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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办公室工作计划(合集7篇)

时间:2022-03-23 23:54:21
卫生办公室工作计划

卫生办公室工作计划第1篇

一、严格执行新医改政策,落实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

积极学习新医改政策,努力转变思想观念,严格落实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配合院长完成人员竞聘上岗工作及绩效工资改革。按照卫生局的部署安排,扎实、稳妥做好我院的医改工作。

二、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

认真学习《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医疗法律法规,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法制教育,增强医疗安全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各项操作规程,杜绝医疗责任事故。加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不断改善医疗服务,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切实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三、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认真落实合管局对医疗机构的监管措施和文件,严格控制均住院费用、进一步降低参合农民医疗费用。加强对村卫生室新农合工作监管,严肃查处村级医务人员违纪违规套取合作基金行为,控制次均就诊费用,限度地减轻农民医疗费用负担。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施、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范运行。

四、加强卫生院行风建设。

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行风评议和综合治理。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培养医务人员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切实改善服务态度,努力同病人及其家属沟通思想,避免因服务不周而引起的医患纠纷。

五、加强医院财务管理。

严格执行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固定资产购置处理、开支审批等制度,确保卫生院财务管理工作严格规范。针对医院管理中的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时堵塞管理漏洞,实现财务管理科学规范、公开透明。重点做好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药品以及耗材价格等信息的公开,杜绝乱收费现象。

六、全面统筹抓好其他工作。

卫生办公室工作计划第2篇

一、严格执行新医改政策,落实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

积极学习新医改政策,努力转变思想观念,严格落实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配合院长完成人员竞聘上岗工作及绩效工资改革。按照卫生局的部署安排,扎实、稳妥做好我院的医改工作。

二、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

认真学习《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医疗法律法规,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法制教育,增强医疗安全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各项操作规程,杜绝医疗责任事故。加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不断改善医疗服务,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切实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三、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认真落实合管局对医疗机构的监管措施和文件,严格控制均住院费用、进一步降低参合农民医疗费用。加强对村卫生室新农合工作监管,严肃查处村级医务人员违纪违规套取合作基金行为,控制次均就诊费用,最大限度地减轻农民医疗费用负担。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施、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范运行。

四、加强卫生院行风建设。

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行风评议和综合治理。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培养医务人员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切实改善服务态度,努力同病人及其家属沟通思想,避免因服务不周而引起的医患纠纷。

五、加强医院财务管理。

严格执行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固定资产购置处理、开支审批等制度,确保卫生院财务管理工作严格规范。针对医院管理中的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时堵塞管理漏洞,实现财务管理科学规范、公开透明。重点做好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药品以及耗材价格等信息的公开,杜绝乱收费现象。

六、全面统筹抓好其他工作。

卫生办公室工作计划第3篇

一、严格执行新医改政策,落实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

积极学习新医改政策,努力转变思想观念,严格落实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配合院长完成人员竞聘上岗工作及绩效工资改革。按照卫生局的部署安排,扎实、稳妥做好我院的医改工作。

二、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

认真学习《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医疗法律法规,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法制教育,增强医疗安全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各项操作规程,杜绝医疗责任事故。加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不断改善医疗服务,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切实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三、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认真落实合管局对医疗机构的监管措施和文件,严格控制均住院费用、进一步降低参合农民医疗费用。加强对村卫生室新农合工作监管,严肃查处村级医务人员违纪违规套取合作基金行为,控制次均就诊费用,最大限度地减轻农民医疗费用负担。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施、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范运行。

四、加强卫生院行风建设。

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行风评议和综合治理。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培养医务人员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切实改善服务态度,努力同病人及其家属沟通思想,避免因服务不周而引起的医患纠纷。

五、加强医院财务管理。

严格执行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固定资产购置处理、开支审批等制度,确保卫生院财务管理工作严格规范。针对医院管理中的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时堵塞管理漏洞,实现财务管理科学规范、公开透明。重点做好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药品以及耗材价格等信息的公开,杜绝乱收费现象。

六、全面统筹抓好其他工作。

卫生办公室工作计划第4篇

2010年,是我县灾后重建和经济社会提速加快发展的决战之年,根据全县爱国卫生工作指导思想,结合我办的实际工作,今年爱国卫生工作以县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为蓝本,坚持“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巩固亮点、治理丑点、城乡联动、长效推动”的工作思路,做好县城风貌统一打造和移民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大力改善城乡卫生面貌,为加快我县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居和发展环境,不断提高我县文明县城水平,提升移民区环境干净整洁、管理规范有序、社会民风文明起程。

二、工作目标

(一)按时完成县重建委下达的县城风貌打造任务,协助帮扶的移民乡镇做好环境综合整治和风貌打造实施方案并按时完成。

(二)做好爱国卫生日常工作,确保无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发生。

(三)强力推进全民健康教育,提高人口综合素质。

(四)做好爱国卫生资料收集,形成专卷。

三、工作重点

(一)抓好爱国卫生专项整治

要以灾后重建风貌统一打造为契机,一是集中精力,全力推进专项行动,确保专项活动出实效、出特色、出经验;二是以城乡环境卫生和容貌秩序为重点,集中开展治理活动。三是以春秋季爱国卫生运动为契机,广泛组织发动群众,整治城乡卫生环境,彻底治理四害孳生场所。四是深入开展创建活动,把移民区建设成为卫生合格单位,把机关建成卫生先进单位。五是加强日常卫生检查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二)以综合防制为主,扎实开展卫生防疫工作

一是定期清理“四害”孳生源头,及时清除垃圾、污水及卫生死角,减少虫媒传染疾病发生和流行条件。二是扎实开展“四害”消杀活动,有效降低“四害”密度,有效巩固卫生防疫工作成果。

(三)以素质提升为重点,推进健康教育深入发展

一是以健康教育示范村建设为抓手,结合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活动,广泛开展卫生防病知识宣传,着力培养城乡居民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树立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二是加强健康教育骨干队伍建设,建立一支稳定的健康教育队伍,形成逐年跟进可持续发展的格局。三是加大防病科普知识教育力度,全面开展小手牵大手健康教育活动。四是发挥报刊、电视、网络等大众新闻媒体优势,教育和引导广大库区移民群众自觉地投入到“改陋习、讲文明、讲卫生、爱环境、树新风”活动中,引导广大群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预防控制疾病的能力,扩大健康文化的影响力。

卫生办公室工作计划第5篇

第一条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报告中提出的“发展远程教育和继续教育,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提升我省卫生人员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卫生技术人员队伍,促进我省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保障人民健康。

第二条加强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整合教育培训资源,避免多头培训、重复培训和重培训轻考评现象,提高现有培训资源的效率和效益,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第三条推进全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和规范全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管理,依据卫生部、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和省卫生厅、省人事厅《江西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和学分标准》等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四条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归口管理、统分结合。在卫生人员教育培训管理上做到“三统三分”,“三统”即统一归口、统一规划、统一考评。“三分”即分类指导、分别实施、分级负责。

(二)坚持按需施教、学以致用。根据卫生工作需要,结合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需求,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培养卫生人员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指导实践,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坚持考核评估、保证质量。不断完善教育培训考核和评估制度,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建立教育培训评估制度,对每一培训项目执行情况都必须进行检查评估,确保培训质量。

(四)坚持开拓创新、提高效益。不断创新管理机制,丰富培训内容,改进培训形式,发展远程教育,整合教育培训资源,优化教育培训师资,努力提高教育培训质量和效果。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卫生人员教育培训是以省卫生厅名义,由厅机关各业务处室承办的各类卫生人员教育培训,以及受卫生部或卫生厅委托,由厅直医疗卫生单位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承办的卫生人员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工作实行项目管理。

第五条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对象为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的在职在岗的卫生人员,包括临床医疗技术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卫生监督人员、社区卫生人员、农村卫生人员和卫生管理人员等。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省卫生厅成立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厅领导小组),由厅机关各相关业务处室组成,厅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厅领导为副组长,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科技教育处,负责教育培训管理日常工作,各业务处室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联系工作。

第七条厅领导小组职责

(一)负责全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二)制定教育培训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及全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总体规划;

(三)审批全省卫生人员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及工作情况报告。

第八条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统一收集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卫生人员教育培训计划(项目内容、培训对象、经费预算等);

(二)整合、统筹和调配各类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项目内容、培训对象、经费预算等);

(三)编制全省卫生人员年度教育培训计划;

(四)论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方案;

(五)监督检查各类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六)制定卫生人员教育培训考核评估标准;

(七)考核评估各类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质量和效果;

(八)统计汇总各类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项目内容、培训对象、经费决算等),编写《卫生人员培训工作信息》;

(九)向厅领导小组报告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情况总结;

(十)负责卫生人员教育培训管理日常工作及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九条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职责

(一)制定本处室年度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二)向厅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处室年度计划,协助编制全厅年度教育培训计划;

(三)组织实施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

(四)教育培训项目结束后,向厅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培训工作总结;

(五)组织开展教育培训质量监控,并协助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考核评估工作;

(六)完成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项目管理

第十条建立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制度。厅领导小组每年底召开会议,总结本年度工作情况和部署下年度教育培训工作安排。必要时,厅领导小组可临时召开会议,研究有关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各业务处室协调,厅科技教育处统一归口管理各类教育培训项目,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负责相关教育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建立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审批制度。每年12月30日前,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将下一年的教育培训计划报厅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厅领导小组审批后,于次年初统一编制年度教育培训计划。临时性教育培训项目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省卫生厅委托医疗卫生单位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的教育培训项目,由承办单位制定教育培训计划,报厅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建立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执行情况评价报告制度。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要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将教育培训项目进展情况及相关信息报送厅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个教育培训项目完成后均必须请学员填写《江西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效果评价调查表》(表2),统一汇总后填写《江西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执行情况报表》(表3),并报厅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三条建立卫生人员教育培训证书管理制度。按照《江西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和学分标准》和省卫生厅年度教育培训计划要求,把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纳入继续医学教育和相关岗位培训管理,对培训考核合格的卫生技术人员颁发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和岗位培训合格证等。

第四章计划与实施

第十四条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根据培训对象和培训要求不同,分类别、分层次编制科学、合理的卫生人员教育培训计划,并填写《江西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申报表》(表1),由厅领导小组审批后,厅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年度厅卫生人员教育培训计划并交由成员处室实施。

第十五条卫生人员教育培训计划包括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培训计划、公共卫生人员培训计划、社区卫生人员培训计划、乡镇卫生院卫技术人员培训计划、乡村医生在岗培训计划、卫生监督人员培训计划和卫生管理人员培训计划等。

第十六条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要认真组织实施各类教育培训项目。由中央、省财政补助的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按卫生部和省卫生厅编制印发的全省卫生人员年度教育培训计划要求,由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按照项目方案要求组织实施。

卫生人员的全员性教育培训、公共科目培训和在职在岗人员的医学学历教育由厅科技教育处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章内容与形式

第十七条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内容应根据卫生工作重点,围绕岗位职责,满足岗位需求,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强调先进性、针对性和实用性。

第十八条全员性培训以公共性、基础性、综合性知识为主,包括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卫生行风、医学伦理、卫生法律法规、面向全体卫生人员的医学综合知识和技术等方面内容。

第十九条专项性教育培训以专业性、专科性、专题性医学知识和操作技能为主,包括临床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学、中医学、药学、卫生管理、面向专业卫生人员的医学学科知识和技术等方面内容。

第二十条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形式应根据培训对象、培训条件、培训内容和培训要求不同,采用培训班、进修班、短期培训、学术讲座、学术会议、业务考察和远程教育等多种灵活多样方式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发展远程教育,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及网络技术开展卫生人员教育培训,以解决“工学矛盾”问题,使基层卫生人员充分享受优质教育资源。全员性教育培训可利用卫星卫生科技教育网(简称“双卫网”)开展培训工作,有条件的专项性教育培训也可利用“双卫网”开展培训工作。

第六章基地、师资与教材

第二十二条建立省、市、县卫生人员教育培训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教育培训项目。应根据各类教育培训内容和要求,确定一批相关培训基地,如省级进修基地、专科医师培训基地、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全科医学教育培训基地和农村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基地等。各级培训机构和各类培训基地要做好服务工作,改善教学条件和设施,保证教育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十三条从事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教师,应当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掌握现代教育培训理论和方法,具备胜任教学工作的能力。

第二十四条各类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要配备有与教育培训内容相一致的教材、讲义和教学辅导资料。

第二十五条各类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基地须报厅领导小组备案,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组织开展的每个教育培训项目师资情况和教材、讲义等须在培训结束后报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七章经费与使用

第二十六条由中央和省财政专项经费补助的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经费要按照项目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执行,专款专用。

第二十七条其他教育培训项目的收费须根据物价部门有关教育培训的规定,不得以盈利为目的。

第二十八条要规范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与管理,要确定经费使用范围,以保证培训经费用于师资培训、教材建设、远程教育、光盘制作、教学条件、教学设施和考核评估等工作。

第八章监督与考评

第二十九条建立卫生人员教育培训监督和质量考核评估制度,考核情况作为教育培训质量评估的重要内容。

第三十条对参加教育培训的卫生人员进行监督与考评。每个培训项目要根据培训要求对学员进行理论考试或技能操作考试,经考试合格者颁发相应证书。

第三十一条对组织卫生人员教育培训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监督与考评。每年底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本年度教育培训情况报各相关业务处室,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汇总各教育培训项目后填写《江西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汇总表》(表4)并报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厅领导小组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的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监督与考评。

第三十二条对承办卫生人员教育培训的医疗卫生单位和培训基地进行监督与考评。承办卫生人员教育培训的医疗卫生单位和培训基地要对教育培训工作进行自我考评,确保教育培训质量,每年底将承办卫生人员教育培训情况报相关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由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汇总后报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厅领导小组对承办教育培训的医疗卫生单位和培训基地进行监督与考评。

第三十三条对卫生人员教育培训质量进行监督与考评。厅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江西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评估表》(表5),组织专家对教育培训工作进行质量评估,并每年通报评估结果。

卫生办公室工作计划第6篇

为了加强县卫生局行政绩效管理,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深入开展效能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祥政发〔20xx〕27号)、《县政府自身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具体工作方案的通知》(祥政自建办发〔20xx〕2号),以及《县卫生局关于印发县卫生局深入开展效能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祥卫字〔20xx〕30号),制定本方案。

一、管理重点

(一)县人民政府分解的工作任务。

主办:加大食品药品监管力度,强化重大流行疾病防控,认真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站所建设,做好县级医疗机构托管祥城卫生院试点工作,完成县医院住院综合楼项目建设。加强基金监管,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平稳运行。

协办:(推进城镇化建设)广泛开展集市和重点场所环境卫生等专项整治;(推进重点领域改革)认真实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二)政府投资重大项目。

重大建设项目。县人民医院住院综合大楼建设工程,下庄、云南驿中心卫生院国债建设项目。

(三)重点民生专项资金。

惠民工程:“7.9”地震恢复重建任务,卫生系统涉及8个项目。

(四)绩效监督。

二、管理任务分解

(一)深入开展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免疫疫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85%以上,法定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前3年的平均水平以内,继续保持甲型h1n1流感防控平稳形势,年内无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孕产妇死亡率、婴幼儿死亡率控制在州下达的指标范围内。

(责任股室:县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股)

(二)积极开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

(责任股室:县卫生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组办公室)

(三)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责任股室:县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股)

(四)于每季度结束后的次月5日前,将政府投资重大项目进度情况分别向县效能政府建设领导组办公室、发改部门、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完成县医院住院综合楼建设。

(责任股室:县卫生局规划财务股)

(五)认真实施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强资金监管,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平稳运行。

(责任股室: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六)实施好第四轮全球基金艾滋病防治滚动项目和十一五科技重大专项艾滋病综合示范区项目。

(责任股室:县防治艾滋病办公室)

(七)认真实施药品统一竞价采购配送制度。

(责任股室:县卫生局规划财务股,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八)做好县级医疗机构托管祥城卫生院试点工作。

(责任股室:县卫生局办公室)

(九)完成禁毒、人口计生、流动人口计生、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食品安全、扶贫开发示范园区建设责任相关任务。扶贫开发示范园区建设具体内容为禾甸、米甸(中心)卫生院项目建设。

(禁毒相关工作由县防治艾滋病办公室牵头完成,人口计生相关工作由县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股牵头完成,流动人口计生、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由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牵头完成,扶贫开发示范园区建设相关工作由县卫生局规划财务股牵头完成)

(十)按照20xx年度政府工作任务量化分解要求,按时报送工作进度,配合做好协办工作项目。

(县卫生局办公室牵头,相关股室配合)

(十一)年内向县发改局申报储备项目5个,向上争取资金800万元以上。

(县卫生局规划财务股牵头,相关股室配合)

(十二)引进招商引资项目1个以上,实际到位资金3000万元以上。

(县卫生局规划财务股牵头,相关股室配合)

(十三)做好信访、安全生产和社会维稳工作。

(信访工作由县卫生局办公室牵头,安全生产和社会维稳工作由县卫生局卫生法制监督与科教股牵头,相关股室配合)

(十四)完成县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县卫生局办公室牵头,相关股室配合)

(十五)年度内重要工作实行目标管理,部门工作任务和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层层落实。

(责任股室:县卫生局办公室)

(十六)建立内部绩效监督组织,聘请绩效监督员,执行绩效管理制度,对分解的部门工作任务和重点工作定期督查、通报情况;完善职工工作日志,加强对职工日常绩效监督。

(责任股室:县卫生局办公室,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十七)配合做好上级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查和审计,对财政资金的绩效审计和评价,对重点工作的督查。

(责任股室:县卫生局规划财务股)

(十八)认真实施ab岗制度,联合办理的事项,明确主办、协办关系,主办部门(人员 )牵头组织,协办部门(人员)权力配合。

(责任股室:县卫生局办公室,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三、管理要求

(一)4月30日前,分别向审计、发改、财政、督查和监察部门报送重大项目和重要工作的年度工作计划。

卫生办公室工作计划第7篇

为了加强县卫生局行政绩效管理,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深入开展效能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祥政发〔20xx〕27号)、《县政府自身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具体工作方案的通知》(祥政自建办发〔20xx〕2号),以及《县卫生局关于印发县卫生局深入开展效能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祥卫字〔20xx〕30号),制定本方案。

一、管理重点

(一)县人民政府分解的工作任务。

主办:加大食品药品监管力度,强化重大流行疾病防控,认真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站所建设,做好县级医疗机构托管祥城卫生院试点工作,完成县医院住院综合楼项目建设。加强基金监管,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平稳运行。

协办:(推进城镇化建设)广泛开展集市和重点场所环境卫生等专项整治;(推进重点领域改革)认真实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二)政府投资重大项目。

重大建设项目。县人民医院住院综合大楼建设工程,下庄、云南驿中心卫生院国债建设项目。

(三)重点民生专项资金。

惠民工程:“7.9”地震恢复重建任务,卫生系统涉及8个项目。

(四)绩效监督。

二、管理任务分解

(一)深入开展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免疫疫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85%以上,法定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前3年的平均水平以内,继续保持甲型h1n1流感防控平稳形势,年内无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孕产妇死亡率、婴幼儿死亡率控制在州下达的指标范围内。

(责任股室:县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股)

(二)积极开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

(责任股室:县卫生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组办公室)

(三)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责任股室:县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股)

(四)于每季度结束后的次月5日前,将政府投资重大项目进度情况分别向县效能政府建设领导组办公室、发改部门、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完成县医院住院综合楼建设。

(责任股室:县卫生局规划财务股)

(五)认真实施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强资金监管,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平稳运行。

(责任股室: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六)实施好第四轮全球基金艾滋病防治滚动项目和十一五科技重大专项艾滋病综合示范区项目。

(责任股室:县防治艾滋病办公室)

(七)认真实施药品统一竞价采购配送制度。

(责任股室:县卫生局规划财务股,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八)做好县级医疗机构托管祥城卫生院试点工作。

(责任股室:县卫生局办公室)

(九)完成禁毒、人口计生、流动人口计生、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食品安全、扶贫开发示范园区建设责任相关任务。扶贫开发示范园区建设具体内容为禾甸、米甸(中心)卫生院项目建设。

(禁毒相关工作由县防治艾滋病办公室牵头完成,人口计生相关工作由县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股牵头完成,流动人口计生、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由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牵头完成,扶贫开发示范园区建设相关工作由县卫生局规划财务股牵头完成)

(十)按照20xx年度政府工作任务量化分解要求,按时报送工作进度,配合做好协办工作项目。

(县卫生局办公室牵头,相关股室配合)

(十一)年内向县发改局申报储备项目5个,向上争取资金800万元以上。

(县卫生局规划财务股牵头,相关股室配合)

(十二)引进招商引资项目1个以上,实际到位资金3000万元以上。

(县卫生局规划财务股牵头,相关股室配合)

(十三)做好、安全生产和社会维稳工作。

(工作由县卫生局办公室牵头,安全生产和社会维稳工作由县卫生局卫生法制监督与科教股牵头,相关股室配合)

(十四)完成县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县卫生局办公室牵头,相关股室配合)

(十五)年度内重要工作实行目标管理,部门工作任务和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层层落实。

(责任股室:县卫生局办公室)

(十六)建立内部绩效监督组织,聘请绩效监督员,执行绩效管理制度,对分解的部门工作任务和重点工作定期督查、通报情况;完善职工工作日志,加强对职工日常绩效监督。

(责任股室:县卫生局办公室,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十七)配合做好上级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查和审计,对财政资金的绩效审计和评价,对重点工作的督查。

(责任股室:县卫生局规划财务股)

(十八)认真实施ab岗制度,联合办理的事项,明确主办、协办关系,主办部门(人员 )牵头组织,协办部门(人员)权力配合。

(责任股室:县卫生局办公室,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三、管理要求

(一)4月30日前,分别向审计、发改、财政、督查和监察部门报送重大项目和重要工作的年度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