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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非治违汇报材料(合集7篇)

时间:2022-09-04 21:13:48
打非治违汇报材料

打非治违汇报材料第1篇

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关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着我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我局高度重视,认真执行上级、县委、县政府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积极开展餐饮、药品、医疗器械的“打非治违”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进展,现汇报如下:

一、建立机制,强化责任

为保证我局“打非治违”工作顺利开展,年初制订了“打非治违”活动方案,确立工作重点,成立了餐饮、药品两个工作组,实行按事定岗、按岗定人、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充分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二、稳步推进,成效显著

今年以来,我局对全县100多家企业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重点打击了企业的无证经营,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已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2起,有效规范了市场,确保了群众饮食、用药、用械安全。

1、餐饮方面的“打非治违”:今年以来,已完成了对80家餐饮服务企业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40%,对管理达不到要求的企业进行了整改,对有违法行为的企业进行了处罚,特别是两会、春分药王节期间,我局出动了所有的执法人员,对就餐的企业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对工艺达不到卫生要求,管理达不到食品安全要求的进行了一一的整改,保证两会、春分药王节的餐饮食品安全。

打非治违汇报材料第2篇

一、主要工作

(一)广泛发动,科学筹划

一是会议发动,统一思想认识。为落实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要求,月日,我县召开了高规格的专项行动动员大会,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把思想统一到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对全县专项行动的时间、方法、步骤、目标任务等作了周密安排。会上,省督导组、县政府主要领导就如何开展好工作作了重要指示。鉴于少数乡镇对专项行动存在认识不高,行动迟缓的问题,月日,县政府又一次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强调。会上,县长对个单位下达了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交办令,对少数乡镇、部门工作不力提出了警示。两次会议后,各乡镇、各部门均迅速召开会议进行贯彻部署,落实层层发动,全县上下形成了“打非治违”的共识,坚定了“打非治违”的决心和信心。

二是宣传带动,营造工作氛围。为切实把专项行动的精神、政策、法规宣传到位,强力营造工作氛围,以前所未有的气势推动工作向纵深发展。自月日起,全县通过广播电视、红网、安全生产网、宣传车、宣传标语、工作简报、以会代训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工作,截止目前,全县已出动宣传车台次,有线电视滚动播放相关内容多分钟,红网和安全生产网登载相关工作信息多条,张贴悬挂宣传横幅多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万余份,安监部门深入重点乡镇重点企业开展现场培训次,营造出了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

三是按计行动,工作有的放矢。依据全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各乡镇、各部门认真研判形势、找准问题症结,分析工作利弊,结合实际制定了本辖区、本部门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按照方案,各地各部门有的放矢、有条不紊地稳妥开展工作。

(二)加强领导,强化督查

一是组织有力,职责明确。为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县长同志任组长,其他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行政一把手为成员。上范下行,各乡镇、各部门均成立了由行政一把手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全县建立了层层负责的责任体系。多数乡镇和部门落实了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各司其职,各行其事的措施和要求。

二是深入调研,抵近解难。专项行动以来,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深入乡镇专题调研和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现场解决难点问题余条。在充分掌握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现状,认真分析全县“打非治违”形势后,县委、县政府决定进一步强化县安委办的领导、协调地位,强调县安委办的通报等同于县委、县政府两办通报效力,进一步树立县安委办的工作权威。受表率作用牵引,各乡镇、部门的主要领导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大都做到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抵近解难。特别是面对重大安全隐患问题,能做到亲力亲为,毫不懈怠。遇到难点问题能做到亲自向上汇报,寻求支持解决。

三是联合督查,强力督办。为及时掌握专项行动进展,切实解决工作难点问题,促进工作有效开展,县政府加大了督查督办工作,月日至日,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安委办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县个乡镇、个重点职能部门落实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专题督查,对省政府第督导组指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跟踪督办。督查期间,共发现各类问题条,县安委办对条重点隐患问题落实了对乡镇、部门的交办,同时启动了跟踪问效机制,目前全县已完成各类隐患整改处。为发挥鞭策作用,县安委办还对前段全县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了通报。

(三)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一是畅通信息渠道,准确把控进度。县安委办作为全县专项行动的协调、调度、指挥机关,始终把收集信息作为重点工作抓紧抓好。以安全信息网和安全生产周报、月报制度为平台,加强与各乡镇、部门的联系沟通,要求每周必须上报专项行动情况,重大信息必须随时上报,县安委办建立了信息台帐,明确了专人负责,特别是建立健全了安全隐患台帐,落实安全隐患登记销号制度和安全形势分析制度,确保能及时为县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二是明确工作重点,突破工作难点。在充分掌握实情的基础上,全县科学研判,合理布局,专项行动始终把握住行业和区域两项重点。在行业领域上,坚持把非煤矿山、煤矿、道路交通、校车安全、建筑施工、危化、烟花爆竹、特种设备、消防等作为重点。在区域上注重非煤矿山以乡、乡、镇为重点;煤矿以乡、乡为重点;道路交通以镇、镇、镇、镇、镇为重点;危化以镇、工业园区为重点;烟花爆竹以个生 产企业所在乡镇和县城经营网点为重点;建筑施工以镇及重点在建项目为重点;水上运输安全以镇、乡、乡为重点;特种设备和消防安全以卢峰镇为重点。

三是加大整治力度,务求工作实效。在全面掌握情况后,我们对全县范围内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截止目前,共组织各类执法行动次,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检查企业家,发现隐患处,其中已整改处,整改率%,下达隐患交办卡份,已完成整改处,正在整改中的处,督促企业投入整改资金万元,责令停产整顿处,关闭家,实施经济处罚万元(家),问责“打非治违”不力人员人。煤矿方面:组织专项执法专项行动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人(次),排查隐患条,已整改条,落实整改资金万元,责令停产整顿家;非煤矿山方面:对全县家矿山进行了全面性的安全检查,对家存在违规生产的非煤矿山实施停产整顿,对家违规生产的矿山实施了经济处罚,对家存在安全隐患的矿山责令限期改正,在检查中下达执法文书38份,查出安全隐患条,整改到位条,整改率%,实施经济处罚万元,依法关闭家无证非煤矿山,在全县起到了极大的震慑效果;交通方面:一是重点查处交通运输行业“一非、两违、三超”行为,目前已经查处非法运营车辆台,处理违章车次,整改站场隐患1处,查处违法船舶1艘。二是全县农村道路交通规范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全面规范农村客运市场管理,学生接送车实行“公司化运作、社会化管理”,同时落实“五定”、“四好”、“三统一”。三是认真落实轮渡,对载重吨以上的货车一律实行轮渡过江,县公路管理部门已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烟花爆竹方面:行动中,共收缴非法爆竹产品余万响,对家烟花爆竹零售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巡查,关闭取缔了家非法烟花爆竹零售点,在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共查出安全隐患条,整改到位条,整改率%,对家存在安全隐患的生产厂家实行了停产整改,对家生产企业实施经济处罚,共罚款万元;危险化学品方面:对家存在超范围经营的农村柴油加油点,落实了相关责任部门交办整改令,排查危化企业家,查出安全隐患条,整改到位条,整改率%,复查率%,公共聚集场所方面:突出网吧的打非治违工作,截止目前,已依法取缔“”等家“黑网吧”,县消防大队会同有关部门派出余人次,检查家消防监控单位,下达整改意见份,发现火灾隐患处,责令整改处,责令“三停”家,有效遏制了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事故发生;建筑施工方面:县建设主管部门着重规范施工,通过规范整治,实施停工整改处,限期整改处,排查家工地,查出安全隐患条,整改到位条,整改率%,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杜绝了违法擅自组织施工行为;食品药品方面:共排查经营单位家,发现安全隐患条,下达执法文书份,行政处罚家;水上餐饮方面:对非法违法经营的河艘龙虾船进行了全部取缔;河道采矿方面:组织排查家,查出安全隐患条,整改到位条,整改率%。对家无证采砂船依法关闭到位,对家存在安全隐患的采砂船实施停产整顿,另对条采砂船实施了行政处罚。

二、主要问题

前段专项行动,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必须下大力克服,才能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

一是认识存在误区,打非治违的动力不足。安全生产任务相对较轻的乡镇,往往过于自信,自满于现状,存在思想麻痹和轻敌心态。安全生产任务重,形势较严峻的乡镇和部门,存在悲观心态和“等”“靠”思想。

二是难点问题较多,打非治违的压力过大。一些乡镇和部门因辖区和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多,打非治违的任务重,有些问题在解决过程中难以摆脱人员反复纠缠,影响辖区稳定安定,故而主要领导身感压力、心存顾虑,存在畏难情绪。

三是经费保障不足,隐患治理的速度较慢。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必须要有一定的财力作支撑。由于我县的经济欠发达,全县和企业自身的财力相对有限,用于安全隐患治理的费用相对不够,因此,一些投入较大的隐患整改问题不得不采取分步实施,进而影响了治理的速度。

三、下段打算

(一)进一步加大安全执法力度,全面落实监管整改措施。

坚决把“打非治违”工作推向深入,进一步建立完善“打非治违”台帐,加大“打非治违”力度,对无证无照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依法取缔,对违法违规行为,从重依法处罚,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安全隐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限期整改到位。建立责任倒查制度,对取缔不坚决,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及时,监管不到位的单位,严肃追究其责任。

(二)进一步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确保隐患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安委办将继续联手,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前段工作进行“回头”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办,及时通报,努力确保工作成效。

(三)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按照《省安监局关于大规模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意识。重点加强对乡镇分管领导、安监人员、部门分管领导、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村级安全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打非治违汇报材料第3篇

一、主要成效

12月份,全县共打击非法违法、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137起。按行业划分,非煤矿山行业15起,道路交通行业73起,水上交通行业0起,建设施工行业0起,消防15起,危险化学品行业7起,烟花爆竹行业27起,民爆物品行业0起,冶金行业0起,其他行业0起。按非法违法行为类别分,打击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30起,打击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0起,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0起,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0起,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0起,作业规程不完善、现场管理混乱及“三违”的5起,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0起,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1起,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措施落实不到位的0起,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演练不及时及自救装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0起,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101起。

1至12月份,全县共打击非法违法、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2068起。按行业划分,非煤矿山行业148起,道路交通行业1524起,水上交通行业7起,建设施工行业2起,消防122起,危险化学品行业62起,烟花爆竹行业203起,民爆物品行业0起,冶金行业0起,其他行业0起。按非法违法行为类别分,打击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733起,打击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2起,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6起,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0起,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1起,作业规程不完善、现场管理混乱及“三违”的84起,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11起,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7起,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措施落实不到位的1起,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演练不及时及自救装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0起,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1221起。

二、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对“三违”行为管理不力,日常安全管理资料不完善、不健全,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不到位。

(二)少数乡镇和部门“打非治违”措施乏力。一些乡镇和部门对“打非治违”工作认识不到位,措施不硬,打击不力,致使个别地方和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现象难以得到彻底根治。

打非治违汇报材料第4篇

一、督查目的

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县开展山林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做法、经验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推动全市山林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督查范围

各镇开展山林专项整治行动情况。重点是:

1.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开采稀土的违法犯罪行为;

2.严厉打击为非法开采稀土活动提供山林使用权行为;

3.建立健全林地保护管理和林权保护管理长效机制情况。

三、督查时间及主要督查内容

根据全县山林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按全面清查、依法查处、建章立制、检查验收等四个阶段要求,不定期开展督查。

1.全面清查阶段(6月25日至7月20日)

督点是各镇成立工作机构,制定行动方案,开展宣传发动情况;对辖区内非法占用林地开采稀土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清查情况;建立台帐等情况,并将清查情况于7月18日前报县局。

2.依法查处阶段:(7月21日至8月31日)

督点是对查清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查处到位;对情节严重的是否按规定移交司法机关立案处理。

3.建章立制阶段:(9月1日至9月20日)

督点是各地针对稀土开采中林地保护管理和林权保护管理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林地保护管理和林权保护管理长效机制情况;建立和完善镇级领导干部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等情况。

4.检查验收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

对各镇开展山林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督查的组织形式及方法

由县局领导带队,组成7个督查组,负责对全县山林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组名单见附件)。

五、督查方法及要求

以实地督查与电话调度督查相结合,以实地督查为主。督查采取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的方式进行。

督查时,各镇要有书面汇报材料,汇报材料发送至县山林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

打非治违汇报材料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四个一律”的原则,突出一个“严”字,即严监管、严打击、严处罚,严格无证查处,落实帮扶措施,规范监管制度,边整治边规范,在整治中求规范,在规范中求发展,努力提高食品生产加工的质量水平,促进食品生产加工业全面协调发展。

二、整治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食品的重点整治,加大对重大食品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保持对打击违法违规生产加工食品行为的高压态势,集中力量破解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监管难题,加快推动食品安全市场准入进程;通过集中查处一批生产、销售无证食品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劣质不安全食品,严厉打击一批违法违规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切实提高全市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

三、整治对象

本次整治工作以饮用水、豆制品、含乳饮料、茶叶等行业为重点打击产品,以食品生产加工“黑窝点”为重点打击对象,以添加有毒有害等非食用原辅材料为重点打击行为。

四、主要措施

1、严格无证查处工作。全面取缔无证生产饮用水企业,确保在年底前全面完成前28大类食品的无证查处工作。对企业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已列入目录管理且已到无证查处期的28大类食品的,一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予以严厉处罚。

2、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工作。按照省政府提出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条件的企业一律依法关闭;不合格食品一律销毁不准出厂上市;查实的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违法行为一律严惩、曝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一律实行监管责任倒查”的要求严格查处违法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在实施无证查处同时坚决打击食品生产加工“黑窝点”和添加有毒有害等非食品原辅材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一旦发现从重从速处罚。同时分别做好无证查处的后续工作:一是对于有证照(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下同)但根本不具备基本生产条件的,依法定程序建议同级卫生、工商部门撤销或吊销其证照,同时抄报市政府和食品安全委员会;二是对于无证照或证照不齐的,会同工商、卫生部门依法取缔,同时抄报市政府和食品安全委员会;三是凡涉嫌使用非食品原辅材料甚至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的,要立即封存成品、原辅材料、现场组织抽样,一经查实,一律移送公安部门处理并予以曝光。

3、落实帮扶措施,完善规范监管制度。把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起来,整合执法力量,落实责任。对于已处于停产整改并主动申领生产许可证及生产未到查处期食品的企业,按照区域监管责任的分工,制定专人落实帮扶措施,加快取证进度。对于符合食品加工小作坊条件的,经审查同意可列入小作坊监管,允许其从事特定的食品加工,但必须作出质量卫生安全公开承诺,并限定销售区域,今后逐步纳入全省统一的食品小作坊临时生产许可制度监管。凡发现允许有条件存在的食品小作坊加工的食品超出销售范围进入市场的,一律予以查处,并配合相关部门实行关停。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包括食品加工小作坊,必须实行食品添加剂使用申报制度,对食品加工小作坊必须坚持实行登记管理、目录监管和开业歇业申报等制度。

4、分类处理,从严打击务求实效。对新办的企业应及时做好指导服务,确保取证顺利,对经责令改正,无能力取证的要彻底关停。对豆制品企业既要做好准入工作,又要保护传统工艺:对不上市销售仅限本村消费的可列为小作坊监管,以后按照省局小作坊管理制度发放临时生产许可证;对无能力取证的豆制品企业可鼓励与取证的龙头企业合作,变生产加工为经营户。同时明确本地区应取证的企业名单和工作进度,对拟列为小作坊监管的应报当地政府同意。对未能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要及时将名单抄送相关部门,建议工商、卫生部门取缔工商营业执照和卫生生产许可证。在进一步排摸、核实的基础上,提出并公布应关停、取缔的企业(小作坊)名单目录。

5、做好市场引导工作。整治中要加大监督抽查工作力度,制订抽查计划,重点抽查包括饮用水、茶叶、豆制品、含乳饮料等28类已进入无证查处期、涉嫌添加非食用原料的产品以及未列入省、市、区定期监督检查的产品。对检测结果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予以媒体公告,尤其是对检测不合格的企业一定要让辖区消费者了解信息,使这些具备生产必备条件,不能生产合格食品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自然淘汰关闭。

五、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整治工作从现在开始至**年12月底,分三阶段进行。

(一)组织发动阶段(**年5月—6月)。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等宣传媒体,加大对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安全消费等相关知识的宣传力度,召开动员大会、各饮用水、豆制品、茶叶、含乳饮料等相关生产加工企业负责人座谈会,部署全市“严打”整治工作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6月—11月)。按照既定方案要求,全面开展食品“严打”集中整治工作,组织开展饮用水、茶叶、豆制品、含乳饮料等行业无证查处工作,同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及非法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坚决取缔无证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坚决打击食品生产加工“黑窝点”和添加有毒有害等非食品原辅材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并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和曝光,在进一步排摸、核实的基础上,提出和公布应关停、取缔的企业(小作坊)名单目录。

(三)总结提高阶段(**年12月15日前)。集中整治结束后,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并于**年12月5日前将整治的资料汇总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后上报市局。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此次集中打击行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局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成立关于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加工食品行为整治领导小组。王守根为组长,郑相春、刘东为副组长,章建新、郑天成、马金晓、瞿建荣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瞿建荣为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加工食品行为整治工作方案和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指导和协调。

各中队负责落实具体整治措施,做好典型案件的报送工作;食品办负责提供整治相关资料及技术支撑,做好资料汇总及各类协调工作,并按时上报市局。

(二)主动争取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整治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及时开展宣传培训和现场指导,加强与乡镇政府以及其他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充分依靠政府协调各方的优势,尽可能整合各方监管资源,充分调动乡镇质管员和村居协管员的积极性,尽可能消除查处的“缝隙”、“盲区”。

(三)依法行政,重抓典型。各中队要严格按照办案程序规定,规范执法行为,敢于碰硬、敢打硬仗,突出抓大案要案,结合我局已开展的饮用水、“两打”及“强化原辅材料监管”等专项整治工作,加大打击力度,各中队在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食品生产加工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从严从快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要严格按照《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司法机关移送制售假冒伪劣案件的程序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故意使用非食用原辅料生产加工食品行为的典型案例,对依法取缔的无证无照等黑窝点,坚决予以公开曝光,提高打击的威慑力。

打非治违汇报材料第6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排查治理水务行业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水务行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着力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市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整治重点

以水利建设施工(如:大型泵站更新改造、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安全人饮工程、淤地坝工程、新区水利配套工程和河道采砂等)工作为整治重点,严厉打击资质挂靠、违法分包转包、违章施工和非法采砂行为。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行动的组织领导,特成立市水务局“打非治违”领导小组:

四、工作步骤

(一)摸底排查、动员部署阶段(4月上旬):

1、广泛宣传发动。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宣传动员,把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打非治违”的工作要求传达落实到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努力营造全市水务行业“打非治违”的浓厚氛围。

2、深入排查摸底。各单位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安全生产隐患、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将重大安全隐患、非法违法应停产整顿和关闭取缔的名单整理造册,建立台账,做到底子清楚、情况明了、目标准确。

3、认真安排部署。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研究制定“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开展一次声势浩大的“打非治违”攻坚战。

(二)集中治理、严厉打击阶段(4月中旬-6月上旬):

各单位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集中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水务行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惩处并公开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典型案件。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依法立即下达停产整顿指令,限期整改到位;逾期整改不到位的,提请同级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三)总结通报阶段(6月下旬):

各单位要将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及时向市水务局安监处报送情况。市水务局安监处将对单位开展“打非治违”的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各单位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要成立“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督查督办,推动各下级单位认真开展整顿治理。局“打非治违”领导小组将就各单位“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落实、排查摸底、隐患治理、联合执法、打击行动、责任追究等工作进行督查。

(二)突出重点,严厉打击整治。各单位要根据整治重点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和有效打击。专项行动要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改,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加强监督,严格考核问责。各单位要鼓励、发动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对“打非治违”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非法违法行为普遍存在的,要按规定进行警示、通报和约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局安监处将把此次“打非治违”列入201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点内容,对工作不认真,成效不明显,特别是集中行动期间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评先资格。

(四)及时反馈,汇总上报情况。各单位要加强对“打非治违”工作的调度督查,及时掌握、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1、5月4日前,各单位要将“打非治违”工作实施方案报局安监处,实施方案要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整治重点、工作措施、方法步骤、具体要求、组织领导、联络人员及“打非治违”举报电话等内容。

打非治违汇报材料第7篇

一、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责任单位未按照环境保护考核目标要求,建立、规范环保专项工作档案。

(二)各项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的影像和图片资料还不够完善。

二、督查意见

(一)各责任单位要认真按照环境保护考核目标要求,建立、规范环保专项工作档案,补充完善相应的影像和图片资料。

1、要尽快实现畜禽粪便、废水综合利用,关实关死还在生产的腐殖酸钠企业,严厉打击企业违法违规生产。补充完善辖区内环境综合整治及打击违规企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的相关材料(包括文字、图片、影像等)。

2、要关实关死还在生产的腐殖酸钠和粉煤企业,严厉打击企业违法违规生产。辖区内单位用锅炉、茶炉尽早改用清洁燃料,补充完善辖区内环境综合整治及打击违规企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的相关材料(包括文字、图片、影像等)。

3要尽快编制完成化工园区规划环评,关实关死还在生产的腐殖酸钠和粉煤企业,严厉打击企业违法违规生产。辖区内单位用锅炉、茶炉尽早改用清洁燃料,补充辖区内环境综合整治及打击违规企业淘汰落后工艺的相关材料(包括文字、图片、影像等)。

4、办事处要补充完善新世纪社区创建绿色社区的相关材料,进一步完善辖区内环境综合整治及蓝天工程的相关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影像等)。

5、办事处要补充完善蓝天工程、辖区内环境综合整治、打击违法违规企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的相关材料(包括文字、图片、影像等)。

6、区发改局要补充完善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的方案、措施、会议记录等,完善对已制定的各类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进行跟踪、监测、协调的相关材料。

7、区经信局要补充完善综合利用煤矸石、粉煤灰等固体废物的相关材料(包括文字、图片、影像等)。

8、区住建局要补充完善供热公司锅炉除尘稳定达标排放记录,制定完善对建筑施工扬尘、噪声管理办法,补充完善加快改水、配水工程进度的相关材料。

9、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要尽快取缔城区处临街生产污染环境的作业区,补充完善对建筑工程、噪声进行日常监管的方案和记录,补充完善开展年餐饮业管理工作的台账、记录。

10、区水利局要建立地下水井分布图,制定饮用水源的改水、配水工程方案,并与区环保局加强信息沟通,将新审批的取水项目及时通知区环保局。

11、区卫生局要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四个地区医疗机构的医疗垃圾和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制定整治方案,补充完善医疗垃圾回收记录、运行台账和医疗垃圾监管制度的相关资料。

12、区煤炭局要补充完善灭火工程、露天煤矿开采日常监管的方案、措施、记录等相关资料。

13、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尽快编制完成项目区规划环评,制定工业园区实施集中供热年度计划,补充完善引导企业使用天燃气等清洁燃料的相关材料(包括文字、图片、影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