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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组工作思路(合集7篇)

时间:2023-03-08 15:35:19
纪检组工作思路

纪检组工作思路第1篇

2018年,派驻第**纪检监察组在区纪委监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区纪委六届三次全会工作部署,抓住全面从严治党这个核心,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充分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努力当好“哨兵”和“探头”,不断推动驻在单位党组织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现将今年工作情况及2019年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2018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融进来,调整思维角度

今年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第一年,我组人员既有检察院转隶干部,也有原纪委转岗干部。监督对象和工作程序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全组人员既要适应新岗位,又要熟悉新政策,为此,我们调整思维角度,全面提高融入效率。

一是关心关怀促人员思想融合。我组高度重视团结一致、形成合力的思想工作。生活上,经常开展谈心交心,从个人成长经历到家庭规划,从孩子教育到孝敬长辈,深入交流,坦诚相待;组内哪位同志身体不适,我们及时家访慰问;组内哪位同志家庭成员生日,我们及时送祝福。工作上,充分考虑原纪委干部和转隶干部的工作经验、性格特点等进行合理分工。组长负责组内全面工作,组内同志设AB角,既分工负责,又协调配合;坚持每周召开工作例会,通报上周工作情况,研判问题线索,确定下周工作重点;坚持民主集中制,遇到问题一起理思路、谋方法、找对策,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增强了团队凝聚力和战斗力,又充分发挥了组内同志的工作能力。通过生活和工作上的互相关心关怀,促进了感情深度融合,增强了组内同志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不断夯实了团队合力,实现了思想、情感、工作全方位融合。

二是注重学习促业务融合。为更好适应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我们积极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创新学习方式,利用每周组务会,指定一人领读方式,深入系统学习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会议精神,学习掌握《监察法》、《监督执纪工作规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知识和规程,努力提升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同时,加强组内制度建设,根据相关工作规程,建立了《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日常工作制度》、《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初步核实工作流程》、《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的办法》、《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流程》、《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谈话函询制度工作流程》、《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制度》等组内制度,努力实现工作程序的规范化,岗位责任的法规化,管理方法的科学化。

三是摸清底数促单位融合。年初,为力求快速打开工作局面,我们拟定走访工作方案,对重新调整的 家驻在单位进行实地走访调研,听取各单位工作汇报及相关意见建议,初步了解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并向各单位介绍派驻纪检组的工作职能权限,阐明派驻纪检组与驻在单位的监督与被监督关系,并对今后如何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要求。搭建了派驻工作沟通联络平台,建立了微信工作群和QQ工作群,每个驻在单位指定两名工作人员(互为AB角)加人微信工作群和QQ工作群,让他们成为派驻监督执纪的眼睛、耳朵和嘴巴。强化与驻在单位的日常沟通。设计下发了领导班子成员和监察对象摸查登记表,要求驻在单位认真统计上报本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和监察对象基本情况,及时掌握领导班子成员和监察对象的基本情况。

(二)担起来,拓宽监督广度

一是全面监督。自今年3月初新的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人员正式到位以来,根据工作要求,认真领会市、区文件精神,积极谋划工作思路,主动对接,拟定了走访驻在单位工作方案,力求快速打开工作局面。分别对家等驻在单位进行了实地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传达区纪委全会精神,听取各单位工作情况汇报及相关意见建议,结合每家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工作特点,提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建议。纪律教育月期间,再次全面走访驻在单位,检查各单位纪律教育学习月工作,督促落实好规定动作,开展好自选动作,推动驻在单位扎扎实实做好纪律教育学习月工作,并针对其存在的不足提出整改建议。注重抓早抓小,推动谈话提醒常态化。要求各驻在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出台完善谈话提醒工作制度,逐级开展谈话提醒活动,做好谈话安排和记录,及时上报谈话提醒数据,形成一级谈一级,级级有计划、有部署、有责任、有落实的工作格局,促进谈话提醒常态化。同时,坚持列席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会议。今年我组共列席相关会议次。对驻在单位的重要文件及“三重一大”事项执行情况及时监督,共收集驻在单位备案党委会、班子会会议纪录、纪要等文件共 份

二是重点监督。按照委领导提出的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的要求,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我组通过调研,拟定 局的“五权” 监管平台建设作为我组年度重点工作。会同选定区 作为试点,督促、指导和推进“五权”综合监管平台的开发建设。目前该系统已经在试运行,构建了职责清晰责任体系,避免了权力行使随意性及违纪违规的行为,实现了“用权留痕”。

三是节点监督。一方面,紧紧抓住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通过电话、微信推送等方式,及时提醒驻在单位做好廉洁节日工作。另一方面,对涉及“四风”问题的举报和舆情第一时间现场督查、第一时间跟踪督办,确保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没有静默期、纠正“四风”一刻不停歇。对市纪委联合暗访组跟踪暗访长途大巴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以及违规停靠等问题,我组要求龙岗交通分局当天晚上作出书面说明,对反映的问题马上整改,并举一反三,确保春运工作有条不紊、紧锣密鼓地进行。

(三)严起来,加大处置力度

一是严格依法依纪核实查办各类信访件和案件线索。我们始终把信访核查和案件问题线索作为重要的任务来抓,依纪依规,从速从严,第一时间分析梳理,第一时间启动调查,明确责任人,认真核查,确保按照办理时限进度落实。截至目前,我们共承接办理信访及问题线索*件,已办结*件,办结率*%。其中,运用“四种形态”初步核实*件、谈话函询*人,转立案*件*人,给予党政纪处分*人。

二是严格从严从实调查处理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我们坚持公开公正、实事求是和尊重科学的原则,积极参与辖区范围内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截至目前,我们共参加了*宗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已完成调查*宗。其中,我组参加了市安委办牵头成立的******事故调查组,配合市监察委共同开展调查公职人员的失职渎职情况,形成的调查报告受到了省有关部门的表扬,并根据市监察委和区纪委的要求,对四名工作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

三是继续开展廉情分析工作。今年4月开始,通过现场走访、查阅资料、走访座谈等方式,开展了********分析工作,系统梳理了三个单位领导干部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完成“两个责任”重点工作等方面情况,总结了工作成效,分析了评估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要求驻在单位不断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全面梳理汇总街道领导班子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人员短缺,亟待充实。我组目前共*人(其中一人长期请休病假),共有**个驻在单位,除了对驻在单位的日常监督、执纪办案外,我们还要抽调巡查、安全生产事故调查、专案调查等工作,监督战线“点多面宽”,工作任务大,在日常监督和执纪办案工作中往往会顾此失彼,导至监督深度和广度不足。二是监督的单位较多,各单位会议不能统筹安排。每个单位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比较多,有时驻在单位临时召开紧急会议,会前缺乏及时有效的沟通,我们不了解具体情况,会措手不及,不能充分发表意见。另外,驻在单位的会议有时扎堆召开,同一天安排几个会议,我们往往是分身乏术、顾此失彼,不能很好地履行监督职责。三是业务素质有待加强。监察体制改革后,从人员到政策法律等都发生了较大变化,面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除了要有坚定的党性原则外,还要有较丰富的政策法律等方面的知识。我们平时事情一多就手忙脚乱,蔬于业务学习,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深,把握不准,对执纪办案程序容易错漏。

二、2019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自身建设,严于律己不放松

深入学习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各级纪委全会精神,积极掌握其内涵和要求,进一步强化组员的党性观念、纪律意识和业务能力,不断适应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充分发挥个人主观能动性,在推进各类信访案件线索核查的工作中,不断归纳总结办案经验,组员之间对照条例、法规学习讨论,深化对纪检监察工作常用法律法规和信访案件线索初核基本业务知识的理解与运用,形成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的良好氛围,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加强作风建设,带头执行各项工作纪律,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接受驻在部门干部群众的监督,以严谨的学风、务实的作风、严明的纪律,履行好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做好党的忠诚卫士。

(二)落实监察权限,突出日常监督

按照《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要求,推动驻在部门党组织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建立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执纪等机制,为党组(党委)主体作用发挥提供有效载体,形成同向发力、协作互动的工作格局。紧紧围绕监督这个第一职责,加强对驻在部门党组织的监督,重点检查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等情况。根据赋予派驻机构监察权,既要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又要依照宪法和监察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行监察全覆盖。积极当好委领导参谋助手,及时向驻在单位传达委工作信息,向委领导报告驻在单位工作动态及意见、建议,做到上传下达不走样,起到委机关和派驻单位之间桥梁、纽带作用。

纪检组工作思路第2篇

2018年,派驻第**纪检监察组在区纪委监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区纪委六届三次全会工作部署,抓住全面从严治党这个核心,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充分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努力当好“哨兵”和“探头”,不断推动驻在单位党组织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现将今年工作情况及2019年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2018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融进来,调整思维角度

今年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第一年,我组人员既有检察院转隶干部,也有原纪委转岗干部。监督对象和工作程序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全组人员既要适应新岗位,又要熟悉新政策,为此,我们调整思维角度,全面提高融入效率。

一是关心关怀促人员思想融合。我组高度重视团结一致、形成合力的思想工作。生活上,经常开展谈心交心,从个人成长经历到家庭规划,从孩子教育到孝敬长辈,深入交流,坦诚相待;组内哪位同志身体不适,我们及时家访慰问;组内哪位同志家庭成员生日,我们及时送祝福。工作上,充分考虑原纪委干部和转隶干部的工作经验、性格特点等进行合理分工。组长负责组内全面工作,组内同志设AB角,既分工负责,又协调配合;坚持每周召开工作例会,通报上周工作情况,研判问题线索,确定下周工作重点;坚持民主集中制,遇到问题一起理思路、谋方法、找对策,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增强了团队凝聚力和战斗力,又充分发挥了组内同志的工作能力。通过生活和工作上的互相关心关怀,促进了感情深度融合,增强了组内同志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不断夯实了团队合力,实现了思想、情感、工作全方位融合。

二是注重学习促业务融合。为更好适应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我们积极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创新学习方式,利用每周组务会,指定一人领读方式,深入系统学习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会议精神,学习掌握《监察法》、《监督执纪工作规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知识和规程,努力提升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同时,加强组内制度建设,根据相关工作规程,建立了《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日常工作制度》、《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初步核实工作流程》、《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的办法》、《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流程》、《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谈话函询制度工作流程》、《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制度》等组内制度,努力实现工作程序的规范化,岗位责任的法规化,管理方法的科学化。

三是摸清底数促单位融合。年初,为力求快速打开工作局面,我们拟定走访工作方案,对重新调整的 家驻在单位进行实地走访调研,听取各单位工作汇报及相关意见建议,初步了解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并向各单位介绍派驻纪检组的工作职能权限,阐明派驻纪检组与驻在单位的监督与被监督关系,并对今后如何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要求。搭建了派驻工作沟通联络平台,建立了微信工作群和QQ工作群,每个驻在单位指定两名工作人员(互为AB角)加人微信工作群和QQ工作群,让他们成为派驻监督执纪的眼睛、耳朵和嘴巴。强化与驻在单位的日常沟通。设计下发了领导班子成员和监察对象摸查登记表,要求驻在单位认真统计上报本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和监察对象基本情况,及时掌握领导班子成员和监察对象的基本情况。

(二)担起来,拓宽监督广度

一是全面监督。自今年3月初新的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人员正式到位以来,根据工作要求,认真领会市、区文件精神,积极谋划工作思路,主动对接,拟定了走访驻在单位工作方案,力求快速打开工作局面。分别对家等驻在单位进行了实地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传达区纪委全会精神,听取各单位工作情况汇报及相关意见建议,结合每家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工作特点,提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建议。纪律教育月期间,再次全面走访驻在单位,检查各单位纪律教育学习月工作,督促落实好规定动作,开展好自选动作,推动驻在单位扎扎实实做好纪律教育学习月工作,并针对其存在的不足提出整改建议。注重抓早抓小,推动谈话提醒常态化。要求各驻在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出台完善谈话提醒工作制度,逐级开展谈话提醒活动,做好谈话安排和记录,及时上报谈话提醒数据,形成一级谈一级,级级有计划、有部署、有责任、有落实的工作格局,促进谈话提醒常态化。同时,坚持列席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会议。今年我组共列席相关会议次。对驻在单位的重要文件及“三重一大”事项执行情况及时监督,共收集驻在单位备案党委会、班子会会议纪录、纪要等文件共 份

二是重点监督。按照委领导提出的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的要求,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我组通过调研,拟定 局的“五权” 监管平台建设作为我组年度重点工作。会同选定区 作为试点,督促、指导和推进“五权”综合监管平台的开发建设。目前该系统已经在试运行,构建了职责清晰责任体系,避免了权力行使随意性及违纪违规的行为,实现了“用权留痕”。

三是节点监督。一方面,紧紧抓住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通过电话、微信推送等方式,及时提醒驻在单位做好廉洁节日工作。另一方面,对涉及“四风”问题的举报和舆情第一时间现场督查、第一时间跟踪督办,确保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没有静默期、纠正“四风”一刻不停歇。对市纪委联合暗访组跟踪暗访长途大巴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以及违规停靠等问题,我组要求龙岗交通分局当天晚上作出书面说明,对反映的问题马上整改,并举一反三,确保春运工作有条不紊、紧锣密鼓地进行。

(三)严起来,加大处置力度

一是严格依法依纪核实查办各类信访件和案件线索。我们始终把信访核查和案件问题线索作为重要的任务来抓,依纪依规,从速从严,第一时间分析梳理,第一时间启动调查,明确责任人,认真核查,确保按照办理时限进度落实。截至目前,我们共承接办理信访及问题线索*件,已办结*件,办结率*%。其中,运用“四种形态”初步核实*件、谈话函询*人,转立案*件*人,给予党政纪处分*人。

二是严格从严从实调查处理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我们坚持公开公正、实事求是和尊重科学的原则,积极参与辖区范围内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截至目前,我们共参加了*宗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已完成调查*宗。其中,我组参加了市安委办牵头成立的******事故调查组,配合市监察委共同开展调查公职人员的失职渎职情况,形成的调查报告受到了省有关部门的表扬,并根据市监察委和区纪委的要求,对四名工作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

三是继续开展廉情分析工作。今年4月开始,通过现场走访、查阅资料、走访座谈等方式,开展了********分析工作,系统梳理了三个单位领导干部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完成“两个责任”重点工作等方面情况,总结了工作成效,分析了评估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要求驻在单位不断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全面梳理汇总街道领导班子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人员短缺,亟待充实。我组目前共*人(其中一人长期请休病假),共有**个驻在单位,除了对驻在单位的日常监督、执纪办案外,我们还要抽调巡查、安全生产事故调查、专案调查等工作,监督战线“点多面宽”,工作任务大,在日常监督和执纪办案工作中往往会顾此失彼,导至监督深度和广度不足。二是监督的单位较多,各单位会议不能统筹安排。每个单位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比较多,有时驻在单位临时召开紧急会议,会前缺乏及时有效的沟通,我们不了解具体情况,会措手不及,不能充分发表意见。另外,驻在单位的会议有时扎堆召开,同一天安排几个会议,我们往往是分身乏术、顾此失彼,不能很好地履行监督职责。三是业务素质有待加强。监察体制改革后,从人员到政策法律等都发生了较大变化,面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除了要有坚定的党性原则外,还要有较丰富的政策法律等方面的知识。我们平时事情一多就手忙脚乱,蔬于业务学习,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深,把握不准,对执纪办案程序容易错漏。

二、2019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自身建设,严于律己不放松

深入学习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各级纪委全会精神,积极掌握其内涵和要求,进一步强化组员的党性观念、纪律意识和业务能力,不断适应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充分发挥个人主观能动性,在推进各类信访案件线索核查的工作中,不断归纳总结办案经验,组员之间对照条例、法规学习讨论,深化对纪检监察工作常用法律法规和信访案件线索初核基本业务知识的理解与运用,形成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的良好氛围,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加强作风建设,带头执行各项工作纪律,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接受驻在部门干部群众的监督,以严谨的学风、务实的作风、严明的纪律,履行好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做好党的忠诚卫士。

(二)落实监察权限,突出日常监督

按照《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要求,推动驻在部门党组织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建立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执纪等机制,为党组(党委)主体作用发挥提供有效载体,形成同向发力、协作互动的工作格局。紧紧围绕监督这个第一职责,加强对驻在部门党组织的监督,重点检查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等情况。根据赋予派驻机构监察权,既要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又要依照宪法和监察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行监察全覆盖。积极当好委领导参谋助手,及时向驻在单位传达委工作信息,向委领导报告驻在单位工作动态及意见、建议,做到上传下达不走样,起到委机关和派驻单位之间桥梁、纽带作用。

纪检组工作思路第3篇

一、找准职能定位,抓好履职尽责

定位准确,是正确履职的前提。当前,纪检监察的任务越来越多,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宽,作为纪检监察室,只有正确定位自己的职能,才能全面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晋中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市发[2014]13号)的规定,监察室在派驻纪检组的领导下主要履行以下职能:一是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二是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制度刚性运行;三是协助党委加强党内监督,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四是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有关实施办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持之以恒坚决反对和纠正"四风";五是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六是积极协助党委(党组)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文化创建活动;七是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严格执行中纪委各项要求,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管理监督。

二、 要明确工作思路,抓住工作重点

工作要有思路,遇事要有办法,这是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素质能力。纪检监察工作任务重、内容多、要求严、标准高,作为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只有做到工作思路清晰,指导思想明确,重点突出,定位准确,措施有力,工作才能有条不紊、紧张有序。在实际工作中,一是要吃透上级精神。即要吃透党中央、省委、市委、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决策部署和总体要求;二是要摸清驻在部门的情况。即要详细摸驻在部门的人员编制、工作职责、班子建设、工作进展等情况;三是要学习了解态势。要认真了解全市乃至全省、全国开展廉政工作的新动态、新形势,认真学习借鉴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四是要形成符合实际的思路。即要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形成符合本单位反腐倡廉建设实际的工作思路。思路定下来后,还要终如一的抓好落实。

三、 要加强沟通协调,理顺各种关系

作为派驻机构,监察室必须紧紧依靠市纪委的直接领导,树立好派驻意识。但同时也要认识到,驻在部门党组和领导班子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主体,如果监察室工作脱离开驻在部门的配合,"孤军深入"、"单打独斗"的开展工作,势必会造成纪检监察工作的孤立。必须要加强与驻在部门以及上下各级的沟通协调,形成部门各负其责,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才能把工作开展好。要善于整合资源,把驻在部门党组、机关党委以及各业务科室这些内部资源整合起来,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形成合力才能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同时,还要加强与市纪委、市监察局的请示汇报,及时听取上级机关的指示,了解工作最新动态和进展。

纪检组工作思路第4篇

一、提高业务技能的能力

新的时代需要学习和充实新知识,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有坚定的信念是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应不断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政治理论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理想信念,永葆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坚决抵御各种腐朽落后思想文化的侵蚀,不断增强自身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确保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犹疑、不含糊、不动摇,矢志不渝地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和观点。要有扎实的业务技能才是做好工作的根本,要全面系统地学习纪检监察工作专业理论、业务、管理等方面的知识,提高适应新时势的业务技能,要注重两方面的知识学习。一是要系统扎实地学习纪检监察工作相关的法律专业知识。既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政策依据,又是执纪依据。在学习中不仅要全面、正确地理解法律条文,而且能知晓蕴涵在法律条文中的立法精神和法理,才能在具体运用中适用准确,实现法律法规的最佳社会效果。二是要有针对性地学习与本职业务有关的相关知识,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针对当前经济案件居高不下,经济违纪行为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广,经济违纪手段越来越多,甚至在查办经济案件过程中会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的现状,这就需要纪检监察干部要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不断拓宽自己的经济知识面,在查办经济案件时,就不会感到不知从何处开展调查、如何找准突破口而为难,也不会把握不准新经济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总之,要灵活地运用学习方式、方法,掌握所学知识内容,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完善知识结构,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业务技能和工作能力,从根本上,夯实业务基础,有利于研究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规律特点,探索适应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策略和有效办法。。

二、提高把握和灵活运用政策的能力

打铁先得本身硬,正人先要正自己。作为一个协助党委、政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能组织及其广大干部,本身要求不严,政治意识不强,工作标准不高,哪里还谈得上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如何去检查党的组织和行政执法部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更谈不上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从这个角度和意义上讲,不能正确掌握和运用政策,就发挥不了职能组织的作用,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也只能是一句空话。

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非常强的工作,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要全面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那么纪检监察干部要有正确把握和灵活运用政策的能力。如果纪检监察干部对党和国家的政策把握不准,那么反腐败工作就不知从何处入手,这就需要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掌握好党和国家的政策。既要清楚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为的事,又要清楚哪些行为是需要保护和支持,哪些行为是必须坚决查处和惩治的,更要清楚这些行为违反了什么,该依据什么进行处理。既要清楚政策的连续性和时限性,又要注意政策的滞后性。所以说,只有熟悉掌握政策,在处理问题时才能正确运用政策,就不会出现偏差,特别是在处理人的问题上,才能做到宽严相济。这样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就会有力有威。

只有正确把握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才能正确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检查,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只有熟悉掌握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才能大胆履行职责,为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逐步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等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提出行之有效的合理化意见和措施,才能充分发挥好党委的参谋助手作用,才能结合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既着力搞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又着力搞好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工作的组织协调,以整合反腐败的资源和力量,推动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是查处违纪政纪的腐败案件,是涉及到处理人的问题,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握不准,不可能依法依纪开展案件查处工作,也不可能按照查办案件规定的程序要求贯彻到立案、调查、审理、处分、执行等各个环节,处理案件难以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只有正确处理查办案件与科学发展的关系,正确处理惩治与预防关系,善于把握和灵活运用政策,真正体现政策,查办案件工作,才能充分发挥政策的威摄力和感召力,才能取得良好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

三、提高求真务实和开拓创新的能力

面对日趋激烈竞争的复杂环境,面对新时期腐败问题趋于多元性、复杂性和隐蔽性,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主动适应形势、任务和环境的深刻变化,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效遏制腐败产生的新路子、新方法,实现工作中的突破和创新,推动纪检监察工作的教育、监督、检查、惩处职能全面推进。

首先要改进思想作风,特别是要努力培育与时俱进的思想品质和开拓创新的精神。始终坚持党中央确定的反腐败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不断拓宽反腐败的工作思路,既要根据实践的发展和需要,加强和改进查办案件工作,探索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新途径和新办法,进一步深化反腐败三项工作,又要积极探索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措施,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创造性。要不畏艰难,抵制各种压力,深入调查研究,主动出击,使纪检监察工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变化,勇于创新,敢于探索,改变那些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工作方法,不断更新经验,使党风廉政建设更好地适应形势的发展。同时要进一步优化纪检监察队伍,充分激发纪检监察干部的创新活力,充分发挥党委、行政部门的主导作用,形成有利于优秀纪检监察干部脱颖而出的体制机制,大力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创造力。

其次要改进工作作风,特别是要努力培养坚持原则的思想品质和求真务实的精神。只有努力改进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作风,才能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作风建设如何,关键在于纪检监察工作是否以实际成果取信于民,是否在履行各项工作职责上有责任、有力度、有效率、有成效。作为执纪机关,要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坚决查处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坚持从严治党治政的方针,严格执行纪律,严惩腐败分子,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反腐败的信心。作为监督机关,要大胆工作,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创造良好的、和谐的社会政治环境。要进一步加大治本抓源工作力度,做到标本兼治,推动体制、机制、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创新,为经济社会发展开辟道路,维护好经济发展秩序。作为协助党委和政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能机关,要紧紧抓住党员干部这个关键,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思想政治警示教育,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长鸣警钟,真正做到早提醒、早预防、早防范,推动全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要通过制定和执行一些适应时代要求的领导干部行为规范,加强各项工作责任分解,加强问责制度和廉政、诫勉谈话,使广大党员干部增强责任意识,树立起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同时,要适应形势需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把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及其广大干部锻造成一支党和人民信赖的铁军。

四、提高反侵蚀能力

在社会现实生活中,不可避免要与人打交道,有人情交往,也不可避免会受社会生活环境的影响。不论是纪检检监察干部,还是其它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都需要抵制一些不良行为的侵蚀,否则就会误入歧途或走上犯错误的道路。纪检监察干部一旦抵制不了侵蚀,就会导致有案不敢查,工作中怕打破情面,缺乏原则性,甚至会被拖下水。

纪检组工作思路第5篇

一、提高业务技能的能力

新的时代需要学习和充实新知识,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有坚定的信念是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应不断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政治理论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理想信念,永葆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坚决抵御各种腐朽落后思想文化的侵蚀,不断增强自身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确保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犹疑、不含糊、不动摇,矢志不渝地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和观点。要有扎实的业务技能才是做好工作的根本,要全面系统地学习纪检监察工作专业理论、业务、管理等方面的知识,提高适应新时势的业务技能,要注重两方面的知识学习。一是要系统扎实地学习纪检监察工作相关的法律专业知识。既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政策依据,又是执纪依据。在学习中不仅要全面、正确地理解法律条文,而且能知晓蕴涵在法律条文中的立法精神和法理,才能在具体运用中适用准确,实现法律法规的最佳社会效果。二是要有针对性地学习与本职业务有关的相关知识,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针对当前经济案件居高不下,经济违纪行为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广,经济违纪手段越来越多,甚至在查办经济案件过程中会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的现状,这就需要纪检监察干部要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不断拓宽自己的经济知识面,在查办经济案件时,就不会感到不知从何处开展调查、如何找准突破口而为难,也不会把握不准新经济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总之,要灵活地运用学习方式、方法,掌握所学知识内容,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完善知识结构,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业务技能和工作能力,从根本上,夯实业务基础,有利于研究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规律特点,探索适应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策略和有效办法。。

二、提高把握和灵活运用政策的能力

打铁先得本身硬,正人先要正自己。作为一个协助党委、政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能组织及其广大干部,本身要求不严,政治意识不强,工作标准不高,哪里还谈得上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如何去检查党的组织和行政执法部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更谈不上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从这个角度和意义上讲,不能正确掌握和运用政策,就发挥不了职能组织的作用,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也只能是一句空话。

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非常强的工作,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要全面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那么纪检监察干部要有正确把握和灵活运用政策的能力。如果纪检监察干部对党和国家的政策把握不准,那么反腐败工作就不知从何处入手,这就需要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掌握好党和国家的政策。既要清楚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为的事,又要清楚哪些行为是需要保护和支持,哪些行为是必须坚决查处和惩治的,更要清楚这些行为违反了什么,该依据什么进行处理。既要清楚政策的连续性和时限性,又要注意政策的滞后性。所以说,只有熟悉掌握政策,在处理问题时才能正确运用政策,就不会出现偏差,特别是在处理人的问题上,才能做到宽严相济。这样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就会有力有威。

只有正确把握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才能正确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检查,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只有熟悉掌握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才能大胆履行职责,为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逐步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等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提出行之有效的合理化意见和措施,才能充分发挥好党委的参谋助手作用,才能结合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既着力搞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又着力搞好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工作的组织协调,以整合反腐败的资源和力量,推动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是查处违纪政纪的腐败案件,是涉及到处理人的问题,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握不准,不可能依法依纪开展案件查处工作,也不可能按照查办案件规定的程序要求贯彻到立案、调查、审理、处分、执行等各个环节,处理案件难以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只有正确处理查办案件与科学发展的关系,正确处理惩治与预防关系,善于把握和灵活运用政策,真正体现政策,查办案件工作,才能充分发挥政策的威摄力和感召力,才能取得良好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

三、提高求真务实和开拓创新的能力

面对日趋激烈竞争的复杂环境,面对新时期腐败问题趋于多元性、复杂性和隐蔽性,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主动适应形势、任务和环境的深刻变化,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效遏制腐败产生的新路子、新方法,实现工作中的突破和创新,推动纪检监察工作的教育、监督、检查、惩处职能全面推进。

首先要改进思想作风,特别是要努力培育与时俱进的思想品质和开拓创新的精神。始终坚持党中央确定的反腐败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不断拓宽反腐败的工作思路,既要根据实践的发展和需要,加强和改进查办案件工作,探索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新途径和新办法,进一步深化反腐败三项工作,又要积极探索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措施,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创造性。要不畏艰难,抵制各种压力,深入调查研究,主动出击,使纪检监察工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变化,勇于创新,敢于探索,改变那些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工作方法,不断更新经验,使党风廉政建设更好地适应形势的发展。同时要进一步优化纪检监察队伍,充分激发纪检监察干部的创新活力,充分发挥党委、行政部门的主导作用,形成有利于优秀纪检监察干部脱颖而出的体制机制,大力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创造力。

其次要改进工作作风,特别是要努力培养坚持原则的思想品质和求真务实的精神。只有努力改进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作风,才能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作风建设如何,关键在于纪检监察工作是否以实际成果取信于民,是否在履行各项工作职责上有责任、有力度、有效率、有成效。作为执纪机关,要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坚决查处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坚持从严治党治政的方针,严格执行纪律,严惩腐败分子,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反腐败的信心。作为监督机关,要大胆工作,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创造良好的、和谐的社会政治环境。要进一步加大治本抓源工作力度,做到标本兼治,推动体制、机制、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创新,为经济社会发展开辟道路,维护好经济发展秩序。作为协助党委和政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能机关,要紧紧抓住党员干部这个关键,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思想政治警示教育,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长鸣警钟,真正做到早提醒、早预防、早防范,推动全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要通过制定和执行一些适应时代要求的领导干部行为规范,加强各项工作责任分解,加强问责制度和廉政、诫勉谈话,使广大党员干部增强责任意识,树立起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同时,要适应形势需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把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及其广大干部锻造成一支党和人民信赖的铁军。

四、提高反侵蚀能力

在社会现实生活中,不可避免要与人打交道,有人情交往,也不可避免会受社会生活环境的影响。不论是纪检检监察干部,还是其它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都需要抵制一些不良行为的侵蚀,否则就会误入歧途或走上犯错误的道路。纪检监察干部一旦抵制不了侵蚀,就会导致有案不敢查,工作中怕打破情面,缺乏原则性,甚至会被拖下水。

纪检组工作思路第6篇

[关键词] 纪律检查工作 理论

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二个月,中共中央作出了成立中央及各级党的纪律检察委员会的决定,并任命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成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在中国共产党成立的28年里还是第一次,在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生涯中更是头一次。作为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任中纪委书记,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作出了开创性的理论贡献。

一、阐明了纪律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严肃党的纪律,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取得事业胜利的巨大组织保证。马克思曾主张,“必须绝对保持党的纪律,否则将一事无成”。[1]列宁曾认为,“无产阶级实行无条件的集中制和极严格的纪律,是它战胜资产阶级的基本条件之一”。[2]作为中国共产党第一代领导的重要成员,特别重视党的纪律,在革命战争时代,就一再强调纪律的重要性。1943年,在《革命军队的纪律》一文中指出:“革命军队组织力量之巩固,是建立在自觉的革命纪律上的。”[3]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党由革命党到执政党这一地位的变化,认为更有必要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其理由如下:

第一,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有利于保证党的路线、政策的顺利执行。1950年5月,在中央直属系统党、政、军、群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联席会议上指出,28年来党的经验证明,正是由于我们党内坚持了铁的纪律,才能使得党的正确路线和政策决议的顺利实施。“如果党内没有纪律,或者不坚持执行党内纪律,那我们的党就会成为一盘散沙,也就无法率领千百万群众去进行胜利的斗争,取得像今天这样巨大规模的胜利。”[4]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没有纪律强有力的保证,再好的路线、政策都只能流为形式。党成为执政党后,虽然有党中央强有力的领导,但同样需要全体党员的配合和支持。为了保证党的路线、政策能够顺利执行,更好地克服一切破坏党的路线、政策的行为或倾向,指出,“继续在党内坚持铁的纪律,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性,以保证全党的统一与集中,就成为十分必要的事情。”[5]

第二,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是为了维护党的威望。经过28年的艰苦奋斗,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获得了决定性的胜利,建立了人民民主的政权,成为这一政权的执政者。因此,党的卓越功绩为党赢来了非常高的威望。同时,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和党外人士合作的范围会一天天广泛起来,合作的事务也会一天天增多起来。正因为这样,党的一言一行对于全国人民的影响就很大。指出:“如果有一部分甚至即使是很少数的党员有不好的言行,那就会破坏党的战斗力,降低党在群众中的威望。因此,坚持铁的纪律,加强党的纪律性,在今天就更有特殊重大的意义。”[6]

第三,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是由党内的纪律现状决定的。在建国前夕的七届二中全会上,已经告诫全党在革命胜利后,务必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艰苦奋斗的作风。建国初期,大部分党员干部在遵守党的纪律方面做得比较好,但党内纪律松懈也是一般的现象。1950年5月,在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联席会议上指出纪律松懈的突出表现是:强迫命令、脱离群众,已经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的作风进一步滋长起来;摆老资格、持功挟赏的落后思想在某些党员干部中表现得特别突出;贪污腐化的行为比过去增多了。党员干部违反政策纪律的行为之所以特别严重,认为客观上是由于党所处的环境发生改变,导致有些党员干部不能克服伴随着执政地位而滋生的一些不良习气;主观上则是由于党的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制度不健全,“我们党内的教育、党内的生活、党内的制度,特别是党内纪律的执行等等方面,都还存在着许多严重的缺点”。[7]从党内违反纪律的现象及违反纪律的原因出发,指出,抓紧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很有必要。否则,党这样发展下去就有蜕化的危险。“如果不很好地加以克服,将使我党严重地脱离群众。”[8]

二、明确了纪检工作的职责和任务

由于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正处于初始阶段,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往往有时不明确自己的工作范围和任务,使得纪检工作的指向不明确,造成了工作中的被动局面。因此,为了保持纪检工作者在认识和行动上的一致,在关于党的组织纪律建设的重要场合,一再明确指出党的纪检工作的职责和任务。

为了明确纪律检查工作的职责,首先向党内阐明了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内的地位。指出,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委贯彻政策、实行决议的有力助手,是党内执法监督的专门机构。1953年,在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纪律检察工作会议上的报告中指出:“党的纪律是执行党的路线的保证。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各级党委在执行党的纪律方面的助手,是检查和处理那些违犯党纪的党员和党的组织的办事机关。”[9]从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内的地位出发,指出,纪检工作的专门职责有三项,一是检查,二是处理,三是教育。“我们每一个参加纪律检查工作的同志,要经常地检查了解:在党的组织中、党员中有没有违的政治路线和政策,违章、党纪和党的决议,有无违犯国家法律和法令,有无损害群众利益及脱离群众的等行为和倾向?如果有,就应很好地制止,使之不能继续存在下去;如果没有,就应很好地预防,使这些坏的东西不能产生出来。”[10]这里提到的预防,主要指的是向党员进行关于遵守纪律的教育。

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任务,指出,主要有四点:一是保护生产,保证国家计划的切实执行。认为,发展生产是党和国家最重大的任务,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有责任在各级党委领导下配合有关部门维护党的发展生产的政策,保证国家计划的切实执行,“不允许任何一个党的组织或党员干部违的总路线和国家的计划,保证每个党员和每个党的组织都能实现自己所担负的任务”[11]。二是防止并反对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思想对党的腐蚀,进一步巩固和纯洁党的组织。指出,中国共产党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处在同资产阶级又合作又斗争的复杂环境中,因此,“防止并反对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思想对党的腐蚀,将是党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中的一项重要任务”。[12]三是巩固党同群众的联系。指出,中国共产党只有在受到广大群众拥护和监督的条件下,才是强有力的,才能战胜一切困难和阻力,把党的事业推向前进。因此,“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今后应协同组织部门、宣传部门随时了解、检查和纠正党员干部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并认真处理对党员干部的检举、控告、申诉案件,切实做好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以巩固党同群众的联系”[13]。四是保证党的集中统一的领导。指出,经验证明:党的集中统一的领导的原则是党克服无政府、无组织、无纪律的错误倾向,防止党的个别组织和党员向党性,防止分散主义,减少或避免各项工作中可能发生的错误的重要环节。当前,党已领导全国人民进入了有计划建设的新时期,无论哪一项建设都离不开党的集中统一的领导。为了有效地保证党的集中统一的领导,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就要切实发挥监督的功能,“就要反对分散主义”[14],保证各项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强调了纪检工作的原则

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思想性和原则性很强的工作。处理得恰当,就能保证党的肌体健康,巩固党的团结统一,维护党的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处理得不恰当,不仅要伤害党员对党的感情,而且会造成不良的社会后果。鉴于此,在多年革命工作实践的基础上,结合党的实际,对纪检工作的原则进行了探索。

第一,要坚持一视同仁的原则。多次强调,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们的党只有一种纪律,绝不允许任何不受党的纪律约束的独立王国的存在。”[15]1951年4月,在全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干部会议上指出,任何一个党员如果违犯了、党纪和党的决议,违犯了国家的法律、法令及政策,损害了革命事业和广大人民的利益,党的组织就必须及时地予以过问。对于党的高级干部,更是主张加强对他们的监督。“今后党的监察工作应该注意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执行党的路线、政策中的监察工作,特别是要注意加强对中央各部门(各党组)和各省(市)的高级干部的监督工作。”[16]

第二,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认为,纪检工作一定要做到认清是非,据实办案。所谓认清是非,就是看别人是否违反了政策和纪律?违反的是哪一类?性质怎样?程度如何?要把私人生活性质的问题和违的政策和党的纪律的问题区别对待,两者之间不能划等号,要把重点放在后者而不是前者,“不要存心找人家的岔子,把生活小事也提高到原则上去”。[17]所谓据实办案,就是在处理违纪案件和党员时,一定要以事实为根据,以党的方针、政策为准绳,对违纪案件进行恰当的处理。在处理党员违纪的案件中要反对两种偏向:一是不够严肃,有怜悯、姑息观点;二是简单化,不慎重。也就是说,既要反对放任主义,也要反对惩办主义。在党的历史上,这两种倾向都给党带来了巨大的不良影响。党的纪检工作最突出的作用是保证作用,只有实事求是地处理好违纪行为,才能真正达到党的巩固和统一。对违纪行为处理轻了,在党内起不到威慑作用,反而会助长部分党员的侥幸心理;处理重了,会影响党员进行各项生产建设的积极性。所以,指出:“教育和处理犯了错误的党员,必须按党的原则办事,实事求是,使被批评者易于接受,心悦诚服。”[18]

第三,要坚持党内的教育工作同执行纪律相结合的原则。在巩固党的团结统一的途径方面,党的历史上有过两种倾向。一是时期以思想教育为主,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确实得到空前的提高,但不良影响是很多地方对于改造思想作片面的理解,认为违纪也可以用思想改造来克服,对于必须执行的纪律也不执行了。二是整党时期又以执行纪律为主,党的作风确实有了很大的改观,但不良影响是把一些本可以通过思想教育就可以处理的问题当作严重的政治问题来处理了。认为,党的纪检工作应吸收过去在这方面的成功经验,避免曾经发生过的错误缺点,党内的教育工作必须同执行纪律相结合。就马克思主义政党来说,党的纪律尽管带有强制性,但主要还是一种自觉的纪律。这种自觉性来源于党员的党性,对党的事业坚定不移的信念和对党的利益的高度政治责任感。但这种自觉性不是自发地产生的,要靠经常的教育来培养。由于党是在农民小资产阶级人口众多的环境中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再加上执政后的社会环境更复杂,对党员进行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人生观的教育,更有必要。所以,强调:“党内的教育工作是主要的,必须不断地提高每个党员干部的政治觉悟、思想水平,才能使他们克服和避免错误。”[19]但是,对那些犯了错误仍不肯改正的同志,却必须执行纪律。认为,实际上,对违纪案件的严肃查处,也可达到教育广大党员,提高他们自觉执行党的纪律的思想觉悟的作用。“这种处分,就是对党员最有效、最实际的教育。”[20]纪检工作只有将党内教育和执行纪律相结合,才能真正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起到既弄清思想又团结同志的效果。

四、提出了纪检工作的系列方法

新中国成立后,由于党转为了执政党,参加党的人数也急剧增加,党的纪检工作不仅要面临老党员的蜕化变质问题,还面临着加强对新党员的纪律教育问题。总体上来说,纪检工作对党具有监督、保证、执法、预防的功能。纪检工作如何更好地发挥党委的助手的作用?如何保证党的各项事业的顺利进行?如何有效地执行党的纪律处分?如何加强党员的组织纪律观念?等等。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思考,提出了一系列关于纪检工作的方法。

1.党委支持同发扬党内外民主相结合。在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成立之初,一部分党的基层组织和下级党委对于党员违纪的现象往往采取放任的态度,不注意协助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而上级党委也不够重视纪律检查工作,认为这是党的纪律松懈的重要原因之一。在给中央的报告、讲话中多次反映这一问题,要求各级党委应该“经常检查纪律委员会的工作,并予以具体的指导,在党的委员会上,应定期讨论和总结纪律检查工作,并向上级作报告”。[21]同时,认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不仅需要党委的支持,同时需要党内的普遍参与。在给中央的一份报告中指出,事实证明,凡是党内民主生活正常、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的地方,党内违法乱纪的事情就比较少,即使有也容易很快地被揭发和纠正;相反,就比较多,就不容易发现和克服。因此,提出当前十分迫切的任务是发扬党内民主,召开党的代表大会,实行党委会的选举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反对腐朽的自由主义。同时,认为,在加强党员违纪行为的监督方面,还要发扬党外民主,“在群众的监督之下逐渐地把这个坏毛病克服”。[22]总之,认为,靠纪律检查委员会单方面的力量,很难应对党的纪律建设的庞大任务,所以,需要全党上下以及广大群众的积极配合和支持。“领导自上而下逐级地、经常地抓紧纪律检查工作,同发扬党内外的民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结合。这两个方面同时夹攻,错误的思想行为就能暴露出来,犯错误的同志就能得到大家的帮助教育。”[23]

2.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借助舆论监督来巩固效果。认为,发现了党员违纪的问题,一定要“即时处理,即时纠正”,以免党员干部的错误愈弄愈大,积重难返,最后把政治生命葬送了。处理以后,还要随时总结经验,在党刊或报纸上公布出来。因为对有些人来说,即使受了处分,只要不公布出来,他就会不在乎党的纪律处分,实际上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威力没有完全发挥出来。但是,如果借助舆论监督的力量,他的错误行为就会到处传遍,这样做就会起到很好的威慑作用。所以,认为:“这点很有作用,值得提倡。因为这样不但教育了全党和人民,而且真正有效地教育了犯错误的党员干部。”[24]但是,也强调指出:“一定要选择有重大教育意义的事件才能登报,不要小题大作,事事登报。否则,不但伤害了党员干部,而且会收到相反的效果。”[25]

3.纪检部门要和相关部门密切合作。为有效地预防和制止党内违纪乱法现象的发生,认为,这需要方方面面的协同合作。党的纪检部门虽与相关部门工作的范围不同,但都是党的重要机构,加强彼此的联系,从整体上提高党同党内不良现象作斗争的系统性,更能提高彼此的工作效率。指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应与组织部门密切合作,以便及时了解情况,制止或预防违犯党纪国法的行为和倾向的发生。“组织部门和纪律检查部门是两只手,左手组织起来了,右手就要去检查,看做对了没有,做错了没有。如果这两个部门在工作上互相配合得好,对保证党的总路线的实现所起的作用就会更大一些。”[26]同时,多次向中央提意见,要求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各级人民监察委员会在工作上密切合作。“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各级人民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分工合作,互相辅助。”[27]认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还应和宣传部门密切联系,互相配合,“正确地运用他们的力量去推动工作,走群众路线”。[28]

4.制度建设和教育预防并重。指出,一些党员违纪是由于党内的制度还没有跟上形势的发展需要,因此需要加强党员违纪的制度建设。1950年指出:“为了更有效地制止贪污腐化的行为,我们将请政府制订并颁布一个《惩治贪污条例》,使任何一个贪污国家财产的人,都逃不脱应有的惩处。”[29]同时,指出,好的制度制订出来了,还需要相应地通过教育来加强党员对这方面的认知,不然,制度就起不到应有的作用。1952年,在提交和中共中央的报告中指出:“有些党员干部对国家法律、法令,对政府的政策和制度不重视、不研究,常常不自觉地犯错误。”[30]因此,认为全党应加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教育,可视实际情况,对全体党员进行一次遵守国家法律和法令、遵守政府的政策和制度的教育,以纠正这方面的偏向,并使党员干部逐渐地养成奉公守法的习惯。

五、强调纪检部门应重视自身的建设

纪检部门担负着维护党的纪律,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的繁重任务,而纪检部门还正处于起步阶段。为顺利地肩负起自己的重任,极其重视纪检部门的自身建设,在纪检部门的个人素质、组织、制度建设等方面都提出了有见地的看法和主张。

纪检工作者应注重个人的素质建设。认为,如果担任纪律检查工作的同志个人的素质不高,就难以树立自己在党内的威信。“自己要正派,要奉公守法,以身作则,使自己成为遵守纪律、服从组织、团结群众的模范。如果你自己都做不到这些,大家就不信服你,你就很不容易去进行工作。”[31]纪检工作是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作为纪检工作者来说,首先要求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很强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感性。为此,纪检工作者要注重不断的学习。“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和思想,不断提高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32]“学习各项政策法令,学习革命理论,有效地开展纪检工作。”[33]同时,认为,业务能力也是纪检工作者重要的个人素质,业务能力直接影响到纪检工作的有效性。因此,纪检工作者还必须加强业务学习,不断熟悉业务、钻研业务,以便在错综复杂的情况下能出色地做好工作。在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纪律检察工作会议上的报告中指出:“只要我们谦虚谨慎,坚持原则,实事求是,联系群众,不断地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水平、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坚定地同一切困难作斗争,那我们就一定能够在党中央和各级党委的领导之下,正确地执行自己的任务。”[34]

纪检部门要加强自身的组织建设。纪检部门成立之初,组织机构非常薄弱,而且专职人员也很少,大部分人员都是兼职的多,干部非常少,所以纪检部门的组织机构完全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需要。一再致函和党中央,要求“健全办事机构,充实专职干部”[35],要求中央选调和提拔一批忠实可靠、作风正派、具有一定的政治文化水平的党员干部到纪律检查部门工作。为了便于处理日常工作,还指出,纪律检查委员会内,可设立常委会的组织。在可能的条件下,应设立专职的书记和副书记。

纪检部门要加强自身的制度建设。1953年,在总结三年多来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的时候,指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在取得一定成就的同时还存在许多问题,如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各级党的纪律检查会的业务指导不够;审批案件、处理群众来信的工作有拖延和积压现象;下去检查工作很少;机关内部工作制度不健全等。而上述这些缺点表明,纪检工作的各项制度很不健全。针对上述问题,要建立各种制度,制订检查人员外出守则。

从1949年冬到1955年春,兼任中纪委书记前后共5年7个月的时间。在这段时间内,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是一项全新而又繁重的工作。为了从纪律上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倾注了大量的心血。他关于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理论认识,都是他深入农村、工矿业、军队等基层得出的真知灼见,为执政党建设作出了重要的理论贡献。今天重温他在半个多世纪以前关于纪检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原则、方法、要求等,仍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改革开放的时代背景下,如何才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如何阻止和预防党内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如何加强党的纪检工作的有效性?的上述认识无疑为我们提供了有益的启迪和历史的借鉴。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413。

[2]列宁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35。

[3][4][5][6][7][8][9][10][11][12][13][14][15][17]

[19][22][23][24][25][29][31][34]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89,279-280,280,280,287,281,313,280-281,315,316,317,318,319,290,289,283,289,289,290,286,290,319。

纪检组工作思路第7篇

市财政局监察室主任 任国锋

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受市纪委领导,同时又接受驻在部门党组的领导。纪检监察室能否高效履职,纪检监察工作能否顺利开展,对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有着重要的影响。本人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以来,不断学习有关政策规定,认真研究工作职责,得出以下几点心得:

一、找准职能定位,抓好履职尽责

定位准确,是正确履职的前提。当前,纪检监察的任务越来越多,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宽,作为纪检监察室,只有正确定位自己的职能,才能全面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晋中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市发[2014]13号)的规定,监察室在派驻纪检组的领导下主要履行以下职能:一是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二是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制度刚性运行;三是协助党委加强党内监督,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四是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有关实施办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持之以恒坚决反对和纠正"四风";五是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六是积极协助党委(党组)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文化创建活动;七是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严格执行中纪委各项要求,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管理监督。

二、 要明确工作思路,抓住工作重点

工作要有思路,遇事要有办法,这是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素质能力。纪检监察工作任务重、内容多、要求严、标准高,作为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只有做到工作思路清晰,指导思想明确,重点突出,定位准确,措施有力,工作才能有条不紊、紧张有序。在实际工作中,一是要吃透上级精神。即要吃透党中央、省委、市委、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决策部署和总体要求;二是要摸清驻在部门的情况。即要详细摸驻在部门的人员编制、工作职责、班子建设、工作进展等情况;三是要学习了解态势。要认真了解全市乃至全省、全国开展廉政工作的新动态、新形势,认真学习借鉴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四是要形成符合实际的思路。即要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形成符合本单位反腐倡廉建设实际的工作思路。思路定下来后,还要终如一的抓好落实。

三、 要加强沟通协调,理顺各种关系

作为派驻机构,监察室必须紧紧依靠市纪委的直接领导,树立好派驻意识。但同时也要认识到,驻在部门党组和领导班子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主体,如果监察室工作脱离开驻在部门的配合,"孤军深入"、"单打独斗"的开展工作,势必会造成纪检监察工作的孤立。必须要加强与驻在部门以及上下各级的沟通协调,形成部门各负其责,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才能把工作开展好。要善于整合资源,把驻在部门党组、机关党委以及各业务科室这些内部资源整合起来,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形成合力才能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同时,还要加强与市纪委、市监察局的请示汇报,及时听取上级机关的指示,了解工作最新动态和进展。

四、 要坚持以身作则,树立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