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公元前1世纪初的“意大利”具有特定的地理和行政意义。生活在“意大利“的民众为争取更加公正的待遇,发起了反叛罗马的“同盟战争”(也称“意大利战争”)。在战争爆发一段时间后,罗马为扭转战争局势,于公元前90年颁布《授予市民权的优流斯法》并在其后出台了一些补充规定,为争取战争胜利和巩固战后局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该部法律一方面确立了授予“意大利”的民众罗马市民身份的一些规则,另一方面,通过在同盟者城市适用罗马私法规范,客观上为新型罗马自治市的出现奠定了基础,促进了意大利城市和自治市制度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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