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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工通知(合集7篇)

时间:2023-03-02 15:07:37
复工通知

复工通知第1篇

你单位 年   月   日报送的 工程的《工程复工申请报告》收悉,经我站复查,同意复工。

签发人:

质量监督站

(盖章)

年 月 日

签收人:

年 月 日

复工通知第2篇

你单位 年   月   日报送的 工程的《工程复工申请报告》收悉,经我站复查,同意复工。

签发人:

质量监督站

(盖章)

年 月 日

签收人:

复工通知第3篇

为进一步强化全省中小企业诚信意识,打造河南信用品牌,塑造河南企业新形象,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融资环境和发展环境,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3号文件精神,鼓励支持与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企业诚信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决定20*年继续组织开展"河南省诚信民营企业"评审工作,同时对20*年度186家诚信民营企业进行年度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年诚信民营企业推荐工作

(一)推荐对象

河南省内中小企业、乡镇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已组织开展诚信民营企业评审活动的省辖市,原则上应从省辖市诚信企业中推荐;未开展的按豫中小企117号文件要求推荐。

(二)申报程序

按照企业自愿的原则,由民营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向当地中小企业工作部门提出申请,经省辖市中小企业工作部门、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后,按要求报省中小企业局。省中小企业局会同人行郑州中心支行进行资格认定后,报河南省诚信民营企业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

(三)参评内容和基本条件

河南省诚信民营企业评定工作,按照《河南省中小企业诚信工程实施方案》和豫中小企〔20*〕117号文件制定的中小企业诚信工程10项主要内容和基本条件进行。申报企业基本条件:20*年末资产总额或销售(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最近连续两个年度盈利,且净利润在100万元以上。

各省辖市推荐20*年诚信民营企业不受名额限制。

二、20*年诚信民营企业复审工作

(一)复审对象

20*年度186家河南省诚信民营企业。

(二)复审程序

由各省辖市中小企业工作部门会同当地人民银行在各诚信民营企业自查的基础上,提出认定意见,并按要求将复审材料报省中小企业局。省中小企业局会同人行郑州中心支行对各省辖市复审合格的企业进行审核,报河南省诚信民营企业评审委员会组织复审。

(三)复审内容

河南省诚信民营企业复审工作,按照《河南省中小企业诚信工程实施方案》制定的中小企业诚信工程10项主要内容和基本条件进行。

三、要求

1、各省辖市中小企业工作部门、人行各市支行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认真组织好企业申报与复审,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2、申报企业应提供真实、准确的基本情况,如实填写《河南省诚信民营企业申报表》(附件1)和《河南省诚信民营企业部门审核表》,不得漏填,严禁弄虚作假。如有不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评资格,且3年内不得再申报。对年度评审结束后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且已取得称号的企业,取消其称号,并予以通报。

各省辖市20*年以来命名的诚信民营企业,凡符合本通知要求的,只填报《河南省诚信民营企业申报表》(附件1),不再填报《河南省诚信民营企业部门审核表》(附件2)。

3、复审企业填写《河南省诚信民营企业复审表》(附件3),报当地中小企业工作部门,由中小企业工作部门会同当地人民银行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后提出复审意见。无故不参加复审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

4、"20*-20*年度河南省诚信民营企业"有效期已经届满,应按规定重新申报。

复工通知第4篇

为加强对星级饭店管理,引导旅游饭店规范发展,提升星级饭店的星级意识和服务标准,切实维护星级标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按照星级标准的要求和省旅游局的统一部署,*市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决定于11月10日起开展星级饭店复核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形式

今年的旅游饭店星级复核工作将采取明查形式,提前告知受检饭店,受检饭店要按照相应星级标准的要求做好迎检准备。

二、检查人员组成

由市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派出星级评定检查员与抽调的星级饭店内审员组成三个检查组,按照《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国家标准,对饭店进行全面复核。

三、受检饭店

开化宾馆、开阀宾馆、开空宾馆、新华大酒店、红宝石大饭店、大金台宾馆、河南酒店、汴京饭店、金元凯悦大酒店、蓝天商务温泉大酒店、阳光天中大酒店、航天大酒店、*宾馆、金明池大酒店、玉祥大酒店、景福大酒店、京西宾馆等共十七家。

四、要求

1、各星级饭店要高度重视复核工作,接到通知后要立即行动起来,要以此为契机,对照标准,从即日起对各自饭店积极开展好全面的自查,以饱满的精神面貌参加星级饭店复核工作。

2、各星级饭店要写出一年的书面工作总结(主要包括一年来保持星级标准、维护星级荣誉的具体做法、更新改造的投入、经营管理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意见和建议)。

3、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星标的要求,认真检查,切实负起责任,查找出受检饭店与星标的差距,如实反馈;受检饭店对存在的问题要写出整改报告,逐一加以落实。

复核结束后,复核结果将在全行业进行通报,对于坚持标准好、经济效益佳的饭店将推荐为河南省最佳或优秀星级饭店;对于不能坚持标准、问题较多、效益较差的饭店将按照规定给予警告、通报批评、降星直至取消星级的处理。希望通过此次复核,使我市星级饭店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有新提高、精神面貌有新变化,整体水平上新台阶。

复工通知第5篇

一要提高认识。各乡镇要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旧村复垦是统筹城乡发展,促进新农村建设的有力抓手,是破解“三农”问题的发力点,要再造声势,多渠道宣传旧村复垦补偿标准及工作的重要意义,让群众真正感受旧村复垦带来的实惠,引导更多的群众积极主动参与。

二要严格要求。各有关乡镇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项目业主负责制、工程招投标制及工程监理制,应组织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统一拆旧复垦,确保项目实施安全有序。复垦新增的耕地质量要达到《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中相应二级工程模式耕地等别五、六的技术指标要求,面积要大于省厅核准的面积,且实施位置、范围准确。

三要坚持标准。项目实施面积按省国土资源厅初审核定的实施方案面积为准。实施前,对有核减面积的地块,各有关乡镇要与拆迁群众重新确认面积,并重新签定拆迁补偿协议书。同时,要做好拆除前、拆除过程、拆除后即复垦的影像录制工作,并制成光盘保存。

复工通知第6篇

一、复查范围

本镇行政管辖范围内所有房屋建设施工工地、道路和管线施工工地、房屋拆除施工工地、码头、堆场、露天仓库、道路保洁的扬尘污染控制情况。

二、复查方法

(一)现场检查。复查直接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点为房屋建设工地,道路和管线工地,拆房工地,堆场、码头、露天仓库,道路保洁扬尘污染防治等5项重点。

(二)暗查。复查事先不告知被抽查(街道、镇、工业区)及相关企业单位,按规定本镇为上级提供当年在建工地名单,年内分两次报送:上半年4月25日以前报送,下半年8月1日以前报送,以供暗查工作使用。

(三)巡查。组成市扬尘污染防治绿色志愿者巡查组,对已命名的扬尘污染控制城区、街道、镇、工业区及示范区进行全面巡查,巡查按扬尘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现场巡查要点进行(附件1),巡查情况反馈各区县(城区、街道、镇、工业区),作为复查考核的参考依据之一;巡查中,发现污染情况较为严重的应及时报市环保局,由市环保局组织复查,按复查程序相应作出处置。

三、复查工作用表

为规范复查工作,依据《上海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有关行业技术规范等规定,专门编制了5项扬尘污染防治规范化管理复查工作用表:1、房屋建设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范化管理复查考核表(附件2);2、道路和管线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范化管理复查考核表(附件3);3、房屋拆除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范化管理复查考核表(附件4);4、码头、堆场、露天仓库扬尘污染防治规范化管理复查考核表(附件5);5、道路保洁扬尘污染防治规范化管理复查考核表(附件6)。

四、复查结果处置

市对镇复查结果处置分为三种情况:1、复查考核平均分达到87分及以上的,予以通过复查;2、复查考核平均分在87分以下至80分(包括80分)之间的,提出限期整改要求;3、复查考核平均分在80分以下的,实施退出制,取消“扬尘污染控制镇”称号。

镇依据市对本镇建筑工地、拆房工地复查结果也分三种情况处置:1、复查考核平均分87分以上的,予以通报表彰,并在以后的房屋建设、房屋拆除招标、施工中优先予以考虑;2、复查考核平均分在87分以下至80分(包括80分)之间的,除提出限期整改外,请市、区有关部门加入予以检查指导,直至整改符合要求;3、复查考核平均分在80分以下的实施退出制,在建工程请市、区有关部门加入予以检查指导帮助,整改至符合要求外,作为信不过单位,今后五年内不得参与七宝的招标和建设。

复工通知第7篇

按照国务院的总体部署与安排,抗击雨雪冰冻灾害工作由应急抢险抗灾转入全面恢复重建阶段。建设系统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十分繁重。为加强与各地的沟通联系和工作指导,及时向国务院抢险抗灾应急指挥中心报告有关情况,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建立灾后恢复重建情况日报制度

自*年2月2日建立雨雪冰冻受灾地区市政公用事业受灾及应对情况报告制度以来,各地及时上报抢险抗灾有关情况,保障了信息畅通,为国家抢险抗灾工作提供了及时准确的信息,取得很好效果。在转入全面恢复重建阶段后,受灾地区要加强对城市供水、污水处理、供气、道路桥梁、公共交通、垃圾清运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以及农房倒塌受损等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面的情况报告,从*年2月15日起至2月29日(包括周六、周日),20个受灾省(区、市)和*生产建设兵团建设部门,每天要将受灾地区城市供水、污水处理、供气、道路桥梁、公共交通、垃圾清运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以及农房倒塌受损等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于当日下午3时前通过建设系统安全事故与自然灾害快报系统报我部。湖南、湖北、贵州、*、江西、安徽等6个严重受灾地区还应要求长沙、武汉、贵阳、桂林、南昌、合肥6个重点城市的建设管理部门(应明确一个牵头部门)每天将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直接报我部。

二、灾后恢复重建情况报告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

1.各地城市供水、污水处理、供气、道路桥梁、公共交通、垃圾清运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灾后恢复重建情况。具体包括运行能力恢复情况,损坏设施恢复重建进展情况,有关单位救助支援情况等。

2.建制镇的供水等基础设施恢复重建情况。

3.农房倒塌受损恢复重建情况。

4.建设领域其他方面的灾后恢复重建情况。

(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好的做法经验和遇到的实际困难与重大问题。

三、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