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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关工委关心下一代(合集7篇)

时间:2023-03-13 11:25:00
学校关工委关心下一代

学校关工委关心下一代第1篇

10月10日 黑龙江省教育委员会下发《关于成立省教委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通知》(黑教委干字〔1991〕252号)。《通知》确定省教委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是在省教委党组领导下的工作机构,其任务是指导、组织我省教育战线离退休专家、教师、干部和职工,在健康状况允许的情况下,到学校中去,到学生中去,配合学校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教育。《通知》还确定了省教委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人员组成名单。

《通知》还要求各地、市、县教委,各大专院校,也要建立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组织离退休老同志积极开展工作,并及时向省教委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报告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有关情况(组织机构、工作安排、活动情况、工作建议及其他有关材料)。

10月 国家教委关工委第一次协作会,即东北片哈尔滨协作会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召开,这次会议很有意义,国家教育部关工委的领导曾多次谈到这次会议的历史意义,说这是一次引导各地、各学校从总结实践经验中寻求答案的会议。

1995年

9月19~20日 东北地区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第三次协作会在我省牡丹江市召开,国家教委关工委张文松会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教委关工委秘书长李蒙恩同志也出席了会议。

2002年

9月4日 黑龙江省教育厅党组下发《关于调整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成员的通知》(黑教党〔2002〕29号),对省教育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成员进行了调整。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离退休干部工作处,办公室主任由谢功臣同志兼任。

9月5日 黑龙江省教育厅党组下发《关于加强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通知》(黑教党〔2002〕30号)。《通知》强调:(一)提高认识,把关心下一代工作列入党委工作日程;(二)健全机构,加强领导;(三)创造条件,保证工作正常开展;(四)加强队伍建设。

9月23日 省教育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在哈尔滨市召开。会议确定了省教育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委员的人选;讨论通过了《黑龙江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章程》《黑龙江省教育系统2002年关心下一代工作方案》。省关工委副主任黄绍同志到会并做了重要讲话,省教育厅厅长、省教育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董浩同志在会议上做了重要讲话。教育部关工委为这次会议的召开发来了贺信。

9月25日 黑龙江省教育厅党组下发《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教育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章程〉的通知》。《章程》对我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组织的性质、基本任务、组织、经费等进行了明确规范。

10月30日 省教育厅关工委下发了《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教育系统2002年关心下一代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教关〔2002〕1号)。省教育厅关工委下发了《关于印发省关工委副主任黄绍同志在〈黑龙江省教育厅关工委全委会上的讲话〉的通知》(黑教关〔2002〕2号)。省教育厅关工委下发了《关于印发梁玉霜同志在“全省高等学校、市(行署)教育局关工委秘书长暨离退休工作处(科)长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黑教关〔2002〕3号)。

12月2日 黑龙江省教育厅党组下发《关于成立黑龙江省教育系统青少年读书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省教育厅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张永洲同志在哈尔滨市教育局关工委全体委员会议上讲话的通知》(黑教办〔2002〕48号)。

2003年

7月23日 省教育厅关工委承办了东北三省四市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经验交流会。会议在牡丹江市举行,教育部关工委领导、省关工委领导及辽宁省、吉林省、沈阳市、长春市、哈尔滨市、大连市教育系统关工委领导同志参加了交流会。省教育厅副厅长王普庆同志到会并做了重要讲话。这次会议的主题是以“家庭教育”为重要内容。三省四市的代表们在会上交流了经验,会议还安排到牡丹江市家庭教育中心进行现场考察。这次会议是黑龙江省教育厅关工委调整后第一次主办东北三省四市教育系统关工委会议,会议对进一步推动我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

9月22日 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评选全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黑教人〔2003〕239号)。这是省教育厅自关工委成立以来第一次对全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评选表彰。

2004年

7月5日 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联合下发《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教育系统贯彻〈黑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细则〉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通知》要求教育系统各级党委要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将关心下一代工作纳入党委工作计划、精神文明建设规划,与党委中心工作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考评,把全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阶段。

7月7~12日 省教育厅关工委举办了教育系统关工委德育工作培训班。这次培训的目的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研究在新形势下,教育系统关工委如何更好地贯彻实施《黑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细则》,配合教育部门和学校进一步加强德育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训班上教育部关工委副主任李蒙恩、教育部关工委秘书长原永堂、中国教育学会理事张万祥及新华社对外部编辑张崇防,分别就《关工委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作用》《学习贯彻教育部1号文件,切实搞好关工委工作》《班主任要为青少年生命成长奠基》及《国际形势》等题目为培训人员做了精彩的讲座。

9月21日 龙江省委宣传部、龙江省委高校工作委员会、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开展青少年“崇尚真善美学做诚信人”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黑读发〔2004〕号),决定联合开展青少年“崇尚真善美学做诚信人”主题教育活动。

9月 省教育厅关工委编写了《关心下一代工作文件资料汇编》,主要内容为:1.在全国高校关心下一代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王照华);2.在教育部加强大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研讨会上的讲话(周济);3.全国高等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会议开幕词(邹时炎);4.在全国高等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会议上的报告(朱新均);5.全国高等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会议小结(李蒙恩);6.在全国家庭教育现代化实验区工作现场会上的开幕词(邹时炎);7.在全国家庭教育现代化实验区工作现场会上的工作报告(李蒙恩);8.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努力开创中小学德育工作新局面(周济);9.在黑龙江省委关心下一代工作会议上的发言(闵振环)10.在省委关心下一代工作会议上的报告(孙维本);11.在省委关心下一代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刘东辉);12.在省委关心下一代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孙启文);13.省委9届14次常委办公会议领导讲话;14.在省教育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上的讲话(董浩);15.在哈尔滨市教育局关工委全体委员会议上的讲话(张永洲);16.在全省加强大学生思想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卢振环);17.在省委关心下一代工作会议小组讨论会上的发言(孟凡杰);18.在全省高等学校、市(行署)教育局关工委秘书长暨离退休工作处(科)长会议上的讲话(梁玉霜)。

10月16日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工委常务副主任梁玉霜同志参加大兴安岭地区中小学弘扬民族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读书演讲比赛会并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

11月29日 省教育厅关工委常务副主任梁玉霜同志参加绥化市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会议,并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

2005年

1月20日 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决定表彰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省教育厅关工委作为先进集体受到了表彰。

7月25~27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研究新形势下各级关工委如何更好的加强组织建设,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搞好“五老”队伍建设,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和学校切实加强德育工作,省教育厅关工委在黑河市举办培训班,内容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8号文件、16号文件,进一步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省教育厅副厅长孟凡杰同志、大庆石油学院党委书记孙彦彬同志、牡丹江市第一中学校长卜祥林同志、哈尔滨工业大学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于晓玉同志,分别就《在新形势下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当前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在新形势下加强高中学生思想工作实效性的策略与途径》和《坚持三贴近原则,做好大学生心理咨询工作》几方面工作做了专题讲座。

10月21日 省教育厅关工委常务副主任梁玉霜同志参加绥化市小学德育工作兰西现场会并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

12月30日 省委高校工委下发《关于转发〈关于充分发挥高校关工委作用,组织“五老”参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的通知》(黑高工委字〔2005〕25号)。《情况报告》总结了高校“五老”参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经验,对后来各高等院校的关心下一代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006年

7月26~31日 为了贯彻教育部关工委第三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中央8号文件和16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和学校把社会主义荣观教育融入关心下一代各项工作中去,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省教育厅关工委在牡丹江市东宁县举办了“全省教育系统关工委第三期德育工作培训班”。原国家副总督学、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现任国家督学王文湛同志以《学习中央8号文件和总书记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把德育放在素质教育首位》为主题班做了专题讲座;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常务理事、黑龙江省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理事长、哈师大远东科技与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孙慕天教授以《贯彻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为主题做了专题讲座。

8月16日 省教育厅关工委下发《关于评选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黑教关〔2006〕2号)。

9月11日 为了认真贯彻《黑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细则》和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教育系统贯彻〈黑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细则〉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建立健全中小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组织,发挥中小学关心下一代工作组织作用,进一步推动中小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开展,省教育厅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中小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组织建设的通知》(黑教办〔2006〕85号)。

12月6日 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联合召开了《全省高校组织“五老”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验交流会》。省委副书记刘东辉同志、省委高校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张永洲同志到会并做了重要讲话,省教育厅副厅长赵敏同志主持会议。

12月11日 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和省关工委联合下发《关于认真贯彻“全省高校组织‘五老’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的通知》(黑高工委联字〔2006〕28号)。

2007年

1月29日 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表彰全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授予绥化市教育局、东北林业大学等56个单位为黑龙江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授予李英、李雁方等104名同志为黑龙江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

3月26日 省委宣传部、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省关工委、共青团省委、省妇联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在全省青少年中开展“知荣明耻从我做起”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通知》强调总书记关于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涵盖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时代要求,明确了当代中国最基本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是新形势下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通知》要求一定要把“知荣明耻从我做起”主题教育活动,摆到领导的重要日程,各部门密切合作,切实抓出成效。

5月30日 省委高校工委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全省高等学校关心下一代2007年工作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全省高等学校党委为关工委工作创造条件,按照中央8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以老同志为主体的关工组织,充分发挥老同志的特殊作用。《通知》明确了工作年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保障措施等,对进一步加大高校关工委工作力度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6月18日 省教育厅党组下发《关于调整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成员的通知》。调整了省教育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离退休干部工作处,办公室主任由杨洪儒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闻致晨同志兼任。

6月21日 东北地区三省四市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研讨会在哈尔滨市召开。参加会议的领导有教育部关工委副主任李蒙恩同志、教育部关工委副秘书长郭春开同志、黑龙江省教育厅高校纪工委书记康宝林同志、哈尔滨市关工委常务副主任陈云来同志。

7月20日 省教育厅在东北林业大学举办了《全省高校发挥关工委作用,组织“五老”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研讨班》,全省普通高校主管关工委工作和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副校长)、关工委副主任、秘书长参加了会议。省关工委副主任黄绍同志到会并做了重要讲话;省委高校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副厅长赵敏同志在研讨班上做了《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主题报告。

2008年

7月20~22日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探索和创新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的开展,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省教育厅关工委举办了全省教育系统关工委第五期德育工作培训班。培训期间请省教育厅副厅长孟凡杰同志、全国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评审组成员张春国教授、陕西省延安市教育局原局长武耀东同志做了专题讲座。

11月13日 省教育厅党组下发《关于在全省高等职业学院建立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通知》(黑教党〔2008〕31号)。《通知》要求在全省高职院校建立校一级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前有少数院校已经建立的,要按本《通知》要求进行一次调整。

12月10日 省教育厅党组下发《关于调整省教育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成员的通知》(黑教党〔2008〕35号)。调整了省教育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2009年

2月6日 为了充分发挥高校“五老”的优势和作用,进一步做好大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推动高校关心下一代工作深入开展,省教育厅、省关工委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关于高校关工委组织“五老”开展“为大学生做一件好事”活动的方案〉的通知》(黑关发〔2009〕6号)。这次活动的主题是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大学生,大力培育当代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了把“为大学生做一件好事”活动深入开展起来,推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省委高校工委下发了《关于在高校“五老”中选聘十大员推动为大学生做一件好事活动开展的意见》(黑高工委字〔2009〕12号)。

5月5~14日 省关工委、省教育厅关工委联合对哈尔滨工业大学等六所高校关工委组织“五老”开展“为大学生做一件好事”活动情况进了调查研究,并形成了调查报告。

6月16日 省教育厅党组下发《关于王普庆同志任职的通知》,经2009年5月20日省教育厅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王普庆同志任省教育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6月19日 根据《中央宣传部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深入开展群众国主义教育活动的意见》和《省委宣传部关于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深入开展群众国主义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要求,省关工委、省教育厅、省广播电视局、省报业集团联合下发《关于举办中小学生“祖国在我心中”主题征文、演讲比赛活动的通知》(黑关发〔2009〕19号)。

7月 教育部关工委主任田淑兰同志来黑龙江考察,并在我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座谈会上做了重要讲话。省教育厅关工委常务副主任王普庆同志做了工作汇报。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印发了教育部关工委主任田淑兰同志在我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9月11日 省委高校工委办公室、省教育厅办公室下发《关天转发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黑高工委办字〔2009〕1号)。

12月29日 省关工委与省教育厅共同召开了2009年高校关工委组织“五老”开展“为大学生做一件好事”活动总结表彰大会。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陈永芳同志,省关工委常务主任谢勇同志,省关工委副主任姜鹏和黄绍同志;省教育厅副厅长张信同志,省教育厅关工委常务副主任王普庆同志出席了会议。

2010年

1月15日 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下了《关于印发在2009年全省高校关工委组织“五老”开展“为大学生做一件好事”活动总结表彰会上领导讲话的通知》(黑高工委联字〔2010〕1号)。《通知》印发了省委宣传部部长衣俊卿同志、省关工委常务主任谢勇同志和省委高校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张永洲同志的讲话。

2010年是省教育厅关工委主要成员又一次大调整后的重要一年,从2009年下半年王普庆同志任常务副主任和新的驻会副秘书长先后到任后,经过一段工作接交,调整后的教育厅关工委在2010年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这一年是省教育厅关工委下发通知、编辑简报和外出调研次数最多的一年。

1月18日 转发了教育部关工委《关于征集〈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二十年回顾展〉教育部关工委展区资料的通知》

3月16日 下发了《关于召开市(地)教育局关工委常务副主任工作会议的通知》

3月17日 发函至各普通本科高校关工委,部署对高校关工委组织“五老”开展“为大学生做一件好事”活动情况的调研工作。

3月23日 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关工委根据教育部关工委要求确定研究课题,并向教育部关工委申报。

5月 省教育厅关工委深入在哈六所高等学校进行调研,召开座谈会,了解高校关工委组织“五老”开展“为大学生做一件好事”活动情况。

11月1日 下发《关于积极订阅〈关心下一代〉杂志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关工委积极订阅,并充分利用好《关心下一代》杂志,进一步提高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理论水平。印发《全国教育系统关工委基层建设交流会传达提纲》,要求贯彻落实全国教育系统关工委基层建设交流会精神,把今后三年教育系统关工委组织建设的重点放在基层。

11月8日 下发《关于做好〈中国火炬〉征订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关工委积极组织征订,以进一步加强关工委的理论学习和宣传工作。

11月22日 转发省关工委《关于印发〈“关心下一代”网站聘请中小学生“小记者”的意见〉的通知》,以发动“五老”和广大青少年参与省关心下一代网站活动,进一步推动关心下一代宣传工作。

2011年

1月12日 省教育厅关工委下发《关于转发省关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区以上关工委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黑教关〔2011〕1号)。《通知》要求各地在贯彻落实省关工委《意见》的过程中一要提高认识;二要抓好落实;三要及时报告情况。

5月12日 省教育厅关工委转发省关工委《关于转发〈顾秀莲同志在“学党史、颂党恩、跟党走”主题教育活动启动仪式上的讲话的通知〉的通知》。并要求各地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6月7日 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评选全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黑教老〔2011〕91号)。并将在今年10月下旬纪念省教育厅关工委成立二十周年之际表彰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8月17日 省教育厅党组下发《关于调整省教育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成员的通知》(黑教党〔2011〕30号),调整了省教育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

9月20日 省关工委及省教育厅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报送2011年开展“为大学生做一件好事” 活动情况的通知 》(黑教人办函〔2011〕30号)。开展“为大学生做一件好事”活动已满三年,为更好地推进此活动的开展,《通知》要求各高校关工委报送关于开展“为大学生做一件好事”活动的新情况、新作法、新进展。

10月26日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工委成立20周年纪念大会暨第四次工作会议在哈尔滨隆重召开。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关工委副主任、教育部关工委主任田淑兰同志、省关工委常务主任谢勇同志亲临会议并发表了重要讲话。会议首先由省委高校工委书记,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厅关工委主任张永洲同志作了题为《认真总结经验,持续发挥优势,不断提高全省教育系统关心一代工作水平》的工作报告。报告中系统回顾了全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20年来特别是近十年走过的历程和基本工作经验。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代表做了大会典型发言。省委高校工委副书记,教育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厅关工委副主任魏兆胜同志主持会议并作会议总结。

11月1日 省教育厅关工委下发《关于搞好2012年教育部关工委会刊――〈关心下一代〉杂志订阅工作的通知》。并对做好今后的关工委工作起着宣传指导作用。

12月13日 省教育厅关工委对我省职业院校关工委工作情况进行调研摸底统计。

12月19日 转发《教育部关工委〈关于举办全国家长学校优秀教案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黑教关函〔2011〕8号)。《通知》要求各市地教育局认真做好优秀教案的报送工作。

2012年

3月14日 厅关工委下发《关于召开市(地)教育局关工委常务副主任工作会议的通知》。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关工委组织“五老”开展“为大学生做一件好事”活动的意见》(黑教关〔2012〕40号)。《意见》要求各校党委认真抓好落实,进一步推进全省高校关工委组织“五老”开展“为大学生做一件好事”活动的深入开展。省关工委、省教育厅将于年底对全省高校开展“为大学生做一件好事”活动进行总结表彰。

3月20日 下发《关于统计口岸国门所在地学校的通知》。中国下一代教育基金会拟向黑龙江省口岸国门所在地学校捐赠图书,为学校建立图书馆。

5月28日 转发《省关工委〈做好调研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5月29日 厅关工委被省直机关关工委评为省先进集体,厅关工委副主任王普庆荣获先进个人称号。

6月 8日 厅关工委接待重庆市教育局关工委一行20人来我省考察学习。农大、林大、医大、师大关工委负责同志做经验汇报;厅关工委副主任王普庆同志介绍我省高校关工委建设及组织“五老”开展“为大学生做一件好事”活动情况;魏兆胜副厅长到会并致欢迎辞。

6月14日 转发《省关工委〈关于切实做好网上“小记者征文”“爱知中华征答”“老少结对博客秀”三项活动组织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各地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6月15日 厅关工委进行国门捐赠项目――密山乡镇学校调研。参加此次调研活动的有中国下一代教育基金会李娟秘书长等一行三人。

8月21~24日 我省承办了教育部关工委第四协作组9省市教育厅关工委常务副主任和秘书长参加的2012年工作会议。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关工委主任张永洲同志致词并介绍黑龙江省教育工作情况;省关工委副主任、学校组组长贾杰同志代表省关工委致词并介绍省关工委有关工作情况。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关工委副主任、教育部关工委主任田淑兰主任、教育部关工委常务副主任王富同志参加了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会议由厅关工委常务副主任王普庆同志主持。

11月5日 转发《省关工委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国火炬〉杂志征订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黑教关函〔2012〕3号)。《通知》要求做好《中国火炬》的征订和学习,充分发挥《中国火炬》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宣传指导作用。转发《教育部关工委〈关于积极发挥〈家教周报〉在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及家庭教育中的作用的通知〉的通知》(黑教关函〔2012〕2号)。《通知》要求加强与家教周报社的工作联系,切实做好《家教周报》的宣传征订工作,在读报用报中充分发挥《家教周报》对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作用。

11月8日 下发《关于召开高职高专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11月12日 厅关工委下发《关于召开在哈高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座谈会的通知》(黑教关函z2012{5号)。省教育厅关工委召开了部分在哈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座谈会。与会人员认真学习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传达学习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关心下一代工作领导的意见》;交流各学校开展“为大学生做一件好事”活动经验。

12月5日 省教育厅党组下发《关于调整省教育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成员的通知》(黑教党〔2012〕32号),调整了省教育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

12月17日 全省高校关工委组织“五老”开展“为大学生做一件好事”活动总结表彰会在哈尔滨召开。出席会议的领导同志有:省委常委郝会龙同志,省关工委主任孙维本同志,省关工委副主任陈荣吉、贾杰同志、省关工委副秘书长吴春江同志;省委高校工委书记、省教育厅长、厅关工委主任徐梅同志,省教育厅关工委驻会常务副主任王普庆同志。省教育厅、省关工委决定,授予哈尔滨工业大学关工委等13个单位“全省高校关工委组织‘五老’开展‘为大学生做一件好事’活动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吴满山等108名同志“全省高校关工委组织‘五老’开展‘为大学生做一件好事’活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13年

4月9日 厅关工委转发《教育部关工委〈关于教育系统关工委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的通知》(黑教关〔2013〕2号)。要求各地各学校配合主渠道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

7月1日 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全国高校关工委工作品牌评选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黑教关函[2013] 1号)。

7月10日 下发《关于推荐五好基层关工委先进集体的函》(黑教关函〔2013〕2号)。我省推荐安达市教育局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为五好基层关工委先进集体。

7月16日 省教育厅关工委“三年基层工作年”开展情况工作总结汇报。

9月5日 省关工委、省教育厅、省直机关工委联合对职业院校关心下一代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并下发调研报告。

9月10日 转发《教育部关工委〈关于组织开展“老少共话中国梦”百优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黑教关函〔2013〕4号)。

10月8日 印发《全省“三年基层工作年”暨创建“五好”关工组织经验交流会领导讲话的通知》(黑教关函〔2013〕5号)。要全面贯彻教育部、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创新关工工作载体,加强和推进“三年基层工作年”建设。

11月22日 下发《订阅2014年教育部关工委会刊〈关心下一代〉杂志的通知》(黑教关函〔2013〕7号)。

11月25日 省教育厅办公室下发《关于黑龙江省教育系统关工委建设情况自查的报告》(黑教人〔2013〕240号)。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教育系统关工委建设情况自查的通知》要求,我厅在全省教育系统认真开展了关工委建设情况自查工作,并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了改进措施,认真进行了整改。

2014年

1月8日 转发《省关工委〈关于全省第四次关心下一代工作理论研讨会方案〉的通知》。

2月18日 下发《关于开展家庭教育工作调研的通知》(黑教关函〔2014〕2号)。

3月10日 下发《转发教育部关工委关于开展全国高校关工委工作十大品牌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为进一步推广和深化高校关工委工作十大品牌,集中宣传和展示高校关工委工作,树立典型,交流经验,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高校关工委工作十大品牌案例征集活动。

3月19日 下发《关于召开市(地)教育局关工委常务副主任工作会议的通知》(黑教关函〔2014〕3号)。会议于4月3日在省教育厅培训中心举行。

4月9日 转发《省关工委“关于印发〈在青少年中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文的通知”的通知》(黑教关〔2014〕2号)。

6月6~23日 省教育厅关工委领导陪同省关工委调研组成员对东北林业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关工委工作进行调研。指导高校组织“五老”开展“为大学生做一件好事”活动、深化中国梦宣传教育。

6月11日 省关工委、省教育厅关工委联合下发《关于对职业院校关心下一代工作调研的通知》。

6月12日 转发《〈关于教育部关工委家庭教育研究课题〈新时期中小学家庭教育立德树人的综合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黑教关函〔2014〕7号)。

6月16日 下发《关于赠送〈农村家长手册〉的通知》。

7月18~22日 教育部关工委主任田淑兰同志一行来我省开展关工委调研工作。教育部关工委领导在我省调研期间,先后召开了“家庭教育工作座谈会”、“高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座谈会”,听取省教育厅关工委,部分市(行署)、县(区)及中小学关工委和在哈部分高校关工委工作情况汇报,并作了讲话。田淑兰同志非常关心我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讲话中对我省家庭教育和高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取得的成绩、经验给予高度评价,同时对共同关注的问题做了分析,提出了要求。座谈会分别由牧童副厅长及李东明书记主持。

7月25日 印发《教育部关工委主任田淑兰同志在我省调研期间讲话的通知》(黑教关〔2014〕3号)。

2015年

3月12日 下发《关于推荐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我省推荐11个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及20名先进工作者。

6月5日 黑龙江省教育关工委开展品牌创建活动情况汇报。教党20号文件下发以来,我省各地、各高校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加强组织建设,创新工作载体,开展特色活动,形成了一批行之有效,颇具特色的工作品牌。

6月10~20日 教育厅关工委与省关工委学校组在齐齐哈尔市教育局进行关工委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

6月30日 下发《关于评选全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黑教关〔2015〕3号)。为全面总结2011年以来教育关工委工作和建设经验,表彰先进,宣传典型,推进工作,经研究决定,拟于2016年6月召开全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会议。

7月20日 省关工委与省教育厅关工委联合下发《关于高校关工委协同做好全省高校深入开展“四进”、增强“四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高校关工委要配合高校党委工作部门,协同做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四进”工作,不断增强广大师生“四信”。

9月8~16日 省教育厅关工委协同省关工委学校调研组对11所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行调研。

11月13日 下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表彰会等会议精神的通知》(黑教关〔2015〕4号)。中国关工委、中央文明办于2015年8月25、26日在北京召开纪念中国关工委成立25周年暨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表彰大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部长刘奇葆在会上宣读了重要指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在会上代表党中央、国务院作重要讲话。2015年10月15日,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在京召开了2015年全体委员会议,学习贯彻关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及刘延东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教育部关工委主任李卫红对重要指示和刘延东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了解读,并就教育关工委工作科学发展提出了基本思路和要求。2015年11月3日,省关工委、省文明办联合召开《全省传达彻重要指示和纪念中国关工委成立25周年暨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表彰大会精神视频会》,省委副书记陈润儿、省关工委主任孙维本出席会议并讲话。

11月20日 省教育厅召开厅务会议,列专题研究关心下一代工作,学习贯彻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学习《全省传达彻重要指示和纪念中国关工委成立25周年暨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表彰大会精神视频会》精神。厅党组书记、高校工委书记、厅长徐梅主持会议,厅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出席会议。省教育厅关工委常务副主任王普庆汇报了全省视频会精神。厅党组副书记、高校工委副书记李东明同志对学习贯彻重要指示和全国、全省会议精神提出了原则意见。厅党组书记、高校工委书记、厅长徐梅对王普庆同志的传达汇报给予很高评价,对厅关工委特别是老同志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12月18日 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联合下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重要指示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教育刊物和网站,并创造条件建立关心下一代工作网站或网页,面向社会、面向“五老”、面向广大青少年,大力宣传重要指示及有关会议精神。增强“五老”的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吸引更多老同志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

2016年

2月23日 转发《教育部关工委关于申报2016年度研究课题的通知》的通知(黑教关函〔2016〕1号)。《通知》要求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申报研究课题。

2月24日 转发《教育部关工委关于开展互联网与新媒体环境下的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征文活动的通知》的通知(黑教关函〔2016〕2号)。《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关工委积极开展主题征文活动。

4月25日 教育部关工委召开成立25周年纪念大会。我省11个“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先进集体”及20个“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受到教育部关工委的通报表扬。

学校关工委关心下一代第2篇

一、立足常态化建设创建“五有五好”关工委

1.在我区教育局被评为首批省关工委常态化建设合格关工委后,要继续巩固和完善教育局党政领导重视关工委工作的领导机制、教育局关工委领导班子和日常工作班子的组织建设机制、关工委工作的运行机制、条件保障机制和工作激励机制。

2.加强对学校关工委常态化建设达标考核工作,推进完成学校关工委常态化建设考核工作。

3.要进一步做好搭建平台工作,为更多的教育系统老同志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提供更为适宜的环境和条件,提高老同志的参与率,各学校关工委要进一步重视“五老”骨干队伍的建设,并切实维护好他们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积极性,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优势和作用。

4.要坚持继承和创新结合,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工作平台和活动项目,要坚持出品牌,并在创新中发展,形成自己的特色。以立足关工委常态化建设、创建“五有五好”基层关工委为载体,全面推进我区学校关心下一代的工作。

二、歌颂党的领导积极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1.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精神,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抓好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开设讲座、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等形式,在青少年中广泛宣传十精神,继续组织学习雷锋活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和爱党爱国教育。

2.各校要根据省教育系统关工委《关于开展“向伟大领袖学习”和“感悟生命力量”专题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组织好《伟人故事——让中国人民站起来》和《倾听生命》两本书的主题读书活动、主题征文活动。在活动中,要在质量上有所突破,使主题教育活动有系列性。要把十提出的“五位一体”——建设生态文明“美丽港城我的家”教育活动有机的结合起来。要落实责任人,落实时间、内容、形式。确保活动不走过场;要通过写相关的心得、感悟等文章,通过评比、展览、交流等形式形成二次教育;要选送高质量的文章参加省征文评比,争取2014年我区在省征文获奖中取得较好成绩。

3.继续充分发挥省编法制教育读本的作用,扎实开展法制教育活动。组织引导青少年积极参加学科技、用科技活动,提高科技素质,增强科技创新意识。继续积极参与创建文明校园的活动。

三、发挥老同志优势为青少年办实事做好事

1.继续做好帮扶工作。积极为青少年特别是青少年中的弱势群体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做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同时,各校要继续以“爱心结对”、校外辅导站等为载体抓好“留守(流动)儿童”关爱工作;以心理辅导站、“谈心屋”、“温馨小屋”等为载体做好青少年心理咨询工作;以“爱心超市”、设立扶困基金等为载体开展贫困学生帮扶工作;以结对子、“四帮一”等为载体做好“问题学生”、失足青少年帮教转化工作;以参与“青蓝工程”、实施“导师制”等为载体关心青年教师成长以及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工作。

2.继续做好帮困助学工作。关工委与委员单位协力配合,借助社会力量,发挥老同志的作用,以结对帮扶、认亲领养、实物相助的形式,对区内一些确实需要资助的学生力所能及的给予资助。认真落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长效机制的通知》中“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根据资助者的意愿,用于资助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精神,配合相关部门,加大筹资力度,拓展筹资渠道,做好贫困学生帮扶工作。

3.继续开展“五老”查网吧活动。进一步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在主城区组织“五老”人员定期、定时与不定期的抽查形式,对学校周边网吧实行检查。

4.教育局关工委要围绕教育局党政交办的课题和关心下一代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好调查研究,不断探索新时期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新路子,同时为党政领导建言献策。教育局关工委对全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进行全面调研,形成完整的调研报告,为教育局及政府相关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四、构建教育网络积极推进教育一体化工作

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教育系统关工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家长学校工作的意见》及《省教育系统家长学校考核标准》(试行),着力打造家长学校品牌,加大支持社区教育力度。

落实好学校内部家长学校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家长学校指导委员会和家长委员会的作用。落实《家长学校考核标准》,继续抓好家长学校达标工作,把家长学校达标作为中小学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合格的必需条件。

新学年积极推广使用省编家长学校教材《家长必读》第三版。各校要落实把《家长必读》作为家长学校教师备课的“母本”,把《家长必读》作为家长学员的“课本”的要求。各学校关工委要选聘一批老同志作为家长学校的授课老师,区局关工委拟选聘一批优秀的授课老师,在全区进行巡回授课。

进一步加大支持社区教育的力度,积极组织发动老教师参与校外辅导站工作,关心、丰富少年儿童的校外生活。继续组织老教师积极参与社区家长学校等工作。拟定好“学校放假,社区开学”工作特色工作方案。指导家庭教育和社区辅导站工作。形成“三结合”的共同关心下一代的育人网络。学校要积极向校外辅导站推荐关心下一代青年志愿者,同时要鼓励老同志参与社区(村)的关心下一代工作。

五、加强关工委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关工委建设,在中小学校展开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考核工作。各学校要据实际情况按规定要求及时调整、补充学校关工委成员。局关工委拟组织学校关工委常务副主任参加培训学习或考察学习活动,开展学术研讨。邀请省、市、区关心下一代教育专家对全区学校关心下一代相关人员及关工委老同志进行培训,提升从事关心下一代人员及老同志的工作内涵。

各校要不断完善离退休老同志的工作台账,挖掘老同志的资源,使更多的老同志参加、参与关爱工作。

学校关工委关心下一代第3篇

研究二级关工委的体制机制,就要探讨其规律性的运作过程和方式,形成适应时展要求的具有生机活力的比较完整的制度体系,使关工委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有效促进一代代青少年健康成长。

高校关工委是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坚持“围绕中心、配合补充、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立足基层、注重实效”的原则,以离退休老同志为主体,有在职同志参加的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的工作机构。高校关工委的主要任务是组织、指导离退休老同志,配合学校主渠道,着力对大学生和青少年、青年教职工等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教育,全面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服务。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高校内部体制的改革发展,关心下一代工作也遇到了新的挑战,急需更加贴近大学生的组织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为适应形势的发展和推进关心下一代工作,吉林大学2012年6月下发了校党办字【2012】5号《吉林大学二级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要求各学院和机关党组织,均要建立二级关工委组织机构。目前,已有31个学院建立了二级关工委组织,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老同志500余人,驻会人员19人,开辟了层次多元、双向关爱的工作平台,在全校范围内形成了全方位育人的思想政治工作网络,为不断深入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奠定了基础。

一、建立二级关工委的意义

关心下一代工作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在新的历史时期,办好大学、培养人才、发扬光荣传统、积淀人文底蕴、营造和谐校园环境和加强党的建设,都离不开关工委的工作,离不开老同志作用的发挥。二级关工委是学校关工委的基础。二级关工委的老同志不仅富有政治经验、专业威望,而且他们爱教育、懂教育、善教育,是关心培养下一代的重要力量。因此组织学院的老同志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是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的最好体现,更是构建和谐校园的需要。二级关工委是党和国家重视青少年健康成长,重视发挥老同志特殊作用的重要举措,老同志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是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崇高职责,是历史和时代赋予的光荣使命,是弘扬中华美德的最好体现。也是老同志实现其为党的教育事业奋斗终身崇高夙愿的最佳选择。组织老同志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既是老龄工作的延伸和拓展,也是全社会共同育人的需要。对关工委长效机制建设和推动学校党建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向纵深拓展和创新有着深远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二级关工委的机构设置

学院二级关工委组织建设是关心一代工作的基础。吉林大学二级关工委成立仅仅一年,处于刚刚起步阶段,需要经历一个认识、实践、提高的过程。这就要求我们针对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现实,从组织建设入手,调整充实二级关工委组织机构,根据《吉林大学二级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规定“二级关工委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的工作机构。二级关工委以学院现职党政领导为主导,以老同志为主体,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在学院党委领导和学校关工委指导下开展工作”。由于学校属分校区办学,因此,校关工委设立6位关工委副主任(每校区1位,均为离退休老同志),在六个校区成立关心下一代工作指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所在校区二级关工委工作,使学校关工委与二级关工委协调、指导、联络畅达。二级关工委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秘书长1人。学院党委书记兼任二级关工委主任,离退休老同志任常务副主任,学院党委副书记兼任副主任。秘书长可由学院团委书记或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兼任,该同志同时是二级关工委与学校关工委的联络员。二级关工委委员应不少于7至9人,其中老同志不少于3人,二级关工委委员由学院党委负责选聘并颁发聘书,适时调整。

三、二级关工委的制度建设

加强制度建设是关工委长效机制建设的根本。二级关工委要根据学校关工委的部署,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学习、工作、会议、调查研究、请示汇报、总结考核等制度,并有记录、有档案,确保关工委工作运行机制的规范化。

(一)建立学习制度。二级关工委可成立理论学习中心组,根据不同时期工作重点,每年举办1-2次关工委工作培训;关工委成员采取自学与集中相结合的学习方式,以自学为主,并号召老同志们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每季度集中学习一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并在学习后组织讨论,交流学习体会,结合关工委工作实际,畅所欲言,为解决关工委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出谋划策。

(二)建立计划总结制度。二级关工委每年12月底以前完成年度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度的计划并上报学校关工委;开展各项活动均要先写出活动计划,活动中要及时上报信息,活动后要有活动总结。

(三)建立会议制度。二级关工委工作每季度开一次专题研究会,参加人员:二级关工委主任、副主任、委员、秘书。总结研究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和关键问题;不定期召开工作例会,传达上级的有关指示精神,通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安排下一步工作任务。

(四)建立调查研究制度。 通过召开学生座谈会、个别谈话、调查问卷等形式,深入大学生中调查研究,了解情况,对涉及关心教育下一代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研究解决的方法。

(五)建立请示汇报制度。每年至少两次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学院党政全面汇报工作,重大事项和重大活动及时向党政请示,争取党政的支持和协调;服从学院党政的领导,完成学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及时汇报;完成上级关工委交办的任务,定期向上级关工委进行工作汇报。

(六)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档案是历史的记录,是继承创新,重要决策不可或缺的参考资料。减少因人员、环境变化,决策不当引起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浪费,提高工作效率。二级关工委要重视工作档案,随时收集文字、照片等资料,并及时归档,做到规范、整齐;档案管理实行专人管理,专人负责制度;档案资料做到科学分类,存放有序,真实齐全。

四、二级关工委的工作展开

二级关工委是学校关工委的基层组织,二级关工委的工作展开应注重抓好以下环节。

(一)抓好入学教育,促进学生尽快适应大学校园生活。大学生刚跨进大学门,普遍存在着三个不适应:一是生活不适应,二是学习不适应,三是环境不适应。如何尽快适应大学生活和学习,尽快进入角色,是摆在每个新生面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二级关工委可通过新生见面会等途径与新生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引导,进行专业教育引导,指导学生进行大学生生涯规划,帮助大学生尽快适应大学学习生活,快乐融入到学习生活之中。

(二)抓好党建工作。大学生教育培养和组织发展是关工委工作的另一个重点。学院可聘请二级关工委的老同志为特邀组织员,充分发挥离退休老同志的政治优势和专业优势,帮助引导学生在思想上追求进步,配合基层党组织抓好学生党建工作。可通过召开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座谈会、为入党积极分子上党课等形式,有针对性的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党史国情教育,启发他们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端正入党动机,坚持与发展对象谈话、交流、沟通思想,以保证党员发展的质量。

(三)抓好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

二级关工委要重视学生理想信念的培育,通过各种方式,加强对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老同志们将自身对党的指导思想的领悟、对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认识、对党领导下国家巨变的感受,向大学生们言传身教、倾心相授,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将政治教育与培养高素质人才紧密结合,

(四)关爱贫困学生,为困难学生排忧解难。二级关工委要把关心贫困生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了解掌握本单位贫困大学生的现状,与团委、学工及群团组织共同努力,拓宽对贫困学生的帮扶渠道,加大对贫困学生资助力度。

五、建立评估激励机制、确保关工委工作有效开展

关工委工作要有增强动力的激励机制,也需有导向与制约的评估考核机制。把握关工委工作的目标与任务,组织离退休老同志扬长避短,量力而为。以考核为抓手,切实发挥老同志在配合补充德育主渠道方面的不可替代作用。对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表彰奖励,使受表彰的同志增强老有所为的成就感、荣誉感和自豪感,充分肯定关工委工作的意义与价值,激发老同志热爱青年学生的感情,进一步调动老同志的积极性,建立起适合关工委工作特点的评估和激励机制,促进关心下一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从而使关心下一代工作长盛不衰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意见》教党(2009)20号

学校关工委关心下一代第4篇

一、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精神,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

学习党的十文件精神。认真组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探索新形势下教育关工委工作特点规律,进一步提升学校关工委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组织发动关工委负责同志、离退休老同志积极参加教育部关工委开展的《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研讨征文》活动。

开展读书征文活动。贯彻省教育系统关工委《关于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老少共筑中国梦系列教育实践活动暨2014年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深入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的“三爱”教育,组织青少年学生参加全省“托起我的中国梦”和“我的中国梦”读书、绘画、摄影大赛。

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继续开展第二轮“学楷模、强素质、争三好”评选活动,努力形成学楷模、争三好的氛围。进一步开展中华经典诵读和中华优秀家规家训吟诵活动,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经常化。继续深入开展“向雷锋学习”为主题的活动。

开展普法教育活动。继续深入推进第二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充分发挥省编法制教育读本的作用,扎实开展法制教育,努力提高青少年法制意识,为创建平安,法制服务。联系有关部门建立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不断探索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模式。邀请市“五老”法制宣讲团进校园开展宣讲活动。动员和组织老教师参与网吧监督工作,积极配合市网吧义务监督员开展工作,确保全市网吧监督工作正常化,全覆盖。

二、继续抓好学校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合格单位的评定工作

认真落实贯彻文件精神。继续抓好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意见》、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长效机制的通知》等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切实加强对关工委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教育部门的主导作用和老同志的主体作用。进一步完善关工委运行机制,让关工委工作和学校德育工作同步运行。继续加强关工委领导班子建设,及时充实和调整关工委组织人员,确保学校关工委工作可持续开展。

继续开展第三批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合格单位评定工作。公布2013年度经考核认定为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合格单位的名单,认真做好2014年度(第三批)学校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合格单位考核评定工作。有关学校要超前谋划,做好申报工作的各项准备。

继续开展“万名五老做万件好事”活动。贯彻落实市委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动员和组织老同志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扩大老教师志愿者队伍。继续动员更多的老教师响应市关工委倡导的“万名五老做万件好事”活动。各校要为离、退休老同志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搭建平台,提供方便,按“万名五老做万件好事”二十项工作内容,推行“工作菜单”+“自动餐”的工作模式。大力推广和宣传“五老”先进典型,树立学习榜样。

三、切实做好弱势群体,特殊群体中青少年的关爱工作

关爱弱势群体,特殊群体。各校关工委要把为弱势、特殊群体中青少年排忧解难,作为学校关工委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以进一步落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动员“五老”志愿者做好关爱留守子女工作的意见》精神,继续推行“爱心妈妈”“大手牵小手”爱心结对活动;要形成关爱留守子女,孤儿、单亲家庭和外来务工子女等特殊家庭学生的长效管理机制。

努力推进“校站结合”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关工委《关于推进校站结合,提高青少年校外教育水平的意见》和我市的贯彻《意见》,构建好校站结合网络,落实好校外教育辅导站副站长,选派专职教师担任校外教育辅导员,努力形成队伍建设,活动管理,安全措施,领导协调和经费保障等机制,为青少年创造健康成长的校外教育环境。

动员老教师参与“帮扶解困”,落实“帮扶解困”和“问题学生”帮扶措施。关心青年教师成长,继续开展“青蓝结对”活动。

四、努力提高家长学校办学水平,继续支持社区教育

切实加强家长学校建设工作。继续贯彻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家长学校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落实好“教育部门主管,关工委主抓、学校主办”的内部管理体制。各校对照《家长学校考核标准》,抓好家长学校达标工作。充分发挥省、市优秀家长学校的典型示范作用。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多的特点,努力探索提高农村家长学校的办学质量和水平。进一步用好省教育系统关工委新编《家长必读》教材。要把“家长必读”作为教师备课的“母本”,家长学员的“读本”。深入推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努力提升中小学教师和家长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水平。做好全省示范家长学校,优秀家长学校的评选和推荐工作。

支持社区教育。加大社区教育支持力度,组织老教师、在职老师参与家长网校、校外教育辅导站,乡村少年宫,社区家长学校的工作。探索教育系统家长学校和社区校外辅导站相结合,培训家长的路子,不断创新家庭教育的新形式、新途径。

五、注重关工委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加强自身学习。各校关工委成员和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老同志,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学习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文件精神,以党的十精神指导关工委工作。加强《纪要》学习,组织学习省教育厅《关工委在职领导座谈会纪要》、《关工委主任(老同志)座谈会纪要》,《充分发挥关工委委员单位作用座谈会纪要》,《搭建教育系统关工委工作平台研讨会纪要》等,积极推进关工委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创新关工委工作平台和载体。积极参加全省关工委自身建设论文评选。做好关工委常态化建设巩固提高奖评选推荐工作。加强与市、乡(镇)、村关工委联系,支持和配合各极关工委、法制宣讲团的活动。加强市关工委活动区与教育系统学区活动区的联系,充分发挥学区基础校的作用,在学区内开展活动,进一步提高基层学校关工委工作的活力。

学校关工委关心下一代第5篇

为了进一步贯彻国家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意见》,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和市教工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市教育系统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全县教育系统关工委长效工作机制,强力推进全县教育系统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努力提高关心下一代工作水平,经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对全县教育系统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力推进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

学校的一切工作都是关心下一代的工作,关心下一代工作是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校、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关心下一代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后继有人和事业兴旺发达的战略高度和长远角度来认识关工委工作,牢固确立“无论怎么重视都不过分”的意识,把我县教育系统离退休教干、教师作为一支优势独特、值得信赖和依靠的力量,实实在在重视,真心实意关心全心全意支持,为新时期关心下一代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要根据省教工委、省教育厅党组51号文件精神,切实把关工委工作纳入各级党政的运行轨道,列入工作的议事日程与本单位整体工作统筹安排,一起布置、一起检查,一起总结,一起考核,并作为单位年度奖惩的重要内容。根据我县教育系统实际情况,确定2012年创建省教育系统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合格单位。

二、进一步加强关工委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工作网络

根据教育部党组和省教育厅党组提出的关工委组织机构“以现职党政领导为主导提出工作任务,以老同志为主体开展工作”和“要及时配备,调整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关工委的班子”的总体要求,各校的校长或党的书记担任学校的关工委主任,安排一名副校长或政教处主任作为校关工委常务副主任,聘任1至2位有威信、有能力、有水平、有热情、身体健康的离退休老教干、教师作为校关工委副主任,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校关工委委员,组成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各镇全完小学也要相应建立关心下一代工作领导小组。

要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关工委工作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网络,搭建有效的工作平台,真正把青少年的思想品德教育,家长学校建设,弱势群体帮辅工作、主题鲜明的教育活动等常规工作和重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县教育系统关工委每年向教育局党委汇报工作一次,每年召开一次全县中小学关工委工作会议,总结工作,表彰先进,交流经验。教育局把关工委工作纳入对学校的目标考核。今年将对各学校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进行专项检查验收,把合格关工委作为评先的重要依据。

三、进一步提供强有力保障,不断提升关工委工作实效性

按照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长效机制的通知》的精神,县教育局每年拿出10万元关工委工作经费予以保障,单独列支、专款专用。各校要从办公经费中划出一万元(500名学生以上的学校)作为本校关工委年度工作活动经费。对担任学校关工委领导职务且坚持日常工作的离退休老同志,学校要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每人每月200—400元。

学校关工委关心下一代第6篇

切实加强党对关工工作的领导。

不是口头上说说,而是要真抓实干地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中去。镇委、镇政府把关心下一代工作纳入到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每季度听取关工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关工工作,解决关工工作的困难,使我镇关心下一代工作一年一个新台阶,为使我镇关工工作在2012年有个大的发展,特提出几点意见。

1、建议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同志,每季度到学校看看,了解一下未成年人生活学习状况,特别是留守儿童有无生活学习困难,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2、建议把关心下一代工作列入包村干部的工作内容,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

3、各村党支部书记都是村关协主任,是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责任人。要做好关爱工作,必须做到四点。一是每月到学校工作一天,了解学校的真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二是主持召开每季度村关协的工作例会,研究关工工作意见。三是发动村两委及全体党员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落实包保责任制。四是解决村关协的办公经费每年2000元,做到有人办事,有钱办事。

4、中心校校长是镇关工委常务副主任,又是中心校关工委的主任,不仅要抓好中心校关工委的工作,还要领导、指导本辖区的村关协工作。各小学校长是村关协的常务副主任,要认识到关心下一代是我们做教育工作责无旁贷的责任。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减轻校长工作压力,每个村关协都配备三名“五老”同志参与工作,希望各村关协要协调好,配合好,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中心校要组织好、动员好广大离退休老同志参与关工工作,要做好这项工作要从尊重他们,关心他们,搞好服务做起,使广大离退休老同志乐于奉献,发挥余热。

2012年关工工作意见

1、继续抓好双创建工作,巩固双创建成果。我镇“双创建”工作在镇委的正确领导下,2011年取得优异成绩,3个基层关工委及16个村关协被市、县评为“双创建”合格单位并发了合格证书,但是这个合格证书不是永久性的牌照。在今后工作中,检查发现问题,可随时取消收回证书。经过整改,达到“五好关工委”、“三无两有”村关协的标准,返还合格证书。因此在双创建工作中,力不减,劲不松,要继续扎实抓好“双创建”工作,巩固已取得的成果。

2、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管理,切实掌握留守儿童各方面的情况,办好聊天室,注重心情沟通。建立健全留守儿童的档案。要像铁佛镇那样一人一袋,信息齐全。办好留守儿童之家。加强对留守儿童之家的管理,保证留守儿童之家的正常活动的开展,让留守儿童感到家的温馨,心情愉悦,健康成长,为把此项工作抓好,我们在九月底举办一次留守儿童之家管理经验交流会。

3、继续做好“五老”人员的组织发动。充分发挥“五老”人员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主力军的作用。尽最大努力搞好对“五老”人员的服务。一是看望慰问生病住院的“五老”同志。二是对病故的“五老”人员做好送行及家属的安抚。三是办好春秋两委的养生讲座。四是办好老人节的庆祝活动。让老年人愉快欢度节日,让他们心情愉悦,自愿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发挥特长,献出余热。

学校关工委关心下一代第7篇

1992年5月,20年前那个洋溢着青春和梦想的季节,刘欣森、王任平、孙耘、余振钧等一批省教育厅的老领导、离退休老同志,倡议成立了湖南省教委关工委,刘欣森被推选为首任会长……从此,一批又一批德高望重的老同志,开始了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历史接力。

非同寻常的历史轨迹

这注定将是一串串无法磨灭的历史足音――

1992年至2003年,省教委关工委处在创建、探索阶段。

省教委关工委成立后,第一项工作,就是抓各级教育关工委(关协)的组织网络建设。为了尽快建立网络,刘欣森、王任平、孙耘、余振钧等分别下到各市(州)和高校,宣讲建立关工委的重要意义。由于工作扎实,到1993年底,我省14个市(州)123个县(市、区)和18所高等本科院校都成立了关工委,3485个乡镇和27所高等专科学校也大都建立了关协组织。

辉煌的“战绩”,不仅得到了教育部关工委的充分肯定,而且中南地区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协作会1993年在长沙召开,教育部关工委第一次工作会议1996年在长沙召开。这两个会议,对我省教育系统关工委工作和组织网络完善,可谓“及时雨”。

我省教育系统关工委成立初期,主要是建立和完善组织网络,以及探索解决“做什么,怎么做”的问题。这一时期,我们可以看到非常清晰的脉络:

最先是关工委组织发动老同志,积极开展关心下一代校外辅导员工作。到1993年底,全省中小学共有校外辅导员37000多人,活动面达18000多所学校,约占当时全省中小学总数的1/3。到1996年,省教委关工委又开始抓家长学校建设,当年6月,成立了“湖南家长函授学校”。同年,我省成立了教育系统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启动了以关工委为工作主体的学生平安保险工作。1997年,以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为中心的青少年学生德育工作和对青年教师的“传帮带”活动开始纳入关工委的工作范畴。也就在这个时候,我省开始了“五好小公民”系列主题教育活动。从2001年开始,关工委又开展了城镇社区青少年教育工作。

2004年至2009年,省教育系统关工委的各项工作进入稳步发展阶段。

中共中央、国务院2004年先后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明确规定“要重视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作用,支持他们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贡献力量”,首次把“五老”队伍与教师队伍、管理队伍、辅导员队伍并列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四支队伍之一。由此,关工委组织和“五老”队伍在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全局中的地位得以确认和巩固。

同年,省教育厅调整充实了厅关工委成员,新一届厅关工委班子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上述两个文件精神,开展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教育和以文明礼仪习惯为主的养成教育,进一步加强了家庭教育和社区青少年教育。为更好地开展扶贫助学工作,厅关工委还筹措200万资金,注册成立了湖南育才关心青少年基金会。

在这一时期,示范家长学校、家长学校讲师团、亲子共创学习型家庭这些关工委的工作品牌相继树立起来,形成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同时,关工委组织建设和“五老”队伍建设也取得了新进展。2005年,高校关工委开始形成片会制度。这一年,关工委第一本主题教育征文的优秀作品集《珍爱生命》出版。2006年,厅关工委部署了对全省普通高校关工委工作的检查,在此基础上,2007年,省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普通高校关工委工作的通知》。2008年,厅关工委主编的《小学生家长读本》、《中学生家长读本》和《家校彩虹桥》出版,发挥了在全省家庭教育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2009年至今,是省教育系统关工委各项工作的深入提高阶段。

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解决关工委如何可持续发展和科学发展的问题。

教育部党组在2009年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教育系统关工委是在同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以离退休老同志为主体、有在职同志参加的群众性工作组织”,重申24字工作方针,明确要求教育系统党政领导切实加强对关工委工作的领导。省教育厅党组非常重视这一文件的贯彻落实,紧接着出台了《关于加强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意见》,同时再次调整充实了厅关工委领导班子。

2010年,我省召开深入贯彻落实部党组文件的经验交流会,时任省教育厅厅长张放平在讲话中指出,全省教育系统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关工委工作是全面挖掘优质教育资源的需要,是切实转变人才培养模式的需要,是努力提高教育质量的需要。“三个需要”的提出,是关工委工作理论的创新,全省教育系统对关工委工作的认识进一步统一,并提升到了新的高度,有力推动了我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稳步、健康、可持续发展。

与此配套,省厅下发了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和高校关心下一代工作的两个《基本要求》;2011年又出台了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和高校关心下一代工作的两个《考核办法》,并对市(州)教育局和高校关工委工作开展了试点评估,进一步强化关工委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

三个阶段,见证了我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非同寻常的历史轨迹。

“关爱育人”谱新篇

这是一组组感人至深的数字――

目前,我省14个市(州)和120多个县(市、区)教育局均建立了关工委组织,全省中小学校有关工委组织8000多个,校外辅导站(组)近9000个,校外辅导员34000多人,近百所普通高校建立了关工委组织,其中47%的高校完善了二级关工委建设,而在其中“搭台唱戏”的,大部分是离退休老同志。

全省教育系统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老同志,占离退休老同志的比例超过30%。

目前,我省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举办的家长学校已有1万多所,占学校、幼儿园总数的比例约为52%。一些县(市、区)中小学校家长学校办学率达到了90%以上。全省市(州)、县、乡镇依托各级教育关工委成立家庭教育讲师团共计1600多个,形成了一支较强的家庭教育骨干师资队伍。这背后,是我省教育关工委充分发挥离退休老同志“爱教育,懂教育,善教育”优势的结果。

多年来,我省教育战线老领导、老同志“献了青春献白发”,筚路蓝缕,关爱育人,赢得了广泛尊重。据不完全统计,1995年以来我省先后获教育部关工委表彰先进个人85人,先进集体37个。2010年厅关工委荣获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奖”,杨培平、陈远焱、彭克勤、汪祥欣、谭凤先等5人获得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奖”。

我省有国家妇联和教育部授牌两批“双合格”(合格家长、培养合格孩子)优秀(示范)家长学校19所,全国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示范家长学校40所,省妇联和省教育厅2005年授牌的双合格优秀(示范)家长学校32所;已评选两批省级示范家长学校共计136所,市(州)级示范家长学校450多所,县(市、区)级示范家长学校1300多所。

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青少年学生主题教育活动,配合好教育部门和学校中心工作,是我省教育关工委的“重头戏”。

省厅领导及有关部门对关工委牵头开展的主题教育活动高度重视,2010年省厅下发了《关于深化主题教育活动的意见》。这些年来,我省主题教育活动从中小学逐步扩展到高校,从部关工委主题扩展到高校系列,从应景宣传到强调践行,主题教育活动的常态化、机制化不断推进。2011年,省委教育工委和厅关工委又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大学生中开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要内容的系列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和《湖南省大学生2011―2012学年度“感恩为先”主题教育活动方案》,要求把主题教育活动作为一项重要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纳入学校教育的整体工作计划,列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主题教育活动实效斐然,影响广泛。2010年,全省参加“我是90后”主题教育活动的中小学生人数超过300万。2011年,参加“光辉的旗帜”主题教育活动的中小学生人数突破500万。冷水江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关工委广泛组织全市中小学生参加读书、征文、演讲、道德实践等系列活动,2000年以来先后4次获得部级组织奖,20所学校获全国优秀集体奖,6人次参加全国演讲比赛获奖。湖南农业大学每年全程参加主题教育活动的学生均占在校生的80%以上;在读书、实践阶段,组织开展多层次、多角度、多形式的教育活动,使主题教育成为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的平台。

形式多样,亮点频现,这是记者在采访中对于关工委工作的鲜明印象。

创建家庭教育示范县是其中的一大“亮点”。

2007年,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省的决定》提出“开展家庭教育工作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先后有长沙县、新邵县、澧县、邵东县、华容县、武冈市、邵阳市大祥区、隆回县、双峰县、衡南县、邵阳市双清区、汉寿县、湘潭市雨湖区、安化县等14个县市区作出了创建家庭教育示范县的决定。

2010年,省委省政府两办转发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创建湖南省家庭教育工作示范县市区的意见》,进一步细化了创建工作目标,明确了创建家庭教育示范县的工作由教育主管部门牵头,成立领导小组,各部门分工合作,关工委积极参与的管理体制。目前,省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已经成立,省教育厅厅长王柯敏担任组长,成员单位有省教育厅、省妇联、省文明办、团省委、省关工委、民政厅、物价局、财政厅、计生委等部门,省教育厅副厅长葛建中兼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关注留守儿童,是我省教育关工委工作的“传统项目”。

最近三年,厅关工委每年都展开了留守儿童情况摸底调查。2012年3月17日,省委副书记梅克保在省教育厅关工委“湖南省初中阶段留守儿童状况调查报告”首页上批示:省教育厅关工委对农村留守儿童的调查报告,内容详实,分析透彻,建议基本可行,是一份很有价值的调研成果。请省教育厅、省妇联、省关工委等引起高度重视,共同关注和协同抓好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工作。隆回县教育局关工委在各中小学校创办了留守儿童班,得到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建立完善了关爱农村留守孩子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安化县教育局关工委协助各乡镇创办了以祖父母、外祖父母为对象的“四老”家长学校,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此外,湖南大学关工委与新生开展笔谈会,引导“90后”学生树立理想信念,顺利度过入学后的心理迷茫期。湖南师范大学关工委常务副主任汪祥欣以自家为基地,开办大学生“女红工艺”培训班,被学校纳入素质教育十大课程。湖南工程学院关工委紧密联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国际金融危机以及大学生就业压力所引起的各种变化,结合高校青年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心理特征,广泛开展大学生择业与创业教育、科学精神教育、创新实践教育、合作精神教育、心理挫折教育、环境保护教育、可持续发展教育。

岁月如歌 且行且思

春华秋实,岁月如歌。我们在陶醉于丰收喜悦的同时,也应该不断总结和反思。

理顺工作机制是开展关工委工作的根本保障。省教育厅厅长王柯敏在听取厅关工委汇报后指出,“教育关工委做的事情本身就是我们教育系统要做的事情。老同志退下来了还依然在做关心下一代工作,这也是在为教育厅做自身份内的事情,这是教育关工委和其他系统关工委完全不同的地方。关工委就好像是为我们设的。”基于以上认识,省教育关工委的组织建设、重点工作、重要会议和表彰活动都通过省教育厅下文部署。省教育厅就主题教育活动下发了《关于深化主题教育活动的意见》并多次转发教育部关工委主题教育活动通知,省委教育工委也下发了多个文件。

坚持二十四字方针、坚持关爱育人工作理念是把握关工委工作的关键因素。“围绕中心、配合补充,因地制宜、量力而为,立足基层、注重实效”的方针,是对教育系统关工委工作实践经验的高度概括,充分体现了关工委“急党政所急,想青少年所需,尽关工委所能”的工作定位。

建立健全组织队伍、丰富基层活动是做好关工委工作的重要前提。我省教育关工委通过开展全方位的、丰富多彩的关心下一代活动,逐步形成了特有的组织文化,充分体现了“忠诚、关爱、创新、奉献”的五老精神。

创新工作思路,打造工作品牌,是提升关工委工作的活力源泉。我省教育系统关工委精心打造了多个工作品牌:在中国关工委二十周年庆典上,顾秀莲主任在讲话中提到了我省教育关工委广泛开展的“亲子家教”;省关工委把我省教育关工委“创建示范家长学校,创建学习型家庭,创建家庭教育工作示范县市区”的工作纳入到了省关工委“三项创建”的整体工作部署。此外,中南大学关工委“三员三导”的典型经验,湖南师大关工委的“女红工艺”活动,湘潭大学关工委的“三参与”活动都得到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肯定。

实现可持续发展,今后有三个问题需要关注。

一是党政领导主导到位和老同志主体要到位。如何让关工委组织领导力量始终保持强大,如何让老同志队伍工作力量始终长青不衰,这是我们长期以来始终没有很好解决的问题。近年来,中南大学党委就加强关工委工作3次发文,明确提出“新退下来的校级领导和各二级单位领导,都要担任一届(2年)同级关工委的领导,形成制度”。湖南大学根据校领导班子的变动,及时吸收退休不久的校级领导和处级干部加入关工委组织,使新班子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都得到优化。

二是关工委工作与老干工作要融合共进。关工委工作是老龄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做好关工委工作就是在为老龄工作提质、增色。关工委组织挂靠在老干工作部门已经成为很多地方和学校的固有格局,关工委工作的成败与所在单位老干工作部门的支持力度息息相关,老干工作部门要为关工委组织多发掘、多输送优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