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优发表网

400-808-1721 购物车(0)

首页 > 期刊 > 现代台湾研究 > 论“法理台独”实践样态 【正文】

论“法理台独”实践样态

作者:段磊 武汉大学法学院; 武汉大学两岸及港澳法制研究中心

摘要:就“法理台独”的实践样态而言,“宪制”形态、“法律”形态和国际法形态分别构成其核心、主体和外沿表现形式。其中,“法理台独”的“宪制”形态表现为通过“制宪台独”“修宪台独”和“释宪台独”活动,以台湾地区宪制性规定所具备的民主价值、“根本法”地位和认同整合功能,完成对.“法理台独”事实的“根本法”确认。“法律”形态表现为通过“立法”“修法”“废法”等方式,完成以“台湾”的“法律”身份虚置“一中”的“宪制”身份,强化台湾地区“法律体系”中的“本土化”因素,消除台湾地区“法律体系”中推动“国家统一”的规范根基的“法律过程”。国际法形态表现为“台独”分子借国际法上的“国家构成”“民族自决”等理论,以构建台湾地区的“国家构成要件”、拓展台湾地区的“国际空间”、推动台湾地区“民族自决”等方式,完成对“台独”分裂活动的外部法律确认。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现代台湾研究杂志

现代台湾研究杂志, 双月刊,本刊重视学术导向,坚持科学性、学术性、先进性、创新性,刊载内容涉及的栏目:社论、台湾政治、两岸关系、两岸经贸、台湾经济、台湾社会、两岸军事、多棱镜等。于1993年经新闻总署批准的正规刊物。

  • 省级期刊
  • 1个月内审核

服务介绍LITERATURE

正规发表流程 全程指导

多年专注期刊服务,熟悉发表政策,投稿全程指导。因为专注所以专业。

保障正刊 双刊号

推荐期刊保障正刊,评职认可,企业资质合规可查。

用户信息严格保密

诚信服务,签订协议,严格保密用户信息,提供正规票据。

不成功可退款

如果发表不成功可退款或转刊。资金受第三方支付宝监管,安全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