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规定:对从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的企业实施行政许可管理制度。凡符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条件的,经专家现场审核合格后,由省级饲料管理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企业方可生产经营。近年来农业农村部对饲料法规和生产许可条件进行了修改完善,企业在申报或续展生产许可证过程中,由于对政策法规不够了解,存在许多疑问。今年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续展高峰期,为了更好地帮助企业学习了解饲料政策法规,确保企业在申报、续展过程中掌握好许可条件和申报材料的要求,本刊记者采访了湖南省饲料工业办公室蒋实际、盛利斌,两位就申报材料和现场审核的有关要求及常见问题进行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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