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文章认为,中国音乐理论话语体系应当具有如下三维特征:传承性、开放性和创新性。一是传承性,文章从律学、宫调理论、音乐美学等方面总结了中国传统音乐丰富而深厚的理论建树,在构建当代中国音乐理论话语体系的过程中,我们应对之给予充分重视,予以传承和弘扬。二是开放性,中华民族历史上三次较大规模的民族音乐文化交流和国际音乐文化交流,是促进我国音乐事业发展的动力之一,它不仅推动了音乐艺术本体的发展,也推进了中国音乐理论话语体系更为开放性地展开,当今应更进一步加强国内外音乐文化交流,尤其在国际交流中提倡“多向度”和“双向度”交流,“以我为主,为我所需,为我所用”,有目的、有选择地借鉴、吸收、融合、创新,使外来音乐文化及其理论话语“中国化”,融入当代中国音乐理论话语体系之中,成为当代中国音乐理论话语体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为促进发展作贡献。三是创新性,提倡明确所处时代的特点,进行“坐标定位”的创新重塑;讲求方法创新;着力于观点、内容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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