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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改造汇报材料(合集7篇)

时间:2022-11-12 14:45:13
危房改造汇报材料

危房改造汇报材料第1篇

一、样本基本情况

此次调查以本市实施旧村改造的村内,曾实施或正在实施危旧房改造的农户,危旧房改造实施村的村干部及危旧房改造实施乡(镇)的乡(镇)干部为调查对象,通过随机抽取确定全市9个县150位乡(镇)村干部及455户农户作为样本。样本农户平均每户人口3。82人,以中低收入家庭为主,各占了60。7%,36。9%,高收入家庭仅占2。4%;被调查农户平均现有住宅1。02处,人均建筑面积34。4平方米,比全市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少10。3个平方;44。4%的农户是楼房,20%的农户是砖瓦平房,34。3%是其他类型。参与干部问卷调查的干部中58。4%是村干部,41。6%是乡(镇)干部;其中98。0%的干部参加了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

二、危旧房改造工作现状

1,农户实施危旧房改造的主要原因是本身就有需要

危旧房改造政策是与群众需求相适应的,是符合百姓利益的政策,也是一项强有力的政策。调查显示,农户因本身就需要进行危旧房改造的认同率达73。0%,因有优惠政策而进行危旧房改造的认同率达63。3%。在推行危旧房改造中,各级政府,尤其是基层广大干部花了大量精力,因干部动员而进行危旧房改造的认同率为42。4%,还有16。5%是认为"有建设资金"而进行危旧房改造的。

在影响农户参与危旧房改造的主要因素认知上,乡村干部与农户的见解并不完全相同。更多的乡村干部认为,农户是因建设资金而实施危旧房改造的,此项认同率最高为72。7%;其次是农户本身需要和政策优惠程度,分别为68。7%,64。7%;认为因宣传动员而参与的为31。3%。

2,我市农村危旧房改造实施的大部分是"大动作"

调查的455农户中,四分之三的危旧房改造是属于新建性质的"大动作"而不是修修补补的小打小闹,其中原拆原建的占31。0%,异地迁建的占43。7%;只有25。3%的调查户实施的项目是修缮加固。

3,危旧房改造投资额相对农户而言是笔不菲支出

全部调查户预计投资5235。2万元,户均11。5万元,对于我市家庭年纯收入仅为1。7万元的农户来说,这相当于五六年的收入之和,大部分家庭感觉资金缺乏,其改造资金来源表现为自筹一半,另一半要靠借款解决。

4,干群对目前实施的农村危旧房改造优惠政策基本满意

调查农户中369户表示满意或者非常满意,满意程度达81。1%,只有86户表示不满意,占18。9%;乡村干部中表示非常满意和满意的达85。9%,其中非常满意的占16。1%,有14。1%表示不满意。

三、危旧房改造的成效

全部调查户预计建筑面积71307平方米,户均156。7平方米,人均41。1平方米,项目实施后,人均面积比原来提高7个平方米,住房质量也将明显提高。

据市农村危旧房改造办公室统计,截至月25日,全市已累计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35460户,完成21462户,累计完成农民建房土地审批11401户,建设审批14749户,拆除危旧房建筑占地面积144。6万平方米,新建房屋建筑占地面积129。0万平方米,新增建设用地面积23。6万平方米,已累计实施旧村改造村276个。全市农村危旧房改造完成总投资21亿元。实施危旧房改造项目,除明显改善农民住房条件外,还将优化农村人口布局,为中心村,中心镇培育打下坚实基础。

四、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危旧房改造项目进度不够快

调查发现,仅16。0%的调查户项目已经完工,另外有31。2%的调查户项目正在建设中,还有41。1%的调查户项目在报批中,部分调查户项目已经审批但未动工。

2,有关危旧房改造优惠政策的宣传工作有待于加强

农户对目前实施的农村危旧房改造优惠政策了解程度还不够,3。4%的农户表示不了解,64。4%的农户只了解一点,非常了解的只有32。3%。危旧房改造参与程度达98%的乡(镇)村干部中仍有27。5%表示只了解一点。

3,资金缺乏成为影响危旧房改造的主要因素

由于改造工程需要大量的资金,而其中一半来自借款,这对于手头缺少现金又缺乏实物抵押的农户来说是非常困难的,而且农村中这种情况的农民数量又不在少数,因此资金的缺乏严重影响了改造工程的进度,还在农民产生较大的抵触情绪。此次调查显示缺乏贷款支持是农户危旧房改造中所遇到的最突出的问题,占到调查农户的62。6%,乡村干部对此的认同率也达67。8%。

在询问干部与农户对危旧房改造政策有何不满意时,也主要表现在"钱"的方面,一是认为补助标准太低,二是觉得启动资金太少,农户对两者的认同率分别达45。5%,35。2%;乡(镇)村干部对此的认同率也分别达34。5%,41。5%。

4,改造工程前期审批太困难

由于改造工程涉及到规划,测量,设计,施工等多方面的工作,负责此项工作也涉及到政府部门的规划,测绘,建设,街道等多个部门,因此造成了多头管理,小小一幢房子前期报批需要经过多个部门,盖多个章才能动工,这对于文化知识普遍较低的农民来说是非常困难的。在调查目前危旧房改造所存在的突出问题时,此次调查的农户中认为审批太困难的占到19。1%,乡村干部中选择此项原因的占18。7%。与此相对应的,对危旧房改造政策不满意中,嫌审批手续麻烦的认同率农户为12。7%,干部为13。5%。

5,打击违章建房力度不够

调查显示有9。8%的农户及30位乡村干部认为主管部门打击违章建房力度不够是造成危旧房改造困难的原因。有部分农民改变原有的规划,对自家住宅大肆扩建,增建,意想借此次危旧房改造的机会为自身谋利益,而监管部门对此又缺乏打击力度,使这部分农民违章建设以后又在改造工程前期审批中无法顺利审批,造成了整个工程进度的滞后,而且使政府的公信力受到质疑,严重影响了党群政群关系。

6,建设规划太滞后

实行危旧房改造后,对农村人口实行集聚集约发展,可以有效地建设生态文明,改善农村的居住条件,但由于建设规划滞后,改造规划不合理,直接影响危旧房改造工程的推动,而且将影响农村以后的各方面建设及发展。调查显示,有16%的调查农户及30位受调查乡村干部认为目前危旧房改造规划太落后。在询问对危旧房改造政策的何不满意时,嫌审定面积太小的认同率农户为6。6%,干部为8。2%。

7,改造工作力度不够

危旧房改造工作涉及面广,工作内容纷繁复杂,因此需要政府在政策给予强大的支持,也需要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付出百倍的努力,虽然,各地前期的工作开展的不错,但据调查显示仍有16。7%的农户及38位乡村干部认为改造的工作力度还不够。

8,农房两证发放太困难

由于受农村土地政策等因素的制约,目前农房两证发放仍然相当困难,有14。9%的调查农户及19位乡村干部选择此项问题。

9,房屋拆迁太困难

无论在哪个时期哪个地点,拆迁工作都是一项非常艰巨的工作。因为它涉及到对被拆迁人的补偿和安置,而因个人的差异,拆迁工作很难做到每一个人都能满意,群众的意见很难统一,直接影响到了工作的顺利开展,尤其是乡村干部感觉压力特别大。因此有106位乡村干部和33。6%的农户认为拆迁太困难是危旧房改造过程中遇到的最为突出的问题。

10,部门之间协调不够

由于危旧房改造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所涉及的部门很多,但是各个部门之间没有建立统一的协调机制,仍然以自己部门的一套办法执行,遇到了问题缺乏沟通和协调,致使问题一拖再拖,甚至是长期搁置。有8。7%的农户及40位乡村干部选择此项问题。

五、建议对策

1,加快和完善村庄布局规划

做好村庄布局规划,充分发挥规划的龙头和先导作用,是加快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的首要任务。要进一步完善村庄布局规划,明确各类村庄的功能定位,形成中心村,一般村,特色自然村梯次合理,相互衔接的村庄布局规划体系。要围绕改善农民居住环境,把推进村庄整治建设与开展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紧密结合起来,科学编制农村住房改造建设规划。

2,加强宣传,加强指导

调查显示,农村危旧房改造政策宣传还够不深入,农户对政策有所了解但不是很清楚。因此,要注重发挥农户,村干部的主体作用,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调动村民参与农村危旧房改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深入基层,实地进村入户进行宣传,通过派发宣传资料,与当地村民座谈,现场讲解等方式,集中宣传了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的意义,基本原则,重点阐述了旧村(危旧房)改造的主要政策措施。相关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要针对农村危旧房改造中存在的实际困难,想方设法研究解决难题,加强指导工作,帮助村里协调解决实际问题。

3,积极做好资金筹措工作

各级政府要千方百计帮助农村筹措拆迁资金,拓宽融资渠道。采取以吸引社会资金为主,金融机构融资为辅,财政资金补充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多渠道多形式融资,政府应该加大这方面的工作力度,在争取银行贷款,抵押贷款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积极协调争取信用村评定和自愿联保贷款,使农户既可获得信用联社贷款计划,又可享受到利率优惠,有效解决农民建房资金筹措难的问题,确保农村危旧房改造资金的到位。

4,加强部门协调,改进审批工作

积极协调规划,国土,建委,房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快行政审批力度,各个部门之间努力建立统一的协调机制,开拓创新,真正实现一站式服务,方便农村,方便群众。在政策上要进一步加大对危旧房改造和农民建房的优惠和支持力度,有关部门要减免农民建房的相关规费,中介组织要降低农民建房收费标准,加快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的进度。

5,集中优势兵力,推进旧村改造

旧村改造是整片拆除危旧房,重新布局建新房。我们要把旧村改造作为危旧房改造的工作重点,集中力量,重点指导,重点督查,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以利于旧村改造工程的如期完成。要配套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彻底改变村庄面貌。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面上的危旧房改造工作,要通过政策引导,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考核办法等调动乡村干部群众的工作积极性,合力推进面上危旧房改造工作。

6,妥善解决拆迁问题

采取民主集中制,认真细致的制定拆迁政策,耐心的做好拆迁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执行,对钉子户坚决不能松口子,在自动搬迁期限一过,就立即启动行政强撤或司法强撤程序。如果一个钉子户得到好处,将产生巨大的示范作用,从而造就更多的钉子户,严重影响后面的拆迁。如果我们能够集中优势兵力,公开处理一,两户所谓的钉子户,就能够显示政府的决心,震慑一大批想当钉子户的住户。

但我们在具体操作中,还要把握好"度",我们的每步程序都必须合法,补偿必须合理,在合法与合理的基础上进行强拆。避免授人以柄,造成工作的被动。另外,为了彻底解决强拆"钉子户"等产生的遗留后果,应该尽量避免行政强拆,而进行司法强拆,因为司法强拆没有后遗症。

危房改造汇报材料第2篇

一、总体要求

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验收的总体要求是: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848户危房改造任务,D级危房拆除、农户搬迁入住、水电路基本到位。具体做法是:核查档案资料,清点建房(维修房屋)数量,检查五项内容。在年12月29日以前完成验收工作,做好迎接省级验收的准备工作。

二、验收内容

按照总体要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验收分资料检查、现场检查两个部分,具体内容有:

(一)资料检查:

1、查验并收取各乡(镇)危改办机构成立的相关资料。

①各乡(镇)成立本乡(镇)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情况,并专门进行发文,有公文材料;

②各乡(镇)有专门危改小组的成员名单,并配备了危改专职工作人员(在公文材料中有体现);

2、查验危房改造农户档案资料:

①是否填写《县二OO九年度农村危房改造户花名册》。要求:有乡镇公章,填表人、负责人签名;

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否公示。公示内容要求:1、房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收入情况、家庭住房情况、危房危险程度,乡(镇)主要领导电话和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公示期为一周;2、公示相片清晰度要达到能看清监督电话并在8月20日前已张榜公示;

③是否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三年规划”鉴定材料。要求:每户的鉴定报告书、危房情况统计表、危房情况汇总表三份材料齐全;

④是否提交整体验收申请书。要求:填写数据真实,有据可查;

⑤所有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档案是否做到一户一档。存档资料是否齐全,要求:一式三份,资料规范、三张相片齐全、印章和签字等情况俱全,证明材料与收入情况相符,时间相符,面积符合规定,无明显错误;每户现场验收时,填写《省农村危房改造建房(维修)户验收表》(见附件),要求:验收人员现场签字,乡镇出具验收意见及加盖公章;

⑥集中建房点是否办妥用地手续。如手续正在办理中,须提供相关文件材料复印件;

⑦所有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档案信息是否录入互联网。要求:录入完整,特别是三张相片要齐全,且无明显错误,面积符合规定。

(二)实地核实、查看补助对象建房情况:

1、清点建房数量:

清点建房数量是这次验收的主要工作。根据各乡(镇)提供的《农村危房改造户花名册》,逐户清点建房(维修)房屋数量,核查建房竣工(房屋封顶,门窗安装完成)和维修房屋竣工的总数与农村危房改造计划数是否一致;核查有无以旧代新,以非农村危房改造建设(维修)的房屋抵农村危房改造建设(维修)房屋的情况。

2、核实维修对象:

随机抽查10%的农村危房改造维修户,对照花名册、户口或身份证,询问住户,核定是否属于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3、检查五项内容

(1)现场验收:

在清点房屋数量的同时,对每户建房户根据《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竣工验收标准》要求进行现场验收,填写《省农村危房改造建房(维修)户验收表》(见附件),并安装“政府资助援建”标识牌。要求:验收人员现场签字,乡镇出具验收意见及加盖公章;标识牌应在补助对象住房的显著位置进行悬挂,做到每户必挂。

(2)规划执行情况:

①新建房屋选扯科学,是否遵循村庄规划要求;

②是否做到“四避开”,即:一避,就是避开山体滑坡、泥石流、土质松软地段;二避开水道、风道;三避开高坡、高地、高台上建房;四避开高压电线,地震断裂带;

③集中建房点是否按规划进行建设,是否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土地确权资料;

④新建住房面积是否符合规定。

(3)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①水到家,解决建房户生活饮水用水;

②电入户,装配规范,无乱搭乱接现象;

③道路平整,排水顺畅;

④检查附属用房,即猪牛栏、禽舍与住房是否分离。

(4)工程质量情况。

现场入户查验:检查农户新建住房是否符合国家建设部门颁布的质量标准,是否存在基础下沉、墙体裂缝、屋面漏水等质量情况。

(5)拆旧还基情况。

现场查验旧房拆除情况:查验D级危房是否全部拆除;异地建房户的旧房宅基地是否交回;集中建房点是否办妥用地手续(如手续正在办理中,须提供相关文件材料复印件)。

三、验收办法

验收按《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验收评分表》,对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进行打分。评价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类。按百分制计,得分在90分(不含90分)以上的为合格,得分在9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验收评分表》中档案资料情况占30分;建房数量完成情况占20分;检查其他五项完成情况(补助对象、规划执行、水电路、建房质量、拆旧还基)占50分。

对验收不合格的乡镇,要限期整改,并进行补验;验收合格的,原则上不进行补验。

四、方法步骤

(一)验收由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原则上成员单位挂点哪个乡(镇),就负责哪个乡(镇)的验收工作。具体任务安排见附件。各验收检查组组长由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担任。

(二)验收组到达各乡(镇)后,先听取各乡(镇)关于本乡(镇)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的汇报,后查阅文件、档案资料、有关表格等,并深入村、组逐户清点建房(维修房屋)情况,对建房(维修)农房进行验收。

(三)各组完成验收工作后,由负责该乡(镇)验收检查的单位将有关材料(含汇报材料、档案资料及相关资料、评分表等)汇总,报送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时间安排

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验收安排在年12月24日开始至12月29日结束。具体安排为:

(一)各乡(镇)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于12月23日以前完成验收资料、档案资料准备和自查自验工作,并于12月23日以前将本乡(镇)的《二OO九年度农村危房改造户花名册》等材料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年12月24日开始,各验收组人员将分赴各乡(镇)进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验收。具体验收时间由组长单位与受检乡(镇)商定,但必须在12月29日以前结束验收工作。

(三)各成员单位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验收情况报告,于年12月30日前报送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此次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验收,是对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一个总检验,具有政策性强、任务重大等特点,各乡(镇)和各参加验收的单位及人员,必须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重视此项事关党和政府形象、事关困难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工作,受检和验收的单位务必相互配合、协调,本着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细致、严格地做好验收的各项工作。

(一)对受检乡(镇)的要求

1、各乡(镇)要对照验收的内容先进行自查和总结,并完整、真实地提供本乡(镇)的验收档案资料和工作总结;

2、为验收工作组配备相应的能到达各农村危房改造现场的交通工具;

3、严格按照县验收方案要求及县绩效考核标准进行考评,数据要求准确无误,不得弄虚作假,若出现数据失真,将按照误差率翻倍的原则扣除该乡(镇)工作考核分,并在全县通报批评;

4、对在验收工作中弄虚作假、违法违纪的,将视情况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对验收工作人员的要求

1、各成员单位和乡(镇)要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有责任心的同志参加验收工作;

2、要充分认识验收工作的重要性,不怕艰苦,不厌其烦,实事求是地进行验收检查;

3、验收实行验收组组长和组员共同签字负责制,对核点的建房(维修)数量、拆旧还基和其他验收事实负责;

4、要廉洁自律,不得接受超标准接待和任何礼品,做到严格公正,严格按照县验收方案要求和县绩效考核标准进行考评。对因、马虎了事或不实事求是而造成情况不实的,将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在全县通报批评。

5、往返各乡(镇)的交通工具由各成员单位自行安排。

危房改造汇报材料第3篇

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和要求,现将区2018年村镇建设管理相关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 学习贯彻方面

严格贯彻执行港区工管委、上级业务部门的有关决定及文件精神,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业务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相关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完成2017年度265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进一步核实危改户信息资料,处理好群众举报、投诉或上访等问题;组织完成工程竣工评估验收、农户“一户一档”纸质材料收集及农户信息系统核实录入工作及补助资金发放等。截止2018年7月份,县级财政已拔付各级财政补助补助资金467.486万元。由于各镇不按时提交危改户信息资料,仍有部分拆除旧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激励资金未发放。

(二)完成2017年“美丽广西·宜居乡村”基础便民专项活动农村改厕改厨共计6000户任务的收尾工作,组织完成工程竣工评估验收、农户“一户一档”纸质材料收集工作等。根据各镇上报改厨改厕资料,至2018年11月份,对改厨农户发放62.104万元补助,对改厕农户发放补助资金68.636万元补助资金。

(三)制订2018年度第一批1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分解方案,并报经管委同意后将任务落实到三镇,具体分解为:犀牛脚镇88户,东场镇10户,龙门港镇2户。由于三镇划回钦南区管理后,现由钦南区统一管理实施

(四)指导、督促各镇完成2017年村镇建设调查及数据汇总报送工作,并对上报的数据进行分析汇总核对,并于3月份完成上报工作。

(五)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区农村公厕调查的通知》要求,部署三镇组织村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员开展公厕调查工作,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将调查任务细化到各镇村委,各村有专门负责的调查员,并于5月初完成了统计上报任务。

(六)针对自治区党委第七巡视组对钦州市扶贫领域机动巡视反馈问题认真进行自查自纠,通过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开展联动大巡防活动等对农村危房改造等扶贫领域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逐一对照、立行整改。.

(七)认真对照市审计局对区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反馈的疑点和问题进行再把关、再核实。对参加危改申报但家庭成员中有公职人员或拥有私家车、购有商品房或在村委担任干部等问题的农户,组织人员进一步核实、整改;2018年10月23日,追回了2016年不符合危改条件的犀牛脚岭脚村委苏愿领取的8000元危改补助款并存入财政专户,严守党的纪律和维护危改政策的严肃性。。

(八)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工作及“美丽广西·宜居乡村”建设活动,并按工作分工和职责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脱贫摘帽”基础设施建设及“基础便民”活动等相关工作。上半年主要配合扶贫办完成2018年开发区预脱贫村贫困户住房情况调查核实工作,协助扶贫办对建房无启动资金的困难群众进行核实,取消了不符合条件的炮台洪福有、郑业等领建房奖补的资格。

(九)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完成“十三五”期间建档立卡贫困户、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家庭户等4类重点对象的危房存量核实录入和修改完善工作;完成广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项目申报工作。

(十)配合做好上级业务部门日常督查、指导的接待工作,做好业务对接、汇报和港区工管委、局办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主要工作亮点和成效

基本完成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暨脱贫攻坚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农村改厕改厨等村镇建设工作,为开发区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建设“美丽港区·宜居乡村”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进一步解决了开发区代管三镇期间农村困难群众的安全住房需求,对全面改善开发区农村人居环境、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重点镇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城乡一体化进程、构建和谐社会都起到了促进和推动作用。

五、主要困难和工作建议

(一)主要困难

由于三镇从2018年6月1日划回钦南区管理,对2017年改厨改厕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收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镇级相关部门反馈不够及时,资料报送积极性不高,影响后期资金发放进度。

(二)工作建议

由管委协调或上级主管部门牵头,多加强和南区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妥善处理完成好区代管三镇期间各项收尾工作。

危房改造汇报材料第4篇

一、普查范围

区辖区内的危旧房屋属于此次普查范围。

危房是指构造已严厉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风险构件,随时有坍毁能够,损失构造不变和承载才能,不能保证寓居和运用安全的房屋。即经判定确认的风险房屋(含B级、C级和D级)和经检查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房屋。

旧房是指到达超越规则运用年限的房屋。钢构造和钢混构造房屋运用年限为55年,砖混构造房屋运用年限为50年,砖木构造房屋运用年限为40年,木构造和简略构造房屋运用年限为10年。

二、普查内容

(一)既有危旧房屋按下列栏目进行普查

1、基本状况

(1)建筑称号;(2)座落;(3)产权人(运用人);(4)建成时间;(5)构造方式;(6)层数;(7)建筑面积;(8)产别;(9)权属状况;(10)运用用处。

2、安全状况

(1)最后一次判定时间;(2)最后一次检查状况;(3)安全品级;(4)消危状况;(5)幕墙面积;(6)抗震设防状况。

3、治理状况

(1)监控人(含联络电话);(2)责任人(含联络电话)。

(二)“住改非”房屋安全状况

1、产权人(承租人);2、实践运用人;3、开门打洞面积;4、挖地三尺面积;5、墙体承重状况;6、审批状况;7、用处状况;8、处置状况;9、安全状况。

三、普查方法

(一)组织房屋产权人(运用人),相关治理单位和街道、社区首先进行自查自报。

(二)在自查自报的基本上,区房管局组织技能人员对自查自报材料进行复核和审查,构成普查初步效果。

(三)区房管局对普查效果实时录入房屋安全治理信息系统,构成治理信息平台,并承受市房管局的检查、验收。

(四)对在普查中发现的房屋安全问题实时督促责任人一一进行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四、组织指导

区县政府成立既有危旧房屋普查指导小组。由区县政府办公室分担副主任任组长,区安监局、区房管局分担指导任副组长,区教育局、各街道办事处、区房地产公司分担指导为成员。指导小组按各自职责分工,统一协调,增强指导。

五、职责分工

(一)区房管局为既有危旧房屋普查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材料的搜集和数据的录入;区其他相关部分和街道要大力支持和协助完成既有危旧房屋普查工作。

1、区房地产公司负责辖区直管公房的普查上报工作。

2、区教育局负责辖区教育用房的普查上报工作。

3、各街办事处负责辖区私有房屋,企事业单位自管房的普查上报工作。还督促辖区大型企事业单位(含大专院校)负责本单位自管房的普查上报工作。

(二)区房管局组织对中山路(至火车站)“住改非”房屋安全状况进行查询。区房地产公司组织对黄鹤房管所治理范围内的“住改非”房屋安全状况的查询。

六、工作步调

(一)六月中旬至九月底为摸底普查和上报时间。

(二)七月至十一月为区房管局复核审查和数据录入时间。

(三)八月至十二月为市房管局验收汇总时间。各相关部分和单位、各街办事处要互相协调、互相共同,对摸底普查、复核审查、数据录入和验收汇总等道工序可采取流水功课向前推进。

七、工作要求

(一)增强组织指导。各相关部分和单位,各街办事处要增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指导,抽调专人构成工作专班开展摸底普查工作。

(二)保证工作经费。区财务局做好普查经费开支预算,对普查单位和工作人员赐与恰当补助。

危房改造汇报材料第5篇

县住建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实施x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确保各项危房改造政策落到实处,现将有关危房改造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基本情况。x年计划完成危房改造x户,其中x户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截止目前,共验收合格x户,正在进行县级公示,各乡镇(街道、景区、开发区)正在积极准备拨款申请材料。

二、具体政策措施。农村危房改造严格落实“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的原则,合理确定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对鉴定为D级危房(整体危险)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对鉴定为C级危房(局部危险)的,应修缮加固。

x.核实贫困户信息。按照精准扶贫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核实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将改造对象身份、贫困类型、经济收入、危房鉴定等指标信息录入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做到一户一档。

x.分解落实任务。根据各地危房户数、地区财力差别等因素,结合省、市分配我县的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数,将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分配到各乡镇。对符合改造条件并有改造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能修尽修、能建则建。

危房改造汇报材料第6篇

 2010年的危房改造工作,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落实措施,真抓实干,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0年县下达***镇危改任务155户,其中低保户30户,困难户125户。第一批任务10户:其中低保户5户,困难户5户,现已全面完工,7.5万元危改资金已兑现到户。第二批任务95户:其中低保户25户,困难户70户;动工95户,完工52户,已入住44户;提前实施的困难户50户,动工50户,完工23户,入住18户。

二、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明确镇党委副书记分管此项工作,抽调一名得力的中层干部和二名一般干部重点抓此项工作。召开了班子成员和全体镇村干部参加的农村危房改造安排工作会议。要求分管领导要抓进度、抓质量、抓督导,各个层面要尽职尽责,确保完成2010年危房工作任务。

2、确定对象。结合我镇危房改造对象较多的实际,按照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关于今年危房改造对象要重点考虑住房最危险、经济最困难、最需要改造的“三最”要求,在各村召开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确定了2010年我镇的农村危房改造的对象。

3、分类指导。对面上确定的危房改造对象,要求各村必须召开危改对象会议,做到“三讲清”,即讲清动工时间、讲清完工时间、讲清补助标准。对无力建房的低保户,在征得本人同意的前提下由各村牵头负责为其建房。

4、制定政策。对涉及建房的农户,国土所现场堪址,实行先建房后审批;林业站对危改对象建房所需材料优先办理;信用社对经济困难的建房户落实贷款政策。在对三类对象落实相关政策的同时,确保工程进度,严格工程质量,让危改对象建得起,搬得进,住得下。

5、完善资料。在危房改造工作的进行中,扎实抓好了相关资料的收集。主要包括危改对象及补助标准的公示、建房户重点环节的照片拍摄、危改对象和村委会签订的建房协议、房屋完工验收资料等各项资料的收集装档。

危房改造汇报材料第7篇

全州农牧村特困群众危房改造工程基本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工作理念,加强领导,强化工作,加快解决特困群众住房困难的步伐,初步实现改善全州农牧村特困群众住房条件的目标。

基本原则是:

(一)坚持群众自筹、政府补助、部门帮扶、社会捐助的原则。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提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驻军单位结对帮建。

(二)坚持统筹规划、逐乡镇分批实施的原则。按照村庄建设总体规划,结合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和人居环境治理,防灾抗灾,科学选址,统一规划,按年度分批实施,整体推进。

(三)坚持因地制宜、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的原则。适度集中和分散相结合,就地改造和异地重建相结合。禁止在行洪区、低洼区、断层、泥石流和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地带建房。

(四)坚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的原则。充分考虑当地建房习俗和群众的经济承受能力,引导群众建设安全防灾、经济实用、造价适中的住房。严禁高标准建房,杜绝负债建设。

(五)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采取非现金结算方式,由县(市)民政部门按补助标准,分阶段供给建房材料。

(六)坚持实行困难大的多补助,困难小的少补助的原则。避免平均分配。

二、实施对象

危房改造对象:一是今年修建重点放在长期以来因灾造成住房简陋、破旧而自身又无力修建的特困户和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二是住房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三是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两女结扎户;四是住房困难的残疾人家庭;五是因水土流失出现滑坡、水毁、火灾等需要搬迁的住房困难户。已纳入相关项目移民搬迁计划的地方,暂不安排危房改造任务。

三、改造及资金标准

(一)每户由政府补助改造建设3间平房,每间18平方米左右。分散供养五保户由县(市)民政部门提供材料,乡(镇)政府负责建设,每户建2间住房,产权归乡(镇)政府。

(二)集中连片建房由当地建筑设计部门根据地质结构和地方建房特色等情况进行设计,一律为砖木或砖混结构,毛石基础,水泥砌筑,混凝土现浇下圈梁。

(三)危房改造补助,由省、州、县(市)每户补助6000元,具体实施过程中,困难大的多补助,困难小的少补助。

四、实施程序

(一)申请。要求危房改造的农牧村特困家庭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一式两份,说明投工和自筹资金情况,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和低保户、五保户、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两女结扎户、残疾人的证书复印件。

(二)评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由村民评选小组对申请危房改造户进行评议,初步评定危房改造户,提出补助标准,经公示7天后,若无异议的可上报乡(镇)政府。

(三)审查。乡(镇)政府对上报的危房改造户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人员入户调查,初步审定危房改造户及补助标准,经公示7天后若无异议的,上报县(市)民政部门。

(四)审批。县(市)民政部门对乡(镇)政府上报的危房改造户进行汇总复核抽查,经核实无异议的,予以审批。对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两女结扎户、残疾人家庭,县(市)人口委、残联部门要分别核查加注意见后审批。县(市)民政部门统一制作危房改造户花名册等资料,上报州民政局由州局汇总上报省民政厅备案。

(五)实施。危房改造工程由县(市)政府统一组织实施,乡镇政府具体负责建设。集中连片建设和建房材料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建房材料由有资质的建材企业提供;建筑由具备施工技能的工匠建设。

(六)督查。县(市)政府、州民政、财政等部门要对危房改造工程的进度、质量和补助资金、捐赠物资的使用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州政府对实施危房改造工程情况,至少组织二次检查通报。

(七)验收。先由乡(镇)政府自行验收,验收情况报县(市)政府和民政部门,县(市)政府接初验报告后,组织民政、发改、财政等有关部门分别组织竣工验收,县(市)民政部门验收时必须对新建住房进行拍照,并连同改造前的原住房照片及危房改造户基本情况、补助标准等相关资料,统一建档立卡。凡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一律不准交付使用,并责令限期整改。各县(市)民政部门将验收总结情况,书面报送州民政局,州民政局将适时组织工作组进行抽查验收。

经验收合格的改造房屋,由实施县(市)民政部门统一按照省上的要求制作“甘肃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标志牌。

(八)审计。对危房改造工程省、州补助资金,县(市)政府配套补助资金和社会捐赠物资的使用情况要全面进行审计监督,并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及摸底定户阶段。各县市成立由民政、农林、财政、土地、审计、城建等部门和建房乡政府为成员的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抽调工作人员,深入各乡、村、农户进行调查摸底,按照“群众评议,张榜公布,村委会上报,乡镇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的程序,严格确定建房对象,编制建房对象花名册。

(二)材料供应及施工阶段。县(市)政府采购部门要根据危房改造计划和民政部门提供的规格数量,对砖、瓦、水泥、木料、门窗等建筑材料实行政府统一招标采购,确保质优价廉。各县市民政局具体组织砖瓦、水泥、门窗、木料等建房材料的购供,有关乡政府和村委会负责督促各建房户按照统一时间和统一质量要求进行施工。州政府、州民政局、县市危房改造建房领导小组定期督促工程进展情况及工程质量,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三)自查及完善阶段。各县市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各自职责,进行自查自纠,进一步完善危房改造工作。

(四)总结验收阶段。各县市完成县级验收后,书面提请州级验收,对危房改造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总结后,书面请求省上验收。

六、资金筹措与管理

(一)资金来源。省、州、县(市)政府三级筹措,每户平均补助6000元,其中省级每户补助3500元,州级每户补助1000元,县(市)级每户补助1500元;政府补助资金原则上平均每户不低于6000元,财政直管县全额承担。动员社会力量进行捐助,有条件的县(市)可提高补助标准,加大投入。

(二)农牧村特困群众危房改造资金全部纳入财政部门开设的“社保资金专户”,分帐管理,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不得将危房改造资金用于小城镇建设、小康示范村建设、道路改扩搬迁等危房改造工程以外的任何项目。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资金不得用于危房改造工程。

(三)州级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由州财政局和州民政局会商联合下达。州级补助资金在县(市)配套补助资金落实后予以下拨。每年6月30日前配套补助资金仍未落实的,将调减危房改造计划和州级补助资金。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特困群众危房改造是一项社会关注、群众期盼、惠民为民的德政工程。为加强对危房改造工程的组织领导,州政府成立农村特困群众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州长任组长,州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州民政局、州财政局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宣传、发改、国土、建设、畜牧、农林、人口、审计、监察、残联等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民政局,负责危房改造工程的统一协调。

(二)明确职责分工。民政部门要做好规划制定、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宣传部门要广泛宣传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捐助和帮建活动。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筹措拨付和监督管理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要做好危房用宅基地的规划和审批工作;建设部门要做好建房规划设计和质量监理工作;农林部门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在木材调运过程中给予优惠政策;审计部门要做好资金使用审计监督工作;监察部门要做好危房改造工作中违纪行为的查处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落实相关扶持政策,简化程序,减免相关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