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优发表网,发表咨询:400-888-9411 订阅咨询:400-888-1571股权代码(211862)

购物车(0)

期刊大全 杂志订阅 SCI期刊 期刊投稿 出版社 公文范文 精品范文

景区工作方案(合集7篇)

时间:2023-03-08 15:34:54
景区工作方案

景区工作方案第1篇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论,突出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共创低碳生活、培育新兴产业,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积极推广替代产品,为景区生态文明建设、创新绿色发展服务。

(二)禁塑范围

风景区区域范围内(160.6平方公里)。

(三)工作目标

2021年7月1日起景区内禁止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禁止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景区所有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和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2023年1月起景区内各宾馆酒店、商店、工商经营点、食堂等(除景区内垃圾收集与运输以外),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不包括基于卫生及食品安全目的,用于盛装散装生鲜食品、熟食、面食等商品的塑料预包装、连卷袋、保鲜袋等)。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景区内各宾馆、酒店等场所禁止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

2026年1月起景区内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

(四)组织领导

成立景区禁塑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管委会各单位、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相关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景区市场监管局。

二、主要任务

进一步加强“禁塑”工作,依法查处违规销售和提供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的违法行为,引导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自觉遵守“禁塑令”,确保贯彻落实“禁塑令”工作取得实效。

1.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禁塑监管机制。强化由各单位主要领导亲自组织推动禁塑工作、责任科室履行禁塑职责的日常管理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执行“禁塑令”的良好氛围。

2.继续在景区内的商超和商业连锁机构开展可降解塑料制品替换工作。重点在商超和商业连锁机构等重点环节和领域,实现可降解塑料制品替换率达到100%。

三、工作分工

(一)景区禁塑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1.负责统筹推进禁塑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召开禁塑工作会议或签发禁塑工作文件,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协调管委办、经发局、综合执法局、园林局、规土处、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等部门成立督导检查组,对景区禁塑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充分调动各方力量,推进禁塑工作落实到位。

2.及时开展工作调度,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景区管委会报告。

3.加强对塑料污染治理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强化考评和问责。

(二)管委办

1.负责督促汤泉职工食堂带头贯彻执行“禁塑令”。

2.负责督促管委会各单位自办食堂带头贯彻执行“禁塑令”。

(三)政治处

负责督促景区内各门诊带头贯彻执行“禁塑令”。

(四)宣传部

1.积极做好禁塑新闻宣传工作。协调网络媒体广泛开展禁塑新闻宣传。重点宣传好景区禁塑工作的安排部署、重大意义、要求举措及各部门禁塑工作进展成效,营造良好的禁塑工作舆论氛围。

2.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对禁塑工作中出现重大突发事件,积极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做好处置应对。

3.根据“禁塑令”有关要求,依照景区禁塑工作领导组提供的曝光对象名单,协调新闻媒体对景区行政不作为、企业违规等行为给予曝光,通过舆论监督推动“禁塑”形成社会共识。

(五)园林局

按照规定职责,开展防治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污染及其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1.对相关企业不符合“禁塑令”规定的,不予进行环保审批。

2.对收缴和回收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进行填埋、焚烧等处理过程进行监管。

(六)综合执法局

加强景区内餐饮服务禁塑监督管理,加强旅游服务从业人员宣传与教育,配合相关部门对塑料制品集中进行处理。

(七)市场监管局

1.负责市场监督检查工作,细化落实市场监督检查方案,做到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

2.督促塑料制品经营者建立有关台账,按年度计划对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销售或者提供的塑料制品进行抽检,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对违反“禁塑令”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3.在餐饮企业和药店中倡导提供可降解餐具和塑料制品。

(八)经济发展局

落实好相关财税政策,加大对符合标准绿色产品的政府采购力度。

(九)集团公司、股份公司

1.加强行业自律,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动员、督促经营单位和职工食堂参与禁塑工作,主动与符合标准的生产企业开展产需衔接。

2.在经营场所开展“禁塑令”宣传活动,在醒目位置张贴或悬挂禁塑宣传品,引导企业自律,扩大民众认知。

3.对不符合“禁塑令”规定的项目,不列为景区招商引资项目,不予洽谈对接。

四、相关责任

禁塑工作涉及产业、市场、民生等方方面面,管委会各单位、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和各驻山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按照本方案要求,细化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加强监督检查,做到监管区域全覆盖,并积极稳妥处理禁塑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一)禁止或逐步禁止销售、使用部分塑料制品

1.禁止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禁止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到2022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监管单位:经济发展局、园林局、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股份公司、各驻山单位、汤口镇旅游服务公司

2.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餐具。景区内所有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和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监管单位:经济发展局、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股份公司、驻山餐饮单位

3.逐步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2年底,景区内各宾馆酒店、商店、工商经营点、食堂等(除景区内垃圾收集与运输以外)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监管单位: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管委会各单位、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及各驻山单位、汤口镇旅游服务公司

4.逐步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用品。到2022年底,景区内各宾馆酒店禁止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

监管单位:经济发展局、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股份公司

(二)推广应用替代产品

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鼓励设置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装置。推广使用生鲜产品可降解包装膜(袋)。在餐饮外卖领域推广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秸秆覆膜餐盒等生物基产品、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

监管单位:经济发展局、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股份公司

(三)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和清运

结合实施垃圾分类和“生态美超市”建设,按要求配备布局合理、数量适宜的分类投放垃圾容器,加大塑料废弃物等可回收物分类收集和处理力度,探索建立塑料废弃物积分兑换机制。推动生活垃圾转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系统“两网融合”,将塑料废物纳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

监管单位:规划土地处,园林局

责任单位:股份公司

(四)推进资源化能源化利用

推动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规范化、集中化和产业化,相关项目向市资源循环利用基地集聚,做到塑料垃圾“零填埋”。

景区工作方案第2篇

一、工作目标

依据国家《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通过自查自纠和考评检查督促整改提升,有效防止“重开发、轻管理、重创建、轻提升”现象,有力提升全市A级旅游景区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确保A级旅游景区全部符合国家相应质量等级标准并保持长期稳定,顺利通过市、省级和部级常态化暗访检查及复核,全力打造我市安全有序、环境优美、服务优质、设施精致、经营诚信的高品质旅游景区,为我市旅游业转型升级和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内容

在全市旅游景区服务质量考评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全市旅游景区服务质量动态化监管机制,全面按照国家《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结合江苏省旅游局下发的暗访复核通报指出的主要问题,对各A级旅游景区的达标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和评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督促整改。整改提升的重点内容主要有:加强停车场建设管理;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大力推进“厕所革命”;提升导览标识系统和服务设施,努力增添对游客的人文关怀;进一步排查安全隐患,严格安全管理;加强经营户管理,进一步提升诚信经营和文明旅游的良好形象;全面落实工作人员规范服务和综合管理制度。

三、工作安排

自20xx年年6月至12月,由市旅游局牵头,成立由相关部门、第三方机构、行风监督员、旅游景区业务骨干等组成的检查组,每季度开展一次全市A级旅游景区环境整治和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采用常规检查、突击抽查和专项督查等方式,查找问题,通报结果,督促整改,逐步形成标本兼治、惩建并举、综合治理、动态监管的长效机制。具体实施方案由市旅游局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

景区工作方案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绿色生活、低碳发展”为主线,深入推进生态环境监察工作,进一步加大对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强化日常环境监管,促进主要污染物得到切实有效处理,持续保持优良的生态环境,为加快打造国际精品旅游景区、建设世界一流旅游目的地、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转型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提供环境执法保障。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进一步巩固生态环境监察成果,拓宽生态环境监察领域,建立健全环境执法长效机制

1、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管理和隐患排查。严格执行《水污染防治法》,对可能影响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在饮用水源保护区与景区主要出水口设置监测断面,对水质变化情况进行常态化、立体化监控,定期公布景区水环境质量。进一步完善饮用水源应急预案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加强对污水处理站及其配套设施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配套管网的规划和建设,推进雨污分流系统的改造和完善,提高污水管网覆盖率和污水收集率;加快对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系统的升级改造;加强对排污单位污水预处理的监管,防止超标废水排入污水处理站。督促污水处理站安装在线监控设备,确保在线监控设备正常运行,确保在线数据真实有效。

3、加强对固体废弃物收集、转运和处置的监督检查。以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为原则,改进固体垃圾处理工艺,加快垃圾收集中转系统建设,进一步规范垃圾转运网络的运行,持续推进各类垃圾清运下山。督促各经营单位按照要求分类分拣各类生活垃圾。加强生活垃圾处理场的日常监管,改进生物处理工艺,强力推进有机垃圾无害化处置进程,确保有机垃圾处理设备正常运行。逐步取缔景区垃圾焚烧工艺。加强景区内危险废物处置的监管,严格落实危废五联单制度。

4、开展机动车尾气超标排放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景区内经营车辆尾气超标排放行为,对老化严重、尾气超标的机动车辆坚决予以淘汰。积极探索清洁能源代步工具。

5、严厉打击景区范围内乱砍滥伐、乱采滥挖、乱捕滥猎等破坏生态、危害野生动植物的违法行为。

(二)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监管

1、全面检查景区范围内非污染项目、区域开发项目、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生态旅游开发项目、旅游服务设施项目等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以及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情况,重点针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环保“三同时”落实、建筑垃圾和渣土处置、生态恢复以及环保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检查,着重查处“未批先建”和未落实环保“三同时”而开工建设或投入运营的项目。

(1)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要根据建设项目环保分类管理、分类审批的规定,及时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2)已完成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要严格按照“环评”批复的要求逐项落实;

(3)已建成项目要及时申请试生产并组织环保竣工验收;

(4)环保执法部门将适时开展对建设项目环评落实情况的后督察;

(5)按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要求,建设单位须将建设项目相关材料报环保办备案。

2、加强工地现场监管。督促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落实对周边林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措施,禁止随意倾倒各类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在指定地点规范堆放建筑材料,配套临时公厕等污染防治设施。已完工项目要规范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及时做好地的绿化美化与生态恢复工作。

继续实施建筑垃圾全面下山制度,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风景区建筑垃圾管理的通知》要求,办理建筑垃圾排放许可证。

(三)对2011年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

在2011年专项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对经营单位落实整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后督察,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并达标排放。专项行动将对景区内宾馆酒店、餐馆食堂等各类旅游服务设施的污水预处理设施、污水收集管网、油烟净化设施以及雨污分流等管理和维护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严查污染防治设施不运转、跑冒滴漏、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依法征收排污费。对在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建立后督察档案,列为每年环保专项行动重点实施跟踪督察的对象。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

成立专项行动领导组,确定整治重点,下发《2012年风景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部署2012年环保专项行动。

(二)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阶段(7月—9月)

专项行动领导组要按照方案中的检点对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开展集中整治,严肃查处典型违法案件。

(三)督察阶段(10月)

迎接国家、省、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组对景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各项执法整治工作的督查。

(四)总结阶段(11月)

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的措施,完成2012年风景区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告并于11月10日前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部门协作

为确保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并取得明显成效,成立“2012年度风景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组”(以下简称“专项行动领导组”,名单附后),统一组织开展风景区环保专项行动,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园林局环保办。建立联席会议和联合检查机制,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坚持定期协商、联合检查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送、移交、移办制度,共同整治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履行监管职责

督促企业提高环境保护自律意识,规范企业环境行为,依法申报污染排放情况,加大污染防治投入,实施污染防治设施的升级改造,积极防范环境风险,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执法责任制,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行政不作为、包庇纵容违法企业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加大督察指导力度,狠抓督办案件落实

景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持续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排查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排查不到位、整治进展缓慢、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隐瞒不报的,要通报批评,并约谈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历年专项行动、生态考核以及生态环境监察中未完成治理的环境问题以及在本次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强化责任落实,真正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对受到环境行政处罚和处理的案件,要及时开展后督察。专项行动检查结果纳入年度生态建设考核。

景区工作方案第4篇

国庆节假日旅游景区工作方案范文1为全面做好20XX年国庆黄金周期间的旅游接待及安全保卫工作,按照上级有关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加强协调,着力维护旅游秩序、治安秩序和信访稳定。着力抓好引导旅游消费,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丰富假日旅游产品等工作,满足游客多种需求,努力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工作目标,全力打造南湾湖品牌形象,确保全面完成20XX年国庆节期间的旅游接待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任务。

二、工作任务

1、区属各单位、区直各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和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国庆节前安全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交通海事部门在国庆节前要对旅游船只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符合安全营运标准的船只,发放船舶安全检查合格证;不合格安全营运标准的船只,责令停航整改,一律不准参与营运。同时,交通海事部门要加大对非法营运船只的打击力度,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3、林业和消防部门认真做好景区内森林防火和消防工作,对消防设备进行严格检查,对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培训,保证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

4、公安部门负责景区内交通车辆的检查工作,禁止无证或非法车辆进入景区。要针对节日期间易发生火灾、盗窃、抢劫、诈骗等危及社会治安及旅游秩序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切实维护辖区内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5、景区内危险地段(场所)的警示标志安全设施在国庆节前由旅游公司检查维修落实到位。

6、公安、交通等执法部门要会同旅游公司加强对乘船游客危险品的检查力度,严禁携带危险品上船和进入景区。

7、工商、卫生部门要加强景区各经营场所的管理与监督,保证其诚信、合法经营和食品卫生安全。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统一指挥,搞好配合,风景区管委会成立南湾湖风景区国庆黄金周期间旅游接待及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指 挥 长:杨春丽

副指挥长:李义良 陶中华 张玉振 董敬中 潘少杰

何明山 杨 杰 王玉成

成 员:张 清 杨继云 黄庆勇 余 磊 王建东

杨 华 刘 冰 牛月红 刘学昊 郑海峰

刘理国 刘 彬 胡 爽 李松林 张宏业

王 辉 陈 磊 李亚群 张晋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旅游公司。陶中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张清、杨继云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职责:

1、负责与市委、市政府、市假日办及市直有关部门联系与沟通,及时了解上级指示精神,组织落实工作任务。

2、协调各工作组的关系,搞好协调配合,及时处置各类突发情况。

3、协调解决景区接待工作中产生的有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四、人员分工及工作职责

(一)旅游接待组

组 长:陶中华

成 员:杨继云 刘 冰 杨 华 刘理国 刘 彬

主要职责:

1、坚持安全、秩序、质量、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制定详细方案,分解任务,责任到人,做好景区旅游接待和后勤保障工作。

2、节日前组织开展一次食品卫生大检查,节日期间加强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3、在旅游码头设立卫生服务站,安排医务人员,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急救药品,及时为游客提供临时医疗服务。

(二)陆地交通和治安保卫组

组 长:张玉振

副组长:杨 杰 王玉成

成 员:张新华 余 磊 闫林涛 李松林 梅迎春

陈 磊

主要职责:

1、负责景区北大门至旅游码头路段的车辆疏导和管理工作,特别是北大门交通桥目前正在施工,只能单行道行驶,做好进出车辆的指挥和引导;禁止工程车辆和出租车辆进入景区,防止道路交通阻塞,确保主要旅游交通道路畅通;协调公交公司将2路公交车终点站调整到其他位置;负责协调交警10名、公安12名、执法队员8名到景区内执勤。

2、负责水库大坝的治安管理,禁止车辆和流动摊点进入大坝区域。

3、负责做好景区各部位的治安和森林防火工作。

4、负责景区内(含岛屿)综合执法任务。

(三)水上交通安全组

组 长:潘少杰

成 员:黄庆勇 张宏业 李亚群 张晋勇

主要职责:

1、负责游船安全管理和水上事故应急救助工作。在游船码头设立水上抢险应急救援指挥部,做好各项水上安全监督与控制,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2、严厉打击库区非法营运船只,强化水运安全监督和管理,落实各项水运安全工作措施,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3、制定水上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抢险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人员及设备。

(四)环境整治组

组 长:董敬中

成 员:牛月红 刘学昊 余 磊 杨 华 王建东

王 辉 杜昀杰

主要职责:加强辖区范围内的环境综合整治,节假日期间落实门前五包,确保城区主次干道及景区内环境卫生清洁和经营秩序良好。国庆节期间景区内建筑工地原则上停止施工。对禁餐禁泳 加强管理。

(五)宣传报道和督察组

组 长:李义良

成 员:张 清 刘友森 伍去疾 胡 爽

主要职责:

1、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工作安排。

2、按规定做好旅游接待信息统计上报和宣传报道工作。

3、对节日期间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察。

五、相关要求

1、各工作组要将各自所承担的责任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明确职责,落实到人。本方案涉及的部门和单位,在认真履行本部门、本单位工作职责的同时,进一步增强各成员单位之间的主动配合、积极协作和统筹协调意识,确保工作高效运转。

2、节日期间各安全岗位工作人员提前到位在岗,全面掌握安全动态,发现问题妥善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有关领导做好汇报。

3、各单位和各部门要建立健全领导带班、24小时专人值班、信访接待、情况报告等工作制度,设立专门值班电话,确保24小时有人在岗,做好值班记录,及时处理有关紧急和突发情况。重大事项要在第一时间内向风景区管委会报告,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同时管委会办公室将加强对值班工作情况的督查,对擅离岗位、玩忽职守者,将逐级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4、各单位和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在国庆节期间原则上不得离开信阳市,如有特殊情况须按规定报告和请示。全区各级领导干部手机24小时处于开通状态,确保信息联络畅通。

20XX年9月23日

国庆节假日旅游景区工作方案范文2十一黄金周近在咫尺,七天假期让我们得以痛快得去享受放下工作的那份惬意,那颗满怀自由的心是不是已经雀跃不已。叫上您的朋友,带上您的家人走进沂南,相信您将有更多的发现竹泉村旅游景区里的清泉翠竹让人迷离,茅草屋舍让人怀古,戏水漂流让人开怀,农家采摘让人向往。

而红石寨旅游景区的香山湖畔,崖红两岸,绿草如茵;蜂蝶起舞,微波鱼鳞;浮岛悠然垂钓,画舫罗帐轻荡;红石小镇错落有致,石屋老铺古色古香,述说着历史的沧桑,沿街摆着民俗特色商品,随意而自然,时光的脚步在这里打上顿号,缓慢又平稳。汽车营地交通便利,设施齐全,服务周到细致,是一处以接待自驾游为主的山地型、乡村型宿营地,为游客提供丰富多彩的居住、餐饮和娱乐选择。

晚上不管是入住红石寨客栈、生态木屋,还是住在帐篷营地中,品尝着美味的时鲜水果、湖水冲沏的香茶、富有特色的农家菜肴。忘却了都市的喧嚣与烦躁,体味着那一份逍遥自在,亲情友情在此时拉近。

活动主题:扫二维码,免费体验摩天轮

活动时间:20XX年10月17日

活动细则:

1、活动期间,在景区网站、微博及微信平台和各地区报纸媒体两个景区二维码及活动信息:国庆节期间,同时关注竹泉村景区、红石寨景区的公众微信,即可免费体验红石寨旅游景区大型摩天轮项目。(一个手机限本人使用一次)

2、活动期间,在竹泉村景区、红石寨景区的售票处会放置X展架,展架内容体现扫二维码,免费体验摩天轮活动。活动期间,由工作人员主动引导游客扫一扫添加关注两个景区微信,并对景区进行介绍推广,凡是同时关注竹泉村、红石寨两个景区的微信,即可送免费体验红石寨旅游景区大型摩天轮项目。(一个手机限本人使用一次)

实施细则:

(1)已经关注竹泉村景区、红石寨景区公众微信的游客,可到红石寨售票处出示手机,工作人员验证进行简单登记后,即可发放一张摩天轮体验券;

(2)在竹泉村售票处放置一个带有两个景区二维码的展架,现场扫描两个景区的公众微信二维码加关注,登记简单信息,即可发放一张摩天轮体验券;

(3)在红石寨售票处放一个带有两个景区二维码的展架,现场扫描两个景区的公众微信二维码加关注,登记简单信息,即可发放一张摩天轮体验券。

3、活动期间,每天特定时段进行摇微信送好礼活动(活动在客流量大的时间段进行),组织游客进行幸运摇摇乐活动,从中抽取前十名送出精美旅游纪念品。

活动规则:

与在场的游客进行互动,在关注竹泉村、红石寨微信公众平台以后,由工作人员用带有景区微信的手机带领大家打开微信摇一摇,在同一时间一起摇动手机,以工作人员手机为准,手机上前三名用户可获得精美旅游纪念品一份。(玻璃水杯或笔记本)

优惠措施:

1、国庆节期间,购买竹泉村+红石寨套票八折优惠。

2、国庆节期间,凡名字中含有建国、国庆的游客及游览当天生日的游客,凭本人的有效证件均可免费游览红石寨旅游景区。

3、国庆节期间,每天游览前30名游客可获得红石寨旅游景区旋转杯验券一张,凭券可免费体验动感项目。

动感一下,转走夏天的尾巴,十一长假天天送不停!

竹泉村、红石寨精彩节庆内容:

1、千人赏月,篝火party露天电影、篝火晚会、观星赏月等主题活动。我们将为您打造一个梦幻的炫丽之夜。

2、金秋竹泉村,采摘农家乐沂蒙山的农民伯伯会用镢头、铁锨等工具,从土里将成熟的花生、地瓜、芋头等农作物一一刨出:

新鲜出土的花生简单清洗一下是可以直接品尝的哦!细细咀嚼,满口生香,纯天然的滋味!

带着手套,拿着小木棍从树上将带着刺的板栗敲下,小心的将外面的刺剥开,新鲜诱人的板栗就是你的了;

用柴禾、树枝生火,将刚刚采摘回来的地瓜、芋头、板栗用最原始的方式烧制,就可以成为香气四溢的美食;

用最最原始的石磨将新鲜出土的花生、大豆磨制成糊糊,配上带露珠的时令蔬菜,营养美味的农家小豆沫新鲜出炉喽!

还有酒坊新鲜酿制的竹叶青,早就香飘千里了

垂涎欲滴了吧?还等什么,快来大快朵颐吧!

3、红石寨金秋露营节红石寨旅游景区汽车露营地内搭起百顶帐篷,沐浴着皎洁的月光,数着点点繁星,燃起熊熊簧火,露营在山林之间去哪里寻找这种新鲜、健康的生活体验呢?9月19日-10月7日期间,在红石寨旅游景区将举办红石寨金秋露营节。

露营节期间大家还可以一览景区内美丽的夜色,我们还将举行精彩的户外活动:篝火晚会载歌载舞,尽显青春的魅力与激情;烧烤party炊烟袅袅,让您感受不一样的烧烤乐趣;汽车影院循环播放,让爱电影的您不虚此行;全能对抗赛比拔河、翻轮胎、自行车慢骑等项目,让你追寻到不一样的快乐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山东龙腾竹泉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所有

国庆节假日旅游景区工作方案范文3今年的十一黄金周中秋与国庆相遇,形成了8天长假,也增加了欢乐的气氛,假期出行的游客将有所增加,为景区的旅游带来了好机遇,同时也对景区的管理是一个挑战,为确保做好十一黄金周期间旅游接待工作,给游客提供一个欢乐健康,安全祥和,秩序优良,服务点心的的旅游环境,现根据《永城市20XX年十一 假日旅游工作方案》的精神,结合我景区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假日办提出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加强协调的十六字方针,结合20XX年欢乐健康游这一主题,加大宣传促销力度,丰富景区活动内容,完善各项服务设施,狠抓安全生产,最大限度地提升景区人气,提高景区收入,确保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目标。

(二)工作目标

1、旅游秩序井然。

2、坚持为游客服务,以游客为本,确保无重大旅游投诉案件。

3、加强安全防范,确保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黄金周8天,游客总人数力争突破3万人次,直接旅游收入突破100万元。

二、组织领导

成立芒砀山景区开发有限公司十一黄金周假日旅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鲁 豫

副 组 长 阎 华

成 员

窦春彪 罗 帅 张冬梅 陈常伟

甘梦露 余 海 任亚彪

三、主要任务

1、狠抓安全生产和环境整治工作

在十一黄金周之前,深入开展一次全面的旅游安全大检查。检查的重点是游步道、护栏、景点设施、安全设备、防火器材、食品摊点等设施和场所,及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

(1)各科室要紧密协作,坚持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抓好景区的安全工作。开展景区安全设施大检查,确保十一期间不出现任何安全问题。除景区开发有限公司制订的详细的安全救援预案外,各科室要针对科室的实际,制订出科室安全救援预案。在险要路段配备专职安全员,做好流动安全检查巡逻工作,特别是对景区的环山道路、登山步道、护栏、消防设施等主要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和整改。积极配合公安、交通部门,及时正确引导游客及旅游团队的车辆,停放有序,确保交通运输秩序井然。设立安全紧急救援电话(5970777),每天24小时值班。安保督查大队要负责做好森林防火和治安工作。责任领导:鲁玉 责任人:窦春彪,王涛。

(2)加大对景区经营摊点的监管力度,积极配合工商、卫生部门,严肃查处不正当竞争和欺客宰客等违法行为,防止假冒伪劣产品流入景区,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加强景区饮食摊点的食品卫生管理,经营摊点要有消毒柜、餐巾纸,保证游客饮食卫生,十一期间,要对景区范围内饮食、经营摊点进行全天食品卫生监督,防止食物中毒。净化旅游环境,严厉打击购物欺诈行为。责任领导:窦春彪,责任人:甘梦露。

(3)做好景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确保景区干净整洁。十一前,对景区的所有垃圾箱、池进行维修,确保垃圾日产日清,保证游客身心健康。责任领导:窦春彪,责任人:余海。

2、加大宣传促销力度

成立以景区副总经理阎华为组长,营销总监罗帅为副组长的推介小组,利用十一黄金周前和黄金周期间到景区各重点营销市场和周边县市进行宣传促销活动,拉长游客的旅游链条。景区网站加快更新,在各大新闻媒体公布景区的十一动态、门票免费优惠政策、咨询电话等,认真做好宣传报道工作。责任领导:阎华,责任人:罗帅。 3、丰富景区活动内容

在十一黄金周期间,由景区接待部经理张冬梅,罗帅负责组织好梁王迎宾等大型文艺活动和各种汉礼仪表演,丰富游客的旅游生活,为游客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制作欢迎标语、宣传条幅,营造文明节日的浓厚气氛。在景区开阔雪安排地方剧团演出。责任领导:鲁玉,责任人:陈非。

4、抓好景区内部管理

景区内部管理工作要做到景观和谐、环境优美、设施安全,服务优良,管理有序,游客满意,在游客高峰时段,要限制游客人数和游览时间。

(1)十一前,对景区的环境卫生进行一次彻底大扫除,保证景区干净、整洁、靓丽,并悬挂欢迎标语,摆放鲜花,营造黄金周的欢乐气氛。对景区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全面业务培训,提高全体职工的游客接待水平。

(2)认真做好游客接待工作。增强以游客为本、以人为本的思想理念,景区全体职工要全力以赴全员值班,全天在岗,确保游客的人身安全,并做好旅游咨询和旅游投诉工作。

(3)做好导游接待工作。对导游进行业务和素质培训,提高导游工作人员的接待水平。导游接待要做到三统一,即统一导游词;统一服装;统一佩证上岗。 责任领导:鲁玉,责任人:张冬梅 。

5、做好旅游统计和督促检查工作

(1)十一黄金周领导组成员要加强对景区各科室的管理,督促各科室和景区工作人员做好安全、接待、市场管理等各项工作。责任人:鲁 玉

(2)设立旅游服务热线电话5976226,景区内部投诉电话5970777,接受游客的旅游咨询和旅游投诉,及时处理旅游投诉案件。责任人:张冬梅。

(3)从9月30日起,要做好景区游客人数、车辆来源地,经营收入的上报工作,并于10月8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市假日办上报旅游整体接待情况和工作总结。责任人:王涛。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科室和全体员工要站在树立芒砀山形象、发展旅游经济的高度,确保十一黄金周旅游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景区工作方案第5篇

一、工作目标

依据国家《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通过自查自纠和考评检查督促整改提升,有效防止“重开发、轻管理、重创建、轻提升”现象,有力提升全市A级旅游景区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确保A级旅游景区全部符合国家相应质量等级标准并保持长期稳定,顺利通过市、省级和部级常态化暗访检查及复核,全力打造我市安全有序、环境优美、服务优质、设施精致、经营诚信的高品质旅游景区,为我市旅游业转型升级和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内容

在全市旅游景区服务质量考评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全市旅游景区服务质量动态化监管机制,全面按照国家《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结合江苏省旅游局下发的暗访复核通报指出的主要问题,对各A级旅游景区的达标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和评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督促整改。整改提升的重点内容主要有:加强停车场建设管理;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大力推进“厕所革命”;提升导览标识系统和服务设施,努力增添对游客的人文关怀;进一步排查安全隐患,严格安全管理;加强经营户管理,进一步提升诚信经营和文明旅游的良好形象;全面落实工作人员规范服务和综合管理制度。

三、工作安排

自2015年年6月至12月,由市旅游局牵头,成立由相关部门、第三方机构、行风监督员、旅游景区业务骨干等组成的检查组,每季度开展一次全市A级旅游景区环境整治和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采用常规检查、突击抽查和专项督查等方式,查找问题,通报结果,督促整改,逐步形成标本兼治、惩建并举、综合治理、动态监管的长效机制。具体实施方案由市旅游局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

景区工作方案第6篇

全力打造景区良好交通秩序,为了更进一步提高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树立良好形象,特制定优化景区道路交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平安畅通建设为动力,以创建部级山水园林县城、卫生县城、文明县城和5A级景区为载体,按照政府牵头、部门包干,联合执法、疏堵结合、规范管理的原则,加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科学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文明、安全、畅通的交通长效机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目标任务

禁限大货车、拖拉机、三轮车(货运)入城管理。1.优化景区道路交通。

项目施工车辆冒装、弃渣沿街散落、野蛮行驶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2.针对公交车、出租车不文明行为。解决无序运行、管理混乱问题。

提升部级景区形象。优化区域内全面实施交通大循环,3.规范景区交通管理。强化对各类交通违法违规现象查处力度,提高驾驶员文明行车意识,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为创建部级山水园林县城、卫生县城、文明县城和5A景区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领导

成立优化景区道路交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张力任组长、副县长陈爱军任副组长,为确保优化景区道路交通的顺利实施。县政府办、法制办、办、督查巡察办、公安局、市政局、交委、城乡建委、农委、商务局、发改委、旅游局、景区管委会、镇政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由县公安局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交巡警大队长陈辉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该方案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

三、优化区域及规范重点

(一)优化区域。优化区域为我县景区范围路段。

(二)规范重点。对拖拉机、三轮车(货运)和核载0.5吨以上货车、车身高2.4米以上货车实施禁限通行。

1.指定车型禁限通行。禁止拖拉机、三轮车(货运)和核载0.5吨以上货车、车身高2.4米以上货车在7:00至21:00进入优化区域。

即:以三角塔为入口至岔路口路段直行和沿途各路口右转弯至城东大道通行;其他车辆单向循环通行线路与以往不变。2.单向循环通行。禁限车型在禁限时段内禁止进入禁限区域。禁限时段以外实行指定线路单向通行。

不受禁限约束。3.特殊车辆实行持证通行。居民日常生活品配送车、垃圾清运车、施工车辆等经审批后可持证通行。

进出口必须是从三角塔进入,4.蔬菜运送车辆设固定场所。将蔬菜运送车辆中转地转移至货运停车场。卸货后从停车场经三角塔出城。

四、方法步骤

共分为三个阶段。优化景区道路交通工作从4月1日起至6月30日结束。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至4月9日)

落实工作人员,研究制定优化方案。召开优化景区道路交通工作动员大会,县电视台播放、报》刊登《通告》成员单位召开物流及货运等企业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组织车辆巡回宣传。

(二)整治规范阶段(4月10日至6月20日。

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优化景区道路交通工作由县政府组织。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章行为。

3天内将停车场清理规范和平场,1.交通设施完善组。由县市政局负责。可确保80-100台货车停靠,负责停靠山、方向需进城卸货车辆,对县城道路标志标线及安全管理设施进行规范设计整治。由县公安局负责在城外()完善提示性标识,为整治工作提供硬件保障。

抽调交巡警10人、运管执法5人、市政监察5人,2.城外整治组。由公安局牵头。分5个执法队,包干负责重点路口、重点地段的整治(另行制定方案)

抽调交巡警6人、运管执法10人、市政监察8人,3.城内整治组。由县交委牵头。分3个执法队,交巡警、运管、市政各明确1人负责,加强县城内交通秩序整治,重点开展客运市场整治和管理(方案另行制定)

市政、交巡警、运管配合进行整治(方案另行制定)4.施工车辆规范组。由县城乡建委牵头。

发改委、镇政府配合,5.信息掌控组。由商务局牵头。负责对县城物资供应、物价波动进行监控,保障县城居民日常生活用品供应,严厉打击借机哄抬物价行为。

公安局、交委、市政局、镇政府配合。负责做好群众的宣传教育、解释疏导工作,6.疏导稳控组。由县办牵头。对无理取闹、寻衅滋事、违法上访的组织者和挑头者进行教育打击,同时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咨询工作。

电视台、报社各派1名记者参加。负责编印活动简报及其他宣传资料,7.宣传报道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每天跟踪采访,电视台、报》设立专栏,4月20日前每天跟踪报道。同时利用标语、宣传车、宣传资料进行多种形式宣传。

对阶段工作进行督查,8.督察巡查组。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巡察办负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三)巩固提高阶段(6月21日至6月30日)

建章立制,总结经验。确立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切实增强责任感,下大力气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确保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景区工作方案第7篇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严格遵循“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工作方针,健全和落实各项制度,进一步捆绑部门责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认真抓好景区在规划、保护、经营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推进风景名胜区持续健康发展,努力实现景区保护、开发、富民共赢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强化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风景名胜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风景名胜区管理处,以下简称猛管处),张勇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整改工作督查组

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工作督查组,为成员,负责对责任单位和监管单位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

三、整改措施及责任

为了确保建设部检查组提出的问题能够彻底得到整改,全面实现景区“保牌、创优、升级”目标,将整改工作分两步实施,即:第一步,围绕检查组提出的四个问题进行整改;第二步,围绕建设部《关于印发部级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验收考核标准的通知》的要求,进行全面整改。

(一)第一步整改工作重点及责任

针对检查组提出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形同虚设、职能薄弱,对漂流公司旅游经营管理监管不力;风景名胜区环境卫生、旅游安全和经营管理混乱”问题,认真贯彻落实《风景名胜区条例》、《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风景名胜区管理和旅游行业管理法律法规,采取抓重点工作整改与构建长效机制相结合的办法,突出抓好景区交通、卫生、安全、经营等硬件设施的完善,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部门责任,加强日常监管,推动景区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向规范化、科学化发展。

1、机构方面

按照县委常委会的决定,对景区所辖的8个乡镇成立党的工作委员会,由县委常委向仕莲同志兼任党工委书记,对所辖乡镇及相关单位实行统一管理。风景名胜区管理处的内设机构,由现在的三科一室增设为七局一办,全面负责辖区内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

2、交通方面

(1)完成抚哈路整修及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完成三叉路口停车场和管理站建设。责任单位: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游公司),监管单位:县交通局,验收时间:2014年5月30日。

(2)建立交通疏导预案,做到有专人现场指挥。责任单位:旅游公司,监管单位:县交警大队,验收时间:2014年5月20日。

(3)加强进入的旅游车辆调控,确保抚哈路不出现交通堵塞现象,游客候船时间不超过1小时。责任单位:旅游公司,监管单位:县交警大队,验收时间:2014年5月1日。

(4)加强至、至路段交通秩序整治,建立长效机制,安排专人上路执勤,杜绝交通堵塞现象发生。责任单位:县交警大队,验收时间:2014年5月1日。

3、卫生方面

(1)两个码头按4A级标准建设更衣室和旅游星级厕所。组织专人对和河码头的环境卫生进行全天候打扫,确保清洁卫生;定期清除漂流河道垃圾。责任单位:旅游公司,监管单位:猛管处、县旅游局、县卫生局,验收时间:2014年4月30日。

(2)在漂流途中选择3个点,设置环保流动厕所。责任单位:旅游公司,监管单位:猛管处、县环保局,验收时间:2014年4月30日。

4、安全方面

(1)制定应急预案和医疗抢救预案,建立快速反应机制。责任单位:旅游公司,监管单位:县安监局、县卫生局,验收时间:2014年4月1日。

(2)在漂流途中建立3个游客应急疏散点,建立应急疏散标志,落实专人现场指挥。责任单位:旅游公司,监管单位:县安监局,验收时间:2014年4月1日。

(3)落实专人对、河码头游客上下船进行疏导,维护好现场秩序。责任单位:旅游公司,监管单位:县旅游局、县安监局,验收时间:2014年4月1日。

(4)在、河码头以及漂流沿途设置3个应急医疗卫生室。责任单位:旅游公司,监管单位:县卫生局,验收时间:2014年4月30日。

(5)完善漂流险要地段安全警示标志。责任单位:旅游公司,监管单位:县安监局,验收时间:2014年4月30日。

(6)在漂流险要地段设置安检岗哨和应急抢险队伍。责任单位:旅游公司,监管单位:县地方海事处、县安监局,验收时间:2014年5月1日。

(7)加强游客接待量的监控,禁止超过景区容量接待游客。责任单位:旅游公司,监管单位:猛管处,验收时间:2014年5月1日。

5、经营管理方面

(1)经营业主健全自身管理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旅游经营服务活动。在景区设置规范的标识牌。责任单位:旅游公司,监管单位:县旅游局,验收时间:2014年4月20日。

(2)举办好《风景名胜区条例》、安全生产、服务质量、服务技能等方面培训。责任单位:旅游公司,监管单位:猛管处、县旅游局、县安监局,验收时间:2014年4月20日。

(3)加强船工管理,杜绝乱停乱靠、不文明待客、不热情讲解以及收受摊点回扣等现象发生。取缔沿河所有餐饮经营点,保留三个摄像点。责任单位:旅游公司,监管单位:县旅游局、县地方海事处,验收时间:2014年4月20日。

(4)要求所有员工统一着装,并配戴工号牌上岗。责任单位:旅游公司,监管单位:县旅游局,验收时间:2014年4月1日。

(5)拆除、河两个码头以及漂流沿途、镇未经批准设立的摊棚点和建(构)筑物;督促经营业主组建专门管理队伍,加强日常监管,防止反弹。责任单位:县建设局,监管单位:猛管处,验收时间:2014年4月30日。

(6)加强景区从业村民教育,做到摊点设置规范有序,文明经商;协助抓好违章摊棚点整治过程中的村民稳定工作。责任单位:县工商局、乡、高坪乡、旅游公司,监管单位:猛管处,验收时间:2014年4月30日。

(7)积极向省、州物价部门申报漂流景区门票,争取2014年依法征收。责任单位:物价局、猛管处,协助单位:旅游公司,验收时间:2014年4月30日。

6、其它方面

做好《总规》报批工作;完善景区卫星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完成景区标志牌建设工程及重要节点勘界立桩工程。责任单位:猛管处,验收时间:2014年4月30日

(二)第二步整改工作重点及责任

1、部门联动,乡镇齐动,按照《部级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验收考核标准》的要求,在2014年5月底前全面做好机构设置管理职能,规划编制实施、违规违章建设查处、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标志标牌规范设置、管理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

2、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围绕创建A级景区,以景区经营业主为责任主体,完善景区硬件设施和各项管理制度,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力争2014年9月前完成4A级景区达标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站在保护好、管理好风景名胜资源,促进全县旅游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当前严峻形势,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及时组建相应的领导班子和专抓队伍,确保领导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

(二)强化配合,精心实施。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对整改工作进行精心安排,将工作目标和任务责任到人,同时要加强协调配合,主动履行部门职能,确保整改工作有序进行。猛管处、文化局、广电局要及时收集整理整改工作相关音像、照片和文字资料,加强与州、省、国家建设主管部门的汇报协调,做好景区综合整治复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