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药物的用途专利一般是指已知药物的第二用途或新用途专利。对於已知药物的第二用途发明,国际上普遍视为可专利客体。但是,对于此类专利权利要求的表述形式,不同国家在授权时要求各不相同。到目前为止,对於已知药物的新用途专利权利要求,还没有一种统一的表述形式,给专利申请人在不同国家申请专利带来了许多麻烦。当前,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药品专利保护中表现出来的持续旺盛的需求,这种药物用途发明专利的权利要求又出现了一些新的撰写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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