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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工作意见(合集7篇)

时间:2022-08-19 10:01:05
教育教学工作意见

教育教学工作意见第1篇

一、主要工作

1.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全省暑期最后一次新课程改革实施的培训工作。

2.做好新一轮高中各年级新教材教法的指导工作,开展各种形式的教研活动,共同研究新教材的重点和难点,探讨适应新课程的教学方法。

3.本学期高二年级思想政治课的教学内容,做适当的调整,将必修(四)《生活与哲学》作为本学期教学内容,使教学安排更适合我市的教学实际。

4.筹备召开南昌市教育学会中学政治专业委员会第七届学术年会第一次会议。

5.做好2010年高考思想政治(品德)学科的质量分析工作,总结经验,找出差距,更好指导全市思想政治(品德)教学工作。

6.关注全市青年骨干教师的成长,做好新一届高中政治学科研究中心和初中思想品德教改基地成员的聘任工作,并以“中心”和“基地”为平台,促使青年骨干教师迅速成长。

7.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和条件,构建好我市思想政治(品德)教研活动网络,规范初中思想政治教师群和高中思想政治教师群,并利用好两个平台,开展教学活动和教学信息交流。

二、主要教研活动

9月份:

1.召开新学期教研组长会议,宣讲新学期工作意见;

2.进行2010年中考质量分析,提出新一届初中毕业班复习建议;

3.进行2010年高考质量分析,提出新一届高中毕业班复习建议。

10月份:

1.组织新一届高中各年级的教师集体备课,请骨干教师介绍教学体会;

2.高

一、高三年级公开课;

3.初中思想品德课的公开课。

11月份:

1.高二年级公开课;

2.初三年级公开课;

3.召开市中学政治教学专业委员会学术年会第一次会议。

12月份:

1.高中各年级复习讲座;

2.初中各年级复习讲座;

3.高二年级选修课研讨会。

1月份

教育教学工作意见第2篇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和《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10一2020)》、《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精神,推动我市学前教育发展,提升学前教育质量,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与要求

1、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健康发展。

2、发展目标。到2015年,基本普及学前二年教育,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5%,重视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达到幼儿园总数50%以上,幼儿教师学历合格率达95%。至2020年,普及学前二年教育,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80%,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有较大发展;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达到幼儿园总数70%以上,幼儿教师学历合格率达100%。

3、发展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原则,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坚持公益性、普惠性原则,大力发展农村公办幼儿园,积极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坚持规模与质量并重,努力扩大学前教育资源。

二、加强学前教育资源建设

4、科学规划幼儿园建设。学前教育纳入全市和各乡镇、办事处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科学测算学龄前儿童数量及分布,合理确定幼儿园建设数量、规模与布局。保障幼儿园建设用地。城区结合城市发展实际,行政新区新建市第二幼儿园,由教育局直管;城西建好六亩塘镇中心幼儿园,城北建好蓝办中心幼儿园,城南建好石马山镇中心幼儿园,分属一办两镇管理。城区新建居住小区需规划建设与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配套幼儿园,并与居住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施工、同步交付使用。各乡镇(办事处)应统筹规划本乡镇学前教育的布局与发展,着力推进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

5、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公办幼儿园要以农村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为重点,按照“广覆盖、保基本”的要求规划和建设,分类指导,整体推进。2012年,结合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建设规划,建设好荷塘镇、安平镇、杨市镇、斗笠山镇、水洞底镇及湄江镇5个乡镇中心幼儿园。至2015,确保每个乡镇、办事处建设好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并适当建设一批村级幼儿园。至2013年,全市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所数占全市幼儿园所数的40%;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人数达到13000人左右,占全市在园幼儿总数的40%以上。

积极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间接补偿形式,或者直接补贴民办幼儿园适当保教费,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经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办学水平评估合格后予以认定,挂牌服务,其名单向社会公告,接受政府和社会监督。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不得高于同类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落实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优惠政策。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标准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免征营业税。用水、用电、用气按关于居民用水、用电、用气价格规定执行。

三、保障学前教育发展经费

6、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学前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要在财政性教育经费中占合理比例,未来三年要有明显提高。要拓宽学前教育经费筹措渠道,确保公办幼儿园建设、教职工工资以及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所需经费。落实好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建设规划项目配套资金。设立农村学前教育发展专项经费。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重点支持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建设发展。

7、完善学前教育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公办幼儿园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园综合成本、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由物价、教育、财政部门制定收费标准。物价部门要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收费管理,对民办幼儿园办园成本进行经常性检测,公布社会平均办园成本,引导民办幼儿园根据相关规定和当地实际确定好收费标准。同时要防止恶性竞争,坚决查处乱收费行为。

8、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接受基本学前教育给予资助,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保障留守儿童入园,有效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问题。

9、鼓励社会力量投资、捐资发展学前教育。根据学前教育发展规划,通过保证合理用地、减免税费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普惠性幼儿园。鼓励社会各界以捐赠形式支持幼儿园建设、设施配备和经济困难家庭儿童入园。

四、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

10、健全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全面实施幼儿教师持证上岗制度,严把入口关。幼儿园新任教师需在持有资格证人员中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11、落实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编制部门要根据学前教育发展目标,合理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逐步配齐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在新一轮核定全市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编制时,富余编制通过转岗培训合格后可优先调节为幼儿园教师编制。在职中小学教师中第一学历为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通过继续教育,可调整至幼儿教师岗位。

12、加大幼儿教师培养培训力度。启动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每年选拔招收适量优秀初中毕业生参加省、市定向培养,解决专业幼儿教师严重短缺问题。制定幼儿园教师年度培训规划,健全培训体系,落实培训经费,开展多种形式培训,提高在职幼儿教师学历水平及业务水平,全面提升幼儿园教师整体素质。

13、保障幼儿教师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工资,确保国家各项工资福利待遇政策落实到位,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要逐步达到同职级中小学教师工资水平。公办、民办幼儿园聘用教职工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签订聘用合同。依法保障幼儿园教职工在享受社会保障、职称评定、评先评优、工资福利待遇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公办幼儿教师,按国家规定实行工资倾斜政策。对优秀幼儿园园长、教师进行表彰。

五、提高学前教育保教质量

14、加强对学前教育的指导和管理。坚持保教并重原则,以科学保教观指导学前教育发展。遵循学前教育规律,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于乐,促进幼儿健康成长。注重幼儿安全和习惯养成,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建立幼儿教师用书和教育资源包推荐制度。鼓励幼儿教师积极开发园本课程,制作教、玩具及活动器械,为幼儿创设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加强学前教育教研,完善保教管理,建立健全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督体系。

15、建立学前教育分类定级管理制度。实施优质示范性幼儿园创建工程。充分发挥市幼儿园省级示范性幼儿园的辐射示范作用,力争再创1-2所省级示范性幼儿园。新建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按照市级示范性幼儿园标准建设。激励扶持一批办学规模大、办学效益好、办学理念先进的民办幼儿园创建市级示范性幼儿园。评选出一批市级示范性幼儿园。通过分类定级,有效发挥示范性幼儿园的带动与指导作用。鼓励各类示范性幼儿园通过举办分园、托管薄弱园等形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帮助薄弱园提高办园水平,以多样化办园的形式满足家长和社会的需求,让更多幼儿能享受到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全面提高全市学前教育保教质量。

16、加强幼儿园与家庭、村镇、社区的合作。充分利用幼儿园和社区、村民自治组织的资源优势,面向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早期教育宣传、指导等服务,争取家长的理解、支持和主动参与,帮助家长转变教育观念,提高教育能力。

六、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

17、明确学前教育管理职责。实行政府统筹、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学前教育管理机制。市人民政府成立学前教育领导小组,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教育局设立学前教育管理股室,负责全市学前教育统筹规划和管理、保教质量监管、安全考核、公办幼儿园年度考核、民办幼儿园审批及年检等工作。发展改革局和教育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学前教育年度发展目标,分解年度任务,落实分年度新建、改扩建幼儿园数量和新增学前教育学位。财政局负责落实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政策,确保公办幼儿园建设、教师工资等所需经费,做好资金使用的监管工作。物价局负责分类制定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通过成本核算,指导民办幼儿园合理确定收费标准。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分类落实幼儿园建设标准和制定用地规划。编委办按上级规定落实好幼儿园教师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教职工的人事(劳动)、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和职称(职务)评聘等政策。综治委牵头制定幼儿园周边环境管理办法。公安局牵头制定园车管理办法。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制定并落实幼儿园食品、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各乡镇、办事处负责举办乡镇公办幼儿园,提供公办幼儿园的办园场地和设施,负责所属幼儿园的相关经费补助、安全监管等工作。各乡镇、办事处中心学校负责本辖区内各类幼儿园的业务指导工作。

18、规范民办幼儿园审批程序。举办者申办民办幼儿园,需向所在乡镇中心学校提出申办许可证的书面报告及有关材料。乡镇中心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呈报教育局审核。教育局应组织相关人员对举办者提供的办学条件进行实地考察和评议,对同意举办的民办幼儿园,颁发《办学许可证》。取得办学许可的民办幼儿园应到民政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并报卫生、卫监、公安、消防等职能部门取得食品卫生、校车、消防安全验收等相关文件。教育行政部门要协同各乡镇、办事处定期组织人员对无证办园进行清理排查,对不够条件的民办幼儿园要限期整改,整改后达到要求颁发办园许可证,仍未达到要求的依法予以取缔,并妥善分流和安置幼儿。

教育教学工作意见第3篇

国家实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以来,设立了魏塘自考工作站,因其收费低、没有入学门槛,受到了广大求学人员的青睐。为了加强对我街道自学考试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体系,贯彻“安全、质量、发展”的自考工作主题,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推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向农村、企事业延伸,鼓励有志者自学成才,以提高全街道劳动力的整体素质,加快科教兴街道与农业农村现代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根据文件《关于加强我县自学考试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经研究决定,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自学考试工作网络

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加快高等专门人才培养步伐,缓解高等教育供需矛盾的有效途径,也是发展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的重要途径,它在培养我街道各类经济建设人才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自学考试又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单位、部门的协调、配合和支持。

为了加强对我街道自学考试工作的领导,街道党委、办事处决定对我街道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和充实,由分管教育的主任任组长,教育办负责人、成校校长任副组长,下设街道自考工作站,由成校校长兼站长。为了使我街道的自学考试工作更深入基层、深入到千家万户,现要求各行政村、(社区)成立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村负责教育工作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有副组长具体抓自学考试工作。同时建立自学考试联络站,副组长兼任联络站站长,各村民小组组长或志愿者任联络员;各企事业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要成立自学考试联络站,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上的企业建议成立由人事干部任站长、车间主任或志愿者任联络员的自学考试联络站,没有条件的单位也要确立至少一名联络员。

二、落实自考政策,营造发展自学考试的良好氛围

省、市、县都发文明确规定,自学考试毕业生在就业、工资、户籍管理上享受普通高校毕业生同等待遇。各单位、部门要落实好自考毕业生的使用和工资待遇:在职的自考毕业生由所在单位本着用其所学、发展所长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工作岗位,工资待遇不低于普通高等同类毕业生;非在职自考毕业生被录用后,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自考毕业生在符合有关条件下,可在全街道范围内自主择业,户口随迁。

各村、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要充分利用会议、黑板报、村级简报等各种载体,积极宣传自学考试,形成全街道上下关心、支持、参与自学考试的良好氛围,为自学考试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明确目标,采用有效措施,加快自考工作步伐

1、明确工作目标,加大自考宣传力度。前段时期我街道自考生生源主要集中在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尤其是农村居民参加自学考试的人数相对较少。除了继续抓好机关、事业单位等重点单位的报名工作外,还要把自考工作向各行政村、企业和新居民集聚区拓展,各村、企业要把自考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在抓好本地青年参加自考工作的基础上,要把自考工作向“新居民”领域拓展,要求街道经济建设服务中心、新管办把做好自考工作作为一项日常工作来抓,大力开展自考政策的宣传,并利用各村、企事业单位自考联络站或联络员广泛开展自考宣传,吸收更多的青年加入到自考行列中来。

2、落实自考经费,加强自考工作站建设。根据省教委、省考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自考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从今年起街道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并逐年增加,用于自考工作站建设。自考工作站要积极拓展功能,建设好自考生学习活动室,加强助学辅导,努力提高参考率、合格率,为农村考生参加自学考试提供有效的支持和全方位的服务,使自考工作形成良性循环。

3、鼓励自考成才,制定自考生奖励政策。为了贯彻“自学成才”方针,鼓励有志者自学成才,决定对在我街道自考工作站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实行奖励。

教育教学工作意见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力推进学前教育保教水平再上新台阶。深入实施《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创新管理模式,强化项目管理”为举措,规范办园行为,深化课程建设,推进内涵发展。以学前教育资源全覆盖为重点,加快实施均衡布点规划建设,继续扩大优质资源,实现我区学前教育规范、优质、均衡、快速发展。

二、目标任务

巩固学前教育毛入园率,实现全区学前三年儿童入园率达99.8%以上,实现每1-1.5万人口1所幼儿园,在薄弱地区争取新(改)建公办幼儿园2所,争取小区配套幼儿园3—5所,公办幼儿园比例力争达到50%。继续扩大学前教育优质资源,创建省、市优质园3—5所,省优质园率争取达到80%以上。推进教师专业发展,实施全员培训工程,培训率100%。推动新招聘幼儿园公办教师12名,幼儿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达96%以上,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达30%,专任教师持证率争取达100%。制定2016-2020年学前教育布局专项规划,创建市级以上课程游戏化项目基地1个。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推进两项重点工程

1、强力推进学前教育资源全覆盖工程。一是加快普惠性幼儿园建设。2015年是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收官之年,要全面落实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加快新、改建普惠性幼儿园,提前做好筹划,增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妥善解决单独二孩带来的入园高峰问题。二是调整布局结构。以扩大资源总量、调整布局结构、健全体制机制、提升质量为重点,编制第二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2016年-2020年),推进全区学前教育转型发展、创新发展。

2、全力加快学前教育提优工程。科学制定优质幼儿园创建计划,坚持“以评促建,重在建设”的原则,继续加大对幼儿教育投入,倾力改善办园条件,积极鼓励支持各类幼儿园参与创建,加大奖补力度等措施,激发幼儿园创建积极性。采取强弱结合帮扶、全面提高学前教育办学水平。今年将力争创建省、市优质幼儿园7所,完成省示范幼儿园全面复评工作。省优质资源占比力争达到80%,省、市优质幼儿园占比达90%以上。

(二)重点抓好三项管理

1、加强队伍管理。一是增强力量,根据市下达的目标考核任务,今年计划新招聘公办幼儿教师12名,为学前教育增添新的力量。二是加大培训,广泛开展多元化培训,加强师德建设,不断提高师资队伍的专业思想和专业水平,加强名特优教师及园长的培养力度。三是开展对幼儿园的免费送培,提升幼儿园办园理念和办园质量;四是开展“课程游戏化”游戏观摩活动,不断提升师资队伍专业水平。

2、加强质量管理。一是借助项目建设,提高课程品质。继续完善质量监督机制,全面贯彻《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幼儿园课程游戏化建设为抓手,加强内涵建设,将游戏精神、游戏理念渗透到课程实施的各类活动之中,注重课程内容的适宜性选择、课程组织形式的多样化开发以及课程评价立场的转变和方式的变革,要确保幼儿每日充足的自由游戏时间不低于三小时,不断改善幼儿园游戏环境,提升幼儿园游戏化水平。积极申报省第二批幼儿园课程游戏化项目,2015年力争创建市级及以上幼儿园课程建设项目至少1个。迎接省市对第一批项目建设情况的视导,争取在幼儿园课程游戏化项目园园行活动中出新意、出亮点。二是依托高校,提升科研品质。促成省级课程游戏化项目单位与师范大学或幼高师学前教育系牵手,深入项目研究,推动幼儿园课程改革,不断提升我区学前教育质量。

3、加强规范办园管理。一是严格执行准入年检制度。完成幼儿园换证工作。二是坚持公民办并举。对民办幼儿园实行分类管理。研究支持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的具体措施,推动各类幼儿园均衡发展。三是加强常规管理。对违规收费、小学化倾向等违规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常规工作管理制度化,尤其是加强幼儿园安全卫生、园务管理的检查指导。幼儿园进一步落实岗位责任制,园长负责制,分工明确,加大幼儿园常规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不断提升各园的保教质量。四是注重信息建设。进一步规范省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省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信息系统的管理,及时更新各类学前教育信息,发挥区学前教育版块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网站、幼儿园网站的互动交流、宣传功能,加强对社会的正面引导。

(三)深入开展四项活动

1、免费送培活动。根据市里统一部署,积极联系、组织专家到我区开展免费送培进民办幼儿园的活动,围绕幼儿园管理及课程游戏化建设专题对民办幼儿园园长及教师进行全员培训。

2、学前教育《指南》宣传月活动。全市各地根据教育部、省、市有关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指南》,围绕学《指南》、用《指南》,开展各种学习实践活动,广泛组织广场宣传、走进社区、家长学校讲座等宣传活动,指导广大家长科学育儿。借助“大讲坛”等教育品牌和阵地,扩大家长知晓率,倡导符合幼儿身心发展的学前教育理念。

教育教学工作意见第5篇

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含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艺术教育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把艺术教育摆上应有的位置

1.艺术教育对于提高学生审美修养、丰富精神世界、发展形象思维、激发创新意识,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具有重要的作用。加强中小学校艺术教育是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进一步提高对学校艺术教育的重要性认识,切实把艺术教育摆在学校教育应有的位置上。

2.中小学校艺术教育要以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以农村学校为重点,实现区域内的均衡发展。要坚持教育公平的原则,让每个学生都成为艺术教育的受益者。要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生动丰富的艺术教育活动之中,使之内化为学生的自觉精神追求,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审美观;要通过艺术教育让学生接受中华民族和世界各民族优秀文化艺术的滋养,培养深厚的民族情感,为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奠定基础。

二、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提高艺术教育教学质量

3.开齐开足艺术课程,是保证艺术教育质量的前提。根据《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艺术类课程占总课时的9%-11%(总课时数为857-1047课时),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制订本地区课程实施计划时,应按照上述规定设置艺术类课程,课时总量不得低于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下限。条件较好的学校按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艺术类课程占总课时的11%开设艺术类课程,其他学校开设艺术类课程不低于总课时的9%;其中,初中阶段艺术类课程开课不低于艺术课程总课时数的20%。普通高中按《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规定,保证艺术类必修课程的6个学分(相当于108课时)。非艺术类中等职业学校艺术类必修课程不少于72课时。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要开设丰富的艺术类选修课供学生选择性学习。

4.中小学校艺术类课程应执行国家的课程标准,选用国家审定通过的有关教材,并加强教学质量检测。要积极探索艺术课程评价改革,并将评价结果记录在学生成长档案中,作为综合评价学生发展状况的重要内容以及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参考依据。

5.要加强艺术教育教研、科研工作。省、市(地)和县(区)要充分依靠本地区教研、科研机构,多渠道配备音乐、美术学科专(兼)职教研员。各地要以条件较好的学校为依托,建立艺术教研基地,定期组织艺术教研活动。

三、开展课外艺术活动,营造良好校园文化艺术环境

6.开展课外艺术活动要因地制宜,讲究实效。要大力开展小型、灵活、多样的艺术活动,民族地区的学校要积极开展具有少数民族特色的课外艺术活动。省、市、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定期举办中小学生艺术节,学校应每年举办一届形式多样的校园艺术节。

7.要加强对艺术活动的管理。任何部门和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商业性艺术活动或商业性庆典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企业、媒体或其他社会团体举办的有收费营利行为的艺术竞赛等活动。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的等级不得作为学生奖励或升学的依据。

8.组织群体性艺术活动,要明确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制订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切实加强安全管理,确保中小学生人身安全。校园内不得出现有悖于素质教育、不利于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文化现象。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艺术教育师资水平

9.各地要根据国家课程方案规定配备艺术教师。城市和有条件的县、镇(乡)学校要以专职艺术教师为主,农村学校可以专、兼职教师相结合,镇(乡)中心小学以上的学校至少要配备音乐、美术专职教师各一名;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应按规定课时及教学需要配备专职艺术教师。

兼职艺术教师由具有一定艺术基础或艺术特长的其他学科教师兼任,要逐步实行兼职艺术教师培训上岗制度,兼职艺术教师队伍要保持相对稳定。

10.各地要建立激励机制,制定相关政策,支持、鼓励城镇学校艺术教师、中青年艺术教师和骨干艺术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可采取“走教”、“支教”、“巡回教学”、“流动授课”、“定点联系”、“对口辅导”等多种形式,解决农村学校艺术教师短缺、教学质量不高的问题。

11.各地要针对本地区艺术教师缺额情况,发挥和依托普通高校,特别是师范院校以及教师进修院校等教育机构的资源优势,为本地培养合格的中小学校艺术教师。要以提高农村艺术教师质量为重点,把艺术教师培训纳入本地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教师培训工作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艺术教师全员培训,不断提高培训质量。艺术教师应和其他学科教师享受同等待遇,艺术教师组织、辅导课外活动应合理计入工作量。

五、优化资源配置,改善艺术教育教学条件

12.各地要在办学经费中保障用于改善艺术教育设备设施、添置和更新消耗性器材、举办校园艺术活动等经费。要按照相关规定,检查本地本校的艺术教育设施、设备、器材的达标情况,及时查漏补缺,添补有关器材设备,并结合校舍改造、扩建工程等项目,积极创造条件配置音乐/美术专用教室。学校要管好、用好艺术专用教室和有关器材,提高使用效益。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规划、协调下,把艺术教育纳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关项目之中,切实改善艺术教育教学条件。

13.各地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缓解中小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艺术教育资源的不足。学校要根据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的需要,提供便利条件,支持、鼓励、辅导艺术教师用好教学光盘等多媒体设备,用好农村远程教育网资源,并根据本地实际,不断丰富网络艺术教育资源。

14.各地要依托社会文化场所免费或优惠开放的相关政策,充分开发利用地方和社区的艺术教育资源,丰富学校艺术教育的内容和形式。鼓励、支持开发具有本地特色的艺术教育资源。

六、加强管理,完善艺术教育保障机制

教育教学工作意见第6篇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大力发展、积极优化学前教育,着力提高幼儿园师资队伍素质,建设了一批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学前教育机构,学前教育整体水平和普及程度不断提高。截至2010年底,全市共有各类幼儿园573所,其中达到规定办园标准的幼儿园350所,所占比例为61%,未达到规定办园标准或未注册的幼儿园主要是规模较小的乡村及社区民办幼儿园;达到规定办园标准的幼儿园中,教育部门办57所,民办270所,其他部门办23所,省级示范性幼儿园6所,占1.7%,市级示范性幼儿园11所,占3.1%;全市3-5岁适龄儿童239701人,在园人数128796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54%;5周岁适龄儿童人数69652人,学前一年在园人数55025人,学前一年毛入园率为79%;在职幼儿园园长407人,幼儿园教职工5192人,其中专任教师3241人,具有专科学历的比例为73%。年我市3-5岁儿童预计达到23.9万人,0-3岁儿童预计24.5万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学前教育资源相对短缺、尤其是公办幼儿园数量太少;二是区域发展不平衡,城乡差别大;三是对民办幼儿园缺乏有效的规范和监管;四是城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使用有关政策未得到有效落实;五是幼儿教师数量不足,整体素质有待提高;六是体制不健全、机制不完善。

二、发展目标及任务

(一)总体目标

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努力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着力构建“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到年,新建、改扩建幼儿园450所(含改造未达到规定办园标准和需重新注册的幼儿园),其中公办幼儿园250所,保证每个乡镇至少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公办幼儿园资源进一步扩大,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所占比例达到50%以上;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86%,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60%;省、市级示范性幼儿园所占比例分别达到5%、10%。70%以上的幼儿园基本达到办园标准。幼儿教师全部具备教师资格,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比例达到79%。基本建立0-3岁婴幼儿早教服务体系。

(二)年度目标及任务

年,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00所,其中公办幼儿园70所。基本保证每个乡镇有1所中心幼儿园。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比例达到30%,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80%,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55%,省、市级示范性幼儿园所占比例分别达到3%、5%。开展幼儿园达标创建活动,40%以上的幼儿园基本达到办园标准。启动师资队伍培养培训工程。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比例达到75%。制定0-3岁早期教育工作意见。入园难问题得到初步缓解。

年,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50所,其中公办幼儿园80所,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比例达到40%。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83%,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58%,省、市级示范性幼儿园所占比例分别达到4%、7%。继续开展幼儿园达标创建活动,50%以上的幼儿园基本达到办园标准。组织幼儿教师培训工作,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比例达到77%。以幼儿园为中心,以社区为依托,通过多种途径举办幼托班或早教中心。解决入园难问题取得明显成效。

年,新建、改扩建幼儿园200所,其中公办幼儿园100所,原则上3万人口以上的乡镇至少举办2所,3万人口以下的乡镇至少举办1所标准化公办中心幼儿园。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比例达到50%。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86%,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60%,省、市级示范性幼儿园所占比例分别为5%、10%,70%以上的幼儿园基本达到办园标准。继续开展幼儿教师培训工作。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比例达到79%。对3岁以下儿童的家长及看护人员开展科学育儿指导。基本解决入园难问题。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市政府成立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分管教育工作的市领导任组长,市教育、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负责人为主要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建立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研究并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的具体问题。

(二)分解目标,落实责任

县(区)政府是发展学前教育、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责任主体。实行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目标管理责任制,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署目标管理责任书。把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任务分解到各个年度和县(区),各县(区)要落实到项目。市有关部门要检查落实,好的表扬,差的问责。

(三)加强督导,稳步推进

市、县(区)政府建立督导检查制度,每年要对学前教育发展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评估,加强政府对责任落实、经费投入、教师队伍建设、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督导检查。督导检查结果作为评价市、县(区)政府教育工作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同时作为对市、县(区)政府学前教育工作奖惩的重要依据。确保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加大投入,保障经费

市、县(区)政府要将学前教育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要逐步提高;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新建、改扩建一批安全、适用的公办幼儿园,重点建设乡镇中心幼儿园;教育费附加的10%要用于学前教育。市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促进幼儿园建设,新建达到办园标准的幼儿园每园奖补10万元,其中市财政奖补6万元、县区财政奖补4万元,改扩建达到办园标准的幼儿园,根据资金投入情况给予奖补,原则上市、县(区)财政各承担奖补数额的50%,(公办幼儿园的奖补对县、区政府,民办幼儿园直接奖补到园);鼓励争创省、市级示范性幼儿园,对幼儿园晋升为省、市级示范性幼儿园的,也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政府要采取减免相关费用的办法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投资办园和捐资助园,拓宽学前教育经费来源渠道。

(五)制定政策,扶持民办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对新建、改扩建民办幼儿园制定相关政策,扶持民办幼儿园的发展。要按照国家公益事业用地及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优惠。对办园规范、质量合格、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由财政进行奖补,奖补办法按省定要求执行;对民办幼儿园在报经当地有关部门备案并经公示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免征营业税,用水、用电、用气比照公办幼儿园标准执行。民办幼儿园在审批登记、分类定级、评估指导、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资格认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地位。建立公办、民办幼儿园对口帮扶机制,实现公办民办共同发展。

教育教学工作意见第7篇

一、考核对象

全市中小学校在职在岗的教育教学工作者。

二、考核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绩效考核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应当有利于调动一线教师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有利于充分发挥教师的潜能,有利于促进教师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工作能力不断提高,有利于促进后勤服务人员提升服务质量。使广大教育教学工作者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创造优良的工作业绩。

2.注重实绩原则。要突出干与不干,干多与干少,干好与干差的区别,以工作实绩作为考核奖励的主要依据,力戒平均主义。

3.细化量化原则。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不同的校情,多方面、多角度设定科学合理的考核细则,增加绩效考核的可操作性。

三、考核内容

(一)教学过程考核

依据*市教育局《*市中小学有效教学管理意见》(通教基〔20*〕60号)要求,各校对教师进行教学过程的量化考核。考核时,可结合以下八个方面考虑:

1.教师执行学校考勤纪律的情况。

2.教师所承担的工作量情况。

3.教师的学科任职情况。

4.教师从事毕业班或非毕业班教学情况。

5.教师接受学校教学常规检查考核的情况。

6.教师实施有效教学方面的情况。

7.教师承担学校非正常工作任务的情况。

8.教师在教学改革方面的有效做法和突出成绩。

(二)教学成果考核

考核以班级为单位,学生人数以学籍管理名册为准。考核内容要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1.质量抽测或期中、期末考试的生均分、及格率、优分率。

2.高考:依据各科均分、生均总分、本科达标人数、本科上线率在*、*的位次,兼顾到班级入学的生均总分和学校总体情况。

3.中考:依据中考所形成的质量数据考评(全科合格率、生均总分、优分率、毕业率、巩固率)。

4.小学毕业测试(全科合格率、生均总分、毕业率、巩固率)。

5.进步奖(看每次考试的考核指标的上升幅度)。

6.任课教师在市教学活动中展示教学才华、上公开课、示范课的情况。

7.个人参加各类评课或竞赛的获奖情况。

(三)素质教育考核

1.学生参加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全国、省、市现场竞赛获奖情况。

2.指导学生发表作品或获奖情况。

3.中小学生运动会、广播操比赛及市局组织的各项体育竞赛活动获奖情况。

4.文艺节目辅导获奖情况。

5.美术作品参赛获奖情况。

6.科技制作、科普活动获奖情况。

7.学生德育的整体水平。

8.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总体水平。

(四)班主任工作考核

1.安全情况。

2.班级常规管理。

3.班级荣誉。

(五)教科研考核

1.教育教学论文。

2.教育宣传工作。

3.参加课题研究情况。

(六)后勤服务考核

各校依据岗位职责、工作量和工作实绩及师生的满意度考核。

四、考核奖励办法

1.考核以学年度为单位进行。各校要注意结合教师的日常工作进行平时考核,第一学期期末进行初评,第二学期期末进行总评。

2.考核采用分类分项、累计积分的办法进行。考核结果=积分×奖金系数。

3.根据通教发〔20*〕12号文,凡违反师德要求的实行一票否决。

4.考核奖励情况必须在学校先公示五个工作日,经镇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再书面上报教育局基教科审批后兑现。

5.各农村中小学奖金额度根据学校在编在职人数,按人均1000元/人*年标准核定奖励总额,奖励资金来源根据具体情况,由市镇财政分档共同负担(具体比例另行制订)。学年结束前,市财政根据年度考核结果采取直接打卡发放方式兑现。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绩效奖励资金仍列入部门预算,专款专用。

五、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