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司法和立法惩治链接行为构成的犯罪的基本走向是正犯化,但这种走向徘徊不定,仍需要借助共犯理论来解决链接行为构成犯罪的定罪问题。网络犯罪帮助行为巨大的社会危害性和意思联络的难以认定是正犯化走向的内在原因;网络犯罪帮助行为的中立帮助性质,使得正犯化走向受到制约。在他罪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法定最高刑相同时,适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定罪处罚;他罪法定刑高,即使适用从犯从宽处罚的规定后仍高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法定刑的,按照他罪共犯定罪处罚;他罪法定刑低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按照他罪共犯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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