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的“三权分置”是对宅基地用益物权制度的完善,其目标是解决当前农民财产权利难以有效流转的实际问题。在政治意义上,三权分置改革是国家土地管理权的主动弱化与集体所有权和个人资格权的强化过程。在法律意义上,三权分置是立法和司法对现实交易的确认。三权分置的关键问题是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需要科学论证并系统评估宅基地“三权分置”的目标,基于物权法和民法的基本原则,适度扩大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的范围,同时建立以“资格权”为内容之一的使用权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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