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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规培训总结(合集7篇)

时间:2023-03-06 16:01:22
安规培训总结

安规培训总结第1篇

关键词:PDCA循环;安全培训;应用

中图分类号:P624.8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安全培训是员工具备安全技能的有效途径,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是伴随安全管理全过程的经常性工作。只有通过不断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才能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知识和能力保障[1]。然而,我们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而员工的安全意识、安全技能仍然没有明显提高。究其原因,主要是安全培训在管理模式和培训理念上,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质量管理方法,造成了该项工作的事倍功半。美国资源质量管理专家戴明博士根据客观规律总结出来的PDCA循环管理模式因其运转程序严谨、管理层次多样、管理方法简捷、管理效果彰显而适用于各类管理活动中,同样适用于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

1 PDCA循环的基本原理

PDCA循环即策划( Plan )、执行(Do )、检查(Check)、处置(Action ) 的“戴明轮( The Demingwheel)”,其基本含义就是工作之前要进行策划,然后将策划的输出(计划)付诸实施,再对实施情况及结果进行检查、总结、处置,由提高每一过程质量到提高总体质量的循环往复。

PDCA循环的实施需要搜集大量数据资料,并综合运用各种管理技术和方法。一个PDCA循环包括四个阶段,一般要经历8个步骤,如图1。

图1 PDCA循环的8个步骤

PDCA循环是标准化运转、大环套小环、周而复始、循环不停、爬楼梯式提高的循环系统。如果将整个安全培训流程看作是一个大的PDCA循环,那么培训需求调查、制度规划制定、计划方案实施、培训现场管理、培训效果评价、培训跟踪改进等就是小的PDCA循环的过程。其中,上一级的循环是下一级循环的根据,下一级循环是上一级循环的贯彻延续和具体化。每循环一次,就解决一些问题,管理工作就上一个层阶。安全培训工作管理水平与PDCA循环的关系如图2。

图2 PDCA循环与安全培训管理水平的关系

2 PDCA循环对提升公司安全培训工作的现实意义

2.1 变经验的培训管理为科学的培训管理

PDCA循环强调总结培训各阶段的经验教训,逐步形成企业培训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2.2 变复杂的培训管理为简单的标准规范

PDCA循环的每一阶段都有章可循,把复杂的事情变得简单,再把简单的做成标准去执行。

2.3 规避培训管理风险

PDCA循环严格有序的管理策略,可以规避重复培训、无效培训、培训人员流失、培训需求调查走过场等培训风险。

2.4 造就和培育培训管理人才

PDCA循环,是尊重管理的客观普遍规律总结提炼出来的经验结晶,给管理者以智慧的启迪,使培训管理者从理念上、方法上、手段上更加开放娴熟,并且以更加积极、奉献、理性、科学的管理态度改进培训管理流程,追求卓越品质。

3 PDCA循环在公司安全培训管理中的具体应用

依据PDCA循环法这一科学的管理方法,结合我公司安全培训实际情况,具体PDCA循环与安全培训设想见如下表1。

阶段 PDCA循环步骤 PDCA循环与安全培训结合设想内容

序号 内容

P阶段 1 分析现状 了解上次安全培训有待改进的问题;了解学员状况;监理工作性质对教师的要求;工程实际现状无法实现集中培训。

2 找出原因 上次安全培训有待改进问题:①聘请的教师讲解清晰、经验丰富,但对监理工作性质不了解,准备课件、讲解的针对性不强;②均采用常规大班培训,忽略现场实践讲解,受空间及授课环境限制,以及学员视角因素的影响。学员自身素质参差不齐;项目工地分散、受现场工作影响,造成部分学员不能脱产集中培训。

3 找出要因 教师选择;培训内容;培训班模式;学员培训批次。

4 制定计划、措施 制定目标要求;明确职责划分;培训内容选择;培训调研计划,组织培训需求调研;培训大纲编写计划,确定培训知识点及时间限制;参培学员选择;培训教师选择;培训时间、地点、方式确定;小班化培训模式计划。

D阶段 5 实施计划、措施 找合适培训机构并就对教师、小班化模式的要求等与之洽谈,确定费用、课堂准备及道具;与推荐教师就培训大纲内容、学员情况进行洽谈,确定最优培训方式;培训报名,学员分批,培训开展;培训中增加学员与教师互动、讨论环节;培训全程录像,为未参培的员工提供影像学习资料,并为今后的培训和工程管理提供宝贵资料。

C阶段 6 实施结果

与目标对比 培训过程中对小班化模式与常规模式下培训效果对比;

与教师和学员交流检查培训效果;学员阶段性小结并反馈;培训后采用理论考试和现场实践操作考核对培训结果进行测评;对影像资料学习的反馈效果。

A阶段 7 对实施结果

总结分析 总结经验、巩固成绩,将效果好的培训总结加以规范化、标准化。

8 未决问题

转入下一循环 对本次循环中存在的问题,重新分析原因,制定新的解决方案,以便进入下一个循环去解决。

表1PDCA循环与安全培训相结合

3.1 计划阶段

做安全培训计划时,除了一般实施计划中常有的要点,如:目的、时间、地点、方式、流程、费用预算等之外,还必须对安全培训的现状有一个正确的评估,对安全培训要求有一个系统的,层次清晰分明的分析,列出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归类整理。

分析问题:

1、学员状况不明,素质参差不齐,包括学员的文化程度、专业、年龄、工作经历、社会阅历、对培训的需求等。

2、监理工作性质对教师讲解的重点要求不同。

3、采用常规大班培训,现场实践讲解时可能由于受空间及授课环境限制,以及学员视角因素,影响实训效果。

4、公司承揽工程分散广、工程进度、人员紧张程度不同,没法实现符合要求的学员集中培训。

归类整理:

1、对学员规模(数量)、结构(年龄、知识层次)、人力资源素质(能力、水平、状态)等进行统计分析,了解培训前学员的初始状况。针对公司不同年龄段员工,对培训要求、培训目的不同,采取培训需求调查问卷的形式进行广泛信息收集、分析。

2、根据学员个人状况及培训需求,在培训前开展相应的调研,并按照调研结果组织分批次的培训。

3、根据安全培训需求,提前策划编制培训大纲,与相关培训教师进行沟通,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要求授课教师在讲课中增加与学员互动、答疑和讨论的环节。

4、根据实训的实际情况,适合组织小班化培训模式进行分组培训;针对有意愿参加培训而现场实际不允许抽调培训的人员,则通过制作全程培训影像资料进行传阅、学习,无形中由点到线的扩大到了培训的实效范围。

3.2 执行阶段

Do阶段是PDCA循环的关键、核心阶段,实施培训的工作程序一定要清晰。如,实施安全培训流程如下:

(1) 开班准备流程

协商培训事宜印发文件选送学员审核确定下达培训班准备通知单开班前预备会。

安规培训总结第2篇

历时两天的全国安全培训工作座谈会,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今天就要结束了。总局党组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专门听取了会议筹备情况的汇报,华山同志、树鹤同志分别代表总局党组和煤监局作了重要讲话;会上,浙江安监局、河南安监局、山东煤监局以及中石化河南油田、鸡西矿业集团、中国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燕山石化公司培训中心等单位在会上介绍了经验,还讨论修改了《“十一五”安全培训规划》、《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范围》等文件。正如大家讨论中所讲的,这次会议有这样四个特点:一是开得及时,在“十一五”即将到来,总局升格、全国人大执法检查、国务院《紧急通知》和《特别规定》等对安全培训提出更高要求的时候,召开这次会议很有必要。二是内容丰富,有总局、煤监局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交流了10多个单位的典型经验,还讨论修改了一系列重要文件。三是规模大规格高,各省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分管领导、部分企业和培训机构的负责同志都参加了会议,是历来规模最大的一次安全培训工作会议。四是意义重大,总结了“十五”期间安全培训工作取得的成绩,部署了“十一五”安全培训工作,对做好下一步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这次会议,既是一次安全培训经验的交流会,也是“十一五”安全培训工作的动员会,开得很成功,达到了预期目的。

大家普遍感到,这次会议时间虽不长,但收获很大,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大家一致认为,安全培训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有效对策;是做好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重要支柱;是安全生产“五要素”的基本内容;是实现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的根本手段。安全培训不仅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大家表示,一定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推动安全生产“五要素”落实到位的要求出发,把安全培训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更大的决心,更积极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实的工作,把安全培训工作做好。

二是认清了形势,明确了任务。大家认为,当前安全培训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虽然“十五”期间安全培训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果,但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存在许多不适应的地方,必须找出差距,采取对策,抓住重点,全面推进。华山同志的讲话,明确了“十一五”期间安全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树鹤同志的讲话,进一步明确了做好下一步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具体要求。使大家对今后一个时期的安全培训工作有了明确的目标和方向,进一步理清了思路,为做好今后的安全培训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是学习了经验,更新了理念。这次座谈会上大家进行了工作交流,总的看,近年来各地创造了不少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如鸡西煤业集团实施全员培训、江苏海安普及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培训、河南严把培训考核关、浙江培训外来务工人员、山东煤监系统开展安全培训专项监察、山西严格考核发证管理、中国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抓培训策划、燕山石化公司培训中心抓安全培训关键环节、郑州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严格教学管理,等等,都各有特色,为我们进一步创新安全培训工作思路,增强安全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启示。与会同志纷纷表示,一定要认真学习借鉴这些先进经验和做法,以人之长,补己之短,全力推动培训理念、体系、机制和方式方法的创新,把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四是增强了信心,激发了干劲。大家感到,全国人大执法检查对安全培训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务院《紧急通知》和《特别规定》建立了严格的安全培训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总局、煤监局把安全培训作为一项重要的战略性、基础性工作来抓,在过去出台《安全培训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规标准的基础上,最近又下发了《关于加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煤矿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办法》,正在抓紧出台《“十一五”安全培训规划》、《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并专门召开这次会议部署安全培训工作。这些举措,充分体现了总局党组、煤监局对安全培训的高度重视,极大地振奋了广大安全培训工作者的精神。特别是听了华山同志和树鹤同志的重要讲话之后,大家进一步坚定了做好安全培训工作的信心和决心,表示一定要恪尽职守、不辱使命,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把会议精神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把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把安全培训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阶段。

讨论中,许多同志对安全培训工作和讨论文件提出了不少宝贵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有些在华山同志和树鹤同志的重要讲话中已有原则性要求,需要我们结合实际加以具体化:有些在《安全培训管理办法》等文件中已有明确规定,需要我们认真执行;有些需要采纳吸收到修改的文件中去;有些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把握;有些则有待于经过深入调查研究,进一步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下面,我结合会议讨论情况,就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和做好下一步安全培训工作,讲三点具体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这次会议明确了下一步安全培训工作的思路和要求,现在关键的问题是一定要在深入学习、全面把握会议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要将贯彻会议精神与学习华山同志、树鹤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华山同志、树鹤同志的重要讲话,体现了总局党组对安全培训工作的要求,是做好下一步安全培训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华山同志在讲话中,强调要充分认识安全培训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明确安全培训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实增强责任感、危机感和紧迫感;强调要正确估价一个时期以来的安全培训工作,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培训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强调要抓责任、抓重点、抓法制、抓质量、抓协调、抓典型,全面提升“十一五”期间的安全培训工作。树鹤同志在讲话中, 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特别规定》,并以此为契机加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明确了煤矿企业、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自的责任,提出了下一步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具体要求。我们一定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会议结束后,各单位要把会议精神尽快向党政领导班子汇报,并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传达贯彻,使上下都能充分认识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全面把握总局、煤监局关于安全培训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明确下一步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努力方向,把思想统一到本次会议精神上来,统一到总局、煤监局的要求和部署上来。

二是要将贯彻会议精神与贯彻全国人大执法检查要求、贯彻中央以及总局的一系列重大部署结合起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对安全生产工作乃至安全培训工作提出的要求,对做好安全培训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近期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紧急通知》和《特别规定》,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举措,不仅为安全生产工作,而且为安全培训工作提供了充分的政策依据和强有力的法律武器。总局、煤监局制定的《关于加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煤矿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办法》和这次会上讨论、即将下发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是安全培训方面的重要文件。大家要原原本本地学,认认真真地学,力求学懂弄通,吃透精神实质,把全国人大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的要求和国务院《紧急通知》、《特别规定》的相关精神,与当前安全培训

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制定可行措施,狠抓落实,开创安全培训工作新局面。

三是要将贯彻会议精神与学习先进经验结合起来。这次会上交流的先进经验和做法,都是各地、各单位和广大培训工作者多年来不断摸索、实践的成果。如浙江省建立全方位、高效能的培训体系;山西省、河南省开发“安全培训考核考试系统”;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强化安全培训制度保障;中石化河南油田运用HsE体系加强安全培训等做法,都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各地、各单位一定要把这次会议好的经验和做法学到手、带回去,千万不能把贯彻会议精神停留在讲话上、文件上、形式上,要认真研究思考这些经验和做法,找准与本单位工作实际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大胆探索,勇于在学习借鉴中推动工作的创新,力争通过多项措施、多条渠道、多种形式、多种办法,把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四是要将贯彻会议精神与本单位实际结合起来。找准会议精神与本单位实际工作的结合点,按照华山同志、树鹤同志的要求和“十一五”安全培训规划的基本精神,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抓紧研究加强基地建设、严格考核发证、加大培训投入等方面的具体措施,也可制定本地区安全培训规划,做好上下结合的文章,努力多出成果,快出成效。

二、明确工作任务,创新工作思路,扎扎实实做好安全培训各项工作

“十一五”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安全生产将面临新的形势和挑战: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越来越重视,要求越来越高;二是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三是非公有制企业从数量上、规模上异军突起;四是能源需求与日俱增,加剧了生产与安全的矛盾,等等,这些都对安全培训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此,我们必须强化培训责任,完善培训体系,规范培训管理,创新培训思路,提高培训质量,进一步加大安全培训工作力度。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特别规定》和总局即将下发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在全员培训上要取得新突破

首先,要进一步强化安全高危企业的培训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同时也是安全培训的责任主体。《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特别规定》、总局《关于加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即将下发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对企业的安全培训工作都作出了规定,明确了企业的安全培训主体责任。企业不仅要积极选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到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参加安全培训,而且要认真组织落实本企业其他职工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保证全体职工都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不具备培训条件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要及时组织职工到附近有条件、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或依托大企业进行培训。未经安全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坚决杜绝“零培训”上岗。

当前,特别要抓好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工作。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3800多万建筑工人中,农民工占到了近80%,而700多万煤矿工人中,农民工也占到了50%以上,农民工大量向城市和工业转移,给安全生产带来了严峻的挑战。解决农民工安全问题的根本途径在于培训,农民工培训问题已成为安全生产工作乃至全社会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我们一定要提高认识,采取措施,指导和督促企业把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同时,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也要认真履行好安全培训的监管监察主体责任。一方面,要做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按照教学大纲和考核标准,依法对安全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格实行教考分离制度,严格考核责任制,不达标准不能发证,做到持证上岗。所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必须使用全国统一的操作证,并要坚持做好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工作。我们将尽快研究确定特种作业人员范围,调整特种作业人员工种目录,进一步完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考核标准和管理办法。另一方面,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国务院《特别规定》和总局《安全培训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煤矿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办法》,不仅明确了安全培训是安全监管监察的重要内容,而且明确规定未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要给予行政处分。因此,无论从哪个角度,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都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把安全培训作为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必查内容,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检查。监察的结果要向企业和政府进行通报,对存在的问题要依法纠正和处理。总局或煤监局适当时候要组织一次全国安全培训工作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省贯彻落实《安全培训管理办法》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情况,检查的结果要向社会公布。

(二)认真贯彻实施《 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在规范培训市场上要有新起色

一是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资格证的发放和管理是行政许可项目,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按照行政许可的要求,明确各自职责,上级监管监察部门不能代替下级监管监察部门,地方企业再大,也是地方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事;中央企业再小,也是总局和煤监局的事。一定要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情,履行好自己应尽的职责,严格依法行政。

二是要做好安全培训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管理工作。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的要求,今年二季度我们对实施许可前认定的一、二级培训机构资质进行了复审,第一批公布保留了64个一、二级培训机构的资质,还有相当一部分机构要等教师培训或进行其他整改后再予以确认。下一步,我们要按照行政许可的要求,规范安全培训机构的资质管理。各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也要认真组织做好三、四级安全培训机构的资质认定和复审工作,要公开条件和程序,明确办理时限,做到条件明确、程序合理、行为规范、承诺兑现,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不具备培训条件和能力的机构要及时进行调整或取消资质。

三是要严格依法收费。培训收费必须依法进行,并经当地物价部门许可。法律规定不允许收费的项目,坚决不能收费。各级培训机构一定要严格资金管理,实现收支两条线,严防培训和考核发证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这方面我们是有过教训的,绝不能掉以轻心。关于收费标准,新疆会议上大家就希望总局协调发改委、财政部制定具体的标准,但因为地区差异较大,很难用一个标准涵盖全国。近期我们还要与有关部门协调,看能否将法律规定的强制性安全培训收费立项,在此基础上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收费标准。

四是要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安全培训市场。其一,必须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开展各类安全培训。其二,凡是组织政府工作人员参加的安全培训班,必须由政府主管部门下文,任何社会中介机构无权下文组织培训。其三,不能无计划、无批准就办班,坚决杜绝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观象。

(三)进一步加强培训基础建设,在安全培训体系建设上要有新进展

一是要加强法律法规建设。这次讨论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将在会后尽快下发施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及《特种作业人员范围》也要尽快出台,解决目前特种作业人员名称不规范、操作工种不明确等问题。明年要制定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评估细则等法规。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也要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抓紧制定实施细则和配套制度,争取在“十一五”的前两年基本形成能适应安全生产发展的安全培训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

二是要加强培训大纲、考核标准和考试题库建设。总局今明两年要完成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的修订工作。特种作业人员范围确定后,要修订、制定相关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各省都要加快考试题库、尤其是特种作业人员考试题库的建设步伐。山西、河南已在全省使用部分培训考核统一的题库,效果比较好,值得推广借鉴。

三是要继续加强培训机构、师资、教材“三项建设”。一要整合培训资源,保证培训机构的数量和质量,合理布局。二要积极从安全生产方面的专家学者中选聘专职或兼职教师,充实教学力量,建立师资库,进一步优化师资配置。三要调动全社会力量,组织编写、开发高质量安全培训教材。

四是要加强培训信息化建设。抓紧研制安全培训信息化管理系统,借助全国安全生产信息网络,实现总局、省局和市(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培训考核以及四级培训机构联网,实现各类资格培训网上报名、网上咨询、证书查询、报表统计、培训档案等管理信息化,提高工作效率、质量和管理水平,从根本上遏制乱办班乱发证现象。

五是要做好培训统计工作。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建立安全培训信息统计制度,要求企业和培训机构定期报送各类人员应培训和实际培训等情况,及时摸清底数,掌握培训工作动态,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省级监管监察部门要及时向总局或煤监局统计上报本省(区、市)每年度上半年、全年各类人员安全培训等情况。这方面工作我们要专门下文布置。

(四)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在培训质量上要有新提高

培训质量是衡量安全培训工作好坏的一个重要标志。目前,培训质量不高的问题在很多地方和单位普遍存在,也严重影响了安全生产工作,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首先,要增强做好安全培训工作的责任心。责任心是安全培训工作的灵魂,责任心强,思路就广,办法就多,力度就大,工作就落实,质量就有保证。因此,提高培训质量,必须强化责任意识。安全培训机构是组织实施培训教学的主体,必须要把培训质量和效果放在首要位置,从教学到管理,高标准严要求,确保培训教学质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一定要在培训质量上严格把关,并做好所辖区域内安全培训的监督检查工作,督促企业和培训机构提高培训质量。

其次,要建设高水平培训机构。培训机构是安全培训工作的主要载体,是提高培训质量的基本保障。各级培训机构必须要按照《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内部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注意引进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开发和培育精品培训项目。要加强培训需求调研分析,研究和完善不同培训对象的培训模型,有针对性地选择和改进培训内容和方式。要积极利用现代化培训设施和计算机等多媒体手段,采用观摩教学、虚拟现实和模拟现场等多种形式,增强培训效果。

第三,要提高师资素质。师资队伍状况直接影响着培训质量和效果。为此,必须进一步完善教师选聘、培训、考核、上岗等有关制度,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有计划地组织教师的集中培训。经培训已取得岗位证书的教师,“十一五”期间至少再轮训一次。对教师的培训要注重更新培训理念,提高表达能力,掌握课件设计、沟通艺术、培训项目设计及评价方法。要重视对中青年骨干教师和学术带头人的培养,采取进修深造、承担科研课题、参与安全检查和事故处理、与企事业单位交流合作等方式,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

第四,要加强教材建设。针对安全培训教材普遍存在质量不高的 问题,要树立精品意识,本着少而精、实用、管用的原则,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层次培训对象的工作特点和要求,组织权威专家开发安全培训教材,特别是要注重农民工通俗实用教材的开发,以及电子教材、多媒体教材的研制。教材的编写要注意解决简单重复、内容陈旧等问题,增加新知识新案例,注重针对性、知识性和技能性,提高实效性。总局每两年要进行一次教材评选活动,及时向社会推荐优秀教材。

(五)强化政府安全工作人员的培训,在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上要取得新成效

一是要继续开展地方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自20__年开始举办市(地)、县(市)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研讨班,取得了较好的实效,到明年总局将全面完成全国市(地)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也要有计划地对县(市)领导干部进行安全生产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县(市)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

二是要加强对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的执法培训。要按照《公务员法》及总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煤矿安全监察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建立健全监管监察人员培训制度,监管监察人员必须经培训取得执法证后,方能上岗开展执法工作。下一步,总局将实施对省级安全监察员和煤矿安全监察员的业务专题培训,下大力量提高监管监察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各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高度重视省级以下安全监管人员的能力建设,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加强对监管监察人员法律法规、行政执法、专业理论、新知识新技术等方面的培训,当前要组织做好以《安全生产法》、《特别规定》和《紧急通知》等为主要内容的执法业务培训。通过培训,努力把监管监察队伍建设成为熟练掌握安全生产各项法律规定及执法程序,掌握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知识的专家型执法队伍。

三是要加强安全培训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高素质培训管理队伍是做好安全培训工作的前提。因此,必须加强培训管理人员的理论学习、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使其熟悉安全培训法律法规和标准,掌握安全培训工作的基本规律、工作要求和方法,成为安全培训工作的行家里手。从明年开始,总局将组织对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培训管理人员和一、二级培训机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也要列出计划,对市、县安全监管机构培训管理人员和三、四级培训机构管理人员进行系统培训。

(六)加强培训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在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上要开辟新渠道

要积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进一步拓宽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渠道。继续邀请高层次专家来华进行培训和交流,适时组织举办安全培训国际研讨会。进一步实施中美、中日矿山合作项目,组织各部门、企业和培训机构的业务骨干赴国外培训,借鉴国外的安全培训理念和管理经验,学习先进的安全科技和安全管理知识,为安全培训工作注入新的活力。具备条件的培训机构也要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穿针引线,把交流与合作的触角延伸到企业,全方位为企业和社会服务。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安全培训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安全培训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以这次会议为契机,以高度的责任心和紧迫感,采取扎实措施,认真抓好安全培训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是要切实加强领导。做好安全培训工作,重点在落实,关键在领导。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把安全培训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主管领导同志要亲自抓,认真落实培训工作责任制,制定培训规划,健全培训制度,加大培训投入,为开展安全培训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监管监察部门负责培训工作的机构要加强对安全培训工作的政策研究、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充分发挥牵头抓总、协调各方的作用。各级安全培训机构要切实加强对自身培训活动的组织管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形成安全培训工作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二是要搞好调查研究。陈云同志曾说过:“应该用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时间去弄清情况,用不到百分之十的时间来决定政策。”我们现在调查研究方面做得很不够,深入不下去,对基层的情况吃得不透。今后,培训主管领导和具体负责培训工作的同志,一定要抽出时间,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围绕安全培训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安全培训工作的规律,了解安全培训的需求,及时解决培训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是要坚持统筹兼顾。下一步工作任务重,要求高,大家既要着手谋划明年以及“十一五”期间的工作,又要与岁末年初的各项工作通盘考虑,相互衔接:既要突出抓好重点工作,又要继续夯实培训基础。当前,对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来说,重点就是要抓政策、抓监督、抓服务;对企业来说,重点就是要抓全员培训,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对安全培训机构来说,重点就是要抓培训质量和效果。

四是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培训中的各项重点工作,要列出工作进度表,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进度安排,定期检查。对落实迟缓的,要加强督促。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强研究指导。各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年底前,要将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的情况以及今年安全培训工作的总体情况向总局或煤监局报告。

安规培训总结第3篇

驾驶员培训市场管理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何提高驾驶员业务水平,关系到运输市场发展的大事。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的2020年车辆驾驶员训练方案范文精选,但愿对你有借鉴作用!

车辆驾驶员训练方案范文1为保障我局日常工作行车安全,以提高驾驶员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专业技能为目的,按照机场局及有关上级部门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我市二0__年驾驶员安全培训方案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方针,规范驾驶员安全驾驶行为,营造良好的行业氛围。以培训质量为基础,促进驾驶员素质全面协调、健康发展;建立安全行车动态管理体系和监管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通过培训和考评使我局驾驶员达到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定的资格条件,进一步规范化驾驶员安全培训制度,培训计划、培训学时和培训记录得到有效落实;通过安全培训,为安全行车有效监管提供科学、准确依据,提高安全监管水平。

三、职责分工

机场局办公室负责制定培训方案,协调组织驾驶员培训,汇总上报培训计划。

四、培训范围

全体驾驶员

五、培训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道路安全知识手册和典型事故案例剖析等学习材料。

2.车辆安全驾驶技能及安全驾驶理念、安全驾驶习惯培训。

3.车辆基本日常保养、维护培训。

4.观看事故录像并进行分析。

六、培训方法

1.采取集中培训和组织自学相结合的方法,自发通知之日起每月举行一次安全学习,每季度组织考核一次,根据成绩进行奖罚。

2.结合我局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对我局驾驶员安全驾驶技能专项培训,开展有特点、有针对性的训练比武活动,加强领导,活动中要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七、培训时间

1.每位驾驶员培训时间每月4个学时,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时间。

2.驾驶员安全技能培训初定为6月14日,地点312会议室。

八、具体要求

(一)加强宣传。大力宣传驾驶员安全培训的重要性,引导广大驾驶员提高培训的自觉性和工作热情,办公室要制定培训工作方案。(二)组织实施。驾驶员培训工作领导小组邀请法律专家、交巡警等交通安全专业人士对车队负责人、驾驶员、安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集中培训并作好培训登记工作。办公室必须在9月29日前把三季度驾驶员安全培训统计表上报分管局领导。并示情况进行抽查。

车辆驾驶员训练方案范文21、总则

1.1

为使公司的员工培训工作长期稳定统一和规范地进行,使员工培训管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1.2

培训的目的在于开发公司人力资源,提高员工素质,激发员工潜能提高工作绩效,使员工获得公司发展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从而与企业共同成长。

1.3

本制度中的培训是指公司员工在特定的场合就某一主题进行的学习、讨论、演练等各种旨在提高员工工作技能和素质的活动。

1.4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培训机构与职责

2.1

公司的培训工作实行政工人事部归口管理,各部门配合实施的原则。

2.2政工人事部为公司的培训主管机构,政工人事部应依据公司的人力资源状况、各部门的培训需求及公司的全年工作安排制定出公司总体的年度和月度培训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考核。

2.3公司的各部门为公司的培训分管机构,各部门负责人应定期向政工人事部提交本部门的培训需求计划,并积极配合政工人事部开展培训工作。

各部门内部应定期组织交流会,相互研讨、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2.4

政工人事部在培训中的主要职责:

2.4.1

公司培训体系的建立,培训制度的制订与修订;

2.4.2

公司培训计划的制订与组织实施;

2.4.3

对各部门培训计划实施督导、检查和考核;

2.4.4

培训教材、教具的购置、保管;

2.4.5

培训所需仪器设备的申购,保管;

2.4.6

培训教材的组织编写及相关教学资料的制作分发;

2.4.7

对培训师的选聘,确定及协助教学;

2.4.8

外派培训相关事项的管理及外派参训员工的管理;

2.4.9

年度、月度培训报告的撰写、呈报,培训报表,资料的收集、汇总、整理与归档。

2.4.10

参训员工的出勤管理。

2.5

各部门在培训中的主要职责:

2.5.1

本部门培训需求计划的制订;

2.5.2

积极配合政工人事部实施培训工作;

2.5.3

本部门年度、月度培训工作总结与培训资料的汇总、整理及归档;

2.5.4

本部门员工的上岗、在岗培训及其考核;

2.5.5

本部门参训员工的组织与管理;

2.5.6

培训工作报告的撰写与呈报。

3、培训方式与内容

3.1

公司对员工的培训方式分为内训(内部培训和外聘培训)和外训(外派培训)两种。

3.2参加外训员工必须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含)以上。

总监级(含)以上员工参加外训由总经理审批,总监级以下员工参加外训由总经理负责审批,必要时,公司需同参加外训的员工签订员工培训合同。合同的具体格式见附表。

3.3外派参加培训的人员在培训结束以后,必须及时将培训期间的学习笔记和培训资料上交到政工人事部进行归档,作为培训素材供公司内训时使用。

否则对外训员工予以记过处分,并且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3.4

依据公司员工的不同级别和岗位,员工的培训内容分类如下:

3.4.1

总监级以上人员的培训:

3.4.1.1

考察本行业先进企业或国内外知名企业;

3.4.1.2

新管理模式的建立与施行;

3.4.1.3

国内外专家主讲的有关专业的讲座、研讨会等;

3.4.1.4

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培训。

3.4.2

部长和主管级人员的培训:

3.4.2.1

公司的重大改革;

3.4.2.2

不断发展的企业文化;新管理模式的建立与施行;

3.4.2.3

综合技能的提高培训;

3.4.2.4

参加政工人事部组织的有关专业方面的培训、讲座等。

车辆驾驶员训练方案范文3为加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查处取缔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规范市场秩序,提高培训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

(一)查处取缔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非法开业的驾校和培训点,或已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驾校超越许可范围擅自设立的培训点。

(二)查处取缔各种超越许可范围和脱离属地监管的跨市(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设立的招生派出机构、机构。

(三)查处采用虚假广告和虚假信息招揽学员、欺骗误导学员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查处取缔非法擅自挂靠的教练车和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教练车,以及未经许可擅自新增的教练车。

二、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11月15日至25日)。市交通、工商部门对本市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排查摸底,结合本市驾培市场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

(二)召开动员会(11月26日至30日)。召开全市有关单位参与的专项整治活动动员会,安排部署专项整治活动。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广泛参与,举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三)各市检查整治(12月1日至31日)。对本辖区专项整治的重点驾校、重点内容和重点路段,进行明查暗访、认真检查,不留“死角”,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及时查处取缔。

(四)检查验收总结(20__年1月1日至31日)。在做好各项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迎接省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对本市专项整治活动的检查指导,同时对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对检查指导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整治措施

整治期间,市交通局、工商局等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明查暗访和专项检查,上路检查和上门检查,普遍检查和重点检查,单独检查和联合检查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各自的职责联合进行检查。检查将深入到驾校、教练场、培训点、招生点、报名点、代办点等源头部位。查看《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原件,教练车标识。交通稽查要积极配合交通运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到源头检查,并上路检查教练车,查看教练车是否贴有教练车标识。

对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非法开业的驾校和培训点、或已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驾校违规设立培训点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查处取缔。正在培训的学员,由违法行为人全额退款,学员自主择校。

对驾校超越许可范围和脱离属地监管的跨市(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设立的招生机构、机构超范围经营等违规行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参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进行查处,所招收的学员一律不予办理培训记录等有关单证领取使用手续。

对采用虚假广告信息招揽学员、欺骗误导学员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进行查处。

对非法擅自挂靠的教练车,由交通运政、稽查参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进行查处。

对未贴全省统一教练车标识的教练车以及未经许可擅自新增的教练车等违规行为,由交通运政、稽查参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进行查处。

对查处的驾校和培训点以及乱设点招生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在、网站上予以曝光。

四、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市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具体负责本市范围内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协调配合。各市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政府和其他部门的支持,交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协作,开展联合整治,提高专项整治效果。

(二)加强社会监督。市、县都要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主动与新闻媒体取得联系,对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进行跟踪报道,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市交通局投诉举报电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举报投诉电话:。

(三)加强宣传报道。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整治宣传力度,及时报道查处行为,通过典型案件的曝光,揭露违法违规经营的危害,提高群众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的自觉性。

(四)坚持整治与规范结合、查处与疏导结合的原则,对查处的驾校、培训点、教练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资格条件,能够列入当地驾校规划的,应当列入规划,并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合法经营。要进一步完善进驻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服务监管大厅驾校的招生报名工作程序和工作规范,适时启动网上招生报名工作。

安规培训总结第4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引导全市广大职工积极投入到这次安全生产知识电视教育培训活动中来,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不断提高职工的自我防范能力,有效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减少各类工伤事故的发生率,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从2007年到2009年,用三年时间,使全市各类生产经营企业职工接受一次安全生产知识电视教育培训。使参加培训的职工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事故防范意识明显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技能和事故防范能力明显提高,职工的“三违”行为明显减少,各类工伤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建立职工安全生产培训长效机制。

(三)工作重点。2007年以煤矿、非煤矿山企业职工培训为重点,2008年以建筑、危险化学品行业企业职工培训为重点,2009年以机械、冶金、建材、电力、道路交通等行业的企业职工为重点。通过培训,到2009年底,力争使全市所有生产经营企业的职工经培训考试达到合格。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教育培训活动的组织领导,建立市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教育培训活动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总工会牵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建管委、市交通局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以下称市职工安全培训办公室),具体负责培训活动的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市总工会副主席曹和家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市有关部门和中央、省在黄大型企业(由市职工安全培训办公室确定名单)要比照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所属企事业单位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教育培训活动的组织领导。

三、培训范围和对象

(一)培训范围。境内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二)培训对象。生产经营单位中除法律法规规定由政府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培训考核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需取得安全生产培训资格证以外的企业单位其他各类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临时工。

四、培训和考试内容、方式

(一)培训内容及方式

培训内容:全市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教育培训统一使用《全国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培训教材》(该教材由两部分组成,一是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教育培训光盘,二是与光盘配套的书本资料)和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对职工进行培训。各单位可结合各自实际,增加职工必须了解和掌握的行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内容。

培训方式:市职工安全培训办公室负责指导各地、各系统和各单位的培训和考试工作。培训主要以企业为单位,通过组织职工观看全国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教育培训光盘、学习配套教材的形式进行;各企业可根据企业自身特点,采取多种有效培训形式结合进行。培训时间不少于40个学时。

(二)考试内容及方式

考试内容:全国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培训教材(占70%),行业和企业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占30%)。

考试方式:按照省职工安全培训办公室的统一部署,统一提供试卷,设定专门考场,组织对参加培训的职工进行闭卷考试。对参加培训的农民工,可采用开卷方式进行考试。对考试成绩合格者,报经省职工安全培训办公室审核后发给统一制作的《湖北省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教育培训合格证书》。不合格者可重新考试一次;仍不合格需重新参加培训和考试。

五、实施步骤

(一)制订培训计划。各县(市)区、各系统和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市职工安全培训办公室的要求填报《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教育培训活动组织机构成员名单和培训实施方案》(附件1),制订出三年详细的培训计划和方案,自本意见下发之日起十天内,报市职工安全培训办公室。

(二)组织报名。各县(市)区、各系统和各单位要按照市职工安全培训办公室的要求填报《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教育培训活动报名汇总表》(附件2),统一向市职工安全培训办公室报名。市职工安全培训办公室根据各县(市)区、各系统、各单位报送的培训计划和报名情况,统一向省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培训办公室报送并征订培训教材。

(三)培训、考试及发证。每年的5月至11月,为职工培训、考试的阶段。市职工安全培训办公室将对各县(市)区、各系统、各单位开展培训活动情况进行指导,统一安排参加培训的职工进行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对考试合格者由各县(市)区、各系统、各单位将职工的电子档案资料(包括姓名、性别、文化程度、职称、单位名称、从事工种、身份证号码、培训单位、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和考试成绩)报送市职工安全培训办公室,由市职工安全培训办公室上报省职工安全培训办公室。经省职工安全培训办公室审核后,发给统一制作的培训合格证书。鼓励职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鉴定合格者由劳动保障部门核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特有工种由相关部门鉴定后报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四)总结表彰。每年底市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总结,对培训活动优秀组织单位、优秀组织工作者和优秀学员给予表彰。总结表彰办法另行制订。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各部门和中央、省在黄大型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教育培训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培训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大力宣传,广泛发动。各级、各部门和企业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教育培训活动的目的和意义。要通过宣传和发动,在全社会营造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的良好氛围。

安规培训总结第5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引导全市广大职工积极投入到这次安全生产知识电视教育培训活动中来,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不断提高职工的自我防范能力,有效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减少各类工伤事故的发生率,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从**年到**年,用三年时间,使全市各类生产经营企业职工接受一次安全生产知识电视教育培训。使参加培训的职工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事故防范意识明显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技能和事故防范能力明显提高,职工的“三违”行为明显减少,各类工伤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建立职工安全生产培训长效机制。

(三)工作重点。**年以煤矿、非煤矿山企业职工培训为重点,**年以建筑、危险化学品行业企业职工培训为重点,**年以机械、冶金、建材、电力、道路交通等行业的企业职工为重点。通过培训,到**年底,力争使全市所有生产经营企业的职工经培训考试达到合格。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教育培训活动的组织领导,建立**市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教育培训活动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总工会牵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建管委、市交通局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以下称市职工安全培训办公室),具体负责培训活动的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市总工会副主席曹和家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市有关部门和中央、省在黄大型企业(由市职工安全培训办公室确定名单)要比照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所属企事业单位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教育培训活动的组织领导。

三、培训范围和对象

(一)培训范围。**境内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二)培训对象。生产经营单位中除法律法规规定由政府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培训考核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需取得安全生产培训资格证以外的企业单位其他各类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临时工。

四、培训和考试内容、方式

(一)培训内容及方式

培训内容:全市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教育培训统一使用《全国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培训教材》(该教材由两部分组成,一是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教育培训光盘,二是与光盘配套的书本资料)和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对职工进行培训。各单位可结合各自实际,增加职工必须了解和掌握的行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内容。

培训方式:市职工安全培训办公室负责指导各地、各系统和各单位的培训和考试工作。培训主要以企业为单位,通过组织职工观看全国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教育培训光盘、学习配套教材的形式进行;各企业可根据企业自身特点,采取多种有效培训形式结合进行。培训时间不少于40个学时。

(二)考试内容及方式

考试内容:全国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培训教材(占70%),行业和企业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占30%)。

考试方式:按照省职工安全培训办公室的统一部署,统一提供试卷,设定专门考场,组织对参加培训的职工进行闭卷考试。对参加培训的农民工,可采用开卷方式进行考试。对考试成绩合格者,报经省职工安全培训办公室审核后发给统一制作的《**省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教育培训合格证书》。不合格者可重新考试一次;仍不合格需重新参加培训和考试。

五、实施步骤

(一)制订培训计划。各县(市)区、各系统和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市职工安全培训办公室的要求填报《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教育培训活动组织机构成员名单和培训实施方案》(附件1),制订出三年详细的培训计划和方案,自本意见下发之日起十天内,报市职工安全培训办公室。

(二)组织报名。各县(市)区、各系统和各单位要按照市职工安全培训办公室的要求填报《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教育培训活动报名汇总表》(附件2),统一向市职工安全培训办公室报名。市职工安全培训办公室根据各县(市)区、各系统、各单位报送的培训计划和报名情况,统一向省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培训办公室报送并征订培训教材。

(三)培训、考试及发证。每年的5月至11月,为职工培训、考试的阶段。市职工安全培训办公室将对各县(市)区、各系统、各单位开展培训活动情况进行指导,统一安排参加培训的职工进行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对考试合格者由各县(市)区、各系统、各单位将职工的电子档案资料(包括姓名、性别、文化程度、职称、单位名称、从事工种、身份证号码、培训单位、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和考试成绩)报送市职工安全培训办公室,由市职工安全培训办公室上报省职工安全培训办公室。经省职工安全培训办公室审核后,发给统一制作的培训合格证书。鼓励职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鉴定合格者由劳动保障部门核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特有工种由相关部门鉴定后报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四)总结表彰。每年底市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总结,对培训活动优秀组织单位、优秀组织工作者和优秀学员给予表彰。总结表彰办法另行制订。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各部门和中央、省在黄大型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教育培训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培训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大力宣传,广泛发动。各级、各部门和企业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教育培训活动的目的和意义。要通过宣传和发动,在全社会营造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的良好氛围。

安规培训总结第6篇

这次视频会议是总局党组决定召开的,会议内容经局长办公会议进行了研究讨论。会议主要任务是,按照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传达学理、华建敏国务委员的重要批示和全国农民工工作座谈会议精神,通报煤矿等高危行业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督查调研情况,研究贯彻落实七部委《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的具体措施,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刚才,玉治同志传达了全国农民工工作座谈会精神,浙江省安监局、开滦(集团)公司介绍了开展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做法。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工问题。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将解决农民工培训、就业和社会保障等问题纳入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系统工程。今年2月,国务院专门下发了《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上半年两次召开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全体会议专题研究农民工工作,9月7日,又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农民工工作座谈会。总局作为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安全生产方面的农民工问题,按照国发5号文精神,及时研究制定下发了贯彻落实国发5号文的实施意见和2006年工作要点,并于6月份组织开展了对煤矿等高危行业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情况的督查调研,调研情况引起了各方面的高度关注。9月1日,总理在调研报告《专报信息》上作了重要批示:"要重视和加强煤矿等高危行业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请安监总局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提出措施,下发通知。"9月21日,华建敏国务委员在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安全监管总局认真做好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上批示:"农民工是我国煤矿、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一线工人的主力。做好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是今年农民工工作必须抓好的十件实事之一,也是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的治本之策之一。安监总局做了不少工作,要继续花大力气抓好,年内要取得明显进展。"家宝总理和建敏国务委员的重要批示,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重视,为我们做好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更加坚定了我们做好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当前,做好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首先要提高对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认识,我想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加深理解。

第一,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需要。十六届六中全会重申和强调了"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是社会管理的重要任务,把安全生产列为人民群众当前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重点问题之一,作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农民工问题是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民工已经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据我们对9个省区的抽样调查,煤矿等4个高危行业的从业人员中,农民工占56%,其中:煤矿为48.8%,非煤矿山为66.4%,危化品生产企业为33.8%,烟花爆竹企业为95.9%。小煤矿从业人员、国有煤矿井下采掘工人基本都是农民工;非煤矿山特别是小矿山作业场所90%以上为农民工;危化品企业较为繁重的体力劳动也多由农民工担任;而烟花爆竹企业除为数很少的管理人员之外,其他均为农民工。另据了解,全国3000多万建筑施工队伍中,约80%是农民工。农民工的安全与否,不仅直接关系到他们的根本利益,而且涉及到各行各业的发展,影响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只有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高农民工就业和自我安全保护能力,大幅度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对这一弱势群体造成的伤害和危害,实现农民工安全转移、安全就业和安全致富,才能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充满活力、安定有序的社会局面。

第二,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是落实国发5号文精神,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重要内容。国发5号文明确了做好农民工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政策措施,是全面系统地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文件对强化煤矿等高危行业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全面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保障农民工职业健康权益;加强安全监察、事故调查以及工伤保险、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将煤矿等高风险行业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列为今年七项重点工作之一。华建敏国务委员在全国农民工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将加强煤矿等高危行业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列为今年后四个月要着力抓好的10件实事之一。这些都充分说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保护农民工职业安全健康权益和生命安全,是解决农民工问题整个系统工程中的重要环节之一,是一项人人受教育、人人得好处的民心工程,是为农民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题的重要内容。

第三,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是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治本之策。据统计,近几年高危行业发生的伤亡事故,90%以上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约80%发生在农民工较集中的小煤矿、小矿山、小化工、烟花爆竹小作坊和建筑施工包工队;每年职业伤害、职业病新发病例和死亡人员中,半数以上是农民工。对64家国有煤矿的调查统计显示,农民工中28.3%为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其中约7%为文盲或半文盲,高中及以上文化只占13%。文化程度偏低,加上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责任不落实,造成相当一些农民工安全意识淡漠,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缺乏,违规违章行为相当严重。一些农民工既是事故的受害者,也是事故的肇事者。去年河北唐山刘官屯煤矿"12.7"瓦斯爆炸事故,108名遇难人员全部是农民工,其中有8人是12月2日,6人是12月6日进矿,没有经过任何培训。血的教训表明,农民工的安全素质,直接制约着煤矿等高危行业安全生产状况的改善和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是我国安全生产必须着力解决的深层次问题之一。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是全面提高农民工安全素质和安全生产技能,强化安全意识的有效途径;是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从根本上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治本之策,也是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用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统领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进一步强化紧迫感和责任感,增强做好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客观分析现状,坚定做好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信心

总局党组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始终把安全生产培训作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支撑体系和要素来抓,先后在大连、新疆、鸡西、杭州等地召开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座谈会和现场会,及时总结、部署、推动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各地、各部门和各企业按照总局的部署,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培训,不断加大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力度,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特别是国发5号文下发以来,总局采取措施,积极推进,在指导和督促煤矿等高危行业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上取得了较大进展,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对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各地有关部门和大部分高危企业把安全生产培训作为安全生产的治本之策,作为保障从业人员尤其是农民工安全健康权益的大事来抓,领导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得力。特别是针对农民工问题,各地各部门围绕贯彻落实国发5号文,把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总局成立了农民工工作协调小组,制定下发了贯彻落实5号文件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做好农民工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并与等十二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入实施"进城务工青年发展计划",进一步加强青年农民工工作的意见》,参与了"进城务工青年发展计划--强村实践活动";与全国总工会联合开展了"关爱农民工生命安全与健康特别行动",免费向农民工发放相关宣传材料,普及劳动安全卫生基本常识;协调农业部在农民工转移培训引导教材中增加了安全生产知识内容。浙江省安监局、江苏省安监局都成立了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领导小组;河南省出台了《2004-2010年农民工培训规划》;河北省总工会与安监局今年电视培训农民工达50万人;甘肃、山西等省安监局也制定了贯彻国发5号文的实施办法。

(二)与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相关的法规标准进一步完善。总局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出台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规定》、《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等部门规章和20多个规范性文件,对包括农民工培训在内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监管监察部门结合自身实际,普遍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部分国有重点企业还专门制定了"十一五"职工培训规划,将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纳入了职工整体培训规划。

(三)安全生产培训支撑体系初步建立。在基地建设上,目前全国具备安全生产培训资质的一级机构26家,二级145家,三、四级2280多家,全国四级安全生产培训基地网络基本形成,为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提供了有力支撑。在师资建设上,分级开展了各级培训机构教师岗位培训,积极聘请各方面专家构建师资库,组建了一支水平较高的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在宣传教育阵地与教材建设上,总局与中央电视台合作在第12频道开设了"安全与法"专栏,与中国教育电视台合作开设了"安全现场"专栏。此外还正在与教育部联合拍摄《煤矿工人安全培训音像教材》,与劳动保障部编写《农民工安全生产知识读本》。各地也组织编写了大量浅显易懂、图文并茂、针对性强的培训教材,如:四川、内蒙古等地编写了《煤矿安全知识问答》;安徽编写了《以史为鉴,警钟长鸣》事故案例等教材。

(四)安全生产培训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认真履行监管监察职责,将安全生产培训作为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依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培训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无证上岗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今年1-7月,河南煤监局豫北分局对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累计罚款160万元;新疆煤监局共查处安全生产培训违法行为53起,罚款291万元,吊销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15个;黑龙江煤监局对10处煤矿责令其停产整顿,对23处煤矿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山东煤监局在安全生产培训专项督察中,对9处煤矿的违法罚款125万元;山西煤监局太原分局对未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王封煤矿进行了50万元高额罚款和停产整顿处罚。

(五)以农民工为重点的全员培训工作逐步加强。各地、各企业以农民工为重点,开展全方位、多形式、多层次的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据统计,2002-2005年全国共培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108.48万人次,安全管理人员174.39万人次,特种作业人员927.1万人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等持证上岗率分别达到98.3%、93.5%和97.8%。河南省对参加阳光工程培训的农民工每人补助学费200元,仅2004年就筹措4000万元资金用于农民工培训;浙江省开展农民工基础安全教育培训工程,计划两年培训2000万人,对全省中小企业农民工全部培训一遍,今年1-10月,共筹集经费2100多万元,培训650余万人;无锡市安监局和市总工会开展了以"宣传安全常识、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为主要内容的10万新市民(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活动;江西省针对小型矿山企业农民工较多,自身培训条件差的现状,组织专家送教上门。这些措施,都有效地推动了全员培训特别是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六)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一些成功经验得到有效推广。几年来,各地、各企业在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中创造了很多成功经验。如江苏海安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知识电视培训;鸡西矿业集团坚持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开滦(集团)公司建立煤矿、输入地劳动部门和农民工三方协调、四步培训的机制;阳泉煤业集团积极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先培训后招工;晋城煤业集团改革技校招生方式、变招工为招生;酒泉钢铁集团公司实行"3651安全管理法",即:通过解决职工思想问题、安全素质问题和青工安全问题3个问题,把住上岗教育关、专业培训关、安全组织关、安全活动关、安全检查关、合格班组验收关6个关口,坚持法律法规约束、规章制度约束、作业标准约束、"四不伤害"约束、"安全第一"约束5个约束,治理1个现场;还有一些中小企业也创造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如:甘肃省大皂矾沟煤矿针对农民工特点,自编安全生产培训教材,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培训挂钩的制度,激发了农民工参培积极性;云南三环化工公司由公司与劳务输出部门签订《提供劳务合同书》,规定农民工必须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持有《民工、临时工安全作业证》方可上岗作业,等等。这些经验和做法,通过总结和媒体宣传,正在去过各地逐步推广。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仍然是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难点和薄弱环节。从今年组织的对全国21个省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督查调研情况看,目前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

一是,一些地方和企业安全生产培训责任落实不够。对安全生产培训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重生产轻安全,忽视安全生产培训的问题。一些中小企业主安全意识淡薄,短期行为严重,只想利用廉价劳动力赚钱,宁可承担事故风险,也不愿意在培训上多花钱。而农民工合同时间短,流动性大,文化程度较低,安全意识差,维权意识薄弱,也不愿参加培训,出现了农民工未经培训就上岗作业等现象。

二是,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地区行业发展不平衡。高危行业中煤矿、金属矿山等国有重点企业相对较好,经济较发达地区相对欠发达地区要好,而本身没有培训能力的众多中小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小企业,培训工作十分薄弱。多数乡镇煤矿地处偏远又分散,企业自身不具备培训条件,送到外地培训既怕耽误生产又怕培训后流失,费用又高,导致农民工培训缺失。

三是,培训针对性不强,培训质量达不到要求。一些地方和单位培训走过场,注重培训形式的多,讲究培训实效的少。没有针对农民工特点设置安全生产培训内容,开发相应教材,培训方式多限于课堂教学,培训时间不能保证。有的小型烟花爆竹厂以招录农民工时的操作考核代替企业的岗前安全生产培训。一些小矿、小厂的安全生产培训档案存在造假现象,实际没有培训。

四是,监督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对培训机构的约束不够,对培训质量缺乏严格的评估检查。对高危行业安全生产培训监督检查力度不够,对基础数据掌握不足,多数地区和部门对农民工底数不清。

五是,安全生产培训投入不足。没有建立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稳定的投入机制和渠道。一些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不愿意在安全生产培训方面投入,没有按规定提取培训经费;一些企业虽然提取了培训经费,但用于安全生产培训的过少;一些小煤矿由于职工工资总额较低,提取的费用不能满足企业安全生产培训的需要。

六是,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良性运行机制尚未形成。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需要安全监管监察、劳动保障、农业、教育、科技、建设、财政、扶贫、工会等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能,相互配合才能做好。目前各部门的培训还未有效衔接起来,配合协调机制还没有完全形成。

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坚定信心,采取有效对策措施,狠抓落实。要看到,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问题已引起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全社会都在关爱生命,关注安全,关心农民工问题,政府、企业、社会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合力正在逐步形成;《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颁布以及一系列地方和部门培训规章制度的出台,使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安全监管监察队伍执法能力和水平的不断提升,对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全国已认定的二千多家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以及不断壮大的培训师资队伍、一批优秀培训教材的出版,为做好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奠定了基础;一些地方和企业的成功经验,为搞好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借鉴。所有这些,都为推动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只要我们坚定信心,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就一定能把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做细、做实、做好。

三、认真贯彻落实《意见》,切实做好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遵照家宝总理和建敏国务委员的重要批示精神,总局会同煤矿安监局、教育部、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农业部和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制定了《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已正式印发给大家。《意见》对全面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做出了安排和部署,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意见》有四个显著特点。

一是指导思想明确:《意见》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指导思想,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以全面提高农民工安全素质为目标,以预防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保护农民工职业安全健康权益为目的,落实责任,规范管理,提高质量,加大农民工特别是高危行业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力度,为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提供可靠保障。这一指导思想体现了六中全会精神,与全国农民工工作座谈会精神和全国安全生产的总体布局相一致,具有很强的指导性。

二是目标明确:《意见》提出的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目标是:到2010年,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企业自主负责的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机制初步形成;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师资、教材建设进一步加强,培训质量显著提高;广大农民工自我安全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这一目标与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同步,是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十一五"总体目标的重要基础。

三是责任明确:《意见》要求,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教育、劳动保障、建设、农业和工会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共同做好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并对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责任作了界定,对已在企业就业的农民工,要求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要加强检查和指导,督促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规定》等法律法规履行对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法定义务,劳动保障部门、建设等部门和工会组织积极配合;对尚未进入企业就业的农民工,要求劳动保障、教育、农业等部门结合本系统正在开展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安全知识培训。第一次明确地把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职责分解落实到各部门,为今后工作的配合,形成良性运行机制创造了条件。

四是措施明确:《意见》从"完善法律法规制度,推进依法培训;严格培训要求,确保培训质量;加强基础建设,强化培训保障;拓宽培训渠道,加大培训投入;加强组织协调,严格监督检查"五个方面,明确了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具体措施和途径,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按照家宝总理、建敏国务委员的重要批示,结合贯彻落实《意见》,今年后两个月和明年要进一步加大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力度,协调配合,强力推进,务必在以下六个方面取得明显进展:

(一)严格监督检查,在落实培训责任上取得明显进展。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是安全生产培训的监管主体,企业是安全生产培训的责任主体,必须依照《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规定》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相应职责。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目标,层层分解任务;要把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规划,作为年度工作重点和考核评先的重要指标之一,重点做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在人力、资金、措施上切实落实到位。要把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纳入日常监察的重要内容,经常性地开展执法检查,指导督促企业加强对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健全培训制度,制定培训计划,保证安全生产培训所需资金。要将高危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情况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年审制度结合起来,发现未按要求对相关人员特别是农民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一律不得颁证和审核。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发现不按照规定开展安全生产培训的,依法取消其培训资质,并向社会公布。

(二)加强组织协调,在完善培训协作机制上取得明显进展。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是一项长期、系统、艰巨的工作,离不开各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完善培训协作机制,积极协调教育、劳动保障、建设、农业以及工会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要求,各尽其责,加强配合,共同推进。一是要在九年制义务教育中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在职业教育相关专业中增加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鼓励有条件的职业教育院校增设安全相关专业,扩大招生规模。二是要将高危行业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列入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计划,把安全生产常识编入职业技能培训大纲和培训教材、教案中;在实施阳光工程、蓝色证书工程、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中,增加安全生产相关知识。三是要在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建设、劳动合同规范、建筑工人教育培训等工作中,把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作为重要内容,统筹考虑,同步落实。四是要结合"安康杯"竞赛、"进城务工青年发展计划"等活动,在农民工中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安全文化活动,普及安全生产知识。

(三)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在推进依法培训上取得明显进展。一是加强培训法规建设。各地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发5号文要求,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把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作为市场准入条件,抓紧制定和完善农民工特别是高危行业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相关规章制度,依法规范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二是制定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总局将抓紧制定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指导性的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三是建立培训考核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考核标准,根据行业特点、岗位要求和农民工文化水平,建立考试题库。各培训机构要对参加培训的农民工进行严格考核,对考核合格者,颁发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录用农民工,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四是建立培训档案制度。各企业要建立经本企业、培训机构和农民工签字的培训档案,真实记录培训、考核等情况。

(四)加强基础建设,在完善培训保障体系上取得明显进展。一是加强培训机构建设。加大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培训质量评估考核力度,适时对培训机构进行抽查,对培训不规范、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培训机构,予以降级或淘汰;鼓励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申报安全生产培训资质,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以及中小企业集中的地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培训机构要加强内部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注意引进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有针对性地研究和完善各高危行业农民工培训模型,增强培训效果。要坚持政企、政事分开,严防培训中出现不正之风。二是提高师资队伍素质。按照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兼结合、动态管理的原则,培养和优化师资队伍。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开展集中培训。重视从企业和安全生产一线选聘教师,充实教学力量。三是加强教材建设。本着少而精、实用、管用的原则,选择好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培训教材,注重多媒体教材的开发使用。配合拍摄《煤矿工人安全生产培训音像教材》和编写《职工安全生产知识读本》系列教材的单位,要在年底前完成此项工作,并抓紧开发《全国中小煤矿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多媒体教材》。

在培训资金保障方面,一要拓宽经费渠道。各地在统筹安排使用中央财政用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专项资金时,要兼顾好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对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资金支持,积极筹集培训经费。二要加大培训投入。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要保证经费专项用于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教育培训,严禁挪作他用。三要注重发挥保险的事故预防、赔偿、康复三大功能,在农民工中全面推行工伤保险制度,鼓励高危行业用工单位为从业人员投保雇主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并探索研究在各种保险经费中按比例(8%-15%)提取事故预防资金,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培训特别是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等。

(五)改进方式方法,在提高培训质量上取得明显进展。各地有关部门要树立服务意识,把政府监督管理与服务结合起来,对无能力培训的小企业,可统一组织开展"送教上门"活动,及时组织农民工到附近有条件、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或职业院校进行培训,并及时统计汇总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信息。各企业和培训机构要结合企业生产实际,统筹安排,采取集中培训、半工半培、送教上门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教学。要针对农民工的文化水平和特点,抓好日常安全教育,开设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宣传栏,选用通俗易懂、便于消化的文字和音像资料,利用多媒体、电视、漫画等图文并茂的直观方法进行教育培训,坚持文化补习与安全生产培训相结合、针对性教育与系统知识讲解相结合、形象化培训与老工人"传、帮、带"相结合。

(六)加强调查研究,在推广经验上取得明显进展。各地有关部门和各企业要积极开展包括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在内的调查研究,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措施。要针对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量大面广、工种繁多、各地情况差异较大的实际,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探索研究管用实效、各具特色的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新路子。通过调研和推广经验,使制定的培训计划符合实际、易于操作、便于落实,确定的培训内容贴近实际、服务企业、造福民工,采取的培训方式形式多样、有声有色、寓教于乐,让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效果体现在事故明显减少、企业明显增效、农民工明显增收上。

近期,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做好2006年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总结和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三项岗位人员,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的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情况的统计汇总工作,进一步摸清底数。明年总局将加强对高危行业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情况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省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对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组织、考核、检查等工作的落实情况,总结推广经验,查找工作差距,推动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再上新台阶。

安规培训总结第7篇

《决定》是在怎样的背景下出台

孙华山: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安全培训工作,《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都对安全培训工作提出明确的要求。2012年8月20日,总理在听取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的工作汇报后强调:当前安全生产要重点抓好三件事,安全生产制度的建设、安全生产技术的创新和安全生产培训。这三件事要牢牢抓住。张德江副总理、马凯国务委员多次对加强安全培训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指示。

近年来,特别是“十一五”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共同努力,安全培训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法规、标准和制度不断完善,管理体制基本理顺,考核体系初步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基本形成,基地、教材、师资等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十一五”以来,全国年均培训2000万人次左右,《安全生产法》等20余部法规对安全培训作出规定,总局出台了4部部门规章、42个规范性文件、104个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实施了全员培训、持证上岗、从业人员准入、培训机构准入、教考分离、经费保障、责任追究7项法律制度。截至2011年底,全国已建成各级安全培训机构4051家,有专职教师2.1万人。但是,当前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安全培训工作还存在不小差距。主要表现在: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企业责任不够落实,培训针对性不够强,培训基础相对薄弱,处罚和问责少,没有起到很好的震慑作用。

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进程中,生产力水平还比较低。人是生产力中最具有决定性的力量和最活跃因素,代表生产力的发展要求,要充分发挥人的作用就必须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在这个意义上讲,搞好安全培训就是保护和发展生产力。从另一个角度说,党的十提出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包含对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提高的要求,更包含对生命安全的要求。建成小康社会首先要保障人的生命安全,实现我国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必须致力于提高全民的安全文化素质。安全培训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的“三件大事”之一,即是保障人的生命安全重要的基础工作。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2012年9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7个调研组,赴各地开展了安全培训工作专题调研,专题研究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对策措施。在此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各省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和部分直属事业单位、中央企业、一级安全培训机构意见,并进一步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决定》的送审稿,提交国务院安委会研究决定后下发。

如何理解《决定》出台的重大意义

孙华山:《决定》是国务院安委会第一次以“决定”的形式的规范性文件,也是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的具体体现。党的十报告明确要求:“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这对于推动全党全社会进一步凝聚安全发展共识,形成安全发展合力,从根本上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安全培训工作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三件大事之一,任务更加艰巨和繁重。

这次出台的《决定》,可以说是在系统总结以往安全培训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规范及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国务院23号、40号文件在安全培训工作方面的规定和要求进行了深化和细化,同时吸收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十二五”规划》的重要内容,并抓住当前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的大好机遇,在更高的层次上进行提升和升华。可以说,《决定》的出台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也是继承创新的过程,更是一次千载难逢的重大机遇。《决定》进一步明确了现阶段安全培训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提出了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决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通篇贯穿着“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执政理念,贯穿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于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实施“人才强安”战略,开创安全培训工作的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指导“十二五”及今后相当一个时期全国安全培训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决定》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孙华山:《决定》共分为7个部分、27条,架构严谨、内容丰富、规定具体、措施有力。其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一个树立”、“两个坚持”、“三个细化”、“五个落实”。具体来说就是,树立一个工作意识,即“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坚持两个工作理念,即依法培训、按需施教;完善细化三个责任体系,即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培训监管和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培训职责,安全培训和考试的机构培训质量保障责任;落实五项法律制度,即高危企业从业人员准入制度、“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企业职工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师傅带徒弟制度、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持证上岗和继续教育制度。

《决定》提出的“四个100%”和“两个提高”目标的具体内容

孙华山:前面已经说过,“十一五”以来,全国年均培训2000万人次左右。2011年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分别达到99.2%、96.1%、98.3%;班组长、农民工培训合格上岗率分别为84.0%、93.6%,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持行政执法上岗证率为95.0%。应该说,这几年,通过各地、各单位的共同努力,安全培训的成效还是很大的。尽管如此,我们感到离党和政府的要求,离法律、法规的规定,还有一定差距。所以,这次《决定》中明确提出了“十二五”安全培训工作“四个100%”和“两个明显提高”的目标。这些目标是适当的,经过努力是可以达到的,也是必须要达到的。

具体来说,“四个100%”即“三项岗位”人员(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以班组长、新工人、农民工为重点的企业从业人员100%培训合格后上岗,各级安全监管监察人员100%持行政执法证上岗,承担安全培训的教师100%参加知识更新培训。

“两个明显提高”指安全培训基础保障能力得到明显提高,安全培训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决定》提出了哪些更加严格的要求

孙华山:《决定》要求强化安全培训责任追究,明确提出实行更加严格的“三个一律”。一是对应持证而未持证或者未经培训就上岗的人员,一律先离岗、培训持证后再上岗,并依法对企业按规定上限处罚,直至停产整顿和关闭。二是对存在不按大纲教学、不按题库考试、教考不分、乱办班等行为的安全培训和考试机构,一律依法严肃处罚。三是对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一律倒查培训、考试、发证不到位的责任。对因未培训、假培训或者未持证上岗人员的直接责任引发重特大事故的,所在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矿长(厂长、经理),实际控制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决定》有哪些鲜明的特点

孙华山:《决定》是国务院安委会第一次以“决定”的形式的规范性文件,其强制性、指令性和约束性很强。主要有6个方面的突出特点:一是细化和完善了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体系。二是首次明确归纳了安全培训工作的5项法律制度。三是更加注重新技术、新手段在安全培训领域的应用。四是更加注重实际操作培训和现场安全培训。五是在安全培训责任追究方面更加严格。六是拓宽了安全培训投入的资金渠道。

《决定》内容丰富,特色鲜明,集中概括为“三个统一”,即:宏观与微观的统一,继承与创新的统一,治标与治本的统一。《决定》立意高远,逻辑严密,既有总体思路和要求,又有安全培训责任落实、制度建设、基础建设、质量控制、监督检查等具体工作。《决定》既重申和延续了以往法规文件中有关安全培训的规定,又针对目前安全培训工作存在的现实问题,提出了实施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准入、建立安全培训网络学习平台等一系列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很强的对策举措。《决定》既重视解决一些地区和单位安全培训工作中存在的思想认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实效性不强等突出矛盾,又注重解决制约安全培训工作发展的一些深层次问题,突出强调了保证安全培训投入、共享安全培训优质资源、加强安全培训过程管理、严格教考分离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决定》的贯彻落实将采取哪些具体举措

孙华山:首先要抓好学习宣传。12月5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专门下发了宣传贯彻《决定》的通知,各级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各企业要按照《通知》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安全培训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通过互联网、报刊、电视、广播、简报等多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培训的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要加大宣贯力度、拓展宣贯广度、延伸宣贯深度,注重宣传效果,将《决定》迅速传达贯彻到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所有企业及职工,使“安全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意识进一步深入人心,努力形成全社会更加支持安全培训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要加强领导。做好安全培训工作,重点在落实,关键在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要率先学习好、领会好《决定》精神,为本单位、本系统干部职工做好宣讲辅导。要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把安全培训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主管领导同志要亲自抓,要把安全培训工作纳入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的总体布局,制定培训规划,健全培训制度,加大培训投入,为开展安全培训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三要制定配套实施办法和措施。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在制度配套上下功夫,抓紧制定落实《决定》的责任分工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要结合实际,推行实施更加有效的安全培训工作政绩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要充分认识企业在安全培训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和基础作用,进一步深化企业安全培训工作,确保《决定》所提出的工作要求贯彻到位,执行有力,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