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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链食品防控工作方案(合集7篇)

时间:2022-04-22 02:37:39
冷链食品防控工作方案

冷链食品防控工作方案第1篇

为落实全国和省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及省委主要负责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根据省、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XX疫控办〔2020〕XXX号)要求,现就我县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对进口冷链食品形成闭环管理,严防进口冷链食品游离于监管之外,斩断新冠病毒通过进口冷链食品传播途径,最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进口冷链食品报备和集中检测消毒工作。

1.落实进口冷链食品报备制度。凡购进进口冷链食品的生产经营者、第三方冷库,必须于食品到达24小时前,如实向目的地市场监管所进行报备。报备内容含报备人信息、食品相关信息、承运单位信息、货物流向信息(上游批发商、贮存信息)等。报备可采取纸质或者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工作群等方式,省“冷链食品追溯平台”上线后将纳入平台报备。县市场监管部门要通过电视、网站等媒介,召开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会议、上门宣传、发放告知书等方式宣传报备要求和接受报备的方式,督促指导辖区所有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和第三方冷库,严格落实报备制度,配合做好监督检查和核酸检测、预防性消毒工作,未经检测和消毒的进口冷链食

品,一律不得销售和使用,确保进口冷链食品报备工作有效执行。

2.实行冷库(监管仓)检测消毒制度。市场监管所收到进口冷链食品备案信息后要及时汇总报备信息,由县市场监管部门推送到县疾控部门。县疾控部门根据县市场监管部门的通报,按照“批批覆盖、抽样检测”的原则,迅速组织力量到进口冷链食品贮存地(包括第三方冷库、监管仓以及冷链食品经营者自建冷库),对进口冷链食品及包装开展采样、核酸检测工作,相关环境、食品、人员要做到“应检尽检”,同时指导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预防性全面消毒;核酸检测必须在货物到达后24小时内出具检测报告,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管部门反馈检测结果。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且经过预防性全面消毒的进口冷链食品,方能进入销售、加工环节。一旦检测出阳性样本,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操作规程要求处置。

3.集中监管仓检测消毒。在市、县两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我县由县市场监管局在城区组织设立县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对进入到辖区的新购进进口冷链食品,在贮存、销售、加工前必须进入指定集中监管仓,进行核酸检测和外包装消毒。

县疫控指挥部统筹县内或第三方核酸检测力量,按照有关规定对入仓的进口冷链食品表面、内外包装以及运输工具等进行采样、核酸检测,按批次及时出具核酸检测报告;一旦检测出阳性样本,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操作规程要求处置。

县集中监管仓要按照《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等有关规定,组织消毒机构对核酸检测阴性的进口冷链食品内外包装以及运输工具等进行预防性全面消毒并出具业经消毒证明。消毒作业相关资料和记录应保留2年。

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且经过预防性全面消毒的进口冷链食品,由集中监管仓出具《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出仓证明》并附《核酸检测报告》和《业经消毒证明》,允许出仓流通。县集中监管仓要及时将出仓流通的相关产品信息报送县疫防指挥部并通过多种途径向社会公示。

(二)加强市场排查和执法办案工作。

1.风险排查,信息推送。县市场监管部门要对辖区内的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不间断、全方位的排查,将排查到的无法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相关追溯证明、本地《核酸检测报告》和《业经消毒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信息每天推送县疾控部门,相关食品一律不准上市销售,来源不明的要依法进行查处。冷链食品从业人员信息每天推送一次,每周全覆盖。

2.核酸检测,结果反馈。疾控部门对市场监管部门推送的进口冷链食品及冷链食品从业人员排查信息,要迅速组织力量开展采样、核酸检测工作,检测结果出来后及时向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户出具《核酸检测报告》并向县市场监管部门反馈核酸检测结果,每周与县市场监管部门核对一次推送信息和核酸检测情况,确保做到无缝对接。

县市场监管部门每天要将推送县疾控部门的信息以及疾控部门反馈的核酸检测结果上报市局,市市场监管局将在门户网站上每周公示一次排查信息推送和核酸检测结果反馈情况。

3.严格管控物流运输。县交通运输、邮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运输冷链食品车辆和相关司乘人员的监管,督促指导冷链物流企业落实运输车辆、船舶等装载运输装备消毒、一线工作人员个人防护等措施。各承运进口冷链食品的物流企业在承运进口冷链食品前,必须查验进口冷链食品海关通关单证和消毒证明,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承接货物运输。进口冷链食品运输过程中,承运企业不得擅自开箱,不得随意打开食品包装直接接触食品。严禁非冷链车辆承运、夹带冷链食品,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4.加强市场巡查和执法办案。在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冷链食品监管组下设市场巡查小组。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县邮政局、县经信局(商务局)、县公安局各安排一名固定工作人员参加,专职从事市场巡查工作。以卤菜加工、餐饮服务、冷库、商场超市、农批市场以及夹带进口冷链食品车辆为重点巡查对象,以相关追溯证明、本地《核酸检测报告》和《业经消毒证明》为重点巡查内容,凡是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一律不准上市销售,对巡查出的违法违规案件线索移交执法办案小组依法查处。

在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冷链食品监管组下设执法办案小组。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县邮政局、县经信局(商务局)、县公安局各安排一名固定工作人员参加,对市场排查小组移交的违法违规案件线

索依法进行查处,涉刑案件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必要时进行媒体曝光,形成威慑。

县交通运输局、县邮政局、县经信局(商务局)、县公安局于2020年12月XX日下午X点前将市场巡查小组和执法办案小组人员名单报送县市场监管局。

三、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面临的严峻形势,把防范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作为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和单位责任。

二要压实各方责任。督促指导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把输入关。各部门要强化市场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切实抓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各项重点工作。

三要积极协同配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县疫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各司其职、通力协作,把上级部署和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发生和传播的风险。

附件:进口冷链食品冷库(集中监管仓)工作流程

附件

进口冷链食品冷库(集中监管仓)工作流程

一、提前报备。

凡购进进口冷链食品的生产经营者、第三方冷库,必须于食品到达24小时前,如实向目的地市场监管所进行报备。报备内容含报备人信息、食品相关信息、承运单位信息、货物流向信息(上游批发商、贮存信息)等。报备可采取纸质或者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工作群等方式,省

“冷链食品追溯平台”上线后将纳入平台报备。辖区市场监管所收到进口冷链食品备案信息后,及时汇总报备信息由县市场监管部门推送当地疾控部门为其进行检测消毒。

二、入仓登记。

进口冷链食品到达冷库(集中监管仓)时,需向辖区市场监管所提供进口冷链食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报备材料,冷库(集中监管仓)负责人对报备材料进行复核,并留存纸质复印件。

三、核酸检测。

县疫控指挥部统筹各类核酸检测力量,按照有关规定对冷库(集中监管仓)入仓的进口冷链食品表面、内外包装以及运输工具等进行采样、核酸检测,按批次及时出具核酸检测报告。

四、全面消毒。

冷库(集中监管仓)负责人要按照《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等有关规定组织消毒机构对核酸检测阴性的进口冷链食品内外包装以及运输工具等进行预防性全面消毒并出具业经消毒证明。消毒作业相关资料和记录应保留2年。

五、分区存放。

在冷库(集中监管仓)内的进口冷链食品实行分区管理,设立消毒作业区、已消毒存放区和问题物品暂存区。不同货主的进口冷链食品消毒后要分开、隔离存放。

六、问题处置。

一旦检测出阳性样本,冷库(集中监管仓)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操作规程要求处置,同时报告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冷链食品防控工作方案第2篇

一、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组及职责

县局物防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现场检查组、后勤保障组、综合执法组4个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领导明确事项的交办;负责汇总局物防组每周工作推进情况;负责协调各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二)现场检查组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对本辖区的“重点主体”“重点产品”开展全面摸排、检查;负责组织对重要溯源倒查情形的核查;负责检查结果的及时有效报送。

(三)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公务车辆使用、信息专报和编发局物防组工作信息简报;负责汇总每日信息数据。

(四)综合执法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负责组织对大案要案的督办查办;负责全县案件查处情况的汇总统计和分析研判。

三、工作要求

(一)生产经营进口冷链食品实行提前报备制度

自文件之日起,凡是从异地购进进口冷链食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食品预计到达24小时前,向辖区基层市场监管所报备。备案内容包括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购进进口冷链食品名称、数量、批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及承运企业信息等。由后勤保障组通过网站等媒介向社会公开本部门报备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

(二)设立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总仓

根据疫情发展,结合我县实际设立“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总仓”(以下简称总仓)。总仓设立前,要加大对生产经营进口冷链食品单位的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现场检查组负责监督指导市场开办者、生产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督促指导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重点把握“五个不得”,没有海关检验检疫证明的,不得上市销售;没有核酸检测合格报告的,不得上市销售;没有消毒证明的,不得上市销售;没有追溯信息的,不得上市销售;没有落地核酸检验的,不得上市销售。总仓设立后,所有进入县内进口冷链食品,必须全部进入指定总仓。总仓只能存放进口冷链食品,不得与

其他食品混存混放。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查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进口冷链食品消毒证明》和进口冷链食品溯源信息(简称“三证一码”)对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一律不得进入总仓。

发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需要采取扣留等强制措施的,应及时报县局物防小组组长,经组长批示后采取相应措施。

(三)加强农村进口冷链食品监管

现场检查组要加大对农村食品经营单位、大集的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冷链食品,排查农村大集、食品经营单位冷链食品进货查验情况,是否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进口冷链食品是否具备“四证一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进口冷链食品消毒证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结果报告单》和进口冷链食品溯源信息)等相关资质。

(四)信息报送机制

冷链食品防控工作方案第3篇

一是建立健全应急指挥体系。

核酸检测阳性冷链食品应急处置工作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领导,进口冷链食品监管组牵头协调,市直及驻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开展。各县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及其冷链食品工作机构在各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具体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二是加强预防和监测。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控的通告》要求,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管控;要加强冷链食品疫情监测,对重点场所、冷链食品、直接接触食品的贮存容器、工具、设备、环境及从业人员不间断开展核酸检测;各县区、各有关单位应选取有资质的核酸检测机构,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规范进行冷链食品采样检测。

冷链食品防控工作方案第4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倩手”为你整理了这篇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汇报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一、持续开展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

我局切实遵照望疫指秘(2021)1号文件精神,全力抓好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以冷链食品特别是进口冷链食品为重点品种,以生产加工、贮存、销售环节冷库为重点场所,以冷链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冷冻冷藏库房、商场超市和大型餐饮服务单位的从业人员为重点对象,开展不间断、全方位的排查。

(一)冷链食品排查情况。自3月份以来,我局共检查冷链食品经营户294户次,排查冷链食品137批次,排查出进口冷链食品9批次,收到新采购进口冷链食品报备5批次。上述排查出的进口冷链食品,我局积极联系县疾控部门第一时间进行核酸采样,检测结果全部未阴性。

(二)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使用情况。4月20日,我县已完成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建设。4月21日,我县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正式投入运行。4月25日,710KG进口冷链食品首次完成入仓;经核酸检测合格和预防性消毒,已与4月26日完成出仓。

(三)冷链食品案件查处情况。截至目前,我局共查处冷链食品案件5起。

(四)冷链食品赋码情况。据累计,目前我县冷链食品追溯平台进口冷链食品赋码32批次,所有产品四证一码齐全,全部录入安徽冷链食品追溯平台,辖区市场所通过系统结合日常检查跟踪销售情况。

二、积极开展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完善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精准施策,提高我县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水平,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发生,切实保障师生饮食安全,我局积极开展春季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截至目前,我局个市场所通过开展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检查各类学校食堂308户次(含幼儿园),对学校食堂完成全覆盖检查,检查校园周边餐饮单位68户次,县局联合县教育局督查学校食堂6家。

3月18日,安庆市市场局、教体局、卫健委、公安局等四部门联合对我县3所学校及1家校园周边经营户进行食品安全督查,相应督查单位已陆续完成整改工作。

三、积极部署2021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和《2021年安庆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于3月25日印发了《2021年望江县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截至目前,我局完成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54批次,全部合格,并全部完成公示。

四、积极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

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市场销售行为,解决当前保健食品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落实“四个最严”的监管要求,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经营环境。

我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56人次,检查保健食品经营单位96户次,查处无证经营保健食品案1起,未按要求设立特殊食品专项销售案6起,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商家及时责令其整改到位。

五、积极开展农村食品隐患排查

为规范农村食品经营秩序,严控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总体水平,根据省、市市场监管局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积极开展农村食品隐患排查。

截至目前,共出动监管执法人员426人次,检查食品经营单位961家次,检查各类市场16个次,立案查处过期食品案件6起,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11件。

六、强化药品安全监管

我局制定了《2021年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流通风险防控监督检查计划》和《加强全县药品安全监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2021年全县药械安全监管工作进行部署。2021年一季度以来,我局监管人员重点对疫情防控药械、两节期间常用药械品种及其他高风险产品进行了检查,加大全县零售药店巡查力度,对部分零售药店存在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药品销售记录不完整等问题,责令其立即进行整改。

截至2021年4月底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44家次,医疗器械经营(兼营)企业22家次,药械使用单位46家次,出动执法车辆108次,执法人员292人次,责令限期整改药械经营使用单位70家,立案查处11起。

冷链食品防控工作方案第5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倩手”为你整理了这篇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汇报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一、持续开展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

我局切实遵照望疫指秘(2021)1号文件精神,全力抓好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以冷链食品特别是进口冷链食品为重点品种,以生产加工、贮存、销售环节冷库为重点场所,以冷链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冷冻冷藏库房、商场超市和大型餐饮服务单位的从业人员为重点对象,开展不间断、全方位的排查。

(一)冷链食品排查情况。自3月份以来,我局共检查冷链食品经营户294户次,排查冷链食品137批次,排查出进口冷链食品9批次,收到新采购进口冷链食品报备5批次。上述排查出的进口冷链食品,我局积极联系县疾控部门第一时间进行核酸采样,检测结果全部未阴性。

(二)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使用情况。4月20日,我县已完成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建设。4月21日,我县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正式投入运行。4月25日,710KG进口冷链食品首次完成入仓;经核酸检测合格和预防性消毒,已与4月26日完成出仓。

(三)冷链食品案件查处情况。截至目前,我局共查处冷链食品案件5起。

(四)冷链食品赋码情况。据累计,目前我县冷链食品追溯平台进口冷链食品赋码32批次,所有产品四证一码齐全,全部录入安徽冷链食品追溯平台,辖区市场所通过系统结合日常检查跟踪销售情况。

二、积极开展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完善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精准施策,提高我县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水平,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发生,切实保障师生饮食安全,我局积极开展春季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截至目前,我局个市场所通过开展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检查各类学校食堂308户次(含幼儿园),对学校食堂完成全覆盖检查,检查校园周边餐饮单位68户次,县局联合县教育局督查学校食堂6家。

3月18日,安庆市市场局、教体局、卫健委、公安局等四部门联合对我县3所学校及1家校园周边经营户进行食品安全督查,相应督查单位已陆续完成整改工作。

三、积极部署2021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和《2021年安庆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于3月25日印发了《2021年望江县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截至目前,我局完成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54批次,全部合格,并全部完成公示。

四、积极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

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市场销售行为,解决当前保健食品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落实“四个最严”的监管要求,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经营环境。

我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56人次,检查保健食品经营单位96户次,查处无证经营保健食品案1起,未按要求设立特殊食品专项销售案6起,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商家及时责令其整改到位。

五、积极开展农村食品隐患排查

为规范农村食品经营秩序,严控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总体水平,根据省、市市场监管局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积极开展农村食品隐患排查。

截至目前,共出动监管执法人员426人次,检查食品经营单位961家次,检查各类市场16个次,立案查处过期食品案件6起,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11件。

六、强化药品安全监管

我局制定了《2021年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流通风险防控监督检查计划》和《加强全县药品安全监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2021年全县药械安全监管工作进行部署。2021年一季度以来,我局监管人员重点对疫情防控药械、两节期间常用药械品种及其他高风险产品进行了检查,加大全县零售药店巡查力度,对部分零售药店存在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药品销售记录不完整等问题,责令其立即进行整改。

截至2021年4月底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44家次,医疗器械经营(兼营)企业22家次,药械使用单位46家次,出动执法车辆108次,执法人员292人次,责令限期整改药械经营使用单位70家,立案查处11起。

冷链食品防控工作方案第6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倩手”为你整理了这篇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汇报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一、持续开展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

我局切实遵照望疫指秘(2021)1号文件精神,全力抓好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以冷链食品特别是进口冷链食品为重点品种,以生产加工、贮存、销售环节冷库为重点场所,以冷链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冷冻冷藏库房、商场超市和大型餐饮服务单位的从业人员为重点对象,开展不间断、全方位的排查。

(一)冷链食品排查情况。自3月份以来,我局共检查冷链食品经营户294户次,排查冷链食品137批次,排查出进口冷链食品9批次,收到新采购进口冷链食品报备5批次。上述排查出的进口冷链食品,我局积极联系县疾控部门第一时间进行核酸采样,检测结果全部未阴性。

(二)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使用情况。4月20日,我县已完成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建设。4月21日,我县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正式投入运行。4月25日,710KG进口冷链食品首次完成入仓;经核酸检测合格和预防性消毒,已与4月26日完成出仓。

(三)冷链食品案件查处情况。截至目前,我局共查处冷链食品案件5起。

(四)冷链食品赋码情况。据累计,目前我县冷链食品追溯平台进口冷链食品赋码32批次,所有产品四证一码齐全,全部录入安徽冷链食品追溯平台,辖区市场所通过系统结合日常检查跟踪销售情况。

二、积极开展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完善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精准施策,提高我县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水平,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发生,切实保障师生饮食安全,我局积极开展春季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截至目前,我局个市场所通过开展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检查各类学校食堂308户次(含幼儿园),对学校食堂完成全覆盖检查,检查校园周边餐饮单位68户次,县局联合县教育局督查学校食堂6家。

3月18日,安庆市市场局、教体局、卫健委、公安局等四部门联合对我县3所学校及1家校园周边经营户进行食品安全督查,相应督查单位已陆续完成整改工作。

三、积极部署2021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和《2021年安庆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于3月25日印发了《2021年望江县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截至目前,我局完成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54批次,全部合格,并全部完成公示。

四、积极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

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市场销售行为,解决当前保健食品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落实“四个最严”的监管要求,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经营环境。

我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56人次,检查保健食品经营单位96户次,查处无证经营保健食品案1起,未按要求设立特殊食品专项销售案6起,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商家及时责令其整改到位。

五、积极开展农村食品隐患排查

为规范农村食品经营秩序,严控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总体水平,根据省、市市场监管局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积极开展农村食品隐患排查。

截至目前,共出动监管执法人员426人次,检查食品经营单位961家次,检查各类市场16个次,立案查处过期食品案件6起,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11件。

六、强化药品安全监管

我局制定了《2021年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流通风险防控监督检查计划》和《加强全县药品安全监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2021年全县药械安全监管工作进行部署。2021年一季度以来,我局监管人员重点对疫情防控药械、两节期间常用药械品种及其他高风险产品进行了检查,加大全县零售药店巡查力度,对部分零售药店存在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药品销售记录不完整等问题,责令其立即进行整改。

截至2021年4月底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44家次,医疗器械经营(兼营)企业22家次,药械使用单位46家次,出动执法车辆108次,执法人员292人次,责令限期整改药械经营使用单位70家,立案查处11起。

冷链食品防控工作方案第7篇

一、指导思想

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实施网格化监管,采取定责、定岗、定人措施,落实监管责任,严肃问责制度,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秩有序。

二、领导小组

成立局长为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监督所、稽查大队负责人为组员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三、任务分工

市场监管局全员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成立5个工作组,全面加强食品药品经营单位疫情防控的监管。

(一)农贸市场和餐饮单位监督组

工作职责:负责全市997家餐饮、各类食堂单位(含655家经营冷链食品)、4家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加强全市餐饮单位(含农贸市场)测温、扫码、戴口罩入店(场)工作,督促餐饮单位在扫码过程中发现健康码异常和来至高、中风险区域(国家)的人员要及时予以制止入店,并上报有关部门。二是督促餐饮单位(含农贸市场)加强经营场所的消毒频次,强化环境卫生管理,保证室内通风。三是监督餐饮单位(含农贸市场)从业人员健康的管理、防护用具管理情况,从业人员上岗必须戴口罩。四是督促餐饮单位合理安排桌位,督促就餐人员做好防护距离,不得接待群体性聚餐活动。五是加强经营冷链食品的监管,严格检查冷链食品进货查验、外包装消毒和《市冷链食品进货台账记录》情况。六是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七是承担市政府和疫情防控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冷链食品监督组

工作职责:负责全市23家重点冷链食品经营单位、11家冷库(含5家第三方冷库)疫情防控工作,配合乡镇农村大集冷链食品的监管。一是建立冷链食品集中监管总仓,实施集中监管。二是加强冷链食品监管,禁止销售进口冷链食品,按照“四个不得”要求对违规采购进口冷链食品或采购来源不明的国产冷链食品依法进行查处,及时报备冷链食品。三是指导冷链食品经营单位做好货物外包装的消毒,并记录。四是监督冷链食品单位的从业人员、冷链食品、经营环境的防护、防控工作,场所、设备消毒记录情况。五是及时向市防疫部门报送从业人员和经营国产冷链食品情况。六是强化冷链食品的追溯管理,督促使用“吉冷链”追溯系统。七是按照职责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确保农贸市场(超市)畜禽产品质量达标和去向可追,加强活禽交易市场管理。八是承担市政府和疫情防控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药品防疫监督组

工作职责:负责全市126家药店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加强全市药店测温、扫码、戴口罩入店(场)工作,督促餐饮单位在扫码过程中发现健康码异常和来至高、中风险区域(国家)的人员要及时予以制止入店,并上报有关部门。二是督促药店加强经营场所的消毒频次,强化环境卫生管理,保证室内通风。三是监督药店严格落实购买退热、止咳、抗生素、抗病毒类药品实名登记制度,汇总上报登记信息。四是加强药品器械监管,保障药品器械质量安全。五是严厉打击废弃医疗器械的制假售假、非法经营、非法处置等违法行为。六是承担市政府和疫情防控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物价管控监督组

工作职责:一是加强防疫物资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变相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负责全市商品价格监控,稳定物价,严肃查处扰乱市场价格秩序违法行为。三是承担市政府和疫情防控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综合应急处置和生活保障组

工作职责:一是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宣传,印制各种宣传材料,对外宣传报道。二是负责制定和完善相关工作方案和预案,协调工作事项。三是及时收发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文件,实施日报制、周报制,向市委市政府、上级部门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四是负责统筹防控应急物资保障,防控物资管理和发放工作。五是做好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应急处置工作。六是承担市政府和疫情防控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疫情防控工作与百姓生命息息相关,关系的旅游发展和社会稳定,要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二是要确保工作实效。严格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和疫情防控漏洞,对违规的食品药品经营单位,该处理的要严格处理,确保食品药品经营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