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优发表网,发表咨询:400-888-9411 订阅咨询:400-888-1571股权代码(211862)

购物车(0)

期刊大全 杂志订阅 SCI期刊 期刊投稿 出版社 公文范文 精品范文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合集7篇)

时间:2023-03-10 14:58:38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第1篇

在《规定》和《细则》出台之前,审计机关经责审计往往在审计评价和审计结果的应用中难以把握。在《规定》和《细则》中对两者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在审计评价中明确了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问题所应当承担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并对上述责任进行了明确的划分。在审计结果应用上明确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当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同时在《细则》中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审计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等在审计结果运用中的主要职责。使审计机关在评价和应用审计结果的执行过程中有了明确的指引,提高了操作性。

2、经济审计报告“共性”的局限性

上述经责审计报告的共性特征,在经责审计报告在操作流程、出具主体、形式内容、评价应用上有了明确的操作规范,但在执行“共性“特征的过程中如果忽视审计项目的“个性”特征,容易使审计报告存在以下缺陷:

2.1出具审计报告的主体责权不明。前述虽然出具审计报告的主体和环节明确,但审计组和审计机关的责权并不明确。《细则》中说明“审计组的审计报告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后”出具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审计报告时“审计机关按照规定程序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进行审定,经审计机关负责人签发后”出具。该规定意味审计报告各环节的对外出具主体均为“审计机关”。同时还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征求本级党委、政府有关领导同志,以及本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或者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的意见。”对上述征求意见几乎停留在口头征求意见环节,未见正式反馈文书。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审计署8号令)中明确审计组组长应当对审计项目的总体质量负责,并对下列事项承担责任:“……(四)得出的审计结论不正确的;(五)审计组起草的审计文书和审计信息反映的问题严重失实的;(六)提出的审计处理处罚意见或者移送处理意见不正确的;(七)对审计组发现的重要问题隐瞒不报或者不如实报告的;……”,按《细则》的要求处理,审计组对最终审计报告的审计结论、反映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均不具备决策权,权责不对等导致出具审计报告的主体责权不明。

2.2经责审计报告与经责审计结果报告的同质化。由于《细则》明确了需同时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但对于审计结果报告的具体内容仅进行了粗泛规定,并规定“审计机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确定审计结果报告的主要内容。”笔者通过比较某市经责审计报告和经责审计结果报告发现,经责审计报告和经责审计结果报告在结构体系上完全一致,区别仅在于结果报告上删除了部分数据。结果报告和审计报告在字数上的差异不足20%。显然这也不符合“精简提炼形成的提交干部管理监督部门的反映审计结果的报告”的要求。

2.3审计内容缺乏针对性。《细则》对审计内容的规定不可谓不细致,具体到了地方各级党委主要领导干部、地方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党政工作部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等方面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处在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的领导干部是活生生的人,有血有肉、有个性、不同个性的领导干部其施政风格也迥然不同所形成的经济责任也必然带有鲜明的任期领导干部的个性色彩。如果仅仅是在内容上为符合《细则》的相关规定,套用格式,千部一腔,千人一面难以起到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不能反映分布在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不同单位的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的千差万别。久而久之就会失去经济责任审计的意义。

3、经责审计报告在“共性”的基础上融入“个性”特征

要解决上述问题,作为审计机关必须探讨经责审计报告所具备的“个性”特征,并在实践过程中形成具备操作性的工作指引,将审计报告的“共性”与“个性”兼具。才能形成一份有价值的经责审计报告。笔者认为经责审计报告在“共性”的基础上融入“个性”特征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3.1明确审计报告出具环节的责权划分。各审计机关应该制定具体的审计环节审批流程,并明确审计责任。如某市审计局在制定的《审计业务会议制度》规定“审计组应根据审计业务会的决定形成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在会议纪要中明确议题、发现问题、、拟处理意见同时记录业务部门、法制(审理)机构陈述意见及理由。在制定的《审计项目审理工作试行办法》中明确了审计报告出具的流程审批程序,并且明确了法审批机构应当合理组织分工,加强信息沟通,对下列审理事项承担责任:(一)审理意见不正确的;(二)对审计结果类文书做出的修改不正确的;(三)审理时应当发现而未发现重要问题的。对审判部门责任划分明确。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审计署8号令)中对审计组责任的规定,并未进一步说明。笔者建议在各审计机关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应考虑到审计结果审批单位和审计组之间的责权划分,制定责任分担机制,有效规范各报告出具环节的责任划分。

3.2明确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报告的区别。为提高审计结果报告的可利用性,应该充分思考审计结果报告的应用范围和作用,明确审计结果报告的特征和主要内容,不要将审计结果报告作为缩水版的审计报告。应该在审计机关内部研究的基础上,负责任的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各审计单位应该探索审计结果报告撰写内容和主要适用范围。根据不同岗位的领导干部特点,撰写具有“个性”特征的审计结果报告。如在审计结果报告中审计单位可以增加同岗位的横向和纵向的指标对比情况,使信息使用者具有更加直观的认识,可以在审计结果报告中体现该岗位的风险认识,体现审计结果报告的咨询、决策价值。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第2篇

一、目前我区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自青原区组建以来,我区的审计工作就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20**年3月成立了审计局,配备了人员,审计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提出的“一年打基础、二年起好步、三年迈大步、五年创一流”的总体要求有条不紊地展开。三年来,全区共完成审计项目65项,其中经济责任审计19项,专项审计17项,共查处违纪金额432万元,已收缴违纪违规金额162万元,移送案件线索1起,审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是,由于我区是新区,开展审计工作还存在着一定的困难和问题,表现在以下“三难”。

1、审计力量与审计任务不相适应,工作开展难。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责任审计对象越来越多,审计的内容、范围越来越广,而审计机关的业务工作大部分是由上级审计机关统一安排,或由上级有关部门委托执行,任务比较集中,审计跨度从几年到十几年不等,时间要求紧,因此审计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等出现了相对滞后的局面。就我区来说,审计部门有编制8人,有业务科室3个。现在实有人数7人,其中审计专业技术人员5人。在审计专业人员少、工作量大的情况下,审计工作难以开展。对科级单位的审计时间保证不了,对股级单位就更难深入了。如对乡镇站所、学校、医院、林场等股级单位的审计,以往由主管局进行审计,但是由于我区的局多数只有报帐员,没有财务股,客观上导致对股级单位的经济监督不力。

2、部分领导干部对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认识模糊,工作深入难。审计过程中只偏重于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责任,对其他的经济活动缺乏监督力度;审计结束后在对领导提拔、调任、退休等提出审查处理意见时不是客观地分析运用审计结果,而是有时将审计结果的运用简单化、绝对化;有的人不是把经济责任审计作为经济监督制度来看待,而是认为对领导干部开展责任审计,就意味着该领导干部在经济上出了问题,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了不必要的恐慌。

3、先调离后审计的现象普遍存在,审计结果运用难。在工作中存在着,一些单位的责任人先调动甚至升任更高一级职务后,组织人事部门才委托审计机关对其进行审计,这就给审计评价带来一定难度,不如实反映其任职期间的情况和问题,将违背审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该同志的升任已成事实,且担任了领导职务,将对审计工作不利,使审计工作处于无所适从、左右为难的境地,审计结果也起不到为评价和使用干部提供重要参考依据的作用,只能起到反映情况,摸清家底的作用。由于原责任人在所在单位财经管理、执行财经纪律上存在着不规范或违纪问题,其所在单位应承担处理决定,但个别单位新任领导存在“新官不理旧帐”的心态,不愿执行审计处理决定,给审计决定的落实带来一定困难。

二、对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几点思考

如何有效地开展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强化领导干部的经济监督,提高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及成果的运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新的课题。通过认真调研,我们认为抓好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应突出在以下四个方面下功夫。

1、加强宣传,提高广大领导干部对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作为新时期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受到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可,要继续加大宣传舆论导向,使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入人心,营造一个领导重视、部门支持、群众拥护的外部环境。首先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为正确合理使用干部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用大量的数据、详实的资料反映领导干部在任职期内的工作业绩,为党和人民作出的贡献。这些资料,是建立在客观、科学的基础上,直观可靠。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可以通过审计结果,正确评价干部的优劣,政绩的大小,为合理、正确使用干部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为发现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人才,建立科学的用人制度创造良好的环境。其次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经济责任审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任期内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是对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行为的一种遏制,可以促进其发扬求真务实作风。同时将审计结果载入史册,改变了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思想观念,对干部既是一种预警机制也是一种激励机制,促使任职人增强责任感、事业心和廉洁自律意识,使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职责,全力以赴地开展工作。再次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预防和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是强化干部经济监督管理的有力举措,通过审计,可以发现违法违纪线索,预防和打击经济上的违法犯罪。如我区纪委去年查处的河东街道原会计张远龙贪污挪用公款案,就是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

2、建章立制,保障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正常有序。经济责任审计内容比较复杂,涉及面广,必须依靠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部门加强经常性的协调与配合,齐抓共管,才能取得成效。一是要成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区纪委书记任组长,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和区委组织部长任副组长,监察、人事、审计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统一领导和协调全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二是要建立联席会议,落实部门责任。建立由纪委、组织部、监察局、人事局、审计局组成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各单位分别派一名领导参加,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和研究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纪委、监察局要对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违法违纪案件做到及时立案查处,并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同时对领导干部廉政勤政情况进行监督;组织、人事部门要制定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职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以及重点部门的下属股级单位负责人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并根据审计结果对领导干部提出职务任免、升降和奖惩建议;审计部门根据年度经济审计计划,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及时向联席会议提交审计结果报告或审计意见书、决定书。三是要坚持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相结合,经济责任审计与干部监督管理相结合。主要领导调动工作需要进行离任审计;主要领导在同一单位工作满3年的需要进行任中审计;对个别单位群众反映比较多,群众意见大的需要进行重点审计。对其他部门的审计,由审计领导小组根据工作实际予以安排。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第3篇

一、责任政府促成审计问责

国务院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成为“责任政府”的最新注脚,“有权必有责、有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从权力政府到责任政府,“责任”的分量越来越重。笔者以为,强化政府责任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健全需要强化政府责任。由于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健全、经济全球化、政治民主化和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这一方面适应了社会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改进了公共服务的供给方式和效率,降低了政府公共服务的成本;另一方面,也使得国有资产流失、公共利益被忽视、腐败、政府管理危机等问题日益凸显,而这些问题的核心就是政府责任的缺失。其次,强化政府责任是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国的关键。责任是政府依法行政的核心,没有政府责任,行政权的运行就没有制约,公民权的行使就没有保障,违法行政就不可能受到追究,依法行政就不可能真正得以推进,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社会、法治政府就无法实现。

我们知道,政府审计机关是政府的组成部门,政府审计的职责是政府行政责任的一部分。此外,由于政府审计是政府内部的行政监督,在开展监督工作方面,具有直接、及时、灵活、迅速的优势和主动性、全面性、经常性的特点。审计机关作为政府的组成部门,因为熟悉情况,联系密切,容易发现问题,可以及时处理,讲求行政效率,有利于加强政府的责任意识,强化政府的责任。

二、经责审计中问责缺失

十年的经责审计工作增强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科学民主决策、认真履责的意识,促进了行政行为的公开透明,也为党委、政府选拔任用干部提供了参考依据,但当前经责审计中还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深度欠缺,责任缺位

从近几年实践看,干部交流频繁,交流的范围较大,而且多集中在某一时期,有时组织部门一次委托十几个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审计机关被动接受审计任务。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打乱了审计工作计划,造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任务相对集中与年度计划之间的矛盾,实际工作中深入不够,浅尝即止。经济责任审计只停留在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等经济层面上,停留在就账查账的基础上,不能从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角度查深查透,缺少量化对比分析,造成审计结论内容笼统,形式单一,就事论事的多,综合分析评价的少,对部门资产总量、挥霍公款、奢侈浪费、、挤占挪用预算资金、随意改变资金使用方向、以及违反决策程序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等方面缺少具体的量化对比分析,对经济管理、经济决策、损失浪费等责任界定很少涉及,经济责任审计责任难以到位。

(二)先离后审,责任失位

尽管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了“先审后离”原则,但实际操作中,由于干部人事工作有其特殊规律,审计机关的力量又有限,造成绝大多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是“先离后审、先升后审”,或者是“边离边审”,存在着不足:一是不能直接对干部任用产生影响。实行先离后审虽然也能为组织部门考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方面提供依据,起到鉴证作用,但领导干部已离任,或者已到了新的岗位,经济责任审计的责任主体发生了变化。二是给审计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有的已离任领导干部对审计重视不够,觉得审计情况如何并不影响自己的调动和升迁,这给审计人员收集资料、责任区分带来很多麻烦,直接影响审计效果。即便审计明确了责任,分清了是非,但实际执行中,继任者往往推诿,不愿承担纠错改错或接受处理处罚的责任,致使许多应该处理的问题,都最终无法处理处罚,造成责任失位。

(三)评价偏坡,责任越位

由于审计人员的的素质参差不齐,部分审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政策水平不能满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需要,表现在:一是超越权限的全面评价。对一些与经济责任无关的业绩与以确认,与经济责任无关的责任也加以界定。如:某领导干部“工作能力较强”等等。二是狭隘片面的简单评价。认为任期经济责任与通常的财务收支审计无多大差别,因此只对领导人所在单位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并作相应的责任评价,这种评价隐藏较大的风险。因为领导人的业绩和责任不仅局限于本单位的财务管理。三是主观的评价。如:“我们认为该同志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

(四)各自负责,责任难究

由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的各自工作目标、重点、手段不同,在实际工作中必然会对审计结果的理解产生一定差异,虽然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审计机关与司法、纪检监察等机关建立了案件线索移送和信息互通制度,但相关职能仍然缺乏经常性的沟通和协调,工作职责不够明显具体,整体工作合力发挥不够;工作还不够系统、规范,尚未形成统一体系,致使审计成果不能得到充分运用和体现,审计部门在落实决定、意见执行方面缺乏强制措施,既使准确界定责任,也难以追究。

(五)年审年犯,责任无序

审计问责目前仍处于一种无序的状态。一是问责的范围不太明确。如对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审计中发现的存在问题,哪些应该向单位集体问责,哪些应该向个人问责;哪些应该问责领导干部,哪些应该问责经办人员;哪些应该问责主管领导,哪些应该问责分管、协管领导,此类问题在现阶段审计监督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中规定得不够明确,致使实际操作中随意性较大。即便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其领导责任与直接责任、间接责任等往往也难以界定。二是问责的方式不够严谨。审计问责大致有三种方式,即审计机关通过《审计报告》或《审计决定》对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依法直接提出处理意见;审计发现的案件线索一般移送司法、纪检监察等机关;构不成案件线索的一般问题责成被审计单位自行处理。这三种方式,在一些特定环境下也还存在一定的空间。或者说,一定程度上凭借执法人员的原则性和良心,并无对当事人硬性的规定。尽管绝大多数审计机关与司法、纪检监察等机关建立了案件线索移送和信息互通制度,但是移送后的处理结果反馈大多不够及及时,有的甚至不了了之。因此,常常出现屡审屡犯,屡犯屡审的现象。

三、经责审计亟待责任追究制度

审计年年有,问题依旧多。面对审计取得的诸多成果,人们的反应越来越平静,甚至越来越无奈。这是为什么?相关人员责任得不到追究、未受到应有的惩罚是重要原因。经责审计报告的事后惩戒效果才是社会公众和政府主管机关的关注焦点。

(一)责任追究制度的意义

第一,有利于加大对领导干部履行政府责任权力的制约与监督。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是政府责任的具体化,经责审计最终是政府责任的经济权力履行审计。目前经责审计发现的问题由于种种原因,客观上存在纠正与整改不到位、屡查屡犯的现象,领导干部缺乏对问题严重性的认识。如:审计报告虽然明确了领导应负的责任,但实际却没有下文,责任人没有受到惩处,久而久之,很多领导忽略了审计揭示的问题,导致整个经济管理依法办事氛围的弱化。责任追究以制度的方式出台,将起到警示、教育和制约的作用,促进干部更好地履行经济管理职责,为建设优质高效的经济发展环境服务。

第二,有利于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与主动性。责任追究制度,具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可以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廉洁从政意识和经济管理意识,从而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廉政勤政的主动性与自觉性。

第三,有利于有效践行纪检、组织及审计监督责任作用。纪检机关具有加强党员干部纪律监督的职责,组织部门具有加强干部教育管理日常监督的职责,审计机关具有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的审计职责,责任追究制度是基于审计监督与组织监督、纪检监督共同职责所在,形成有机结合,汇集合力,加大监督力度,深层次地发现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及时追究,及时查处,纠正错误,挽回经济损失。

(二)责任追究制度的关键

第一,把握“三个原则”。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是责任追究的主要基础材料,审计报告的客观与否直接影响责任追究的正确实施,因此在出具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作为核心部门的评价内容,应把握“三个原则”:即不越位原则,不缺位原则和不错位原则。“不越位”就是对不属于审计范围的不评价,坚持审计什么就评价什么,没有进行审计的不评价。“不缺位”就是按要求,既对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进行评价,又对其本人的经济责任进行界定和评价。“不错位”就是审计人员在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进行评价时应紧紧围绕“经济责任”,不能超越被审计者所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有效及相关经济活动的范围,去评价不属于经济责任的内容。

第二,突出“四个重点”。即突出对审计对象任期经济工作实绩评价,突出对被审计对象所在部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评价,突出对被审计对象廉洁自律情况的评价,突出对被审计对象所在部门、单位可持续发展情况的评价。

第三,明确“五个要素”。即主体、对象、内容、组织方式、成果利用。主体是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对象是被审计的党政领导干部;内容是审计部门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领导干部未履行或未正确发行经济责任而出现的违规问题,明确领导干部对其履行经济责任中存在的问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组织方式是由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牵头协调,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审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权限对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问题责任追究结果,纪检监察机关将存入被审计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作为领导干部廉政谈话的一项重要内容;组织部门将存入被审计领导干部个人考核档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和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在考察干部时,写入干部考察材料。

(三)实现追究制度的转型

第一,将“离任审计”向“任职审计”转变。凡拟提拔或拟调往重要领导岗位的干部,坚持“先审后离”,增加干部的责任感,也使其能够积极配合审计部门的工作,审出了问题能及时下结论和处理,避免“走过场”,也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干部使用的重大失误,提高组织威信。离岗、离职、退休或免职又不再安排新的领导岗位的,因其社会影响不大,为了使原单位能尽快地开展正常工作,视情况可以采取“先离后审”,等将来干部监管机制完备了,再全面推行“先审后离”,使法规和实践完全统一起来。

第二,将“集体问责”向“集体与个人问责结合”转变。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明确要求审计个人经济责任的工作,但由于前任与后任、主管与分管、指使与参与等等的责任常常难以界定,也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变成了一般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甚至把《审计报告》写成领导干部的《考察报告》,为领导歌功颂德的工作总结。这是审计监督不能到位、审计问责难以奏效的重要原因。况且一般情况下对单位集体的问责也只是停留在处理处罚、要求整改、提出建议上,至于发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则剖析不透,整改的效果如何更不深究。因此,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必须做细做实工作,充分占有证据,进行客观评价,尽可能分清责任之大小,既追究单位集体的责任,也追究个人的责任。

第三,将“无序问责”向“有序问责”转变。一定意义上说,监督就是问责。二十多年来,国家审计机关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审计监督之路,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卓越的贡献!但是审计问责需要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以“法”的形式把问责的范围、方式、责任搞明确,从而建立起有序的审计问责制度。

第四,将“独立审计”向“链条效应”转变。审计机关独立行使审计职能有很多局限性,今后要加强与纪检、组织、监察、人事部门的联系,在计划、实施、考核、监督和查处方面各司其职,紧密配合,环环相扣,形成紧密的“链条效应”,把了解到的被审计单位财务管理情况与组织部门掌握的领导干部考核情况有机结合,为深入审计提供线索。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各成员单位综合分析审计结果,共同找出一些苗头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挖掘体制、机制、政策、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升审计成果的转化利用率。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第4篇

一、基本情况

2000年以来,全县已对122名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审计,共查出违规金额34380.29万元,其中,主管责任32039.36万元,直接责任234093万元。根据审计结果和审计建议,先后对7名求真务实、政绩突出的干部予以提拔晋升,有100名调离转任,有15人被免职撤职,有3人移交纪检、监察机构追究责任,有2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我县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得到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论文百事通近几年来,我县把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纳入全县工作的总体部署,作为提高行政水平,树立党政形象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不断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成立了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组长,组织部长、分工副县长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和落实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划和计划,解决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在建立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审计局业务科室的基础上,2001年5月县里又成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为审计局内设副局级行政单位。制订落实了一系列工作制度。从2000年开始,先后制发了《对县直行政事业单位法人代表进行离任审计的意见》、《对全县国有企业进行年度审计的意见》、《关于对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定期审计的意见》等,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形式、范围、内容、程序、方法、结果与评价等做出了一系列具体的规定。2001年,结合我县实际,县委、县政府又下发了《关于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审计的对象、范围、时限、方法以及对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一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二)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审计质量。为适应新形势下审计工作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审计质量,我们在严格执行《中国审计规范》的前提下,积极创新工作方法,搞好经济责任审计。一是创新审计手段。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越来越多的被审计单位实现了电子网络化,为提高审计效率,加大监督力度,一方面加大投入,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购置了23台计算机,开展了计算机辅助审计。同时积极开展了运用内控评审制度为基础的审计,对了解到的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进行综合分析,以发现被审计单位可能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分期分批组织人员外出培训学习,提高了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二是创新审计机制。为实现审计工作的高质高效,积极进行了工作机制创新。建立并实行了各项工作机制:信息资料共享制度,加强审计部门与纪检和监察部门的合作,实行信息资料互通共享,尤其是对人民来信资料互通有无,增加了审计人员对被审单位的了解,做到心中有数。建立了审计结果通报制度。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由审计机关单独出具后,分别报送县委书记、县长、人大主任、纪委书记、组织部、人事局、监察局并抄送给被审计单位及领导干部本人,增加审计的透明度。建立了谈话戒勉制度。对审计中发现问题较多、性质较严重仍任职的领导干部。区分情况由分管领导或纪检监察部门出面进行谈话、打招呼,敲警钟。建立了整改报告制度。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反映的问题必须限期整改,将整改落实情况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建立了跟踪检查制度。审计项目结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有重点的对被审计单位进行跟踪检查,促使被审计单位认真整改,对“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同时,实行了严格的分级负责制、质量追究制和集体定案制度,进一步完善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体系,促进了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是创新审计方式。针对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比较集中、量大、面广的特点,采取辐射式工作方法,全方位多渠道搞好审计调查,确定审计重点。主要做法是:通过召开不同层次座谈会,广泛搜集有关情况,了解社会各阶层人员对被审计人的评价,以确定审计重点;采取抽查有关大型会议纪录,以及领导班子会议纪录,寻找审计突破口,确定审计重点;延伸调查,通过向被审计人的主管单位或财政税务、纪检、等部门调查,确定审计重点。在审计中,坚持以资金为主线,以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及债权、债务、决策有无失误为着力点,以廉政建设为突破口,开展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手段、方法和机制的创新,大大提高了审计的力度、深度和广度,有效地查处了一系列违法违规案件。2001年6月,我们在对华闻纸业有限公司原法人代表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实施审计,先对该公司进行了审计调查。从县纪委、局等有关部门提供的信息资料上了解到,该公司部分职工上访,主要反映企业拖欠职工工资、职工养老保险金、职工集资等问题,根据这一线索与公司部分中层干部和职工代表进行了座谈,进一步证明了上访所反映的问题的真实性。审计人员同时索取该公司的有关资料,并认真进行分析。在做好以上工作的基础上,确定以职工反映的企业资产、负债和损益的真实性为重点审计内容,审计范围限定于该公司原法人代表的任职期间。通过审计,主要发现该公司存在偷漏税金、决策失误、财务管理混乱、经营成果不实等违法违纪方面的严重问题。偷漏税金问题。通过审计发现,该公司存货中的成品资金占压较大。通过实地盘点查实,有的成品已经销售并办理出库手续,按规定应作为产品销售收入,计提增值税。但该公司未减少帐面成品数额,采取收入不入帐手段偷漏税金,将应交国家的税款作为企业的流动资金周转。审计查明,该公司未入帐收入达3000多万元,偷漏税款500多万元,既违反了税收政策的严肃性,又影响了财政收入的及时入库。决策失误问题。1998年,该公司原法人代表去国外市场考察兰湿革项目,支付考察费用26万余元,由于对该项目缺乏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研究,导致项目失败,给企业造成损失。经营成果不实问题。该公司少计成本费用、虚报利润3900多万元,造成经营成果不实。其中:(1)少计提职工养老金、职工工资、集资利息等1680万元;(2)应摊未摊的费用110万元;(3)应列未列的产品降价损失、贷款利息、排污费等1910万元;(4)所属分公司虚报利润200多万元。财务管理混乱问题。该公司由于部分科室的收支不纳入财务管理,逃避财务监督,所管资金未建财务帐簿,未设立银行帐户,存放的原始单据杂乱无章,科室购置的固定资产未纳入财务管理,形成帐外资产。有的外欠贷款已经收回,但迟迟不交财务,致使资金形成体外循环。在支付麦草提成、供应部费用时以假名出帐,巧立名目乱支乱用,致使费用过高,支出失控。依据审计的有关资料,县检察院、县公安局以该公司存在偷税行为、原法人代表犯有渎职行为,依法将其隔离审查,在此基础上,审查发现该公司原法人代表存在经济犯罪行为,现已被法院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其他涉案人员也分别受到应有处罚。

又如,去年在对某商场进行财务收支审计时发现,该企业置上级三令五申于不顾,在长期拖欠职工工资、职工养老保险、银行贷款、企业经营状况相当困难的情况下,大肆吃喝招待、挥霍浪费,三年间,共支出招待费用23.6万元,吃喝招待的场所涉及县城的大小饭店,除未注明地点的外,仍有62家之多,有的饭店吃喝次数达135次,招待费支出每月达6000多元,数额之大非常惊人,严重损害了职工的切身利益,败坏了社会风气。县纪委、监察局及时召开了全县流通企业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会议。在会上对该企业吃喝招待费支出违纪问题进行了通报,为教育本人和广大党员干部,商业局党委给予商场负责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撤消其经理职务。

这些案件的查处,揭露了当前经济工作中存在的一些普遍性和深层次的问题,主要表现是:虚列财政收支;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企业盈亏不实;违规收费、不合理摊派;坐支预算外收入;招待费超支;票据使用不规范、支出手续不合规;纳税意识不强,出现偷逃税款现象;行政事业单位忽视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核算失真;帐外债权债务不及时入帐,帐内债权债务清理不及时等。

(三)加强成果运用,强化审计效能。经济责任审计是手段,审计成果的运用是目的。几年来,我们始终把该项工作看作是“管干部、正党风、促发展”的重要措施,高度重视审计成果应用,真正使经济责任审计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在工作中,我们建立和完善了领导小组为工作决策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为成果运用层、审计机关为实施操作层、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为组织协调层的四体联动、协调共抓的运行保障机制,强化了审计成果运用,使审计结果顺利进入了“三个程序”,做到了“四个结合”。进入“三个程序”,即一是进入党委政府用人程序,对主要领导干部的任免调整不见审计成果不做决定。二是进入党纪、政纪、法纪程序,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该交哪个部门就交哪个部门处理。三是进入经济决策程序,县委、县政府及时听取有关情况,充分运用审计成果和建议,改善经济运行。

“四个结合”,一是经济责任审计与干部奖惩使用相结合。坚持将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依据,坚持凭实绩论升迁,依贡献兑奖惩。在每年的年度考核中,把审计成果作为重要内容,排名次、定奖惩,让干部心服口服。2001年以来,我们还对所有人大任命的、审计范围内的干部,在任命前必须听取审计局局长向人大作专题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报告经人大常委会讨论、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后,方可任命。这在我县已形成一项制度。对此,《山东审计》杂志作了专门报道。二是经济责任审计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我们把审计结果作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的晴雨表,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经济违法违纪问题,及时组织纪检监察部门予以查处,采取有力措施予以纠正。如2000年有群众来信反映,某单位负责人擅自把大量公款借给个体户搞经营的问题。县委把这一问题交给县审计局去落实,经过任期经济责任专项审计,查明该负责人在三年多的时间里,私自向个体户借出资金87万元,其中半数以上无法收回。县委、县政府及时这一案件移交司法机关立案查处。检察机关立案侦察、,县法院做出判处其三年有期徒刑缓期执行的刑事判决。三是经济责任审计与推进依法行政相结合。根据当前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我们坚持把经济责任审计作为推进依法行政、打造“阳光政府”的重要渠道,及时抓住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进行重点审计,并把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反映出来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分类汇总,通报全县,起到警示作用。如去年对全县部分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及县直部门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时,发现了部分乡镇长在任职期内存在虚报财政收入、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违规收费、不合理收费等方面问题;县直部门负责人任职期内存在截留收入、滥发奖金补贴等的问题。对上述问题,县委、县政府专门下发文件转发了县审计局《关于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的通报》,把审计情况和存在问题向全县公布,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尤其是在领导干部中起到了很好警示作用。四是经济责任审计与实施工作指导相结合。经济责任审计不仅要查处问题、评价政绩,还要通过分析提出建议、服务决策、服务经济发展。近年来,我们坚持把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县委、县政府发现问题、改进工作、有针对性指导工作的重要途径,及时避免了一些可能出现的问题,促进了全县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近几年,审计部门共提交重要信息100多篇,在经济决策中发挥了智囊、参谋和助手作用。如对在审计中发现的国有资产流失过快,部分改制企业内部监督弱化等问题,我们及时研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加快了企业改制步伐,加大了改制力度。去年以来,对全县13家县属工业企业中的10家成功地进行了改制,剩余3家也在积极筹划过程中,目前还启动了事业单位改革改制的试点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从当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实践来看,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审计方法相对单一,技术手段缺乏刚性,影响监督深度和审计效率;由于审计部门没有司法职能,审计执法手段较为软弱,削弱了审计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效果与质量;审计成果运用相对滞后,先离后审、先升后审和对审查成果的整改不力使审计行为也往往滞后。此外,改革与政策不同步、财经审计法规不配套,以及审计人员、政治素质、业务水平不相适应等问题,也影响和制约了经济责任审计作用的发挥。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第5篇

**单位是正处级行政(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内设*个科室,实有*人。经费由市财政局全额(差额)拨款,并具有行政收费职能,收费实行收支两条(或票款分离)管理,财务独立核算(或纳入会计核算中心管理)。

**同志自**年*月担任该单位局长,**年*月离任,任职时间*年*月。由于任期较长,我们重点审计了近三年的财务情况和内部经营管理情况;个别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受审计条件和手段的限制,对应收款**户,计**万元,未能实施详细的审计(列表说明),对**项目(基建工程)采用了**中介组织的审计结论。

审计组审前、审后进行了公示。本次审计未收到检举、举报信件和电话。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业绩

**同志任职期间,于*年将《**日报》由4开4版小报扩为对开4版大报,*年又扩为对开8版;**年自筹资金创办《**晚报》,**年将晚报由4开8版扩为4开16版;先后成立了**、**单位。任期内,**报的发行量一直保持在**万多份,**报的发行量由**年的*千份增至**年的刊时的**万份。***收入由**年的**万元逐年递增到**年的**万元,增长了*倍;任期内,**报社作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实现了自收自支的基础上,累计向国家上缴税费**万元;从业人员由**年的**人增加到**年的**人,增长了近*倍。

任职期内,利用自筹资金**万元、财政补贴专项设备款**万元和银行贷款**万元,征地**亩,建起了**万平方米的**大厦,完成了办公、新闻采编的网络化、微机化,实现了无纸办公,建设了**万平方米**户宿舍,至最后一轮房改全部解决了职工住房。

**同志离任时,资产总额**万元,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万元。审计净调增(减)额分别为**万元、**万元、**万元;调增(减)率分别为**%、**%、**%。任职期间累计实现收入**万元,总支出**万元,审计净调增(减)额分别为**万元、**万元;调增(减)率分别为**%、**%;收支相抵结余(超支)**万元。累计结余**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

1.截留财政收入**万元。止**年*月末,将收取的**费**万元转入**账户,未按规定及时上缴财政。

2.无证收费**万元。**年*月至**年*月,收取**费**万元。

3.私设小金库**万元。*年*月至*年*月,收取的房租收入**万元(或下属事业单位上缴的**费**万元、**固定资产变价收入**万元)账外存放,先后用于支付招待费、发放奖金、福利,截止**年*月末结余**万元。

4.任期内漏交各种税费(营业税、房产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及附加等)**万元。

(二)内部管理方面的问题

1.有纠纷的资产**万元。**年*月至**年*月购买土地**亩,计**万元,但没有土地所有权,**年*月已向法院,法院已有裁定,至审计日仍未执行。

2.不良资产**万元。截止**年*月末,应收账款余额为**万元,其中三年以上应收账款**万元,占全部应收账款的**%。经审计调查,已有**万元因欠款户濒临破产而难以收回。

3.担保形成连带责任,造成潜在风险**万元。**年*月为**单位向银行提供贷款担保**万元,应付贷款利息**万元。*单位因连年亏损现已停产,尚有**万元未偿还,已被银行至法院,该案至审计日尚在审理之中。

(三)**同志违反廉正规定的问题

1.挪用资金**万元,**年*月,未经集体研究**同志借出资金**万元给于本单位无任何经营往来的公司,至审计日尚未收回(经审计调查,**同志亲属任该公司法人)。

2.违规报销费用**万元。**同志任职期间,报销没有经手人的招待费**万元,经审计调查,为个人因私开支。

3.其他问题。

上述问题根据有关规定已处理。

列摆问题应注意详略得当,抓住重点,一般性问题可不写。

三、审计评价意见

**同志任职期内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组织创收,加强管理,控制非生产性支出,完善内控制度。离任时净资产总额**万元,较接任时增加(减)了**万元,资产保值增值率**%,资产负债率**%。任期内收支相抵结余(超支)万元,其中:政策性调价增加**万元,单位自身发展增加**万元(虽然超支**万元,但弥补前任留下的包袱**万元,剔除后净资产增加**万元。具体分析各种原因)。

任职期内,不能严格遵守财经法纪,违规操作,存在截留财政收入、收支不实,滥收费、私设小金库等问题;管理上有不良资产、土地纠纷;个人存有挪用资金、多占住房等不廉洁行为。

本次审计调增(减)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等共计**万元,违规金额占审计资金总额的**%,影响了该单位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对审计查出的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和内部控制管理方面的问题,**同志应分别承担以下责任:对私设小金库、挤占挪用、截留财政收入、漏缴税费**万元、**管理方面的问题,**同志应负主要直接责任;对**问题以及下属公司经理涉嫌贪污触犯刑律和销毁“小金库”资料及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问题,**同志应负领导和管理责任。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第6篇

一、目前县级经济责任审计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县审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审计机关的指导下,按照“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注重质量、有序推进”的工作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审计法》,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全面开展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取得一定成绩。

(一)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由县纪委、组织部、监察局、审计局、人社局等部门参加,重点研究如何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创新,强化审计结果运用等问题,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起到积极重要作用。

(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发展较好

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人高度重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积极理解配合,及时提供真实、合法的相关资料。审计结束后,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人能认真听取审计建议,及时做好整改工作。组织部门将审计部门提交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收录到被审计人的干部档案中,在一定范围内运用审计成果,作为干部考核考评的依据。

(三)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效果

在审计中,把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专项资金审计、建设项目审计、资源用能审计结合起来;把审计与审计调查、揭示问题与监督整改结合起来,以查明的事实为依据,分清责任界限,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审计整改意见,取得较好效果,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的法律法规意识、财政财务规范管理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

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存在的不足问题

(一)先离后审影响经济责任审计效果

由于干部人事制度的特殊性和审计机关权限的限制,当前县级经济责任审计主要还是采用离任审计模式,即领导干部调动离职后,由组织部门委托审计机关进行审计。先离后审虽然也起到一定的审计评价作用,但时效性较差,“审”、“用”衔接不紧密,使干部考察和审计工作相脱节,不能及时地将审计结论充实到考察结论中去,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效果。

(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不够

审计结果运用不够主要原因是先任后审、先离后审,审计结果滞后。干部调整到位后实施审计,审计结果及评价不能影响干部任职,特别是对领导干部在任期中出现的责任问题,不能进行问责。同时,审计结果如何运用缺乏明确规定,难以操作,起不到应有的参考作用,限制审计结果的应有作用,弱化了经济责任审计。

(三)审计力量不足矛盾日益突出

随着经济社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发展,审计工作受到党委、政府的更加重视,审计部门的地位和作用不断提高,与此同时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审计部门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为按时、全面、认真地完成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只能撂下其他工作,组织全部审计力量打突击战。对被审对象任期内的单位资产、负债、损益及其他各项经济指标进行全面审计,难度较大,抓任务赶进度,难免影响审计工作质量。

三、解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存在问题的建议

(一)增大任中审计比例,逐步实现任中审计常态化

任中审计是经济责任审计的一种有效形式。县级部门确定每年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同时,要在已经实行部分任中审计的基础上,适当增大任中审计的比例,逐步实现任中审计常态化。

因为通过任中审计实现审计监督关口前移,实现从事后监督向事中监督转变,有利于上级部门在干部监督管理等工作中及时利用审计结果。县级部门要加大任中审计力度,逐步建立起以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为主,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及专项审计调查相结合的新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机制,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良性发展,取得更好成效。

(二)充分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问责评议机制

上级部门要制定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对纪检、组织、监察、审计、人事和国资各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对不同审计结果的运用方式、运用要求、运用责任、运用考核办法、运用反馈方式等作出明确统一的规定,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问责评议机制,充分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第7篇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综合性的审计项目,融合了财务审计、法纪审计、绩效审计、社会审计等特点。其审计范围涉及公司经营管理的方方面面,可以说只要有经济业务发生的地方,就属于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以笔者所在公司为例,经济责任审计范围涉及到营销管理、工程管理、物资管理、财务管理、关联方交易等等。因此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内容往往也是综合性的,报告中既有一般财务报表审计应包括的内容,又有对法定代表人应承担的管理责任、法纪责任等方面的评价。

二、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运用

1.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的现状及问题。

目前经济责任审计成果主要运用于干部考核、任免、奖惩方面;绩效评价、业绩考核方面;查处违纪违规问题方面;规范业务、提高管理水平方面。在成果运用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1被审计单位对成果运用的主动性差。目前审计成果的运用基本上靠审计部门推动,被审计单位处于“被运用”成果状态。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审计成果的质量不佳,对被审计单位构不成吸引力;另一方面也与被审计单位习惯性思维,不愿意改变现状、或认为改变现状付出成本过大有关。1.2部分项目采取“先离(提)后审”的方式,审计成果无法得到运用。组织部门出于干部工作的保密性,往往在明确某一领导调整后,才让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导致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滞后于组织部门的任用,容易造成审管审、用管用,审用脱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审计成果的运用。1.3审计成果运用深度不够。审计整改不彻底,有些审计问题屡审屡犯,屡犯屡审,审计整改不能真实有效落实,影响了审计成果的有效运用。特别是有些地方离任审计的整改,由于同时缺乏审计督察回访的外部监督力度,前任领导的问题由现任领导整改,往往使得整改停滞于表面,互相推诿,不利于审计成果的体现。1.4审计成果运用的机制不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运用既是审计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也是纪检、组织人事、被审计单位等多个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因为审计部门缺乏必要时采取行政措施保证审计成果运用的职权,在审计成果运用的过程中,只能通过敦促主管部门、被审计单位的形式强调审计成果运用的重要性。缺少一个多部门联动、跨单位实施的审计成果运用机制,成为制约审计成果运用效果的重要原因。

2.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的改进措施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