目监理部成立环境污染评估小组。

2.2 待拆建筑群项目拆除施工技术安全评估。项目技术咨询部负责收集、整理待拆建筑群的工程技术资料(竣工图纸、工程档案、保密信息),熟悉待拆建筑物的竣工图纸、建筑物的结构情况、建筑情况、水电及设备管道情况及地下隐蔽设施情况。由技术安全评估小组对拆除建筑群及周边的安全环境进行评估,排查安全隐患,形成技术安全评估清单,明确:危险控制区域划定、安全防护设置范围、警示标志设置、周边围挡高度、交通要道附近封闭及围护、防护隔离棚搭设要求等技术和安全要求。评估报告要点:

2.3 待拆建筑群项目拆除施工环境污染评估。本工程拆除施工期间环境污染控制主要为扬尘、噪声、振动和施工时段控制,为避免影响广电城一期电视节目制作和播出,噪声、振动尤其重要,经环境污染评估小组调研形成施工环境污染评估报告,报告要点为;

2.4 拆除工作进度评估。为避免盲目、片面追求拆除速度,委托专业造价咨询单位根据待拆建筑群竣工图测算待拆工程量,在充分考虑施工企业素质、从业人员素质、环境及自然等客观因素的前提下评估工程拆除进度,进度评估工作由进度管理部和技术咨询部负责,评估如下:

2.5 招投标选择施工单位。近年来房屋拆除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占了工程安全事故相当比例,据近三年的房屋拆除事故统计,违规发包给无资质企业或个人进行拆除的安全事故占60%,无方案、违规作业的拆除安全事故占67%,缺乏监管的拆除安全事故占64%,四层及四层以下的房屋拆除安全事故故占73%,同时房屋拆除也引发的扬尘、固体废弃物污染、噪声污染等环境问题比较普遍。本工程社会影响大、环境敏感性强、技术难度高、拆除工作量大、拆除投入大,选择一个资信良好、技术过硬、有类似工程拆除经验的施工单位从源头最大限度地避免述拆除施工安全问题、环境污染问题,经过基建工程办各部门及项目技术咨询部和项目监理部专题讨论决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拆除施工单位。招标经过两轮,第一轮参加技术标评比,确认技术方案中标单位,并由技术方案中标单位完成技术方案,并组织南京市拆除方面的五位评审获得通过;第二轮招标,要求投标单位在评审确认的方案基础上进行商务报价,最终实力雄厚、环保典范的南京黄埔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中标。

3 工程拆除过程回顾

3.1 拆除施工阶段划分介绍。施工单位7月1日进场,12月20日顺利完成整个工程拆除,拆除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施工准备阶段。主要包含:拆除区域内危险源排除,完成场界围挡及临时安全立体防护,清理垃圾及内部残余物,完成临时设施设置,完成施工作业人员的培训及交底,组织专项方案专家论证和方完成案报审,进行试验性拆除、现场交通组织等。

第二阶段为大面积展开拆除施工阶段。主要包含:辅房拆除、大演播厅拆除、中心大楼拆除、拆除材料的垂直和水平运输,材料清理及场外回收等。

第三阶段为服务阶段。主要包含:完成拆除现场清理,周边场貌恢复。

辅助房屋建筑物一般为砖混1、2、3类型,层次最高仅为3层,采用普通机械和方法拆除。大演播厅和电视中心老大楼采用满堂脚手架、全防护脚手架结合静力机械切割、气割解体等方法进行保护性拆除。

3.2 大演播厅拆除介绍。整个演播大厅为大跨度框架结构,屋面网架呈矩形,全部为角钢斜放四角锥加上弦杆、下弦杆、腹杆辅助连接而成的重型双层承重网架,其支座落在四周砼浇框架结构上。杆件用料规格主要为L63x6、L70x6、C12、C18等。上弦杆平面呈菱形联结,下弦杆平面呈多个矩形联结,杆件受力异常复杂,整个网架自重约2500吨。如图3.1。网架跨度大,拆除时网架下搭设满堂脚手架,在架顶设置千斤顶将局部稍微顶起1cm左右,再在脚手架架体顶部调高螺纹型顶托,将网架逐一微微撑起。拆除前整个屋面网架完全落在满堂脚手架上。满堂脚手架经验收后展开逆次序拆除施工,拆除采用高空单元分离法割除,施工流向从南北两侧同时对称向中间进行,尽量保持网架整体稳定型态。网架构件拆除完成后拆除满堂脚手架,最后用长臂液压剪拆除对墙体及框架结构进行拆除,如图3.2。

3.3 电视中心旧大楼拆除介绍。电视中心大楼为高层建筑,经调研、评估和专项拆除方案专家论证后确定采用保护性拆除方式(周边脚手架密目防护,人工结合机械顺序拆除)进行拆除施工,否决了爆破拆除方案,施工单位在大楼北侧设置D120动臂式塔吊一台,塔楼、7层以上楼层和大楼东侧临近新大楼部位建筑构件采用切割解体,随时分块用塔吊吊卸。7层以下楼层及门厅采用长臂液压剪(30m臂长)进行拆除。

3.3.1 塔楼、七层以上楼层及大楼东侧局部切割拆除施工。根据拆除专项方案电视中心大楼塔楼、七层以上楼层及大楼东侧建筑构件采用逐层顺序切割解体拆除,切割施工顺序为:钢筋混凝土现浇楼面板、楼梯次梁主梁内、外墙框架柱。切割工序流程为:楼面现场清理标注切割线支撑支架搭设吊装穿孔周边防护到位吊卸场地清理切割吊运。

切割施工控制要点为:①楼板和楼梯切割拆除需事先做好支撑,切割块件重量在校核范围内,盘锯切割,吊卸需预先四个角打孔穿钢丝绳,见图3.3;②次梁、主梁拆除先检查梁下支撑架稳定,沿梁的垂直轴线方向对梁体进行分段切割,切割前按图在中跨上标出,块件不超过2 T,采用金刚链式切割机切割分离,系好钢丝绳用塔吊吊卸,见图3.4;③为确保整体稳定和结构安全,在一件块件切除吊出之后,有专人对整体满樘支撑及残留结构进行检查,防止位移和变形松动。④切割、吊卸必须白天进行,确保安全性。

3.3.2 七层以下楼层拆除施工。西侧7层以下全过程用30米加长臂液压剪配合履带式挖掘机进行降层拆除,拆除时用数个高压消防水龙进行洒水降尘,水柱对准剪刀位置并使水柱左右晃动尽量成片状和雾状,见图3.5。液压剪施工时以剪切方式进行,不使用锤击和拉扯框架构件,防止破坏大楼的整体框架稳定,保证东南侧临近新大楼部位的结构稳定和施工安全。拆除主楼南侧构件时,机位尽量贴近防护,保证操作时物体倒塌方向往北,防止任何物体掉落穿过防护架网。临近东半部切割施工区时,液压剪已经可以灵活控制剪刀任意方向,采取对分界梁、柱、板的精细剪切。主楼东半部切割至3层时,采用液压剪进行施工,见图3.6。

液压剪拆除控制要点:①用液压剪拆除框架结构大楼时,顺序为从上至下,逐层分段进行拆除,必须按楼板、次梁、主梁、柱子的顺序进行施工。②施工中必须由专人负责监测被拆除建筑的结构状态,做好记录。发现有不稳定状态的趋势时,必须立即用对讲机呼叫操作手停止作业,做到信息化施工。③拆除施工时,应按照选定的机械设备及吊装方案进行施工,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供机械设备使用的场地必须保证足够的承载力。

4 拆除施工业主方全过程控制工作

4.1 程序控制。按建质〔2009〕87号文和评估报告要求施工单位对大演播厅、电视中心大楼拆除编制专项拆除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论证,组织技术安全咨询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查、审批方案。严格法律、法规及南京市规定办理建筑群拆除工程施工备案、安监报审手续及开工审批手续。督促施工单进行现场危险源排查并编制针对性预案,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方案先实验性拆除、再大面积拆除。

4.2 管理制度及执行。制定周工程会议制度、专题会议制度、安全文明考核制度、环境污染考核制度、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考核制度、总监理工程师考核制度、信息化施工制度、定期安全检查制度、专项检查制度、目标考核制度、奖罚制度等。成立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小组,基建办主任任组长,每周工程例会进行考核、奖罚。

4.3 安全监控。在大演播厅和中心大楼拆除期间除现场工程监理全过程监管外,基建办还委托电视节目部门在一期大楼16层(60m高空)北侧露台及东、北、西6m高周边围挡顶部安装总计10台高清晰度变焦视频监视器,零盲区24小时监控,视频信息同步传输至基建办主任、总监办公室、安全管理小组办公室。拆除施工过程中发现安全缺陷、隐患、疏漏、违规、违章及时反馈信息、暂停施工、消除隐患,做到真正的信息施工。

4.4 扬尘、噪声、振动监控。扬尘、噪声和振动监控由基建办委托南京环境监测站进行监测,定期出监测报告,大演播厅和电视中心大楼拆除期间每天24小时监测,数据及时反馈给施工现场,其中噪声和振动监控总台电视技术部全过程参与,确保不影响电视节目制作和录制。

4.5 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尝试及数据统计。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也是本工程拆除一项尝试控制的目标,各类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率统计如下表:

经计算总量回收利用率95.35%(建筑垃圾17080吨,有效回收16286.25吨),接近发达国家水平(97%)。

理论上无论什么样的建筑都免不了被拆除的命运,正所谓有始有终,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建筑的寿命相对更短(发达国家:英国建筑平均寿命132年,美国建筑平均寿命74年),据统计我国建筑平均寿命不足30年,远低于其设计寿命(本工程1986年建成,2010年拆除,寿命仅24年)和发达国家建筑平均寿命。由于城市化建设进程加快,高层建筑物或超高层的拆除越来越多,对拆除中容易引发各种问题,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管,笔者提出如下几点思考:①强化全寿命设计,建筑物的拆除不仅仅是权属单位的事也是全社会的事,要杜绝盲目拆建,加强城市规划设计的前瞻性、长期性和权威性,规划设计要考虑全寿命周期中功能、规范的需要,减少短期行为,目前被拆建筑物多是当初设计标准较低,不符合今天使用之需。②拆除应参照新建项目报建程序进行评估、监管、审批等,建筑物拆除申报时应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明确达各项相关指标,如:拆除项目审批、拆除施工单位资质、拆除中噪声控制指标、扬尘控制指标、各种材料的回收利用率等,有效降低负面影响。③拆除设计要纳入政府监管范畴,审批拆除设计资质,推行拆除设计由专业设计院来实施,目前南京市拆除设计多是由施工企业来进行的,设计中应充分考虑建筑物拆除时各种影响因素和工况,降低建筑物拆除时的难度。从工程设计、材料选用等源头上解决和减少建筑拆除时建筑废物的产生和排放数量,降低环境污染等负面影响。④强制推行拆除监理制度,监理公司必须要申请拆除的资质方可从事监理。

5 总结

经过充分的技术准备和施工组织,在建设单位、技术咨询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通力配合下,建筑群拆除过程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扰民事件和环境污染事件,取得了良好的预控效果,总结如下:①业主方必须建立房屋拆除项目管理机构,对房屋拆除安全、环境负责;②房屋拆除应进行项目施工安全评估,对危险性较大的拆除施工方案应进行论证,科学制定拆除施工工期,切实考虑人及自然因素的影响和制约,避免盲目抢工期、冒险作业,做到安全第一;③房屋拆除应进行环境污染评估,做好拆除过程降尘、降噪控制,最大限度地进行资源回收,减少固体废弃物(包括有害物质)的排放;④房屋拆除应严格实行施工招标、投标制度,杜绝无资质企业和个人承揽拆除工程; ⑤切实遵循和落实《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环境保护法》及相关地方法规、技术规范、规程,降低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的发生几率;⑥做好房屋拆除过程控制,建议实行拆除工程全过程监理,杜绝无方案、无措施、无预案施工,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参考文献

1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 中华人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4 南京市建筑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管理实施意

见(宁建工字〔2009〕104号)

拆除工程监理工作总结第2篇

关键词 拆除工程;安全监理;预防措施

中图分类号 TU714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727-5123(2009)04-056-02

1 前言

近几年随着城市化的改造不断加快,为了城市建设的需要,有不少旧的建筑拆除。拆除工程作为城市建设程序的一部分,需要专门技术作支持。但多年来,由于在拆除工程中的组织管理不严或拆除技术的失误,伤亡事故时有发生。现在拆除工程一般都实施了工程监理,本文笔者根据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2004),结合实际拆除工程的监理经验,总结了监理在拆除工程的安全控制中,监理的基本原则与要求,以及施工准备、施工中的监理要点,对于提高安全监理水平,预防拆除工程中的安全事故发生,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2 监理的基本原则与要求

2.1 监理的目标控制以安全目标为核心,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实现按期完工。

2.2 拆除工程必须由具备爆破或拆除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施工,严禁将工程非法转包。

2.3 拆除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

2.4 施工单位应全面了解拆除工程的图纸和资料,进行现场勘查,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2.5 拆除工程必须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应配备抢险救援器材。

2.6 当拆除工程对周围相邻建筑安全可能产生危险时,必须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并应对建筑内的人员应进行撤离安置。

2.7 施工单位对从事拆除作业的人员应依法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2.8 拆除工程应符合环保要求。

2.9 在拆除工程作业中,发现不明物体,应停止施工,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保护现场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按照国家和政府有关法规要求,妥善处理。

3 拆除工程施工准备的安全监理要点

3.1 严格审查拆除的施工方案。重点审查施工方案的安全措施。

3.2 发包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以下资料:①拆除工程的有关图纸和资料:②拆除工程涉及区域的地上、地下建筑及设施分布情况资料。

3.3 发包单位应负责做好影响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的各种管线的切断、迁移工作。当建筑外侧有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时,应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采取防护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

3.4 拆除工程施工区设置围挡,围挡高度不应低于1.8m,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区。当临街的被拆除建筑与交通道路保持有一定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安全距离要求时,采取相应的安全隔离措施。

3.5 拆除作业前,施工单位检查建筑内各类管线情况,确认全部切断后方可施工。

3.6 拆除工程的施工,施工单位要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规程向参加拆除的工作人员进行详细的交底。

4 拆除工程施工中安全监理要点

4.1 人工拆除。

4.1.1 人工拆除的建筑时,施工程序应从上至下,分层拆除,不得垂直交叉作业。作业面的孔洞应封闭。

4.1.2 楼板上严禁多人聚集或堆放材料,作业人员应站在脚手架或稳固的结构上操作,被拆除的构件应有安全的放置场所。

4.1.3 人工拆除建筑墙体时,不得采用掏掘或推倒的方法。

4.1.4 拆除建筑的栏杆、楼梯、楼板等构件,应与建筑结构整体拆除进度相配合,不得先行拆除。建筑的承重梁、柱,应在其所承载的全部构件拆除后,再进行拆除。

4.1.5 拆除横梁时,应在确保其下落可以有效控制时,方可切断两端的钢筋,逐端缓慢放下。

4.1.6 拆除柱子时,应沿柱子底部剔凿出钢筋,使用手动倒链定向牵引,采用气焊切割柱子三面钢筋,保留牵引方向正面的钢筋。

4.1.7 拆除管道及容器时,必须查清其残留物的种类、化学性质,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进行拆除施工。

4.1.8 楼层内的施工垃圾,应采用封闭的垃圾道或垃圾袋运下,不得向下抛掷。

4.1.9 在高处进行拆除工程,要设置流放槽。拆除较大的或者沉重的构件,要用吊绳或者起重机械配合并及时吊下或运走,禁止向下抛。拆卸下来的各种构件材料要及时清理,分别堆放在指定位置。

4.1.10 拆除石棉瓦及轻型结构屋面工程时,严禁施工人员直接踩踏在石棉瓦及其他轻型板上。

4.2 机械拆除。

4.2.1 机械拆除应从上至下、逐层分段进行:先拆除非承重结构,再拆除承重结构。拆除框架结构建筑,必须按楼板、次梁、主梁、柱子的顺序进行施工。对只进行部分拆除的建筑,必须先将保留部分加固,再进行分离拆除。

4.2.2 拆除施工时,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选定的机械设备及吊装方案进行施工,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供机械设备使用的场地必须保证足够的承载力。作业中机械不得同时回转、行走。

4.2.3 采用双机抬吊作业时,每台起重机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载荷的80%,且应对第一吊进行试吊作业,施工中必须保持两台起重机同步作业。

4.2.4 拆除钢屋架时,必须采用绳索将其拴牢,待起重机吊稳后,方可进行气焊切割作业。吊运过程中,应采用辅助措施使被吊物处于稳定状态。

4.3 爆破拆除。

4.3.1 从事爆破拆除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持有工程所在地法定部门核发《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承担相应等级爆破拆除工程。爆破拆除设计人员应具有承担爆破拆除作业范围和相应级别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作业证。从事爆破拆除施工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4.3.2 在人口稠密、交通要道等地区爆破建筑物,应采用电力和非电导爆管起爆网路,不得采用火花起爆。

4.3.3 当采用分段起爆时,应采用毫秒雷管起爆。

4.3.4 用微量炸药的控制爆破,可大大减少飞石,但不能绝对控制飞石,仍应采用适当保护措施。如对较矮建筑物采取适当覆盖,对高大建筑物爆破设置安全区,避免对周围建筑物和人身的危害。

4.3.5 用爆破方法拆除建筑物部分结构的时候,应该保证其他结构部分的良好状态。爆破后,如果发现保留的结构部分有危险征兆,应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工作。

拆除工程监理工作总结第3篇

市府新区和老城区国有土地范围内,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和市土地储备地块的拆迁工作。

二、职责分工

(一)拆迁人主要职责

1.申办拆迁项目立项、用地规划、土地使用等手续;

2.申办拆迁调查通知书和拆迁许可证;

3.组织选择评估单位;

4.会同城区政府按规定程序选择拆除单位和实施单位;负责办理拆除工程施工许可证,并责成拆除单位遵守《文物保护法》、《环境保护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接受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监督;

5.会同城区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制定拆迁方案,就拆迁项目补偿和安置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并报市政府批准;

6.出席拆迁行政许可听证会、行政裁决调解会和行政强拆听证会,配合行政裁决申请、行政强拆申请、拆迁诉讼案件应诉并报送相关材料;

7.委托评估单位制作拆迁项目样本房评估报告并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论证评审;

8.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拆迁范围内建筑物、地面附着物及装饰装潢进行评估,并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审核;

9.筹集拆迁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结合拆迁进度,及时拨付拆迁补偿资金;

10.负责在城区政府确认后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上签字盖章(协议内容及补偿标准由城区负责把关);

11.按照有关规定与城区政府签订拆迁工作协议;

12.完成市政府及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拆迁人必须履行的其他责任。

(二)城区政府主要职责

1.参与拆迁地块内建筑物、地面附着物及装饰装潢现场勘察测量评估,动员被拆迁人提供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配合建筑物及装饰装潢等附属设施丈量;

2.负责拆迁地块内违章建筑的拆除;

3.负责拆迁政策宣传及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

4.负责具体拆迁补偿协议审核签订和补偿费的支付等工作;

5.负责征地补偿费的发放和用地纠纷处理;

6.负责具体组织行政裁决申请材料和诉讼案件应诉材料(保证及时、准确、真实),组织实施行政强拆;

7.负责拆迁范围内杆线、管网等迁移工作(费用由拆迁人预付50%,余款待工程结束按审计结果由拆迁人支付);

8.会同拆迁人责成拆除单位依照相关法规制定拆除现场环境保护、扬尘及噪音控制等措施并监督实施到位;责成拆除单位设置警示牌、警示灯等安全保障设施,加强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理安全监督手续,做好环境卫生及保洁工作;

9.配合国土部门做好征地补偿相关工作;负责督促拆除单位及时完成建筑物和地面附着物拆除;

10.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拆迁经费核定

拆迁经费主要包括拆迁补偿费、拆迁工作经费、拆迁实施经费、拆迁奖惩经费,分别按照以下办法核定:

(一)拆迁补偿费。由拆迁人组织评估机构对拆迁项目进行调查、摸底、评估,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拆迁项目总体评估报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接报告5日内负责牵头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对评估结果按20%的比例抽取样本进行审核。审核结果与评估报告数据准确率在97%以上的,按照评估数据确认;准确率在90%至97%之间的按比例扣减;准确率低于90%的,按照规定程序重新委托评估公司进行再评估。拆迁项目总体评估报告经市政府批准后执行。因工程量增减或拆迁政策调整造成拆迁成本变化的,须重新审核确认并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二)拆迁工作经费。按照拆除建筑物残值费40%的比例提取,在拆迁工作协议签订后和完成50%被拆迁户拆迁补偿协议签订后分别拨付50%。

(三)拆迁实施经费。按照拆迁补偿总额的3%确定。根据拆迁进度分三次拨付,完成应拆除房屋户数50%时拨付实施经费30%,完成应拆除房屋户数80%时再拨付实施经费40%,余款待拆迁项目竣工验收后一次性结清。

(四)拆迁奖惩经费。在拆迁工作协议约定时间内完成拆迁拆除任务的,按拆迁费用总额的1%提取奖励经费,用于弥补拆迁实施经费不足。因城区原因造成进度滞后(包括杆线迁移和地面附着物清理)超过两个月以及下达行政强拆批复后1个月内未落实到位的,分别扣除拆迁补偿经费总额的0.4%、0.2%,并追究有关行政责任。

四、拆迁项目管理和验收标准

在拆迁推进过程中,城区政府要根据拆迁管理政策法规和市政府关于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要求,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稳定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工作机制,在加快拆迁进度、保障工程顺利实施的同时,严格执行拆迁政策,切实保护公共利益、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拆迁验收通过应达到以下标准:房屋全部拆除,渣土清运完毕;地面附着物(包括树木、庄稼、各类构筑物、坟头等)清理到位及各类杆线迁移到位。

经自验达到上述标准的,由拆迁人和城区政府提出申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市规划、城管、国土资源、财政、审计等部门,对照验收标准进行现场审核验收。验收合格的,发放拆迁项目竣工通知书;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行政处理。

五、工作要求

拆除工程监理工作总结第4篇

一、工作目标

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循序渐进、依法处置、综合治理”的原则,广泛发动群众,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发现、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筑,逐步拆除历史存量违法建筑。年内,将排查摸底的历史存量违法建筑基本拆除完毕(主次干道两侧445处全部拆除;背街小巷、社区和居民楼院内274处,拆除80%以上)。通过拆违专项行动,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面貌及文明程度,为建设宜居幸福活力的现代化新作出积极贡献。

二、责任分工

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全区拆违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制定拆违工作计划;具体负责主次干道两侧违法建筑的组织拆除工作;积极协助各街道办事处组织好社区内违法建筑的拆除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违法建筑(主次干道两侧违法建筑除外)拆除工作负总责。负责做好居民的思想政治和宣传教育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对辖区内违法建筑的拆除。辖区城管执法中队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对确需的,依法走法律程序。

区清违办负责指导、协调各街道开展违法建筑拆除工作;负责汇总资料、建立台账,并及时将我区的工作情况上报市相关部门。

区建管局负责做好违法建筑拆除后的绿化、硬化、美化提升工作;对部分路段违法建筑拆除后重新砌墙或粉刷。

规划部门负责对违法建筑给予认定,根据区城管执法局的函请出具书面认定书,参与处置意见的研究。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对违法占地给予认定,并提出处置意见。负责将洗砂场、采石场一并纳入拆违范围。

宣传部门要积极配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引导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违法建筑整治活动,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利用、租用违法建筑从事经营活动的,工商、文化、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不得为其发放营业执照、许可证;已经发放的,应配合拆除活动予以吊销。

民政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对拆违中确有困难的群众,要落实好各项帮扶救助措施。

对使用违法建筑的住户,公安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落户手续。对妨碍、阻挠、拒绝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对使用违法建筑的业户,供水、供电、通信、煤(天然)气、有线电视、网络宽带等部门或企业不得为其提供相应服务。

部门要积极做好因拆除违法建筑引起的处置工作。

区公证处参与行动,负责全程监督、公证有关部门对当事人的物品清点工作。

区政府法制办要对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对法律文书及程序给予指导。

监察部门对违法建筑拆除不力或造成新的违法建筑的单位和责任人实施问责;对在执法过程中讲情等干扰正常执法的行为,根据拆违单位提供的线索进行查实,严肃处理。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年度全区拆除违法建筑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区拆除违法建筑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步骤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区城管执法局和各街道办事处开始对辖区范围内存量违法建筑按计划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同时,坚决遏制新生违法建筑,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具体分为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总结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年3月12日至3月31日)

制定全年拆违工作计划,召开全区拆违工作动员会。通过舆论宣传,营造强大的拆违氛围,做到家喻户晓。既要维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严肃性,又要注意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关注他们的合理要求,遵循政策、依法操作、理性推进、和谐清违,争取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做到“完成一处清理,教育一片群众”。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年4月1日至年11月30日)

区城管执法局和各街道办事处要根据摸底排查情况确定拆除计划,科学有序组织实施,按照先急后缓、先易后难、先主次干道两侧后社区居民楼院的步骤,条块结合,积极稳妥地组织对整治范围内的各类违法建筑进行集中清理拆除。拆除前要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制定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预案;拆除时各职能部门要全力参与配合,实施拆除;拆除后要做好绿化、美化、硬化、修缮等工作。要注意做好拆除前、中、后资料留存及前后对比工作,拆除一处,完善一处台账,以备检查考核。

违法建筑拆除经费从市城管执法局历年拨付的拆违结余经费中予以保障。在拆违过程中,先由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自行垫付拆除经费。审计部门要进行日常跟踪审计。年底由拆除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清违、审计等相关部门对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的拆除工作进行认定、审计并核拨拆除经费。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区城管执法局和各街道办事处要巩固清违成果,违法建设拆除后,要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新的违法建筑的发生。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吸取经验,将违法建筑清理拆除工作总结、整治情况、统计报表整理汇总后,报至区清违办。区拆违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各相关成员单位,对违法建筑拆除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和评比考核,并将各相关责任部门的工作开展、推进和完成情况一并汇总后报区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协作配合。拆除违法建筑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按照职责和任务分工,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工作。各部门要高标准做好辖区违法建筑拆除工作电子档案的整理和保存,并按时限和要求提报相关方案总结、统计报表和影像资料。区拆违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定期组织检查,调度各项任务进展,及时研究、解决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要带头拆除违法建筑,以推动全区拆除违法建筑工作的顺利开展。

拆除工程监理工作总结第5篇

一、工作目标

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循序渐进、依法处置、综合治理”的原则,广泛发动群众,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发现、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筑,逐步拆除历史存量违法建筑。年内,将排查摸底的历史存量违法建筑基本拆除完毕(主次干道两侧445处全部拆除;背街小巷、社区和居民楼院内274处,拆除80%以上)。通过拆违专项行动,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面貌及文明程度,为建设宜居幸福活力的现代化新作出积极贡献。

二、责任分工

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全区拆违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制定拆违工作计划;具体负责主次干道两侧违法建筑的组织拆除工作;积极协助各街道办事处组织好社区内违法建筑的拆除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违法建筑(主次干道两侧违法建筑除外)拆除工作负总责。负责做好居民的思想政治和宣传教育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对辖区内违法建筑的拆除。辖区城管执法中队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对确需的,依法走法律程序。

区清违办负责指导、协调各街道开展违法建筑拆除工作;负责汇总资料、建立台账,并及时将我区的工作情况上报市相关部门。

区建管局负责做好违法建筑拆除后的绿化、硬化、美化提升工作;对部分路段违法建筑拆除后重新砌墙或粉刷。

规划部门负责对违法建筑给予认定,根据区城管执法局的函请出具书面认定书,参与处置意见的研究。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对违法占地给予认定,并提出处置意见。负责将洗砂场、采石场一并纳入拆违范围。

宣传部门要积极配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引导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违法建筑整治活动,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利用、租用违法建筑从事经营活动的,工商、文化、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不得为其发放营业执照、许可证;已经发放的,应配合拆除活动予以吊销。

民政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对拆违中确有困难的群众,要落实好各项帮扶救助措施。

对使用违法建筑的住户,公安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落户手续。对妨碍、阻挠、拒绝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对使用违法建筑的业户,供水、供电、通信、煤(天然)气、有线电视、网络宽带等部门或企业不得为其提供相应服务。

部门要积极做好因拆除违法建筑引起的处置工作。

区公证处参与行动,负责全程监督、公证有关部门对当事人的物品清点工作。

区政府法制办要对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对法律文书及程序给予指导。

监察部门对违法建筑拆除不力或造成新的违法建筑的单位和责任人实施问责;对在执法过程中讲情等干扰正常执法的行为,根据拆违单位提供的线索进行查实,严肃处理。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2012年度全区拆除违法建筑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

区拆除违法建筑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一)

四、工作步骤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区城管执法局和各街道办事处开始对辖区范围内存量违法建筑按计划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同时,坚决遏制新生违法建筑,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具体分为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总结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12年3月12日至3月31日)

制定全年拆违工作计划,召开全区拆违工作动员会。通过舆论宣传,营造强大的拆违氛围,做到家喻户晓。既要维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严肃性,又要注意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关注他们的合理要求,遵循政策、依法操作、理性推进、和谐清违,争取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做到“完成一处清理,教育一片群众”。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4月1日至2012年11月30日)

区城管执法局和各街道办事处要根据摸底排查情况确定拆除计划,科学有序组织实施,按照先急后缓、先易后难、先主次干道两侧后社区居民楼院的步骤,条块结合,积极稳妥地组织对整治范围内的各类违法建筑进行集中清理拆除。拆除前要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制定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预案;拆除时各职能部门要全力参与配合,实施拆除;拆除后要做好绿化、美化、硬化、修缮等工作。要注意做好拆除前、中、后资料留存及前后对比工作,拆除一处,完善一处台账,以备检查考核。

违法建筑拆除经费从市城管执法局历年拨付的拆违结余经费中予以保障。在拆违过程中,先由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自行垫付拆除经费。审计部门要进行日常跟踪审计。年底由拆除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清违、审计等相关部门对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的拆除工作进行认定、审计并核拨拆除经费。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区城管执法局和各街道办事处要巩固清违成果,违法建设拆除后,要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新的违法建筑的发生。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吸取经验,将违法建筑清理拆除工作总结、整治情况、统计报表整理汇总后,报至区清违办。区拆违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各相关成员单位,对违法建筑拆除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和评比考核,并将各相关责任部门的工作开展、推进和完成情况一并汇总后报区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协作配合。拆除违法建筑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按照职责和任务分工,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工作。各部门要高标准做好辖区违法建筑拆除工作电子档案的整理和保存,并按时限和要求提报相关方案总结、统计报表和影像资料。区拆违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定期组织检查,调度各项任务进展,及时研究、解决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要带头拆除违法建筑,以推动全区拆除违法建筑工作的顺利开展。

拆除工程监理工作总结第6篇

关键词:塔吊;安拆方案编制;安全技术;控制

塔吊是当前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主要起重机械之一,特别是在高层建筑施工中,塔吊起升高度和工作幅度的性能优势,使其被建筑施工广泛应用。但是由于其结构的复杂性和处于高空环境,使高层塔吊的安装、拆除成了高危作业,稍有不慎,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因此必须高度重视高层塔吊安装、拆除方案的编制,加强其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在施工中充分发挥其特有的机械性能,达到提高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安全、缩短工期、降低工程成本之目的,作用巨大。下面就本人从事安全管理的经验,谈谈自己的体会。

1高层塔吊装、拆方案的编制

1.1方案编制的准备工作

1.1.1总承包单位项目管理部是高层塔吊的使用单位。方案编制前总承包单位项目管理部应汇同高层塔吊的专业施工、产权单位,对本工程所需塔吊进行合理选型,对方案编制中涉及的图纸、有关的土建计算数据,产权单位在应及时、准确提供给专业施工单位。选型时应确定塔吊外扶或内爬的形式,注意塔吊安装位置是否满足工程的需要,覆盖最大的施工面;塔吊是否有足够的安装、拆卸空间和进、出场道路;塔吊安装、拆除、使用时间及综合成本效益比等。因此高层塔吊选型的好坏直接影响工程的进度和总承包单位的安全效益和经济效益。

1.1.2专业施工单位是高层塔吊安装、拆除施工方案的编制单位。在编制方案前,必须查看施工现场,详细阅读工程施工图及地质报告,对该工程施工过程作充分了解,特别是建筑物外型尺寸(高度、施工层面积)、构件的最大重量、建筑施工工艺、施工工期、建筑物的周围环境(周边建筑物和高压线)等,结合高层塔吊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机械性能进行编制。

1.2方案编制的内容

1.2.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地址、结构类型、施工面积、总高度、层数、标准层高、计划工期等。

1.2.2选用高层塔吊技术性能主要参数:型号、规格、起重力矩、起重量、回转半径、起升(安装)高度、附墙道数、整机(主要零部件)重量和尺寸、塔吊基础受力、用电负荷,包括安装、拆除用起重机械的技术参数(如:起重量、回转半径、起升高度、整机重量、支承点的反力等)。

1.2.3高层塔吊相关布置图:高层塔吊平面布置图(包括离建筑物、高压线的距离,附墙杆平面布置及附墙节点详图等);高层塔吊立面布置图、附墙杆标高;塔吊基础图及地基、基础结构加固剖面图;内爬塔吊爬升过程图;高层塔吊安装、拆除过程中所需辅助起重机构平面布置图(如拆除内爬塔吊用屋面吊平面布置图)及辅助起重机械支承点加固图;重要部件吊装位置图(起重臂、平衡臂、回转总成吊装位置平面、立面图,并指明拆卸过程中重要部件在屋面上的临时旋转位置等)。

1.2.4塔吊基础承载及有关节点的受力计算

1.2.4.1塔吊基础的设计。根据《塔式起重机设计规范》及高层塔吊说明书提供的塔吊基础所承受的自重、倾覆力矩、扭矩及水平力的值进行本工程塔吊基础承载能力(抗倾覆稳定性和地面压应力)验算,确定塔吊基础几何尺寸、钢筋配置、混凝土强度等级等。如采用桩基加固,应进行桩基础的承载能力计算。

1.2.4.2塔吊附着装置的定位。塔吊附着高度、间距、预埋件的制作应根据塔吊说明书及工程结构实际进行,预埋节点一般设置在结构的梁、柱、板交接处附近。进行受力最大位置附墙节点预埋件(螺栓)及焊缝的设计;并对附墙后受力最不利部位(墙、梁、柱)的配筋及强度验算;塔吊加长附墙杆的设计及稳定性验算。

1.2.4.3内爬吊钢梁设计,拆除时台楞吊钢梁强度、刚度计算、屋面承载能力验算。

1.2.4.4辅助机械设备支承点承载能力验算(如汽车式起重机在地下室顶板上的支承点承载能力验算,以确定地下室顶板加固措施)。

1.2.5塔吊安装、加节、拆除的步骤及质量要求:塔吊整体安装、拆除顺序;附墙装置安装及标高和间距控制措施;塔身加节、油缸顶升的步骤,垂直度的控制要求等。都必须严格按照塔吊说明书及《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的要求编写。

1.2.6塔吊安装、拆除的人员组织:参加装拆的人员应按岗位进行分工,协调作业,绘制安装、拆除作业组织网络图,制定各类专业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如机械施工员(技术):负责作业过程中的施工组织、设备调度和技术问题的处理;现场指挥:负责统一指挥信号,各工种协调;起重装拆工:负责起重吊装的捆扎、挂钩、零部件的装拆;塔吊司机:配合各类起重操作、顶升作业;电工:负责各控制机构的电器装拆、维修、调试;安全员:监督检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技术规程的执行情况。

1.2.7安装、拆除的安全技术措施:基础混凝土浇捣、预埋件设置的质量及隐蔽工程验收要求;安装以后的使用验收,设备检测措施;每一道附墙、加节以后的验收要求;台楞吊安装完毕后螺栓、焊缝的质量验收要求、试吊措施;塔吊安装、拆除前由机构施工员组织技术员、质量员、安全员对有关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签字交底,包括安装、拆除的顺序、操作人员的责任分工、通信装置配备、装拆机具检查、安全警戒区设置、安全监护人员到位、现场动火报告、防止高空坠落措施等。

2加强高层塔吊装、拆的安全技术管理

2.1施工单位要重视高层塔吊装、拆过程的安全管理

2.1.1施工现场从事塔吊拆装作业的单位必须取得专业承包资质。未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一律不得从事塔吊的拆装业务。拆装企业要有固定的管理机构,专职管理人员。拆装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实行持证上岗。作业人员调整必须经企业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审定。

2.1.2建立高层塔吊安装、拆除施工方案二级审批制度。塔吊在拆装前必须根据施工现场的环境和条件、塔吊机械性能以及辅助起重设备特性,编制装、拆方案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由专业施工、产权单位和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2.1.3按已审批的高层塔吊装、拆施工方案实施。高层塔吊整体安装前应对其基础进行验收;安装及拆卸作业前,必须根据施工方案,进行针对性安全技术签字交底,按照操作程序分工负责,统一指挥;拆装作业中各工序应定人、定岗、定责,专人统一指挥。拆装作业应设置警戒区,并设专人监护。

2.1.4必须保证安装、拆卸过程中各种状态下塔吊的稳定性。高层塔吊附墙杆件的布置和间隔,应符合说明书的规定。当塔身与建筑物水平距离大于说明书规定时,应验算附着杆的稳定性,或重新设计、制作,并经技术部门确认,主管部门验收。

2.1.5高层塔吊顶升时应严格遵守说明书规定。顶升作业时液压系统应进行空载运转,调整顶升套回滚轮与塔身标准节的间隙,使起重力矩与平衡力矩保持平衡;顶升过程中将回转机构制定,严禁塔吊回转和其他作业。顶升作业应在白天进行,风力在四级及以上时必须停止;在塔吊未拆卸至允许悬臂高度前,严禁拆卸附墙杆。

2.1.6严格执行高层塔吊使用验收、检测管理制度。塔吊整体安装完毕,必须经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安装单位、出租单位的共同验收,并委托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有法定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每次附墙加节后,必须由相关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未通过验收,未经检测单位检测合格的高层塔吊不得投入使用。

2.2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高层塔吊监督管理

2.2.1通过行业监管,逐步建立塔吊租赁企业的资质管理制度,完善塔吊租赁市场。出租单位(产权单位)对出租的塔吊要提供法定检测单位的检测合格证明。行业监管中如发现安全性能、技术指标不能满足要求的塔吊应立即清出施工现场。对使用年限长,经检测安全技术性能严重下降的塔吊,必须作出强行报废处理,不得继续在市场上租赁和使用。

2.2.2加强对安装、拆卸专业单位的资质管理。根据拆装专业单位工作业绩和有关规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进行动态管理。要建立一套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制度,发现安全、技术管理等不能满足要求的企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整改,直至取消承包资格。

2.2.3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强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高层塔吊监督管理,建立高层塔吊安装备案、登记制度。塔吊安装前由总承包单位将塔吊的租赁合同、装拆单位的资质证书、经营手册、已经过二级审批的安装、拆除施工方案、塔吊基础验收单、特殊工种上岗证、有关的安全技术交底资料到受监的安监站备案。塔吊安装检测完毕,总承包单位将塔吊检测合格报告到受监的安监站登记备案。

拆除工程监理工作总结第7篇

[关键词]高层建筑施工后期拆除安全

中图分类号:TU7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高层建筑是指超过10层的住宅建筑或超过24m高的其他民用建筑。一般情况下,此类施工现场的大型垂直运输工具为塔吊和施工升降机(大多数地区规定高层建筑不得使用龙门架作为垂直运输工具),外防护及操作而为钢管脚手架(即悬挑脚手架或超过24m的落地式脚手架)。高层建筑的施工后期在这里是指主体结构封顶,进行外墙保温、装饰及室内装饰装修的阶段。多数的情况下,施工总承包单位考虑到施工成本的因素,都会在主体结构完工,屋面完成后便将塔吊提前拆除。此时,室内装饰的材料垂直运输使用施工升降机,外墙保温及装饰的施工利用钢管脚手架作为外防护和操作面。 说到这里就涉及到本文研究的重点。高层建筑的施工后期,现场塔吊拆除后,随着外墙保温、装饰及室内装饰装修的完成,总承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现场施工升降机及钢管脚手架进行拆除作业的安全管理。

建筑工地的施工升降机及钢管脚手架的安装与拆除属于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项目。国家有明文规定,建筑工地的施工升降机及钢管脚手架的安装与拆除应由具有专业资质的分包单位施工,在安全管理方面,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均有各自应尽的义务与应负的责任。 因此,本文对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关于高层建筑施工后期的拆除安全管理工作,浅谈以下几点建议。

一、拆除前的安全管理

1. 拆除前,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例如,施工作业场地、交叉作业等,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应要求分包单位的技术人员在拆除方案中编入具有针对性的补充、说明,或要求其对拆除方案进行重新编制。

2. 拆除方案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的规定要求办理审批手续。首先,由分包单位进行审核批准后, 再经总承包单位的技术、安全等部门审核, 总承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审批,最后上报监理单位,由总监理工程师完成审批。

3. 拆除前,要求分包单位针对拆除对象进行专业性的检查。例如,施工升降机对其附墙杆、标准节的螺栓紧固情况、架体的垂直度、受力钢丝绳以及绳夹的紧固情况、各项安全装置的可靠性、有效性,主要部位的连接等进行全面检查。钢管脚手架则应对连墙件、各主要杆件的连接情况、钢丝绳的受力情况以及悬挑型钢与卡环间大头楔是否紧固等进行类似钢管脚手架的验收、外用电梯的检测一样严格的专业性检查。对检查的结果,总承包单位应要求分包单位形成记录并收集存档。

4. 拆除作业前,总承包单位的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分包单位方案编制的技术人员以及拆除方案中上报的所有拆除作业人员等,由总承包单位安全管理人员主持共同召开拆除方案的技术、 安全交底会议,按照方案中的安排明确分工,形成会议纪要,参会人员均签字确认。总承包单位对拆除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签字生效。以上部分的会议纪要、安全技术交底及拆除作业人员的操作证件(加盖分包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等由总承包单位收集存档。

二、拆除时的安全管理

1. 拆除作业当天的天气情况控制,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天气、雨雪、高温等天气严禁进行拆除作业。

2. 拆除区域的封闭。 使用警戒线等对拆除区域进行隔离封闭,严禁非拆除作业有关的人员进入拆除区域。 有专人在现场进行看护。

3. 拆除作业人员均需做到持证上岗。

4. 拆除作业中,拆除作业人员应按照拆除方案中的岗位安排各司其职,不得串岗。 拆除作业应做到统一指挥、分工明确,作业过程中严禁嬉笑喧闹,并按照拆除方案中穿着的要求进行穿戴着装。总承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此进行严格监督。

5. 酒后严禁上岗作业。

6. 拆除作业中,应严格按照要求监督拆除作业人员在高空作业时悬挂安全带。若出现无悬挂点的情况,拆除方案中应设计编入生命线(可靠悬挂点)的固定形式及安装方法,必须做到安全可靠。

7. 拆除下来的构件严禁从空中向下抛洒,应按照拆除方案中设计的垂直运输的方式进行。

8. 对拆除构件的垂直运输涉及的相关危险性项目,例如汽车式起重吊装作业,应检查吊装作业单位的资质证书、吊装作业人员的上岗证书、吊装作业机械的检测报告等,并有针对性地对吊装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总承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按照相对应的吊装作业操作规程进行监督管理。对以上提及的有关资料,总承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做好收集存档工作。

9. 涉及到电气的拆除作业,应由专业的电气技术人员持上岗证进行拆除作业。非电气专业技术人员不得私自拆除。

10. 当天的拆除作业未完成时, 应监督拆除人员将已松开的螺栓连接件等紧固恢复,严禁存在半拆除或拆除不完全的状态。最后应由拆除作业组组长检查,方可结束当天的作业。

11. 一项全新的施工工艺整体提升架是非常适合于高层建筑使用,可做为主体施工的装修和临边防护之用,正确的使用和操作可以达到非常好的经济效益,可以为国家节省很多的脚手架扣件、钢管、人工及资金。某省建筑工程公司施工的广场工地就是采用整体分段提升架,该工程是高层一幢建筑,外墙装修是稳框玻璃幕墙,为了能够按装,必须得除提升架,依据要求必须降到地面线上或裙楼顶上,这样会用很多工作日才能完成,为了能够尽快安装,公司组织了工科、项目经理、安监站、架工班等有关人员到现场进行考察,一致认为只有通过高空拆除方案时间才短,但要是如保证高空拆除安全是相当的问题。我们提出了方案,最终在承力架下方搭设挑架作为支撑整体提升架和拆除承力架的立足点,并在挑架外侧再挑出2.2作为防护棚,这样的撑每隔1.2左右一根,小横杆从楼面挑出1.2,伸入楼面3.2米,防护棚大横杆每隔0.4米一根,上面铺一道竹笆,再铺一道某省建委指定的安全网,防止拆除中扣件等杂物掉落伤人。挑架用4根大横杆,上面铺设竹笆,架底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详见附图)架子搭设完,首先对架子工进行拆除安全技术交底,其次对架上杂物进行清理,再次在架子下方设围栏和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看护以及通知各施工单位在架子拆除中严禁在拆除范围内施工,最后在拆除中由分公司安监站和施工科派人亲自到现场全面检查和监护,保证了拆除整个过程的安全。

三、拆除后的安全管理

1. 拆除完毕后,钢管脚手架材料,如钢管、槽钢等应堆放平直,堆垛高度不得超过1.2m并有隔档措施,垛宽不超过2.5m。

2. 外用电梯的标准节等构件,堆放不宜超过层,并有相应防倾倒措施。

3. 拆除完毕后的材料场内运输,应使用专业运输车辆,人工或机械进行装运。 不得超载、超宽、超高运输。

结论:

高层建筑的施工后期, 类似上述的情况有很多,毕竟在保证安全第一的前提下,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是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最根本目标。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完成上述所提到的工作要求,确实较为困难。不过,大家应该理解本文的出发点。首先,这是让高层建筑后期的拆除作业更加的安全;其次,作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本就对施工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总承包单位及分包单位的财产安全负责;最后,这也是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自我保护的一种强有力的手段。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是一项不容易完成的工作,作为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只有不怕困难地去努力探索、去尝试精益求精,才会让高层建筑施工后期的拆除作业更加安全;才是每一个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付出汗水所换来的真经。

参考文献:

[1]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刘殿中.爆破工程手册[M].北京:冶金工业出版社,1999.

[4]段卫东.紧邻主楼的高层配楼的爆破拆除[J].工程爆破,2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