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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监督模式
伴随着城市交通的发展,地铁工程逐步在国内部分城市得到了推广和应用。它解决了城市地面交通拥堵问题,有利于城市交通的发展。地铁建设作为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由于其涉及到的专业和工艺较为复杂,没有形成一整套质量安全监督体系,再加上地铁事故频发使人们对施工质量的监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加强对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十分有必要。只有不断总结现有问题,加强监督,才能促进地铁工程的发展。
1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现状
1.1没有明确的监督机构
在现有的地铁工程建设过程中,地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机构不是很明确。以我国某市为例,该城市属于较为发达的二线城市,在对已经建成的地铁线路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时,一般是由省建设厅统一领导,由专业质监站成立的监督办公室对地铁质量安全进行监督。但是,通过对其他拥有地铁交通城市的调查发现,各城市在对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管理上都没有一个明确的监督机构。
1.2监督模式较为混乱
就目前来看,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不同,在监督过程中所侧重的方面也不同,监督机构在监督模式上存在混乱的现象。这种现象不仅仅出现在城市中,而且也出现在城市监督站中。例如,部分城市把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交给房屋建筑监督站,部分城市则交给市政工程监督站,但由于这些监督站的质量安全要求不同,且其与地铁工程本身所具有的特点极为不符,所以对地铁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不能简单地使用这些监督站的管理模式来完成。
1.3质量与安全的监督不统一
我国大部分城市在对地铁工程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的时候,质量监督部门和安全监督部门分散在不同的监督站,加上两个部门的工作是相互独立的,没有信息交流,导致地铁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不统一。就目前来看,地铁工程的质量监督主要侧重于施工现场的永久性结构和实体结构,对临时辅结构的重视度不高;而地铁工程的安全监督主要侧重于施工人员的安全保护工作,忽视了施工结构对地铁工程安全的影响。
1.4缺乏专业的监督人员
由于地铁工程的建造会涉及到很多专业,技术含量较高,且危险程度也比较高,因此,在地铁建造过程中,会使用到许多先进的科学技术和设备材料等。但是,在我国部分城市的地铁质量安全监督中,存在专业人才匮乏的现象,而且现有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缺乏监督管理经验,甚至部分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监督部门仅有不到5个人员,导致该部门的监督工作无法有效进行下去,直接影响了监督管理的效果。
1.5报监手续存在滞后的现象
在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过程中,监督部门应当把施工单位为了保证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的施工方法、出现意外事故时的处理措施、对岩石工程的勘察审核报告和施工图纸设计的审核批准书等作为安全报监的首要前提。同时,由于监督部门的不同,报监条件也不同。一般来说,在地铁工程质量安全报监中,安全报监的手续往往很简单,报监手续也能及时上交给监管部门。然而,在质量报监过程中,由于监督部门对工程勘察和施工图纸的审核文件等有着极其严格的要求,但地铁工程建设会受到征地拆线和地下管道线路迁移等因素的影响,工程勘察和图纸设计单位会根据拆线和迁移的进度更改勘察报告和工程设计图纸。一般来说,我国很难有城市能够做到在地铁工程建设之时就向工程监督部门上交完成的工程勘察文件和施工图纸,甚至有部分城市直到工程建设完成之后,才能把质量报监的手续正式办理完成。因此,在我国的地铁工程建设中,经常存在先把安全监督手续办理完毕,质量监督手续却迟迟未办理的现象,而相关的监督机构也未能及时对出现类似现象的施工单位进行有效监督或勒令停工。这种行为既不符合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基本要求,也会对相关政府部门的公信力产生不良影响。
2质量安全一体化监督管理的优势
2.1科学配置监督资源
质量安全一体化监督管理模式改变了以往质量监督与安全监督分离和信息不通的局面,通过科学、合理地配置地铁工程监督机构,抽调经验丰富的人员组成一个专业的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监督站。专业监督站的成立不仅能够有效解决当前地铁建设标准滞后的问题,完善相关的建设法规,建立健全系统的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同时,还能够通过已完善的监督模式,实现对地铁建设重要环节、竣工验收和较危险分项工程的监督。
2.2统一了监督模式
在对地铁工程质量安全进行一体化监督管理之时,通过借鉴现今成熟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监督模式,根据地铁工程项目自身的状况,取其精华,逐步形成一整套与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相适应的监督模式,把铁路工程从报监开始一直到竣工验收为止这一系列流程都作统一规范,从而有效解决地铁工程长期存在的监管分散问题。
2.3统一了质量监督与安全监督
2011年,全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联络员会议明确提出了我国各城市要逐步在轨道建设中加强对质量安全一体化监督的探究。而在地铁工程的建设过程中,要想保证地铁的施工质量和工程安全,就必须有效管理施工中所采取的方法和施工过程。工程质量与工程安全密不可分,在地铁工程建设过程中,地铁基坑的挖掘和钢支撑的架设工作等无法简单地归结到工程质量或工程安全中,而且大多数施工技术的质量和安全是密不可分的,因此,质量和安全这两者关系十分密切。例如,在地铁隧道的挖掘过程中,往往会遇到盾构机始发、掘进和旁通道挖掘等风险较高的环节。如果把控不好安全风险节点,盾构机就很难继续顺利挖掘下去,会对管片的拼装质量和防水性能造成影响,一些城市也存在因隧道推进不平稳而导致地下水倒灌,最后不得不废弃地铁工程隧道的案例。因此,在对地铁工程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的时候,监督站应当实行“一岗双责”制度,使监督站工作人员既具有一定的质量监督知识,又掌握了有效的安全监督方法,并使两者融会贯通,从而更好地应用到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中去。此外,监督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监督时,既要查看地铁工程的质量,也要重视工程的安全。当勘察完施工现场后,要给施工单位签发地铁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两份监督文书。
2.4引进了专业人员参与监督工作
由于地铁工程的建设涉及到的专业和技术较为复杂,同时,由于自身性质的限制,监督站很难拥有所有与地铁工程相关的专业人才。因此,在现有人才基础上引进专业人员是十分有必要的。这样不仅能有效解决监督站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问题,也能弥补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监督人员专业知识和经验上的不足。另外,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要建立数据库,记录相关专业人员的特长,然后根据特长分类管理人员。通过引进专业人员,使他们参与到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中去,既能发现地铁施工现场存在的深层问题,又能通过细致的讲解,丰富其他监督人员的见识,逐步壮大质量安全监督队伍。
2.5优化了报监程序
2.5.1实现了质量与安全共同报监
地铁工程质量安全一体化监督管理体系能够实现质量与安全报监要件的有机结合,把地铁项目工程作为一个监督单元,从而实现了地铁工程施工前质量与安全报监的同时办理,最大程度地简化了报监程序,减少了施工单位的报监时间。
2.5.2实现了分段报监
地铁工程质量安全一体化监督管理体系的实施使地铁施工单位能够根据工程勘察和图纸审核阶段性的实际情况,以项目工程为一个报监整体,根据施工阶段的不同,划分成不同的报监阶段,从而实现了分阶段的报监。
2.5.3实现了提前介入
对于工程勘察和施工图纸审核文件齐全的施工单位,由于在其他手续上存在问题不能办理报监的,可以经过建筑单位向项目建设主管部门递交申请,然后监督管理部门会根据主管部门的批示意见提前介入到项目工程实施的质量安全监督中去,从而避免了因报监滞后而埋下的质量安全隐患。
3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交通越来越拥堵,而地铁的出现减轻了地上人流量的压力。但是,由于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体系不健全,地铁事故时有发生。地铁工程质量安全一体化监督管理体系的建立实现了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的有机结合,优化了报监程序,完善了监督模式,从而提高了地铁工程的安全性,使其质量得到了保障,促进了地铁交通业的发展。
作者:戴锦韬 单位:中铁十六局集团地铁工程有限公司安全质量部
参考文献
[1]任新伟.地铁工程质量安全一体化监督管理[J].城市轨道交通研究,2014(10).
一、水电安全管理的工作特点、主要现状
水电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众多,由于很多的水电站建于深山、崇山峻岭、陡峭山坡中,加上设计、施工手段、施工环境、施工时间等的差异,使得水电安全管理过程中的不可控性增大,复杂程度增加,使水电的安全管理难度增加。目前,水电安全管理工作压力大、安全隐患多,主要有以下一些原因: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不足;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没有将安全和效益之间的关系搞清楚,争取效益的同时放松了对安全的管理工作;安全管理人员的责权不相符,安全管理人员力量不足;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力度不够等等。
二、水电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要点
1、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一是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监督体系,建立并促进安全监管网络的建设,建立项目第一责任人为首的安全委员会管理机构。进行水电安全管理工作,必须以安委会的指导为基础,安全管理工作要按照“整体设计、集中组织、统一协调,统一管理”的原则实施。克服长久以来的多头管理、多头执法的问题,减轻水电安全管理的负担,使监管力量分散到各级各地,逐步解决现存的安全会议多、例行检查多、危险排查少等问题。二是要完善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指导原则,开展对各级各部门的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劳动保护法》、《环境保护法》、《安全法》、消防管理制度、奖罚制度等公司管理制度为依据,促使各个部门的人员清楚自己的责任,用严格的制度使员工的行为受到约束,推进安全管理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在安全管理部门,采用轮岗制度,使安全生产意识真正深入人心。三是划清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由于专门性的安全管理工作比较缺乏,当前主要存在于安全管理部门的问题是职责划分过多、专业性不足,必须成立专门性的安全管理部门;增加水电安全管理从业人员的数量,保证各项规定等能够落实到人,加强对水电安全的管理工作。
2、定期或不定期举行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工作有综合性的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共同构成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安全检查活动要每月定期、不定期举行,主要检查水电站的设备、环境等,并及时准确地进行记录,然后对其中的安全隐患及时分析,采取有效手段进行预防。一些安全管理硬件一定要到位,比如消防水带、安全绳,充分利用宣传栏等进行安全检查记录公布等。完善水电监测设备、汛雨情测报设施、预警设施等。还可以制定安全日志制度,给安全管理人员发放安全检查工作记录本,在公司内网上设立安全检查日志管理一栏,监督安全管理开展实际工作,做好安全检查,及时巡查,不断纠正隐患,限时整改,防范风险。
3、做好安全管理培训工作
现阶段,水电安全管理任务繁多,安全培训的次数、效果不符合实际要求。具体是:在安全管理培训的认识上,认为其浪费时间、精力,缺乏培训的积极性;在培训的资金投入上,很多水电站不愿投入,让员工自费进行培训,员工不愿意;培训次数过少,安全管理培训的力度还远远不够。安全管理培训的进行必须是全员参与的,横贯全部安全管理活动,要加强对管理层的安全管理培训,增强其安全意识、丰富其安全知识。在水电安全管理过程中,必须定期或者不定期开展培训,提高管理者的安全意识。在水电站的高风险的环境下,安全管理人员也要取得安全员等相关证件,当地政府应该建立专业性培训机构,组织水电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获得相关证件。
4、危险源的辨识与防控工作的进行
一是要组织管理层开展危险源的自查和辨别工作。组织管理层按周进行危险源辨识活动,在每天的工作中,仔细查找危险源,加以辨别,明白危险源有哪些、怎样控制这些危险源,从而采取各种有力的措施。比如通过对员工的行为进行约束;对物的危险状况进行消除;既要做好对人的安全隐患的制约,又要消灭掉物的危险因素;在人和物之间建立安全防护屏障,从而避免危险性因素。二是要尽快建立并完善重大事故应急处理以及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员工开展实战演习。重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完成,要依照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比如做交通事故、消防、地质灾害、防汛预案,必须定期组织演习,不断发现问题,加以改进,通过认真的演习,对救援、应急处理等方面的知识、应急水平等有所提高,增强管理层的安全防范意识,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比如,应对泥石流地质灾害现象,必须提早了解泥石流发生的环境、天气等因素,知晓一些避灾措施,提高安全防范的意识、应急处理能力,在泥石流发生时确保尽快转移,避免灾难的发生。
关键词:安全生产;管理;电力;管理制度
多年来,电力工业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电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证了电网安全运行。但是,现在形势变化了,电力供需矛盾突出、全国联网和西电东送的实施、体制改革后安全责任主体的变化,都对电力安全管理提出了新的课题。虽然我们一再强调电力的安全生产,可电力事故从未被我们杜绝过。可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足尚存,要不断加以改进。
一、目前电力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常见问题
1.在市场竞争的压力下,部分电力企业安全投入下降,由于电力需求的快速增长,电网的输电和配电设备以及发电企业的发电机组长期满负荷运行,设备缺陷得不到及时检修,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难度不断增加,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市场化的电力交易也对系统运行人员提出了更高要求。
2.安全生产管理是粗放的,是要求不严、标准不高,是自上而下不深入、不细致、不扎实的问题还存在,常规性的安全管理工作具有很大的随意性。比如,电力设计院二次图纸不经过会审,不经过审查就送到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结果当然出现问题。电力生产事故发生在现场,深究起来,总能找到某个管理环节上的漏洞。现场操作人员操作过程中的随意性,往往是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随意性的延伸,从而造成了安全管理与操作两个层面的脱节。
3.一些部门“管理衙门化、干部机关化”的倾向越来越严重,脱离职工搞监管、远离一线抓生产,导致事故连连不断。几乎所有的安全生产事故都表明,事故原因与监督管理不到位有密切关系。电力市场化改革后,原有的电力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已经打破、新的体制尚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可能存在缺位现象。干部是生产的组织者、制度的执行者和安全措施的监督者。跟班是企业干部的职责,不跟班就无法履行职责,这不仅是一种缺位,从某种意义上而言更是一种失职和犯罪。
4.缺乏风险识别能力,看不到生产过程和生产环境中存在的潜在风险,看不见“冰山下面潜伏的巨大隐患”,只是在事故发生之后,才认识到深层次的安全隐患和危害。缺乏风险分析的能力,受业务素质和知识能力的限制,对生产环节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和隐患,不能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全方位的分析和判断,不熟悉生产环境的变化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不了解新型设备的结构和原理,存在盲目性和主观性。
5.忽视安全生产软管理。软管理是相对电力设备管理而言的,包括电力安全生产的资料、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等。软管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被淡化,比如,大修一台开关或主变压器与贯彻“检修现场安全措施标准化”相比,就所投入的人力、物力和时间,后者远远逊于前者,甚至流于形式。应该看到,随着技术的进步与发展,电网装备科技含量的增加,复杂的工作变得简单化了,现场工作量大大减少,工作人员也趋少,管理工作则相对复杂化,软管理所占比重越来越大。因此,要强化安全生产的软管理工作。
6.在电力安全生产管理中不具备系统思维。常表现在以下方面:缺乏总体数据规划、数据(应用)整合,存在或多或少的“信息孤岛”,部分数据有冗余和二意性,不能融合到整个管理信息平台上。特别是电力企业的生产实时信息,不能充分数据共享,不能为决策和数据挖掘服务。数据基本上是一种相对的静态,数据分析的功能很少,缺少有效的决策支持,电力企业领导在生产经营管理决策时,需要查阅大量基本数据,对于这些散布在电力企业各个部门的数据无所适从,决策多依靠经验判断,存在很大的盲目性。对设备的管理通常局限在设备台账、检修记录、消缺记录等单一静态的记录上,设备从发现缺陷到检修消缺的管理过程缺乏科学的管理流程,以及对流程的监督考核管理等。
笔者认为,要从根本上改善以上现象,就要通过建立正确目标、实施员工培训、多方面监督控制等综合手段,建立健全电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当前,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中必须要加入系统思维方式和安全生产软管理方式,这是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保证。
二、建立和完善电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在安全生产中,一方面我们要积极转变观念,应用系统思维,采用防止人为失误的技术措施,在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设置防错机制和纠错机制;另一方面还要特别重视采取防止人为失误的组织措施,规范人为的行为,从工作流程、作业流程和操作流程上防止出现人为犯错误的机会,保证作业人员是安全的。要积极推行现场作业程序标准化工作,结合生产现场安全工作实际,建立一整套符合安全规程规定要求的规范化作业程序,规范人的行为,避免人为失误,尤其要避免发生误操作事故,有效减少电力生产事故发生。
1.电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必须要有新思路,即必须具备系统思维。如今,在电网现代化装备的日新月异中,在大量新设备、新技术的采用和对电力安全生产管理提出新标准、高要求的形势下,在电力安全生产的实际工作中,把握这种先进的思维方法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要共同维护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维护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是各电力企业的共同责任。一个企业,一个生产环节,既是局部,也是全局。电力系统的安全,必须依靠所有电力企业来共同维护。要建立有效的电力安全应急机制。电力企业要加快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电网企业要建立有效的电力系统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并定期组织演练。
2.在系统思维指导下确立安全生产目标。电力企业系统安全生产的总体目标是在生产经营工作中,防止发生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对资产造成重大损失的事故,确保人身、电网、设备安全。杜绝重大人身死亡事故,杜绝特大电网事故和有人员责任的重大电网事故,杜绝特大设备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杜绝重大火灾事故,杜绝电厂垮坝事故,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电力企业系统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电力企业系统发电、输变电、供电、检修、火电施工和输(送)变电施工企业实行安全生产目标三级(指企业、车间或工区、班组)控制。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单位必须对本单位的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岗位制定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相互协调。
3.项目建设考虑融入全新的管理理念。以EAM(企业资产管理)的核心思想为中心,资产生命周期管理为基础,工单的提交、审批和执行为主线,按照故障维修、预防性维修、预测性维修等的可能模式,跟踪、管理设备资产的全生命周期过程。并以提高设备运行率、降低总体维护成本为核心目标,将设备管理、工单管理、安全管理、采购管理、库存管理、数据采集管理集成的一个数据充分共享的管理信息系统。
4.安全生产组织、制度与措施。电力企业系统各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作为安全生产的领导机构,负责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和决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各部门必须在其业务范围内按照其安全生产职责做好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电力企业系统各单位的各级电力生产和技术管理部门以及各级调度部门应做好电力生产安全保证体系的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保证电力生产和电网运行安全的各项规程制度,并在电力生产中严格执行。电力企业系统各单位的各级电力建设和工程管理部门应做好电力建设安全保证体系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保证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的各项规程制度,并在电力建设工作中严格执行。
5.电力企业系统内部实行安全生产监督制度。各单位依据产权或管理关系,实行上级对下级的安全生产监督,即电力企业对其分电力企业、子电力企业实行安全生产监督;电力企业各分电力企业、子电力企业对其所属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安全生产监督;代管企业对被代管企业依据协议实行安全生产监督。电力企业系统各单位的安全生产除接受电力企业内部的监督外,还应接受所在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6.电力企业系统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根据国家、电力行业和电力企业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重视和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开展企业安全教育。积极开发和传播多媒体安全教材,以生动逼真的形式加强安全教育效果。大力开发具有各种岗位、工种特点的计算机事故预想与处理仿真系统,开展事故演练培训,提高职工防范事故的能力。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架构。合理实行企业内部资源配置,通过设立安全教育专职,开展安全教育题材策划与组织传播,明确企业内部各层次安全教育成员职责,建立相关安全教育激励与约束机制,促使安全教育走向规范化。
7.建立完善的考核与奖惩制度。电力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奖惩制度,设立安全生产奖。对安全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安全工作严重失职、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章调度造成后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处罚。触犯刑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安全工作的奖惩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批评教育与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以奖惩为手段,以教育为目的。wWw.gWyoO
总之,针对不同的形势,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有不同的措施。安全生产是企业的头等大事,而企业的管理者围绕“安全生产”的主题应做的工作很多,既要抓主要矛盾,又不能留下丝毫安全隐患;这些工作如何进行才是最合理、最可靠的、值得管理者们不断深入地研究和探讨。
参考文献:
[1]孙绍光,陈涛.《电力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在电力安全中的作用[J].科技信息:学术版,2008,(1).
[2]程旭东.小议电力安全生产管理[J].中国电业,2004,(4).
[3]林建昌.电力安全生产“保证与监督”两大体系思考[J].农村电工,2008,(7).
辽宁省水利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主要包括门户网站、数据采集、信息查询、巡查管理、隐患自查自报、安全事故管理、水利安全月报系统、统计管理等功能模块。
1.1数据采集
安全信息涵盖了水利工程的基本信息、危险特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责任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危险设备、许可证照、安全风险较大作业、职业病危害情况、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获奖情况、行政处罚情况、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安全生产管理资料信息等。在采集手段上可采用2种手段:
1)基于互联网的网页填报;
2)基于移动3G信号的移动终端采集系统。
1.2监督管理
监督管理贯穿工程开工到验收的全过程,主要分为工程概况、参建单位、建设程序、工程进度、工程重量、施工安全、工程验收、质量安全监督、公众留言等9个环节。
1.3巡查管理
通过安全巡查管理平台,推送基层巡查员巡查任务;基层巡查员通过手持GPRS指纹巡查终端,接收巡查信息。巡查终端将通过指纹识别身份信息和巡查轨迹上传到巡查管理平台,管理者可根据基层巡查员的任务轨迹,保质保量地开展水利安全监督工作。同时借助巡查终端,可将巡查发现的问题和实时照片上传到管理平台,辅助管理者远程指挥和科学决策。
1.4安全事故管理
将水利安全生产事故处理流程化、常态化和科学化,通过数据伤亡人数和影响程度,自动判断事故等级,及时启动相应等级的数据处理方案,并按照预定流程开展数据处理工作,同时对整个数据处理进行登记备案,确保数据处理及时、合理、规范。3数据库设计水利安全监督管理系统数据库由属性、空间和多媒体等数据库组成。其中在存储设计上实现属性、空间和影音图等信息的分开独立存储和管理,以松耦合的方式关联,最大化方便属性、多媒体数据的扩展及与空间库关系的维护。数据库内容上充分利用辽宁省第一次水利普查成果,包括属性和空间数据,并以各类工程管理单位的注册机构码为唯一识别标识码。通过数据采集系统,补充获取在建或已建工程的安全生产信息及相关音像文件。
2网络与信息安全设计
2.1网络安全
依托辽宁省防汛骨干网和防火墙技术,将系统的所有服务器都布设在水利厅信息中心机房,并用防火墙隔离。只允许安全的网络协议(如HTTP协议等)通过,其他如FTP,Telnet协议限制执行。同时用ISAPI将对系统具有访问选线的用户的IP地址限制在某一范围内。
2.2Web服务器安全
采用Web服务器IISS10,对允许访问的用户、组、IP地址或域主机名进行授权,实现网络访问控制,同时与WindowsServer结合,控制用户访问权限。
2.3数据库安全
利用数据库管理系统提供的强大安全功能,如数据库账号、数据库视图、账号操作权限等对访问机型控制。具体如下:1)使用身份认证,使SQLServer的登录安全与操作系统安全性高度集成,保证系统用户的登录安全;2)创建预定义的数据视图,使用户只能访问需要观察的视图;3)利用存储过程。从安全的角度来看,存储过程只存取安全表的实体,用户程序访问的只是存储过程,而不是数据表,从而保证了数据库的安全。
2.4通信安全
系统用2种不同的加密手段实现网络数据通信安全性的设计:
1)采用安全协议加密客户端和Web服务器之间传输的信息;
2)通过专门的加密算法实现客户端与数据库服务器之间重要数据的加密传输。
3结语
论文摘要:建筑安全是个老问题,但是事关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必须予以重视,文章根据工作实践中得出的经验,提出对安全管理特点、目标、方法等方面的见解,希望能对读者在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中有所启发,为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作出了贡献。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及人们生活的普遍提高,建筑业也随之发展以满足经济的高速发展需要和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逐渐成为我国经济建设的支柱产业。但是我们看新闻看报纸或通过网络新闻都会看到全国各地接二连三发生多起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而且安全和利益始终是相互挂勾的统一体,安全是利益的前提,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直接影响到群众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企业的利益、甚至影响到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在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的今天,各企业在重视利益的时候也意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因此,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向安全管理要效益已经成为众多企业的共识。
一、建筑施工的特点
建筑施工的特点主要由建筑产品性质的特点所决定。因为建筑产品不合格造成的安全隐患较大,和其他工业产品相比较,建筑产品具有明显的特点是体积庞大、复杂多样、整体难分、笨重不易移动、涉及建筑安全技术等特点:如包括高处作业、电气、起重、运输、机械加工和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多专业的安全技术。此外还有以下特点:①生产的流动性。一是施工机构随着建筑物或构筑物坐落位置变化而整个地转移生产地点容易造成高处坠落、起重伤害、触电、坍塌和物体打击等事故;二是在一个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和各种机械、电气设备随着施工部位的不同而沿着施工对象上下左右流动,不断转移操作场所。②产品的形式多样。建筑物因其所处的自然条件和用途的不同,工程的结构、造型和材料亦不同,施工方法必将随之变化,很难实现标准化也就没有通用的安全技术措施。③施工技术复杂。建筑施工的季节性和人员的流动性,决定了在建筑施工企业中季节工、临时工和劳务人员占相当大的比例,另外建筑施工常需要根据建筑结构情况进行多工种配合作业,多单位(土石方、土建、吊装、安装、运输等)交叉配合施工,所用的物资和设备种类繁多,因而施工组织和施工技术管理的要求较高。④露天和高处作业多。建筑产品的体形庞大、生产周期长,施工多在露天和高处进行,常常受到自然气候条件的影响,易发生伤亡事故。⑤机械化程度低。目前我国建筑施工机械化程度还很低,仍要依靠大量的手工操作。
从这些特点可以看出我国的建筑业还处在发展的阶段,工程施工对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结合我国现阶段建筑业工作人员实际情况,安全管理的工作还是需要继续深入的开展,以期保证工程的安全高效的建设,尽量地减少安全事故,实现企业的效益,提升企业竞争势力,促进建筑业的腾飞。
二、建筑安全管理的目标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内容是研究如何提高效益实现项目目标为目的,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安全管理工作仍然是以项目经理负责制为基础,按照项目实际情况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有效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保证达到工程的安全要求的同时也要保证施工队伍的高效率,使生产要素优化组合、合理配置,保证施工生产与安全的均衡性,利用现代化的管理技术和手段,在实现项目目标使企业获得良好的综合效益的同时也做好工程的安全工作,实现工程的安全开展,体现企业的社会价值。这就要求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要按照新的系统工程观念、理论和方法来展开,保证整个工程科学性、安全性、高效性的进行。严格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安全检查标准》、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业内安全管理规范标准和企业安全管理条例等,用科学的管理手段设计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力争安全管理工作高于标准要求之上的同时,协调好施工工作方面的高效开展。
三、建筑安全管理的对策
建筑业是事故多发行业。建筑事故的发生是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而且绝大部分事故与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有关。因为尽管安全技术是建筑安全生产的基本保证,但安全管理却是安全技术与安全规程实施的保证。本文将全面质量管理中四个阶段的任务运用于建筑安全管理,以期保证安全技术、安全规程、安全措施等在建筑企业中得到实施与贯彻,从而达到降低安全事故率、提高企业效率的目的。四个阶段分别是:安全决策阶段、计划实施阶段、效果检查阶段、汇总总结阶段,具体的实施流程为:计划—实施一检查一处理。
计划即选定企业安全管理目标的依据,主要是按照企业该时期的安全工作方针,上级有关部门对安全工作的指示、要求,参照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相关规范、标准,以及企业当时的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及企业总体实力等因素,制定安全工作指标,编制安全措施计划。
实施即依据细化后的安全措施计划,必须严格明确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各有关部门和个人的职责和权利,做到层层负责、逐级落实,按照既定进度进行实施,力争达到或高于制订的安全工作指标,并作出分析和汇总,以便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和下一阶段的实施进程进行分析、协调及修正,必要时还可组织有关部门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最后确定出下一阶段的实施计划。
检查即建筑安全管理部门要对工程施工中的安全工作的检查,尤其是对安全隐患大的部位、安全工作难于开展的薄弱环节采取重点部位重点检查监督的措施,力争确保工程的安全进行,最终,安全管理目标负责人应及时按照工程实际安全工作开展情况与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的、最终的对比和评估。
处理是这四个阶段中关键的环节即对安全管理工作实际情况检查评估后,企业工程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人召集与安全工作开展有关的各单位或部门的负责人对整个安全管理工作实施过程进行全面、系统的讨论、汇总和总结,总结工作中不足的方面记录下来作为下次安全管理工作开展的首要注意重点,并将有效的经验或措施用书面形式总结下来,依照既定的工作程序纳入企业有关的技术或管理标准之中,加强企业在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的处理能力。超级秘书网
四、做好建筑安全管理教育培训工作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内容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前的教育培训,同时各级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执法,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别是对农民工的培训进行监督,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才能确保建筑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效性,才能够实现安全生产,还应设立相应的奖励制度,对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工作实施到位的班组或个人进行精神和物质方面的奖励。促进安全工作的良好进行和施工高效率的双赢,积极组织建筑和工程监理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和发证工作;积极开展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和新工人及工人转岗工作培训和安全技能的培训。同时可开展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相关的知识竞赛或者主题活动,促进企业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风气,真正实现开展安全工作的目的。
在食物的生产过程中,肥料、饲料、农药以及原材料、添加剂等具有两重属性,一方面,这些资材都是商品,具有适用于自身的生产流通渠道和质量标准;另一方面,它们是作为最终产品———食物的一部分而被使用的,在与其余各种原料混合或者在食品的生产中为发挥某种功用而被使用了以后,其功用、效能乃至于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都是通过食品安全反映出来的。就产品质量而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检局、专营专卖管理机构以及行业协会等都可以进行监督,而就添加入食品的物质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由卫生部门得有权对其进行监督管理,该法第十一条指出生产、经营和使用食品添加剂都具有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这些标准和管理办法也是由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规定有风险监测制度,虽然监测并不必然导致对某类食品的强制措施或处罚,但如若风险过高,监测部门将得向公众公布并进行警示,某种意义上说亦是对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该工作也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食品添加剂的目录、食品添加剂使用许可、以及新的食品添加剂的安全评估也都由卫生部门负责。食品进入市场流通领域,应符合市场基本管理的诸多规范,作为商品的诸食品被纳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监督管理范围内。而这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责就进一步增加了,食品从生产到加工、销售乃至于到消费环节工商局都要进行监督管理,一旦出现了食品安全问题或者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协会也会与工商、质检等部门协调。不惟工商局,如卫生行政机构、质量监督检查机构等面临职责跨度较大的问题。此种状况形成的原因首先是流通与消费环节不能僵硬地进行区分,实践中有很大一部分食品尤其是制成品从生产者手中产出后到最后进入消费领域流程比较长,流通中经销商、分销商数量较多,客观上导致违法者为牟取利益而忽视食品安全的风险进一步增加,某些食品的经销商既是向其余经销商或者销售终端供货的批发商,也是直接销售商品给消费者的终端。流通领域和消费环节的冗杂对工商局、卫生部门等监督管理机构提出了极高的要求,联合执法等手段只能突击解决相对较大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食品安全隐患,对此监督管理体制的变动势在必行。事实上,就目前已经出现的问题,我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已经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在2008年《卫生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被批准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被纳入卫生部管理下,就前述的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都进行了分配,建立起了“分段监督管理”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具体包括:卫生部牵头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农业部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管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和进出口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各部门要密切协同,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通过该文件的表述可以看出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首先,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非以食物为区分标准,而是以对食物的经济学意义上的处分作为不同部门职权区分的依据;其次,理论上看,各部门专门负责的领域范围较大但互不交叉;第三,农业部、质监局和工商局等职权相对变化不大,文件更多地是对其原有职权进行了概括,相对地,食药局承担餐饮业等消费环节的监督,这项职权从卫生行政部门和工商部门中独立,由该局专门承担。最后,主抓食品安全的“最高部门”是卫生部,卫生部不仅承担综合协调、制定标准等工作,还需具体承担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
二、美国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
美国作为联邦制国家,与我国能够建立从上至下相对统一的一套监督管理体系有所不同,其各州政府主抓本州内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而联邦政府的专门职能部门主要是统摄全国的食品安全工作,并负责州与州之间食品安全工作的协调配合。早在1902年,美国就颁布了《生物产品控制法》、《肉品检查法》以及《纯净食品药品法案》等法律法规并依据《纯净食品药品法案》建立了第一个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称为农业部化学局,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对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可能带来的食药质量方面风险的日益清醒的认识,该局发挥了巨大作用并越来越受到美国政府的重视。1927年,该机构更名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职权不仅包括对于食品安全相关问题的现场调查、实验室科学研究,还可以以查禁、禁令乃至的方式对问题食品进行禁绝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此后,其部分职权逐渐被美国农业部设立的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动物植物卫生检验局(APHIS)以及美国环境保护局(EPA)、国家海洋渔业局(NMFS)和海关等分割,并与上述机构一起组成了美国的食品安全体系。从分工上看,FDA负责联邦领域内生产的或者进口的除畜肉、禽类、瓶装水和酒精含量小于7%的葡萄酒饮料外各种食品的监督管理工作,而肉类和禽类以及相关肉制品、含肉食物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主要由FSIS承担,NMFS负责海产品的质量监控,而EPA主管饮用水的安全和农药,加之APHIS在防治病虫害方面、美国卫生部疾病控制预防中心在食源性疾病方面等等机构在各方面加以配合,建立起了一个相对完整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应特别指出的是,1998年克林顿签署了13100号总统令,成立了总统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包括商业部、农业部、卫生部、环保局、管理预算办公室、科学技术政策办公室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从其职权看,该委员会可向联邦政府的相关机构建议对食品安全的某些领域进行优先投资;制定食品安全的发展计划,并在计划发展执行中与相关州政府、消费者代表、制造业以及学界代表进行沟通和交流;该委员会还下辖一个食品安全联合研究学会,上述职权显然已经超越了简单的议事协调,而进入了统一规划、领导的初期阶段。由此,美国建立起了以食品种类为基本分类标准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在不同种类的食品由不同部门进行监督管理这一历史形成的前提下,各部门之间的交流合作目前尤得彰显,呈现“由分而合”的趋势,在监督管理手段上,以检验、审查为主,禁令、限制为辅,对于某些破坏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实施主体采取的方式将之推上法庭,具有鲜明的普通法系国家监督管理机构执法的特点。
三、比较与思考
基于前述比较可提出的问题包括: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是否需要改革,应向什么方向改革,以及进一步地,是否应学习美国的监督管理体制建立起以食品种类为划分基础的部门监督管理模式。应首先指出,我国食药总局于2013年成立以来,组织了数次专项整治行动,因时间相对较短,不易从整体上对其工作成果作出评价。但仅就“分段监督管理”这一体制而言,最大的问题是“无缝对接”只是理论上的,实践中监督管理有诸多漏洞。虽然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设立与美国总统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类似,都起到了领导、协调的作用,但从本质上看,分段监督管理是主流,分段监督管理中的漏洞依然存在。相较FDA等部门某种意义上类似“警察”的执法权,我国监督管理机关在行政执法的方式上稍显薄弱。在美国,政府与资本家们的本质利益是一致的,然而一旦政府监督管理机关被赋予监督管理职权并且开始严格行使这种职权,就会出现经济利益和政府监督管理的对立,以食品生产者的庞大资金和社会影响力而言,之所以还要以如此“针锋相对”的态度抵制监督管理,监督管理部门能够作为者将之推上法庭使之承受“倾家荡产式”地赔偿应是其中的重要原因。权是与普通法系的法律制度、庭审方式等法治因素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从这个角度看,美国的监督管理机关身兼具有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某些特征;反观我国,监督管理中采取的强制性、惩罚性等措施中不包括提起,在实践中更未出现过“监督管理机关诉违法者”的情况,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国行政机关缺乏相对强有力的监督管理手段,笔者认为,上下统一的监督管理体制和严格的层级在此并不成为阻却监督管理执行力的“屏障”,反而应成为我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具有强大推动力和适应力的关键所在。由于政府对其组成部门、上级政府对于下级政府这两个方面保持着相对稳固的领导,一方面在本级政府所辖领域内其具有一定的自主性,另一方面也必须融入全国一个大的“上下级”的大局之中,这使现行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虽然存在着诸多漏洞,但是在已经明确的职责范围内,监督管理责任可以落实得非常细致。必须看到,上述优势的基础是“分段监督管理”的模式,如将“分段监督管理”改为美国式的以食品种类为区别基础的监督管理体制,监督管理“线”更长,势必需要跨区域的、更加具有自和专业性的数个机构,即便可以建立这样的机构,其工作的开展也势必与地方政府、地方政府的市场监督管理机关以及地方政府其他卫生机关、质量控制机关、司法机关相配合,名曰“食品链统一监督管理”,实际上某种意义上仍然是“分段监督管理”和“分区域监督管理”。由此观之,在能够有效领导的情况下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职权分段化、分区域化再进行有机整合未必不是明智之举,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的划分基础上不能对美国完全照搬照抄,需要坚持适合我国国情之路线。首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漏洞形成不能仅仅将之归结为监督管理体制划分存在“模糊地带”,相应地,也不能仅靠将简单地运输、储存等环节纳入监督管理范围而希图达到目的,前已述及,在我国目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无法进行大的变动的前提下,将“分段监督管理”中各监督管理机关的职责领域由原有的“区块”改变为“点到点”的形式以避免制度设计上的漏洞,同时在每个机关具体的职权范围内,可建立类似于美国的追踪机制和“一揽子”的监督管理职权;其次,国家食药总局目前属国务院直属,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的各项工作,这种模式与美国综合领导机关最高政府直辖,具体监督管理部门设在部委之中的体制十分相似,虽然美国各监督管理机关并不直接听命于总统食品安全委员会,但仍需执行其所制定的计划等。我国各级食药局也并不能直接调动政府部门,则其究竟以何种方式“协调”值得怀疑,将食药局的级别略微提高能解一时之需,但长远看,建立专门的协调、沟通和调度渠道才是治本之策;最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中,轻微违法、违法、严重违法乃至于犯罪的尺度相对较难把握,美国监督管理机关与司法机关的紧密配合给了我们“重典治乱”的另一种思路,即“典”也就是法律本身并不需要极端严苛,在保证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科学有效的情况下,在执法中更加严格地贯彻上述规范,按照规范的要求将违法者进行惩处,事实上这正是美国模式最大的亮点之所在,法院的判决未必比行政处罚更为严厉,但是一旦违法者知道违法遭到惩罚将不可避免,距离监督管理的最终效果也就并不那么遥远了。
全旗总人口为34.8725万人,其中,农村总人口32.8009万人。农村中饮水安全及基本安全人口为17.5612万人,达到安全及基本安全人口占农村总人口的53%,不安全人口13.1422万人。截止2014年,已解决了约248个自然屯、27万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到2015年,将全部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饮水安全工程的实施使广大农户、牧户用上了健康安全的饮用水。但经过长期的工程建设和管理,在其过程中也探究并发现了一些问题。
2饮水工程建设中存在问题
2.1投资相对紧张
由于国家投资资金有限,在设计中压缩了人均投资额度,使工程在投资与实施中出现了矛盾。科右前旗饮水安全工程人均投资700元左右,对于比较大的200~300户以上的村屯,设计和施工还可以,较小一些的100户以下的村屯,工程投资在10~20万元左右。除去饮水井,管理井房、消毒设备等主要建设项目外,引水管道安装等其他工程所剩资金极少,个别的工程只能采取改变供水管道长度、减少工程量来完成,对工程施工及质量管理等方面增加了难度。
2.2施工水平较低
由于投资及工程规模小,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即使是正常招投标的施工企业,除主要施工人员外,很多施工人员都是从当地雇用。由于施工人员技术水平的差距,工程质量难以保证。在2013年招标的安全饮水工程中,有的一个标段就有9个工程地点,项目多、规模小且位置分散,在有限的施工工期内,固定的施工人员根本无法满足工程需要。
2.3监理人员配置不足
农村饮水工程建设项目多,范围又广,且大部分的工程又分散在比较偏远的乡村,一个监理要负责几个工地,要求监理巡视都有难度。仅2013年科右前旗的安全饮水工程就有87处,14个标段。因此,在监理监管方面就会出现漏洞,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
2.4水费征收率很低
由于认识不足,部分地区农民收入较低,承受能力较差,因此农民对供水水价很敏感,加上部分农户还有其他水源取水,可以不全用自来水,所以不愿多花钱交水费,即便安装了自来水也不使用。还有部分农户因不想交水费而拒绝安装自来水。
2.5管理及维修困难很多
对于我们这样偏远旗县的农村供水工程量大面积广,而单个工程规模又小,管理难度大,相当一部分的供水工程只有1~2人管理,且大多数是没有经过培训的本村农民,一旦出现问题不知如何处理,只能停用。加之地方财政困难,没有资金补助,该维修的工程不能维修,该更换的设备不能更换,甚至有不少工程连正常运行的资金都无法保证,严重影响了工程效益的发挥,也使当地的农户对饮水工程产生质疑,造成了不好的影响。
3解决问题的几个建议
3.1提高设计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设计人员应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根据投资额度和工程项目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设计方案,针对一些空间分布不规整的村屯着重强调前期勘察工作,而后根据其独有地质地貌特点进行合理设计,以减少工程由于投资低造成的矛盾,使有限的投资得到合理安排,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
3.2加强对施工现场质量体系的监督管理
建设单位应派具备相关知识和经验的技术人员现场督导,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工程技术或商务问题及时解决,对施工企业在施工中的不规范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保证工程按设计要求施工。
3.3加大对监理人员质量体系的监督管理
在施工中,加大对现场监理人员的管理,合理安排监理人员,对不合格、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及时调整清理,确保监理人员在工程建设中发挥作用,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3.4提高水费的征收力度
可以通过讲座和发放传单等形式,加大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宣传,使农民群众提高对饮水安全的认识,了解这一民心工程的重要性,不要因为个别工程出现的小问题而影响了整个饮水安全工程在农民群众中的印象,进而产生了排斥思想,不利于饮水安全工程的实施。针对特殊群体采取保障措施,联合相关部门根据实际客观调查备案,针对一些确实比较困难的村屯或农户在水费或电费上给予一定的补助或者减免,使一些想吃水又怕吃不起的农户打消顾虑,积极缴纳水费,真正享受到国家惠民政策的好处。
3.5有关部门制定并推行合理的管理制度或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