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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月工作方案(合集7篇)

时间:2022-05-31 03:57:49
宣传月工作方案

宣传月工作方案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为依据,以科学发展观和第六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精神为指导,将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融入社会防灾、应急、公共安全教育体系,认真落实2013年度省市人防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切实做好人防法律法规和防空防灾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和师生的国防观念、人(民)防意识和提高防灾应急自救互救能力,更好地实现人(民)防一体化。

二、活动主题

“悠悠人防情,处处防灾心。”

三、活动内容

1、9月9日起,到各社区开展《区防灾减灾知识图片展》“社区巡展”活动,同时组织在今年全市人防系统宣讲比赛的获奖选手深入街道社区和中小学校进行巡回宣讲。

2、9月14日,联合区武装部举行第十三个“国防教育日”及“人防宣传月”启动仪式。

3、9月16日,组织工作人员将防空警报试鸣政府公告粘贴到各大型社区、企事业单位及繁华闹市和交通要道。

4、9月17日,申请百姓服务短信平台向全区居民人防宣传手机短信。

5、9月18日,租用繁华闹市区LED大型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人防宣传片。

6、为彰显人防工程的“三个效益”,在我省首个社会投资建成的大型人防工程——东路地下人防工程内,建设人防知识宣传长廊,开展人防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7、按照九人防办发[2013]26号文件精神,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人防工作进社区遴选工作,并按照“十落实”工作要求,完成对试点社区的“硬件”打造。

8、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优势对活动进展进行广泛宣传。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本次系列活动是我市“人防宣传月”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个分项都要确定专人负责,各活动单位和工作人员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做到以实战的姿态、良好的精神面貌参加活动,确保整个活动圆满成功。

(二)精心准备,确保安全

1、将活动方案印发致每个单位和负责人手中。

2、各参加单位按方案要求进行任务分解,务必使每一名工作人员熟知工作职责和演习程序。

3、做好活动所需物资等后勤保障。

宣传月工作方案第2篇

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营造浓厚的综治平安建设宣传舆论氛围,通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区师生对“平安先行校园”建设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全面落实综治各项措施,推动“平安先行校园”建设向更深层次开展,努力构建“平安校园、美丽校园”。

活动时间

2013年3月1日至3月31日。

宣传重点

(一)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和积极宣传区委、区政府对社会管理、平安建设提出的新要求,以及对深化平安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出的新要求和重大决策部署。

(二)紧紧围绕“平安先行校园”建设工作主题,宣传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齐抓共管的情况;宣传广大师生开展平安先行学校创建的经验和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

(三)宣传各项教育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师生的学法、用法、守法的观念。

(四)宣传治安防范知识,教育广大师生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五)宣传我区创新安全知识教育思路,推出“安全教育进课堂”新举措。

活动安排

三月份,配合区里安排以下几项活动

(一)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团区委要密切配合结合学校法制和“平安建设工作”,在师生家长总广泛开展平安建设征文,学生与家长互动平安知识问卷、文艺表演活动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邀请综治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到学校为中小学生上1—2次以上法制教育课。

(二)3月上旬,组织相关区直部门在茶园街道环南公园开展平安建设和综合工作集中宣传活动;3月中旬,通过电信、移动平台向辖区内干部职工和居民群众滚动发送平安电信;印制、发放《致辖区居民群众一封信》、平安宣传小礼品、平安调查问卷等;3月下旬,组织有关部门及乡镇(街)在鼓山脚下举办“平安、美丽”万人签名活动,现场发放平安宣传材料等,并开展法律咨询和义诊活动。

工作要求

宣传月工作方案第3篇

省委六届七次全会确定每年12月为我省法治宣传月。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和省委六届会议精神,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治办<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三普治办〔2016〕27号)要求,结合本系统实际,特制定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集中学习宣传与国际热带滨海旅游精品城市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理念,开展法治实践,为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深入推进法治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我市交通运输行业法治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宣传教育工作,确保主题活动取得实效,局成立法治宣传月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各事业单位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具体抓好末端落实。

三、工作安排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二)时间安排

法治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从12月1日开始,至12月30日结束。

(三)宣传重点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基本内容,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全会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宣传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十三五”时期的发展理念、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推动全社会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落实好“十三五”时期各项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奋斗。

3.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民商法、刑法、行政法、社会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尊重和保障人权等法治观念和法律原则,让人民群众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4.深入学习宣传与国际化热带滨海旅游精品城市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围绕在深化改革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学习宣传对外开放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法律在推动科学发展、建设国际化精品城市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增强市场主体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增强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深化改革和国际化精品城市建设科学发展。

(四)工作安排

1.组织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宪法专题学习。于12月7日—12月11日期间,党办组织一次以宪法为主题的中心组学习,并组织中心组成员进行宪法宣誓仪式,加强领导干部宪法教育。

2.开展“三个一”宣传活动。局法规宣传科负责在局办公楼显著位置悬挂一条宣传横幅或设置一块宣传展板,出一期法治宣传专栏,举办一场领导干部法治讲座。

3.开展“全屏宪法宣传活动”。各单位、各科室要利用电脑、手机屏幕、公交移动显示屏、楼宇显示屏等阵地在活动期间大力宣传宪法和法治知识。

4.各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要积极参加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组织开展“H5讲述‘六五’普法”新媒体创意大赛、法治宣传教育动漫形象征集、百家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法律知识竞赛、普法类微信公众号综合传播力指数监测评估等活动。

5.开展“12·4”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市运管处、市港航处要从实际出发,以“12·4”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法治宣传活动。深入各交通运输企业、机场、车站、码头宣传宪法法律知识和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营造宪法宣传的浓厚氛围。

四、相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单位要把法治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作为推进单位法治建设的一项具体举措和工作任务抓紧抓好,围绕主题和宣传重点内容,结合单位实际,突出单位特色,制定本单位宣传活动方案,加强组织协调,单位领导亲自抓,指定专人负责落实,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二)围绕主题,突出重点。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突出宪法学习宣传,面向领导干部、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群众等不同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

宣传月工作方案第4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县关于防范非法集资的安排部署,通过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树立正确的投融资理念,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案件发生,着力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我乡经济金融稳定。

二、宣传内容及主要方式

(一)宣传内容

1.金融政策法规解读。宣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及民间借贷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揭露惯用犯罪伎俩,提高社会公众的识别能力。

2.非法集资案例剖析。宣传近年来查处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件,以案说法,揭示非法集资的风险及社会危害,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积极支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

3.金融知识普及宣传。宣传普及与非法集资相关的金融知识,介绍合法的投资渠道和理财方式,引导公众理性投资,合法理财。

(二)宣传方式

1.发放宣传资料。各地结合实际,发动村支两委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宣传;开展集中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并为群众做好答疑解惑。

2.利用广播宣传。利用村村响,播放相关知识,开展宣传。

3.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在群众集散地,悬挂宣传横幅,设置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5月25日-5月27日)。各村、各单位进行动员部署,结合实际,制订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并上报乡处非办,做好相关宣传资料收集、制作和印发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5月28日-6月3日)。各村、各单位按照工作部署,采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并将宣传教育与处置打击工作结合起来,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7年6月4日-6月5日)。在总结宣传月活动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和健全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长效机制。

四、明确职责

乡打非办:负责宣传月活动的统筹协调工作,制订工作方案;提供部分宣传资料;协调各成员单位联合开展宣传工作;督导各村开展宣传月工作;组织实施本辖区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文体卫站:录制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广播通过村村响按时播放;

派出所:参与宣传工作,负责提供非法集资典型案例分析的宣传材料;严查宣传月期间发现的非法集资活动,给违法犯罪分子以高压态势,形成宣传实效。

司法所:参与宣传工作,利用各类法制宣传平台和普法阵地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和宣传。

经管站:参与宣传工作,配合金融监管部门排查超经营范围开展融资服务、有潜在非法集资风险的市场主体。

农综站:负责对全乡各类涉农互助合作组织进行防范非法集资活动的宣传教育。

林业站:负责对全乡以林业开发名义进行融资的项目主体进行防范非法集资活动的宣传教育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xx乡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由成有道任组长,贺绍军同志任副组长,龙章荣、杨斌、夏辉、陈文鹏、陈民华、吴东峰、周带娣、黄培峰、刘拥军、康顺利、李彬、侯章斌、唐仕鑫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乡综治办,由贺绍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各单位、各站所要积极参与宣传活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协同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宣传教育活动有序、有效开展。

(三)深入开展督导检查。宣传月活动期间,乡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采取走访、查阅宣传档案、召开座谈会、询问工作人员等多种形式,对宣传方式、宣传内容及宣传效果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及时予以通报,并做为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建立机制,及时总结反馈。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强化日常宣传,坚持持续宣传,加强全面宣传,提高社会公众意识。各成员单位,要在活动开展过程中收集整理相关文字及影像资料,认真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做好宣传月活动总结报告,相关总结资料请于6月6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乡处非办,重要情况、典型经验及时上报。

联系方式:乡打非办 。

宣传月工作方案第5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防范非法集资的决策部署,按照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原则,着力营造全社会共同防范非法集资的良好氛围,保持对非法集资活动的高压震慑态势。

(二)工作原则

通过一个月全县覆盖城乡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和对非法集资行为的识别能力,增强风险防范和投资损益自我承担的责任意识,构建立体化、信息化预警体系。

二、活动时间

(一)动员部署阶段

县处非办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动员工作,做到周密部署、精心组织。

(二)组织实施阶段

处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实施方案全面组织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三)总结提高阶段

在总结宣传月活动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健全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长效机制。

三、活动主要内容

1.相关政府网站刊登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公益广告,选登典型案例,邀请有关部门负责人、法律专家与网民在线进行互动交流。

2.通过在《报》、县电视台刊登、播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公益广告,结合典型案例,介绍非法集资、非法证券、非法保险的危害和识别方法。

3.以投(融)资理财信息咨询、网络借贷、私募投资、交易场所、民办教育、担保、养老、殡葬、房地产等案件高发领域为防范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法规和业务宣传,引导投资人树立依法维权,理性维权意识。

4.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清理工作,确保超市、商场、集市、公园等人群密集场所无非法集资广告,引导媒体树立自律意识,不承揽、不刊登涉嫌非法集资的广告。

5.突出抓好处非宣传进社区进居民小区工作,选择中心城区1-2条主干道,连续1个月投放打击非法集资公益平面广告。同时,每周至少一天,在车站、市场、商场等人群集中区域设置宣传点,开展现场咨询,并发放防范制非法集资宣传单。

6.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引导其自觉远离非法集资、抵制非法集资,为社会公众树立榜样。

7.将防范非法集资列入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引导学生认识到金融产品、金融活动必须由持有金融牌照的机构从事。

8.县处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行业工作特点,制定本行业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与全县宣传活动同步组织,既要面向行业内,也要面向全社会,重点要针对本行业已出现的案件或风险,组织系统内以及所主(监)管的机构利用营业网点、网站、行业性报刊、广播电视等载体,多渠道、多形式进行专题宣传和警示教育。

四、工作分工

县处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分工,负责组织实施本行业宣传教育工作。具体工作分工如下:

县处非办:负责制定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统筹安排全县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联合开展工作,负责组织小额贷款、保险行业开展宣传活动,重点抓好保险业从业人员和互助保险等领域的案件警示教育。。

县人民法院:负责根据审判和执行工作实际情况,组织全院干部职工开展案例警示教育。

县人民检察院:负责根据检查工作实际情况,组织全院干部职工开展开展案例警示教育。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安排《报》、县广播电视台参与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县委政法委:负责会同县委群工部,根据维稳工作实际情况,组织开展警示教育。

县委群工部:负责会同县委政法委,根据维稳工作实际情况,组织开展警示教育。

县发改局:负责组织安排业务管辖范围内的宣传活动。

县经信局:负责组织安排全县工业、信息产业、中小企业开展宣传活动。

县教体局:负责组织安排全县教育系统开展宣传活动。

县公安局:负责根据案侦、处置等工作实际情况,组织安排干部职工通过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安排全县民政系统开展和参与宣传活动。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处非宣传工作经费。

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安排在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宣传活动。

县农牧局:负责组织安排全县农业、畜牧系统开展宣传活动,重点抓好农村合作(会)社等领域的案件警示教育。

县林业局:负责组织安排全县林业系统开展宣传活动,重点抓好托管造林、林权转让等领域的案例警示教育。

县商务局:负责组织安排全县商贸流通业开展宣传活动,重点抓好商品现货、融资租赁、典当、拍卖等领域的案件警示教育。

县文广新局:负责组织安排全县文化系统开展宣传活动。

县工商质监局:负责组织安排全县工商系统开展宣传活动,负责在活动期间加强对各类涉嫌非法集资广告的清理工作。

县法制办:负责组织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中的法律知识普及工作。

人民银行县支行:负责组织安排县内人行系统开展宣传活动,重点抓好以第三方支付为代表的案例警示教育。

县银监办:负责组织全县银行系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重点抓好银行业从业人员参与非法集资、P2P网络借贷等案例警示教育。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务求实效

全县各处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活动要求,积极参与,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宣传月活动平稳、有序、有效开展。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大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扩大影响力和宣传覆盖面。

(二)及时报送工作情况

全县各处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宣传活动月中要注意收集各类文字、图像资料,及时通过简报等形式报告活动开展情况。活动结束后,要整理活动成果,形成工作总结,于6月8日下午5:00前通过党政网报送县处非办(县金融国资局)。

(三)加强督导保证质量

县处非办将抽调人员组成督导工作组对各成员单位处非宣传工作进行督导,通过督导推动处非宣传月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宣传月工作方案第6篇

一、活动时间

2020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二、宣传主题

诚实守信一路畅行

三、宣传重点

(一)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决策及部署。宣传贯彻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有关信用工作的决策部署;宣传民法典关于诚实信用的规定;宣传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国务院常务会议等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等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法规政策文件的精神。

(二)宣传交通运输部及我省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举措。宣传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宣传省委省政府有关信用体系建设政策文件和会议精神;宣传《省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行动方案》关于诚信建设的部署要求;推广“信用中国”“信用交通”“信用中国·”及“信用交通·”网站。

(三)宣传“信用交通省”建设举措和成效。宣传“信用交通省”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宣传第二批“信用交通省”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本单位、本部门“信用交通省”建设取得成效。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信用交通主题宣传日”活动。各单位结合实际,在10月15日前后开展信用主题宣传日活动,组织工作人员和志愿者主动走进车、路、站、场,走进行业企业,走近从业人员,走近基层群众,广泛刊播信用交通宣传标语、奖惩典型案例等公益广告,发放信用交通宣传册、折页等,营造“做诚信人、走诚信路、乘诚信车”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诚信典型宣传活动。各单位总结前期工作成效,特别是在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好经验好做法,推出一批行业诚信典型企业、从业人员,挖掘典型的闪光点和感动点,形成守信激励典型案例。优秀案例省厅将在“信用交通·”网站开设专栏择优刊发并向交通运输部推荐。

(三)鼓励创造性开展宣传活动。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形式多样、贴近群众、针对性强的宣传活动,深化推动行业“学信用、懂信用、用信用、守信用”。鼓励利用新媒体短视频、开展直播宣传。支持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开展诚信人物评选、诚信知识竞赛、主题演讲、征文等活动。

宣传月工作方案第7篇

一、宣传目的

为建立和强化医保基金监管长效机制,长抓不懈,做到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全覆盖,实现工作常态化,引导公众正确认知和主动参与基金监管工作,为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创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宣传主题

此次集中宣传活动主题为“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各相关单位要围绕主题,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以适宜的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三、宣传内容

主要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内容开展宣传工作。

(一)典型案例宣传。充分利用媒体公开曝光部分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涉及医保违法违规处罚情况的典型案例;引导教育定点医药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和参保人员增强法制意识,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医疗保障基金的安全运行。

(二)举报监督宣传。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健全完善举报奖励工作机制,规范举报投诉受理督办和反馈流程,落实奖励措施,强化举报奖励激励作用。

(三)政策法规宣传。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欺诈案件管理办法》、《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协议》、《刑法》相关条款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四、宣传方式

此次宣传要在满足疫情防控需要的基础上,采取多手段和全方位对打击欺诈骗保行为进行宣传。以广播、电视、咨询台、海报及条幅等方式,宣传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重要性。同时要向社会公布本地举报投诉电话;对投诉举报查实且符合奖励条件的案例要进行宣传报道。计划4月1日至10日为启动阶段;4月11日至25日为集中宣传和重点整治阶段;4月26日至30日为活动总结阶段。

五、责任分工

县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负责向定点医药机构发放宣传资料、协调新闻媒体、对宣传月活动进行总结并将影像资料和工作总结上报市医疗保障局。

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负责设立咨询台、制作悬挂条幅及其它与宣传有关的工作。

定点医药机构:负责本单位标语、条幅的制作张贴悬挂等医保基金宣传月活动各项工作。

六、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宣传工作对推进全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切实把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发挥好宣传应有的作用。要结合实际,精心准备,积极部署,周密谋划,狠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