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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工疫防控工作方案(合集7篇)

时间:2022-11-16 08:50:09
复工疫防控工作方案

复工疫防控工作方案第1篇

一、严格落实复工复产防疫准备措施

疫情防控期间,健全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复工复产企业要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措施,落实人员责任,建立全环节、形成管理层到一线职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

严格返岗人员疫情核查。对于从外地返萍及与确诊和疑似感染者有接触的职工,严格执行隔离观察措施,待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要釆取错峰返岗措施,非关键岗位人员可延后返岗。

做好防护物资和人员配备。企业要根据防疫需要,为职工配备口罩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液等消杀用品。要设置留观室,做好突发情况应对准备。

全面开展企业消毒。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对企业内生产、生活、办公区域进行全面环境卫生清理,特别是对人员密集场所、重点设施设备等要进行彻底消杀,保持良好通风,防止病毒传播蔓延,确保不留死角、不漏盲区。

二、全面加强生产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实行企业封闭管理。企业要减少进出通道,对进出人员、车辆严格检查检测,做好信息登记,严禁无关入员进入企业。要减少一般商务洽谈、人员来访等活动,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开展商务交流。

严密职工健康监测。建立职工体温日检制度,在生产区、办公区、宿舍区等点位设置检测点,严格职工体温检测,对体温异常的职工及时采取留观措施并上报。职工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企业通勤车辆要提前做好防疫消毒,乘坐人员须佩戴口罩并测量体温。

加强环境卫生和就餐管理。企业要对相关场所每天至少消毒一次,重点区域增加消毒频次;加强公共区域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加强就餐卫生管理,保证食材安全、餐具卫生,采取提供盒饭、分时段供餐、分散就餐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

落实岗位防疫措施。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统一回收、集中处理。规范岗位工作秩序,合理安排轮岗排班,采取“小班制”模式,减少单班在岗人数,暂停不必要的会议,取消所有聚会,做到人员少流动、不聚集、不串岗。

强化物流车辆管理。外来货运车辆进入企业前,要进行登记并消毒处理,驾乘人员须佩戴口罩并检测体温,减少与企业人员的直接接触,货物送达后尽快驶离企业。对运输物资视情进行消毒处理。加强驾乘人员管理,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及时对驾驶室等接触部位进行消杀。

复工疫防控工作方案第2篇

一、工作目标

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大疫情排查力度,及时有效采取各项防控措施,提高疫情防控能力,确保全区工业企业不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和疫情扩散,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开展疫情排查。各企业复工复产前,要详细了解掌握每名员工健康状况、节假日期间特别是复工前14天出行、参加集会聚会等情况,建立排查台账。员工要如实报告春节期间活动轨迹和参加聚会聚餐情况,如发现有瞒报、缓报、谎报等情况,将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处理。

(二)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各企业要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复产实施方案,提前2天向归口管理单位备案,经核查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产。复工复产前,要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消毒;复工复产后,要建立每日员工体温检测、人员集中区域消毒、社会车辆和人员进出等三本台账,保证工作环境卫生干净和员工生命安全。做好防疫物资保障,自备口罩、体温计(红外测温枪)、消毒水、洗手液等物品。加强对职工的宣传引导,开展健康理念和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员工提高文明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企业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制定防控措施。各镇街(园区)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深入企业全面开展疫情排查,将各级工作部署要求传达到每户企业,督促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从严从细从实从快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四)畅通信息渠道。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企业每天将排查情况报送归口管理单位,突发情况随时报告。各镇街(园区)要对属地工业企业节后复工复产情况进行摸排,填报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汇总表,于X月X日起每日X:X前报送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将全区工业企业开工情况、员工健康情况、防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紧急情况及时报送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综合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企业要切实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制,确保复工复产有计划、有预案,防控措施到位,严防疫情发生。各镇街(园区)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确保疫情排查不留死角,不出现盲区。

复工疫防控工作方案第3篇

一、指导服务时间

2020年2月20至3月20日。

二、指导服务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营农林牧渔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相关企业。

三、指导服务内容

(一)政府层面:

1.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情况;贯彻落实朝鲁书记、俊海省长和靖平常务副省长就贯彻落实1月23日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的批示要求情况;贯彻落实2月1日朝鲁书记到省应急管理厅调研慰问时强调的“保防控、保民生、保安全”的“三保”要求、2月3日省委常委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2月1日全省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视频会议、2月8日调度全省铁路机场防疫和企业开工复工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有关要求情况。

2.各行业领域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指南及责任、措施落实情况,坚决防止不担当不作为,力戒形式主义、。

3.突出危化品、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市燃气和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防疫物资、仓储物流、运输配送等重点企业,组织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各项应急准备情况。

(二)企业层面:

1.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是否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是否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是否将疫情防控方案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是否明确到专人负责,企业所有工作人员每日进厂前是否进行体温测量、从进厂到离厂的整个过程中是否全程佩戴口罩,工作区域每日是否坚持定时消毒,人员就餐是否采取分餐制或者分批散坐就餐等措施。

2.落实复工复产安全检查情况。是否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政府有关复工复产的标准、规范和程序,是否制定并落实企业复工复产方案,复工复产期间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在岗在位,是否开展复工复产安全动员、安全教育,是否对新员工开展安全培训,是否对所有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检修,是否对电气线路、消防安全、高危工艺、危险化学品储存与使用等进行系统检查等。

3.落实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情况。道路交通方面,加强对大客车的全程监控,坚决避免超员超速、疲劳驾驶、无证运营、报废车运营等情况;强化重点路段的清理和管控,突出急弯陡坡、桥梁涵洞、平交道口、冰冻积雪多发等重点路段风险排查整治。消防安全方面,以高层建筑、老旧小区和中小企业为重点,加强巡查检查和宣传提示,保证消防通道顺畅,提升广大群众避险、逃生和自救能力。城市燃气方面,加大投入,加快改造老化管道,全面推广应用24小时在线预警监测系统,引导居民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切断装置。危化品方面,加大对危化企业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安全仪表系统、可燃和有毒气体报警装置是否正常投用的排查整治力度。烟花爆竹方面,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和违法存放等行为。建筑施工方面,要以防坍塌、防高空坠落等为重点,深入轨道交通、人员密集型建筑、管线管廊等一线排查隐患。

四、指导服务方式

主要采取现场指导服务、综合情况调度、建立微信工作群、远程视频指导、远程视频数据监控和鼓励企业内部职工、社会知情群众举报等方式开展工作,紧盯重点企业、重大危险源和风险点,做到问题找准、措施精准、监管瞄准。

五、组织领导分工

市安委会成立指导服务工作组,由市应急管理局1名领导带队,抽调相关部门专业干部参加。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指导服务工作组要加强对各乡镇、部门情防控期间安全风险防范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督导检查,不层层听取汇报,多采取暗访,多现场办公,多解决问题,切实减轻企业和基层负担。

(二)精心部署安排。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指导服务工作有关要求,实事求是提供辖区疫情防控期间安全风险防范情况以及节后企业复工复产有关情况,精准查改存在的问题。切实通过此次指导服务,进一步查缺补漏,完善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复工疫防控工作方案第4篇

根据省委、省政府和省国资委关于加强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通知要求,按照淮南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和集团公司《关于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精神,集团公司从2月10日起全面复工复产。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特制定集团公司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集团公司把疫情防控作为复工复产后的重大政治任务,成立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董事长和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任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筹负责集团公司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各单位要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等工作。各级党组织书记在疫情防控期间要把疫情防控作为第一要项工作。

二、积极复工复产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统筹和调度,在确保防护到位和生产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有序、安全组织复工复产,确保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各单位应要求生产辅助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及外委人员同步复工复产。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复工复产的,须经集团公司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三、严格履行复工复产备案手续

各单位复工前,要根据单位特点和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按属地防疫要求将相关材料报所在县区(园区)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并转报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集团公司统一将复工复产情况及时报省国资委。

四、细致做好人员摸排登记

复工前,各单位要对所有复工复产人员自2020年1月27日以来活动轨迹进行详细排查登记,重点排查是否有与下列“四类重点人员”的接触史、身体状况等,如与“四类重点人员”有接触史且未满14天的,一律不得返岗。

1.湖北省特别是武汉等重点疫区来淮人员和近期去过以上地区的回淮人员。

2.有以上地区接触史人员。

3.接触过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人员。

4.去过湖北省以外其他省份出现发热症状的返回人员。

五、签订承诺书

复工复产人员必须签订书面承诺书,承诺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未与上述“四类重点人员”接触;如有接触,距离最后一次接触日起,隔离观察期已超过14天。不同意签订承诺书的,不得返岗。

六、加强通勤管理

复工复产人员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提倡乘坐私家车或单位统一安排的车辆。乘坐单位车辆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单位安排专人跟车负责测量体温和消毒工作。

七、严格把好入门关

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人员凭证进出单位。各单位原则上进出口要分设,在入口处设立体温检测点和临时隔离场所(配备防护口罩、手套、消毒液、额温仪等),凡未佩戴口罩、未经体温检测合格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单位。检测发现体温异常(超过37℃)人员,立即联系当地发热门诊医疗机构,及时规范送诊,并视诊治情况及时向所在社区(居委会)报告。

八、原则上实行封闭式管理

有条件的单位要实行封闭式管理,凭证出入,外来人员及车辆严禁进入。实行封闭式管理的单位,复工复产人员到岗后无特殊情况的,不得离开单位,再次返回单位必须重新履行排查、测温等防疫程序。

九、严格控制会议聚集

取消一切大型集会活动,推广使用网上办公和视频会议,对于确需召开30人以上现场会议的,须报经集团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

十、加强个人防护

复工复产人员要注重个人卫生防护,把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等作为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在公共区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非工作需要,避免串门走动。单位内部食堂、餐厅不配备公用餐具,所有人员就餐一律使用自带餐盒、个别就餐,不得桌餐、聚餐,餐厅进出口实行单通道进出,购买饭菜不得停留。洗浴实行淋浴。宿舍内不得聚集娱乐、打牌。

十一、严格控制出差和检查

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出差,不开展与疫情防控工作无关的各类监督检查、调研服务等活动,确需出差或下基层开展工作的,须报集团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

十二、严格公共场所卫生消杀

职工食堂、宿舍、会议室、人行过道、电梯、浴室、卫生间等人员密集场所每天不少于2次防疫消毒。办公室等工作场所由职工自行消杀、通风,各单位要加强对酒精等消毒用品的安全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废弃口罩收运处置的紧急通知》,做好防护用品的消毒、处置、销毁工作,确保单位内卫生管理符合疫情防控要求。

十三、加强健康检测

疫情防控期间,要建立全员健康检测制度,每天对职工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询问,原则上每人一天测温2次,并将健康状况记录在册。若发现发热或者干咳、气促、肌肉酸痛无力等症状的,立即联系发热门诊医疗机构,及时规范送诊,并视诊治情况及时向所在社区(居委会)报告。

十四、加强宣传教育

集团公司党委工作部、新闻媒体中心及各级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台、网、微、端”等主要宣传阵地,全面加强疫情防控措施和防治知识的宣传,提高全员防控意识和能力。基层单位要通过微信群、QQ群、电话等方式,将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明确传达到每一位职工。

复工疫防控工作方案第5篇

一、复工复产程序

(一)复工复产前准备

1.开展疫情防控形势研判。各企业复工复产前,要积极组织召开企业管理层复工筹备会,对中、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相关文件进行全面学习,充分认识疫情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同时,要充分结合本行业复产复工人员情况、防控医疗物资配备、车间人员密集程度、企业周边环境、对外业务来往等实际,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全面、准确研判。

2.强化防控组织领导。各企业要在复工复产前成立企业法人任组长、生产负责人任副组长、班组长为成员的疫情防控工作机构,指定一名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人员报送信息,形成“企业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班组长层层抓落实、信息有专人报送”的防控工作格局,切实为防控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3.制定防控应急预案。各企业要针对防控工作研判出的风险,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一对一”制定、落实防控措施,堵塞疫情防控中的每一个漏洞。

4.设置体温检测点。各企业体温检测点应设置于企业门卫处,确保检测关口前移,凡进出人员均须进行体温检测,建立体温监测台账,同时各车间也要相应设立体温监测点。

5.备齐备足防控保障物资。各复工复产企业要根据复工复产人员数量、场所特点等企业实际情况,备齐备足口罩(一次性医用或N95口罩)、含氯消毒剂、免洗手液、75%酒精、红外测温仪等防控疫情医疗防护物资,并建立《县拟复工复产工业企业防控物资统计表》(附件1)。

6.准确甄别复工复产人员。各企业要严格控制复工复产人员范围,强化复工人员健康状况甄别,对拟复工全部人员逐一建立信息台账(附件2),凡新增或变更复工人员均须向辖区及经科局报告,报送《县复工工业企业新增变更复工人员信息情况表》(附件3)。

7.落实全面消毒。各企业内外全面杀毒,对车间、宿舍、食堂、活动场所、办公室、厕所等重点区域,保持室内通风换气,空气流通,并建立《县拟复工复产工业企业杀毒记录表》(附件4)

8.建立留滞观测场所。各企业要在复工复产前建立留滞观测场所。对发现咳嗽、发烧、腹泻、乏力的员工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属于普通咳嗽、发烧、腹泻的情况,也要在厂区留滞间进行相对隔离或送往家中进行自行隔离。留滞间要指定一名专人进行管理,并及时对留滞间配齐配足相关设施设备。

9.设置口罩回收点。各企业要根据实际,对厂区大门处、车间、办公区等人员往返密集地段设置专用口罩回收处,并定期对其杀毒杀菌。

(二)复工复产报批

1.复工复产申请。各企业复工复产相关准备工作完善后,以书面形式向所在辖区提出正式申请复工复产。

2.现场查验。辖区收到企业提出复工复产申请后,所在辖区牵头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县疾控中心)、县经科局对照《县拟复工工业企业防控病毒感染肺炎准备事项查验清单》(附件5),逐项进行查验,并提出复工复产意见建议。

3.复工复产报备。复工复产企业经辖区、县卫生健康局(县疾控中心)、县经科局对防控前期准备事项现场查验合格后,企业填报《县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审核报备表》(附件6),并提交辖区、县经科局进行备案。

4.复工复产审批。县经科局收到验收合格的《县拟复工工业企业防控病毒感染肺炎准备事项查验清单》和《县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审核报备表》并报批同意后,企业方可复工复产。

二、复工复产后防控要求

1.加强员工体温检测。各企业员工上班时间及上下班途中需正确佩戴口罩,每天复工人员开展体温检测,建立《县工业企业复工人员体温检测表》台账(附件7)。

2.加强全面消毒。各企业要组建消杀队伍,指定专人每天对企业车间、食堂、员工宿舍、电梯间、卫生间等人员密集处开展不低于两次消毒杀菌工作。

3.加强流动人员及车辆的管理。各企业要建立《县工业企业非住厂复工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8)、《县复工复产工业企业外来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9)、《县复工复产企业车辆进出登记消毒表》(附件10),加强流动人员及车辆管理,凡进出企业的流动人员,务必佩戴口罩,在门卫处采取体温检测、使用免洗手液或消毒喷雾剂等措施进行防控处理,对未佩戴口罩的人员不予进入企业,对发现体温异常的人员立即报辖区、县经科局及医疗机构。对进入厂区的所有车辆一律进行消杀处理,未消杀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企业。

4.保持人员相对隔离。各企业要严格执行错时就餐、分餐送餐制,禁止集体就餐;实行分散作业,不集中开会,尽量不当面交流;员工不集中上下班,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5.加强信息报送。各企业要落实一名专人负责对每天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收集汇总,于每天下午4点之前,将(附件1、2、3、4、7、8、9、10)电子档报送辖区、县经科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企业防疫工作落实不力、信息未及时报送的企业进行严肃处理,必要时将对企业进行停产问责。

三、责任分工

1.有关镇、经开区:负责辖区内企业复工申请的受理、复工条件的审查、现场核查、疫情期间重点人员排查、过程监管、督促整改和维稳等工作,对防控工作敷衍、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要责令停产整顿。

2.县卫生健康局(县疾控中心):负责指导复工复产企业做实做细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复工复产企业员工体检工作;负责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和技术指导。

3.县经科局:负责牵头拟订复工复产企业复工条件、监管流程、核查办法;复核复工条件,汇总复工申请并上报批准;复工复产企业复工情况迎检;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4.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生产性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劳资纠纷处置及企业劳动权益保障工作。

四、责任追究

复工疫防控工作方案第6篇

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

(一)复工前要求

1.成立组织机构。施工企业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疫情防控领导工作小组,建立安全防范、信息报送、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切实履行防疫工作的企业主体责任。

2.制定防控方案。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各项防控措施均需细化并责任到人,方案中应包含出现疑似病例以后的应急处置预案。各企业应将疫情防控预案及进场人员信息登记报属地村委会、镇卫计办和建设单位,同时将现场排查情况和防控预案等报镇房屋市政工程节后复工工作领导小组。

3.加强人员准入管控。原则上居住以外的人员不予返岗,特别是现在疫情重点地区,在疫情未解除之前,一律不得返繁;对县外其他地区人员返繁,其岗位属无法替代的技术和管理人员等,按要求实行返岗隔离观察14天。对所有拟返岗人员一律进行登记造册,详细记录旅行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对有发烧、咳嗽等症状者禁止返岗。

4.全面消毒场地。对项目部、厕所等公共部位区域进行全面喷雾杀菌消毒处理且不少于2次,保持环境清洁和密闭场所通风,并建立消毒台账。

5.储备防疫物资配齐防疫人员。工地复工前应储备足量的防疫物资,包括口罩、手套、消毒药水、红外体温计、防疫药品等。储备量需要满足复工后的日常需求。现场配备相对固定的防疫管理人员。

6.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复核工作。复工前由建设单位牵头开展现场安全生产条件排查整改,并建立清单台账;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监理等到岗履职情况;现场工人实名制考勤情况,进场工人按规定开展安全教育、交底工作情况。

(二)复工后要求

1.封闭管理。原则上只设一个出入口,严禁外来人员入内。员工进出实行实名制考勤,每天由专人对全体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且体温测量不少于两次,做好台账和留存工作。

2.日常登记。建立人员及车辆进出登记台账,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疫情排查和报送工作。车辆管理按镇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外来运输车辆管理暂定工作方案》执行。

3.佩戴口罩。工地内所有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4.杀菌消毒。每日上班前、下班后均需对项目部、厕所和其他公共区域进行消毒。现场生活垃圾应做到分类处理,存放在封闭式容器中,及时清运,与建筑垃圾应分别运输和消纳。

5.分散用餐。所有人员分散用餐,严禁在食堂集中就餐。要求员工配备独立餐具,禁止集中就餐。现场未设立食堂的,施工单位应当选择合法经营用餐配送单位统一订送餐。严禁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从无照无证餐饮单位和工地周边流动商贩处订餐。建议本地员工回家就餐。

6.教育管理。加强宣传和员工教育,督促员工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管理规定。

7.应急处置。对企业内可能出现的疫情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复工期间一旦发现员工出现乏力、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疾病症状时须立即停止施工行为,单独隔离及时拨打120送往发热门诊进行排查诊治,并向属地村委会和镇房屋、市政工程节后复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如因隐瞒不报、延迟上报、处置措施不当等造成疫情蔓延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企业相关人员责任。

二、复工审批程序

(一)提交复工申请

施工企业按复工前的要求落实到位后,提前2天携带相关材料向镇房屋市政工程节后复工作领导小组提交申请。

(二)受理审查

镇房屋市政工程节后复工作领导小组将会同建设单位、镇卫计办重点抽查疫情防控预案、人员信息排查名单,现场审查防疫措施落实情况和工人防控教育培训及复工安全生产条件等工作情况。

(三)批准复工

经镇房屋市政工程节后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签署初验收意见并上报镇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批准后方可复工,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不得复工。

三、工作要求

(一)极端重视,压实责任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阶段,各方主体要切实重视房屋市政工程肺炎防控工作,杜绝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明确重点责任人,层层抓好责任落实,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一岗双责,严防死守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坚决落实县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要求,尊重科学、服从大局,扎实做好现场应急值守工作和防疫知识宣传;严格执行项目经理、监理到岗制度。认真履行好防疫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复工疫防控工作方案第7篇

一、组织领导。

成立区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强化宣传。

通过电话、传真、微信等方式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应对病毒肺炎疫情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关于肺炎疫情期间支持涉农企业平稳健康发展保障农产品供应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向辖区内各相关企业宣传,使企业了解知悉各种政策。

三、开展摸排。

按照《省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落实加强疫情防控加快推进企业复工复产有关政策措施任务分解的通知》文件精神进行分组,对辖区内符合政策的企业进行摸排,使有需求的企业能够获得相关优惠政策。

四、汇总上报。

根据各组摸排情况,将符合政策的企业上报给市有关单位,跟进后续政策实施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