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房地产破产案件中抵押权的实现顺位是目前理论界与实务界争议比较大的问题。当优先权发生冲突时,需要借助利益衡平规则进行化解。在抵押权与购房人权利的冲突中,应当以维护购房人的生存权、保障基本生活为出发点,不可机械地遵循物权优先于债权的原理;在抵押权与建设工程优先权的冲突中,除应当遵循现有法律的规定外,还应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维护交易风险的可预测性和金融安全;在抵押权与其他抵押权的冲突中,最终还应回归民法的基本理念,明晰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以此为原则,总结出抵押权在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中的实现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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