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西法东渐"过程中出现的中国法理学,是中国法学教育体系的独立学科,在研究风格上属于统合法学,而主要内容是政治法理学。在过去的七十年中,中国法理学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其社会贡献主要在于:从不同的角度为法治正名,使法治成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为法治之理及法治话语的建构奠定了知识论基础;促进了民主、自由、公正、平等、人权等法律价值的传播;权利本位观念的引入,促进了权利体系的形成。中国法理学的学术贡献在于:运用整体、整合思维模式成就了"统合法理学"的出现,文化观念的引入是对法本质的多角度探索,引入法律方法论对改变人们的思维方式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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