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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论文(合集7篇)

时间:2022-05-31 21:56:23
初级职称论文

初级职称论文第1篇

1、首先,必须满足申报条件:中毕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员级职称”;初定“员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四年,可再初定“助理级职称”;大专毕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员级职称”;再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硕士学位获得者,再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可初定“中级职称”;博士学位获得者,可初定“中级职称”。

2、选择专业分类,初级职称专业较多,不在此一一列举,可以百度一下,也可以向当地人事局咨询,他们有专业的细分类别,可以更好的选择。

3、根据自身情况,满足以上任意条件,即可申报,由单位或本人想当地人事局申领《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空白表,一式两份。

4、准备身份证、毕业证、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由单位或者本人提交到当地人事局进行审核,初级职称不需要,中级以上职称必须。

(来源:文章屋网 )

初级职称论文第2篇

第一条德才兼备原则。按照评审标准条件,全面考察申报人的思想素质、职业道德、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和任期业绩。通过评审工作的导向作用,引导专业技术人员爱岗敬业,争创一流业绩。

第二条客观公正原则。评审工作以各系列(专业)评审条件和申报人的参评材料为依据,通过评议、量化打分等形式,对申报人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三条民主评议原则。坚持民主程序,走群众路线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评审期间,评委会委员一律平等,评委不得以在原单位的行政职务影响评审工作。

第四条责权统一原则。评审工作由主任委员主持,按照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实行评审工作责任制,评委会组成人员分别对其评审结果负责。

第五条坚持标准原则。严把标准条件关和评审质量关,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确保评审结果准确、公正、客观。

第二章评审组织

第六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设置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议委员会(以下简称推评会)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初评会)。

第七条推评会和初评会按以下原则组建:

统一管理的原则;

各司其职的原则;

因事组建、调整、撤消的原则。

第八条推评会和初评会在县职改办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各执行评委由县职改办从各专业评委信息库中随机抽取。

第九条建立评委信息库。

(一)评委信息库建立的原则:

中、高级推评会由本专业高级以上职称人员组成;初评会由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组成。

(二)评委信息库人员条件:

政治素质好,职业道德高尚;

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是本系统、本单位、本行业的技术骨干;

坚持原则,办事公正,群众基础好。

(三)评委信息库必须及时更新。

入库评委中如有工作调动、离退休、亡故或受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等情况,其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应立即向县职改办报告,并重新推荐入库人选,以便及时调整、补充。

第十条推评会和初评会一般由7——11人组成(不等于2的倍数),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部分专业根据评审工作的需要,可设立专业评议组。专业评议组隶属于推评会和初评会,组长由推评会和初评会委员担任,人员由5——7人组成(不等于2的倍数)。

第十一条推评会和初评会当年组建,当年有效,下个年度重新组建。其组成人员连续参加推评会或初评会原则不超过两次。

第十二条推评会和初评会的工作职责:

1、推评会的工作职责是依据国家、省、市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评议评价,确定是否推荐;

2、初评会的工作职责是依据国家、省、市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申报材料按照评审条件进行审查并评审,确定是否通过。

第十三条召开推评会和初评会议时,县职改办将采用一定的联系方式,分别通知参会评委的会议时间和会议地点。

第十四条推评会和初评会在主任委员主持下开展工作,主任委员因故缺席时,由主任委员委托一名副主任委员主持。评委无特殊原因必须出席会议,不允许委托他人、也不允许补投票。

第十五条职称评审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执行评委及工作人员在涉及评审其直系亲属时,应主动回避或被告知回避。

第十六条参与评审的执行评委和工作人员,不得泄露评委会组成人员名单、会议时间、地点和各评委的评审意见。

第十七条对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泄露内部讨论情况、干扰评审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除取消其评委资格外,并要严肃处理。

第十八条评审工作结束后,本次执行评委的职责即行终止。

第三章岗位审核

第十九条事业单位评审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必须有空缺专业技术岗位职数(评聘分开事业单位不受此条款限制)。

第二十条县职改办依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及《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状况表》进行岗位审核。有空缺专业技术岗位职数的,方可同意开展职称评审工作。未进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单位,不予开展职称评审工作。

第四章职称申报

第二十一条县职改办根据市职改办职称评审文件,安排当年度职称评审工作。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公示本年度单位应评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和评审条件。

第二十三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依据岗位职数和评审条件向单位提交书面申请书。

第二十四条申报单位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向本单位全体人员进行公示,征求群众意见,公示期为7天。

第二十五条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的评审材料,由主管部门以正式文件报送县职改办进行初审,对材料不完整、填写不清楚的,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完善。

第二十六条对初审合格人员的评审材料,主管部门按照评委会的上会要求进行归类整理,同时填写《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参评人员名册》。条件成熟后提交推评会或初评会。

第二十七条对不符合职称申报规定程序、群众意见较大及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不得推荐上报参加评审。

第五章评审程序

第二十八条推评会或初评会召开会议时,由评委会或县职改办通知相关人员及会议时间和地点。

第二十九条召开评委会时,评委会委员出席人数不得少于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第三十条推评会或初评会按以下工作程序开展工作:

1、宣读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2、职改办领导对评委会评审工作提出要求;

3、评委会主任主持评审工作,在列席人员中提名并表决产生监票、唱票、计票人员;

4、组织学习职称评审办法、评审条件和评审纪律;

5、按照定性、定量或量化打分的办法,对评审人员的评审条件、评审材料进行逐一审查,采取表决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评审。评审人员同意票数超过到会评委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即为通过;

6、评审表决后,评委会主任当会公布评审结果,到会评委在评审结果和会议记录上分别签名。评委会应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写明评审结论,由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签字,并加盖评委会印章;

7、会议结束后,评委会要以正式文件,将会议时间、会议地点、应到评委人数、实到评委人数、评审结果等情况报送县职改办,并附《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花名册》;

8、为提高评审质量,推评会或初评会当年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下年度重新申报;

9、县职改办领导及有关同志全程列席评审会议,但不参与表决投票,不做导向性发言或表态。只负责对评审政策的解释、对评审程序的指导和对评审纪律的监督;

10、推评会和初评会建立会议记录制度。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应到评委人数、实到评委人数、评委姓名、会议议程、评审对象评议情况、评委发言摘要、投票结果等。会议记录应做好归档保密工作。

第六章评审材料

第三十一条符合职称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需准备评审材料。评审材料必须真实、规范、完备。

第三十二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二)《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式2份;

(三)证书:

1、第一学历和第二学历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任现职以来的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在有效期内的外语合格证书或外语免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按以下内容撰写:

1、工作简历。简要说明参加工作以来的经历;

2、学历情况。包括参加培训和进修情况;

3、工作实绩。任现职前简要写,任现职后重点写,要求条理清楚,重点突出;

4、任现职以来专业论文、专业论著的发表情况及参加专业学术交流会议情况等;

5、申报理由。

(五)任现职以来在国家、省、市正式刊物或规定刊号上发表的专业论文、论著。期刊必须具有ISSN(国际统一刊号)或CN(国内统一刊号)刊号。论著必须具有ISBN书号,合著的需提供本人著作部分

的公证证明。对非本专业论文或在境外、港澳出版的中文刊物以及繁体字印刷刊物和在增刊中发表的文章,不能作为参评论文。刊稿单位出具的刊稿证明不予采用(初级职称评审人员不受此条件限制)。

(六)评审中、高级职称所需论文的篇数、字数,合著论文所需的排名,根据省、市职改办的文件规定办理。

(七)推荐报告及公示材料。

(八)报送材料目录

第三十三条评审材料及证书复印件必须统一用标准A4纸张形成。

第三十四条论文、论著的复印件必须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论著所在页面。

第三十五条评审政策涉及工龄条件的,必须以个人原始档案的记录予以佐证。

第三十六条无学历证书的,以个人学籍档案进行佐证,院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函件一般不予采用。

第三十七条评审材料的内容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都必须经过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签字、盖章,以确定其真实性。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评审材料不予接收;对于伪造学历、资历及相关证书,剽窃他人技术成果,抄袭他人论文论著及其他违纪违规的参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已经评审通过的,取消评审结果并收回证书,其本人三个年度内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第七章资格审批

第三十八条各系列各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取得必须经县级推评会或初评会进行推荐或评审。

第三十九条初级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由县职改办审批;

第四十条中级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由市职改办审批;

第四十一条高级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由省职改办审批。

第八章破格评审

第四十二条不具备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学历、任职年限条件,但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具有真才实学并符合其它评审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职务。

第四十三条破格评审职称人员,占用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

第四十四条中、高级职称破格评审条件。

中级职称破格评审条件。

取得计算机合格证书(或免试证)及外语免试证,且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评审中级职称。

1、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含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并持有证书者;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含企业技术创新奖、教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前三名、二等奖前二名、三等奖第一名并持有证书者;

2、获部级农业技术推广奖、科技成果奖并持有证书者;省部级农业技术推广奖、科技成果奖一等奖前二名、二等奖第一名并持有证书者;

3、获地市或省厅局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前二名、二等奖第一名并持有证书者;获农业技术推广奖、科技成果奖一等奖第一名并持有证书者;

4、在教学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获市级以上先进(优秀)教育工作者、劳模、优秀班主任,或获得一次省级教学能手,两次市级教学能手,或出版教育教学专著3万字以上;

5、在危难险重各类突发事件中做出重大技术贡献的人员;

6、在高新技术成果引进转化推广工作中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或在企业管理中求实创新、锐意改革取得了突出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高级经营管理者。

高级职称破格评审条件。

取得计算机合格证(或免试证)及外语免试证且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评审高级职称。

1、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含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三名、二等奖前两名、三等奖第一名,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含企业技术创新奖、教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第一名;

2、在危难险重各类突发事件中做出重大技术贡献的人员;

3、在高新技术成果引进转化推广工作中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或在企业管理中求实创新、锐意改革取得了突出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高级经营管理者;

4、引进的急需特殊人才;

5、在教学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获得省级以上先进(优秀)教育工作者、劳模、优秀班主任,或获得两次以上省级教学能手,或出版教育教学专著5万字以上。

第四十五条申请破格评审职称人员,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式2份,《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花名册》1份,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职称、学历、获奖证书、业绩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须经单位、主管部门盖章)。

第九章资格考试

第四十六条全国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及计算机考试工作,由县职改办统一组织实施。

第四十七条考试报名工作在县职改办统一指导下由下列具体部门组织实施:

1、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由县财政局具体组织实施;

2、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由县职改办具体组织实施;

3、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由县审计局具体组织实施;

4、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由县统计局具体组织实施;

5、卫生专业中、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由县卫生局具体组织实施;

6、计划生育专业中、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由县计生局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十八条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授予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全国有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职称计算机、职称外语免试证由县职改办负责办理。

第四十九条应试人员不能替考、代考,不能借用他人相片隐形报名。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应试资格,三年内不得报考。

第五十条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须经县职改办进行审查。未经县职改办审查的,考后有关业务县职改办不予受理。

第五十一条在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可免试外语(需办外语免试证)。

第五十二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计算机: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者;

(二)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国家统招全日制院校毕业证书者;

(三)取得国家计算机与软件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在单位受聘职称时免考;

(四)山区县及乡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者;

(五)年满45周岁者。

第五十三条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填写《省职称外语考试免试申请表》或《市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审批表》各一式三份,一寸彩照各一张,附本人相关免试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

件须经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经县职改办审核盖章后,上报市职改办履行审批手批。

第五十四条高级证书办理需填写《省专业技术人员领取任职资格证书登记表》。

第十章职称转换(评)

第五十五条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变动从事其它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职称转换(评)。

第五十六条初级职称的转换,由县职改办审批;中级职称的转换,报市职改办审批;高级职称的转换(评),报省职改办审批。

第五十七条职称转换按照“同档次、同系列或相近系列”的原则进行。高级职称及“同档次、不同系列”的职称转换需进行评审,按职称评审申报程序上报评审材料。

第五十八条工作岗位变动后从事不同专业的人员,需在新的岗位连续工作满一年(卫生系列满2年)以上,经单位综合考核优秀方可参加职称转换(评)或考试。职称转换时本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原单位所属人事(职改)部门审批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原件和复印件;

(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转换审批表》一式三份;

(五)所转换系列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规定的学历证书、外语、计算机合格证(免试证)及其它硬件证明材料。

第十一章调入确认

第五十九条由外县调入我县的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和外省、市调入我县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国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除外),其职称必须重新进行审核确认,并换发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六十条初级职称确认由县职改办审批,中级职称确认由市职改办审批,高级职称确认由省职改办审批。

第六十一条审核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本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原单位所属人事(职改)部门审批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原件和复印件;

(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调入和军队转业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登记表》一式三份。

第六十二条单位对调入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及时报送审核。在职称评审工作过程中报送审核的,县职改办不予办理。

第六十三条调入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未经审核确认的,单位不能聘任其专业技术职务、不能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十二章职务聘任

第六十四条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必须在单位核定岗位职数限额内进行。

第六十五条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按下列程序进行:

1、单位公示岗位名称、岗位任职条件、岗位工作职责、岗位工作标准;

2、应聘人员根据岗位名称、岗位任职条件、岗位工作职责、岗位工作标准向单位提交应聘申请书;

3、单位成立聘任委员会,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和应聘条件进行审查,按照“应聘岗位名称与应聘资格名称相一致”的原则实行竞争上岗,逐级聘任;

4、受聘人员与单位签订专业技术职务《聘约书》,明确双方的责任与权利;

5、聘任结果单位要以文件形式报送县职改办备案。受聘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聘任证书》须经县职改办加盖公章后,方可与有关待遇挂钩。聘期内,对不能履行岗位职责,达不到岗位工作标准者,可转聘相当职务,或低聘、解聘。转聘、低聘、解聘人员享受新的岗位工资待遇。

第六十六条聘任期限为三年,三年后重新续聘。

第六十七条实行了以考代评或评聘分开的单位,聘任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时,须向县职改办报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状况表》,经县职改办审核确有空缺岗位职数时,方可批准按照聘任程序进行聘任。聘期执行时间从单位聘任委员会研究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六十八条凡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通过参加全国不分助理级和员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按下列条件进行聘任:

①大专毕业担任员级职务2年以上;中专毕业担任员级职务4年以上;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员级职务5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可聘任为助理级职务;

②其他人员可聘任为员级职务。

第十三章监督

第六十九条县职改办对授权组建评委会的各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受理举报、申诉,接受业务上级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七十条对不执行上级有关方针、政策,违反申报、评审程序和规定,以及组织不严、评审质量无法保证、或因评委及工作人员工作失误导致评审结果错误的评委会或专业组,停止其评审工作,评审结果无效。

第七十一条对,打击压制专业技术人员的评委和工作人员,撤销其评委或工作人员资格。对在职称评审工作中违犯规定和程序、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第十四章附则

初级职称论文第3篇

根据无锡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深化职称工作改革的实施意见》(锡职称〔2009〕1号)以及宜兴市职称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艺美术(紫砂)专业技术职称管理的意见》(宜职办〔2010〕10号)的有关精神,为认真做好今年工艺美术初级职称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申报职称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艺德艺风,自觉遵纪守法,合法经营,照章纳税(附纳税情况)。在工艺美术员(未获得职称的专技人员近三年内)任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并通过专业技术资格注册。

取得工艺美术员(未获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近三年内)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1、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2、伪造学历、资历、技术职称,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

3、违法乱纪受处罚的,视情节轻重延迟2-3年申报,直至取消。

(二)学历、资历要求

1、助理工艺美术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核合格,可初定助理工艺美术师资格。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经考核合格,可初定助理工艺美术师资格。

(3)中专学历,取得工艺美术员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或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业绩成果比较突出的。

(4)高中(含中技)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本专业职业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初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经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工艺美术员满4年,任期内有业绩成果。

(5)高中(含中技)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本专业职业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初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5年以上,经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在本专业技术岗位上业绩突出,并符合下列破格条件三条以上,任职年限可提前一年破格申报助理工艺师;专业工作年限达不到上述要求,业绩突出,符合下列破格条件四条以上者,任职年限也可提前一年破格申报助理工艺美术师;越级申报助理工艺师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破格条件三条以上(其中第①②条为必备条件)。

①在市级专业期刊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

②由当地政府部门和宜兴市陶瓷行业协会、宜兴陶瓷实训基地等组织的(经市职称部门认可)现场手工制陶大赛近3年内连续3次一等奖获得者;

③独立创作作品获市(县)级以上专业评奖一等奖以上1项或二等奖2项以上;

④在政府或行业管理部门组织的作品捐赠等活动中,被市(县)级以上专业美术馆、博物馆收藏本人作品1件以上;

⑤获市(县)级以上有关部门组织(经市职称部门认可)的技能操作比赛三等奖以上;

⑥对国家财政和社会公益事业作出较大贡献的;

⑦被评为市(县)级优秀科技工作者;

⑧宜兴市级政府以上部门表彰的(综合)先进工作者;

⑨市职称办组织的2012年工艺美术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培训考试总分前15名获得者;

以上符合第(5)款破格申报人员还必须参加市职称办组织的专家组的单独技艺考核,其技艺考核分值排名须在参加当年同类人员考核人数的前70%;任职年限提前一年申报者专业工作时间等基本条件达不到第(5)款所规定要求的,其技艺考核分值排名须在参加当年同类人员考核人数的前50%。

2、工艺美术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核合格,可初定工艺美术员资格。

(2)高中(含中技)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初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经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培训考试合格。

3、鼓励地方职称人员过渡到全民职称,地方职称过渡到全民初级职称必须具备下列相关条件之一:

(1)对具有规定学历(中专),获得本系列地方职称助级职称满1年或地方员级职称满4年的人员,可申报评审全民助级职称;

(2)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获得本系列地方员级职称2年以上,助级职称3年以上,经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可申报评审相应级别的全民初级职称;

(3)对获得本系列地方员级职称6年以上,经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培训合格,任职期间业绩成果突出的,可申报晋升全民助级职称。

(三)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培训要求

工艺美术系列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申报职称,必须参加市职称办组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凡考试合格取得证书人员可根据职称报评条件,在申报相应级别职称时,视作学历不破格,合格证三年有效。

培训考试的组织实施、培训报名、收费标准等要求按宜职办〔2006〕3号文件执行。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员可向所在单位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按文件要求提供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有效材料。

(二)所在单位应严格按有关文件要求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查验、核实,并实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公示后无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至市职称管理部门。

(四)根据评审委员会的管理权限,由市职称部门组织行业组对所有报评对象的获奖材料进行查验和技艺考核。经市职称部门审定后提交相应的评审委员会评审。

三、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年限的计算问题

1、任职资格的起算时间:

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由各级评委会通过评审后,经批准组建该评委会的职称工作部门批准发文之日起算。

2、专业技术资格年限(职龄)的计算:

专业技术人员的“职龄”从签订聘约,被聘任之日开始计算。今年,关于任职年限的截止时间是2011年12月31日。

3、专业工作时间的计算:

专业工作时间是指开始从事本专业工作至上年底(2011年12月31日)累计工作时间(中间间断时间应扣除)。

4、本专业的概念:

本文所指本专业是指陶瓷工艺美术方向的专业。

(二)送审材料问题

工艺美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规范化是保证评审质量的重要基础工作。各有关镇(部门)、单位上报的推荐评审材料均要按《江苏省工艺美术专业高、中级资格条件(附录)》的有关规定办理。做到手续完备,材料证明俱全(毕业证书、原资格证书等证件必须提供原件)。

在审核申报材料过程中,单位一定要严格把关,必须对照文件中规定的要求审核,防止弄虚作假,防止错、漏现象,确保送审材料真实可靠。

四、时序安排

1、4月5日至4月20日,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培训报名;

2、4月底至6月中旬,在陶瓷实训培训、考试;

初级职称论文第4篇

一、集体和改制企业职称评审工作情况

(一)集体和改制企业职称评审管理情况在集体和改制企业成立初期,由于员工素质普遍较差,集体和改制企业及员工本身并无职称评审的要求;随着企业和员工忧患意识的增强,企业开展培训和员工自发求学的积极性有很大提高,拥有职称评审资格的员工越来越多,同时,企业每年又有新增大中专院校招聘员工,为有效配置人力资源,集体和改制企业及员工本身都有职称评审的愿望。但是,由于企业疲于生存压力,没有能力协调组织开展职称评审工作,职称评审工作的缺位已成为制约集体和改制企业发展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瓶颈。

(二)职称评审对集体和改制企业发展的影响由于集体和改制企业没有开展职称评审工作,导致企业无法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员工感到其自身能力未能获得企业认可,人才流失现象比较严重。人才流失又进一步削弱了集体和改制企业的综合实力,导致其只能开展简单的生产经营业务活动,企业发展后劲明显不足。

二、建立集体和改制企业职称评审管理制度

(一)制定职称评审方案在与当地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沟通协商的基础上,总部公司制定了集体和改制企业职称评审方案,明确了集体和改制企业职称评审管理机构、相关职责及评审程序,获得当地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批准,具体方案如下:集体和改制企业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纳入当地政府相关高评会代评审,经统会审高级职称评审经当地政府工信局、统计局、会计局、审计局等相关高评会代评审,政工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经当地政府宣传部政工高评会代评审。集体和改制企业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由当地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授权总部公司评委会代评审,经统会中初级职称通过参加地方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任职资格,政工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经当地政府宣传部评委会代评或授权总部公司代评审。

(二)组织实施职称评审在获得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代评审授权后,总部公司专门成立了集体和改制企业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开展了2011年度集体和改制企业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经过资格审查、论文评审、论文答辩等程序,集体和改制企业35名员工获得了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其中:中级7人,助理级20人,员级8人。

(三)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了彻底解决集体和改制企业相关职称的历史遗留问题,确保专业技术人才退休后的待遇,经当地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同意,采取旧证换新证的措施,将集体和改制企业职称管理完全纳入属地化管理。为此,总部公司开展了集体和改制企业职称清理摸底工作,召开专门会议,明确清理摸底工作要求,严禁工程系列和政工系列所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审查工作必须实事求是。集体和改制企业先后报送审查材料180余份,经严格审核、清理,最终有142人符合申报换证条件,其中:高级职称20人,中级职称43人,初级职称79人。

三、集体和改制企业职称评审工作要求

职称评审管理制度是关系到集体和改制企业及员工的大事,在代评审过程中,总部公司应坚持评审原则、规范评审程序、提高评审质量,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为集体和改制企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打好基础。

(一)坚持职称评审原则集体和改制企业职称评审工作必须坚持原则:一要坚持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原则,客观评价参评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等,不拘一格选拔人才。二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强化过程监督,保证公平竞争。三要坚持考核推荐和专业评审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差额淘汰机制,确保优中选优。

初级职称论文第5篇

评中级论文在什么期刊发表比较好?评中级职称相信大家应该都知道,是必须要进行的,但是职称是分等级的,有初级职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期刊也是分等级有省级期刊,部级期刊,核心级期刊。那么评中级职称必须是核心期刊吗?评什么样的职称需要在什么级别的期刊上才行呢?下面就让学术参考网的小编来为你详解。

一般来说评初级职称和中级职称这两个难度不是很大,需要发表的在省级或者部级的刊物就可以了,评高级职称才必须要发表在核心级的期刊上。当然如果有合适的刊物,发表在核心级别的期刊上也是可以的,除非是所在单位有必须的要求一定要发表在核心期刊上或者必须发表在某一本刊物上,否则盛泰鼎盛并不推荐直接发在核心期刊上这么做。

省级刊物和部级刊物对评中级职称来说已经够用了,而且审稿周期来说相对也短,价钱也比较能在接受范围之内,而核心期刊审稿周期相对省级和部级来说都是比较长的,价钱也是很贵的,从几千到上万不等,而且审稿严格发表困难等等其他因素,一般要发表核心期刊都是需要做好久的准备的。

如果只是单纯的评中级职称的话还是推荐发表在省级刊物或者部级刊物上。一来是审稿周期相对来说较短,即使准备不充分也没关系,二来价钱也便宜,会相应的节省一定的钱财。

以上的这些内容就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关于评中级论文在什么期刊发表比较好?的全部知识了,想必大家现在应该都了解的差不多了吧,也希望这些对大家有帮助。

初级职称论文第6篇

主管护师为护士评定职称级别之一,为中级职称。护士职称评定共分五级别,分别是正高级职称——主任护师,副高级职称——副主任护师,中级职称——主管护师,初级职称——护师,初级职称——护士。

评定标准:护理专业主管护师须掌握本专业基本理论,了解相关学科知识和国内外本专业发展趋势;有一定的护理工作经验,熟练掌握护理技术操作和常用的急救技术,能独立处理较复杂技术问题,工作业绩较好,公开发表、出版有一定水平的论文、著作;能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医学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严格执行医德规范。

(来源:文章屋网 )

初级职称论文第7篇

关键词:职称;工程技术;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 E271 文献标识码: A

基于公司人力资源开发的视角,职称评审在企业人才培养、员工激励、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和企业持续稳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公司的职称评审机构也在通过制定规章制度、严格审查程序等措施,不断加大职称评审的工作,但在职称评审过程中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学历专业不符合要求、任职年限不符合条件、论文质量差、论文抄袭、论文与个人简历和工作业绩不相符等,针对以上现象,笔者进行了认真梳理分析,结合职称评审在公司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提出有效措施,以期在促进职称评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发展方面有所贡献。

一、近三年中、高级职称评审情况

2011-2013年,30人参加高级工程师评审,5人未通过,不通过率13%;183人参加工程师评审,22人未通过,未通过率12%。其中因学历问题未通过2人,论文质量差15人,论文抄袭8人,论文与个人从事工作不符2人。

二、职称评审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参评人员对职称评审不够重视,上报材料不规范

一些工程技术人员符合职称参评条件,但本人认为待遇提高不多,参评比较麻烦,以各种理由推辞,放弃参评机会。公司多次催促才草草上报,上报材料不齐全,资料填写不规范,对这项工作不够重视。

2、论文水平呈下降趋势

目前优秀的论文越来越少,论文质量差,有些技术人员平时在施工组织中不善于总结,临近职称评审了东拼西凑,照搬工艺和工法,论文质量一般,文不对题,有的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上出现低级致命错误,甚至个别人员借用、抄袭别人的论文,助长了不良风气。

3、职称与本人业务水平不相符

一部分人凭学历和年限,评聘了职称,职称与本人业务水平不相符,同样级别的职称,水平差别比较大,并且缺少常态化考核。还有部分人员技术水平高、工作能力强,表现突出,但由于学历原因,无法晋升高一级职称。

4、部分评委水平不高,责任心不强

公司成立了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初评会前将论文发给各位评委评阅。部分评委投入时间、精力有限,审阅论文时不够认真,有的简单写几句评语了事,甚至连抄袭的论文也未能核实。

二、做好职称评审的主要对策

1、注重提高论文质量,严把抄袭关

在论方写作的内容、格式、技巧方面,要求参评人员加强与现场实际工作的联系,严格按照参评论文格式要求,加强提升论文写作水平,注重提高论文质量。初评会评委对论文提出意见让参评人员修改完善,对部分无工程实例泛泛空谈及大而全的论文或者直接照搬照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规范、技术交底及作业指导书的,初评会评审时不予通过,取消当年评审资格。

在论文抄袭方面,加大对参评论文的审查力度,今后打算各专业由一个评委总负责,避免公司内部之间抄袭。所有参评论文将采取抄袭网上查证,发现抄袭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后三年度的参评资格。

2、认真落实评审条件、严格审核评审材料和考核工作业绩。

严格按评审条件要求,从学历、任职年限、专业技术成果和工作岗位等方面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评审。对毕业证、资格证书、任职时间、获奖材料进行审核,采用本人档案、历年人力资源部人事文件、网上学历查询系统相结合的办法,对个人上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材料真实准确。

公平公正地对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工作业绩考核,职评前,组织公司的各职能部门中层干部对参评人员的工作成绩、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及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测评,并要求参评人员所在单位领导对参评人员进行业务水平、能力的鉴定。

3、加大宣传力度,做好评审前的组织工作。

由于参评人员较多,为促进评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评审前召开会议对评审工作进行布属,提前组织报名、填表工作。对申报人员进行条件、资历、继续教育等情况的评审前把关,对申报人填报的材料逐项进行检查指导;对业绩材料提出具体要求。由于一线工程技术人员工作忙,投入较大的精力对参评人员进行逐人指导,到填写规范、上报材料齐全。

4、建立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委员业绩档案,对因审查不严造成三人次评审重大偏差的委员,将取消初评委资格。对调离技术管理岗位或责任心不强、不称职的评委及时进行调整。

5、积极搭建职称评审交流平台,加强沟通

由于工程分散,导致参评人员很少有机会沟通、交流,建立了员工职称评审QQ交流群、初评会评委交流群,QQ群的建立,方便了工程技术人员之间的联系,取长补短、齐头并进,共性问题可在群中讨论,也可以及时将公司政策及动态信息传达到施工一线。各位评委有好的建议或者方法,在群中分享,互相学习,极大地方便了职称评审工作。

6、提高有职称人员的待遇,并适当提高技术津贴的标准。

为提高工程技术人员参评职称的积极性,在职务晋升、工资待遇、岗位调整、职业生涯规划、培训等方面适当给予倾斜,并提高在施工技术、经营、科技管理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补贴。

7、专业技术资格实行评聘分开,聘约管理。

对评审通过的人员,在聘任前把人员的相关情况进行分类汇总,提交公司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待岗超过三个月、擅自离岗、不服从公司安排、违纪或者有异议的员工,不予聘任。按照受聘的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人员从聘任之日起享受相关待遇。

8、大力抓好工程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和考评,强化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

通过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增强专业能力,不断提高工程技术人员业务素质。以公司统一组织的内部培训为主,辅以送培、委外培训、员工业余自学,注重培训实效性。定期对工程技术人员进行考评,原则上每年一次,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