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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币业务工作计划(合集7篇)

时间:2022-12-21 09:07:59
外币业务工作计划

外币业务工作计划第1篇

关键词:外币清算;清算系统;设计

1原有系统概况

原有的江苏省外币清算系统包括外币同城清算系统、外币会计核算系统,分别为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人民银行江苏省各地市中心支行的同城外币票据交换业务、外币会计核算业务提供服务。其中外币同城清算系统是在UCDOS环境下,使用FoxPro开发的单机版系统,已使用十多年,功能单一,无任何安全访问控制;外币会计核算系统是使用PowerBuilder开发的单机版系统,自动化处理能力较低,许多功能需人工干预完成,已不能满足外币清算业务对系统的安全性和风险防范要求的需要。此外,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与人民银行江苏省各地市中心支行之间的外币资金调拨及汇入、汇出业务目前通过人工编核押并传真的方式实现,自动化程度不高,效率比较低下。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与南京地区各外币清算银行、人民银行江苏省各地市中心支行之间的对账目前只能通过纸质对账方式,每月进行一次,实时性和准确性不能得到保障,存在一定的风险。

2系统需求和子系统划分

2.1总体需求

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将对原有的单机版外币同城清算系统和外币会计核算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并利用现有网络实现与南京地区各外币清算银行、人民银行江苏省各地市中心支行之间的信息交互,完成同城清算和异地汇划业务的电子化,并实现每日对账。系统还将在数据传输安全性、风险防范以及可靠性方面进一步提升,并具有通用性和可扩展性。

2.2子系统划分

江苏省外币清算系统根据业务需求可划分为余额监控、同城清算、异地汇划、会计核算、对账、单点登录六个子系统。其中同城清算子系统可在南京同城电子清算系统开通外币清算业务即可,其余五个子系统则需要新建。(1)余额监控子系统由于外币清算账户一旦出现透支很难在短时间内补足头寸,余额监控子系统在系统每日初始化时自动获取南京地区各外币清算银行、人民银行江苏省各地市中心支行的清算账户余额,并向同城清算、异地汇划、会计核算三个子系统提供清算账户余额查询、冻结、更新等管理功能,以保证清算账户不透支。(2)同城清算子系统同城清算子系统负责南京地区各外币清算银行之间的资金汇划,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根据清算差额在会计核算子系统中进行记账。可在南京同城电子清算系统中开通外币清算业务,不需要新建。(3)异地汇划子系统异地汇划子系统负责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与人民银行江苏省各地市中心支行之间的资金汇划。人民银行江苏省各地市中心支行汇往省外或境外的资金,必须先通过异地汇划子系统将资金汇划到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由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负责汇往省外或境外。异地汇划子系统主要提供异地资金汇划的往账、来账处理功能。发起往账业务时系统自动生成数字证书,收到来账业务时系统自动核验数字证书。(4)会计核算子系统会计核算子系统主要提供日间业务记账、当日业务注销、隔日业务冲正、账务补记、报表打印、计息处理、月终年终处理等功能。(5)对账子系统对账子系统向南京地区各外币清算银行、人民银行江苏省各地市中心支行提供网上对账、回单打印以及历史交易信息查询等功能。对账数据以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为准。如有不符,各单位找出不符的原因,确认后调整各自的账务或登记余额调节表。(6)单点登录子系统通过单点登录子系统对其他相关业务子系统的用户进行统一管理和授权,同时采用数字证书和UKEY进行双重身份验证,以简化用户管理工作,从而大幅度降低操作风险。

3系统设计

3.1软件分层

系统基于MVC体系进行总体设计,并在每一层依据本系统的特点进行扩展和优化。各层的具体分工如下:安全控制层:主要实现系统登录认证的安全处理,通过前端的安全认证,确保进入系统的访问均是安全可靠的。表示层:主要负责将系统的数据以友好的方式展现给操作用户,为用户提供方便交互的系统使用界面。控制层:用户的各类交易请求通过表示层进入控制层,控制层分发客户请求,再根据客户的不同交易类型调用不同的业务组件,最后根据交易结果动态生成页面返回给用户。控制层还负责读取系统的状态信息,实时检测系统运行状态。业务处理层:主要负责系统业务逻辑数据的处理,完成业务流程所实现的功能,并将处理输出的数据传递给数据层,归档到数据库。其中的通信服务层主要负责不同子系统之间的信息交互。数据层:数据处理层是系统业务处理结果的持久化,负责与数据库进行交互通信,实现系统内所有业务数据的维护工作。

3.2网络

江苏省外币清算系统对外的网络连接包含两个部分:一是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与南京地区各外币清算银行之间的网络连接,可使用南京金融同城网;二是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与人民银行江苏省各地市中心支行之间的网络连接,可使用人民银行内网。

3.3信息安全

江苏省外币清算系统涉及大金额的外币资金,因此信息安全是本项目的重点,应采取多种手段进行全面控制。

(1)系统安全

可在虚拟化集群中为每个子系统建立虚拟机,利用虚拟化集群实现系统的高可用性。子系统之间使用CFCA的数字证书进行身份认证。

(2)网络安全

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与南京地区各外币清算银行之间通过南京金融同城网进行连接,同城清算、对账子系统的前台应用放在防火墙DMZ区供各银行访问,同城清算、对账子系统的后台数据库放在防火墙IN区仅供对应的前台应用访问。应在防火墙上设置IP地址、端口级别的相关访问控制规则,数据加密和身份认证可通过通信中间件以及密押机进行实现。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与人民银行江苏省各地市中心支行之间通过人民银行内网进行连接,异地汇划、会计核算、对账子系统开放给人民银行江苏省各地市中心支行访问。应在交换机上设置VLAN及访问控制规则,使用CFCA的数字证书进行数据加密与身份认证。

(3)PC客户端安全

外币业务工作计划第2篇

关键词:跨境人民币;结算;境外项目融资

中图分类号:F82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2265(2014)01-0043-06

自2009年以来,各项跨境人民币业务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贸易项下人民币结算业务增长迅速,在我国跨境贸易结算中的比例从接近于零快速增至10%左右。通过数据观察,人民币跨境使用基本呈现“经常项下人民币输出、资本项下人民币回流”的特点。如果长期依赖跨境贸易渠道输出人民币,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将会面临严重制约,单纯的资本项下人民币回流也容易对货币政策造成冲击。从历史来看,国家货币在国际化进程初期的模式都是以对外投资、借贷等形式从资本项目流出,以出口收款等方式从经常项目回流。因此,在目前人民币对外融资业务整体进展缓慢的情况下,如何做好制度设计、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以便更好地推动业务发展成为当务之急,研究借鉴美元、日元等货币国际化中的成功经验对我国做好人民币境外项目融资制度设计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人民币境外项目融资的政策框架与业务进展

2009 年11 月以来, 在推进跨境人民币业务的统一框架下,人民银行分别批复国开行、进出口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和招商银行开展境外项目人民币融资试点。2011年1月《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1年1号)和2011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的指导意见》(银发[2011]255号)下发后,境外直接投资和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业务全面铺开。2013年7月下发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简化跨境人民币业务流程和完善有关政策的通知》(银发[2013]168号)又放开了境内企业的人民币境外放款政策。至此,人民币境外融资方式的资本输出政策框架基本形成。到2013年9月底,全国累计办理境外项目人民币融资已批贷款项目金额1042.7亿元、贷款余额418.7亿元。

截至目前,人民币境外项目融资业务的发展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人民币境外项目融资主要靠大项目带动。从整体来看,大型合作项目在该业务中占比较高,如中国—委内瑞拉大额融资项目合同金额达300亿元,中国—厄瓜多尔石油融资项目合同金额为49亿元,仅这两个项目在目前已获批项目总金额中的占比就已超过30%。二是开展境外项目人民币融资业务的银行较少、业务较为集中。截至目前,我国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的银行已达到169家,其中只有24家银行开展了境外项目人民币融资业务,以政策型银行及国有银行为主。三是人民币境外融资下国际贸易融资占比过高、类型较为单一。据统计,依托于贸易项下的国际贸易融资和再融资在人民币境外融资中合计占比达到68.03%,而分类中“其他贷款”初步估计绝大部分也是国际贸易融资。据此计算,贸易融资的占比高达84.28%,项目融资和流动资金贷款合计占比仅为15.73%(见表1)。四是人民币境外项目融资在跨境人民币结算总量中占比较小。截至2013年9月末,境外项目人民币融资已批贷款项目金额在跨境人民币结算总额中占比不足2%,与其他跨境人民币业务相比发展极其缓慢,部分时间段甚至出现萎缩。

二、制约人民币境外项目融资的因素分析

(一)人民币境外项目融资发展原动力不足

跨境人民币业务开展以来,对外人民币融资业务一直进展缓慢。通过调查发现,主要原因有以下两点:一是境内外贷款利率差别明显,人民币贷款缺乏竞争优势。虽然从2013年7月份起人民银行已取消贷款利率限制,金融机构可根据商业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水平,但境内人民币贷款市场利率依然较高。以一年期贷款利率为例,当前国内市场一年期人民币贷款利率在6%左右,香港市场一年期人民币贷款利率约为4.5%,境外一年期美元贷款利率约为3.8%。这也使得境内银行很难报出有竞争力的贷款利率,影响了一些资信较好、风险较低的境外项目选择人民币贷款的积极性。二是境外项目贷款依然纳入银行总体信贷规模管理,受制于存贷比考核压力,银行办理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的动力不足。大多商业银行尚未建立完善跨境人民币贷款风险管理体系,对境外非居民机构信用审查的手段欠缺,难以掌握和监测借款企业信息、贷款用途,贷后管理成本较高,风险管理难度较大。

(二)可兑换程度较低影响人民币境外接受度

从我国资本项目可兑换现状看,投融资项下大部分交易仍存在汇兑限制,人民币投资回流渠道较窄,境内金融市场发展落后,对非居民开放度较低。目前,境外人民币的使用地域主要集中在周边区域,海外人民币存量不足,资金融通渠道狭窄、融资成本较高等原因致使境外借款方缺乏人民币还款来源,也影响了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业务的拓展。即便现有的境外人民币离岸市场也存在市场容量小、流动性不足、产品单一等问题,对具有真实交易需求的套期保值者来说,难以找到合适的投资避险工具,避险需求得不到满足减弱了人民币的可接受程度,影响使用人民币的意愿。

(三)我国银行业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的能力较弱

中资商业银行的海外业务规模和服务能力还远远不能满足人民币“走出去”的客观需求。与国外同业相比,我国银行业国际化的程度明显偏低。四大国有控股商业银行海外业务收入平均占比只有7%左右,即使占比最高的中国银行也只达到22%,而欧美银行同业的海外业务收入占比一般都在35%以上。开展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业务,要求境内银行必须对境外项目所在地的政治环境、制度差异、金融监管政策、法律适用等有深入了解,与境内贷款业务相比,银行面临的信用风险、经营风险更大。目前,境内大部分银行面临海外分支机构不足的问题,特别是针对非洲、拉美等近些年我国企业“走出去”重点区域的服务网络存在较大欠缺,对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相关风险评估和贷后管理尚处于摸索阶段,限制了境外项目贷款业务在短期内的快速发展。

(四)国家配套政策不完善制约人民币资本输出

一是国家层面相关总体规划和业务推进的组织机构缺位。目前,国家层面没有结合我国面临的国际形势和战略机遇制定推动人民币境外投融资发展的战略规划。在具体推进中没有设立相关的政策性组织机构,推动设立的人民币境外投融资合作基金数量较少,在引导和带动人民币“走出去”和企业“走出去”方面的能力亟待提升。二是与财税政策、产业政策、外汇管理政策等协调不够。人民币“走出去”与其他涉外金融政策之间缺乏协调和统一,缺乏鼓励人民币境外投融资业务发展的税收、补贴等优惠政策,有的政策甚至有负面作用。

三、全球主要货币通过项目融资输出资本的国际经验

(一)美元资本输出——马歇尔计划

马歇尔计划是二战后美国凭借其在国际货币和贸易体系中的主导权,抓住有利时机向西欧输出美元资本的重大对外战略。马歇尔计划主要内容包括对欧贷款、赠款、技术援助等。在具体运作中,美国通过与西欧设立对等基金账户制度,解决外汇紧缺和美元与受援国货币的转换问题,资金的运行流程大致为:马歇尔计划援助资金向欧洲复兴基金提供美元贷款,美国出口商向欧洲受援国提供物资。货款由欧洲进口商所在国的欧洲复兴基金以美元形式支付,美方将款项计入专门设立的特别账户。欧洲进口商向该基金支付当地货币以充实其资本余额,并将该款项计入本国的对等基金账户,该笔款项的余额被编入本国的财政预算,最终由受援国财政向美国还款。

到20世纪50年代上半期,美国提供的借贷资金已占国际借贷市场资金总额的78%;美国海外直接投资规模由1946年的72亿美元增至1970年的782亿美元,占世界海外直接投资的60%,为美元成为全球性的国际货币奠定了基础。更为重要的是,“马歇尔计划”及时消化了美国自身的过剩产能,锁定了欧洲的后续采购方向。由于该计划把信贷援助转化为商品输出,刺激了美国的工业生产和对外贸易,为保持战后美国的经济繁荣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日元资本输出——“黑字还流”计划

20世纪70年代以来,日本通过加快工业化进程和加大出口贸易,推动了贸易顺差(贸易黑字)的持续扩大。为了推动日元国际化进程,同时减缓巨额贸易顺差的国际压力,日本政府于1987年制定了“黑字还流”计划。通过日本输出入银行、日本协力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和政府对外援助对包括中国在内的亚洲国家大量提供日元贷款,支持日本的商品及产业资本输出。“黑字还流”贷款计划以亚太地区发展中国家的能源原材料出口企业为主要对象,受援国项目投产后将产品出口到日本,并以出口贸易获取的日元收入偿还贷款。“黑字还流”贷款利率优惠程度较高、贷款期限长。如日本海外协力基金承办的“黑字还流”贷款年利率为3%,贷款期最长为30年;日本输出入银行承办的“黑字还流”贷款年利率为5%,贷款期最长为20年。

通过实施“黑字还流”计划,日本政府一方面增加了从发展中国家的进口,在获得自身所需能源产品的同时降低了自身贸易盈余,缓解了来自国际社会的压力。另一方面,该计划增加了日元在国际贸易中的计价与结算,扩大了日元在国际贸易市场的流通,有效地构建了日元流出与回流的循环体系,为进一步促进日元国际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通过以上两种货币成功的实践和经验,不难得出以下几点认识:一是政府的支持和推动是本币“走出去”的切实保障。在货币对外输出的过程中,无论是法案的通过、资本项目的放开,还是政策指导与专门操作机构的设立,都需要政府充分发挥主导作用。二是优惠政策可以为境外项目融资提供巨大推动力。美、日两国通过“马歇尔计划”和“黑字还流”计划向其他国家提供的本币贷款都有很大的优惠措施,具有援质,利率政策宽松,这无疑非常有助于本币在初期阶段迅速走出国门。三是境外项目融资可以与国家“走出去”战略相结合。通过政府引导及政策支持,将资本输出转化为商品输出,不仅可以进一步推动出口增长,还可以将国内过剩产能转移至有需求的地区。

四、人民币境外项目融资的路径选择

目前,由于境内外金融市场利差较大,通过货物贸易对外支付的人民币资金很多又以低利率境外借款等形式回流国内,没有真正进入到海外实体经济和金融市场,人民币跨境流动呈现“经常项下流出,资本项下流入”的特点。这一方面不利于海外人民币存量的增加,影响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同时低利率资金的大量回流也会给国内金融机构的经营带来一定压力。金融体系可以看作是由若干微循环有机组合而成的生态系统,一个生态系统的健康运转,离不开每一个微循环的良性发展,以及微循环之间的相互促进。从当前来看,跨境人民币资金流动这一微循环正逐步成为影响我国金融体系的一大要素,加快发展境外项目人民币融资,扩大资本项下人民币对外输出,不仅可以促进跨境人民币良性循环机制的形成,还可以积极推动金融机构开拓海外业务,有效地促进整个金融体系的健康发展。为加快人民币资本输出,建议:

(一)将人民币资本输出纳入对外援助整体战略,实施“共同发展计划”并设立“封闭循环贷款”

通过“马歇尔计划”和“黑字还流”计划的成功经验不难看出,对外援助可以成为促进本币对外输出的重要推动力量。近年来,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对外援助逐年快速增长。如果能将扩大人民币资本输出纳入对外援助整体战略,不仅可以帮助受援国发展经济,还将有助于扩大国内产品出口并切实提高人民币的国际地位。

与20世纪美国实施马歇尔计划的背景类似,目前我国也面临产能过剩的问题,而部分发展中国家仍然存在基础设施落后、有资源无资金开发等问题。同时,我国还有两个资源优势,即大量的外汇储备和较高的人民币信用。因此,我国可以利用这两种资源优势,尽快启动国家层面的产业与资本统一战略规划——“共同发展计划”。由我国政府与受援国政府之间事先达成协议,受援国政府在其国内设立共同发展基金,我国政府按照协议向共同发展基金注入人民币资金,受援国政府通过共同发展基金向我国企业采购商品和建设基础设施。这样既可以输出我国部分过剩产能,同时也可以推进人民币资本输出。在资金偿还方面,协议可以要求由受援国家财政使用人民币还款,这样也能进一步促进人民币的跨境流动。

除国家层面的合作外,为提高海外企业使用人民币的积极性,还可以推出直接面向受援国企业的人民币“封闭循环贷款”。“封闭循环贷款”就是从我国国际贸易顺差中拿出一部分人民币资金,设立专门机构或委托商业银行向能源资源出口国企业提供贷款支持其开发建设,受援国企业利用该笔资金从我国采购生产建设所需物资。项目投产后,受援国企业将能源资源类商品以人民币结算方式出口至我国,然后用所获得人民币资金偿还贷款。“封闭循环贷款”不仅可以增加人民币在国际贸易中的计价与结算、实现人民币资金循环流动,还可以扩大我国对受援国企业的能源资源类产品的进口、通过资金合作的方式进一步丰富我国能源供应渠道。

在操作流程上,首先由境外企业与境内出口企业签订商品买卖合同,境内出口商将产品装船发送境外企业;封闭循环贷款机构批准境外企业申请,将人民币资金划转到境外企业NRA账户,境外企业将资金支付给境内出口商;境外企业利用从我国购进的生产设备进行项目开发建设,并将生产的资源类产品出口到境内进口企业;境内进口企业以人民币对进口的资源类产品计价,将人民币资金划转到境外企业NRA账户;在贷款到期前,境外企业将人民币贷款资金归还给封闭循环贷款机构。

(二)创新货币互换机制,鼓励互换资金用于贸易融资和投资

自2008年以来,我国已与全球23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货币互换协议,总资金规模超过2.5万亿元人民币。央行间签署货币互换协议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在发生危机时可以有效应对流动性短缺问题,在实际发生时其实就是央行间的本币抵押式的外币融资安排。在当前金融市场趋于稳定的情况下,互换资金只是存于双方央行的账面资金,并未真正动用,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因此,在新形势下,应该与境外互换央行谈判协商,灵活利用货币互换机制,提高互换资金利用效率,鼓励将部分互换资金改为一次性卖出或规定协议到期后无须兑回原币,将这种应急性的融资安排演化为扩大人民币境外融资和资本输出的新通道,进一步增加人民币在境外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的流动性。

具体操作流程是:由海外央行主动发起或我国央行协调推动,海外央行通过货币互换取得人民币资金,通过再贷款或再贴现的方式以优惠利率借给本国商业银行,将资金注入本国金融体系,相关的商业银行将这些资金放贷给进口我国商品的本国企业,用以支付货款。同样,利用这种方式该国出口企业也可以从我国进口企业方收到其本币付款。除支付经常项目货款等需求外,投资项下的需求也可以逐步推进。

(三)加快金融服务机构专业化建设,支持人民币资本输出

一是设立专业的人民币输出机构。参照日本协力银行和输出入银行等输出本币的机构,设立中国国际发展银行。通过政府拨付资本和政府借款的形式保证资金来源,并提供利率及税收方面的优惠,使该银行能以优惠利率和较低的运行成本向国际社会提供人民币贷款,支持人民币资本输出。二是加快中资银行海外分支机构网络的建设,为中国企业对外投资提供必需的金融服务。积极拓展“行”模式中的境外清算。目前中资银行的海外机构非常有限,需要通过拓展境外关系和授信协议来弥补。因为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发展程度直接取决于清算网络的广度和深度。三是建立分担海外直接投资风险的保险体制,为海外投资提供保险。参照法国外贸保险公司的做法,设立境外投资保险机构,对境外投资进行政策性保险,鼓励企业对外投资,保证我国企业海外投资资金的安全。

(四)市场开放与政策完善双管齐下,提升人民币境外项目融资业务优势和竞争力

一是对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进行分类管理,不纳入国内信贷规模。将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业务与境内人民币贷款业务严格分离,实行单独的规模管理,由专门的团队经营,使用专门的会计科目,采取专门的会计核算方法与核算程序。不将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业务纳入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贷款调控管理,一方面可以提高银行对此项业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业务快速增长;另一方面可鼓励境内银行放眼海外市场,提高业务经营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二是完善人民币贷款偿还机制,推动业务快速发展。继续深化货币互换合作项下资金使用,有针对性地扩大与其他国家央行的本币互换和贷款规模,便利境外主体获得人民币资金;进一步开放对外人民币债券市场,扩大境外机构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业务规模,允许更多的符合条件且信用等级较高的商业性机构在我国发行人民币债券;在一定条件下,允许人民币贷款借新还旧,实现债务展期。三是开辟境外借款主体规避汇率风险新渠道。推出人民币远期购售业务。鉴于跨境人民币融资的金额较大,推出远期购售后可能面临一定的风险,可以规定远期购售的额度以人民银行批准其以外币购买人民币偿债的额度为限,期限应当与项目融资的期限相匹配。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帮助境外借款人有效规避汇率风险。四是建立健全人民币境外项目融资长效激励机制。适当放宽监管要求并推出税收优惠政策,在保证信贷资金安全偿还的情况下,鼓励商业银行以项目未来的收益作为担保开展境外融资,对境外融资收入减免征收营业税,放宽呆账核销条件,简化程序,区别对待,切实提高商业银行开展该项业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参考文献:

[1]王大树等.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人民币的流出与流入路径安排[J].商业时代,2012,(31).

[2]王永利.人民币国际化需要关注的若干问题.国际金融,2011,(5).

[3]刘肯.日本“黑字还流”计划探析[J].中国金融,2012,(1).

外币业务工作计划第3篇

一、××××年主要目标

××××年我们信贷计划总体思路是,在保持本外币存款稳步增长的基础上,信贷增量要比今年有较大的提高,争取为我省加快经济建设多投入些信贷资金。同时要解放思想,放开胆子,下大力气,积极为我省战略性的大项目从国外引进一定数量的优惠长期资金。

(一)存款

人民币各项存款由××××年末的×亿元,增长到××××年末的××亿元,净增×亿元,增长幅度为×%。其中,储蓄存款×亿元,企业存款增长×亿元。

外汇存款,由××××年末的××万美元,增长到××××年末的××万美元,净增×万美元,增长幅度为×%。其中:个人外币存款净增×万美元。

(二)贷款

人民币各项货款计划新增××亿元,增长幅度为×%.其中:流动资金货款新增××亿元,固定资产资款新增×亿元。外汇贷款,计划新增外汇贷款××万美元,增长×倍,余额将达到×亿美元,其中:固定资产货款计划增长××万美元;流动资金贷款计划增长××万美元。

在有关部门拿出合适项目的前提下,力争从海外及港澳中银集团引进资金×亿美元。

(三)机构、网点

××××年首先要完成今年总行批准〔省人行尚未批准)的××、××(地名)两个科级支行的开业工作。

××××年计划在××、××、××地区及高科技开发区×个县、区设立科级支行,同时新增储蓄网点×个。

二、××××年支持的主要项目

我行已向总行申报××××年人民币技改贷款项目及外汇固定资产贷货款项目主要有×项:

(一)人民币技术改造贷款项目

1.××锯条厂进出口替代产品双金属锯项目××万元,该项目于××××年×月批准,我行支持人民币技改贷款××万元,××××年已用款××万元。

2.××砂轮厂棕刚玉生产线项目××××年用款××万元,该项目××××年×月批准,我行支持人民币技改贷款××万元,当年已使用××万元。

3.××电缆厂改造扩充光缆生产项目,为××××年新立项目,拟支持××万元人民币技改贷款,××××年计划用款××万元,××××年用款××万元。

(以下略)

以上各项人民币技改项目,拟××××年投入资金××万元,××××年投入资金××万元,两年共投入技改贷款×××万元.

(二)外汇固定资产贷款项目

××××年拟向××电信局引进程控电话设备、××钢厂引进西德炼钢炉、××电缆厂引进光纤拉丝机等其他××个项目,总余额达××万美元,其中,××××年计划用款×万美元,××××年用款×万美元。

(三)××兴建两座电厂引资项目

遵照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指示,我行就××兴建两座电厂引资事宜,曾向总行领导及有关部门分别作过汇报。总行表示,该项目很好,中国银行可以全力支持,本外币资金均可以考虑。现在的问题是,总行要求我省抓紧:(1)尽早拿到国务院批准立项的批示;(2)尽快拟出借款及用款的年度计划;(3)定出偿还外汇来源及计划。此后,我们将向总行行长汇报。除了从总行每年给我们下达本外币信资规模增加一块外,还要力争总行出面协调从港澳中银集团以及海外其他中行机构引进一部分外资,以解决电厂资金缺口。××电厂所需资金数额大、期限长,是一项巨大工程,其引资工作已远远超出我行所能努力的范围,为此,建议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应组成专门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电厂引资工作,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三、主要措施

主要措施如下:

(一)充分发挥中国银行对外筹资主渠道作用,积极为我省经济建设上新台阶引进资金。分行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年的重点工作来抓,指定一名主管行长负责领导协调此项工作,信货、计划部门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要拓宽引资渠道,开辞新的引资窗口。除了为省内有关企业更新改造、引进设备和技术筹集外资外,工作重心要放在为我省实现“变输煤为在输煤的同时扩大输电”的经济发展战略上。目前要集中主要力量为在××兴建两座大型电厂,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引进长期优惠资金。

(二)继续调整信贷投向结构,以外贸流通领城为主,向工贸、技贫、商贾、军贫,地贸等外向型经济领城发展;特别要加大叶国营大中型出口生产企业,用于技术改造、引进设备、产品更新换代的信货投入,以增强在国内、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略)

(三)开拓本外币信货业务新领城和断品种,在更广泛的领城以更新的业务支持我省经济上新台阶。(略)

(四)积极支持“三资”企业发展.(略)

(五)努力发展信托、租赁业务,为我省经济建设提供一条便利的融资渠道。(略)

(六)巩固和发展国际结算业务,为企业提供安全、快捷和方便的国际贸易和非贸易结算业务。(略)

(七)加决金融电子化建设步伐,为繁荣市场经济提供便利服务。(略)

外币业务工作计划第4篇

一、影响汇兑损益的因素

1汇率对汇兑损益的影响

汇率是两种不同货币之间的比价和交换比例,也是一国的货币单位用另一国货币单位表示的价格。记账汇率是记录外币业务发生时所用的汇率。汇兑损益产生于汇率的变化。记账汇率的种类及记账汇率所属时间的不同。都会对汇兑损益产生影响。财政部94财会字第05号文件《关于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后企业外币业务会计处理的规定》中认定记账汇率是市场汇价。关于市场汇价这一提法,可以将其理解为任何一家金融机构外币买卖的价格,且金融机构买入或卖出的现汇和现钞也存在差价。因此应将外币金额折合人民币的汇率确定为现汇买入价与卖出价的平均数,即中间价。为此,国家外汇管理局94汇资函字第144号文件《关于对汇率并轨后合资双方汇率折算问题的意见》中明确规定中国银行公布的现汇买入卖出中间价作为外汇唯一的折合和记账标准。

我国现行会计制度规定,记账汇率可以是外币业务发生当日的汇率,也可以是当月1日的汇率。记账汇率一经选用,在登记入账时不得随意变更。具体应用时,对于取得以外币结算的资产、负债及相关的收入和费用,可以采用外币业务发生时当日的汇率或当月1日的汇率记账。对于以外币投入的资本:1合同或章程有约定汇率的,就按约定的汇率入账。2合同或章程未约定汇率的,如果注册货币与记账本币一致的,可采用当日汇率记账;如果注册

货币与记账本币不一致,应当按第一期第一次收到出资额时的汇率记账。对于投入的以外币计价的资产,按投入当日或当月1日的汇率入账。

实际工作中,企业会计人员为了方便或者已有的习惯,往往各行其是,并没有完全按照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内部如果采用不同的记账汇率,在购货或销货的情况下,就会出现不同的购货成本、不同的销售收入等。造成会计处理的不一致,会使会计信息不可比。在不同企业采用不同的记账汇率时,企业之间会计信息也缺乏可比性。

2两种交易观对汇兑损益的影响国际上对外币购销业务按月末调整法处理月末与最初记录的差额时有两种观点:一笔交易观点和两笔交易观点。一笔交易观点是把外币的购销业务和它的结算看作一笔业务,是一笔业务的两个阶段,其产生的折算差额不作为汇兑损益,而追溯到最初发生的外币业务,将差额调整到原来发生的购货成本的销售收入上,等到债权债务结清,这笔交易业务才算完成。这种方法需对折算差额调整为原来入账的相关账户,手续较复杂,工作量也较大。特别是外币购销业务发生所引起债权债务结算在不同会计期间的情况下,对原来入账的购货成本和销售收入进行追溯调整则更为复杂,这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同时,当汇率变动较大且交易金额较大时,将导致成本、收入及利润的确认出现较大误差,降低企业间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因此,这种方法大多数国家没有采用,只在少数业务中应用。

两笔交易观是以外币业务的实际发生为业务完成的标志,将购货与付款、销货与收款作为两笔业务处理。在会计期末和货款结算日,因汇率差异而产生的折算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处理,计入财务费用,不作为资产或购货成本或销售收入调整项目处理。国际上大多数国家在处理外币业务时采用此种交易观,国际会计准则也认为:“由于结算货币性项目,或者按不同于在本期最初记录的或在前期财务报表中所运用的汇率报告货币性项目而产生的汇兑差额,应在其形成的当期确认为收益或费用”。我国1993年7月1日实行的《企业财务通则》也规定了企业应采用两笔业务交易观点,在汇率变动时要确认汇兑损益,而不影响交易发生时的购货成本和销售收入。这种处理方法简便,有利于操作,符合成本效益的原则。但是,对于未实现的汇兑损益同样确认为当期的损益,象其他按权责发生制确认的收入和费用一样,不利于有关人员作出正确的决策。

3已实现损益和未实现损益对汇兑损益的影响

已实现汇兑损益是指通过新的外币业务的开展,正式得以实现的汇兑损益。这种损益一般不会再随汇率的变化而变化,是已定的收益或损失。未实现汇兑损益是指由于汇率变动在账户中已经产生,但一直没有实现的汇兑损益。如果汇率发生新的变化,这部分汇兑损益还会随之变化,与此有关的损益尚未最终确定。对于这两种汇兑损益是否应计入本期损益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认为对于计入本期损益的汇兑损益应按收付实现制作为核算基础,即本期实现的汇兑损益应确认为本期损益,本期未实现的汇兑损益不能确认为本期损益。这种处理方法能够真实反映本期损益,但是企业由于其他业务都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基础,惟独外币业务采用收付实现制,有悖于一致性原则。

另一种认为对于计入本期损益的汇兑损益应按权责发生制作为核算基础,即不管已实现的汇兑损益还是未实现汇兑损益都应计入本期损益,只要汇率发生变动,就应确认其汇兑损益已经实现,因此期末应对各项外币性债权债务和货币资金按现行汇率调整所有外币账户的余额,产生的汇兑损益不管是否在本期内实现,均应计入本期损益。这种处理方法与企业整个经济业务的处理一致,但是在汇率波动较大或汇率持续单向变动时,账面所反映的损益会长期虚增或虚减。当汇率持续向上或向下变动时,要不断调整未实现的汇兑损益,尤其是那些长期性的外币债权债务账户,会使汇兑损益出现大额的收益或损失,从而造成账面利润虚增或虚减,直接影响企业的利润分配,虚增时会超额分配利润;虚减时会影响企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信用度,对那些想操纵利润的企业来说,可能会随意调整汇兑损益,从而达到操

纵利润的目的。

二、政策建议

1对于汇率变动比较频繁且外币业务比较多的企业,不妨在平时核算时象材料采用计划价格那样,汇率可采用计划汇率。(1)计划汇率的确定,可以企业首次某外币业务的当日牌价作为该外币的计划汇率。在具体操作时,为了方便核算,尽量取整数,如有小数点,应根据牌价的发展趋势进行取舍;也可根据某月、某季或某年前几月某外币牌价的平均数作为该外币的计划汇率。等到会计期末再用期末汇率进行调整。(2)计划汇率的修订,一般一年修订一次。为了真实反映外币业务,当计划汇率与实际汇率偏离程度较大时,即当牌价的变化超过正负3%据经验估计时,就要对计划汇率实施修订。

2以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确认的汇兑损益均有不足之处,比较可行的办法是对本期已实现的汇兑损益,计入本期损益;对未实现的汇兑损益,开设递延账户或先计入待摊费用,在以后的实现期内摊销并计入损益,使各期反映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比较接近实际情况。另外,对于付款期较长的外币债务,由于这类债务金额大,汇率风险也较大,从稳健角度出发,将发生的汇兑损失作为财务费用,计入本期损益;而发生的汇率收益则不作账务处理,仅在会计报表的附注中列示。

3为了减少汇兑损失,防范汇率风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企业在具体进行外币业务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1)进口业务尽量使用可兑换货币中的软货币,也可采用即期外汇买入的办法;出口业务尽量使用硬货币,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可以通过银行押汇提前收回资金。(2)及时调整进出口业务结构。在不考虑国内价格和国际价格的差额、进出口关税税率高低等因素下,当人民币汇率低时应减少原材料进口,尽量在国内购入,同时增加产品出口;当人民币汇率高时应多进口原材料,增加内销量,减少出口量。(3)选择正确的结算方式。在选择结算方式时应考虑能促进业务发展、降低结算成本、结算方式的安全以及缩短结算时间等因素。(4)根据资产选择和组合理论,多元化资产结构可以分散风险,对于有外币银行存款的企业可以按实际业务的开展情况,选择两种以上的外币存款,这样一方面可以满足业务的需要,减少各种外币的兑换费用。另一方面可以淡化由于国际金融市场上外币价值不稳定造成的汇率风险。(5)积极参加金融市场交易业务,利用各种金融工具包括衍生金融工具等手段进行交易,避免金融风险,减少损失,增加收入。

外币业务工作计划第5篇

一、影响汇兑损益的因素

1?汇率对汇兑损益的影响

汇率是两种不同货币之间的比价和交换比例,也是一国的货币单位用另一国货币单位表示的价格。记账汇率是记录外币业务发生时所用的汇率。汇兑损益产生于汇率的变化。记账汇率的种类及记账汇率所属时间的不同。都会对汇兑损益产生影响。财政部94财会字第05号文件《关于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后企业外币业务会计处理的规定》中认定记账汇率是市场汇价。关于市场汇价这一提法,可以将其理解为任何一家金融机构外币买卖的价格,且金融机构买入或卖出的现汇和现钞也存在差价。因此应将外币金额折合人民币的汇率确定为现汇买入价与卖出价的平均数,即中间价。为此,国家外汇管理局94汇资函字第144号文件《关于对汇率并轨后合资双方汇率折算问题的意见》中明确规定中国银行公布的现汇买入卖出中间价作为外汇唯一的折合和记账标准。

我国现行会计制度规定,记账汇率可以是外币业务发生当日的汇率,也可以是当月1日的汇率。记账汇率一经选用,在登记入账时不得随意变更。具体应用时,对于取得以外币结算的资产、负债及相关的收入和费用,可以采用外币业务发生时当日的汇率或当月1日的汇率记账。对于以外币投入的资本:1合同或章程有约定汇率的,就按约定的汇率入账。2合同或章程未约定汇率的,如果注册货币与记账本币一致的,可采用当日汇率记账;如果注册

货币与记账本币不一致,应当按第一期第一次收到出资额时的汇率记账。对于投入的以外币计价的资产,按投入当日或当月1日的汇率入账。

实际工作中,企业会计人员为了方便或者已有的习惯,往往各行其是,并没有完全按照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内部如果采用不同的记账汇率,在购货或销货的情况下,就会出现不同的购货成本、不同的销售收入等。造成会计处理的不一致,会使会计信息不可比。在不同企业采用不同的记账汇率时,企业之间会计信息也缺乏可比性。

2?两种交易观对汇兑损益的影响国际上对外币购销业务按月末调整法处理月末与最初记录的差额时有两种观点:一笔交易观点和两笔交易观点。一笔交易观点是把外币的购销业务和它的结算看作一笔业务,是一笔业务的两个阶段,其产生的折算差额不作为汇兑损益,而追溯到最初发生的外币业务,将差额调整到原来发生的购货成本的销售收入上,等到债权债务结清,这笔交易业务才算完成。这种方法需对折算差额调整为原来入账的相关账户,手续较复杂,工作量也较大。特别是外币购销业务发生所引起债权债务结算在不同会计期间的情况下,对原来入账的购货成本和销售收入进行追溯调整则更为复杂,这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同时,当汇率变动较大且交易金额较大时,将导致成本、收入及利润的确认出现较大误差,降低企业间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因此,这种方法大多数国家没有采用,只在少数业务中应用。

两笔交易观是以外币业务的实际发生为业务完成的标志,将购货与付款、销货与收款作为两笔业务处理。在会计期末和货款结算日,因汇率差异而产生的折算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处理,计入财务费用,不作为资产或购货成本或销售收入调整项目处理。国际上大多数国家在处理外币业务时采用此种交易观,国际会计准则也认为:“由于结算货币性项目,或者按不同于在本期最初记录的或在前期财务报表中所运用的汇率报告货币性项目而产生的汇兑差额,应在其形成的当期确认为收益或费用”。我国1993年7月1日实行的《企业财务通则》也规定了企业应采用两笔业务交易观点,在汇率变动时要确认汇兑损益,而不影响交易发生时的购货成本和销售收入。这种处理方法简便,有利于操作,符合成本效益的原则。但是,对于未实现的汇兑损益同样确认为当期的损益,象其他按权责发生制确认的收入和费用一样,不利于有关人员作出正确的决策。

3?已实现损益和未实现损益对汇兑损益的影响

已实现汇兑损益是指通过新的外币业务的开展,正式得以实现的汇兑损益。这种损益一般不会再随汇率的变化而变化,是已定的收益或损失。未实现汇兑损益是指由于汇率变动在账户中已经产生,但一直没有实现的汇兑损益。如果汇率发生新的变化,这部分汇兑损益还会随之变化,与此有关的损益尚未最终确定。对于这两种汇兑损益是否应计入本期损益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认为对于计入本期损益的汇兑损益应按收付实现制作为核算基础,即本期实现的汇兑损益应确认为本期损益,本期未实现的汇兑损益不能确认为本期损益。这种处理方法能够真实反映本期损益,但是企业由于其他业务都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基础,惟独外币业务采用收付实现制,有悖于一致性原则。

另一种认为对于计入本期损益的汇兑损益应按权责发生制作为核算基础,即不管已实现的汇兑损益还是未实现汇兑损益都应计入本期损益,只要汇率发生变动,就应确认其汇兑损益已经实现,因此期末应对各项外币性债权债务和货币资金按现行汇率调整所有外币账户的余额,产生的汇兑损益不管是否在本期内实现,均应计入本期损益。这种处理方法与企业整个经济业务的处理一致,但是在汇率波动较大或汇率持续单向变动时,账面所反映的损益会长期虚增或虚减。当汇率持续向上或向下变动时,要不断调整未实现的汇兑损益,尤其是那些长期性的外币债权债务账户,会使汇兑损益出现大额的收益或损失,从而造成账面利润虚增或虚减,直接影响企业的利润分配,虚增时会超额分配利润;虚减时会影响企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信用度,对那些想操纵利润的企业来说,可能会随意调整汇兑损益,从而达到操

纵利润的目的。

二、政策建议

1?对于汇率变动比较频繁且外币业务比较多的企业,不妨在平时核算时象材料采用计划价格那样,汇率可采用计划汇率。(1)计划汇率的确定,可以企业首次某外币业务的当日牌价作为该外币的计划汇率。在具体操作时,为了方便核算,尽量取整数,如有小数点,应根据牌价的发展趋势进行取舍;也可根据某月、某季或某年前几月某外币牌价的平均数作为该外币的计划汇率。等到会计期末再用期末汇率进行调整。(2)计划汇率的修订,一般一年修订一次。为了真实反映外币业务,当计划汇率与实际汇率偏离程度较大时,即当牌价的变化超过正负3%据经验估计时,就要对计划汇率实施修订。

2?以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确认的汇兑损益均有不足之处,比较可行的办法是对本期已实现的汇兑损益,计入本期损益;对未实现的汇兑损益,开设递延账户或先计入待摊费用,在以后的实现期内摊销并计入损益,使各期反映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比较接近实际情况。另外,对于付款期较长的外币债务,由于这类债务金额大,汇率风险也较大,从稳健角度出发,将发生的汇兑损失作为财务费用,计入本期损益;而发生的汇率收益则不作账务处理,仅在会计报表的附注中列示。

3?为了减少汇兑损失,防范汇率风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企业在具体进行外币业务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1)进口业务尽量使用可兑换货币中的软货币,也可采用即期外汇买入的办法;出口业务尽量使用硬货币,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可以通过银行押汇提前收回资金。(2)及时调整进出口业务结构。在不考虑国内价格和国际价格的差额、进出口关税税率高低等因素下,当人民币汇率低时应减少原材料进口,尽量在国内购入,同时增加产品出口;当人民币汇率高时应多进口原材料,增加内销量,减少出口量。(3)选择正确的结算方式。在选择结算方式时应考虑能促进业务发展、降低结算成本、结算方式的安全以及缩短结算时间等因素。(4)根据资产选择和组合理论,多元化资产结构可以分散风险,对于有外币银行存款的企业可以按实际业务的开展情况,选择两种以上的外币存款,这样一方面可以满足业务的需要,减少各种外币的兑换费用。另一方面可以淡化由于国际金融市场上外币价值不稳定造成的汇率风险。(5)积极参加金融市场交易业务,利用各种金融工具包括衍生金融工具等手段进行交易,避免金融风险,减少损失,增加收入。

外币业务工作计划第6篇

一、影响汇兑损益的因素

1?汇率对汇兑损益的影响

汇率是两种不同货币之间的比价和交换比例,也是一国的货币单位用另一国货币单位表示的价格。记账汇率是记录外币业务发生时所用的汇率。汇兑损益产生于汇率的变化。记账汇率的种类及记账汇率所属时间的不同。都会对汇兑损益产生影响。财政部94财会字第05号文件《关于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后企业外币业务会计处理的规定》中认定记账汇率是市场汇价。关于市场汇价这一提法,可以将其理解为任何一家金融机构外币买卖的价格,且金融机构买入或卖出的现汇和现钞也存在差价。因此应将外币金额折合人民币的汇率确定为现汇买入价与卖出价的平均数,即中间价。为此,国家外汇管理局94汇资函字第144号文件《关于对汇率并轨后合资双方汇率折算问题的意见》中明确规定中国银行公布的现汇买入卖出中间价作为外汇唯一的折合和记账标准。

我国现行会计制度规定,记账汇率可以是外币业务发生当日的汇率,也可以是当月1日的汇率。记账汇率一经选用,在登记入账时不得随意变更。具体应用时,对于取得以外币结算的资产、负债及相关的收入和费用,可以采用外币业务发生时当日的汇率或当月1日的汇率记账。对于以外币投入的资本:1合同或章程有约定汇率的,就按约定的汇率入账。2合同或章程未约定汇率的,如果注册货币与记账本币一致的,可采用当日汇率记账;如果注册

货币与记账本币不一致,应当按第一期第一次收到出资额时的汇率记账。对于投入的以外币计价的资产,按投入当日或当月1日的汇率入账。

实际工作中,企业会计人员为了方便或者已有的习惯,往往各行其是,并没有完全按照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内部如果采用不同的记账汇率,在购货或销货的情况下,就会出现不同的购货成本、不同的销售收入等。造成会计处理的不一致,会使会计信息不可比。在不同企业采用不同的记账汇率时,企业之间会计信息也缺乏可比性。

2?两种交易观对汇兑损益的影响国际上对外币购销业务按月末调整法处理月末与最初记录的差额时有两种观点:一笔交易观点和两笔交易观点。一笔交易观点是把外币的购销业务和它的结算看作一笔业务,是一笔业务的两个阶段,其产生的折算差额不作为汇兑损益,而追溯到最初发生的外币业务,将差额调整到原来发生的购货成本的销售收入上,等到债权债务结清,这笔交易业务才算完成。这种方法需对折算差额调整为原来入账的相关账户,手续较复杂,工作量也较大。特别是外币购销业务发生所引起债权债务结算在不同会计期间的情况下,对原来入账的购货成本和销售收入进行追溯调整则更为复杂,这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同时,当汇率变动较大且交易金额较大时,将导致成本、收入及利润的确认出现较大误差,降低企业间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因此,这种方法大多数国家没有采用,只在少数业务中应用。

两笔交易观是以外币业务的实际发生为业务完成的标志,将购货与付款、销货与收款作为两笔业务处理。在会计期末和货款结算日,因汇率差异而产生的折算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处理,计入财务费用,不作为资产或购货成本或销售收入调整项目处理。国际上大多数国家在处理外币业务时采用此种交易观,国际会计准则也认为:“由于结算货币性项目,或者按不同于在本期最初记录的或在前期财务报表中所运用的汇率报告货币性项目而产生的汇兑差额,应在其形成的当期确认为收益或费用”。我国1993年7月1日实行的《企业财务通则》也规定了企业应采用两笔业务交易观点,在汇率变动时要确认汇兑损益,而不影响交易发生时的购货成本和销售收入。这种处理方法简便,有利于操作,符合成本效益的原则。但是,对于未实现的汇兑损益同样确认为当期的损益,象其他按权责发生制确认的收入和费用一样,不利于有关人员作出正确的决策。

3?已实现损益和未实现损益对汇兑损益的影响

已实现汇兑损益是指通过新的外币业务的开展,正式得以实现的汇兑损益。这种损益一般不会再随汇率的变化而变化,是已定的收益或损失。未实现汇兑损益是指由于汇率变动在账户中已经产生,但一直没有实现的汇兑损益。如果汇率发生新的变化,这部分汇兑损益还会随之变化,与此有关的损益尚未最终确定。对于这两种汇兑损益是否应计入本期损益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认为对于计入本期损益的汇兑损益应按收付实现制作为核算基础,即本期实现的汇兑损益应确认为本期损益,本期未实现的汇兑损益不能确认为本期损益。这种处理方法能够真实反映本期损益,但是企业由于其他业务都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基础,惟独外币业务采用收付实现制,有悖于一致性原则。

另一种认为对于计入本期损益的汇兑损益应按权责发生制作为核算基础,即不管已实现的汇兑损益还是未实现汇兑损益都应计入本期损益,只要汇率发生变动,就应确认其汇兑损益已经实现,因此期末应对各项外币性债权债务和货币资金按现行汇率调整所有外币账户的余额,产生的汇兑损益不管是否在本期内实现,均应计入本期损益。这种处理方法与企业整个经济业务的处理一致,但是在汇率波动较大或汇率持续单向变动时,账面所反映的损益会长期虚增或虚减。当汇率持续向上或向下变动时,要不断调整未实现的汇兑损益,尤其是那些长期性的外币债权债务账户,会使汇兑损益出现大额的收益或损失,从而造成账面利润虚增或虚减,直接影响企业的利润分配,虚增时会超额分配利润;虚减时会影响企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信用度,对那些想操纵利润的企业来说,可能会随意调整汇兑损益,从而达到操

纵利润的目的。

二、政策建议

1?对于汇率变动比较频繁且外币业务比较多的企业,不妨在平时核算时象材料采用计划价格那样,汇率可采用计划汇率。(1)计划汇率的确定,可以企业首次某外币业务的当日牌价作为该外币的计划汇率。在具体操作时,为了方便核算,尽量取整数,如有小数点,应根据牌价的发展趋势进行取舍;也可根据某月、某季或某年前几月某外币牌价的平均数作为该外币的计划汇率。等到会计期末再用期末汇率进行调整。(2)计划汇率的修订,一般一年修订一次。为了真实反映外币业务,当计划汇率与实际汇率偏离程度较大时,即当牌价的变化超过正负3%据经验估计时,就要对计划汇率实施修订。

2?以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确认的汇兑损益均有不足之处,比较可行的办法是对本期已实现的汇兑损益,计入本期损益;对未实现的汇兑损益,开设递延账户或先计入待摊费用,在以后的实现期内摊销并计入损益,使各期反映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比较接近实际情况。另外,对于付款期较长的外币债务,由于这类债务金额大,汇率风险也较大,从稳健角度出发,将发生的汇兑损失作为财务费用,计入本期损益;而发生的汇率收益则不作账务处理,仅在会计报表的附注中列示。

3?为了减少汇兑损失,防范汇率风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企业在具体进行外币业务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1)进口业务尽量使用可兑换货币中的软货币,也可采用即期外汇买入的办法;出口业务尽量使用硬货币,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可以通过银行押汇提前收回资金。(2)及时调整进出口业务结构。在不考虑国内价格和国际价格的差额、进出口关税税率高低等因素下,当人民币汇率低时应减少原材料进口,尽量在国内购入,同时增加产品出口;当人民币汇率高时应多进口原材料,增加内销量,减少出口量。(3)选择正确的结算方式。在选择结算方式时应考虑能促进业务发展、降低结算成本、结算方式的安全以及缩短结算时间等因素。(4)根据资产选择和组合理论,多元化资产结构可以分散风险,对于有外币银行存款的企业可以按实际业务的开展情况,选择两种以上的外币存款,这样一方面可以满足业务的需要,减少各种外币的兑换费用。另一方面可以淡化由于国际金融市场上外币价值不稳定造成的汇率风险。(5)积极参加金融市场交易业务,利用各种金融工具包括衍生金融工具等手段进行交易,避免金融风险,减少损失,增加收入。

外币业务工作计划第7篇

[关键词]非货币性 交易 会计处理

在市场上的双方通过非货币性资产实现交换的过程就是非货币交易,是一种交易方式。而非货币性资产则是针对于货币性资产相对而言的。货币性资产指的是持有的现金,把以固定货币作为有效的资产,而固定货币主要指的是持有现金、账户存额、银行债券、股票份额等等,因为未来收款金额是稳定的,因而将其纳入货币性资产;将货币性资产以外的划定成非货币性资产,主要包括了:存货、工程物资、固定资产、房产、证券投资、基金总额、以及在建筑工程中的工程货款等等。

一、非货币易会计准则的新特征

1.1制定出了公允价值的划定方式

《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规定中第一次运用到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以及对公允价值的划定原则进行确立,而确定公允价值的方式一直都是热门话题。非货币易会计准则的与实施使得这一问题得到了很好的解决;规定有价证券可参照行市价;规定非有价证券可参照同行的证券的市盈率、股利率;规定产成品和商品可参照售价减去费用与利润后的余额值;规定在产品可参照现行重置成本。尽管资产评估手段在很早就对公允价值的预算做出了规划改革,但在会计准则中还是首次运用到。非货币易会计准则中首次明确指出了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一方面可以入市体现出非货币易的实际资金,在推动中国会计准则逐渐走向世界发挥了积极作用。

1.2充分显现了谨慎原则

该准则使用重点反映在了同类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怎样对换人资产展开合理地计算:在同类非货币资产的交易里,假如出现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比帐面价值要小,则需要把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算入账务,把公允价值与帐面价值的差值算进当期损益中。这说明了非货币易会计准则主张的做法是,尽可能不计算非货币易产生的得失,而注重非货币易的损失这一原则,这符合当今国际惯例。

1.3积极展现出重要性原则

重要性原则在非货币易中的体现主要是划分非货币易与货币易的过程中。在对两者进行判断的过程中可参照重要性原则中提到的25%比例的分析原则。当支付的货币性资产在换入资产公允价值中占有的份额低于或等于25%时则判定为非货币易;若所占有的份额超过25%(除25%),则判定为货币易。会计在具体的核算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这一标准对非货币易与货币易进行判定。

二、会计在处理非货币易中需要关注的事项

2.1 核算非货币性资产

通常对非货币性资产进行核对计算时主要是针对实际的资金,以及对固定的货币收回后的资产展开核算,例如:现金、股票金额、应收票据以及基金存款等。非货币性资产大多情况只强调减去货币性资产后剩下的资产,如:货物存款、股权金额、稳定资产、债券投资等。而非货币易指的是交易双方以非货币性资产展开交易,在交换过程中尽量不与货币性资产(即补价)产生联系。在该环节中的换入与换出非货币性资产的计价是重点工作。财务会计中的计量属性是一项基础概念,说的是被计量客体的特征或外在表现形式。当前最常用到的计量属性包括了:当前成本、实际市价、历史成本、可获取净值、将来现金流量现值。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准则中是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的基础,这样就与上述任何一种计量属性不相符,是不合正确财务核算的。

2.2盈利能否达到预期的标准

是否能够顺利完成盈利过程在非货币易会计核算中极为重要,根据这点能划分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属于同一个类别。当企业盈利结束后开展的资产交换,应当判定为不同类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其换入资产的入帐价值就是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对于当期的盈利亏损情况有效反映;当企业还处于盈利过程中时,应当判定为同类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其换入资产的入帐价值就是换出资产的帐面价值,无需弄清资产交换损益。新准则中规定了判断盈利过程的标准:盈利过程注重持有换入资产相对于换出资产的目的能否发生相应变化。当换入资产的目的予换出资产不一致可判定盈利过程结束;当换入资产的目的与换出资产一致时可判断盈利过程未完成。但如果换入资产的作用于换出资产不一样,则该交易的盈利过程已结束,表明换出资产获得的经济利益达到目标;如果换入资产的作用与换出资产一致,则该盈利过程未完成,换出资产获得的经济利益未到达目标。企业换出、换入资产对企业生产经营能造成影响且目标一致。因而对于生产经营的资产可以广泛使用到各个地方。但经过全面分析后可知,根据企业持有资产所使用的情况来判断才是比较科学的。这是由于,当企业对于持有资产的目标未发生变化,但资产用途发生变动则体现出了旧的经济业务完毕,意味着要面临下一个新业务,从根本上变化了企业生产经营的本质。因而,持有资产作用的变动对于是盈利过程有着重要的意义,可作为判断非货币易的科学依据。待售资产属于非货币性资产,是企业出于出售目的持有的。企业持有待售资产主要是想通过出售资产来得到货币性资产。待售资产不仅用于出售获利,在很多方面都能够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这样表明了准则中的规定不够严密,可做进一步完善。

2.3实现无形资产交易损益的有效转变

参照最新的货币易准则内容可知,与同类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关联的资产发生了减值损失后,将其计入到“营业外支出”科目中,一定要参照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的差值进行中。补价过程中对于换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获得而来的收益应该计入到“营业外收入”科目中。而目前的会计制度把企业转让无形资产的行为规定为别的业务活动,与其相关的支出和收入应该属于“其它业务支出”科目和“其它业务收入”科目里进行财务计算。而在非货币易准则中则改变了这一规定,主张将无形资产的交易损益判定为营业外支出”、“营业外收入”科目,这就与当前的会计制度不一致。但从基本来看,不管是非货币易还是其它交易有关的无形资产的损益均由主营业务以外的相关业务而造成的,其中的资金项目都必须接受“其它业务支出”科目、“其它业务收入”等科目的审查。详细地判断标准为:对于同类非货币资产交换,其换出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小于账面的差额就将其定为“其它业务支出”科目;对补价造成影响的换出无形资产的收益将其定为“其它业务收入”科目。

参考文献:

[1]方军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易》的一点看法.四川会计,2000;5

[2]王庆文.具体会计准则操作指南.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

[3]姜永德.关于非货币易会计处理质疑.财会月刊,2002;7