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民主制度的社会选择是基于多数投票规则的。投票悖论表明,把适合于个体逻辑理性的传递律用于投票选择是不适当的,因为投票的主体是一群人而不是一个人,而且不同的多数所包含的成员是有所不同的。投票选择的集体合理性是非演绎闭包的,称之为"弱合理性",不同于个体拥有的演绎闭包的"强合理性"。除了逻辑合理性之外,集体合理性还涉及伦理合理性和实用合理性。阿罗及其"不可能性定理"以及相关文献没有对"合理性"概念给以细致的区分,或明或暗地把关注点从逻辑合理性转向伦理合理性,致使其论证无论在逻辑上还是在内容上都有一定的缺陷。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