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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安排(合集7篇)

时间:2023-02-28 15:54:42
重点工作安排

重点工作安排第1篇

一、排查隐患,治理整顿

(一)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集中力量全面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在种植、养殖、屠宰、生产、流通、餐饮以及进出口等各环节广泛排查各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深挖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重点排查列入《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的物质。强化进口食品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坚决依法处理不合格食品,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流通和消费领域。在此基础上,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实施整治督办制度,坚决清理整顿不符合食品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取缔“黑工厂”、“黑作坊”和“黑窝点”,切实净化食品市场和消费环境,有效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

(二)开展饲料农药兽药专项整治。全面加强对饲料、农药和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严格执行许可准入制度。严厉打击在饲料中添加激素类药品或其他禁用药品、在农药兽药中添加违禁物质等违法生产销售行为。以蔬菜、水果、茶叶种植基地和畜禽、水产品养殖场(小区)为重点,严厉查处使用禁用农药兽药或其他违禁物质、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农药兽药、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不执行休药期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开展私屠滥宰和“注水肉”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严格屠宰行业准入,加强定点屠宰企业资格证牌使用管理。规范屠宰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行为,落实“两章两证”(即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章、生猪检疫合格验讫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制度,严惩重处只收费不检疫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销售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肉品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私屠滥宰窝点。严惩收购加工病死畜禽、向畜禽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农贸市场和超市等生鲜肉经营场所、肉制品加工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等生鲜肉采购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

(四)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完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行政许可制度,整顿、关闭不符合规定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类保健食品为重点开展整治,对生产环节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依法吊销相关批准证明文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严厉查处套用、冒用批准文号、违法广告等行为。

(五)开展食品标签标识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细化完善食品标签标识管理规定,着力解决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问题。强化食品出厂检验、流通环节食品标签标识检查,严厉打击篡改生产日期、伪造产地、违法涂改标签、伪造冒用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及“三品一标”(即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标识等违法行为。

(六)切实巩固治理整顿成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继续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进一步深化乳制品、酒类、调味品、食品包装材料、“地沟油”等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扩大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市场巡查、执法抽检的频次、范围,督促企业规范内部管理,切实巩固各项治理整顿成果。及时总结治理整顿经验,细化完善监管措施,健全长效机制。

二、严惩违法犯罪,加强处置

(一)进一步加大打击惩处力度。各级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重典治乱,切实提高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巩固“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成果,严厉打击在饲料、农药兽药、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违禁物质和为谋财有危害食品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强化刑事责任追究。建立健全公安机关和监管部门之间案件移交、立案等衔接机制,提高办案效率。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支持公安机关明确机构和人员负责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地方各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要协调有关方面加快完善技术鉴定相关制度,明确技术鉴定机构,积极为公安机关提供技术支持并协调解决鉴定费用。

(二)强化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要求,完善各级各类食品安全预案,建立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协调联动工作平台,明确部门应急处置职责。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法,规范事故调查处理流程,提高事故查处效率。各地要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快速响应能力。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有序开展事故调查、危害控制、医疗救治、分析评估、信息等工作,确保食品安全事故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危害。

(三)加强舆情监测和信息。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建立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制度,密切监测舆情特别是网络舆情,强化信息通报。完善食品安全信息机制,加强信息前的相互沟通,确保信息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及时性,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归口。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及时、客观、准确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注。

三、加强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一)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快改革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切实加强地方各级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能力建设,确保职能、机构、队伍、装备及时划转到位,保障机构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水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全面梳理查找监管漏洞和盲区,结合实际逐项明确细化监管分工和要求,特别是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监管职责不清问题,尽快明确监管责任主体和要求。建立健全部门间、区域间食品安全监管联动机制,强化跨部门、跨区域信息通报和案件协查,及时彻底查处不合格产品。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二)健全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推进食品安全工作重心下移,力量配置下移,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到位,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到位。充分发挥基层派出机构及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的作用,加快构建覆盖社区(村)的协管员队伍。加强乡镇、街道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密切协管员队伍与监管执法队伍的衔接配合,全面推行基层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加快形成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基层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网。

(三)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推动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餐厨废弃物管理及资源化利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制修订,强化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完善监管执法依据,加大惩处力度。明确食品安全刑事案件侦办中的行为定性、案件管辖、证据规格等法律适用问题,特别是行政执法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运用问题。推动地方加快畜禽屠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等方面的立法工作。

(四)加快食品安全标准建设。健全标准审评程序和制度,增强标准制定的透明度。2013年底前,基本完成食品相关标准的清理,完善食品中致病微生物、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生产经营规范、农药兽药残留等方面的标准,制修订蜂蜜、食用植物油等产品标准和配套检验方法标准。各地要结合实际做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和企业标准的备案工作,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规定向社会公布备案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培训及跟踪评价,及时做好标准的解读工作。

(五)做好风险监测评估工作。组织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按照“统一计划实施、统一经费渠道、统一数据库、统一结果分析”的要求,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逐步规范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在优势农产品主产区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点,初步建成统一的风险监测数据库。加快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建设,加强评估基础数据采集和相关研究,重点围绕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开展风险评估。进一步完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饲料、养殖中禁用药物和物质清单》。

(六)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按照“提高现有能力水平、按责按需、填平补齐、避免重复建设、实现资源共享”的原则,统筹各级食品安全检验能力,特别是最急需、最薄弱环节以及中西部地区和基层的食品安全检验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县级食品检验资源整合试点,推动县域内食品安全检验人员和设备的统筹使用,检验经费的统一归口管理,检验建设项目的统筹规划安排,检验任务的统一部署实施,提高基层整体检验水平。支持农贸市场检验检测站建设,补助检验检测经费。严格检验机构管理,规范委托检验行为。规范食品快速检测试剂及设备的技术认定,明确生产资质要求。继续推动提升食品企业检测水平。

(七)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根据国家重大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化资源,按照统一的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建设国家食品安全信息平台,2013年底前,完成主系统和子系统的总体规划和设计。统筹规划建设食品安全电子追溯体系,统一追溯编码,确保追溯链条的完整性和兼容性,重点加快婴幼儿配方乳粉和原料乳粉、肉类、蔬菜、酒类、保健食品电子追溯系统建设。

四、加强诚信建设,落实责任

(一)督促企业强化内部管理。各级监管部门要严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保障食品安全投入,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出厂检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等制度。强化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生产经营主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2013年底前,督促所有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和相应的经营单位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分管负责人。推进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试点,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试点。

(二)加强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制定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完善诚信信息共享机制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实施“黑名单”制度,公布失信食品企业名单,促进行业自律。加快规模以上乳制品、肉类食品加工企业和酒类流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对食品相关行业协会的监督指导,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三)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将食品安全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列入国民素质教育内容和中小学相关课程。打造一批精品科普栏目、节目、宣传片,利用报刊、广播、电影、电视、互联网、手机等各类媒介,深入宣传党和政府抓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心、部署和成效,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认知水平和应对风险能力。组织好2013年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大宣传活动。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先进人物和诚信经营典型的宣传,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四)强化食品安全培训。各级监管部门要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素质。加强对协管员队伍的基础知识培训。强化对食品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培训。各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全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集中培训。

五、加强组织保障,严格追究

(一)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加强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直接负责,逐级落实工作责任。建立稳定的食品安全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将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经费及行政管理、风险监测、监督抽检、标准制修订、应急处置、科普宣教等各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强化对经费的统筹分配和使用,进一步向基层倾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科技研发投入,集中力量开展重大科技攻关。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市)等各类示范创建工作。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全程监管合力。各级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提高执行力,确保监管到位,坚决杜绝有案不查、推诿扯皮等问题。各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重点工作安排第2篇

二、突出重点、大力建设绿色工业体系。加快现有企业节能减排改造力度,大幅降低环境污染,实现达标排放。突出发展以白酒、竹食品、肉牛加工为主的绿色食品工业。积极作为,调整发展思路,提升产品品质,提高品牌影响力;鼓励等竹类食品生产企业围绕产品质量、生产工艺、产品开发等方向进行难点攻关,积极推动、参与竹笋加工企业标准修改和地方标准制定;鼓励长顺竹业、重竹型材等竹型材生产企业积极研发、生产适销对路产品,促进竹原纤维、竹型材、竹家具等产业化发展。积极帮助九牛公司1万头肉牛屠宰和精深加工如期顺利投产达效。

三、狠抓投入,全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一抓重点工业项目实施。二抓竣工项目的投产达效。三是积极推进工业招商工作。顺应招商工作新常态,以企业为主,主动对接招引上下游相关的企业,以企建园,延伸产业链和做大产业规模。深入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确保国家鼓励“双创”的系列政策在我县落地生根,形成全民创业热潮,激发民间投资,增强经济内生活力。

四、鼓励创新,加快企业产业转型和结构升级。积极鼓励企业重视创新,下大力抓技术创新、营销创新、管理创新、产品创新。围绕酒类食品、机械制造、化工建材、新型材料等优势产业,支持企业加大研发和改造力度,积极鼓励企业运用先进适用技术,进一步提升工艺水平,加速发展上下游及关联配套企业,拓展产业链,全面提升产业集聚水平和综合竞争力。推动企业实施“互联网+”行动,积极拓展产品市场。

重点工作安排第3篇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会议和省煤炭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全市新型工业化会议精神,以贯彻落实99号文件为主线,坚决打好小煤矿关闭退出攻坚战;以全面推进落实煤矿安全生产“双七条”和衡政发11号文件精神为主题活动,切实提高坚守红线和履行最高职责的能力;以正规开采、安全质量标准化和瓦斯水害治理为重点,强化安全监管,严格监督执法,坚决遏制和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全面推进“一室一队一中心”建设,加大煤矿安全基础工作建设力度;加快国有企业改制步伐,大力实施煤矿“四化三基”发展战略,努力实现全市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目标任务

安全指标控制在省煤炭局、市安委下达的控制指标之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力争死亡事故为零、瓦斯事故为零;全面打好小煤矿关闭退出攻坚战,促进煤矿企业转型升级;大力推进煤矿“四化三基”建设四年行动计划,切实提高煤矿本质安全水平,全市所有生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100%达三级及以上;大力推进煤矿“三项岗位”培训工作,切实提高煤矿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全面推进国有煤矿企业改制,确保煤矿企业稳定。

三、重点工作

(一)积极推进项目建设,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产业升级

1.加大项目管理力度,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落实。一要大力抓好耒阳市22个煤业公司和市杉桥煤矿产业升级项目建设,促进产业升级;二要大力发展煤炭精细加工产业和洁净煤生产,2014年要争取上马一家原煤洗选厂,促进企业转型;三要成立服务班子,建立全市煤炭项目库,精心包装项目,对项目要进行多角度、全方位、全过程的跟踪服务,同时要加强检查督促,确保项目建设落到实处;四要全力争资跑项,认真研究国家政策,及时了解国、省投资信息,积极主动向上对口衔接汇报,协调跟踪我市2014年10个煤矿安全改造和示范建设国债项目的落实;五是切实按照国家能源局的要求开展技改煤矿和兼并重组煤矿的安全检查。。

(二)扎实强化煤矿安全监管执法,确保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2.抓住安全生产主攻方向,切实提高安全防事故能力。一要继续深入开展“一打三整”活动,大力推行正规开采。正规开采是实现通风可靠和瓦斯抽采达标的前置条件,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提出不具备正规开采条件或限期整改不达标的煤矿要坚决予以关闭,力争在全省争取全面消灭非正规开采,因此正规开采不可以一蹴而就,必须抓住不放,一抓到底,抓出成效;二要突出抓好“三重一大”,即抓好重点煤矿的监管、重要时段的督查和重大安全隐患的治理工作,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掌握防控煤矿事故的主动权。按照“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思路,扎实做好安全监管工作,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三要建立完善五项制度(煤矿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推进落实制度、安全生产对症监管及安全隐患整改销号制度、安全生产明查暗访抽查制度、政府分管领导组织的全市煤矿安全生产春秋两季大检查制度、煤矿安全生产部门间联合执法和情况通报制度),增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监管的主动性。

3.创新安全监管模式,从严执法。一是按照“1+2+x”的安全监管模式,有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1”是建立健全一套有效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是每年组织两次安全大检查(春、秋两季),全面检查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x”即是根据煤矿生产安全实际,不定期组织相应的专项安全检查和督查,以“不放过一个漏洞、不丢掉一个盲点、不留下一个隐患”的工作要求,督促煤矿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确保隐患及时排查、及时整改、及时消除;二是从严执法,市、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矿井要严格执法,实施挂牌督办跟踪整改,直至销号。对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或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以产代整的矿井,要依法实施停产整顿、直至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4.抓安全教育培训,提升矿工基本技能。一要加快推进煤矿安全文化长廊的建设;二要继续建设好煤矿入井教育室,扎实开展班前入井知识教育和开展警示教育;三要继续抓好煤矿“三项岗位”人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工作;四要继续实施矿长资格证周期考核计分制度。

5.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筑牢安全生产基础。一是全面贯彻落实衡政发11号文件精神,强化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意识,提高企业的安全防范能力,规范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二是是开展矿长谈心活动,提高安全红线意识,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生产“双七条”规定,保护职工人身安全;三规范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督促煤矿企业对安全隐患逐步建立一套排查、治理、验收、销号的工作体系,使隐患排查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常态化的轨道;四是抓好煤矿生产能力登记和公告制度的落实,煤矿生产许可证取消后,国家建立了煤矿生产能力登记和公告制度,是各级煤矿主管部门加强煤矿生产能力监管的有效手段,务必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6.深入开展煤矿安全隐患治理,切实防范煤矿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为全面落实对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2014年要组织开展两次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春、秋季),按照隐患排查治理的规定,针对不同的安全隐患在不同的煤矿开展多种专项治理,在煤矿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排查自查自报体系,对煤矿重大安全隐患实行重点监管、挂牌督办,坚持“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听汇报、不打招呼、不要陪同,直奔煤矿、直入井下)的执法方式,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一是强化瓦斯防治攻坚,督促煤矿企业进一步加大瓦斯防治力度,落实“四个两位一体”防突措施,切实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坚持“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推进瓦斯抽采达标,凡是不能消除瓦斯超限,不能确保瓦斯抽采达标的煤矿一律不能生产。二是深化水害治理,要督促煤矿贯彻落实新的《煤矿地质工作规定》(安监总煤调135号)文件精神,推进煤矿水害督查治理,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和“采掘防突水、汛期防淹井”的理念,杜绝水害事故发生。三是加强提升运输环节的安全监督,加强对全市煤矿的提升运输系统的专项检查,对提升运输系统存在的隐患切实整改到位,督促全市生产煤矿安装架空人车和跑车防护装置,有效防范运输事故的发生。

(三)全面推进煤矿“四化三基”建设,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7.大力推进煤矿“四化三基”建设,切实提高煤矿本质安全水平。2014年一季度,要制定出台全市煤矿“四化三基”煤矿四年行动计划,明确“四化”(采掘机械化、质量标准化、管理信息化、控制自动化)、“三基”(基础工作、基层班组、基本技能)的总体发展目标和年度目标,并围绕目标积极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工作。

8.坚决打好小煤矿关闭退出攻坚战,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企业转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99号)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关闭退出40处左右的小煤矿,确保全市煤矿数量控制在50处左右,提高办矿标准和安全水平。一是全面摸清辖区内所有矿井产能、瓦斯等级、所在井田、走向长度、资源储量、煤炭赋存条件等基本情况;二是明确关闭对象,重点关闭9万吨/年及以下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加快关闭9万吨/年及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等灾害严重的煤矿,坚决关闭发生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9万吨/年及以下的煤矿,关闭超层越界拒不退回和资源枯竭的煤矿,关闭拒不执行停产整顿指令仍然组织生产的煤矿;三是全方位开展宣传贯彻工作,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四是落实关闭目标和责任。

9.健全完善煤矿井下“六大系统”建设。一是督促煤炭企业健全完善“六大系统”建设,按照省局统一要求,完成矿井“六大系统”建设竣工验收;二是继续做好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工作。

10.抓基层打基础,提高煤矿基础工作整体水平。继续加强班组建设和班组长安全培训,深入持久地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的管理人员,特别是主要领导要深入井下、深入班组、摸清矿井基层底数尤其是安全隐患,筑牢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

(四)加快应急体系建设,提高煤矿应急处置能力

11.大力推进煤矿企业“一室一队一中心”建设。一要建设完善入井安全教育警示室,提升入井教育室的标准化正规化建设水平,强化安全教育培训,让安全文化深入人心;二要建立煤矿企业兼职辅助救护队,努力提升煤矿企业应急救援能力;三要加强矿井综合调度指挥调度中心的建设,提升井下监控系统的调度指挥效能。

12.下大力气建立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99号),努力建设好关口前移、预想充分、措施完备、制度落实的应急救援体系。一是从2014年开始,所有煤矿企业必须建设兼职辅助救护队,按要求配齐兼职救护队员,并通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关资质,按要求配备相关救援装备;二是进一步建设完善矿井安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提高系统的调度指挥效能;三是加强煤矿应急预案管理,督促各煤矿企业继续建设完善应急组织体系,针对自身灾害情况,制订符合实际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按规定将预案备案;四是认真组织开展总体预案演练,突出防治水等专项预案的应急演练,切实做好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质的准备工作,市局年内拟组织一次煤炭生产安全事故总体预案的桌面推演,提高煤矿事故应对处置能力和预警预防能力,尽全力构筑好煤矿工人的生命防线。

(五)抓好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确保企业稳定

13.全面推进国有企业改制。一要根据市改制办工作计划全面启动市炼焦厂、大堡煤矿、裕民电站三家国有企业的改制工作;二要努力完成裕民煤矿、柏坊煤矿、霞流冲煤矿和燃料总公司等企业的改制扫尾工作,做好原市江头煤矿遗留问题和债权处置后续工作。

14.依法治访,切实做好维稳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局对群众突出问题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办理责任制,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了局领导驻点联系企业的分工,落实责任,各负其责,切实做好企业稳定工作,对所联系的企业职工上访做到了接访迅速处置及时。市属国有煤炭企业改制工作由副局长丁佳生分工统筹,驻点联系企业改制工作组的领导全力做好所联系企业的改制和维稳工作,积极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依法处理职工合法诉求,加强综治维稳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六)加强工会建设,发挥职工群众作用

15.健全煤炭企业工会组织,抓好煤炭班组安全建设。一是继续推进全市煤炭行业工会的组建工作,建立健全全市煤炭系统工会组织体制;二是完善煤矿群众安全监管体制,推进全市煤矿群众安全检查工作,充分发挥发挥群众安全监督组织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作用。

(七)加强纪检监察,促进作风转变

16.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提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一是按照衡纪办发13号文件的要求,切实做好“慵懒散”、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等五个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等各项工作;三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形成我局党风廉政建设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重点工作安排第4篇

一、主要工作目标

1.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常抓不懈,坚决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2.积极推进非煤矿山“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继续淘汰落后技术、装备和工艺,进一步提升非煤矿山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3.继续开展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工作,积极推动矿山安全质量标准化升级和安全示范矿山建设。

4.推动非煤矿山执法监管方式创新,推进执法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协调开展,提升执法检查的针对性、有效性。

二、重点工作安排

1.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督促各非煤矿山企业把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形成运行有效的安全生产责任机制,真正把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全过程,

2.认真贯彻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推动各非煤矿山企业制定矿领导、管理部门、班组等各层级的安全管理责任清单,力求内容具体,便于操作。结合已开展的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及公告工作,制定岗位安全操作清单,并将其纳入日常教育培训之中,确保每名员工都熟知岗位安全操作要点、危险危害因素、事故后果及预防应急措施等。

3.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全面加强非煤矿山“五项执法”工作的意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的常态化机制,委托专业机构或专家对非煤矿山进行全面检查,提出整改建议,安全监管部门严格执法,跟踪督办,直至隐患彻底消除,真正形成“专家查隐患、政府抓执法、企业抓整改”的良性工作机制。

4.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深入贯彻落实《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督促企业建立全员负责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定期规范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现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的闭环管理。

5.根据《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实施细则》规定,依据非煤矿山风险分级情况,制定年度执法计划,加大对C、D级风险企业监督检查力度,力求通过实行差异化监管,促进企业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依托互联网信息平台,及时有关信息,提醒企业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6.深入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双十条措施。继续开展防冒顶坍塌、防火灾、防透水、防中毒窒息、防坠罐跑车、防边坡垮塌等为重点的严防十类事故专项整治。

7.根据安全生产季节性特点,着力抓好特殊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突出把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建设、安全管理人员及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制定、从业人员安全知识教育培训、作业现场安全技术措施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等作为日常检点内容,严把安全管理门槛。

8.继续开展领导与非煤矿山矿长谈心对话和企业安全生产承诺活动,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和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督促企业认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9.加强安全技术管理,做好强基固本工作。督促企业加大投入,切实落实技术负责人制度,推动大中型矿山设立安全总监和立、斜井开拓矿山配备机电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专业机构开展技术服务。

10.继续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贯。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和非煤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培训考核、企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等活动,认真做好新《安全生产法》的宣贯,切实增强非煤矿山全员安全生产意识,提升非煤矿山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11.继续加强外包工程队伍管理,认真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62号令规定和省安监局的贯彻实施意见,推动外包工程队伍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从业人员培训到位、日常安全管理有序、安全生产保障有力。

12.严格非煤矿山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确保非煤矿山本质安全。加强对非煤矿山专家审查活动的监督管理,强化对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监督核查,做好非煤矿山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专家现场检查复核工作。

13.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对采矿秩序混乱、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工作力度。定期组织“四不两直”暗查暗访,认真执行停产停建、停电、停供火工品、依法处罚、关闭取缔和严肃追责的“四个一律”措施,实施非法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及时公开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4.加强矿山运输、机械、爆破、用电等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认真落实“三违”行为处罚与教育规定,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位。加大对矿山运输、机械、爆破、用电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不得带病运行,并将检查和处理情况记录存档。

15.深入推进科技兴安工作。按要求开展“自动化减人、机械化换人”专项行动,积极推广新型适用安全技术及装备,大幅提升关键环节、重点部位机械化和自动化程度,规范使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系统,不断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科技保障能力。

16.强化停工停产矿山安全管理。按照《省安全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停工停产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停产停工报告制度,切实加强停工停产非煤矿山安全管理,严格遵照执行省安全监管局关于非煤矿山复工复产验收相关时限及程序规定。

17.深入推进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树立培训不到位就是最大隐患的理念,所有企业都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新进工人、转岗工人培训内容和时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师傅带徒弟制度,大力推广“手指口述”等安全确认法。坚持把安全培训纳入年度执法计划,凡未经教育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重点工作安排第5篇

1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

2建成并验收县城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和农垦雪丰油脂公司生产废水处理工程。

3完成县城污水处理厂、晓闻麦芽公司和县城20蒸吨以上供热锅炉自动在线监测仪器安装工作,经对比监测后通过验收,正常运行率和联网传输率均达到95%以上。

4加强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管理,年内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正常运行率达到100%

5完成腾格里酒业有限公司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通过省环保厅验收。

6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完成标志设置工作,委托有资质单位每季度对饮用水源水质进行监测。全面清查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对水质进行监测。完成城乡饮用水水源地排污口清查取缔工作。

7完成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任务,重点完成三雷镇中陶村以奖促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并通过省级验收;年内创建部级生态示范村1个、省级生态示范村2个、市级生态示范村3个,创建省、市级生态乡镇各1个;建成1个重点乡镇垃圾填埋场和1个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项目新增1个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和开展1个部级有机食品基地的创建工作。

8督促医院医疗废物全部纳入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厂进行处理,年内集中处置率达到100%电磁辐射、放射源申报率和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率均达到100%9完成红沙岗、城东两个工业聚集区规划环评及审批工作。

10环境风险源企业编制完善应急预案并开展1次以上环境应急演练活动。

11完成县环境监测站西北三级标准化建设任务。

12完成省、市级各类“绿色单位”创建任务。

二、责任分解

重点工作安排第6篇

一是完成百亩四膜草莓示范推广任务。

二是建设百亩日光温室蔬菜示范点,在、等村组织建设百亩日光温室蔬菜种植示范点,逐步扩大规模。

2、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交通主干道改造任务

完成街道改造的后续工程。在街道主干道硬化工程的基础上,启动实施道路两侧人行道铺设,安装路灯,栽植景观树木,完成街道的绿化、美化、亮化任务。

3、优化企业投资环境,加强重点项目建设

大力支持润海物流公司的后续建设工作,以龙钢和酒钢集团的合作共建为契机,充分发挥铁路专线优势,以润海物流为中心,建设较大规模的钢材物流供应基地和煤炭港,同时支持万通线缆公司项目建设,为城市化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4、整合闲置企业场地资源,加快招商引资工作进程

掌握老企业的现状,利用网络信息优势,加大推介力度,合理引进经济效益好的环保企业,促进就业,带动地区经济发展。

5、自觉和沣渭新区对接,为的发展打好基础

随着沣渭新区成立,我们要自觉和沣渭新区对接,了解沣渭新区规划和政策,依托开发区大显身手,利用火车站发展物流产业,让润海物流有限公司的发展跻身于沣渭新区去拼搏。同时配合国土资源所依法做好土地管理工作。

6、加强新农村建设工作,完成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积极配合区新农办指导村进行新农村建设的基础设施建设,保证顺利通过下半年市上的验收。指导、做好整体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新农村建设的各项任务,使这三个村的村容村貌、规划布局、生产生活等都能按照上级要求达到标准,成为全区、乃至全市的新农村建设示范村。

7、积极做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和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工作

认真组织实施6个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实现街道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全覆盖。做好15个党建远程教育站点安装调试工作,实现了农村党员教育网络全覆盖。指导社区开展“双评晋级、科学发展”活动。

8、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基层组织建设凝聚力、战斗力

继续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进一步加强村级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完善制度,强化教育。扎实开展党务公开,积极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落实“”,加强两委会干部和党员的培训教育工作,建设一支政治觉悟高、工作能力强的党员干部队伍,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9、扎实安排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换届选举工作是关系到我街道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一件大事,今年我们将切实加强对村级两委会换届的指导,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依法操作,使素质高、能力强、群众拥护的人在换届选举中脱颖而出,带领群众发展经济、构建和谐。

10、加强矛盾排查化解,建设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重点工作安排第7篇

__年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届二次全会和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效能建设为总抓手,把履行市场监管执法职能与服务大局、促进发展更好地结合起来, 着力构建和谐工商、责任工商和效能工商,为推动合肥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实现“新跨越、进十强”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着力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提升行政效能为重点,服务全市转型跨越发展要有新作为

提升行政效能,关键要始终把服务发展作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经济发展目标,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为市场主体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体现工商部门助推发展的应有作为。

1、鼓励投资,加快市场主体大发展。按照“增加总量、扩大规模、鼓励先进、淘汰落后”的要求,促进市场主体平稳较快发展,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上市融资、集团化经营。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放宽准入条件,取消一切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前置审批手续。认真落实各项政策,对下岗职工、退役军人、大学生、残疾人就业开辟“绿色通道”,营造全民创业氛围。

2、畅通渠道,帮扶企业融资解困。要继续打造股权出质、动产抵押、商标专用权质押、债权转股权等投融资平台,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鼓励和规范各类投融资服务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支持成立投资公司、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担保公司。大力发展股权出质中介机构。支持外资企业以债权增资,扩大投资规模,优化投资结构。

3、提质增量,提升商标战略实施水平。加强对我市产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第三产业等新兴产业集群的商标注册帮扶力度,推动商标注册总量持续较快增长。积极引导农业生产经营者注册商标,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增产增收。鼓励企业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增加商标国际注册数量。加强商标行政保护和执法工作,通过建立商标授权经营、企业回访、维权联系点等制度,着力构建源头预防和治理机制。

4、多措并举,深入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在注册登记窗口设立“绿色通道”,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法律宣传、设立登记等一条龙服务。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实行专人专件办理,跟踪服务。促进广告企业做大做强,选定5-10户广告企业大户强强联合,组建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广告企业集团。推广网上年检,开展上门年检,最大程度地方便企业。

5、完善体系,大力推进信用建设。强化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开展信用示范企业推荐和“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全面推进“网上审批、网上登记,网上办案”,提高信息化服务和监管水平。要服务“智能合肥”建设,充分利用市场主体注册基础信息和信用信息,为政府决策、市场监管、社会管理、金融信贷、投资创业和社会公众等提供高效服务。

二、以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为重点,市场监管执法要有新力度

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是我们的立身之本,职责所系。要把政府工作的难点作为监管执法的侧重点,把群众关心的焦点作为监管执法的切入点,把发展经济的热点作为监管执法的着力点,正确处理公平与效率、规范与繁荣、安全与发展、开放与保障的关系,努力提升市场监管的精细化水平和执法办案的专业化程度。

1、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要认真贯彻省局对食品安全“源头可溯,去向可查,问题可控,责任可究”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监管者的监管责任和经营者的第一责任,继续开展对食品经营户的培训。要强化网格化和日常巡查管理,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巩固和完善“票证通”系统,构建食品安全电子台账系统和电子监管平台。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大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力度。

2、深入持久地开展“双打”工作。要继续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尤其要以侵犯涉外商标、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专用权为重点,提高打击侵权行为的准确性和威慑力,推动建立商标权保护和打击侵权假冒的长效机制。

3、拓展监管领域,促进公平竞争。继续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重点查处零售商滥用优势地位从事不公平交易行为。加强政企联手,纵深打击“傍名牌”。加大对公用企业以及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经营者限制竞争行为的查处。大力拓宽办案领域,强化大要案件查处,力争查处一批疑难大要案件,震慑违法行为,树立执法权威。

4、切实提高广告市场监管成效。要将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房地产广告专项整治贯穿全年。强化对广告环节的监管,指导和督促媒体单位履行广告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虚假违法广告较多、屡禁不止的地区及媒体进行联合检查和执法。要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工商部门的牵头作用,推动广告专项整治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5、提升社会管理 综合治理工作水平。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网格化长效监管机制,强化对直销企业行政指导,规范直销市场健康发展。深入开展各类企业主体资格大检查活动,严把涉及安全生产、建设、经营等重点行业前置许可审核关。按照证照管理 “一城联创”示范区域创建要求,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执法行动,加大对网吧的监管,积极参与打黑除恶、打击走私专项斗争。认真做好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安置帮教、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流动人口和计划生育等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专项工作。

6、加强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加快网络交易监管平台研发进程,逐步建立与网络商品交易市场发展相适应的保障体系、监管制度。坚持维权优先,拓宽网购投诉受理和信息反馈的渠道,畅通与消费者的沟通和联系,切实维护广大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推动筹建合肥市互联网企业协会,促进我市互联网企业做大做强。

三、以提升维权效能为重点,消费维权要有新突破

消费维权是工商部门保障民生,提高人民幸福指数的重要工作。消费者权益保护也是一项社会事业,全系统要善于引导各方面力量参与消费维权工作。一是健全12315行政执法体系。要完善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工作机制,深化12315“五进”工作,方便消费者就近咨询申诉,推动城乡消费维权服务均等化。要加强消费者投(申)诉信息的数据分析和利用,积极研究新型消费领域和消费方式的变化规律,定期向社会维权数据信息和消费警示,提升消费维权预警防范能力。二是强化服务领域维权。开展服务领域社会评议工作,选择消费者申诉较多的服务领域开展规范活动。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合同违法行为,规范格式条款合同备案工作,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环境。三是创新维权举措。加强与司法、乡镇、街道、行业协会和企业等方面的协调对接,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消费纠纷调节机制。广泛借助新闻媒体把消费维权“关口”前移,开辟网上监管和维权的新手段和新途径。

四、以提升执法水平为重点,依法行政要有新成效

执法是工商行政管理的基础,是实现科学监管的保证。要大力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树立工商执法权威。

1、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要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合理调配执法资源,整合案源,统一调度,形成执法合力。要围绕监管重点,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大案要案,鼓舞士气、弘扬正气、保持锐气,提高工商监管的影响力和执法震慑力。

2、切实加强执法监督。要健全完善内外监督制约体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要继续抓好群众公议工作。

3、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要继续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日常化,进一步完善工商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提高依法行政知识在培训内容中的比重,营造依法行政的自觉意识和良好社会氛围。

4、严格规范执法。要进一步规范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行为。以规范行政强制措施为抓手,严格依法履行职责,避免执法的随意性。坚持文明执法,不得粗暴对待当事人,不得侵害执法对象的人格尊严,提高执法公信力和执行力。

五、以提升素质能力为重点,队伍建设要有新风貌

提升效能既是对监管服务工作的要求,更是对干部队伍素质的要求。全系统要坚持把“讲大局、强责任、提能力、抓落实”作为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努力构建人尽其才、物尽其用、配置合理、效能优化的干部队伍管理机制,为服务转型跨越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能力保证和作风保证。

1、以加强业务培训为核心,提升干部能力素质。要按照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要求,多措并举开展培训工作。在培训内容上突出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两个重点,注重实用性,切实解决好监管执法广而不精、广而不专的问题。继续做好业务考试工作,加大考试考核结果的运用力度。

2、以强化工商所建设为重点,夯实基层基础。要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制度的执行力。要完善绩效考评办法,发挥绩效考核在干部管理使用、推进工作落实上的风向标作用。要以基层工商所、窗口单位为重点,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努力争创人民“满意工商所、满意工商执法人员”。要继续加基础设施建设,采取多种方式、多种渠道,争取各方面支持,努力为基层创造更好的工作生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