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秦汉时期确立的郡县制,能否取代分封制实现皇权对社会的有效控制,就制度本身而言面临着实践的考验。在郡县制下,皇权实现对全社会的有效控制,主要是依赖于郡级地方政权所发挥的社会控制作用,其中郡守个人对社会的掌控能力至为关键。因此,西汉政府在郡守任用中,特别重视郡守在治盗贼、抑豪族、弭边患等方面的政治能力,在社会综合治理和社会治安管控方面的能力,及其在发展经济、增殖户口、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的能力。这些方面构成郡守选用、考核和处置的主要依据。西汉政府重视郡守的社会控制能力,对于统治者在各种复杂情况下妥善应对社会危机,巩固皇权统治,从而对于郡县制在真正意义上的确立起到了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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