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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校申报材料(合集7篇)

时间:2022-08-10 04:40:49
驾校申报材料

驾校申报材料第1篇

一、加大软硬件投入,确保教学质量的提高。

驾校建校之初,公司及驾校领导班子就提出了“百年驾校”的学校建设理念,本着要做就做最好、要争就争第一的精神,投资1795万元,在县开发区购置土地72亩,并于当年完成了教学楼和教练场建设和教学设备设施的购置工作,使驾校建校之初就达到二级驾校资质标准,实现了驾校发展的高起点、高起步。XX年11月1日交通行业新标准jt/t433—XX《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施行以来,驾校领导班子对照标准要求,凝心聚力,积极增购教学教练设备,实现了驾校规模质的升级,XX年3月被省局评为一级资质驾校。2018年驾校又投资260万元对教练场进行了升级改造,现代化的电子桩训和电子监控训练场现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截止目前,驾校共投资4200多万元,现拥有场地训练面积4200m2,训练道路长度1450m,高标准的倒桩龙门架12具,单边桥、圆饼路、坡道训练设施齐全;拥有教练车58台,其中大型客车7台,中型客车2台,大型货车19台,轻型货车18台,桑塔纳轿车12台,车辆均按要求配置副后视镜、副制动踏板、灭火器等安全防护装置和设施,车辆标志统一,全部安装了省统一配置的教练车顶灯。驾校建立了多媒体教学系统,教学设施设备齐全有效,现有急救心肺复苏型模拟人3具,主动式驾驶模拟仪8具,汽车气压制动系和液压制动系程控电教板、发动机机体解剖模型、转向机构模型、全车制动系统模型等一应俱全,能够充分满足教学需要。驾校现有教练员65人,其中理论教练员6人,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3人,实操教练员62人,均取得省运管局颁发的教练员证。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全面加强教学安全

为了保证安全工作的落实,驾校从人员、车辆、制度三个方面入手,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自建校以来,没有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具体做法:

一是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人是安全工作最核的要素,驾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始终将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为核心,通过每日晨会、每月全会和每季例会的形式,对教学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剖析典型案例,始终能够做到警钟长鸣。在抓好教学安全的同时,驾校将安全驾驶意识贯穿与整个教学过程,始终牢牢把握集中注意力、仔细观察和提前预防这三条谨慎驾驶的“黄金原则”,努力培养学员养成安全行车、文明行车的意识,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二是加强教练车辆管理。教练车辆管理是教学安全工作的重要保障。驾校制定了严格的教练车管理制度,按教练车的行驶里程将教练车的技术管理工作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维维护三种情况进行没的处理。日常维护由教练员和安检员负责,教练员在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负责进行安全检视等工作,安检办负责对教练员安检工作进行监督落实,并每周对教练车实施一次技术状况检查。驾校在公司汽车维修厂(二类汽车维修企业)设立了车辆维修基地,按照一级维护和二维维护作业内容,在规定的里程内由维修厂负责对车辆进行维护,使车辆维护专业化,切实保证了车辆技术状况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三是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制度。为保证安全制度的落实,驾校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安全工作责任分解到教练车到教练员。为抓好安全制度的落实,驾校还分别成立安全生产督导组和监督检查工作组,由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对教练员教学工作和驾校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定期巡查,并将对教练员的督查检查内容记录在案,作为年终考核的奖惩依据,有效提高了教练员安全教学意识,确保了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三、认真贯彻落实教学大纲,确保培训质量

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组织施教,是确保培训质量的关键。自驾校建校开始,校领导班子就始终把培训质量作为驾校工作的核心,紧紧抓住培训质量工作不放松。驾校教务处根据交通部新的教学大纲,合理制定施教方案,明确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并严格按照大纲要求组织教学。为保证教练员地施教时能够认真贯彻教学大纲,真正吃透大纲,将大纲贯彻到教学的每一个环节,驾校安排教务处定期组织查看教练员教案,检查教学日志和学员学习记录,并在每期培训中组织学员讨论并听取学员意见,对照培训日志检查贯彻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不按大纲组织施教的,加班加点也要予以纠正,切实保证培训教学质量,使学员做到真正掌握。

在教学过程中,教练员不正确的动作,都会对学员的驾驶技术产生一定的影响。为此,驾校始终把规范教练员从教行为做为提高培训质量的切入点,从小事做起,从细处着眼,时刻培养教练员谨慎施教意识。为切实落实教学规范化工作,驾校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施教行为:一是全面落实教练员持证上岗制度,教练员在施教时必须佩戴《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参加培训的学员必须佩戴学员证,由教务处不定期组织抽查,确保将教练员的行为置于学员的监督之下;二是实行培训班前会制度,由教务处负责部署当天培训内容,明确培训目标,讲解注意事项,并在每周例会制度上,对全周培训工作中的教员施教行为进行点评;三是强化教练员施教技能提高,未先育人先育已,驾校定期组织开展教练员继续再教育活动,在每期培训班开始训练前,均由教务处抽调业务骨干,组织对所有参加执教的教练员进行业务考核,由教练员根据驾驶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和教学讲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评讲,切实保证了教练员教学水平的均衡发展;四是定期抽查教练员的教案,查看教练员教学日志,安排人员听取参训学员对学习的感受。五是全面落实“ic”卡计时制度。驾校按照省运管局的统一部署,增加了相关设备,安装了相关软件,切实保证学员的学时。六是积极开展情景教学。驾校在教学中注重以“案例和情景教学”为手段,对不在训练时间段的驾驶环境,通过驾驶理论培训和模拟器的驾驶训练,使学员建立一定的印象思维模式,有效提高了培训效果。这些措施,使教学培训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道路,教练员的施教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培训质量得到有效保障。多年来我校的理论考试通过率始终位居全市先进行列,并多次取得理论考试“满堂红”的佳绩。

四、规范经营行为,树立行业形象

教练员和驾校管理人员的一言一行,都会给驾校带来影响。因此,教练员的管理,是树立驾校良好声誉的关键。几年来,学校始终坚持诚信为本,信誉至上,推行廉政服务教学理念,面向社会公开十大承诺,围绕教练员的管理,不断提高教学服务能力和水平,规范经营行为,杜绝“吃、拿、卡、要”现象的发生。具体做法:

一是严把教练员入门关。驾校坚持道德修养、理论水平和从业资质三个方面严格选聘教练员,并将职业道德作为教练员的首要之选。通过公开招聘、背景调查、信誉考核等方式多方了解选聘人员职业道德情况,确保了教练员队伍的纯洁性。

二是坚持“廉政办学、服务至上”的教学理念。学校定期对所有教职员工中开展廉政教育活动,校长亲自组织廉政教育讲座,提高教练员廉政教学意识,自觉规范施教行为;其次学校建立了教练员廉政档案,成立了督导组织进行监督,实行不定期巡查,并将结果录入档年终总评;第三,定期召集学员对教练员进行考评,填写考评表并将每项考评内容整理入档,作为教练员的年终考核依据。通过以上工作的实施,有效规范了教练员施教行为,促进了“教”和“学”的融洽,形成了良好的风气,为中原驾校赢得较好的口碑。

三是积极开展十大承诺活动。为提高服务质量,驾校面向社会和学员做出“十大承诺”,即:(1)按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顺序、内容、时间培训,保证培训质量。(2)按收费许可证上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不乱收费。(3)训练中保证学员安全,防止人员受伤害。(4)文明教学,尊重学员的人格,不侮辱、歧视学员。(5)如实填定驾驶培训记录,不弄虚作假。(6)允许学员选择教练员,尊重学员的自主权。(7)允许学员选择培训日期,给学员提供方便。(8)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的培训环境。(9)保障教练车的完好率,不影响学员训练。(10)廉洁施教,不收取学员的钱物,不参加学员宴请及消费性的娱乐活动。为确保承诺落实到位,学校定期在教职员工中进行诚信承诺教育,公开诚信承诺电话,并成立监督组织,明确业务副校长主抓此项工作。

五、创新经营理念,为学员和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在长期的教学过程中,驾校从自身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先进教学理念和经营理念,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驾校申报材料第2篇

【关键词】强制培训 驾驶证 违法性

我国机动车数量不断攀升,根据公安部2013年1月30日的通报:至2012年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已达2.4亿辆,机动车驾驶人数量已达2.6亿人。汽车保有量1.2亿辆,年增长1510万辆,增长量超过1999年底全国汽车保有量。18个大中城市汽车保有量超过百万。与此同时,每年向各地方车辆管理机关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数也直线上涨。

1.驾校强制培训违法的司法实务案例回溯

我们再来回顾一下6年前的“樵彬诉深圳市车管所案”,2007年3月7日,深圳市民樵彬至深圳市车管所申办驾驶证,车管所以“没有提交驾校培训记录”为由,对其申请不予受理。其依据在于:广东省公安厅和交通厅曾下发红头文件,规定申领驾照须提供驾校培训记录。同年3月8日,樵彬向深圳市交警支队法制科提出行政复议,此后收到《行政复议中止决定书》;即放弃行政复议,于同年5月14日,向深圳市南山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上级部门干预下,8月30日,深圳市车管所受理了樵彬的申请,使他成为在驾校名称一栏署名“散学”(即以散学名义申请驾照考试)的中国第一人。尽管申请已被受理,樵彬却不愿就此撤诉。深圳市南山区法院最终于当年11月6日作出判决:被“告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于2007年3月7日作出的不受理原告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自此,深圳市车管所开始允许未经驾校培训的申请人参加驾校考试,并申请驾驶许可证。目前国内只有深圳、广州等地有限放开个人自主申请驾考,有关部门既不禁止深圳、广州的做法,又不在全国统一推行个人自主申请驾考,这种态度令人难以理解。从2012年12月17日开始,深圳推出了个人申请驾考申领驾驶证网上报名预约系统,按照报名顺序获取名额。市民可以通过自学理论和找老驾驶员学习驾驶技术后,直接到车管所参加驾考,合格后即可获得驾照。早在2008年,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就明确表示,个人可以不经过驾校申请考领机动车驾驶证。

据此看来,申领机动车驾驶证需要事前经过驾校培训的行为已在司法实务中被认定为违法行为,并且在实际的操作中也有先例了。事情至此,似乎应该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但是,如果我们将此事件置于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大背景下,则可以发现此案给我们的启示和意义远不止此。

2.驾校强制培训违法的法理分析

地方车辆管理所作为国家的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行为都要在法律的授权下实施,而那些向车管所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时被告知要提交“驾校培训证明”的行为,明显违反我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应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无关的技术材料和其他材料。”(《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该条作为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的一种事前控制手段,为防止不适格的人取得行政许可,法律,法规,规章往往规定不少条件,只有取得规定的许可的条件的才能取得行政许可。我国现有交通法规(如《道路交通安全法》与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只对申请人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做出必要要求,均未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必须提交进行驾校培训的相关证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第2款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车辆管理机关依公民申请,经过依法审查,申请人通过相应考试后,行政机关是应该赋予行政相对人某种权利和资格的。

其次,我国《行政许可法》对通过考核方式做出行政许可决定也有明确规定,“……公民特定资格的考试依法由行政机关或者行业组织实施,公开举行。行政机关或者行业组织应当事先公布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报考办法、考试科目以及考试大纲。但是,不得组织强制性的资格考试的考前培训,不得指定教材或者其他助考材料。”(《行政许可法》第五十四条)机动车驾驶证的颁发,属于行政许可。其虽未必属于该条所称之“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的许可,但该法对需要考试的行政许可,基本精神是禁止组织强制培训,显无疑义。这条关于考试的禁止性规定,是为了防止一些行政机关或者行业组织利用自己组织考试的特殊身份,组织考前培训,指定特定教材或者其他助考材料,谋求不正当利益;“既当教练员,又当裁判员”,造成不正当竞争,损害参加考试人的合法权益。但是,现今存在的“驾照捆绑驾校”的行为可以说是一些行政机关的变相违法,以驾校为依托,强制考生到驾校培训,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对公民申领驾照的强制性要求明显侵犯公民自由选择的基本权利,违反我国宪法的基本精神。宪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国家发展各种教育设施,扫除文盲,对工人、农民、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劳动者进行政治、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的教育,鼓励自学成才。”而学习驾驶属于技术的一种,公民享有选择自学的权利。我国《行政法许可法》第四条:“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若行政机关未经法律明文规定,即采用强制培训制度,显然属于侵犯公民选择自学的基本权利。显然,我国现阶段是没有一部法律明文规定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是一定要通过驾校培训的。

3.尊重公民选择权,彰显行政服务职能

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是公共行政或者行政权力的使命。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其权力来源于人民的授予。因此,行政机关履行职责、行驶行政权力必须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行政机关要严格依法行政,不越权,不滥权,尊重公民的自主选择权,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服务型政府。驾校培训作为公民学车的途径,只能是可供选择的手段之一,而不能是必经之路。如果能认识到这点,那么公民对地方车辆管理机关要求提供驾校培训证明而引发的行政诉讼也将不再发生、驾校长期以来垄断行业培训的局面也会得到缓解、合理的培训费用也更能为大众所接受。据统计截至2012年年底,全国共有驾驶员培训机构10347所,教练车37.7万辆,教练员43.9万人,分别比2006年增长42.2%、75.3%和106.6%。而与此同步增长的驾校培训费也是跟着攀升的。

世界上很多国家,对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是否需要驾校培训是没有做强制性规定的,但是考试的严格度是一样的,同样存在驾照难考的现象。不少国家驾考一次通过率不到一半,很多国家更是要求考生先学习救护常识。各国通过在驾照发放环节严格把关,减少马路杀手,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把日后的安全驾驶放在首要位置考虑,实现维护社会公众安全。我国今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也对驾考的难度和操作的实用性做了更为合理和实用的修改,严格把好考试质量关卡,为日后的安全驾驶打好有力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徐文星,超越部门利益才谈得上依法行政——从考驾照必须上“驾校”培训的规定说起[J]法学.2007,(3): 3一7

[2]丁先明.考驾照必须经过驾校,在各地已成惯例[N].新世纪周刊,2007(08)

[3]张剑辉,张晓林.行政许可法实务指导[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

[4]刘武俊.驾校强制培训实属违法[N].福建日报,2013-02-20(11)

驾校申报材料第3篇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农业部41号令)及有关法规精神,2年9月我中心组织各市农机化管理部门对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进行了整顿和评估,给基本达到办班条件的农机学校核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证》(有效期1年),并要求各市针对整顿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组织现有的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进行整改。整改期限已满,拟对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进行复评审验。现就复评审验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评审验的标准

复评审验的标准按《**壮族自治区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实施细则》(桂农机办〔20**〕42号文印发)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评审体系详见附表。

二、申请和申报材料

复评申请由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自愿提出,填写《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班)申请表》,并附申请人身份证明、教学场所使用权证明及其平面图、教学设备清单、教学人员和财务人员身份及资质证明、组织管理制度、生源预测情况等材料。申报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一式四份),报当地县、市农机化管理中心(局)审核后于20**年10月10日前报送我中心科教质量处。

三、评审时间和工作安排

1、全区统一评审时间为10月下旬,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2、评审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10月10日前由各市组织初评,10月下旬由我中心组织评审员分组赴各市申请单位复评。

3、评审组的交通车辆请各市农机化管理中心(局)负责安排,评审员的差旅费按规定回原单位报销。

4、评审免收评审费,评审员评审补贴由申请评审单位按有关规定发给。

5、评审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评审标准,严守工作纪律,严禁收受申请评审单位的礼品。

四、评审相关问题的补充说明

1、本次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资格评审分为两类进行评定。一类培训机构要求具有5台教练车,其中铰接方向盘式大、中型拖拉机1台以上;二类培训机构要求具有3台教练车。两类培训机构的其它评审标准相同。

2、教学场所使用权证明认定:属自有的须提供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租赁他人的,须提供租赁合同。

3、教练车的认定:验证实物和教练车牌证;教练车只允许在本县农机系统单位内租赁,并需提供租赁合同。教练车的类型必须与培训范围相适应。

4、教学人员包括教学负责人,5名教学人员中应有理论教员、教练员,获“双证”(理论教员证、教练员证)的人员只能按1人认定。

5、申请单位应出具学校全体职工花名册,包括法定代表人、教学负责人、理论教员、教练员、财务人员、其他后勤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任职岗位等。

6、组织管理制度的认定:必须出具《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岗位职责、教学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的文字材料。组织管理制度要装订成册,其中岗位职责要求在办公室上墙。

7、持有准教证的人员不得同时在2个(含2个)以上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任职。

驾校申报材料第4篇

农村地区要保证有校车坐

《条例》要求地方政府依法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在寄宿制学校入学,减少学生交通风险。对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需要的农村地区,要采取措施保障学生获得校车服务。

征求意见稿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居住的学生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者在寄宿制学校入学,缩短上学距离,减少交通风险。

载有学生时不得加油

《条例》规定了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保障校车安全的义务和责任。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指派照管人员随车照管学生。

对于专职照管人员,《条例》也明确规定: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学生下车后需要横穿道路的,带领学生安全通過;发现驾驶人无校车驾驶资格,或者发现驾驶人饮酒、校车超载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并立即向学校负责人报告。

对于校车驾驶人也规定其不得在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不得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校车行驶途中,除依法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外,不得允许与乘车学生无关的人员上车。

开校车要专门证明

《条例》设定了校车使用许可。对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和校车驾驶人资格条件规定了比一般客车更为严格的要求。即校车驾驶人,应当持驾驶人的驾驶证和身体健康证明、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材料,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符合条件的,出具允许驾驶校车的证明。

申请人持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允许驾驶校车的证明和其他有关材料,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符合条件的,在机动车驾驶证上签注准许驾驶校车。

校车可走公交道

《条例》赋予校车通過优先权,对校车最高时速和严禁超载作了明确规定。交通警察遇运载学生的校车,应当指挥疏导校车优先通行;校车运载学生,可以在公交专用车道,以及其他禁止社会车辆通行但允许公交车辆通行的路段行驶;校车上下学生,应当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未设校车停靠站点的路段可以在公交站台停靠。校车抵达或者离开学校,有条件的应当在校园内停靠。

用拼装车司机吊销驾照

生产、销售不符合校车安全标准的校车的,处违法生产、销售校车(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货值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驾校申报材料第5篇

“市场饱和”挡住私人驾校

这个废弃的停车场,坐落在济源市克井镇克井村。

5月25日下午,一位中年妇女在堆放着垃圾的停车场里挑拣能卖的东西。

离停车场几百米远是济源市第六汽车运输公司办公的地方,王济世是这家公司的经理。

去年6月25日,王济世以5万元的年租金和克井村签下20年的租赁协议,他和李正耀等三人准备在这里建一所私人驾校。

两天后,他们以“济源市腾飞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的名义向济源市交通局运管处提交了申请综合二级驾驶机构的行政许可书和详细资料。

申请书提交后,王济世数次到运管处催问。7月27日,济源市交通局公路运输管理处下发了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王济世一看傻眼了,决定书中说:“经调研,济源市汽车驾驶员培训分别由济源市交通驾校和济源市驾驶员培训学校承担。拥有教练车85台,年培训能力可达7650人,实际培训人数为5000人。

“现在,造成我市学员积压的因素已得到缓解,自7月份起,申办驾驶证人员人数呈降低趋势。鉴于目前情况,对你提出关于成立济源市腾飞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的申请,决定不予道路运输经营行政许可。”

因为没有取得合法身份,近一年的时间过去了,这里并没有出现彩旗招展、车声隆隆的火热场面。废旧的停车场依然荒凉破败。

较真主管部门

接到决定书后,王济世怎么也想不通,市场饱和竟成了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

他认为,济源市交通局运管处不许可新的驾驶员培训机构,剥夺了他人选择新驾校的权利,也限制了其他经营者从事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公平竞争,这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利,限制他人购买其指定经营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的规定。

他请求济源市人民法院撤消济源市交通局运管处的不许可决定书,对他从事驾驶员培训业务的申请依法应予行政许可审批。

2005年11月4日,济源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交通局运管处经合法传唤没有出庭。

法院查清事实后认为,法律对举办各种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的基本原则是面向社会,仅要求交通主管部门是否符合法定经营条件,并未附加其他限制。被告以市场饱和为由对原告的申请不予许可,是对行政职权的滥用,依法应予撤消。

12月1日,济源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撤消济源市交通局运管处的不许可决定书;被告在判决生效10日内对原告的申请作出具体行政行为,逾期日处罚款100元。

接到判决书后,王济世长出了一口气,心想,这下运管处该作出许可决定书了,使他没有想到的是,12月15日,交通局运管处又提起了上诉。

运管处在上诉状中说,根据《道路运输条例》第39条的规定,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应当具备健全的培训机构和管理制度;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管理人员;有必要的教学车辆和其他教学设施、设备和场地。

“上诉人在审查被上诉人递交的上述规定的材料后,认为被上诉人提供的材料不符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的有关规定。上诉人认为不给被上诉人的行政许可是合法的。”

今年5月16日,济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驾校背后的利益搏弈

“从表面上看,是简单的不予行政许可,实际上是行业垄断、利益之争。”当地熟知内情的人士说。

这位人士说,长期以来,济源市的驾驶员培训市场被济源市交通驾校和济源市驾驶员培训学校所垄断,如果再增加新的驾校,竞争肯定激烈,会直接影响到他们的利益。济源市交通局运管处的上诉实际是在拖延时间,使济源市腾飞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错过今年的招生时间。

据了解,济源市交通驾校从1999年开始招生,里边有很多人是交通系统的家属。而另一所驾校是济源市交警队主办的。

济源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郭金成庭长说,从去年开始,沁阳、孟州等地的一些驾校纷纷在济源市设立报名处,进行招生,他们在济源进行培训,考试时回到沁阳、孟州。因为收费较低,服务周到,对现有的两家驾校冲击很大。后来这些异地招生的驾校被取缔了。

郭金成说,现在,济源市交通驾校也采取了灵活多样的招生办法,他们在乡镇设立了招生处,在全县建立了十几处培训场,如果单位报名人数多了,他们主动到单位集中上理论课,收费也降低了。

采访中,一位机关公务员说,现在是市场经济,驾校增多后,打破了他们垄断的局面,能优胜劣汰,提高服务质量降低学费,受益的是培训者。

诉讼背后的无奈抗争

“王济世与主管部门对簿公堂,是一种无奈的抗争。”苗先耀说。

苗是河南艳阳天律师事物所的律师,他是王济世两审的人。他说,王济世的申请递交后,交通局运管处没有看材料也没有派人去看场地,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运管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查。在二审中,运管处也承认他们根本没有审查材料。

王济世催问的次数多了,他们才给他一份决定书,也没有告知他享有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他说,经多次合法传唤,运管处以种种理由不出庭,也没有递交答辩状和提供证据材料,因为运管处知道自己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他说,现在王济世的压力很大,他是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才选择了诉讼。他有自己的苦衷,自己的运输公司的主管部门就是运管处,如果关系闹僵了,对自己今后的发展不利。

他的损失也不小,仅租金一年就5万,王济世有权要求赔偿。但是王济世没有这样做,还是对运管处留有余地,

“生效判决如何执行是个难题。”郭金成说,按照终审判决,运管处应在判决生效10日内对原告的申请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但是现在运管处还没有行政许可,王济世按照要求正在逐步提供相关材料。

审批单位与驾校必须脱钩

河南省行政法学会理事、河南政法学院法学副教授冯举认为,此案是一起典型的因行政许可而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

她说,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行政许可是一项重要的行政权力,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该遵循合法与合理、效能与便民的原则。

王济世申办驾校,须经交通主管部门审批,主管部门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如果王济世的驾校有教练场地租赁合同书、教练车技术等级证明等,符合法定条件的,主管机关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

“市场饱和并不是法定的不予许可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6规定,任何国家机关以及驾驶培训和考试主管部门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 驾校的审批单位必须与驾校脱钩,以市场饱和为借口对符合申请条件的驾校拒绝批准,以达到垄断驾驶员培训市场的目的,本身就是不合法的。促进政府管理职权与企业经营权的分离,本身也是《行政许可法》的立法目的之一。”

她说,法律规定,除可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驾校申报材料第6篇

一、报名受理时间

(一)*8年上半年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补考报名时间:9月18日至19日,共两天,其中9月18日为福州、泉州地区申请人补考报名时间,9月19日为其他地区申请人补考报名时间。申请人须提供原准考证、驾驶证和4张一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近照办理补考手续。报名时可由本人亲自办理,也可委托单位或个人代办。申请人原准考证遗失的,应提供报名发票复印件向所在地设区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书面报告,经设区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盖章确认后,申请人携报告按上述要求申请。

(二)下半年考试报名时间:*8年9月22日至25日,共4天,具体时间安排为:泉州地区:9月22日,福州地区:9月23日,漳州(含漳州开发区)、厦门、龙岩、三明地区:9月24日,其他地区:9月25日。报名时,须申请人本人亲自申请,不得委托单位或个人代办。报名参加补考的申请人,不得报名参加*8年下半年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

二、报名和考试地点

福建省汽车运输技工学校(福州市台江区排尾路中段,长乐南路18号)。

三、报名条件

(一)理论教练员应当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学历)或者汽车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两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初次取得驾驶证时间在*6年10月1日前),熟练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常用伤员急救等安全驾驶知识,了解车辆环保和节约能源的有关知识,了解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基本教学知识,具备编写教案、规范讲解的授课能力。

(二)驾驶操作教练员应当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或者高中以上学历,符合规定的安全驾驶经历和相应车型驾驶经历,熟练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和应急驾驶的基本知识,熟悉车辆维护和常见故障诊断、车辆环保和节约能源的有关知识,具备驾驶要领讲解、驾驶动作示范、指导驾驶的教学能力。

安全驾驶经历和相应车型驾驶经历应满足下列要求:

1、大型客车驾驶操作教练员具有10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初次取得驾驶证时间在1998年10月1日前),且有五年以上驾驶大型客车的经历;

2、大型货车驾驶操作教练员具有10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初次取得驾驶证时间在1998年10月1日前),且有五年以上驾驶大型货车的经历;

3、小型汽车驾驶操作教练员具有五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初次取得驾驶证时间在*3年10月1日前),且有三年以上驾驶小型汽车的经历。

四、报名程序

符合报名条件的自然人均可参加报名。报名时,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办理报名的相关手续:1、申请表一份(附件1);2、交验驾驶证、身份证、学历(技术职称)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3、安全驾驶经历证明和相应车型驾驶经历证明各一份(附件2、附件3);4、一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近照7张。省局对申请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省局在申请人在交纳考试费和材料费后,发给“安全驾驶的引路人”、辅导读本、示范教学考试光盘、理论考试练习软件及准考证。考试费按照省物价局和财政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收。

本着自愿的原则,报名考试的申请人可自主参加教练员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班。省局在受理申请后,将申请人的基本情况造册,由设区市运管处负责向交警支队确认申请人的相应车型驾驶经历,凡资质条件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人由省局通过“福建运管网”等途径告知申请人不予参加考试,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申请人自负。

五、考试时间

从*8年10月29日开始,申请人(含补考)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持准考证和驾驶证(身份证)到福建省汽车运输技工学校进行考试。

六、考试内容和考试分值

教练员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示范教学考试两门。理论考试,采用电脑无纸化考试,考试时间60分钟/人;实际操作教练员示范教学考试时间15分钟/人,理论教练员示范教学考试时间20分钟/人。

理论考试试卷根据交通部的考试题库通过电脑随机生成,由申请人在计算机上进行操作考试,考试试题有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三种类型,每套试卷100题,每题1分(具体内容见人民交通出版社“安全驾驶的引路人”和辅导读本)。

实际操作教练员示范教学考试的内容为操作要领讲解和实际驾驶教学指导的教学能力考试,共9个方面内容:1、上下车动作;2、转向盘;3、驻车制动器操纵杆;4、变速器操纵杆;5、离合器踏板;6、行车制动器踏板;7、加速踏板;8、平路起步;9、坡道起步。考试时,由工作人员通过电脑从上述9个方面内容中现场随机抽取2个方面内容,申请人可选择其中1个进行讲解。(考试内容见辅导读本或参考示范教学录像)。

理论教练员的示范教学考试是申请人按照规定的教学项目的教案进行现场示范讲解的考试。其考试范围为:(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2)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3)道路运输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4)交通安全心理与安全意识;(5)车辆结构与安全性能;(6)特殊环境安全行车方法;(7)应急驾驶;(8)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理;(9)车辆维护与故障车的处置;(10)环保与节能;(11)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分析;(12)车辆安全检视。申请人应从上述12个考试内容中准备2个考试项目以及授课的手写教案各一份(教案范本见附件4),考试时,考核员从申请人准备的2个考试项目中任意抽取其中一项,通过申请人现场讲解,评价申请人按照规定的教学项目示范教学的能力。上述考试项目中,申请人必须准备(1)、(2)项其中一项,申请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准备(3)至(12)项的其中一项。申请人在“安全驾驶的引路人”和*8年福建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资格考试“辅导读本”外的其他教材准备上述考试项目或在准备的考试内容中引用其他教材的,考试时应携带该教材。

理论考试和示范教学考试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七、考试成绩计算方法及合格标准

理论考试和示范教学考试成绩均达80分及以上的人员,方能取得相应的教练员证。

八、成绩确认

每个科目考试成绩必须由2名考试员签字确认,本次考试不合格的,根据国家资格考试的要求,不再进行补考,申请人可继续申请参加*9年教练员资格考试。

驾校申报材料第7篇

与中国不同,私家车是美国民众出行最重要的工具,也是美国生活的标志之一。毫无疑问,开车的第一步就是考驾照。笔者有幸以较快速度走完了全部流程,成功领到了驾照,相对中国的驾照获取来说,笔者感受到了许多显著的区别。

一般而言,美国驾照的申领、考核与发放事宜都是由各州的车辆管理所(Department of Motor Vehicles,DMV)负责的,DMV还负责车辆行驶证件审核、车牌发放、车辆交易等事务,至于驾驶过程中的违章执法等问题则由警察部门负责,这与国内公安局同时管理交通警察部队与车辆管理所的做法有显著区别。

美国作为联邦制的国家,至今并没有全国统一的驾照及驾驶法规,而是由各州自行规定相关事宜;譬如新墨西哥州申请驾照是免费的,而笔者所在的纽约州则需要缴纳60多美元的手续费用,每个州对于驾照考核的标准也都有着多多少少的区别。

按照纽约州DMV的规定,申请驾照的第一步,就是先在网上下载DMV发行的《驾驶手册》,里面详细介绍了DMV的职能、驾驶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以及笔试时将要测验的知识。在详细了解并熟记了这些内容后,准备好身份证件以及相应的材料就可以去DMV的办公地点了。这里值得补充一句的是,作为外国公民,要想申请美国驾照,除了护照以外,还需要一些简单的文件或身份证明,譬如印有自己姓名的银行卡、学校的校园卡、入境签证等。在DMV眼中,这些都是类似于社会信用记录的证明,确保申请人有资格申请驾照。

在DMV办公大厅填好申请表,交上60多美元的费用,再拍一张数码照片,报上自己的生日、身高、眼睛颜色和家庭住址之后就可以当场参加笔试了。笔试的内容全部都来自于那本《驾驶手册》,通过之后,DMV会在一周或数周后将一张印有个人信息的塑料卡片寄到家中。随后申请者就进入了自主学习驾驶的阶段。

与中国必须进入商办驾校学习并考取驾照的模式不同,DMV作为政府部门,在整个驾照考核、发放的过程中,只扮演了最基本的审核角色,它只负责考核申请者的资质以及驾驶水平,至于申请者的驾驶技术究竟是自学成才,还是亲戚朋友传授,亦或是商业驾校培训,DMV完全不关心。

从获得学员证到正式预约路考前,还有一个必不可少的步骤,就是要去商办驾校参加1至5小时的安全教育课程,课程费用大约为30美元左右,这是一个完全由市场竞争决定的价格,各驾校都会给出自己的报价,任由大家选择。当然美国民众几乎都是跟着父母学开车,所以很少会花钱去上驾校,所以商办驾校的规模简直小得可怜,而且数量也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