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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和儿子的文案(合集7篇)

时间:2022-10-31 05:22:28
母亲和儿子的文案

母亲和儿子的文案第1篇

为了方便同学们学习,提高同学们的学习效率,特别是阅读理解能力,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心窗阅读理解答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心窗母亲为儿子整理衣服时,发现儿子衬衣袖子上的纽扣松动了。

她决定给儿子钉一下。

儿子很年轻,却已是一名声誉日隆的作家。tiānf()和勤奋成就了他的今天。母亲因此而骄傲她是作家的母亲!

屋子里很静,只有儿子敲击键盘的嘀嘀嗒嗒声,为他行云流水的文字伴奏。母亲能从儿子的神态上看出,他正文思泉涌。她在抽屉里找针线时,不敢弄出一点声响,惟恐打扰了儿子。还好,母亲发现了一个线管,针就插在线管上。她把它们取出来,轻轻推好抽屉。

可她遇到了麻烦,当年的绣花女连针也穿不上了。一个月前她还穿针引线缝被子,现在明明看见针孔在那儿,就是穿不进。

她不相信视力下降得这么厉害,再次把线头伸进嘴里rshī(),再次用左手的食指和拇指把它捻得又尖又细,再次抬起手臂,让眼睛与针的距离最近,再试一次。

还是失败。

再试

线仍未穿进针眼里。

儿子在对文章进行后期排版,他从显示屏上看见反射过来的母亲,zhngzh()了。他忽然觉得自己就是那根缝衣针,虽然与母亲朝夕相处,可他的心却被没完没了的文章堵死了。母爱的丝线在他这里已找不到进出的孔,可她还是不甘放弃。

儿子的眼睛热了。他这才想起许久不曾和母亲交流过感情,也没有关心过她的衣食起居了。

妈,我来帮你。儿子离开电脑,只一刹那,丝线穿针而过。母亲笑纹如花,用心为儿子钉起纽扣来,像在缝合一个美丽的梦。

儿子知道今后该怎么做了。因为,母亲很容易满足,比如,只是帮她穿一根针,实现她为你钉一颗纽扣的愿望,使她付出的爱畅通无阻。如此简单。

阅读指津:

可怜天下父母心,可爱天下父母心。

一根小小的针线牵引着儿女负担不起的舔犊之情,连结着母亲与儿子的交流之桥。母亲看到儿子的衬衣纽扣松了,准备给儿子钉一下,但又不忍打乱正在写作的儿子,可她却无法穿针引线。母亲穿针引线的细节描写让我们在视觉在情感上受到强烈的感染,多么伟大的母爱啊。幸好儿子从显示屏上看到了艰难的母亲,帮了母亲一把。儿子一个小小的动作,既完成了对母亲的回报,又完成了与母亲的交流,也缝合了一个关于母爱子子孝母的美丽的梦。

结尾说母亲像个迷路的孩子,而使她找不到家门的,常常是我们这些儿女的粗心大意。是啊,当我们一点一点长大的时候,我们却忘了我们的母亲,忘了母亲的含辛茹苦,忘了母亲的呕心沥血。付出永远大于回报,这便是圣洁的母亲情怀。

回报母亲其实很简单,如文中的儿子帮母亲穿针引线一样,请你在日常生活中帮母亲梳一次头,洗一次脚,离家时与母亲打声招呼,吃饭时给母亲夹一口菜,这便是对母亲的回报,对母亲的感恩。

阅读题:

1.从文中找出二个成语。

()()

2.为什么小女孩看到一堵黑墙时,心会豁然开朗?

()

3.你今后准备怎样对待挫折和悲伤?

________________

参考答案:

1、心旷神怡、豁然开朗

2、因为小女孩明白了老太太善意谎言的用意,是为了鼓励自己克服目前暂时的困境,不要苦不堪言,度日如年,整日以泪洗面。

要坚强。相信你以后还会像窗外美丽的景色。是为自己打开一扇心窗。

3、要勇敢地面对现实、对待挫折、对待悲伤。

母亲和儿子的文案第2篇

女儿的成长档案倾注和饱含了父母对孩子无限的爱和期望。我还向女儿提出了两个希望:第一个希望,在档案移交之后不要中断,要很好地把它接续下去;第二个希望,希望她们将来做了父母之后,在培养好子女的同时,也要帮助她们建立和管理好个人成长档案。家庭档案它会像一缕春风,像天空的一道彩虹,像一条飘逸的红丝带情系着父女、母女的挚爱深情到永远。让家庭档案的文明之花更加绚烂芬芳。

世间最亲密的是亲情,最伟大的莫过于母爱。我为女儿建档案,母亲为我建档案。每当查阅或闲暇时翻看那一册册完整记录着人生旅程的档案时,儿女对母亲的爱就油然而生。

母亲为我建档案

在我的印象中,母亲是一位非常要强、温和、善良、细腻、责任感很强的母亲。1954年至1961年7年中,我们姐弟4人相继出生。母亲白天要上班,工作干得很出色,下班又要照顾我们,还要承担繁重的家务劳动。从我记事时起,母亲每天忙完家务以后,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常常看到母亲不是在灯下为我们缝缝补补,就是在本子上记着什么。那时的我还小,不知道母亲在写什么。岁月在不知不觉中悄悄地流过,我们一天天在长大……

光阴荏苒,日月如梭,1966年转眼我小学毕业了。记得在我小学毕业后的一天,母亲把我叫到跟前,手里拿着一个笔记本对我说:“这里面分别记录了你们姐弟4人的成长经历。现在你已经长大了,我把记录你情况的那部分拆下来交给你,希望你以后能够接着把它记下去。”随后母亲就将属于我的那一部分拆下来交给了我。这时我才明白了母亲经常晚上在灯下写的是什么了。

记得属于我的这部分里面还夹着一份有些发黄了的我的出生证明;一张我8个月时的照片;在文字中记录了我出生、上幼儿园、上小学的时间、地点;加入少先队、担任班干部、获得三好学生的时间等。那个年代那个年龄的我虽然还不可能具有主动的档案意识,但我还是很郑重地找了一个当时在我看来很精致的带有像的笔记本,工工整整地将母亲给我的几页记录抄写到了我人生中第一本属于我的个人档案上。从此就是这本档案伴随着我以后每一阶段的岁月,真实准确地记录了我人生的历程。

我为女儿建档案

随着岁月的流逝,年龄的增长,家庭的建立,1981年6月10日我的女儿在众多亲人的期盼中诞生了。看着女儿粉红稚嫩的小脸,听着女儿响亮的啼哭声,我心中充满了一种作为母亲的自豪感。欣喜之余,我常在脑海中替女儿设计着美好的未来。作为母亲,应该为孩子做点什么?留点什么呢?对!我的母亲不就是我的榜样吗!我也应该像我母亲那样,也给女儿建档案,给女儿书写完整的人生。等女儿有朝一日结婚的那一天,我会将饱含着我的心血和感情为女儿建的档案作为珍贵的礼物送给我的女儿。

从那时起,我就开始给女儿记录文字档案,这里面记录了女儿从出生至学龄前、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出国留学6个阶段情况的文字记录档案;保存了各个时期的考试试卷、成绩单、成绩条及从小学、初中至高中每一次参加家长会议的记录;保存了各个时期填写的登记表、申请书、个人总结、竞选演讲等档案材料;保存了各个时期的学生手册、毕业证书、获得三好学生、奖学金、参加各种竞赛获奖证书等实物档案;还保存了女儿出生后第一次剪下的胎发、退下的乳牙、团徽、校徽、学校存车牌等;还有各个时期的照片、小时候讲故事的录音带、上大学报到时和出国前和家人亲属在一起聚餐时的录像带以及VCD等声像档案。

正是这些珍贵的档案,在女儿的成长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1997年7月在孩子高二选择文、理科的时候,我们依据孩子个人档案中记载的考试成绩情况及孩子平时对学习的兴趣和爱好,经过认真分析成功帮孩子选择了适合她的科目。1999年孩子如愿以偿地考取了第一批录取的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德国经济系,于2001年1 0月和全班同学一起赴德国留学,并年年获得奖学金、三好学生。孩子能够取得这样的成绩,除了她的自身努力之外,也与我们当年帮助她选择了适合她的学科有关。那么,在帮助孩子选择学科的过程中,家庭档案功不可没,起到了重要的参考作用。

2006年6月,家庭档案又一次帮我们解了燃眉之急。孩子读的大学学制是5年,其中国内、国外各学习两年半。前两年半在东财学习,大三下学期开始赴德国留学。今年已读完大四,东北财经大学先发给国内的毕业证书,明年大五毕业时,德国学校再发给国外的毕业证书。2006年6月份,东北财经大学在给她们办理毕业手续时,需要填写毕业生登记表等各种表格,但是孩子在国外又不便回来填写,家庭档案又一次发挥了作用。我依据家里保存的女儿翔实的个人档案,很方便准确地将女儿的自然情况、学历情况、特长、外语程度情况;获得荣誉、奖学金情况;英语、德语考级证书时间、编号等情况逐一填写好后用传真传到了东财。女儿在电话里高兴地说:“亲爱的妈妈,你不仅是于洪区档案局局长,现在我破格任命你为我们家庭档案的厅(庭)长,谢谢妈妈为我建档案,谢谢妈妈又一次帮了我一个大忙。”

母亲和儿子的文案第3篇

(2011年浙江省宁波市中考卷)

应 聘

李桂芳

母亲陪着儿子来人才市场应聘。看那儿人山人海的,母亲就有了许多焦虑。无论如何她得帮儿子找到工作。

儿子大学毕业后,已经在家待了半年。他的同学陆陆续续找到了称心如意的工作,可儿子老是不慌不忙的,说工作迟早会有的。为这,母亲真有些生气了,所以今天非得亲自陪着儿子来应聘不可。

终于看中了一份待遇不错的推销工作,儿子的条件也挺适合的。母亲便努力地挤进密密匝匝的人群里去,好不容易帮儿子要到了一张应聘报名表。儿子接过表格,三两下就填完了。母亲接过一看,字迹很是潦草,就生气地说,你怎么这样,不能把字写好点儿吗?儿子不耐烦地说,我就那水平。

母亲无奈地再次挤到了前台,又要了一张表格。看看拥挤的人流,害怕挤出去难以再挤进来交表,她便靠着工作台,拿笔填起来。母亲的字写得很漂亮,她的书法作品曾在中学时得过奖。一个工作人员见她正专心地填表,凑过来,看了看说,不是你应聘吧?母亲被身后的人流推得歪来倒去的,好不容易站稳了,连忙说,不是的,我是给我儿子填的。那人说,你儿子本人呢?母亲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他力气小,挤不进来。工作人员看了母亲写的字说,你的字写得不错嘛。母亲赶紧说,我儿子写得还要好呢。

因为表格交在前面,不多时就叫到了儿子的名字,母亲赶紧大着嗓门儿朝后面叫儿子的名字。儿子好半天才挤到前面,边挤边抱怨说,让你别忙,你忙什么呀?母亲朝他使使眼色,把他拉到工作人员面前。

儿子被叫到另外一间小屋进行面试,母亲赶忙跟了进去。工作人员问儿子,你为什么要来应聘这份工作?刚才还和母亲顶嘴的儿子,此时突然紧张起来,好半天才挤出一句话说,我需要找份工作。母亲赶忙帮他圆场说,我儿子从小就伶牙俐齿的,这会儿是紧张了点儿。他适合做这个推销工作的。你别看这孩子长得瘦,很能吃苦的。小时候吧,家里的一切家务活儿他都承包了,街坊四邻一个劲儿夸他能干呢。

工作人员又问了一个问题,你觉得做推销工作需要具备怎样的素质?儿子想了半天,大冷的天,额上冷汗直冒,半天才张嘴说,我觉得只要能吃苦就行。母亲嗔怪地看了儿子一眼,连忙接过他的话头说,这孩子,刚才在路上还给我说得头头是道呢,这会儿就忘了?母亲对工作人员说,搞推销,一直是我儿子的梦想,所以,一直以来他都有意识地在培养这方面的能力。他平时就跟我说,推销人员应该有以下素质:一是有一副好口才,能为产品做详细生动的口头广告;二是有吃苦精神,能走街串巷,不怕麻烦地上门服务;三是有良好的交际能力,能和各色各样的人打交道,广泛地推销产品……母亲一口气说了十点,毫不停歇,好多竟是工作人员从没听过的有价值的新观点。

听完母亲的介绍,在场的人都面露微笑。母亲一看他们的微笑,心里就跟喝了蜜似的甜。她知道儿子的工作终于有希望了,于是欢天喜地地领着儿子回家等候通知。

三天后,母亲终于等来了那家公司的电话,她非常高兴,儿子也十分兴奋。然而,听过电话,母亲却呆了……

(选自《中国小小说精选》,有删改)

1. 文中的母亲在应聘中帮儿子做了哪几件事?请简要概括。

2. 结合上下文,体味下列句中加点词的表达效果。

(1)儿子好半天才挤到前面,边挤边抱怨说……

(2)母亲嗔怪地看了儿子一眼,连忙接过他的话头说……

3. 应聘的结果可能有以下三种,选择你认为最有可能的一种,并说说理由。

A. 被录取的是母亲  B.儿子没被录取  C.儿子和母亲都被录取了

4. 你对“母亲陪儿子去应聘”这种现象有什么看法?请结合内容阐述理由。

文学即人学,以叙事为主的小说更是以刻画人物形象为中心,而人物又总是在一定的自然环境、时代背景下生活,成为典型环境中的典型的那一个。在阅读时,多问几个问题很关键。譬如文章写了什么人?做了什么事?事件的开端、发展、高潮、结局如何?人物个性怎样?为什么会形成这样的个性?作者是如何刻画人物的?透过这些人物,我们能感受到什么样的社会生活?在问的基础上,整合相关信息,获取关于这些问题的答案,然后合理运用答题技巧,正确处理阅读思路,用流畅简洁的语言表述答案。持之以恒地这样做,就能培养良好的小说阅读和欣赏能力。

第1题考查对小说情节的把握能力。本题从问题设计中可以看出围绕“应聘”这一中心事件出现了两个关键人物:母亲、儿子。通读全文后不难发现母亲是这篇文章的主人公,儿子只是个配角。作者想借母亲帮助儿子应聘一事,引发读者对家庭教育问题的思考。儿子应聘,母亲不放心帮助应聘,帮助中有不满、有嗔怪,更多的是包办代替,由这“一斑”可窥见目前普遍存在着的家庭教育问题的“全豹”。家长不放手,孩子不自主,导致孩子缺乏责任心、主动性、积极进取的精神以及充分展示自我优势的能力。因此,在应聘的整个过程中,孩子一直处于被动状态,表现出漫不经心、抱怨、不自信及缺乏责任感等问题。而母亲却始终处于积极强势的状态,或替儿子说话做事打圆场,或表现对儿子做事不满意,让孩子越来越没有信心。在概括事件时,要尽量把妈妈所做的事情找全,并用简洁的语言进行表述。

答案示例:(1)母亲两次替儿子领取表格;(2)母亲替儿子填写表格;(3)母亲替儿子打圆场;(4)母亲陪儿子面试;(5)母亲替儿子回答问题。

第2题考查对重点词语蕴含的意义的理解和揣摩人物心理的能力。这是作家在描绘人物时使用的评述类词语,它会帮助我们了解人物的个性、思想和生活态度。解答这类题,首先要能把这些词语还原到具体语境中,根据语境进行思考;还要从描写人物的方法入手,并能说出运用这种描写方法的表达效果。

答案示例:(1)“抱怨”一词形象地写出了儿子对当时人群拥挤以及母亲大声叫他感到不满的心理。(2)“嗔怪”一词形象地写出了母亲觉得儿子回答不恰当,想提醒儿子在工作人员面前不要乱说,以免给人留下不好印象的心理。

第3题属于拓展题,考查对情节、主题的理解能力,并鼓励考生多角度个性化地解读文本。可以从情节发展、作品整体倾向的角度进行判断,并根据母亲与儿子在文章中的具体表现,以及在场人员都“面露微笑”这一情况,给出答案。

答案示例:选择A项,理由可以从文中母亲表现出来的超常能力、积极态度着手,也可以从既出乎意料又在情理之中的写法着手。选择B项,理由可以从母亲的心理落差着手。选择C项,能自圆其说即可。但是在通读全文后,应该可以判定A答案出现在小说的高潮(也是结局)部分,应该是最符合作者的写作意图的。因为这篇文章的主旨在于揭示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指出了培养孩子的方向必须符合社会对人才的要求,即负责任、有能力、善思考、能担当、自信独立。而母亲具备了社会对人才的要求,儿子却欠缺太多。从母亲接电话时的“非常高兴”,到听过电话却“呆了”的结果看,这样构思更精彩,更能突出小说的主题。因此选择B、C两项不能给满分。

第4题考查对文章主题的探究能力。小说反映的主题与现实生活密切关联,引发我们对主题的深思,即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家庭教育问题。作者赞同什么,反对什么,从小说情节的设置,从最终最有可能出现的结果是母亲被录取的精巧构思,从儿子与母亲的表现中已经有了答案。如果再能联系我们的切身体验,反思现实生活,我们对主旨的理解将会更加透彻。当然看法源于真实事件,既要有自己独到的新颖的见解,又不能架空分析,理由要从文章中找,要以文本为依据,要准确把握作者的态度和情感。

答案示例:可从家庭教育、子女成长等多个角度提出看法,阐述理由。例:我认为这种现象揭示了家庭教育的问题。母亲为儿子包办一切,导致儿子缺乏主动性和责任心。

小说向来都是各地中考考查阅读理解能力的重要文体之一。小说阅读的考查一般会选择具有以下特点的文章:篇幅千字左右,贴近时代、文短意长、以小见大、情节完整、结局在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内容使人回味无穷等。

小说阅读应特别关注如下四个方面:

(1)关注人物活动的环境。人物活动环境包括自然、社会环境,它对解读人物形象、了解人物性格与思想、挖掘作品的主题等非常重要。

(2)关注小说中的细节描写。作品中的人物性格、故事情节、社会环境、自然景物是由许许多多细节组成的,成功的细节描写可以增强作品的艺术感染力。关注小说中的细节描写,有助于更深入地了解人物性格、挖掘作品主题。

(3)关注作品中人物的成长历程。小说中的人物随着小说中人与人之间、人物自身思想与行为之间矛盾的产生、发展和变化,性格特点越来越突出。客观地认识人物形象,则必须在整体把握文章内容的基础上,根据要求对人物在某一阶段表现出的性格、思想等作出正确判断。

(4)要把人物形象分析放在全文中考虑。这类试题的设计要求考生要理解全文,能够从全文中找到刻画人物形象所用的方法,并能敏锐地把握作者刻画了怎样的人物形象,这种形象又是如何发挥其社会效应的。唯有站在全文的高度才能准确把握作者刻画的人物形象的特点及作者的写作意图。

首先,要了解小说这种文学样式的特点及其构成要素,对深入细致的人物刻画、完整复杂的情节叙述、具体充分的环境描写等,明确其写作意图。

母亲和儿子的文案第4篇

【关键词】 视网膜母细胞瘤; 患儿; 质性研究

中图分类号 R693.4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674-6805(2014)14-0135-02

The Qualitative Study of Real Experience and Heart Feeling of Mothers of Children with Retinoblastoma/LIU Ru-ru,WU Shu-hui,HUANG Xiao-qiong.//Chinese and Foreign Medical Research,2014,12(14):135-136

【Abstract】 Objective: To explore the true experience and feelings of long-term care of mothers of children patients with retinoblastoma. Method: Semi-structured interviews was used, 10 mothers of children with leukemia were interviewed, and data collection, data analysis with the Colaizzi method. Result: The real life experience of mother’s of children with retinoblastoma real life were not good, such as negative mood, disease uncertainty, economic burden, lack of care knowledge and skills, deterioration of family relationship. Conclusion: The study of real experience and feelings about mother of children with retinoblastoma can help nurses provide individualized nursing and basis for the development of a comprehensive health care.

【Key words】 Retinoblastoma; Children patients; Qualitative study

First-author’s address: The Affiliated Eye Hospital of Wenzhou Medical University,Wenzhou 325000,China

视网膜母细胞瘤(retinoblastoma,RB)是一种婴幼儿最常见的眼内恶性肿瘤,一般起源于胚胎视网膜细胞[1]。目前,视网膜母细胞瘤在全世界的发病率为1∶20 000,90%发病于3岁及以下的儿童,占导致儿童视力变盲中相关因素的5%,对儿童的生命和视力有着严重的危害[2-4]。目前对患儿母亲承受压力和内心需求方面的报道较少,使得医护人员难以提供有针对性的护理。通过对人的感知和世界观的详细研究,质性研究可以完整细腻的描述人的感知和世界观,可以完美的阐述护理体验[5]。因此,本文采用基于质性研究的现象学的研究方法,对网膜母细胞瘤患儿的母亲需求和体验进行研究和分析,掌握患儿母亲的身心感触的第一手资料,为临床医护人员促使患儿母亲的身心健康提供必要的依据。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本次研究采用立意取样法,选择温州医学院附属眼视光医院临床诊断为视网膜母细胞瘤患儿的母亲,能用语言表达其感受并同意受访。研究样本量决定以资料重复出现,没有新主题呈现为标准。2011年1月-2012年12月共访谈了10例视网膜母细胞瘤患儿的母亲,患儿和母亲的一般资料见表1。

1.2 伦理问题

在访谈前,向每一位患儿母亲承诺隐私权保护,向其说明在研究报告中仅以数字编码代替姓名,并向其详细说明本研究的目的、内容和所采取的方法,取得患儿母亲的理解和同意。

1.3 资料收集

本次研究采用基于质性研究的现象学研究方法,以直接当面深入访谈的形式进行第一手资料的收集。在访谈进行之前,应做好访谈提纲指引整个访谈的进行。访谈提纲应包括患儿疾病的初次发现、确诊和治疗过程,手术进行过程,作为母亲得知子女患病后的心理感受,照顾患儿中存在哪些问题和困难等,希望在哪些环节得到医院、护士、医生或者社会的帮助和支持。在访谈中要注意患儿母亲的情绪波动,并适当调整提问方式和内容,必要时要向患儿母亲确认研究者的理解和记录是否准确无误。此外,访谈应在安静、不受干扰的自然环境中进行[5]。在访谈中,研究者要开诚布公,对患儿母亲表明身份和来意,明确表示要尊重对方的隐私,获取患儿母亲的充分信任和配合。每次访谈的时间控制在45 min~1 h,要在和患儿母亲确认的情况下进行全程录音,在访谈过程中要注意观察患儿母亲的表情变化和情感动态,认真完成笔录。在访谈结束后,应在当天及时根据录音进一步完善笔录。

表1 视网膜母细胞瘤患儿和母亲一般资料

编码 访谈母亲

患儿情况

文化程度 职业 经济状况 年龄(岁) 性别 年龄(岁)

1 大学 教师 较好 29 男 0.5

2 中专 个体户 一般 27 女 1

3 中专 护士 差 30 女 2

4 文盲 农民 差 26 男 1

5 大专 个体户 一般 30 男 1.5

6 高中 工人 一般 33 男 2

7 高中 工人 一般 28 女 1

8 初中 无 差 29 女 2

9 小学 无 差 37 男 5

10 初中 无 一般 34 男 3

1.4 资料分析

对所收集的资料采用Colaizzi分析法进行分析[6]。步骤是:(1)对所有资料进行认真仔细的阅读;(2)对有重要意义的陈述进行提取和分析;(3)对出现次数较多的观点进行编码;(4)将编码后的观点进行汇集并形成主题;(5)写出详细、无遗漏的描述;(6)对相似的观点进行辨别;(7)将材料向研究对象返回并求证,确认材料的真实性。

2 结果

2.1 消极悲观的情绪

2.1.1 焦急与担心 作为患儿的母亲所承受的心理负担远超过其他照顾者的负担,很大程度影响着她们的心理健康。“自从我家孩子确诊这个病后,我们心里一直很担心。”是诸多个案统一的表述。个案4:“听说这个病要摘掉眼睛,我眼前都黑了,要是孩子没有眼睛,以后怎么生活讨老婆。”个案5:“知道孩子患了这个病,我就上网查过,也问过专家,发现这个病的治疗效果不是很好,很有可能保不住孩子的眼睛。如果实在保不住孩子的眼睛,孩子就是残疾人了,未来还有几十年,可怎么办啊?”

2.1.2 后悔与自责 母亲由于缺乏对视网膜细胞瘤疾病知识的了解,耽误了疾病治疗的最佳时期,个案表现出极大的后悔和自责。个案7:“孩子很早就告诉我,她眼睛疼,看见光就很难受,我一直没有重视,是我耽误了我的孩子,我是罪人。”个案5:“早在几个月前,我就知道孩子得了这个病,我和家里人都不愿意相信,这个医院看看那个医院问问,我们不愿相信这是真的,结果还延误了治疗。”

2.1.3 怕羞与自卑 出于害羞和自卑,一般母亲不愿意让别人知道自己的孩子是残疾。因此一般会给孩子安装义眼。然而,由于义眼可以通过仔细观察进行区别,母亲为了维护尊严和保护隐私,不愿意让别人知道。因为化疗,头发都开始脱落,精神状态也不好,很少让孩子出门活动。个案1:“我不想让别人知道我的儿子有只眼睛是假的,不想接受别人同情的目光,不想小孩子生活在同情怜悯中,所以我很少让儿子参加活动,其他家长之间经常有交流聚会,我们都不参与,别人以为我们家孤僻高傲,说我教师有什么了不起,我的苦又有谁能懂。”

2.1.4 接受与无奈 当医生向患儿家属确认患儿的诊断结果,并告知后续患儿需要进行化疗和摘除眼睛等治疗时,绝大部分家属都有不得不接受这一残酷现实的无奈和绝望。个案1:“当医生告诉我孩子得的是这个病,而且需要化疗,如果效果不好,只能摘掉眼睛,我当时就晕过去了,这太不可能,我那么可爱的孩子,怎么会得这个病,我温州上海北京跑了好多医院,结果都是一样,我很无奈,最后只能接受这个现实。后来要化疗,手术,一次化疗,二次化疗,除了接受,照顾孩子,我什么都做不了。”

2.2 疾病的不确定性

个案9:“我不知道还能支撑多久,尽管完全按医生的指示检查、治疗,该花的钱不该花的钱都用上了,可是死神还在一步一步临近,不知道哪一天,我的孩子什么都看不见甚至离开我们(母亲哭了)。”个案1:“只能走一步是一步,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但是我们已经做好最坏的打算,现在只有对孩子全心全意的照顾,弥补他。”

2.3 经济负担过重

化疗、手术费用都是相当高的,义眼片价格也很高,家里经济负担很重。案例4:“我们家在农村,家里也就靠自己养养鸡,种种菜卖菜过日子,孩子的医疗费用我都是亲戚家朋友家挨家挨户借的凑的,医院的医生护士给我捐资,我们才熬过去,但是这次熬过去,接下去呢。”

2.4 缺乏照护患儿的知识和技能

通过访谈了解到,很多RB患儿的母亲都不知所措,不知道接下去要如何照顾好患儿,怎么才能帮到孩子。个案1:“我的孩子接受手术后,我不知道回家后要怎么照顾好孩子,我上网查相关资料,发现内容都很少,吃些什么好,日常生活要注意什么,我都不清楚。”个案8:“我很心疼孩子一会儿要打针一会儿要住院,我根本不知道怎么照顾她了。”

2.5 家庭关系恶化

因照顾患儿的情感疲劳和身体疲倦,患儿母亲容易产生一些不良情绪,如若家属不能给予体谅,则患儿母亲容易将不良情绪向家属发泄甚至是家庭暴力行为发生,导致家庭关系恶化。因此,患儿的发病给其父母及整个家庭关系造成了重大的危机,使患儿父母之间感情出现危机,甚至导致离婚、家庭解散。个案4:“我和我老公天天吵架,他对孩子不理不问,只有我一个人照顾孩子。”

3 讨论

质性研究通过研究者本人在尊重研究对象隐私的前提下与研究对象进行交流和互动,详细记录与研究对象的交流过程并进行深入整体的研究,对研究对象有着正确和明确的描述和理解,以使人们对研究对象更加了解和熟悉。对于网膜母细胞瘤患儿的母亲这一特殊群体,要呼吁全社会多多关心,并给予尽可能多的社会关心和专业帮助,帮助他们真正的走出困境,正确应对患儿照护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社会支持既有缓冲应激作用,又有独立保护作用[7-8]。护士应充分调动社会支持系统,鼓励母亲与周围的病友、朋友加强沟通,鼓励政府及社会爱心人士,给予特殊群体困难户予以帮助。同时,护士应成为患儿及患儿家属社会关心和专业帮助的核心力量,为患儿及患儿家属提供更多的专业知识和情感支持。本文通过对于10例RB患儿的母亲进行深入访谈和研究,并得出5个主题的研究结果,本研究结果可以帮助护理人员对RB患儿母亲进行更好的心理辅导、健康教育和专业照护知识护理。从而帮助患儿母亲更好的配合护理人员对RB患儿进行更加积极有效的护理和治疗,帮助RB患儿过上更加有质量的生活。

参考文献

[1] Abramson D H, Schefler A C. Update on retinob lastoma[J].Retina, 2004, 24(6): 828-848.

[2]高岩.视网膜母细胞瘤的治疗方法综述[J].中国医药指南,2009,7(13):48-49.

[3]薛朝华,罗婧.眼球摘除联合羟基磷灰石义眼座Ⅰ期植入治疗成视网膜母细胞瘤的护理[J].护理杂志,2008,25(10B):43-44.

[4]李凤鸣.眼科全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6:85.

[5]陈向明.质的研究方法与社会科学研究[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0:62.

[6] Coates V.Qualitative research:a source of evidence to inform nursingpractice[J].J Diabetes Nurs,2004,10(9):8.

[7]刘焕巧,李俊欣,王俊荣,等.癌症化疗病人社会支持状况调查[J].护理研究,2004,18(2A):216.

母亲和儿子的文案第5篇

54岁的美国大妈特莱萨最近上了报纸,她为28岁女儿成功代孕“孙女”。原来,她女儿多年来想要个孩子却一直不成功,到2014年圣诞节为止已经流产三次了。尽管大妈的年龄可能成为她代孕的最大阻碍,但经过一系列的调养和治疗,2015年4月,女儿的胚胎成功移植到了大妈体内。

特莱萨是美国代孕潮的一个剪影,而在中国法律明确禁止商业代孕的背景下,越来越多中国富人选择赴美寻求代孕。

其实,在美国,只有部分州允许代孕合同的存在。现代意义上的代孕,最早出现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的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受术夫妻多以契约方式约定,孕母放弃对子女的亲权,受术夫妻则以收养方式建立对子女的亲权。从1988年起,在代孕婴儿(Baby M)案被广泛讨论后,有关孕母及代孕契约争议的诉讼越来越频繁地出现。

在美国的绝大多数州,立法禁止有偿代孕,而部分州如纽约州还规定无偿代孕契约也无效;有的州如密歇根州对代孕制定了民事或刑事处罚;还有的州比如佛罗里达州、内华达州、新罕布什尔州、维吉尼亚州、华盛顿州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前提下,代孕契约有效且可执行;加州和佛蒙特州对代孕较为宽容,还允许同性恋者、单身者等缔结代孕契约。

新泽西州:有偿代孕违法

Baby M案是一起基因型代孕契约引起的关于契约履行和监护权归属的诉讼。1985年2月,玛莉贝丝・怀德与史坦夫妇签订了以人工授精的方式,由怀德太太成为孕母的一份有偿代孕契约。

然而,婴儿出生后,怀德太太不愿放弃作为母亲的权利,将婴儿取名莎拉(史坦夫妇将婴儿取名为么梅丽莎,法院在审理中称之为Baby M),拒绝交付婴儿。史坦夫妇遂提起对怀德太太的诉讼,要求其履行契约并请求法院确认永久监护权。

新泽西高等法院法官认为:“如果生育是受到保护的,那么生育的方式也应受到保护。如果一个人有权以方式生育,那么他也有权以人工方式生育”。新泽西高等法院判决代孕契约有效,史坦先生被赋予对Baby M的监护权并被允许收养Baby M,被剥夺了亲权的怀德太太向新泽西最高法院提起上诉。

新泽西最高法院最终了高等法院的判决。新泽西州收养法明文禁止收养他人子女时以金钱交易为条件。法院认为,当事人所签订的代孕契约故意规避该州法律,但事实上可以推定,史坦先生知道他所付之金钱用于收养代孕生产的婴儿之目的,而怀德太太也知晓她收了钱就意味着婴儿将被史坦夫妻收养。契约三方明知有偿收养违法,仍以合法契约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此外,法院认为,从公共政策上讲,子女无论何种原因应当与其生父母一起生活,通过代孕契约的约定,在生母不自愿的情况下排除生母的亲权,不符合公共政策。

新泽西法律规定,放弃亲权必须基于当事人自愿且须获得收养机构或州青少年家庭服务机关的允许。法院认为,怀德太太的行为表明她并非自愿放弃对婴儿的亲权,且未明示抛弃亲权,也并不存在父母义务的重大过失,因此终止亲权的约定无效,法院判决怀德太太对Baby M享有亲权。

法院还从立法本意的角度出发进一步阐释:如果立法允许通过契约的方式约定亲权的归属,则没有必要在亲权立法中进行如此“细致、严格、实质性的”亲权终止方面的限制性规定。如果法院允许此种契约以“契约自由法则”排除收养法律规定,则会使其他法律被任意规避。

纽约州:多次违法代孕适用刑法

纽约最早引起社会和司法关注的代孕纠纷是1986年的代孕女孩(Baby Girl L.J)案。不同于Baby M案,孕母提起的诉讼并非产生于对委托人收养并取得监护权的异议,而在于不同意收养人(父亲)的妻子也通过收养成为其儿子的母亲。法院确认了生父的监护权,并基于子女最佳利益原则,判决婴儿生父之妻得收养该婴儿。

1990年,纽约家庭法院受理的保罗收养(Adoption of Paul)案,法官作出了与Baby Girl L.J案相反的判决。本案的契约双方未对监护权产生争议,而是源自于孕母要求法院司法认可委托人夫妻收养婴儿成立。即使代孕契约别对10000美元说明:“10000美元非并作为孕母终止亲权,或将婴儿转给他人收养的价款或对价”。

法院认为该有偿代孕契约违反了纽约州禁止有偿收养子女的法律规定,并且违反了公共政策因而无效。法院在审判时参考了Baby M案的判决,认为代孕契约是一种婴儿买卖,或者至少是一种对母亲权利的买卖。因此,法院认为孕母除非立誓不曾、也不会在将来索取、主动接受或被动接受10000美元,否则孕母不能终止对婴儿的亲权且不能将婴儿转与他人收养。也即是说,只有在孕母提供确实的证据证明她未收受10000美元的情况下,她才可以放弃亲权,由他人收养与她所生的子女。

由于代孕引发的社会关注,而纽约州却未有相关立法,纽约州议员邓恩呼吁立法改革以解决代孕产生的父母子女问题,并提交了提案。该提案试图通过宪法隐私权保护来规定有关代孕问题,规定受保护主体的须满足如下条件:异性恋夫妻;妻子不孕;丈夫、孕母均未有生殖或遗传疾病。此外,提案还认为,孕母和委托人应当在代孕前向独立咨询专业机构进行咨询,以确保代孕契约出于当事人自愿且合法。但该提案和其他若干提案都未最终通过。直到1992年6月,纽约州修改了家庭关系法,禁止一切形式的商业代孕,无论是基因型代孕还是妊娠代孕。根据该法规定,对第一次违反禁止代孕规定的中介处以不超过10000美元的罚款,并必须退还其根据代孕契约收取的全部中介费;任何违反禁止代孕规定的个人再次违法时将受到刑事重罪的处罚。

妊娠代孕:加州允许劳动补偿

作为美国为代孕提供最宽松法律环境的州,加利福尼亚州法院积累了丰富的案件,包括了各种形式的代孕:基因代孕、妊娠代孕、第三人捐精(卵)代孕。1993年,加州最高法院审理的凯尔文诉强森(Johnson v.Calvert)案是继Baby M案后,最具影响的关于代孕契约的判例,也是美国首例确认代孕契约有效的判例。

该案与前述案例最大的区别在于,它是基于妊娠的代孕。黑人妇女安娜・强森接受马克・凯尔文夫妇的委托用该夫妇提供的和卵子为他们代孕。在安娜怀孕期间,因为费用问题和凯尔文夫妇产生矛盾,她声称作为孩子的生母,她不会将孩子交给该夫妇。凯尔文夫妇于是将安娜告上法庭,要求其按照契约履行义务,将孩子交给他们监护并确认他们在法律上的父母地位。安娜称代孕契约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将孕母视为被使役的对象,是对妇女的剥削,违背人道精神。因此,契约应当无效,她才是未出生婴儿的法律上的母亲。

一审法院判决认可契约的效力并认为,凯尔文夫妇才是孩子“基因上、生物学意义上、自然的”母亲,而安娜不是,不得对孩子行使探视权。安娜不服上诉,二审维持了一审的判决,并进一步认定安娜和所生的孩子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她并不是孩子的法律上的母亲。安娜不服再次上诉,加州高等法院的最终判决主要从以下两方面阐述了理由。

在加州法律规范下,确定母亲身份的根据有两种:一种是证明孩子是自己所生;一种是证明和孩子有血缘关系。案件涉及的两位妇女均符合作为母亲的条件。法院通过事实上和契约意思上的审查认为,首先,具备父母身份的应该是具有使孩子出生的意愿并打算将孩子视为自己的子女抚养的人,即“有意愿为父母者”。在本案中凯尔文夫妇才是事实上有生育子女动机的人。再者,根据契约法的规则,当事人在自愿情况下,以真实的意思缔约的契约有效,根据凯尔文夫妇和安娜的约定,凯尔文夫妇取得父母身份,孩子的母亲应该是凯尔文夫人,而非孕母安娜。

那么,代孕契约约定孕母放弃亲权,是否违反宪法权利和公共政策?法院指出,从子女最佳利益原则和社会公共利益出发,法律禁止胎儿的父母在胎儿未出生前就做出放弃抚养的决定;同样,在孩子出生后,为了保护孩子的利益,孩子不应该成为买卖的对象,收养法也禁止以物质利益为诱饵诱使他人同意送养。但是,本案中,凯尔文夫妇是孩子生物学意义上的父母,且并没有在孩子出世前就放弃为人父母的责任。实际情况是他们一直在为孩子的出生而努力,决心抚养孩子并在孩子出生后积极争取自己的监护权,并未违背收养法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安娜主张,代孕是对妇女的使役。法官认为,法律禁止对人的非自愿强迫使役,但是并不禁止自愿性质的使役。本案中,双方自愿签署代孕协议,法院并没有发现任何能够说明代孕人被强迫怀孕生育的证据。这表明代孕人自愿为代孕委托夫妇怀孕生育,不存在强迫使役的问题。如果认为这种双方自愿缔结的代孕契约都是对低收入妇女使役的非人道,那么这种认识本身也是对妇女生活自的非人道。因此,法院认为代孕契约有效,具有执行力。凯尔文夫妇支付给安娜的费用是对其劳动的补偿。

反向代孕:谁算孩子法律上的母亲

1994年的莫斯切塔夫妇案,是加州法院受理的第一起基因代孕诉讼纠纷。莫斯切塔夫妇通过洛杉矶一家中介机构,与艾尔薇・乔丹签订一份基因代孕契约,约定艾尔薇的卵子通过人工授精的方式用莫斯切塔先生的受孕后,由莫斯切塔太太生育。约定婴儿出生后,莫斯切塔先生取得对婴儿的独有监护权,莫斯切塔夫妇支付给艾尔薇10000美元的报酬。

在婴儿出生前,莫斯切塔夫妇婚姻出现了危机,艾尔薇得知后对代孕契约进行了重新考虑,但莫斯切塔夫妇承诺不会离婚,于是艾尔薇同意婴儿出生后由莫斯切塔夫妇抚养,但不久后莫斯切塔夫妇最终决定离婚。莫斯切塔太太向法院提讼离婚请求,同时要求法院确立她对婴儿的亲权,艾尔薇随后也向法院提讼希望取得监护权,并要求合并审理。法院判决莫斯切塔先生与艾尔薇共同取得对婴儿身体和法律意义上的监护权,艾尔薇取得法律上的母亲地位。

由于原审法院判决中对莫斯切塔太太与婴儿的关系未作出判决,莫斯切塔先生提起上诉。他认为,法院应当比照适用有关父亲身份推定的有关法律规定,推定与他仍同居未正式离婚的莫斯切塔夫人的母亲身份成立,他认为莫斯切塔太太有同样权利主张成为婴儿在法律上的母亲地位,而且莫斯切塔太太将婴儿带回家,视若己出地对待,可推定为亲生母亲。然而,法院未支持莫斯切塔先生的主张,认为莫斯切塔太太与婴儿之间无血缘联系,因孩子是艾尔薇有血缘之女的事实,所以无适用法律推定的空间。

法院的判决认为,基因代孕和妊娠代孕是有区别的:受术夫妻有经济能力通过体外授精将授精卵植入孕母子宫的,情理上法院都认为其成为子女的法律上的父母,即使孕母企图违约否认;但是不能负担体外授精的受术夫妻或妻子无卵子适合授精的受术夫妻,只能借助孕母的卵子以基因代孕方式获得子女,很难有保障从法律角度被法院认可,因为对于父母和子女来说,生物学意义上的联系是最根本的决定因素。

本案的判决说明,即使在为代孕大开绿灯的加州,通过基因代孕的受术夫妻,必须承受比妊娠代孕大得多的风险,因为孕母很可能违约,引起亲子关系认定上的诉讼纠纷,而法院在判决和认定时,往往以血缘关系在认定父母身份,对受术夫妻来说,这是最初以取得对子女亲权为目的签订代孕契约的最大阻碍。

法律模板:是否采用还得看各州态度

美国关于孕母的讨论首先出现于1983年的产科学会发表的报告,探讨孕母所涉及的伦理问题并提出指导纲领。美国律师公会特别由专门研究家庭法部门的收养委员会以及代孕特别委员会草拟了《代孕法范本》,但最终未通过。

该范本的规定有:孕母可以获得合理费用的补偿;受术夫妻建立亲子关系、父母子女之自然血亲关系不必再通过收养程序,可当然取得;孕母在同意实施人工生殖时,就应当放弃在宪法上享有的生育自由;降低代孕行为的法律风险,规定当事人被告知及自愿下完成契约具有执行力,以及违约责任。虽然最终未获通过,但该范本确立的立法精神为后来的《统一亲子地位法》所承继。

母亲和儿子的文案第6篇

(一)继母在家庭内部犯“杀人”罪

1.关于继母杀前室子(妇)

《宋刑统》中记载:“若子孙违犯教令,而祖父母、父母殴杀者,徒一年半,以刃杀者,徒二年,故杀者各加一等。即嫡、继、慈、养杀者,又加一等。过失杀者,各勿论。”可见在宋代法律规定上亲母继母杀子就已经有了差异。这或许是因为继母等人“情疏易违”。沈之奇概括此条立法精神为:“继母服制虽与亲母同”,继子“非其所出,则恩义轻”,法律欲以重罪防止继母出于私心而加害继子。继母和前室子是没有血缘关系的,毕竟难以有着与亲子那样血浓于水的亲情,若是本身二者关系不好,而继母又有让亲子继承财产等方面的考虑加之谋害前室子所受到的惩罚特别轻微,即付出代价与所得利益相比不值一提,相信会有很多继母蠢蠢欲动的,这将是对家庭成员安全以及家庭正常关系的严重破坏。所以这样的防范措施绝对不是杞人忧天,而且事实证明,《宋刑统》对于继母杀子的惩罚措施还是太轻了,以至于北宋初年,接连发生了两场惨案。据《宋史•刑法二》记载,北宋初年,有开封妇人杀其夫前妻子,按法律规定仅当徒两年,“帝以其凶虐残忍,特处死”。不久又有,“泾州言安定民妻怒其夫前妻之子妇,断其喉而杀之。上谓左右曰:‘法当原情。此必由继嫡之际爱憎殊别,固当以凡人论也。’乃诏:‘自今继母杀伤夫前妻之子及其妇,並以杀伤凡人论。当为人继母而夫死改嫁者,不得占夫家财物,当尽付夫之子孙,幼者官为检校,俟其长然后给之,违者以盜论。’”鉴于杀害非血缘关系子女的案件,严重威胁到家庭关系,且手段残忍,令人发指。为了整顿风俗,宋太祖这才特别下诏曰:“自今继母杀伤夫前妻子,及姑杀妇者,同凡人论。”这才让此股邪风有所收敛,从而使家庭关系更加趋于稳定,家庭成员人身安全也有了保障。

2.关于继母杀父

《宋刑统》载,“诸告祖父母、父母者绞”,而“嫡、继、慈杀其父……并听告”。通过《宋刑统》的规定,可以看出由于我国法律制度受儒家思想影响,自古提倡亲属相隐,所以在原则上亲母除非犯了“缘坐之罪,及谋叛以上”,都是不可以告的,否则即便是事实,亲母也援引自首法而无罪,而子女会处以绞刑;而对于继母,在杀了自己夫君的情况下,是准予子女上告的。因我国古代法律自汉后受儒家思想影响程度较高,而儒家对于家庭内部伦理关系的断定自古便有其道统,保有高度传承性,因此在涉及家庭内部纠纷的法律问题时各代更是有不少相同点。对于《宋刑统》中对于继母杀父这一情况,是否在定罪量刑时当与亲母杀父有所差别,很有可能吸取了前代的处理办法,这些史料存在,对我们理解《宋刑统》对继母的量刑差异很有帮助。早在西汉时期就有“廷尉上囚防年,继母杀年父,年因杀继母。依律,杀母,大逆论。帝疑之,诏问太子,对曰:‘夫继母如母,明其不及也。缘父之爱,故谓之母尔。今继母无状,手杀其父,则下手之日,母恩绝矣。宜与杀人者同,不宜大逆论。’帝从之,弃市。议者称善”。《棠阴比事》也记载了这一史料,明人吴讷删补本的《棠阴比事》中对此事按大明律评价道:“凡继母杀其父,听告,不在干名犯义之限。今观汉史所云,防年继母杀父,因杀继母,宜与杀人同,不宜以大逆论。窃详此实伦理之变,若比杀常人,则故杀者斩。若比父母为人杀而子孙擅杀行凶人者,杖六十。其即杀死者勿论。”《棠阴比事》是宋代成书,记录此案件即说明此案件对宋人处理此类司法案件有借鉴意义,也反映宋人对此案件处理方式的认同。可见汉人宋人明人虽然在量刑上有所异议,但是对于子因继母杀父而杀继母这一极端事件,对于子是有偏袒的,汉代时以“弃市”而不是以大逆不道论处;明代时司法是有争议的,而且极有可能只判“杖六十”,继母对比亲母之不如由此可见一斑。又有《春秋集义》载,东汉时“梁人有继母杀其父者,而其子杀之,有司欲当以大逆,孔季彦曰:‘昔文姜与弑鲁桓,《春秋》去其姜氏,《传》谓‘绝不为亲,礼也’。夫绝不为亲,即凡人耳。方之古义,宜以非司寇而擅杀当之,不当以逆论。’人以为允”。孔季彦作为孔子的二十代孙,是儒家的典型代表,他认为继母杀其父后和儿子便“绝不为亲”,不同于亲母以大逆不道论处,这也体现了当时官方对于此类事件的处理意见。

(二)继母犯“诬告”子孙罪

《宋刑统》载“诬告子孙、外孙、子孙之妇……者,各勿论”。法条中并没有明显区分继母亲母的区别,那么是不是就可以认为亲母与继母在犯这种罪行时都会被以无罪对待呢?我们可以通过几个案例来了解一下宋人对这种犯罪行为的认识。成书于南宋的《折狱龟鉴》中记载了这样一则案例:唐李杰,为河南尹。有寡妇告其子不孝,杰物色非是,谓寡妇曰:“汝寡居,唯一子,今告之罪至死,得无悔乎?”妇言:“子无状,宁复惜!”杰曰:“审如此,可买棺来取儿尸。”因使觇其后。寡妇出,与一道士语曰:“事了矣。”俄将棺至。杰即令捕道士,劾问,具服:“与寡妇通,为子所制,故欲除之。”于是杖杀道士,纳于棺。”此案件中寡母与道人通奸在先,诬告儿子不孝,恶意置亲生子于死地在后,可是似乎没有受到半点惩处,相反道人却被杖杀,概因宋承唐制,《唐律疏议》中亦有相同规定。通过此案所示,可见如上法条确被认真落实。但是如若此类诬告罪行发生在继母身上呢?《折狱龟鉴》中还记载了这样两则案例:“曾孝序资政,知秀州。有妇人讼子,指邻人为证。孝序视其子颇柔懦,而邻人举止不律。问其母,又非亲。乃责邻人曰:‘母讼子,安用尔!’为事非涉己,因并与其子杖之。闻者称快。盖以继母私邻人,而忌其子间之,故致讼。”“晋安重荣,镇常山。有夫妇共讼其子不孝者,重荣面加诘责,抽剑令自杀之。其父泣言“不忍”,其母诟詈逐之。乃继母也。重荣咄出,一箭毙之。闻者称快。”这两则案例一发生在宋代,一发生在后晋,特别是安重荣射母被《折狱龟鉴》在卷五及卷六引述两次,可见作者一再引以为鉴。这两位继母并不比上述案件亲母更加恶毒,然所受的刑罚比亲母不只重了一分:一人受到脊杖处罚,一人更是被箭射杀身亡,丢了性命。究其刑罚差异的原因,当是法律没有给出具体的规定,使得法官拥有较大自由处置权力,能依法官个人性情和当时社会法制健全程度而判刑。但必须要承认,法官心中有这样一个基点:继母犯此罪受到刑罚是必当要比亲母重的。另外根据两则材料均记载“闻者称快”,可见当时社会舆论对于给继母判重刑的判决结果是相当支持的。

(三)继母在丈夫死亡后犯非法侵占遗产

罪前文论述的都是继母犯刑事罪时的情况,现在我们通过几个案例来探讨继母犯诸如非法侵占子孙遗产的民事罪时是如何处理的。《折狱龟鉴》卷六记载了这样一则宋代案例:“李行简给事,初为彭州军事推官。富民陈子美者,继母诈为父遗书,逐出之,累诉不得直。转运使檄行简劾正其事。及代还,子美乃以金五百两饯行,行简怒不纳。感泣而去。”此案件中,继母伪造富有的亡夫遗嘱,逐去亡夫儿子,儿子在本州多次上诉未果,最终在转运使下令的情况下由邻州的推官核查纠正,才能得以保全自己的法益。在此事件中,转运使和推官以及此书撰写者都不以亡夫儿子告继母为忤,儿子不但没有受到任何刑罚反而最后得以胜诉,而后来这位军事推官更是被举荐为监察御史,历任侍御史、尚书刑部郎中、右谏议大夫,可见此人乃是一位杰出的法官人才。这明显与《宋刑统》中记载“诸告祖父母父母者绞”的规定是冲突的,只能认为继母在此等司法情况下确实被政府特殊对待了。《名公书判清明集》还有另外类似的两件案例,在“继母将养老田遗嘱与亲生女”一案中,蒋森原养一子汝霖,后再娶叶氏,蒋森死后叶氏将亡夫遗留田产自留一份养老,后汝霖所分的田产节次破卖,叶氏将自己拥有的田产遗嘱留给了亲生女儿,于是汝霖提出诉讼。案件诉讼的结果是,执法者虽然认为子不可以诉继母,但是养子告继母只得到杖二十的轻微刑罚,又要求继母不能再有继承人的情况下随便处置遗产。从案件结果来看,法官又是偏袒儿子较多,告继母杖二十继而获得遗产所有权的判决结果,对比告亲母者绞刑的刑罚,可谓轻之又轻。在“子与继母争业”案中,甚至有这样的记载,在儿子控告改嫁的继母盗去亡父产业时,被执法者认为证据不足,反问儿子:“继母已嫁,却方有词,无乃辨之不早乎?”这位执法者言下之意是,继母未改嫁前,儿子发现可疑,就应当提出申诉,这样的言辞几乎等于说儿子可以告继母了,继母和亲母的法律地位差别溢于言表。

二、结论

母亲和儿子的文案第7篇

【关键词】幼儿早期阅读亲子共读

在二十世纪的今天,年轻的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多读书、多识字,成为知识型人才。“早期阅读”也成了一个热门话题。而家庭中的亲子共读则是幼儿早期阅读的一种重要形式,它的好处很多,作用不容忽视。

一、亲子共读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家庭文化环境与氛围。

在家庭中开展阅读活动,有利于培养幼儿的阅读兴趣。父母要以身作则,为孩子创设一个和谐的读书气氛。有些家长盲目地追求结果,不注重方法,过早地将儿童的读书活动作为幼儿获取信息和知识的途径。给幼儿读大量知识性的读物。对幼儿的成长起到了拔苗助长的作用,使孩子不愿意读书、厌倦读书。培养幼儿早期阅读能力不是给孩子买几本书或是教孩子识字这么简单。幼儿一切活动动力是兴趣,这是幼儿年龄特点决定的。俗话说:“身教胜于言教。”在激发幼儿阅读兴趣上也是如此。如果家长想让孩子成为爱读书的人,就要时常在孩子面前读书。较小的孩子做一切事都是无目的性的,爱模仿成人。我们常看到非常小的孩子拿着书或报聚精会神地看,虽然有时书是倒着的,他也不一定看懂。这就是模仿成人的表现。在浓厚的读书气氛熏陶下,孩子耳濡目染,也会成为一个喜爱读书的人。

小孩子都爱听故事,总是缠着父母讲故事。家长可以利用孩子爱听故事的特点给孩子讲一些他们喜欢的精彩故事。同时告诉孩子,爸爸妈妈所讲的故事都写在书里,如果你学会了读书,就可以知道更好的故事。通过讲故事的形式诱发孩子读书的兴趣,选择适当的书籍,和孩子一起阅读。儿童读物的主题要贴近儿童生活,源于儿童生活,故事的语言幽默,想象力丰富,情节出乎意料或引人入胜,文字的内容要由浅入深。

亲子共读的方法是,先由家长讲故事,孩子听故事,而后逐渐过渡到孩子与家长一起阅读故事,最终培养孩子独立阅读的能力。对稍大一点的孩子,故事不一定讲完整,利用孩子急于知道故事结局的好奇心理,引导孩子到书里去寻找答案,从而养成爱读书的习惯。

家长与孩子在读书活动中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可以营造出了一个良好的家庭文化环境与氛围。

二、亲子共读有利于增进父母与孩子之间的亲密关系。

在家庭中开展父母与孩子一起读书的活动,不但能营造一个书香的氛围,而且也有利于增进父母与孩子之间的亲密关系。

许多年轻父母没有时间照顾孩子,总说工作太忙,其实这不过是推卸责任的一种借口而已。不管工作太忙,都应尽可能地抽挤一些时间来陪孩子,给孩子讲个故事,与孩子做个游戏,或是带孩子到大自然中去呼吸一下新鲜空气,让孩子从中感受父母对自己的关心和爱护。正如著名幼儿教育家陈鹤琴所说:“做父母的应当同小孩子做伴侣。”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父母对孩子的教育投资很多,却很少在时间上正确的投入,很少和孩子一起进行亲子共读。

父母在家里和孩子一起读书,并开展一些亲子游戏,能够有效地密切亲子关系。分享阅读的读本中有这样一个故事——《影子和我》。孩子可以和家长一起看图片猜故事内容,再和家长一起阅读故事。有时间还可以在有阳光的晴朗天气,分别在早晨、中午、傍晚等时间去太阳底下感受影子的特点与变化;也可以和孩子玩有关影子的游戏,例如:用手和身体做出各种动物或事物的影子;和孩子一起玩踩影子的游戏等等。

通过读书及一些拓展游戏活动不仅增加了幼儿对读书的兴趣和对事物的感性认识,也使幼儿获得了大量的知识经验,更重要的是为家长与幼儿提供了更多在一起共享快乐的机会,从而进一步加深了亲子关系。

三、亲子共读能让家长与孩子分享读书的快乐。

亲子共读促进了父母与孩子之间的亲子交流与沟通,读书的过程更是孩子感受爱和享受爱的过程。家长不但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也与孩子一起分享了读书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