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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加钞工作总结(合集7篇)

时间:2022-07-18 10:24:31
银行加钞工作总结

银行加钞工作总结第1篇

关键词:晋钞 山西经济社会 影响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5-197-03

一、晋钞的发行

1.山西省银行的成立。1918年,阎锡山兼任省长后,财政拮据,入不敷出,虽在陆军修械所内附设了一个铜元局,用收买民间制钱改铸铜元的办法,曾获利360万元,但仍感杯水车薪,于事无补。于是,阎锡山提出设立山西省银行。阎锡山指派山西省议会正副议长、太原市商会正副会长、陆军旅长、粮服局局长、政务厅厅长、统计处处长等为山西省银行发起人,聘请祁县大德通票号总经理阎维藩负责筹办,取消山西官钱局的名称,成立山西省银行筹备处,由阎锡山任处长,并开始征集股本,制定章程,编定营业计划。最初决定,山西省银行为股份有限公司性质,资本额为银元300万元。官股部分,除接收官钱局的财产外,再由财政厅过拨一部分;私股部分,也有两个来源:一是临时招募,二是由“公债”入股。官私两项共实收资本120万元。按当时规定,股本收足40%即可开业。于是,山西省银行即于1919年1月1日正式宣告成立。

山西省银行的经营方针,按其章程规定“以调剂金融、扶助生产事业的发展”为宗旨,经营业务范围主要有:(1)省金库,发行金库券;(2)办理存放和汇兑;(3)储蓄业务。此外,省银行还兼办买卖生金银,折收未满期限的期票及汇票,代人保管贵重物品,经营土地庄园。总之,什么有利就干什么,经营手段较为灵活。

2.晋钞的发行。山西省银行1919年1月1日成立后,太原设总管理处,下设总稽核、总文书、总营业、总会计及司券、司库,时称“四总两司”。设太原分行对外营业,同时在各主要县城和地区设立分行、办事处和寄庄。以后,又在天津、上海、汉口、北京、石家庄、保定、绥远等地设立分支机构。“以资本方面来说,当时山西的银行业总资本额共300余万元,而山西省银行的资本为240万元,当然是首屈一指了,因而山西省银行在银行业中就居于垄断地位。”到1929年左右,省内外分支机构达40余处,形成了一个触角四伸的金融组织网。

山西省银行成立后,阎锡山以“划一币制”为名,凭借政府法令,取消私营商号的“钱帖子”,由省银行垄断了“晋钞”的发行权利,使得“晋钞”成为山西省流通的主要货币。

阎锡山统治山西38年,山西省银行共发行三次“晋钞”:

第一次发行晋钞是从山西省银行成立到1930年中原大战结束。据当时中央银行对山西省银行1919-1930年纸币订印发行的调查,银元票发行八种,原印数为9062.45万元,实发数为3159235吊一百文,按市价四吊合银洋一元,共折合银元78.98万元。铜元券和银元券合计发行额为4780万元。

山西省银行成立初期,信誉尚未巩固,纸币发行严格按照货币发行规律尚有一定控制,曾一度1元晋钞可以兑换1元白洋。据统计截止1928年底,十年间共发行1300万元,平均每年不过130万元。随着官僚资本的积累,阎锡山的军事实力得到了很大扩张,其政治野心也随之膨胀。从1929年起,阎锡山联合冯玉祥、李宗仁等其他地方军阀,发动大规模的“倒蒋战争”。山西省银行大肆滥印、滥发纸币,以维持庞大的军费开支。等到了1930年中原大战时,山西省银行晋钞发行额已经达到约7500多万元,不到一年时间,纸币发行量增加了大约八倍。及至“倒蒋战争”失败,晋钱随同败军涌回山西,晋钞与银元的比值由1:1降到30:1。阎锡山逃至大连,同时通令全国商民拒收“晋钞”,并对阎锡山发出通缉令,于是大批流通在河北、察哈尔、绥远三省和平、津、鲁、豫等地的纸币随同阎锡山的那些部队涌回山西,市场顿呈混乱局面。

第二次发行晋钞是1932年阎锡山第二次上台后,在改组省银行的同时,针对货币信用危机,晋钞急剧贬值,金融一片混乱的状况,决定出新钞换旧钞。阎锡山认为“非增添流通之货币不可,增添现货币为不可能,只有增添纸货币之一法”,以新省钞1元收兑旧钞20元,很快把旧钞收回,使一度死气沉沉的社会经济活跃起来。但是,以1:20的比例收兑旧钞对山西人民是一次裸的掠夺。当时,人们手中的1元旧钞,只值新钞5分,仅此一项,人民损失竟达数千万元之巨。

第三次发行晋钞是在1937年7月7日抗日战争爆发后,山西全境编为第二战区。是年10月下旬,忻口战役紧张,太原震动,“四银行号”即停止业务,陆续向后方迁移。阎锡山迁往晋西之后,山西金融一片混乱。一方面,中央政府限制各省发行地方纸币,只准使用法币。但法币这时信誉尚好,人们都想将其保存下来,因此市面上流通的法币不多。另一方面,随着阎锡山撤出太原,印刷机器和票版落入日军之手,“晋钞”所发数目无从确知,加上日伪印发假钞导致金融异常混乱,军民交易颇感困难。在这种情况下,阎锡山向中央政府提出“整理晋钞”,即四银行号原先发行的“晋钞”不再继续发行,而是新发省钞,投入流通。当时,中央政府与阎锡山几经磋商,没有结果。阎锡山遂自行决定派人购置机器,第三次印发晋钞。新晋钞于1939年1月发行,除用来支付军费外,还用其到日伪区购买小麦。初买时,15元可买小麦1石(每石150斤),后来贬到每300元1石。尽管如此,阎锡山通过此法仍收购小麦2万石。到1940年底,由于人民拒绝使用新票,阎锡山才停止印刷。

抗战胜利后1949年,阎锡山南下逃往南京。到此为止,阎锡山结束了其38年的统治,却给山西人民留下了一个通货膨胀、生产停滞、物价上涨、市场萧条、民不聊生的破烂摊子,使得当时的山西成了中国近代史上受纸币之害最厉害的省份之一。1949年4月24日,中国人民解放太原,太原市军事管制委员会金融接管组接管了山西省银行的工作。从此,“晋钞”随山西省银行的结束而消失,新中国的人民币统一了市场。

二、“晋钞”发行对山西经济社会的积极影响

1.统一货币制度,改变了当时山西金融界的混乱状况。发行“晋钞”是近代山西货币现代化的开始。货币制度统一和发行集中是货币现代化的两个基本标志。民国初期,山西省内各种钞票纷繁复杂,货币制度非常杂乱,严重阻碍着当时山西商品经济的发展。“晋钞”的发行对方便当时山西省内商品流通、改变货币混乱局面、解决货币计量单位不统一问题具有重要意义。1919年《划一币制暂行规则》、《取缔各县纸币规则》等条例的颁布与实施,使得“晋钞”渐渐成为当时山西流通领域中占主导地位的纸币。这在客观上推动了山西货币制度统一的进程,起到了扭转当时山西省金融业混乱局面的作用。发行“晋钞”,真正执行货币功能,确实是当时山西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历史必然。

2.改善了当时山西金融界组织机构残缺的状况。山西省银行成立时属于官督商办的股份公司。有鉴于旧式金融业的种种弊端,山西省银行先设立董事会、监事会机构,并通过公开选举,产生了七董事、三监察及七侯补董事、三侯补监察。由于当时山西省银行的股份来源比较复杂,各个股东都要求有自己的代言人,造成董事会、监事会人数过多。董事会、监事会负监察职责,它上联系总行经理,下联系各个股东, 机构能够正常运行主要通过信息反馈。总行、分行、支行各级经理的经营行为完全受董事会、监事会的监督。很多旧式金融业中的有识之士也曾想照此执行,组织股份银行,但大多由于大东家的思想过于保守,多极力阻拦,思变设想终成泡影。

3.发行“晋钞”促进了近代山西工商业的发展。山西省金融业的平稳发展,对山西工商业的推动和长久以来外贸劣势的扭转也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当然山西省银行发行“晋钞”对当时山西的经济发展所起的扶助作用也是不容忽视的。就在山西省银行成立的1919年,一个意在振兴近代山西工业为主的“厚生计划”也相应出台。该计划囊括了炼钢、炼油、机器、电气、林业、农业6个方面的建设方案,并对每项方案的宗旨、设置项目,尤其是建设经费预算作了详细的规定和计划。其中用于工业方面的规划建设经费最高,达2275.6万。而用于农业和林业方面的建设经费也分别达到118.2万和42万。当时拥有纸币发行特权的山西省银行,正是通过不断大量印发“晋钞”,经营地产、投资工业,从而支撑着厚生计划的顺利实施。这种金融上的巨大支持使山西经济在19世纪20年代期间得到了快速发展,为日后山西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4.有力促进了山西公营企业的发展。阎锡山第二次上台后,以“造产救国”为口号, 推行《山西省政十年建设计划案》,新“晋钞”的发行成了该方案能否执行的重要环节和保障。1932年3月,一个比“厚生计划”更全面、更系统,几乎包括整个经济建设领域的《山西省政十年建设计划案》出台。在该计划案中,不仅对传统的工农业建设提供了进一步的规范和指导,而且对原来很少涉及的商业贸易、金融货币、交通运输等都给予了相当程度的重视。这个计划案的执行虽然由于抗战的爆发被迫中断,但是山西经济建设仍然取得了很大的发展。1936年山西粮食总产量达336万余吨,这一水平直到1952年才再次恢复,山西农业发展创造了历史新高。当时西北实业公司的创办和同蒲铁路的修筑则更是国内罕见,为世人所瞩目。这些成绩的取得必须具备一个条件,即要有充足的资金支持,因此,仅从铁路、垦业、盐业三个专业银号的成立就不难得出结论,没有依靠官办信用大量发行的“晋钞”支撑,这一系列建设都将无从谈起。从1932年到1936年的五年间,铁路、垦业等四银行号先后发行“晋钞”达6291万多元,其中“借款券”和“实物准备券”就占到其发行总量的一半,五年平均发行“晋钞”1250余万,几乎接近了这期间山西“公营”企业资本年均增长量。事实上,当时通过发行新“晋钞”支持山西各公营事业的建设,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推动山西经济发展的作用,在客观上也间接为山西初期抗战提供了物质基础。

三、“晋钞”发行对山西经济社会的消极影响

1.“晋钞”发行影响了全国币制统一和货币发行权的集中。1935年,国民政府实施法币政策,一方面宣布放弃银本位而确定以法币为本位,结束了民国以来中国币制紊乱的历史;另一方面集中纸币的发行权,规定中央、中国、交通、农民四银行发行的钞票为法币,准许流通市面。而其他地方各银行所发行钞票虽仍然准许流通,但规定应该逐渐收回,从而被中央银行钞票所取代,以后各地方银行不得继续发行新钞票。法币政策的实施是应国外时局变化之举,又是对清末以来关于币制本位和统一主张的总结,其对当时中国财政、经济和国防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然而法币政策实施后,山西省银行对“晋钞”的变相发行,就对国民政府全国币制统一以及纸币集中发行计划的实施,产生了消极影响。对于国民政府的法币政策,山西虽然不像广东、广西、云南等省那样明面拒绝,却也只是阳奉阴违。阎锡山首先布告全省:“停止现金实行法币办法”,不过他随后又说,“本省自应按照地方情形查照办理,省银行、铁路银号、垦业银号、盐业银号所发行之纸币仍照常通行”;此后不久他又成立了“山西省省铁垦盐四银行号实物十足准备库”,以“实物准备”为幌子,继续变相发行晋钞,使中央法币政策在山西的推行大打折扣。

2.“晋钞”发行是阎锡山为首的晋系集团的地方主义政治行为。如果说阎锡山前两次发行“晋钞”的政治目的不太明显的话,“晋钞”的第三次发行,完全是阎锡山为了维护他在晋西的统治,而在经济上采取的剥削手段,跟前两次“晋钞”发行比较起来,第三次发行几乎一无是处。很快地,随着“晋钞”的加速过量增发以及阎锡山推行政策,晋钞信誉丧失殆尽、币值暴跌,1930年通货膨胀之惨剧再次上演。“其价值跌落之速,更非民十九年可比”。抗战结束后,阎锡山重返太原,对于晋西各县流通的“晋钞”不闻不问,任由晋西各县物价狂跌,流通滞塞,致使晋西人民损失极大。“晋钞”三次发行,均致贬值,祸害山西人民,信誉尽失,阎锡山未敢再次发行。

归根结底,山西省银行等金融组织是阎锡山地方官僚资本体系的组成部分,不可能独立地坚持什么货币发行原则。当政治、军事形势发生变化,对金融资本提出新要求时,这些金融组织也只有顺从地大量发行无足够准备金的纸币,其结果所导致的消极影响也就不言而喻了。因此,从本质上说,发行“晋钞”是阎锡山为首的山西地方实力派,为稳定其在山西的统治,而在经济上采取的必然措施。

四、结论

发行“晋钞”是当时山西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民国初期,受战争影响,国内币制紊乱,山西货币市场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山西省流通中的货币使用与民国后期山西商品经济日益发展的规模与程度不相适应,与本地赋税、商贸和社会生活之间的矛盾日益加深。在军阀混战、中央无力统一币制及集中发行纸币的背景下,“晋钞”的发行是客观需要。

每一次“晋钞”的发行前期都对各行业产生了积极影响,尤其对金融业的影响最大,这是符合山西省银行成立要“调剂金融,扶持经济”初衷的。虽然每一次“晋钞”发行的后期最终都面临着贬值的命运,使得“晋钞”又成了官僚统治者掠夺人民的重要手段,给山西商民带来了巨大的灾难。但导致“晋钞”贬值的原因很多,究其根本原因,当时国内的政治局面和军事斗争的需要,伴随着阎锡山政治野心的不断膨胀,经济手段完全服务于政治目的,使得“晋钞”的发行越来越多,为其贬值和省行的改组埋下了伏笔。不过由于货币贬值是国民政府时期的一个普遍现象,因此,“晋钞”贬值很大程度上也是当时的客观社会经济情况使然。

本文基于一定的史实,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考察晋钞发行史,帮助人们正确认识发行晋钞对近代山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影响。

参考文献:

1.刘建生,刘鹏生.山西近代经济史[M].太原:山西经济出版社,1997

2.郝丽萍.“晋钞”在山西的始末[J].晋阳学刊,1998(3)

3.山西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编.山西金融志[M].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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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刘峰搏.民国时期”晋钞”的发行及其影响[J].山西大学学报,2004(5)

6.仇曾诒.抗战以前的山西财政.山西文史资料(第三辑)[M].太原: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山西省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1962

7.李永福.晋钞发行对20世纪20年代山西金融业的积极影响[J].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0(12)

8.李茂盛.阎锡山“省政十年建设计划”述评[J].山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0

银行加钞工作总结第2篇

一、钞票处理中心现代化建设进程的核心内容,就是树立并秉持动态的钞票处理理念

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流通中现金总量增加,现金流通周期的缩短,逼使钞票处理工作模式不断发生着变化。以清分工作为例:清分工作由原来主要清分完整券转为清分残损券为主体的清分工作新方法;BPS系列钞票清分处理设备,取消“清分残损券”功能模块中的“残钞全部碎钞”清分模式等。这些手段对钞票处理工作产生了划时代的作用,然而,从钞票处理的充足效率方面考量,这些手段又具有阶段性和饱和性,同时,从软、硬件系统配套的角度来说,也凸显了动态钞票理念必须同步跟上。因此,树立动态的钞票处理理念,就是从根本上解决钞票清分处理业务规模持续拓展和效率的持久提升问题,满足市场不断发展的客观的、动态的需求,切实地推进钞票处理现代化建设,所谓动态钞票处理理念,就是以经济增长和市场需求变化为导向,以货币投放总量为参考,以货币回笼实际数量为依据,统筹安排钞票清分工作计划,并多手段落实和实施清分计划的过程。

纵观历史,钞票处理中心是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进行货币发行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而钞票处理中心业务较原发行部门使传统钞票退出流通和再流转业务已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是钞票处理中心建设的新里程,具有科技水平融入程度高,现代化大型设备应用广、业务规模扩展强、装备配备和系统化管理要求起点高等特点。钞票处理中心的成立,标志着钞票处理工作走向了一个专业化的时代。

以长春钞票处理中心为例:根据钞票处理中心业务的特殊性和长期发展建设规划,长春中心支行经报请总行批准,于2006年完成了中心办公场所的开发建设,2007年交付使用,结束了钞票处理中心与中心支行合属办公空间有限且管理不利的局面。从业务覆盖范围来看:钞票处理中心主要负责吉林省辖区内回笼人民币完整券的清分和残损券销毁工作,以及长春地区损伤券的复点工作。中心拥有BPS清分机10台,2007年10月安装配备了清分联机自动封包系统,基本实现了钞票清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加之延用的1997年安装的荷兰库斯特斯公司CDS残钞销毁系统,保证了人民币残损券的销毁工作有较为可靠的质量。

然而,几年来,鉴于我国中央银行的体制原因,以总行货币金银局的战略思想和发展规划为指导,以地市分支行的正确领导和有力支持为依托,以钞票处理中心为主体的三位一体的钞票处理格局已然形成,并初具规模,形成了灵活的管理机制。各中心结合当地实际,努力做到保安全,抓重点,重基础,促创新,通过采取“一体战略,分层操作”,来实现稳中求进的目标。使钞票处理中心工作在与货币金银部门相对独立后,有了本质上的变化。

再从业务发展创新方面看,长春钞票处理中心主要取得了两方面突破。首先承担了总行下达的钞票处理清分业务三项优化创新试点工作任务。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开展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2011年9月份开始,对清分业务三项操作流程优化方案进行逐一试验,历时三个月共计58个工作日,积累了一系列数据资料,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单台清分设备每天至少节省40分钟左右的时间,单台清分机每天可多清分40捆,提高工作效率10%,并将试验成果转化为常态工作模式操作运行。钞票处理中心的清分工作完成量叠创新高,一年比一年好。2007年中心刚组建时,年清分28万捆,金额2,547,027万元;2008年清分了50万捆,金额4,895,177万元;2009年清分了71万捆,金额7,088,109万元;2010年清分了90万捆,金额8,445,298万元。以去年清分量与07年相比,清分工作量猛增了3倍多,增长幅度高于同期的经济增长量和货币投放量。

其次承担了总行“BPS-PACK全自动封包设备打标及检出模块”试验验收工作。对安装“BPS-PACK全自动封包设备打标及检出模块”的设备进行测试验收,采集的数据资料生档案,建立数据库,为在全国安装“BPS-PACK全自动封包设备打标及检出模块”验收工作提供第一手翔实可靠资料。

自2007到2010年,长春钞票处理中心累计清分人民币完整券达到240万捆,累计金额22,975,611万元。2007年长春钞票处理中心8台清分机,从2008年开始使用10台清分机进行清分。2008年共清分人民币完整券50万捆,2009年清分人民币完整券71万捆,2010年清分人民币完整券90万捆,数字显示,自2008至2010年人民币完整券的清分速度每年基本上是以20%的速度递增。2011年,总行对清分工作进行调整,由单一清分人民币完整券转变为以清分残损人民币为主的清分工作思路,并且,总行对清分残损人民币联机销毁工作按季度下达计划。残损人民币与完整券钱款质量存在较大差别,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受到较大冲击。为此,需要及时转变工作方式,调整工作思路,以发展的角度向时间要效益,向技术要成果。本年度共清分人民币2011年共清分人民币87.2万捆。在总行的业绩考核中长春钞票处理中心仍然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以上情况充分说明目前我国钞票处理基本设施建设已达到了较为先进的水平,从规模、功能及硬件设施方面可信程度较高,然而,硬件设施的功率都有界值,也就是各项指标的极限值。真正的现代化钞票处理中心就是要寻求不断突破这些界值,适应不断增长的业务需要,必须以树立动态的钞票处理理念为有力支撑。因此,树立动态钞票处理理念理所当然的摆在了现代化钞票处理中心建设的核心位置,而且是十分必要和紧迫的任务。

二、不断开辟提高清分工作效率的有效途径,必须树立动态钞票处理理念,坚持业务创新

笔者认为,建立动态钞票处理理念重点应该放在科学管理与有效的控制方面,抓好动态管控环节,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对于不具备“双班制”清分的单位可以采取“单班制操作,双班制管理”的清分工作模式。这种操作模式既可以解决人与设备调配问题,也能实现设备资源和人力资源效能最大化同时也符合总行货币金银工作指导精神,加强金融创新,具体操作方法可以采取每天延长清分工作时间、加大清分工作量的办法来弥补因未实行双班制而造成清分工作量的不足。采取中午不休息、一次性出入库、中间不结账、午餐半小时安排专人守护钱款、全程监控的办法办理清分业务。这样做的直接效果就是可以使清分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同时此做法的另一个好处就是还可以产生附加值,即节约清分机年维护费用,降低生产成本。从创新和发展的角度来说,实施“单班制操作,双班制管理”充分体现了动态钞票处理理念的思维,可以为进一步提升钞票处理能力预留拓展空间,使“班后不停机再次出库清分”的设想具有了深入探讨的价值。

二是使清分工作方式和管理动态化,适时把握清分量与货币金银的货币回笼量同期同步,实现一个观察、两个提高、三个加强的工作创新模式,提高清分工作效率。一个观察就是目光聚焦到发行库的货币回笼量的变化,尤其是百元回笼情况,及时掌握货币回笼的动态信息,适时调整清分工作量。两个提高即为提高清分数量,提高清分速度。三个加强即为实时加强操作员的技能培训,实时加强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实时加强与货币金银等部门的沟通与联系。

三是实时监控完整券与残损券搭配清分合理调配比例,保障清分机的有效工作。清分50元和100元券残损人民币时,人民币破损较为严重,联机销毁率较高,导致销毁压块机超载,人员同时闲置,等待销毁压块机的逐步消化,造成人员和清分设备效率降低。对这种情况,应该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加以妥善解决。具体办法就是清分残损人民币时,调配清分机清分完整券,这样既保障清分设备的利用率,又保证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四是采取以赛代训的方式加强清分、复点操作员的业务培训。可以根据货币回笼数量变动情况,择机开展清分、复点业务竞赛活动。制定工作计划、对操作员的业务量跟踪统计记录并建档管理,月终结束进行总结。

五是技术资源储备和人力资源储备并举,不断调整,不断完善。现代钞票业务的发展,亟须现代化钞票处理专业技术管理人才,以拥有高素质高技术水准的团队激活高智能的现代化设备,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注重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在实际工作中的作用,保障钞票处理设备安全、规范、高效运行,促进钞票处理工作整体水平提高。钞票处理专业技术指使用钞票处理设备清分回笼人民币和销毁残损人民币时所应用的机械、机电、机控、测控、自动检测、传感、安全控制、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以及与钞票处理设备管理相关的使用、维护、保养和修理等技术。专业技术人才是指现代化的钞票处理需要的是复合型人员。操作者不再是只能够数清100以内的数字即可的简单操作,需要的是集计算机、会计、专业政策为一体的现代化脑力加体力的综合型人才。人民银行钞票处理现代化的发展速度很快,需要我们建设一套适合各个层次和具备相当规模的现代化管理体系,以及切实可行的技术方案。经过几年的探索,人民银行已经形成了一套以集中化、规模化管理为核心的模式。

此外,现代钞票处理还需要重点关注和解决好以下问题:一是分支机构对本辖区钞票处理中心未来发展规模的预测存在的局限性问题。随着经济的显著发展,钞票流通量逐年增加,需要增加清分设备,未来需要清分的数量难以准确估算。销毁设备逐年老化,设备的利用率呈下降趋势,解决办法就是建立经济货币增量与设备功效相匹配的数据库,适时适度调增设备;二是钞票处理中心缺乏专业化的技术服务保障体系,设备的维护、零部件的更换、搬迁的费用等方面受制于生产厂商问题,采取全国一盘棋的方式,以全国中心联动或“团购”的方式增加与生产厂商的交换条件筹码,压低成本,促增效率;三是钞票处理工作创新及新设备运行导致人、材、物成本的增加问题,解决的办法是重视人才培养,鼓励和适当奖励创新项目,用优秀的创新成果,来消化抵偿费用成本增加,获取更大效益。

银行加钞工作总结第3篇

一、长期看,应建立人民银行为核心,商业银行为基础、重点企事业单位为辅助的钞票处理体系

人民银行应继续按照国家宏观布局,在部分发达地市增设钞票处理中心。各商业银行应根据自身业务量,合理配备中型清分机具。用现量大和回笼量大的大型商贸企业和公共服务业,应合理配备小型清分机具。体制上可尝试由人民银行和各金融机构出资,建立股份制型的钞票处理中心,成立董事会等机构,实行企业自主运营,成为独立的、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现代企业。

二、从近期看,应对钞票处理中心体制进行完善

一是钞票处理中心费用应由总行专项核算,专项足额拨付。二是钞票处理中心应由分行进行管理或授权中心支行管理,但在业务上有区域性的管理权。三是钞票处理中心应进一步完善职能,增加硬币清分、销毁职能。统筹考虑,分轻重缓急增加现有钞票处理中心的硬币清分能力,引进先进的硬币清分、包装和防伪设备,提高钞票处理中心硬币处理的现代化水平。四是配备方式多元化。考虑到全国各钞票处理业务的区别、库房及场地情况及所配设备的售后服务等因素,选用多元化的先进技术设备和多方的技术支持体系,为钞票处理中心配备不同型号设备,为中小支行货币发行部门提供具有简单功能的、中低速的钞票处理设备。五是加速推行钞票自动封包系统设备,实现钞票清分处理的全程自动化。钞票自动封包系统设备使用后,减少了传统清分工作流程人工完成打捆的工作环节,既节省了人力,降低了劳动强度,又提高了工作效率。钞票自动封包系统设备应包括传输设备、包装设备和信息读取设备。应在进一步试点的基础上,对其功能进行完善,选择条件相对较好的钞票处理中心逐步推广,条件成熟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使用。

三、钞票处理中心应探索符合其业务特点的管理方式与方法

在考虑到钞票处理业务中心特殊性的同时,在计划分配、劳动组织形式、劳动报酬支付等方面要参照企业模式进行管理,对于清分、销毁、复点等不同的劳动内容组织生产、分别下达任务,实行定额包干、计件工资、超额奖励等措施,体现多劳多得,以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消耗费用,充分发挥现代化设备的效率。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规范操作程序和工作流程的基础上,改进业务工作量化管理和考核。深化分配改革,实现奖勤罚懒、多劳多得和员工劳动报酬与劳动质量和安全密切挂钩的目标。

四、加强培训和交流,提高钞票处理中心员工素质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请国内外专家对清分、销毁设备操作人员加强技术培训。国内各钞票处理中心之间,可由总行组织或自由结合,定期或不定期确定研讨主题,进行学习交流,取长补短。

银行加钞工作总结第4篇

关键词:公共物品 钞票处理 多元供给

中图分类号:F832.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12-218-02

一般而言,钞票处理就是指净化流通中现钞,即对流通中现钞进行“挑残、除假、清点、销毁”。理论上讲,货币当局发行现钞,一经产生并进入流通和使用,出于维护现钞信誉和现钞流通秩序需要,货币发行当局就有了净化现钞的公益性需求;同时经营现钞的金融机构,出于自身业务需要,也有净化现钞的市场性需求。因而,研究钞票处理问题应首先明确钞票处理的公益属性和市场属性两个基本属性。货币当局满足社会公益性需求与金融机构满足自身市场性需求的不断发展、相互交织,构成了钞票处理发展演变的主要脉络。

一、我国钞票处理的发展

1997年以前的一个较长时期,我国钞票处理基本延用传统的方法:即回笼的人民币现钞经商业银行清点扎捆,分为可再投放市场的回笼完整券与残损券,在保存一定业务运营现金之后,交存人民银行发行库。人民银行人工点捆卡把,检验回笼券质量,合格后,存放发行库内①。其中残损券经人工复点后,送造纸厂蒸煮打浆销毁,边远地区还采取焚烧方式销毁。

随着我国现金流通量急剧增加,传统的钞票处理方式已远远不能适应要求。1997年5月,人民银行向国务院发出请示,提出了增加投资,购置钞票处理设备等意见,得到了国务院的批准。现代意义上的大规模钞票处理从此在我国起步,人民银行钞票处理中心逐步建立,机械清分和销毁设备也逐步配备。同时,商业银行也逐步配备点钞机、清分机等设备,提高钞票处理效率;尤其是随着自助银行业务的发展,商业银行对现钞质量要求越来越高,一些规模较大的商业银行钞票处理设备配置水平越来越高、业务量也不断增长。

二、钞票处理的基本属性和供求关系

(一)钞票处理的基本属性

公共物品是指公共使用或消费的物品。由于现金的高流动性,钞票处理后的现金很难确定由哪个具体的个人持有,因而钞票处理具有公共物品属性。但具体到经营钞票处理的个体来讲,个体可以(部分)支配处理后的现钞流向,从这个角度,钞票处理又具有私人物品属性。因而钞票处理应该是介于私人物品和纯公共物品之间,即准公共物品。

一是非排他性。即无论出于何种目的进行钞票处理,处理后的现钞一旦进入流通,很难确定具体的消费(受益)对象。单纯的钞票处理②难以通过“成本―收益”核算实现持续经营。

二是非竞争性。非竞争性是指当增加一个人消费某产品时,该产品的边际成本为零。对于钞票处理,尽管存在对现钞洁净程度的不同需要,但一经提供,消费者(直接的为金融机构、间接的为社会公众)便同样享用,不影响其边际成本。由于非竞争性,钞票处理很难根据“竞争性产品总需求等于个体需求加总”的原则进行生产,只能按照一般水平的消费偏好开展,钞票处理供给难以达到社会最优水平。

三是正外部性。正外部性,行为人实施的行为对他人或公共的环境利益有溢出效应。钞票处理的正外部性十分明显,一经实施,全社会受益。正外部性的存在,使得钞票处理较难通过“成本―收益”经营模式实现充分供给。

(二)钞票处理的需求与供给

1.钞票处理的需求分析。从需求主体上分类,钞票处理需求可分为社会公众需求、金融机构业务需求、中央银行履行职能需求。社会公众③需求,即社会公众希望持有整洁干净的现钞;金融机构业务需求,即金融机构业务经营需要而产生的钞票处理需求;中央银行履行职能需求,即中央银行出于依法履行货币发行和管理职责的需要而产生的钞票处理需求。其中,社会公众需求和中央银行履行职能需求均具有公益性,金融机构业务需求属业务经营范畴,具有市场性。

影响钞票处理需求量的因素有三种:一是流通中现金量。钞票处理需求量与流通中现金量成正比关系,流通中现金量越大,钞票处理需求就越大。二是现钞制作质量。现钞制作水平越高、质量越好,则钞票使用过程中的污损、残破率就越低,钞票处理需求率也就较低。但考虑到现钞制作水平在一定时期内的稳定性,可以认为短期内现钞制作质量对钞票处理需求影响不大。三是商业银行经营模式。首先,自助银行业务与钞票处理需求的正相关,即自助银行业务规模越大,钞票处理需求也就越大;其次,人民银行管理要求,即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现金收付业务的管理要求,监督交存回笼券质量等,人民银行管理力度越大、要求越高,商业银行钞票处理的水平也会随之上升。

2.钞票处理的供给分析。(1)商业银行钞票处理供给:市场失灵导致钞票处理有效供给不足,只能部分满足需求。钞票处理的准公共物品特性,决定了商业银行钞票处理供给的不足,即存在市场失灵:一是市场化建设模式的局限性。商业银行钞票处理建设遵循盈利最大化的原则,受制于自身经营需要。调查显示,目前金融机构普遍清分能力不足,机械清分能力往往仅能满足离行式ATM机使用,大批附行式ATM机仍依赖手工或点钞机。市场化建设模式甚至无法满足商业银行自身需求。二是各自为政建设模式的局限性。由于商业银行间经营规模、管理水平差异较大,不同商业银行对钞票处理需求的差异也较大,加上商业银行发展战略、经营决策机制等因素,商业银行钞票处理建设水平差异很大。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国有大型银行机械清分设备配备相对较多、设备质量相对较好,一些规模较小的银行、农村金融机构配备机械设备数量较少,甚至没有配备。各自为政的建设模式难以实现规模经济,导致钞票处理整体水平相对低下。三是纯市场经营模式与公益性钞票处理需求的矛盾。纯市场经营模式存在如下问题:①目标不相容。以营利为目的的钞票处理发展只能依赖业务经营带来的收益,其成长具有自发性,难以适应不断增长的钞票处理需求。②市场势力。受规模经济等因素影响,商业银行一旦在钞票处理领域取得垄断地位,在盈利第一的目标下,市场势力往往意味着高价格、低品质。

(2)人民银行钞票处理供给(见图1):政府失灵导致钞票处理有效供给不足,只能部分满足基本公共需求。政府失灵,是指个人对公共物品的需求得不到很好的满足,公共部门在提供公共物品时,规模过大或者效率降低。人民银行钞票处理供给存在一定程度的政府失灵:一是行政化的建设模式与市场化的钞票处理需求总量的矛盾。人民银行钞票处理建设行政属性较强,从申报、立项到批复、开工建设决策链条长、耗时较多,需要中央预算部门以及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因而建设周期较长,一旦建成,稳定性较强。而钞票处理需求总量具有市场属性,即决定于经济金融的发展,受制于经济金融的波动。行政化的钞票处理建设模式很难适应市场化的钞票处理需求变化。二是行政化的管理模式与企业化的钞票处理管理要求的矛盾。人民银行钞票处理业务管理上基本沿用行政管理模式,无论是人员管理、薪酬体系均缺乏应有的灵活性。行政机关管理风格难以适应钞票处理的企业化运作。三是均等化公共产品与差异化需求的矛盾。随着经济金融的发展,现代化的现钞存取设备、自助服务设备广泛运用于金融业、交通业、零售业等,经营机构对流通中现钞清分需求的量越来越大、时间要求越来越高,内容也不尽相同。人民银行的现钞清分覆盖能力十分有限。

三、钞票处理模式设计与选择

公共物品理论认为,应根据公共物品的属性和特征,合理安排公共物品的多元供给制度,提升公共物品供给水平。因而,有必要依据钞票处理准公共物品的基本属性,通过创新组织模式,有效提升钞票处理供给能力。

所谓非营利组织(Non-Profit Organization,NPO),是指不为所有者营利为目的的组织,它的目标通常是支持或处理个人关心或者公众关注的议题或事件,因此其所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担任起弥补社会需求与政府供给间的落差④。非营利组织通常是在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条件下出现并发挥作用的。即个人利益实现得不够充分,国家利益也表现得不够突出,但公益性、互益性或中介性相对较强的社会和经济领域。钞票处理的基本属性和供需矛盾也说明引入非营利组织的必要性。

1.钞票处理非营利组织设计。非营利组织弥补“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的效果,外部取决于政府的培育支持力度和整体的市场环境,内部取决于非营利组织的结构和目标与公共物品属性的适应程度。对于钞票处理而言,就是要依靠人民银行和各级政府的支持,依据钞票处理准公共物品的特点,通过制度创新和组织创新,建立非营利钞票处理组织,不断提升钞票处理能力和效率(见图2)。

一是人民银行和各级政府的支持是必要前提。由于金融机构对钞票处理业务的需求以及钞票处理供给水平的差异,商业银行自发联合组建非营利钞票组织的动力不足;同时,钞票处理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投入较大,依靠商业银行自发联合组建的难度也较大。考察国际社会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历史,政府的支持、鼓励、规范、监管是前提。具体到我国的钞票处理而言,首先,人民银行会同其他政府部门明确非营利钞票处理组织的相关优惠扶持政策,尤其是争取地方政府在土地、资金上的支持;其次,人民银行制定非营利钞票处理组织、运行管理办法,确保组织建设合理、业务运行规范;最后,人民银行应依法行使监管权力,对非营利钞票处理组织的发展进行前瞻性的规划,对其业务运转实施必要的监管。

二是自由志愿和互惠互利是组织原则。典型意义上的非营利组织,一般是本着自由志愿组合、本着互惠互利原则,以组织活动实现特定成员或社会的公共利益。就钞票处理而言,首先,金融机构对钞票处理的实际需求呈逐年上升趋势,只要政府(中央银行)适当引导,金融机构完全有意愿参与组建非营利组织;其次,只要政府(中央银行)支持力度足够,钞票处理需求不尽相同的金融机构也完全可以形成共识,并通过不断完善互惠互利的运作机制,服务自己、服务成员、服务社会。

三是公益第一和服务会员是经营目标。钞票处理存在的“市场失灵”表明,坚持公益应成为非营利钞票处理组织的首要目标。同时,由于钞票处理公益属性和市场属性较难分割,以及需求总量市场化、建设难度较大等因素,非营利钞票处理组织建成并运营后,比较现实可行的办法就是服务于参与组建的各个成员(即会员制)。

四是内部自治和合理定价的经营策略。在实践中,非营利组织与企业一样是需要产生利益,但区别在于非营利组织是为组织倡导的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而产生利益,同时受法规或道德约束,盈余一般不分配给所有者或成员。因而,非营利钞票处理组织应建立健全治理结构,保证组织高效运转。人民银行可采取选送高管人员等方式加强对钞票处理组织管理层的管理,预防侵害公共利益行为。同时,应充分尊重其经营自,通过建立合理的定价机制,加强运营成本核算,充分考虑未来发展空间,合理确定服务价格,以保证运营效率。

综上所述,可从发挥人民银行、商业银行和钞票处理组织三方积极性入手,组建非营利会员制钞票处理中心。该中心是由人民银行监督管理,商业银行为会员,独立核算、自收自支的法人事业单位。中心的组织框架:由人民银行牵头组建理事会,中心理事长、主任及主要管理人员可由人民银行委派。经营方针:服务宗旨、公益原则、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即坚持公益性、不以营利为目的,实行企业化管理,自主用工、独立核算)。

(二)钞票处理的多元供给

国际经验证明,非营利组织在公共物品的供给上尽管有许多的优势,但在实践中也会出现“契约失灵”、“志愿失灵”等现象。要实现公共物品的充足、有效供给,有必要实施公共物品多元供给。Wuthnow(1991)曾指出,当政府部门、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三者为公众提供相同或相似的公共产品或服务时,也会存在激烈的竞争,资金、人员、技术等资源在部门间流动,三者不断的合作与竞争中努力寻求多元权力的均衡点,形成公共物品供给的多元体制及互补机制。

多元供给的关键就是不同主体的合理定位。具体而言:政府在政策服务、制度安排、协调多方关系、建立关系网络、保障公平、合同监管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而在具体的生产、服务上行动迟缓、缺乏回应性,要求诉诸市场和社会力量;营利组织拥有极强的运营能力,开拓性和创新力、生产服务效率高、适合完成产生利润的任务,但其营利至上的行为则需政府规制及监督予以约束;非营利组织在克服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上有其独特的优势,但其“类官僚化运作”及“二政府”倾向必须通过政府的制度监管和市场力量的竞争加以规范。

就钞票处理而言,首先,要发挥人民银行的主导作用,人民银行要完善钞票处理的相关法规,规划钞票处理供给模式,强化钞票处理组织监管,争取各级政府部门对钞票处理投入和支持,支持钞票处理技术发展,制定行业规范,保留必要的钞票处理能力。其次,要大力发展非营利会员制钞票处理组织,有效地提升我国钞票处理供给能力和效率,缓解一些地区尤其是现金流通量较大地区的钞票处理供给严重不足的矛盾,提升我国钞票处理的整体水平。第三,要继续鼓励、支持、监督、规范商业银行等营利性钞票处理组织,营利性钞票处理组织能有效满足特定对象的钞票处理需求,经营效率相对较高,对提升整个社会钞票处理水平,激发钞票处理业务活力有不可或缺的作用。

因而,我国钞票处理发展方向可归结为:在主体功能上,“以人民银行为主导,商业银行为主体,非营利组织广泛存在”;在组织分布上,“人民银行钞票处理中心、商业银行钞票处理中心、非营利性钞票处理组织、营利性钞票处理组织”共存的多元局面。

注释:

①不合格的,退还商业银行重新整点。

②即排除商业银行因发展现金自助业务需要而进行钞票处理的情况

③包括企事业单位,以及群众

④百度百科词条

参考文献:

1.Wuthnow,R Between states and market: the voluntary sector in comparative perspective[C] 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91:3-29.

2.张红地.现金管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

3.陈宝山.现钞货币运行概论.中国金融出版社,1994

4.王雍君.公共经济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银行加钞工作总结第5篇

面临机遇:深入开展中俄本币结算具备的有利条件

虽然中俄银行间本币结算已开展多年,但面对当前的新形势、新政策,本币结算的发展进程将产生较强的扩散效应和传导效应,大力推动中俄本币结算业务面临前所未有的优势条件。

中俄本币结算深入开展具有广泛的基础

2003年,中俄银行间本币结算在黑龙江省黑河市和俄罗斯布拉戈维申斯克市之间首开序幕,这不仅是中俄两国在贸易结算方式上的创举,更标志着中俄两国货币开始登上了跨国贸易的舞台。近年来,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通过强化宣传、不断提升辖区内商业银行的服务质量,开办了许多创新性本币结算工具,有效地推动了中俄银行间本币结算业务的深入发展。

一是本币结算业务量逐年增加,人民币结算占比不断提高。2003年至2009年,通过账户行办理的本币结算业务量增长了67倍。截至2010年末,全省有12家商业银行与俄罗斯23家商业银行建立了行关系。中俄双方银行共设行账户115个,比年初增加31个,其中:人民币账户37个,卢布账户30个,美元账户48个。通过银行办理卢布结算业务约332.4亿卢布(约折10亿美元),同比增长4%;办理人民币结算业务约2.2亿元(约折0.5亿美元), 同比增长5倍,占本年中俄本币结算总额的4.3%,较上年同期增长3.4个百分点。

二是人民币成功实现对俄直接投资与融资。截至2010年12月末,黑龙江省已完成对俄人民币直接投资近6000万元人民币,并实现对俄跨境人民币融资900万元人民币。

三是人民币卢布交易平台及直接汇价形成问题取得突破。基于中俄双方推行本币结算的真实市场需求,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已于2010年11月22日正式挂牌人民币卢布现汇交易,成为第七个外汇交易品种,俄罗斯莫斯科外汇交易所也于2010年12月15日对等挂牌了卢布人民币直接汇价,标志着双方直接汇价的正式确立。此外,在黑龙江省,由哈尔滨银行牵头成立了黑龙江省人民币卢布现钞交易中心,已于2010年12月17日正式运营,逐步将现钞交易纳入正常渠道。

四是双边货币兑换业务运行平稳。2007年年底,中国银行黑龙江省黑河分行和哈尔滨银行在全国率先试点开办卢布与人民币现钞双向兑换业务。2010年,黑龙江省开办卢布现钞结售汇的试点银行共办理4470笔人民币卢布兑换业务,金额15027万卢布。其中卢布现钞结汇3059笔,金额7748万卢布,同比增长73.4%;卢布现钞售汇1411笔,金额7279万卢布,同比增长64.5%。

五是金融配套措施日趋成熟。首先,金融产品趋向多样化,汇款、跟单信用证(L/C)、托收、保函、银行卡等结算工具都已开始以本币的形式服务于中俄贸易,如黑龙江省农业银行发行了金冠人民币银行卡,可在俄罗斯提取现钞;其次,金融机构辐射范围网络化,俄罗斯本币结算经办银行已覆盖了远东地区大部分城市,而黑龙江省内的各大国有商业银行也正在实行行账户的集中管理,从技术和管理上保证其分支机构均可提供本币结算服务;最后,金融服务日趋优质化,本币结算银行的服务理念和服务意识显著增强,结算速度大幅提高,银行体系对本币结算业务的关注度与推介度逐渐提升。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带来新的发展契机

经历了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和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人民币币值长期稳中趋升的坚挺表现赢得了全世界的信任和期待,人民币作为跨境支付手段的呼声越来越高。正是在市场主体的需求下,2009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试点成功启动,标志着人民币向区域化迈出了重要而坚实的步伐。2010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和银监会联合《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继续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由原有试点城市扩大至北京等20个省市。

作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新增试点地区,从黑龙江省开展人民币对俄结算八年来的实践来看,中俄两国商业银行合作的重要成果,有力地促进了边贸结算业务由美元结算向美元和本币结算并重的方式转变,并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可以预见,对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将更加有力地推动中俄银行间本币结算的健康有序发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与中俄本币结算的有机结合也将产生更为明显的政策合力。首先,从宏观角度看:一是有利于国家财富的保值增值;二是有利于中长期内减少国际货币体系的结构性风险,即主流币种的地位与其经济发展相背离所产生的风险;三是一定程度上挤压了境内外地下非法人民币与卢布交易空间。其次,从银行角度看:一是商业银行获得了新的业务发展空间,促进商业银行业务结构的调整和盈利模式的优化,成就了新的利润增长点;二是有效提升了商业银行的服务水平,提高了国际竞争力。最后,从企业角度看:一是为企业提供了资金安全保证,有效地规避汇率风险;二是节约贸易时间成本,提高涉俄企业进出口效率。

“二次汇改”为扩大中俄本币结算提供有效支撑

2005年7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不再单一盯住美元,形成更富弹性的人民币汇率机制,从2005年到2008年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呈现逐步升值态势,总计升值幅度达到21%。而后,金融危机的爆发暂时终止了升值步伐,人民币开始长达两年的盯住美元历程。2010年6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宣布,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增强人民币弹性,亦被视为中国“二次汇改”的重启。五年间,人民币虽两度启动汇改,然而两次汇改背后的推动力已完全不同。第一次是为了改善贸易失衡,通过升值来调节中国过于旺盛的出口能力,而这一次则意味着“中国作为世界加工厂黄金时代的终结”(瑞信亚洲区首席经济分析师陶冬),目的不是为了升值,而是“最终让人民币实现自由兑换”(法巴证券董事总经理欧文明)。另外,人民币通过汇改实现了币值的长期稳中趋升,其作为国际结算货币的吸引力也在不断增强,与此同时,卢布的币值却大幅波动,贬值风险高,不确定因素多,这种反差对比及人民币“二次汇改”的传导效应为中俄贸易中进口项下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提供了可能,将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目前卢布结算量“一边倒”状况,为中俄间本币结算的扩大发展提供配套支撑。

境外人民币需求为商业银行拓展业务创造广阔空间

现阶段我国外汇储备充足,金融市场稳定,经济结构有利于我国对外贸易和旅游业的稳步发展,为国际资本流动提供了有利条件,而且人民币以其稳定的币值和良好的声誉,在周边国家和地区日益受到青睐,特别是在与东南亚地区经济贸易往来中已被广泛使用和流通。随着人民币境外需求的不断增加,人民币跨境流通范围不断扩大,人民币在俄罗斯远东地区也逐渐得到认可:一是2009年10月,俄罗斯财政部长对外宣布将考虑把人民币纳入俄罗斯官方外汇储备;二是俄罗斯远东地区大部分银行都开办了人民币现钞兑换业务,并对外挂牌。以俄罗斯亚泰银行为例,该银行在俄远东地区共有15家分支机构,135个网点均可办理人民币现钞兑换业务,2009年实现人民币现钞兑换业务6000余万元人民币,占俄银行人民币现钞兑换量的25%;三是在俄远东地区部分银行开展了人民币存款业务,个别银行(如俄罗斯联邦储蓄银行远东分行)对人民币存款予以支付利息;四是当前人民币在中俄贸易中的潜在优势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俄罗斯企业和个人所认知,并将最终影响到结算货币的选择,这将直接助推人民币在俄罗斯“落地”并完整地实现人民币的贸易结算职能。

顺应需求:助推中俄本币结算应采取的引导措施

历经国际货币体系动荡和汇率变化的洗礼,如今本币结算作为规避汇率风险的最佳工具正被越来越多的中俄客户所选择。为进一步推动本币结算持续快速发展,必须抓住契机,因势利导,切实加强市场机制建设,出台具有针对性的措施安排,逐步增强和确立人民币的竞争优势。

完善人民币回流机制的实现路径

在现行模式下,人民币流出和回流渠道是制约本币结算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当前人民币流出机制已初具规模,而人民币境外存放和回流仍处于“模糊状态”,为此,探究境外人民币回流机制路径已迫在眉睫。当前建立人民币回流机制应立足于人民币尚未实现完全可兑换的现实,避免对现行资本账户管制政策和人民币利率及汇率造成冲击,即既不能造成资金不正常的跨境流动,也不能影响境内人民币利率和汇率政策的独立性。在人民币不断“走出去”事实的基础上,可尝试以下路径试行人民币回流:

第一,以商业银行为清算行的单渠道回流模式(指定一家清算行)。由人民银行主导,与境外金融当局协商,选择一家境外商业银行作为人民币现钞清算行,负责人民币现钞的保管、清分、运输、残钞回收、信息报告并承担相关费用。具体操作为:携带出境的人民币现钞可以在商业银行或货币兑换店兑换成当地货币,直接存入商业银行或用于支付;境外人民币现钞集中到商业银行后,除必要头寸外均存入清算行,并入账户计息;清算行扣除必要头寸后,将现钞集中押运至境内指定的现钞库,计入结算账户;需要调剂头寸时,现钞库以清算行账户余额为限支付现钞;人民银行定期对清算行进行重新评估。

第二,以境外金融当局为清算行的单渠道集中回流模式,由人民银行与境外金融当局签订协议,由境外金融当局充当清算行。具体操作为:境外金融当局可根据人民银行约定的条件和可接受的货币向人民银行买卖人民币现钞。但基于人民币尚属不可自由兑换货币,需要清算机构配合实施有关管制规定。

第三,境外现钞库模式。在双方协商同意的前提下,现钞库可以设在境外的我方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或直接设在有关金融当局内,由其履行相关职能。具体操作为人民银行与我商业银行境外分支机构签署协议,由其履行人民币在境外的现钞库职能,现钞库中未发行的现钞为央行资产,所有保管、清分成本由商业银行承担;其他商业银行和货币兑换店的人民币现钞存入库中,并支付一定费用,不支付利息,并借记人民银行资产,贷记商业银行负债;缴存方可随时按照余额上限进行支取;现钞库存达到限额时押运回国,并定期将残旧钞押运回境内指定的现钞库。

多措并举解决现钞调运难题

一是建议中俄金融合作分委会能够将人民币、卢布现钞调运问题列为主要议题,切实加以推动解决,重点是明确俄方在人民币、卢布现钞调运方面的政府政策、海关管理规定和收费、银行安全和清算方面的具体做法。如协商俄方海关给予人民币和卢布现钞跨境调运减免手续费待遇,将有助于规范两国边境地区外汇市场秩序,推动本币结算业务发展。二是在目前中俄本币结算模式下,商业银行作为本币现钞调运主体,尽管其办理该项业务需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但追求利益最大化始终是其经营目标,为此建议中国人民银行或地方政府为人民币现钞跨境调运提供资金补贴支持,即商业银行跨境调运人民币现钞时为其提供0.1%~0.15%的资金补贴,以提升其开展业务的积极性。三是建议成立独立的现钞调运机构或由央行指定某一商业银行专门负责现钞调运。目前商业银行卢布现钞兑换业务与黑市竞争处于不利地位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银行现钞调运的成本高、规模小、风险大。如果成立单独的机构,集中为银行调运现钞,银行成本和风险就会大幅下降,可为客户提供出更具吸引力的价格,并可将现钞兑换纳入到规范的银行渠道。同时可以考虑在俄远东地区设立一家机构,将俄远东地区的人民币现钞先集中于机构,然后由该机构负责现钞的保管、押运,并与境内的机构或指定银行进行交接,最终实现人民币和卢布正常有序的跨境双向流动。

尝试在黑龙江省进行人民币与卢布直接交易

银行加钞工作总结第6篇

关键词: 张嘉H 中国银行 北洋政府 京钞

张嘉H(1889―1979),字公权,宝山人。1906年入日本庆应义塾大学专攻经济学,后于1909年毕业归国后在邮传部路政司工作。1913年任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副经理,开始频繁接触金融界,当时正值中国时局动荡阶段,中行刚建起信用,后遇袁世凯称帝,发生停兑风波。张与经理宋汉章商量后与沪行业界协力抗兑,以维护银行信用。后被梁启超提拔,于1917年任中国银行副总裁。借“抗兑风波”扩充商股、减少官股,摆脱北洋政府的控制,促进南北金融交流,发展银行事业。1928年,任中国银行常务董事兼总经理,主持行务,主编《银行周报》。后于1935年金融风暴中辞职改任国民政府铁道部长,战时出任交通部部长。1943年,以行政院顾问名义赴美考察。抗战胜利后,任军事委员会东北行营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1947年,任中央银行总裁。50年代后定居海外,著有《通货膨胀的曲线――1939至1950年中国的经验》、《中国铁道建设》等著作。

北洋政府一直属于赤字财政,中交两行为其垫款逐年增加,但政局一直颇为动荡,国家的关、盐两税落入外国人之手。在此情况下,张从沪上京赴任,担负起整理京钞的使命,同时对中行实行改革,在一定程度上挽救北洋政府岌岌可危的货币信用。本文就张嘉H与整理京钞的过程做简单探讨。

一、整理京钞之历史背景

(一)民初政府统币制。

民初市面上流通着各种货币,袁世凯政府为改善币制混乱的弊端,最终于1914年初公布了《国币条例》及实施细则,决定采取梁启超提出的银本位制,后铸造新银币“袁大头”并通过中、交两行与钱币公会流通。鉴于新银币在重量、成色上严格划一、因此很快在市面上代替清末的旧龙洋。

除统一银币外,北洋政府还对纸币进行了整理,以清除当时市场上滥发的纸币。当时“各省滥发纸币,价格低落,市面恐慌,人民恣怨”,不仅影响市场交易,还波及财政安危,因此北洋政府通过中央银行兑换券对纸币进行兑换回收。鉴于当时的准备金较充足且信用坚挺,加之中行垫银138万,使广州的纸币整理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之后江西的8000万钱票亦由政府向中行借款200万定价收回。币制的统一、确立本位制及对滥币的整理为币制改革作出重要的贡献,也给政府发行公债奠定一定的基础。

(二)政治影响引风波。

未等纸币整理进一步推进,袁世凯的称帝事件引得原本政局不稳的社会更动荡,金融开始受到波动,市面开始紧张,银行各业开始商讨稳定金融的办法。由于登基大典的花费巨大,加上为镇压云南的护国起义而筹措的军费,北洋政府的财政更趋紧张。各省纷纷开始独立,地方财源也被截断。列强各国看到袁政府失势后断绝了一切援助,于是孤立无援的袁世凯开始伸向北京天津地的中、交两行。中交两行在此之前就多次为北洋政府垫款,交行总经理梁士诒作为袁的亲信给予其更多便利,交行大部分准备金被供给。而中行则对此态度冷淡而被撤换总裁李士伟,让党羽周自齐督办后,中行现金也被大量抽调。1916年4月,袁任命段祺瑞为总理,坊间开始广为流传袁计划镇压西南,为保持北洋势力,梁主张将中、交两行合并,集中现金,发行不兑现钞票,致使人心动摇。随着中交两行准备金日渐空虚,听闻风声的京城官宦商贾先行到京津两行提取存款,转存外国银行,随后引得商民们纷纷争相兑现,于是发生1916年各地的挤兑风潮。

是年5月,国务院决定采取钞票停兑、存款止付政策,并封存现金准备。停兑令后,市面上的现金迅速消失,市场交易者不愿收取纸币,而持币消费者无法购买货物,市场开始紊乱。之后由于交通部开始收付现银,随之海关、盐务,直隶省和商界也开始拒收纸币。受到停兑影响的京津地区,京钞面值严重下跌至六折。北洋政府开始慌乱,命令欲缓和人心、安定市面,称停兑只是一时权宜之计,并表示“一俟金融活动,即照纸币面额定数担保兑现”,然则已于事无补。6月底,政府又任命徐恩元为总裁,徐将张调任重庆分行经理等措施,引起诸多不满后不了了之。之后段祺瑞内阁任梁启超财政总长,梁在上任后期望整理财务,欲以缓付庚款与币制借款,以改革币制,整理金融,然事与愿违后梁引荐王克敏继任财政总长兼任中行总裁,张为副总裁。张遂于1917年8月初赴任。

(三)北洋政府的赤字财政。

北洋政府的垫款逐年增加使当时的财政饱为诟病,1915年底,政府垫款欠额占停兑r京钞发行及存款总额的45%,1916年11月底,占41%,1917年底占59%,达到京行停兑券数额的41%。到1917年9月止,中行为政府垫款达3563万元,票价跌至7折,中行信用遭受莫大损失。按照各项公债条例,若如期还本付息,年需3970万元。但鉴于北洋政府的赤字财政,往往不能如约还清,导致难以再借。如此恶性循环,政府信用大打折扣。当时正值国外新银团派员来中国考察财政,以查中国政府有无可供新借款的担保财源及整理财政的能力,被大抵认为中国财政已濒临破产,设有借款必须派员监督。当时盛传将制定地丁作为借款担保,并着重于统一铁道,整理币值。张在听闻此消息后,十分担忧政府急不暇择,将铁道及币值行政管理权再落入外人之手,因此主张从速整理公债。1921年初,张在北京银行月刊发文“国民对于财政改革应早觉悟”,强调整理财政的责任应由全体国民担负而起,先自整理内债开始。

二、整理京钞之过程

张就京钞整治问题及整顿中行办法时,深感银行独立问题之重要性,提出修改银行则例、限制中行对政府垫款,并邀请堀江归一来华演讲,以阐明各国银行货币的实情与基本原则。堀江归一认为银行业对国家经济金融存在较重要的责任,对于中国当时的京钞兑现问题,认为要停止增发钞票,就必须停止对政府的垫款,而这就必须修改银行则例,变更银行组织,增加商股,使其保持独立,不以政府为转移。张在随笔中提到当时政府股权占一半,“足以左右董事监选举,复操任命政府总裁之权。政府既有权控制银行人员,不患其独立自主”。停兑风波发生后,不兑现纸币发行数目逐日增加。张表示“照此趋势,不兑现纸币将永无整理之望。而中国银行之信用与基础,永不能建”。自此,张下决心开始整顿中行,整理京钞。

1916年6月,中行股东联合会在上海成立,决议电请政府拨还垫款以恢复京津两行营业,并扩充商股。之后,决定中行业务对象由政府转移于商业,着重于购买或贴现商业期票,而不应依赖纸币发行特权。并提出用公债偿还中交两行借款,并呈请政府限制发行新钞议案,并全国商会联合会呈送各商会整顿北京中交银行钞票意见书。

(一)恢复兑现,疏通汇兑。

1917年8月,众议院提出整顿中交两行,主张先恢复京钞兑现。张上京赴任前,徐曾恢复过短暂兑现,但因准备金不充分,不及数日就开始限兑,每日限兑四万元,每人一元为限。2个月后,完全停兑。此次兑现未起到任何作用。张在自述中描述看到“每日有四万人携带被褥,自深夜坐卧等候,翌晨兑完始散。其恶劣情形,不堪入目”。当时京钞受停兑风波影响,市值已低至6折,张赴任后就整理京钞问题,认为应从稳定市价入手,须先取消限兑办法,恢复铜圆券兑现。然后将接收大清银行的资产作担保以借款一百万用以收回不兑现的铜圆券,以稳定京钞市价,同时展示银行不忽视小民利益。

若停兑后停止向政府垫款,尚能维持票价不至跌落。但当时停兑风波加之政潮鼓荡,因此亦不能不再次垫款。停兑风波后至1918年3月时,又增垫现洋290万余元、钞票1041万余元,加上积欠利息514万余元,共欠5408万余元。此时京行流通钞票共2800余万元,钞票存款2250余万元,合计5000余万元。因此,此时的中行负债与政府所欠大致相抵。

且因受政治波动,人们普遍倾向于手持现金,加之官收亦转收现金,钞票用途日益狭隘,导致钞价仍有跌无涨。中行因此一直推广钞票用途,规定疏通汇兑办法。凡指定银号钱庄均得以京钞汇兑,汇价较市价为高,同时创设星期存款办法,优给利率,吸收存钞,扩宽用途。另由大部及交通部通饬各路及征收机关一律收用钞票,是以钞票不能停发,而票价可勉强维持,不图政府需现繁多,政策变更,各路货票一律收现,各征收机关相继改用现洋。加之政局不清,市面多放压低钞票,影所及,京钞依然停滞。直到发行长短期公债后好转。

(二)二发公债,停止垫款。

自发生停兑事件后,钞票价格一路下跌,必须发行公债收回不兑现钞票以维持票价。因此为了减少市场上流通的京钞,中交两行呈请政府以延期五年的庚子赔款作为准备金,发行公债收回京钞,同时可抵政府垫款。由此于1918年3、4月份先后发行长短期公债9300万元,其中五年期短期公债4800万元,长期公债4500万元,中交两行各占五成,中行共计发行4900万元长短期公债。自发行后至同年6月,中行售出2481万余元,另自筹现金八九百万专做汇兑,又收回1500万京钞,合计3981万余元。自1917年9月至1918年8月底,增垫现洋200余万元,钞票685万余元,除增垫现洋及积欠利息不计外,实际共垫京钞1728万元。与之相抵,实际收回700余万,减少流通京钞2253余万元。垫款较以往减少近1800万元,即京钞流通额与存款额减少,此为停兑后政府垫款减少的第一次。

在整理京钞过程中,幸得发行的债票能收回大部分钞票,但其中一部分是由公债所得及中行筹集现金所收回。长短期公债发售后,至1918年底,中行的政府垫款尚有2900余万元,是以京钞流通额及存款额尚在五六千万元。因此,若要维持票价,必须请求政府停止垫款,减少发行,否则将功亏一篑。此时,正值政府接受“西原借款”,财政压力得以缓解,因此张约同交行呈请财政部停止垫款,曹汝霖表示应允,致函“自七年十月十二日起,不再令两行垫付京钞”。1919年起,两行再无增加垫款,中交两京行的漏洞由此被塞,两行各分行开始将现金接济京行,以扩充营业,收缩京钞。市面对于两行的整理措施渐增信心,京钞市价开始逐渐回涨。直到1918年9月底,京钞市价稳定在六折以上。后至1919年10月,共售出长短期债票42307400元,收回等额京钞。

截至1919年底,财政部账面结欠3400余万元。北洋政府采纳中交两行再次发行公债的建议,于1920年发行整理金融公债6000万元,自民国1921年起,分六年还清。其中中行占2400万元,与财政部欠款相抵不敷1000余万元。自此,流通的不兑现京钞基本收回,整理京钞接近尾声。

三、结语

从抗兑风波到整理京钞,尽管多次遇到政治m扰,但在张嘉H的心中仍坚持其为国建立统一币制与新银行制度的理念,其在日记中多次自述道:“本人个性不宜于政治活动,而对于发展国民经济则素抱宏愿。”在此次的整理京钞过程中,张更加认识到银行独立性的重要性,因此在之后的行务中尤其注重银行的近代化改革及近代金融理念的传播。此次整理恢复了银行信用,奠定了张在金融界的地位。可以说,此为中国内国公债史上第一次的整理,也是财政当局与银行业界的切实合作。尽管此后全国支离破碎,内战仍频,但公债信用仍能保全,不得不可谓民国十年的整理之功。

参考文献:

[1]姚崧龄.张公权先生年谱初稿[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10.

银行加钞工作总结第7篇

(一)双边贸易普遍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2002年,我国中央银行与老挝中央银行签订了双边银行结算协议。2009年3月23日,中国农业银行云南省分行与老挝发展银行在老挝万象签订了《中国农业银行云南省分行与老挝发展银行边境贸易结算合作协议》《双边贸易网银结算合作协议》和《互开边境贸易清算账户协议》,当年6月12日,老挝发展银行在我国农行勐腊磨憨支行开立了1户人民币清算账户。截至2015年末,老挝企业在西双版纳州共开立了33户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NRA账户)。根据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和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RCPMIS)系统统计,自2010年7月1日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启动以来至2015年12月31日,西双版纳州对老挝以人民币报关的进出口总额为46亿元,其中通过银行跨境划转的人民币结算量7.6亿元,人民币现钞结算量约为38亿元。

(二)人民币现钞在老挝被广泛接受,影响力和地位逐年提升

老挝对人民币现钞需求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贸易需求。由于人民币币值稳定,风险较小,老挝各阶层民众对人民币接纳程度较高。特别是在老挝北部地区人民币流通范围最为广泛,人民币在大多数交易环节均可使用,使用范围正逐步向南方延伸,已成为主要的边贸结算货币和准硬通货币;二是投资需求。许多中国企业和个人在老挝境内开展替代种植项下的投资,主要是咖啡、香蕉、橡胶、印奇果等,大多数替代种植合同都明确规定以人民币进行结算。据商务部门统计,截至2014年12月末,西双版纳州内注册的中老境外替代种植企业25家,投资总额约16亿人民币;三是储存需求。老挝居民在人民币升值预期中更愿意储存人民币,以求保值和增值。

(三)人民币现钞跨境流通呈逐年增加态势

经调查、监测、推算,2010年至2015年,西双版纳州中老边境人民币跨境流量约为252.19亿元、276.75亿元、329.33亿元、440.12亿元、550.09亿元和657.5亿元,呈现出逐年快速增加趋势。目前,人民币现钞出入境方式主要有二种:一是通过海关申报正常携带出入。由于2万元的限额规定,这部分人民币现钞数量相对较少。二是私自携带出入。据中老磨憨口岸边防工作人员介绍,出入境人员携带大额现金较为普遍,时常碰到出入境人员携带有十几万美元、几十万人民币现金的情况。

二、中老人民币跨境流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假币数量增势明显,呈现向境外蔓延态势

2009年至2015年,西双版纳州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柜面收缴和公安机关共收缴、查获假人民币近712万元,其中:公安部门侦破的假币案件10件,涉案假币90.13万元(涉外案件4件,涉案假币73.09万元),假币收缴量呈逐年增加态势,同时呈现向接壤的老挝、缅甸两国边境省份蔓延的态势。

(二)缺乏反假货币合作长效机制

随着人民币的周边化,假币的困扰日益增大。一般地说,纸币流通广度与出现假币(票)的可能性成正比关系。近年来,在中老边境地区陆续出现制贩假人民币案件,老挝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鉴定人民币真假方面存在困难。据老挝发展银行波乔省分行行长介绍,有一案件涉及30多万元假人民币,在鉴定时他们就感到很困难。随着人民币周边化进程的加快,人民币跨境流动管理的难度在不断增大,反假人民币的压力也在增大。但由于当前中方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政府、公安、中央银行等部门均缺乏反假货币合作长效机制,不仅影响了边境地区反假人民币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反过来影响了人民币周边化的发展进程。

(三)组织开展涉外反假人民币知识宣传、培训的程序复杂

在人民银行总行一直严格管理涉外金融活动和国家国安、保密局等相关政策因素的复杂性和责任风险的约束下,边境地区基层央行开展涉外人民币反假知识宣传、培训困难较大。目前,人行西双版纳州中心支行以及各金融机构均采取非常慎重的原则,谨慎地与老挝国家银行(央行)北部分行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间开展接触,着力推进反假人民币业务交往。随着人民币跨境流动和边境经济贸易加快发展,在境外银行、公司、警察部门、个人等大都有学习和掌握人民币防假、反假知识的意愿。但现实是中方走出去难,外方进来也不易,组织开展涉外反假人民币知识宣传、培训程序复杂,这就形成了防假、反假人民币工作远远落后于人民币流通现状的情况。

(四)民间汇兑业务交易活跃,存在一定风险

在中老经贸交往中,市场主体一些金融需求无法通过正规渠道得到满足,民间汇兑方式和渠道一直存在,境内外民间兑换机构,也根据客户要求,将人民币资金悄悄的带出入境内、外,为客户办理“跨境携带现金”和“代收代付”方式的汇兑业务。据了解,有相当一部分人民币是通过这种非正规渠道进行跨境流动。

三、政策建议

(一)适当放宽边境地区基层央行对外交往的限制

建议总行适当放宽边境地区基层人民银行开展跨境人民币反假知识宣传和培训的权限,部分审批权限下放至省会中支,为边境地区基层央行进一步加大对境外银行相关人员的培训力度创造条件;在满足日益增长的境外企业、居民对人民币反假知识渴望的基础上,建立境内外银行间反假货币工作联络和情报信息互通共享机制,适时召开联络会议,实现跨国(境)联合打击边境地区制贩假币犯罪活动。

(二)适当下放边境地区人员因公出周边国(境)部分审批权限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人民银行行员因公出国采取归口管理、分级审批制度,需人总行审批通过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审批流程多、时限长。但在实际工作中,边境地区基层央行经常遇到反假、反洗钱以及人民币跨境监测、汇率监测等重要工作任务,需要处领导、科长、科员深入口岸,深入周边国家了解人民币的流量、流向等问题,有时老挝银行主动联系,希望得到人民银行的人民币反假培训,但“出去难”的现状,影响了基层行工作的创新和与老挝银行金融信息的交流。建议考虑边境地区人民银行管理工作的特殊需求,适当修改完善中国人民银行员工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部分下放因公出国(境)审批权限,促进基层央行反假币工作深入开展,积极建立边境地区反假币区域合作机制。

(三)建立国家层面的境外人民币反假奖励机制

近年来,边境人民币跨境流通的范围和流量呈逐年扩大。人民币流通到哪里,我们的反假币工作和奖励就应做到哪里,这不仅有利于推动人民币周边化、区域化发展进程,也有利于维护人民币在国际地位中的形象和声誉。但是,目前打击跨境假币犯罪活动,缺乏国家层面的配套奖励机制,不利于更好地维护边贸交易的境外客商的利益,不利于进一步提升人民币在国际地位中的形象和声誉。建议总行加强与老挝国家银行的合作,制定出台境外人民币反假奖励措施、相关奖励办法及相关配套政策,支持和鼓励公安、边防等部门与老挝加强警务合作,共同打击跨境制贩假人民币犯罪活动,共同维护人民币信誉的联动机制,切实维护境内、外居民、企业的切身利益,促进双边经济贸易发展。具体可以让云南先行试点。一是在昆明中支试点“1中心3分站”对外培训模式。(1中心:昆明中支为培训中心;3分站:西双版纳、红河、德宏中支分建培训站)培训模式、内容固定,培训时间和次数由地州中支“按需定培”,事前申报,事后总结报告。二是提高境外反假奖励标准。在目前云南和周边三国警务合作的机制上,加载人民币打假内容和奖励措施,在同等国内奖励基础上,试行上浮20%左右的奖励金。

(四)调整人民币现钞出入境限额

人民币出入境限额调整应充分考虑对外经济及人员交往的客观需求,确立符合现实正常需求的限额,满足出入境人员旅游费用,以及周边国家《外汇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根据调查老挝的《外汇管理条例》明确出入境外币现钞的个人携带限额为1万美元。建议相应调整人民币现钞出入境限额为6~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